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2024-07-01

房产合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共10篇)

1.房产合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篇一

房产合同:房屋置换协议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配偶: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拟定对***路***号住宅进行拆迁共同开发重建商住楼。甲方负责拆迁建设,乙方愿以现有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及附属物与甲方进行置换新房,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依次共同遵守。

一、建筑物及土地附属物位置和面积。

乙方的房屋位于***路**号,建筑物及土地附属物位于第排建筑面积为***2。

二、置换原则:

1、乙方经全体家庭成员一致同意将自己所属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全部提供给甲方修建商住楼,甲方负责梯度的总体规划和命名,办理相关手续,修建资金由甲方自筹解决。

2、乙方需将现有的手续全部提供给甲方,同时要积极协助甲方完善土地、城建等相关手续。

3、乙方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搬运工作,涉及土地上所有的附着物、定着物由甲方负责清理。在拆迁过程中,土地权属、道路、水、电如有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如因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要负责协调好邻里及家庭成员的关系,若因邻里之间或家庭内部等原因影响到正常施工,乙方要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建筑高度不低于十六层,如根据城建部门的规划需加层。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干涉。

三、置换比例:

临街商业用房按1:2进行置换,即:按临街商业用房面积置换1-3层同等商业用房面积,再置换4-16层两倍的住宅面积。其它住房按1:2进行置换,即:按现有面积置换4-16层两倍的住宅面积。

四、置换新房数量:

1、甲方的新建楼建成竣工后30日内给乙方置换面向***路的商业用房一套,层2,住宅用房一套2。

2、因不可分割的原因不能等同置换的面积,按市场价给予互补差价。

五、交房标准:

1、房子交付标准为:毛墙、毛地、白炽灯泡、进户门、取暖设施,没有卫生洁具及厨具,水、电、供气、供暖,实行一户一表,采取单独计费方式。各种管线入户,相关部门收取的配套入户费由乙方承担。

2、室内装修由甲方统一安排时间,统一集中装修,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装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装修。

3、物业管理及费用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与所有用户持相同标准收费,费用住户自理。

六、新建房的分配方式和交付时间:

1、新楼开工时,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4-16层新建房屋的图纸编号顺序确定乙方应置换的新房。

2、新房交付时间从最后一户拆迁户搬出去的第二天起算,三年内交房。

七、拆迁和建设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甲方有权给乙方设定搬迁时限。超载搬迁时限30天,甲方有权无条强制执行本协议约定进行拆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搬迁后,甲方有权拆除其建筑物及土地附属物和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3、甲方保证交付乙方新房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

4、甲方有权要求拆迁户提供现在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等证,无条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和签字。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通过甲方的施工领导组织考察新建楼房的施工质量,若发现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质量问题,甲方应改正。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快速办理房产证并保证与所有住户同一时间拿到房产证。

3、自行解决因拆迁旧房换新房所产生的亲属、家庭内部的矛盾。保证不参与外部与甲方因拆迁发生的任何矛盾,必要时应无偿协助甲方调解。

4、乙方现有的房屋的债务,租赁及产权问题完全自付,任何经济纠纷都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给乙方交付新房,应向乙方按月支付房屋市场价格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一年,甲方除应依前述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可要求退房,甲方应按照市场价给乙方支付应分配新房相应面积的赔偿款。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支付,但由于乙方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3、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工作,并将原有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交给甲方,逾期每延误一天,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壹万元人民币,同时有权按第五条第一款执行。

九、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起控诉讼。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乙方签字人代表乙方全家同意履行该协议,家庭成员如有异议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中证人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配偶:

乙方家庭成员:

中证人:

二零**年**月**日

2.商业房产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篇二

房屋租赁合XXXX

合同范本

XXXXXXXXX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XXXXXXXX有限公司负责人:

乙方(承租方):(经营品牌)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 房屋位置:位于XX市XX区XX路西口2号XXXX商业裙楼E区东半部分。

第二条:租赁面积和期限、递增比例。

1、租赁面积为499 ㎡。

2、租赁期共 伍年整,甲方从 2011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装

修期为天,装修期内不计房租,租赁期限自动顺延。合同期满后,如甲方

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3、递增比例为: 房屋租赁期限内前两年房屋租赁每平米每月单价不变,第三年

开始(包含第三年)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

第三条:租金、押金、物业费、水、电天然气等费用交纳期限。

1、租金为每年(大写)元整(不含税)。小写¥元整(不含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交付陆个月(半年)房租。第一次交付房租到期后每陆个

月(半年)提前壹个月支付下半年房租。

2、押金元整,押金为壹个月房租,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交付,合同到期后若甲乙双方达成一致不续签合同,10日内退还押金。

3、物业费 3.5 元 /㎡(不含税)按季度交付(乙方进场装修前付清一季度的物业

费)。水费 5 元/吨,按季度交付。电费 1.35 元/度,预购电插卡使用。

4、其它费用,乙方另行向市政及其他相关部门交付,如乙方需加天然气接口费用自负与甲方无关,其它市政及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烟道安装使用总费用分摊40000元一次性收取,后期烟道维护修理等费用由所有烟道使用商户自行协商

