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合作协议书(精选13篇)
1.企业经营合作协议书 篇一
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合伙人(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合伙人(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合伙人(丁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住 址:
鉴于,几方投资人有共同的投资愿景,经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人之间相互帮助、合作发展、精诚团结、互惠互利;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成立“佛山市瑛超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能源供应机械设备、能源节能管理咨询及服务、饮水系统设备及服务、生物质环保燃料供应
等有潜在市场的产业;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共10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股分比
合伙人__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占股30%;
合伙人__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占股25%;
合伙人__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占股30%;
合伙人__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占股15%;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
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
比例在10日内向该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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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重大疾病、死亡、破产)合伙公司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结算后的退伙金额除非各股东同意否则将在结算日起180日后再以现金或转帐形式给予该退伙人,避免造成恶性退伙事件。退伙结算应当含退伙当月起三个月的公司固定支出。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公司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公司负责人及合伙公司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为合伙公司的总经理。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为合伙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法人。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负责合伙公司的销售及市场。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负责合伙公司的技术及售后服务。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负责合伙公司的财务及采购。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公司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公司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公司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公司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公司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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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公司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它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公司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公司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公司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公司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公司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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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可向佛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公司,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公司,对外为有限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四方合伙人签名后即日生效。
合伙人(甲方):合伙人(乙方):
合伙人(丙方):合伙人(丁方):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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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经营合作协议书 篇二
一、农民合作社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农民合作社引领着千百万农民进行农业的规模生产和科学生产, 在发展现代农业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合作社能够实现联合购买销售。在我国, 调整农业生产结构难度较大, 主要是因为市场信息和销售渠道滞后。如大荔县是陕西省瓜果大县, 但经常会出现今年西瓜卖不出去, 明年西瓜又大幅涨价的现象, 也会出现挖了梨树梨涨价, 栽了杏树杏掉价现象。所以分散的小农户很难得到及时、准确、完整的市场信息, 一些新产品小面积示范试种一般不愁销路, 一旦大面积推开, 销路就是大问题, 而合作社能使大家抱团抗对市场, 减少农民生产、购买及销售的盲目性。二是合作社能够低成本推广农业技术。大荔县种植和养殖类合作社80%都聘请了果业、设施、畜牧方面的专家, 给社员提供技术指导, 降低了农户学习、使用技术的成本。大荔县天利葡萄专业合作社, 每年组织种植户到山东学习别人的管理新技术, 接受新的果树品种, 实地观摩, 亲眼看到其他农民使用新技术新品种有了效果, 收入提高了, 社员才能更加安心地使用, 降低了农业技术推广的成本。三是合作社能够获取规模收益。大荔县近年来出现了大批叫得响的特色产品, 高石脆瓜、红星冬枣、双泉哈密瓜等初具规模, 这些产品之所以能在今天的市场走俏, 都是在合作社的推动下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农民的产品通过合作社这个代言人, 减少了交易费用, 占有了较大的市场份额, 对市场的了解和预测也更容易, 通过农产品的集体销售和农业投入的集体购买, 降低了农户在整个生产销售中的成本, 实现了产前和产后的规模经济。四是合作社能够拓宽农民收入增长点。在农户分散的状态下, 农民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出去, 以为这就是农产品的价格, 实际农产品的价格还包括:分级、包装、储藏、加工等, 这些环节带来的收入应属于农民的收入, 由农民自己来完成。大荔县沙底乡忠朝辣椒合作社, 就是把农民的辣椒进行深加工, 包装成礼盒, 现在已经是全县的招牌产品, 比起以前单纯卖辣椒, 农民的收入有了明显提高, 也激发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五是合作社能够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以合作社为纽带, 通过合作社来扩面提质, 将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 进行规模化生产经营, 能有效促进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品牌的培育, 特别是通过建立农产品追踪溯源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二、用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审视农民合作社现状
