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公示牌(精选15篇)
1.项目信息公示牌 篇一
曲靖市麒麟区渣子凹煤矿9万吨/年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
公示
曲靖市麒麟区渣子凹煤矿9万吨/年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已于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2月11日在项目所在地高家村信息公示栏张贴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对环境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本环评报告中已提出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将其对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报告书简本查阅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在百度网站(http://wenku.baidu.com/)公开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对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及评价结论和建议作了简要报告,欢迎社会公众上网查询。如有需要索取更加详细的信息,请在本次公示的时间期限内与环评机构联系。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项目周边的居民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团体和个人。(1)对曲靖市麒麟区渣子凹煤矿9万吨/年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2)对曲靖市麒麟区渣子凹煤矿9万吨/年改建工程项目总体建设的意见;(3)对曲靖市麒麟区渣子凹煤矿9万吨/年改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或团体可向本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曲靖市麒麟区渣子凹煤矿9万吨/年改建工程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联系单位: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评价机构)
联系人:李工 电话/传真 0874-3258338,325833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环评或环境保护工作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从即日起至2013年2月13日内通过以上方式联系或反映,供本项目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2013年2月3日
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内容
(一)项目概况
麒麟区渣子凹煤矿矿区范围由原渣子凹煤矿矿区(面积1.83hm2)、原老坟凹煤矿矿区(面积0.52hm2)和已关闭的仙门山煤矿矿区组成。由于仙门山矿区现场已废弃,本次改建不再使用仙门山煤矿设施。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35hm2。改建完成后渣子凹煤矿划定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坐标圈定,划定矿区范围面积0.23km,开采标高为+2050m~+1885m。在空间上,划定矿区范围分为不相连的一块区及二块区,一块区由8个拐点圈定,面积0.1433km2,开采标高+1950m~+1885m;二块区由6个拐点圈定,面积0.0905km2,开采标高+2050m~+1950m。设计考虑将两个块区分开设计,分别布置开拓开采系统,开采煤层含硫量≤3%共有6层,含硫量>3%的煤层本次不予设计;矿井先开采一块区,待一块区开采完闭坑后再开采二块区。矿井共设有5个井筒:一块区主斜井由原渣子凹主井筒改建而成,回风斜井沿用原渣子凹煤矿回风斜井,开采标高为1950~+1885m,原渣子凹煤矿扩大开采面;二块区主斜井由原老坟凹主井筒改建而成,副斜井由原老坟凹煤矿副斜井改成,回风斜井沿用原老坟凹煤矿回风斜井,开采标高为+2050~+1950m。项目改建完成后计划生产规模为9万吨/年。矿山采用斜井开拓,采煤方法为走向倾斜长壁采煤,一次采全厚无链电牵引双滚筒采煤机割煤,全面垮落,单体液压支柱配铰接顶梁支护,工作面长度为85m。扩建后的渣子凹煤矿可采煤层3层(21-
1、21-
2、24-2煤层)。虽有少量夹石,但较完整。因此,选矿方法为手选,手选后的原煤直接销售,工艺流程简单。扩建项目办公及其他设施依托原渣子凹煤矿已有设施。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包括施工期和营运期两方面。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扬尘、废水、机械噪声、建筑垃圾、建设开挖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对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态破坏、水土流失。
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项目生产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矿山开采过程对生态造成的影响和水土流失。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利用原煤矿现有地面设施进行扩建,施工期主要完成井巷工程(主斜井)巷道的拓宽土建和安装工程,配套的三废处理和环保工程及各类安全设施。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主斜井拓宽建设及其地面配套设施土建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项目施工主要内容为主斜井巷道拓宽建设,施工过程主要在井内进行,粉尘排放不明显,地面设施施工时间较短,施工量小,只要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堆放和处理弃土,项目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处理。项目施工期外排的少量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影响不大。
(2)营运期
本煤矿为低瓦斯矿井,开采过程产生的瓦斯气体通过机械抽风排出。项目风井粉尘经预测,最大落地浓度在182m处,浓度为0.01414mg/m3,在整个评价区内未出现超标。最大落地浓度在估