处理。乙方进场装修前缴纳装修保证金5000元整,乙方正常营业三个月后由

甲方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各项装修内容合格后给予退还。

5、备注:如所有有关房屋租赁需缴纳税金由乙方全部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权属没有争议,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乙方不得在合同租赁期限内私自转租、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及时交纳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用,交纳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各种市政、市容等费用。

4、乙方续租房屋须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乙方应交出所租

赁房屋。

5、乙方自主经营甲方无权干涉,由于乙方经营当中发生任何安全或经营不善所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3天不交付租金的,视同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乙方由于任何原因不撤离承租区域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每日将按当年全年总租金的10%收取乙方滞纳金,乙方无任何异议。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策性原因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1、每月由相关物业部门查收承租方水费。

2、水费按相关物业部门收取标准收取、特行除外(如:美发厅用水18元/吨)等。

3、甲方提供给乙方空调安装位置为门前立柱(严格按照城管要求安装使用),乙方若需要在租赁区域后部安装空调,甲方负责协商空调安装使用费。

4、乙方的广告门头安装必须做好密封工作、排风口必须做好隐蔽美观工作、空调安装使用必须做好空调排水工作(不允许空调排水直接排在门前,须做好专业

空调排水设施),以上三项工作施工届时务必有甲方工作人员现场指挥确认。

第十条:餐饮及其它特殊行业的约定

1、烟道甲方统一规划、设计、施工有关费用由需用烟道的餐饮商户平均分摊。

2、隔音设施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3、如出现住户投诉等问题,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协调工作,由此产生费用问题

由乙方承担。

4、由餐饮商户产生的泔水垃圾由乙方自行解决。

5、餐饮行业商户必须安装国家正规厂家合格油烟净化器。

6、餐饮行业商户必须安装有关内部厨房及洗碗房的下水隔油工作(隔油池),若

发生堵塞、渗漏等事故乙方自行维修,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3.房产合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篇三

限时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房

屋对外出租权限时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个人房产套毛坯房交由乙方装修、配备家具、家电。装修和买家具、家电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将该房产三年(自至)的对外出租权转让给乙方,三年内该房屋对外出租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对外出租该房屋,出租所得利益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主张;

三、三年后房屋内的装修、家具、家电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收回对外出租权;

四、甲方在约定的三年内没有权利收回该房屋的对外出租权,如果因为某种原因

甲方必须要收回房屋的对外出租权,甲方须支付乙方双倍的投入成本,即人民币元整),乙方收到该款后可与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五、乙方在享有该房产对外出租权的三年内,不得要求甲方出资变现自己的装修、家具、家电款提前放弃对外出租权;

六、本协议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字:乙方签章/字:日期:日期:

手机:手机:

地址:地址:

4.三门峡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 篇四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所有的小区住房一套,甲方已按单位规定缴纳了部分全部集资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该套房屋卖给乙方。甲、乙双方就以上事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已取得的集资房位于:三门峡号楼楼室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 ______平方米;毛墙毛地,全封闭阳台、防盗门、有线信号、水电暖等固定措施齐全。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信息,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屋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甲方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此价格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得变更。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甲方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地下室、楼下小房、阳台、走道、楼

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一并转让给乙方,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三条、房屋交付期限和交付方式:

2、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并需验看房

屋各项设施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3、房屋交付前,所产生的水、电、煤气、闭路电视、供暖、物业等

附属设施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1、自协议签订后__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产转让价款分_____次付

与甲方,或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购房款元。

2、协议签订时乙方先交定金;在取得房屋钥匙之日起日内,乙方支付甲方万元整(¥ 元),剩余房款元整(¥ 元)于一次性付清。

或按甲方单位的要求直接交付单位,由单位出具缴费收据,作为购

房依据。

第五条、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到甲方单位建房主管部门

(科)办理相关手续,将购房户名称变更为乙方,缴费收据变更

到乙方名下。甲方缴纳的购房款由乙方支付甲方。

第六条、甲方转让房产的行为已得到单位同意,甲方保证单位同意将房产证直接办到乙方名下,单位收取乙方的各项费用与同楼的其他房产条件相同(为保证本协议对单位生效,甲方保证单位在本协议上盖章同意或者另外出具证明)。

第七条、签订协议时,甲方保证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并在协议中签名确认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以甲方集资的该套房屋即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协议无效。

第八条、乙方取得房地产、土地使用证的时间不得晚于同楼其他住户。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协议签订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房屋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保证乙方各项手续的及时办理,否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向单位退房,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未出租给他人使用,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后乙方不按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购房款,按未付房屋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后甲方不按第四条约定交付房屋,按房屋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五项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以上约定,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无法取得该套房屋)应保证退回乙方全部款项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谨遵守,均不得反悔。如一方悔约,由悔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经签署即表示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不存在重大误解及胁迫,完全出于双方自愿。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共有人: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上述房产已经过我单位同意。