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 我国合作社发展迅速, 农民的积极性高涨, 截止2013年底, 我国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有100万家, 入社成员7400多万户。在发展过程中, 合作社能解决村集体无法解决的市场问题、能给农民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方位服务、能“抱团”应对市场等优势逐渐显现出来。但是, 由于我国合作社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 与现代企业相比, 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主要表现为:一是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没有企业文化。二是服务覆盖面小、服务层次低, 大多从事生产环节服务, 涉及加工和销售服务的不多。三是个体规模偏小、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能力弱, 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资源利用率低等。
合作社带头人作为新型农民的骨干力量, 必须时刻保持头脑清晰, 找准自己企业的特长, 开发市场, 延长产业链, 向农产品销售、加工和流通环节发展, 同时, 顺应变幻的市场需求, 创新合作社管理, 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用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发展农民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 创新农村经济管理的有效载体。今后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必须用科学的组织理念、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以利益为纽带, 通过引导土地、资金等要素合理流动、有机结合, 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 努力培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市场主体。二是必须用科学的管理要求, 实施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要按照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标准, 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建设的规范引导, 着力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 推动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三是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发挥农民合作社的作用。以市场为导向, 积极适应农业农村形势的新变化, 加快发展土地流转规模经营, 不断提高农业服务的组织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水平。四是必须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合作社产业发展方向上, 引导其从实际出发, 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 重点发展具有本地特色和资源优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以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为依托, 建立生产基地, 通过内部资金、技术、生产、加工、销售、信息等要素的开发整合, 延伸产业链, 做大做强自身产业, 带动周边农户积极参与产业发展, 使得合作社实力不断增强, 产业化经营规模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最终带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五是必须强化精品意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农产品商标培育工作计划, 并通过规范使用商标, 提高产品知名度, 树立品牌形象, 打造地方特色品牌, 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在大荔县合作社中, 现注册的“荔友”、“红星”、“真社缘”等34个商标中, 在大中城市设立直销窗口12个, 与超市、批发市场、学校等建立稳定产销关系的专业合作社9个, 商标的注册使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普遍提高, 也提高了其市场开拓能力。“红星”冬枣这个品牌, 由于被大家熟知认可, 比邻村的冬枣每斤多卖2元, 可见只有强化品牌和精品意识, 才能使产品效益凸现。六是必须树立绿色营销观念。树立绿色农产品营销观念是随着严重的环境问题而产生的。农民合作社要以科研部门为依托, 大力开发以农业资源永续利用和促进人类健康为核心的农产品开发、生产、加工、销售技术体系。农产品包装绿色化策略有节约和简化包装、摒除有毒包装、采用可降解包装、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等。对于农业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农业资源。
四、强化政策扶持, 优化发展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结农户, 对接市场, 在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程度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经营助推农业标准化, 农业标准化提升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业品牌化, 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高端市场占有率, 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现金收入水平。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产生了积极的倍增效应。
所以政府部门必须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协调领导小组,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示范引领, 实施典型带动、重点推动战略, 采取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工作措施, 突出典型示范抓带动、突出优势产业抓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鼓励农户采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方式, 入股设立农民土地专业合作社, 推动土地适度流转和规模经营。同时, 要抓好合作社组织机构、章程制度、会计核算、成员账户、合作关系等制度建设。市县两级应把合作社纳入农业经济发展计划, 创新发展机制, 对合作社申请办理基地认证、商标注册、建设用地手续, 政府部门应免费提供相关服务;对合作社进城定点销售农产品的, 其运输车辆由交警部门核发进城通行证;税务部门应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 认真落实税收减免政策, 切实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
3.企业经营合作协议书 篇三
此类合作企业(以下称公路合作企业)大部分成立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初,作为利用外资发展交通的一种形式,对我国公路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基于各自投资战略的考虑或经济纠纷等原因,合作方有时需将在公路合作企业中的股权进行转让或拍卖,从而产生了此类评估业务需求。笔者拟就此类评估实务中的一些问题与资产评估同行们探讨。
一、公路合作企业的特点
无论是与内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相比,还是与其他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相比,公路合作企业均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1.公路合作企业的主要经营资产为属于不动产的公路,投资规模一般比较大,合作期限一般为15到30年。境内合作者一般以公路建设用地或在建工程出资,境外合作者多以货币出资。
2.公路合作企业虽然是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但根据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的规定,其具有合作企业的契约式性质。合作方的权利义务(包括投资回收方式或收益分成比例)不是以投资比例确定的,而是以合作合同中的具体约定确定的。并且,公路类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收益分配一般按月、季度以货币支付,年终没有留存或留存很少。
