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刷行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常)(共2篇)
1.我市印刷行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常) 篇一
近几年来,**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抢抓西部大开发机遇,坚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并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个体经济的发展。据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反映,个体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大,对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改善生活、稳定社会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全市具有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的重要经济增长因素。个体经营户已成为富民强市的一支重要生力军。[文章-http:// 找范文,到]
一、全市个体经济发展现状
1、基本概况及行业分布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04年全市拥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22556户,分布在14大行业。其中,户数最多的是批发零售业,有9916户,占全部个体经营户总数的44%;其二是交通运输业5579户,占24.7%;其三是工业2309户,占10.2%;其四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117户,占9.4%;其五是住宿餐饮业1977户,占8.8%。以上五大行业合计户数占全部个体经营户的比重达到97.1%。
2004年末,全市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为38498人。其中,从事批发零售业的人数最多,达14896人,占个体户全部从业人员的38.7%;其次是交通运输业5911人,占15.4%;其三是工业6191人,占16.1%;其四是住宿餐饮业5236人,占13.4%;其五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980人,占10.3%。以上五大行业合计从业人员占全部个体户从业人员数的比重达93.9%。
2004年末,全市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拥有固定资产原值3.87亿元,其中,资产最多的是批发零售业,拥有固定资产10918万元,占全部个体户固定资产原值的28.2%;其二是交通运输业,拥有固定资产8204万元,占21.2%; 其三是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5917万元,占15.3%;其四是工业5802万元,占15%;其五是住宿餐饮业5789万元,占15%。以上五大行业固定资产合计占全部个体户固定资产总额的比重达94.7%。
根据以上个体经营户的户数、人员和资产数据可以看出,**市个体户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工业、住宿餐饮业和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
2、主要经济指标及行业分布
2004年,全市个体经营户共实现营业收入20.89亿元。其中,营业收入最多的是批发零售业,为11.11亿元,占个体户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达53.2%;其二是工业,营业收入为3.36亿元,占16.1%;其三是住宿餐饮业,营业收入为2.15亿元,占10.3%;其四是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为1.85亿元,占8.9%;其五是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为1.44亿元,占6.9%。以上五大行业合计营业收入占全部个体户营业收入的比重达95.4%。
2004年,全市个体经营户共缴纳各项税费5520万元。其中,缴纳税费最多的是批发零售业,缴纳税费2156万元,占全部个体户缴纳税费的比重达39.06%;其二是交通运输业,缴纳税费1500万元,占27.2%;其三是工业,缴纳602万元,占10.9%;其四是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缴纳474万元,占8.6%,其五是住宿餐饮业,缴纳457万元,占8.3%。以上五个行业合计缴纳税费占全部个体经营户缴纳税费总额的比重达94.06%。
3、个体经济区域分布
全市个体经济从规模和效益看,都呈现出以城区为中心,逐渐向周边乡镇扩散的局势,这与全市人口总规模和经济总量分布趋势是基本一致的。从户数看,舞阳坝办事处5015户,占22.23%;小渡船办事处3046户,占13.5%;六角亭办事处2550户,占11.31%;三个办事处个体户数量占个体户总数的47.05%;龙凤镇、崔坝镇、板桥镇共有个体户3191户,占14.1%;其余10乡中个体户户数排在前五位的是屯堡、白杨、芭蕉、红土、盛家,分别占6.2%、6.1%、5.7%、3.7%、3.7%。从年末从业人员看,舞阳坝办事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0060人,占个体户全部从业人员的26.1%;小渡船办事处6574人,占17.1%;六角亭办事处4473人,占11.62%;三办合计占总数的54.82%。龙凤镇、崔坝镇、板桥镇个体从业人员4797人,占12.5%;其余10个乡中个体户从业人员排在前五位的是芭蕉、白杨、屯堡、红土、盛家,分别占5.2%、5.2%、4.8%、2.9%、2.8%。再从个体户经营收入看,舞阳坝办事处个体户经营收入为46772万元,占22.4%;小渡船办事处33675万元
