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精选15篇)
1.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一
各中小学、一职高: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这对农村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省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农村学校作为遍布乡村的基础公共服务机构,在培养学生的同时,还承担着向广大农民传播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重要任务。因此,我们必须要彻底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树立一个大的教育观,农村教育应该是普、职、成三教合一的教育,是农、科、教统筹的教育,办好农村教育必须要靠县、乡、村三级协调,才能真正得到加强。在当前的形势下,全县中小学必须发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为培育新农民承担主要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要主动协调方方面面使农村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对教育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一)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全面达到“普九”各项指标的基础上,逐年再有所提高,使全县青少年人人享有免费义务教育。到“十一五”末,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5%,小学辍学率为零,初中辍学率不超过1%,13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要达到100%,17周岁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要达到98%,确保实现我县教育“十一五”规划目标。
(二)逐年提高高中教育办学规模,要使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提高5%,要使更多的农村初中毕业生能接受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教育。到“十一五”末,初中升学率至少要达到85%,全县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三)全面扫除文盲,2006年内要全面扫除15~24周岁文盲,到“十一五”末,确保15-50周岁非盲率达到98%以上。
(四)扎实有效开展好农民培训工作,通过培训让外出务工者有技能,让留村务农者有技术。
二、基本措施
(一)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要根据县政府制订的《XX县中小学2006-2010年布局调整规划》确定的原则和目标,按阶段调整到位。对学生数过少、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又很差的学校,特别是教学点要坚决撤并。
(二)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按照《XX县农村中小学寄宿学校建设规划》,今年要完成石田初中、汊口小学试点校建设,并逐年落实规划,确定建设目标,以适应学校布局调整的需要,更多地接纳偏远农村子女就学。
(三)加大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力度。今年要按照休教(2006)18号文件《关于开展公路沿线薄弱学校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公路沿线薄弱学校真正得到加强,明后两年全县所有农村薄弱学校都要进行整治,切实提高办学水平。
(四)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大投入,在全面完成“农村远程教育工程”的基础上,重点要加强学校图书、实验仪器等设备建设,学校生均图书、实验仪器全面达到并超过省定标准,经过布局调整后的所有中学都要建立标准的理化实验室;所有中心小学和完小都要有实验室,仪器配备必须达到省Ⅱ类标准要求,其余小学要全部达到Ⅲ类标准。
(五)扩大休中、海中高中办学规模,休中要达到48个教学班,海中要达到24个教学班,要做大做强县一职高,尽力扶持民办天都中学的高中教育,以满足我县基本普及高中教育的需要。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师德教育、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五年内使我县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全面实行教师聘用制,实行评聘分开,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实行对不合格的教师要实行离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制度。
(七)切实办好乡村农民文化技术校。今年要结合“两基”复查,对乡村农技校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一定要做到所有的农技校都要“有场所、有班子、有师资、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资料”。各中心小学要做好乡村两级协调工作,为办好农技校穿针引线,搭桥铺路,积极争取农业、劳动保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把对农民的培训、扫盲工作落到实处,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作用,充分挖掘网上资源,以组织收看卫星科技节目,播放光盘等形式直接开展农民培训工作。县一职高要在“阳光工程“中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大农民培训的力度,提高培训质量。
(八)以点带面,首先抓好新农村建设十五个市级示范村的农村教育,对示范村的教育发展,要求步子要大一点,动作要快一点,标准要高一点。
1、“两基”工作水平要高于全县要求,从下学年度开始,示范村学龄儿童、少年的小学入学率,初中入学率均要达到100%,对未能升入普高的初中毕业生,一定要动员到一职高就读。要做到“义务教育无流生,青壮年无文盲”。
2、示范村的小学,包括教学点要加快校园建设,努力做到绿化、美化、净化,彻底消灭脏、乱、差现象,要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凡属薄弱学校,中心小学要制订切实措施,在较短的时间内整治到位,对不得力的校长(或负责人)、不合格的教师需要调换和调整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3、中心小学要确定一名中层以上的领导重点联系示范村的小学(或教学点),帮助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根据学校班级设置做好教师结对帮扶工作,以提高示范村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
4、中心小学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乡政府和村两委的支持,尽快为示范村小学添置必要的图书、仪器,达到省定的相应标准。
5、无论示范村的学校是否撤并,各中心小学都要主动协调乡政府、村两委把该村农技校办得更规范、更扎实、更出色、更有成效,使农技校真正成为示范村开展文化、科技、农民和党员干部教育活动的基地。
以上意见,望认真贯彻落实。
XX县教育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2.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二
我国是农业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村镇规划和农村的住宅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然而,目前村镇的规划比较落后,农村住宅的安全性和舒适度都比较差,能源和土地浪费严重,环境污染严重。通过对我国、我省农村住宅情况的研究和对河南省几十个村镇的200份问卷调查情况,总结出了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和农村住宅建设主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方案:以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村镇规划和农村住宅建设。
1 村镇规划和住宅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镇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规划队伍的技术力量薄弱、人员少,再加上资金缺乏,导致村镇在规划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技术指导,随意性强,无法满足时代进步的需要。
(2)村镇的公共基础设施严重缺乏,特别是公共卫生和污水处理系统的缺乏,生活垃圾和牲畜粪便胡乱堆放,生活废水随处排放,造成村镇的人居环境恶劣,环境污染严重。
(3)农村住宅建设过程中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宅基地的占地面积普遍偏大,随着人口的增长,耕地的面积将逐渐减小。
(4)农村住宅的施工质量较低、功能失调。房屋大多为农民个人建造,房屋的安全性存在较大隐患;住宅平面布局和空间组合极不合理,在很多农村还存在人畜混居的现象。
(5)农村住宅在使用过程中能耗大。大多数农宅没有有效的建筑节能措施,夏热冬冷。随着家用电器普及率的提高,农村的用电量将持续攀升,国家的电力供应将面临很大压力。
2 新农村村镇规划和住宅建设实施方案
2.1 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基本原则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在1980年后,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表达为“发展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影响后代人满足他们自身需要的能力”。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归根到底是协调人类居住与自然、社会、经济和环境资源之间的和谐关系,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人类社区[1]。新农村的人居环境建设中除了要保证村镇的规划科学合理、公共基础设施完备、住宅的安全舒适外,还要保证人居环境的建设要与自然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的和谐发展。
2.2 从村镇的整体规划全局考虑,建设特色村镇
新农村的住宅建设必须有统一的科学规划,它包括人口、景观资源、劳动力资源、物性资源和建设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必须用科学具体的建设规划引领和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建设。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避免重复建设[2]。
2.2.1 实地调研、以人为本
在进行村镇规划前,首先应该调查清楚村镇发展的自然、历史、文化的背景以及经济发展的状况和生态条件,规划人员应深入到村镇调研,通过入户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当地居民对村镇建设的想法,对村镇进行实地勘测。找出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主要矛盾,从而更好地为村镇发展建设规划进行准确定位。
2.2.2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的地域情况差别较大,因此,新农村的规划和建设应该采用多元化模式,不可一概而论。应当充分研究当地人居环境的特征,依据当地的社会、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况进行新农村建设规划,注重挖掘和传承当地的传统建筑文化,保留乡村特色,结合新的规划和建筑理念,建设具有浓郁风土气息的特色村镇。
2.2.3 科学规划、保护环境
村镇规划应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保护耕地。结合本地区城镇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情况,探索建设多种新农村发展模式,如:生态农业型、畜牧养殖型、特色产业型、工业型、旅游型等,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村镇建设发展的优势和劣势,调整村镇的产业结构,走出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子。
2.3 加强村镇公共基础施设的配套建设,创造便利、整洁的人居环境
2.3.1 村镇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结合村镇的发展实际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整体规划,分期实施[3],适应村镇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发展趋势,体现公共基础设施的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区位条件和资源条件的不同,对短时间无法达到规划目标的设施采取过渡措施,保证近期规划、建设的工程设施不与远期规划产生矛盾。
2.3.2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目前影响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设施上
如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给排水设施、环卫设施、绿化景观等,村镇居民区的道路交通设施要和附近的道路交通网络相连接,形成便利的交通体系;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配套齐全,满足居民的购物、娱乐等日常生活活动;完善环卫和给排水系统。同时,通过植被绿化、设置景观小品等方式美化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3.3 制定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规章,确立监督主体
村镇公共基础设施的配置与建设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建设完成后能得到有效的维护,提高设施的服务质量,延长设施的使用周期。
