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供货合同

2024-08-01

电缆供货合同(精选11篇)

1.电缆供货合同 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甲方经营的江苏兴达海腾牌电线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规定的条列和条款以现款方式购买甲方产品、在 区域进行使用。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不得作为或视为甲方代理人,雇员或者合资方,乙方以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销售指标:

① 年度内(公历1月1日—公历12月31日)任务销售额 万元。

② 乙方定货时,必须以传真(附盖章)形式向甲方要约甲方认可后作为定货合同成立的条件。

③ 产品实行买断制,乙方以现款方式购买甲方产品,乙方实行自主使用、独立核实,自负盈亏。

销售价格

①甲方按照(产品价格表有效期内)的销售价格与乙方结算。

②若市场铜价发生变化:甲方有权适度调整价格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若甲、乙双方未能就调整后的价格就达一致,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信用额度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额度,一般按乙方销售额,以1000~10000万作为周转。甲方有权按照乙方销售和信用情况决定修改式取消该信用额度。

货款结算

乙方于提货时结清全部货款式款到发货,特殊情况延期需经批准。30日未回笼的从愈期之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公历12月31日前必须结清当年所有款项。交货期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① 甲方交货期按自收到正式订单时双方协议的期限执行。 ② 甲方生产地至扬州发货点的短途费用由甲方承担。

③ 发货点至货物到达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甲方保证按乙方的定货合同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如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以及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② 若长期没有使用以及量很小的,甲方有权取缔货款全部结清。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电缆供货合同 篇二

4月24日, 中材 (天津) 粉体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与信阳市天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首台专门用于粉磨凝灰岩的辊磨合同, 标志着粉体公司在辊磨用于新型物料粉磨再上一步。

凝灰岩是一种分布最广泛、最常见的细粒火山碎屑岩, 是由火山爆发而抛入空中的火山物质经长距离的搬运, 散落于盆地, 再经压结和水化学胶结固结成岩。目前, 凝灰岩的研究还比较薄弱, 凝灰岩的开发应用在我国尚未引起重视, 迄今还未形成产业。凝灰岩的主要应用途径为水泥活性混合材、污水澄清剂和净化剂、高强砼活性外掺料、发热剂材料等。

天力建材公司抓住当前机遇, 看中凝灰岩作为水泥活性混合材的市场前景, 在对设备供应商的多方考察中, 被粉体公司雄厚的科研技术力量和对客户真情、热情、周到的服务所吸引, 双方最终签订了TRM32.2辊磨供货合同。

3.钢板供货合同 篇三

甲方:华通建安一公司六项目部 乙方:山西鑫铭宇工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需要普板(另附明细),乙方负责供货,价格如下:

8mm、10mm、16mm、20mm每吨均为5200元,按检尺记重不含税。

二、乙方从签订合同起七日内把货供完,并保质保量。

三、运费由甲方支付。

四、乙方已收定金伍仟元(5000)整,余下的供完货必须付清。

五、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规格交货,不得随意更改尺寸数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日期生效。

甲方:华通建安一公司六项目部

乙方:山西鑫铭宇工贸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明细清单

16mm:200*200

108块 mm:500*500

14块

670*375

6块

250*260

24块

510*260

12块 526*225

4块

515*150

4块

530*300

2块 mm:250*250

18块mm:100*85

618块

角钢:L100*10

1350

6个

L100*10

677

26个

405*570 600*160

200*150 150*100

2块 10块

4.栏杆供货安装合同 篇四

工程名称: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XX栏杆供货安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一期栏杆制作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二、合同工期

1、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生产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详附件做法)及现场实际情况且符合发包方要求的前提下提供《产品供货计划书》(含产品型号、规格、数量等)制作。

3、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进场,进场后40日历天完成承力框架结构安装,三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4、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与其它工程等工序配合所需时间在内。

5、施工进场时间: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逾期3天仍未进场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

三、合同价

1、综合单价价:深灰色铝合金夹胶玻璃栏杆¥315.00元/米,深灰色铝合金格栅栏杆¥275.00元/米,阳光窗不锈钢护窗栏杆¥110.00元/米。

2、综合包干单价包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费用、栏杆、扶手、预埋铁件的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各种材料检测费、完工清理工作、成品保护、利润、管理费、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料、检测、验收)费用、工程保修、风险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除发包人的设计变更原因外,合同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3、含税包干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提供材料样品、确认栏杆尺寸、栏杆的生产、运输及上下车、二次转运、现场入库及保管、安装、检测等。

