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规划

2024-12-29

苏州市吴中区规划(10篇)

1.苏州市吴中区规划 篇一

苏州吴中太湖旅游区AAAAA创建方案和总体规划精粹

【江山多娇规划案例】太湖美

最美在吴中苏州吴中太湖旅游区AAAAA创建方案和总体规划精粹

太湖美呀太湖美

美就美在太湖水

水上有白帆哪

啊水下有红菱哪……一曲《太湖美》,使太湖烟波浩渺的绮丽景象永远定格在人们的脑海里。

【景区概况】太湖美,最美在吴中。这句话说的不只是自然景观,还有吴中的人文风貌。如果说,太湖是吴文化的发源地,那么,吴中无疑就是吴文化的鼎盛地。苏州吴中太湖旅游区是一个浓缩了古吴文化与新吴文化,融合了太湖之山、太湖之水、太湖之人、太湖之物、太湖之村、太湖之镇、太湖之风情的文化荟萃之地,被誉为“太湖最美的地方”、“长三角的后花园”和“国际最佳休闲目的地”。吴中太湖旅游区位于苏州西南隅的太湖之滨,总面积21.5平方公里。境内有“中国碧螺春之乡”东山景区,“天下第一智慧山”穹窿山景区和“苏州最美的山村”旺山景区。这里,湖不深而辽阔,山不高而清秀,群峰隐现于云际,景点散布于山水,远、中、近三景,错落有致;晴、阴、雨三时,光景变幻;山、水、园、林,相映成趣;春、夏、秋、冬,风光迥异。秀美的湖光山色与散落在太湖山水间的人文古迹,璀璨多姿,俨然一幅绝佳的江南山水画卷。【规划背景】令人遗憾的是:《太湖美》早在2002年就被无锡市定为市歌,这样说来,单从太湖旅游形象层面看,“苏州太湖”比“无锡太湖”已落下半个身位,遑论苏州辖区的“吴中太湖”。为融入长三角旅游一体化进程,吴中区根据应江苏省“旅游强省”和苏州市“旅游强市”发展战略,将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予以培育,力求在较短时间内,提升“吴中太湖”旅游品牌、品质和整体竞争力,推动整个吴中区产业增长和转型升级。经过严格遴选,最终选定我院为旅游区编制总体规划和5A提升方案。2011年的阳春三月,我受邀前往苏州吴中进行初期考察,在惊叹于吴中太湖风光和文化的同时,也对吴中太湖旅游发展现状感到忧虑:形象遮蔽严重太湖周边各城市旅游同质化严重,吴中太湖旅游品牌相对暗弱。一曲“太湖美”唱响无锡太湖品牌,使其长期处于太湖旅游的垄断地位;环太湖旅游经济圈、滨湖新城、中华恐龙园使常州跻身太湖旅游发展强势阵营;以太湖山水、园林古迹为核心资源的湖州,也正在积极通过太湖谋求更大的旅游发展空间,力争涉溪入湖,实现从“苕溪时代”向“太湖时代”的跨越。坐拥太湖五分之三湖面和湖畔最多山峰、绝美湖岛、秀美山村、经典园林的苏州吴中太湖,核心竞争力在哪里?路在何处?龙头景区缺失吴中太湖,山、水、岛、园、村等各类景区多达20余处,景点星罗棋布,可谓群星璀璨,然有星星无月亮,分散而不成规模,不成体系,更没有形成“旅游+”业态和全产业链体,恰如朔日不见皓月,没有龙头项目,难成群星拱月、星月同辉之势,极不利于旅游可持续发展。文化主题不明太湖度假区核心区、穹窿山、东山、旺山四大片区各自有独立的主题,但更像是自说自话,没有一个统领各景区的“魂”,亦即文化不统一,没有串联。不提炼出统一的文化主题,景区联创5A的路子就走不通。管理体制不顺规划区内各景区跨香山、东山、木渎、临湖四个街道乡镇,在管理体制上各自为政。这是旅游区后续健康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规划思路】框定创建范围对于吴中太湖旅游区尤为重要,其关乎文化主题的集中性、交通及游线的通畅性、景区与居民区的融合性,以及管理体制的统一性。吴中太湖旅游资源优良,遗憾的是,缺乏具有影响力的大品牌。苏州旅游虽走在国内前列,但长期以来独赖“苏州园林”品牌支撑,在日益多样化的旅游市场需求面前,已显瓶颈,需要突破。5A创建不只为挂牌,更重要的是旅游品质的升级和产业的转型和效益的提高。苏州吴中太湖创建5A,既是自身品质、品牌升级的需要,也是苏州“西育太湖”的战略突破,大太湖需要大5A,创5A是吴中太湖必由之路,也是突破之路,更是发展之路。在与甲方沟通交流中,我对旅游发展大势的分析和对苏州旅游发展的见解和理念,获得甲方高度认可,也更加坚定了吴中区委、区政府创建5A的决心和信心。委托方最初选定的创建范围为太湖度假区、西山、东山、光福、穹窿山、旺山6大片区,在实地勘察调研后,原群教授确立了4个原则:一是确保满足3平方公里的最低面积要求;二是遴选最具太湖文化特色的景区景点;三是选择相对优质的资源,并进一步提升;四是筛选可充分利用现有交通条件的景区景点。经过双方多次磋商,按照“多区联创、舍块取点、文化串联、游线联通”的规划思路,最终确定以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域为主体,联合东山、穹窿山和旺山景区,创建太湖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同年3月,我院项目组迎着江南的绵绵细雨进驻项目地,除常规编制5A创建方案和旅游区总体规划外,还要为旅游区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从前期思路到项目建设,包括活动策划、现场施工等,直至成功挂牌,始终与旅游区并肩而行。【形象定位】原味的太湖·浓缩的江南“吴中,太湖最美的地方”。这一旅游形象虽然突出了苏州吴中区在太湖流域的重要地位,但其所指主要是吴中区,而非苏州吴中太湖旅游区。经过大量调研分析,我们确立了吴中太湖“大园林、小江南”的旅游主题,为集思广益,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国内重要客源地的目标人群中发放了调查问卷,并以高额奖励在全国征集旅游区主题形象,最终通过院内外专家不记名投票,定位旅游区主题形象为“原味的太湖·浓缩的江南”。原味的太湖太湖是中国第三大淡水湖泊,水域面积2400多平方公里。从范围上来说,规划区占有整个太湖水域的五分之三,拥有太湖峰峦的五分之四,太湖山水相依,吞星吐月,尽在吴中。可以说,吴中太湖旅游区具有最原貌的自然生态、最原真的历史文化和最原始的民俗风情,因此,将“原味的太湖”用在吴中太湖旅游区可谓恰如其分。“原味的太湖”,一者为苏州太湖正名;二者契合时下休闲旅游者的乡愁情结;三者给旅游者一个强烈的心理暗示:只有到吴中太湖旅游景区,才能感知最本真、最本色、最迷人、最具太湖风情的太湖。浓缩的江南 我们欲把吴中太湖旅游区打造成为继“苏州园林”之后苏州新的旅游亮点,显然不能再打“园林”招牌。为防止形象遮蔽,吴中太湖旅游区必须另辟蹊径,出奇制胜。“浓缩的江南”,将“江南”这一在人们感性思维中,有形象而没具象的概念实体化,意指苏州吴中太湖拥有最集中的江南山水、最雅致的江南村落和最浓郁的江南风味。“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是典型的江南水乡,故我们以“江南风情聚苏州,苏州风情聚太湖”为指向,将吴中太湖旅游区打造成为“浓缩的江南”。自此,游客对于“江南”已心有所指,“江南”对于游客已心有归属。【创意亮点】在对规划区进行详细考察调研后,我们发现旅游区虽具有优良的生态和文化资源,但其特色项目偏少,存在主题不清、特色不明、项目雷同、配套欠缺等问题,鉴于此,我们主要从“三个确立”、“四个突破”入手进行策划。三个确立确立龙头项目。立足吴中太湖旅游资源,以华东和长三角经济发达区域旅游市场为主导,参照旅游拓展六要素“商、养、学、闲、情、奇”,因地制宜地植入“游、奇、闲、智、俗”休闲旅游因子,重点打造以太湖夜游水街和冰雪体验乐园项目为依托的度假旅游目的地。确立集群优势。太湖区域最具代表性的园林与村落、风光与风物、历史与文化荟萃于吴中旅游区,其核心优势非一地,非一景,更非一物,而是以太湖为核心形成的旅游资源及旅游产品的集群,其关键正在于这些元素的组合优势,或曰综合优势。确定景区体系。在旅游区“原味的太湖·浓缩的江南”的主题形象定位下,我们对区域内景区和项目进行了梳理,并预测了其提升空间,最终确立各片区发展定位和形象定位。分区所属乡镇发展定位形象定位度假区核心区香山街道国内外滨湖休闲度假胜地原味太湖·度假天堂东山东山镇江南乡村茶文化休闲体验胜地原味乡野·风情茶韵穹窿山木渎镇经世智慧第一山原味兵法·智慧之巅旺山临湖镇乡村主题高端休闲体验胜地原味中国年·旺福养生园