2算模式对若干气象条件预测筛选后的最大值,已考虑了污染最严重的情况。故项目排放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设计在工业场地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以及在场界种植阔叶常绿乔木等措施;针对运输道路扬尘采取运煤车限速和加盖篷布、对运输道路定期的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在切实落实设计方提出的措施后,常规气象条件下工业场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小。在大风条件下,必须加大洒水降尘的次数和强度,将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项目现有设施,项目应先改建完环保工程,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做到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应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将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项目施工期施工工程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均不外排。施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
项目正常生产情况废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而一旦出现事故排污的情况,污废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值增加较大,废水排放将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对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行,在事故排放发生时及时对水处理设备进行检修,尽快恢复其处理能力。3.噪声影响分析
(1)施工期
项目工业场地和办公区、生活区均沿用原渣子凹煤矿和原老坟凹煤矿原有设置,项目无大的施工活动,主要为项目井下巷道的拓宽和项目环保设施和环保工程的建设、坑木场、道路硬化等施工工序的少量施工噪声。由于项目工业场地较大,在施工场界可达《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扩建工程量不大,均依托煤矿内部职工人工操作,施工周期较短,通过合理设置施工时间、选用合理的施工工具可减轻此次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结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不会造成扰民现象。
(2)营运期
渣子凹煤矿采采用地下开采的方式,运营期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房的轴流风机、绞车、泵类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将风机房靠近居民点侧进行封闭处理,并在墙体设置吸声材料,产噪大的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工业场地周边种植绿化带,设置围墙,原矿外运均可安排在白天非休息时段进行,夜间则不进行运输作业。同时要求运输车辆通过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减少车辆鸣笛次数,及时修补破损路段,减少应路面颠簸和交通不畅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不会造成扰民现象。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卖给小贩送交废品收购站,不能回用利用一块区用于回填坑木场,二块区用于回填储煤场或者矸石转运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卖给小贩送交废品收购站,不能回用利用的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0131.1m3,所产生土石方来自井下开挖及工业场地建设,开挖的土方中,煤矸石1010.6m3,煤9095.5m3,弃土(一块区新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弃土)25m3。建设期二块区工业场地及辅助设施区绿化需覆土306m3,覆土来源于合法取土场。挖方中,煤矸石用作云隆砖厂生产原料,原煤外卖,一块区弃土平整至坑木场。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处置率100%。
(2)营运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煤矸石在矸石转运场临时堆存,全部用于制砖。
运营期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对于废弃纸张、物料、玻璃及金属废物等回收利用的部分,经分拣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对于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收集于带盖垃圾桶内,经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项目处理生产废水及食堂废水的隔油池废油产生量不大,要求委托具有打捞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捞,处置措施合理,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井下水处理系统的煤泥经压滤后掺入煤矸石中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泥压滤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采矿时引起的地下水水位下降影响的疏干半径为120.69米,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图,详见附图,本项目地下水水位下降影响的疏干区域较小,不会对矿区的地表植被的生长,矿山周边零星村民饮用水为自来水,不会影响矿山周边零星村民饮用水。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沉降预测结论
经计算,采区地表最大下沉值为3782.82mm,最大倾斜值29.32mm/m,最大水平变形值为1134.85 mm/m,最大曲率值0.35×10-3/m。煤层开采后,采空区地表可能发生较大的移动变形,支撑采空区上部的岩层在应力环境改变及内力作用的条件下,将形成以采区为中心的移动盆地。区内无村寨,但分布林地、耕地。
(2)地表沉降的环境影响
本矿井开发后的地貌形态为原有地貌与地表裂缝、塌陷坑叠加的结果,本区为起伏较大的山区,部分地段煤层埋深较浅,会有部分地段产生的地表裂缝及塌陷坑,因而,在煤层埋深较浅的地段地貌形态的改变明显。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可能威胁的目标是拟开采井田范围内的坡地、旱地等。
煤层开采后,地表除产生连续性的移动和变形外,有时还会出现各种非连续性地破坏现象,如裂缝、塌陷坑、滑坡及泥石流等,这些破坏现象就是煤炭开发可能诱发的地貌变化。
所有建筑位于地表变形移动范围之外,居民建筑人工前期开挖切坡建设所形成的边坡已自然修复,植被发育一般,未发现大的边坡。边坡遭受崩塌、滑坡危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到中等。
(三)总结论
曲靖市麒麟区渣子凹煤矿9万吨/年改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正常情况下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在采取可研和本评价所提出的污染治理对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2.项目信息公示牌 篇二
本产品采用塑料或者亚克力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一种交通警示牌, 可以有效替代市场中现有的交通警示牌。同时本项目取得了国家专利。
产品特点
1. 全方位警示功能。传统的汽车警示牌防风功能较差, 只能警示一个方向, 一旦起风, 警示牌方向就会发生偏转, 影响警示功能。而本产品具有360度全方位警示作用, 可以有效解决传统产品的缺陷。