4、所有栏杆数量均按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安装数量计算,并以发包人提供的尺寸为标准,由甲乙双方审核签字生效。

5、栏杆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照栏杆类型分类以米计算。

四、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本工程承包范围为项目一期栏杆制作安装工程。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栏杆工程要求,以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定的技术原则为依据,由承包人承担栏杆制作、运输、安装及保修期内的维修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运输、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测、包防雷接地、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税金、包一次通过验收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及验收依据按以下要求执行:

2、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如国家和地方验收标准及规范有抵触的,按国家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无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的,则按通用的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在施工期间如颁布有新的验收标准和规范需要强制执行时,按新颁布的验收标准和规范执行。

3、其它与工程相关的验收标准及规范(包括有害物质排放和消防等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均属本工程的验收依据。本工程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节能的规范、标准及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节能的规范、标准及要求施工。

4、本合同及附件、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发包人书面通知、施工界面和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符合要求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等均作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

5、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6、工程质量由发包人认定。发包人结合视觉感观及随机点数检测进行评定。

7、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及标准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材料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出现任何偷工减料的行为;

8、工程质量要求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铝合金建筑型材》 GB/5237.1~5237.5-2008、《变形铝及铝合金

化学成份》GB/T3190、《粉末静电喷涂铝合金建筑型材》 YS/T 407-199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重庆市建筑护栏技术规程》DBJ50-123-2010、《建筑防雷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规程》DBJ50-060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并符合设计要求。

9、发包人作出的符合约定要求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下同]等,承包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若承包人认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完成不合理,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工程总监提出建议,承包人按发包人工程总监审批意见执行,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

10、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工艺作法规定执行,如违反施工程序、工艺作法规定的要求,发包人每发现一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含购房业主的索赔等)。

11、承包人保证本工程(本合同中所指的本工程均包含承包人分包的分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配件等质量和工程质量符合约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关于有害物质限量的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

12、本工程必须实行样板带路,承包人在单项工程进行大规模施工以前,应先做好样板通知发包人现场工程师代表及相关人员确认后方能进行大规模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3、工程施工注重过程和施工程序,承包人应通过严格的工艺流程来保证施工质量,工艺过程必须留下记录。

14、承包人听从发包人的现场安排,按规范和图纸要求施工,并服从现场发包人的要求,要求达到国家规范验收水平,一次验收合格。达不到合同条件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返工,若承包人2次以上返工仍无法符合合同条件的,发包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停付工程款,并有权邀请第三方进场施工或寻求其他补救措施,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同条件,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修复,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承包人生产安装过程中,发包人可按每100m抽查3m比例随时要求打开进行材料破坏性检查,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并自行恢复,发包人不付费用,并有权知道其进货渠道,如承包人不配合,按违约处理,视情节轻重,每次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500-1000元/次,如承包人所用材料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其所施工完验收合格部分按综合单价的65%结算,如施工完部分不结算,并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不得有异义。

六、工程技术要求

1、消防楼梯栏杆采用金属栏杆,阳台、露台栏杆采用彩铝钢化夹胶玻璃栏杆。

2、护窗、楼梯、阳台、露台栏杆的设计应依据图纸以及设计要求进行相应的深化设计,该设计方案完成后应经过招标方及设计认可。

3、护窗、楼梯、阳台、露台栏杆材料在加工制作前应进行送样、封样,现场以样品质量标准进行材料的验收工作。

4、承包人应依据设计图纸以及相关技术文件和现场栏杆预留尺寸确定加工尺寸,经现场总包、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后进行加工后续工作。

5、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的技术做法应达到相应的深度,能够指导现场的施工;现场的安装以及临界的处理应严格依照审批后的方案执行。

6、承包人进场后的所有现场施工工艺都应以图纸以及经过审批后的技术文件为依据进行,杜绝没有依据性的、随意性的施工。

七、材料要求及供应

1、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必须按设计施工图和现行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要求进行采购或制作,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对材料质量负责。

八、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善整改意见、取得竣工验收证明、移交委托管理人并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承包人必须明确维保负责人、联系方式,如遇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

3、双方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该设备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贰年。