2.苏州市吴中区规划 篇二

;腳齡】獅腿巾Ml教觥大学丨云南甘事赠结合实8活动班Mumtmmmmm“江令之龙蝽, 苏州之邛射, 杭州之#皆卢梅。“癸足清我粪哿珍笔下的《為梅待记》。光巧中处小学地此·"全国去大最美讨楱”之-的光£!|*1'r*8^B福古镇邛射山麄’表著名的A」.—JBV舷地“香雪海”所棬缺。·学枚剞办于〗905, , 是·一所有着"§·年而去的乡镇中‘改小学。在吴中S·教育局和镇秃委政房的重视关下, 学枚避过"江苏�.省卖验小学办孝枋准评估验收”, 省“其州希敉育现代化小学”、“@省綠色学枚”、“苏-A市常^營理示范學枚、"苏州市德育工作先^ (迷集体”, 敉育部“国培讨划”^^g Mm千教师研修項打基地。^補山有系汊大司徒邛禹手f=:=.·植的千年古柏’香妒海是她名中·外的採梅胜地, 这里一, ^r>境优, 丈资源丰厚。力深义发掘地方丈化资源, #枝媒走了"文化办学”的发展思洛, 坠持以敉育科研务先导, 以课题研免芴权年, 确立的"十一五“主课题《邛射丈化资源軟育价值开发的研究》和"十二五"主谭题《香�^|j香海梅丈化敉育价值的卖成性研光》先洽坡对为k|, 、;其州市重点课题。#枝讀合纽活动力連径类W^M「成牧本课程, 编写的《香香海梅丈化4_小学’�A�结合卖戌活动指导用书》枚本敉材获$国一等典, “掩丈f综合类成活劲敉育成果续三·获得苏州希綍合卖我活动优秀学生成果展评一等矣, 每年拳行的香番海格丈化i“枚园丈化艺术_成为特色活动, 邋这师生共同貴梅、#@梅、$梅活动, 引导孛生用^ppm书画、作丈、扳影、祷歆等亀形式来表il对掩花精神的M, 2成悟, 培养了学生了解象ii T i乡、《象乡Witi4|-:?ir学枚遂皮设了mt·”·成立了"邛射丈孛杜”以学生社ai錄手推出了一糸对"邛射文化"系对活动项目, 指导学生幵展习作、书丞、才艺展示活等奖“邓a小导游“梅花节里展見象苏州大学"敉育部国培计龙】骨羊我蚌对修项《基地”救牌仪式神奇的梅酱桂乾”再度折枝

3.苏州市吴中区规划 篇三

第一招:“侦防一体”录入及时

“填写《职务犯罪相关人员信息登记表》,给预防部门提供信息的同时,我们自侦部门在理清案件的整体脉络上也变得更轻松了!”吴中区院反贪局干警小赵颇有感触地说。“小表格有大作为”,该院在查询工作中的这个创意,还得从查询工作中的一个“瓶颈”说起。高检院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需要录入查询系统的几种情况,然而在实践中,对于“裁定认定的受贿犯罪对应的、有证据证明的行贿行为”这类情况的录入工作存在争议。即便录入,由于侦查人员缺乏信息搜集的意识,较难及时获取相对人员准确的身份信息,因此基层院对此类行贿行为的录入往往存在随意性,使得系统在信息录入上并不统一,如此一来,容易出现系统信息滞后,导致查询结果的不准确,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为了规范信息采集过程,提高信息录入准确性,吴中区院预防科设计了包括职务犯罪相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号码、涉案行为等内容的《职务犯罪相关人员信息登记表》,由侦查部门案件承办人负责填写,案件侦查终结时,随侦查终结报告等文书一并移送预防部门。同时制定了信息对接制度,规定了立案、侦结、起诉、判决四个时间节点,自侦部门承办人应该在收到法律文书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移交预防部门。

第二招:“区域一体”查询准确

“再怎么改头换面,也逃不过检察院的火眼金睛,真是后悔啊!”近日,老金来到吴中区院,当他拿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贿档查询结果告知函时,大惊失色。因多次行贿,老金曾被法院以行贿罪判刑。此后,他数次参加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投标,都被要求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贿档查询结果。而老金的行贿前科使公司很难中标,成为他拓展业务的“绊脚石”。今年年初,在“高人”指点下,老金决定“改头换面”。他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原公司并成立新公司,自己仍是法人代表,但将公司设在吴中区,以此隐瞒前科。贿档系统目前实现了全国联网,只要法人代表不变,即便换个“马甲”,行贿犯罪前科也是掩盖不了的。但是,在实际查询中,还有一些不法分子用“换名字、换法人代表”的手段,来规避对自己不利的查询结果。

为了避免此类情形的发生,吴中区院从技术层面强化系统建设,加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对于因失信惩戒而注销机构的企业法人代表进行备案,并纳入再登记时的信用审查环节。加大对企业更名或重新注册的监管力度,确保查询系统发挥作用。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将相关信息调取完整,以组织机构代码、公民身份号码作为信息录入和有无行贿犯罪的唯一标识,提高查询的针对性。

第三招:“整标查询”更加便捷

“以前一次投标要递交好多份审核材料,现在只要一份就够了,给我们节约了不少成本,检察院的查询服务越来越人性化,也更加科学合理,真是方便了我们老百姓!”前来吴中区院办理贿档查询的张先生高兴地说。据吴中区院贿档查询中心的小李介绍,贿档查询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应用广泛。一些招标方将一个项目工程分为几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同一个投标公司为了争取更多项目,常以不同的项目经理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如此一来,检察机关要对每个投标方进行多次查询,提供多个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者为了同一个标段,为多家不同投标方进行查询。这种“一标一查”的方式导致查询窗口经常出现数十份甚至上百份内容完全相同的招标公告和申请书,大大增加了司法成本。

为了方便群众,降低司法成本,吴中区院将上述情况进行“整标查询”,即对于招标方将一个项目工程分为几个标段进行招标,同一投标公司以不同的项目经理对多个标段进行查询的,可以把不同查询人集中进行整体查询,查询结果按照所需查询标段件数确定打印份数。对于多家投标方为了同一个项目进行查询的,对所有递交申请的投标方统一查询,并将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发函告知,以此提升贿档查询工作的效率。

第四招:“退出机制”加大威慑

“您好,我是吴中区院预防科工作人员。根据查询结果,××建筑设计公司企业法人代表齐某在2011年3月曾经有过行贿犯罪记录,建议贵单位取消该公司的竞标资格。”在查出有行贿犯罪记录后,工作人员向招标单位履行告知义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旨在把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但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者没有合理的“退出机制”,工作就会失去应有的威慑作用。

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吴中区院从招标方和投标方“双管齐下”,竭尽警示义务。一方面电话告知,建议取消有不良记录者的竞标资格,并要求将招标结果以回函形式进行反馈;另一方面警示有不良记录的投标方,不能再发生贿赂行为。此外,建立以地区为单位的“廉洁准入条件”与“失信惩戒制度”。对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规定适合地方行业规则的惩戒方式,如取消投标资格并视其情节暂停其在本地区一至三年内的投标行为,或者三年内不准进入本区域工程建设市场等。

(第443期)

4.苏州市吴中区规划 篇四

第一条 根据《苏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

定本细则。保障对象以我区失地农民为主,并扩大到我区一般农村居民。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指实行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居民参保、集体扶持、区镇两级财政资助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形式包括大病医疗统筹、门诊家庭账户、医疗救助三部分组成。

第三条 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 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及区劳动保障、卫生、财政、民政、发展计划、农村工作等部门应当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纳入我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职责分明、公平运作、民主监督。

