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2024-07-24

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格式](精选10篇)

1.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篇一

工程石方爆破施工技术服务合同格式参考

发包方:

承包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因龙州县那花至叫堪二级公路工程№4标段石方爆破工程 施工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工程技术人员提供石方开挖爆破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合同订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法》;

(4)《爆破安全规程》(GB6722-)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5)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等。

二、工程名称、地点、内容

(1)工程名称:龙州县那花至叫堪二级公路工程;

(2)工程地点:广西龙州县;

(3)工作内容:仅限于龙州县那花至叫堪二级公路工程№4标段,借方工程、路基工程爆破施工的爆破材料、布孔、装药、连线、爆区内部警戒、起爆及爆后安全检查技术性施工及服务。

三、工期、工程量及合同施工内容

(1)工期

①龙州县那花至叫堪二级公路工程№4标段施工工期为24个月。工期自爆破技术人员进场之日起计算,遇国家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②因甲方原因无法满足乙方现场连续施工的要求,致使工期延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相关费用;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爆破技术服务任务,将被视为工期延误,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工程量

龙州县那花至叫堪二级公路工程№4标段借方及路基施工,暂定石方爆破工程总量为6627m3。

(3)合同施工内容

合同施工内容包括:工作面布置、布孔、装药、连线、安全警戒、起爆、爆后的安全检查。

四、合同价款

(1)本工程施工爆破技术服务合同单价为:25元/ m3。按爆破工程量乘以单价确定价款。

五、工程款结算

(1)当月爆破技术服务费用应在下月15日前支付;

(2)爆破技术服务结束后,余款应在七日内一次付清。

六、爆破质量要求

(1)按甲方要求的技术规范进行技术指导,爆破岩石块度力求控制在直径80㎝以内,石块超过80㎝的,应由甲方负责二次破碎;

(2)服务期间力争从爆破技术角度为甲方提供可行性技术方案及节省爆破成本。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爆破施工过程中与周边关系协调及相关政策性问题的处理,并承担费用;

(2)为乙方提供施工住房、施工用电、用水等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3)爆破时协助乙方做好爆破警戒工作,负责爆破作业以外的安全责任;

(4)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爆破工程技术服务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爆破技术性服务,为甲方提供可行性施工方案,降低施工成本;

(2)协助甲方办理火工品材料的采购、场内运输、现场保管、使用,并承担全过程中的相应安全责任。

(3)乙方仅负责爆破作业现场内的施工安全警戒工作。

(4)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进行施工,并确保爆破施工的安全,按爆破技术服务合同的要求完成爆破作业,并承担爆破作业过程中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相应安全责任。

(5)乙方应对爆破范围内的施工工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按照爆破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爆破工程技术服务内容。

(7)在施工条件保证的情况下,确保施工产量和进度;

(8)施工现场配备4~5人爆破人员。

九、违约及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甲方违约:

因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或甲方支付服务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由甲方承当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停工损失费用元/天,并顺延工期。

(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乙方违约:

因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或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运行的,乙方必须承当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天2000元计算。

(3)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违约时,不应被认为违约。“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乙方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这类事件使合同一方或双方的履行已成为不可能或非法。

十、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以大局为重,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价款结算并支付完毕,即告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章)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篇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务川自治县磊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土石方工程合同。

一、工程名称:昇辉医院主体楼修建土石方平场工程

二、工程地点:务川县都濡镇杨村村银杏大道

三、承包范围:由甲方提供施工图所示范围,土石方挖、运及爆破,余土外运至甲方指定渣场,并按渣场管理堆放。

四、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其单价为:

1、地下室 综合单价: 元/m3(地下室指±0.00以下部分)

2、场平综合单价: 元/m3

五、工程量确认:土石比例及土石方量最终按建设单位签认为准。

六、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90天。(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七、质量要求: 严格按图纸要求及施工技术交底单施工,场地平整必须达到±10cm以内。

八、甲方责任:

1、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乙方严格按交底进行操作,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严重的清退出工地,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工程边界、量的确认;

