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采购合同样板

2024-09-18

木地板采购合同样板(精选10篇)

1.木地板采购合同样板 篇一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 %,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4.货到现场一周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提供资料

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文字资料:材料进场的同时必须提供针对本工程的各种材料的合格证、材料进场检测报告、材料进场复试报告、材料放射性检测报告等满足甲方竣工资料所必须的文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付款方式执行,如有违约,甲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如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安全

8.1乙方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执行甲方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工作范围内人员的人身安全。

8.2乙方进出场车辆必须谨慎驾驶,应充分考虑现场场地狭小因素。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全部责任。

8.3乙方车辆进出甲方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和安全保卫要求,如不服从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8.4乙方车辆出场时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或其他单位的物资材料,如有发生,按照原价值的1.5倍处罚。

第八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

3、双方如要求全部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4、合同执行期一切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失效日为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价款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板采购合同范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元地板。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数量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 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1、定金_____元;2、预付款_____元。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结算方式

1、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甲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此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乙方偿讨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注:木地板属天然材料,自然性色差不预更换)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木地板属半成品商品,只有通过科学的安装方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商品,甲方对所售地板实行安装的,保修期为一年,安装费另行协商。安装部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甲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的,应按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付款总额的___________承担逾期交款违约金。

4、合同签定后如甲方送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___________。

5、乙方自行施工安装的,甲方负责终身维修,维修费用另行协商。乙方擅自改变安装程序造成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如因生产资料(material)、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天与乙方协商。

第七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可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 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1、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 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木地板合同 篇二

乙方: 上海××装饰材料市场×××建材商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1、工程名称:上海“××国际大厦”公寓楼地面木地板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上海市闸北区×××路×××号

1.3、工程规模:约×万平方米。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第二条 工程内容

公寓楼7-26层楼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脚线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层已装修的7套样板间除外。

第三条 工程总价

人民币暂定为××万元整(rmb:××万元)

第四条 工程结算

4.1、工程造价的计价标准,公寓楼室内房间地面复合地板的铺设(含pvc踢脚线、收边条)以实铺楼地面面积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实铺面积×68.00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的工程定金;

5.2、当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4、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结算报告且工程交付甲方后,双方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值确定后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结算值的97%;

5.5、余款3%(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年后无息付清。

5.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其他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工程期限

6.1、开工日期:××××年11月10日;

竣工日期:××××年12月31日;

工期天数:51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6.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七条 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础上,合同签定后2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材料设备

8.1、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供应,乙方应根据甲方以确认的材料及合同文件、采购计划等规定进行采购;

8.2、对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调整时,对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8.3、材料要求

8.3.1、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及竣工结算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8.3.2、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8.3.3、材料试验、复测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所有材料的相关性能进行试验、复测,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试验次数与检测单位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乙方需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按规格要求送到指定实验室进行试验,支付有关试验费用(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承包商负责。

8.3.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变形。

8.3.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8.4、所有材料,乙方应当在材料运进现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以及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当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否则,相关的材料不得使用,甲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8.5、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保护。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至仓储场地卸车并保管保护,运输、装卸、保管保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施工现场有仓储场地,甲方可免费提供,没有仓储场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且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双方明确,凡运入甲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均转让甲方所有,施工完毕后,对于剩余的部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运出。

第九条 质量要求、竣工验收与保修

9.1、本工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合同中有关规定,工程质量必须同时达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本合同质量要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决定增减施工项目,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图纸施工。增减项目的部分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9.2、如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可申请工程检验,检验费暂由申请方垫付;待检验结果确定后,如工程质量合格,所需检测费用有甲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完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需进行二次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无故拒不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但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确定的工程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9.4、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40条确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确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双方另行签订《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条 甲方的其他责任

10.1、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有关手续(包括消防、水、电、暖气、煤气、改动结构等)

10.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装,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的其他责任

11.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1.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经甲方审核后执行,但甲方的审核并不视为对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表承担责任。

11.3、乙方应在每周一向甲方提供上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及下周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各一份。

11.4、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承担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11.5、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6、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并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11.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1.8、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11.9、乙方所选购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保证工程的空气质量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工程竣工交付时,承包方必须提交相应的环保及空气环境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保证所施工部位不存在环境污染或空气质量不合格情况。检测时应当通知甲方派员到场。

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或乙方未提供前述检测报告或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11.10、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