第五条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局负责本细则的实施。区、镇(区)两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细则加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运作,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审计、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实施细则,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 在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同时,逐步推行农村社会医疗保险。

第七条 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对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对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中玩忽职守、作风拖沓、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区、镇(区)分别成立由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劳动保障、卫生、财政、农村工作、审计、民政等部门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管会),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

第九条 区合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合管办),合管办为区合管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全面负责、协调我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人(在现有区级财政供养人员中调配),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十条 受区政府委托,区合管办行使以下职责。

(一)及时掌握区内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根据《细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适时反馈区政府,作出相应的决策及调整。

(二)负责拟订本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配套方案,起草、修订全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全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业务培训、考核评估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区级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

(五)负责区级大病医疗统筹费用的审核和结报。

(六)负责对享受医疗救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医疗救助基金的结报,定期公示结报情况。

(七)完成区合管会、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镇(区)合管会下设合作医疗管理所(以下简称合管所),是镇政府(区管委会)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常设办事机构,行政上接受所在地政府(管委会)领导,业务上接受区合管办的指导,可与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合署办公。

第十二条 受镇政府(区管委会)委托,合管所行使以下职责:

(一)根据区合管会制定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各项工作计划,结合本镇(区)实际情况,拟订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

(二)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组织领导、宣传发动、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保意识、互助意识和共济意识。

(三)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保证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合理运作,定期公示结报情况。

(四)做好区级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结报的初审、送审。

(五)做好门诊家庭账户镇(区)级大病医疗统筹费用的审核、结报。

(六)负责对承担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检查项目和收费的监督。

(七)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与辖区内居民签订家庭健康服务合约。

(八)完成镇政府(区管委会)、区合管办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参保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一)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农村本区在籍居民。

(二)经区合管会批准的其他居民。

第十四条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辖区内医疗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优惠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卫生服务。

(二)享受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用补偿。

(三)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享有知情权、建议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权利。

第十五条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区合管会制定的各项实施细则。

(二)服从区、镇(区)两级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三)及时足额交纳参保费用。

(四)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基金筹集和管理

第十六条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由保费和社会捐助资金组成。保费包括参保者个人缴纳、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参保者所在单位(业主)扶持、区、镇(区)两级财政资助三部分资金。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分大病医疗统筹、门诊家庭账户、医疗救助三部分,分别独立建账,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区合管办、镇(区)合管所统一管理。区合管办负责区级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镇(区)合管所负责镇级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和门诊家庭账户基金的管理。

第十七条 筹资标准:

(一)2004年按人均100元标准。其中:区、镇(区)两级财政分别按辖区应参保人数人均40元、30元资助,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到位;参保者个人缴纳30元,农村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由村集体承担。

(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参保者所在单位(业主)的扶持资金,标准由镇(区)自定,用于镇级大病医疗统筹基金。

(三)保费收取标准实行浮动制。2005年起,每年增加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不得少于人均20元,区合管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中,大病医疗统筹年人均额度不得少于人均基金的50%;医疗救助年人均额度不得少于人均基金的5%。

2004年参保者人均基金100元,其中大病医疗统筹年人均基金为65元(区级大病医疗统筹基金35元,镇级大病医疗统筹基金30元);门诊家庭账户为30元(个人缴纳部分);医疗救助基金为5元。以后每年由区合管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保费筹集:

保费实行跨预交、一年一交、先交后保制度。

个人承担部分以户为单位缴纳,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1月1日-12月31日(2004年为3月1 日-4月30 日),生效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个人缴纳部分、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单位(业主)扶持部分统一由镇(区)负责收缴,并在当年3月底前全额划拨至镇(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专用账户。

区、镇(区)两级财政资助部分在当年3月底前按规定额度直接划拨至区、镇(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专用账户。

第二十条 参保者缴纳保费时,收取单位必须给予收款凭证,首次参保时发给《苏州市吴中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证》,并告知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后逐步实行用IC卡就诊。

第二十一条 劳动保障、财政、卫生、审计、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监督。区合管办、镇(区)合管所应当定期公布资金账目和合作医疗保险具体执行情况,接受社会和专业部门的监督审计。

就诊转诊

第二十二条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和逐级转诊制度(急诊除外),参保需凭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证和专用病历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第二十三条 定点医疗机构为:吴中区各镇(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医院(卫生院)、区级医院、苏州市指定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苏州市第二、三、四医院、苏州市第五医院(仅限传染病治疗)、苏州市中医院、苏州市儿童医院、解放军一○○医院、苏州市消防医院(仅限灼伤治疗)、安康医院(精神病治疗)。

参保者因病情需转外地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的,须经区级或市级医院医务科出具转诊证明。

无转诊手续,擅自到外地医院或非定点医院就医者,一切医疗费用自理,大病医疗统筹基金不予补偿。

大病医疗统筹

第二十四条 大病医疗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医疗费用结报,区、镇(区)两级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不同报销比例、累计相加的办法进行分段补偿,具体为:

(一)镇(区)级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分段补偿比例为:

500-3000元补偿30%

3000-5000元补偿35%

5000-10000元补偿40%

各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以上标准。

(二)区级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分段补偿比例为:

10000-20000元补偿50%

20000-30000元补偿55%

30000元以上补偿60%

补偿金额每人每年累计达到50000元封顶,基金出险时,分别由区、镇(区)两级财政负担。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转苏州市指定医院或外地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分别为30%、25%。按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结报金额分段在区、镇(区)两级基金中结报。

第二十六条 对确诊为癌症、尿毒症等患者在门诊治疗的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含肾、肝、骨髓移植等)费用,按照住院大病医疗费用结报。

第二十七条 符合区大病医疗统筹补偿的人员,在发生医疗费用后可到各镇(区)合管所进行申报,申报时必须提供患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保险证、专用病历、出院小结、转院证明、电脑发票、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由镇(区)合管所、区合管办按不同职责范围进行结报。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报。

第二十八条 结报时间:医疗费用符合区级基金结报的由各镇(区)合管所统一代办,每旬进行结报补偿。

结报期限:当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1月1日至12月31日内结报,跨住院的医疗费用可在下一结报。

第二十九条 结报范围:药费(按照《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检查费、手术费、材料费、治疗费(每天不高于50元)、床位费(每天不超过20元)。

下列情况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1、住院期间的门诊医药费、自费药品、自行外购药品、自行投医费用等;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

2、工伤、车祸、斗殴、自杀、酗酒等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所用的医药费。

3、计划生育、孕妇分娩(含剖腹产)及各种性病的医药费。

4、器官移植、手术矫形、镶牙及美容等非治疗性医疗费。

5、各种原因造成的集体性食物中毒的医药费。

6、门诊的各项检查费、化验费、X光费。

7、未经转诊擅自投医的费用。

8、住院期间的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如CT、MR)、空调费、救护车费。

9、有住院手续但不住院或冒名住院等欺骗行为。

10、其他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用。

门诊家庭账户

第三十条 门诊家庭账户,用于门诊医疗费用的结报。

第三十一条 根据方便参保者就近就诊和有利于管理的原则,镇(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符合定点条件的村卫生室为参保者门诊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况不予报销:

(一)自购药品、自行投医的医疗费用;

(二)专家门诊、健康体检、预防保健的费用;

(三)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补偿范围的。

第三十三条 报销标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符合报销范围的基本药费(限《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检查费(X光、化验、心电图、B超)、治疗费,按20%报销。

第三十四条 报销办法:核报门诊医疗费用时,应出具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证、专用病历及原始票据。

门(急)诊医药费报销时间限于就诊后3个月内,各镇(区)合管所按旬进行结报。

5.苏州市吴中区规划 篇五

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三山村位于苏州市西南50公里处的太湖之中,由泽山、厥山,三山三个岛组成,总面积2.8平方公里,5个自然村,6个村民小组,296多户,804余人。三山岛山青水秀是太湖石原产地之一,奇峰突兀,异石成趣,有吴中第一奇峰的板壁峰,游湖戏水的生肖石,以及牛背石、白猫石、金鸡石、四世同堂石、狮身人面石。三山岛历史悠久,古吴文化源远流长,84年发现并挖掘出一万二千年以前的旧石器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称之三山文化,证明太湖流域同样为中华民族发祥地。岛上原有寺庙十座之多,密度高于佛国普陀山,古称十庙、十景、十井、十码头,皆毁于文革。明清古建筑三十多幢,石雕石刻、盆景花卉美不胜收、观之不尽。

