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精选12篇)
1.股级干部选拔任用 篇一
郭集乡股级干部任用情况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根据泌组文[2011]73号《关于对各单位股级干部任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郭集乡对本单位2005年12月以来的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2005年以来,郭集乡党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泌阳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执行
好《干部任用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股级干部选拔使用情况情况
郭集乡按照编制应有股级干部职位编制29个,其中机关16个,事业单位13个。机关有:党政办公室3个,经济发展办公室3个,社会事务办公室3个,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妇联主席、组宣统干事、人大秘书、武装干事、信访秘书各1个;事业单位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3个,农业服务中心3个,文化服务中心1个,村镇建设发展中心1个,财税所2个,劳动保障所1个,残联理事长1个,专职统计员1个。
郭集乡现有股级干部22人,其中机关14人(含选调生一人),事业单位8人。
2005年以来,郭集乡任用股级干部郭丽1人(系选调生),调整、充实股级干部赵晓超1人,原任乡团委书记,调整后任乡党政办主任、团委书记。上报、备案均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没有出现违反“十不准”纪律的行为发生。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郭集乡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章办事的原则,始终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
不放松,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规定,严把“六关”: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切实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二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拟任人选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三是严把民主测评关。把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委不予讨论通过。四是严把组织考察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德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能否胜任任职岗位工作要求。五是严把公示关。把被考察对象基本情况、简历、考察组成员、反应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把选拔任用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六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乡党委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一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条例》办事。
三、认真落实干部选拔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在工作中,郭集乡充分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民主推荐中,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在郭集
乡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人事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遵守纪律,认真执行了“十个不准”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各项纪律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郭集乡将进一步加大《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郭集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2.股级干部选拔任用 篇二
“闻贤而不举, 殆;闻善而不索, 殆;见能而不使, 殆。”历史经验证明, 选贤任能任何时候都是关系一个政权兴衰存亡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要严把任用关, 及时发现优秀人才, 为实现中国梦凝聚起强大力量。
要严把选人用人导向关。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 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但在现实中也有一些部门没有把好用人关, 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得到了重用, 一些踏实干事的干部却没有进步的机会, 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严把任用关, 严刹“跑官要官”之风, 严惩买官卖官行为, 让阿谀奉承、弄虚作假的干部没有市场。
要把好干部考察识别关。选准用好干部, 首先是识准人。各级领导平时要多留意、处处用心, 利用多种形式了解干部、识别优劣, 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要多接触干部, 在与干部谈话中, 要观察其思想品质, 注重干部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 做到一时一事论英雄,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要把好选拔任用关。选贤任能, 用准是关键。各级党组织要把好选贤任能关,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以干部德才业绩为依据, 坚决冲破关系网, 摒弃小圈子, 破除潜规则, 使选人用人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3.股级干部选拔任用 篇三
关键词:企业干部 选拔任用 建议
企业基层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发动群众的直接载体,干部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着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如何结合当前新时期党和人民的要求,创新性地选拔出理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成为摆在各级党组织当前的主要工作任务。尼龙化工公司党委结合新时期干部的标准,按照上级党委用人要求和三推三考原则,从公司实际出发,建立科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平台和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尼龙化工公司的主要做法和本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建议总结如下:
1 领导高度重视,深入组织学习
在去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正确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标准,公司党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公司现状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尼龙化工公司中层干部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竞聘选拔基层单位技术助理、一二级科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在下发公司选人用人管理《通知》时,公司领导亲自逐字逐句斟酌,反复修改,并在班子会上由责成政工处对通知中的细节给公司相关领导逐个汇报,达成共识后及时下发,真正做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
2 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领导干部队伍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按照上级党委选人用人“三推三考”的要求公开选拔。同时还要求在选拔过程中以发布公告、报名、审查资格、推荐、笔试、面试、考察、党委研究决定、公示、聘任等程序逐项进行。具体实施为:一是各单位根据定编定岗文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上报需竞聘岗位和岗位职责,经公司党委审核后面向全公司竞聘。二是公司组织政工、人事、纪检、工会、技术、生产、综治、计生等有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参与竞聘人员的条件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责成政工处在班子会上對参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逐个汇报,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是经审查合格后由基层单位(部门)各类人员代表(班组长、工段长、职工代表和一般职工等)、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公司主管领导等采用无记名方法打分进行“三级推荐”,推荐合格后参与下步的笔试程序;三是临时抽调相关单位骨干技术人员,集中密封出题,并设置A卷和B卷,随机抽取考试,避免考前题型泄露。对生产厂和生产、技术、科研处室的应聘者进行专业技术知识为主的笔试;对行政、党群部门的应聘者主要测试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综合知识类的笔试。四是召集生产、技术、业务、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委,对应聘者的分析判断、计划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进行面试答辩;五是不以单项成绩作为最终结果,按照推荐成绩50%、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20%的比例,计算出每位应聘者总成绩,从而确定考察对象,形成综合考察报告,体现选拔人员综合能力;六是考察小组向公司党委呈报考察材料,汇报考察结果,公司党委讨论研究确定最终人选;七是在公司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聘用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对聘用人员进行5天公示,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八是经公示,对干部职工无异议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按照相应程序下发文件,办理任职手续。
3 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科学设置机构。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要积极认真诚恳地接受监督检查。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对中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方式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字好干部标准贯穿于基本条件和资格设定、程序和方法设计等各个环节,用科学的制度机制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三是坚持从严管理。着重强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要求,进一步严格选拔条件、严密选拔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4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项持久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应该始终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总体要求,把握好“德”与“才”的关系,把握好“德”的考量标准体系。对干部德的考量要从干部的社会公德、政治品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个方面进行考量。同时,在日常培训中应当加强对干部道德教育,在干部平时考核中应当注重将品行情况进行考核,为进一步选好用好德才兼备的干部打下基础。
尼龙化工公司党委对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进行的大胆创新和探索,收到了十分不错的成效,在去年的技术助理、一二级科员竞聘中,共有54名人员走上了管理岗位,在企业的安全稳定和谐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上是本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一些浅显认识和看法,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徐建华.企业干部工作中的六大误区[J].政工研究动态,2003(19).