2.4 建立完善的农村住宅建设体系,确保住宅的安全、节能、舒适性
2.4.1 构建完善的农村住宅建设和评价体系
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大地方建设管理部门对农村住宅建设的管理力度;从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建设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改变随意建造、无证、无图施工等落后的住宅营建方式,保证房屋的施工质量;开发和推广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建立并完善村镇住宅性能评价体系,促进村镇住宅功能质量的提高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对农村住宅的规划设计、建造质量、室内设施的配置与性能、住宅区环境质量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系统评价[4]。
2.4.2 住宅的外部空间设计
科学选址与规划。选址首先要考虑建筑场所是否适合人类的健康居住,要对该地区的工程地质、水文和环境状况作出检测、评估,避开污染源,其次,要选择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地势比较平坦又相对较高的区域;保持和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之间的适宜距离,既要保证居住社区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交通方便,又要减少机动车造成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
住宅的外形设计要尊重自然,综合考虑当地的历史、人文、习俗、经济状况等条件,要突出区域风格,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同时也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以利于人民的生产、生活;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的建筑材料,营造出具有很强区域性的建筑风格,切不可不分地域、不分环境的生搬硬套,胡乱拼凑。
2.4.3 住宅的内部空间设计
丰富住宅内部的功能分区。新型住宅的室内空间组成中应包括卧室(包括主卧和客卧)、客厅、餐室、卫生间、储藏间、阳台等。
优化各功能空间布局、组合。做到内外分区、动静分区、污洁分区、餐寝分区等,即合理组合又保证各功能空间的独立性,把家庭生活的私密区(卧室、卫生间)和公共区(客厅、餐厅)分开,以避免相互干扰,把卧室、客厅和厨房、卫生间等分开,便于保持居室的清洁卫生。
合理分配各功能分区的面积。根据人体各部分的尺寸、人体动作尺度及动作空间,结合室内家具的基本尺度,建议室内各功能空间面积分配见表1。
2.4.4 住宅的节能设计
建筑形体合理布局。为了能充分利用太阳的能源,建筑物尽量做到坐北朝南,建筑设计时适当加大建筑的东西向尺寸,建筑物的外形尽量采用没有凹凸变化的规则形体,建筑物的排列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减小建筑物的体形系数(建筑外表面积于建筑体积之比)。把人们主要使用的功能区(卧室、客厅)放在南面,其他的功能区(厨房、卫生间、储藏间等)放在北面。
外墙在整个建筑外包面积中占的比例最大,在建筑设计时应控制墙体的导热系数,采用保温性能好的墙体材料,如粉煤灰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外墙保温技术所用材料如外墙保温一体化板、聚苯板等材料价格不高,施工工艺也不复杂,是值得推广运用的一项节能技术。
逐步使用轻质、高效的屋面保温隔热材料,如:膨胀珍珠岩及其制品、膨胀蛭石及其制品、矿棉及其制品、泡沫混凝土[5];合理的屋面体型设计和屋面绿化也可减少屋面的能耗损失。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的地域气候条件差别较大,特别是华中、华北的大部分区域属于夏热冬冷区,外窗的选择既要考虑夏季隔热又要考虑冬季保温,适当加大南窗的面积,有利于冬季日照,可以获得较多太阳辐射热,但夏季能耗过高,需要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可设置活动百叶遮阳。铝合金和单层玻璃的导热系数大,单独作为外窗材料使用能耗较大,塑钢中空玻璃窗、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太阳能窗的节能效果较好,但后两者的成本较高。
建筑节能技术在农村住宅上的应用是逐渐推广的过程,经济性是影响该过程长短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执行住宅节能标准的同时更应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6],加大政府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
3 结语
新农村村镇规划和住宅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希望我们的研究成果能为相关领导部门的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陈秉钊,等.可持续发展中国人居环境[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2]罗明辉,赵沁芳.新农村建设之“特色规划”[J].江苏建筑,2008(2):13-14.
[3]周晓娟,陶亮,曹晖.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研究——以金山区廊下镇新农村建设规划为例[J].上海城市规划,2008,增刊:27-32.
[4]张艳明.我国村镇住宅产业化发展模式与发展战略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8.
[5]王宝民,苗慧民,李靖.屋面保温隔热材料在我国村镇住宅中的应用研究[J].建材技术与应用,2010(1):7-10.
3.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三
【关键词】农村村镇;规划建设;重要性;管理措施;问题
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
1.做好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城镇化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它不可抗拒,也不能阻止,然而只有通过科学的村镇建设管理,引导调控农村建设,才能保证农村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从当前部分县区农村实际看,一些地方的村庄布局缺乏规划指导和约束,农民建房缺乏科学设计,有新房无新村、环境脏乱差等现象普遍存在;规划管理存在薄弱地带和薄弱环节,农村违法、违章建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失控现象。现阶段农村大部分房屋已经进入高标准翻建时期,这就要求我们的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必须跟上时代步伐,满足农村群众高层次的建设和审美要求,努力为群众创造舒适、惬意、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如果我们的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势必出现村镇建设上的杂乱无章和重重建设,加重农民负担,影响农民生活质量,延缓小康建设进程,损坏农村形象。
2.农村村镇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工业区大多建立在比较偏僻的地方,离农村比较近,影响着农村的自然环境,同时,这样的环境压力抑制了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我国任何一个地方,这种现象都是普遍存在的。空气质量下降、固体粉尘污染、水体污染等现象都给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作用,不利于农村居民生活生产以及身体健康,制约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
(2)复杂地形使得村庄居民点空间布局十分分散,缩减了村庄规模,土地集约化程度低。农村建设得到了发展,但是居民分布比较零散,人口稀薄,不利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会抑制和谐社会的形成。同时,村庄规模很小,居民点相隔太远,土地资源会遭到严重的浪费,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共享就会受到制约,从而人们的生活水平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和干扰。
(3)规划层次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不论人口规模的大小,要根据独立的居民点、远离核心区域这个基本要点,从宏观到微观设计一个具体的规划。在宏观层面,村庄(域)的产业发展、村庄居民点体系的空间布局以及交通、基础与社会配套设施的建设等方面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微观层面,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村庄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市政设施配套以及环保环卫、道路交通系统建设、综合防灾等方面就是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4)建设资金短缺。
目前大部分乡(镇)、村庄的集体经济薄弱,能够投入村镇建设的资金是杯水车薪。不仅村镇财政困难,而且筹资渠道狭小,社会资金难以有效投入,小城镇建设和村庄建设资金困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加上村镇基础设施投入历史欠账多,城镇建设整体水平难以提高。上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村庄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我们要认真反思传统的村镇建设管理模式与做法,改变过去单一、分散的小城镇建设模式,坚持用生态观念和精品意识指导村镇建设,使村庄及小城镇建设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农村村镇合理规划的管理措施
搞好村镇建设规划,是农村改善村容村貌环境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建设发展目标之一,在具体工作上要做到“六个到位”:
一是重视程度到位。在村镇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上,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主管副职要亲自参与。对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妥善解决。同时要把规划管理工作列入乡(镇)年终考核目标,列入乡(镇)主要领导任期目标,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二是工作人员到位。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抽调业务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正式人员组成规划编制队伍。所抽调人员的工作都必须与原单位脱钩,不得兼顾其他工作,垒身心投入规划编制工作,以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有效开展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是业务培训到位。为保证村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建设部门要组织好规划业务知识培训,重点搞好政策法规、专业技术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的业务学习,提高规划编制和管理人员的整体工作水平。
四是政策宣传到位。要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村镇规划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规划意识和依法建设意识,使《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是责任落实到位。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搞好配合。在具体工作上,乡(镇)重点负责做好规划经费的筹措,规划方案的编制、专家评审、技术论证、按程序报批、公示以及规划人员的办公用品购置等工作,建设部门要在乡(镇)规划经费到位的情况下,负责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提供、规划方案的技术指导、村镇规划测量、规划成果上报备案等工作。土管部门要负责提供乡域和分村土地利用规划图纸等有关资料,提前做好规划建设用地和企业占地的划界定桩工作。
六是资金投入到位。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投入机制。建立一个稳定的政府对农村投入增长的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重在“多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自治区政府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二是应当以县域为单位对农业政府性投资进行整合。积极开展以县域为主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全面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的原则,实行项目资金到县一级的统筹使用和统一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整合资金,明确鼓励、支持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当地實际,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村镇规划建设要从“人治”走向“法治”。要以《城乡规划法》、《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为村镇规划建设的依据,以规划立法的形式来确认规划的权威性、指导性、严肃性,确定村镇规划的制定主体投其相应的权力责任体系,保障村镇规划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随意性。强化政府的村镇建设管理职责,增强政府行政的透明度,为农村建设决策提供可靠保障。 [科]
【参考文献】
[1]彭卫兵,张晓敏.农村土地流转的再审视.中国土地科学,2012.