2.携带方便。其折叠灵巧。
市场分析
汽车警示牌是汽车中必不可少的配件之一, 每年我国市场中至少需要1500万件以上, 本产品属于更新换代产品, 可以有效替代传统产品, 市场潜力很大。同时以时下各个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量估算, 2个汽车生产企业就能养活一家中等规模的汽车警示牌生产企业。
投资条件 (年产量约20万只)
最低投资40万元, 其中开模费用30万元, 其余为流动资金, 包括原材料采购费用、厂房租赁费用, 其生产方式为外协加工。员工只需要3—4人, 其中两人为营销人员。
效益估算
综合生产成本20—40元/只, 建议出厂价约40—100元/只。若投资者年产销售10万只, 最少可获毛利约200万元。
投资提示
1.本投资不含专利转让费。
2. 目前具有国家资格的警示牌开模企业不超过5家, 分布在天津、上海、福建等地, 因此开模费用较高。若投资者想进入高端市场, 开模费用至少在40万元左右。高端警示牌与普通警示牌除了在原材料上有所不同, 其警示距离也不同, 高端是250米, 而低端的是150米。 (若投资者不找这些企业开模, 拿不到行业合格证, 无法与汽车企业合作)
3. 为了降低投资以及生产风险, 建议投资者采取外协加工模式, 即拿模具让一些塑料生产企业加工生产。
3.项目信息公示牌 篇三
日前,广东省食药监局公布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覆盖率已达60%,“扫码知身份”。就在7月初,《北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5年行动计划》也提出建立婴幼儿配方奶粉可追溯体系。工信部则于去年6月把6家婴幼儿乳粉企业纳入“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试点。
但记者近日查询发现,不同品牌奶粉的追溯程度不同,消费者看到的追溯信息不一,除个别乳企外,最受关注的奶粉奶源地信息普遍“缺席”。乳业专家指出,奶粉追溯还应在内容上细化,贴近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做到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监督。
乳企 追溯公示信息各不同
为查看各乳企的婴幼儿奶粉追溯情况,记者走访了北京部分超市、母婴店。
国外品牌奶粉中,记者扫描“雀巢能恩”升级配方乳粉罐底二维码,页面直接跳转出来了包含产品名称、含量、生产工厂、收货客户、中转仓等17项信息;“雅培”二维码扫描后,可显示产品名称、批号、奶源地进口质检证书编号等7项内容。
国产品牌里,雅士利、三元、伊利、辉山、飞鹤、完达山等均在外包装上贴有二维码,但用手机扫描,并不能直接显示信息,多数只是出现一串溯源数字,需到官网查询,少部分不能识别。随后,记者登录上述乳企的官网尝试输入追溯码,均能查看到追溯信息,但公示的内容有不少差异。
完达山网上可看到10项追溯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等;辉山官网查询到产品标准、名称、外包装、标签、检验报告5项追溯信息;飞鹤的溯源涉及18项信息,且可了解到鲜奶的奶源地;雅士利官网则显示产品信息、企业信息、检验报告、使用说明、营养成分等5大项18个信息。
对于乳企追溯信息各不相同的现象,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宋昆冈给出解释,“国家对追溯体系不做统一规定,由各个企业制定自己的追溯系统。”追溯系统是企业对自己产品的信息收集,提供追溯技术的不是一家企业,“所用的方式也不一样,能够达到目的就行了”。
消费者 最希望查到具体奶源地
采访中,许多消费者表示,在商超正规渠道购买奶粉时,并不太关心奶粉追溯问题。不过通过网购、代购等渠道购买,往往会通过扫码方式来辨别产品真伪。
同时,奶粉追溯上,消费者普遍反映最关心的还是奶粉所用的奶源情况。北京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无论奶源来自国内还是国外,我都希望了解购买的奶粉奶源具体出自何地,是不是真如广告描述的那样”。
但记者在实际体验中很少能通过手机扫码查询到奶源信息;登录官网追溯系统,除飞鹤提到了鲜奶来自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外,大多数企业追溯系统里只显示生产地信息,未涉及奶源情况。
三元奶粉事业部总经理吴松航说,国内婴幼儿乳粉行业由于有政府政策要求,建立追溯系统比较普遍,目前试点企业的追溯技术已经达到欧美等发达国家水平。但由于受成本、认知等条件限制,供消费者查询的信息还较少,发生问题后依然存在追溯时间长、效果差的问题。
乳业专家宋亮也认为,奶粉追溯还应在内容上细化,贴近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做到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监督。
政府 追溯平台进展缓慢
乳企在追溯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消费信心不足的大环境下,难免让消费者对追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心存疑虑。于是,政府纷纷主导酝酿追溯平台。
目前,北京、广东等均在建立统一的奶粉追溯平台。2014年6月,工信部牵头的“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通,三元、蒙牛、伊利、完达山、辉山、明一6家乳企纳入试点,以往企业各自的可追溯系统与国家平台对接。
工信部的平台把追溯分产品信息、企业信息、消费信息三大部分。不过,很多消费者称此前并不知道有这个官方平台,加上企业自身追溯平台和政府平台共存,查询起来有些摸不着头脑。比如完达山育儿慧金装婴儿配方奶粉罐身下方有“00121”开头的20位追溯码,凭该码可在完达山官网查到信息。而如用手机扫描该二维码,又会出现以“86”开头的追溯码,经记者验证,该追溯码为工信部追溯平台使用。
根据媒体报道,按工信部当时公布的时间表,是要“在2014年底,把我国全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纳入追溯体系,实现企业所有应公开信息和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产业链全程信息的实时实地跟踪、汇总与分类使用。”不过,据某乳企透露给记者的信息,目前工信部第二批试点尚未正式启动。
在三元奶粉事业部总经理吴松航看来,国家建立统一溯源平台,与企业自己建立追溯体系相比更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品牌经理王鹏的感受是,国内乳企包括政府层面对追溯体系的强调,尤其是在面向消费者的层面,其程度要远高于国外。王鹏说,她在新西兰走访乳品市场时并没发现有那么多的追溯码,“当地消费者对奶粉质量信任,并不像中国消费者这样紧张。”
普天盛道乳粉营销董事长雷永军说,追溯体系可从两方面理解,一种是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一种是方便企业对问题产品进行追溯召回,而后者才是建立追溯的本质需要。
乳业专家宋亮说,现在最大的困难在于奶粉的跨国追溯。“跨国产品会越来越多,国外原料运到国内加工,这种溯源是很难的。”
延伸阅读
奶粉能追溯到“牛”?瞎扯!
曾有一些地方政府或企业在提及追溯体系时称,奶粉出问题能追溯到具体某一头奶牛身上。
但包括雷永军在内的多位业内人士均指出,追溯到奶牛多是企业为自己“镀金”的噱头,很难做到。
“奶牛身上挤出的奶都会通过管道混合进入到冷却罐。”四川新希望乳业品牌经理王鹏还根据牧场挤奶流程向记者分析,“为保证新鲜,奶车会在2小时内将所有的奶罐收集、运送至工厂。此时牛奶早已混淆,所以很难追溯到具体的奶牛身上。”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宋昆冈也认为,溯源到奶牛可能是误传消息,不大可能实现。