3.公路合作企业一般在约定的合作期满后,其全部的固定资产归中方合作者所有。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境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同时,为吸引外资,在收益分成上,有些中方合作者往往会给予境外合作者一些优惠条件,如中方合作者给予对方最低回报金额的承诺,并有时由当地有实力的企业提供担保。
二、公路合作企业股权价值的评估方法
从上述公路合作企业的特点来看,公路合作经营企业股权价值评估的方法必须采用收益法。
1、收益法适用性判断
应用收益法的基本条件是:评估对象具备持续使用或经营的基础,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和量化,预期收益的年限可以合理确定。公路合作企业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公路。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拥有量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只要管理得当,经营交通干线的公路合作企业,其持续经营就不会出现问题。从收益能力上看,公路合作企业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且一般是收取现金,其收入和付出的成本可以合理预测和量化。从收益年限上看,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公路收费期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公路合作企业在合作合同中一般都有明确的合作期限,因此,资产的收益期限也可以合理预期。综上分析,收益法对公路类合作企业股权的价值评估是较为适用的。
2、资产基础法适用性判断
当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公路企业的股权价值时,需要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对公路企业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分别进行评估。由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公路收费权的收入是其基本收入,因此其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可能与采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后得出的结果相仿。问题是如果企业还拥有其他的非主营资产,而在对企业整体收益进行折现时,没有将非主营资产的收入与费用剔除,那么,得出的评估结果必定会有差异。
公路合作企业的非主营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一般不是很大,但也应尽量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估,从而得出有充分说服力的评估价值。此外,还应该采用成本法对作为有形资产的公路进行评估。然后,将此评估结果与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进行比较。
资产基础法可以作为公路合作企业股权评估中应用收益法对企业整体进行的评估结果的一个检验。同样,企业整体收益法也可以作为对资产基础法的一个检验。如果发现这两种方法的结果相差很大,则需要检查这两种方法的运用中是否存在数据与技术方面的错误。
3.市场法适用性判断
由于公路合作企业经营的是具有很强地域性的公路资产,因此,在公开市场上一般难以找到具有可比性的、数量足够的公路资产的市场交易案例。同时从合作双方的投资方式与比例考虑,更难以找到具有可比性的、数量足够的投资公路资产的市场交易案例。所以,市场法对公路合作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不大适用。
三、收益法评估中的几个问题
1.车流量的分析预测
车流量是公路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也是整个评估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车流量受营运公路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未来公路的发展规划及建设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对车流量进行预测。
第一种方法是通过实地测定某一经营路段的断面车流量,分析公路交通与区域宏观经济指标之间存在的适应情况和相互关系,建立车流量预测模型。然后根据区域未来各种经济指标的增长率预测经营公路未来的车流量。这种方法多用于缺少历史车流量资料的公路企业。
第二种方法是利用企业提供的公路收费站的电子记录资料和其他历史运营资料,通过调查了解营运公路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未来公路的发展规划及建设情况,对影响车流量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预测经营公路未来的车流量。这种方法一般用于历史车流量资料齐全的公路企业。
在对车流量进行分析预测时应该注意:
(1)车流量预测应该分车型进行,因为不同的车型对应着不同的收费标准,且不同车型的车流量存在着不同的变化发展趋势。例如,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小汽车数量增长很快,而由于交通管理部门严查超载,使得小型客货车数量在减少,大型客货车数量在增加。
(2)收费站电子记录的车流量一般为全部通行车辆的车流量,包括次票车流量、月票车流量和免费车流量。次票车流量为按车型对应的按次收费的车流量,其流量对合作企业的路费收入有直接的影响。月票车流量为已购月票的车辆实际通行流量,由于其一般为一次(每月)付费,月内通行次数不限,其流量对合作企业的路费收入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免费车流量对合作企业来说属于无效的车流量。按法律法规规定,免收公路通行费的车辆包括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具有统一标志制式的警车,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等。因此,评估中主要是对次票车流量进行预测分析。
(3)对车流量影响因素分析时要分清哪些是正面影响因素,哪些是负面影响因素,哪些是短期影响因素,哪些是长期影响因素。正面影响因素主要是使得车流量增加的因素,如良好的区域因素、较快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较高的机动车拥有量等。负面影响因素主要是造成交通量转出的因素,如较劣的区域因素、竞争公路的存在等。其中,短期的负面影响因素有公路发生山体塌方、路基下陷整修;由于经营公路的上游或下游路段发生修路,过往车辆在一定时期内需要改道;由于公路布局不合理或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车辆绕行,收不到过路费等。长期负面影响因素有:区域内新增或在合作期内规划建成了具有竞争性的公路、铁路等。只有分清了上述影响因素,才能更好地对车流量进行分析比较和预测。
2.收益期限问题
在公路收费期限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收费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约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公路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在合作合同中一般已经比较明确。当合作双方同意延长合作期限,还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在评估中,我们应根据公路合作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预期收益期限。如果获得了省一级政府对公路经营期限出具的批文,则应以批准的期限作为公路收益期限。如果暂时没有省一级政府有关经营期限的批文,则笔者认为应当以合作期限与最长收费期限两者孰短者为准,即合作期限短于规定的最长收费期限的,以合作期限作为收益期限,合作期限长于规定的最长收费期限的,以规定的最长收费期限作为收益期限。
3.关于合作期满后固定资产的残值
公路合作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部分。作为动产的办公设备、车辆和收费系统设备等,一般占固定资产的比重很小,在合作期满时的残值也比较容易确定。作为不动产的公路资产(含桥梁、隧道、收费站等)在合作期满的残值如何衡量呢?笔者认为应主要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上进行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照本法规定投资建成并经营的收费公路,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该公路由国家无偿收回,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收费公路终止收费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自终止收费之日起15日内拆除收费设施”。第三十八条规定:“收费公路终止收费前6个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公路进行鉴定和验收。经鉴定和验收,公路符合取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公路移交手续;不符合取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内进行养护,达到要求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公路移交手续”。