[2]刘莉佳.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与思想政治教育[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05).
4.干部选拔任用答案 篇四
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抄的小心不及格
一、填。空。题(每。题5分)
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 21 号),明确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请以此为依据完成下列填空:
1、严禁拉票贿选的具体要求有:不准在 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 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 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
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严禁买官卖官的具体要求有: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3、严禁跑官要官的具体要求有:不准采取 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4、严禁违规用人的具体要求有: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 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 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严禁干扰换届的具体要求有: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判断题(在每道题的括号内打“√”或“×”,每题2分)
1、党委(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干部任用时,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如实报告向上级组织部门征求意见的有关干部事项情况。(×)
2、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拉票行为若干暂行规定》规定,参与、帮助别人拉票的,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3、对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列为立项督查的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的,纠正措施和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正式决定前要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沟通。(×)
4、领导干部因选人用人问题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5、党委(党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日常监督,主要领导成员是第一责任人。(√)
三、单项选择题(请将选择的答案序号填在括号内,每题3分)
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C)。
A.会议投票推荐; B.个别谈话推荐;
C.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2、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B)形成决定。
A.实到会成员超半数同意; B.应到会成员超半数同意; C.实到会成员过三分之二同意; D.应到会成员过三分之二同意。
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A),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
A.一律无效; B.不予审批; C.重新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对领导干部在考核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C)、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A.三分之二;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一。
5、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B)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内不得提拔。
A.半年、1年; B.1年、2年; C.2年、3年。
6、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按照规定应当追究(A)和有关人员责任。
A.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B.干部考察组负责人; C.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
7、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追究负有责任的(C)责任。
A.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 B.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C.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8、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A)组织人事部门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
A.上一级; B.本级; C.下一级。
9、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时,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不足(),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C)A.三分之一、三分之一 ; B.三分之一、二分之一; C.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10、全国组织系统干部监督专用举报电话号码是(A)。A.12380; B.12371; C.12388。
四、多项选择题(请将选择的答案序号填在括号内,每题4分)
1、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ABD)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A.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B.越级提拔干部的; C.破格提拔干部的; D.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2、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ABCDEFGHI)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A.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B.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C.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D.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E.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F.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G.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H.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I.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
3、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ABCDEFG)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A.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B.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
C.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D.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E.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F.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G.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4、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ABCDEFG)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A.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B.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
C.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D.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 E.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F.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
G.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
5、因违规违纪选人用人应当予以追究责任的主要方式有(ABCDE)。
A.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B.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C.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D.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6、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拉票行为若干暂行规定》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下列(ABCD)属于拉票行为。
A.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B.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C.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D.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7、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拉票行为若干暂行规定》规定,对查核属实的拉票行为处理措施有(ABCDE)。
A.在民主推荐工作开始前发现并查实的,不得列入被推荐人选名单;
B.民主推荐后发现并查实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C.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是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D.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的,取消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资格;
E.任用后发现并查实的,免去新任职务。
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以谋取(ABCDE)为目的,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财物的行为,属于买官行为:
A.职务的晋升;B.调任;C.转任;D.留任;E.提高职级待遇。
9、对买官卖官行为的处理措施有(ABC)。
A.一律先予停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B.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C.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一律无效;
D.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等重要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其任职安排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10、中央规定在换届工作过程中,要强化关键环节监督,主要措施有(ABCDE)。
A.民主推荐时,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
B.二次会议推荐时对被推荐人选是否有拉票行为进行测评; C.发布考察公示通知时,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
5.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 篇五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突出工作重点,严把关口,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促进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加强了统战干
部队伍建设。我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
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
领导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对《干部任用条
例》等相关制度带头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
重要意义,带头掌握其基本规定。将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
例》等有关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在相关
会议、培训、文件和领导讲话中积极宣传学习相关制度,积
极营造良好氛围,让单位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各项规定和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
识逐步增强。
二、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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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的意愿,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群众认可度较低的同
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严把资格审查关。严格审 查干部的任职时间、学历学位是否具备资格,以及是否经过 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 训。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每次 干部推荐前,发放干部人事纪律卡片,对拉票等违反组
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坚持民主推荐制度,认真
做好民主推荐环节的相关工作。三是严把组织考察关。严格
按照制定的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
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力求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
象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的撰写考察材料。四是严把酝酿关。
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根据考察情况,广泛征求相关领导干
部的意见,并书面征求党支部的意见。五是严把讨论决定关。
在讨论和决定任职环节上,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党支部相关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
策。
三、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在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 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尊重干部群众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领导通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对《干部任用条
志不列为考察对象。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相 关制度的宣传培训,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干部任用前公
示制度,切实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
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公开监督电话,作
为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多方听取意见,面向社会各界,主动
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篇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榆乡委发﹝XX﹞77 号
榆林乡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近年来我乡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促进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加强了统战干部队伍建设。
我乡对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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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严把组织考察关。严格按照制定的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例》等 相关制度带头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
要意义,带 头掌握其基本规定。将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有
关制度作为 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在相关会议、培训、文
件和领导讲 话中积极宣传学习相关制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让乡
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各项规定和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 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逐步增强。
二、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相
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突出工作重点,严把关口,形
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严把资格审查关。严格审查
干部的任职时间、学历学位是否具备资格,以及是否经过党
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
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每次干部推荐前,发放干部人事纪律
卡片,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坚
持民主推荐制度,认真做好民主推荐环节的相关工作。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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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通过本次自查工作的开展,我乡在选拔干部中没有任人
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力求 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的撰写考察 材料。四是严把酝酿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根据考察情 况,广泛征求相关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书面征求党支部的意 见。五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和决定任职环节上,坚决 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 求党支部相关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充分发 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
三、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在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落实的 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尊重干部群众的意 愿,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群众认可度较低的同志不 列为考察对象。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制 度的宣传培训,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干部任用前公示制 度,切实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 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公开监督电话,作为干 部监督举报电话,多方听取意见,面向社会各界,主动接受 干部群众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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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唯亲,搞“小圈子”等问题,选拔任用干部全部通过会议研究
决定。
中共榆林乡委员会 XX 年 5 月 7 日
中共榆林乡委员会存档(二)共印 5 份 篇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朝阳市审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XX 年,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
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
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
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XX 年,共选拔任用干 部 9 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 2 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7 名。