在专业人士看来,消费者如果能够追溯到牧场这一级别的信息,就已经比较完善了。很多企业通过绑定在奶牛身上的耳标、牛脚踝上的电子设备,准确掌握奶牛的健康状况,这些问题奶牛的信息其实在生产源头就已得到处理,并不会体现在追溯环节中。
4.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公示 篇四
我局于2012年1月13日受理了展运(重庆)电子有限公司提交的展运(重庆)电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9181701
传 真:89181940
电子邮件: cqhbjhpc@163.com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5.放射科服务项目时限公示 篇五
X线摄影、CT提供24×7天的急诊检查服务
一、常规检查项目
X线摄影检查:检查完成后2小时提交诊断报告,急诊患者半小时出片。
平扫CT检查:检查完成后3小时提交诊断报告,急诊患者半小时出片。
平扫MRI检查:检查完成后3小时提交诊断报告。
二、特殊检查
● CT增强检查:第二天上午10时提交诊断报告。● CT三维重建:第二天上午10时提交诊断报告 ● 血管成像检查:第二天上午10时提交诊断报告 ● 特殊造影检查:第二天上午10时提交诊断报告
备注:
● 需查问病史及会诊病例,于患者检查结束后2小时内通知患者,待病史解释清楚后,告知患者出诊断报告时间。
6.企业工商公示信息 篇六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企业工商公示信息》的内容,具体内容:哪些企业公示信息是要去工商局的?哪些是自己公示的?想知道请看我的分享,希望能帮助您。一、企业作为公示主体,需要公示的信息大致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企业报告...哪些企业公示信息是要去工商局的?哪些是自己公示的?想知道请看我的分享,希望能帮助您。
一、企业作为公示主体,需要公示的信息大致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企业报告公示信息,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
企业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
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第二部分是企业存续过程中,通过变更登记产生的股东人员信息、股东出资信息等“即时信息”,按照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二、工商机关作为公示主体需要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公示的信息有:
(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四)行政处罚信息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也就是说,这几项内容是由工商部门负责对社会公示的,不是企业自己公示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政府部门)作为公示的主体,应当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
(二)行政处罚信息
7.项目信息公示牌 篇七
1月27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公示拟公告的符合条件的水泥平板玻璃建成项目名单。其中水泥建成项目有339个。公示称,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41号) 要求, 经商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 现将各地报备、通过评审、基本符合产业政策等条件的水泥、平板玻璃建成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41号文件要求清理整顿建成违规产能。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依据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能源消耗总量控制指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行业规范和准入条件、环保标准等要求, 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成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提出整顿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后, 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备案。从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现在工信部向全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工作更为扎实。
8.项目信息公示牌 篇八
今年,长沙市专门出台《长沙市会展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在长沙市连续举办3届以上的全国性、国际性展览,最多扶持2届。净展面积在700至1000个国际标准展位的,按每个200元予以扶持;在1000个国际标准展位以上的,按每个300元予以扶持。
另外,对当地企业在长沙市举办的展会,申请扶持的展览净展览面积应不少于300个国际标准展位。净展览面积在300至500个国际单位标准展位的,按每个200元给予扶持;在500个国际标准展位以上的,按每个300元给予扶持。而且,对已过培育期的重点会展,实际合同展览面积达到或超过500个国际标准展位的重点会展项目,同时本届展览面积比历届扩大20%及以上的,或特装展位面积比历届扩大20%及以上的,给予5万至10万元补助。
日前,长沙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首批16个展会确定为2011年全市第一批重点会展项目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无异议,这些重点展会将由财政予以资金扶持。
9.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表 篇九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表
一、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信息
企业中文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工商注册地址、海关注册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海关首次注册日期、注册海关、海关业务联系人、行政区划、经济区划、经济类型、经营类别、行业种类、年报情况、海关注销标志、报关有效期。
二、海关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认定结果
企业信用等级及等级认定时间、《认证企业证书》作废情况。
三、企业被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企业名称、案件性质、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以及需要公告送达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
四、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名录
