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社区调研体会

2024-12-11

新型社区调研体会(精选11篇)

1.新型社区调研体会 篇一

农村新型社区治理实地调研

张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郊区形成一批农村新型社区(指在城市化进程中因征地、宅基地置换等原因形成的新型农村居民安置小区)。笔者实地对沪郊Z镇3个农村新型社区(新华苑、松岸华庭、新春小区)进行调研,发现新型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亟需有关部门重视。

农村新型社区的类型与特点

自2004年以来,Z镇共有14个村千余户农民纳入动拆迁的范围。随着对失地农民的安置,在全镇范围内已形成3个动拆迁安置小区,分为3种类型:

一是宅基地置换小区,如新华苑。目前,小区共有房屋1059套,其中600多套为新华村村民安置房,其余为商品房。小区居民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原新华村村民,占所有居民的60%,剩余部分是通过购买商品房或租房入住小区的居民,人员结构相对复杂。在小区的管理上,完全沿用了原新华村建制,小区物业由新华村统一缴纳物业费,委托Z镇红枫物业公司管理,形成村“两委”单一管理模式。

二是动迁安置小区,如松岸华庭。松岸华庭始于2007年Z新镇规划,地处镇区中心,总户数为1453户,其中动迁安置房为954户(已经全部安置完毕),动迁户来自全镇13个村,户籍基本全在原村,小区登记在册的户籍人口只有92人。同时作为一个配套商品房项目,有商品房499户,业主来自全国各地,大部分为Z镇辖区内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外来人口,构成复杂。2008年12月小区成立管委会,开发商下属物业公司参与运作管理,业委会正在筹备之中,形成村居交叉管理模式。

三是动迁农民自建房聚居小区,如新春小区。目前小区占地面积约为2平方公里,由10个自然小区组成,总户数为905户。小区设有新春小区管委会,由于农民动拆迁享受镇保后并未将其户籍迁出(仍挂靠在原户籍村),导致目前小区的动迁户兼具农民和居民双重身份,呈现“离土不离村”的现象,形成了村居两头管模式。

笔者通过对以上3类农村新型社区的调研,发现它们都存在以下特点:

其一,人口结构呈多层次、多元化格局。由于这些拆迁安置小区距离镇区、工业区较近,交通便利,出租和转让的成本也较低廉,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员入住,加之动迁房到期上市交易、配套商品房等因素,使其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失地农民和各阶层人员共享的“移民社区”,人口结构呈现多层次多元化的格局,社区的建设和治理也面临着不同于以往城市或农村社区治理的全新挑战。

其二,管理体制多样化,利弊并存。如新华村村“两委”统一管理模式基本延续原村“两委”的方式,管理严格,原村村民凝聚力强,但在外来人员管理上,基本处在空白状态;松岸华庭村居交叉管理模式管理部门相对多,能够多方位的为居民提供管理和服务,但是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政出多门,容易出现扯皮现象;新春小区村居两头管模式由村居两方面负责,容易出现小区管理与村管理的脱节,产生政策盲点。

农村新型社区治理面临的困境

第一,失地农民的市民化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新型社区居民对身份的转变尚不能适应,造成社区内出现“农村乱象”。农民搬进社区后,虽然脱离了独门独户的散居生活环境,并通过“镇保”实现了由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的转变,但原有的许多农村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却继续沿袭,其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仍然保持着农村本色。尤其是中、老年居民,脱离不了长久以来的农耕情节,在搬迁入住后,在绿化带开垦土地种植蔬菜、用粪便施肥,随地吐痰、不定点倾倒垃圾、燃放鞭炮、随意堆放农具、利用小区绿化晾晒衣物等现象也比较常见,对新建成的社区绿化和环境卫生造成了不良影响。

第二,外来人口的社区融入问题。一般来说,传统农村社区即是一个熟人、半熟人社会,成员大多世代相交,农村新型社区则打破了传统的村域限制,成员构成相对复杂,呈现“散”的状态,动拆迁村庄散了,产业分工村民散了,生活好了邻里间却陌生了。不同背景、不同生活方式的居民由于缺乏沟通和交叉,特别是在一些社区如松岸华庭,动迁房和商品房分为不同的片区,造成社区居民间的分层分片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冲淡了居民的社区意识和归属感。

第三,居民福利待遇不对等问题。动迁居民搬进社区后,虽然生活环境已经脱离了原来的村域,但户籍大多仍保留在原村,可以继续享受由原村集体资产带来的如“有线电视免费安装”、“子女上大学补贴”、“大病补贴”、“丧葬补贴”、“重阳节补贴”等多种福利待遇,其他购房入住的居民则无此待遇(户籍在小区的除外)。同时由于各村经济实力不同,必然导致同一社区内来自不同村的动迁户之间福利待遇也存在差异。这种同一社区内居民由于身份差异所导致的利益分配不对等,很多情况下可能演变为各种矛盾的导火索。

