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2024-12-09

关于开展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共3篇)(共3篇)

1.关于开展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篇一

林业局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改善林业行业内粉尘企业作业环境,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按照《南平市2018年林业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南林安[2018]9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开展了粉尘防爆专项治理行动,现将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我局领导对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市2018年林业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邵林安[2018]21号文件,成立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但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安办,结合林业实际,对我局开展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明定了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具体检查实施由局安办负责,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局对粉尘防爆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责任落实。二是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加强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按照专项治理通知的检查内容,6月26日对我市5家粉尘企业组织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行动,同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粉尘防爆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充分调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力量,按照检查内容逐项对照检查。

在粉尘防爆专项治理检查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开展粉尘防爆工作的宣传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措施落实,切实预防和减少粉尘危害,以对从业人员高度负责精神,认真抓好林业行业粉尘防爆工作。督促林产品加工企业认真落实好粉尘防爆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粉尘防爆治理责任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督促企业及时治理粉尘危害,对危害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大、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的违法企业,要坚决依法查处。以确保林业企业安全发展。

**市林业局

2018年7 月 4日

2.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汇报 篇二

开展有限密闭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转发市委安全办公室《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公司迅速组织相关科室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所辖厂区内外设施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有效防范了有限空间作业中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相关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摸底工作

1、本厂厂内有限空间作业空间有,管道井 10 个,管廊一条。污水池4个,地坑一个,排空井4个,中水间储水池,及加氯间。其中重点是中水间储水池 及加氯间。对于以上地点我们进行了彻底的排查由于重点部位安全工作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心,所以安全设施完善没有隐患,我厂所有常用井坑普遍不到2米。不存在缺氧等隐患,其余使用频率极低。安全设施完备

二、全体从业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

1、本月10日我厂对全体一线职工进行了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 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 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 援预案等,培训留存记录,有参加人员的签字确认。并通过实例说明有限空间作业可能产生的事故危害。使全体员工从思想上提高了安全意识,重视有限空间作业操作,通过学习掌握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另外针对加氯间工作的特殊要求,我们又对加氯间操作人员进行了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加氯作业操作规程》《氯气的应急处理方法》。根据《硫化氢的应急处理方法》、《氯气的应急处理方法》进行了例行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使员工熟练操作,遇到特殊情况能从容应对,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3.关于开展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篇三

根据《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井下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专项检查的通知》(临煤机发【2016】157号)要求,为进一步夯实公司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的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郭道红

副组长:周文忠 张 勇 陈庆贵 王义虎 乔文俊 成 员:刘士超 孙殿喜 卢 涛 郭建民 柴春龙

张青华 姜文璞 各队队长

职责分工

组 长 负责领导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 周文忠负责总体安排和监督专项整治工作。

陈庆贵负责专项整治安全监督方面工作。

张勇负责监督落实安全仪器方面工作。

王义虎负责监督落实防爆设备方面工作。乔文俊负责监督落实通风方面工作。成 员 负责具体落实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义虎兼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调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整治情况汇报,及时总结和通报整治情况。

二、检查范围及分工

1、防爆设备范围:高压配电装置、变压器、馈电开关、照明综保、皮带综保、起动器、电机、接线盒、电铃、照明灯、按钮等。

区域职责分工:井下各变电所防爆设备由高红星负责,卢涛监督;井下水泵房、各部架空乘人装置、无极绳绞车、各排水点防爆设备由高红星负责,孙殿喜监督;2203工作面防爆设备由康国峰负责,杨丙海监督;2204回风巷防爆设备由于泽负责,刘玉合监督;2204进风巷防爆设备由田红林负责,刘玉合监督;2205回风巷防爆设备由李庆义负责,刘玉合监督;2205回风巷防爆设备由李庆义负责,刘玉合监督;轨道巷防爆设备由郭青负责,石义华监督;运输巷防爆设备由李广龙负责,石义华监督;主通风机房防爆设备由上官博安负责,付永强监督。总体分类监督:顶板管理防爆设备由郭建民监督落实;通风防爆设备由姜文璞监督落实;防治水防爆设备由柴春龙监督落实;监控防爆设备由行鹏监督落实;其它防爆设备由宋殿勇监督落实。