从以上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看出,经营期满的公路资产尽管还有使用价值而且必需维持其具有使用价值的状态,但是,由于它已经不能继续收费,被国家无偿收回,因此,虽然它对国家或地方来说仍具有价值,但对合作企业或合作方来说已无经济价值。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4.合作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共同投入,共同收益的原则,就共同投资经营武穴市再生资源第九门市部,达成以政协方:
一、出资情况:
本经营店共计投入伍拾万整。甲方投入贰拾伍万整,乙方投入贰拾伍万整。其投入股份各占50%,开业后,如资金不足,则由甲、乙双方按50%共同投入。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经营期间应有保证在经营店经营的时间,其经营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议;
2、本经营店经营期间的一切费税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3、本经营店期间,账目由乙方保管,甲方应经常查看和核实。
4、本经营店期间,进货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登记和核实。
三、违约责任:本经营店经营期间,甲、乙双方中途毁约,经营时间暂定为5年,任何一方中途退出须赔偿另一方的经营损失的一切费用。
四、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武穴市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方式解决:
1、武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5.经营煤炭合作协议书 篇五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购销煤炭进行经营。
二、双方协商确定,为避免以后分红发生纠纷,特用如下形式将分红比例固定,双方均确认。
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经营煤炭的所有固定资产的资金和业务关系都由甲乙双方负责落实。
四、资金筹集和利润分配的规定:
1、甲方出资人民币壹拾伍万(150000)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陆万(60000)元整,经营后产生的利润,甲方占70%股份,乙方占30%股份。
2、以上分配方式长期执行,直到散伙为止。
3、如因业务需要,招来的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均计入公司的开支成本上。
五、协商确定,其经营的利润与风险由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
六、支付方式:以现金结算或银行转账两种。
七、违约责任:由于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双方分别
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双方均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宜:
十、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6.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六
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身 份 证: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在真实、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现就硅钙镁硫肥开发与生产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一、投资结构
甲方各股东同意吸纳乙方为甲方股东,甲方以资金入股形式如故,乙方以技术形式入股,乙方代表(个人)享有5%的管理期股,具体入股方式如下:
1、资金入股
甲方各股东无偿转让各自所拥有股份的15%给乙方,并承诺按所持股份比例投入相应的启动资金人民币100万元。
2、技术入股
乙方以持有的钢渣综合应用技术及钢渣生产硅钙镁硫肥料技术入股后成为公司股东,并享有股东全部权益及按15%股份全部的股东收益。
该项技术定义:
(1)钢渣综合应用技术
对钢铁制造行业生产过程所产生的钢铁废渣实现100%处理并应用的技术,该项技术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应用:钢渣分选、钢渣砖、钢渣水泥、炼钢造渣剂、烧结球团熔剂、空心砌块、屋面瓦、路侧砖等。
(2)钢渣生产硅钙镁硫肥技术
钢渣生产硅钙镁硫肥技术:根据各地土壤特性,将炼钢废渣、高炉废渣、粉煤灰等配合后在常温状态经化学处理后得到的含硅钙镁硫等元素的一种高效农肥,定名为硅钙镁硫肥,作为底肥施用,其对大田农作物增产率一般在10-15%;瓜果蔬菜增产率在20-80%。详见附件:《钢渣肥料生产研制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大田试验报告》、《土壤影响试验报告》以及可研报告等技术、试验文件和报告(公司注册后递交公司归档)。
(3)上述技术所形成的技术成果、专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成果研制人员和专利发明人享有
成果的名誉权、冠名权;且甲乙双方未经任何一方同意均不得向除甲乙合作方外任何一
方泄露、转让或合作等。
3、管理期股及复权
甲方各股东同意以期股形式有偿转让各自所拥有股份的5%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担任公司总经理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企业各项业务发展。
期股复权:乙方代表在协议生效后第二年起逐年以现金形式偿付期股股金的25%甲方各股东,四年内付清,逾期未支付视为自动放弃。支付相应股金后期股即复权,乙方成为公司正式股东,乙方即享有全部股东权益及相应股份的股东收益。
4、相关手续办理
本合作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合作双方起草并签订公司章程(其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方具体负责办理公司变更相关手续,乙方积极配合。
乙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让手续(如:专利权属申请等),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变更后的新公司,并被该公司消化掌握。
5、股份比例及股金(一元一股)
甲方各股东持有股份:%;万股,合人民币万元。
股东一:%;万股,合人民币万元。
股东二:%;万股,合人民币万元。
股东三:
乙方持有股份:%;万股,合人民币万元。
技术股东一:%;万股,合人民币万元。
技术股东二:%;万股,合人民币万元。
技术股东三%;万股,合人民币万元。
注:期股未复权前仍属甲方各股东所有。
甲乙双方承诺,该项技术为拟筹建公司独享,未经任何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非协议方外第三方转让、合作、指导和泄漏,否则视为违约。
二、具体合作事项:
1、新公司名称:
2、新公司地址:
3、新公司注册资金:(三年内交清以土地与技术评估增值交清)。
4、新公司经营范围:保温耐火、造渣剂、熔剂、建筑材料、肥料、铁矿砂、太阳能、除尘设备、水净化剂及相关工程咨询、安装与工贸等
5、协议各方按各自所持股份分配利润、分担责任。
6、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甲乙各股东均同意出让各自所拥有股份的20%的用于未来公司生产发展经
营中核心骨干、团队成员的鼓励。具体出让方式以股东会决议为准。
三、合作概述
1、办理相关手续
(1)订立《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相关手续;
(2)办理技术标准登记备案;
(3)办理肥料生产许可证;
(4)组织项目立项申报。
2、开展前期工作
(1)组织申报专利;
(2)组织小批量试制硅钙镁硫肥料,开展大田示范工作;
(3)组织申报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奖(省级和国家级)。
3、项目正式筹建、生产与运营
(1)组织初步设计及相关工作;
(2)组织征地、项目建设、设备订购、安装调试;
(3)组织员工招聘、培训;
(4)上述工作进行同时,扩大试生产量,扩大示范基地(多地、多种作物同时开展),为日后营
销铺垫市场影响。(对于示范是有选择的进行:影响力大、影响范围广)
4、上市运作
企业正式运营后,开展整体打包上市运作:
(1)办理企业高新认证及相关体系认证;
(2)以高科技公司身份走创业板块上市之路,实现上市目标!
