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惩治之法

2025-03-13

腐败惩治之法(共8篇)

1.腐败惩治之法 篇一

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总结

根据文件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服从和服务于我公司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新能源公司要求和公司实际相结合,坚持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惩罚并举、注重预防,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推进公司经济和各项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现将我公司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总结如下:

一、狠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惩防体系建设,必须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教育。2012年上半年来,围绕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纪律观念和反腐倡廉意识,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之中,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一)组织学习重要文件精神。我公司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增强免疫力,增强责任感。

(二)开展《廉政准则》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为大家上了一堂廉政党课。扩大教育范围,将《廉政准则》印发给每一们党员,并将全文上墙,要求全体党员多读、精读,使准则的内容及精神实质入脑入心。把《廉政准则》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重要内容,纳入党员民主生活会、纳入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我公司组织全体员工观看电教片《警钟长鸣》,利用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党员参观《全区反腐倡廉成果展》和《全市反腐倡廉成果展》,全面展示朝阳公司反腐倡廉建设成果,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供了思想保证。

(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利用板报、简报、廉政警言警句等形式,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努力形成倡廉、促廉、助廉的风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弘扬新风正气,推动科学发展。

二、加强制约监督、深化企业改革,加大腐败防治力度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突出重点,加强对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资产经营和管理的监督,防止腐败。

(一)重点抓好两项制度的落实。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从履行领导班子的职责权限出发,结合朝阳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确定议事决策的范围。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作为重要议事内容,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另外,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关心全局工作,参与集体领导,正确处理班子内部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

(二)突出重点加强对本系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一是通过对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党的纪律,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通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的监督,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讲实话、务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三是通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加大纠风力度

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加大纠风力度,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2012年我公司评政风行风工作,结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多渠道、多方位的收集企事业单位、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民主评议行风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逐条逐项的抓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让群众满意。

以上是我公司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上半年终总结。我公司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因此,我公司2012年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将在2011年基础上总结经验,发现不足,结合我公司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安排,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反腐败工作,加强学习,树立学习型、效率型、廉洁型、服务型行业新风,为开发区的建设多做贡献。

2.腐败惩治之法 篇二

一、从思想上预防腐败———断“源”

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强化外部压力, 从根本上消除私心杂念, 抑制私欲膨胀, 削弱腐败行为动机, 斩断腐败行为的源头。具体来说:第一, 要引导党员干部知荣知耻, 增强荣辱意识, 分清哪些是需要始终不渝地坚持的, 哪些是需要旗帜鲜明地反对的, 努力把世界观人生观搞对头, 把思想方法搞对头, 把精神状态搞对头。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到廉政文化建设中去, 努力形成以廉为荣, 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 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抓好。通过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反腐败形势教育、正面典型的激励教育和警示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勤俭节约教育, 党的宗旨教育, 帮助和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心为民所想, 情为民所系, 权为民所用的思想, 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 牢固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 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 使每一位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筑起一道防止私心泛起、私欲膨胀的心理长城, 始终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的奢靡之风。第二, 要增强反腐的威慑力, 强化反腐的舆论攻势, 净化社会环境, 使人们无“腐”可攀, 无“腐”可比, 而只有正面的榜样可学, 有良好的行为可效仿, 通过外部的压力, 抑制私欲, 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时刻自警、自省、自励、自律, 时刻牢记党的宗旨, 自觉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第三, 要不断创新思想教育的方法, 推动思想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在突出示范教育和典型教育的同时, 坚持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廉政培训、集中教育、廉政谈话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 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思想教育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从机制上预防腐败———监“权”

腐败行为是以权力为中心的, 对权利的运用进行严密监督, 就抓住了预防腐败的关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让人民监督权力,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第一, 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要求,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重点监督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第二, 在用人方面要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努力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实行政务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干部选拔程序, 让权力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有效防止权力的“地下”运作和进行“黑市交易”。第三, 加强监督的力度, 实行对权力的全方位监督。坚持专职监督部门的监督与其他部门的监督相结合;上级组织、同级组织的监督与下级组织的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从而形成一个严密的监督网络, 使权力的运行时时、处处都处于监督之中, 使腐败分子无隙可乘。另外, 在实施对权力的监督中, 要注意发动群众进行揭露举报, 鼓励党员干部互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保护敢讲真话、敢于揭露问题的同志, 并把揭露问题与闹不团结严格区分开来, 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注意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 防止监督的失职行为, 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小团体主义。

三、从制度上预防腐败———阻“漏”

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 而不好的制度可以使好人无法做事。因而堵住政策、法律、体制和制度上的漏洞, 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有效途径。第一, 健全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 要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 如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 包括研究制订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 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等;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 如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等;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第二, 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同时, 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从而使统的功能和放的功能融为一体, 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第三, 充分发挥法律在防范和惩治两个方面的作用。在立法上, 加快制定严密的法律体系, 加大法网密度, 使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如建立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不动产登记条例和行政工作程序化的法规, 在刑法中单列挥霍罪、浪费罪等。第四, 严格执法, 加大打击力度,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坚持依法从严从重的方针, 把握法人代表犯罪的新动向, 加强对法人代表犯罪的打击, 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 使腐败分子无法逍遥法外。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制度, 关键在于落实。我们必须扎扎实实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 狠抓落实, 逐步实现新旧制度的转换, 以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需要。

四、从法律上震慑腐败———惩“腐”

上述断“源”、监“权”、阻“漏”的着眼点主要在于从思想教育制度和社会环境上, 对腐败行为的产生进行周密的“布防”, 预防腐败行为的产生, 而惩腐则着眼于对敢于冲破“防线”, 实施腐败行为的腐败分子, 从法律角度进行严厉打击, 以净化社会环境, 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当前, 党中央“既打老虎又拍苍蝇”的惩腐之策, 其威慑力、震撼力波及到更广的范围, 教育了更多的人, 起到了“处理一案, 教育一片”的防腐作用, 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惩治腐败, 首先要澄清“腐败必然论”、“腐败有益论”和“悲观论”等错误观点, 要通过大力宣传, 以铁的事实, 使人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腐败的根源, 惩腐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致的。要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和强有力的手段, 使大家认识到腐败是可以抑制、也完全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预防, 树立反腐信心, 端正反腐态度。其次, 惩腐要全方位地进行。鉴于腐败行为具有阶段性、隐蔽性、广泛性和周期性等特点, 惩腐应坚持做到“六个结合”:全面惩治与重点打击相结合;抓苗头、拔“萝卜头”与打“老虎”相结合;长期地、经常地抓与某个阶段重点抓相结合;立案与处理相结合;在手段上, 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严格执法与从严执纪相结合。这样, 使得每一个腐败分子, 无论其地位高低, 其行为危害性大小, 只要其侵害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就一定能受到严厉惩处;无论其多么狡猾、多么隐蔽, 都必然会揭露和查处;无论其腐败行为在什么时候发生, 在什么地方躲藏, 都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3.12.

