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精选8篇)
1.病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篇一
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及商品交易文书上应当包括:
1、商标使用在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上,或者使用在商品的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上等。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协议、发票、票据、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上等;
3、其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方式。
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包括:
1、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中,或者在经国务院或省级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的广告上发布;
2、商标使用在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中;
3、商标在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照片等;
4、其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方式。
服务商标的使用方式包括: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务、招贴、菜单、登记证、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及其他与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与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包括汇款单据、发票、发货单、提供服务的协议等。
3、其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方式。
商标注册信息的发布不视为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
五、商标使用证据审查
商标的使用证据是审理判决案件的依据。
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商标使用证据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
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书证的,应当是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复印件;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误后加盖其印章。
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书面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住所、工作单位或者职业等基本情况;
2、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3、注明出具日期;
4、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代理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并在证据目录上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
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及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从证据来源和内容两方面审查商标使用证据的可靠性,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序、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确定证据的证明效力。
商标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审查商标使用证据:
1、标使用人是否是商标注册人或经注册人授权的人;
2、商标是否使用在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
3、商标使用时间是否在指定的期限内;
4、商标使用地点是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效力所及地域范围内;
5、商标是否在商业活动中公开、真实、合法地使用。
商标局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原件、原物证明力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2、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3、鉴定结论、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书面证言;
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5、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6、其他人提供语言优于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语言;
7、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下列商标使用证据没有其他有效证据相互印证的,不能单独作为认定商标使用事实的依据:
1、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2、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
3、书面语言;
4、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等;
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6、其他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材料。
2.病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篇二
面对政策与现实的相违背,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连续两年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纠正入学需要提供计生证明的做法。昨日,黄细花接受采访时再度质疑,“为什么计划生育法就大过义务教育法?教育部门、学校不能把教育部门做成计划生育的部门,这种捆绑还包括入学、开公司,然后买房子、入户、评先进等等都跟计划生育挂上钩,这个法律上是没有的,但是就不知道为什么在下面总是被非常严格捆绑在一起。”
如何能解除这种捆绑?黄细花认为,“我觉得还是要从国家层面上提出具体措施来,比如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条例里面的一些条款是不是跟国家的一些法律相抵触。所以应该从上面加大纠正的力度,各个部门都应该要去推动。”
3.办什么需要户籍证明 篇三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樱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0回答者: 12345A帮助-天下兵马大都督 二十级 2009-8-14 23:23 我来评论>> 相关内容
• 领结婚证时户籍证明可以代理户口本吗? • 请问领结婚证时如果没有身份证,用户籍证明和户口本...• 你好!我有户口本和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吗? • 我和老公都是集体户口,拿不到户口本,领结婚证可不...• 我是本地户口,老公是外地户口,领结婚证老公没办法...更多相关问题>> 查看同主题问题: 结婚证 户籍证明 户口本 代替 其他回答 共 3 条
4.开转院证明需要什么 篇四
转院证明一般不需要本人去开 需要携带本人及办理人身份证明 同时还要携带疾病诊疗证明 这个具体你要咨询下医院的.医务科。
以下几种情况不要转诊转院证明:
一是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
二是在省外居住或打工,只要中国备案,报销时要居住或务工证明,不要转诊证明;
三是大部分地中国诊、精神病患者住院时不要转诊转院证明。
转诊转院证明主要针对县外就医的患者,新农合规定:县内无法治愈或不具备治疗条件建议患者在县外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经医生出具转诊转院证明,患者再到县新农合办公室转诊处审批后才可到县外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也有的先到县外住院,再持住院证或诊断说明书回本县办理转诊手续,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地区报销比例要降低10%
扩展资料:
(1)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急性的传染病、麻风、精神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
(3)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药材,估计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不能转院,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病人和家属也应积极配合。
(4)转院时应带上病历摘要。X线片等医疗资料最好也带上,可避免重复检查,减少费用。可办理借阅手续,治疗终结出院时,将借阅资料再退还给医院。
住院流程
1、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证到定点医院门诊检查
2、符合入院条件办理住院手续
3、持证到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住院申报手续
4、医保局医师核对病人及病情进行审批
5、审批后按规定收取预付金,进行合理用药及治疗
5.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篇五
兹证明赵xx(男)于xxxx年xx月xx日在(江苏省盐)城市出生。
赵xx的父亲是赵yy,赵xx的母亲是李zz。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福州)市公证处
公证员:卓xx
二xxx年七月三日
注意:需要贴照片,并在照片上盖钢章;在日期上盖公证处章。
出生证明的样本【3】
兹证明**,女,于****年(大写)*月*日在*省*市*县出生。***的父亲是***,**的母亲是****。
**年**月**日
6.病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篇六
Certificate of Free Sales
随着贸易的发展,对于关系人身及动物安全的产品,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出口商须提供由出口国相关机构认证的自由销售证明书。一种是客户自己直接到政府部门自己办理,另一种是企业自行出具一定格式的自由销售证明书,再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由贸促会对这份自由销售证明书以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形式予以认证。
一、外贸出口业务中为什么要办理自由销售证书呢? 因为出口产品的生产销售不论在哪个国家都应该有合法的手续,产品出口目的国的相关部门对于出口至该国家的产品,是否具有合法生产销售手续并不清楚,于是要求进口商提供原产自中国大陆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品名规格型号及是否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许可并首先被允许在中国大陆自由销售的证明文件,这个证明书文件就是自由销售证书。也就是说:你出口到其他国家的产品必须有中国大陆认证是有合法销售手续的,并且不是假冒伪劣的三无产品。
二、自由销售证明书是如何办理的?