4、维保期内如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影响相关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等情况,责任人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未到场进行修复或有意推委、拖延,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九、调价方法

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发包人另行委托造成工程费用发生变化的,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1、本合同附件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计费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项目的,则参考最相近项目的计费

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项目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十、付款方式

1、工程款分批支付。

2、工程范围内拦杆安装按月进度支付70%。资料齐全,专项验收合格后,次月支付10%;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完结算,次月支付结算总造价15%。

3、工程范围内栏杆的结算总造价的5%做为质量保修金,贰年保修期满后28天内付清(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4、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相应税票,竣工结算完成开具结算金额全部税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

十一、发包方权利与义务

1、发包人委派 为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2、发包人有义务提供各楼栋栏杆的规格。

3、在保证承包人生产周期的前提下,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工作面、材料堆场。

4、发包人协调主体承包单位提供施工水、电源点,由承包人安装计量表独立计费,以消耗水量及水路损耗按自来水公司水价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每期工程款中扣回(生活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所需电费、附加费用及现场变电损耗均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每期工程款中扣回。

5、协调主体单位配合内容:(1)提供合格施工工作面;(2)提供水电源各一个点;(3)提供正确的标高线和轴线;

(4)提供场地,便于搭设临时仓库(工人宿舍由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红线外自行解决);

(5)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包装物、废料、凿洞开槽产生的渣土由承包人自行收集到发包人指定的地点堆放,由发包人负责协调外运;

(6)负责提供栏杆专业工程安装所需的塞隐蔽缝、固定等所需的水泥、砂;负责用水泥、砂、碎砖等进行接头塞缝(不包括打胶及非水泥砂等的塞缝)。

十二、承包方权利与义务

1、承包人指派 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现场事宜。

2、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有义务提供材料样品、型号和图片资料。与发包人共同确认尺寸及样式。

3、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承诺安装后产品表面良好。

4、承包人有义务确保所供产品、安装和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5、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服从发包人、监理方及土建总包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负责栏杆的制作、运输、安装及在移交物业前的清洁和成品保护、保管等,如有损失或遗失,承包人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7、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及对发包人及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8、承包人责任为协助完成产品的消防报验资料并确保防火门产品和工程通过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

9、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一式六份合格竣工资料及一式两份竣工结算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书面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初步审核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初步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发包人自承包人补充完善后28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承包人逾期补充完善的,以发包人的审核意见为准。

十三、转让、分包、贴牌生产的禁止

1、在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前提下,承包人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发包人有权撤消承包人的分包决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发包人因此蒙受损失,承包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2、承包人不得有将货物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十四、知识产权

1、如因承包人供应的栏杆造成对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或其它受保护之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支付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费用。

2、按有关规定承包方供应的货物应办理生产许可证而未办理的,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责任(含安全及质量事故责任)、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十五、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壹天,承包人须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延期三日仍未能竣工的,承包人须按合同预计总金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委托其它单位合作。

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供货或调换材质、以次充好,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须按合同预计总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须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承包人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须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款违约责任处理,直至通过验收,并且由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十六、廉洁条款

1、严禁发包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请吃、请喝、收受礼金、礼品或接受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2、严禁承包方人员以任何方式向发包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3、如果出现承发包双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有违约,仍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上述行为严重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事后主动积极向对方陈述事实,或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工作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仍保留与上述行为相关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李先生

对所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

十七、其它

1、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友好协商解决,争

议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发包人付予承包人的工程款,承包人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承包人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同时发包人收取该部分款项30%的违约金。

3、承包人须在签证内容实施完毕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过期提出则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此签证权益。

4、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需对部分工程提前安装、以作为销售使用,则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完成该部分工程。

5、发包人只负责提供距施工现场近距离范围内堆放材料的场地,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发包人不予补偿费用。

6、承包人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采取安全及防火保障措施,保证物件堆放整齐与道路畅通。并对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及时报告发包人及政府有关部门。

7、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委派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一天内离开工地现场超过4小时,必须向发包人驻现场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项目经理离开期间,项目副经理履行项目经理的义务。发包人紧急情况下召集上述人员处理有关事宜时,上述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超过半小时的,承包人承担每次每缺一人1000元的违约金。

8、发包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项目经理每个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日历天,每超出一天,中标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此后每天的违约金按1000元递增;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力指令中标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中标人必须服从并执行。