5.房产合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篇五

一、房产证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必备要件,出卖无证自建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 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可见,只要标的物合法、有权处分,对于标的物是否 有相关证照,合同法并无特别要求。从不动产的特性看,房屋所有权证只是证明所有权归属的一种 书面凭证而已,并不是房屋本身。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无房产证不等于不享有 房屋的所有权,持有房产证也不等于拥有该房屋。首先,在我国目前,不动产登记是国家不动产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一种行政 确认,它所体现的仅仅是国家行政权力对不动产物权关系的一种干预,它与物权法规范意义上的不 动产登记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因为,依不动产法规则,不动产登记(或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不 动产物权的各种变动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门机关所设立的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事实。它的法
1

律意义在于,它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

定公示手段,是因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也是物 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基本依据。而在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中规定:“办理城市私有 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对证件不全或房屋所有权不清楚的,暂缓登记,待条件 成熟后办理。”可见,房管部门发证的前提是权属清楚,对于权属有争议的,相对人不能通过办证 得以确认权属。即便在证件发出后,利害关系人对所发的证书有异议,对于行政确权不服,也可要 求行政机关予以撤销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所以,行政机关的发证行为,只能满足对房 屋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不能达到依据物权公示原则对物权交易进行保护的目的,只有法院对房屋 所有权的确认,才真正具有确权意义。其次,自建房屋不论是否领取权属证书都属房屋建造者原始取得物,未办理房产证并不能表示 对房屋不拥有所有权。换言之,某人经合法审批,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当然拥有该房屋的产 权。尤其是,有的房屋未办理所有权证,只是缺一道行政手续而已,没有权属证书的房产只表明该 房屋未得到房屋行政机关认可,在民法上属于权利瑕疵。显然,这种瑕疵是可以通过补办手续得到 弥补的。没有权属证书的房屋属于权利有瑕疵的物,应当出卖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但这种责 任属于违约责任,不存在合同效力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 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出卖人未能履行权利担保的义务,使得 合同订立后标的物上的权利缺陷没有去除,属于出卖人不履行债务的一种情况,买受人可以依照本 法总则第七章违约责任的规定,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使在标的物的部分权利属于他人的情 况下,也可以认为出卖人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

6.保修服务合同 篇六

保修服务合同

光盘制作合同

树苗栽培承包合同

修缮修理合同

设备修理合同

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

保修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机身号码数量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 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 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2?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光盘制作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北京三千尺科技发展中心

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有关音像制品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制作光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一、节目源:

节目源类型复制品类型节目名称提供日期备注

二、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费用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母带转录费个:

母盘费片:

压片费片:

菲林制作费:

盘盒:

彩封设计费:

彩封:

包装(塑封)费:

其它费用:

金额总计(元):

大 写:

三、质量标准:

复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及双方所约定的标准。

四、交货时间: 年月 日

五、交货地点:

六、交货方式: □ 受托方送货到北京市内指定地点□ 委托方自提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货款的30%即元;

2、余款在交货时全部结清。

八、双方责任:(一)委托方责任:

1、委托方须提供以下文件:

a、出版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复制委托书的原件(复印件无效);b、版权协议及版权委托书;c、外国产品的版权认证文件;d、法律规定的其它文件。

2、委托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向受托方付保证质量的、可用于复制的节目源类型及必备相关资料,如:节目源,菲林及打样,包装材料等等。

3、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方式付款。(二)受托方责任:

1、受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光盘按约定的时间与数量交付委托方(数量误差在万分之二内为合理误差)。

2、如因受托方责任导致少交或错交货物,由受托方负责调换。如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实际损失额给予赔偿。

3、受托方不得私自加录、销售光盘,不得将委托单位提供的母带、模版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复制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九、复制产品的版权: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复制的产品的版权由委托方负责,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如委托方未取得版权使用许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委托方承担,如果受托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人转让按盗版相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1、如委托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节目源类型及必备的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节目源类型不符合质量要求,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受托方可以解除合同。

2、委托方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迟一天,应向受托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3、受托方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未履行部分货款的5?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向双方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委托方代理人(签字): 受托方代理人(签字):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日期: 年月日篇二:保修服务合同样板1 保修服务合同

甲方: 医院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南昌康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洛阳东路

电话:0791--8523597 传真: 0791--8523597 长沙办电话:0731-82284821 传真:0731-82284821 乙方作为飞利浦dr服务合约的授权销售商,就甲方正在使用的 壹 套;品牌: 飞利浦单板dr系统 ;型号规格:digitaldiagnost 的维修服务内容,经双方协商达成金牌保修服务合同如下:

1、本维修合同内容:

2、本维修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期限为

日止。

3、付款条件: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南昌康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省府大院支行 账号: 194709376629