第四,社区干部角色转换问题。目前农村新型社区管理人员大多来源于原村两委干部。与行政村发展村集体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不同,社区管理的重心是社区公共服务。这对于习惯村两委工作方式的社区管理者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对于村民的管理他们在长期的实践摸索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土”法子,但面对结构复杂的上了楼的居民们,均出现了“无从下手”的不适感,大多仍沿用老办法;同时也对发展社区文化、创建社区环境、搞好社区服务、扩大工作覆盖、调适农民心态等方面还缺少工作思路,找不到工作抓手、摸不着工作门路。

第五,社区管理缺位、错位问题。面对农村新型社区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各种管理关系的复杂性、村居管理模式的差异性以及现有管理体制的限制性,各种沿袭的或者新设立的社区管理机构的管理经验显然是不足的,普遍出现了职能定位不清晰的问题,加之人员及资金缺乏等问题,致使新型社区目前仍存在着明显的管理缺陷。除新华苑沿用村两委单独管理模式以外,其他两个小区均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各机构之间如无明确的职能划分,管理过程中极易出现不问不管、相互推诿的状况,出现“真空地带”,导致社区管理缺位、错位问题出现。

2.新型社区调研体会 篇二

农民权益是一个全面、综合、动态的范畴, 主要包括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等等, 是指农村居民作为社会成员、国家公民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及社会保障等各种权力和利益。改革开放以来, 农民的社会地位得到了很大提高, 各种权益逐步得以实现。但是由于诸多原因也造成了当前农民的权益保护在很多地方还不够到位, 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农民宅基地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保权益等问题也突显出来。

二、当前新乡市农民权益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从新乡市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情况看, 在保护农民权益方面确实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 探索了一些经验和模式。例如, 坚持政府引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典型的像卫辉唐庄镇, 在整体规划布局的基础上, 将村庄怎样建设得更好等问题交由村民讨论决定, 并无条件地让村民参与监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在建设过程中坚持不强迫命令、不强制拆迁, 构成村民自建型模式。又如, 坚持迁居社区和扩大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比较典型的是封丘县。该县在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同时, 在远离县城和产业集聚区的地方规划了农民创业园, 使农民离土不离乡, 就地城镇化, 让农民迁居社区后能够转移就业, 防止农民因无业“被上楼”“被城市化”, 构成了产业依赖型的建设模式。再如新乡市牧野区坚持以产业发展带动社区建设, 依托电源产业园和民营车辆园区, 加快推进企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 以工业的加速发展拉动就业、富裕农民;借助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机遇,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推动农民转移就业。

上述这些做法和模式虽然给农民带来了眼前的方便和利好, 但是后续的农民宅基地问题、社区新居的产权问题、相应的社会权益问题, 却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保障, 政出多门、莫衷一是, 使得损害农民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 典型的现象列举如下:

1. 农民宅基地权益的保护问题

宅基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然而我国至今还没有制定一套完整的法律来有效保护农民宅基地。农民宅基地权益在法律上得不到有效保护, 不可避免地会在城镇化建设中遭受损害。在实际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 一般情况下, 建设一个新型农村社区最保守估计能节约40%~50%的农村建设用地, 有的纯农区例如封丘县车营社区, 由于是纯农区改造的全高层社区, 他的节地率会达到80%, 这些节约出来的土地绝大部分是源于旧村的拆除和农民宅基地的腾出, 那么这些土地如何处置?由此产生的效益归谁所有?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 新乡各社区甚至是一个县相邻的社区, 他们的宅基地补偿标准都是不一致的, 各地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而且政出多门、莫衷一是, 这无疑是对农民宅基地权益的剥夺, 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 农民受教育权的保护问题

教育平等权是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是公民在知识型社会生存权的基本保障, 是当前各界都非常关注的民生工程。今年4月, 在笔者参与的调研中, 取得的全市已经入住社区农民的95份有效调研问卷中, 认为需要加强学校建设和教师配置的有39份, 占总数的41%。群众普遍反映存在的问题是新型社区中交给市场化运营的幼儿园、学校收费高, 希望能建设公办的学校、幼儿园。这个现象就说明我们的一些新型社区在规划时由于种种原因并未慎重考虑孩子们的教育问题。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对农民职业培训力度的加大, 农民受教育权益日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但是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平等、农村受教育者入学机会不平等等问题还大量存在。在城镇化进程中, 如何使农村教育进一步走向均等化, 如何使农民的观念得到转变、适应能力得到增强、学习能力得到提高, 真正成为合格的市民、文明的市民, 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3. 农民医疗权益的保护问题

