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治教育讲话

2024-09-02

中小学法治教育讲话(11篇)

1.中小学法治教育讲话 篇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话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要保证这次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于各级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为了加强对教育活动的领导,高检院成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负责对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教育活动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院党组要把开展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当地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制定好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检察长要亲自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对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群众是否满意负总责。

高检院和省级检察院在整个教育活动中都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要把思想动员贯穿始终,注意引导检察人员克服厌倦思想、把开展教育与抓工作对立起来的思想以及不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理念口号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

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对照先进人物找差距、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案件评析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

第四季度,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要结合年终总结考评,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核,着重考查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考核不合格的,要离岗培训补课。年底以前,高检院和省级检察院要对各地教育活动的实效进行抽查。

第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教育活动,而且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清理思想,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对本地区、本单位在法治理念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检察长首先要从自身找原因,把自己摆进去,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刻反思,总结教训,认真整改,为广大检察人员作出表率。高检院、省级院领导干部要确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联系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努力使联系点成为教育活动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

第三,统筹兼顾,注重结合。

这次教育活动的主要任务包括两个方面,就是既要提高认识,端正理念,又要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实际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和高检院的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教育活动,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同时要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要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

为此,必须统筹兼顾,在搞好“四个结合”上下功夫、求深入、见成效:

一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二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用正确的理念指导和推进改革,加大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力度,保证中央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三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筑牢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思想根基,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体系,把各项执法活动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引下,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包括扫黑除恶、治理商业贿赂、集中处理涉检信访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的成效。

第四,抓好宣传,把握导向。

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部署、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先进典型。

特别是检察报刊、检察网站等,要在教育活动的宣传中积极发挥作用。

同时,还要认真组织好“法律监督在基层”主题宣传活动和检察英模人物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宣讲活动。通过有组织、有序、有度的集中宣传,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中小学法治教育讲话 篇二

法治是现代化的灵魂,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 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和纲领性要求。依法治国落实到教育领域, 就是要全面推动依法治教。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结束仅10天左右,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就立即召开全国教育政策法治工作会议, 部署推进2015年的教育政策法治工作。此次会议在海口召开, 既是对海南的信任和支持, 也为海南提供了向部里和各兄弟省市学习的重要机会, 我们深表感谢!借此机会, 我向各位领导简要介绍一下海南教育及教育法治工作情况。

海南是我国最年轻的省份和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2009年, 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设国际旅游岛, 教育是根本大计。在教育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 海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 把教育作为海南可持续发展的两大基石之一, 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目标,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法治, 走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教育基础薄弱省份教育特色发展之路, 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连续七年大幅增长, 基本建成体系完备的国民教育体系, 向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在教育政策与法治工作方面, 近年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 我们切实加大了工作力度, 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动立法, 制定标准。先后促请省人大修订了《海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海南省实施<教师法>办法》, 促请省政府出台《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 起草民办教育地方立法, 不断完善教育法规体系;为保障各级各类教育依法规范发展, 我们以建立海南教育标准体系为目标, 加快健全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拨款、师资、质量标准等, 近两年相继制定修订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幼儿园办学基本标准》、《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指导标准》、《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和评估细则》等十余项教育标准, 统一了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编制标准。

二是深化改革, 扩大开放。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 我们列出了13项教育改革清单, 一些改革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如试行中高职、应用型本科贯通的多种办学模式, 搭建职教人才培养“立交桥”、“3+4”等7个试点项目, 招收学生近1.2万名;试点推进县 (市、区) 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创新机制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 大力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建设, 通过与天津、上海、江苏、武汉等教育发达省市合作, 以及名校办附中、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进省外优质教育资源。

三是依法行政, 规范执法。制定我厅《依法行政考核责任分解方案》, 编制落实54项行政职权的网上公开;制 (修) 订了教育厅工作规则, 党组会、厅务会议事规则等31项工作制度, 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及督查落实机制;通过信息公开、审计监管、设置厅长信箱接受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每年对35个直属单位和重大教育项目、大额教育资金进行审计, 连续两年在省政府对33个省直机关政务公开检查评比中获得第一名。两年间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项, 下放17项, 利用特区立法权停止12项, 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四是依法办学, 依法执教。先后促请省政府出台了规范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意见, 将依法治校列入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中;组织开展中职教育规范管理年、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年、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等活动;经省政府同意, 成立了由各相关厅局负责人组成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 出台《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办法 (试行) 》, 启动开展核准工作, 加快推进学校章程建设。

五是切实加强法治教育。每年制定落实教育行政干部学法计划、每年组织校长法治教育专题培训, 将教育法治列入教师全员培训课程, 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作用, 积极探索模拟法庭、青少年维权岗等多种法治实践教育形式;创新普法机制, 联合社会法治资源和媒体资源, 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全省教育系统“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厅主要领导深入中学参加特别升旗仪式;省级教育期刊《新教育》开设《新法苑》普法专栏;去年全省“为了明天———法治文艺进校园”演出近160场, 覆盖35余万名师生和家长。

3.中小学法治教育讲话 篇三

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通过教育建立中国特色法治观。自此,法治意识教育成为国民教育的内容之一。推行法治意识教育必明其本质,知其真谛。本文从法治意识教育构成的角度出发,认为法治意识教育的实质在传授法治知识、培养法治意识、塑造个体行为。与此同时,本文认为应坚持民本法治与专职法治齐头并进的中国法治模式、让专业人才参与教学、实施法治教育评估,以提升法治意识教育效果。