在各级政府以及各部门的关心下,2001年9月份三山村成立了“三山旅游开发公司”,收入从6万到120万到240万到580万,增强了村级经济,致富了村民。随着旅游业的兴起以及新农村的建设力度加强,结合农村道路硬化工程把乡间小路改建成旅游通道,把原先的货运码头改造成游客码头,修缮了“三峰禅院”、“娘娘庙”等宗教场所,并且因地制宜新建野营烧烤场、垂钓场等旅游配套休闲场所,努力营造旅游环境,开发旅游。

经过这几年的发展,三山岛的知名度日益提高,已成为太湖旅游 1

产业重要组成部分,被授予了“国家地质公园”、“国家AAAA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江苏省农家乐专业村”、“江苏省卫生村”、“江苏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江苏省乡村旅游精品创建试点单位”、“苏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苏州市先锋村”、“苏州市文明村”、“苏州市十大生态旅游乡村”、“苏州市先进旅游工农业示范点” 等荣誉称号。目前旅游业已成为三山村发展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村民收入的重要来源。2009年三山村实现旅游收入580余万元,村民农家乐的队伍也不断壮大,从原先的几家发展到现今的83家,并形成了以太湖湖鲜、生态草鸡、墨驼鸭及自种蔬菜等绿色菜肴系列的农家菜系。旅游的发展带动了三山岛及周边地区的农副业、餐饮业和交通运输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旅游带动的社会效益达3600万元。村民收入稳步提高,人均收入达18600元。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使三山村逐步走上了富民强村之路。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市、区环保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村两委班子带领全体村民围绕市委、市政府生态建设发展战略目标,从为全村社会和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的根本目标出发,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卫生长效管理。

通过开展创建江苏省卫生村、江苏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江苏生态村,彻底清除农村的脏、乱、差,铲除卫生死角,全村主干道,主要河道两侧,集中居住区绿化面积165600平方,村庄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河道全面清理淤泥一次,清理长度1200米,清理

河塘2个,码头港池清淤2个,共计4753立方米。成立了河道、道路、绿化养护队伍,全天候保洁,建立了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保证村容村貌长期有人抓有人管。一方面发书面通知给每家每户,宣传做好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并成立农家乐协会,同83家农家乐业主签订卫生管理责任书;另一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立面改造农户125家,新建路灯400余盏,新建旅游公厕7座,新建垃圾中转站4座,新增垃圾桶40个,新添电瓶垃圾运输车2辆,全村6个自然村3个景点共聘用了22名保洁员,做到全村各自然村内的垃圾日产日清。为使全岛村容整洁,环境优美,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同时,为不破坏自然景观影响旅游,解决岛内垃圾堆放问题,购臵了二辆环卫车并配备二名司机,通过登陆艇外运,由镇环卫站统一处理,全年用于环保资金达50多万元,通过长效管理大大改善了村庄的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生产环境,村中路面整洁美观,排水畅通,基本消除各种混乱现象,达到全村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住宅美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环境洁化的“六化”基本要求。

二、大力推进湿地建设,保护三山岛生态环境

三山岛属于太湖中的一个孤岛,生态结构单一,是生态极度敏感、脆弱的区域,环境一经破坏,将很难予以恢复。2008年我们投入700万,对三山岛五角咀至小姑山太湖沿岸的湿地进行保护与建设,通过

对太湖滩涂整治,湿地建设,宕口复绿,沿湖道路绿化,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民生活、生产,为发展休闲乡村旅游农业打好基础。

在三山岛五角咀至小姑水域种植包括芦苇、荷花、芡实、茭草等水生植物600亩,并放养了螺丝、青蛙、鱼类。同时将太湖沿岸湿地建设、陆地绿化建设同现代农业和旅游产业有机结合,发展特色休闲乡村旅游农业。通过对太湖滩涂整治复垦建设果茶园、采摘园,沿湖6公里道路的绿化,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民生产、生活。湿地建设与环湖道路、游憩景观结合,局部地区扩大规模,采取“长藤结瓜”的形式,对沿湖宕口复绿,不仅扩展了土地利用面积,同时对低洼地整治区起到保护作用,从而为湖滨岸线及沿岸休憩建设提供了有利空间。对三山岛东部太湖边小姑低洼地带进行填土复垦,建成了一个150亩规模的生态果树示范园及生态采摘园。

三山岛湿地工程规划2000亩,分三期实行,2009年又投入400万元启动了二期工程,现在东泊至西700亩湿地框架结构基本成形,2010年对一、二期的环保湿地、坡地种植了中杉3500棵,水杉2600棵,水松500棵,毛竹1250支,共计25万,预计今年种植绿化达120万。三山湿地的建设将对太湖环保起到一定的作用,新建的三山岛湿地已成为了太湖的又一处绝佳生态新景。

三、开展生态沟、渠、塘建设,加强氮磷流失生态拦截。

三山岛历来以农业为主,主要依靠传统果树和山区优势,发展花果生产。农业用地上大量残余的氮、磷,被雨水冲刷后通过纵横交错的河网系统进入湖体,致使藻类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农业面源污染是太湖水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三山岛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项目总投资180万,对小姑村环采摘园河道整治,疏通水系、沟渠1200米。在渠、塘种植兰花三

七、黄菖蒲、荷花、黑藻、金鱼藻等拦截植物将果园沟、渠、塘改建成具有拦截功能的生态沟渠,使得农业废水通过生态沟渠最终汇入生态塘,达到削接氮磷的目的。在行山南侧建设和改造生态渠塘1.86万平方米,连接的果园和山林总面积为1200亩,项目每年处理流失625吨氮肥、240吨磷肥造成的污染。

四、不断完善三山村全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随着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岛上建立了许多集餐饮、住宿为一体的家庭饭店,用于接待游人,这些饭店每日产生一定量的废水。为了推动和促进三山村生态建设,探索出三山岛特色的环保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我们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生态环境,在居民比较集中的桥头村,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确保三山岛活污水处理率达100%。东山镇政府把三山岛污水处理工程列为政府实事工程,2008年我们投入资金679万完成了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以及4002米管网铺设,根据三山岛村落分布位臵实际情况,2009年又投入资金320万对污水管道不能覆盖到的部分散落居民点建设了4座15T级、2座2T级、2座1T级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另外通过污水处理工程结合人工湿地生态修复技术,使污水处理厂初步处理后的污水经过第一层潜

流湿地深度处理后,流入鱼塘养鱼,这样层层过滤的水,再经过第二层自由水面湿地净化培养最终排入太湖,可以使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目前三山岛污水处理及尾水排放处理项目已在苏州市科技局立项。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村党支部、村委会将紧紧围绕东山镇党委、政府工作思路,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与时俱进地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思路,贯彻环保理念,把三山村的生态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旅游为特色,保护古村落风貌为原则,建设自然生态型新农村,在三山岛形成三点一片,一河一街、二岸十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全力打造“路在林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人居环境。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三山村村委会

6.苏州吴中区幼儿园学区划分 篇六

学区划分主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苏州吴中区幼儿园学区划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木渎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1、木东公路以西,中山西路(苏福路)以南,运河以北。

2、木东公路以东,市河以南,运河以北,东至原修船厂。

3、谢村11组。

木渎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

1、中山东路(苏福路)以南、金枫路以西、市河(东街)以北、木东路(翠坊北街)以东区域:翠坊新村、灵岩村(牛车浜、姜家浜、吴家浜)、灵岩村谢巷5组(廖里)、灵岩村谢巷6组(观桥村)、香溪花苑、白塔新村、翠坊北街单号、中山村、泛华嘉园、东街、海兰堡、朗诗绿色街区(北区);

2、金枫美地小区、灵岩村谢巷4组和7组。

木渎姑苏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木渎镇船闸桥胥江运河以南,包括姑苏村、尧峰村、金运花园、万科、姑苏世家、朗诗南岸、学林雅苑地区。

木渎南行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木渎镇金枫路以东、竹园路以南范围内木渎镇所属各住宅小区(金枫美地除外)及西跨塘村。