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 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
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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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我局遵照《条例》 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 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 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真正做到 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 者更有为。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我局把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每次提
拔任用干部,都坚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
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 ,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民主推荐
过程中,坚持“以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
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
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认真做好
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不断改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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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我局拟
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 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民
主测评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
察结论,考察结果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干
部任免,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我局都认真坚持 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局 党组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 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条例》办事,做到“五
-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
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
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局纪检组意见的不上会。
党组会上逐一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
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
态,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五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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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谈话。
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局域网上进行公 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二、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筑牢防线
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
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
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建立 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
强
化民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化干部任 免关的监督;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 督。通过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
钻营者得利,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
话、任免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我局每次对干部做出
-任免调整后,都由党组书记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
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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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 加有关公务员道德、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审计文化等 内容的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 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 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 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 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
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
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
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条
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
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
6.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中层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龙保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呈现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原则。
(四)组织认可、群众认可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考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中层干部职务序列,按**公司规定设置的各部门正副职,包含人防部各大队长。
第五条**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负责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监督和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党群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子公司负责本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制定、选拔任用、教育培养和监督考核等日常管理。
第六条 中层干部由董事会或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批复。第七条 子公司中层干部由各子公司考核、管理,任免文件抄送总公司。
第三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八条拟选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有突出业绩;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实践中取得成效;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群众观念强;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第九条拟选拔担任中层干部的学历和年龄规定:
(一)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新提拔中层干部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限制。
第四章选拔的程序
第十条 选拔中层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党群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拟定工作方案。
(二)公司董事会或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工作方案。
(三)组织进行民主推荐,按得票多少每个岗位确定2-3名后备考察人选。
(四)召开董事会或领导班子会议,各岗位从后备考察人选中确定1名考察对象。
(五)组织进行考察。
(六)召开董事会或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各岗位拟任人选。
第十一条民主推荐的程序:
(一)成立民主推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
(二)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民主推荐预告,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并提出有关要求。
(三)召开民主推荐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
(四)个别谈话推荐。
(五)按得票多少确定后备考察人选。
第十二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以民主推荐的结果为重要依据,但要防止简单地以票选人,同时,要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
第十三条 考察的程序:
(一)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
(三)召开民主测评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三)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情况。
(四)考察组形成考察报告,向董事会或领导班子汇报。第十四条 考察中层干部的拟任人选,民主测评的范围一般为:公司机关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公司领导、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员工,谈话和征求意见人数不得少于10人。
第十五条 考察中层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建立中层干部考察档案。一经提拔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翔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
