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的简介及业务

2024-10-06

招商银行的简介及业务(精选10篇)

1.招商银行的简介及业务 篇一

工商银行贵金属业务目前包括以下主要品种,分别是账户贵金属、代理实物黄金和代理实物黄金递延、贵金属销售、如意金积存、(一)账户贵金属业务

“账户贵金属”业务俗称“纸黄金”、“纸白银”,客户可通过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进行交易,通过买卖价差赚取收益。客户无需提取黄金实物,免于支付储藏、运输、鉴别等各项费用,交易成本低廉。

“账户贵金属”包括人民币账户贵金属和美元账户贵金属两种,账户贵金属投资起点低:账户金最低投资起点为10克,美元账户金的最低投资起点为0.1盎司,账户银最低投资起点为100克,美元账户银的最低投资起点为5盎司。客户仅需开办我行个人网上银行,办理账户贵金属开户后,即可通过个人网银平台,在每周一早7点至周六凌晨4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交易(节假日相关规定详见公告)。我行报价与国际市场黄金价格实时联动,透明度高。同时,我行提供即时和委托两种交易方式。客户可以在一天内多次进行交易,交易资金实时结算,方便快捷。

(二)代理实物黄金业务

代理实物黄金业务是指中国工商银行凭借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共同构建的黄金交易系统,根据个人客户委托,代理进行的实物黄金交易、资金清算及实物交割。

该业务采取客户自主报价的方式,实盘交易,撮合成交,实物交割。客户开通了我行个人网上银行并开通代理实物黄金交易账户后即可进行相关交易。

(三)代理实物黄金递延交易(Au(T+D))

延期交收交易是指以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至下一个交易日进行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Au(T+D)业务即是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办的黄金延期交收交易中的一种,也称为代理实物黄金递延。

个人客户可通过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参与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业务,实现委托申报、交割申报、中立仓申报及注册变更等功能。该业务采取保证金交易形式,目前交易的保证金比例为15%,强行平仓保证金比率为14%,客户的风险和收益均放大6倍。

该项业务提供“卖空”机制,客户可进行双向交易,预期黄金价格上涨或下跌均可通过交易获利。开办该业务客户可同时申请实物交割,也可通过申请“中立仓”获取延期补偿费。

(四)品牌贵金属销售

工商银行出售的品牌金包含各种规格的“如意金”实物金条和“如意金钱”财神系列金银章、亚运系列金银章、牡丹如意金章、全运会系列如意金、五岳独尊泰山金、生肖银章、银元宝等,其设计精美、做工精良,售价与国际黄金价格挂钩,透明度高,纯度高(99.99%

或99.9%)、规格齐全,包装精致,为投资收藏或馈赠亲友、商务往来的上等臻品。

(五)如意金积存业务

如意金积存业务俗称“黄金定投”业务,客户可通过签订协议,选择每月固定投资一定金额(最低200元起)或一定克数的黄金(最低1克起),实现长期的黄金积存;客户也可以根据资金状况进行不定期的主动购买,进行黄金积存交易。此业务的投资门槛低,200元人民币即可办理,所购得的黄金相当于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以“均价”买入,可以分散价格风险,实现“小积累、大财富”。

客户积存黄金达到一定克数后可在营业网点提取相应规格的“如意金条”,也可以进行回购。

2.招商银行的简介及业务 篇二

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业间作为低风险或次低风险业务已成共识, 且因风险收益的对等关系此类业务不是银行的大力发展对象, 银行的业务重点在于扩大收益较高的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量, 而利用汇票的特点发展资产业务, 尤其对于大量的、资金紧张的中小银行来说, 具有非凡的意义。《票据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 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票据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 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汇票有了这个功能, 银行就可以把突破口选择在中小企业。首先, 这类中小企业资产不大、规模较小资产负债率偏高, 找到符合银行要求且有愿意为其担保的企业有一定困难;其次, 即使这些企业找到了担保人, 其获得银行融资的额度也会非常小;再次, 这类中小企业必须要与大中型优质企业甚至是垄断行业有着真实的贸易关系, 使实力较强的企业成为汇票的出票人, 这样这些中小企业就可以把他们之间的应收应付账款以商票取得并获得银行融资。

票据是由如此好的功能, 已经成为企业之间常用支付工具和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工具, 《票据法》及其他相关制度也是票据成为银行比较愿意接受的权利凭证, 如何防范票据风险就成为最重要的工作, 操作层面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

银行办理贴现业务时, 要严格履行必要的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义务, 认真审查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要素, 判断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交易的逻辑性、经济合理性, 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和合规风险。要求贴现申请人提供用以证明贸易背景真实性的相关资料。除一般贴现资料之外, 还特别要求贴现申请人提供原始的增值税发票, 以证实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票据法第十条有关“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 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 必须给付对价”的规定虽对票据的无因性作了限制,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票据法司法解释) 第十四条进一步作了规定:“票据债务人以票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由, 对业已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票据法司法解释将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作为理由抗辩限定在直接当事人之间针对尚未背书转让流通的票据而行使的情形, 即其他票据当事人不能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对抗其他票据持票人。但是对于商业承兑汇票, 如果业务申请人 (即银行进行背书前的票据持有人) 的前手以其与业务申请人有债权债务关系或出票人与其后手的债权债务关系为由对到期票据不予承兑付款, 会影响持票人的及时回收票款。

2 票面真实性审查

《票据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 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第 (四) 项也规定, 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 票据的债务人可以依据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以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或持票人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进行抗辩。但何为重大过失, 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均未作具体的规定。结合我国票据法的基本规定以及票据的法律特性分析, 取得票据时如果负起普通人的谨慎义务就能得知票据上的瑕疵, 因怠于审查故而未知的心理状态即应为重大过失, 即取得票据时应当按照票据法规定的要求对票据上的以及票据外的瑕疵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票据上的瑕疵主要针对的应是票据的形式要件以及票据是否背书连续、是否被伪造、变造;票据外的瑕疵主要针对的应是前手使用票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是否有利用票据从事违法交易的情形以及是否有遗失、被盗、被抢等情形, 如果上述情形持票人在取得票据时事实上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的话, 则不应称之为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所以银行要加强对票据有效性的审核, 在办理票据贴现或质押业务时, 应对业务票据尽法定的审核义务, 按照《票据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严格审核票据有效性, 审核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是否合规, 审核背书是否连续、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否完整, 确保汇票形式完备、各项必要记载事项齐全、汇票在文义性方面不存在瑕疵, 避免出现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形。

3 查询查复的时效性

严格执行查询查复制度。银行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行相关要求开展承兑汇票查询查复工作。收到查复书、履行核实手续后, 方可办理相关的贴现或质押业务, 严禁逆程序操作。另外应特别注意查询查复的时效性, 尽量在查复当天办理票据相关业务。如不能及时办理, 则要在严格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查询查复与办理融资的时间差作案, 在风险与发展业务之间找到平衡点。尤其是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预留印鉴进行核实, 尽量对其进行双人核实。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签章要与预留印鉴一致, 以确保查询查复的有效性。

4 关注公示催告信息

严峻的经济条件下, 企业的资金紧张度加重了道德风险的形成, 银行要设置专业部门或人员随时关注法院公示催告信息, 并加强与出票人的联络, 一旦发现所持有票据被公示催告、挂失止付、冻结, 及时向法院申请终止公示催告并申请权利。

综上所述, 票据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下非常重要和常用的支付手段, 在成为企业融资工具、扩大银行资产业务的同时也加重了银行所承受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 银行和相关企业要利用票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摘要:随着去年以来的信贷紧缩政策和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实施, 很多原本在银行会比较轻松获得信贷支持的企业不再能轻易的获得融资, 而能延期支付资金又能不失企业信誉的商业汇票此时获得了企业亲睐, 因此, 市场上的票据也越来越多。票据的承兑人或付款人的情况又直接关系票据能否被银行接受及企业的融资成本, 故对票据承兑人或付款人的审查也是此类业务风险防范的重点。

3.招商银行的简介及业务 篇三

摘要:随着我国金融环境的不断成熟,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不断尝试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但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国资本市场等影响因素,投资银行业务遇到了诸如增长放缓、缺乏创新、人才和风险等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现状,指出了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瓶颈,并针对这些瓶颈提出了在未来利率市场化环境中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策略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瓶颈;发展策略

