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报销政策(共9篇)(共9篇)
1.特殊门诊报销政策 篇一
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就诊和医药费报销
来源: 赣州医保网 作者(文号):赣州医保 发表日期: 2011-3-2 15:57:17 阅读次数: 2072 查看权限: 普
通 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申请
申请对象
患有特殊慢性病的赣州市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
1、近期住院期间的检查单、化验单和出院小结;
2、近期门诊做的相关检查、化验的报告单;
3、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
审核认定部门
癌症放、化疗由肿瘤医院和参保人员的定点三级医院负责,其余专科疾病由相关定点专科医院负责;专科病种以外的慢性病由参保人员的定点三级医院负
责。
申请程序
1、参保人员本人向定点医院医保部门领取《慢性病门诊申请审核表》,填表后附上相关的病历资料。如果资料不全应配合做进一步检查。
2、定点医院收到申请后,每季定期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对病历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可以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对象,在审核表上加盖专用章后派专人
送至赣州市医保局。
3、赣州市医保局复核、确认后,入机备案。
4、参保人员从认定的次月1日起可以到本人定点医院享受门诊相关医疗待
遇。
办理时限
参保人员随时申报,定点医院认定后,负责通知参保人员。
温馨提示
1、专科特殊慢性病种就诊在定点专科医院进行,其他特殊慢性病种就诊在本人选择的定点三级医院进行。不能在一、二级定点医院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
遇,也不能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2、参保人员对定点医院作出的认定有争议时,可在认定结果下达之日起15天内向赣州市医保局申请复核。赣州市医保局将请专家组进行审议,并以此结论
为最终结论,确认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定点医院。
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和医药费报销
享受对象
获得特殊慢性病病种认定的赣州市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
盖有慢性病专用章的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
就诊程序和报销标准
参保人员到本人选择的定点三级医院或定点专科医院进行特殊门诊就诊时,发生的特殊门诊医药费用先由个人支付20%,剩余部分按住院费报销比例个人再承担一定费用,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在医院记帐。按目前的政策,特殊门
诊总费用中个人支付约30%,统筹基金约负担70%。
享受时间
每次特殊慢性病就诊时可享受相应待遇。
温馨提示
1、专科特殊慢性病种就诊在定点专科医院进行,其他特殊慢性病种就诊在本人选择的定点三级医院进行。不能在一、二级定点医院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
遇,也不能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2、因个人原因未在就诊时出示证、卡导致无法刷卡消费的,此笔费用个人
自理。
2.门诊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篇二
凡已婚妇女所在本市工作单位连续投社会五项保险年满一年,并在我院妇科,产科门诊手术或就
医者。均可享受相应门诊生育保险定额报销:
1.产科门诊检查包括:孕早期妊娠检查200元,孕中晚妊娠检查500元等
其中包含:门诊检查费、普通B超费、化验费等。(不包含:挂号费、药费、唐氏筛查、羊水穿刺、脐血穿刺、四维彩超等自费项目)
请孕妇生产后(结算完住院费用)带齐:本人医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手册(准生证)和生产前在本院门诊多次检查的发票,到指定门诊生育保险窗口报销。建议中晚期妊娠孕妇定点一家医院检查,中途不要转院,以免影响您的报销额度
2.妇科门诊检查包括:早期妊娠门诊流产350元,门诊人工流产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400元,放置宫内节育器15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等
其中包含:本人当日流产手术费,检查费等。(不包括:挂号费,材料费、药费等)
3.特殊门诊报销政策 篇三
各学院:
根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0】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3年9月1日以来,校医院或安庆市二级以上医院的发票均为有效报销发票。
二、请各班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填写《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班级汇总表》;其中意外伤害的,还需填写《意外伤害审核表(门诊)》。并携带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学生证、病历,按照相应要求办理报销手续。个人报销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表格可到校医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三、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大学生校医院审核
四、审核时间及地点
菱湖校区:
审核时间:12月10日(上午8:00—11:00)
审核地点:菱湖校区医院办公室
龙山校区:
审核时间:12月12、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4:00)
审核地点:龙山校区会议室(医院三楼)
五、审核后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由财务处通过一卡通发放,请同学注意核查。通过一卡通发放后,在校医院网页发布通知。
请务必通知到每位参保大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校医院
4.特殊门诊报销政策 篇四
一、签约管理。普通门诊报销实行签约制,凡未与我院签约的参保人员不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二、支付范围。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执行医保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一般诊疗费每人次6元。
三、支付标准。凡符合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单次门诊医疗费用超2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内,最高支付限额500元。同一种疾病在20天内视为一个连续诊疗过程,只承担一个起付线,低于20元地费用按次累计处理。
四、就医管理。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就医时,接诊医生须对病人和社保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给予诊治,并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合理开具处方。门诊一次处方量应控制在7日内,其中慢性病控制在2周内。
五、加强门诊病历管理。门诊病历应如实、完整的记录就诊、用药、治疗情况,对于检查、化验结果应将报告单粘贴于病历后方。建立门诊统筹登记本,如实登记参保人员就诊信息及疾病诊断情况,登记本与门诊病历、门诊统筹结算单及联网上传信息一致。
六、以下项目不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1)将本人“医疗卡”转借他人就诊的;
(2)用他人“医疗卡”冒名就诊的;
(3)健康体检费、母婴保健、口腔正畸、洗牙、补牙、镶牙、验光配镜;
(4)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服毒自残,计划外引流产。
(5)参保人员在非本人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
(6)其他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支付的费用。
5.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篇五
这次出台的政策关系着光大职业女性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都要密切的关注有关的政策变动还有条例删改和变动,避免有人钻了旧政策的孔子。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云政办发〔〕121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步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完善我市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改善妇女就业环境,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保障水平,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保障每个职工充分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二、适用范围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实施意见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9%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结合生育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昆明新出台的生育保险报销办法
四、待遇享受
(一)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
2、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免费看书>>让宝宝上封面 杭州生育险新政策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杭州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6.生育费用新政策报销结算通知 篇六
根据杭州生育费用按新政策执行的相关通知:2012年1月1日开始,按规定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医疗费用,以及实施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结算。驻外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回杭州报销。生育报销注意事项:
1、2011年7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女职工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生育地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1、已怀孕未生产的人员;
