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挂职交流经验(精选10篇)
1.国地税挂职交流经验 篇一
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积极推进国地税协作 努力构建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既是税务部门服从服务当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题,也是新时期税务工作的主线。总局肖捷局长把优化纳税服务促和谐与实施结构性减税保发展、深化税制改革调结构、加强税收征管保收入一起列为当前税收工作的四大任务,进一步凸显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浙江国地税系统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税务文化建设为基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公开和文明执法是最佳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合理满足”的理念,按照“制度简明、程序简化、操作简便”的要求,深入开展纳税服务的体系规划、制度建设和手段创新,努力打造具有浙江特点的纳税服务品牌,已初步构建起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
一、以“信息共享、业务合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国地税联合办税机制
(一)共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宣传咨询的通力合作。2005年以来,浙江国地税系统按照“集中接听、统一回复、部门协作、突出时效、跟踪管理”的原则,投入人力、物力共建12366纳税服务热 线,全面整合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等服务功能,简化语音流程,规范业务分类,完善接听功能,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更新培训,深入落实“来电必接、有问必答”的工作要求,热心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杭州市更是实现了国税、地税、财政的三方共建,参照现代专业呼叫中心的做法,将商业“客户服务”理念引入公共服务领域,集税收宣传、政策咨询、办事指南、投诉举报于一体,搭建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综合财税服务平台。国地税共建12366,既降低服务成本,又提供权威的政策解释,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欢迎,也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的高度评价。截至2008年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受理电话168万个,发送短信1078万条,服务对象已延伸到港澳台等地区。
(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实现办税事项的分工合作。2006年以来,全省国地税系统按照“一地一窗一证一码零收费”的办理模式,联合开展新办登记、变更登记、税务登记换验证、补办税务登记证等业务,实现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一户一证”、“一证两章”。在此基础上,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开发了“浙江税务征管信息共享应用系统”,全省165万户纳税人全部实现了国地税联合办证。嘉兴等地还实现了税务、工商“一窗式办证”,办证窗口“三合一”,通过对国税、地税、工商三部门工作流程、网络平台、信息系统的有机整合,实现信息数据的自动读取、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同步发放,从源头上保证了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为实施数据比对、开展增值服务创造了条件。
(三)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实现服务管理的优化合作。2005年以来,浙江国地税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联合开展企业纳税 2 信用等级评定,依据纳税人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等方面的税法遵从情况,评定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并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提供个性化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评定AAA级纳税信用企业1479户、AA级纳税信用企业1992户、A级纳税信用企业4160户,促进了依法诚信纳税环境的形成,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建立协作机制,探索“一套制度、三个平台”的全面合作。以互信为基础、多赢为目标,全省国地税系统还因地制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纳税服务合作,如推行税款征收“多税通缴”、基础信息“数据通用”、个体税收“定额通核”、纳税申报“一户通催”、税务检查“各税通查”、税收宣传“税法通宣”的“六通”联合办税机制,积极开展委托代征税款,通过部门间的相互“借力”,服务资源配臵进一步优化,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目前,浙江省国、地税局正在探索建立“一套制度、三个平台”的协作机制,即包括更多涉税业务的联合办理制度和国地税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国地税社会化协税护税平台、国地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日前已初步实现纳税人一次提交财务报表、国地税两局共享的目标,国地税之间的深度协作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以“全程服务”为核心,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品牌建设 为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的问题,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2001年11月,浙江国地税系统按照“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全程服务制度,将所有涉税事项的受理、办理统一集中到全程服务台,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资料齐全的,予以“一次性”办结;能够当场办结的,予以当场办结;不能够当场办结的,实行全程服务并 3 限时办结。改变了过去同一涉税事项需经多窗口、多科室流转办理的做法,通过税务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的有序运作,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办结纳税人交办的涉税事项,并及时反馈。此举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的上线运行,根据岗责体系、工作流与工作流模板的设臵要求,适时对全程服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2007年,以推行办税公开为契机,结合税收政策和征管流程的调整,对全程服务项目再次进行修订,形成了《全程服务项目一览表》。目前,纳入全程服务项目的涉税事项共分为税务登记、认定管理、退税审批、税收优惠管理等19大类236小项,全程服务已扩展到整个税收征管过程,形成了为纳税人的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服务。8年来,共受理涉税事项3459万件,其中即办事项2974万件,纳税人平均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全程服务制度实施后,推行承诺与责任并重的工作制度、“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形成了规范、透明、快捷、高效的服务机制,使广大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促进了新型征纳关系的建立,树立了税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全程服务制度已成为浙江国地税系统为纳税人服务的标志性品牌。
三、以深入落实“两个减负”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效能
(一)优化业务流程,推行服务管理一体化。按照“两个减负”的要求,全省国地税系统全面清理、简并涉税事项及报送资料,2007年以来共合并减少涉税事项56项,减少报送资料227种,解决了纳税人“多头报送、多次报送”的问题。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扩权强县”改革,2007年以来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7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7项。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 4 评估、税务稽查各环节的联动机制,通过“税收征管辅助系统”对分税种税源管理任务进行充分协调,统一下达。同时,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对同一纳税人除举报案件和总局统一布臵的协查案件外,在一个纳税内原则上只安排一次纳税评估或涉外税务审计、日常检查、税务稽查,有效避免多头评估和重复检查,减轻了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二)推广网上办税,促进纳税服务多元化。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推广网上安全申报平台,推进财税库银联网,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申报纳税。目前网上申报已覆盖国地税系统所有税种,全省纳税人基本取消现金缴款方式。截至2008年底,应用浙江国税网上安全申报平台和浙江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的企业纳税人分别达到41.72万户、53.63万户,分别占企业总户数的99.17%、97.16%。探索建立“网上办税服务厅”,逐步实现待办事项提醒、政策咨询、预登记、申报、认证、抄报税、发票缴销、文书审批等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大大节省了办税成本。