[2]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2013.12.

3.惩治腐败,北京如何出击 篇三

在方工的办公室里与他对面而坐,感觉笼罩在他头上的官衔与荣誉的光环渐渐褪去,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更加真实的方工,半旧的制服,黑布鞋,清瘦的脸庞,特别是那与他年纪不相符的满头白发,使他看上去完全不像是要害部门的一位高官,而朴实亲切得如邻家大叔。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

《北京纪事》:方副检察长您好,谢谢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大家习惯上把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法院并称为公、检、法,但实际上普通老百姓对公安局和法院的工作职能似乎更明白一些,而对检察机关的具体职能好像不是太清楚,您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

方工:根据我国宪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具体职责比较多。首先在刑事案件当中,对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中所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决定提起公诉或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还要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将犯罪嫌疑人起诉至法院,并出席法庭审判,直至把罪犯送进监狱或刑场。

同时,检察机关还对部分刑事案件有侦查权。主要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比如贪污、受贿、渎职犯罪等等,这些案件从侦查、逮捕、起诉,直到经过法院判决把罪犯送进监狱,都由检察机关独立完成。检察机关设立的反贪局,主要就是负责这类案件的侦查工作。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除了这些工作外,还要对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罪犯在监狱或看守所中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并可以根据情况提出检察意见,对于法院的审判过程或结果认为不符合法律的,还可以提出抗诉等等。

《北京纪事》: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比较复杂,不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还真不容易全面了解。

方工:是的。检察机关的工作不像公安机关那样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比较直观,也不像法院的审判工作,容易被人了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大多是针对其他工作部门的,对普通公民没有一个直观的印象。况且法律监督工作大多是“挑刺”的,往往不便于通过舆论大张旗鼓地宣传。

重拳打击商业贿赂

《北京纪事》:反贪工作可能是老百姓对检察机关最想了解也是最关心的工作了。2006年北京市检察院在这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方工:2006年是中央重拳打击商业贿赂的关键一年。北京市检察院这一年针对这项专项斗争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全年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50余件,其中商业贿赂案件就有160余件,涉案170余人。老百姓反映突出的医疗卫生领域共查处40余件,涉案包括以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为首的50余人。

《北京纪事》:您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样的一线部门工作近30年,亲历过无数起官员腐败案件,这些案件也引发了您很多思考。您认为腐败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方工:现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涉案金额、官员级别及人数均呈上升之势。这一方面说明党和国家反腐的决心,但同时也暴露了制度的缺陷。这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官员权力过分集中,二是对权力的监督不力。

权力过分集中,主要体现在审批和干部任免等问题上,常常是某个领导说了算,从而导致权钱交易极易发生。比如成克杰就是在土地、建设、用人等环节大权独揽,才得以不受任何阻碍地疯狂敛财。

同时,对权力的监督不力也是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我国党纪国法对权力规定了层层监督,有党内的纪律监督,有人大监督,有政府的监察监督,有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还有舆论监督、人民监督等,但由于种种原因,监督的阳光往往照不到那些手握重权者身上,滋生腐败就在所难免。

《北京纪事》:您认为怎样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

方工:当然还是要打防结合。“打”,就是要对那些触犯法律的贪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不仅使贪官受到应有的惩处,而且产生一种“伸手必被捉”的法律震慑力,打消那些企图以权谋私者的侥幸心理,让他们不敢以身试法。

现在,中央不仅在“打”上出重拳,而且在“防”上下功夫,积极堵塞制度漏洞,尽量让那些企图权力寻租的官员无空可钻。其实,纵观那些重特大腐败案件,大多数官员都是从违反党纪开始,进而发展到触犯国法的。如果能通过日常严谨的纪律检察监督,将一些诸如生活作风、公款消费等涉嫌违纪的行为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就有可能将一些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从而避免一些官员走上犯罪的道路,给国家乃至官员个人及家庭带来更大的损失。

《北京纪事》:经您之手,曾将大大小小几百名贪官送进监狱或刑场,办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您有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方工:在这个岗位上20多年,与各种各样的贪官打交道是我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起诉前的讯问,到法庭上的直面交锋,我们都力争使每一起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扎实,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既不希望无罪的人被冤枉,也决不允许任何一个有罪的人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每一次办案经历,对我们办案人员来说,都是一次心灵的煎熬。那些贪官,特别是那些级别较高的贪官,大都是很杰出的人才,有过超出常人的奋斗经历和突出的贡献,看到他们一个个因为一个“贪”字沦为阶下囚,真的为他们感到痛心。

《北京纪事》:您办理过的案件中最难忘的是哪件?

方 工:印象最深的还是2000年办理全国瞩目的成克杰受贿案。在经过历时两个多月的庭前讯问与法庭辩论的艰苦较量后,我和我的同事终于将成克杰送上了刑场。这个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受贿罪被执行极刑的最高级别官员,临刑前故作镇静地与法警、医生等一一握手,当他走到作为“监斩官”的我的面前时,停了一下,和我对视片刻,并点了点头。我也平静地注视着成克杰,看着这位原本风光无限的人物,此刻眼神中充满的绝望与无助,心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滋味。

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北京纪事》:检察机关在反腐工作中会遇到哪些困难?

方工:主要体现在案件的发现环节。现在检察机关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信息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举报,一是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如何发挥检察机关在主动发现案件方面的作用,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北京纪事》: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官员整日忙于应酬,并说是为了工作,迫不得已。现在春节将至,许多官员又忙着迎来送往,但您依然淡定自若地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这样深居简出就不会影响工作吗?

方工(淡然一笑):我在检察机关工作近30年,与我的同事及其他部门的人员都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是相互尊重。“君子之交淡如水”,保持这种君子之交,正是对彼此最大的尊重。

宽严相济,促进和谐

《北京纪事》:现在北京市的法治建设进程如何?

方 工:法治建设总体在进步。从北京市检察院来说,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当事人的权益,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人权、辩护权等都能得到很好保障,比以前有了很大进步。但同时也应看到,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一种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氛围,特别是在一些官员和执法者中间,存在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相应地又对社会起到了负面的示范作用。

《北京纪事》:北京市检察院近期有什么工作动向?