医疗卫生事业的不发达和医药费的虚高使得农民有病无处看、有病看不起的情况时有发生, 由此引发的极端事件也频现报端。虽然我们现在的新农合在农村已经覆盖相当大的比例, 但是在调研中, 认为新型社区应当加强的基础设施建设是专家门诊的占50.5%。对于已参合农民, 相当一部分反映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存在距离、就医限制过多, 农民看病仍然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的群众还反映在住进新型住宅社区前, 村干部曾经承诺办理城镇居民医保, 但事后并未兑现。对此, 应真正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 充分尊重参合农民的就医选择权, 减少过多限制参合农民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条条框框, 真正实行参合患者在本市县区和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一卡通, 切实提高参合农民的补偿水平, 真正让农民看得起病。

4. 农民文化权益的保护问题

农民文化权益是农民在社会文化生活过程中应享有的各种不容侵犯的自由和利益, 尽管近年来农村文化建设有了较大提升, 但从总体情况来看, 其实现程度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进程都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单调贫乏, 绝大多数的文化娱乐活动是看电视、聊天、打扑克或玩麻将, 很少参加体育健身、旅游观光、唱歌跳舞等其他文化娱乐活动;二是农村文化发展不平衡, 县与县之间、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呈现出很大的差异性;三是农民文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村集体较少组织各种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 各类“送文化下乡”活动缺乏可持续性。非常典型的一例是笔者在卫滨区某乡调研时, 发现其拥有一定藏书的图书阅览室显然已经很长时间无人打理, 其中落满灰尘。当然, 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不能一蹴而就, 必须不断强化农民文化权益意识, 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 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产业,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真实让农民共享文化改革发展的成果。

5. 农民社会保障权益的保护问题

社会保障权益是解决农民后顾之忧的关键所在, 但目前河南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不仅覆盖面小, 而且新农保、新农合、社会救助保障项目待遇水平低、保障作用有限。以农村养老保险为例, 60岁以上农村老人一个月才60元养老金, 相比较城市低保还有一定距离, 特别是对于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 根本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非常典型的是笔者在获嘉某社区调研时, 入住社区的农民反映在原来农村老宅居住时, 生活成本很低, 粮食、蔬菜都可以自己种, 燃料就地取材, 水电费用很低。而到社区之后, 一方面生活成本增加了, 另一方面还不适应新的生产生活方式, 导致对未来生活存在忧虑。群众还反映进入城镇社区居住之后, 城镇派出所登记的人口也从农村户口变更为市民户口, 但是由于政策没有跟进, 大部分地区的群众在医疗、医保、综合补贴等方面仍然无法享受城镇居民待遇, 尤其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突显。

三、城镇化进程中完善农民利益保障体系的建议

农民权益保护是城镇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是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当务之急。从调研结果来看, 笔者认为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保障农民权益的法律机制。首先在立法层面要进一步赋予农民应有的各项合法权益,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权益保障法》, 明确农民对其宅基地和承包地的法定权利, 为农民权益的保障提供法律基础。其次要通过相应的法律运行机制让农民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真正运转起来。近年来新乡卫辉孙杏村司法所通过创新法律机制保障农民权益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在基层农村打理进行法律宣传的同时, 对典型的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纠纷进行人民调解, 建立了专门为农民服务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 让农民能够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和优质的调解服务。

二是完善农民的持续增收机制。在城镇化过程中, 只有广大农民收入能够持续增收, 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才能自觉认同并自愿融入到城镇化的实践中去。笔者认为当前增加农民收入的出路在于:首先, 要加强农民自身的转变, 尤其是思维的转变。要积极培育有文化、会经营、懂技术的全型农民, 要尽快推进农民就业, 实现就地城镇化, 以使农民尽快适应社区的生活方式。其次, 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 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依托经济聚集区、工业园区建设, 大力发展品牌农业, 培育大型自主农业龙头企业, 以促进农民就业。

三是完善农民权益保障的公共服务机制。在农民进入社区居住之后, 社区内的各项公共服务应该跟上去, 以使入住群众尽快适应社区生活。然而在调研过程中, 我们发现在一些群众已经入住的社区中公共服务机制并未跟上去, 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并未享受到城里人应用的待遇, 在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如排污设施不健全, 污水不能及时排除;小区物业跟不上, 大量丢失电动车;路灯不亮;甚至停电、停水等问题。虽然是个别现象, 但是也折射出我们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公共服务机制的漏洞, 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加大对这方面的投入。

四是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在城镇化过程中针对一些地方的村民自治组织和自治机制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话语权, 村民对农村公共事务缺乏制度性的决策权的现状, 首先,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其次, 推广唐庄镇村民大会的经验, 在党组织领导下村里的重大事情实行民主决策, 真正实现村民自治, 使农民真正拥有“话语权”, 成为村里的真正主人, 在维护农民权益的同时, 也从根本上化解了农村的利益冲突, 实现了农村社会的稳定、进步与和谐, 唐庄镇的经验及做法值得推广。

摘要:城镇化的过程即“农民市民化”的过程, 在近年来深刻的农村社会变革中, 能否正确处理好农民权益保护问题, 将成为城镇化建设能否持续推进的关键。如何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矛盾突出、农民土地等产权尚不明确的背景下, 立足河南新乡市作为全国农村改革实验区的优势, 探索出一套既能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又能最大限度保护好农民权益的措施和机制, 是各级党委政府需要高度重视和着重加以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城镇化,农民权益保护,探讨

参考文献

[1]左停, 李小云, 于华江, 任大鹏.农村发展中的农民权益维护:当前中国农民公民和社会经济权益的若干问题研究[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 (01) .