十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3、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5.鲜花供货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此合同定约(以下简称为甲方)和(以下简称为乙方)。根据双方业务需求,甲方将依据此合同的内容向乙方提供鲜花原料,成品及相应的服务。

合同条款:

一、甲方必须提供优质鲜花。优质鲜花的概念太为宽泛,建议改为符合乙方经营要求的鲜花。

二、甲方必须按甲乙双方约定时间运送花予乙方。(约定时间以叫货单、预订单等为准)

三、甲方有义务提供应急鲜花予乙方,鲜花品种及数量将根据本地市场的情况而定。应急时间为上海市区范围内2小时候内。

四、甲方派四名专职插花人员在酒店工作,甲方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足额保险。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在其场地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是乙方的故意或疏忽行为造成的。

五、甲方根据与乙方商定的价格允诺提供给酒店客人相应的订花服务,并提供相应图片资料予以参考。

六、甲方为乙方工作提供插花器材(注:合同终止,所有插花器材甲方收回)。

七、固定插花部分,依据酒店预算来确定各规格及相应价格,详见附件。

八、乙方应提供工作房一间,有水流、空调、冰柜、内线电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干扰酒店的结构、间隔、排污系统、防火系统、空间系统、卫生设备和甲方其他的公共设施的设备。

九、乙方应保管、清点及回收好甲方提供的器皿。如乙方人为损坏,乙方应赔偿甲方。

十、乙方所有的定单应隔天预定,重大活动应提前三天至一个星期与甲方沟通。

十一、乙方应提供甲方插花员工工作午餐。

十二、付款方式为月结帐,乙方收到甲方发票后60日以内付款。

十三、双方任意一方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履行相应的协议所承担的职责的,该协议

自动终止,并且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五、鉴于与酒店的长期合作关系,在每月核定的客房部鲜花总报价上,我们将再给予进一步的2000元减免优惠。

十六、合同从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止。

甲方:乙方:

6.钢材供货合同 篇六

1、技术质量条件,验收标准及方法按钢厂标准。

2、产品提出异议期限:自买受人收到货物起10日内。

3、计算方法:无特殊规定的均按钢厂标准执行。

4、买受人要求出卖人代办运输到铁路限制地区的,须注明非限制地区的二到站及收货单位,一并在合同中注明。

5、出卖人代办运输,产品均参加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运费、运输保险费及运输部门收取的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代收,买受人应按实发车钟承付运费。

6、自提合同预期不提,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收取保管费,收费标准按钢厂约定条款执行。

7买卖双方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必须重新协商,签订变更合同。

8交货公差按钢厂标准执行。

9违约责任:

10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提出鞍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地:鞍山

11货物所有权自买货人交付全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货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12其余未尽条款按合同法特国家现行有效的法规执行。

供方名称: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需方名称: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到站:

收货单位: 结算单位: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7.生鲜供货合同 篇七

购买方:北京小天使国际双语幼儿园(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中农盛华富通(北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的规范和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就餐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每学年确定一次具有一定的资质或有良好信誉的单位或个人为食堂原料供应商(乙方)。

二、乙方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资质。在供货前需将原件和复印件送给甲方验核,甲方确认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三、乙方所供原料必须安全、卫生,每次供货时应该随同所供鲜肉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必须同行。严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三无”食品或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

四、乙方必须交纳保证金5000元,并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货,不得随意改变或停供。如果乙方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甲方有权拒收。如果造成延误(包括突然停供),影响原料进出而影响师生正常就餐的,每次在保证金中扣罚500元。

五、供应鲜肉品质等具体要求:每次提供肉品有检疫合格证明且安全,无槽头,无大腿骨,皮毛处理干净,经学校相关人员验收后,按学校要求对肉品进行加工,肉价至少低于市场价1.5元/斤。每次结账时,乙方提供具有定点供货资格企业出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账,税费3%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有毒有害或不洁的食物原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的,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需加强工作责任心,对乙方每次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认真检验、认真记录,发现不合要求的可以拒收。第三层次文件 修改标识:0

七、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在手续俱全时,原则上二周内付清货款。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第1页

8.木材供货合同 篇八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厚度长度宽度数量总计交货规格34940***30176221结算规格32890***26168210交货的时间和数量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9.食品供货合同 篇九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方确定乙方为食堂物品供货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状况良好。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检测报告等。