**市个体经营户总数中,9186户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占全市个体经营户数的40.7%。说明个体经营户法制观念淡薄。这也是造成户均提供税费低下的主要原因。五是发展意识不强。个体经济在经营中普遍存在盲目性,短时间内什么赚钱大家就一蜂窝的都去干那个,缺乏长远计划和安排,发展意识不强。六是社会服务体系不配套。目前个体经济的行业引导、科技培训、信息咨询等社会服务体系十分缺乏。乡、镇、办以及下面的社区、居委会只是搞什么调查或收取什么费用的时候到个体户那里去,平时很少光顾,谈不上什么指导。有关部门对发展个体经济说的多、做的少、虚的多、实的少,支持关心不够,任由他自生自灭。七是个体经济资金不足,在融资上困难重重,资金问题仍然是制约个体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八是违法经营、占道经营严重。一些个体经营者素质低下,违法经营、占道经营,干扰了正常的经营环境,影响了市容市貌。
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对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据有关资料表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快的温州形成了以“效率”、“商机”为核心的时间观;“不怕吃苦,只要有钱赚就做”的价值观;“不分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只要有工作就干”的就业观;“人人想当老板,争当老板,人人都有创业冲动”的创业观。她们成为温州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市“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巩固国有(集体)工商企业民营化改革成果,推进各类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投资理念、创新就业理念、创新管理理念,引导个体私营业主进一步解放思想,走出过去的行为模式,寻求新的发展。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用“放水养鱼”等优惠的政策激励个体户发展,同时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鼓励下岗职工和农民工自我创业。
2、进一步营造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宽松环境。经济发达地区经验表明:人才跟着环境走,资金跟着人才走,栽有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在硬环境上,继续搞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美化自然环境,使投资者有一个好的发展平台。在软环境上,政府及其各个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想投资者之所想,急投资者之所急,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强化服务,坚决走出“管理就是收费罚款,收费罚款用来养人,养人继续收费罚款”的怪圈,真正做到“你投资我服务,你发财我收税,你有困难我帮助”。建立和丰富信息服务平台,为广大的投资者提供各类信息,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挂钩,将最新科研成果、有价值的投资项目及时向有关企业和投资者推荐。
3、加强引导,促进传统的“松散小”型的个体经济向现代化的龙头型、集团化、规模化转变。要使个体私营经济具有较强的发展生存能力、适应市场竞争,要积极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在市场机制的框架内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自我规范、自我完善、自我改造、自我发展。要引导个体业主克服“小富即安”、“小功即满”的思想,改变“跑单帮”、“自己做事自作主”的经营理念,在业主自愿的情况下通过合作、联合、实行股份制等合理方式实现企业凝聚,形成规模化的民营经济实业群体。甚至可以鼓励个体私营业主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实施低成本扩张,淘汰弱者,壮大强者,增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后劲和活力。在产品质量上,引导个体户发展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在行业布局上,引导个体户由重复经营向特色经营发展,鼓励个体户逐步扩大规模,培育产业集群,总体提升竞争力。同时进一步放宽准入市场,拓宽个体经济的发展空间。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用“放水养鱼”等优惠的政策激励个体户发展,同时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鼓励下岗职工和农民工自我创业。
4、积极推行依法治理,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依法保护个体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走私贩私,制假售假和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吃、拿、卡、要”等行为要坚持打击。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个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要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各级政府部门都应发挥服务职能,关心支持个体经济的发展,加强对个体经营户的创业指导,科技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以及资金扶持,切实解决个体户住房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同时,要充分发挥个体私营协会在发展个体经济中的协调服务、参谋咨询、桥梁纽带等作用。进一步更新观念,拓展服务功能,为个体经营者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我们相信,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个体经济,多为他们办实事,**市的个体经济必将健康有序的发展,个体经济也必将为**经济作出更大的贡献!