2、已生产未报销的人员),以及职工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计划生育医疗费,请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把材料提供给本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材料导致不能报销的,公司不承担责任。(注:已完成生育报销的人员,生育医疗费不需要报销。)
2、报销医疗费用时提供材料: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费用明细账(汇总清单)、准生证或结婚证(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医保证历本原件(杭州)、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3、报销生育医疗补贴费时提供材料:准生证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产假证明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
4、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在杭州工作人员,转外地生育产生的门诊及住院费用,需在杭州办理驻外登记备案后,发生的费用才能报销。驻外人员已办过驻外备案的,转驻外地点以外生育产生的门诊及住院费用,需在杭州办理驻外地点变更手续后,发生的费用才能报销。(当医疗费用应在次年1月底前申报结算)
浙江锦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7.办理“门诊特殊病”审批须知 篇七
参保人员患下列疾病的可以提出特殊病种申请:
1、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
2、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
3、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
4、肝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
5、血友病;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8、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二、审批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2、未发卡的可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
3、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一式三联,到本人申请进行门诊特殊病治疗的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并经特殊病定点医院医保办盖章以及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
4、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肺移植术后抗排异特病审批时需要出示诊断证明。
三、审批流程
1、参保人持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 到本人申请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
2、按要求填写 《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或《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后,加盖特殊病的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公章及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保所公章。
3、持上述所需材料到参保人缴费区县医保中心门诊特殊病审批窗口办理审批手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到申报区县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4、经批准后,一式三联的《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医保中心留存一份备案存案,参保人员留存一份,另一份交到个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
四、经办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1、肝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目前只能在以下十家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2)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九医院(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二医院(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8)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9)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用药定额管理试点医疗机构名单:(1)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肺移植术后抗排异用药定额管理试点医疗机构名单:(1)中日友好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其他特殊病种的可在本人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与本市A类、专科、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作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2、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只能选定1家,批准期限为一年,如病情需要续批的,请酌情提前办理续批手续,续批所需材料与流程同首次审批。
3、审批有效期限内需更换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或特殊病种的,在申请更改审批前,必须上传并结清所有原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费用后方可变更。
4、对患两种以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应尽量选择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5、住院期间不予进行特殊病审批。
8.特殊门诊报销政策 篇八
源:巴中在线 自国家今年初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以来,二胎话题就一直是朋友圈中的热点。那么二胎和一胎相比,生育保险有没有什么变动呢?能报多少钱呢?这是很多准备生二胎的妈妈都很关心这个问题,但社保问题实在是有些繁琐难懂。那么,生育保险能支付多少津贴呢?
领取二胎待遇分两种情况 具有生育证生育二胎,因头胎没有报销,产假为98天,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凡是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
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包括两个孩子的)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你对生育保险了解多少? 除此之外,生育保险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生育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它和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不同,其费用全部由企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企业按照其上年个人月平均工资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因为个人不缴费,所以职工的工资条里面是没有生育保险扣款这一项的。生育保险能支付多少津贴? 通俗地讲,生育津贴就相当于生育保险基金给女职工支付的生育期间的工资。因为女职工生育期间肯定要歇产假,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这期间的工资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了。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产假具体天数计发。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医疗费用? 并不是说生育医疗费用花多少就能报多少,生育保险对于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采取的是定额和限额报销的办法。如果参保者自愿选择特需医疗等价格较高的特殊服务,那么高出基金支付标准的费用就要由个人自付了。生育医疗费的支付范围主要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费等,在不超过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按实报销。妇检、彩色b超、黑白b超、血常规、尿常规、挂号费等妊娠检查项目,在不超过600元/例的情况下按实报销,超出部分由生育职工自行负担。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未参加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的,可按上述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妊娠检查费。另外,参保人必须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才能享受这些待遇。温馨提示
1.对于有生育意愿的个体参保人员,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可自愿继续缴费,按原办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中断不超过3个月并且补缴的,算连续缴纳,不影响报销。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要注意的是: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5、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9.特殊门诊报销政策 篇九
A:医疗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B:诊断证明
c:出院记录(或小结)
d:发票
e:对应发票的费用汇总明细
住院报销一般是一个季度报销一次
门诊报销所需材料:(上限5500,下限800)
A:开药:门诊收据、处方、药费明细
注:医院不能打明细的要在处方上注明每种药的单价、数量、总额
B:化验:门诊收据、化验结果
C:检查:门诊收据、检查结果(报告)
D:医疗证、身份证复印件
门诊报销一般是一年报销一次
铁路职工秦皇岛市定点报销医院:秦皇岛市第一、二、三、四医院,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秦皇岛市精神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