随着贸易的发展,对于关系人身及动物安全的产品,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出口商须提供由出口国相关机构认证的自由销售证明书。一种是公司自己到政府部门办理,另一种是是企业自行出具一定格式的自由销售证明书,再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由贸促会对这份自由销售证明书以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形式予以认证。
三、自由销售证书主要包含什么内容?
7.病假证明单 篇七
黎先生于1994年11月5日进入上海某外资银行工作,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01年7月2日至2004年7月1日。2004年5月31日该银行通知黎先生劳动合同将于2004年7月1日到期终止不再续签。同日黎先生向该银行递交了由上海A医院出具的休假二周的病情证明单,后黎先生又连续向该银行提交了由上海B医院、C医院出具期限不等的病情证明单。该银行于2004年6月2日、7月12日、7月26日、7月28日、8月2日连续发函给黎先生,称根据该银行制定的《职员就业规则》黎先生应到指定医院接受治疗,并表示对其他医院的病情证明单一律不予认可。黎先生回函称,其有就医自由,银行无权指定医院就诊。2004年8月9日银行称鉴于黎先生未到指定医院接受治疗,对其病假不予认可,双方劳动关系已于8月6日终止。黎先生认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届满方可终止,其尚处在医疗期银行无权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故要求银行撤消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银行坚持认为由于黎先生未到指定医院就诊对其病假不予认可。在交涉无效后,黎先生向上海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银行撤销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该区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可在上海市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就医,享受医保待遇,只要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都有效,银行要求黎先生到指定就诊缺乏依据,故裁决撤销银行的终止劳动合同决定。
银行不服该裁决,起诉到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该区人民法院认为,劳动者因患病而到任何医院就诊应属劳动者自由决定的正当权利。银行的《职员就业规则》中关于员休病假应出具指定医院的病假证明的规定与法相悖,不具有法律效力。判决撤销银行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一审判决后黎先生与银行均未上诉。
分析探讨
我们作为黎先生的代理人参与了本案的仲裁与诉讼。本案所涉及的问题是如何在实践中认定劳动者确实患病需要休病假。这涉及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和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权如何协调的问题。劳动者拥有身体健康权,劳动者确实患病的情况下享有休病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从企业正常管理的角度则要防止劳动者的虚假病假,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下面我们就结合上述案例来进行探讨。
一、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就医权与用人单位的管理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独立和平等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着各自的利益。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作为最基本的人权之一应受到充分的尊重,劳动者患病到医院就诊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用人单位是无权限制的。劳动者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有权作出他自己的判断,哪个医院更适合自己的病的治疗,对自己治病更有帮助,用人单位无法替代劳动者自己的选择。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比,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如果允许用人单位指定医院,用人单位和该指定医院就建立了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医院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在某种情况下极有可能服从用人单位的需要,在劳动者确实患病需要休息时,也不出具病情证明单,从而侵害劳动者的利益。再者,现在的疾病各种各样,指定的医院也不是万能的,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指定医院就诊就有可能使劳动者丧失了最佳医疗的机会,从而损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从用人单位单位来说,其作为一个市场经济中的利益主体,寻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用人单位指定医院的目的在于确保劳动者病假的真实性,防止劳动者开具虚假病假以维护其正当权益。由于用人单位而本身并非医疗专家,无法对劳动者病假的真实性作出准确的判断,因此希望通过指定医院就断的方式来解决。我们认为用人单位防止虚假病假的目的无可厚非,但不能限制劳动者的就医权。在本案中银行通过指定医院就诊的办法来达到控制劳动者病假的目的是不妥的,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也不排除银行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对医院施加不正当影响。
二、病假的认定与虚假病假的防范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医院开具虚假病假单的情况,不仅存在着“人情病假单”,甚至存在着花钱购买病假单的情况(2006.3.1上海法治报报导)。在此情况下如何来防范虚假病假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呢?
我们认为用人单位虽然没有限制就医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病假证明拥有复核的权利。对于请病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提供就诊记录、病历卡、病情证明单、医药费证明以便对病假的真实性进行形式上的审查。用人单位也可以对请病假的劳动者进行探望,这样既体现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关爱之情,也达到了用人单位了解劳动者病情的目的,客观上也起到了对劳动者病假的某种监控作用。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病情有怀疑可要求劳动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核,出于保护劳动者的考虑复核的费用可由用人单位预付。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是故意出具虚假病假单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8.医院病假证明单1 篇八
NO.ZY 0049569
①交病人(白)兹有
同志,因患
病。建议全休 半休,做轻工
天,由
月
日至
月
日止。
特此证明。
医生签名:
说明:
1、此假单仅做临床建议。
2、有医生签名、医院盖章有效。深圳市******病假意见书
兹有
同志,因患
建议全休 半休,做轻工
天,由
特此证明。
说明:
1、此假单仅做临床建议。
2、有医生签名、医院盖章有效。深圳市******病假意见书
兹有
同志,因患
建议全休 半休,做轻工
天,由
特此证明。
说明:
1、此假单仅做临床建议。
2、有医生签名、医院盖章有效。
医院盖章:
②存根(红)
****年**月**日
NO.ZY 0049569
病。
月
日至
月
日止。
①交病人(白)
医生签名:
医院盖章:
②存根(红)
****年**月**日
NO.ZY 0049569
病。
月
日至
月
日止。
①交病人(白)
医生签名:
医院盖章:
②存根(红)
【病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推荐阅读:
怎么写病假证明08-23
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证明06-21
完税证明需要什么材料08-12
开出生证明需要什么11-06
准生证需要什么证明08-08
办出生证明需要带什么证件11-03
审计报告需要提供的资料11-11
校车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01-24
上海软件企业认证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06-20
平安陆金所借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