木渎范仲淹实小附属幼儿园

木渎镇金枫路以西、苏福公路以北、灵天路以东的居民小区:包括花苑新村、梅林新村、施乐新村、瑞景苑、棕榈湾、金山浜花园、青年城等;以及天平村、金山村的住户。

藏书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户籍在木渎镇五峰村、天池村、善人桥村、藏书社区和穹窿山管委会穹窿社区、接驾社区的适龄幼儿。

胥口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胥口镇胥江河以北地区。

胥口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马舍分园

马舍村

太湖国家度假区香山幼儿园

香山街道辖区蒯祥路以南范围的各社区、居委会、各村适龄幼儿。

太湖国家度假区舟山幼儿园

香山街道辖区蒯祥路以北范围的各社区、居委会、各村适龄幼儿。

光福中心幼儿园

1、中心园:光福镇区(含梅园居委)、香雪村、邓尉村、原光福村、原福利村1—4组,原迂里村1组、原下绞村、原金涧村。

2、香雪海分园:迂里村、府巷村、福利村、原田舍村

3、太湖分园:渔港村、冲山村

西山中心幼儿园

西山中心园施教区:东河社区、元山村、蒋东村、庭山村、林屋村(下亩里、徐家场以北,含下亩里、徐家场)、东村村、堂里村(涵村,含涵头以东)。

石公、文炯分园施教区:林屋村(前堡以南)、秉常村、石公村、东蔡村、缥缈村(岭东以东)。(注:秉汇村以西的幼儿到文炯分园报名,秉汇村以东的幼儿到石公分园报名)

堂里分园施教区:堂里村(劳村以西,含劳村)、衙甪里村、缥缈村(岭东以西,含岭东)。

临湖第一中心幼儿园

临湖镇原渡村板块

临湖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临湖镇浦庄

东山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东山镇镇区居委会、现莫厘村、渡桥村、吴巷村、渡口村及原东山村、席家湖村、光荣村、港东村行政辖区。

东山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

东山镇莫厘路至大咀山(主要包括高田、潦里、俞家厍、王家泾、星光、绿化、金湾等自然村)。

苏州碧波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南港、阳光苑、桂苑、商贸城、碧波、龙南、新江、宝带桥

东湖小学附属幼儿园

红庄社区:红庄村、凌香雅苑、南湖路106号

桂苑社区:港澳桂苑、桂苑小区、城南印象、香溢澜桥

玫瑰苑社区:仁泰花园、(东吴南路125—1号)、东吴南路88号、阳光水韵、玫瑰久久、南湖之韵

阳光苑社区:阳光水榭

东湖社区:东湖村

越溪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旺山分园

旺山村、张桥村

横泾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

横泾中心幼儿园:泾苑社区、长远社区、上林村、新湖村、泾峰社区(新思三星)、上庄村。

横泾中心幼儿园尧南分园:尧南社区(尧南马家)后巷

横泾中心幼儿园新齐分园:新齐、新路

郭巷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

国泰本部:国泰社区及周边(国泰社区、徐浜社区、黄潦泾社区、马巷社区、官浦社区、双浜社区(1—6组))

彩虹分园:姜庄社区及周边(姜庄社区、尹山社区、戈湾社区、姜家社区、双浜社区(7—15组))

吴中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①新家社区(新家村、新塘村)

②龙西社区(城南村、龙西村)

③美蠡雅社区(盘蠡村、盘蠡花园、美之国、典雅、雅典)

天华幼儿园

运河以南、苏蠡路以东、澄湖路以北、西塘河以西,吴中高新区行政管辖区域。

①新家社区②苏蠡路以东的先锋社区③天华社区

④石湖嘉苑小区、中天和景苑小区、金利花园小区

长桥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

蠡墅社区、新南社区(含天枫苑)、新北社区、天怡社区、天韵社区、长蠡社区的清水湾小区和越湖名邸小区。

车坊小学附属幼儿园

前港、三马、湖浜、长巨、澄墩、瑶盛、江湾

宝带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1。团结桥以南、迎春路以东、运河以北(非吴中区行政管辖区域除外)。

2。迎春路以西、宝带东路以南、东吴北路以东、运河以北。

吴中区城区幼儿园

水香分园:水香五村区域

团结桥分园:运河以北、西塘河以东、苏苑街以北、团结桥巷周边区域包括东吴新村、花卉小区(苏苑新村除外)。

东大街分园:东大街吴县新村城区幼儿园东大街分园内

本部:宝带东路以北、北干河以南、迎春路以西、东吴北路以东区域,以及东苑新村、城中苑、吴中苑小区。

南师大石湖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新城苑社区:新城金郡、越湖家天下、首开国风华府

小石城社区:招商小石城、美乐城(住宅)

南石湖社区:邵昂、彭泾、南石湖花园

东湖社区:东湖

胥口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

胥口镇胥江河以南区域。

横泾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吴中区横泾街道所辖区域。

越溪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1)莫舍社区、吴山社区、旺山村、张桥村。

(2)越溪街道辖区内,吴中大道至郎江河至塔韵路至南溪江路到小石湖东的北面区域的城市新型社区楼盘(包括:石湖之韵、石湖华城、石湖天玺、水岸清华、瀚宫、越秀苑、锦和加州、香悦花园、锦和朗郡、越溪原筑)。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开发区辖区内的木林社区、珠村社区、龙翔社区、溪上社区。学区楼盘主要包括:熙溪里、海馨花园、翠湖湾、简之韵、南溪苑、锦悦苑、COCO蜜园、誉蓝湾、越溪庭院、越湖花园。

藏书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木渎镇藏书地区(五峰村、天池村、善人桥村,藏书社区,穹窿社区和接驾社区。)

(1)西山中心小学:元山、蒋东、庭山村、东河社区、林屋村部分(原后堡村);东村、堂里村部分(涵村)。

(2)石公校区:石公、秉常村、林屋村部分(原镇夏村、前堡村)、东蔡村、飘缈村(岭东以东)。

(3)堂里校区:堂里村(劳村以西,含劳村)、衙甪里村;缥缈村(岭东以西,含岭东)。

度假区舟山幼儿园

香山街道辖区蒯祥路以北,香山路以西,孙武路以北范围的`各社区、居委会、各村,以及舟山花园,水桥花园,孙武花园的适龄儿童。

香山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香山街道辖区蒯祥路以南,香山路以西范围的各社区、居委会、各村适龄幼儿,纯水岸、花样年、相王府、水泊堂前楼盘的适龄幼儿。

碧波实验小学附属城南幼儿园

广建路、钱家村河以南,东吴南路以北的城南街道辖区(含东吴南路以西、石湖西路以南、跃进河以北区域,含东吴绿郡)。

苏州叶圣陶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甪直镇、淞南村(北港)、甫里村(甪渔、张巷、地园)

甫南村(南场、南桥、黄溇、光辉)、甫港村(清港)

淞南村(大厍、云龙、西横、娄里)

金澄湖校区幼儿园

澄东村(庆丰、田东、西塘、凌塘)澄北村(碛砂)澄湖村(西庄、张林)

甪直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甪直镇五个行政村:淞港村,甫港村,澄北村,淞浦村,甫田村

郭巷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国泰本部:国泰社区(不含浮桥安置小区)、双浜社区、尹山湖景花园一期至三期、碧堤花园、碧堤雅苑、常青藤花园

彩虹分园:姜庄社区、尹山社区、国香雅苑、美澜花园I

吴淞江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湖韵幼儿园服务区域:黄潦泾社区、马巷社区、官浦社区、徐浜社区、戈湾社区、独墅湾雅苑、愉景湾名苑。

锦湖幼儿园服务区域:双湾花园、双湾锦园、鑫苑湖居世家。

尹山湖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浮桥安置小区、尹山湖韵佳苑、怡品湖景花园、叠翠峰花园、弘阳上湖雅苑、翡丽湾花园、国领花园、尹山湖景花园四期

独墅湖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7.苏州市吴中区规划 篇七

自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实施封山育林、封山造林以来, 林分属自然生长, 林相不整齐, 密度分布不均, 藤灌丛生, 卫生状况不良, 亟待抚育, 以促进生长[1,2]。

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度吴中区中幼龄林抚育任务的通知》文件指示,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中幼龄林抚育工作, 优化林分结构, 调整生态公益林中、幼龄林树种组成和密度, 改善林分卫生生长环境, 促进林木生长发育, 达到科学培育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公益林多重效能的目的, 结合林场自身条件, 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1 2011年吴中区林场中幼龄林抚育方案