10.项目信息公示牌 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14号),进一步强化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开发„2014‟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412号)和《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3‟25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是指管理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通过网站、报刊、广播、公告牌、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扶贫项目和资金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应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范畴,统一管理,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使用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各级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公告公示工作。
第四条
项目实施乡(镇)、行政村和其他项目实施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在上级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本区域、本单位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的管理制度,开展好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日常工作。
第二章 公告公示内容
第五条
中央和省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贫困残疾人康复贷款贴息资金)、州(市)、县(市、区)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以及使用上述资金安排的项目均应实行公告公示。
第六条
公告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资金公告公示应包括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使用单位、分配原则、分配结果等。
(二)项目公告公示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等。
(三)资金项目扶持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覆盖率。第七条 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进行。
(一)省级公告公示工作,经省级项目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对公告公示内容予以审核确认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将政策规定、资金使用等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重点将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安排计划等内容进行公告、公示。
(二)州(市)公告公示工作,由州(市)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省级下达的计划及资金拨付情况,对公告公示内容予以审核确认后,由州(市)项目主管部门将资金安排和支持项目等情况在相应范围内公告、公示。
(三)县(市、区)公告公示工作,由县(市、区)政府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上公告公示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情况。同时,健全和完善项目实施乡(镇)、行政村的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实施乡(镇)、行政村及其他项目实施单位应在实施地点和项目受益范围内进行公告,重点应做好到村入户项目的公 3 告、公示,特别是资金项目对建档立卡户贫困农户的扶持情况。对建设周期较长(两年以上)、投资额度较大的项目,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可按进行阶段性公告。
第三章 公告公示方式
第八条
公告公示应通过政府公报、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及时知晓的方式公开。省、州(市)级应通过重点使用单位门户网、政府门户网、政务信息网等及时公开,县(市、区)级应通过本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及时公开,乡(镇)、行政村应为群众或者其他组织获取资金项目信息提供便利,重点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服务大厅、村组(社区)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告公示。
第九条 实施公告公示应符合经济适用、清晰规范的要求,坚决杜绝形象工程,严禁建设豪华公告、公示牌。
第十条 实施公告公示相关资料的保留时间应为20天以上,并注明公告公示内容的质询和举报渠道。
第十一条 对公告公示内容有疑问,可以向公告公示单位提出质询,公告公示单位应在15天内做出答复。未做出答复或 4 质询人对答复不满意的,质询人可在答复期满后15天内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上一级主管部门应在15天内,对反映事项进行核实处理。对实名反映的,应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通知质询人。
第十二条 公告公示制执行情况作为工作考核和资金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要将公告公示落实情况作为资金绩效考核和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并随同考核报告上报。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州(市)、县(市、区)公告公示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执行公告公示工作不力的,将调减扶贫资金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实施公告公示工作的各级相关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在公告公示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照《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条款予以处理、处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委、省农垦总局、省林业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11.项目信息公示牌 篇十一
一、项目信息管理的含义与目的