[2]范德种.新农村建设中中心村建设存在问题、模式及对策[J].小城镇建设,2013(11).
[3]郑晔,佘欢.农村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及其现实选择[J].社会科学研究,2012(06).
4.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四
吉办发„2010‟35号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 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和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公开发布)
2010年11月29日
5.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五
《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2006年5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加强和改进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价格工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要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干部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体现农民意愿、符合农民利益的具体实施意见,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请各地将贯彻执行的具体情况于8月底前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加强和改进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一、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1)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案。加强粮食供求和价格走势的监测分析,适时发布价格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2)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落实促进化肥生产和流通的各项价格优惠政策。继续对化肥出厂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对批发和零售环节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加强对种子、农药、农膜等价格管理,保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基本稳定。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制度。
(3)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加快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价,进一步降低农村电价水平。农村中小学用电原则上执行居民生活电价。整顿农村电价秩序,严禁各种乱收费和乱摊派。
(4)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将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适度调整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价格,合理制定农业
1生产用水的水资源费标准,加强农村生活用水价格管理。对农民生产、生活用水免收水土流失防治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取水许可证工本费等收费,减轻农民用水负担。
(5)规范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对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农机产品检验,严格执行省级以上价格、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规范畜禽、畜禽产品检疫以及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严禁重复检验、重复收费。
(6)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提高应对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支持农村价格监测、价格信息网络建设。
二、完善价格收费政策,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7)完善农村电信资费政策。研究制定电信服务向农村倾斜的资费政策措施,降低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督促电信企业尽快推出适合农民需要的电信资费套餐。加快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促进电信普遍服务事业发展。
(8)规范有线电视等收费。合理制定农村有线电视收费,对低收入用户实行收费减免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用于“村通工程”和“村村通工程”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规范农村图书馆、体育设施使用等方面的收费,满足广大农民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9)加强农村客运价格管理。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农村客运价格。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农村客运的各项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
(10)规范农民建房收费。对农民建房除按规定收取证照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在办理建房手续时,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咨询、设计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11)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积极推行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落实征地补偿同地同价政策。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对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
(12)建立农村环保收费制度。研究提出促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的收费政策,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建立和完善促进生态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生态补偿机制。
三、加大治理整顿力度,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13)治理农村教育收费。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严禁学校以服务为名乱收费。严格限制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并力争逐年有所降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教材价格,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14)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加强对农村药品价格管理,降低农村药品零售价格,支持农村零售药店发展。规范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村诊所医疗服务项目,合理制定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制止医疗服务中的乱收费行为。
(15)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合理确定政府监管殡葬收费的范围。遗体接运费、火化费、骨灰盒寄存费等少数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他殡葬服务收费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督促殡葬机构事前向丧属提供服务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
四、全面清理涉农收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16)清理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凡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收费政策,要及时修改或废止,收费标准过高的要降低。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地不得制定专
门针对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面清理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收费,防止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加重农民负担。
(17)规范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制定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正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粮食购销合同公证、乡镇法律服务等收费管理。规范专门面向农民的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业科技推广等收费。
(18)清理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收费。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流动和就业,除规定的证书工本费外,取消其他一切针对农民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应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严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农民工乱收费。
(19)整顿农民就业培训收费。重点整顿涉及农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收费,提高农民科技水平和转产转岗就业能力。凡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安排有专项资金的,不得向农民收取培训费。严禁强制农民参加各种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并收取费用。
五、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
(20)开展涉农价格检查。重点加强对化肥、农药、种子等价格的检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农业用水、农村用电、农村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适时组织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烟叶等农产品收购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压级压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21)抓好涉农收费检查。重点加强对教育、国土、建设、计生、民政、县乡政府和村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制止农民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教育、农民建房、殡葬服务、农民进城务工等乱收费行为。建立查处农村乱收费的快速反应机制。
(22)发挥价格举报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农民通过“12358”电话,举报价格违法行为,主动参与监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各种乱涨价乱收费的举报,应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23)坚持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把坚持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作为农村价格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改进公示形式,调整公示范围,充实公示内容,强化动态管理,健全配套措施,巩固公示成果,确保公示制度发挥作用,不流于形式。
六、构建农村价格服务体系,帮助农民维护自身权益
(24)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为制定支农惠农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分析,及时向农民提供成本价格信息。
(25)搞好农村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价格监测和信息网络,及时分析农村市场价格变化,并向农民发布。加强特色农产品价格的采集,通过乡镇政府网络、农产品合作组织、乡村价格信息员、农产品成本调查户、农产品生产经营大户等途径,把相关信息直接送到农民手中。
(26)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不断改进活动方式,充实活动内容,调动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的积极性,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扩大农村价格监督检查的覆盖面。
(27)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农村价格宣传工作应做到入村入户、入情入理。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栏等载体,采取价格公告、新闻发布、现场咨询等方
6.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六
(讨论稿)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推动我区农村文化发展繁荣,促进农村文化和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文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有效途径,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实现农村社会进步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随着我区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投入逐年加大,阵地逐步健全,活动丰富多彩,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局面。但由于基础比较薄弱,农村文化建设与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党的十七大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开创我区农村文化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我区农村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全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文化活动机制载体,培育壮大农村文化队伍,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活跃农民文化生活,发展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新金川提供强大的思想文化保证。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不断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发展繁荣
我区农村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培育“一支队伍”,发挥“两方作用”,建好“三级网络”,实施“四大工程”,组织好系列节庆文化活动,抓好文化市场的净化管理。即:培育和发展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农民自身和社会各界两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起设施完善的区、镇、村三级文化服务网络;大力实施文化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农民体育健身和特色文化创建等一批文化惠民工 2 程;认真抓好系列传统节庆活动和农村文化市场的净化管理,促进全区文化事业不断发展繁荣。
(一)培育“一支队伍”。着眼于培育和发展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工作者队伍,为发展繁荣农村文化提供人力资源支持。积极探索推行农村文化指导员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有一定文体专长和组织才能的文化骨干担任农村社区文化指导员,辅导和组织城乡居民开展文化活动。以此为依托,带动全区各村至少建成一支较为成熟稳定的群众文化队伍。要通过政策引导,组织安排市、区专业文化工作者深入农村,通过 “传、帮、带”等形式,每年有计划地对镇、村文化指导员进行辅导培训,引导创作一批反映农民致富奔小康、树立文明新风、建设新农村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新作,不断提高农村群众文艺创作演出水平和文艺技能水平。