4、根据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期限及条款,由南昌康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随后称乙方)将在甲方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行付款义务的条件下,对合同所保设备提供合同所规定的维修服务。

5、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协议。附件一:金牌服务合同条款及规定。

甲方: 乙方:南昌康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金牌服务合同条款及规定

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将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乙方的责任

2.1 乙方为保证甲方的所保设备处于优良运行状态,应保证: 2.1.1乙方将对本合同所附目录中所有产品提供维修服务。

2.1.2提供设备的安全检查,运行状态检查,并提供当年的系统状态报告。2.2 乙方针对下列情况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与保养: 2.2.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公众假日除外。2.2.2初次电话响应时间: ≤1小时

2.2.3现场响应时间:本地(上海、北京、广州)到现场时间: ≤1工作日; 外地到现场时间:≤2工作日

2.2.4如甲方在乙方的正常办公时间内(即周一至周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公众假日除外)电话通知乙方设备需要维修,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提供维修服务,直到所保设备恢复正常。

2.2.5乙方有权利决定需要更换备件的范围,从设备上更换下来的备件归乙方所有。2.2.6除非特别声明,以下备件的更换不在本保修服务合同中,或有其相应的厂方或时限的保修: 如打印机、录像机、洗片机、病人床垫、头部支架、片盒,及易老化的物品如橡皮件,所有耗材等不属于本合同项下设备(dr)上的部件。2.2.7保养: 在合同期内,乙方提供设备的每年提供保养1次。2.2.8乙方不对本合同有效期外的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2.3乙方对系统开机保证率及服务标准作如下保证: 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即周一至周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公众假日除外),乙方对系统开机率承诺保证达到95%,一年按250 个工作日天计算,若未达此要求, 乙方将给予补偿如下: 注在超出保证时间的情况下,乙方进行双倍补偿, 即超过一天保修延长2个工作日天。2.4所保设备享有更新或增加系统功能的优惠,即非平台升级时的优惠折扣。3.甲方责任 3.1现场环境: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系统场地准备手册中有关的场地要求准备和保持仪器、系统的现场环境。如果由于现场环境与乙方要求的不符合而造成仪器出现故障,则甲方应当承担额外的维修费用。

3.2提供方便: 甲方应为乙方进行全面维修服务提供保养的方便。例如,向乙方提供有关故障的信息,在仪器现场适当的距离内,提供足够的工作空间和必要的设施。

3.3在此合同有效期内,所有发生的设备故障,均须甲方拨打飞利浦医疗系统售后服务电话报修并由甲方向乙方发送设备故障确认函以提供服务响应支持。如有备件发生,则须经由飞利浦工程师确认后发货。

3.4飞利浦免费售后服务电话为: 800 810 0038;400 810 0038(手机); 4.一般条款

4.1乙方在如下条件下保留向甲方按当时标准价格收取费用的权利: 4.1.1按甲方的要求更换设备。

4.1.2由于乙方授权之代表外的任何其它人员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或由于附加其它不是由乙方所提供的备件及装置而引起的设备故障,这时要求乙方提供维修服务。

4.1.3设备损坏是由于甲方的人为操作过失或疏忽所致,而要求乙方提供维修服务。4.1.4设备损坏是由于甲方的操作者未遵守设备操作指南而要求乙方提供维修服务。4.1.5设备失效是由于供电、空调等外部因素引起。

4.2本合同中乙方的承诺不能被解释为乙方保证所保设备不出现任何故障。乙方所承担的义务仅限于再次提供服务或者更换损坏零件。

4.3 甲方应保证除乙方授权之代表外,任何其它人员均不能接触乙方的设备及提供技术服务.4.4 未经乙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或售予给任何第三方。5.合同终止

5.1在下列情况下,双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5.1.1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5.1.2 一方违约,不执行、不遵守合同中的条款,且在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30天内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此通知应采取挂号信邮寄对方,并且在寄出后有效),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 5.2.1 甲方的控股或管理单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5.2.2 甲方不再继续其经营活动,或不再进行正常的代理经营活动。

5.3乙方如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6.不可抗力

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爆炸、房屋倒塌、**、坠机及蓄意破坏、缺乏燃料或水电、劳资纠纷、罢工等),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乙方应当将不可抗力事件及时通知甲方。7.违约责任

7.1因为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直接损失,但是该损失赔偿数额以合同价款为限。

7.2 在本维修合同期间,甲方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当付清至终止合同日期前应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价款的25%的赔偿。

7.3 在维修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更换使用第三方零备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8.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8.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甲方:姓名 职务 日期

乙方:南昌康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姓名 职务 日期篇三:产品售后服务协议(正式文本)产品售后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 []年[]月[ ]日在共同签署:

(1)以下称“供应方”),地

址:。

(2)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方”),(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二路103号,邮政编码:518116,以下称“采购方”)。鉴于:

(1)供应方为采购方生产的客车提供零部件,并且双方就零配件供应达成了《供货

合同》和《供方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2)本协议各方就供应方根据《供货合同》和《供方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提供给采

购方的零部件的售后服务达成共识。

现本协议各方就供应方提供给采购方的零部件的售后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1 本协议所称“产品”是指就采购方生产客车所需,供应方向采购方供应和配套的总成件及其组成部分的零部件。

1.2 本协议所称“采购方”是指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1.3 本协议所称“供应方”是指提供给采购方客车零部件,具有独立法人代表的企业

或实体。

1.4 本协议所称“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采购方客户追偿的、及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决定、判决或裁定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应赔付的各项损失。

二、质量保证期限

2.1 产品总成件的质量保证期限(见附表一)2.2 产品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限(见附表二)

2.3 供应方对其产品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高于采购方规定的,按供应方承诺的质量保

证期限执行;反之按采购方的质量保证期限执行。

2.4 在产品质保期间遇国家、行业、公司标准或法规变更且要求提高的,按照新标准

或法规执行。

三、产品的标识和商标

3.1 供应方应在其供应和配套的产品上印上永久性的标识、标记或商标,且产品上的标识、标记及其内容和位置应符合供应方的要求。

3.2 如果产品的标识、标记、商标等不是永久性的,或者不易或根本无法查验、鉴

别,采购方及其服务代理商在提供售后服务和索赔时一律按采购方的标准配置情况进行判断、甄别和处理,供应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有关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和赔偿。

四、售后服务保证金

供应方同意采购方从每一批供货款中留出10%作为供应方产品的售后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以担保供应方及时、保质和保量地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在供应方的所有售后服务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扣除服务费用及索赔款后,采购方应将剩余保证金返还供应方。

五、售后服务类型

本协议各方对产品售后服务的基本要求达成共识:优质、高效。

供应方根据自身条件及采购方对售后服务的要求,选择下述第[ ]类来提供

售后服务: a类:委托服务

供应方考虑到因其现有的售后服务体系不能满足前述售后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网络不能覆盖采购方用户的需求,全权委托采购方提供其产品的售后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当全部由供应方承担和支付。供应方对采购方的售后服务工作的改进、提高有建议权和监督权。b类:自行服务

供应方自行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

5.1 选择b类售后服务的供应方应满足下述条件:

(1)供应方设有专职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办公场所,具有足够的专职驻全国各地的售

后服务人员;

(2)售后服务人员具备提供相应售后服务的技术、知识和能力,(3)供应方能有效控制、监控、改善和提升其售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4)供应方的服务网络能够满足采购方95%以上用户的需求;

(5)供应方售后服务基本上能够满足双方达成共识的售后服务基本要求。5.2 采购方有权自行决定和判断供应方是否满足选择b类售后服务的条件。5.3 采购方对采用 售后服务的供应方的售后服务质量有监督权和建议权。

六、采购方的先行处理权

6.1 为最大限度的服务于用户和满足采购方用户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采购方与供应方

产品的售后服务事宜享有先行服务和先行处理的权利,而无论供应方是选择 a类或b类售后服务。

6.2如供应方不能满足或达不到采购方用户对售后服务的要求、或各方对问题产

品的处理有争时,采购方有权先行对客户进行服务和对问题产品进行处理,但 是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供应方承担。

6.3 对于故障的责任归属于何方存有争议的产品,供应方不能拖延、搁置不管或拒

绝处理,而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先行进行处理,处理完后双方再协商解决有关责任和费用问题。但是,如果供应方搁置不管或者拖延处理,则采购方可全权进行处理,并由供应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以及其他的不良影响,而无论责任 应该归属于何方。

6.4如果采购方需要供应方协助提供售后服务(如现场服务、质量纠纷的会谈、诉讼等),供应方应按采购方要求的期限和内容给予积极有效的协助和处理。供应方根据采购方要求或通知外出服务或处理投诉或其他等终结后三个工作日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处理结果传真至采购方售后服务部存档。

七、售后服务的时间要求

7.1 供应方在接到采购方或采购方用户要求服务的信息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质量

问题,具体应做到:(1)省内8小时到达;(2)外省24小时到达;

7.2 对于需要进行巡回服务的重点地区,供应方应在采购方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服务; 并且及时派员或提供配件。(3)跨两个省以上48小时到达。

7.3 供应方在接到采购方公司本部或服务站需求配件的急件信息后,必须在4个小

时之内发货。

八、售后服务的考核指标

8.1一年中用户投诉率应为5‰以下,包括:(1)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以上级别的部门的投诉;(2)省市级报刊、杂志、电视台等媒体曝光。8.2 车辆故障修复率:

修复时间自收到书面报告起算,至故障彻底排除时。

(1)大故障(致命、严重故障)在48小时内修复率应大于96%;(2)一般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率应大于96%。(不包括交通肇事造成的车辆 8.3 配件到位率: 故障)。