(三)创新办税方式,推进纳税服务人性化。整合内部资源,实现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规范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划,将原功能性窗口分别办理的涉税事项归集到一个窗口办理,实现多项涉税业务的“一窗统办”,彻底改变了原来纳税人围着流程转的情况。据测算,纳税人以前办理注销业务需在申报、抄税、发票验旧等多个窗口排队,平均耗时30分钟;推行“一窗统办”后,纳税人只需在一个窗口排队,6分钟内即可办结。此外,为平衡窗口工作量,在办税服务厅统一配臵智能排队叫号系统及服务评价器,并配套提供导税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等多种服务;大力推行自助办税服务,纳税人可通过自助办税系统 5 办理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抄报税等涉税事项,形成了“自助式取号、一站式办理、全程式服务”的办税服务风格。
(四)拓展服务内容,推动纳税服务社会化。加强外部协作,密切与工商、民政、公安、媒体、乡镇街道、行业协会等部门的合作,壮大协税护税组织,探索“政府支持、税务主管、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纳税服务社会化新途径。拓展农村税收服务,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农民办税方便卡”,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可凭税务机关核发的方便卡开具发票,省却了每次到村委乡镇开证盖章、再到税务机关开票的繁琐过程。在此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现有乡镇代征点等农村服务网点,开发应用“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系统”、“社会化办税服务平台”,在税务机关、农村税收服务网点和农村纳税人之间搭建起较为健全的税收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农民办税不进城”,提高了涉农服务水平。
四、以服务浙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已任,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创业创新”是浙江精神的核心,也是浙江国地税系统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当前,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服务创新,根据浙江块状经济发达的特点,广泛开展行业建模工作,目前已建成123个行业模型,在降低涉税风险、公平企业税负、提高税法遵从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促进节能减排、促进就业再就业、支农惠农以及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等 6 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推进“创业创新”总战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2008年累计办理各类减免税(费)及先征后退税款309.34亿元,同比增长22.19%;办理出口退税934.60亿元,同比增长4.88%,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浙江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今年以来,全省国地税系统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及“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帮扶企业“春雨”行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已累计举办各类政策宣讲会、培训班1568场,参加人数达295288人次,共派出税务干部59186人次,深入76478户企业开展上门服务,伸出“有形之手”,加大帮扶力度,与纳税人共度时艰。“寒流”袭来,浙江国地税系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步伐在加快,为困境中的浙江企业送去了缕缕暖意。对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资格认定,实行“一次性”审批;针对研究开发费立项渠道不畅、部分企业担心信息外泄而对立项有顾虑等问题,适当简化立项程序;积极帮助纳税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消除了企业由于信息不畅、程序较多等原因对享受优惠政策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国地税与财政、金融、科技、民政等部门间的工作合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近年来,浙江国地税两局通过“持续不断抓创新、坚持不懈促完善”,已构建起“拨打热线咨询办税、部门协作联合办税、全程服务轻松办税、优化流程快捷办税、就近选择同城办税、归并功能一窗办税、服务大厅自助办税、智能叫号坐等办税、农村农民方便办税、足不出户网上办税”的格局,纳税服务工作基本形成体系,但与纳税人的需求、总局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7 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浙江实际,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使浙江的纳税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2.国地税合作领导批示 篇二
4月份,陕西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席七万批示:“请借势、借力、关注、提炼、扩围。真正把国地税合作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陕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矩:“全面合作零距离,意见沟通零争议、协调配合零障碍、工作推进零阻力。商南国地税合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应认真总结、推广”
6月23日,商洛市委书记胡润泽批示:“国地税合作的经验很好,要继续努力,不断破解难题、精准发力,把各项改革举措有力有效的落实好。”
3.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方案 篇三
为整合国、地税稽查资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为了避免重复税务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要求,经市国税局、地税局协商,制定《**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共享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稽查服务、共建和谐税收为联合稽查的基本出发点,以提高稽查质效和减轻纳税人负担为最终目的,通过相互学习、协同配合,形成优势互补,促使双方的稽查工作质效、稽查队伍素质、稽查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在国、地税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联合稽查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督导。领导小组组长实行轮值制,由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分轮流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国、地税稽查局正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设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与领导小组组长任期一致),轮流牵头负责联合稽查日常工作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三、工作目标
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制定以下目标:
(一)第一阶段:起始阶段 具体目标是:
1、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组织领导机制;
2、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联席会议制度;
3、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信息交换制度;
4、建立国、地税联合办案制度。实施:2012年
(二)第二阶段:深化阶段 具体目标是:
1、制定联合稽查计划;
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换信息;
3、在不同环节积极开展联合稽查工作。实施:2013年
(三)第三阶段:提高阶段 具体目标是:
1、总结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经验;
2、完善国、地税联合稽查方案;
3、推广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实施:2014年
四、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为确保各协作事项切实有效的运转,国、地税稽查局在双方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此项工作,根据领导 小组组长轮值制的原则,互相协作。双方分别指定内部有关职能部门作为牵头联络科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双方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事件处理。
(二)统筹计划和安排稽查工作。在上级稽查部门确定的重点稽查行业、重点稽查项目的基础上,加强国地税稽查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协商制定本级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协商确定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时间安排、检查实施方式和检查成果交换。
(三)完善制度和规划。以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为基础,双方紧密结合实际共同研究磋商,全面完善国税、地税稽查局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换制度、联合办案管理制度等。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开始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议内容为双方相互交流税收专项检查及各类案件查处情况;协调解决双方协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总结稽查办案经验和方法;对日常检查中发现涉税问题进行相互反馈,研究双方在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新动向、新特点等。