3、甲方负责在工程完工后,给乙方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办理。

九、乙方责任:

1、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技术交底及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2、组织好施工的管理和进度安排,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

3、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4、施工作业所发生的伤人、损害已完工程、设备等,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按规定与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

6、乙方如有违反上述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订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所制订的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指挥;

3、乙方工程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时报甲方备案,且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加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4、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5、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6、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8、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失、火灾、环境破坏等灾难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关方的财产损失。

十一、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乙方完工后经甲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结算经建设单位审核付款后1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

十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4

3.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验槽合格后,以甲方、乙方、监理、造价咨询公司四方实际测量所得工程量(基坑实体积)为准,具体确定方法施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条 工作内容

2.1 零星工程:甲方项目场内开掘道口,协助现场施工、临时设施搭建、场地回填土、回填种植土等的使用挖掘、运土机械作业的项目。

2.2 工程基坑的土石方开挖、外运,土石方回填。

2.3 积极配合甲方现场的各期施工工作,包括乙方份外工作,比如临时挖、移、吊、平整,意外应急和护坡抢险等。

2.4 施工过程要减少对周围环境道路的影响,从车上掉下来的土方造成的路面污染由乙方处理,由于工地泥泞原因造成的路面污染由甲方处理。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2011年日起至2011 年_月日,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明确。

3.2 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暂定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根据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或者甲方指定人员,指定的范围、尺寸、标高、层段、工期时间等要求,组织足够的机械人员施工。

4.2 施工层面的标高,开挖、预留土体平整度,阶梯度等要满足该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专业降水、护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施工要求,适当安排抢工、缓工、暂停工等施工节奏。乙方不得按自己意愿随意施工,否则乙方除须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返工,赔偿由此给工程 1

有关方造成的损失外,还要向甲方支付涉及工程总价的30%的违约金。

4.3 回填土、回填种植土的土质、颗粒度、纯度含水率等应符合甲方和具体施工单位要求,不合格的土方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运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工程价格及支付方式

5.1一期工程基坑土石方挖运综合单价(开挖和外运)为 ___元/立方(实方);一期工程基坑土石方挖运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大写:)(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5.2 场内若需要回填一般土,按____元/立方计算,若需要回填种植土,按___元/立方计算,最终所须费用,按照实收土方数量计算,以甲方、乙方、监理、造价咨询公司四方共同确认,具体确定方法施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5.3 上述综合单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了人工、机械、管理、协调、税费等一切费用,除通过该单价计算的价格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5.4 上述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不随施工时间、施工次数、施工分层分段、所遇到土石方的类别、施工深度、施工天气、道路状况等任何因素而改变。

5.5 土石方工程量的确认:现场正式开挖前,甲方、乙方、监理、造价咨询公司四方共同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签证,保存基础数据;工程开挖结束,经甲方、乙方、监理、造价咨询公司四方验收合格后,四方代表共同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签证,计算出总挖运土方量,进行签证确认,最终确认的数据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5.6 支付方式:基槽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付至完成工程总价的____;待基础回填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5.7 工程款的支付前,须基槽验收合格,提供正规发票,否则,甲方可暂时拒绝支付,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的上述图纸、资料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造成延期开工或暂时停工的,工期可以顺延。

6.1.2 甲方代表、监理公司和甲方委托的施工技术人员负责进行技术交底、质量监督、检查纠正,办理有关施工签证、初始地形标高测量、竣工地形标高测量、工程量计算审核、质量验收手续,解决现场具体问题。

6.1.3 工程竣工后,经乙方请求验收,甲方应在___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6.1.4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6.1.5 甲方因需要另行安排土石方施工机械的,在价格和质量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乙方,乙方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本合同价格。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监理及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进行施工,全力配合总包单位和降水、护坡桩基施工等工程施工相关单位的工作。

6.2.2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6.2.3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施行。

6.2.4乙方应保证整个工期施工的及时性,经常与甲方现场联系沟通,无论是挖运,还是回填都要提前有所准备,特别是在排土场、回填土场(包括种植土)方面。

6.2.5 负责地方关系及与交通、城管执法、环卫等所有执法部门的关系协调及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2.6 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自行完成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