11.11、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消防报批报验等审批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1.12、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

第十二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2.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13.2、乙方施工工程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并经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在售后服务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

13.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赔偿金及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结算值的3%作为保修金暂扣)

(1)乙方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的,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三日以上的;

(2)乙方的施工如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五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3)乙方项目经理及人员无法胜任本工程工作的,或无法与甲方代表维持正常的合作关系,虽经更换仍无法满足甲方基本要求的;施工组织管理及技术力量不足,无法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按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4)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13.6、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款额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13.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13.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二份。

15.2、本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3.木地板安装施工合同 篇三

工程名称:发 包 人:承 包 人:订立时间: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 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

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

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 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

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

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

(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工程验收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4.合同样板 篇四

(有意加盟或代理请填写此表格,并发送至以下任一邮箱 xxb@starlike.net、alex@starlike.net 我们会第一时间跟您联系合作事宜)

————————————————————————————————————————————————————————————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爲:

甲方:星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广场16F-B 代表人:

开户行:上海银行徐家汇支行 账号:***69 税号:3101*** 联系电话:021-61610590 61610552 61610566

传真:021-61610567 邮编:200032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银行账号:

税号: 联系电话:

传真: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乙方代理甲方所属“CROXFORD”品牌在________地区经营销售,达成协议如下:

一、权利及义务

1.甲方现特许乙方于_________经营销售“CROXFORD”产品,乙方只可在上述地区贩售甲方所提供之产品;乙方在特许地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事宜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必需于签约后一个月内,提供销售拓展计划,并确实按计划执行。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即享有代理经营权。代理经营权乃指乙方在本合约有效期间,在本合约规定地区內,有开设经甲方同意的“CROXFORD”专卖店或专柜之权利。

3.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缴交区域独家品牌经营维护保证金后,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无任何违约,或违法经营的情况发生,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該地区的独家经营权。4.乙方必需保证所经营店铺或专柜的合法性,并承担所有经营费用,包括员工薪资,水电费,租金或商场保底提成,装修费,维修费,营业执照费,税费,增值税及其他一切因营业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乙方必需保证以合法方式经营所有“CROXFORD”店铺,不得有任何违法经营的行为。

6.甲方保证定期对乙方的业务人员及店铺员工进行产品知识,销售服务,美工陈列等培训,以提高乙方员工对CROXFORD品牌的了解,达到提高销售的目标

7.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广告及促销方面的支持,具体模式及费用由双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讨论后决定。8.货品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将视乙方的销售情况补充或调度货品,以协助乙方增加销售并避免积压货品。

9.为确保双方对销售情况的及时掌控,乙方必需购置甲方指定的电脑软件,满足与甲方联网的要求,以保证双方进销存数据的准确性,并确实于每天早上十一点以前,将前一天的销售明细传送至甲方。

二、经营期限及销售指标

1.乙方之特许经营期爲_______年,由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2.乙方于合同年度内,销售指标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万元。

三、装修

1.乙方必需依照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及材料规格,装修店面,以符合“CROXFORD”的统一形象。2.乙方如无法达到甲方规定的装修标准,可要求甲方提供装修公司,装修款由乙方支付。

四、销售金额分成

折扣率

分成比例

----------------------------五折及以上

甲方50%, 乙方50% 四九折及以下

甲方62%, 乙方38%----------------------------

五、品牌经营维护保证金及货品保证金

1.乙方需在合约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交品牌经营维护保证金及货品保证金,具体内容如下:

品牌经营维护

保证金

货品保证金

合计---------------------------第一个店

人民币_______元正

人民币_______元正

人民币_______元正

第二个店

人民币_______元正

人民币_______元正

人民币_______元正

第三个店

人民币_______元正

人民币_______元正

人民币_______元正

第四个店及以后各店 同第三个店

---------------------------2.若本合同终止,双方不再续约,帐目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无息返还保证金。

六、陈列物品

乙方必须使用由甲方以成本价提供的陈列辅助物品(衣架,模特儿,购物袋,海报及其他展示用品)。

七、货款支付

1.乙方必需于每月十日前,与甲方完成前月销售金额的对帐工作。乙方必需附上商场的对帐单据及进销存明细,以便甲方核对。

2.甲方必需于每月二十日前, 按前月销售金额的分成比例,将甲方应得之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开给乙方。3.乙方必需于每月月底前,按前月销售金额的分成比例,将甲方应得之金额汇至甲方账户。