(二)主要特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十六条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十七条 考察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一般由考察组向公司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
第十八条 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查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公司纪检部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查。
第五章讨论决定的程序
第十九条 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干部,召开董事会或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二十条 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事项,董事会或领导班子成员至少4/5的人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任免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或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的程序:
(一)党群部负责人逐个介绍对中层干部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应到会领导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六章任职
第二十二条 实行中层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董事会或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三条 实行中层干部任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可以连续聘任。
第二十五条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同本人谈话。
第二十六条 中层干部职务的任职时间,自董事会或领导班子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部分中层干部岗位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公司内部进行。
第二十八条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董事会或领导班子领导下进行,由党群部负责,人力资源部配合组织实施,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职位、任职资格、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面试、笔试、演讲、民主测评。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公司董事会或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第八章轮岗、回避
第三十条 实行中层干部任职轮岗制度。公司中层干部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实行轮岗。
第三十一条 轮岗交流对象:龙保公司及下属企业重要岗位的中层干部。
第三十二条 轮岗交流条件:
(一)在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满5年的;
(二)在同一部门连续任正副职满6年的;
(三)为优化部门领导结构而需要调整的;
(四)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
(五)涉及职能变动及内部机构调整的;
(六)因工作需要及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第三十三条 轮岗工作程序:
(一)调查摸底。对龙保公司及下属企业中层干部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掌握情况。
(二)制定方案。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党群工作部及人力资源部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或领导班子会议审核,并批准实施。
(三)动员部署。组织召开龙保公司及下属企业全体中层干部参加的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宣布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四)组织考察。通过对轮岗交流对象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轮岗交流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并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研究决定。公司董事会或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根据中层干部调查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及轮岗交流人员的特长等,通盘考虑,讨论决定中层岗位人选,并予以公布。
(六)任职。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予以公布任职。
第三十四条 实行中层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中层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工作。第三十五条 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公司董事会或领导班子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九章免职、辞职、降职
第三十六条 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
(三)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第三十七条 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辞职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十八条 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公司董事会或领导班子审批。董事会或领导班子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 引咎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第四十条 责令辞职,是指董事会或领导班子根据中层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第四十一条 实行中层干部降职制度。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第四十二条 引咎辞职、被责令辞职、降职的中层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使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适合的职务。
第十章纪律与监督
第四十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职级待遇。
(二)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三)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
(四)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
(五)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六)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七)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公司董事会或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五条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第四十六条 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公司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或领导班子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十一章附则
7.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几点认识 篇七
一、走群众路线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
干部是群众的干部, 该提拔什么样的干部、提拔的干部是否在做事、是否能做成事, 群众心里最清楚, 因此应该把坚持群众路线贯穿干部选任的全过程。
一是依靠群众选拔干部。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选人用人的主要标准。及时向群众公开选拔政策、选任条件、工作目标及干部实绩, 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并在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干部时, 拓宽渠道, 扩大群众的参与面, 防止出现“知情的不参与, 参与的不知情”的情况,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并将其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坚持群众赞成率低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能提拔。切实做到由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
二是通过群众考核干部。赋予群众给领导干部打分评判的权利。要确保群众对干部平时的表现情况有发言权, 将群众的意见作为决定干部进退去留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群众有权推选优秀干部优先提拔, 也有权对不合格的干部提出惩处要求。只有将干部的一言一行都置于群众的评判下, 才能更好地推进干部的成长及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执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务校务公开等制度, 畅通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渠道。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届中考核测评等形式, 全面了解群众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认可度, 并及时梳理群众意见建议, 进行分析整改。
二、严密的程序是选好用好干部的基本保证
在干部选任过程中, 要牢固树立细节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 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 履行程序一道不乱;要注重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环节, 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和任职关。
一要严把推荐关。民主推荐是整个干部选任工作的基础环节, 做好民主推荐工作, 对于准确识别干部, 提高选拔质量, 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坚持将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必经程序。
二要严把考察关。要成立有纪检部门参与的考察组, 切实做好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考察对象档案等各环节。要合理确定个别谈话对象, 要坚持各方面各层次的人员代表必谈, 确保全面了解情况, 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要大力推行差额考察, 经过比较甄别, 将最合适的人选配到适合的岗位上。