(二)发挥“两方作用”。着眼于充分发挥农民自身和社会各界两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发展繁荣农村文化积聚力量。一是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主动性。积极扶持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文化设施,鼓励农村社火队、秧歌队、文艺演出队、健身队等农民自乐演出团队健康发展,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画社、集(个)体演出队、放映队等文化实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与文化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要采取自娱自乐与专业文化相结合等形式,逐步把自发的、分散的地方文化引导到有组织、经常化、全民参与的群众性文化发展轨道上来,更好地发挥先进文化的导向作用,为农民追求高品位精神生活提供广阔的平台。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宣传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搞好综合指导协调,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要充分调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与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鼓励部门、单位与各自联系村结成“一 对一”文化帮扶对子,采取多种形式支援农村文化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动员城区单位和社区居民以各种方式捐助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性文化实体和文化活动。协调和倡导城市文化团体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逐步开展城乡联谊交流或互动演出活动。教育部门要充分调动农村中小学在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主动性,协助农村社区发展文化事业,在共建互助中实现文化教育信息资源的共享。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青年、妇女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繁荣农村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建好“三级网络”。着眼于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文化服务阵地网络,为农村文化发展繁荣奠定基础。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完善区级、建设镇级、发展村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到2010年,基本实现区有图书馆、文化体育馆,两镇有综合文化站,各村有文化活动中心。一是完善区级。要加快实施区文化体育馆建设,大力推进区图书馆达标升级,不断强化区文化局和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对农村文化的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建设镇级。两镇要结合实际,建设集图书阅读、网络浏览、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于一体的综合文化站,完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基层站点,积极开展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要配备专职人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设施、有经费、活动经常开展,真正发挥好文化服务职能。三是发展村级。每个农村社区都要建成具备图书阅览室、文艺活动室、居民教育培训室、棋盘娱乐室和室外文化广场“四室一场”的文化中心,并配备音响、乐器、图书、电脑、体育健身器材等相关设施。要安排村干部进行专人管理,制订活动计划,完善管理制度,全天候、全方位面向农民群众免费开放,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文化服务。
(四)实施“四项工程”。着眼于实施文化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农民体育健身和特色文化培育等“四项工程”,促进农村文化的发展繁荣。一是实施“文化下乡工程”。结合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 “十乡百村”文化下乡巡演活动,每年在农村组织一批重点群众性文化活动,把集中示范活动和小型化、经常化的活动结合起来,把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和志愿者行动结合起来,把送戏、送书、送药、送实物和提供政策辅导、信息咨询、科技讲座等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灵活多样、行之有效。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方式,鼓励市、区文化机构和文艺团队开展“送戏下乡”、“送书下乡”等活动。引导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结成文化帮扶队子,定期开展联谊演出和文化交流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城乡文化共荣、和谐共进。二是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按照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方式,由区、镇两级政府各承担一半费用,积极实施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1-2支农村电影放映队,采取定点、流动、录像放映等多种形式,深入各村进行巡回放映。要切实加强指导管理,多组织爱国主义教育片、农村科教片等适合农村观众需求的优秀电影,努力提高电影放映的综合效应。积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电视进万家”工程,推动数字电视在农村的转换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在农村的有效覆盖率,力争使农民群众收 听收看到套数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三是实施“农民健身体育工程”。以开展迎奥运全民健身文化体育活动为契机,按照每村建设1 个文体休闲广场,1个棋盘娱乐室,2 张以上室内或室外乒乓球台,10组以上健身器材的要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农村体育健身活动阵地,建成一批省、市级农民健身体育示范点。各镇、村要努力提高文体场所的综合利用率,经常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体育比赛和健身娱乐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文明健身,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四是实施“特色文化创建工程”。各镇要加强对农村特色文化资源的发掘和整理,积极开展创建“特色文化村镇”活动。丰富完善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戏曲、民歌、秧歌、舞龙舞狮等民俗文艺项目;引导发展花灯、剪纸、书法、绘画等民间工艺项目;搜集整理优秀、健康的传统民俗文化、民间故事等民间文化项目。要挖掘人才,大胆创新,不断推出反映当代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充分发挥民间艺人的作用,积极组建农民艺术团、民间艺人特色文艺团队,扎根农村,亦农亦艺,活跃乡里。要结合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选择最具自身特色的民间文化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发展,精心包装打造,做到一村一品,各具特色,努力培育叫得响的特色文化品牌。
(五)抓好传统节庆文化活动。要把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与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传承弘扬民族文化结合起来,按照“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和“就近、经常”的要求,利用农闲时节和春节、“三〃八”、“五〃一”、“六〃一”、“十〃一”等重要节庆纪念日,通过举办农交会、文化艺术节、歌舞晚会、文艺汇演、灯会、体育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营造节日氛围,展示文化成果,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各镇要确保每年开展由各村参与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3次以上。各村要确保每年开展由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2次以上。要结合和谐村镇建设,根据时代的特点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变化,大力发展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和广场文化,不断充实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努力提高群众参与度,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和谐向上的社会风尚。
(六)抓好农村文化市场的净化管理。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扶持健康先进文化、抵制腐朽落后文化的社会环境,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要配合市级文化主管部门,充分发挥镇综合文化站的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体系,整顿和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重点加强对文艺演出、电影放映、游戏、网吧、歌舞厅等的管理,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确保全区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为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强化领导。要建立农村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努力形成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宣传文化部门指导协调,镇、村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城乡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文化建设工作新格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创造发展条件。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设立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文化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不断扩大公共财政用于乡镇和村级文化建设的资金比例。发改部门要把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设备购臵、文化信息网络建设等列入发展计划,通过实施重点工程项目,逐步改善我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为农村文化发展创造条件。建设部门要把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列入村镇建设整体规划之中,尽量使用原有建设用地和闲臵土地合理布局,配套建设。人事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认真做好各镇文化站 机构编制的落实和文化站专职人员的核编定岗工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的职称评定工作,为文化建设奠定人才基础。
(三)改进服务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区宣传文化部门和镇文化服务机构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民群众,紧贴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明确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要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现有文化资源的利用率。各类农村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及相关设施要做到活动经常化、服务规范化,不得闲臵或挪作他用。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中腾出的闲臵校舍,可改造为村文化活动基地,学校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等文体活动设施在保证正常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应定时就近向农民群众开放。要把繁荣农村文化与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社区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结合起来,使各类文化阵地真正成为农民群众学用科技、接受先进文化、丰富精神生活的重要载体。
(四)强化监督检查,狠抓任务落实。区委、区政府将把农村文化建设列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镇、文明村的相关评价体系,与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各镇、村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农村文化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政策,明确措施,结合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 村文化建设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定期研究协调农村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我区农村文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7.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七
《意见》对城市管网建设、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加强生态园林建设等逐一部署,并强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提高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确保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专家认为,《意见》操作性强、目标明确、出台及时,非常有利于推进中国新型城市化的健康发展
(一)
现状与需求差距巨大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的现状充满忧患。民众经常反映:下雨就淹,天阴就雾霾,工作日就拥堵。这一系列问题都说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众需求存在巨大差距。
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室主任、研究员刘勇的话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很多,概括起来是三个方面:第一,市政地下管网不足。第二,供水排水质量差,防洪减灾能力低。第三,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严重。除此以外,还有城市垃圾绕城等具体的生态环境问题。
“总而言之,城市基础设施的很多方面都存在严重不足、质量低下的问题。”刘勇表示,在种种问题的背景之下,国家出台了此次《意见》。“这是促进整个新型城市化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措施。”
(二)
突出改善民生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首先与民生密切相关。
《意见》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强城市排水防涝防洪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加强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推进城市电网智能化;加强生态园林建设。
《意见》强调,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优先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同时,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提高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专家评价,这一系列要求找准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真正体现了民生优先的原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认为,“城市建设不能只搞地面建设,只搞形象工程,必须以人为本、为人服务。人是城市的主体,公共基础设施也理应为群众造福。如果不是民生优先,而是形象优先,就会大量浪费财政资源。”同时,她认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带动钢铁、水泥、建材、装备、仪表、信息等相关产业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市场空间,同时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意见》还对一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时间表。如到2015年,36个重点城市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和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等。
安全为重是原则
近年来,地下管网事故、道路桥梁事故频发,严重威胁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城市正常运行。
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副院长邵益生说,“近年来,以水安全为代表的城市安全问题愈来愈严峻。城市供水系统好比是为城市输血的动脉,现有供水设施的输血能力满足不了快速城镇化的需要,必须加强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供水安全保障和支撑能力。”