[2]商春荣, 黄燕.农民问题:整体与各分层权益的保护[J].南方经济, 2004 (11) .

[3]韩东林, 马成武.当前中国农民面临的四大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 2004 (09) .

3.新型社区调研体会 篇三

一、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关于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把新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和突破口,不断探索,大胆实践,新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品位明显提升,农村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截止去年底,全县通过“群众自建、集体代建、招商合建、社会助建”等形式,建设了白璧镇明星嘉园、许家沟乡黄口、水冶镇小东关、北街、南固现、曲沟镇洪岩等一批精品小区,新型农民住宅小区达34个,节约土地5000余亩。今年三级干部大会上,我县提出了“1936”工程社区建设目标,即:在全县19个乡镇启动建设36个新型农村社区。在6月6日的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上,针对今年的“1936”工程,县长程利军又提出了具体要求,就是6月底我们还要再集中开工建设5个,第三季度36个新型农村社区全部开工,第四季度,要达到有一定形象进度。同时,程县长还提出了“1101”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目标,即:加快建设水冶1个30万人口中等城市建设,全面推进10个重点镇建设,新建100个3000人以上的新型农村社区,争取通过5年的努力,把安阳县的新型城镇化推向一个新水平。并对“1101”目标任务的实施提出明确要求:率先在城区近郊、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传统农区规划建设新

1型农村社区。五年内,水冶镇要新建15个5000人以上社区;10个镇要新建不少于5个社区,产业集聚区不少于8个社区,5个专业园区乡镇不少于5个社区,9个乡政府所在地都要至少建设3个3000人以上的新型农村社区。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将现有的608个村规划整合为260个新农村社区。今后5年,把安阳县城镇化率由现在的36.5%提高到50%以上,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截止目前,36个社区已初步编制了工作台账,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为社区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主管副职为具体责任人,编排出了时间节点任务,要求9月底前所有拟建社区都要开工建设,确保年底前形成良好的形象进度。目前已有12个社区开工(铜冶龙祥社区、善应西方山社区、许家沟紫苑社区、永和新苑社区、伦掌西柏涧社区、都里新村社区、曲沟东彰武社区和洹南社区、水冶镇北街五里槐社区、善应镇南善应社区、蒋村石涧新社区、铜冶社区)。同时在指挥部组织下,由农工办、发改委、土地局、财政局、人行牵头,草拟了《新农村社区建设奖补办法》、《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意见》、《新农村社区收费标准》、《宅基地置换和拆迁补偿意见》和《金融部门支持新农村社区建设意见》等5个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征求了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的意见,目前,《新农村社区建设奖补办法》、《宅基地置换和拆迁补偿意见》、《金融部门支持新农村社区建设意见》基本成熟,建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印发执行。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运行情况,存在哪些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如何加强管理和监督

自2月10日县委、县政府在柏庄镇召开了全县新型城镇化工作座谈会以来,县委农工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多次组织规划、建设、土地、发改等部门有关同志深入乡镇社区摸底调研,实地了解拟建新农村社区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就相关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商讨。

通过调研,发现在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审批手续繁琐,审批时间过长,如果前期手续同步进行的话仍需5至6个月的时间,有的社区在用地手续批复前提前开工,形成违法用地的情况

2、建设费用太高。如电力配套问题。乡镇、村反映电力配套1平方需要106元,收费较高,群众负担较大扶持,为新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3、有些乡镇不注重新农村社区相关手续的办理,虽然有些已开工建设但手续不全,给以后办理各种证件留下隐患。如土地办理手续问题:县国土局协同乡镇在办理5个拟开工社区手续时,(土地开垦费)市国土局不予审批,所以开工就要被罚款。

为新型农村社区健康有序发展,我县加大政策扶持,为新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一是在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县财政拿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按照“大干大奖、快干快奖”原则,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行竞争性奖补,根据社区启动时间、建设进度、规模大小适当倾

斜,适时奖补。并整合各项支农资金,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全力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沼气建设、农业改革引领区等要素集中起来,形成合力,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服务。

二是在信贷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和金融部门结合,积极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的小额信用贷款机制,有效缓解农民进社区资金紧张难题。近年来,我县共协调各级金融部门为群众提供贷款2000余万元。