关键词:中小学;法治意识教育;法治教育评估体系

苏霍姆林斯基说:“教育的实质正是在于克服自己身上的动物本能和发展人所特有的全部本性”。然而,基于法治作为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形成的社会管理模式,法治教育的实质就是在克服我们生而为人的动物本能的同时改变我们基因进化及成长教化过程中所形成的传统文化心理和社会思维定式。“人治”历史占据了中国历史的巨大篇幅,“礼教”文化源远流长,人与人之間的关系多在于“情”、“礼”之间,冷冰冰的法律规则被认为缺乏人情味。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情”、“礼”在陌生人环境下终难行走天下,法律成为调节社会矛盾的主要方式。“把权力关进笼子”表明了我国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决心。社会管理模式的转变必须建立社会意识形态转变的基础之上,因此,实行法治必须在一国领域内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早自1986年起我国就开始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公民法治教育——“一五普法”,截至2015年“六五普法”已经完成。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并将中小学法治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至此法治意识教育成为我国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阶段是人意识形态形成的关键时期,在此阶段进行法治意识教育对全面推行法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小学法治意识教育的实质

“法律意识形态的本质在于观念生产与意识形态的作用,从而达到对民众观念的整合,或使制度的运行及有效论证的功能得以发挥。”也就表明,法治意识的形成过程是观念生产和观念输出的过程。法治意识教育就是通过教育使中小学生形成法治观念,并能以其法治意识指导行为,使法治能够真正落实。因此,法治教育的实质就是接受法治知识、形成法治观念、指导个体行为,以完成法治社会运行。在法治教育的过程中,法治知识教育、法制观念形成和法治行为塑造相辅相成,三者呈递进式发展,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努力成果,但不可将三者割裂来看。因为,法治意识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由多种因素组成,每一构成因素的发展不能完全同步(例如权利意识和守法意识都是法治意识的组成部分,但是在某些个体的法治意识形态形成过程中权利意识和守法意识的发展不能同步进行甚至可能存在两种意识发展方向截然相反的状况),这需要法治意识教育的持续进行,法律知识传授、法治意识培育和个体行为塑造三者循环往复、相互影响。

(一)教授法律知识

知法是进行法治教育的最基本的要求。使得学生掌握法律知识、通晓法律道理是法治教育的第一成果。在中学阶段对学生进行宪法和与其生活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教育是极其必要的。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是法治建设的先锋。通过课堂进行知识传授是一种组织性强、效率最高、受众最统一、最易掌控的法治教育方式。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权利载体不断更新、紧邻关系日渐疏远、社会形态越来越复杂的今天,青少年与社会的交集越来越多,并且往复杂化趋势发展。思想品德课程传授的法律知识主要倾向于权利保护方面,对法律的禁止性规则、授权性规则以及中小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加以注意的规则并没有涉及。仅仅让某些实体法知识(宪法权利保护、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走入课堂是不够的,还要让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层次和中小学生社会参与角色的程序法内容以及其他重要的法律知识被学生理解,完善中小学生法律认知。

正确的法治认知是法治意识形成的前提。法治意识是公民对法律知识有正确理解之后,由知识内化而成的一种积极的内心立场、观念、信念。如果公民对法治的认知是虚假的、错误的,那么这种“失真”的知识,就可能导致公民对法治的失望、厌恶,从而对法治产生一种消极立场、观念。所以,法治意识之生成,必须以传授法律知识、形成正确的法治认知为前提。

(二)培养法治意识

只是进行知识传授是不行的,知识是有遗忘周期的,当知识没有真正转化为自己意识里的东西,它的运用只能是刻板的,没有生命力的。法治意识异于法制观念。法制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制度。法治观念的字面含义和基本指向是重视法律的作用,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法治从现代意义上来说,主要是指法在国家、社会、公民生活中处于基本行为指导准则的地位,体现出基本的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基本权益等良法特征,始终保持其绝对权威地位而奉为圭臬。法治意识是法治精神层面,属于观念范畴。法治意识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公民基于对法治的价值认同而发自内心地接受法治、支持法治、信任法治,并固化为内在的观念和信念。法治意识是法治的精神品格和观念性要素。相对于具体的法律知识,培养和树立人们的法治精神对于中国贯彻“依法治国”的主张,最终实现法治具有深远的意义。法治教育要经历一个从外化到内化、在从内化到外化的过程,即由知识转化为意识,再由意识反映到行为的转化过程。法治意识培育要完成的任务是将第一阶段处于认知层面的知识教育提升到精神层面的理念教育。

(三)塑造行为习惯

法治意识最终关联到公民行为,是整个法治教育的关键环节,是从知识到行为的纽带。正是由于公民内心里认可、接受国家法律,法律才能真正作用于公民的行为,成为其行为的评价标准。可见,制度与行为之间存在一座“观念”的桥梁。如果没有公民在观念层面对法律的承认,法律与行为之间往往会脱节。法治意识虽以观念形式存在,但它却是公民行为的内驱力,是“铭刻在公民内心里的法律”。公民将内化于心的法律作为行为准则约束、评价自身行为以及要求、评判他人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意识将法律的他律成功地转化为公民的自律。此时,公民由遵从法律而行,变为遵从自己内心认同的价值观念而行。

所有的人类行为都是有意识的动作反应。当然,行为的直接领导者是行为动机。作为行为的内驱力,行为动机在不同的情况下是难以捉摸的,因此就要求我们在法治意识培育及学生日常教育过程中观察、引导,巩固符合法治要求的动机,转化或消减有违法治要求的动机。 持续法治教育下的行为引导,使受教育者的合法治行为反复进行、增强其惯性,克服内外阻力,逐渐养成合法治的行为习惯。让一个接受了法治教育的人将自己已内化的法治意识转化为外在行为作用于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并将自己的行为以及他人的行为置于法律的评判之下,服从他所坚信的法律给出的结论,诚然是法治教育应该完成的使命。

二、提升法治意识教育的路径

(一)遵循民本法治与专职法治并行的中国模式

民本法治是要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延伸国家的势力范围,以为法律所到之处就是法治的所到之处。“民本法治”是将发生在上层建筑中的遥远变革深入到与平民百姓的生活休戚相关的经济政治文化基础中来的过程。中国民本法治采取的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普法规划”。进行普法不仅是一个个特定的普及法律知识的活动和事件,而且是贯穿在所有这些活动和事件中的人们习以为常的观念、意识乃至习性。专职法治是通过法律人权威的增长和实际管辖范围的扩大拓展法律的领地,通过法律人的刀笔来标注法律的疆界。近年来,我国法律专业人才队伍迅速扩大并且学历要求越来越严格。中国十年法治进程混合了这样两条法治路径。