四、公司运营
1、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会具体决定)
董事长一名,由甲方担任;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乙方担任。
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并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负责人由双方协商出任或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出纳由甲方委派担任,会计由乙方委派担任。
2、公司决策
公司的重大事项经股东会决议,需由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一般事务由总经理全权处理。其他机构各司其职,做到勤勉尽责。
重大事项包括如下几方面:
(1)投资决策;(包含新项目投资及对外投资项目)
(2)借贷决策;(不包含公司正常生产运营所需贷款)
(3)利润分配;
(4)招商引资;
(5)股权转让、变更、受让等;
(6)公司法人及变更;
(7)公司变更、撤销、拍卖、转让及终止;
(8)破产清算。
3、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个会计年度后一个月内分取红利。
4、股份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或出让股份,需得到其它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甲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否则视为违约。
五、经营期限
合股投资经营的期限为50年。具体以《公司章程》确定的起止时间为准,到期合作方中任何一方均未提出任何撤资、清算、终止协议的书面意见,本合作协议自动顺延。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方应当严格遵守该协议。如果甲方违约,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技术股比例(指无偿部分、不含期股)赔偿乙方损失;如果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乙方不提供技术支持,或者乙方所提供技术达不到标准(增产效果见第一条第3款)则视为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技术约定达标时间:三年为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执行满3年对应日前一日止),三年内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在实际生产和应用中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技术指标即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所占公
司股份全部退还甲方,并退还合作期间所分得的所有股利,同时支付违约金拾万元。如因甲方资金不到位(指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项目启动资金需到位)影响有关技术工作的进展,不视为乙方违约,如甲方提出解除本协议或撤资则视为甲方违约,应支付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技术股比例赔偿乙方损失。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也可经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其它。
九、争议解决机制: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各持两份份,公司留存两份,公证机关留存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股东:
股东:
股东:
乙方代表:(盖章)
技术股东一:
技术股东二:
技术股东三:
公证处(章):
公证人:
7.企业经营合作协议书 篇七
上汽红岩股东方领导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总经理黄勇、上汽集团商用车事业部副总经理甘平、亚太区I V E C O品牌副总裁Michele Lombardi以及安吉汽车物流、长安民生物流、上汽红岩的主要领导和30余家媒体代表共同见证了当天的签约仪式。
安吉汽车物流、长安民生物流都是轿车运输的领袖企业,具有多年的轿车运输经验,在轿运车行业中具有代表和领导地位;上汽红岩是中外合资的重卡生产企业,在轿运车生产上代表了国内领先的设计和制造技术,合作各方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响应国家要求,推进轿车运输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上汽红岩总经理杨汉琳代表企业与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忻坚敏、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治刚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16年,安吉汽车物流、长安民生物流预计将分别采购红岩杰狮轿运车1000台。
在活动现场,上汽红岩展示了其同步欧洲技术的最新一代中置轴轿运车,该车同步IVECO轿运车技术平台开发,拥有目前国内最低整车高度(整车高度仅为2670mm),车架上翼面离地高度:前悬架处826mm后悬架处906mm,完全满足GB1589法律法规标准。
安吉汽车物流作为目前国内最大、国际领先的第三方汽车物流供应商,拥有整车物流、零部件物流、口岸物流、航运物流、国际物流及信息技术六大业务板块,2015年运输商品车超过665.05万辆,市场占有率达到31.51%。
8.企业经营合作协议书 篇八
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中国贸促会副会长于平,深圳市副市长陈彪,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会长、原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智利大使Luis Schmid,普华永道中国区合伙人Michael Lam,洲际酒店集团大中华区CEO Kenneth Macpherson,百安居(中国)投资公司董事长艾雅克,艾默生电气(中国)投资公司总经理赵大东,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朱晓明,敦煌网CEO王树彤,桔子酒店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吴海,十月妈咪创始人赵浦等出席峰会并进行主旨演讲或发言。
峰会期间,中国领先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敦煌网与全球领先的支付公司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品牌、技术、营销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合作,共同致力于帮助亚太地区各经济体中小企业实现顺畅的跨境网上支付,推进电子商务在APEC中小企业间的应用。
万事达卡亚太、中东及非洲区收单及商户拓展高级副总裁Nagesh Devata在致辞中表示,这一协议的签订是万事达卡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万事达卡将与敦煌网展开多种形式的合作,应用先进的技术和服务,提高中国企业及产品在全球市场的采购便利性,帮助全球客户顺畅使用万事达卡采购中国制造商品。之所以选择敦煌网作为中国战略合作伙伴,是因为敦煌网具有成熟的跨境交易平台体系及100万中小企业客户,拥有深受海外消费者信赖和喜爱的产品,这些将对万事达卡更好的服务于中国和海外消费者带来巨大的帮助。
敦煌网创始人CEO、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中国代表王树彤表示,敦煌网与万事达卡合作是基于双方推动APEC中小企业及跨境电商发展的共同目标。万事达卡作为国际领先的支付卡组织,品牌拥有国际影响力、遍布全球的网络及先进的支付技术,这些资源与敦煌网平台服务相结合,将为中小企业及全球采购商带来更为丰富的应用体验和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万事达卡在新兴市场的开拓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可以为敦煌网在新兴市场的拓展提供咨询服务。
王树彤强调,2014年将是APEC中国年,双方将充分利用这个契机,针对APEC经济体中小企业组织开展跨境电商培训,通过培训把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最佳实践推广到APEC经济体中小企业中,推动中小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的创新应用。
据了解,敦煌网与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之前已合作多年。近日,敦煌网平台开展的MasterCard Friday活动热闹非常,海外客户每周五使用万事达卡在敦煌网进行消费,将享受优惠。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在多年合作的基础上更加深入,也是双方在APEC经济体中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新举措。
9.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 篇九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甲方作为合作经营方代表与“曲沃绿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养殖场承包合同。本协议作为补充协议规定出资方的出资方案和利益分配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出资:
乙方需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出资。乙方委托资产金额人民币共_________元,大写: 。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将款项全额付至甲方。
二、合作经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年月。
三、收益及分配:
1、利息:按照甲方同曲沃绿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协议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2、分红:以50万的总承包担保费用,出资方按照所占总承包担保费用额的比例进行红利分配。
四、清算及中途撤资:
1、协议到期时清算:甲方按合约结算给乙方应得分红及利息,并退还乙方的委托资金。
2、中途撤资:
(1)如因甲方中途终止与曲沃绿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合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合作投资经营协议无法正常运营,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需按照协议终止当天的收益进行分红和利息分配,并返还乙方委托资金。
(2)合作经营期间乙方确需中途撤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撤资,乙方出资期间的收益分配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10.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十
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了贯彻执行汶上县委、县政府为农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中心工作,迅速提升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的质量,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基层上,就开展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地点:
二、经营范围:甲乙双方各自合法的经营范围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拥有服务站内所有未结算商品的资产所有权。
2、与乙方共同制定营销策略(品种规划、价格制定、开拓渠道和促销方案)的权利。
3、对违纪从业人员的追责权利。
乙方的权利:
1、拥有服务站经营场所(店面)的资产所有权。
2、拥有自主招聘站内从业人员的权利。
3、与甲方共同制定营销策略(品种规划、价格制定、开拓渠道和促销方案)的权利。
4、对从业人员日常管理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对经营场所进行形象上的规划、设计的义务。