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必要性

1.开展投行业务的外部金融环境日趋成熟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业分管的界限不再明显。因此,随着外部环境的日趋成熟,面对制度和结构的双重变化,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成为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的必然途径。

2.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近些年来,我国居民的消费观念、理财意识和收入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客户对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投行业务,不仅有利于引导客户需求向个性化、层次化转变,提升客户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更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开发独特的金融服务。

3.商业银行开展混合业务的战略要求

2013年7月19日央行宣布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管制。对于为拉拢客户、增加市场占有率而不断降低贷款利率的各大商业银行而言,依靠传统利差收入的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其发展。,因此,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可以逐步改变目前过于单一的商业银行业务,拓宽收入来源渠道,也有助于消除积累性风险的发生。

二、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现状

1.投行业务经营模式

国外的商业银行混合经营模式主要有金融控股式(美国模式)和内部综合经营型(德国模式)。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尚处在分业经营体制下,开展投行业务的经营模式不能简单归入上述类型,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通過单独设立投资银行部,在银行框架内开展投行业务,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这也是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涉足投行领域的主要方式。

第二类是通过成立附属投资公司开展投行业务,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中国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主力平台是其全资附属投资银行机构—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

第三类是不成熟的金融控股式,主要出现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如光大银行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隶属中国光大集团,该集团在境内拥有六家全资企业、两家控股企业,以及中国光大银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

2.投资银行业务范围与产品

由于各自不同的发展历史、经济基础和管理方式,国内商业银行涉足投行业务的进程不同,业务范围也各不相同。随着政策的放宽和投行业务的规范,各大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已经从浅层次的财务顾问业务拓展到短期融资融券、银团贷款、重组并购等专业层面上来。

三、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瓶颈

1.基数扩张迅速,增长潜力有限

2008年至2011年,受惠于货币政策放松和债券市场扩容,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经历了“井喷式”增长,尤其是2009年上半年,多家银行的投行业务收入增幅高达100%以上。但是2012年除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和北京银行仍保持了一定增长外,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的投行业务收入与2011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滑。此外,即便是实现了正增长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信银行,2012年投行业务收入增速也显著的弱于2011年。因此,当基数扩张到一定阶段后,在原有的盈利模式、经营理念、组织架构和市场需求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要保持投行业务收入继续大幅跃升,其难度将越来越大,如果不及时调整发展策略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形势,甚至会出现负增长。

2.缺乏自主创新,业务结构脆弱

由于自主创新能力和意愿不足,各大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行业务时多以吸纳性、移植性为主,即通过简单模仿同业的产品来进行规模扩张。这导致投行金融产品的种类相对匮乏,无法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且同质化倾向严重,难以形成以自主创新为导向的风气。目前,多数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收入主要依赖于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和常年财务顾问等传统业务;而绿色金融、并购重组、IPO及再融资配套服务、资产证券化、高端财务顾问等新兴业务还处于发展初期,尚未形成规模。这种脆弱的业务结构意味着,一旦外部环境稍有风吹草动,银行投行业务的收入规模就将出现较大波动。

3.风险控制体系不完善

投行业务无需占用或较少占用商业银行的资本,风险系数相对较低,但这并不意味着开展投行业务时不需要防控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投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上,大致采用传统的商业银行管理策略,没有对投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进行组织上和体制上的风险隔离。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尚处在同银行业务结合的阶段,但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深化,内部业务的交叉经营而带来的风险传导会导致整个系统的恶化,显性的风险控制体系将无法满足要求,需要建立起一套自上而下的投行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四、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策略

1.拓展分销渠道,扩大业务覆盖范围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需要学习国际性的投资银行发展投行业务的著名案例和丰富经验,然后在我国制度允许范围内,积极拓展多个渠道的全方位营销,在追求规模的基础上,扩大业务的覆盖范围。例如开发投行产品与传统商业银行产品的联动产品,利用商业银行在城市和乡镇的网点优势,进行组合营销和多范围的宣传,一方面提高投行产品的受众率,另一方面开发新的营销手段。

2.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丰富产品结构

投行业务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总分行在战略决策、体制安排、管理模式、业务流程和产品组合等方面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不仅有利于丰富产品结构,更能够提高整个投行系统的稳定性。为此,应建立总分行间、部门问新产品开发沟通机制,构建全行投资银行业务产品研发体系,设立产品创新团队。在国家政策和监管允许的范围内,研发新产品并有重点的推介。

3.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可以通过完善内部组织构架、创新内部控制方法,建立信用评估体制、严密的会计监控和预警系统等,还可以从防范从业人员的操作风险,加强同业自律等方面入手。设立不同层次、级别的风险控制部门,做好风险的预防和预警工作。对风险的种类、风险程度的高低进行划分及预测,针对不同的风险备制解决方案,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危机化解机制,降低外来风险对商业银行业务的冲击,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作者单位:同济大学)

参考文献:

[1]张座铭,张羽佳.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制约因素及其发展策略[J].商业时代,2012(9)

[2]赵进.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模式及策略[J].金融改革,2009(2)

[3]任壮.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依据和模式[J].经营管理,2008(4)

4.招商银行的简介及业务 篇四

操作要点

1.客户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预留拼音姓名。2.接收汇款的账户为绿卡通或外币活期一本通账户,汇款收款人与账户持有人必须为同一人。

3.客户在查询页面输入收汇金额时,允许有实际金额的10%的上下浮动区间。4.个人网银单笔及日累计兑付限额为等值10000美元。

5.个人网银西联汇款收汇业务每天在19:30-22:30停止服务。

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网址,进入网上银行。首次登录输入身份证号码、柜台网银六位数字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首次登陆成功后,需设置预留信息,输入原网银登陆密码,设置新网银密码(新密码需为8-20位字母加数字组成),点击“注册”。

2.首次登陆并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邮储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输入身份证号,新设置的登录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

3.登录网银页面后,点击“外汇通”→“跨境汇款”→“西联汇款收汇”,进入西联汇款收汇协议页面;阅读西联汇款收汇协议,并点击“同意”按钮,进入西联收汇页面。

4.进入西联收汇页面,输入“西联汇款监控号”、“收汇金额”,并选择相应的“收汇币种”、“发汇国家”以及“收汇转存账号”后,点击“查询”按钮。

5.进入查询结果页面,页面下方回显汇款信息,输入收汇人信息及国际收支申报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

常用国际收支申报编码可选择“301010—一年以下雇员汇款收入”,同时输入国际收支申报附言“在外工作一年以下人员工资”;或者选择编码“406000—一年以上雇员汇款收入”,同时输入国际收支申报附言“在外工作一年以上人员工资”。

6.进入确认接收页面,回显客户汇款信息、账户信息与国际收支申报信息,核对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收汇。

7.进入西联汇款收汇转存成功页面,回显汇款信息和申报信息,交易成功。

二、账户余额及明细查询

(一)功能描述

查询客户账户交易成功后的交易账户余额及明细情况。

(二)适用范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个人网银客户。

(三)操作要点

账户查询的起止日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四)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银行页面,点击“外汇通”,进入“账户查询”页面。显示客户名下所有外币账户的情况。

2.点击主账户前的“+”可展开显示子账户信息。点击“明细查询”可以进入相应账户交易明细的查询页面。

3.页面回显“账号/卡号”,“币种/钞汇”,输入“起始日期”、“截止日期”,点击“查询”,即可进行账户信息查询。

4.点击“打印”或“下载”即可打印或下载账户交易明细。点击“返回”则回到账户查询页面。

三、汇款交易明细查询

(一)功能描述

查询客户外汇交易的明细情况。

(二)适用范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个人网银客户。

(三)操作要点

明细查询的起止日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四)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页面,点击“外汇通”,进入“交易明细”页面。输入“起始日期”、“截止日期”、选择“交易类型”中的“跨境汇款”,点击“查询”按钮,页面回显设定日期内的所有跨境汇款交易明细。(若不选择“交易类型”,点击“查询”按钮,页面则回显所有时间段内的所有交易明细。)