三是在税费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出台了《安阳县新农村社区建设税费征收标准》,对符合法定程序、依法纳入新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库的项目,所有收费打包,不得超过50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增加征收项目和提高征收标准,切实降低了新农村社区建设成本,减轻了农民负担。

四是在服务环境上给予大力支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优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启动“联审、联批、联办”,为新农村社区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由所在乡镇牵头,负责到相关部门协调办理,相关部门对已备案的新农村社区简化程序,实行 “一条龙”办公,“一站式”服务。

五是在用地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解决新农村建设用地问题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集镇社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目前,国土部门已为今年要开工建设的36个社区足额配备了建设用地,制定的《关于农村宅基地置换和节约集约

用地的实施意见(试行)》也已基本成型。

为有效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我县加强管理和监督,为新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权责明晰、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成立由县长亲自挂帅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加强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实行县领导联系、县直单位帮建农村社区工作机制。每个社区明确一名县级领导、成立一套班子,及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各乡镇也都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和分级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高质高效的项目运作机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精心部署,强力推进,把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责任到人。

(二)加强协作,建立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服务机制。强化相关职能委局服务意识。各职能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合力合拍,共同推进。宣传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全县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水利、交通、林业、农开、供电等涉农部门以及教育、文化、卫生、劳动等相关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必须优先向中心集镇社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倾斜,主要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形成了共同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主动作为、高效推进的落实机制。社区建设实施“台帐化”管理,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同时,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列入县、乡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加

4.新型社区调研体会 篇四

调 研 报 告

根据市、区纪委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精神,为深入了解xxx纪检监察工作在服务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的现状,准确把握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xxx纪委通过入户走访、座谈、现场调查等方式,针对“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服务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工作进展情况; Xxxxxxxxxxxxxxx。。。。。。。

二、xxxx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运行情况;

(一)科学规划,分类实施。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做到与张阁镇总体规划相衔接、相配套,体现规划的系统性、超前性、综合性和严肃性,对中心社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经上级批准后,积极组织实施。

(二)创新举措,强力推进。把中心社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建设,同步推进,一步到位,达到建成一片新居、改善一片环境、节约一片土地的目的,确保工程优良率达到100%,确保把工程建设成人

民满意的工程。采取相应的措施,高质量、高标准,强力推进建设进度,优化建设环境,全面完成中心社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任务。

(三)开拓思路,科学运作。采取政府主导、财政支持、项目整合、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市场运作的模式进行。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群众参与、产业为基、就业为本、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努力破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融资困难、群众不理解等问题,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四)集聚发展,节约用地。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集约节约用地为目标,新型农村社区集聚人口原则上控制在5000人以上,参照市、区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要求标准,结合居民生产生活特点配套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原则上以多层建设为主,按照社区规划配套建设公共设施并预留发展空间。

(五)因地制宜,规划先行。一是对原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在原有总体规划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中心社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二是做好毎一个项目的详细规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六)配套建设,集约服务。严格按照中心社区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要求,同步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文化健身广场,科教文卫,托幼托老,商业服务等配套公共设施,社区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新特征就是投入较大,不但涉及到人,而且涉及到财、物。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对人、财、物的监督检查,因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实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监督和农村“三资”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使得必须要让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要想解决好这些新变化所带来的问题,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充分保障农民自主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说到底是农民自己的事,农民才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因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让农民唱主角政府唱配角,政府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切不可本末倒置、越俎代庖,更不能用行政手段搞强迫命令。

(二)要进一步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建立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把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诸如建设规划方案、户型设计类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分配原则等政策情况及时向村民公开,同时不断丰富和拓展政(村)务公开的内容,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管理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这既是体现农民群众依法当家作主的起码条件,也是保证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顺利推进的有效途径。

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从宣传教育入手,发挥出党委政府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

(一)大力宣传党的新农村政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党的方针政策送到千家万户,不仅要让干部知晓,而且要让群众明白,增强干部群众的政策观念。

(二)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大力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帮助广大基层干部牢固树立民本意识,坚定“群众利益五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三)大力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把廉政文化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努力创作出更多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廉政文艺作品,打造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廉政文化,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农村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影响和带动乡风民俗向着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

五、如何建立完善适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要求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加强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人。教育是一项治本工程,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队伍建设年活动,狠抓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使广大基层

村财乡镇代管的规定,使目前普遍推行的村财乡镇代管有法可依。要尽快出台具有可行性、震慑性的的法律法规,以此来规范非党员村干部职务行为,使对非党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有法可依、有纪可循。

(四)加强监督,通过监督制约人。要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严格执行“村财乡管”制度,大力推行村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各村执行民主决策制度情况,着力抓好对“一把手”和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公益工程招标等重点的监督。要加强自下而上的监督,继续执行村干部在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述职述廉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村级理财小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管理集体事务。要强化党内民主监督,进一步落实各项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切实抓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5.社区城市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篇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