6.2.7 承包人应按照青岛市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1.1 乙方负责处理因本工程施工内容引起的与外界的争议、纠纷等事件,若乙方未能及时解决相关事宜,有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给甲方带来损害的。

7.1.2 乙方出现较严重的违约现象或发现乙方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

7.1.3 乙方拒不配合总包单位和降水、护坡桩基施工等施工工程单位的相关工作。甲方解除合同后,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支出等费用后,结算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及时结清费用。

7.2 除上述情形外,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应及时确定合同量,结清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8.2 因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3 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若出现问题,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返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因此造成工程延期,还应承担工程延期责任。

8.4 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因乙方原因所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

8.5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接到发包人的开工通知3天内进场并开工,如延时进场开工,每延迟1天扣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延迟进场10天,发包人有权另外选择承包商。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相关有争议事宜,参考国家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通用条款”执行,双方也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也可不经协商直接向青岛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①甲方明确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或者乙方明确提出解除合同;②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③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停止施工后,双方应妥善处理现场,防止损失发生,并有利于项目的下一步施工。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10.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4.土石方工程合同 篇四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地段,全部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地段内土石方挖填与平整运弃。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土石方约 万立方米左右,在线内组织施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四、承包方式:采用包工的方式,单价以 元/m3基数。本工程全部渣土、运输、倒土及渣土办证手续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方和混凝土结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五、结算方法: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 元给乙方进场费,以后按 立方米结算一次,以此类推。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完工七天内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并且出结算表,凭结算表一个月内付清。

六、税收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1、水、电源由甲方提供。

2、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乙方搞好施工指导,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及时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3、甲方负责派专人及时签收认定所做工程量,以配合乙方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八、施工日期:从开工日起有效 天内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任务。设计变更,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节假日渣土办通知停工,如出现石方,(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完善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付清,合同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5.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 篇五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

1.2工程地点:二环路西一段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240天

1.5.1开工日期:XX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XX年07月05日

1.5.3总日历日期:XX年11月05日至XX年07月05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元/m3;内转: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元/m3,内转按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认可核实。

第2条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审定日期:(提供份数:份)

第3条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第4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4.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4.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5条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5.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4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条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50%进行拨付,40%在甲方办完决算后支付,10%作为工程质保金。

第8条竣工结算

8.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

8.2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三十天内审核完毕。

第9条安全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9.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9.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9.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

9.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10条文明施工

10.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应配戴由甲方统一制定的出入证统一着装。

10.2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报名册给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决,作业区域及场内严禁生火煮饭及人员住宿。

10.4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0.5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12条违约及处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12.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2.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违约金额的10%计算。

12.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12.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的10%的费用,直至到整体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前达到

优良标准或不影响整体工程评定后方可退回给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3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14条其它事项

14.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期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有。

14.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6.土石方施工承包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统一将“安置房项目”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保质高效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项目”工程。

1.2、工程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1.3、工程性质:总建筑面积约160000 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0000m2,地上

建筑面积130000 m2),挖土深度约为5~6m。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开挖区土方主要由杂填土、淤泥组成。

1.4、承包范围:土石方(含淤泥)开挖机外运。

1.5、承包单价:按开挖工程量**元/m3包干(不因施工期间市场人工费变化、机械台班费变化、土质变化、开挖方法变化等原因而调整价格)。若应甲方要求不需要外运的土方(或砂)单价扣减**元/m3。

二:承包内容及结算方式

2.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机械保运输车辆的方式承包施工,乙方自备末级箱,水管,夜间照明灯具等。

