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2025-02-01

高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共9篇)

1.高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篇一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心得3篇

篇一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书中精选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9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刻剖析其原因和教训,以警示和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对我起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作用,通过深入思考,总结以下三点。

一、树立正确人生观、杜绝腐朽思想入侵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他们走上自我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放松了学习,背离了党的宗旨。他们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放松了思想改造,丧失了理想信念,失去了精神支柱,失去了灵魂。他们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航标,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中华民族需要伟大精神力量,每个人需要有崇高的理想和人生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糖衣炮弹”打倒,人的思想观念也会发生变化。党员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权力,才能对一些重大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才能战胜形形色色的错误理论和思潮,才能让

正念占据心灵高地。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追求,要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不投机取巧、不心存侥幸、不徇私情,完善自我,反对小我,争做大我。

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监管机制,让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这些案例都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体制漏洞没人管等问题。

这些教训都教育我们,要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监督机制,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完善制度,落实监督时要对上能约束企业领导,对下能管住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可能有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预防和保护我们企业的领导干部与广大党员及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制度约束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有益于社会进步、企业发展和个人成长。要心存敬畏。要敬畏纪律、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敬畏群众、敬畏社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办事。

三、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

如果凌驾于组织和人民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用人唯亲,排斥异己,对不同意见的干部,公然打击报复,甚至擅自改变组织决定,最终会在权力金钱面前跌跤翻船。xx从忽视党纪国法,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

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总结和认真吸取教训。党员与群众的差别在于,面对党旗宣过誓入了党,就意味着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党员干部级别越高,承担的责任就越重,要求就越严。要守卫底线。人生面临着各种诱惑和选择,每位党员干部必须给自己划个圈,要有边界意识,守卫好边界和底线,不触碰红线。慎小慎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要经起考验,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篇二

通过第一阶段的教育整顿活动的学习,对市局《关于近年来全市查处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以及我局印发的典型案例材料,深刻的认识到实现队伍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工作,不能业务成绩上去了,民警却倒在了队伍建设上。

那么作为队伍来说,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不断提高对队伍建设工作的认识。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队伍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不断地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形势教育,帮助他们不断筑牢防腐思想防线,坚定他们理想信念。正确认识形势,是深入开展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当前的队伍建设的形势,我们必须既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又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二)队伍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紧紧围绕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队伍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查处违纪案件。还要增强队伍建设的科学性,要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不仅需要队伍在外部环境上加强队伍建设,个人也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如果一个领导干部管不住自己,对自己无所约束,滥用权力,为所欲为,甚至违法乱纪,那么他就没有资格、没有威力去当领导、管别人,他就不可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那么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我认为,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一)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我们生活在一个商品经济时代,利益多元化、价值观念多元化、生活方式多元化,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动摇甚至蜕变。腐败现象在现阶段滋生蔓延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少数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思想认识上出了问题。

(二)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千秋万代不落的旗臶。动摇理想信念,必然迷失方向;追求骄奢浮华,终将逸豫亡身。越是经济发展,越要勤俭节约、越要艰苦奋斗。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再告诫我们,“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虽然现在条件好了,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能丢、勤俭节约的传统不能丢。

(三)要管住自己。

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违法违纪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轻到重,逐步走向深渊的过程。究其根源都是在自律上出了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必须防微杜渐,重视小节,加强自律,也就是管住自己。

(三)要善于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否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是我们党的事业成功与失败,领导干部本人荣辱沉浮的关键。作为党委书记的我,更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党组织交给自己行使的权力臵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把自己臵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

通过此次教育整顿活动的学习,我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拒变防腐能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干成事,干好事,干实事,不辜负组织和上级的期望,为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三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这本书虽然不厚,只有百余页,选取的典型案例是党的xx大以来所查处xx、xx、xx、xx、xx、xx、xx、xx、xx等9人起违纪违法事实,其中的教育内涵却是发人深省。总结他们失败的特点,按照公司“举一反三,持续改进”的纠错原则,引以为戒,严格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是作为新时期党员的职责。现将自己读完该书的体会分享如下:

1、不是努力不够,而是境界不高

从贪腐的官员的成长历程来看,为了达到自己的他们往往都十分努力,也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刻苦钻研,因此基本上都精通自己的对口业务,xx、xx、xx、xx、xx、xx等都是通过真抓实干因个人业绩突出走上了领导岗位。在落马之前给人的印象也是精明、强干甚至勤廉,然而直至虚伪的面纱被揭开的时候,人们才发现其两面性:过去一面,现在一面;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职务升迁了,党性却丧失了;成绩上去了,性格却骄纵了;能力提升了,追求却变低了;权力变大了,贪念却增长了。作为新时期的党员,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培养能力、提高素质,还要“严以修身”,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现象,“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2、不是优点不多,而是忽略缺点

xx、xx、xx、xx、xx等人的勤奋、能力都得到认可,然而一只木桶盛水的多少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那块木板。xx的“软肋”或者说“短板”是他望子成龙的心情在虚荣、傲慢的激发下变成了别人攻城的薄弱点;xx的“短板”在于他自己对奢靡物质生活的追求和对家人违法犯罪过程的娇宠纵容;xx的“短板”在于他将“摄影”这一正常的个人爱好和原本正常的艺术追求无限放并将其变成追名逐利的工具;xx的“短板”是重业务轻品行的麻痹大意和贪图享受的盲目攀比思想;xx的“短板”是原本就不坚定的责任观念、家庭观念没有抵制住女色的诱惑......因此,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我们要时刻加强自省、自重、自警,在发挥自身优点、学习他人优点的同时,多发现自己的缺点并迅速纠正,消除自身短板。

3、不是智商不够,而是忘记原则

对于贪污腐败是违法乱纪这一事实,几乎每一位落马的官员都是心知肚明却又明知故犯,只是他们要么自欺欺人表示自己对亲友受贿一无所知,要么心存侥幸站在管理者、执法者的“擦边球”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要么自作聪明变换手段企图“瞒天过海”躲避公众视线、践踏法律红线,要么利欲熏心沉溺于声色犬马无法自拔......无疑他们都是聪明人,只是没有了原则和底线,没把这么优秀的才能应用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反而用于钻法律和制度的漏洞,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攫取国家和他人的资源,最终自食恶果。在我们身边也不乏高智商、高情商的精英,但是我们绝对不能自作聪明、以身试法,不管是处于基层岗位还是领导岗位,都要“严以自律”,做到“手中有戒尺,心中有底线”,恪守职责,分清大是大非,做个明白人。

4、不是得到太少,而是欲望太多

用马斯洛需求层次来分析落马高官有一定的合理性。当基本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得到满足时,高级层次的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就成为主要方面:xx跟着商人们在豪华酒店吃喝玩乐,看到“别人生活那样舒适,环境那么高档,花钱那样大方”,艳羡之余产生“有钱就有好生活的念头”,xx为了跨入世界一流摄影师的行业,接受他人的“帮助”多次举办个人摄影作品展,并且玩物丧志、公权私用;xx看到一些私企老板挥金如土、看到一些大型国企高管收入畸高,心智扭曲产生了“捞一把”的念头;习惯被前呼后拥的xx在xx感受到自己与他人的“差距”,因而加大了贪污腐败的力度;xx“为了让年过得更加宽裕”、为了“解决个人困难”、为了“搞投资”,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借“钱”之旅......可以说,他们在收受贿赂的过程中并非得到的太少,实在是欲望的沟壑难以填满,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5、不是言语没到,而是行动没到