2.对于“交易结果”显示“成功”的交易,点击其“交易流水号”,即可查看该交易详情。

5.招商银行的简介及业务 篇五

(二)姜海军 惠哓峰 2009-10-12 15:36:08 中国工商银行的投行业务模式

中国工商银行充分发挥资金、客户、网络、信息等强大资源优势,依靠专业化的投资银行附带 国工商银行在重组并购、银团贷款及结构化融资、资产证券化等主要投行业务领域全面出击,经营运作了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影响力大的项目。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成立投资银行部,当年境内分行实现投行1.9亿元,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实现投行收入,4.82亿元,10.34亿元,18.02亿元,27.6亿元,45亿元,投行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由1.9亿元到场45亿元中间中隔4年。

2003年~2007年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占全行中间业务比分别为6%,9%,13%,14%,13%。2005年以来,投行业务收入战史间业务收入的比例稳定在13%左右,投行业务与中间业务呈同步增长的态势。

中国民生银行的投行业务模式

民生银行投行部目前已形成传统业务、次新业务和新业务三个业务层次。其中,传统业务主要包括投行部承担的不良资产清收、贷款重组等业务,这完全是商业银行的业务;次新业务主要包括房地产融资、顾问担保与信用增级、过桥融资等业务,这部分业务同传统业务紧密联系,但完全是投行思维运作;新业务主要包括结构融资、资产证券化、并购重组、股本融资顾问、债务重组顾问、银团贷款、机构理财、受托不良资产处置及处置顾问等业务。民生银行把房地产封闭金融作为自己的品牌业务,建立了稳定的业务模式和收费方式。在民生银行内部,为了保证投行项目能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高效审批,2006年还专门成立了投行业务审批委员会,对投行项目进行审批决策。

中国光大银行的投行业务模式

中国光大银行把投资银行业务作为创新业务加以重点扶持和培育,以短期融资为突破口,通过政策支持短期内实现了投资银行业务突破,确立了光大银行短期融资券业务品牌。目前,光大银行的业务除短期融资券承销以外,在银行同业占比都不超过5%,短期融资券承销金额在银行同业中占比却超过16%,2007年承销金额达543.55亿元,名列第二,与第一名中国建设银行的承销额596.75亿元差距不大,中国光大银行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在银行同业处于领先地位,树立了短券承销业务品牌。

在“做大做强”和“做多做大”这两类投资银行业务模式中,“做大做强”模式适合具有庞大资金、客户、网络和信息优势的国有商业银行,例如中国工商银行携强大的商业银行资源优势,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全面开花,通过运营大项目和有影响力的项目,对专业投资银行形成了强有力的竞争。而新兴的中小股份制银行则适合采用“做多做大”模式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从自身具有比较优势的业务资源出发,围绕提高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通过对传统商业银行价值链的分解整合,有效地融合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资源,发挥想象力地打造具有差异化和行业竞争力的价值链条,通过做多投资银行业务,逐步培养运营重大项目的能力。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所处的阶段及特征

要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所处的阶段,首先要分析国际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的情况,下面选取有代表性的花旗银行为例。

(一)2007年前花旗银行投行业务的情况

目前花旗集团的收入结构按照部门的角度划分大致为全球零售与消费者部门收入占比约50%,全球企业与投资银行部门收入占比约30%;按照收入性质的角度划分,利息收入占比约60%,非利息收入占比约40%。

花旗集团的利息收入主要来自中小企业信贷,投资银行业务成为为大企业服务的主要手段和收入主要来源,大企业的利息收入萎缩的同时,非收入在稳步增加,信贷业务成为撬动对大企业投资银行业务和留住客户的手段。近年来,尽管大企业客户的贷款业务占比有所下降,但花旗通过对大企业提供以投资银行为主的综合服务增加了非利息收入,稳定了客户的贡献度。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所处的阶段及特征

2006年花旗银行企业与投资银行集团净收益结构中,资本市场和银行占80%,交易业务占比20%。基中,资本市场和银行部门收益结构中,贷款利息收入只占9%,投行类收入,包括固定收益市场、股票市场和投资银行占91%。说明花旗银行完成了两个转变,一是为大企业的服务方式由信贷业务向投行业务转变;二是投行业务由财务顾问业务向投资和交易业务转变。

财务顾问业务和投资及交易业务是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的两个阶段。在财务顾问业务阶段,商业银行发挥资金、客户、网络和信息等资源优势,顺应企业金融需求由信贷市场向资本市场的转变,为企业提供饰物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多元化金融服务。此时的投行业务主要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结合。

在投资和交易业务阶段,商业银行在金融脱媒和资本快速发展的推动下,投资银行业务强调多样化的资产组合,获取与投资风险相称的收益。此时的投行业务主要与资金交易业务结合。

如果按照以上角度划分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的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处于第一阶段,即财务顾问业务阶段。

(三)2007年花旗投行业务情况

2007年是花旗银行特殊的财务年份,营业收入、净利润、每股净收益、净资产回报率等主要经营指标下降。2006年的营业净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896亿元和215亿元,2007年两项指标分别下降为817亿元和36亿元。2006年市场和银行集团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72亿元和71.2亿元,2007年这两项指标分别将为了105亿元和-52.3亿元。

2007年花旗银行的亏损来自证券和银行部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7亿元和-76亿元,2006年的相应数字为212亿元和58亿元。

受次贷危机的影响,在证券和银行部门亏损的带动下,花旗银行的主要经营指标大幅下降。2006年花旗银行的每股净收益为4.33元,2007年降为0.73元。2006年花旗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8.8%,2007年为2.9%。

2007年代谢银行资产减值损失204亿美元,截至2007年12月牙31日,还有373亿美元与次贷相关的风险敞口,信用成本同比增加了106亿美元,所有者权益同比下降62亿美元,近期筹集了约300亿美元充实资本金。

花旗银行2007年的经营实践表明商业银行由信贷市场业务向资本市场业务转变,投行业务由财务顾问业务向投资和交易业务转变,其过程中防控风险的重要性。

三、我国商业发展投行业务的创新

创新是发展投行业务的活水源头,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投行业务过程中存在的几方面突出的问题,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阶段特征,以下从发展战略、激励机制、政策配套措施、业务模式等创新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理清思路,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行业务发展战略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应该紧紧围绕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和战略转型,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资金、客户、品牌、信息等资源优势,逐步健全投资银行产品体系,完善投资银行业务功能,着眼于提高为客户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的能力。

当前,综合化经营已经成为国际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主流,随着监管政策的松动,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正在稳步推进,商业银行大多把业务综合化作为突出的战略重点,正在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业务收入中非利息收入占比,减少对利差收入的依赖,加快推进由传统商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的转变。

投资银行业务作为连接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商业银行在国内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企业客户的金融需求逐渐转向资本市场的情况下,介入资本市场为企业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的突破口,投资银行业务是综合业务结构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企业提供综合化服务密切银企关系的重要手段;是非利息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是推动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型的重要力量。

根据国外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应走投资银行业务与信贷业务等传统业务互动发展的模式。即走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相互推动、协调发展之路。立足于发挥商业银行的资金、客户、品牌、信息等资源优势,以投资银行业务为突破口,从开展与信贷业务相关的投资银行业务入手,通过投资银行业务撬动信贷业务的发展并带动其他业务的发展;同时商业银行的资金、客户、资源等优势可以对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形成强有利地推动。尤其在目前国家宏观调控形势趋紧,信贷规模紧缩,以及直接融资工具对信贷业务形成明显替代效应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更应调整信贷资金投向,积极发挥资金优势支持投行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在获得利息收入的同时,增加非利息收入,走投行业务与传统业务互动、协调发展之路。

由此,可以确立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战略指导方针为: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客户、品牌和信息等资源优势,顺应企业客户金融需求向资本市场的转变,立足于为客户提供包括跨金融市场多元化业务的综合解决方案。提高为企业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推动商业银行业务结构和收益结构的转变,进而加快推进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

6.招商银行的简介及业务 篇六

我农商行积极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小组,对所辖中间业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我行成立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行长担任,成员由财务会计部经理、科技电子银行部经理、稽核监察部经理、客户部经理及相关部室工作人员组成,自查自纠工作由科技电子银行部部负责组织落实。各网点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全面真实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情况

(一)组织机构及内控管理

1、我行由科技部负责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及管理,中间业务由财务会计部负责,发展指标同科技部、财务部绩效工资挂钩。

2、中间业务和电子银行管理工作岗位明确到人,各环节风险控制有专人负责。

3、已制定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农信社【2012】122号)。

(二)中间业务管理

1、中间业务

(1)根据《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管理办法》。我行制定了《河北定州农村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