2、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换制度。定期或者即时交换信息,达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的目的。对受理涉税检举、大要案查处、处理处罚决定等涉及对方的信息定期交流传递或及时通报对方或商请对方介入,以实现信息共享。国、地税稽查局相互转办的税务违法案件,被转办方及时安排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转办方书面反馈。双方应不断拓展信息交换的内容和形式,明确信息交换 的方式和时限,提高信息交换的质量。
3、建立联合办案工作制度。对上级交办、涉税检举案件、以及涉及双方管辖范围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需联合检查的,由主要缴纳税种方牵头人召集对方协商,商请对方及时介入,开展国地税联合检查。对上级部署的行业性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等工作,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订共同的检查方案,统一检查的时间、期限、步骤和程序,统一部署实施。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税源企业联合检查时,按照“一次进户、统一检查、分别审理、各自处理”的原则,统一安排部署。双方统一制订检查方案,分别下发《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各自抽调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统一取证、分工负责,对涉及国、地双方的共同证据取证时一式两份、一证两用。若发现重大涉及对方税收违法事项时,及时将相关信息、资料传递给对方。国地双方各自进行案件审理,独立做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并相互抄送副本。经双方商议拟联合检查的,应制作《**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案审批表》,经各自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组成联合检查小组。
(四)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合作方式。在条件成熟时,对税务总局部署的专项、专案检查、联合检查,国地税稽查局共同开展入户检查、调账、取证,在稽查结束之后,由国地税稽查局各自向上级税务机关报送统一检查报告。对受理的举报案件,凡属共管户,除案件线索不清列入暂存待查的外,原则上都应将自己部门受理的举报案件名称向对方通报,如双方都收到同一对象举报的,应进行联合检查。如 只一方收到举报的,由收到举报的一方负责实施检查,检查结果及时进行信息交换。对偷、逃、骗、抗税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突出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或其它形式共同曝光。
(五)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在联合稽查工作中,根据案件的检查和结案情况,不断归纳总结联合稽查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改进和完善,并在全市各级税务稽查机关推广。
(六)其它事项
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保密等有关规章制度,对双方协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双方应按各自系统内授权和有关内控制度要求逐级上报处理。
2、双方对提供的各类数据和资料,要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3、双方应主动协调各自下属部门,积极配合对方开展相关工作。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盖 章)(盖 章)
4.国地税挂职交流经验 篇四
国家税务总局在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构建国、地税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强化国地税纳税服务合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省局科研所适时提出了“国地税联合办公”的课题,是我们税收工作在“新常态”下,如何破解难题、科学管税、堵塞漏洞、优化服务、提升质效的有益尝试,对指导我们的税收工作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我们结合本区税收工作实际,就国地税联合办公这一课题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税是适应新形势的必然趋势
税务信息难以共享是由国、地税的分立而随之产生的必然产物,也是多年来国地税双方一直在努力寻求解决的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难以得到有效解决。“金税三期”将国、地税纳入统一的征管系统,距离信息共享仅一步之遥,“营改增”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暴露出由于国地税双方信息不共享而造成的大量税款流失问题。随着“金税三期”和“营改增”工作的不断深入,信息共享也会逐步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开展国地税联合办公正是顺应当前新形势的新需求。
(一)有利于强化税源监控。通过国税地税部门共享税务信息,建立长效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使税源监控工作更加全面有效,从而能够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的管控,问题一经发现,即能预警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防止税款流失。
(二)有利于推动税收征管的科学化。通过两部门的联合办公,拓展了信息收集渠道,增加了涉税信息容量,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
经营及税收情况。通过两部门的积极配合协调,税收征管体系将更加完善,最终能够提升精细化、科学化的税收征管水平。
(三)有利于促进纳税服务的优化。以税务信息共享为平台,通过一站式服务,能够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避免纳税人两头跑、重复跑,打造纳税服务优质品牌。两部门的联合办税很好地反映了和谐社会的内在诉求,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四)有利于降低纳税成本。通过国地税部门的信息共享,不仅方便双方完善各自的税务信息,而且还能减轻双方的信息采集工作,节约公共开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国地税合作办税工作的不断深化,地税部门就建立工作联系交流制度,探索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国地税信息共享工作现状分析看,还存在一定问题,重点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共享程度不够,税收执法风险加大
税务信息只有真实、准确、全面,才能正确分析判断征管质效。当前,由于税务信息不能充分共享,从而形成了一定的征管漏洞。主要问题有:
1、在税务登记环节,纳税人在国税或地税某一方进行了登记,而在另一方则未登记;或者虽然进行了税务登记,但登记状态在一方为正常户,另一方则为非正常户,从而形成漏管。
2、在纳税申报环节,由于部分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瞒报、少
报、缺报等问题时有发生,加之现有税收信息化程度以及征管手段等条件所限,税务部门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监管,从而导致税款流失。
3、在税款征收环节,同一纳税人向国税局申报增值税或消费税后,一部分不再向地税局申报或故意少申报相应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此外,在代开发票时,纳税人在国税足额上缴增值税后便可开具增值税发票,而相应的附加税费却很少有人征收。
4、在税务检查环节,由于国地税的分工不同,国税局仅就管辖的税种进行稽查,即使检查的问题涉及相关联地税局管辖的税种,也大都避而过之,客观上形成了漏征。
上述问题,无形中加大了税收部门自身的执法风险。
(二)信息共享效率不高,制约了征管质效的提高。
目前,国地税虽有共同“金三征管系统”,但双方税收征管信息采集、传递、比对和分析均靠人工进行操作,虽然我们定期开展了国地税管户以及税收信息比对,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获得的信息数据在稳定性,时效性、规范性、逻辑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交换的质量及应用,制约了征管质效的提高。
(三)征管业务不同步,导致纳税人纳税成本提高
主要表现在纳税申报中,报表时限的不同步导致部分纳税人税负加重。例如,在国税,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但国税是季报,也就是说三个月总销售额只要小于9万元就可以免税,而地税规定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免征营业税,但地税为月报,只要有一个月的营业额超过3万元,即使一个季度没有达到9万元都不可以
免税,从而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依总局文件,此情况可避免,但基层地税默认为月报)。同理,某纳税人在国税免税的情况下,例如,单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季度未超9万元,国税局按季申报免税,但地税局按月申报征收的附加税费却无法免除。
三、进一步深化国地税联合办公的建议
(一)确立国地税联合办公的目标
依托“金税三期”的平台优势,通过国地税双方共同进行数据采集、交换、整合、应用,为纳税人“一户式”信息,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数据。具体信息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税款入库、税务认定、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纳税人报表报送、第三方信息共享、综合分析等数据在内的工作事项进行整合,制定标准统一、采集规范、录入准确的管理办法和监控制度,最终实现国地税对纳税人“一户式”管理目标。
(二)建立和完善国地税相互合作工作机制
首先,成立国地税联合办公工作组,制定符合双方业务需求的联合办公机制,共同推进联合办公各项事宜。在各级税务机关组织业务能手成立联合办公工作组,加强双方协同配合、互动沟通机制,建立国地税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制度。