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在速度、可靠性以及经济可行等方面已明显地限制了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环境中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 运用信息化技术实施项目信息管理, 使施工项目信息能够基于电子介质进行海量存储、高效加工和高速传输, 使各项目参与人能够通过网络方便地共享信息、协同工作, 从而更有效地综合利用信息资源, 促进工程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已成为建筑施工企业首选的做法。
根据建筑企业生产管理过程的特殊性, 建筑企业信息管理一般分为两大部分:企业总部信息管理和项目信息管理。在企业总部层面的信息管理, 侧重于辅助决策、数据分析和总体管理。
项目是建筑企业生产和运营的基本单位, 项目层面的信息侧重于过程管理、数据收集和目标控制。将总部信息管理系统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联接和数据库的共享, 在统一的软件平台上实现项目管理层的全员控制, 各项工作环环相扣, 层层把关, 达到对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的有效控制。企业总部掌握施工项目的信息可分为初审信息和适时控制信息两部分。初审信息包括: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现金流量、材料计划、设备计划、人力计划等。适时控制信息包括:合同管理、方案调整、技术交底、周报 (综合信息、质量安全情况、施工进度情况、成本控制情况、材料设备人员投入情况、反映质量进度的照片声像) 、周会纪要、月报 (同周报内容) 、资金回收情况、验收情况 (分项验收、分部验收、阶段验收、最终验收) 等。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具有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制约性强、信息流量大等特点, 是一个多部门、多专业的综合全面的管理, 涉及对人、财、物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的控制, 它包含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技术、质量、材料、计划、安全和合同等方方面面的管理内容。
推行建筑施工项目的信息管理的目的:一是能对管理过程中需要处理的所有信息进行高效的采集、加工、传递和实时共享, 减少部门之间对信息处理的重复工作, 共享的信息为项目管理服务、为项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能使监督检查控制及信息反馈变得更为及时有效, 使以生产计划和物资计划为典型代表的计划工作能够依据已有工程的计划经验而变得更为先进合理。二是能使建筑施工活动以及项目管理活动流程的组织更加科学化, 并正确引导项目管理活动的开展, 以提高施工管理的自动化水平。也就是说, 建筑施工项目进行信息管理, 能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增加项目管理透明度, 提高管理效率, 降低费用, 严格控制成本, 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
二、项目信息管理的内容
项目信息包括项目经理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项目信息管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资料。
包括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及审批文件, 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工管理文件、技术交底、施工总结、技术总结等。
2. 开工、竣工资料。
包括开工申请表, 开工报告、停工、复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交工验收证明等。
3. 洽商、变更记录资料。
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施工技术定单、材料代用单等。
4. 材质与产品检验资料。
包括水泥出厂质量证明及复验单、钢筋出厂质量证明复验单、钢结构材料及连接材料和涂料出厂质量证明、混凝土外加剂出厂质量证明或合格证、砖出厂质量证明及复验单、砂试验报告、石试验报告、卷材等防水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及复验单、防腐等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或合格证、焊接材料合格证、新材料与特殊材料合格证、鉴定书及复验单, 其他按有关要求进行试验的建筑材料试验报告等。
5. 施工试验报告资料。
包括回填土、灰土砂试验等, 并包括分段取样平面位置图, 砂浆试块强度试验,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防水、试水记录, 钢材可焊性试验, 钢材料焊接试验, 新材料、特殊材料的施工试验等。
6. 施工记录资料。
包括工程测量记录, 基础钎探记录, 探点布置图, 试桩、打桩记录及其他地基记录, 结构含吊装方案、图、记录、处理情况和交接记录等, 混凝土浇灌记录, 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工程测温记录, 采用新工艺、特殊工艺施工的施工记录, 气象记录及冬季、雨季、炎热天气等特殊气候下施工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报告, 调查处理材料, 其他施工记录等。
7. 预检记录资料。
包括建筑物位置、水准点、基础尺寸、模板、墙体、放样、楼层50cm水平线、预制构件吊装、设备基础、各层间楼地面基层处理、屋面找平层坡度、阴阳角处理等预检与复核记录。
8.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资料。
包括验槽记录, 基础、主体结构钢筋工程记录, 现场焊接工程记录, 地下室、外墙板、厕浴间、屋面防水工程记录等。
9. 验收资料。
包括验收记录、基础验收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等。
10. 质量评定资料。
包括质量监督检查站质量核验证书、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分项工程质量汇总统计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工程质量评审材料及获奖文件等。
11. 采暖卫生与煤气、消防工程文件资料。
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简要说明、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 水暖卫、煤气、消防设备配件、产品出厂合格证、给排水、哺乳动物罐子、煤气、消防和红外线探伤、冲洗、试压、灌水、泄漏、密闭等施工试验一夜情录, 预检记录, 各种管道、设备和有保温、防腐保护的明暗装管道、设备的隐检记录, 分部、项工程质量评定, 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
12. 电气安装工程文件资料。
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简要说明、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 主要电气材料与设备出厂证明、说明书、合格证及试验、检验记录, 各种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绝缘测试、电阻测试等施工试验记录, 高层建筑自控消防系统、电视天线、闭路电视、电视监控系统等项目的试验、检验记录、预检记录, 暗配线隐检记录,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交底和验收记录。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资料。