方工:现在,虽然局部地方的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但整个形势趋向缓和,经济平稳增长,人民安居乐业。针对这种局势,最高人民检察院适时提出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是指对那些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恶势力犯罪,仍然会重点打击,决不手软。比如2006年北京市检察院对胡亚风、胡亚东二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抽调专人办理,快速审查起诉,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宽”,是指对未成年人犯罪以及轻伤害等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能从轻处罚的就从轻处罚,并尽量采用和解的手段,淡化矛盾。这一做法也已经引起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其实法律不光是一种冷冰冰的面孔,它是让这个社会的人能够更加和谐相处的一种规则。司法机关应该也能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惩治和预防腐败基本制度 篇四

(长教[2005]13号)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有效推进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防重大事故、事件发生,确保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精神,并结合教育的行业特点制定以下基本制度。

一、警示教育制度

1、必须高度重视全体教育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法纪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各类安全警示等教育。

2、有关的政策、法律、条规以及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等,必须及时宣传贯彻和警示到位,不得留有空白。

3、警示教育必须常抓不懈,必须保证时间、内容和质量。除鼓励自学和主题性教育活动另有规定外,干部职工的集中警示教育每年不得少于4次,总学时不得少于8小时,笔记不得少于5000字,心得不得少于两篇。学生集中的警示教育每年不得少于两次,总学时不得少于4小时。此外,各校必须结合实际,利用课间操等机会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类安全警示等教育。

4、干部职工必须人人有专用政治学习笔记。笔记每年至少检查两次。对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必须敦促限期完成。

5、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情况必须纳入其考核之列。

6、严格执行谈话诫勉制度。各级对所任干部必须进行任前警示谈话,并针对任后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有苗头性问题的一般干部职工也必须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双方重要的谈话内容应记录在案,并经被谈话人核实后留存。

二、民主集中制度

7、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班子成员正确履行职责。班子成员应顾全大局、公道正派、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以诚相待。

8、坚持领导集体决议制度。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凡属政策性全局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调用,都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其中,对干部的提拔任用,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领导班子全委票决。对重要干部和同单位一般干部职工的奖惩,以及其它可能出现偏差和虚假现象的重要事项也须实行全委票决。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视为通过。

9、坚持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特事应随时举行。涉及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敏感事项,必须以教代会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或讨论决定。教代会决定的事项不得违背国家政策、法纪和超出经济承受能

力。此外,行政工作报告、财务内审报告、提案审议和事务质询必须列入教代会固定议程。

三、事务公开制度

10、除上级规定须保密的外,党务、政务、校务和厂务等事务必须公开。公开形式包括公开栏、公示牌、公示卡、公开信、新闻媒体和各类会议等。

11、各单位必须建立公示栏、公示牌等硬件设施。

12、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务必须向社会公开。主要内容包括: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招生的政策、计划和结果,学生保送、评先、救助的政策、指标和结果,学生应遵循的法律规章及其它涉及学生利益的敏感事项。

13、涉及单位改革发展的重大事务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必须向干部职工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干部职工应该执行的政策法纪、规章制度;财务预决算、债权债务、资产处理和审计报告;建设项目招投标、设备设施购置、校办产业经营;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晋职晋级、考核评聘和调任奖惩;班子主要成员的公费开支情况等。

14、建立事务询问和质询制度。职工代表或组织就不明白不理解的事项进行询问和质询,有关单位必须负责任地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对询问和质询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认真研究处理。质询者利用质询故意刁难、无理取闹的,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追究责任。

四、事故事件防范制度

15、事故事件主要指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和其它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16、各单位党政工团必须齐抓共管,并按集体领导、定人牵头、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扎实抓好各类事故事件尤其是恶性事故事件的防范工作。

17、建立道德监察制度。各校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教职工的道德状况进行排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对女生必须实行女教师值班查寝制度、多人谈话辅导制度;严格禁止男教职工与女生单独隐蔽相处的各类行为;必须将教职工的道德监察列为值日值周的重点内容;对思想颓废、表现很差的教职工,要及时依法进行重点教育、重点监控、重点惩治,以免发生各类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18、建立财务监控制度。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单位工会必须成立3人以上的经费审计小组对单位财务(包括工会财务)进行内审,并作出书面结论。审计结论必须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报。局属一级单位的审计结论并须抄报局纪委;必须加强下属单位的资金监控,降低资金风险,避免资金恶性循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禁止设立“小金库”,禁止非法借贷和超出承受能力乱支乱补等违规行为。

19、建立安全监控制度。各单位,特别是中小学必须高度重视各类安全教育,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强化各类安全督查,切实优化安全因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使用危险设备设施和其它危险品,禁止组织危险性活动,禁止体罚和侮辱学生,禁止闲杂人员和危险品(包括不卫生食品)进入校园等。此外,各类安全因素的监控必须作为值日值周的重点内容。

20、建立信访举报制度。各单位应提倡实名举报。必须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箱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控制,并保证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21、建立健全群体事件处理机制。特别是中小学,必须高度重视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关心他们的疾苦,全力解决应解决的问题,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遇有不安定因素,党政工团必须齐抓共管,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并及时通过党政工组织反映情况,谨防罢课、变相罢课、集体上访等群体事件发

生。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22、建立健全各类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和党员的民主生活会必须按上级规定认真组织,每年不得少于一次。职工民主生活会按需举行,由党政或工会负责组织。

23、生活会必须以统一思想、消除误会、加强监督、促进工作和增进团结为目的。禁止违背组织原则和政治生活纪律的各类行为。

24、生活会必须求真务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保证质量。

25、生活会必须认真做好记录。领导班子的生活会并必须按规定如实上报材料。

六、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26、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经济和群众工作等方面的一系列纪律。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要廉洁奉公,不违规谋取私利和接受其它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27、坚持述职述廉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反腐倡廉工作考核时向机关干部职工和上级述职述廉一次。局属一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暑期向全体教职工述职述廉一次,反腐倡廉工作考核时向上级书面述职述廉一次。

28、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须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产报告制度和礼品礼金登记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年底须向县纪委报送廉政档案。局属一级单位班子主要成员的相关情况须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反映。

七、要情通报和报告制度

29、要情包括重大事故、事件、险情、疫情、案情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30、遇到重大疫情、险情和安全事故,必须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31、遇到重大案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向上级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报告,遇到重大刑事案件并须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在案情未查清作结之前,不得随意横向或向下属透露案情,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32、财务负责人至少每半年向领导班子集体通报一次单位的财务状况。遇到其它需要班子成员知道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班子成员通报。