其次,当前的税收征管工作完全依托信息化,发挥“金税三期”的平台优势能够加快建立税务信息数据库,从而推动国地税联合办公的进程。首先要进一步完善“金税三期”的信息共享平台,使之能够满足国地税联合办公的目标。同时,完善相关配套支持,制定省级统一的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和接收方式。
(三)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联合办公
首先,在办税服务厅采用“一窗两人两机”的工作模式,一个窗口能够同时办理国、地税所有涉税事项,有效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纳税成本。其次,由于税务信息的不对称、不完善,造成大量的漏征漏管户,而且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也因此而降低。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委托国税局代征附加税费。再次,利用国税部门的税务信息,如企业基本经营情况、立项、项目投资、纳税、减免退税、欠税等,加强对纳税户的控管,在各类数据健全的基础上,开发税收预警功能,提醒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检查,为税源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稽核、检查依据。例如,某纳税人有多家公司,且一家公司在国税为非正常户,信息共享可以对地税局进行信息提示,以防征管漏洞,同时纳税人也可时时了解自己名下公司的纳税情况,从而提高纳税遵从度。
(四)逐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公的深度
国地税联合办公应该着力按照从空间联合到办税流程联合逐步深化联合办公的顺序推进。首先是办税空间从分散到联合。在空间上,国税和地税分开办公,互不联系。成立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除发票发售、简易行政处罚外均由一个窗口办理,两个人操作两个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办税事项,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目标。其次是办税业务内容从分散到联合。税收征管的业务内容包括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涉税事项审批以及发票开具、管理和监督等。通过国、地税业务内容上的实质性联合,不仅仅方便了纳税人,而且实现了双方在税收征管方面的共赢。最后是办税业务流程从隔离到联合。国地税联合办税最终要改变以前两家在
税务登记、认定管理、申报征收、实地调查以及文书资料等业务流程相互隔绝的状态,在税务登记、行政处罚、涉税事项审批等方面实现了国地税业务流程的融合。
1、相互代办涉税事务。一是统一受理窗口涉税业务。建立一个统一、规范的办税服务厅,要求税务人员熟悉国地税业务,采取直接的“一人一窗一机”统一受理国、地税的登记(目前国家试行的“三证合一”可解决此问题)、申报、认证、抄报税等涉税业务。在“前台统一受理”的同时,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按照业务性质实行“后台两家分离”,由国、地税部门分别进行审核审批等后续流转环节。二是相互代征部分税费。代征对象主要涉及到两类纳税人,一类是流转税在国地税一方的纳税人,由同一方税务局代征。如房地产、建筑安装属于国税的纯所得税户,交通运输业属于地税的纯所得税户。另一类是有兼营业务的纳税人,可按其流转税主体税种的隶属关系,相互代征兼营业务所属的流转税。代征部门应认真执行票款结报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解缴税款,所有代征税费严格按预算级次入库,做到税费无积压、无挪用,入库及时、准确。
2、国地税业务同城通办。国地税合作可以不仅限于一个区域的范围。国、地税系统各自的业务能够在同城办理,在国地税合作较为成熟后,两家的业务应可以扩大到同城通办。
3、共享纳税服务平台。如:共建“12366”服务热线,作为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第一窗口。共建网上办税网站,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登记、申报纳税、文书受理、投诉举报、发票真伪查询等涉税服务,实现纳税人在同一平台办理国地税业务的愿望。共建
纳税服务辅助系统。
4、干部队伍管理合作。在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上,教育资源和教育平台要整合共享,培养精通国地税业务知识的复合型税务干部,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在税收工作上,共同谋划部署各项税收工作,高度共享税收资料、文件安排等工作信息,对各项工作进行共同讨论研究、共同部署,形成统一的决策,保持合作的步调充分一致。
太原市小店区地税局课题组
5.富顺县国地税合作实施方案 篇五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以下简称《工作规范》),以及《自贡市国家税务局 自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2016年国地税合作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思路,结合富顺实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规范》,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纳税人的角度为出发点,通过整合国地税税收征管资源,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不断丰富合作方式,落实便民办税服务措施,降低纳税和征管成本,切实为纳税人减轻负担,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工作质效。
二、工作目标
(一)开创纳税服务新领域。充分利用国地税办税大厅同时进驻县政务中心的有利条件和现有资源,实行“联合办税”,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优质的服务,避免纳税人多头找、多次跑、重复排队、重复受理等,缩短办税时间,有效提升办税质量和效率。
(二)取得税收征管新突破。通过共享涉税信息,共同加强税源管理,共同应对风险,提升国地税税源管理水平,堵塞税收漏洞,防止税源“跑、冒、滴、漏”。
(三)实现税务形象新提升。通过国地税合作,提高税务机关和税收工作人员的整体工作水平,赢得包括纳税人、政府部门等社会公众的肯定,使整个税收工作的形象得到有效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立足现行体制,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共同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共同维护税法严肃性和权威性,推进依法治税。
(二)求同存异。以双方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加强国地税合作,在准确把握需求结合点的基础上,明确合作范围,拓宽合作领域,服务大局,分工协作。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三)稳中求进。根据征管基础实际情况,结合富顺实际选准恰当的环节和事项开展合作,实事求是确定合作方式,稳步推进合作进程,做到实事求是、切实可行。
四、合作工作内容
(一)纳税服务合作。
1.联合开展税务登记。联合开展设立登记(除“三证合一”以外),探索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停业登记、正常户转非正常户、报验登记的纳税人,以及外出(来)经营纳税人、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违章处理等事项合作。
2.创建联合办税服务厅。实行共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整合核心业务的模式,实行“一窗一人一机两系统、业务通办、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实现纳税人“进一个厅,到一个窗,办两家事”。
3.联合开展税法宣传。不定期召开税收宣传专题联席会议,共同协商确定宣传重点、宣传口径、宣传方式。对重大税收事项,共同策划和组织实施专题税收宣传行动。
4.共建纳税人学堂。共同搜集纳税人培训需求,联合编制培训计划,整合师资队伍,共享培训资源,两家合作开展培训,共同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培训辅导、纳税咨询等服务。
5.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运用统一的指标体系和双方的指标信息,依据统一的评价方式和标准,协调得出相关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级别。同时,建立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信息库,并为其开展特色咨询和办税服务。
(二)征收管理合作。
6.加强非正常户和欠税管理的合作。在共同确定纳税人的征收方式和纳税核定工作规程的基础上,定期(每季度)交换、比对非正常户和欠税信息,对一方税务机关已认定为非正常户,而另一方为正常户的纳税人,双方协同实地调查,采取相应措施,相互协助对方追征所欠税款及滞纳金,或敦促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解除非正常状态。
7.联合开展风险管理。加强重大税收政策落实工作沟通协调配合,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合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共同开展反避税合作、风险应对、处理和管理。
8.联合开展以票控税。国地税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一是对同时欠缴双方税款的纳税人,共同发布欠税公告。共同采取清欠措施;二是对于欠缴一方税款的纳税人,清欠方应及时向对方传递欠税清册,提请对方采取相应措施。无欠税方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在对方税务机关欠税情况,加大对纳税人管理力度,实施差别化管理措施。
9.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合作。建立国地税协同管理适用源泉扣缴管理的非居民税收联合协作机制。
10.同加强“外管证”管理的合作。对纳税人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外来报验登记的,国税部门应将开具和报验登记信息及时(原则上两天以内)传递给地税部门。
(三)税务稽查合作。