民本法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树立全民法治观念的必由之路。在中小学设置法治课堂、开展法治意识教育就是推行民本法治的具体措施之一。然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成,庞杂的法律内容及专业化的法律运用使普通民众不能应对具体的法律事务,专职法治成为法治国家的必要构成。专职法治作为民本法治的补充,应取得民众的信任,并能被民众所依靠。在法治教育过中传输专职法治的良好信用及积极意义,对学生形成法治意识、信赖法治机制具有积极作用。在法治治理模式下,民本法治是法治社会的基础,专职是法治社会的支柱,两者是法治意识形态塑造中国模式的两个方面,是我国推行法治的经验和必然选择。这必将引导法治意识教育的走向,即自我知法守法且信赖法治运行机制,有助于法治的良序运行。

(二)实施专业人才参与教学

专业学习是为了培养人的思维方式,法学的学科技术和思维定向并不落后于其他自然科学学科和社会科学学科。多年的专业学习在思维培养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培养本专业的内心信念。所谓:人类教育最基本的途径是信念,只有信念才能影响信念。法治教育的担纲者其本身必须对法律制度抱有坚定的信念,能够在守法方面以身作则,使受教育者感受到法律规则信奉者的强烈信念,从而在法治教育体系内形成信任扩大再生产机制。近些年,由于来我国大学扩大招生规模,很多大学开办了法学院或法律专业,造成法科毕业生就业困难,如果能够将一些法科毕业生输送到中小学校法制教师的岗位上,既可以缓解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又可以缓和中小学校缺乏合格法制教师的矛盾。但是,这些接受了专业法治教育的学生缺乏作为教师所应具备的教育学知识和心理学知识。

因此,为了确保中学法制教育的教学质量,为中小学校培养大批合格的法制课程任教老师,要进行专业法治教师培养。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建立教师培养和输出的相关制度、法规,制定教师行业的专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第二,准确把握法治教师的角色定位,在教师培养过程中注重法学专业和教育学专业的有机融合;第三,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在教师培養的过程中重视教学实践的意义,提升未来教师的实战能力。

(三)建立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评估体系

任何一项研究工作都旨在完成其使命,理论任务和现实意义。毫不例外法治教育效果评估体系亦有其自身的使命。本文认为从法治建设角度来看,法治教育效果评估属于法治评估的一部分。目前法治评估方面的研究在我国兴起并运用于各地法治建设。专家、学者们在理论钻研的同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国家和地区进一步完善法制、发展法治和政府管理职能方面大有裨益。法治评估结果是测评现实、发现问题、揭露弊端,是专家、学者对法治建设中的“拦路虎”提出的一纸“诉状”。这纸“诉状”不能仅仅停留在告状的阶段,它还要经过开庭、辨明、判决,最终目的在于实际解决问题。判决有终局裁决,但法治评估在探究出现行法治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对其提出有针对性意见之后,还要适时的根据法治形势发展设计顺应法治发展的测评指标以追求更高层次的法治,实现法治的螺旋式上升。

同理,法治教育评估也有指导法治教育实践的理论意义和提升法治教育效果的现实追求。法治教育评估需要运用社会学研究方法、教育学专业知识以及心理学知识,对实现跨学科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现代理论的发展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走出自己的学科堡垒,在多学科交叉研究中寻找新的出口、积累知识经验。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通过第三方组织或机构进行法治教育评估,对实现评估主体中立,保证测评结果的可信性和有效性,反映法治教育的真实情况,为改进法治教育提出指导性意见更为有益。设置法治教育评估体系将强有力地推进法治意识教育发展。

参考文献:

[1]沈敏荣.《市民社会与法律精神:人的品格与制度变迁》,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1版。

[2]乔克裕,曹义孙.《法律教育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版。

[3]前苏联著名教育实践家和教育理论家苏霍姆林斯基教育名言。

[4]具体论述详见姚建宗:“当代中国的社会教育反思”,《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7月。

[5]黄辉.《法律意识形态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2页。

[6]参见周旺生,朱苏力主编.《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 法理学·立法学·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版,第288页。

[7]凌斌:《法治的中国道路》,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2页。

[8]乌申斯基教育名言。

作者简介:

刘凯,贵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

4.小学生弘扬法治精神国旗下讲话稿 篇四

小学生弘扬法治精神国旗下讲话稿1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20--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自觉遵纪守法 做合格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学生作为知识水平和文化修养较高的一个社会群体,更应该自觉地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各种违纪违法越轨行为已构成影响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巨大障碍。尽管其人数较少,但其影响较大,后果严重,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学生违纪违法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低级庸俗的幸福观。某些格调底下的文化艺术作品、影视作品一再向青少年灌输西方的剥削思想和生活方式,导致一部分学生迷失人生航向、模糊生活目标,把感观上的快乐当作人生目的,盲目追求感观刺激,主张及时行乐、尽情享受而把社会的重托、师长的厚望弃之一切。

2、哥们儿义气的友谊观。他们为了私利和交情,完全分不清是非、美丑和善恶。一些违纪的学生,即了解学校规章制度又懂得违法的后果和严重性,但当哥们儿发生“不幸”时,却立马解囊相助。当自己的“知己”相邀干些越轨的事件时,也不假思索、不顾后果地打群架、协同作弊、破坏公共财物等,谁要是不出面就会被哥们儿看不起,甚至被“开除”。一位女学生因为作弊受处分后痛哭流涕地说:“我为他人作弊实在是情面难放下,结果害人害己,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哥们儿义气思想危害极大,即害人害己又危害社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3、极端个人主义的自由观。自由,是一个充满理想、激情和生气的字眼,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更具有特殊的魅力。但是,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自由。一些学生把自由和民主绝对化,认为“自由就是自由自在,不受约束”,从而盲目地去“自我张扬”、“自我设计”、“自我选择”、“自我实现”。而周围一切与自己的不