三要严把决定关。坚持民主讨论, 集体决策的原则, 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 全面推行研究干部工作票决制, 完善干部酝酿会议制度, 讨论实行“书记末位表态制”, 杜绝主官说了算及跟风讨好现象。
四要严把任职关。认真落实任前公示制度, 对拟提拔干部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示, 自觉接受监督。做好任前谈话制度, 由一把手领导、分管领导、纪检部门领导分别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谈话、任前工作谈话及任前廉政谈话, 引导干部尽快转变角色, 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提高履职成效。执行好任职试用期制度, 拟提任的干部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正式任职。
三、执行竞争上岗制度是做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效途径
以往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旧观念很容易导致干部选任工作犹如一潭死水:工作流于形式, 群众不关心不满意, 干部不积极不上进。要想做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必须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选拔高素质人才的有力举措。
首先, 推行竞争上岗有利于为优秀人才搭建公平竞争平台, 让符合竞聘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参与竞争, 都有机会获得提拔。有效地拓宽了干部选拔任用渠道, 还能展示干部工作坚决破除旧观念, 选拔有群众威信, 有能力为群众做成事的人的决心。
其次, 推行竞争上岗有利于增强干部的上进心和危机感, 可以在一定程度打破干部终身制。竞争会将能力强、愿意做事、能做成事的人凸现出来, 同时也能发现哪些人素质低、能力差、不愿意为群众做事。能力强的提拔, 能力差的“下课”。因此, 竞争上岗能促使干部队伍及广大群众产生“是金子一定会发光”、足够优秀一定有机会获得提拔, 不努力提高素质提高能力、不为群众办事, 就会在竞争中失去岗位的思想认识, 也能够有效激发干部爱岗敬业、勤奋专研。
第三, 推行竞争上岗有利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开展。推行竞争上岗, 改进了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方式, 真正使群众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神秘感及群众的猜测和怀疑。能够较好的避免凭领导个人喜好任免干部、“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 能够有效地防止干部选任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 需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 坚持严把程序关, 坚持竞争上岗不断创新选任机制, 才能准确地将德才兼备、勇于创新、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群众满意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也才能发挥其积极作用, 真正选对人、用准人。
参考文献
[1]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 2012
8.股级干部选拔任用 篇八
[关键词]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6)09-0091-02
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鲜明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并先后提出了“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四有四做”等新要求,为做好新时期高校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如何将好干部标准与新要求融入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关系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目前,高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较好,主要表现有:一是高校干部思想活跃,改革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二是高校干部文化素质和专业素养较高,普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较强的专业背景,一些接受过国外高等教育的高层次人才也逐步充实到高校干部队伍中来;三是多数高校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并经过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考察测评和任前公示等严格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这些干部年富力强,正处于“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阶段。[1]
一、当前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选拔任用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落实不到位
目前,高校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虽然也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则更侧重于强调人选的文化素质与学科专业。对于一些文化素质高、学科专业强的人选,即使“德”的方面存在瑕疵也总是既往不咎。事实上,一些高校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不强,工作得不到学校与教职工的认可,究其原因,问题不是出在其文化素质与学科专业上,而是由于其“德”的方面出现了问题。
(二)选拔任用干部导向不科学
在实用主义下,一些高校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重专业、轻管理的现象,造成一部分高校干部只为个人专业“硬指标”费心费力,不为学校管理“软指标”凝心聚力。高校有许多身兼教学科研与管理双重职责的“双肩挑”干部,其中不乏一些“双肩挑”干部利用行政权力获取资源,与普通教师争夺利益。一些干部理想信念淡化、官僚作风横行,严重制约“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三)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合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一些高校为了降低选拔任用干部的责任风险,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程序中依然采取简单票决制,这种做法容易造成“票数标准”胜过“实绩标准”、“票面公认”胜过“群众公认”的现象,从而诱发助长拉票、贿选等不良风气,降低了干部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力。简单的“唯票取人”会使一些人为了获取选拔任用时的“利益票”,而在平时不愿担当,做人只做“老好人”,做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造成容易得罪人、不易接触人、难以出成绩的工作岗位无人问津,最终影响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2]
二、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善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选拔任用干部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高校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不仅要看干部的文化素质和学科专业,更要通过个人陈述、正反向测评、个别访谈、实绩分析、调阅档案资料及联席会议审核等方式,重点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纪律、职业操守、个人品德等“德”的修养,全面掌握其“德”的表现,及时发现“德”的问题与不足,坚决杜绝重才轻德、以才蔽德、以绩掩德的现象,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选拔任用党性原则强、政治素质硬、道德修养高、专业水平精的高校干部,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高校要激发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提振“精气神”,就要让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以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正能量。树立崇尚品德、注重实绩、来源基层和普遍公认的导向,坚持选用品行为先、责任为重、民意为上、廉洁为本的干部。高标准、严尺度,把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到选拔任用每一名干部的具体实践中,确保选拔任用的每一名干部都是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干部。
此外,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高校既要为新干部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也需要得到现任干部的支持,特别是获得退出现职干部的理解。通过对退出现职的管理干部实行职员制、对退出现职的专业技术干部鼓励其继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办法,拓宽干部上岗、安置和分流渠道,既确保了现任干部队伍的稳定和退出现职干部的切身利益,又为新干部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和空间。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
高校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发扬民主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竞争性选拔和选拔质量相统一,构建科学合理的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把高校发展的舞台留给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1.重规范、严执行,加强制度“全流程”
高校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完善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工作要求更明确、程序更细致、权力更透明、责任更清晰。从最初动议到最后任职,每一个步骤都要形成有操作性的具体规范,并加以严格执行。着重研究选拔任用动议提名,规范提名主体和提名范围,探索实名制推荐干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使潜性环节显性化、隐蔽责任透明化。[3]
2.重考察、严分析,掌握信息“全方位”
一是正确分析与科学运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将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而非“重要依据”,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二是扩大考察范围,通过向人选的工作对象了解情况,考察人选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真实掌握人选“德、能、勤、绩、廉、法”等方面的表现,综合辩证分析人选优劣。三是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好党委书记、校长、纪委书记、专职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五人小组”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把关”作用,增强选人用人科学性。四是完善干部考察任前公示制度,重视意见反馈,确保考察落到实处。五是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和程序,增加选人用人透明度,使选拔任用干部在阳光下进行,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3.重教育、严培养,确保管理“全覆盖”