11.联合开展税收检查。联合开展共管纳税人案件检查。落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办法》,探索联合选案和联合稽查,解决多头稽查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对上一级统一布置的专项检查、专案检查以及有关部门转发的案件、重大涉税案件,联合开展税收检查,依据统一的政策法规研究处理涉税问题。联合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专项检查。对不能实行联合检查的案件和接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举办案件,及时向对方传递。加强税收检查中有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相互通报,提高检查信息的利用效率。确定联合检查对象,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共同制定检查方案,统一检查时间、期限、步骤和程序,分别出具执法文书,并按照“一次进户、统一检查、分别审理、各自处理”的原则,统一部署实施进户执法工作。加强专项检查报表、总结的报送、交流合作,实现检查领域信息共享。确保涉及税收专项检查合作内容口径标准一致、数据统计准确,提高报表质量。
(四)信息共享合作。
12.信息共享。国地税定期(月或季度)相互交换、共享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两个行业的发票开具、预收款项和税收缴纳情况等信息;国地税定期(季度)相互交换、共享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非正常户等相关基础信息;适时交换、共享相关涉税信息。共同开展涉税信息分析,加强税源掌控和纳税人涉税变动情况。
13.共同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根据《自贡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加强国地税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积极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并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五)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
14.全面清理“营改增”纳税人户数、发票使用等情况,及时开展“营改增”管户交接、涉税数据交换和档案资料交接工作,开展营改增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推进。
(六)其他合作事项。
15.联合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富顺工作实际,联合开展税收调查、重点税源数据采集、减免税调查、税收分析等工作。
16.对本实施方案未明确合作事项或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领导小组另行商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国地税合作工作扎实、规范、有序、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国地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国地税合作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注重统筹协调。在推行工作中,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国税和地税要积极推进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抓好有关合作事项制度的建立,形成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进一步探索出“服务深度整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国地税合作新模式”。
(三)目标考核。由县目督办牵头,对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情况作为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与经费补助挂钩。
(四)鼓励合作创新。在严格落实《工作规范》的同时,立足富顺县国地税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实际,进一步探索创新合作方式方法,拓宽合作领域范围,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合作工作不断升级,形成“既规范统一、又独具特色”的富顺县国地税合作新格局。
附件:富顺县国地税合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富顺县国地税合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6.禹城市国地税合作范例课件资料 篇六
禹城市国地税合作是从2015年4月份国地税开展融合办税开始的。6月份《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下发后,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通过“四统一、五联合”实现了国地税双方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切实提升了服务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方便纳税人,同时实现税收的堵漏增收。
一、合作方式
以禹城市政务服务大厅为平台,通过“三整三优”(整合业务、优化办税流程,整合机构、优化服务方式,整合平台、优化办税环境),以资源整合的“加法”和流程再造的“减法”换取综合效益的“乘法”,实现“四统一、五联合”(办税服务统一、政策宣传统一、权益保护统一、信用评定统一,联合税源管理、联合风险监控、联合税务检查、联合税种管理、联合税收分析)。
二、合作内容
(一)融合办税服务四统一,服务合作提升水平。
1、共建融合办税厅,实现办税服务统一。市政府对原来的国地税窗口进行重新规划和布局,成立的新的融合办税服务大厅,从硬件设施上对融合办税提供全力保障。国地税根据税收业务需求,统筹规划功能区域和服务窗口。办税厅设立5个区域,分别是导税咨询辅导区、前台办税服务区、后台业务支撑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待休息区。共设臵16个窗口,除国地税正式人员外,新进工作人员16人,全部为政府雇员。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税服务、“走进一家门,来到一个窗,办完两家事”。以“一人一屏双机双网双系统”为主要手段,实现每一个窗口都能办理国地税的业务;以信息共享为支撑,实行窗口人员“一岗双责”,对国地税税费、基金等同步征收,堵塞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性税收流失。
2、联合宣传培训,实现政策宣传统一。利用税企QQ群、微信平台、LED显示屏、税务网站、12366热线等方式进行税收宣传。组建专家辅导团队,通过现场解答、深入企业等形式对纳税人进行税收辅导。联合创办纳税人学样,在政务中心成立纳税人学堂,实现国地税业务统一培训,真正达到“进一家门,受两家教育”。6月份以来,组织专题宣传6次,组织纳税人培训辅导5次。其中针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宣传4次,培训3次。
3、联合共建纳税人维权组织,实现权益保护统一。我们在办税厅统一设立“纳税人维权中心”,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诉求。统一开展明察暗访,对税务人员工作作风、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召开纳税人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联合纳税信用评价,实现等级评定统一。共同确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采集的纳税人信息集中分析,对纳税
人等级共同评定,对评定结果统一运用,实现纳税人差别化管理和服务。联合评估A级纳税人49户,B级纳税人582户,C级纳税人87户,D级纳税人5户。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联合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推荐年度纳税先进;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税违法失信行为纳税人列入黑名单,作为国地税稽查管理重点,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营造依法纳税氛围,促进纳税遵从。
(二)税收管理五联合,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在做好融合服务的基础上,加强与税源管理的有机结合,通过税收管理“五个联合”,实现堵漏增收。
1、联合做好税源管理
一是共同开展户籍管理。联合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推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效避免了漏征漏管户的发生。在此基础上,定期交换税源管理信息,对开业、变更、停业、注销、外出经营、证件遗失、非正常户等信息进行比对,对异常信息双方共同开展清理。截止8月份,联合设立登记364户,变更登记185户,联合注销101户户。
二是共同开展税源调查。共同对所辖范围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价格情况、市场供求情况等进行综合性的调查摸底。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以及主要产品的市场形势,共同分析研究税收收入形势,为制定征管措施和工作重点提供依据,为提报地方级预算收入提供基础数据。
三是共同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加强大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共管机制。探索联合驻厂管理机制,搭建上下联通、相互沟通、税企互通的平台。联合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税务审计、风险处臵和报送材料等工作。
四是联合欠税清理,统一公告。定期交换欠税数据,对共同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联合进行欠税情况分析、调研,有针对性地采取清缴措施。对同时欠缴国地税税款的纳税人,共同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欠税公告。
2、联合开展风险监控
成立国地税联合评估小组,建立联合评估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采集涉税分析数据,推动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机制,构建重点行业风险指标、模型。协同部署行业评估方案,合作开展共管户的纳税评估工作。定期交流互通风险疑点信息,集体讨论确定评估对象、提出应对风险的措施。联合开展案头评估、约谈和实地检查,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集体讨论拟定处理意见,风险点相互印证,举证资料“一证两用”,评估结果双方共享。联合采集11个部门信息,共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1233条。发现风险点纳税人29户次,通过补充申报、评估自查入库税款260万元。