3、乙方所提供食品的质量、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不允许购买无资质小商贩的食品。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退货或换货要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供货方式: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向乙方说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和供货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将货物送达甲方。因乙方送货延迟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可提前通知甲方)。

5、验收方式:乙方在货物送达甲方时,在甲、乙双方均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并验收。乙方货物的数量、质量均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不得拒收;反之,甲方有权退货。因退货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当场处理有效,事后乙方不再受理。

6、供货价格:当同供货在同质同规格的条件下,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并要略低于当地市场价。

7、结算方式:每次的送货单(一式二份)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作结账凭证。每月月底,乙方将有效票据送达甲方,经甲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货款。甲方于每月月底前或约定日支付货款。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乙方货款,乙方可停供物品。

8、本协议有效期为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9、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10.水泥供货合同 篇十

注册地址 :

乙 方 :

注册地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供货协议:

1.润滑油供货范围、内容及标准

1.1 乙方须按照《供货合同附加条款》(以下简称“附加条款”)内规定,向甲方提供专业润滑油产品与相关专业服务。

1.2 乙方须按照附加条款内之润滑油供货内容及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国标或同等标准之润滑油产品。

1.3 乙方须按照附加条款内所规定之时间及安排足够人员与设备为甲方提供润滑油与相关专业服务。

1.4 乙方准备设备润滑油推荐表供甲方参考。

1.5 乙方须定时提供各类最新之润滑油资讯与质量报告供甲方参考。

1.6 乙方技术人员定时与甲方有关部门人员共同检查各润滑油循环系统如管线、油箱和滤芯等,提出相关建议。

1.7 乙方制定各润滑油系统清洁方案供甲方参考。

1.8 乙方对甲方提出灌注润滑油相关之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及需要时提供现场技术咨询。

1.9 乙方对甲方人员提供不少于一天的基本润滑基础知识与润滑油相关环境、健康和安全知识课程。

1.10乙方对甲方人员就有关本厂房使用润滑油种类, 提供不少于一天的润滑油应用课程。内容包括正确选择、使用、存储和处理润滑剂。

1.11乙方技术工程师定期或按甲方合理要求抽取油样,进行相关项目测试和分析,并在十五天内向甲方出具分析报告。分析内容主要为黏度、水含量、酸值等。同时,分析报告会给出油品是否可以继续服务的建议,以决定是否延长更换油品时间并跟踪设备使用状况。

1.12乙方协助甲方工厂建立适当的润滑管理模式,以保证设备得到良好维护,减少维修频率、时间,节约费用。

1.13乙方提供协助简化使用润滑剂的产品的方案供甲方参考,以减少库存(降低库存费用)。同时可减少润滑剂的误用可能性。

1.14乙方提供协助甲方处理废油与提供废油回收方案。

2.甲方权利和义务

相关的合同范本·食品供货合同·钢材供货合同·办公用品供货合同

2.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员工之表现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2.2 甲方有全权处理及决定于本合同未定事宜。

2.3 合同期内,按附加条款所列润滑油品,经甲方选定后均由乙方配送,甲方不再从其他渠道购进同类油品,以免出现质量或其它问题难于确定责任。但甲方保留对选定润滑油品之最终权利,可按甲方需要进行增删。

2.4 甲方应享有在全年购买金额超过 ¥_300,000.00额外回扣价约全年购入价之 2 %。

3.乙方权利及义务

3.1 乙方提供甲方润滑油品应不高于零售价格。

3.2 负责安排专业人员提供甲方人员培训。

3.3 应考虑接纳甲方提出的工作安排建议。

3.4 需负担所有运输费用。

3.5 乙方保证按甲方需求提供及时供应,保质、保量, 如遇其一出现问题, 乙方需对甲方作出合理赔偿。

3.6 乙方只对由甲方选定并由乙方供应之加德士产品提供相关服务。对甲方选定之其他产品,乙方可提供合理化使用建议。

4.费用

供货费用按月结算,每月乙方应提交详实的润滑油供货费用明细表给甲方;甲方审查核对后,润滑油供货费在甲方收到乙方所发的收费通知单后30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

5.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二年,由 2003 年 12 月 1 日至 2005 年 11 月 30 日止。有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6.保密责任