4.若乙方未按照规定如期付款,甲方将停止发货,同时每天按货款的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若逾七天仍未结清货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留相应保证金,直至款项结算完毕。

5.若因商场的对帐时间不同,无法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对帐及付款,双方可另行商议对帐及付款时间。

八、物流

1.甲乙双方可协商最合适的发货及退货方式,运输费用双方各承担50%。

2.甲方每次发货都必需提供出货清单,乙方根据出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应在收到货物五日内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收货数量和出货清单相符。3.乙方退货时,双方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九、零售价格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订的全国统一零售价,贩售所有商品。

2.乙方所经营之专卖店或专柜的所有折扣或减价活动,必需事前报备,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执行。

十、乙方之责任及义务

1.尽力推广及扩大“CROXFORD”产品的市场及销量。

2.不可在CROXFORD专卖店或专柜内,贩售非甲方提供的产品。

3.除本合约授权地区以外,不可在任何地区直接或间接,贩售甲方产品。

4.每月提交市场分析,提供CROXFORD产品销售详情,及其他竞争品牌的销售状况。5.乙方不可以甲方名义经营销售,也不可以甲方名义申请任何营业执照或报税。6.不可自行制造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之货品。

7.不可拆除,掩盖或以其他方式破坏甲方产品上标签,及任何形式的品牌标示。8.不可将因本合同而获得或承担之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其他公司或个人。9.维持产品合理存量以满足市场需求,增加销售。

十一、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约者。

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收到另一方通知后,未能于限定期限内改善,而影响对方权益时,受侵害方得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乙方未达成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指标金额,或连续二个月未向甲方补货,或未依照销售拓展计划进行拓展工作,甲方得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4.乙方未依照甲方的规定维护品牌形象,或有任何伤害品牌形象的行为,经甲方通知而未于限定期限内改善者,甲方得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5.任何一方受破产宣告或被法院判刑确定,合同即自动终止。

十二、本合同终止后

1.合同终止45天內,甲方将對账无误后的保证金余款退还乙方。2.合同终止后,乙方无权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本合同授予的权利。

3.乙方必须于合同终止后十天内拆卸“CROXFORD”招牌及其他任何与CROXFORD有关的标示。4.如乙方违反上述2.及3.条款,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幷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十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则保证金不退还,充作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所发生的一切损失。2.如甲方违约,需无条件退还保证金,并赔偿乙方因甲方违约所发生的一切损失。

十四、续约

1.合同期满前,如需续约,可由双方之任何一方于约满前60天提出,双方讨论后执行。

2.若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间内无任何违反本合同各项规定的行为,被要求方不得拒绝另一方续约的要求。

十五、本合同未规定事项,可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补充。

十六、争议解决

1.若双方发生争执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若协商不成,由双方同意的中间组织或个人调解。3.若经协商及调解仍有争议,可经由诉讼解决。

4.若诉讼发生时,以本合约中甲方地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审理法院。

十七、本合同签定后,甲方于收到乙方应支付的保证金后,始具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星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021-61610590

联系电话: 传

真:021-61610567

5.承包土地合同样板 篇五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承包费。督促乙方按进度实施开发工程。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合同期内不得提高约定承包金。

4、确保原土地承包者同意将土地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的程序合法。(附甲方与甲方所属的相关村民同意将土地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的书面文件,法定数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本承包合同的决议文书、签字名册)

5、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保证乙方水、电、气、路的正常使用,并给予乙方在水、电、气、路方面与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申请办理国家对乙方经营活动中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及补贴。

7、甲方应保证该土地的正常使用,在该幅土地内不得有“插花”土地。如因个别土地纠纷不能确保乙方土地正常生产、使用,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得不到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在该地上全部投入及投入资金50%的违约金。

8、协助乙方及时办理所承包土地的权属登记证书。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的土地上,具有依法生产经营权及依法兴建生产生活必须的建筑设施的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费。

3、乙方因病、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由其指定的(未指定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继承本合同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4、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修建的基础设施,必须依法。在不妨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国家对乙方的经营中给予各项政策扶持,资金支付,由乙方接受,甲方不得占有,挪用。

6、该土地因故被政府或其它三方征用的,乙方地上附作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本合同未约定,但依法和相关规定归乙方享有获得的补偿依然归乙方享有。政策付予甲方及村民的土地补偿归甲方及村民所有。