33、各单位必须有包含反腐倡廉工作的党务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及时上报。

八、信访和案件处理制度

34、热情接待来访,并依法依纪依政策认真处理。

35、认真处理信访。高度重视实名举报和联名举报,慎重处理匿名举报。属于实名举报和联名举报的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并予回复。对匿名举报,根据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和情节给予必要处理。

36、县教育局单位和个人收到的咨询及举报类信件实行分人收启、分工批示、分类办理。收件人为单位的,由行政办公室定人收启、登记和送阅。咨询类信件

按业务性质由分管领导批示给相关股室办理和存放;举报类信件直接送局长或者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批示,并归并到局纪委统一办理和存放。局属单位收到的咨询、举报类信件一律由主要领导阅处。

37、举报类信件和其它案件材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公开摆放和违规传播。除《见面材料》外,不得与被举报人见面。

38、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和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9、及时办理、上报和移送案件。对有案失察、知案不查或压案不报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办案必须严格遵循有关法律和条规,确保案件质量。

40、严格执行违法违纪处罚。对不执行和违规执行的要追究责任。

九、考核制度

41、反腐倡廉工作按人事管理体制实行责任制管理。

42、对反腐倡廉工作实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党政班子的主要成员。

43、局对下属一级单位的考核于11月中旬开始。局属一级单位在县考核前必须完成对下属单位的考核,并写出述职述廉报告和工作总结。

44、考核程序主要包括: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情况调查和班子民主测评。

45、考核按《长阳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评价体系》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95分以上为优秀,85-94分为合格,80-84分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十、责任追究制度

46、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违法违纪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47、违纪违法受到处罚者,处罚期满后一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不得提拔和顺向调动及借用。

48、反腐倡廉工作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下一内单位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拔和顺向调动及借用。

49、考核“不合格”的干部职工、受到“免职”处理和因不称职而辞职的干部,下一内不得评为先进,不得提拔和顺向调动及借用。

5.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篇五

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潭纪发《关于印发临潭县2012年8月底前落实推进惩治和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通知》((2012)3号)《临潭县教育局关于成立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潭教党字(2008)53号)《临潭县教育局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潭教党字(2012)4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学区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支重视,领导认识到位

学区党总支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班子成员认识到位,使我学区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年初,通过开专题会,认真学习潭纪发《关于印发临潭县2012年8月底前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通知》,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专题研究我学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书记、专职副书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校委会成员都认真履行职责,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对所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由于班子成员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我学区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严肃纪律

我学区按照局党委的通知,将牵头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学区村校,明确责任、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将反腐倡廉牵头任务落

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不正之风”。学区党总支委春秋两学期分别对各学校进行收费工作专项检查,发现违规收费,视其情况分别责令整改、政纪处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学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全学区工作部署,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学区党组织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纳入各学校的总体工作中,与各村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终进行检查考核。不断强化一把手“一岗双责”的意识,做到层层抓落实,形成反腐倡廉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牵头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春秋开学之际,学区组织召开了教职工工作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措施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有不规范收费行为的学校督促其整改。检查情况表明,认真负责,狠抓落实,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我学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使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12年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足额拨付到位,使学生受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免除杂费、教科书费、寄宿生的住宿费,没有收取其它费用。

四、开展岗位腐败风险防控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岗位腐败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学区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党总支书记负责这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召开校长会安排工作。通过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措施,重点落实在岗位职责风险的防控上,对2008—2012年项目建设经费进行了审核检查。结

合实际,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我学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制定了教师“六条禁令”,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各村学和局中心小学在完成基础工作的前提下,采取加强学习教育、健全制度、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等措施,加大对三类风险的防控力度。

五、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专题警示教育

为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今年评选了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开展了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聘请社会各界和家长作为监督员,推动我校党风、行风建设。随着国家和省政府、县政府对教育的各项投入不断增多,教育得到的项目和资金逐步增多,教育系统反腐败工作的任务也日益加重。我学区教职工专题学习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读本》,结合近年来发生在教育系统的具体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进行。通过专题警示教育,使大家时刻绷紧预防腐败这根弦,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抵制各种诱惑,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干净做事,坦诚做人,自觉维护教师形象,树立教育为民、务实、廉洁的形象。

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核心,校长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局党委把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我学区每年都要与教育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年终检查考核,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充分发挥学区党组织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今年对学校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开展述职评议,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中,都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抓惩防工

作制度建设、源头治理工作作为党组织书记的重要责任进行述职。“七一”期间,开展了重温入党宣誓、红歌歌咏会、党的知识竞赛等活动,从而激励广大党员更加热爱共产党,忠于党的事业,维护党的利益,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学习,踏实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洁勤政活动

教育局把廉政文化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在教育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先进典型教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向上,廉洁自律,把握自己的行为,用纪律规范工作,算好“六笔帐”,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家庭负责,对自己负责。各学校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营造廉洁教育的文化氛围,在学校网站、宣传栏、校报上开辟廉洁教育专栏,利用业余党校和团校进行专题讲座,在团会、班会活动中渗透廉洁教育内容,开展唱革命歌曲、经典诗文诵读、读书征文等活动,使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形式多样,宣传氛围浓厚,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八、开展党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

党务公开工作:确定了党务公开六方面重点内容:根据局党委制定出台的关于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意见、办法、规定;发展党员有关规划、计划,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意见、办法、规定;党建工作目标及党建工作检查情况;表彰和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考核考评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情况;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或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它事项。

政务公开工作:。重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考核任用、财务管理、重大工作决策等内务的公开,使广大职工参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公开、公平、公正地办好与职工利益相关的每一件工作。

校务公开工作:我学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建立了校务公开栏;党政工联席会、校情发布会、家长委员会;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学区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的制度,学校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等均要提交教代会审议表决。教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的落实。还结合自身的特点,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各种会议、信息通报、校园网、宣传橱窗和教代会等,使校务公开的载体更加丰富,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更加通畅。

6.腐败惩治之法 篇六

自检自查报告

大理州纪律检察委员会党风廉政室: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一年来,大理州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州委、州纪委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为契机,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狠抓机关作风转变,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加快全州旅游二次创业做出应有的贡献。经认真对照《大理州201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内容分解》和《2011年大理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现将大理州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州旅游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各项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了大理州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工作任务,各负其 责,把自律、纠风、源头治理等工作项目、责任目标分解到各个岗位及相关人员上,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州旅游二次创业进展情况