认识上的误区:社区居委会就是多了“社区”两个字

目前,一些领导和基层工作者对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变化和社区建设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社区居委会无非就是多了两个字,工作性质还是“换汤不换药”,只是在原来居委会的摊子上换了形式和说法。因此,社区建设工作处于可有可无的位置,既无班子(领导班子),也没法子和房子。也有人认为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所需要做的事,于是以本地经济尚不发达、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差等理由为借口,工作始终务“虚”不务实,社区调整力度不大,社区建设投入小,各项工作迟迟无法落实。

“巧妇”的烦恼:无米之炊怎了得

有的基层领导说,社区建设是好,但关键是一个“钱”字,兴建区、街两级社区服务中心需要钱,完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钱,安置老居委会成员以及落实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资待遇等问题都需要钱,而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少、支出大,保运转甚至保工资都非常困难,哪里还有财力物力投入到社区建设?所以,一切只能“从实际出发”,工作只能“雷声大、雨点小”,只能以汇报迎接检查,以文件应付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

艰难的适应:“单位人”何以转变为“社会人”

在一些中小城市中,“单位”的观念根深蒂固。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行政机关、厂矿企业和学校,在单位的社区硬件设施建设中一般前面是办公大楼,后面是生活宿舍区,社区沿用的仍然是“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模式,实行封闭式管理,与外界几近隔绝,社区资源无法做到社会共享。而大量经济收入低居住条件差的下岗失业人员、居民和农村进城人员虽然有“社会人”的身份,却缺乏社会化的管理,其管理仍旧是政府在唱独角戏。另外,许多社区居民总是习惯于“有事找政府”,对下放到社区的保障和服务职能持不信任态度。

不和谐的音符:“行政化”、“形式化”的现象

社区作为城市最基础的社会组织实体,应实行社区居民自治,让社区居民自己处理社区内的事情,这也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和主要目标。但在一些地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仍然继续延伸。一是区街政府部门仍然“大包大揽”,对社区各项工作指令性多,指导性小;二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纷纷在社区内设置组织机构,对社区派任务、下指标,“费不随事转”、“权不随责走”现象大量存在。另外,一些地方工作中追求形式主义,有的只换“牌子”不换“班子”,工作走过场,应付了事;有的片面强调社区内广场面积的大小、绿化率的高低、硬件设施的好坏,忽视社区建设的实质,不重视社区居民的要求和实际,不注意解决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

对策和建议

强化责任,突破认识性壁垒。中小城市要做好社区建设工作,首先必须解决好领导班子的认识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要把社区建设工作提高到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使社区建设工作成为城区政府工作的主题,作为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通过强化责任来抓认识、抓落实,要建立领导带动机制、督查考核机制、政绩考评机制和责任制度等相应的社区建设工作制度,区、街道、居委会主要领导要成为社区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量化任务。同时,通过抽查和考核相结合,调度和考评相结合的机制,将社区服务中心的建立、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的落实、社区管理体制的理顺、新开发区社区居委会的规划和建设等硬性指标以及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组织等社区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的提拔使用挂钩;对社区建设工作中避“实”就“虚”,进展缓慢,没有取得任何成效的的责任领导不能评优,不能提拔重用。

多方投入,充分整合社区资源。现阶段的社区管理是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其范围包括社区居民以及驻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成的社区整体。社区建设也必然要以这个整体为平台,形成共同参与、多方投入、共驻共建的新机制。在社区的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帮助解决城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社区居委会要多动脑子(想办法),多跑步子(找部门),主动加强与驻社区单位的协作,充分调动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建设和整合社区资源的新途径。要通过“上面争一点、财政拨一点、单位赞助一点、社会捐赠一点、自己筹集一点”等多方投入的方法来进行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争取公安、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到社区设立相关设施,要通过“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化方式鼓励社区内外的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社区内的资源,同时,要充分挖掘和利用驻社区单位组织和社区居民的资源优势,实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使社区资源发挥其最大效益。

夯实基础,清除体制性障碍。随着改革的深入,由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归的社会职能主要由社区来承担,社区建设成为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城市社会整合体制的基础性工程。要想夯实杜区建设这个基础性工程,必须要改革社区管理的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城市社区建设的主体作用。首先,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社区关系。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应当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政府要转变职能,把除涉及全社会的宏观社会事务管理之外的权限逐步交还给社区,充分尊重和落实社区居民依法民主自治的权利。其次,实行责、权、利的统一。政府要按照“权力下放、重心下移、财力下沉”的原则向社区转变职能,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应从下派工作任务到社区,相应地转变为“服务到社区、责任到社区、接受监督评议到社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进社区的工作,要按照权利和义务、劳动与报酬对等的原则,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从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和行政性收费中拨付相应的经费给社区。