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简要说明、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材料、设备、仪表、产品的出厂合格证, 重要和大型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检验报告, 通风与空调试验调试记录, 单机和无负荷、有负荷的设备联运调试运转记录, 制冷、洁净系统测试记录, 吹扫除污、严密、真空及对制冷器的检漏记录, 预检记录, 埋地、地沟管理和各种吊顶内管理的隐检记录及附图说明、分部、项工程质量评定, 设备基础、空气洁净系统、制冷管理及重要部位的中间交接记录等。
14. 电梯安装工程文件资料。
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简要说明、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预检记录, 检验记录, 分部、分项质量评定, 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
15. 施工日记资料。
包括土建、水暖卫、电气、设备安装等。
16. 其他资料。
包括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信息、市场信息和自然条件信息, 工程实体概况, 场地与环境概况, 参与建设各单位概况, 施工合同和工程造价计算书等工程概况信息, 项目经理部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的往来信函、文件, 项目经理部与分包方、分供方签订的合同及往来文件和信函等。
三、项目信息管理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1. 必须加强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和执行层对项目信息管理的认识, 改变观念, 自觉地、积极地重视和推进项目信息管理。特别是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经理部, 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项目上的各项业务进行管理。
2. 必须建立和完善适应本企业的项目管理制度, 在此基础上制定收集、整理、分析、反馈、传递项目信息的制度, 并认真监督执行。
3. 要使信息管理技术与信息管理系统相匹配。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信息系统接口, 项目的信息分类和编码应遵循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信息分类和编码规则与结构;信息管理技术应与所使用的相关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等软件有良好的适应性;信息管理系统应便于信息的输入、整理和存储;信息管理系统应便于信息发布、传递及搜索;信息管理系统有严格的数据安全保证措施。
4. 要加强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信息技术知识的培训, 不断提高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技能。
5. 项目经理必须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体系, 同时应配备信息管理人员、信息技术管理工程师和文件资料管理员, 负责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 按规定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分发、归档、保管和上报工作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
6. 必须对项目部相关部门或责任人, 如企业技术员、工长或班组长、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质检员等人员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应及时将各自的信息提交信息管理员。
7. 当项目部成员调动工作时, 应将自己保管的所有资料交给项目部的信息管理员, 不得删除、带走或据为己有。项目部对此应有相关规定。
8. 项目交工时, 由科技部门牵头, 会同工程、质安、财务、经营、档案等相关部门对口审查资料, 认定签字;项目交工后一月内, 将合同、结算、技术、财务等资料全部组卷成册, 整理归档, 同时配套电子文档光盘一并移交上级主管部门。
9. 项目经理部解体时, 必须有本单位一级组织档案部门参加;资料不完整、不系统, 要追究项目相关人员的责任。
10. 资料组卷应按GB《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执行;声像资料必须画面、声音、图像清晰, 并注说明, 具体组卷要求按照GB《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执行。
四、结束语
近年来全国建筑业信息技术应用迅速发展, 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单从项目信息管理而言, 信息技术开发有所突破, 但应用普及不够, 一些企业在这方面还考虑甚少。面对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 我们必须利用信息技术, 实现施工全过程、量化的控制和科学管理, 推行项目信息管理, 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摘要:文章阐述了项目信息管理的含义与目的、项目信息管理的内容, 分析了项目信息管理中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指出要不断完善更新项目管理技术, 从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2.开发企业开盘信息公示 篇十二
公示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7、成本公示表、规划条件公示表、物业信息公示表、预售方案
8、明码标价公示表
9、规划总平图、预测绘报告报告书
10、业主规约、新建小区物业和社区用房协议
11、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样本
12、《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13、宜春市中心城区办理商品房产权手续收费标准
14、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15、银行相关风险提示公示
16、地下空间停车位相关法规条例公示 公示要求:
以上资料扫描原件并用木框装裱或喷绘公示在售楼部较明
13.项目信息公示牌 篇十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实现预期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以下简称公示制)是指县级农发办和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公示栏等形式,公布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有关内容,以接受项目区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公示制应当遵循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县级农发办作为公示的直接责任人,承担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公示,指导和监督项目乡镇、村组做好项目申报阶段的公示。