7、本合同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上由乙方投资的附作物归乙方所有。(土地现状以甲乙双方及林业部门的确认书为准。)

8、乙方的一切活动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不得造成水土流失。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承包总面积的开发规划书。

10、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乡镇注册公司,乙方为公司股东之一,负责承包土地的一切法律行为。公司成立后,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由公司承继。

八、除上述第七条第10款约定情形外,乙方不得随意将所承包土地转包给第三方。如确需转让,必须获得甲方和李家集街道同意。

九、开发进度

第一年完成承包总面积的30%,第二年完成承包总面积的35%,第三年全部完成承包面积的开发。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造成乙方开发计划无法实施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如乙方拖延承包金超过规定交纳时间半年或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付承包金的,由乙方向甲方按承包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与原土地承包人土地经营权退回程序不完备或不合法导致本合同不生效及其他后果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土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5、由于乙方造成甲方的环境污染,乙方需依法向甲方赔偿相关损失和治理费用。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承包方各一份,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及其他补充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与该幅土地原承包者同意将土地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的书面文件)、(村民同意本承包合同的决议文书、签字名册)。

附件2:地块详细的四至坐标、区位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乡政府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最新承包土地合同范文三

甲方:开鲁县麦新镇双合村 孙志敏

乙方:开鲁县麦新镇十三排村

甲方在都日博代东甸子有人口地39亩,现承色给乙方,甲、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八年(自3月20日至2023年3月20日止)。

二、承包费:37440.00元。(答合同时付19200.00元,其余18240.00元在月30日付清)。

三、四至边界:南至巴图白音地边儿,北至照日格图地边儿,东至围栏,西至到围栏。

四、.双方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无权收回士地使用权,乙方无权解除合同。

2、合同期内如因政策变更,甲方应在30日内退还剩余年限承包费,甲方借故不退还属违约行为。

3、此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违约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4、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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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房屋外墙租赁合同(样板) 篇六

甲方(业主):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座落在租给乙方做广告制作发布经营场所,具体尺寸为,面积约:平方米。为恪守信誉,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订如下条款:

一、合同租期为年: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

二、合同年租金为人民币,按年度缴纳,乙方须在每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将下一年度租金付给甲方。

三、合同签订三天内,乙方须将第一年度租金交付甲方,并开据收据收条。

四、乙方承租期间,必须守法经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违法违章行为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期间,如因广告位前面的楼房要建设,造成阻挡视线,影响广告效果,则本合同提前解约,甲方不负责任,租期内已付的余下部分租金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六、乙方每年可免费更换两次广告画面,甲方应做好配合工作。

七、合同期内,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须赔偿乙方有关经济损失。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7.富阳劳动合同样板 篇七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单位性质: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 户口所在地: 单位地址: 户籍性质: 电话:

根据《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3个月,自9月30日至月31日止。

二、工作内容

1、每年年初与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私房出租户房东签订《富春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做到不漏单位、不漏户;

2、每月与辖区内的外来育龄妇女见面1次以上,做好外来育龄妇女的台帐登记、变更工作,做到来登去销、登记变更及时、正确,不漏人、不漏项;

3、每星期主动到外来育龄妇女住处上门1次,向其宣传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知识,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免费为其提供避孕药具,同时,做好当年生育及四项手术对象的随访工作;

4、每半年为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1次以上的B超监测,发现有违法怀孕对象的,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同时,与怀孕对象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取得联系,做好信息通报工作;

5、每天进入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网1次以上,做好新增对象的电脑录入、信息反馈工作;

6、与常住人口计生服务员共同做好外出育龄妇女的登记管理与跟踪服务工作,确保无违法生育对象产生。

7、及时完成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布臵的其他工作任务及要求。

三、劳动报酬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依法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工资水平。

2、工资按双方约定,实行月工资,底薪500元/月,按月发放。年终按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评估要求达标的,年薪补足10000元/年(含养老保险),同时,按实际管理的外来育龄妇女数每人2元予以奖励。不达标的,不得奖。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富阳市职工养老保险,按期足额缴纳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的福利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五、工时制度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六、劳动纪律

1、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职责和要求等,乙方应自觉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2、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及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或必要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

七、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必须经双方商定,签订变更协议。

3、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法》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一、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按照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评估标准每年抽查乙方管理工作四次(每季一次),一次以上不达标的,来年不予续签合同;年度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评估不达标的,来年不予续签合同。