2、安全仪器: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粉尘传感器、二氧化碳传感器、氧气传感器、水位传感器、负压传感器、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粉尘采样器、矿用个体粉尘采样器、风速表、CZ型多种气体测定器、顶板离层监测仪、水量检测仪等。

分工:井上下各场所的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粉尘传感器、二氧化碳传感器、氧气传感器、水位传感器、负压传感器由行鹏负责;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粉尘采样器、矿用个体粉尘采样器、风速表、CZ型多种气体测定器由姜文璞负责;井下各场所顶板离层监测仪由郭建民负责;井下各管道水量检测仪由柴春龙负责。

三、检查内容

对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全面细致的开展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重点对以下三方面主要内容进行检查。

(一)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的基础管理工作

1、有完善的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管理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完整、规范。

2、明确防爆管理人员、防爆检查人员的责任,且分工明确,配备数量满足工作需要。

3、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的相关证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 格证、煤矿安全标志)、管理台账、技术档案、维修记录、检查台账等齐全、完善。

4、有完善的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和防爆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防爆电气设备、蓄电池动力装置和安全仪器入井前必须进行防爆检查,检查记录台账与签发的防爆合格证齐全、一致。

5、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必须明确包机人员及维护周期。防爆专业化管理人员开展的月度防爆检查要实行痕迹管理。

(二)防爆电气设备、电缆及其连接装置的防爆性能

1、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严禁使用,不准存在设备超期服役现象。

2、防爆电气设备应有清晰的煤安标志、永久性防爆标志和设备铭牌。

3、电缆连接不准出现破口、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4、电缆连接装置要符合要求,进出接线嘴外部无缺陷,连接要紧固。

5、防爆电气设备、电缆及其连接装置的紧固件齐全、完整、可靠;紧固件的材质、防腐防锈处理符合要求;紧固件的规格、安装和紧固要符合防爆要求。

6、隔爆外壳不能有裂纹、变形,焊接部位无开焊现象;隔爆壳内、外金属不准有氧化层(锈皮)脱落;隔爆设备结构不能被破坏,隔爆室观察孔的透明板不准有松动、破裂现象。

7、密封圈、金属挡板、金属垫圈的安装顺序和安装质量要符合要求。

8、密封圈的材质要符合要求,严禁使用老化、失去弹性、永久变形、破损的密封圈;密封圈的规格与进线装置配套且安装符合要求。

9、金属挡板、金属垫圈的材质、强度、规格以及与进线装置的配套、安装符合要求,不存在锈蚀、破损现象。

10、隔爆结合面的宽度、间隙和表面粗糙度,转动部分隔爆连接面的长度、直径差和表面粗糙度符合防爆标准要求;隔爆接合面要进行磷化处理,不存在有锈蚀、砂眼、机械伤痕、油漆、杂物等。

11、蓄电池电机车的防爆性能要符合要求。

1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电缆及其连接装置的防爆性能符合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应立即更换。

1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后,未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且合格的严禁使用。

(三)井下安全仪器的防爆性能检查

1、井下安全仪器的防爆性能符合标准要求,严禁存在超期使用。

2、各类安全仪器禁止在井下带电开盖和更换电池。

3、需检验的安全仪器要及时进行校验,严禁使用未按期校验的仪器。

四、方法步骤

整治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20日),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并组织各队组电工对设备防爆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各业务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分设备类型、工作地点进行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地开展井下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所有防爆设备的防爆、完好、检修、检验、淘汰禁用情况等进行细致排查。同时加强对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的动态管理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

第二阶段为整改落实和复查验收阶段(7月21日-7月31日),各科室、队组认真落实第一阶段排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同时整治工作领导组组织人员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进行全面系统复查验收,对查出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处理。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和上级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各科室、队组对整治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综合考评,整治领导组及时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县煤炭主管部门将在8月份对公司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市煤炭主管部门将在9月份进行监 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思想。各科室、队组要以此次整治作为促进和规范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手段,以小见大,督促整改完善,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所有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各科室和队组要认真学习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爆设备标准,提高对防爆设备的认知,并贯彻到工作中去。

4、落实责任,整改到位。对此次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每条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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