2.我市工资纠纷现状的调查报告 篇二
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因此,切实解决好工资纠纷问题,事关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于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打造“平安___”,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市工资纠纷的基本情况
据市劳动监察部门统计,近年来劳动案件投诉,特别是工资纠纷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等都呈上升趋势。2002年我市劳动监察部门共受理劳动投诉案件413件(包括日常受理劳动投诉220件,承办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178件,转办信访件15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458人,其中工资纠纷案件296件,占总受理投诉案件的74,为劳动者追回工资212.4万元,清退押金8.5万元。2003年共受理劳动投诉案件388件(包括日常受理劳动投诉242件,承办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130件,转办信访件16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502人,其中工资纠纷案件268件,占总受理投诉案件的72,为劳动者追回工资297.6万元,清退押金4.18万元。2004年共受理劳动投诉案件488件(包括日常受理劳动投诉244件,承办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244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166人,其中工资纠纷案件346件,占总受理投诉案件的71,为劳动者追回工资327.22万元,清退押金1.69万元;全市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共处理劳动投诉案件787起,涉及劳动者人数1643人,其中工资纠纷案件624件,占总投诉案件的79,追回工资174.22万元。这些数据一方面体现了我市清欠追薪工作富有成效,劳动者依法索欠的法律意识在增强,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市劳资矛盾逐渐外显,工资纠纷处理难度明显增大,欠薪追偿工作仍任重道远。
从我市工资纠纷案件的总体情况,以及劳动监察部门在专项监察与日常巡察工作中所遇到的情况分析,我市工资纠纷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1、建筑业领域是工资纠纷的重灾区。从相关的统计数据来看,建筑业领域的工资纠纷投诉,不仅案件数量位居第一,而且涉及劳动者人数最多,拖欠工资金额也最大,仅2004年一年劳动监察部门共处理案件61件,涉及劳动者951人,占总人数的44,追回工资205.22万元,占总清薪额的62.7。造成建筑业领域工资纠纷的症结主要是由于工程款的时常拖欠,建筑企业无力垫支工资;其次是一些不具备资质的包工头恶意拖欠、克扣民工的工资,甚至于携款逃逸。
2、文体用品、服装加工及餐饮娱乐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工资纠纷较集中。这些单位大多是员工不超过100人的民营、个体等小型企业,经济实力薄弱,管理不规范,经营风险较大,利润率较低,所用的流动资金时常要通过迟发或拖欠工资来临时周转,且多数还违法收取职工押金,一旦遇有市场风险,血本无归,便发不出工资,从而产生工资纠纷,员工们就整天到政府职能部门来要求帮助催讨血汗钱。到目前为止,全市有近65的美容美发、休闲娱乐中心发生过工资纠纷。
3、具有一定的地区及行业共性。我市各地块状特色经济发展迅速,不少地方同一行业的企业大多没有遵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资发放制度,而是形成了自己一套工资发放行规,甚至把员工离职不发工资或恶意克扣当作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来执行。特别是一些文体用品、服装加工等企业,常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肆意克扣工资代罚,已成通病。有的企业工资是以每月只付200—300元的生活费,其余到年底或待工程完工再结算的形式进行发放,结果往往因双方计价或记工不同而导致工资纠纷。每年七八月份以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后都是工资纠纷的“高发期”。
4、外来务工人员所涉及工资纠纷情况较多。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在灵桥、大源、上官、高桥、春江、富春等个体民营企业较多、经济较发达的乡镇、街道,特别是以造纸、文体用品、建筑企业等行业为主,往往是老乡或夫妻俩同在一起务工,多数为技能性不强的临时工,岗位变动较快。年轻女性尤其以美容美发、休闲娱乐等服务行业居多。据统计,外来务工人员投诉的工资纠纷案件要占总案件的68以上。
5、工资纠纷投诉维权手段较为困难单一。由于劳动岗位紧缺,且劳动者大多以个人形态直接面对用人单位,收集侵权证据困难。而绝大多数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岗位,不会轻易地进行维权投诉,只对企业寄予期望,等待能届时发放或只能任由被克扣、拖欠工资。只有在万不得已时,除了会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外,基本上不会寻求其他法律途径加以解决,往往只会采取过激行为或非常手段,不仅无助于有效解决工资纠纷,还给社会治安带来影响。
二、工资纠纷产生原因分析
1、劳资双方劳动法律意识相对滞后。我市大多数企业主、个体户和职工,都是在改革开放浪潮中由农民迅速转变而来,身份变了,但思想观念尚未发生根本转变,劳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部分企业经营者重经济利益,轻职工合法权益,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然
缺少足够认识和了解,缺乏应有的守法自觉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不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办事的现象较为突出。处于被动地位的职工,也同样是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尤其是求职心切,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这是造成工资纠纷的劳动关系双方的主要主观因素。
2、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特别是服装、鞋类、文体用品和外贸出口等生产季节性强的企业,以及一些餐饮、休闲娱乐等服务性行业,普遍存在劳动合同覆盖率低、签订率低、续签率低的状况,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经营者认为劳动合同对职工跳槽约束力不强,反而增加了自身解除合同时的补偿金责任。一些建筑企业一般只与包工头签订协议,与外来务工人员也普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一些易流动岗位的职工自身也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怕承担擅自离职所造成的违约责任,从而为工资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3、劳动用工管理行为不规范。一些企业往往不通过正规渠道来招聘员工,招工手续不规范,手续不齐全,从而导致工资纠纷时有发生。一是利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有利形势,招用新员工时非法收取押金、变相培训费等,少者200元,多者500元,工种好的要交上千元,一旦企业方认定职工违纪、违约,便将押金连同工资等全部没收;二是签订违法合同,通常利用打工者的无知签订所谓的自定单方“合同”,设立不平等条款,员工一旦提出辞职,就扣发工资要求其承担企业方设定的“违约责任”。
4、劳动强度与工资报酬不对等。有的企业生产季节性较强,遇到生产旺季,就擅自无限制地延长工人劳动时间,特别是一些服装企业在生产旺季每天都要加班加点,但都没有按规定标准支付职工加班工资。有的劳动定额标准过高,实行不合理的计件工资,工人为了完成任务只能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有不少企业的工人很少正常上下班,基本没有节假日和休息天。还有不少企业没有执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意克扣违纪职工工资,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了工资纠纷。