6.社区调研报告 篇六

我们凌源调研小组一行5人,对***6个街道32社区和2个村进行了实地调研。在凌源民政局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我们通过听取社区工作人员汇报与实地调研,发现了一些他们在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及其他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一、***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共有30个乡镇街,其中10个乡;12个镇;8个街道。有6个街道辖城市社区37个,其中5个为村改居社区。452个居民小组,52249户,147818口人,社区居民代表2010名。

社区两委(党支部、居委会)班子成员219人(居委会成员182人)。社区公益岗位人员166人(做社保员、医保员、协理员、微机员等工作)。

37个社区中有17个是自己的拥有办公用房的,12个是租赁用办公用房,8个驻区单位无尝提供。社区办公用房总面积7690平方米,其中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社区9个;100—200平方米的社区13个;200—300平方米的社区11个,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4个。

社区从事工作涉及部门有: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和社区保障、科教文卫、食品药品安全、物业管理、城市建设管理、房屋征收、交通和农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

产、公共安全管理、工业经济运行、环保、服务业、组织、宣传、应急、公安、司法、维稳、综治、信访、民政、残联、统计等等工作。

二、***社区建设取得成就

几年来,***充分利用开发商缴纳的500余万元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先后为12个社区购置办公用房,分别是:南街街道分局社区、馨王社区、花墙子社区、南门外社区、兴隆社区、;北街街道铁北社区、东环社区;城关街道康柠社区;凌北街道鸿凌社区、凌钢东社区;东城街道高杖子社区、安居社区。同时为社区旧房改造、维修等资金达100余万元。社区办公用房总面积由2005年的3980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7690平方米,使社区办公环境有所改善。目前,***有3个社区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和谐社区,15个朝阳市级先进社区、平安社区等荣誉。

三、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办公用房和其保用面积严重不足。一部分社区没有办公用房,只能租用别人的房屋。在城市繁华地段租费又很高,给街道和社区带来了经济负担,还会遇到过一段时间房子又不租给社区。有办公用房的多数使用面积在100—200平米之间,也无法达到一站四室的基本使用要求,多为一屋多用。

2、办公经费不足。2013年政府给社区的经费为3万元,但必须定制的报刊就得花去4000元左右。由于社区与群众、社区与机关联系密切,电话费用平均每人每月在80元左右,社区上放工作费用也较高,在加上电费、水费、网费、组织活动费用、办公耗材等等办公经费无法满足社区工作的需求,报销程序不合理,真正到社区的经费为1.2万元。

3、办公设备不足。社区的电脑配备严重不足多为一个能够使用的电脑。几个工作人员挤在一个电脑上办工,给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随着社区的发展、社区管理档案和上级工作文件的增多,档案柜、办公桌等办公设备已经无法满足现有工作的需求。

4、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社区工作人员从事30种左右的工作,工作不分昼夜和节假日,工作量大,与所发的工资不成正比。虽然今年年初不同的提高了社区班子人员工资待遇,但其它社区工作人员工资仍没有提高。

5、社区内的小区物业管理难度大。一些的老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处于弃管状态,随意堆放垃圾,严重影响了小区卫生,一些新小区开发商虽承诺对物业负责,一次性收3、4年的物业费,但3、4年之后就没有人管理了。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来制约物业问题。政府又为了征创卫生城市,多数都为社区班子成员求助各门来帮忙解决物业问题。

6、政府对社区都应做什么工作规定不明确。很多个部门

都把工作抛给了社区,无形给社区增加了大量的工作任务。社区本应是多为便民服务,却让各部门工作牵涉太多精力。本应由各个部门应开的证明全给了社区,社区的公章成了“万能章”,不开居民不满意,开了社区又没有这种权力和义务。

7、社区管理上访人员存在安全隐患。社区工作人员几乎都为女性,有时需要深夜监视上访人员动向和上外地接回上访人员,无形给社区工作人员带来了安全问题。

四、社区建设提以下几点建议:

1、政府应该协调地方和各部门来共同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能够满足社区一站四室和工作的需要,为社区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舒心的工作环境。

2、政府应当将3万元经费直接拨发到社区,满足社区展开各项工作的需要。

3、允许社区进行一些服务类经营,一方面可解决社区经费问题,一方面可以进行便民服务。(例如:超市、药店、门诊、养老、照顾幼童等等)

4、物业管理上应加几名公益岗人员对无物业管理的老小区卫生进行打扫,搞好卫生,社区在通过其它渠道争取些经费发给这些人员。

5、政府就应确社区工作职责,减少政府部门对社区附加的工作量。

6、社区应多组织活动,拉近社区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其中**社区组织的邻里节,每家一道菜,大家坐下来欢唱笑舞,拉近了各自之间的关系),还能丰富老年人的业余生活和维护社会稳定。