1.1 指导思想及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生态文明为基础, 以《森林法》《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及《GB/T15781-2009森林抚育规程》为依据, 以保护、利用和充分发挥重点生态公益林三大效益为目标, 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为方向, 通过开展生态公益林中幼林抚育工作, 探索科学经营生态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的技术和方法, 进一步促进林分生长, 提高森林质量, 大幅度地增加森林蓄积, 充分发挥森林的多重功能。

1.2 基本原则

为做好重点生态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 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是坚持任务集中连片、交通便利、便于施工、先易后难、促进就业原则。二是坚持去劣留优、去弱留壮、去密留稀原则。三是坚持科学有效、保护优先的原则, 严格保护好珍贵树种和幼苗幼树。

1.3 抚育对象

抚育对象为:一是以中、幼龄林为主, 幼林郁闭度0.9以上, 中龄林0.8以上。二是遭受病虫害、火灾、雪灾及风折等自然灾害、受害木株数达10%以上的林分。三是林分密度较大、竞争激烈、分化明显、通风透光不良、卫生条件较差、林木个体长势较弱的中龄林林分。

1.4 抚育方式及抚育强度

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 抚育方式为卫生伐、修枝、割灌[3]。抚育强度按照《实施办法》, 抚育作业后, 人工林郁闭度不得低于0.6, 次生天然林郁闭度不得低于0.5, 林分平均胸径不得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

1.5 抚育任务及地点

总计抚育任务40 hm2。七子山抚育面积203.67 hm2;天平山、灵岩山地区抚育面积196.33 hm2。

1.6 抚育措施

1.6.1 七子山抚育。

七子山地区林地总面积331.47 hm2, 此次抚育的中幼龄林203.67 hm2, 中幼龄杉木纯林83.33 hm2、中幼龄国外松纯林120.33 hm2, 起源为人工林。在杉木林中, 存在枯死树、倒木、丛生树现象, 自然整枝不良、枝条生长过下等现象普遍存在于林分中。对七子山防火中心北侧杉木纯林做抽样调查:选定地块面积666.7 m2, 枯死树8株, 倒木6株, 丛生树5丛 (3~5株/丛) , 杉木有枝条高度平均占树高2/3;对凤凰山的国外松进行抽样调查:选定地块面积666.7 m2, 林内有国外松124株, 龄组为中龄林, 枝下高度占整个林木高度2/3以上的有119株。

对七子山针叶纯林抚育措施为修枝、割灌、卫生伐。修枝高度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1/3, 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1/2;割灌采用人工割灌, 清除妨碍树木生长的藤条、灌木;对多株丛生的林木进行选择性伐除, 每丛至少保留1株生长健壮、干形良好的幼树;清理林内枯死树、倒木;保留林分中的乡土树种 (乔木) 的幼苗、幼株。

1.6.2 天平山、灵岩山抚育。

天平山、灵岩山林地总面积207.33 hm2, 此次抚育的中幼龄林面积196.33 hm2, 包括中幼龄针阔混交林面积153.67 hm2、中幼龄马尾松纯林面积42.67 hm2。在针阔混交林中, 存在着倒木、藤蔓缠绕现象, 对兔子坞针阔混交林做抽样调查:选定地块面积为666.67 m2, 有8株倒木, 3株有蔓藤缠绕现象;在马尾松纯林中, 存在着林下覆盖物较厚现象, 对徐山嘴做调查:林下灌木丛生, 林下松针覆盖物厚度达3 cm。对天平山、灵岩山地区针阔混交林采取卫生伐、割灌, 着重对优势树种周围实施高度控制, 清理其周围杂灌木。在卫生伐过程中, 不是把受害木砍得越光越好, 因为林分中的一些大而不健康的树是各类野生动物和昆虫的食料来源和生活场所, 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 对生态功能低下的林木做适当保留;对马尾松纯林采用清理林下灌木、草本及林下覆盖物。保留林分中的乡土树种 (乔木) 的幼苗、幼株。

2 中幼龄林抚育效益分析

自中幼龄林抚育工作全面实施以来, 以保护和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最大效益为目标, 以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为方向, 全场上下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严控作业质量。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 中幼龄林抚育工作效果明显。在此次中幼龄林抚育中, 特别注意保留了林分中不影响主要树种生长的乔、灌木, 以促进林分发育为复层林;注意保护了天然更新的实生幼树, 以促进林分发展成异龄林;对麻栎等浆果类乔灌木和有果实的草本植物进行保留, 以维护鸟类、小兽类的食物链和栖息地, 保护了生物多样性。

2.1 生态效益

一是提高林地生产力, 通过对现有林地进行培育与改造, 使森林土壤有机质及植物营养元素增加, 有效地提高林地生产力。二是改善森林质量。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将得到明显提高, 使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活力得到维护和加强。三是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为野生动植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 从而维护和丰富生物多样性。对杉木、松树进行修枝、割灌, 使林内通风与光照状况及林木生长条件得以改善, 减少火灾、雪压和风害的发生程度, 防止病虫害蔓延;对多株丛生杉木进行选择性伐除, 消除丛生木对保留木的生长妨碍, 促进保留木的生长;对枯死树、倒木的清理, 改善了林内卫生状况, 使林内其他林木得以健康生长。保留乡土树种实现林分的生物多样性。通过对混交林的抚育, 为优势树种的良好生长提供了生长空间, 有利于形成顶级群落的目的树种;通过对马尾松纯林的灌木、林下覆盖物的清理, 不仅改善了林内卫生状况, 还大大降低了森林火灾隐患。同时, 保证生物的多样性[4]。

2.2 社会效益

中幼龄林抚育工作, 不仅有利于林业可持续发展, 而且直接关系到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为苏州市弥足珍贵的山林资源, 天平山、灵岩山、七子山林区在新一轮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 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提高森林经营水平, 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3 经济效益

随着森林旅游业的兴起, 人们向往回归自然, 享受农家田园生活, 通过中幼龄林抚育项目的实施, 使林内卫生条件得到改善, 部分林地通过残次林改造使其景观效果得到改善, 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摘要:总结了2011年苏州市吴中区林场中幼龄林抚育实施方案, 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抚育对象、抚育措施等, 并对其将取得的生态、社会及经济效益进行分析, 以期为该林场的抚育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幼龄林,抚育方案,措施,效益,江苏苏州,吴中区林场,2011年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S].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8.

[2]GB/T15781-2009森林抚育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9.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T18337.3-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1.

8.苏州市吴中区规划 篇八

吴中区是苏州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三分之二的太湖水水面,是我国自然生态最优美的地区之一,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是吴文化的发源地。吴中区产业基础发达,生态环境一流。近年来,吴中区委、区政府围绕“两个率先”、“富民强国”目标,坚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加快实施“5+2”产业培育振兴计划,大力打造科技研发平台,不断优化投资创业环境,建成了全国县级区域中面积最大的吴中出口加工区、国家级吴中科技创业园、国家火炬计划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一大批科技创新载体,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光伏能源、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服务外包、旅游、物流、金融、商务、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在吴中发展势头迅猛,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6%,三产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0%以上。

本次推介会共推出83个项目涵盖文化、旅游、物流、商贸、房产、金融、研发、服务外包等服务行业,项目的区位优势、优惠政策、发展潜力吸引了来自上海旅游、金融、房产、商贸、物流、科技界及外资机构等知名人士和嘉宾300余人出席了会议,并有多个项目达成了合作意向。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承办的主题公园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建立的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之一,是全国首批加入WTO旅游服务业先行示范区,是国家4A级风景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更是具有“文化太湖、健康太湖、绿色太湖”品牌的度假胜地。总面积1014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60平方公里,辖金庭和光福两个风景区,年接待游客超过500万人次。

太湖中央商贸区是拟围绕中心湖建成集商务办公、酒店、餐饮、文化娱乐等为一体的度假型CBD,占地1500亩。是具有“文化太湖、健康太湖、绿色太湖”品牌的度假胜地。总面积1014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60平方公里,辖金庭和光福两个风景区,年接待游客超过500万人次。交通便捷,至上海、南京均2小时车程。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山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木渎山陵文化产业——凤凰文化片区,位于吴中西部凤凰山,片区人文、自然资源丰富,片区内七子山、凤凰山形成天然屏风,宝带路、吴中大道、绕城高速、金枫路构成“三横一纵”格局,到苏州工业园区约20公里,至老城区约12公里,临太湖度假区约15公里,交通优势明显。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承办的临湖温泉宾馆,占地150余亩,按五星级标准投资规划建设。位于临湖浦庄大道沿线,交通便捷,与太湖近在咫尺,环境优美。