自诩对党忠诚的王敏常常用“守纪律讲规矩”教育他人,严厉要求身边的工作人员,自己看红色影片时激动不已有时候甚至热泪满盈,树立了“勤廉兼优”的官场形象,当个人直面金钱的诱惑时却是鬼迷心窍、一错再错,将革命理想、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全都抛之脑后,纸醉金迷沉湎于声色犬马,最终无法欺骗群众的眼睛,以一场牢狱之灾狠狠扇了自己的耳光,并结束了自己的“演艺”生涯;xx公开撰文自己与妻子、孩子约法三章,私下里却中年出轨并默许甚至指使情妇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利用手中权力为他人开方便之门,最终自掘坟墓双双入狱。他们的形象工程不可谓不好,言语水平不可谓不高、然而最终却没有经过实践的考验,做了“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实在可笑。作为新时期的党员,我们都要引以为耻,按照“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踏踏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做事,将思想落实到行动,把行动与思想相统一,说老实话、做老实事,人前人后一个样、上班下班一个样。

总结贪腐官员失败的原因,似乎各有不同,但是根本的原因是相同的,即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在名利、金钱、欲望、情感等诱惑下,丧失了自己的原则和底线,自作聪明,心怀侥幸,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我们也应看到,贪腐程度与职级并不必然对应,只要丧失了理想与信念,不被监督的权力就必然滋生腐败,因此从国家来看,要以思想教育为软抓手,以制度建设为应抓手抓好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从个人来讲,要将主动追求和被动管束相结合,慎独慎微、慎始慎终,方能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高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篇二

学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记录》的体会根据集团党委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了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记录》。该书选取了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9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其成因和教训,以警示和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增强纪律性和纪律性,改进工作作风,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朋友的底线。对我起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作用。通过深入思考,我总结出以下三点。

第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杜绝腐朽思想的入侵。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基础,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由于各种因素,他们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他们从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是他抛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放松了学习,背离了党的宗旨。作为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他们放松了思想改造,失去了理想信念,失去了精神支柱,失去了灵魂。它们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混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而政治上的动摇必然会失去正确的航标、健康的、最新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态度,必然会栽跟头。中华民族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每个人都需要崇高的理想和人生追求。否则必然会被各种“糖衣炮弹”打败,人们的观念也会随之改变。党员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权力,才能对一些重大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克服各种错误的理论和思潮,使自己心情舒畅。

正念占据精神高度。什么样的世界观会导致什么样的人生追求。要有效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主开关”问题,不冒任何风险,不冒任何风险,不自私,提升自己,反对自我,努力做大的。

二、完善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这些案件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完善、制度漏洞无人负责等问题。这些教训告诉我们,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监督机制,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完善制度和实施监督时,要从上约束企业领导,从下控制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有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防止和保护我们企业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制度约束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有利于社会进步、企业发展和个人成长。肃然起敬。要尊重纪律,尊重法律,尊重制度,尊重群众,尊重社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始终把纪律放在首位,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办事。

3.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勤政廉政,才能树立起一个单位的风气。如果我们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唯亲用人,排斥异己,公然打击报复意见不同的干部,甚至擅自改变组织决策,最终在权钱面前都会栽跟头,翻船。苏荣从忽视党纪国法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成为党的领袖。

这个被人民唾弃的典型案例,值得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总结和认真学习。党员和群众的区别在于党旗宣誓入党,就意味着多了一项义务要履行。党员干部级别越高,责任越重,要求越严。守住底线。生活面临着各种诱惑和选择。每个党员干部都要给自己画一个圈,要有边界意识,守住边界和底线,不要触碰红线。要谨慎小心。不要邪恶渺小,也不要善良渺小。我们要从点滴做起,经得起考验,做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用,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学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三)通过对第一阶段教育整改活动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要实现队伍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但警察却落在了队伍建设上。

那么作为一个团队,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不断提高对团队建设工作的认识。

我们要充分认识队伍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长期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形势教育,帮助他们不断构筑防腐蚀的思想防线,坚定理想信念。正确认识情况是深入团队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团队建设的现状,我们不仅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还要增强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理念。

(二)队伍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围绕教育整改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队伍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查处违纪案件。还要增强队伍建设的科学性,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惩防并举。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不仅团队要在外部环境中加强团队建设,个人也要加强自身建设。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标准,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的最低要求。如果一个领导干部不能控制自己,对自己没有约束,滥用职权,为所欲为,甚至违法乱纪,那么他就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力当领导,管理别人,他就不能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能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

那么如何做到诚实自律呢?在我看来,要做到诚实自律,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我们生活在商品经济时代,利益、价值观、生活方式的多元化,导致了部分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动摇甚至转变。目前腐败的根本原因是少数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受到了动摇。古人云:“物必朽,虫必生。”腐败看似是经济问题,也是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是思想认识上存在问题。

(二)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勤劳、勤俭是世世代代永远不落的旗帜。动摇理想信念,就会迷失方向;追求骄奢淫逸,终有一死。经济越发展,越勤俭,越努力。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再告诫我们,“必须保持谦虚谨慎、傲慢鲁莽的作风,必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虽然现在条件不错,但是艰苦奋斗的作风和勤俭节约的传统是不能丢的。

(3)控制自己。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一切违法违纪行为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轻到重,逐渐走向深渊的过程。根本原因是自律有问题。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防微杜渐,注意小节,加强自律,也就是管好自己。

(3)善于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作为党员干部,能否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是我们党的事业成败和领导干部兴衰的关键。作为党委书记,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从党纪国法的约束,服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调研报告 篇三