配件时间从收到书面报告起算,至配件到现场计时。(1)进口件48小时内到位率应大于95%;

(2)国产件36小时内到位率应大于98%(不包括交通肇事造成的车辆故障)。

8.4 供应方未能达到采购方上述要求,须承担相当于本次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的1~2 倍的罚金,由采购方在供应方的往来货款中扣除后全额补偿给用户。具体的金额视造成的危害程度,由采购方书面通知给供应方。

九、售后服务费用

9.1供应方产品的售后服务费用应当由供应方承担。售后服务费用由下述几部分构成:(1)材料费用;(2)工时费用;

(3)合理的辅助费用;(4)调件费用和抢修费用;

(5)新旧配件的管理和运输费用;(6)应由供应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其中前四项按产品保修单上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第五项原则上按采购方配件市场指导价的5%结算。

9.2选择a类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按采购方的质量保修管理规定定期与供应方结

算。如果依据本协议规定或者双方约定,采购方代供应方提供了售后服务的,则 9.3采购方根据产品保修单进行审核、统计后可以直接从保证金或采购方所欠供应 方的货款中扣除,但应及时向供应方出具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和采购方规定确定售后服务的费用。

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采购方确认后,供应方可以向采购方要求返还款项或在后续的售后服务费用中扣除。

7.合同保修条款通用 篇七

9.1本合同设备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要工序须经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重要工序由卖方提供(见本合同附件6)。

安装、调试过程中,若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未经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买方自行负责(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除外);若买方按卖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由卖方承担责任。

9.2在安装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讲解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过程中,卖方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并参加为满足保证指标和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合同设备的安装质量的检验和测试。

在每套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买卖双方代表将进一步核实、确认安装工作,并共同签署安装完毕验收证书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但此证书不能解除卖方在性能验收试验和质量保证期内的责任,以及技术性能和保证与合同规定不相符的责任。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

1、附件5的要求进行。

9.3每套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卖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其所需时间应满足现场安装的需要,否则将按本合同10.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9.4性能验收试验应在该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72小时完毕后6个月(不包括停机时间)内进行,如果此性能验收试验由于卖方原因没有按计划进行,此试验时间相应顺延。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验证合同设备是否能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和保证指标。验收试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该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后,买方应在10天内签署由卖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1、附件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本合同9.6款和10.7款办理。

9.5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卖方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后,买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9.6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

1、附件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如属卖方责任,卖方需自费采取有效措施以使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能达到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卖方将负担所有直接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费用:

替换、修理的设备和材料的费用;

参与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的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

参加修理的买方人员的费用;

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的费用;

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所使用的材料和除燃料外的所有消耗品的费用;

所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运离及运抵电厂现场的所有运输和保险费用。

9.7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1、附件5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卖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10章执行。

如属买方原因,该套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10天内由买方代表签署由卖方代表会签的该套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卖方仍有义务与买方一起采取措施,使该套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9.8在每套合同设备稳定运行72小时后,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买方应签署并由卖方会签的该套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9.9不管每套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买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本合同10.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24个月内,如因非卖方原因该套合同设备未能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十五天内,应由买方签署并由卖方会签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9.10按本合同9.4款及9.7款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卖方所提供的该套合同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该套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该套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卖方对该套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该套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

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以及安装、调试和短期运行过程中被发现,卖方应对纠正潜在缺陷承担责任,买方对潜在缺陷请求保修的时间应延长到正常质量保证期终止后三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卖方应按照本合同5.5款及10.3款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9.1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卖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卖方提出请求时,买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卖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卖方委托买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修理、更换设备,或由于卖方设计图纸错误或卖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卖方应按下列公式向买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

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其中:

P ——

a

h

M

c

m —— —— —— —— —— 总费用(元)人工费(元/小时·人)人时(小时·人)材料费(元)台班数(台·班)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9.12不论每套合同设备的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在买方或是在卖方,卖方应首先尽快交付更换或补充此损失或损坏的设备,然后再确定上述设备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9.13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卖方欲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应及时向买方推荐此类备品备件的升级和替代产品。但如果无升级和替代产品,卖方有义务提前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从卖方处对所需的备品备件做最后一次订货,并且卖方有义务免费提供制造这些备品备件的图纸、样板、工具、模具及技术说明等,使买方能够为合同设备制造所需的备品备件,且买方制造这些备品备件不构成对专利及工业设计权的侵权。买方在用毕后适当的时候以合理的方式和状况归还以上各项物品。

9.14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5年内,卖方有义务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的新的或经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这些文件资料不存在任何专利权、专有技术和生产许可权的转让和侵权问题,买方使用上述资料也不构成任何侵权,但买方不得向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第10章保证与索赔

10.1每套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一般是指该套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或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24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合同第9章和第10章有关条款执行。

10.2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卖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

每套合同设备应在其性能验收试验考核合格后,机组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

8000小时;年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小时,卖方为每套合同设备承担的质量保证期应到买方出具该套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0.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的1个月内,否则,应按本合同10.11款处理。