和谐都被视为“自我表现”的障碍。

4、苍白淡薄的法制观念.法制,是一个社会公正有序发展的保证。一个没有法制的社会必将是无序的和混乱。有的学生近乎法盲,不懂得法律禁止的、法律允许的各种行为,一切我行我素,其行为缺乏起码的标准和规范。例如:一个因盗窃罪被逮捕的女学生曾对审讯员说:“其实我这个人心并不坏,我拿了别人的钱,大部分是给别人花了,我自己并没有拿多少。......我都说完了,该让我回家了吧?我还有事呢......”可见,其道德法律意识何等苍白。还有一些学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后,不得积极采取防范和打击措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采取伺机报复的态度和“以牙还牙”做法,其结果自然必定是自酿苦果、自食其果。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当然,学生违法违纪的原因,还有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存在不当之处以及学生本身个性心理存在缺陷,但作为有知识、有文化的学生,应该养成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法律的习惯,善于控制自己的行为,调节自己的情绪,从而聚精会神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同学们,请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条纪律,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你们应该知道“冲动是魔鬼”的道理吧?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呀!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后留给同学们一句话:“仇恨会使你步入深渊,报复会助你走向极端,人的生命最为宝贵,少份歹念多分平安!

小学生弘扬法治精神国旗下讲话稿2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小学生弘扬法治精神国旗下讲话稿3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

小学生弘扬法治精神国旗下讲话稿4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安全牢记我心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首先就要从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行为规范》做起,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的校园内外,存在着一部分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同学,存在着将学校的规定置之不理的同学。课间十分钟,有的同学在校园里追逐嬉戏、互相打闹;活动时间,有的同学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乘坐公交车时,不能做到有序上车、礼让三先……?

在这里,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1、慢步轻声靠右行,课间在校园里,在教室内,不追逐,不乱跑乱跳,做到文明礼让。

2、友爱谦让,和睦相处。

3、正确使用运动器械在使用运动器械时,严格按照体育教师所指导的去做。

4、学会玩耍,开展文明游戏。

5、学会操作,在使用剪刀、裁纸刀等用具时一定要格外小心。

牢记交通规则,在外出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还要向家里的亲人和周围的其他人多宣传交通法规,另外,为了让危险远离我们,很重要一点是要注意树立家庭保护意识,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注意家庭安全。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同学们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树立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安全,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小学生弘扬法治精神国旗下讲话稿5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法制教育宣传日,所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制安全,从身边做起。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有些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有所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5.小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篇五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但是青少年因为身心尚处在成长阶段,无论是抵御外界诱惑的能力还是自我保护的能力都不够成熟。因此,也是法律需要特别保护的对象。为了呵护祖国的幼苗,XX小学一直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作为常态工作。开学至今,XX小学开展了“用法律之手呵护祖国幼苗”的主题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教师法治意识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明了“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治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治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而教师法治观念加强有赖于学校领导的重视、导向。为此,我们以学校校长室为核心组织,成立了学校法治教育领导小组,由杨眉任组长亲自抓,政教处具体抓,教导处具体落实,各年级组、各班具体实施,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使教师较深刻地掌握了与学生相关的、或者关系较密切的法律,有利于教师对学生进行有目的、有效果的法治教育,更使广大教师认识到对学生的教育,让他们树立法治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这样提高了教师对学校法治教育的认识,促使教师产生进行法治教育为已任的共鸣,进而更有效地搞好法治教育,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治宣传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鉴于青少年的年龄特点:他们的可塑性强,在不同环境中可形成不同的行为品质。我校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力争让学生在健康、洁净的环境和“勤奋、务实、文明、进取”的校训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我们美化校园环境,保持校园洁净;在学校教学楼布置各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在各办公室、班级悬挂各种规范守则等,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学校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增强法律意识、争做文明学生”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和各项活动,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三、开展多种活动,强化师生法治观念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的法治教育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品德与生活、教育相结合,多层次、多方位渗透。

1.加强警民共建活动。我们聘请了学校法治副校长及法治辅导员来校作预防违法犯罪教育、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等,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

2.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由校长室和教导处组织对各位班主任进行了依法从教、依法办校的再加强教育,帮助每位班主任提升法律意识,明确自己身上的职责,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3.国旗下讲话及晨会教育。我校充分利用周一国旗下讲话及每天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主要包括学习《国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等。

4.办好法治教育主题黑板报和手抄小报。学校充分发挥宣传窗口的作用,要求每班出一期“增强法律意识、争做文明学生”法治教育黑板报,各班自办法治手抄报,教导处进行检查评比。

5.学校广播站和宣传栏还开辟了法治之窗栏,定期宣传法治知识,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活动。

6.上好法治教育主题班队活动课。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法治教育,课堂上,结合学生的实际,结合学生的身边事,进行正反两面的评析、引导,使学生辨是非、明事理,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班会上中受到法的熏陶。

6.中小学法治教育讲话 篇六

教师法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回头看”教育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发挥法治和师德在教师从教行为中的先导和引领作用,杜绝校园性侵等恶性案件、事件及各类教师败德事件发生,捍卫每一位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教育系统2016年学校安全工作“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毕节市教师法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回头看”教育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教育管理中心安排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和教师法治教育“回头看”教育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特拟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7月10日。