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努力创设干部教育培养平台,鼓励和支持干部通过学习进修、校内多岗位历练、校外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统筹能力和创新能力。注重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锻炼,特别是对年轻干部进行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领导管理学、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使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让年轻干部到基层岗位、关键岗位和艰苦环境中得到锻炼,提升他们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重监督、严问责,查处违规“零容忍”
从严选拔任用干部,强化监督是保证。通过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具有根本的意义。高校党委、组织及纪委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选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重点监督用人导向正不正、用人把关严不严、用人风气好不好、用人政策准不准等方面的问题。对选拔任用干部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构建群众监督网络,实现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全覆盖、无缝隙。
[ 参 考 文 献 ]
[1] 韩军,徐波.新时期高校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与创新性策略[J].大连大学学报,2013(6):124.
[2] 裴昌胜.着力加强高校干部选任工作[J].干部教育与管理,2015(3):54-55.
[3] 徐泽洲.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J].党建研究,2015(5):28.
9.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 篇九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三度”:即透明度、公信度、满意度。透明度是公信度与满意度之基,从本质上决定着公信度与满意度,而公信度高满意度则高,三者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因此,要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才能不断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公开透明呢?那就是要极力改变“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始终坚持用《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原则指导和统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牢牢把握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干部任用导向,严格实行用人标准、工作程序、选任结果“三公开”,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工作程序不变通,选任结果不遮掩,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走上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要突出群众的广泛参与性,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发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优良传统,自觉接受群众评判,查找存在的不足,改进工作方法。事实表明,任何一件事情越是不公开,越是掩着、盖着、藏着,就越会引发诸多无端的猜测和怀疑。如果工作不透明,原本可能是一次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因为信息不对称,人们无法了解实际的情况,就会质疑这项工作的公正性,并且可能“浮想联翩”,这项工作的公信度也就会受到很大影响。
10.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篇十
二年来,我镇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发展大局,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依法任免等程序办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务求实效,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我镇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促使我镇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回顾二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XXX人,其中经济开发区占编6人,借调XXX3人,下设7个办公室,其中中层正职10名(包括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职8名,为交叉任职或多岗兼职,中层干部事业心、责任感较强,能团结和带领身边的同志一道,较出色地完成党委政府部署各项任务。两年来共提拔了中层干部12名,其中提拔为中层正职7名,分别为工贸经济办主任1名,农业经济办主任1名,村镇建设办主任1名,综合治理办主任1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人武部副部长1名,党政综合办主任1名;中层副职5名,其中党政综合办副主任1名,综合治理办副主任1名,村镇建设办副主任1名,工贸经济办副主任1名,综合文化站站长(副主任)1名。镇党委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的培养力度,新提拔的12名干部中,80后干部5名,女干部2名,本科学历9 名,大专学历3名,干部的年龄、性别、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主要做法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条例》为准绳,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照《条例》规定,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四个注重”:
一是看品德,注重选拔靠得住的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是我们一贯的选人用人的基本准则之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防止干部“带病”上岗。
二是看潜质,注重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注重大力选拔年纪轻、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不唯资历,特别是加大了对具有一定学历的高知识层次干部和业务拔尖人才的选拔力度,从而树立了良好的干部任用导向,有效地防止和纠正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看实绩,注重选拔有本事的人。注重干部的实绩考核是公正、准确地发现并及时、果断地选任优秀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一直以来,我们都十分注重对干部的实绩考核并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大大激发了机关干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形成了一种干实事、创实绩的氛围。让那些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得到及时的提拔使用,而让那些政绩平平,只有“唱功”而没有“做功”的人得不到重用,保证了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与促进干部干事创业相互作用。
四是看公论,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把衡量干部的尺子交给群众,依靠群众选拔干部,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在干部考察过程中,我们尽可能放大放宽考察面,多听群众意见。同时,我们还经常根据干部考察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准确地掌握干部的民意情况,对于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干部,坚决不予提拔。从而杜绝了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三、贯彻落实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建立“能上能下、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1、AB岗和交流轮岗,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工作需要,设置AB岗和交流轮岗,加强中层正职与正职、副职与副职之间的交流力 3 度。这种干部交流轮岗,不仅有利于干部在不同工作环境中锻炼提高,还有效促进了干部之间的凝聚力。
11.股级干部选拔任用 篇十一
关键词: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政治智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这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思想引领、精神旗帜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要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这一重要要求,高屋建瓴、切中要害,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基本组织部门干部,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落实好《条例》,推动干部人事改革不断发展。
一、 深刻领会贯穿条例的精神实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学习贯彻条例,主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要求,做到知人有道、识人有法、用人有据、公正公信。
一是牢牢把握“标准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条例》将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突出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敢于担当是好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树立了标杆,确保了选人用人目标正确、方向不偏。
二是牢牢把握“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条例》把坚持党管干部这一重要原则鲜明地凸显出来,从酝酿动议到民主推荐、从组织考察到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党组织的主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三是牢牢把握“正确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人导向是最重要的导向”,“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条例》明确提出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注重基层的导向,这是我们党用人思想的继承、丰富和发展,有利于解决“四唯”问题,真正做到选贤任能、知人善任。