第五条项目申报、实施和验工验收三个阶段应实行公示制。
(一)项目申报前,拟申报项目的乡镇应向农民群众公示项目的建设地点、规划方案、需农民筹资投劳方案等内容,以广泛听取农民意见,优化项目设计,确保农民筹资投劳方案的落实。
(二)项目实施阶段,以项目区为单位向农民群众公示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及数量、财政资金及农民筹资投劳的使用计划情况等。在主要单项工程实施地点,向农民群众公示所建工程的标准、投资和施工、监理单位等情况。
(三)项目竣工验收后,以项目区为单位向农民群众公示项目的名称、投资完成情况(包括农民筹资投劳使用情况)、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及数量、项目预期效益、运行管护(包括管护范围、内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等)。
第六条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公示内容应向上一级农发办事机构备案。上一级农发办事机构发现公示内容不当或错误的,应责令改正。经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或国家农发办同意,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调整的,应在竣工验收阶段的公示中予以说明。
第七条公示的方式主要采用在项目区内设立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等,也可采用印发简报、宣传单或在当地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
第八条设立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等,应符合经济适用、清楚规范的要求,尽可能利用排灌站和机电井管护房等建筑物,坚决杜绝形象工程,严禁建设豪华公示牌。
第九条申报审批阶段的公示应至少保留20天,项目实施阶段的公示至少保留10天,竣工验收阶段的公示应至少保留3年。
第十条各阶段的公示都应注明对公示内容的质询、举报渠道,如电话、信箱和联系人等。
第十一条项目区农民群众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可以向县级农发办事机构提出质询,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应当在15天内作出答复。
第十二条县级农发办事机构未及时作出答复或者质询人对答复不满意的,质询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天内向其上一级农发办反映。上一级农发办事机构应在30天内,对反映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对以实名反映的,应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通知质询人。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农发办要将公示制执行情况作为项目和资金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指导。
14.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篇十四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监督,维护食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对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的治理,推进食品质量监管,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食品安全信息是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关系人身健康、食品安全的有关信息。
第三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辖区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以便群众了解食品质量、来源等。
第四条 通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就是在进货时索取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质检部门通过申诉、举报、执法检查、商品质量抽查等途径获得的信息以及消费者协会、各行业协会提供的食品安全的信息汇总分析,利用各种渠道向社会公示的行为。
第六条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
(二)食品的出厂日期、保质期(有效期);
(三)食品的主要成份及含量检验检疫情况;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内容。第七条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形式:
(一)摘录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上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工商所在办公场所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四)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在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监督食品准入制度的落实,对没有对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可结合市场预警制予以警示并责令限期改正。
15.项目信息公示牌 篇十五
京建发〔2011〕59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构建公开透明的物业管理市场环境,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知情权、监督权,现将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物业项目收支情况采取网上填写,现场公示。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登录《北京市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填写上一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和本物业项目收支预算,并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报告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日。
三、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收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每年5月1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未履行公示义务或未按要求公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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