2.2、承包内容:包含排水沟土方开挖、地下室土方开挖、基坑土方机械开挖、人工开挖、承台与地梁砖胎模边土方回填(已综合在承包单价中,不另计算费用)、工程桩与水泥搅拌桩施工产生的浮浆硬化后开挖、冠梁施工时H型钢之间的土方开挖、土方外运,土方消纳、缴纳渣土受纳费和夜间施工费,冠梁、管桩与灌注桩、降水井的保护,基坑底集水坑、基坑底及基坑周边排水沟开挖,基坑内运输道路与坡道铺设(含必要时铺设钢板),挖掘机阶梯施工平台铺设,车辆出厂洗车,市政道路污染清洗,场外公关协调,车辆运输安全保险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相关罚款等,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风险,台风、雨天、酷暑季节施工增加费,现场管理费用,财务成本等工作内容。

2.3、零星点工结算:按***元/天计算人工费,数量按实签证。甲方需要使用乙方机械时,租赁单价按如下价格计算,其中PC60挖掘机——元/小时;PC200 挖掘机——元/小时;PC350挖掘机——元 /小时;ZL50铲车——元/小时,以上费用当月进行结算,过期不补。结算时需提供计算书、经现场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签字并经项目经理确认后的签证单。

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3.1、工程量计算:

(1)地下室底板垫层底以上工程量按设计施工图纸,结合原始土面标高以体积计算,放坡部分工程量依据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开挖情况综合确定,但不超过图纸计算工程量(工作面不计算工程量);

(2)承台、基础梁按图纸尺寸再加砖胎模体积计算(工作面和放坡不计算工程量);

(3)以下土方工程量不予计算:排水沟土方(已综合在承包单价中,不另计算费用)、土方的松散体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土方超挖部分;

3.2、进度款按当月完成量价款的80%支付,余下20%作为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在施工完成至+0.00结构顶板面后30天内,甲方支付已完工程进度款的95%给乙方。在主体结构封顶后3个月内且结算按甲方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审批后,付清余款。

3.3、甲方将所有工人工资以转账形式转入双方约定的劳务公司账户,劳务公司所收取的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已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质量

4.1、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安置房项目”工程土方开挖方案》的要求施工。

4.2、基地的平面位置、地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等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严禁超挖,开挖偏差应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4.3、必须做好管桩、灌注桩、降水井的保护工作,且必须确保其垂直度不发生倾斜与勾断桩身,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4、雨季与台风期间施工应加强检查边坡稳定,发现异常,必须立即通知工地管理人员,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同时不得在大雨天开挖施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尽量避开雨季开挖施工。

4.5、若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必须立即通知工地管理人员,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4.6、开挖时,必须呈阶梯形分层开挖(阶梯平台宽度必须大于10米),边挖边退。如遇流塑性淤泥,必须铺设钢板。

4.7、若因乙方不按照甲方规定要求施工造成施工周围房屋下沉、开裂及土方滑坡、溜土、塌方等,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清理、修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工期要求

5.1、总工期: 60 日历天

5.2、工期顺延约定:

5.2.1、若因甲方提供设计变更给乙方的提前时间少于1天,且影响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否则,不予顺延。

5.2.2、若因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而影响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否则,不予顺延。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闫哥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福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福州市任命政府令第37号)有关规定。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责任。

2、一切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任意盲目生产,若不安操作规程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3、应保护施工现场的各类防护设施,不得私自乱拆乱搭,如发现每处处罚300元,如施工需要须向项目部汇报后再实施。

七、甲方职责

7.1、甲方应与施工前向乙方提供地下室施工图纸一套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乙方

按照施工方案或单项作业计划进行施工。

7.2、甲方应根据工程特点与有关规定指定技术方案安全保证措施,以保证工人的施工安全。

7.3、甲方提供水源、电源。

7.4、若乙方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一间工人宿舍,乙方须支付300 元/月·间的费用。

八、乙方职责

8.1、乙方负责提供建筑垃圾准运资格证明及建筑垃圾运输卡办理,若乙方不具备以上资质导致甲方遭受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运输渣土的车辆离开施工场地前应当自行冲洗车辆,确保净车出厂,如发现没有清理干净,没发现一次罚100元。

8.3、乙方运输渣土的车辆应当定期清洁保养,保持车况完好,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要求,不得使用陈旧破损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当适量装载,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卡,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运输途中不得泄漏遗散。车辆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散建筑垃圾,造成路面污染导致甲方受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现场堆土。