四是牢牢把握“程序方法”。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了完善,比如在框架设计上,增设“动议”一章,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在民主推荐上,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既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票取人,又发挥了民主推荐作为选准用好干部重要手段的作用;在考察环节,突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的考察,既能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又能防止“带病提拔”问题。同时,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破格提拔等进行规范完善,形成了可操作、可检验、可追责的闭环系统,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牢牢把握“纪律要求”。条例着力贯彻“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充实调整“十不准”纪律,提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厉查处、严肃追责,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以刚性的纪律纯洁选人用人风气。
二、紧密结合实际把条例落到实处
一要学习宣传好。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对干部集中轮训、培训,使每名领导干部熟知《条例》、自觉遵守《条例》。组织部门深入学,把《条例》作为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的常规教材,全员培训、学深吃透,使每名组工干部成为精通条例的行家里手。
二要严格执行好。严格标准,坚持好干部标准,特别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考察干部在理想信念和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确保各级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提任选拔干部过程中,要严格把关,严格遵守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工作基本流程.凡没有经过规定程序的,一律不考察、不研究、不呈报、不上会:要严格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的进行倒查,既严厉查处当事人,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14日)
12.股级干部选拔任用 篇十二
一、当前的主要问题
经过15 年的改革, 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虽不断地完善。 但是从实践层面看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乡镇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公开不够。 当前, 乡镇干部的选拔任用距离民主公开透明的要求, 还有较大差距。 虽然, 制订了乡镇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例, 对乡镇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作出了明确制度规定。 但是, 实践中选拔任用干部时“把一切不正常的都穿上合法外衣, 而没有一点破绽”[1] (P39) 的现象依然存在。 “党管干部”原则被异化为少数领导个人决定原则, “形成上下贯通的政治庇护网”[2] (P107-108) 问题依然突出。 目前实行的乡镇长“政党提名”人大等额选举和十分有限的副职差额选举, 既缺乏竞争性也缺乏民意基础; 乡镇党委书记由上级党委指派损害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3] (P24-36) , 导致干部 “对上负责”, 脱离群众。 派系关系、政治背景、社会网络等后台因素往往决定着基层干部的晋升[4] (P32) 。凡此种种, 说明乡镇干部选拔任用人为干扰因素太多, 民主化程度非常有限, 需要大力改革。
2.乡镇干部流动晋升制度不完善。 领导干部的金字塔结构决定了晋升提拔的数量非常有限, 而且时间慢长。 一项基于县域干部的研究表明, 85.7%的正科级干部止于正科的终点;在众多隐性台阶面前, 22岁毕业入职的大学生, 40 岁才有可能成为副县级, 48岁有可能成为正县级[5] (P89) 。 干部中成为副县级的只有0.36%, 成为正县级的概率则还要低10 倍②。 长期滞留在条件艰苦的基层和城乡工资福利待遇的悬殊, 严重影响农村基层干部的干事创业的活力, 同时导致流动无序、腐败丛生。 笔者对江西某县的调研显示, 城区附近的乡镇干部超编, 偏远乡镇干部缺额, 干部绞尽脑汁、 用尽关系往中心城区及附近乡镇调动。 但是, 流动过快的现象也较为严重, 有些地方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因上级遴选流失超过1/3[6] (P40) 。
3.村干部贿选严重。 村民委员会选举贿选频发, 形式多样、资金巨大, 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村干部选举的监督“有机制, 无效率”。中央和国家多次下发指导选举的通知4, 还有“供参考”的《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但是仅有制度是无法遏制类型各异的选举乱象。在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和城市近郊地区, 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的竞争比较激烈, 有的甚至不惜重金进行贿选, 有的还有黑恶势力参与。
二、解决的对策
1.大力推进选拔任用民主化。 扩大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成分也许是改革当前弊病的最好选择。一是改革乡镇领导候选人提名方式, 扩大差额选举。乡镇领导候选人的提名权在上级领导机关, 使本来应该对乡镇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负责变成对县市领导负责, 乡镇党代表和人大代表的地位虚化。 为此, 要将乡镇党政领导候选人提名权交给代表, 彻底改变唯上不唯下的政治生态。 要将当前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副职的差额选举扩大。 设计严密、规范的程序, 为候选人提供竞选宣传的机会, 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提供质询机会。
一是大力推行村乡干部选任制, 适当运用聘任和考任制, 逐步退出委任制。村乡干部直接接触广大基层群众, 因此干部的选拔任用方式要体现群众意志。委任制带有明显的“人治”色彩, 导致干部对上负责, 容易产生任人唯亲、唯派、唯利。选任制由多数人说了算, 有利于干部密切联系群众, 接受群众的监督;聘任制有利于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 增强了干部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考任制有利于选拔精英,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基层已经成功探索了乡镇长和乡镇党委书记直选和公选的经验, 竞争性选举或选拔已有实践案例、政策支持和民意基础。竞争性选举或选拔“介于委任制和选举制之间”, “降低了组织部门的裁量空间”[7] (P14-17) , 开避了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化途径[8] (P45) 。 有研究者提出“直接选举是未来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可行模式与改革方向”[9] (P56) 。 因此, 继续推进乡镇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进程要在总结乡镇领导干部民主选举或选拔试点经验基础上, 突破委任制, 由党代表、人大代表的差额选举、竞争性选举逐步向群众直接选举选拔过渡。
三是将工作原则程序化。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等原则。 但是, 这些原则实际运作时存在诸多漏洞, 受制于领导个人, 党委领导有时异化成党委书记领导, 党管干部有时异化成党委书记管干部。 要将这些原则发展、完善、健全为组织程序和工作规范。尤其是党管干部原则, 应当是党管干部政策制定和选拨任用规则、 运作程序的设计和监督, 而不能被个别或少数领导曲解该原则, 造成在缺失尊重群众和普通党员意志的情况下独断裁量。
2.完善晋升流动链。 2009 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 “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 2014 年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2010-2020 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 》 设计了“村-乡 (镇) -县-市”层层选拔选调基层干部的机制。因此, 已初步构建了干部选拔任用流动链。 但是, 这些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成为可操作的具体制度。 当前亟需设计配套机制, 确保选拔任用流动链在实践中的良性运行。
一是强化基层导向, 引导知识精英到基层工作, 增加农村基层干部的源头补给。 逐步增加乡镇公务员录用人数, 减少县级以上机关录取公务员人数。县级以上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补充从乡镇选拔选调。要杜绝当前“村官”被乡镇截留的现象, 真正做到蹲点驻村。二是建立从中央到县级规范、常态的干部遴选机制。 近年各省市试点从省级以下遴选优秀公务员。 但是每次遴选的标准要求、考试方式、时间周期都不尽一致。要有科学规范的程式, 成为农村基层干部流动的常态化渠道。 三是激励农村基层干部坚守基层岗位。基层工作艰苦, 要在经济待遇和政治资源上向基层倾斜。 探索自中心城区向偏远乡镇随距离适当递增薪酬;切实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定薪, 通过提升职级待遇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扎根基层。 四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 导向鲜明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绩效考核体系, 为提拔任用、向上或向中心城区流动、职级提升提供科学的依据。 避免唯考、唯分流动, 杜绝凭社会关系流动晋级的现象。
3.增强村民的监督力量。 村干部贿选和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乡村社会威权失衡与文化生态变异。 中国农村“从集体化向个体化的转型, 市场化原则成为生活的基本支配原则, 与之随生的是传统文化伦理的消退与‘革命伦理’的解构”, 它“将乡村社会直接带入交易、力量、均衡和个体化时代”。农村的改革消解了国家全能主义政治治理模式, 但对社会秩序的建构和公民意识的培养并不成功[10] (P239-248) 。农村原有秩序的解体和文化传统的断裂, 在缺乏强大“他律”监督的现实中, 贿选和村干部腐败成为必然。 2013 年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要建立“村监委”。 浙江“后陈经验”已经证实“村监委”对村庄治理的重要意义[11] (P26-27) 。 要普遍建立“村监委”并将其职能延伸到监督村委选举。但是, 治理村干部贿选问题的关键在培育农民的公民意识和监督力量。“乡村社会内生的一些传统组织资源如宗族等, 不仅不是社区公共治理的障碍, 相反却有可能成为民主自治的基础”[12] (P79) 。 复兴乡村传统文化, 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 规范农村宗族组织和重建农会组织, 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化程度, 才能增强监督力量, 彻底改变当前的困局。当然, 司法部门也要细化查处贿选的程序和方式、加大行贿者责任追究力度, 形成强有力的威慑。
摘要:2000年以来, 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成就。但是当前仍存在乡镇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公开不够、流动晋升机制不完善、村干部贿选严重等问题。解决的对策是大力推进选拔任用民主化、完善晋升流动链、增强村民的监督力量。
关键词: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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