二、参与人员 学校全体教师。

三、内容及日程

(一)学习回顾(2016年12月12日至2月12日):重温和学习领会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文件制度规定。要对《宪法》、《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学习,对涉及各教育主体职责、教师职能职责、学生身心健康保护的部分内容进行重点领会,明白依法从教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必须做。要全文阅读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文件,包括《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毕党办发〔2015〕10号);《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等三个制度的通知》(毕教发〔2015〕9号);《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毕教办师〔2014〕28号);《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毕教办〔2014〕147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等五个文件。要做到所有教职员工全员参与,通过集中念读、个人默读、领导讲学、交流讨论、辩论赛、知识抢答、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方式,对所有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文阅读和侧重学习,确保全面准确理解教育法律法规和系列文件内涵,特别是师德师风监测三个制度的具体执行要求、程序、主体等。学习法规和文件不能仅限于第一个阶段,要贯穿整个“回头看”教育整治活动始终,随时不清楚随时学习。

(二)对照反省(2017年2月13日至4月12日):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对照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系列文件,重点对照师德师风监测三个制度,回过头对2015年以来遵守和执行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和反思不足。

1、学校组织教师通过分组座谈、私下交流、领导点评、同事互评、家长帮评等方式,人人认真反思反省,写出自我剖析材料,字数不在多少,重在直指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剖析材料要经学校管理层审阅后存入个人专业发展档案。

2、学校要客观评价反思过去一年对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系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到不到位,全不全面,认不认真;落实和执行的措施具不具体,有不有效,存在哪些不足需要完善。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总结法律、制度执行的成效,查找存在的不足。同时,开展一次师德师风问题大排查大清理,学校领导班子要多种渠道和侧面了解全体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隐患,特别是存在行为习惯不良、甚至个人秉性不佳的,要深入学生走访调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合理措施予以防范。学校要在深入剖析去年以来本校师德师风情况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拟写执行和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系列制度的自查自纠剖析报告并上报教育管理中心。学校要加大对师德师风的监测和检查,每期不得少于2次。对于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发现隐患的,要建立台账并同时上报。

(三)深化执行(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7月10日):学校要结合教师自查自纠情况和学校对系列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剖析情况,进一步采取扎实措施,重点落实师德师风监测三个制度,建立学校开展师德师风监测、考核和问责的具体操作办法。学校开展师德师风监测、考核和问责的具体操作办法于2017年4月24日前(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乐治镇教育管理中心。

1、要结合实际建立或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监测机制,做到有规可行、有人负责监测、有记录和台账可以随时查考,有苗头问题研判解决机制。

2、要在本年度教育工作结束之际,扎扎实实开展一次教师法治教育和师德考核工作。按照师德考核制度规定,严格考核方式和程序,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考核操作程序办法,做到教职工全员参与,并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评价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者,按制度规定作出合理处理。要通过考核使每位教师进一步重视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系列制度,进一步主动依法执教和遵行系列制度。

3、要进一步完善教师法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问责机制。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个环节管理角色要更加明确,职责和问责方式要切实可行,要根据工作实际处理一批失德失范教师,追究一批抓师德师风建设不力、失职人员的责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保障制度深入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要立即启动:学校要立即启动回头看整治活动,全面周密部署,确保活动抓实。学校及时拟定具体活动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启动实施,制定的活动方案、会议简报。

(二)注重过程宣传:学校要及时收集活动信息、照片、视频,加强师德师风回头看整治活动的正面宣传。

(三)要加强督促:学校在部署后要保持跟进督促,杜绝活动搞形式走过场。教师拟写的个人反省自查报告要存档备查。教师要对照系列规定和制度,重点查纠执行师德师风监测三个制度的情况,提出执行上的不足及存在的困难,并列出改进的措施。

(四)要强化监管:教育管理中心将在活动期间对各教师开展暗访抽查,抽查情况作为考核学校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依据。

(五)要严格问责:学校要在“回头看”活动中,积极行动起来,当即开展排查和整治。尽早发现隐患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在排除中发现教师违法违纪、失德失范的,一律按规定和管理权限进行人事处罚,直至报请公安部门提起公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重视本次“回头看”活动,搞形式、走过场,或不按规定开展活动的,一经核实,报纪检监察部门依律严惩。

(六)要加强领导:成立乐治镇第一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回头看”教育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教师法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回头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领导。组成人员为:

组 长:彭 翔

副组长:李成贤 罗志伟 朱天兰 成 员:学校所有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师办公室,具体由朱天兰老师负责。

7.中小学法治教育讲话 篇七

(一)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的历史沿革

我国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 当时的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新法学研究院”和地方性的“司法干训班”培训了一大批干部 (1) , 由此开始了中国检察教育培训制度。之后, 由于受各方面原因的影响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一度中断, 自1978 年检察机关恢复后才进入了正常进程。1989 年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成立, 在之后的几年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官进修学院纷纷建立, 自此我国检察官教育培训制度正式建立, 进入了有序的发展。2007 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新的《检察官培训条例》, 取代了之前的《检察官培训条例 (实行) 》, 为新常态下的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方向。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 我国检察教育培训基本上形成了两级双层体制和“三三制”课程体系。两级双层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领导全国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各省级检察院领导本省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各省市检察官学院双层并存的培训机构。 (2) “三三制”是指, 政治理论”“法学前沿”“检察理论和检察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三三制”课程体系的建构。 (3)

(二) 目前我国检察教育培训体系的不足

我国现今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经历了三十年的发展, 已经颇具规模, 有了较为完善的培训体制。但是面对日益深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 新形势下的社会现实也对我国检察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今的检察教育培训也日益暴露了其一些不足之处。

1.地方之间差异巨大

我国由于地域辽阔, 东西、南北之间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差异较大, 因此各省市之间的检察教育培训从规模、等级、频率之间相差悬殊。例如, 北京、上海等高校比较集中的地区, 各种形式的检察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也更为丰富。由此而导致了各级检察官培训质量和效用的不同, 进而使各省市检察官队伍素质水平产生了不同的印象, 这种现象是有悖于当前法治的平等要求的。