(2)我行给所辖网点统一制定下发中间业务收费标准,网点按要求公示收费标准。

(3)对新开办的中间业务产品我行按监管和管理部门要求进行了申请、备案或报告,所开办业务取得相关开办资质。

(4)中间业务收支坚持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有关会计核算制度,不存在私自截留、虚列或作其他财务处理。

(5)对新业务开办前做好培训,并定期组织开展中间业务培训工作。

(6)建立健全事后检查工作机制,稽核部门及财会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

2、信通卡业务

(1)我行信通卡卡片严格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开卡、卡片吞没、作废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并登记,业务要素和相关资料齐全,并留存客户身份信息及身份证联网核查记录。

(2)信通卡约定转存、EPOS转账申请等业务申请资料齐备,要素齐全。

(3)办理大额、挂失、冲正、冻结、修改卡资料等重要业务时实行远程授权,相关手续、资料合规齐全。

(4)卡业务差错处理及时,资料保留完整,ATM及柜员了解差错处理流程。

4、代理业务

(1)我行所有代理业务均与被代理方签订协议;(2)开办代理业务都今天了事前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应知应会;

(3)设立了专户核算代理资金,定期与被代理方核对代理资金及单证,不存在代理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

(4)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坚持收支两条线。

5、代理保险业务

(1)持有有效的销售保险资格;

(2)保险业务手续费收入单独核算,据实开具发票;(3)不存在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的情况;(4)不存在参与虚假退保、理赔、销售误导等情况引起的退保或突发事件;

(5)不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情况。

6、我行未开办代客理财业务

7、我行未开办贵金属业务

(三)电子银行管理

1、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动柜员机、特约商户、电话银行和短信服务涉及业务开户、变更、支付密码工具管理、设备安装、巡查维护、操作管理和人员培训均按照省联社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电子银行业务各单据、要素管理齐全合规,涉及重要空白凭证的严格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并登记。按照要求建立了证书管理登记簿,登记要素齐全。

3、业务人员对电子银行风险防范知识比较了解,对办理业务的客户做到风险提示。

4、我行的自助设备已经全部迁移至新的自助设备统一平台;

5、目前,我行未与第三方开展收单业务,后期如果开展,会按规定进行报备;

6、与特约商户签订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

7、未将特约商户的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差错、后续检查、pos灌装等进行外包。

8、农信村村通业务

(1)未将助农取款业务进行外包,助农金融服务点的准入、管理和退出严格按照省联社相关规定操作,相关协议的签订和业务单证要素齐全合规。(2)与助农取款点签订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商户代理金融便民店合作协议》;

(3)不存在虚假资料入网、违规套取发卡银行手续费、消费与助农交易相互套用等违规行为;

(4)严格落实收单资金结算管理要求,审慎开通’T+0’结算服务;

(5)服务点建立了助农取款登记簿,并定期核对。(6)按照省联社要求对助农金融服务点进行培训,特约农户熟悉EPOS各项功能,能够按照规定办理业务。

(四)防范电信诈骗

1、加强银行卡账户实名制管理

(1)对同一存款人开立数量较多的情况进行了摸排清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方案。

(2)定期排查企业是否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定期对异常单位客户加强开户意愿核查。(4)逐步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并开展排查。

2、加强银行卡转账管理

(1)加强特约商户交易监测和风险管理,并按规定为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

(2)在为存款人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与存款人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

3、电信诈骗风险交易事件管理平台管理

(1)每天登录电信诈骗风险交易事件管理平台查看“涉案账户”及“可疑账户”,能够熟知并掌握平台各项功能。

7.招商银行的简介及业务 篇七

一、当前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面临的发展机遇

(一)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银行卡作为支付结算工具载体,地位、作用越来越突出,它将成为未来主要支付工具,将给人们带来快捷、便利的服务方式。网上银行的出现,改变了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处理模式,它能为银行客户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便捷服务,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和灵活性强的特点,是在因特网上虚拟的银行柜台。

从世界范围看,网上银行及电子银行业务具有的巨大生命力已被广为认知,业务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尽管与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银行相比,网上银行还存在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如市场和机构还不稳定,许多银行客户还在等待、观望等,但这并不影响网上银行成为未来银行业的发展方向和主导模式。因此,农行要制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步伐,在“人、财、物”上实行重点倾斜,建立加快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的优先发展机制,主导未来的银行业务发展新模式。

(二)中国政府力促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有利于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发展

在200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的影响下,2008年以来我国的出口受到比较大的影响。作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出口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力量显得越来越弱,因而通过拉动消费来促进经济增长就显得尤为重要。

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惠民生、促消费的政策措施,有效激发了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促进了家电、汽车、住房、节能环保产品等行业的生产和结构调整,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对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底,中央继续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从主体政策继续延续既有格局到部门领域得到微调,显示了鲜明的一手促消费,一手抓保障的政策基调,从而为消费的健康和可持续增长确立了保证。

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迅猛。截至2009年第三季度末,我国银行卡发卡总量约为20.7亿张,银行卡渗透率达到34.7%。信用卡发卡量达到1.75亿张,总授信额度达到12445亿元,期末应偿信贷总额约2184亿元,银行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的内需拉动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居民消费,这为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起了较好地促进作用。

(三)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政府部门倡导加快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发展

近年来,人民银行、银监会多次下文,要求加快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强化支付环境建设步伐。农总行《关于加快重点城市行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行《加快重点城市行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都明确了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特别是加快发展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行对加快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指明了方向,也为加快有效发展提供了机遇。全行上下应重点加快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步伐,不断提高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实力,促进各项业务的快速、有效、协调发展。

二、加快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的对策

(一)引导员工树立加快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理念

支行、网点要引导员工树立加快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优先发展的理念。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向员工灌输加快发展的理念。利用全行大会、行务会、晨会等多种形式向员工灌输加快发展的理念。让加快发展理念根植于员工心灵,促其自发的产生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二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产品计价办法,鼓励员工加快有效营销银行卡及电子产品。通过鼓励加奖励制度,调动员工营销电子银行产品的积极性。三是引导员工爱岗敬业,争优创效。引导员工讲奉献,争优创效,要从自身做起,体现在每一个平凡的工作日,体现在每一个普通的岗位上。把员工培养成为一个乐于奉献的人,把工作当成一种享受,把工作当成一种使命,促进全行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快速有效发展。

(二)有效膨胀信用卡客户,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力

信用卡作为附加值高、成长性强的新兴战略业务,为增强发展后劲,打造新产品竞争新势力,各家银行都普遍加大了信用(贷记)卡产品营销力度。一是加大中高端个人优质客户营销,重视对他行贷记卡客户的挖潜。农行贷记卡新产品不断推出,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特别是白金信用卡的推出,具有一定的优势,为占领市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要加大对中高端个人优质客户营销贷记卡,把该类客户群体培养成农行忠诚客户群。对于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他行贷记卡客户,可以简化申请手续,进一步提高办卡效率。二是进一步挖掘客户资源,做好产品的交叉营销,做大市场份额。加大对转账电话等用户贷记卡的营销,不仅能进一步提高转账电话的使用效率和综合贡献度,还能增强客户关系紧密度。三是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信用卡业务效益。信用卡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对此,一方面通过完善社会信用环境,有效打击利用银行信用卡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改进和优化业务流程和业务操作系统,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同时还要积极改进信用卡还款和催款程序,加强与有关单位合作,提供网上还款、电话还款、约定转账还款等便利,减少银行信用卡的风险损失,提高农行信用卡业务效益。