旅游产业主要经济指标快速增长。截止2011年11月,全州共接待海外旅游者41.41万人次,同比增长13.50%;旅游外汇收入1.24亿美元,同比增长13.44%;接待国内旅游者1420.74万人次,同比增长16.85%;旅游业总收入123.27亿元,同比增长29.60%。

全州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是旅游二次创业的核心,也是我州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二次创业的意见》的要求,以“开发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规划实施一批”为原则,全面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目前,全州重大建设项目都已相继启动,有序推进,部分项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继续提升改造大理古城,完成了《大理古城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旅游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大理《喜洲古镇保护与发展规划》已通过评审,已完成基础设施工程,古镇整体开发取得阶段性成果;投资3.2亿元的《希夷之大理》大型实景演出项目顺利开演;开通了苍山大索道、宾川鸡足山景区公路和索道并投入运行,崇圣寺三塔景区五A级景区、鹤庆银都水乡新华村四A级景区顺利挂牌、巍山县古城和巍宝山景区、洱源县地热王国、西湖景区、普陀泉旅游渡假区、剑川县石宝山景区和寺登街景区等一大批旅游重大项目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建设。

旅游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不断创新。根据旅游产业发展的迫切 需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着力构建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在组建大理州旅游产业发展三大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动员旅游企业参与,组建完善了“大理散客旅游集散中心”和“大理古城旅游电动车公司”等,为大理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健全了旅游业协会的组织机构,修改和充实行业《自律公约》,组建行业自律组织,构建诚信旅游体系,引导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到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中来;建立旅游安全救助基金,帮助旅游企业增强抗御经营风险的能力,让旅游者在大理游得更加放心、更加安全、更有保障。

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一是高质量地完成了“三月街民族节”、“大理国际茶花、兰花博览会”大理国际影会、“大理开海节”、“漾濞核桃节”等一系列有影响的节庆活动;二是组织旅游企业参加了2011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三是与中央电视台、云南电视台、春城晚报、大理日报等主流媒体合作共同打造和宣传大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创建学习创新型机关,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一)深化学习理念。进一步倡导求真务实的良好学风,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创新型、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总体要求,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二)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载体。围绕旅游业转型升级 发展需要丰富学习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切实增强趣味性、实效性、群众性,着重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参与度。

1、利用每周一的政治学习日和每月一次的党员活动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公务员法》、《行政强制法》和《四项制度》《大理州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桥头堡战略”“五学五比”杨善洲,学习省、州党代会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行政强制法》《保密法规知识》和公务员知识教育考试,使党员干部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为民的主动性。

2、根据州纪委的要求和局党组的安排,积极参加了州检察院组织的《法制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侵权犯罪展览》,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集中观看了《暴风雨中的忏悔》《贪欲使他走向了深渊》两部反面典型教育片不断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对“珍惜自由生活、珍惜政治生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开展向杨善洲同志、龙进品同志学习,组织观看了《村官普发兴》、《杨善洲事迹报告会》《杨善洲》《民警王法金》等影片,使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很大的教育

四、加强市场整顿规范,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

按照省、州《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大 理州旅游市场整治监管工作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围绕“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游客满意率”工作主题,通过集中行动和专项打击,加强旅游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打击了旅行社以“零负团费”扰乱旅游市场的行为。建立健全旅行社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完善旅行社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抓好新《星级饭店等级评定与划分》的宣贯工作,加大星级饭店的检查力度,促进全州旅游饭店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二是加强导游管理,努力提高导游综合素质。完善旅游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执法监管的力量,突出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管,特别是旅行社、导游、旅游车辆和旅游购物环节的服务质量问题。三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长为成员的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布置,积极组织宣传教育,同时还组织协调公安、工商、交通、城管、广电局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了不间断的旅游市场宗合整治,截止2011年11月底,共出动检查人员920人次,出动检查天数124天,出动检查车辆262辆次,检查景区点306家次,检查旅游车辆1260,检查司导人员1940人次,检查购物点240家次;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920起,发放宣传资料31600份;查获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6起,结案率92%;受理投诉46起,结案率100%;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无重特大旅游投诉。规范旅游市场,维护了我州旅游市场秩序。

五、落实措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将落实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 工作来抓,制定了《大理州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大理州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性化考核标准》,提出了工作目标、措施和任务要求。局领导和科室长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量化到相关科(室)、所、中心以及相关责任人。全体党员向局党组呈报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和考核量化标准。二是层层分解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年初,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2011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意见,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量化指标,逐项落实到各科室。三是认真组织巡查,督促工作落实。平时加强对责任制工作的督查,将督查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汇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责任制规定,对领导干部有失职、失责现象必须追究。我们将假日廉政活动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元旦、春节、五一期间,局党风廉政建设小组都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印发材料,召开专门会议,对抓好“假日廉政”活动进行周密部署,杜绝单位突击乱发钱,杜绝领导干部接受礼金、购物卷等。

六、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机制,预防和降低廉政风险 为合理规避廉政风险,我局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原则,并严格执行。一是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旅游行政执法罚没收入进行收缴分离;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和“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办公室审核、经办人签字的财务报销制度;认真开展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推进工作,以“2011大理州旅游重大目标任务”作为行政绩效管理的重点工作来加强监督管理。通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局机关行政支出、公务支出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财务公开的透明度,二是加强决策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各种局务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干部选用、大宗物品采购、大额度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管理上,实行党组会议决策制度,有效的防止了不正之风的发生。三是签订了4类责任书:与州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与每个党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党员承诺书;与各县市旅游主管部门签订了旅游行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对上一年签订的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逐级落实责任,确立了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机制。四是大力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制定《大理州旅游局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按照要求,对2011和今年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以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为重点环节,重新确定了2011年局领导班子的风险点,各科室、质监所、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和旅游培训中心等关键岗位,涉及的星级酒店(A级景区评定)、旅游行政执法、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旅行社资质初审推荐上报三个重点环节,各个岗位和环节的负责人认真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出了自愿接受监督的承诺,进一步增强了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五是建立源头治腐的长效工作机制,先后建立健全了 机关工作管理制度,把治理腐败工作坚定不移地推向深入,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六是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确立了星级饭店评定及复核、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初评、旅游投诉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办事程序。严格执行案件会审制度,严格行政审批程序,全面提升了旅游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质量整体水平,杜绝了在旅游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一年来,局机关无一起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无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树立了局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七、积极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按照州委提出的“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大理、增强民族团结、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旅游局全体党员干部紧紧围绕“争当旅游二次创业生力军”的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农业稳州、工业强州、文化立州、旅游兴州、和谐安州”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旅游“二次创业”的生力军,带领全州旅游行业努力完成好旅游“二次创业”和旅游发展与改革综合试点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州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州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完善了大理州旅游行业创先争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指导组,按照《大理州旅游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二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个人的思想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强化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工作本 领和服务意识,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共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三是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结和宣传。根据各阶段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以“三个一” “五好五带头”和“四亮、四评、四创”为目标,在全行业内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八、认真筹备开好民主生活会