8.5、乙方应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6、乙方应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施工,对原施工的桩进行标志并做好保护,因乙方原因造成断桩或桩倾斜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一切费用。

九、乙方应遵守的主要规章制度及违规处罚

9.1、乙方进场的施工工作人员身体应健康强壮、素质高、不得出现各种疑难病症病人和传染病人,以及犯罪人员,否则立即清出工地。

9.2、严禁包庇窝藏各类犯法犯罪分子,如违反本规定的班组组长承担主要责任。不准集众用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打架斗殴,在本工地如发生打架斗殴应及时制止并报项目经理部处理,情节严重者交送公安部门处理;乙方施工人员若在工地赌博及斗殴,每次处罚3000元,从乙方进度款直接扣除,参与人员无条件退场。

9.3、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煤油炉、液化气,否则发现没收,并每次处罚200元,从乙方进度款直接扣除。

9.4、乙方工人进场应持进城劳务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当地派出所暂住证、职业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工人进场应上交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9.5、乙方应组织工人做好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并向甲方提供每次活动的内业资料,无提供资料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9.6、乙方工人不得带家属和小孩进入工地,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9.7、乙方不得穿“三鞋”、打赤脚或使用童工上班,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否则每次罚款50元,由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9.8、密切配合好兄弟班组的施工,以免耽误工期。

9.9、不能随意拆除或挪动工地安全防护措施,否则将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

十、履约担保与违约责任:

10.1、履约担保:乙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甲方出具收据,待地下室底板完成后7天内凭收据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10.2、违约责任:

10.2.1、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按已完成工程量50%结算并罚没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单后3天内付清所属人员的劳务工资并无条件退场,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壹万元:

(1)、擅自停工超过2天啊(含2天);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几率且屡教不改的;

(3)、违反操作规程,屡教不改的;

(4)、施工过程中,连续3次综合考评达不到甲方对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

(5)、因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或劳动力不足导致进度严重滞后;

(6)、因乙方原因中途发生较大的质量安全事故;

(7)、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合理指挥与调配的;

(8)、乙方现场带班人员未经请假连续2天不在工地,或把该分项工程再次进行转包的;

(9)、违反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的。

10.2.2、总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按每天50000元处罚。

10.2.3、未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乙方不得私自超挖基底土方,否则,超挖部分必须采用砂回填,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每次1000元罚款。

10.2.4、若乙方未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安置房项目”工程土方开挖方案》的要求施工,造成出现安全事故,甲方将按土方工程总造价的20%处罚乙方。10.2.5、若因土体挤压或机械碰撞对管桩与灌注桩、降水井等造成其垂直度发生倾斜与断桩,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处理费用,并按每次1000元罚款。

10.2.6、若乙方在雨季与台风期间施工为加强检查边坡稳定,或发现异常,未立即通知工地管理人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按每次5000元罚款。

10.2.7、若乙方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未立即通知工地管理人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按每次3000元罚款。

十一、争议解决:

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人名法院起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罕见、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十二、乙方确认通讯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联系人:///电话:----------地址:福州市-----。上述联系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所有往来罕见根据上述联系地址寄出后三日即视为送达乙方。

十三、其他:

13.1、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13.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执一份。

13.3、合同福建: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手印)。

13.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方:

委托代理人:

7.土石方施工承包合同 篇七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地块平基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机械设备及人员进场施工,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该地块平基土石方预计m?(以为准),不分岩质及土方类别,执行综合价。乙方负责爆破、土石方外运至甲方指定弃渣位置(运距m内,超过m,则由甲方另补价差元/㎞)、场地平整(±误差300㎜)。

二、工期及质量:

工期从日计算,须在年月日内完成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量。质量为合格。

三、工程承包价款及拨付:

综合价元/m?,预计总造价万元。首付款为预计总造价的%(即万元),在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内支付。第二次付款为预计总造价的%(即万元),在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内支付。付款均以银行支票转帐。

四、工程进度款及支付:

进度款根据乙方当月实际施工产值的%支付,乙方需月日向甲方呈报当月施工进度,经甲方审核后并于月日内支付进度款。

五、工程竣工及尾款支付: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甲方已认同乙方所承包工程已竣工,书面通知之日即为竣工日。工程竣工日内办完竣工结算并付清工程尾款。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及周边地下管网资料、古树、古迹或文物需保护资料,如发生并承担保护(迁移)费用。

2、提供平基高程及平基水准控制点和平基边线,并现场交点(线)。

3、现场代表:职责与权限:联系方式:

七、乙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搞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组织施工力量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按照合同约定,每月按时向甲方呈报当月施工进度,并配合甲方搞好后续工作。

3、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质异常,应立即报告甲方,以求得到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4、如发生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应即时与甲方联系,办理签证手续。

5、现场代表:职责与权限:联系方式:

八、违约与处罚:

本合同一式份,经甲乙双方代表(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即产生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共同遵守。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处损失数额%(每天)的罚款。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含进度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甲方全额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并处违约数额%(每天)的罚款;如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配合办完工程竣工结算,可视为甲方认同乙方所呈报的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并以约定之日计算违约金。

九、其他:

甲方:

乙方:

8.土石方排危工程施工合同(精选) 篇八

土石方排危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业公司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石柱县交通运业公司修理厂(石柱县第四小学)保坎排危工程

(二)工程地点:石柱县交通运业修理与石柱第四小学之间

(三)工程范围:石柱运业公司修理厂反压档墙、石柱县第四小学基础回填取土、保坎拆除。(其中压档墙头高米,长米;取土约立方米;学校保坎拆除4米高)。

(四)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其中土方(元),石方(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重庆市建筑科学院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6、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

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 附加条款

发包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9.土石方工程运输承包合同 篇九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方运输工程的建设,本着互利、诚实诚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地点:贵阳市中天集团未来方舟

二、工程内容:土石方运输。

三、工程数量:土石总量为立方米以上,(分期、分阶段的安排施工)。乙方的车辆必须有壹年的运输方量。

四、运输工期:一年,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开工日为起始日期。

五、工程造价:甲方落实弃渣场,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税后包干单价:

(1)暂定为保福山倒土场、公里。单价:元每立方米。

(2)其他倒土场单价由双方协商决定。

六、结算方式:开工后1天一结(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乙方加油费用)于第二天20:00点以前,按100%结算,1

甲方可自愿现场加油,车辆所加油款从运输费中扣除,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对乙方推迟结账。油价以签订合同为基准价格,当市场油价格升、降幅度超0.5元时,超出部分甲方负责补偿(当时现在油价元)。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工地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土石方方量供乙方运输,无论是甲方分阶段性施工还是其他原因必须保证乙方工作的连续性,一直到整个工程结束,保证每月作业率达80%以上(除自然灾害和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甲方负责修复土石方运输道路,保证运输道路畅通,乙方所反映的路况甲方有责任及时与承建方沟通解决及时修复。甲方应按乙方车辆,安排足够挖机,不能有多台车辆排队的现象发生(最多不能超过三台车)。

2、甲方负责土地资源、环保、村委、国土林业、交警有关部门的一切相关手续和费用,理顺与周边有关的社会保障问题,由甲方出面处理,费用由甲方解决,保证乙方不受耽误。

3、为了使车队正常运行,甲方与地方交警和运管部门达成有关协议,如在运输中有超载或撒漏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在正常施工运输过程因甲方原因遇到交警、运管部门执法查扣车辆的,甲方应及时处理。车辆被扣超过24小时,需补偿乙方车辆每台每天500元。

4、甲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乙方车辆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如发生塌方或挖车操作等事故,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工地的柴油供给,无论乙方车辆是否在甲方指定地加油,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中断乙方车辆工地柴油供给。

6、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停车住宿场地,所有费用乙方自理。

八、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24-25m3以上双桥自卸车,乙方车辆跟甲方签订合同后擅自离场或无故停工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赔偿每台车10000元给甲方,若有特殊原因应提前五个工作日报甲方。