6.1甲乙双方对本合约有关条款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7.违约责任

7.1供货过程中,如遇有争议问题,双方应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双方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2 若乙方润滑油供货水平不理想,多次投诉或甲方要求改善之后而情况没有完满解决,甲方有绝对权利单方面终止合约。

合约双方

吾等同意本润滑油供货合约所载之条件及条款:

甲方 :

日期 :

乙 方:

11.鲜肉供货合同 篇十一

需方:杭州佳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的品种名称:鲜猪肉、牛肉、羊肉类等动物类原料。二: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

要求。乙方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2、乙方保证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食

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3、乙方必须依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产品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所需产品类别,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定价办法:

1、甲方每月一次进行市场询价,询价活动乙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但甲方必须在经双方协商的固定循环周期的前一天通知乙方。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未能参与询价时,则乙方不得对甲方的询价结果有任何异议。

2、甲方在询价过程中,乙方不得干扰甲方询价活动的自主权,不得

向甲方指定或推荐询价地点或市场,亦不得向甲方指定或推荐询价摊位和供货商类别,不得在未经甲方询价员许可的情况下主动开口询价或在甲方询价员之先主动和询价点人员交谈。

3、甲乙双方在每次询价活动结束时,需在完成的询价表上签字确认。

4、在一个固定循环周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询价价格

供应,不得单方面随意变动价格,否则将扣除当日价格变动商品的全部货款作为赔偿。

5、在双方协商确定的结算周期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发票。四:交货时间:

1、甲方每日 20:00时前向乙方报送需购品种清单和送货时间。报送

方式为电子邮箱传递和电话通知合用。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送达。若遇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

(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类)而无法准时送达的,需在第一时间向甲方通报,并立即采取应急方案,以确保甲方能有最大限度的反应时间立即展开应急措施。

3、乙方送货的延缓时间在15分钟内不视为违约。

4、若因乙方的送货延误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

担。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1、甲方需向乙方明确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质量要求供货。

并由甲方对质量进行检验,若乙方对甲方的质量检验有异议且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向国家规定的相关部门进行质检,质检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验收制度,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干扰,并

且需积极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货的第一时间内进行验收工作,不得无故

拖延验收时间。

六: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为月结。乙方的当月货款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的60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指定的账号内以转账或电子转账的方式汇入。若逾期,则按当月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滞纳金。若甲方延期超过三十日的,则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特殊情况的双方协商解决)七:运输办法:

由乙方全权负责运输事项,包括交通工具、费用等。

八: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

甲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同时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

内在就近的相应市场采购足数的产品立即补交。且同时偿付甲方应交货总值10%的违约金。

2、未按甲方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甲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供货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应交货总值200%的违约金。

3、乙方若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准时交货的,则按延期交货处理。

4、因乙方所送货物的质量原因而引起的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月度考核,考核方法为以月为单位的扣分制,在乙方当月考核被扣分高于于5分(不包含5分)的,每一分扣罚人民币100元,考核被扣分高于10分(不包含10分)的,每一分扣罚人民币200元,考核被扣分高于20分(不包含2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当月考核扣分若为零分,则甲方给予乙方当月货款总额的0.5%作为奖励。考核扣分办法如下: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一次扣1分;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允许上下浮动10%)每一次扣1分;交货时间延迟10分钟至20分钟的,每一次扣1分,延迟20分钟至30分钟的每一次扣3分,超过30分钟的在扣5分的基础上每超一分钟加扣1分。

九:甲方违约责任:

1、因临时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而给乙方造成的额外损失,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乙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0%的违约

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

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1小时的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4、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第六条规定偿付

乙方违约金。

5、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而代为采购的产品无故遭到拒绝接货的,甲

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其它约定

1、乙方供货范围为:动物类原料。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代为采购临时性的超出乙方供货品种范围的货物。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因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需出具相关额外费用的证明和依据。

3、本合同期限内的第一个月为双方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本合同

内容全部有效,任何一方在试用期内若提出解除合同的,均需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甲方的人员建立私人关系

和任何形式的贿赂(如:请客吃饭、娱乐、送礼和其它)。一

经查实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当月货款的10%作为处罚金。

十一:争议解决的办法

因本合同约定内容范围内的事宜双方而发生争执的,各方应尽力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将争议提交至相应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

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三: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附件具

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有效日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

__月__日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杭州佳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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