2、对服务站各类规章制度建章立制并遵守的义务。
3、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的义务。
4、根据市场需求向服务站提供合格的商品资源的义务。
5、为乙方提供宣传物料配合乙方开展宣传促销活动。
6、帮助乙方进行测土配方肥的生产推广。
7、与乙方共享市场营销和政策信息等公共资源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无偿提供经营场所的义务。
2、遵守服务站各类规章制度的义务。
3、对从业人员招聘和日常管理的义务。
4、对商品的安全妥善保管义务。
5、按双方约定按时结算回款。
6、完成甲方制定的年销量目标。
四、产品定价
按照同期市场价格每吨给予一定优惠,具体品种优惠幅度双方协商(尿素、二铵等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
五、其它事宜:双方协商另订,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六、合作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七、本协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法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11.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与发展浅析 篇十一
一、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目前,我国正处于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和工业化也在快速发展进程中,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农村劳动力在减少,为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专业、高效、经济方向发展,各地区也在实施不同形式的土地流转,加速改变农业生产组织方式,适应于土地组织化生产方式的农机合作专业组织也就成为必然。
从国际上看,许多发达国家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都发展了不同形式的农机合作组织,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经验,农业机械化、农业现代化必须与工业化、信息化、合作化、专业化、市场化、区域化、社会化、城市化等相应协调,同步发展。
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现实意义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方式,有利于克服农机保有量大、投资大,而利用率低、成本高、市场作业无序的局面,通过高效整合农机资源和人力资源,提高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水平,能够有效防止资源浪费、降低作业成本,同时,也有利于扩大农机经营规模,增加农机户和用机户的经济效益。
(一)整合资源,优化了结构
通过土地入股,实现了土地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土地,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整合了土地资源,通过机械入股,由合作社理事会根据生产需要,精选出一系列符合实际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进行配套作业,取长补短。整合了农业装备资源。
(二)提高了土地规模化和推动了土地流转
成员合理分工,人尽其能,物尽其用,整合了人力资源。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整合了机具资源,土地劳动力资源,将农机户与市场、农民、政府联系起来,既可充分发挥现代农机具的优势,又可突破土地、行政区域对规模作业的制约,发展规模经营。
(三)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了生产质量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一方面产生了社会化分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均可由合作社与厂商批发商直接交易,价格和质量得到了保障,另一方面,为实施标准化生产,当前农业生产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为此农机专业合作社统一的标准化作业,对农产品产量和质量能得到大幅提高。
(四)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当地农业发展
农机服务组织具有遍及乡村各地,联系群众广泛、服务质量好,诚信度高的优势,依靠他们发挥流动宣传站、示范点和推广员的作用,带动当地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从而推动当地农业生产发展。
三、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日益规范
大部分农机合作社依法建立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股份制经营管理体制。
农机专业合作社经济效益明显。
如我县今年才成立的永兴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各类农业机械40台,社员55人,合作社主要为村民开展耕、种、收、销等一条龙服务,今年“三夏”,他们与邻近三个村签订收种合同,每个社员农机作业服务收入平均比往年多收入7000余元。明年他们计划进行跨区农机作业,那么经济效益会更明显。
(三)农机专业合作社已逐渐成为农业机械化的示范者和带动者。
农机专业合作社相对于农机户而言,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条件和管理能力,组织化程度高,能够按照农业发展要求及时调整农机装备结构,开展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革新改造和人员培训,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必然也成为推进农机化科学发展的主导力量。
四、保障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农机专业合作社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在其服务和发展过程中,仍需要政策、资金扶持,经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一)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机合作社更健康发展
建议各级政府、农机管理部门制定农机合作社的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农机燃油补贴政策。加大购机补贴力度,真正的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实。积极组织开展管理经营技术人才和农机维修人才培训交流,提高农机合作社成员素质。基层每成立一个农机合作社,各级政策投入一定的配套资金,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机合作社实力迅速壮大。
(二)加强领导,营造农机合作社良好的发展氛围
建议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的领导管理体制,相关部门都来关心支持合作社发展,改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业服务条件,在综合作业等信息上提供服务,扩大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范围,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知名度。
(三)农机企业要大力度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在农业部倡导下,中国一拖、福田雷沃等相关集团、有限公司,不仅提供了优质机具,而且还开展了一系列农机维修高技能人才培训活动,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培养了一批技术骨干。
(四)加快土地流转进程,带动农机合作社迅速发展
各级政府应重视并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加快土地流转进程,解决小地块与大机械的矛盾,为农机合作社发展提供作业市场。
五、农机专业合作社面临的问题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面临农机维修、配件供应、机手技能提升等一系列影响发展的问题。
(二)农机管理部门急于规划、分派、考核,合作社急于扩大规模经营等等,而相应的配套经营和管理跟不上,抑制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能力,一旦经营不好,不但亏损,影响农机户参会积极性,而且也会制约了合作而社的长足发展。
(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参差不齐,各地区要根据当地的资源合理规划发展,不要一味求多,必须树典型创名牌,才能达到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的农机作业服务目的。
12.关于农村合作金融经营风险的思考 篇十二
一、农村合作金融经营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信用评价方法滞后, 评价标准不科学
当前, 我国大多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对客户信贷风险评价上存在普遍的问题, 即评价方法过于简单, 就信贷风险的管理模式而言还具有十分明显的传统特点, 没有充分考虑到现实的需要, 也没有及时引进的风险控制技术。目前, 信贷风险分析技术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级的阶段, 主要的分析依据还是依照工作人员对农民的基本了解, 这种依据是缺乏科学性的, 没有一个系统的评价指标, 导致对风险并不能合理的控制, 评价结果也并不是十分可信, 增加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2.风险内控体系不完善, 风险控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益来源于风险, 是对风险科学管理和控制的结果, 因此, 应该有一套科学的风险内控体制, 并提高对风险控制的重视程度, 上升到责任的范畴。当前,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内控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首先, 总体上而言,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模式还普遍落后, 并没有在风险控制理论指导下实现转变, 粗放型特征还是十分明显, 没有形成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 在风险控制的每个环节之间还存在很多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其次, 金融机构员工作人员险管理理念淡薄, 风险问责机制刚处于起步阶段, 真正去落实好需要一个过程,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执行各自任务时缺乏一个明确的标准, 对各自的职责也并不清楚, 只是被动机械的完成固定的工作任务, 在主观上认为风险控制只是风险管理部门的事情, 这种思维严重削弱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第三, 员工素质普遍不高, 观念落后, 知识体系长久得不到更新, 导致员工风险控制只是的缺乏, 不利于风险控制能力的提高。
3.进一步优化风险控制的外在环境
当前, 我国农业增强速度缓慢, 农村市场不断萎缩, 农村消费水平持续下降, 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增加且风险控制难度增加。此外, 政府支农力度不不大, 很多优惠的政策不得到执行, 农村的实际增长十分缓慢, 农民收入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此外, 由于分税制度的改革使得地方财政紧张, 并且贷款财政开销严重, 政府往往需要金融上的帮助来度过难关, 这样政府就开始干预到农村金融机构的工作中来, 打破了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 导致风险控制能力的下降。
4.经营金融产品比较单一, 对贷款业务过分依赖
当前, 农村合作金额机构实现网络化的时间较短以及受到历史原因的影响, 实现全国通兑的难度较大, 和其他大型银行相比较而言, 其经营的业务比较单一, 主要还是传统业务类型, 由于自身经济能力有限也没有能力去积极去拓展其他义务, 主要依赖的还是传统贷款业务, 此外, 由于贷款市场的不景气使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面临着巨大的社会风险。