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0.4合同规定的每套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在10天内出具该套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卖方。条件是:在此期间卖方应完成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卖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0.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如卖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本合同8.2.4款办理。否则卖方在接到买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买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卖方负担。10.6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该套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该套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卖方应承担推迟安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0.7由于卖方责任,在第9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卖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

按设备性能及技术参数确定

(见附件8)

不满一个违约金计算单位的,按实际比例计算。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数额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基本违约金数额的五倍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不成协议,卖方在买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买方满意的替换件,否则卖方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金。

卖方交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后,仍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经济指标。

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几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该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卖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卖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买方接受之日,即为买方承认该套合同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10.8如每套合同设备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属卖方责任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

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0.9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5.3.2款规定计算,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2%;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4%;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该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卖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3个月时,卖方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该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与此同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0.10如由于确属卖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按时交付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卖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件,迟交时间的计算以本合同5.6.4款规定为准。

10.11如果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周卖方将向买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违约赔偿金,合同设备这部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5%。此外卖方须向买方赔偿由于卖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买方的各项直接损失。

10.12卖方对于根据本合同5.3.5、10.7、10.9、10.10、10.11款承担的合同设备违约金总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10.13卖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0.14如果由于买方原因,迟付货款,买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0%;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注:卖方的供货时间应以买方所提供的进度计算。

买方除支付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卖方的存款利息),合同设备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10.15履约保证金

10.15.1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卖方应在买方支付预付款前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10.15.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是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

10.15.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1个月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10.15.4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买方。

10.16知识产权及免责

8.施工合同维修保修条款 篇八

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负责的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2.2.1 2.1.1 2.1.2 质量保修期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为: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墙面、地下室的防水及防渗漏、管道防渗漏为伍年;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2 装修工程为贰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暖通系统为贰个采暖期; 电梯为叁年。

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外保温保修期五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均未约定的,按贰年计算。

2.3 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日期以集中交付时间为准。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内即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责任不受保修期限限制。

2.4 返修项目返修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从该保修部位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上述质量保修期重新计算,该部份质保金的退还时间顺延到重新计算的质量保修期到期后。

3.3.1 维修时限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维修期前6个月必须在6小时内)向发包人报到,与发包人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的维修项目经发包人同意可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

合同附件5: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

3.2 维修项目应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处理完成,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与发包人的约定时间,承包人责任内的商品房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除了满足上述约定外,还应当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房保修时限的相关要求。

3.3 维修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确无法按期完成,承包人需提出具体原因,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延期。

4.4.1 机构及职责

发包人相关机构及职责:

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承包人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4.1.1 4.2 4.2.1 承包人保修机构及职责:

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发包人认可。

4.2.2 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并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

4.2.3 凡保修项目施工涉及住户家具需搬动,承包人应报告发包人向住户协调后,承包人才能搬动,承包人应作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维修施工完,应恢复其原样。

4.2.4 承包人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检查,方能撤场。

4.2.5 承包人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签认后向发包人缴纳,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

5.5.1 维修通知方式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联络方式(包括固定办公场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详细联系地址等),发包人可采取下列任何快捷的通知方式通知承包人维修事项。以下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承包人确认以下为有效联络方式,若承包人改变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或保修小组主要人员更换或撤出时,需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承包人承担未能让发包人及时知晓其有效联络方式而造成的各类损失。:

5.1.1 电话(以发包人电话记录为准):

合同附件5: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

5.1.2 5.1.3 5.1.4 6.6.1 传真(以发包人传真记录):

电子邮件(以发包人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为准): 书面信件(以发包人书面信件记录为准):

保修责任

保修责任鉴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如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鉴定由承包人、发包人方共同进行,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进行的鉴定结果有效;若有

合同附件5: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

7.1.2 发包人就同一维修事项向承包人发出两次书面维修通知,承包人仍不按约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维修责任的;

7.1.3 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的;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安排

合同附件5: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

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承包人工程结算款总额的3%(应扣除保修费用);满2年后一个月内经发包人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验收同意后,发包人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承包人工程结算款总额的2%(应扣除保修费用)。保修金不计利息。

9.9.1 其他

如因承包人质量原因导致事故或将要导致事故,在承包人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损失扩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2 发包人及承包人在责任认定产生争议,如承包人认为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时,均由承包人提供证据(设计要求、核定单、其他书面依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为承包人有过错,需按本条款约定履行维修责任。

9.3 承包人所留质保金不足以赔偿该因承包人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时,发包人将保留继续追赔的权利。

9.4 9.5 本条款所指发包人可理解为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

本条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时,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均适用于发包人以外的其他合同主体。

9.6 发包人指定进行分包的项目的维保事项,由总包施工单位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承当总包管理责任,分包单位不按本条款约定进行保修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总包施工单位代为履行保修责任,可追究总包及分包保修违约责任。

9.7 本条款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发包人:(盖章)

