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寺小学教职工法律教育学习制度

2024-09-24

大寺小学教职工法律教育学习制度

1.大寺小学教职工法律教育学习制度 篇一

XX小学教职工学习培训制度

现代教师应该严谨笃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思想上才能使自己具有修养,在业务上才能使自己储备“一池活水”,各方面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学习培训制度。

1.单周星期五为教职工的政治学习时间,校长室作好系统安排。教师要按时参加并作好笔记,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

2.双周星期五为教师的业务学习时间,采取集中或分组的形式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3.每月一次班主任例会。学习班级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交流班级管理经验,指导班主任工作。

4.按上级要求和学校安排,教师要按时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活动后必须服从学校安排作专题汇报或上示范课、汇报课。

5.在编在岗教师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基本技能,实现电子备课和多媒体教学。

6.按时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如无故缺席按学校考勤制度处理。

7.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按学校出勤制度处理。

8.学习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议论,若对学习内容有异议或兴趣,可在会后反映或讨论,不得在会上争论,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学习时不得随意离开会场,若有急事处理,须请假说明经批准后离会,否则以早退论处。

10.学校每学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凡两次不作笔记者按师德量化考核办法处理。

11、非学历教育培训包括新任教师培训、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

⑴、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须接受为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培训。

⑵、岗位培训是教职工为适应岗位需要而必须接受的专业知识、计算机应用技能、普通话等方面的培训。

⑶、骨干教师培训是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的更高要求、更高标准的培训。

12、学历教育培训包括合格学历培训和提高学历培训。

13、教职工培训采用业余进修、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办法,以业余进修和分散培训为主。时间一般在暑假进修,在职教职工一般不搞脱产进修,脱产进修须经教育局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奖金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14、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读书学习,开展教学研究,撰写教学教研论文、心得体会、经验总结。

15、进修待遇

⑴、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委派的各种短期的非学历培训,按在职在岗教职工对待,所担负的工作由学校作适当调整,由培训产生的各种经费按有关规定报销。

⑵、在职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普通话等级等)一般在校内参加培训,所产生费用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⑶、学历培训一切费用自理。

16、建立和完善教职工培训档案,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教职工聘任、考核、晋级、晋职、奖惩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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