5.客户认知度不高, 客户种类单一
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的历程来看, 其主要的客户是农民, 而由于农民的主体意识不强,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仅把农民作为储户, 而贷款对象主要是大客户, 这样就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初衷相背离。由于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农村的功能逐渐减化, 农民和其联系也就渐渐疏远, 农村即使手中有了多余的存款, 也往往存入大型银行, 民众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认知度逐步降低。
6.缺乏高素质人才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 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竞争的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 掌握高素质的人才是取胜的关键所在, 也是一个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目前, 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员工素质总体上不高, 造成管理上的落后, 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阻碍了其发展的进程。由于缺乏高素质的人才, 无法把握市场经济的动态特征, 也就无法制定出科学的发展策略, 使得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步履维艰。在今后农村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更多的措施来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其中, 为自身的发展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应当坚持的正确道路。
二、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控制措施
1.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优化贷款投资渠道
实践中, 对农民信用评价方面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靠的都是直观感受, 评价结果参考意义不强。此外, 农民在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之后盲目进行投资, 缺乏对市场的了解, 很容易投资失败, 导致贷款资金无法偿还, 增加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所以, 农村金融机构当前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构建一套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 并对投资方向进行优化, 把经营风险降到最小, 实现对信贷风险的有效控制。
2.拓宽农民的收入渠道, 降低违约风险
拓宽农民的收入渠道, 增加农民收入, 降低农户信贷存款的经营风险。实践中, 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才能够最大可能的降低信贷风险, 目前农村收入偏低仍然是信贷违约出现的关键所在。可以完善土地流转, 并逐步提高财政对粮食的补贴数额以拓宽收入来源。完善土地流转制转机制, 鼓度能够为实践中土地流转提供指导, 促进土地流传的进程, 实现规模化经营, 不仅节约了大量的劳动力资源, 还提高了生产效率, 增加了农民收入。
3.完善第三方担保制度和保险制度, 最大程度的降低经营风险
当前, 特色种植业、养殖等存在着很大的市场风险, 一旦对市场出现错误判断就会导致失败, 最终出现违约, 所以, 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投保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
4.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理论, 提高对风险的控制能力
首先, 要树立科学、全面的风险管理观念, 并以此为指导逐步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新的一轮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对于机制体制的创新有着不小的推动作用, 在明晰产权以及理清法人治理结构的背景下, 管理信贷的风险渐渐超过了较为狭窄并且有着纯粹性的技术管控的范畴, 这些特点都可以综合全面的得以体现, 并且都渐渐转变为农村金融机构综合管理的问题。
其次, 加强约束以及奖励机制, 从内部控制上对信贷风险进行完善。长久以来, 出于历史的因素农村金融体系普遍没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意识, 使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建设信贷风险的管控制度上无法得以完善, 无法在管理的整个过程当中以及各个环节得以涵盖。并且, 鉴于信贷业务的风险不可避免的同业务部门相互交织, 控制信贷风险的制度零零散散的分布在操作规程以及业务管理的办法当中, 提升了防范风险的困难度, 造成了在实施制度的过程当中没有充足的执行能力。
最后, 先进信息管控系统的建立, 有助于技术效率的提高。经营风险的内控过程也可以看成是交流、传递以及反馈信息的过程, 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的风险不能缺少技术领先、符合需求的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
5.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 加强管理的创新和体制的改革
一个企业要取得长久的发展, 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例如, 市场、资金、环境、人才, 其中随着时代的发展, 人才因素显得越来越重要。当今时代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竞争的关键在于人才, 人才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加的突出和明显。企业引进了先进的人才, 意味着自身的管理水平的提高, 服务品质的提升, 产品质量的优化, 为自身的发展带来很多有利的因素。市场经济的运行讲究资源的自由流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人才作为资源的一种也是自由流动的, 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企业的一种应当充分采取措施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其中, 为自身的发展注入动力, 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6.创新产品类型, 走客户多元化化道路
目前, 国内金融机构数量有上千家, 竞争十分的激烈, 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自身要有良好的产品类型。当前, 农村金融机构经济实力还比较弱小, 和其他一些大型银行相比较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主要在于服务质量不高, 推出来的金融产品比较单一, 客户比较单一等, 为了促进自身更快的发展,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立足现状进行改革, 结合市场的需要积极拓展金融产品类型, 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此外, 农村金融机构还应当积极拓宽自身的客户渠道, 不能仅仅依靠农村, 还应把更多的非农民众作为潜在客户, 给自身发展增添更多的动力。
综上所述,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的发展, 提高农民收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解决高“三农”问题更是离不开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然而, 由于农民自身知识体系不完备, 缺乏对市场的了解等因素, 他们很难做到对市场的准确把握, 导致从农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最终无法偿还, 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因此,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立足现实, 不断提高其控制风险的能力, 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发挥好自己应有的作用。然而, 实践中,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中并不是完美无缺的, 还存在很多的问题, 例如, 信用评价方法滞后, 评价标准不科学、风险内控体系不完善, 风险控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等, 笔者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几点建议, 希望对实践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摘要: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总体目标就是要逐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和完善, 拓宽增收渠道, 这一系列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农村金融的大力支持。作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风险状况直接关系到盈利状况和风险应对能力, 是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更是关系到农村金融的支农力度。所以, 研究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影响因素及其控制问题, 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能够极大促进农村经济的崛起, 提高农村的收入水平, 实现新的农村发展战略目标。
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农户
参考文献
[1]孙爱芹.提高农村信用社经济效益的途径[J].科技经济市场, 2014 (07) .
[2]高发寿.论云南省文山州农村信用社综合竞争力的提升[J].北方经贸, 2014 (11) .
[3]杜建林.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困境与出路[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4 (33) .
[4]吕银.互联网金融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与探究[J].财经界 (学术版) , 2015 (10) .
[5]吴莞生.农村信用社改革机遇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 (16) .
13.店铺经营合作简单协议书 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西餐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西餐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西餐点,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及经营地点:
合伙经营的西餐店名字为: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意式简餐,范围还包括酒类销售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_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由甲乙丙方选出参与经营者,共同决定其岗位工资。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铺经营合作简单协议书范本(精选7篇)2
协议编号:_____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名称及经营场所
1、餐饮店名称:_____
2、主要经营地:_____