9.建筑房屋工程承包合同书 篇九

屋主:(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建工程内容:

1、工程地点:

2、乙方按甲方所提供的房屋设计图纸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主体工程指从挖地基土主算起到天面女儿墙的一切工程)。工程完工后应负责清理各楼层的废料。

3、乙方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认真会审设计图纸,发现图纸结构不完善时应及时向甲方提示以便修改。图纸不提及的事宜按甲方要求施工。

4、乙方负责室内、外所有需要部位普通抹灰,负责施工所用搅拌机、震动机、升降机等机械设备、木材、模板、支撑木及一切施工工具。(机器损坏全部由乙方维修或租机器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负责打底层水泥混凝土地板、包基础捣制、平整回土著人、外墙栏杆、化粪池、天面批光(不能积水),内、外墙批灰。乙方包砌楼顶上的四周1.2米高的墙裙,并内、外批灰。安装门框、窗框、供水、排污水预埋推件等。包正负零零下1.5米基础,超1.5米的部份补经乙方

每条第米60米。

6、乙方负责在每一层砌两个卫生间,以及内、外批灰。

7、甲方负责施工所用的水电费。

8、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设备及用具不得随意损坏。

9、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伙食及开水等饮用。

10、施工安全设施由乙方负责。

二、承建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甲方负责建房用的钢筋、水泥、石、沙、砖、石灰及铁线等的采购。乙方包施工、包时间、包安全、包工程质量到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好各层施工场地,把各种废料清理运放置一楼门口前,待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需要改变施工图和说明书的内容由双方协商处理)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乙方的法人代表一定把好质量关。

2、沙浆和混凝土要按规定比例拌和,梁板、基础的砼捣制要用机械搅拌,震动密实,保证砼强度;钢筋砼无露筋,若出现蜂窝、麻面部份,超过2%面积要翻工的,翻工工料费由乙方自负。

3、砌墙用砖使用前要淋水湿透。

4、基础、地梁、柱、楼板、梁现浇混凝土后要保养达到施工规范要求。

5、第层楼的水平线保持一致,整楼开间尺寸要对正,墙与楼板成90度角。

6、施工洞口及预留洞口要补实补平。

7、砌砖要平直,不得有通缝,抹灰后不得有空隙,且抹灰厚度不得大于0.01~0.015米左右,平整度和垂直要求用水平尺控制。

8、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工作量,并能交付甲方装修使用。若乙方不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使工作期拖延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或出现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解除乙方承建资格,另聘请施工队,本合同同时终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按全价赔偿(即每平方米混凝土300元,每立方砖150元)。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所承包的各项施工内容,经甲、乙双方及有关技术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建筑面积为元/㎡结算给乙方。(建筑面积计算以滴水线为准。)

2、乙方捣制及砌砖墙完一层后,甲方付该层工钱80%,其余每一层捣顶后支付该层工钱的70%。其余款待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结清。

五、施工工期:

甲、方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组织有足够的技术人员进场施工(要求全部工人为熟练工)。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前要求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量,并能交付甲方装修使用。

六、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必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遵循安全施工规范技术要求,采取严

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一切后果和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当中不能无理取闹或无故中途退场及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和拒付一切款项,并由上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壹份为凭,涂改无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失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不得违约。

甲方法人代表:电话:

乙方法人代表:电话:

附: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0.房产合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篇十

合同各方: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码:

获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获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各方承诺及保证。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权取得方式为,该项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乙方承诺并保证: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 标的物。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座落于,共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屋内现有装修(不包含家电、家俱等非装修设施)全部随房屋转让并不再另外计价。

第三条 价款。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人民币整。各方确认: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工本费、交易手续费等杂费和契税由得税由方承担,营业税由方承担,土地出让金由方承担。

第四条 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乙方向甲方 1

支付定金人民币均不得反悔。

2、乙方需在支付定金的二十日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方,便于乙方融资,并同意乙方接管房屋着手装修、入住等事宜。各方确认:在此之前房屋的物业费、电费、自来水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支付,乙方接管之后房屋的物业费、电费、自来水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需在此后的六十日内负责将登记在标的物上的相关户口迁出。

3、甲方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后四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尾款人民币。

第五条 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协助义务。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如甲方违约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需在违约之日起的五日内按双倍定金的标准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如乙方违约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此前支付的定金即作为违约金,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返还。

2、甲方在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后的六十日内末将登记在标的物上的相关户口迁出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需在房屋产权过户后的七十日内支付完毕。

3、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不能依约承担本合同书第三条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需进入司法程序,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获授权代表效力。甲、乙双方的获授权代表对本合同的签署具有与甲乙方本人签署同等效力。

第十条附件说明。本合同附有照片张,主要内容为对标的物及附属场所、设施的图像固定。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书未竟事项,由双方依诚信、公平原则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各执一份,如登记部门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时,各方得另行签订用于登记,但各方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书为准。

3、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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