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调研报告

年以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92件。从案件涉案人员的构成来看,涉及基层及农村干部259件,占案件总数的88.7%,其中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3件,占案件总数的69.5%。从这个简单的数据中可以看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进一步细分,基层、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频发多发趋势,极大地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地区社会稳定,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为了进一步掌握基层、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与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预防和纠正措施,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历时一周,深入到13个乡镇街道,对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情况、特点、发生的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进行了调查研究。(一)“贪贿”案件明显增多。在近五年来查处的案件中,牵涉到“贪贿”问题的案件共有23起,占案件总数的7.9%,同期增长117.3%。如袁集镇原党委书记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4.95万元;原三合镇卫生院原院长刘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3.68万元(含建筑商送商品房1套,时价9.3万元)。(三)套、截国财。如区疾控中心原主人徐某,通过虚开或多开发票金额等手段,大肆套取国家下发的“防艾”专项资金,西湖景区办事处部分党员干部谎报种粮大户,从中骗取国家下发的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区农机局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农机补贴等。(五)违反效能。近年来,我们多次组织暗访组深入到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干部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案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例如年,我们立案查处了程集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原主任王某上班期间玩游戏案件,给予了王某撤销职务处分。(七)基层系统“小金库”。系统小金库的主要来源,多是通过采取收取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补课费、停车费、住校费、学籍管理费以及截留学生膳食收入、隐瞒房屋出租收入等办法,违规私设“小金库”。近年来我们查处的8起系统违纪案件中,有7个案件都牵涉到私设“小金库”。这类收费名目繁多,管理混乱,自收自支,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有些举报根本无法查证。1、信访量及发案数量呈下降趋势,但依然很高。年,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182件(次),立案查处案件62件。年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195件(次),立案查处案件94件,年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143件(次),立案查处案件75件,年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68件(次),立案查处案件49件。3、引发群众上访多。农村干部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严重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再加上基层农村家族势力影响等原因,最容易激起民愤,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群体性上访,甚至出现集体访、越级访,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从近年来的信访情况看,查处村干部有违法违纪案件的一些村,基本上都是些群众上访的重点村。5、涉案人员反侦察意识有所增强。在查处袁集镇殡葬改革案件中,涉案人员在听到风声后,相互之间立即制定了攻守同盟,并且与收取贿赂的对象之间形成了默契。在查处鹿某截留低保金一案中,案发前他本人就已经将低保户的低保发放存折全部烧毁,并且安排第三人来冒充低保户,声称将低保户的低保金转给了其他人,以摆脱自己的责任。三、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的原因分析2、“最后一次”心理严重。大多数被查处的干部在阐述自己违纪违法时的心理及动因时,都表现为从最初的战战兢兢,到后来的乐在其中,以致最后的不能自拔。在作案的过程中,大多认为自己做的很隐蔽,不会被人发现,也有的时常怀有“最后一次”心理,下次不再做了,但是却总是无法收手。4、监管严重缺失。由于乡镇纪委专职人员少,力量薄弱,中心工作又多,无力开展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乡镇在对村干部提拔任用时,缺少一套成熟的考察、考核机制,尤其是在政治关的问题上把握不严,片面强调在当地的“影响力”和工作的“推动力”上。这样就造成一些宗族势力较强的人进入了干部队伍,群众对村干部的所作所为敢怒不敢言,监管乏力。6、线索发现及调查取证难。当前,农村大量有知识有觉悟懂政策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即使想举报但也嫌举报费时、费力影响自己的工作而放弃了举报。有的群众慑于“宗族势力”的威胁、报复,不敢举报。有的群众虽然举报,但由于线索不清,内容不具体,或反映问题时间久远从而使调查无从入手。有的涉案人员或知情人为农民工,大多时间外出务工,难以配合取证。另外基层纪委查办案件的手段简单有限,措施单一,一些疑难复杂案件难以办理。基层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就发生在人民群众眼前,其影响力及负面效应非常强,如果得不到及时查处和纠正,会严重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要加大查处力度。为此提出如下建议:(二)要给基层纪检部门“补钙”。将基层纪检部门人权财权上划到县区纪委垂直管理,实行派驻制度。加强基层纪委班子建设,每个乡镇配备3-5名专职纪检干部。要将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与纪检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的规定切实执行到位,将基层纪检干部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实行基层纪检干部尤其是纪委书记任期制度,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纪检干部队伍,避免纪检干部经常性流动。要着力在提高基层纪检部门的影响力和执行力上下功夫,赋予基层纪委相对本地党委、政府以更大的决定权和自由裁量权。(四)要落实基层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有利于发现村级组织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避免给集体造成更大的损失,并及时发现村干部的缺点错误,最大限度地和保护干部。尤其是对村支书、村主任,要在其任前、任中和离任时分别进行责任审计,审计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基本情况,财务制度建设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管理,土地的发包、承包、专项资金管理,财务公开等情况。审计结果要在本村范围内广泛公示,并计入村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今后继续任用的依据。(六)要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把查处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重点,坚决查处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突出“七类”查办重点。一是突出查办农民建房过程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规批地、在办证过程中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二是突出查办破坏国家惠农政策类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惠农补贴、惠农补偿等惠农政策问题,认真查处转移支付、扶贫开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扶持等支农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着力查处义务、合作医疗、优抚救助等政策落实中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保证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三是突出查办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村村通”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项目的监管,定期开展对项目资金运行和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和督查,一旦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四是突出查办集体资产处置中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三资清理”,坚决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中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维护农村经济管理秩序。五是突出查办基层干部乱权、滥权类案件。严肃查处乱用滥用手中的权利中饱私囊、谋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侵犯、破坏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自由权、村民自治参与权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六是突出查办基层干部涉黑案件。重点打击为了维护宗族家族的势力,压制农民表达意见的良好愿望、打击报复群众、以及非法组织策划、幕后操纵群体性事件,从事非组织活动和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违纪违法案件。七是突出治理“小金库”顽疾。当前,随着国家对系统经费投入的不断加大,系统“小金库”渐成顽疾,并呈现飞速发展的势态。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系统“小金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协调审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查出的“小金库”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该收缴的要坚决收缴,该罚款的决不轻饶,对相关责任人根据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让“小金库”无生存的土壤和条件,使其不敢为。

4.浅析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 篇四

西方有句名言,“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一旦失去有效监督制约,仅靠自我约束很难奏效。只要公共权力存在,反腐败斗争就将是一项长期任务。2009年1月—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8362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0828件,立案115420件,结案101893件,处分106626人。在受处分人员中,给予党纪处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数增长4.7%,立案件数增长4.5%,处分人数增长2.5%,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增长16.6%。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人数增长10.8%,处分贪污贿赂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干部人数增长19.2%。在受处分人员中,给予党纪处分85353人,给予政纪处分29718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4亿元。王益、米凤君、陈少勇、朱志刚、皮黔生、黄松有、陈绍基、王华元、郑少东„„2009年,一批高级领导干部因涉嫌违纪违法被严肃查处。这是党的新闻网上公布的一系列数字和让人难以忘记的名字。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204件24514人,其中大案12888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527人;侦查终结13560件17254人,起诉11271人,有罪判决9158人。数字是冰冷的,它让我们看到腐败在我们国家在我们党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数字是沉重的,每一个数字背后是一个沉痛的教训;数字是发人深醒的,展现的是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总结教训,我们不难看出,当前的社会形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腐败现象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一、三高一低(高学历、高智商、高职位、低龄化)呈常态出现。纵观近十年的违纪违法案件,县处级、厅局级干部作案很一般以至于不胜枚举;省部级领导违法违纪的事例并不新鲜,如田凤山、郑筱庾、王有杰、于幼军、皮黔生„„;甚至副国级领导干部过不了几年就有一例,如陈希同、成克杰、陈良宇。他们大都受过高等教育,违纪的手法也越来越隐蔽。因此,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主体的职位、学历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高职位、高学历、高智商是当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主要特点和今后的主要趋势。此外,传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多是到退休前一年发案,有人称这为“难以克服的五十九岁怪象”,然而近期有许多刚刚走上领导岗位不久的青年干部也肆无忌惮地走上违纪违法、背离人民大众厚望的歧途。,可以说49岁、39岁犯案的大有人在,如李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不到40岁)、董黎明(今年42岁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开发试验区原财政局局长)、王国华(河南省许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不足50岁)。更令人震惊的是,个别“70后”刚走上领导岗位不久的青年干部像曹刚(1972年出生,34岁就已是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赵威(39岁,重庆市万盛区政协副主席)也疯狂地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