(三)加快产品创新,满足客户产品和服务需求

创新是信用卡业务的生命力,也是不断赋予信用卡业务新内涵重要内容。围绕信用卡消费群体最核心的需求,并通过大力度的用卡优惠为持卡人创造良好的用卡体验,一直关注客户的需求,针对不同季节、不同时期,推出不同的刷卡促销活动,以快速、有效地赢得市场,进而树立口碑,打响金穗信用卡品牌。一是强化服务创新,不断给持卡人提供优质服务。金融产品消费是需要引导和培育的,目前国内金融产品的主力消费者年龄多在25~55岁之间,作为社会主力的这一群体对新生事物有很高的接受能力,只要有针对他们需求的服务就能获得他们的认同。建立直销服务团队,加强对持卡人服务。随着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持卡人不断增多,对服务客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级分行应建立全市信用卡直销服务团队,加强对客户营销与服务,满足信用卡业务日益增长的需要。目前上级行针对持卡人推出的电话银行、短信通等服务渠道,对加强与客户联系及提醒服务,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最直接、最有效的人性化服务,还是“一对一”的贴心服务,这是面向中高端客户服务的趋势。应重视直销服务团队建设,二级分行集中管理直销服务团队,有利于提高服务层次,满足中高端客户服务需求,培育忠诚客户群体,以适应客户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二是创新特约商户服务,推行外包服务模式。在发达国家成熟的金融市场上,高达六成以上的金融产品是由专业销售渠道卖给消费者的,银行自有网点销售一般只占20%~30%。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消费者可以获得比较全面、客观的金融产品信息。因此,对核心业务以外的服务实行外包,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一大显著特点,也是相对农行人员偏紧,加强客户服务有效途径。2009年9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相关行业外包服务。因此,加快实行服务外包,盘活银行现有人力资源,科学合理设定岗位,在不增加员工的情况下,特约商户存量维护、日常服务,交由专业化服务机构运营,即节约了人力,又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实现社会、银行、商户、第三方多赢的局面。

(四)加快网银等电子银行产品营销,力推各项业务有效发展

通过提供网上银行等业务,既能减轻竞争压力,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要,又能使农行业务范围得到拓展与延伸,农行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据统计,网上银行的交易成本比电话银行低75%,比普通银行低90%,更容易实行成本控制。网上银行还具有无分支机构,人员少,通信费用低,无纸化操作,产品价格竞争力强,能为客户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等特征。网上银行的建立已成为银行控制成本、增强竞争力和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手段。一是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随着网络化、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农行应加快信息技术、网络改造,适应现代商业银行业务发展需要。重视网络人才的培养,保障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的顺利发展。二是加快网银等电子银行产品营销,优化城乡支付环境建设。在城乡主要商业街区、大型市场、酒店、医院、农村超市、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应布设农行POS机、转账电话等电子设备;重视电子商务客户拓展,大力开展企业网上订货和网上付款业务,在扩大企业经营区域、客户范围,提升企业运行效率的同时,带动农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等产品的快速推广,进而优化支付环境建设,给公众带来更多的便利。三是重视网上银行业务的技术保证。要建立灾难性备份,以保证网络系统在遭受到不可抗力侵害,发生软硬件故障和数据丢失等故障后能及时恢复。同时,加强对网上银行等业务的监管,有效防范新的业务风险。

参考文献

8.招商银行的简介及业务 篇八

关键词:消费信贷;信贷风险;征信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2-0166-02

1 我国消费信贷的特点

1.1 人们对消费信贷的认识不断改变,但有待深化

消费信贷产生以前及产生初期,很多人认为中国人节俭的传统会使其不习惯于借贷消费方式,可是,随着消费信贷业务的不断扩展及宣传力度的加大,人们对它的关注却日益增加,有调查表明,在深圳有90%的人表示现在或将来需要消费信贷。显然,“寅吃卯粮”这种消费观念和行为在目前已经变成一种正常需要,甚至成为一种时尚。但是,与此同时,我国居民对消费信贷的知识却少得可怜,调查表明,即使在文化层次和个人素养较高的深圳,对消费信贷有所了解的也只占被访者的20.8%。

1.2 消费信贷的品种不断增加,但尚未达到多样化水平

消费信贷在我国产生之时,贷款用途基本上是只限于住房消费的,形式也只有抵押贷款一种(信用卡的正规化始于1999年3月《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实施),而且还受到诸多限制。近几年来,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汽车、教育、耐用消费品等多种消费信贷品种,还有个别银行推出“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这种不硬性规定贷款用途的品种来迎合广大消费者的需要,而且各商业银行在贷款最高限额、贷款利率及还款期限等方面也做出相应的调整。但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住房消费信贷业务开展的较早却并不完善,其他像针对汽车、教育等开展的消费信贷业务仅处于起步状态,还有一些消费热点根本就没有信贷业务涉足。从形式上来看,抵押贷款之外,信用卡透支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进步,从以前几乎没有信贷功能的借记卡发展成为“准贷记卡”和“贷记卡”,信用卡的信贷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挥。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育不足,使用机制尚未建立,以致信用卡目前仍处于萌芽状态,其消费信贷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2 消费信贷业务中的风险分析

尽管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意义重大,并且市场前景广阔,但是依然存在风险。防范、控制风险同开拓市场一样,对于消费信贷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中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信用风险

消费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这是消费信贷的基本风险,也是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重点。据调查,我国商业银行每年因客户的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几千个亿。银行从事贷款或投资活动时,都应对借款人未来的还款能力作出判断,但是目前,由于我国没有完善的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因此无法对借款人财产收入和纳税状况等信息的完整性、稳定性和真实性进行评估,加大了消费信贷的风险,从而使一些道德水平不高的人有机可乘,导致各种恶意欺诈银行骗取资金或不按期还款的事件时有发生。

2.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我国银行自有资本金的比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低于国际惯例要求的水平。如果考虑银行的大量损失类贷款尚未冲销处理的话,我国银行资本金普遍严重不足,再加上中国银行业的资本结构也不合理,资本补充缺乏持续性,加大了流动性风险。

2.3 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的产品价格,产品更新等变动原因导致抵押物贬值,固定利率情况下利率上升导致利率倒挂,使银行暴露于市场风险之下,住房、汽车等抵押物都有可能面临价格下跌的风险,使借款人对消费信贷的心理预期越来越差,一方面,在进入WTO后,关税大幅下调,汽车整体价格下降,一旦还贷发生困难,处置抵押物时无法足额还贷。另一方面,在宏观政策调控下,房价越趋理性,住房价值缩水难以弥补按揭的本金损失。

3 应对消费信贷风险的若干措施

消费信贷发达的国家,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但我国商业银行刚刚进入市场化运作,机制上又有很多缺陷,应对风险能力脆弱,因此,我们不能盲目地引进外国风险管理机制,而应该设计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体系。具体措施为:

3.1 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1)建立权威的征信机构。

这些机构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其出具的资信评级结果在各银行通用,适用于一切个人消费信贷领域。金融机构和个人查询的时候应该付费,以保证征信机构的正常运转。该机构可进行实时跟踪,一旦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随时调整其个人资信等级。对近三年信用良好的个人,按操作规程调高其信用等级。

(2)个人信用实名制度。

尽快在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以此掌握还款人收入的真实情况和贷后还款能力,同时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和计算机连网查询。个人信用实码制就是将可证明、解释和查询的个人信用信息资料都存在该编码下,当个人需要向有关方面提供自己信用信息情况十可通过信息编码查询。在美国,个人信用资料是以个人的社会福利号为统一标识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个人身份证来充当个人信用制度的统一标识是最为合理和可行的,考虑身份证号码是每个合法公民的唯一标识码,而且公安部已经决定将身份证制成IC卡,加强了唯一性和防伪性。再加上我国实行了储蓄存款实名制,税务部门,公安部门都可通过个人身份证查询到有关的信息,以供信息汇总之用,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库。

3.2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评级机构

在建立社会个人信用制度的基础上,各个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个人信用评级方案,以此作为放贷与否的基本标准,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信贷风险。商业银行一般通过对借款人的品格、资本与能力、环境、抵押品四个方面评估潜在的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对消费者贷款的信用分析通常采用信用积分制度。根据这种方法,商业银行先选择某些体现借款人信用风险的特征因素,如收入水平、居住情况、就业情况、年龄等,然后为每一特征因素配上相应的分数,最后根据借款人的特征累计其分数值,作出相应的贷款决策。目前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除了个人的资产信用状况外,还应该考虑个人的道德信用状况。

3.3 建立银行内部的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机制

银行可以开发出具有以下功能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监管系统:(1)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通过输入客户身份证号码,一次性查询出借款人的消费信贷信用资料;(2)动态查询担保合作方可用担保额度和保证金帐户变动信息;(3)自动更新银行行业协会定期反映的个人信贷黑名单,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参考文献

[1]王爱俭.信用风险理论与信用风险防范[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2]李炳炎,徐银.金融深化改革与金融风险防范对策[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3]陈浪南.商业银行经营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4]聂庆平.中国金融风险防范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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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玛格里特.米勒[美],王晓蕾,佟焱,穆长春译.征信体系和国际经济[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9.银行同业业务现状分析及建议 篇九