9.苏州市吴中区规划 篇九

2014下半年江苏苏州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下半年江苏苏州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111名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http://url.cn/WoqTIi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1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须为苏州市区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为苏州市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5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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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5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15日后出生)。

(四)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全日制国内高校毕业生和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尚不能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夫妻另一方、父母户籍符合岗位户籍要求者),不受户籍限制。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11月15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能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的,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人员在东吴人才热线上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1月10日12:00—11月14日12: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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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资格核审确认及交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11月15日(星期六)8:30—16: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审核分招聘单位初审和人社局复审二步进行。

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报名确认表一份,在报名确认表上相应位置张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分二步进行,第一步:报名者先凭签字确认后的网上报名表、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原件都须同时准备一份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回)至相应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招聘单位在报名确认表签字盖章。第二步:凭招聘单位盖章的报名确认表及应聘材料至人社局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由人社局工作人员在报名确认表签字确认。资格审核中,专业要求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年9月版)》为依据。

3、交费:经招聘单位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凭盖章签字的确认表至相应的交费处进行报名交费,交完费后将报名资料交至报名资料收缴处,并领取报名回执。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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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报名时与参加考试等场合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经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3、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4、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5、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6、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需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和海外人才服务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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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8、本人不能到现场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审核人需出示代报名人身份证。

9、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区人社局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10、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11、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免交考试费。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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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于2014年11月26日上午9:00-28日下午16:00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主要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部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4年12月5日09:00—12月8日17:00。

笔试成绩公布网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

六、面试

(一)面试通知发放。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具体通知。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

(二)缴费。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五)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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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考察)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因考生在孕期内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待考生产后体检合格后再予录用。

九、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聘用、鉴证的相关手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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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10.苏州市吴中区规划 篇十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本)

委托单位: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O一七年八月

1.任务由来与规划概述

1.1 任务由来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始建于 2005年3月,初始名称为“江苏省灌云县工业经济区临港产业园”,2007年,灌云县政府调整了园区发展规划,将“江苏省灌云县工业经济区临港产业园”变更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起初仅规划建设3.41平方公里的启动区,启动区产业定位为:以三类工业为主,一、二类工业为辅;行业类别主要为化工、医药、染料、印染、酿造、轻工等。启动区区域环评于2005年10月通过省环保厅审批(苏环管【2005】267号)。2006 年,省政府下达全省化工企业用3年时间全部搬迁进化工集中区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21 号)后,启动区3.41平方公里用地很快饱和,随之启动区以西区域有不少化工企业入驻,造成区域发展无序,园区管理难度较大。为了对园区化工企业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连云港市政府于2010年批复建设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连政复【2010】12号),区域四至范围为北至纬九路、西至规划经六路(现经七路)、东和南至 324 省道(总面积10.2平方公里,含启动区3.41平方公里),产业以精细化工等三类工业为主。2017年7月连云港对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规划四至范围进行调整,新增面积0.6平方公里,总面积扩展到10.8平方公里(连政复【2017】20号)。

2016年,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进行了督查,根据督查反馈意见,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存在以下问题: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现有企业125家,全部为规划环评明确禁止、限制或严格控制的农药、染料、中间体类项目。⑵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在设立之初,当地政府均就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制定计划、做过承诺,但计划和承诺流于形式,至今没有落实,风险隐患较大。⑶灌云临港产业区化工园超期贮存大量危险废物。⑷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群众信访投诉不断,2014年被列入全省沿海化工园区专项整治范围,省、市先后采取了限批、挂牌督办等措施,但整治工作仍不到位。2016年,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抽查灌云县临港产业区16家企业,10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园区及周边地表水污染严重,七圩闸化学需氧量超过地表水Ⅳ类标准53倍。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同时,为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指导园区化工企业整治及产业改造升级,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委托江苏中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12-2030)》。

为科学指导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的发展,实现区域产业、经济及环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灌云县环境保护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对规划区域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资料,根据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标准、技术要求等,编制完成了《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和期限

园区规划总面积为10.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至纬九路、西至经七路、东和南至 324 省道。

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2)产业发展规划

结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按照化工企业“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四个一批要求,着力调整存量、控制增量、优化布局、完善配套,对集中区内现有的以农药项目、医药及中间体项目、染料及中间体项目为主的精细化工行业进行优化发展及提档升级,且集中区不再新建农药及中间体项目、医药及中间体项目、染料及中间体项目。

依托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徐圩新区),重点发展高性能树脂、橡胶、高端化学助剂等化工新材料。(3)空间布局规划

化工集中区东北侧临近镇区,结合现状和园区需求设置小型服务区一处,用于服务于园区的行政办公,物流等需求,其余地块开发三类工业的生产,实现集中、有序、集约、高效合理利用空间,共享公共功能,促进产业联合。

园区的规划用地结构总结为:“两环”“一区”“五带”“二十六片”。两环:环园区防护绿地环;滨水景观环:园区内结合排水泄洪规划的环状水系,水系规划控制宽度15米。

一区:工业生产区。

五带:经八路景观带;经九路景观带;206绿化控制带;纬七路景观带 ;纬九路景观带。

二十六片:规划形成的二十六片工业开发地块,每片地块有独自围合的绿化带,便于地块自然延伸,每片地的积聚有序开发。

(4)基础设施规划

化工集中区基础设施规划主要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固废处置工程等规划。

排水工程规划:园区范围内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企一管的排水体制。雨水管道沿道路敷设,按地势高低就近排入区内河道;区内企业的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抽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园区废水由区内胜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现状处理能力2万m3/d,规划期内规模维持现状,尾水排入新沂河。

园区企业清下水管道沿道路铺设,按地势高低就近排入区内河道。企业清下水排口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由监管部门控制的自动排放阀,清下水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排放。企业内应建有事故应急池,保证事故状态下清下水的有效收集。

供热工程规划:规划建立以大型热电厂集中供热为主,以清洁能源和工业余热为热源的多种供热方式,加强供热节能管理,节约能源。规划集中供热率达到 100%。热源主要依托区外的华能热电厂,该热电厂位于化工集中区东北侧,距化工集中区约 150m,服务范围为临港产业区。华能热电厂装机规模为 2 台 220t/h 高温高压煤粉锅炉(两用一备)+2 台 B25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供热能力为 280t/h。园区内保鑫临时供热站燃煤锅炉及各企业临时燃煤锅炉均将拆除。明盛余热(50t/h)作为园区供热点予以保留。供热主干管由热源点接出,分两路,在纬九路设管径为 400 的主干管一根,向南沿经九路延伸,为经九路东西两侧用户供热。在纬九路设管径为 600 的主干管一根,并向南沿经八路延伸,为经八路两侧用户供热。

固废处置规划:园区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均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其中生活垃圾将收集送至灌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采用综合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危险固废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园区内规划有1家危废处置单位,为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建成后处理能力为10000吨/年危废焚烧处置和1650吨/年医废处置。建成后可满足化工园内危废处置需求。

(5)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地面积156.9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24%。主要为厂区外围与道路之间的绿化带,水系两边的绿化带以及绿地公园。其中,公园绿地5.01公顷,生产防护绿地151.90公顷。结合规划区的自然地理条件,绿地系统规划采用点状、线状、面状生态绿带相结合的布局方法。

(6)环境保护规划 ①环境质量目标

大气环境:大气环境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水环境:区域地表水功能区COD、氨氮、总磷达标率为100%。

声环境:开发区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功能区,其他地区按3类标准控制。

②大气环境治理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扩大天然气利用,提高清洁能源比例,减少煤炭消费。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管理,促进清洁生产。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③水环境治理

实施河道长效管理,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对开发区内河道进行全面清理。在总量控制条件下,从源头削减水污染排放,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严格企业废水达标排放,促进清洁生产,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④声环境治理

选择降噪功能强的树种,不同声环境功能区之间建设必要的绿化隔离带。优化城镇交通网络,保持道路畅通,扩大禁鸣区域。完善施工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制度,加强施工噪声管理。

⑤固体废物治理

推广循环经济,鼓励、扶持对工业固废进行收集、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的相关企业,实现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的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至2030年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2.开发现状与区域环境质量