二、违纪违法现象广布于社会全方位,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如国土、交通、煤炭等成为重灾区。

近几年房地产市场发展很快,房价高涨,投机获利机会加大,房地产自然也就成了腐败案件的多发区。2009年7月,中央作出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2009年1至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33643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010年4月底,全国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举报线索17269件,立案9188件,结案86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41人,其中地(厅)级57人,县(处)级6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58人。诸如:河南省郑州市原副市长兼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庆海插手土地开发收受贿赂案;广东省江门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滥用职权插手土地出让收受贿赂案;江西省新余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建华受贿案;四川省成都市原政协副主席周学文受贿案;武汉大学原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原副书记龙小乐违纪违法案;江西国土厅三位副厅长同时落马无一例外都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

因为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被誉为煤炭大省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的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案更让人惊目于“黑金”带来的`巨大“黑洞“。郝鹏俊,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局长,居然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达数亿元。以其为代表的“官煤”式腐败,折射出煤炭领域的制度和监管漏洞终于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山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煤焦反腐运动,查处了河曲县阳坡泉煤矿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案;蒲县外贸局原局长乔怀亮违规入股煤矿案;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家岭露天煤矿矿长董典志受贿案等一系列腐败案件;截至今年4月,共立查煤焦及非煤矿山领域违纪案件1126件,共有1590名贪官“蛀虫”受到处分。

湖南、重庆等省、市一些涉煤案件也浮出水面。湖南郴州原煤炭局长曾宪明受贿、玩忽职守案;重庆市万盛区赵威案等等。

三、涉案金额触目惊心。

上世纪80年代查处的轰动全国的广东省海丰县委书记王仲违纪违法案,涉及金额也就是几十万元人民币,但他成为了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枪毙的县委书记。而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尽管为了减轻“影响”及负面作用而压缩案值,公布涉案金额几百万元仍属常见,动辄上千万几千万元,涉案金额超亿元的也能随时出现。如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涉案金额为人民币4109万余元;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1196万元;原吉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涉嫌受贿955万元人民币,另有1184.5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河南省主政煤矿和非煤矿山等企业安全生产的“双料局长”李九成被指控涉嫌受贿超过2000万元;河南省漯河市刘炳旺等三任原市委书记,涉案金额都在千万元以上;中石化齐鲁石化催化剂原厂长王斌案,违纪违法金额达1.4亿元;前文所提及的郝鹏俊涉案金额3.05亿元。

四、窝案、家族腐败案频发。

今年6月1日,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执行科科长梁丛林,检查科主任科员凌伟,财务科副科长梁敏进,涉嫌单独或结伙收受他人贿赂被提起公诉。看到这一消息,让人不由想起震惊全国的国家药监局郑筱萸腐败窝案刚查处,又出现了张敬礼腐败窝案;民航系统李培英被判死刑仍没阻挡住后任张志忠、宇仁录、黄登科、匡新等窝案的脚步;广东省盐业系统沈志强腐败窝案涉案72人,其中厅官2人,处级干部3人。

应该说,贪官受贿开“夫妻店”,互相帮助进牢房注定只能是一场悲剧。然而,现实中这样的“悲剧”并不鲜见。如原铁道部建设司副司长严健薛兰英夫妇、原湖南省郴州市市委书记李大伦陈立华夫妇、原郴州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盘丽艺夫妇、原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王兴豹文献兰夫妇,都是最典型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例证。5月底最引人瞩目的典型家族腐败案的核心人物广东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中纪委“双规”,在涉案的十多人中5人来自李启红家族,包括李启红夫妇,李的一个弟弟、弟媳和妹妹,据称其家族财富达20亿。

五、期权腐败掀开面纱,成为腐败新特点。

先办事后收钱是当前腐败越来越隐蔽的一种表现方式。因为这种获得好处所延后的时间可能会很长,看不出收钱与办事之间的因果关系,改变了腐败获利的时间和方式,为腐败分子手中的“权力资源”提供最大限度的变现可能。它可以是享受权力回报,离职前,安插亲信或选定“接班人”为自己遥控权力作打算;可以是享受资本回报,在位时为企业牟利,辞职或退休后到企业“高薪打工”;利用在位时积累下的“活动能量”换取企业股权或创业资本,不仅可以为自己预留出路、退路,还可以“封妻荫子”,由受益方资助亲人子女出国留学或提供创业资本。一起被称为“权力期权化活标本的”事件可以让我们窥见一斑: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一座水库的堤坝上,两座超规划建设的别墅违规矗立了近一年之久,修建时还将水库堤坝主体铲低了约1.5米。据了解,镇江市京口区原区长沈柯章因行贿和挪用公款罪刑满释放后创办了一家公司,公司申请修建了这两栋别墅。多年的官场人脉苦心经营,沈柯章早已编织起路路畅通的人际关系网,即便不在其位,其权力影响还在。由于“期权化腐败”实施过程十分隐秘,较之传统腐败手段更为高明, 腐败分子进行权力操作可以以“扶持企业、促进发展”为借口, 而“期货”效应增加了腐败的时空跨度,难以收集有形证据,因此“安全”系数更大,加上政策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还不完善,所以逐渐成为愈演愈烈的腐败难点问题。领导干部之所以会背离人民寄予的厚望、背弃党给以的信任而走上违纪违法、腐化堕落的道路,究其原因是错综复杂的。

常识告诉我们,追求福利最大化是人的天性,拥有权力而要让他不利用自由裁量权为自己谋利几乎是不可能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权始终与钱、色交织重叠、形影不离,党员干部对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崇拜金钱、权力至上”的官本位思想仍相当浓厚,这种思想上的过渡期相当长。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经济尚不发达,物质基础、物质待遇不厚,分配上实行的仍是按劳分配,而且由于某些因素造成分配上的不公、不平等,这就给贪欲者造成想贪、有机会贪或不择手段贪。同时,西方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渗入我国,为党员干部的“腐败链”提供了思想基础和心理准备。

现实中,监管缺位、监督无力,是官员腐败的重要因素。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净土”,没有不受诱惑的领域,任何地方任何时候,只要有利益就有诱惑,就有被腐蚀和拉下水的可能。这对我们一些“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来说,在很多时候,更容易被“关注”,更有做“交易”的价值,而且,越是位高权重,价值越大,越容易成为出于各种目的的侵蚀对象。一些人当上一官半职后,或固步自封、不思进取,身为公仆,不是比工作、比贡献、比成绩,而是比气派、比享受、比财富;或为了满足个人欲望,居功自傲,肆无忌惮践踏法律“红线”,无视党纪政纪为所欲为,是这些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官员留下的深刻教训。应该说,许多 贪官“出事”前“荣誉等身”。如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家岭就曾是全国优秀企业家,是一个一度红遍全国的风云人物,还有湖南涟源钢铁厂原厂长、总经理宋焕威也曾是全国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有杰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湖南省八届人大代表„„然而,这些顶着“明星”“优秀”“先进”桂冠的官员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不能严格自律,没有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面前,在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诱惑下,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侵蚀下,忘乎所以、铤而走险。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坚定理想信念,一心想为家庭儿女多留些钱财,导致全家同流合污,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发家致富”,导致“家腐”走向“家覆”。