2、乙方保证进场到甲方工地的车辆车况良好,每天最少工作20个小时以上,每月出勤率达80%以上(除自然灾害和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能在施工现场惹是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有关当事人负责。

4、乙方在甲方保证道路畅通的情况下,乙方应有足够车辆进场,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车队进场。

5、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和调动。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收集乙方车辆运输凭证,不能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委派专人结算工程款,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负责人负责。

2、签订合同后,车辆进场,若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连续三天不能作业或停工的(自然灾害和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第四天起甲方补偿乙方每天每台车500元,乙方保留退场和中此合同的权力。

3、如果甲方不能及时结算运费或拖延不结,超过[ 24小时未能结清,乙方有权停工,与三天还没结清,乙方有权退场(节假日顺延),甲方补偿乙方每天每台500元。除应支付工程款本金之外,每天加收违约金按本金总额3%计算。

4、若因甲方原因(资金不足和其它任何原因)导致项目中途终止,乙方有权退场,甲方应支付乙方车辆返程费每台车10000元整。

十、其它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无果时则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一、本协议合同一式两份,合同有效期壹年,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率,本协议合同书自双方签订日生效,账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

10.平场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定稿) 篇十

平场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贵州麒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麒龙摩尔城B区地块平场土石方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麒龙摩尔城B区地块平场土石方工程

2、工程地点:瓮安县银盏乡工业园区入口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平场土石方工程

三、计价模式

l、按贵州04定额进行取费计算,乙方开具建安发票;

2、本工程如出现未涵盖的工程内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工期

1、本工程的施工工期为120天

2、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如工程施工延误,延误一天则按500元/天进行罚款。延期最多不超过15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他相关的经济损失。(因甲方的原因工期顺延)

2、土方、爆破必须上报施工方案,保证施工的进度和爆破的安全,因爆破破坏周边建筑由乙方负责。

3、进场测量和决算测量收方由乙方组织,甲乙双方参与。每月进度收方由双方参与测量。

五、质量与安全

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满足规范及甲方书面要求。

2、回填必须采用本工地的土石方,未经甲方允许,发现外运土方回填,罚款2000元每车。

3、乙方对现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定期完善施工安全防护。乙方必须建立本项目的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施工进行安全检查。

4、甲方一周一次安全大检查,乙方未进行安全防护,一次罚款1000元。

5、工程施工中,乙方必须对土地上的电线、电杆、地下管线等设施进行必要的保护(如遇铁塔、地下光纤等必须报施工方案给甲方审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6、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工程施工中,进出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必须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否则无条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8、石方爆破必须上报施工方案,保证施工的进度和爆破的安全,炸药尽量装少些,因爆破破坏周边建筑及引致的一切责任、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按月报工程进度,甲方审核后按当月审核总额的85%进行支付。

2、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竣工决算总额的100%。

3、进场测量和决算测量收方由甲方组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本工程可能会有村民堵工的情况出现,若出现给施工方造成损失的情况出现,甲方据实予以乙方签证。

5、甲方安排乙方施工本工程以外的项目,甲方将据实予以乙方签证并 2 承担相应费用。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协调管委会工作。

●甲方负责现场配合乙方施工工作。(主要负责处理地上附着物)●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标高图纸给乙方,乙方施工完成后按标高交付。

●甲方负责隐蔽工程的确认及现场签证审核。(需两人以上签字审核方为有效)●甲方及时审核乙方报送的工程进度计划与完成情况,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

●甲方应及时审核并办理竣工结算。

2、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程师的管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进行施工。

●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施工工期内组织施工,且不得擅自更改双方确定的施工内容。

●乙方必须按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乙方必须有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爆破,爆破手续需乙方自行办理。

●乙方负责外运倒土场,道路和机械的清洁,修建水池清洗出场车辆等。●乙方负责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的施工便道铺设。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应承担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有关规定、法律相抵触,一律以国家有关规定、法律为准。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4、甲方与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争议问题进行友好磋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就争议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捍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2015年4月20日代表: 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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