2.教育培训形式单一、课程设置不合理

众所周知, 我国的法学教育培训一直存在着“重知识轻技能”“重理论轻实物”的问题, 检察教育培训也同样如此。综合整理学者的调查研究, 我国目前的检察教育培训仍然采用传统的授课方式, 以课堂讲解为主的教学模式。学员在参见检察教育培训中缺乏主动性机制教育, 培训工作激励性不足。还有就是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现在过于强调工具性价值, 仅仅注重法律技术层面, 这与现实检察官办案所应具有宽广的知识层面不相匹配, 突出了我国现阶段检察官知识面有限、人文社科情怀不足, 不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基层检察教育培训不足

当前我国检察教育培训所面临的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 基层检察官的教育培训工作严重不足, 检察教育培训保障制度严重滞后。好的制度设立后需要建立一些更为详细和完善的保障制度, 否则就会影响现有制度的可操作。

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检察教育培训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2020 年检察教育培训改革指导意见》 明确地提出了我国检察教育培训改革的方向。如何建立具有检察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 完成检察教育培训改革呢?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就是以什么样的理念来统领这样一套复杂的教育培训体制。笔者通过大量阅读先前学者的研究成果, 发现大多数学者都是对检察培训的具体课程设置、激励机制、考核机制等微观层面进行改良, 忽视了检察教育培训理念的重塑, 仅有少数几篇论文涉及检察教育培训理念的研究, 但其不足之处就在于仅是提出了理念的重要性或一些具体的词汇。因此, 检察教育培训理念的确立也正是现今学者和司法实务界所应重视之处。

(一)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检察教育培训改革之理念所在

带着这样的问题, 笔者阅读了大量的研究资料和党关于司法改革的文件精神, 认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是我国现阶段检察教育培训改革的理念先导。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能力”。对于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内涵, 很多学者都给出了精准而有益的解读。例如, 张立伟在《什么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中讲道: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多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 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4) 著名的法律学者陈金钊在《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中对其进行了更详细的阐释, “法治思维是受规范和程序约束、指引的思维;法治思维在现阶段主要是指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的思维;法治思维在价值追求上是一种趋于实现公平、正义, 保护权利、自由的思维;法治思维是理性思维, 是讲究逻辑推理、修辞论辩和解释技术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有三种含义:一是指根据法律处理具体问题, 而不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是法治方式具有独立性、自主性, 即在一般情况下, 依据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不受道德、宗教、政治等因素的影响;三是法治方式强调法律方法的运用, 即使因为实质原因需要变通法律, 也不蛮干, 而是讲究运用价值进行衡量, 根据社会情势进行权衡, 但必须进行充分的论证。 (5)

通过对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内涵和外延的深入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其与检察教育培训的契合之处———检察教育培训改革的主要目的就在与培养检察官的法治思维, 提高其办案的质量与效率, 促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好的实现, 那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检察教育培训的理念正是其题中之意。

(二)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检察教育培训

树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理念的检察教育培训体制, 有利于保证我国检察教育培训的方向正确, 有利于提高检察教育培训的实际效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检察教育培训理念有利于广大检察官树立法律思维, 有利于案件的高质量、高效率办理。那么,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理念强化检察教育培训呢?笔者认为, 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具体进行。

首先, 在检察教育培训课程设置上要突出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多的是一种程序性思维和逻辑性思维, 因此在检察教育培训的课程设置上, 要更多地注重对受训者程序价值的灌输和逻辑思维的培养。我国检察教育培训发展到现在的第三个阶段, 其重点已经不再是检察干警法律知识的普及, 而在其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的培养, 要大胆探索一些科学的培养方法, 在课程设置上更多地采用案例教学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让检察干警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对于检察实务工作的巨大促进作用。例如山东临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教育培训中改变了以往主讲人“一言堂”的课程设置模式, 创新的采用了“兰检卓越时空”, 对干警独立思考、言语表达、组织协调和临场应变等综合能力进行了锻炼, 让广大检察干警在实地中提高了自身的法治意识, 了解了法律程序的价值, 锤炼了其逻辑性思维。

其次, 在检察教育培训保障体系建设中应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指导。以往的检察教育培训体制不健全, 而一些已有的有效制度落实不足, 检察教育培训在制度保障方面, 建设不够与落实不力并存, 可以说在制度执行、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上缺乏具体统一的管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除了程序性要求外, 其另一个突出点就是制度化建设。法治方式是一套制度化、程序化方式, 在检察教育培训建设中, 我国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 以制度来保障检察教育培训的质量。

三、结语

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检察教育培训改革过程中, 我们更应当注重制度的建设, 只有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为理念, 方能不断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健全的发展, 进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向前迈进。

注释

11) 石少侠.司法教育的考察与比较[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118。

22) 杨建军.我国检察官培训问题与对策[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1 (2) 。

33) 马立东.国家检察官学院教育培训二十年回顾[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1 (6) 。

44) 张立伟.什么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N].学习时报, 2014-3-31。

8.中小学法治教育讲话 篇八

【摘要】高校法治教育作为思政教育中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高校法治教育环境下占据着较为重要的地位。文章将高校法治文化建设作为研究的重点,对高校法治教育革新的方案进行了系统探究,核心目的是通过法治教育环境的优化,提升高校法治教育环境的整体水平。

【关键词】高校法治文化建设  高校法治教育  改革方式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32-0064-02

一、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

在现阶段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其项目内容的构建应该在满足高校实际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需求,将高校稳定发展作为基础,从而实现和谐、稳定校园环境的构建。同时在教育体系优化创新的同时,也应该对高校法治文化的建设进行系统性的分析,通过对校园文化的建设,充分彰显出校园文化建设中的法治精神,从而为其价值能力的提升提供稳定支持[1]。

同时,通过高校法治文化教育体系的优化创新,可以实现高校自身运行状态与实际需求的充分结合,并在分析高校法治文化的基础上,保证文化教育体系核心价值。在我国现阶段高校法治教育活动构建的过程中,高校应该制定系统化的法律制度管理规章制度。