导读

银行同业业务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格局下逐渐形成的。银行同业业务的增长表明这种同业创新具有模式灵活、银行创收高和企业需求高的特点。为此,它深受各大银行喜爱。

近年来,银行同业业务取得了迅猛发展,各银行都组建了同业业务部门,解决了部分企业融资难题。但过程中尚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所以该业务仍然存在着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利率风险,为进一步提高同业业务管理水平,以更好支持实体经济,本文将分析具体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同业业务现状

银行同业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自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同业业务以来,产品种类每年都在增加。比如银行可通过各类同业投资扩大资产规模,利用买入返售、拆入短期资金错配、发行理财产品出表等多种方式赚取利润。

同业部在各家银行都被定位利润中心,甚至个别银行同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高达50%以上,然而在为银行带来高额利润的同时也隐藏着一定风险。在较为严格的监管导向下,银行同业业务也开始逐渐向流动性管理、信用管理职能偏重,随着监管趋严,MPA落地执行,风险权重变化及同业资产内部结构调整下,让同业业务中资本套利空间逐步缩窄,最终结果会使得同业资产在银行总资产中所占比重的上升空间变得非常有限。另一面,随着电商平台、非银金融机构及各类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其产品种类不断丰富,银行储蓄存款将会向非银机构转移,而非银机构剩余资金又会以同业(非银)存款形式存出至商业银行,如某宝等大型电商平台通过基金形式存出资金,商业银行的同业负债所占比例或会逐渐上升。

二、同业业务产品种类

就目前同业业务发展情况来看,银行同业业务的产品种类主要分为三大方面,即:从负债端出发的同业业务、从资产端出发的同业业务和居间、投顾、委托代理等中间业务收入端出发的同业业务。

主要业务品种包括同业存款、存放同业、协议存款、非银存款、同业借款、同业存单、同业代付、同业偿付、同业代销、委托投资、黄金租赁、同业赊销、票据转贴现、信托受益权、券商资管计划、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同业理财、福费廷、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同业投资、负债、居间业务。

以上模式作为市场投融资需求的有力补充,为更多市场主体提供了便捷渠道。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同业利差缩窄,加之银监加大监管力度,银行同业部门也会随之转型不断创新,以适应市场进一步发展。

三、同业业务对实体经济作用 从实际情况看,同业业务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银行同业投资业务出现的“井喷”式发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盘活存量信贷资产,在融资渠道方面为企业做相应补充。所以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对我国的经济的作用归结起来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一)服务实体经济

众所周知,我国的电子商务经济在互联网背景下得到了很快发展,但从整个国家发展的实际情况分析,实体经济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而实体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银行作为实体经济发展的强有力保障,一直以来便在实体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不可取代的作用。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让闲散资金得到了合理配置,让资金在做好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的前提下给实体企业尽可能多的提供资金支持,用创新的金融产品,理念、思路、机制和方法,量身定做融资模式,使资金间接流入实体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拓宽融资渠道

同业业务发展以前,企业融资方式相对单一,特别是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体系缺乏,造成只能依赖银行贷款融资,银行授信放款又有诸多限制,主要为四点。一是融资用途上的限制。银行对贷款用途有明确规定,对企业资金划转实时监控,并在每月/季贷后调查中对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核实。使企业难以根据市场变化、经营情况、突发事件等灵活调用资金,被动受到限制;二是对公企业授信放款效率不高。主要有周期长、审批繁琐,需要特定抵押物等特点,且银行不保证能否授信。而同业融资相对方便灵活,但利率稍高;三是部分行业贷款受限。我国总体经济形势并不乐观,煤炭、钢铁、房地产、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短期内无法解决,受限行业难以从银行继续获取贷款维持资金周转。四是抵押担保要求较高。部分高科技等创新型中小企业,因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无法获得流动资金持续科技研发,制约了企业自身经营发展。

从同业业务上看,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机构在同业业务中互为客户,这几者之间相互提供了融资便利、模式创新和资金支持。相对银行贷款受限较少,间接增加了融资资金,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

(三)降低系统性风险

受当前市场环境低迷影响,企业经营存在诸多困难,财政金融领域矛盾较多,企业融资渠道缩窄不畅,部分企业无法通过贷款融资解决持续经营所需资金,如果获取不到新的融资支持,则会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各类债务到期无法偿付的风险。特别是银行之前放款的煤矿、钢铁、纺织、化工、房地产等行业企业,随着前期贷款陆续到期,银行多采取退出政策,为弥补资金缺口,企业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券商资管计划、信托收益权、发行ABS等结构化产品,间接以同业资金为企业融资。否则,企业随时面临无法借新债偿旧债的困境,或带来更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同业业务遇到的困境

(一)流动性风险导致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体现在负债与资产的期限错配,过于集中的负债错配到期会导致市场风险。同业投资、票据转贴现等业务动辄就是几亿,并且这些资金的周转频率较高,为了实现收益最大化,经常融入1W—1M短期资金匹配长期资产,这对流动性管理有很高的要求。中小银行因他行对其同业授信额度较少,资金敏感性也较高,发生流动性风险的概率相对较大。比如:在短时间内,因货币政策、监管新规、市场舆情等情况的发生,市场上的资金便有可能从盈余变为短缺,这样的波动性不是传统存款业务可以比拟的。2013年6月下旬爆发的“钱荒”导致多家银行上半年利润灰飞烟灭,甚至亏损。隔夜、7W、14W、1M拆借利率涨幅尤为迅猛,先后攻破年息30%、20%、15%、10%大关,某银行遭遇的突发事件和负债集中到期导致了市场流动性紧张,不但资产与负债成本严重倒挂,银行之间发生资金违约,大额支付系统也延迟半小时收市,带来了很大的市场风险。目前在强监管时代的同业业务虽增速放缓,暂未突破市场监管底线,但错配模式依旧给自身流动性管理带来了较高压力。

(二)操作风险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

自银行开展同业业务以来,在其过程中便充满了无尽的操作风险。纵观2014年—2016年同业市场,可以说用处处皆险境,步步为暗礁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例如:在票据业务方面,某银行的三十亿票据变成了报纸的重大案件;紧接着又有某银行的15亿通道投资理财资金被骗的毫无踪迹;甚至在安徽省某银行爆出了40亿元巨额的同业投资诈骗风险事件。这些风险事件自从同业业务开始时便如影随形,但是归结起来无非是经办人对总行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不善而引起的。比如在票据业务中,其业务通道被层层转手,而同业投资业务又在投资管道中层层交织。虽然两者的目标均不相同,但是在同业业务操作的过程中,其通道所占据的比例过高,而发展的速度也过快,这就直接导致了投资链条的加长,给业务人员审核资料真伪、抵押担保是否完善、公章和法人签字是否真实、标的资产是否符合监管及行内规定等带来障碍。除此之外,同业业务因金额巨大,及未形成像对公贷款那样的管理风控体系,也常常被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拿来利用,里应外合,从而引发资金案件风险。

(三)信用风险和交叉风险日益增加

根据对我国信用债市场的违约情况统计发现,2016年达到65支,违约金额高达403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20%。与此同时,还有很多机构正在推迟债券发行。ABS在经历了2015—2016两年的飞速前进之后,也于2017年3月出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笔违约。在此情况之下,我国同业业务受到负面影响也是在所难免。例如,在新一轮经济增长率逐渐走低的情况下,实体企业的投资便更趋于谨慎,银行为了能增加自身利润,不得不加大信用杠杆来进行利润的短暂提高,而这种方式正好便促使了同业业务中信用风险的增加。另外,一些规模较小,盈利较差的银行加入了同业业务市场,这就导致了同业业务中的合作产品、合作形式看似得到了增加,但是却往往因为风险管控能力不强,业务要求不高而带来了错综复杂的交叉风险。随着同业业务机构之间的合作进一步加强,其业务范围早已超越了货币、资本、产业等主要市场,交叉在各个领域,这就无形中又在资金端和产业端增加了风险。比较明显的例子便是在2015年的股票大动荡之中,因某些银行的同业投资涉及股市中的大量理财产品,所以最终被迫提前终止。除此以外,一部分大型金融集团因在产业融合中,内部的控股关系非常复杂,所以常常会造成一处失火,便会殃及全局的情况。