根据州纪委、州委组织部《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旅游局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一是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州第七次党代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杨善洲事迹》等材料。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了各县市旅游局、旅游企业、州旅游局全体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成员意见共35条。三是交心谈心。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在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之间认真开展了坦诚交流思想,相互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的交心谈心活动。四是撰写提纲。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交心谈心和征求意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准备了个人发言提纲。五是召开会议。会议拟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金钟同志主持:会议紧紧围绕“密彻联系群众,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理念,努力打造大理旅游二次创业新局面”这一主题依次进行。马金钟同志首先报告了2011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学习和工作情况;班子成员围绕会议主题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的规定和要求,联系个人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等方面认真剖析;列席会议的局调研员、副调研员、各科室所负责人针对会议内容也作了相应的发言;到会指导的工交纪工委李寿宁作指示,并充分肯定了旅游局一年来的工作、学习和领导班子的建设情况。六是整改落实。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局党组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重点、并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自觉接受监督。

九、落实规定,加强对领导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 严格执行有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坚决制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管辖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并将活动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填报、公示、审核,我局未发现有此类违规现象。同时,不准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借领导之名为自己或亲属谋取私利,不准索要下属单位的钱物,不准收取下属单位或他人礼金、礼品及有价,一年来,我局未发现违规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认真对照“大理州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任务分解”、“大理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性化目标考核标准”和“大理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经过全面的自检自查,2011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 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和教育抓的还不够,缺乏系统性。二是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三是部分干部对反腐败斗争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四是廉政工作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今后我们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继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和抵御腐蚀的能力,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附:

1、大理州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

标准表 2、2011年州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性量化考核

标准表

7.腐败惩治之法 篇七

1 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要求, 认真查找从源头上防治和治理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

自2006年建设公司发生“廉洁风波”事件后, 建设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教育力度, 通过坚持每年开展党员轮训班, 定期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 每月出刊自办刊物《建设人》, 连载警示教育材料等形式, 使广大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但同时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 思想上麻痹大意, 不思进取, 党组织凝聚力不强, 造成组织力涣散。

1.2 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深入开展管理专项治理、建筑领域专项治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 暴露出了个别单位与现代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不完善;部分职工未能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的内涵;管理部门间衔接不足造成管理真空;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为此, 建设公司在制度建设上下了不少功夫, 围绕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干部使用、资金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职工培训、廉洁从业等方面先后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和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 靠制度反腐的效果已越来越明显。但在实施过程中, 一些具体的问题还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去总结和完善。

1.3 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随着建设公司生产经营面的不断扩大, 以及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我们发现目前的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问题, 其主要表现在:

(1) 党员干部监督意识不强, 不敢或不愿意监督。在实际工作中, 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内监督缺乏足够认识, 缺乏信心, 同时又担心因监督不到位引发管理风险。有些党员干部对一些损害党的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 出于种种原因不敢监督, 或认为对自己没有造成损失, 事不关己, 漠不关心。更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愿意接受监督而不支持监督。

(2) 党员干部缺乏监督意识, 造成监督渠道不通畅。通过职工思想动态分析、职工思想调查问卷、党政领导与职工代表恳谈会等形式, 发现个别单位领导干部缺乏党内监督意识, 对党员的监督权利不够重视, 同时少数党员干部自己不尊重自身权利, 认为监督是领导的事情, 自己不能发挥什么作用, 从而造成监督体制涣散, 监督渠道不畅通。

(3) 监督机制不完善, 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不够。其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对个人监督多、对组织监督少, 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 忽视事前预防、事中约束, 偏重事后查处。

2 针对从源头上防治和治理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构建党风廉洁建设三大体系

2.1 宣传教育体系

党的十七大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 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加强反腐倡廉“大宣教”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 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是源头治理、注重预防的重要举措。

(1) 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 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具影响力。党风廉洁教育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 需要作长期的努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 探索开展党风廉洁教育的新途径, 建设公司纪委因地制宜、创新载体, 在党员干部特别是有业务处置权的重要岗位人员中分层次、分专题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专题教育。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参加《廉政准则》网络测试, 使建设公司两级班子成员对各种相关规章制度能够基本掌握, 管理人员能够基本熟悉, 职工群众能够基本知晓。二是通过每月定期出刊内部刊物《重钢建设》刊登警示教育材料, 采用CRM短信平台传递廉洁从业警示短语等, 对全司党员干部进行生动、直观的学习教育, 不断巩固和扩大党内廉洁教育的影响力。

(2) 坚持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 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具全面性。在党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 部分党员职工反映警示教育缺少有血有肉、实实在在的身边人、身边事, 存在“讲得激动、听得感动、事后不动”的现象。为此, 建设公司纪委注意挖掘、发现党风廉洁的正面典型,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一是邀请集团公司纪委和大渡口区检察院负责人到公司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启迪全体党员干部弘扬正气, 鼓舞斗志, 以点带面, 全面提高。二是以“职工夜校”为载体, 定期在职工影院中播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 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 有效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集团公司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活动, 到看守所、监狱听反面典型对干部职工进行“以身说法”, 让干部职工真正受到警示, 切身感受“大墙内外、一墙之隔、两种人生”。

(3) 坚持健全制度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 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更具操作性。建设公司纪委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 班子齐抓共管, 纪检监察组织协调, 部门各负其责, 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方面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同时抓好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 通过学习教育让制度深入人心, 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影响力, 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另一方面, 认真组织监督检查, 将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年度与基层单位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中, 列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及干部职工绩效考核体系中, 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

2.2 制度约束体系

牢固树立靠制度反腐, 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洁建设的各个环节, 完善和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 用制度约束干部从业行为, 从源头上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

(1) 深化厂务公开制度。坚持依法公开与体现监管规律相一致, 坚持有利于群众监督与便于资产监管相一致, 坚持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与构建和谐企业相一致。不断深化厂务公开载体, 创新公开模式, 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建设公司纪委坚持公司、分公司 (项目部) 、班组三级厂务公开制度, 推行“阳光”厂务公开, 通过厂务公开栏、流动展板、自办刊物《建设人》报等, 将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结构调整、物资设备采购、干部管理与任免、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工资分配、劳动用工等重要事项进行公开, 大力发挥OA系统网络平台的传递速度快、范围广、成本低的功能, 将企业的重点工作通过OA办公系统邮件或短信及时公开, 让职工在第一时间知晓公司厂情, 使厂情更加公开化、透明化, 有效地维护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党政领导与职工代表对话会、职工代表组长会议、信息反映等渠道搭设领导与职工交流的平台, 真正地让职工参与到厂务公开工作中来。