为此,《意见》明确,“安全为重”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基本原则,要求提高城市管网、排水防涝、消防、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据邵益生介绍,截至2012年,我国城市已聚集了51.7%的人口和超过80%的经济总量和社会财富。他说:“城市基础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的生命线,一旦出现问题,不仅损失巨大,而且影响全局。提高城市环境安全,既能造福广大群众又能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政府不再大包大揽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产品属性较强,资金大多由各级政府筹集。《意见》中提出,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大力推进。中央财政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城镇污水管网专项资金等现有渠道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要确保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可以看到,各级政府仍将是筹集资金的主要力量。
但在此基础上,《意见》特别提出,要进一步推进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这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打开了新的空间。《意见》提出,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政府应集中财力建设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要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有合理回报或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可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表明基础设施建设将向市场开放,能够由民间资本做的,就将其拉进来,而不再由政府大包大揽。”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认为,依据《意见》,未来政府须拓宽各种融资方式,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
浙江财经大学校长王俊豪表示:“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一方面民间资本的进入有利于形成多元主体的市场结构,促进基础设施行业的企业改革,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与运营效率;另一方面还有利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
(三)
融资体制改革亟需细则
然而,《意见》虽然顺利落地,但就目前情况来看,落实难度还是很大。
在刘勇看来,难点首先表现在城市化建设的标准提高。
综合管廊试点遇到的困境是这一问题的缩影。《意见》提出,要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管廊项目。而综合廊道是一个很先进的概念,之前只是在舟山群岛等一些开发区试行,现在要全国推行,投资较大,如何获得充足的资金来源就成了大问题。
在国内,江苏省的市政管廊建设起点高、速度快,既节约了城市土地和地下空间资源,又改善了城市综合环境,但其发展最近也遇到了一些困难。
据无锡太湖新城市政管廊项目负责人孙立勇透露,资金就是最大的问题。市政管廊的建设投资包括直接的建设投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反复开挖道路、更换管道和修复环境的重复投资以及因道路交通拥堵、停水、停电、停气等带来的经济损失形成的间接投资等,很难直接计算出一个具体的数值作为综合单价。如果没有资金上的有力支持,巨大的建设投资和高昂的运营管理成本都将成为制约市政管廊发展的主要因素。
另一方面,市政管廊的管理单位、运营费用以及收费定价政策等模糊、不确定,投资成本回收困难也给推进工作带来难度。目前,无锡市市政管廊的建设一般采用的是政府投资模式,市政管廊的运营管理成本来源却未最终确定。“管理责任落在哪一方尚未有明确定位,这必须要政府尽快落实”,孙立勇表示,收费也是一个问题。如果采用对入廊管线单位收取费用的方式,则可为市政管廊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但确定如何收费、收费标准、是否满足投资回报和运营管理维护基本费用的要求等一系列问题,尚难解决,这将成为未来市政管廊能否稳定运营的主要问题。
据了解,日本在这方面的做法是共同沟建设费用由预约使用者和道路管理者共同负担,其中,预约使用者投资额占工程总额的60%~70%。因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建议,在市政管廊政策立法的前提下,以科学合理的收费机制为基础,灵活运用BOT、TOT、ABS、PFI、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逐步拓宽包括管线单位在内的社会各方资金的投资渠道,不断加大财政融资方式外的其他融资方式的比重,逐渐形成与收费机制相协调的、多元化的融资格局,是市政管廊长期稳定发展的保障。
王俊豪也建议,应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及其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等方式直接参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基金、股票等间接方式参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蒋震则强调,应该在引入民间资本的过程中严格资质审核,规范招投标程序,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解决立法滞后有待时日
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也是影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的一个重要因素。
据了解,西欧国家在管道规划、施工、共用管廊建设等方面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如德国、英国因管线维护更新而开挖道路,就有严格法律规定和审批手续,规定每次开挖不得超过25米或30米,且不得扰民。日本也在1963年颁布了《共同管沟实施法》,解决了共同管沟建设中的资金分摊与回收、建设技术等关键问题。
而在我国,《城乡规划法》中关于地下管线的指导性意见是涉及到市政管廊建设的主要法律,虽然各地方政府在2005年后也开始陆续出台相关技术指引方面的文件,但较之于西方国家,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仍是滞后的。
立法有赖于观念的转变。刘勇举例说,“我们过去和世界银行合作时,就有西方国家的城市管理专家提出,中国的问题,特别是北京的交通堵塞问题,实际就是因为大社区造成的,宽阔的马路主干道把两边隔绝,城市居住距离很近却不能交往,因此,一定不要修太多的宽马路,可以有几个主干道,但主干道要建立适量的立交桥,不要影响城市居民之间的来往。”
刘勇说,这次《意见》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未来城市规划应该是小街区、高密度。“这个概念是解决中国交通问题的一项根本措施。”可是,这样的思想要落到实处,就需要我们快速转变观念、加强立法。
8.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八
《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一是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外出务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的具体措施。二是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明确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责任,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监督、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三是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明确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四是要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挥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关爱服务。五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務机构。
《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规定了强制报告情形,确定了强制报告主体和受理主体,细化了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了评估帮扶主体,强化了监护干预措施。
9.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九
2010-08-03 13:02来源:《农民日报》【大 中 小】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体系(以下简称农经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重要力量,担负着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农经体系肩负的责任更大、承担的任务更重。近些年来,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农业部门的不懈努力,农经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农经职能得到加强,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农经工作成效显著,为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农经体系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体系不够健全,机构性质与承担职责不匹配,队伍素质与履职要求有差距,工作手段与承担任务不相称。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农经工作,现就加强农经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经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强化基层农经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确保农经职能有效履行为关键,以加强农经队伍能力建设为支撑,加快建设系统健全、责权统一、运转顺畅、充满活力的农经体系,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农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必须把服务“三农”作为推进农经体系建设的出发点,立足农村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谋划推动农经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必须把有效履行职能作为推进农经体系建设的关键点,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条件保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农经体系建设的着力点,准确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开拓进取,积极作为,努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落实乡镇农经职能,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三)确保乡镇农经职能履行。乡镇农经工作处在整个农经系统的最前沿,是将农经任务落到实处的关键。按照现行法律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农民负担及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农经机构的日常工作。在乡镇要按照确保履行好职能的要求,切实把农经职责落到实处,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专人理事,有经费办事。支持鼓励乡镇办好经管站(中心),明确岗位职责,改善工作条件,强化职能履行,加强农经工作。
(四)推进农经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央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精神,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已经部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地方,农业部门要根据农经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实际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授权,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正确划分农经事业单位的类别,争取转为行政机构。尚未部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地方,继续争取农经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分类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三、扎实推进农经工作,切实加强法制建设
(五)抓好工作促体系。做好农经工作,既是农经体系建设的前提,也是农经体系建设的目的。要把加强农经体系建设与开拓创新农经工作紧密结合,在加快发展农经事业中壮大农经体系。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加快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工作力量。加快建立村有站点、乡镇有中心、县市有市场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秩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力量。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依法指导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力量。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积极推进财政奖补试点,探索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效机制,巩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力量。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审计监督,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夯实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力量。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强化指导扶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工作力量。
(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农经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将农经相关法律列入“六五”普法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检查监督,推进农经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加快制定相关地方配套法规,积极推进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加强其他领域农经立法,不断健全农经法律体系。
四、加强农经队伍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七)创建学习型组织。建设学习型组织是农经体系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努力掌握“三农”工作必备知识,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良好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突出学习重点,不断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农经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选择一些重大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注重从群众创造中汲取营养,努力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提出政策建议。
(八)加强农经干部培训。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的有效途径。围绕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精的农经队伍,切实加强农经干部培训。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组织制定农经干部五年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农经干部培训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大力开展业务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教材,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充分利用农业系统培训项目和资源,加强与有关单位协作配合,采取联合培训、委托代培、直接承办、交流考察等方式,拓展农经干部培训渠道。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加强农经专业人才培养。