五、对同业业务的建议

(一)流动性风险防控策略

在资金领域中,流动性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无论是银行还是监管部门都不能从根本上去消除这种风险,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唯一能够做的是从全局角度出发,理性面对流动性风险,对其进行适度的严格管理。因为在适度的风险下通常会创造出一定的利润,但是倘若风险过大,那么所造成的损失也将更大。为此,在同业业务中,一定要从三个方面来把握好这个度。其一是在总行建立同业业务流动性缺口管理,加强对所有错配业务审批,避免过度错配和集中到期导致的流动性冲击;其二是应建立起合理的检测指标及相关检测值,时时掌握全行及期限错配的存量及远期买入情况,密切关注同业市场动向和资金价格走势,将表外资产规模控制在合理区间内;其三是需要做好流动性的应急预案,争取在发生情况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解决。

在同业业务的资金管理中,无论是国有银行或者股份制银行都应采用统一的资金管理体系,通过总行的资产负债部来对各个部门的资产及负债进行管理,制定相应的价格、期限、指标,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都在总行的统一管控之中。在风险监测方面,应及时设立每日头寸缺口,加强市场研究工作,对金融市场、监管环境、货币政策等进行分析,结合市场其他数据指标变化确定负债错配久期及比例,优化规模配置,降低流动性风险。

(二)操作风险防控策略

风险与经营部门相分离。事业部和分行等经营机构需由总行直接派驻(内嵌)风险团队,通过足够的风控人员进行平行作业。工资奖金、财务费用、人力资源、业绩考核等由总行风险部垂直管理,以保证风控的独立性。业务操作上,严格执行双人尽调、核保,由经营和风控部门双人办理,杜绝因经营机构独立作业而出现的操作风险。风控人员必须直接参与业务会谈,核实抵押担保手续、核实金融机构增信真伪,调查企业资信状况、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真实掌握各种信息,对能否控制同业投资风险做出独立判断。运营/放款中心出账人员严格审核放款审批单相关信息,确保已满足划款前各项出账条件。

(三)信用及交叉风险防控策略

信用风险防范主要措施为制定准入和授信的分类管理。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均在三会的严格监控之下,所以从理论上讲,信用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在扩大其同业业务的时候,可以持比较乐观的态度,扩大其准入领域,降低券商收益凭证、银行同业理财、同业借款等业务的准入门槛。特别是不产生信用关系且交易完成后出资行的资金和资产安全不再与交易对手产生直接联系的业务可适当放开,如委托、代理投融资业务、居间推介业务、投资顾问业务。

同业授信类客户/产品应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也就是与其发生基于信用基础上的交易,并随之产生债权债务以及担保关系的同业客户。这类产品对应的同业客户应制定严格的风险政策及授信评判体系并进行限额管理。放款后续进行持续跟踪和监控,重点关注行业地位变化、内部架构变化、市场履约情况、外部评级/监管评级变化等。

防控交叉风险则必须要求银行具有看透业务本质、看透资本增值情况、时时了解最底层资产的流动详情,让每一笔资金,每一次合作存在的信用风险和交叉风险都在掌控之中,决不因为链条长,模式复杂,交易方为金融机构就降低风控标准,简化操作流程,冲破了最基本的业务底线。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经济发展时期,在新的经济常态下,市场衍生了同业业务模式。它既表明了我国经济与金融改革在不断深入,同时也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围绕大局,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然而在诸多不稳定因素的境况下,我国银行的同业业务还需要进一步找出对策来应对当前存在的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及交叉风险等,这样才能把同业支持实体经济的工作做实,实现我国同业市场的稳定发展。

作者介绍:

周海滨:普兰金融大连分公司总经理,曾任某股份制银行总行票据金融事业部产品中心负责人

同业业务违规 多家银行被罚逾百万

——有银行人士称自查不当交易是“四不当”一大重点,想打擦边球很难

作者:田姣 吴梦姗 实习生 黄婷 陈炫孜

银监会连发八份监管文件要求银行严查各项业务已历时5个多月。南都记者昨日了解到,部分银行已完成内部自查和现场检查,进入违规业务整改阶段。在金融强监管风暴中,银行同业业务备受关注。由于同业业务违规,广东银监局近日接连开出多张上百万元的罚单。其中,某股份行银行广州分行因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00万元,广东南粤银行也因同业业务、信贷资产转让违规等缘由被罚255万元。重罚: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南都记者注意到,近日广东银监局陆续公开了一批罚单,主要集中在银行的同业业务、贷款业务和票据业务。

在同业业务罚单中,某股份行银行广州分行因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00万元,而作出处罚的时间是7月6日。对此,该银行广州分行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广东银监局于2015年对该银行广州分行开展了业务现场检查,于近日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虽然是2015年进行的现场检查,但近日才公布罚单,这个时间点难免令人想到今年3月初银监会针对全行业展开的“三三四”大检查。

对此,某股份制银行华东某投行部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银行业务部门自查,内部合规部门检查和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已经结束,现在是整改阶段,根据自身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我们部门已经退回政府承诺函,相关业务整改完成”。

但也有部分银行现场检查尚未结束。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监管部门对银行业务的现场检查仍在继续,同业业务是“三三四”检查的重点,接下来一段时间内针对同业业务违规的罚单还会有很多。

对于上述处罚,该股分行银行广州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该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后立即采取积极措施,已对相关业务进行了认真整改和严肃问责处理。同时,广州分行还将举一反三,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风格,进一步加强规范业务制度和流程。

此外,上个月广东银监局公布的对南粤银行广州分行的罚单也提到了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被罚金额高达255万元。

无论是某股份行银行广州分行还是南粤银行广州分行的被罚,都不是因为单一项目被罚。虽然被罚的案由十分简单,但从行政处罚依据里面还是能看到为何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些端倪。

其中,被罚依据里面提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十二条显示,金融机构同业投资应严格风险审查和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

这也是此前监管机构下发“四不当”里严查的是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足额计量资本和拨备。漏洞:同业业务仍存“灰色”操作空间

自从今年年初监管连发“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等监管文件后,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自查银行同业业务的不当交易是“四不当”里的一大重点,想打擦边球很难。

以同业投资业务为例,监管明确要求实施穿透管理直至基础资产。过往银行可以将同业资金通过购买他行发行的非保本理财产品,进而将资金拆分为小额贷款,投向券商资管计划进而购买信托计划、基建企业债券等,实际底层资产为房地产投资项目。

然而,“三套利”中就明确点出“是否通过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或拆分为小额贷款等方式,向房地产和‘两高一剩’等行业领域提供融资”,将银行同业“灰色”手段斩断。

某国有行广东地区公司业务部负责人表示,今年虽然仍有开展房地产开发贷项目,但仅限于排名靠前的开发商。不仅如此,自营或理财资金通过SPV(特殊目的的载体)流向房地产行业的业务模式,商业银行的审核力度至少不应明显低于对信贷业务的审查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同业违规操作早在今年4月已经通过上海银监局对招商银行(29.78 +1.67%,诊股)上海分行的处罚,给整个银行业同业投资穿透监管树立了典范。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字[2017]16号)显示,主要违规事实为“2016年,某股份行银行上海分行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发放信托贷款’为通道,向X 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款,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

10.招商银行的简介及业务 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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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各大银行都瞄准了庞大的中国私人银行市场,我国私人银行业务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但是由于我国私人银行起步较晚,与国外私人银行业务在服务方式、金融产品创新和发展环境等方面有较大的差距,亟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国外私人银行发展的先进经验

私人银行业务在国外的发展已有了相当长的历史。20世纪80年代,随着西方国家信用环境发生变化,商业银行逐步将它们的经营发展策略转向私人银行业务领域,以代收代付业务、银行卡业务、保管箱业务、咨询业务为主的中间业务迅速崛起。90年代以后,私人银行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比重更是与日俱增,并成为它们主要的赢利性业务。