3、联合开展税务检查
一是共享案源信息。定期交换案源资料信息,提高了选案的准确率。在受理税收违法举报案件、办理税收协查案件时,发现属于对方管辖范围的案源线索,及时向对方移交线
索、信息。查处共管户税收违法案件时,及时向对方移交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资料。
二是共同开展检查。坚持“减轻纳税人负担、减少重复检查”的原则,对国地税共同管辖的纳税人,统筹协调“进户”人员和时间,共同检查、统一标准、分别执行。
三是共用稽查成果。对被查的国地税共管纳税人涉嫌对方管理税种可能存在问题的,及时通知对方进行处理;定期交换已查处的税务稽查案件信息,共享共管纳税人涉税案件查处结果。
4、联合加强税种管理
一是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营改增”工作。及时交换营改增纳税人涉税风险信息,协调解决过渡期间征管范围问题,重点防范可能出现的虚开发票等涉税风险,有效避免两不管和重复征税的现象。
二是联合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统一所得税政策执行口径,统一所得税管理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在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管理以及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三是联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联合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非营利性组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
四是建立国际税收共同管理机制。联合开展非居民涉税信息的获取工作,统一征管尺度和判定标准。联合做好“走
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定期到商务、外管等部门走访、座谈,主动获取第三方信息,全面开展税源调查。联合开展反避税调查,定期交流企业境外投资和对外支付信息。
5、联合开展税收分析
一是共同建立税收分析制度,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联合发布重大政策调整、重点行业、区域和领域的分析报告,综合反映发展方式转变的成效等重点关注的问题,共同向党委政府提出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探索建立统一的数据分析平台,定期交换税收月报及会统报表数据,及时交换重点税源监控、税收资料调查和减免税普查等数据,定期上传分行业、分税种的数据信息和双方认定的重点企业财务信息、税种申报信息等数据,为双方开展税收微观分析提供资料。三是定期召开由国地税参加的税收分析会议,着重分析组织收入过程中存在的经济、政策、征管等方面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发现管理漏洞,及时调整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联合召开税收形势研讨会3次,联合上报专题报告1次。
三、合作初步成效
一是实现了空间的整合,共享人力资源与空间资源。国地税在一个服务大厅融合办税,实现了国税和地税事项在同一空间的全方位联合。咨询服务实现了“三联合”,办税合作做到“五联办”,所有岗位通过“一人双机双系统”“一键
切换”的模式,全部实现了国地税的联合联办,真正达到“进一家门 办两家事”,提高了征管效率,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二是服务统一规范,确保办税程序顺畅。自《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推行以来,在服务环境、岗位设臵、业务流程等方面做到“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对原本复杂的税收业务进行融合,按照总局要求全部梳理与简化,减轻纳税人负担,解决了纳税服务在国地税间不均衡的问题。
三是解决了纳税人多头跑多头找的问题。所有职能科室全部实现实体化,推行“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办税模式。把涉税审批事项、税法咨询等后台工作前移至办税大厅办理,使纳税人足不出厅即可办结全部涉税事项。
四是强化了税源管理,堵塞了征管漏洞。通过税源管理的五个联合,完善了征管措施,避免了国家税费的流失。联合户藉管理,有效避免了漏征漏管户的发生,确保了国地税户籍管理信息一致。对国地税税费同步征收。避免了国家税收的流失。共同采集分析涉税数据,联合开展纳税评估,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性税收流失。
四、政府和上级局支持
联合办税的成功推行,得益于德州市局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禹城市委市府的大力支持,没有多方的大力支持,一切工作的开展都无从谈起。德州市局、禹城市委市政府和禹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投 7
入几百万元的资金为我们购买专业设备,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从根本上为我们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
五、社会认可
7.国地税挂职交流经验 篇七
原标题:分立24年后,国地税为什么又要合?
【文/观察者网 吴娅坤】分立24年后,国税和地税又重新合并了。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方案提出,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据国务委员王勇介绍,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教授陈宪接受观察者网采访时表示,财税改革是我国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它一面连接着政治体制改革,另一面又连接着经济体制改革,若改革得好,不仅能加强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国力,还能扫清经济发展障碍,促进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
陈宪说,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各方面改革的推进,以及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的飞速发展,之前阻碍国税地税合并的一些因素已克服,国地税合并将更加有利于我国的财税改革走向深化,而这也意味着,财税改革,这一未来一段时间内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难点,大幕已经拉开。分立24年后,国地税机构合并
1994年以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只有一个税收征管系统,中央税收主要靠地方税务局征收。1993年10月17日,国家体改委宏观司提交给国务院一份“关于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的补充意见和加强操作方案准备工作”的建议报告。报告中明确提出,“此番财税体制改革通过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保持稳定的税基,防止互相交叉和侵蚀,改变中央向地方要钱的被动局面。” 之前的“大连会议”文件中也提出,有必要设立中央、地方两套征管机构,必须改变中央收入一定程度上依靠地方税务局的局面。这道出了中国财政当时的真相:1993年,财税体制改革前夕,中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正陷入极其艰难的窘境。数据显示,当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由1984年的40.5%一路下滑至1993年的22.0%,中央财政的收支甚至必须依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才能平衡。切实保障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成为“国地税分家”最直接的初衷。
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开始“分灶吃饭”,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了划分,税收征管系统也开始一分为二,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这次改革,国务院根据不同行业和税种,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将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饮食服务、邮政电讯等服务行业所经营项目纳入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在这种条件下将过去的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1994年7月1日,国税地税正式分开。
分税制弊端暴露,合并后征纳两端都获利
但分税制实行了24年,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一方面,国地税分设会使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增加,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增加,不利于税务人员全面掌握税收业务;另一方面,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深化,机构分设所导致的机构争议也成为问题。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说,据观察者网专栏作者、注册税务师杨散逸介绍,国地税合并方便了纳税人申报及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减少了企业的税收合规成本。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据陈宪介绍,国家的税收在职责上其实只有一个,中央和地方之间存在的只是税收收入分享主体的区别。随着近年来,信息化手段的飞速发展,电子政务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中央和地方通过分开收税的方法分享税收收入已变得不必要。目前,中央和地方完全可以通过电子信息化系统的处理完成这一工作。国税和地税合并后,征税系统可以对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强化最需要加强的部门,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率。比如说,一方面,可以加大力量建设统一的税收电子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增加技术人员;另一方面,为应对偷税漏税等问题,可以整合更多的一线征管人员,提高征收效率。对于优化人员配置,陈宪举例说,此前的营业税为地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营改增以后,中央和地方对增值税的分成为75%和25%,统一由国税部门征收,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国税部门的征收强度和征收业务量;等到未来房产税、资源税这些为弥补地方土地收入减少而开征的新税种开征,地税部门的征收压力又会陡增。杨散逸也表示,合并后,税务征收系统对内部门的工作量会因此减少,这样一来,从事对外业务的人员数量会有所增长,可以有更多力量为纳税人服务。此外,杨散逸还称,合并后,税务局可以一次对所有税种统一检查,避免了以往对非本单位的税收风险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选择视而不见;在对于企业所得税这种公管户问题上,以往经常有国地税执法口径不一互不入账的情况,合并后再统一地区的税收执法口径是一个声音了。另据九州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分析,国地税机构合并一方面不仅有助于改变地方财政软约束,解决财税“条块之争”的长久之计,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避免招商引资恶性竞争。邓海清说,由于目前地方政府往往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来促进发展,其主要手段是通过税收的优惠以及土地使用的优待政策,改革之后税收实行国税为主、地方政府双重管理体制,税收优惠政策下的招商引资竞争将难以为继。行政改革先行,静候财税体制改革大幕开启