(九)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是农经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目标管理。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运用考核结果,采取表扬、奖励等多种形式鼓励先进,营造积极向上的农经工作氛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督查督办,提高工作效能。深化部门协作,创新合作方式,加快形成内部充满活力、外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农经工作落实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履职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0]3号)中指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要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工作机构,造就一支熟悉农村政策、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专职队伍。2006年,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农村经营管理行政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经体系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对农经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机构、编制、经费、项目等,主要领导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妥善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难题。在工作布局、力量配备和项目安排上,统筹生产经济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创造有利于农经职能履行的工作手段和环境。认真总结交流经验,通过表扬先进、典型引路、工作带动、协同推动等促进农经体系建设良性发展。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农经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支持农经体系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
(十一)强化履职保障。做好新形势下的农经工作,既要提高履职能力,也要强化履职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支持,将农经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当前,按照中央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要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经费、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经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经费等。着眼于“十二五”农经事业发展,围绕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按照公共财政和预算管理的要求,组织编制农经专项规划,明确扶持重点,确定具体项目,争取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和部门预算。严格项目规范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10.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十
中共大青山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乡直属党支部:
为深化农村体制综合改革,强化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改革创新党组织的设置形式、领导方式,为我乡深化农
村体制综合改革和实施基层党建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目标任务。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达到“三个着力”,实现“三大提升”:一是理顺农村基层各种组织的关系,着力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统揽全局的能力;二是创新农村基层队伍管理模式,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战斗力;三是创新党建工作方式,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党建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创新组织设置,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
4.理顺村级组织关系。理顺农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的关系。农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决定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探索完善村党总支部领导下的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职能。要注重选准配强村民小组党成员,提倡村民小组党组与村民小组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民小组党的日常运作经费机制。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农村“两委”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6.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科学配置村“两委”干部职数,提高村“两委”成员的交叉任职比例。按照“一好双强”的标准,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扩大从优秀回村大学生中选拔党组织书记的途径,选准配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教育管理,要通过述职评议、组织考核等有效形式,强化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督管理。村党支部每年要制定村“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划拨培训专项经费,确保村“两委”干部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7天。
7.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官工程。坚持本土化选拔,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村官“选、管、育、用”机制。要着重大学毕业生回村任职,充实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确保每个行政村有1-2名后备干部。要通过担任书记或主任助理、开展业务培训等形式,促使大学生村官迅速成长。探索实施村“两委”干部学习提升计划,鼓励村“两委”干部参加学历培训,切实提高村“两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提高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9.探索党员发展和退出新机制。重点在村民小组成员、村民代表、优秀大学生和企业经营者等群体中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党委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通过党员实名推荐、竞争性选拔、票决、全程公示等办法,实现党委严格要求和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机结合,坚决杜绝发展党员中“近亲繁殖”现象,严把党员“入口关”。探索基层党员党性量化测评办法,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疏通党员“出口”,永葆党员的先进性。结合实际创新农村党员分类管理办法,加大老
党员、流动党员、回村大学生党员和复退军人党员的分类教育、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力度。
(四)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10.推进基层党建创新工作。树立党建工作品牌意识,鼓励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项目创新,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探索建立一批党建创新示范点,每年评比和宣传一批富有特色和推广价值的党建创新示范点和项目。推进基层党组织信息化建设,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探索建立党员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等大众传媒和通讯工具为基层党建工作服务,建立农村数字党建工作网站,开展党员在线学习交流。
11.构建城乡统筹党建新格局。加强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整合,推进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促进以乡带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加大“两新”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组织全覆盖。加大非公党建示范点和星级示范点建设,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实效
12.健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把手要树立抓党建的主业意识,强化以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13.完善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各村党支部要制定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和办法,并纳入绩效考核,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比重。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基层党建经费。探索行政村党建经费专项预算、专项建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基层党建经费的绩效。
11.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十一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近年来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频繁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在全球范围内不断蔓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我国也先后多次发生较大规模的禽流感、猪蓝耳病疫情,对局部地区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危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实践证明,要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必须进一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兽医工作队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是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基础,是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和动物疫情报告等重要防疫措施实施的主体力量。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可以把动物防疫的网络延伸到基层。可以把动物防疫的意识强化到基层,可以把动物防疫的技术传授到基层,有利于禽流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的早发现、早反应、早处置,有利于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落实。
近年来,各地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对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项工作整体上进展还很不平衡,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高、经费缺乏、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十分突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极不适应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需要。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
(二)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原则和目标。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的原则,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结合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建立起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三)科学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配置,要与动物防疫工作实际相适应。要确保禽流感、猪蓝耳病等重大疫病防控措施在基层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和免疫程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要设立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畜禽饲养量大、散养比例高或者交通不便的地方,可按防疫工作的实际需要增设。
(四)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责任。要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责任制。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散养户动物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等公益性任务。各地要进一步量化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任务,细化质量标准,明确考核指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进度具体、要求严格。
(五)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建立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用。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选用条件,严格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要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明确其权利义务。
(六)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各地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着力培养一支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要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动物防疫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各地要把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和动物疫情报告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村级动物防疫的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报酬补贴挂钩。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要坚持人员的动态管理,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要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监督管理办法,严肃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制定本地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要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作为考核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一项指标,逐级进行考核。
(九)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费保障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在中央出台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特别是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制度。要认真测算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的任务量和工作强度,把村级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经费保障水平。要为村级动物防疫工作配备必要的疫苗冷藏设备和防疫器械,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的装备水平。要加大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技术水平。
12.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十二
一是能效“领跑者”指标将树立行业标杆
李爱仙解释说, 能效“领跑者”指标是指同类型可比产品中能源效率领先的指标。能效“领跑者”制度将定期发布领跑能效指标, 树立行业标杆。意见提出探索能效标杆转化机制, 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和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指标体系。
目前, 已发布家用电器、照明器具、工业设备等领域65项强制性能效标准和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行业79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 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效益。
二是形成覆盖重点领域的节能标准
李爱仙说, 意见提出完善标准体系。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 形成覆盖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标准体系。目前, 我国在节能领域已发布国家标准近300项, 包括强制性能效标准、能耗限额标准和推荐性节能基础与管理标准。