1.不断开发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适应各类客户的需求。国外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适应客户需求和有特色的金融产品,业务范围逐渐涵盖社会生活各层面,如结算、担保、投资管理、财务咨询、委托理财、外汇、代理税收、代收工资费用等,同时通过网络进一步提供旅游、信息、交通和娱乐等全方位公共服务。例如,汇丰银行的个人金融产品包括债券、股本、衍生工具、结构产品、互惠基金及对冲基金、信托、基金、慈善信托、私人投资公司、保险工具及离岸产品、税务顾问、家族理财顾问、慈善项目及基金、媒体、钻石及珠宝、财资及外汇、本土及离岸存款、专门设计的贷款安排及网上理财服务。英国的国民西敏寺银行推出的“从摇篮到坟墓”的“一站式”服务,针对客户人生不同阶段和重要问题诸如婚丧嫁娶、教育、健康医疗保险、搬家、财产投资管理、旅游、退休计划管理等提供“一站式”全面金融服务。据统计,私人银行客户带来的利润能够达到银行普通零售业务的10倍左右,美国的私人银行业务过去几年平均利润率高达35%,年平均盈利增长12%至15%。

2.服务方式的网络化使国外商业银行逐步收缩营业网点。在美国、英国、德国等一些发达国家,随着现代化支付工具和网络的发展,商业银行利用新的更经济的渠道向客户提供服务,占85%以上的私人银行业务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方式办理。从2005年以来,欧美银行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所处理的业务量在总业务量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为了减少营运成本,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一些著名的商业银行开始逐步撤并营业网点。如英国国民西敏寺银行,原有的3000多个分支机构,现已收缩到1700个左右。

3.先进的营销体系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金融营销是指金融机构以市场需求为核心,各金融机构采取整体营销的行为,通过交换、创造和销售满足人们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价值,建立、维护和发展与各方面的关系,以实现各方利益的一种经营管理活动。国外一些著名的商业银行,如美国的美洲银行、花旗银行,英国的国民西敏寺银行、渣打银行,德国的德累斯登银行等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设立了私人银行业务部门,集中开发和办理私人客户的金融服务,为私人客户提供全面、广泛的服务,从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私人银行业务营销体系。以美国的花旗银行为例,自1995年进入中国以后,针对中国市场,花旗银行的金融营销管理思想体现在以差别服务为特色,以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和软件为依托,由银行专家型人才根据客户需求,对各种个人金融产品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组合和创新,产生出满足中高层个人客户增值、保值资产及安全、方便投资需求的一种个人综合金融产品。不仅仅是在亚洲地区,在全球各地,花旗银行的金融营销模式都深得人

心,为了争取更多的客户,花旗的营销手段层出不穷,除了积极利用广告媒体和各种宣传资料外,还注重市场调查和信息的搜集工作,精准的目标客户及营销手段,使花旗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在全球都收效甚佳。

4.完善的法律法规为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提供了保障。西方发达国家私人银行业务历经长期发展,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保障私人银行的业务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法》、《投资银行法》、《证券交易法》、《信托法》、《期货法》等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作了详细而全面的规定,如对中间业务中银行与客户关系的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有明确的规范,使得中间业务法律关系具有稳定性、可预期性和确定性,避免因法律真空导致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如1999年11月,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结束了美国长期以来的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历史,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局面。再如,美国针对电子化银行业务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这些立法分为调整小额资金划拨和大额资金划拨的法律,二者共同构成了电子化银行业务完善的法律体系。

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现状与问题

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已经造就了私人银行的目标客户群,这些客户包括企业家及金融、法律界等专业人士以及自由职业者。据美林公司与凯捷咨询公司2007年联合发表的一份报告估计,中国内地约有32万名超级富豪,占亚太地区富人总数的29.1%,这些人的平均净资产约为500万美元。国内的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中资银行应紧紧把握我国经济崛起带来的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但目前国内私人银行业务仍处于发展初期,业务比较简单,业务处理方式还比较落后,还不能为客户提供高端服务。

1.落后业务处理方式成为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瓶颈。与国外私人银行服务方式相比,我国的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的联网程度偏低,电子化服务还不完善,电话银行还不普及,网上银行刚刚起步。例如,电话银行操作起来相对繁琐,语音报读菜单冗长,造成客户不必要的损失。网上银行虽然快捷方便,但因熟练使用电脑的客户人数相对较少,普及与推广十分有限。同时,频繁改版、升级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系统运行的稳定性,最终导致客户流失。据统计,目前我国私人银行业务中90%以上仍由柜面人工办理,造成业务处理速度低,营运成本高。我国的银行卡技术应用水平在整体上也较落后,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发行的银行卡在全国范围内仍不能实现联网,存在巨大的资金与资源的浪费,而各商业银行自己所发行的银行卡在处理全国联网交易时也存在系统不稳定、处理能力低等问题。

2.相对单一的金融产品品种限制了客户的需求。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个人理财业务包括:针对高收入阶层的理财咨询、个人信托、代客投资的组合服务;针对中等收入阶层的消费信贷、信用卡的组合服务;针对低收入阶层的代收代付、借记卡的组合服务等。由于我国实行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出于对市场风险的控制,国家对银行、证券、保险合作有较多限制,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合作也停留在共享网点和营销资源的较低层次上,国内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产品主要在银行自身的产品打包之上,对证券、保险等综合产品的开发较少涉及。与国外相比中资商业银行的各项中间业务品种单

一、规模有限、结构不合理,如成本高、收益低的代收代付业务占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比重较大,而知识密集型中间业务如咨询、资产评估、资产管理等所占比例很低。个人金融产品相比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此外,其他私人银行业务指标如代收付业务结算量、个人消费信贷总量等指标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很大的差距。

3.相对滞后营销体系制约了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国内许多商业银行在自主开发上投入了很多资源和精力,不断推出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试图通过增强产品开发能力和提供多

样化的产品来强化竞争能力。但是,效果并不理想,推出的产品种类比较单一,投资组合和解决方案简单,同质化现象严重。与此同时,在合作开发产品方面,没有很好的利用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力量,对外购的产品也没有很好地组合包装成为自己的产品,只是代销赚取佣金。由于宣传方式及营销手段的落后,相关的业务咨询、功能介绍、金融导购等售后服务却严重滞后,导致大部分客户对个人金融服务项目一知半解,无法真正享有服务。

4.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相关金融法律法规有冲突。在我国,私人银行是一个全新的业务模式,2001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商业银行在经过人民银行批准以后,可开办代理证券业务、金融衍生业务、投资基金托管、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以及代理保险业务。为金融业分业体制下实践混业经营提供了政策依据。但是私人银行业务涵盖的领域十分广泛,包括投资、融资、保险、咨询顾问等多方面的业务,跨越多个部门和业务领域,尚没有明确针对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法规。仅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私人银行业务的定义以及对个人理财业务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确立了对银行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模式,因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领域的拓展受到一定限制,中资银行开展如投资管理、财务咨询、委托理财等个人金融业务没有法律保障,私人银行业务发展与目前我国法律制度有所冲突。

国外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是一个包括经营理念、管理制度、技术手段、产品开发、市场营销、人才培训等在内的系统工程。推动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必须要借鉴国外私人银行的先进经验,修订相关金融法律法规,改进目前落后的服务方式,鼓励商业银行进行创新个人金融产品,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征信管理,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强调规范和监管,有效实施持续跟踪监控,有效控制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创新,保护银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1.修订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为私人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当前,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之间的业务不断交叉渗透,应根据经济金融的发展及时制定、修改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明确监管分工和监管协调机制,逐步放松分业经营的限制,同时给予银行一定的产品创新、产品定价方面的自主权,进一步完善私人财产保护制度,建立透明的个人收入体系,制定混业综合经营交叉地带的相关法律,放松外汇管制,规范境外投资,制定科学规范的会计税收制度,严格实施金融监管,有效控制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创新,保护银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为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2.创新个人金融产品,满足多元化需要。随着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银行、证券和保险三者的合作将更加密切,为银行提供更多的私人银行业务品种创造了条件。商业银行应充分借鉴国外银行私人银行业务产品类型,结合我国国情,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尽快开发私人银行业务需要的个人金融产品,以赢得客户的信赖和长期的支持。

3.加强营销体系建设,改进服务方式。市场营销推广的目的就是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产品宣传,使客户了解金融产品的服务功能和手段,充分享受金融产品带来的实惠和好处,变被动为主动地接受银行提供的个人银行服务。建议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营销体系,引入国外商业银行先进的现代营销理念,加大金融产品市场营销力度。

4.加快电子化建设,开展网络服务。加快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服务系统的开发,使私人银行业务处理由客户通过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完成,满足客户对

多种服务方式及产品的需求,加快银行卡网络系统建设和跨行异地联网工作,提高交易成功率,改善银行卡用卡环境,全面提升银行卡服务水平,加快银行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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