8.国地税挂职交流经验 篇八
(讨论稿)
一、日常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协作事项
1、建立纳税服务定期联系联络制度,由国地税双方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一次进行交流沟通。一方面解决国税部门在代征过程中出现的代征内容、适用税率、票证结报等具体操作方面的细节问题,共同做好国税代征工作。另一方面国地税就双方代开票业务税收、主税种认定、所得税管辖等问题进行协商,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另外在门征开票、发票补税时,如国税应征数发生差错已修改情况下,对地税应征数也应及时修改,做到国地税应征数一至,确保税款及足额入库。
2、现有已建立的征缴信息传递机制中、双方应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工作联系单制度,完善联系单内容,重点加强超定额、评估、稽查等补税的工作联系单制度。双方应定期交换新认定的注销户、异常户信息,避免出现国地税登记状态差异,及时通知纳税人办理注销等有关手续,同时对按规定需要对纳税人进行处罚的,国地税应互通处罚信息,避免一事两罚。
3、营改增后,登记时对某些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不明确,出现互相推诿或互相争抢现象。如果把问题提交职能科室解决,纳税人等待时间过长会不耐烦。建议在税务登记时国地税窗口当场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先按“营改增”项目登记。
二、增值税、营业税与所得税征收管理协作事项
1、国地税双方应协商解决纳税人销售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和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并销售货物税收政策理解上的差异,尽量避免单方面向纳税人提出有税收政策理解有异议的税收管理处理措施。
2、国地税在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增值税、营业税问题上要加强政策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对纳税人相关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对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主管国税部门应出具纳税人自产货物的证明,并按规定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以避免对纳税人重复征税。
3、对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新办企业的所得税管辖,国地税双方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新办纳税人营业执照中主要经营范围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协调统一意见,维护做好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工作。
4、明确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统一同一行业征管模式,统一国地税共管行业所得税核定相关政策,如范围、税负、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定方法、标准和范围等。
(1)加强房地产和建筑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地税对以上两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实行预警管理,对项目实行风险管理,具体指标值国地税统一。
(2)做好企业所得税行业应税所得率调整工作。统一明确采砂行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5、加强企业所得税由国税管辖的有关数据交流,每年于汇算清缴结束后由国税及时提供以下数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第1行“营业收入”;
(2)《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第一行“工资薪金支出”的“帐载金额”及“税收金额”;
(3)《企业基础信息表》“从业人数(全年平均人数)”。
三、稽查协作事项
1、进一步完善国地税稽查联络机制,双方应指定稽查工作联系人。定期召开稽查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双方稽查工作情况和需要协作配合的事项,交流办案经验;对联合办理的案件,共同商讨、分析税收违法行为,研究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法律适用、定性和处罚等问题,协调解决稽查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工作建议,协商、部署专项性工作。
2、进一步完善联合稽查办法,对上级国、地税部门联合部署的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双方稽查部门应在协商基础上,双方采取联合布置、共同进户的方式实施检查,对非共管户,一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由对方管辖的,及时向对方移送相关线索。
3、加强国地税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活动。一是对共管户可采取联合查处发票违法行为;二是在单独开展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有对方管理的发票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对方移交相关线索。
四、国地税在深入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协作事项
1、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计划部署和具体实施方案,下一步重点做好建筑业、不动产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国地税应加强部门协作,地税部门应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移交。方案:由分局(所)相关人员按照《国地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传递移交清单》和《国地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传递退回清单》的格式,各自确定专人办理移交手续,同时国地税要积极稳妥做好政策制度、业务衔接、管户移交等各项工作,确保“营改增”扩围任务的圆满完成。
2、加强国地税双方对下一步扩围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信息交流。为便于国税部门对扩围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税收收入分析,加强“营改增”纳税人征收管理,希望地税部门能配合提供扩围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相关信息数据,如2013年、2014年等以前相关营业收入、税收收入、零星代开发票信息。
3、国地税双方应加强联系,开展协作交流。地税部门在对扩围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特别是建筑安装、餐饮住宿、旅游业、娱乐等行业税收征收管理上有那些好的管理经验、做法和征管措施,能与国税部门及时介绍交流。同时国税部门要将对“营改增”纳税人如何进行管理及税源、税负变动情况与地税部门进行交流,及时解决调研试点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4、对在营改增日常工作中碰到的有争议的应税服务行业和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包括前期已试点的行业),国地税双方应共同协商,然后再明确管辖权的归属和门征开票事项。
5、根据舟财办[2013]17号《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试点期间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进行财政补助时,国地税部门应各司其责,分别做好增值税缴纳情况和按原营业税需缴纳情况的审核。财政部门如在“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上有新的变化时,希望请能及时告知国税部门,以便我们能和相关的纳税人进行更好的沟通和衔接。
五、拓宽国地税合作渠道
1、开展国、地税联合税收宣传活动。与地税部门联合,在公交站台张贴税收宣传海报、税收宣传标语,在客运船播放税收宣传FLASH动画,以群众喜闻乐见、轻松诙谐的形式宣传消费索要发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车购税缴纳等税收小知识,营造全社会学税法、懂税法、用税法的良好氛围。
2、切实贯彻落实“便民春风行动”各项举措,深化国地税合作税收事项,不断创新国地税合作模式,拓宽合作领域,在税务登记、税收分析、风险管理、税务稽查、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交换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3、加强延伸办税场所建设,做好延伸办税场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发展嵊山镇国地税联合办公模式,探索并促成洋山镇国地税联合办税机制。