工业是耗能大户, 所以首先是要抓重点。新标准针对主要产业领域完善涵盖节能设计、测试计量、分析评估和持续改进等各方面的节能标准。
随着绿色消费、绿色建筑, 智慧能源新业态的兴起, 以及公共机构、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进节能工作的需要, 我国急需研制相关节能标准, 健全体系。
三是推动节能标准体系走出国门
13.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十三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以改善村镇面貌为重点,以“全民创业行动”为动力,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进农村乡风文明,健全乡村治理新机制,努力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总体目标:按照“循序渐进、扎实推进”的原则,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大发展”,即2006年要在示范村建设上初见成效,2008年示范村要率先达标,到2010年,全县60%以上的村要基本达标(祁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附后),其它未达标村的建设要有明显变化。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县农业增加值达2.4亿元(90不变价),年均增长3%;农村劳动力转移50%以上,全县城镇化率达4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2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户用沼气普及率达30%以上;实现村村通油路、通电视、通电话,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村容整洁;乡村文化教育卫生设施配套、服务体系完善,文体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全面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人人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基本原则:建设新农村要遵循“五个坚持”的原则,即: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坚持科学规划、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投入、部门配合、以城带乡、农民参与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二、建设重点
(4)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努力发展新经济。
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生产基础上,突出特色、生态和循环农业的发展,全力组织实施生态茶业富民工程和林业生态示范工程,大力发展经济林和特色养殖等新产业。围绕培育壮大农业优势产业,促进优势产品、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区,加快茶、林、菌、药等主导产业基地建设。
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打造“全省绿色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目标,按照“做强龙头、优化机制、延长链条、规模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着力培育扶持一批市场竞争力、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自属式、契约式生产基地。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队伍。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和能人大户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反哺农民的机制。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推动农产品市场流通现代化,健全农产品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
强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强化公益职能,放活经营服务。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努力发展节约型、高效型农业。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完善农业主导产业的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产地认定,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开发、保护力度,着力培育农产品品牌。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能人大户技术创新,努力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病险塘库的除险加固,完善水利灌溉配套设施,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到“十一五”期末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要达90%以上。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全力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做好天然林保护和林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草原建设等项目成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做好就业信息、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全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积极发展休闲观光、民俗观光和农家乐旅游等乡村旅游业,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加快小集镇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5)加快农民知识化进程,努力培育新农民。
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教育救助体系和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水平。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积极发展职业、成人教育。推进农村教育资源整合,优化教育布局,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倡导城镇支援农村、城乡互动的教师交流,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2007年起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活费。
加强农民科技文化教育。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确保农村劳动力每人每年有一次以上免费技术培训机会,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造就一批“有技术、能创业、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力争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未继续就读的)专业技能培训率达95%以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都能享受一次技能培训。
(6)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设新村镇。
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乡村公路、有线电视、电话、信息的“村村通”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加强村级文化室、医疗室和计生服务室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化进程,实现互联网进村入户。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加快村级道路硬化和河道、村庄的洁化绿化美化,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加快农村“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村庄安全建设和农村消防建设,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积极推进新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制定村镇及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民按规划拆旧建新、以旧换新,改造住房,推进村庄改造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新村,着力改变我县“有新房,无新村”的现状。
(7)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展示新风貌。
积极发展乡村文化事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文化设施建设,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大对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和农民自发文体活动的支持,重点支持具有浓厚地方色彩的目莲戏、采茶舞等民间文化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运作,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积极倡导“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的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努力在全县农村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文明的社会风尚。
(8)加快农村改革步伐,努力健全新机制。
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调整理顺乡镇站所的管理体制,形成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5年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林权流转机制,推进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完善失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两减免、三补贴”等减负富民的好政策,严格执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涉农税费的监管力度,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科技服务网络、信息网络、农资供应网络及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为农民提供农业投入品供应、农产品营销、技术信息传递及政策法律等服务。建立和完善动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控制体系,增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主要病虫害防治能力。完善气象、人工影响天气和抗旱、排涝、除险服务体系,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规范农村医疗服务,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努力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农村“五保户”供给、特困户救助、灾民救济等制度,逐步构建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就业帮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元化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9)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创建好班子。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管理模式,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知识培训工程,提高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积极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村级组织的经济服务功能。稳妥有效地化解乡村债务,建立防止发生新债务的监管机制。
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一事一议”制度,制定和完善村级事务决策、村干部任期目标管理、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干部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等制度,全面推行“两推一选”、“村民直选”制度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真正做到干部村民选、大事村民议、财务村民管。建立健全农村纠纷调处、老人赡养及环境治理等村民理事制度,不断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三、保障措施
(10)做好村镇规划。2006年6月底以前,各乡镇要按照《村镇规划标准》和各自功能定位的要求,合理制定和修订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示范村村庄建设规划。2007年要完成全县所有村级建设规划。规划的编制要通盘考虑农业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注重保护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要突出特色,体现徽风徽韵,不搞千篇一律。
(11)抓好典型示范。全力实施市“抓百村促千村”工程,在15个市级示范村的基础上,再确定一批县级示范村。对示范村实行“领导联系、部门帮扶”制度,并从县乡分别抽调一名干部组成驻村指导组,协助村两委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工作重点放在示范村建设上,优先安排示范村建设项目,集中精力办大事,用二到三年时间确保示范村率先达标,为全县新农村建设提供经验、树立榜样。
(12)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县政府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为市、县示范村各配套1万元启动资金。“十一五”期间,每年县财政支农资金的增幅不低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幅。各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将所有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捆绑,集中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信贷投入,增加农村信用贷款规模。建设、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对小城镇建设、村庄规划、乡村道路勘测设计等只收成本费,国土、房产部门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本级规费减半征收,其它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只收工本费,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收费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村级村庄建设规划费用由县乡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13)明确部门职责。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国土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把好土地审批关,指导土地整理和防治地质灾害;交通部门要抓好村镇公路勘察设计,协助搞好中心村主干道的规划设计;建设规划部门要免费提供尽可能多的住房设计图样供各地选择;卫生、城建、农业部门要抓好环境整治、改水改厕和沼气池建设;供电、电信、广播电视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中心村及自然村落的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工作;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动员广大青年、妇女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其它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
(14)广泛宣传发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各方面力量的广泛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特别要加大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宣传力度,增强他们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意识,调动和激发他们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新农村建设的新成效、好经验、好典型,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5)强化目标考核。县委、县政府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列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目标责任重要内容。建立每季通报、年终总评的考核机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利、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督促整改,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提前达标的示范村,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其它未列入示范村而提前达标村,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