通过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分析,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犯罪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最大限度地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整体思想道德、理论素养,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责任观念、宗旨意识,以一个共产党人应该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警惕来自各个方面的糖衣炮弹的侵袭,做到以敬畏之心待人,以敬畏之心待权,常怀律已之心,常怀感恩之心,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有力的权力制约制衡机制,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将走向腐败,没有制衡的权力必将陷于腐败,历史和现实已经反复给予了证明。从整个国家的监督体系看,监督权是重要的一环,也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关键。充分发挥体制内、体制外所有能够利用的一切手段,把权力运行真正置于所有目光的监督之下,让权力真正还原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为个别人谋利的手段。唯有如此,权力才不会走偏,权力才不会迷失,权力才不会惹祸。

在我们国家,要形成监督主体呈多层次且相互制约的体系:一是专门监督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责;二是要建立党委、人大、舆论和群众等为主体的多层次监督网络。各个监督主体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合作。一旦发现公权力被滥用,各方主体就会相互支持、相互呼应,融合政治、经济、社会、道德、舆论等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有效制止腐败行为。

三、努力营造一个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勤廉从政环境,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能力

我们都知道,新加坡是世界上廉洁度很高的国家。高薪养廉在新加坡廉政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廉政文化也是促进新加坡清廉社会的重要力量。有着“廉洁之都”美誉的香港,也凭着“执行处重拳出击,打击腐败,保持高压,让贪腐成为高风险行为,使政府官员和社会人士心存敬畏,不敢贪污;预防处查找漏洞,严防死守,完善制度,使有便利条件的人士找不到任何贪污受贿的机会,不能贪污;社区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倡导廉洁,净化社会风气,使所有市民都对腐败深恶痛绝,都以廉洁自律为荣,不想贪污”的制度,“三管齐下”反腐倡廉,造就了廉政公署的权威与声望。

由此看来,要营造一个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勤廉从政环境,我们还需要:建立完善公务员合理工资制度;积极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专业技术岗位晋职方式与渠道;在完善制度同时,要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加大对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监督,对工作长期没有起色、群众强烈不满的地方、部门、行业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和成员要追究责任,让制度这根“高压线”真正“带电”;下大力气构筑社会诚信体系,培育诚信理念,建立健全诚信管理机制制度。要加强道德规范的引导,制订公务员行为准则,在社会诚信和行为准则上给公务人员两道“紧箍”,减少腐败几率。今年2月,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们称这“8道禁令52道高压线”,是对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努力。接着,中央又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两项法规制度的出台,不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其努力的方向和传递的信号更让人充满期待。

四、完善立法,规范权力,确保法律制度落实到位 “期权腐败”遭遇取证定性难的窘境,透示着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尴尬。完善反腐败的立法,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处,有着积极深远的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完善我国反贪刑法制度,确定贪污贿赂犯罪的构成无最低限额要求。将刑法中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合并,凡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的,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均为贪污。增加贪污犯罪的经济处罚,提高罚金和罚款额度,使贪污分子贪利目的不能实现。

其次,将禁业规定从民事立法中扩展到刑事立法范围,最好明确禁止特定的人从事第二职业;扩大我国目前刑法规定的受贿罪成立的要件中“好处”的内涵:“好处”不仅包括金钱、礼物、有价证券等财产性利益;还包括职位、就业、契约等非财产性利益;不仅既得非法好处是犯罪,而且企图获取非法好处的行为也是犯罪。

5.高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篇五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发布的报道《透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中提到,“在公开曝光的忏悔录中,‘理想信念出了问题’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梳理近些年被查处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可以发现,“理想信念缺失”“彻底背离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理想信念完全丧失”等表述几乎出现在每一篇忏悔录中。为什么总是在身陷囹圄后,这些党员干部才幡然醒悟“理想信念缺失”,其中的警示不可不深察。

很多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往往是“一念之差”,迈出“第一步”后,从战战兢兢到心安理得最终到“万念俱灰”、为所欲为。“一念之差”到“万念俱灰”,其中最重要的是理想信念缺失。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的精神家园,决定着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走向,而理想信念防线失守则是腐化堕落的根源。有些人为自身“理想信念不坚定”开脱找理由,将贪污腐败归咎于环境,认为自己被查处是“倒霉”“站错队”,殊不知只有在理想信念这个根本上下足了功夫,才会对贪污腐败形成强大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党员干部一旦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把握不住自己,从而迷失方向,越过做党员甚至做人的底线,在错误路上越走越远、行无所止。福建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政等人不信组织信鬼神,找“风水”看“时辰”问“大师”,期望通过封建迷信寻求心理安慰、获得仕途发展,他们对鬼神“虔诚”的背后,就是“总开关”失守、精神颓废、堕入迷途。身为90后的北京市东城区某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原出纳员王雪贪图享乐、恣意挥霍,一件衣服6万4,一个包超过20万元,每月还花5千元请人代练游戏,仅一年多时间就侵吞公款720余万元,她让人瞠目结舌的行为同样是因为理想信念动摇而导致价值观扭曲,一步步走向贪欲的深渊。实践一再表明,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正是因为理想信念防线松动,少数党员干部才偏离正轨,最终从“云端”跌入“峡谷”。

现实中我们看到,有的党员干部总认为谈信念太虚、谈理想太远,从而放松了改造主观世界,逐渐丧失了理想信念。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钱巨炎落马后在忏悔录中写到,“我的理想信念已经有所松动了,认为共产主义理想只是一种抽象的遥不可及的概念而已,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是很难落地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孟伟在接受组织调查时连“四个意识”“两学一做”都说不清楚,这也是他平时对待学习走过场、随意敷衍了事的必然结果。事实说明,党员干部职级提升了,但思想意识仍然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并不罕见。

6.高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篇六

通过第一阶段的教育整顿活动的学习,对市局《关于近年来全市查处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以及我局印发的典型案例材料,深刻的认识到实现队伍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工作,不能业务成绩上去了,民警却倒在了队伍建设上。

那么作为队伍来说,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不断提高对队伍建设工作的认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队伍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不断地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形势教育,帮助他们不断筑牢防腐思想防线,坚定他们理想信念。正确认识形势,是深入开展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当前的队伍建设的形势,我们必须既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又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二)队伍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队伍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查处违纪案件。还要增强队伍建设的科学性,要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不仅需要队伍在外部环境上加强队伍建设,个人也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如果一个领导干部管不住自己,对自己无所约束,滥用权力,为所欲为,甚至违法乱纪,那么他就没有资格、没有威力去当领导、管别人,他就不可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那么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我认为,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一)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我们生活在一个商品经济时代,利益多元化、价值观念多元化、生活方式多元化,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动摇甚至蜕变。腐败现象在现阶段滋生蔓延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少数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思想认识上出了问题。