4、加强纳税人权益保障。联合开展纳税人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共建“纳税人学堂”,共同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建设;信用等级的社会化利用,交流研讨银税互动。
9.挂职交流汇报材料 篇九
按照组织安排,今年六月份,我有幸被选派到XXX镇作为挂职镇长助理。两个多月来,在镇党委主要领导及干部的关怀和帮助下,我及时转变角色,虚心学习,踏实工作,很快地融入到新的工作环境中。现将挂职两个多月来的工作学习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虚心学习,严格要求
XXXX是全县的经济大镇、旅游名镇,能够到该镇挂职,对我来说,无疑是一次难得的锻炼的机会。因此,我十分珍惜这次机会,放下架子,扑下身子,甘当小学生。
一是虚心学习。近几年来,XXXX经济及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全镇上下政通人和,干部队伍有着强烈的敬业精神,思想解放、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高涨;狠抓发展第一要务,一心一意谋发展,千方百计搞建设;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目标考核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等次,三年来先后获得县以上表彰奖励42项。所有这些,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使自己在思想上得到进一步的升华和启迪。
二是深入调研。在挂职这段日子里,利用空闲时间多次深入XX个村和辖区多家企业,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了解镇情村情。对基层单位、群众遇到的问题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努力提供有关经济、政策信息,同时也掌握了农村、企
1业资源、产品布局等情况。积极参加镇上的重大会议,把握镇里总体工作思路和阶段工作重点。了解各站所、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努力学习好的工作经验和方法,积极为市里的重点工作出谋划策。通过调研,密切了与广大干部群众的关系,拉近了距离,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坚定了做好挂职工作的信心。
三是严格要求。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时刻牢记组织嘱托,坚持把“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内在要求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在挂职单位当主人,不当客人,加强学习和锻炼,工作上履职尽责,生活上严格要求,时时刻刻注意自身形象,努力与广大干部群众打成一片,与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二、履职尽责,做好工作
两个多月来,我切实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挂职与负责、实绩与实干、学习与提高的关系,始终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挂职工作中,在学习锻炼和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自身优势特长,努力为推进镇域发展、和谐建设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督察及县观摩会筹备工作。今年,该镇共有漂流休闲景区、XXX门户区建设两个项目被列为县级重点项目。为了保证工程加快进度,我先后在两个项目建设工地驻守近半个月,积极灵通信息,做好各项协调,使工程实现了超进度推进,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5%以上。
在接到县上8月上旬召开全县重点项目观摩会通知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我负责项目简介、会议展板、场地布置等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加之制作展板缺乏图片资料,在全面加班加点的同时,我还牺牲周末时间,顶着烈日拍摄工程建设和游客漂流戏水等鲜活生动的照片,高质量完成了观摩筹备各项任务,得到了镇领导的一致好评。而且,这次会议筹备,也为省人大视察小城镇建设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确保了省市领导视察工作圆满成功。
二是全力抓好分管的信息宣传工作。到镇上后,镇党委研究,由我负责包抓信息宣传工作。我坚持把加强队伍与提升质量并重,加强文字信息与视频信息采编并举,组织建立了信息员采编队伍,多次开展了信息撰写、拍摄技巧、视频录制等相关培训。针对镇上图片、影像资料收集薄弱的问题,我利用进村下乡之际,及时抓拍录制了一大批反映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及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创先争优的图片影像资料,并分类建立了图片影像资料库,为镇上宣传工作的持续健康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近期,金丝峡信息采编数量质量明显提升,先后有6篇工作信息被市县简报、媒体采用。在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中,我拍摄的2条相关活动视频被县电视台采用。
三是配合搞好XXX村联系包村各项工作。为了更好地了解熟悉农村,我主动申请联系包抓一个村。镇上考虑我处理农村事务经验比较欠缺的实际,特意选派经验丰富的民政办
任X XX同志作为我的帮带人,一同联系包抓XXX村。在XX主任的引导下,我先从认识村组干部、党员入手,对他们进行了深入走访。在这个过程中,为了和他们增进感情,有时利用晚上话家常、有时在田间地头做调查,使我很快融入到了群众中间。在此基础上,我还参与了村上移民搬迁、民事纠纷调解、群众事务代办等工作,这些都有效增进了我对“三农”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四是发挥特长指导提升党建工作。在挂职工作中,我积极发挥自身熟悉党建、远教工作的优势,积极参与、谏言献策打造具有金丝峡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根据县上年初确定的党建重点工作,我们创新工作思路,扎实组织开展了“党组织量化考核争红旗,党员量化考核争红星”为主要内容的“双考双争”活动,在县上量化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订了考评、加分标准。为了使党建工作更好地融入服务金丝峡旅游产业开发,我们总结建立了以村村联建促共创、村企联建促共赢、党群联建促共富为主要内容的“三联三促”党建模式,这一经验被市委创先办刊载推广。狠抓XXX旅游党组织规范提升工作,在太子坪建立了高标准的总支活动室,将总支组织流程、发展规划、议事制度、服务承诺全面上墙,形成了以创新组织设置为特色的新的党建示范点。大力深化远教工作“双创双争”活动,我全面组织开展了21个站点管理员培训会,并对信号出现故障的5站点逐一督导修复,为镇域党员群众提升素质、发家致富提供了信息平台。
三、有苦有甜,感触收获
两个月的挂职锻炼,虽然时间很短,却已经使我从思想、能力等多方面得到了锻炼提升,使我收获了许多在机关学不到的经历、认识和理念。
一是深化认识,强化了宗旨意识。通过和镇村干部一起工作学习,和农村群众面对面打交道,使我对乡镇及农村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深刻认识到了农村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深切感受到一个好班子、一个好带头人对一个镇、一个村的意义,深深体会到农民的艰辛与朴实。而且,农民最讲实际,只有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
二是感受干劲,更新了思想观念。与当地镇村干部一起工作时,他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强烈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快节奏的工作方式以及对分管工作情况的透彻掌握,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和他们交流过程中,了解了他们对事物的想法、看问题的角度、处理问题的办法,这些看似平常的沟通与交流,让我们彼此之间都发生着很多思想上的转变。通过参加镇党委班子讨论镇里大事的专项工作会议,使我亲身感受到他们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奋力拼搏精神状态,这些都值得我学习发扬。
三是广交朋友,拓宽了信息渠道。我本着谦虚谨慎、甘当小学生的态度,真诚与当地干部相识、相知、相处,不断赢得他们的理解和尊重。通过他们的介绍,我结识了一批村
组干部、民营企业家、能人大户等更多的朋友,拓宽了交往面。从他们身上获取营养,获得信息,使自己受益匪浅。
10.国地税联合稽查年度工作计划 篇十
以全区地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地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人民税务为人民”的治税宗旨,围绕税收收入中心任务,服务服从全局,以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为根本,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查出税收违法案件和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更新稽查理念,完善机制体,规范执法行为,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队伍建设,严明廉政纪律,提升稽查现代化水平,以查促管,以保证质量,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做出新贡献。
工作目标
稽查查补收入不低于图木舒克地方税务局一般预算收入总额的1.5%,实现查补收入150万元以上;稽查选案准确率达到90%以上;稽查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全年查办案件不低于21起;稽查查补收入入库率达到90%以上;区局督办案件协查按期回复率达到100%,协查信息完整率达到95%以上,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月表)准确率100%。
三、工作内容
(一)稽查综合业务管理
1、制定税务稽查年度工作计划,并按时报送;全年工作计划有落实。年度终了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质量好。
2、总结本地区稽查工作经验,按要求报送经验交流材料。
3、按照规定的时限报送相关报表和电子数据,报表数字真实、准确,项目填写完整,数字符合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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