(2) 建立“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建设公司纪委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为重点, 把廉洁从业要求寓于企业管理制度和流程中, 明确决策的内容、权限、规则、程序、监督、执行等, 突出对权力规范动作的监督制衡。公司纪委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问题, 坚持集体研究讨论,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偏袒、重要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无风险。同时, 建设公司纪委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实际, 进一步完善了资本运营、项目投资决策、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企业改革改制等管理制度和运作程序, 建立了项目后评价机制和重大投资管理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 努力做到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章可循。

3、加强源头防范机制。一是加强资金运作管理, 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和转移支付制度, 全面实行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核算、事后有决算, 确保企业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二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坚持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民主考评、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 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规范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制度, 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2.3 制约监督体系

畅通干部监督渠道, 健全干部监督“网络”, 改善干部监督环境, 营造干部监督氛围, 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职能部门监督职工群众监督的合力作用, 把监督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做到关口前移。

(1) 强化自我监督。建设公司党委重视公司两级班子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 充分采纳公司纪委意见和建议, 在每年初与基层单位签订的《经营承包责任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中, 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明确了责任与考核内容, 并将其履行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评、任用、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

(2) 强化群众监督。推行党务公开, 建设公司纪委坚持把党委重大决策、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班子自身建设等情况, 通过OA邮件、内部刊物《重钢建设》等对外公开, 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把党员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与干部年度考评相结合, 对群众参与评廉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核实, 对反映属实的切实做好诫勉谈话, 帮助指导改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企业的重大事项, 检查监督企业有关方面贯彻执行职代会有关决议的落实情况。

(3) 强化组织监督。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和指定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三必谈” (即: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洁谈话, 使其了解掌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负责重要工作和重点部门的干部进行事先提醒谈话, 做到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警示谈话, 促其立即改正) 等制度, 认真查找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 并主动接受职工监督, 用实际行动树立在职工中的勤廉形象。

(4) 强化领导干部相互监督。以年度领导干部考评为契机, 开展互评活动, 即厂处领导对科级管理人员工作给予考评、科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工作考评、职工群众给科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 通过相互监督, 相互提醒, 以他律促自律。

3 健全完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体系, 保障教育制度监督三大体系的有效落实

3.1 建立组织保障体系, 搭建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平台

建立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 形成党委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 纪委组织协调, 职能部门各负其责, 依靠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建设公司纪委坚持每年年初, 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和领导班子具体分工, 拟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 并行文下发。在此基础上, 公司纪委还结合半年一次的党建检查, 重点开展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确保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 建设公司纪委还加强廉洁从业信息的收集, 认真严格核实职工来信来访的举报内容, 深入基层和职工之中, 了解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为党风廉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3.2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构建党风廉洁建设防火墙

一是从教育入手, 认真组织建设公司两级班子成员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重庆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值会议、重庆市纪委七次全会, 以及市国资委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在每年年初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并纳入党委工作要点, 予以贯彻贯彻, 构筑牢固的思想教育体系, 使领导干部“不想腐败”。二是坚持将科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年终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逗硬执行落实《重钢建设公司科级管理人员问责办法 (试行) 》, 加大治懒治庸力度, 进一步增强公司党员干部的危机意识和进取意识。同时, 建设公司纪委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加强对营销费使用的审核和监督检查, 坚决禁止重大节日期间内部单位的相互宴请、送礼等行为, 减少腐败机率, 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三是严格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市委《实施办法》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章制度, 构建牢固的纪律监督体系, 使领导干部“不敢腐败”。

3.3 建立强劲办案机制, 清除侵蚀机体的腐败病毒

建设公司纪委以惩治反腐为治本之策, 建立强有力的办案机制, 提高办案质量, 清除侵蚀肌体的腐败“病毒”。一是加大信访举报工作, 注重从信访中发现违纪案件线索, 并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的分析排查和补核工作, 努力提高成案率。二是坚持有案必查, 重点查处两级班子成员违反集体决策制度和廉洁从业规定, 以权谋私案件, 以及重要岗位人员工作失职、渎职, 损公肥私, 造成国有企业资产严重流失案件, 并加大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健全案件查处机制, 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 开成办案合力。同时加强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分析与研究, 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四是严格依法依纪办案, 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分子的同时, 注意保护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五是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邀请集团公司纪委领导和大渡口检察院领导到环保搬迁现场, 组织开展班组长、技术骨干廉洁从业和法制宣传教育讲座, 以广大干部和职工易于接受的形式和内容, 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8.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研究 篇八

关键词:制度 建设 遏制 腐败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笔者认为,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要问题。我国目前所发生的腐败问题,不只是犯罪人的品质问题,制度性缺陷是转型时期腐败现象多发易发的深层次原因。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理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许多法制和制度还不够完善,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中还存在着空隙、漏洞和薄弱环节。我们必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相关制度,逐步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惩治腐败必须以制度为依据,靠制度来规范制约。

一、建立和完善根除腐败的制度

根除腐败的制度研究主要应包括:

1.建立对公职人员严密监控的制度。构建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监控和规范权力的运作方式,使掌权者“不能贪”、“不敢贪”是反腐败的一条重要途径,如公开与监督制度等。

2.建立提高公职人员素质的制度。在国际上对官员贪欲的控制,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一要为官之前动机纯净,二要避开污染源。一些比较成功的做法是:

(1)严把进人关口,保证录入公务员质量。各国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廉洁高效,在公务员录用上采用了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试方法、内容、录用标准、试用期限等都从立法上加以规定,并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如美国,对于考试录用中的舞弊行为,罚款1000美元或者监禁一年,乃至两罚并施。

(2)考核决定奖优罚劣。如英国文官考核每年一次,内容是考勤考廉考绩,以考核结论确定调薪和晋级、降级。日本、法国等国家规定了对劣绩人员施以惩戒的种类、条件、程序,同时还规定了受惩戒者的申诉,上级机关的复审等一系列程序。