2.1 开发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以及园区环境管理和规划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目前,规划范围内现已引进工业企业共138家,其中,化工行业类企业133家,其他行业(纸品加工、耐火建材和再生资源)3家,2家基础设施企业即危废焚烧和污水处理厂。

2.2 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所有监测点位的SO2、NO2、NOx、PM10监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氨气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检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计算其排放量标准时使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值;H2S、HCl、邻-硝基甲苯、苯胺类、酚类、间-硝基甲苯、氯苯、邻二氯苯、1,2,4-三氯苯、对-硝基甲苯、氯气、甲醛、二氯乙烷、硝基苯、对-硝基氯苯、甲醇、氟化物、丙烯腈未检出;甲苯G2点未检出,其他测点监测值符合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要求;二甲苯G1、G4、G5、G7点未检出外,其他点位的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综上,园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较好。

(2)地表水环境:新沂河W1~W4断面氯化物浓度、五灌河W5~W7断面BOD5浓度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超标外,其余断面现状水质满足相应的功能区水质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园区所在区域地下水D1~D6点溶解性总固体、锰和细菌总数均为IV类,D1、D3、D4和D6点总大肠菌群为IV类,D1~D6点氨氮为III类,其余各项指标基本满足Ⅱ类地下水要求,区域地下水质量现状良好。

(4)声环境:各测点昼夜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值,表明开发区声环境质量较好。

(5)土壤环境:评价区域内监测因子均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中二级标准,本规划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6)底泥环境:园区污水厂排口附近底泥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二级标准,现状质量较好。

3.评价结论

3.1 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园区排放的SO2、烟尘、粉尘、甲醇、氯化氢、甲苯、NOx、Cl2、氨气、氯苯、苯胺类、硫化氢、丙酮VOCs等在评价范围内最大值以及各敏感点位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园区规划实施后新增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依托园区内胜科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新沂河。胜科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处理能力为2万m3/d,已接纳废水总量约0.7万m3/d,尚有1.3万m3/d的余量,可以满足园区新增污水处理需求。

(3)声环境:园区噪声环境主要受交通噪声影响,随着园区运输量的增大,交通噪声影响将进一步加大,但在落实报告书关于交通噪声的各项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

(4)地下水环境:区域内无集中式地下水源开采及其保护区,居民生活用水由来自市政管网。园区规划排水体系为雨污分流,生产和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因此,园区开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园区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置,可全部回收利用或处置,园区内实现零排放。

(6)生态环境:土地的占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使土地功能发生较大改变;区内河流活水、护坡、驳岸、建设绿化带等生态设计工作,将会使水生生态系统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总体来说,园区建设对原有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有一定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园区企业将使用一定数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存在危险物质泄漏的环境风险。在采取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防范措施和实施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的条件下,园区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3.2 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3.2.1 规划功能定位的合理性

经分析,灌云临港化工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功能定位等与《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09-2020)》、《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沿海地区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政发〔2013〕134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灌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灌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1-2020年)》等区域发展规划相符合。

因此,园区本轮规划功能定位具有合理性。3.2.2 规划规模的环境合理性

规划范围内工业用水由园区自来水厂供应,生活用水由灌云县城自来水厂供应。根据水资源承载力分析结果,该供水方案可满足园区规划期产业发展的需求。根据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结果,从区域土地资源资源承载能力来看,园区土地资源的综合承载能力较强,本轮规划方案并未加剧土地资源供给的压力。

此外,根据规划规模和开发强度下的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及环境容量分析结果,园区本轮规划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现状环境功能。规划期内,园区依托的供水、排水、供热设施的规模均能满足园区规划建设的用水、排水、供热需求。

综上所述,园区的规划规模总体具有环境合理性。3.2.3 规划布局的环境合理性

园区所依托的基础设施中,给水、排水、供热、燃气、供电等主要基础设施均位于园区内,基本属于园区专用基础设施,可以保证各项生产要素供给的稳定性。

总体而言,园区本轮规划的总体布局与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基本不会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产生不利影响,规划的用地布局、综合交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总体基本具有环境合理性。

3.2.4 规划产业结构的环境合理性

园区本轮规划的产业定位与《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和负面清单(2017年本)》、《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入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细则的通知》(连政发〔2017〕7号)规定的产业定位相一致。园区规划发展产业类别不属于当前国家、省、市产业指导目录的禁止、限制或淘汰类,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相关产业指导目录、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

此外,结合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园区管委会提出了园区入区企业的“四个一批”清单(见附表4),主要涉及升级的企业有32家,重组的企业5家,关停企业1家。其中升级方向包括:采用有毒有害原料数量较大的,推动其加快原料绿色化替代工程,减少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数量;产生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高氨氮、高磷、高盐分、高毒害、高热、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的,推动其进行工艺绿色化升级改造,或升级三废处理工艺与装置,进行有效处理;对于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限期实施工艺改造、设备更新等方法,采用能量梯级利用、余热回收等先进节能适用技术进行升级工程。

因此园区规划产业定位基本合理。3.2.5 规划基础设施的环境合理性(1)污水集中处理

园区企业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标后经“一企一管”明管,输送至园区内胜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污新沂河。尾水排放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表2一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集中供热

园区依托华能热电厂实施集中供热,规划供热能力为280t/h。规划期内园区预计用热65.90t/h,因此,华能热电厂供热总规模能满足园区产业发展需求。

(3)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

规划期内,工业区贯彻固体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尽量进行综合利用,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则采取必要的处置和堆存措施;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均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4.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4.1水污染对策与措施

园区应实行雨污分流制。各企业的生产、生活废水全部经由污水管网收集送入园区胜科污水厂,入区企业不得新设排污口。入区企业废水“一企一管”;企业生产区和污水治理区初期雨水应收集进入企业污水管网。

为适应节能减排的管理要求,园区应从企业和园区层面实施节水和废水综合利用措施。入区企业应采取多种节水措施,降低水耗;园区应按规划,建成污水厂再生水设施,再生水回用于工业、消防、绿化等用水。

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不能全面达标,开展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将会使区域内河水质有所改善。

4.2大气污染对策与措施

热源主要依托区外的华能热电厂,该热电厂位于化工集中区东北侧,距化工集中区约 150m,服务范围为临港产业区。华能热电厂装机规模为 2 台 220t/h 高温高压煤粉锅炉(两用一备)+2 台 B25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供热能力为 280t/h。园区内保鑫临时供热站燃煤锅炉及各企业临时燃煤锅炉均将拆除。明盛余热(50t/h)作为园区供热点予以保留。

入区企业应按照《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苏环办[2014]3号)、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环发[2014]17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化工行业VOCS排放的控制。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

4.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进区项目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增加设置隔声罩、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交通噪声需要从道路的规划设计、交通车辆行驶噪声的降低和交通噪声的管理三方面进行治理;采取措施降低建筑施工噪声。

4.3土壤、地下水保护措施

源头控制。鼓励入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量;企业应落实各项污控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分区防治。入区企业及污水厂应根据各生产储存等设施布局以及可能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污染物的性质,分区做好地面硬化和防渗工作。

4.4固体废物减缓措施

园区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均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其中生活垃圾将收集送至灌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采用综合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危险固废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园区内规划有1家危废处置单位,为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建成后处理能力为10000吨/年危废焚烧处置和1650吨/年医废处置。建成后可满足化工园内危废处置需求。

4.5生态建设与补偿措施

加强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区内厂界周边和园区新建道路两侧适当设置绿化隔离带。充分考虑树种生态功能,优化绿化配置。以区域河流为依托,调整并整治河道;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水系调整,通盘考虑排水、景观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要。

5.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

5.1 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体系是按照国际环境管理标准所建立的一个完整的环境管理系统,并以此为环境管理的手段,实行全面、系统化的管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的运作,不仅要对园区各环境因素实行有效控制,更重要的是通过落实环境规划和环境政策对整个区域的环境状况进行宏观调控,以达到改善环境绩效的目的。

进区企业在项目施工期间应设一名环保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建设期环保工作;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设立环保科室,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在各车间设立环保联络员,负责全厂的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理职责,并随时同上级环保部门联系,定时汇报情况。

5.2 监测计划

园区的环境监测工作必须纳入灌云县环境监测网络系统,及时、准确、高效地为园区环境管理工作服务。

5.3 跟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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