二、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分析

(一)法治教育工作管理模式缺乏创新性

通过对现阶段高校法治教育体系构建现状的分析可以发现,高校法治环境下的教学方式,考核方式以及师资队伍的建设都不能充分满足社会及高校发展的基本需求,主要是由于相关制度的建立缺乏创新性的模式,导致师资队伍的建设机制有待加强,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管模式缺乏创新性的理念。同时,在现阶段高校法治教育工作构建的过程中,其基本的教育模式仍然采用原有的社会结构,导致一些管理制度的设计缺乏针对性。而且,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当代社会中独生子女占据较大部分,而且,贫困学生的比例也相对增加,很多学生在高校环境中受到生活环境的影响,会形成不良风气,更为严重的还会造成学生心理问题的出现。因此,在现阶段高校法治教育体系构建的环境下,应该构建创新性的运行模式,并通过对学生实际需求的分析,使学生了解并掌握规范性的法律内容,从而实现动态化教育体系的创新及优化,并在真正意义上为教育体系的优化提供依据。

(二)教学方法单一导致教学效果不佳

对于现阶段的高校法律教育基础而言,在传统教学模式构建中,其教学模式只是局限于灌输思维的环境中,虽然在很多院校法治体系构建的过程中,提倡多元化的教学模式,但是,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其教学效果相对较差,而且,学生在学习中,只是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应付考试,教师也是在该种环境下,照本宣科,从而为法治教育环境的构建造成了制约。同时,在很多高校教育体系优化的过程中,应该采用大班式的教学体系,导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相对较少,从而为教育体系的优化及教学目的的提升造成了严重制约[2]。

(三)教育考评价值的单一性

通过对高校法治教育考核基数的分析可以发现,高校评估体系的体系往往会采用简单的笔试模式,虽然这种评价标准的效果较为重要,但是,在法治教育环境下,如果只是采用笔试的评估方法,教育工作者会过分的强调应试教育的功能性,从而严重限制了学生发散思维的形式,使学生失去主动思考的意识,并在最终程度上为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造成制约。因此,在现阶段教育体系优化及发展的环境下,应该通过考评方式的综合性分析,构建多元化的评价模式,从而为高校评估方式的确立及优化设计提供稳定支持[3]。

三、高校法治教育改革方式的优化设计

(一)构建创新性高校法治教育运行的创新机制

在现阶段高校法治教育运行机制构建的环境下,教育体系的优化应该遵守系统性、科学性及实效性的操作原则。其中的系统性原则主要是在高校法治运行中,应该将系统性作为基础,充分考虑到整体与部分、结构与功能以及自我及环境的综合性分析,全面强调高校运行环境中,法治原则构建的目的及阶段性原则,从而为教育体系的优化及发展提供稳定支持。实效性主要是指法治运行机制的可操作性,并在实践项目可行性确立的同时,构建可靠性、系统性的创新结果。对于高校法治教育运行工作的实效性而言,其实质工作体系的构建应该充分保证项目设计的功能性及吻合性,提高依法治校内容设计的核心性。因此,在高校运行及时构建的过程中,其基本框架的设计可以如图一所示。

图一  高校法治教育机制运行模式框架设计

通过对高校组织运行教师教育环节而言,其项目内容的设计包含了科学化的运行前提,其项目管理内容的设计包含了领导管理机制、教师队伍建设以及项目协调机制,同时,在组织机制优化及工作明确的基础上,也应该进行任务分解组成部分的分析,明确各个部门的法律关系,从而为高校法治环境的营造提供稳定依据。与此同时,在领导管理体系运行模式构建的基础上,也应该制定科学化的法治教育目标,通过方法及途径的优化分析,进行科学化教育体系的创新,实现资金保障及资源的稳定运用。

(二)构建丰富性的课堂教学机制

对于现阶段高校法治教育内容而言,其项目课程的设计主要是以课堂教学作为基础,将课堂教学作为法治教学中重点,从而为课堂学习方式的设计及学生法律知识的培养提供良好依据,因此可以发现,在现阶段教学环境发展的程中,课堂教学的效果对提高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会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所以,在教育优化及创新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内容:第一,构建“诊所式”的教育方式,对于“法律诊所教育”而言,又被称之为临床法学教育,是美国借鉴医学院临床实践的方法,通过案例教学方式的演绎而形成的一种教学方式,这种方式也就是所谓的现场模拟案件教学,通过案例教学可以使学生在整个环境中得到亲身的体验,并通过角色的扮演激发学生的潜在能力,使学生在实践的同时掌握很多专业性的法律知识。同时,在这种教学环境下,也可以逐渐改变传统教育内容的限制,实现教师与学生的主动交流,改变传统灌输性的思维模式,从而为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提升提供稳定支持。第二,构建媒体教学方式。伴随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信息化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因此,在高校法治教育环境构建的过程中,应该结合网络中的热点进行法律事件的分析,并通过多媒体教学方式的运用,进行视频、图像以及声音的运用,从而呈现出动态化的教育模式,激发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兴趣。

(三)构建完善性的教育评价考核机制

在现阶段高校法治教育体系构建的过程中,针对学生的学习现状,需要构建多元化的教育评价方式,并在整个考核环境下做到以下几点内容:第一,采用笔试、口试以及论文等多种方式融合的考试方式,将笔试作为基础,对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状况进行分析,将口试考试作为对学生知识掌握状况的分析,并通过论文设计的方式的确立,让学生掌握知识运用的能力,通过这种综合性考评方式的确立及分析,可以构建系统性的评估策略,从而为教育体系的优化及创新发展提供稳定支持。第二,考核题目设计的灵活性。在法治教育体系优化的过程中,相关考评题目的设计应该充分展现其灵活性的特点,并在丰富题目的基础上,使考评方式呈现出灵活化的发展状态。同时,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可以使学生对法律知识进行系统性的理解,并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从而使学生在生活的过程中,形成独立思考的能力,同时也减少学生考试作弊现象的出现。第三,在考核计分中,应该包括笔试、口试以及模拟法庭等,有效减少笔试占有的比例,全面提升法治教育体系的优化及创新性发展。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伴随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在高校法治教育体系优化及改革创新的过程中,高校领导者应该结合学生的实际状况,设计系统性的法治教育体系,将高校的文化建设作为基础,实现法治文化的创新性发展。由于法治教学是高校和谐校园构建的基础,同时也是院校法治文化设计的重点内容,因此,院校管理者应该掌握法治教育体系构建的重要意义,结合当代教育的实际状况,加强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的稳定性,从而依法治校提供稳定支持,同时也全面促进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的综合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峰.论我国高校法治文化建设[D].安徽农业大学,2011. [2]侯建业.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D].中北大学,2016.