(3)严格实行职务回避制度。在奥地利,《官员法》规定,对近亲和姻亲关系的公务员,如双方为上下级或掌管财务的,其中一方必须调离。

(4)建立职务轮换制度。为防止共同作弊或裙带关系,多数国家规定有轮换制度。如日本对某些工作的主管人员,原则上规定同一职务任职不得超过三年,过此期限必须轮换。

3.以完善的制度形成“不敢贪”的巨大压力。

(1)惩治腐败制度。要想建立卓有成效的惩治腐败制度,对腐败行为的界定必须明确具体,惩罚规定刚性显著,制定一套查处程序简便、民主、迅速的法规。同时,还应真正赋予办案机构独立职权,使其能够自行决定适当灵活的工作方式,以对腐败分子形成潜在的威慑。新加坡、印度等国反贪机构官员的工作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2)制定完善的职业资格限制和剥夺制度。在我国,传统的“官本位”的思想在腐败犯罪群体中占有重要地位,因而职业资格的限制和剥夺,对腐败分子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我国目前刑事法规中设定的剥夺政治权利也属于资格刑的范畴,但从所确定的适用对象看,适用依据不是犯罪种类,而是罪行轻重,对犯罪分子处以重刑时,多附加使用剥夺政治权利。可见目前这一立法的性质着重在于表明国家的否定态度,而对预防犯罪的功利意义则考虑较少。

(3)制定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具有较强的反腐败功能,许多发达国家已经以立法方式设定了一定范围的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制其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来源及各种投资活动。我国目前实施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财产申报制度,真正制度的建立还有赖于《财产申报法》的出台。同时从转型期的现状来看,若干配套制度也尚未完成,如完备有效的公民财产申报纳税制度、金融与不动产所有权实名制度、非现金的票据流通制度、完全取缔灰色收入的公职人员待遇制度等等,都是有效实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所必需的,也是与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必须加快这些制度的日程建立和完善。

二、建立和完善制度的基本途径

控制权力、制约权力不可能仅仅依靠一两个品德高尚的人去实现,依靠一两个人治国,只能是人治。控制权力、制约权力是面对多数掌权者,而不是面对极少数人。面对多数人,就要找到一个相对稳定、有效地控制权力的基本模式,这种模式就是法治政治,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使我们充分认识到依法治国包含了以民主政治为核心的政治价值观。它是一种以人民为主体的、以法律制度的完善来治理国家的治国方略,即通过政治体制的改革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建立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应通过以下途径来完成。

1.严格划分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的界限和活动范围,是反对腐败的社会基础。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首先分清政治权力管理的范围、用法律治理的范围,这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前提。在非法治国家,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不分,社会领域和政治领域不分,它们是一体化的,是结合在一起的,形成了政府万能、政治统治和支配一切的状态。在这种政府权力绝对化、政治与社会一体化的社会,权力腐败是不可避免的。法治国家与此相反,它要求用国家的根本大法或其他法律严格区分私人领域和社会的公共领域、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界限。政治权力只在公共领域、政治领域运行,对于私人的领域和市民社会的领域,则允许其自主管理,即实现政治与社会的二元化。

2.扩大和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人民是法治政治、依法治国的主体,民主政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前提。没有民主就没有真正的法治。民主政治有两种基本形式: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直接民主即由全体人民按照多数裁决的程序直接行使决定权的政府形式。间接民主亦称代议制民主。在间接民主中,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但人民不可能直接掌权而只能间接掌权,它通过选举的方式把对国家的统治权委托给他们所信任的、曾对他们有承诺的代表去行使。在现代社会,除了瑞士以外,所有的国家由于各种原因,还不能实行直接民主,只能实行间接民主(代议制民主)。

发展中国家在向现代化国家转变的过程中,要根据社会发展的进程适时扩大公民的政治权利,并制定相应的法律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那么,公民的政治权利要扩大到什么程度呢?从国家权力的所有者控制委托出去的权力和治理腐败的意义上说,公民所拥有的政治权利应以人民能控制代表、控制政府为宜。人民能否控制代表、能否控制政府,这是能否从根本上治理腐败的政治前提。

3.建立依法限权和相互制约的机制。宪政和权力制约是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人民为了保证委托出去的权力不被异化,或者说为了保证由代表所组成的代议政府不脱离人民,能始终为人民谋利益,就必须通过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限制政府的权力,并在政府权力结构内部形成互相制约机制。法治国家中的政府是有限政府,有限政府即政府的权力、权威只能存在于一个法律严格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未授予的权力,政府不能享有和行使;政府的存在只有一个有限的目的就是为了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政府不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政府对其行为后果负责;政府行为公开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为了使政府权力不脱离人民,除了用法律明确规定其有限的权力外,还要在政府权力结构内部根据政府权力的性质和功能划分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并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在我国,反腐败的成效不是很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的政府还未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全能政府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真正的有限政府,更为主要的还在于在政府权力结构内部未形成有效的相互制约的机制。

4.加强社会监督机制。社会监督即社会权力、社会势力对政府权力的监督。这是反对腐败的外部条件。人民为了能始终监控自己委托出去的权力,防止滥用和蜕变,除了在政府权力内部建构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之外,还必须在政府权力的外部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社会监督机制有:(1)公民监督,即公民通过批评、揭发、检举、申诉、要求赔偿等行使监督权利,督促政府机关依法办事,促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滥用权力等行为得到纠正。(2)舆论监督,即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介揭发、检举某些政府部门及官员的不轨行为,并造成社会舆论,以实现对政府权力的监督。这是最重要的外部监督。(3)社会团体的监督,包括政党及其利益团体的监督。在我国,在建国之初就形成了民主党派对政府的监督机制。从反腐败的意义上说,这种监督的机制还有待于完善。

5.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抑制人性贪欲。根除腐败,除了加强制度建设外,还要重视思想文化建设。从导致行政腐败的原因看,除了权力本身的特性和弊端外,还有人的思想文化因素的原因。因此,治理腐败,还必须重视思想文化建设,以形成一种反腐倡廉的政治文化氛围。

加强政治伦理建设,弘扬优良的德政传统,唤醒权力主体的自律意识,培育廉洁自律的政治氛围。具体来说,就是要弘扬儒家“民贵君轻”、“民为邦本”的为民富民的民本意识,继承我们民族,我们党的公正、廉洁、自律等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意识,从而淡化权欲,诚心为民,廉洁公正,克己奉公,举贤任能。加强政治伦理建设,目的是要以德倡廉,强化公职人员的廉政、勤政意识,引导公职人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塑造一批廉政、勤政的道德楷模,通过树立公职人员廉洁公正的道德形象来形成全社会廉洁的风气,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参考文献:

1.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成因探析与对策建议[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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