5、职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随意跳槽而引发工资纠纷。一些企业由于资金困难,对按规定正常支付工资的时间一拖再拖。特别是一些年龄偏大,技能单一或无技术的打工者,抱着侥幸的心理,对拖欠工资一再忍让,不敢声张,也不敢投诉,总认为自己工资会拿到手的,怕讲出去被企业炒鱿鱼丢了饭碗。而有些员工则会根据自身收益的变化,不管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随意地流动或跳槽,结果被企业根据所谓的“厂纪厂规”扣押一个月或更多的工资,甚至还要倒付违约金。
6、劳动监察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相对全市有62万多人口,10万左右外来务工人员,近6500家布局分散的企业和不计其数的有雇工的个体户的实际情况,对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的“每5000—10000名劳动者配备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要求,我市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力量仍然较薄弱,各相关部门配合不强,基层乡镇、街道重视程度不高,使日常监察办案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基层劳动管理站增加劳动管理监察等新职能后,人手紧张、管理缺位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学习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平衡,执法环境与氛围尚不够理想,在开展劳动监察、劳动争议处理时,都会遇到较大阻力。
三、有效解决我市工资纠纷的对策与措施
1、重视制度建立,从源头抓起,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要建立工资支付预警制度,加强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快企业劳动保障信用工程建设,争取把企业工资支付情况通过网络等各种有效载体进行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企业因种种原因导致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时,政府各职能监管部门应及时掌握信息,了解情况,提前介入,妥善处理因此而发生的工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同时,对建筑企业工资支付要实行监控制度和信用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巡查、抽查,并全面推行完善建筑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函(保障金)制度。建设、工商等部门要把企业工资支付信用情况作为资质年检的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凡因建设单位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建筑企业拖欠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工程款,致使劳务分包企业不能按时发放民工工资的,要追究建筑企业的责任,以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民工的工资问题。
2、加强协调,创新工作,建立清欠工资的长效监管机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积极开展专项监察和日常受理,加大劳动执法力度的同时,要横向协调工商、公安、建设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努力整合清欠工作力量,多措并举,发挥好各部门在工资支付综合监管工作中的作用。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前后拖欠工资案件的“高发期”,要成立清欠应急处置小组,随时机动,对重大案件尤其是突发性、群体性案件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力争在第一时间得到受理和查处,防止事态扩大。其次,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通和完善“12333”投诉特服热线,加强新闻舆论的宣传与监督,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恶意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还要注重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监督维权职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及时调解、化解纠纷,努力把各类工资纠纷解决在基层,为企业正常化生产和维护职工利益创造良好环境。
3、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强化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既是劳动制度改革的重点,又是贯彻《劳动法》的核心内容,也是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基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积极开展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春雷”行动,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面上检查和重点抽查,定期督查企业日常的劳动合同管理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促使企业按《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被录用的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将取消录用资格,从规范用工上来消除工资纠纷的源头。同时,要抓好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的指导和规范管理,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督促企业尽快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做到依法生产、合法经营,在规范中求效益。要向企业提供劳动工资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帮其规范厂纪厂规、落实岗位责任制、劳动合同及内部劳动管理,使企业充分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权益,杜绝及有效解决工资纠纷的必要手段。
4、强化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全社会劳动法律意识。继续加强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利用全社会力量,通过举办各种劳动政策法规咨询会、企业工资人事培训班等平台,营造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宣传内容重点要落在《劳动法》以及《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配套法律法规上,宣传对象重点为民营企业主和外来务工人员,特别要增强民营企业主和职工的劳动保障法制观念,促使企业主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引导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更充分地利用舆论监督力量,不仅在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时,要通过媒体宣传、跟踪报道和曝光,以案释法,而且要在各类媒体上开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专版、专栏和专题,深入营造企业依法支付工资、职工自觉维权、社会共同关心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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