9.法治进校园讲话稿 篇九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很荣幸能有机会和大家共同探讨中小学生应了解的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对法律应该感到很熟悉了,法律是人类历史的缩影,它与我们同在,从摇篮到坟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我国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要“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青少年要健康成长,就要遵守社会公德,知法、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并请大家思考两个问题: ① 初中生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 ② 如果甲的行为违法,违反了什么法?

一个周末,某市的一个小区内,三位初中生在小区的绿化广场上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到地上,重重地摔了下去。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急救车拖走。

那么,在这个事件中,乙的行为到底违法了没有呢?

答案是肯定的。首先,甲的行为造成了乙身体受到伤害,侵害了乙的健康,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他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乙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照顾乙的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如果乙经过司法鉴定构成了伤残,甲还要承担乙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和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甲是一名未成年人,由他的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如果司法鉴定机构确定乙为重伤,甲的行为还触犯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小学生年龄基本在6至16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快的阶段,容易冲动,进而给他人,给自己带来伤害。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的健康成长,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法律知识。

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法律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 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的基本权利如下: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17、法律规定的其他的权利。

那么什么是违法行为呢?简单的说,违法行为就是指违反法律,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行为。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带管制道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出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面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行为逐年攀升的情况,学校、家庭和个人该怎样预防呢?

1.学校预防。学校要真正做到育人,要面向全体学生,对问题学生要正确引导,给他们鼓励,防止滑向犯罪的边缘。

2.社会预防。优化社会文化环境,预防和减少不良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为学生提供健康、有益于身心发展的活动场所。3.家庭预防。家长要杜绝对孩子百依百顺的错误做法,做到爱要得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功能。

4.作为一名学生应有基本的是非观念,面对校内外的不良诱惑要有辨别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在我们受到侵害时应主动告知家长、老师,必要时可以走法律途径。

10.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讲话 篇十

县委县zf把法治建设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守正出新,开拓进取。去年,我县访调对接项目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zf建设创建项目,这既是上级对我县法治zf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以后工作的起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法治zf示范创建工作。

法治zf建设示范创建共有两项工作,第一项工作是开展法治zf建设示范创建“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单位自查,提报亮点阶段,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于全面推进法治zf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要求,全面梳理排查,逐项对标找差,目前这一阶段工作已经完成;二是整改推进阶段,各有关部门(单位)针对存在的短板弱项,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责任清单,逐项销号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三是总结提升阶段,认真总结“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制度机制,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见效。

第二项工作是zf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法治zf建设典型培树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根据实施方案作出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力争更多的zf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参与到典型培树工作中来;二是对标实施阶段,zf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分别对照《zf部门(单位)法治建设指标标准指引》《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指标标准指引》抓好自查、整改、建章立制等工作,全面推进法治zf建设任务落实;三是推树典型阶段,经自愿申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初审把关,市委依法治市办初审评选,择优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四是推广宣传阶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法治zf建设的浓厚氛围。下面我就法治zf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法治zf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是夯实法治zf建设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是加快法治zf建设的重要举措。

省市已对活动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做到思想更重视,行动更坚决,方法更科学、工作更扎实,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

二、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真正把法治zf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zf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依法全面履行zf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民*主合法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科学有效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zf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法治zf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等八个方面内容,开展“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工作。

要对照zf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法治zf建设标准指引所列项目及要点内容,逐一自查自评,认真查找自身在法治zf建设中的问题症结,尽快补齐短板,确保典型培树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11.创建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篇十一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

要做到依法治校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合法自主权。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要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应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督察制度,及时发现、纠正违规办学行为以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和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多措并举实施依法治校

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监督。要完善校内外监督机制,发挥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中小学校要建立与社区、家长的联系制度,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学生权益、监督学校办学方面的作用;要实行校务公开,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开的形式,适时向社会和师生公开学校校务,做到决策程序、实施过程、结果三公开;要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学校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要向教职工公开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等。学校在重要决策出台前要进行法律政策咨询,保证作出的发展规划、制定的重要文件、签订的重要合同等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要实施聘任制度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依法聘任教师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保证教师申诉渠道畅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没有法定依据,不能做出对教师的任何处罚决定。

要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意识,依法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权利。要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禁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要采取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多管齐下创新法治教育工作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要把其作为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抓紧抓好。

一是要做好法治教育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工作。教师要在各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挖掘法治教育因素。例如,语文课通过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件,渗透崇尚公平正义、违法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光荣等教育;生物课对学生进行保护环境、热爱生命、尊重人权的教育;体育课对学生进行遵守规则、崇尚公正的教育等。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把法治教育作为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安排课时用于法治专题教育活动,并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确保课时和教学质量。

二是要做好法治专题教育工作。要采用必要的专题教育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兴趣、思想认识、行为表现和社会实际出发,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专题教育活动。法治专题教育要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等紧密结合,与安全、禁毒、预防艾滋病、环境、国防、交通安全、知识产权等专项教育有机整合,使之融为一体。

三是要利用课外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课外活动是学生学习法律、践行法律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纪念日活动、各种仪式、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学生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是要加强对学生的个别指导。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针对个别学生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积极的教育和管理。要关注学生思想、情绪、行为等方面的变化,对他们及时进行法律、道德、心理等多方面的辅导,帮助学生克服缺点、改正错误,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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