十、劳动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富春街道劳管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组织科、计生科各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8.室内装修施工合同样板 篇八

1、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有此造成费用的增减的,有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于赔偿。

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⑴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⑵不可抗力。

⑶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方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为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⒑%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5‰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原则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姓名(签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范文三

发包人: 承包人:

手机: 委托代理人: 公司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施工图)。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详见预算清单)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详见预算清单)

1.4 工程期限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为:大写:( )元,小写:( )元。 (详见预算书)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2.1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注:图纸在发包人签约付款后提供),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项费用不在工程合同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清理出室内物品,以便不影响施工。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负责相关费用。

3.3 负责协调与物业公司的相关手续及费用(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负责协调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如需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施工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竣工验收。负责自备材料按工程进度进场。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影响邻里居民的作息及环境污染。

4.3 切实保证居室内给、排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签字确认变更联系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主体材料(电线、水管、板材、油漆),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如气候等)。

(3)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浙江省装饰装修地方标准 DB33/1022 — 执行。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单。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9.2 未竣工验收,发包人自行入住视作验收合格。

9.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他相关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备材料,自备成品除外)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合同生效后,双方约定,发包人按以下方式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 年 月 日(木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 年 月 日(油漆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25%):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次:安装工程开始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5%):________________元。

10.2 工程安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决算书。发包人在接到决算书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利于安装工程展开。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11.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3天,承包人有权采取停工措施。

11.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12.1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2.2 由有关部门调解;

12.3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几项具体规定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小区内指定地点。(如小区内无指定地点,垃圾须运至小区外,则属于二次清运,二次清运费由发包人承担) 13.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外屋新锁,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附 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发包方认可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4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9.木地板采购合同样板 篇九

委托方(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共同促进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 生活广场”项目(以下称“项目”)的销售进程,提高投资效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该项目的招商、运营、营销策划、销售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据此共同遵守。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始项目招商、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工作。

容 积 率: 4

7、建筑物主要建材、设备、装修配套和设施标准说明

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双方协商确定符合项目价格标准的建筑物主要建材、设备、装修配套设施标准,并作为合同附件。

8、甲方提供经甲方施工单位确认的《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及竣工时间,各销售楼层面积表,作为合同附件。

在以上指标、标准、计划及面积表等合同附件确定后,乙方正式对外公布项目有关详细信息。

2、提供经甲方施工单位确认的《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及竣工时间,配合房管部门计算各销售单元面积表;按照本合同

6、向甲方提供与项目销售有关的其他方面的专业稿件、计划、意见,协助甲方跟进与本项目相关的

6、承担乙方公司投入到本项目的管理、策划、销售人员的工资、销售提成、服装等费用。

户低于双方确认的底价成交,则以该房屋实际成交价为乙方结算佣金。若乙方销售价格低于该房屋底价的(下称差价),乙方必须报甲方审核批准;否则由乙方承担损失。

4、由甲方凭借自身关系资源介绍来并成交的客户(含抵账房),其成交额同样视为乙方业绩,该类客户的合同金额按4%的佣金系数向乙方支付佣金,产生溢价的按本条约定的溢价分成比例向乙方支付溢价分成。

5、由于甲方单方原因造成已成交客户退房的,不可抗力除外,甲方需按客户退房前的实际到款额正常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

6、因客户违约依法没收的购房定金,甲乙双方按 5︰5分成,即甲方获得50%,乙方获得50%。

7、所有客户购房相关款项均需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由甲方向客户出具相关收据或发票。客户在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交清首期房款并按照银行的书面要求提交按揭材料后,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条件支付该单元的代理费用。乙方应继续催促客户将后续房款(非按揭款)及时交齐在甲方帐户。

8、销售代理费按月结算,甲方在每月15日前根据乙方上月的回款额,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

4、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不得将乙方的未经使用的方案应用在甲方其它的项目或交给 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10.个人借款合同样板 篇十

借款方: 乙方)

担保人:(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三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 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一次性还清。

3、如逾期归还,自借款之日起,每天按照借款额的2%支付违约金,直至归还全部欠借款 。

第五条 借贷及保证人三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借款方如发生足以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应在该事项发生后三日内通知出借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三)担保人义务

1、监督借款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监督借款方按时还款付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以个人在贵州润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_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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