(二)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千秋万代不落的旗臶。动摇理想信念,必然迷失方向;追求骄奢浮华,终将逸豫亡身。越是经济发展,越要勤俭节约、越要艰苦奋斗。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再告诫我们,“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虽然现在条件好了,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能丢、勤俭节约的传统不能丢。

(三)要管住自己。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违法违纪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轻到重,逐步走向深渊的过程。究其根源都是在自律上出了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必须防微杜渐,重视小节,加强自律,也就是管住自己。

(三)要善于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否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是我们党的事业成功与失败,领导干部本人荣辱沉浮的关键。作为党委书记的我,更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党组织交给自己行使的权力臵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把自己臵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

7.高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篇七

调研报告

肖万民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经济的飞跃发展,广大村干部为了推进“两个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的高度,牢记党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由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部分村干部逐渐走向堕落,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权谋私,经济犯罪率逐年升高,这严重的影响农村地区社会稳定,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这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现象,解决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结合农村基层干部发生违法违纪情况的主要类型、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措施作一些简要分析,谈一点浅粗的看法。

【关键字】:类型 成因 措施

一、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的主要类型

在中国广大农村,农村基层干部在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着,得到了人民群众信赖和拥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了力量。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的看到,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确实存在一些违法违纪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违法违纪问题主要表现在:

1、犯罪类型主要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型职务犯罪,其中以贪污犯罪最多。犯罪手段,涉案金额呈上升趋势。贪污挪用手段一般为拿公款存单质押银行、收入不记账、伪造单据、集体私分公款,挪用罚没公款、扶贫救济款等方式;受贿手段主要是发包工程、对外转让、出租土地、购置物资设备等活动时受贿。有的村干部利用将本村集体山林、水库、机动地向外流转,大肆受贿赂后,擅自降低流转、发包的价格,使集体财产受到了很大的损失;或利用职权乘机向前来办事的群众索贿或受贿,不见礼不办事,或者搪塞推诿,久拖不办。或利用红白喜事,大肆收受贿赂。

2、违反国家政策案件逐年增加。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乡镇加大开放、招商引资力度,建房、修路、建厂等基础建设用地大幅度增长。由此而产生的土地征用费、补偿费等便成为村干部非法获利的目标。更有甚者,更是利用手中职权干扰了正常的“村两委”换届工作,利用手中职权买官卖官。

3、奢侈浪费,大肆挥霍。随着物质条件的丰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上确实出现了一股奢侈浪费之风,尤其是一些村干部利用公款胡吃海喝,铺张浪费、纸醉金迷,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也使村干部自身形象受到损毁,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4、独断专行,失职渎职。作风不民主,遇事不同群众商量,独断专行,甚至因官僚主义严重导致失职渎职。

总之由于村干部的贪腐、渎职等种种情况,既阻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又激化了干群矛盾;既影响了国家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又妨碍了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二、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

村干部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村干部自身素质参差不齐、法纪观念淡薄等主观因素,更有宣传教育不到位、监管机制缺失、制度落实乏力、执纪办案疲软等一些深层次的客观原因。

1、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流于形式。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是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而作风问题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人心所向,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解决作风问题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当前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仅限于传达上级精神、学习报纸文件、新闻联播、网络等方法,教育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导致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多数村干部在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庸、懒、伞、拖”行为,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

2、制度缺乏针对。对预防腐败制度的贯彻落实,许多乡镇采取简单的“拿来主义”,照搬照抄,不能将上级精神和原则要求本地化、具体化,制度缺乏针对性,最终导致工作无规可守、无章可循,给村官违法违纪留下了空间。

3、监督缺乏实效性。部分村官对监督的自觉性认识不够,不能适应监督的制约,采取种种方式回避监督、排斥监督,让各种监督“边缘化”、“外围化”,致使不少监督徒有虚名,缺乏实效性。同时,在监督上,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群众不敢监督,导致腐败现象层出不穷。

4、惩处缺乏严厉性。当前,农村党员干部往往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领头人”,出于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对被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往往采取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方式,严重的也只是责令退出贪污财物、免职,很少追究责任。这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处理办法,往往让农村党员干部产生侥幸心理,致使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屡查不止,严重影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5、个人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责任心不强。一些干部,不能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争权夺利有余,对群众对工作负责不够。工作中被动应付,敷衍塞责,对集体、群众生命财产漠不关心。二是不重视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每个党员干部面临的重大课题。三是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心理。

三、遏制村干部违纪违法的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只有从源头进行遏制,才能有效的预防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

1、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认真组织村干部学习总书记关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村支书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职责,按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统筹部署,定期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把从严从实教育培养管理党员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增强组织功能,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切实把从严治吏的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村干部思想作风建设。首先要丰富内容,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财经纪律教育和财政条规教育;以及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其次村干部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的要求,严格执行: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关心群众、依法办事,严禁作风粗暴、滥用警力;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严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要发扬民主、集体决策,严禁独断专行、搞“一言堂”;要遵纪守法、倡导文明,严禁参与赌博、涉黑涉黄;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严禁封建迷信、婚丧大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六要六不要”落到实处。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具体行为规范。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

一是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首先要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村委会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其次要明确政务公开的形式。村政务公开可以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政务;可以通过“院坝会”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第三要把政务公开作为行政机关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要认真抓好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的落实,尤其要管好用好支农惠农资金,确保支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

三是加强对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管理。村委会要制定和落实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对不宜实行农村家庭平均承包方式的土地、荒山、滩涂、水面等农村集体资源,规范开发利用。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改革办法。建立健全村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流失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成立村民委员会,严格监督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对重大事情、支农惠农资金等实行全程监督,预防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4、扎实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计划》和《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针对突出问题,以村干部为重点,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加大积极预防腐败力度,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不良作风的土壤和条件。

5、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培养选拔干部。认真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大力培养选拔“信念坚强、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农村干部中,切实提高村干部的素质,带领广大村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谱写中国梦而奋斗。

8.高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篇八

村干部是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村干部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近年来,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少数村干部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为此,江西省新建县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加大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近年来,该县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46件,25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8件,102名村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占受处分总人数40.5%。

一、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该县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从涉案人员职级来看,被查处人员绝大多数是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2003年至2009年6月,我们共查处村干部102人,其中村支书81人,村主任15人,村小组长6人,分别占被查处村干部总数的79.4%、14.7%、5.9%。

二是从案件错误性质来看,失职渎职类、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贪污贿赂类错误最多,分别为56件,21件,19件,共占村干部违纪案件总数94.1%。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中又以违纪生育或包庇计划生育案件居多,失职渎职类案件主要是森林防火工作失职案件。

三是涉案金额较大。如望城镇青山村原支书程某、主任程某违纪案涉案金额13万元,长凌镇礼步村原支书熊某收受开发商赠送的小轿车一辆,价值20余万元。

四是村干部违纪案涉及救济款、扶贫款、专项资金、灾借粮等“高压”领域。如,生米镇南路村原主任周某贪污退耕还林款2880元,原大塘坪乡长胜村副主任饶某倒卖灾借粮4000斤等。

