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赴台手续办理须知(共1篇)
1.因公赴台手续办理须知 篇一
因公赴台办理程序
一、报送赴台计划
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单位于每年12月向市台办报送下一人员赴台计划,没有列入赴台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安排。赴台团组一般限10人以下(含10人)、8天(含8天)以内,省管干部限8人以下(含8人)、8天以内(含8天),特殊情况除外。赴台团组人员构成应与赴台交流内容相符,杜绝凑数杂糅组团,专业性交流团组中非专业人士所占比例不应超过五分之一。
二、获取台方邀请函和办理《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办理邀请函需向台方提供赴台人员名单和被邀请单位(赴台身份所属)名称。赴台人员名单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务、赴台身份、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项目。除邀请函外,还需台方提供邀请单位背景资料(包括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简介)、在台预定行程安排等。邀请函、邀请单位背景资料及行程表中不得违反一个中国原则,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
台办立项后,向台方提供赴台人员以下资料办理《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1.《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1份;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3.2寸赴台专用出境证件照4张;4.在职证明1份;5.除经贸团组外的其他专业团组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三、立项
厅级领导干部参加的团组,由组团单位向市台办出具要求立项的函,再由市台办上报省台办立项;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组织的,由所在县市区台办向市台办出具要求立项的请示,再由市台办上报省台办立项。其他团组,属县市区组织的,由县市区台办向市台办出具要求立项的请示;市级机关单位组织的,由组团单位向市台办出具要求立项的函,由市台办给予立项。
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参加的团组,先由组团 1
单位或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行请示文,在市领导批准后,再由市台办上报省台办立项,在省台办作出立项批复后再由市政府向省政府行请示文批准。市级机关单位正职组织的团组,在市台办作出立项批复后,需由所在单位向市政府行请示文批准。
省属高等院校(不含市属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团组自行立项,其中有省管干部参加的或参加国际性会议活动的团组仍由市台办上报省台办立项。
赴台科技合作的团组,由市台办上报省台办立项。
立项所需内容和资料:1.正文;2.说明:包括台方邀请单位全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经办单位全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3.台方邀请函、邀请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邀请单位简介;4.赴台人员在台预定行程安排表;5.赴台人员名单,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务、赴台身份、户籍所在地。立项请示(函)一式两份。
四、成行
组团单位向市台办出具要求成行的请示(市级机关单位的为“函”),再由市台办上报省台办。国台办授权省台办出具赴台批件。
成行请示(或函)所需内容和资料:1.正文;2.说明:包括台方邀请单位全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经办单位全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3.省台办或市台办立项批复复印件; 4.台方邀请函、邀请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邀请单位简介;5.赴台人员在台详细行程安排表(要有具体的日期,在台的天数要与《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规定的一致,行程安排中如有与台方签订协议或会见台方重要人士等重要交流活动的,务必事先报台办系统逐级审核备案);6.赴台人员名单,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务、赴台身份、户籍所在地等,如赴台人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份的,应按户籍所在地省份分别填写;7.《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复印件每人一份;
8.《赴台人员审查表》每人一份(厅级干部在向省政府请示时由省委组织部作了政审,已在省政府批文里出具,不再填写。“所在单位审查意见”一栏由所在单位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县市区的县处级
领导由县市区委盖章、县市区委书记签字(如县市区委书记赴台的由县市区长签字,县市区委盖章);“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一栏,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由省委组织部委托市委组织部审批,市管干部由市委组织部领导审批,县市区管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导审批,其他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任免机关党组织审批,直属机构干部需经上级机关审批,民营企业、合作社人员报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审批);
9.省管干部参加的团组需附省政府批文--“省政府办公厅因公赴台审批件”。成行请示(函)一式两份,除文件里名单外,单独附名单三份。
五、行前教育指导
拿到国台办(现授权省台办)赴台批件后,由组团单位组织全体赴台人员到市台办参加行前教育指导,必须本人签到,做到一个不漏。行前教育指导一般与赴台人员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集中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时一并安排。
六、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一般由组团单位组织赴台人员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集中办理,必须本人到场。所需资料:1.《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可事先填写);2.证件照片2张,现场拍摄;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本人所在页复印件;5.《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原件、复印件;6.国台办(现授权省台办)赴台批件(含名单)复印件每人一份(组团单位联系人带上原件);7.外省籍的需提供暂住证、单位证明。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原件办理签注。
七、归后总结
赴台归来后一个月内向市台办和上级机关递交考察报告。考察报告主要内容:1.考察的概况;2.主要收获和体会;3.意见建议。
赴台从事科技交流活动的团组,应事先按国保发〔2002〕7号文
件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并在请示(函)件中注明是否涉及科技保密问题。
赴台人员年龄超过70岁的,须随文附上“健康证明”;团组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的,须在报文中注明。
此外,文化、广电、体育、宗教、旅游、金融以及公检法司等行业归口管理部门人员赴台,由本部门上报省级相应部门审批,上报时应商市台办同意。
赴台商务考察只需报省台办立项即可。立项所需内容和资料:1.正文;2.说明:包括台方邀请单位全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经办单位全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3.台方邀请函、邀请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邀请单位简介;4.赴台人员在台详细行程安排表;5.被邀请单位营业执照、简介;6.赴台人员名单,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务、户籍所在地,有外省籍人员的按省籍分别打印名单;7.《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复印件每人一份。不需要填写《赴台人员审查表》。立项请示一式两份。国台办授权省台办作出立项批复后,即可持批复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省籍的持批复件回原籍公安机关办理,办理所需其他资料同第六条。参加跨省团组的需提供国台办或有关部门批准书及全部名单,其他报批手续参照本段所述。
【因公赴台手续办理须知】推荐阅读:
石家庄地区二手车办理过户手续须知01-09
办理入伙手续和装修手续需掌握的知识07-29
外汇管理局办理手续07-11
产妇出院手续办理流程07-27
办理外出实习请假手续08-16
车辆办理入库手续流程09-16
离职手续应如何办理09-28
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11-07
新店开业相关手续办理流程06-28
工程开工前期办理的手续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