14.关于加强新农村村镇规划建设的意见 篇十四
2012年2月2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名义制定的关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专门文件,在统一战线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主要精神有以下八个方面:
第一,深刻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事关坚持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事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事关推动新形势下统一战线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第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党外代表人士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包括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等。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是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标准,也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要适应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第三,切实抓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广泛物色发现党外代表人士。要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推荐机制,规范推荐程序,实现党内推荐与党外推荐、组织推荐与个人推荐、定期推荐与日常推荐有机结合。要把综合评价作为党外代表人士推荐使用的必经环节。要把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继续贯彻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
第四,全面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要强化理论培训,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主阵地作用,重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在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第五,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任用力度。要认真贯彻党外代表人士安排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安排比例和数量的规定。政协机关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市、县政府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数量要有增加。各级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代表人士要达到中央要求的比例。地方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时,本地没有党外干部合适人选的,应通过交流选配;达不到配备要求的,应留出空额,适时增补。除有特殊要求的部门外,其他政府部门可选配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加大党外正职安排力度。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加大力度选配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数量要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职数已满又需要配备党外干部的,在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应优先配备党外干部。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中一般要配备党外干部。统战部门要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联系,研究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发现、推荐、培养,并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察等工作。党委决定对党外干部任免、调动、交流前,组织部门要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党委统战部门要会商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党外人大代表、党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各级政协委员的人选推荐工作,党内的由党委组织部门提名,党外的由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提名,建议名单由统战部门汇总,在征求组织部门、政协党组意见后,报同级党委审定,然后按政协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要切实搞好党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
第六,注重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要突出管理重点,丰富管理形式,明确管理责任。党委统战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所属党派团体和同级人大、政协的联系,从总体上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情况。
第七,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要把联谊交友工作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各个环节。党员领导干部和统战干部要带头做好联谊交友工作,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5.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的思考 篇十五
为加强和规范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专项资金管理。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专项资金是指财政安排的用于新农村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是历史文化风貌特色村、自然生态风貌特色村。政府每年启动建设一批特色村作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项目,试点建设期限为三年。特色村建设,是指通过对特色村的科学规划,加大对村庄和村民住宅改造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庄生态环境,美化亮化村容村貌,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风貌,强化主导产业培育,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和村级管理服务水平,实现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历史文化传承、社会管理高效的目标,逐步建成一批“宜居、宜业、宜游”“天蓝、地绿、水净”的新农村[1]。
二、试点村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保护、主导产业培育等方面。
1.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包括修建村庄道路、供水排水设施、村庄环卫设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实施村庄公共服务等方面。村庄道路要求建设全覆盖,无路障,标示清楚美观。要根据道路的不同功能和村庄、住房特色,区别建设水泥路面、柏油路面、砖砌路面、砂石路面、草皮路面等,达到美观、实用的效果,实现村内主次干道、宅间道路建设全覆盖。供水排水设施建设要求饮水安全达到100%,户户通自来水,饮用水质不低于《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建设完善村级排水、排污收集系统及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现生活污水安全排放。根据居民居住集中点、景区和农家乐分布点的户数、人数和排污量,合理布局,建设无动力污水处理系统,不断提升污水治理能力,确保试点村的污水集中率达到90%以上。污水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污水处理或生态净化处理后污水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卫生长效管护制度,要求生活垃圾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垃圾收集设施完善,设置合理,运转良好,能够做到村内垃圾日产日清。公厕全部为无害化卫生达标厕所,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要求清洁能源入户率达到90%以上。村庄公共服务方面要求建设农村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并达到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便民服务、医疗卫生、民俗文化、休闲娱乐等设施齐全,村庄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文化、文明水平明显提高[2]。
2. 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要求做到村落外观协调、美观,村庄内部环境优美。“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进行沿路、沿河、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及景观打造。林木覆盖率达35%以上,常绿树种和花灌木所占比例在2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主次干道路灯规格统一、间隔合理、设置整齐;无危房,无违章建筑,农户庭院和村内杂物摆放整齐,无占道,无碍观瞻;农户门牌号标示清楚;村内沟渠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
3. 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保护
对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定保护范围进行保护;对传统艺术、地方风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对具有独特魅力的建筑文化、农耕文化、水利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等进行保护;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要求进行村落整治和庭院改造;对街道景观、村内古道进行修复;对村落原生态进行保护;对村内古树、名木、古建筑、古道挂牌保护管理等。
4. 培育主导产业
要求做到每个项目村有主导产业;平均每户一人在当地主导产业或其他二、三产业就业;发展现代农业、都市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或特色旅游业的思路清晰、有特色;发展具有多种形式的村级集体经济。
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专项资金扶持标准
专项财政资金要实行竞争性扶持制度,按照“总体申报、分步实施、先批后建、专项报账”的方式,每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项目市级财政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可申请连续扶持,期限不超过三年。县(市、区)级财政要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足额安排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不留缺口。县(市、区)级财政配套不到位或当年建设项目没有完成的县(市、区),不再受理申报下年度新的项目。
四、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及条件
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项目的申报主体为特色村村民委员会(或农村居民委员会)。申报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项目布局要符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整体布局的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申报村应有村庄总体规划、三年内建设内容的详细规划、分年度建设规划,规划须经当地政府批准;项目申报的内容须经本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3]。
五、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村申报主体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各年度申请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具体流程是:项目申报主体提出申请,附项目申报材料,上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所在乡(镇)政府提出审核意见,报当地县(市、区)农委、财政局复核;当地县(市、区)农委、财政局复核后,报请当地县(市、区)政府研究同意,并出具承诺配套资金的有关证明或文件,由当地县(市、区)农委、财政局联合形文上报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财政局审批。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局,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竞争性立项和评审,并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名单和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进行项目批复。项目批复后,市财政局将财政扶持资金下拨到县(市、区)财政局。农委负责协调组织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确定项目施工单位。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履行报账手续。县(市、区)财政局在报账手续完备时及时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施工单位、物资设备供应商等开具原始票据的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列支实施方案设计编制费、工程建设监理费、项目审计审核费、招投标费用等项目管理费用,项目管理费用原则上从县(市、区)财政配套资金中列支。当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完成当年计划启动的试点村项目申报。以后,将采取具备条件的特色村随时申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定期组织审批的方式;新建及续建项目村每年10月底前完成有关项目申报。
六、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
项目经批复后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且项目调整前后为同类项目的,调整额度不得超过项目批复投资额度的20%,由县(市、区)农委和财政局联合批复。项目调整后仍无法实施或调整比例超过20%的,市财政部门将收回扶持资金。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县(市、区)农委和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县(市、区)农委、财政局联合形文,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并由中介机构出具验收报告。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县(市、区)农委、财政局结合项目单位自评报告,编制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县(市、区)上报的综合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评价结果[4]。
七、加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
县(市、区)农委为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农委、财政局要密切配合,全程负责项目申报、筛选、实施、管理、督查、验收和资金拨付。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按照资金名称、扶持标准、政策依据、执行年限等相关内容,建立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台账,完善项目档案,审核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和整体推进情况报告。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财政部门全额收回扶持资金,并列入黑名单,五年内取消申报财政扶持项目的资格,同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摘要:要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和规范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建设内容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保护、主导产业培育等方面。要明确专项资金扶持内容、扶持标准、申报程序、验收及绩效评价标准,加强监督管理。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公共设施,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1]王艳兵.农村财务管理难点问题分析[J].现代审计与经济,2015,(4):38.
[2]刘劲哲.中国还非世界第一大经济体[J].江苏建材,2015,(5):10-12.
[3]申黎英.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分析[J].河北农机,2014,(3):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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