二、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

村干部作出违法违纪案件行为,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客观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村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一些基层党政组织片面强调农村工作繁忙,加上村干部居住分散,集中不便,从而对村干部教育培训抓得不够,虽然每年也举办村干部培训班,但往往是业务学习多,政治学习、廉政教育内容少,致使村干部廉政意识不强;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要求不高,认为只要能完成经济发展指标,吃点拿点无关紧要;由于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村民代表大会、党小组会议等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致使对村干部的监督苍白乏力;个别乡镇党委政府不重视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当发现一些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存在违纪问题时,往往考虑到“后继无人”,“村干部能力强”等因素,总是捂着、盖着,不愿查处,不及时查处,从某种意义上说,纵容了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财务管理混乱。近年来,该县各乡镇实行了“村帐乡(镇)管”等制度,对整治农村财务帐目混乱状况、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农村帐目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乡镇财务人员只负责给村里理财做帐,不去审核、监督村里的收支,只要票据正规就可以入帐,使一些不合理的开支合理化;有的甚至不正规、不合理的票据也可入帐,致使白条报帐现象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屡见不鲜。此外,还有少数村,由于班子成员调整频繁,未及时办理财务交接,导致村级账目混乱,甚至出现几年不做帐的现象,使得一些村干部有空可钻,从而出现贪占挪用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利益等现象。

三是村务公开不规范。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级财务公开,包括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等事项。但实际上,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加上上级部门对村务公开督促检查不够,使村务公开流于形式。主要存在三种情况:即半公开,将一些群众不关心、无关痛痒的事项予以公开,而群众真正关心,诸如征地补偿款、退耕还林补助、上级下拨资金等不予公开,糊弄群众;假公开,将一些公开的事项进行“艺术处理”,公开虚假数据,欺骗群众;再者就是不公开。

四是干部待遇偏低。一些集体经济不发达的村,由于转移支付资金有限,加上干部人数众多,干部工资待遇偏低。有的村支书、主任每月只能领500元左右工资,副职每月只有400元,有的还不能及时发放。离开村干部岗位后,工作年限长的,每年能拿到千元左右的补贴,工作年限不长的什么补助都没有。工资待遇偏低,使得一些干部产生了“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思想,有机会能捞就捞一些。

五是权力过分集中。在农村,由于特权思想严重和依法治村意识不强,致使村级组织权力往往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中,他们对村里事务起着最终拍板定音的作用。因此,这些人容易成为被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如果一旦把握不住,经不起诱惑,就会滑入腐败的深渊。

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工作责任心不强。一些干部,不能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争权夺利有余,对群众对工作负责不够。工作中被动应付,敷衍塞责,对集体、群众生命财产漠不关心。2003年以来,就有34名村干部工作不负责任,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失职受到查处。

二是不重视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每个党员干部面临的重大课题。但一些村干部由于不重视学习,特别是政治理论学习,他们认为,事务是实的,学习是虚的,身处最基层,只要干好本职工作即可。因而忽视了政治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没有真正解决为谁服务,为谁掌权等重大问题,价值观错位,人生观扭曲。对当今社会一些腐败现象见怪不怪,跟风效仿,最终“自然”地走向岐途。

三是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心理。由于所受教育程度低,一些村干部对贪污受贿要受到党纪国法制裁都知道,但在日常工作中,尤其是在收受他人好处时,认为“我给你办事,你给我好处”合情合理,不知不觉中收受贿赂。但也有少数村干部并非不懂法纪,而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贪污受贿是在“一对一”情况进行,“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别人发现不了,还有的认为别人在违法犯罪,也没有被查处。因此,自己做了也不会被查处。结果是胆子越来越大,最后,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不能自拨。

四是封建腐朽思想严重。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作为村级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为群众做出榜样,但是有一些村干部传宗接代、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等落后思想根深蒂固,带头破坏计划生育政策,搞计划外生育。在102名受查处的村干部中,有11名是因为违纪生育或包庇亲友违纪生育受到查处的。

三、遏制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对策

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影响坏、危害大。遏制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显得尤为紧迫。

(一)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当前,村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现象,从根本上说都是自身素质差、缺乏自控能力造成的。因此,加强对村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有效遏制村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本措施。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增强教育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在教育形式上,既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引导村干部向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学习,见贤思齐,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又要利用反面教材,对村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既要对村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方面的理论灌输教育;又要采用讨论交流、参观考察等形式,对村干部进行生动活泼的反腐倡廉教育。在教育内容上,重点要强化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要强化宗旨教育。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村干部对照先进性标准,查找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地位观,坚持立党为公,掌权为民;增强宗旨意识,清正廉洁,真抓实干、勤政为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从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二是要强化法纪教育。要组织村干部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刑法》、《行政许可法》等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懂得什么是党的纪律所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自觉用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来约束和规范自身从政行为,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依法照章办事。三是要强化艰苦奋斗传统教育。要教育村干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一是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是村级民主监督的基础,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实行村务公开,要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向群众公开,遇到突发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以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公开的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性,不能摆花架子、走形式,搞假公开、半公开、不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它应包括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支、各项财产、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干部工资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完善民主理财小组制度、村帐乡管制度、乡镇定期对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等。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财务报帐工作,要依法选举成立村民理财小组。乡镇农村财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必须逐笔审核原始单据,监督财务收支,对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坚决不予入帐,对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的票据坚决不予入帐。对不按规定报帐,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除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三是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改变目前有的村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不管事情多么重要、是否可行、结果如何,动辄就自己拍板的情况。村里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村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有的还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决不能个人说了算。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村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则是乡镇范围内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腐败,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加强党内监督。要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以及各种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针对干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大力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提高村级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完善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基础。选好干部,用好干部,是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将素质高、作风实的人员选进干部队伍。一是要把好选举关。实行“两推一选”等制度,选举出了一些有本事、群众公认的好干部。但是,有些地方发生了贿选、逼选等现象,使人民群众不能选举出自己满意的“当家人”。因此,一定要把好选举关,保证选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二是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农村干部队伍,以改变目前农村干部学历偏低、综合素质不高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以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同时,要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村级干部队伍储备生力军。三是要规范村干部报酬。拿得太多,群众有意见,太低则影响干部的积极性。可以根据各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经群众讨论,村党支部、村委会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并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挂钩。对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村,乡镇政府一定要帮助落实村干部的报酬,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四是要克服“家族村官”现象。书记、村长“一肩挑”容易产生腐败,由同一个家族中的人担任也会导致集体腐败。

(四)加强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新的经济监督形式,它通过乡镇审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对村级领导班子和主要干部在任期间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这样做,有利于客观公正地核实干部任期内的政绩;有利于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任期内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情况;有利于对干部的缺点错误早发现、早提醒,促其改过;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少数干部的违纪违法甚至经济犯罪行为,避免给集体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要不断完善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期对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要重视审计结果在村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中的运用,对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村干部要从政治上经济上大力奖励,对任期内表现平庸、无所作为的村干部要降职使用,或是通过法定程序清出干部队伍。

9.高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篇九

近年来,国有企业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国有企业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加强过程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特点,国有企业的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研究这些新情况、新特点,剖析其原因,探讨遏制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对策,对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