3、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
第二条合伙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可进行协议续签。
第三条出资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5、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6、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因此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饭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为。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的目的无法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
第十一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结束后,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6、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7、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8、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_____
店铺经营合作简单协议书范本(精选7篇)3
甲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方式: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方式:_____
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方式: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代表: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餐饮,范围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占总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占总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占总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5、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店铺经营合作简单协议书范本(精选7篇)4
合伙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
合伙人(以下称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同担、重大事宜共同商议的原则经营快餐饭店。双方就合伙经营饭店达成如下:
第一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各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共计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经营总资金。
2、合伙期间两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3、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经营方式
1、饭店日常经营及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参与经营,每月付给甲方经营管理费______元(人民币)。
2、饭店员工的聘用及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甲方定期将饭店经营情况向乙方通报,饭店重大事项双方合伙共同决定。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双方出资金额为依据,按5:5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5:5比例承担。
第五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1、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个月告知另一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2、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负责饭店日常的经营、管理。
(2)聘用饭店务工人员。
2、乙方的权利:
(1)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2)听取甲方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双方对资产进行清。
(2)清算后如有盈余,按5:5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5:5比例承担。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________人民法院。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双方签字起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
店铺经营合作简单协议书范本(精选7篇)5
甲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住所: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住所: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
合作项目名称:_____
主要经营地:_____
法人代表:_____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2、双方以___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4、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是否需追加投资,甲乙双方继续按上诉比例出资。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饮食店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费用(包括租金,人工,水电等)及周转资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账上流动资金________%比例预留周转资金)后如有盈余则当月分配。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饮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1、甲方负责经营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
2、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办理饮食店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饮食店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债务。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非日常性业务活动(例如借贷、担保等);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有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饮食店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饮食店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终止;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担任清算人。30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投资比例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日常经营违法违规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店铺经营合作简单协议书范本(精选7篇)6
甲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方式: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方式: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合作经营项目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营业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方式出资,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_________;
乙以________方式出资,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_________。
2、双方合伙的出资:
(1)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______元(人民币),必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2)首年房租双方各______元必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纳。
(3)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纳。
3、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_____元(人民币)。
4、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5、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6、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按双方________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双方______比例承担。
3、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2、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______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据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2)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2、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3、清算由双方共同进行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
店铺经营合作简单协议书范本(精选7篇)7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经营一家餐饮,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名称:小尤烩菜馆
地址:_____市场新苑小区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尤俊平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邵海宏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盈余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按月分配盈余。
第六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如有一方不再继合伙经营下去,则属于违约合同,应向另一方补偿人民币____元。补偿后,另一方可以继续经营本餐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在双方签字人员的经营下,不得有其他未签字人员干涉。
第七条其他
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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