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腐败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在不同的领域、行业有着不同的特点。从近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近几年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犯罪成员呈现高端化趋势,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所谓高端化,是指高管(CEO)。从近年惩处的腐败案件看,有的是国有超大型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有的是全国被赋予“免检产品”荣誉称号的超大型企业的创始人,有的获得过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是改革开放开拓者和功臣。而且无论是贪污、受贿,还是索要回扣,金额都非常巨大且有节节攀升之势。建国初期,刘青山、张子善挥霍2亿元(旧币,约合现币2万元)就是新中国第一大案了。改革开放之初,检察机关对贪污受贿立案标准是三千元,后来一再加码,而今,贪污 1

受贿数百万、上千万也并不再惊人。首都机场原董事长李培英贪污资金8250万元人民币。无独有偶,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涉案的巨额受贿金额高达1.95亿,最大的一笔单笔受贿额即达1.6亿元。

(二)“窝案”量大突出。轻骑集团腐败窝案、云铜集团腐败窝案、古井集团腐败窝案……绍兴、重庆、福建等省市都连续爆发“地产窝案”,折射出了当前国有企业腐败案子发展的一个新动向——违纪违法呈现群体性、团伙性,给企业发展造成了严重危机。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一案多人、群体违纪违法的特征,团伙性案件明显增多,往往查处一案带出一片。

“窝案”的情况各不相同。有的是横向型的(块块的);有的是纵向型的(条条的);有的是纵向兼横向型的(条条和块块互相交叉);有的是同类产品的行业群体型的(如往蛋白粉或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就成了奶粉行业的潜规则);有的是官商勾结型的(有的商人竟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人员事先勾结在竞标中抬高工程预算价格,预留行贿资金);有的是在公安司法界寻求代理人的;也有的是家族式的(夫妇、子女、女婿、司机以及远房亲戚、朋友、关系户)。如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中,纵向的方面来说,涉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司长、副司长等多人,横向的方面来说,涉及到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人,至于本单位就更不用说了,有包括5名厅局级干部在内的44名干部。

(三)国企高管人员腐败隐蔽性强。主要特征就是打法纪“擦边球”,采取隐蔽、间接的手段,为自己、配偶、子女、亲友谋利,如以搞同业经营、投资入股关联企业、“相互帮忙”等方式获取不当利益,企图逃避法纪的制裁。因为他们直接控制资源,可以提前布臵很多防范措施,反监控执法能力很强。他们的资产有的在国内,有的在国外,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海外做手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原因剖析

(一)思想防线的崩溃是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观原因。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英国评论家斯麦尔芬有句名言:“构成罪恶根源的东西并非金钱,而是对金钱的追求。”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首先是有其动机,然后才有违纪违法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市场经济大潮的不断冲击,一部分企业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出现了混乱。主要原因是:少数企业领导人员放松个人世界观改造、放松道德修养,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反腐倡廉的教育还不够深入扎实,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有差距。

(二)监督不到位是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难以遏制的客观原因。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渐建立和反腐败斗争的逐步深入,企业形成了一套相对比较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还远远没有到位。监督不到位是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难以遏制的客观原因。目前国企高管对国有资产往往具有相当的支配权,而且往往集企业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于一身,这就使监督制约容易出现缺位或流于形式的现象,导致出现腐败机会。

(三)高度集权是国企发生腐败案件的原因之一。从被查处的国企高管落马案例中可以看出,“一把手”专断这种“集权管理”在一些国有企业管理者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首先,治理结构中无纵向授权,事实上很多国企的董事长、总经理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国企负责人事实上均只是对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其次,虽然形式上,国企一般也设臵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者、监事会,并界定了各自的权利,但在执行层面上往往是四权合一。在实际运行中,在国有企业里,行政权力和党权是一体的,很多国企的董事长兼任党委书记,董事会、监事会都归他领导,这就决定了腐败是必然的。

(四)职务消费制度缺陷成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温床。尽管一些企业在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方面,对通信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等作出了一定的限制,但目前国有企业设计薪酬体系时,职务消费往往不列入其中,这一块收入弹性比较大、标准不细致、缺少透明度。在涉及领导人员履行职务时相关开支与消费的管理上,许多企业仍然沿袭过去的老办法,吃的是“大锅饭”,用多少报多少,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有的企业对领导人员履行职务时,哪些可以开支,哪些不能开支,没有明确的界定;有的是开支标准不确定,完全靠领导人员个人掌握,随意性大;有的企业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范围、标准等,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而是少数人说了算;有的]没有明确具体部门来规范、管理、操作和监督,从而导致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的失控。职务消费的漏洞,也容易导致一些经营管理人员从中渔利。

三、对策思考

(一)加强“软力量”。“软力量”就是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是要形成企业上下共识的制度、安排、习惯。企业经过廉政文化的教育后,经过实践不断培养,能够形成腐败就是耻辱的文化氛围。一旦这种文化建设起来,就不是一天两天一个人能改变的。文化建设是个长效建设,这个建设的关键是要经过文化宣传、教育、制度安排,形成一种文化,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局面。

(二)继续推进“一把手”体制改革。笔者认为,国资委李荣融主任把央企“一把手”腐败,归因于“一把手”体制,指出,很多企业还是“一把手”体制,这是发生腐败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很有见地的。国企改革要深入到政治体制改革领域,才能保障国企高管人员不腐败。现在一些企业老总之所以腐败,很重要的原因是受上级委派。他们自认为上级给了尚方宝剑,就可以“代天巡狩”,为所欲为。

实践证明,只要严格按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规范运作,企业发生腐败的机率就会降至最低,这是被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管理实践所证明了的、比较科学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因此要用法律规范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的权力以及董事会的权力。如果用票决制选出董事长,高管就不敢腐败,因为员工会虎视眈眈地盯着他。要严格规范,保障票决制,防止独断专行。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国企虽有监督机制,对领导人员包括下属企业负责人的监督还不到位,有效监督的制度、方法、措施和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的灵敏性、有效性还有待提高。比如纪委书记是国企党组成员,接受国企党委书记的领导,与董事长同样拿企业的工资,成为企业的一员,决定了这种监督是同体监督,所以,国企内部的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监督体制不顺、监督手段软弱等问题。因此,要改变这种局面,党和董事长必须要分离。党委书记由另一个人来做,给董事长多大权力,就应该给党委书记多大权力,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同级、有效监督。

(四)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行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一是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务时相关的消费与开支项目的范围、标准、程序等,用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并严格监督执行。目前条件下,应对国企领导人员在通信费用、交通工具费用、差旅费用、有关接待应酬费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职务消费的标准,应由企业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根据企业的业务需要和效益状况,结合自身实际来确定。职务消费的内容、标准、对象确定后,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才能付诸实施。二是要明确职务消费模式。以前那种企业领导人员花多少报多少的“据实报销型”模式存在较多的漏洞。根据目前形势,建议采取总量包干型模式。所谓总量包干型模式,是指对确定的消费项目,根据历年来的开支水平状况,测算出年平均

消费或开支总量,据此包干给领导人员掌握,实行“总量包干、超支不补、余额下转”的办法。三是为了防止总量包干后,领导人员超标准、超范围以及将应由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范围内的开支,转移到下属单位开支等违规问题的发生,领导人员消费的凭据要留存并交财务部门核销,定期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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