7、社区应多鼓励社会热心人士多参加到社区公益事业中去,帮扶老人、组织活动、开展法律道德生活常识宣传。

8、社区应成立日间照料室,增加一名公益岗人员对没有时间照料的老人进行统一的照顾管理,家属少付一部分费用。

7.社区矫正调研文章 篇七

XXX司法所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经济、有效、人道的刑罚执行方法,代表着刑罚执行的未来走向。但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总体发展水平比较低,尤其是缺乏一个成熟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紧密配合,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较多,难以快速高效发展,以下是长沙市XX区XXX街道司法所对有关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情况的分析及建议。

一、工作现状

长沙市XX区XXX街道地处老城区,辖区面积5.5平方公里,分11个社区,常住人口6.4万人,流动人口2万余人,驻街单位65家,刑释解教人员有230余人,约占XX区刑释解教人员的三分之一,吸毒人员有178人,加之,大部分驻街企业破产、改制,纠纷矛盾多,社情复杂。生存环境及所处社会环境的复杂,导致人口素质偏低,违法犯罪行为居多,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在全区居首位。社区矫正人员众多导致工作难度大,更需要一个成熟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紧密配合。

自2010年5月起,XXX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已从派出所转由司法所承担,管理工作总体来说能开展有序,社区干部、志愿者较积极地参与,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教育逐步规范,对思想不稳定的矫正对象能悉心引导,在生活、就业、复学等方面给予关心帮助。绝大多数矫正对象接受并服从矫正组织管理,遵守外出请假、思想汇报等管理规定,思想、生活状况较为稳定。但同时,也从中发现很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方面,始终欠缺一个完整的机制,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司法所管理权威不够,社区参与程度存在差别。XXX司法所目前只有一名在编人员,自2009年1月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一直由聘用制的人民调解员兼管,因无执法工作证等原因,使得对矫正对象关心有余,执行刑罚严肃性不够;而XXX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导致司法所人员和志愿者出现“一对多”情形,工作压力大。按照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如果出现重新犯罪、脱管漏管情况的,要对司法所执法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由于社区矫正工作刚刚起步,从上到下,各级都在探讨之中,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不是执法主体,很难做到辖区的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且当前司法所工作人员少,工作繁杂,保障乏力,将会导致监管不到位的情形发生。

解决上述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规范司法所的建设,从人员编制及经费上保证矫正工作人员的素质及数量,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协调,加大业务指导、培训力度,鼓励更多的社会志愿者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积极进行典型宣传,为矫正对象营造有利改造的环境。

(二)社区矫正对象交接执行环节中司法、公安机关的配合不到位,造成社区矫正工作见人不见档、见档不见人,给教育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最让社区矫正工作难以开展的主要是以下五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后不服从管理的,也就是找其不给面见,通知到所不来,各种活动不参加的怎么办?也只好求助派出所,但派出所也是推脱,有的民警就讲,你们没办法?我们也没办法?有的还讲,你们管不好,要你们干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就是给其扣分、警告、记过,其还是不理你怎么办?如果按程序申报收监,各司法所现在也无此法律文书?一旦是外地法院判的又怎么办?种种问题难有答案。

第二种情况:见档见人平时态度老实的,工作人员也经常到其家中访谈、教育、帮扶,半年或一年后,突然外出而脱管,家属也不知其下落,怎么办?像这种情况,我们公检法司应当怎样配合?走哪些法定程序使其重新接受矫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做法是:一边发动社区专干、家属一起查找,一边向派出所及上级司法机关报告,最终收效甚微。像这种情况,脱管人员在外地犯罪,谁来承担脱管责任?

第三种情况:就是见人但档案不全。对此情况,矫正对象的个人犯罪事实就无法向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应用系统正确输入。有的是有判决书、无执行通知书,怎么执行矫正时间?制定个人矫正方案也不会很科学、合理。

第四种情况:就是见档不见人。派出所转交或外地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及决定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已经送达司法所,但经多方查找无法确知矫正对象下落。这种情况下,正常的日常管理工作无法开展,此矫正对象是否列入报表数字?其个人信息是否输入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系统?如果输入,矫正对象在外地重新犯罪又如何申报?

第五种情况:就是人档都不见。也就是外地法院的判决的法律文书没有送达司法所,但寄送给了派出所,但派出所不转交给司法所,该监外执行罪犯也不到司法所报到,且下落不明怎么办?这种情况下是否上报漏管?

(三)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依据的滞后,使得司法所管理必须借助公安机关的执法力度,但往往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相互拖托。

对下落不名的脱管对象和不服从管理的对象,司法所应当立即采取通知原判决机关并落实本街道派出所公安干警立即查找的方法,司法所同时上门训诫,做好有关工作记录,明确责任,预防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对符合收监法律规定的,应建议法院撤消缓刑、收监执行。但实际上由于没有健全的制度及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这些工作至今难以畅通地开展,导致各部门对矫正对象监管互相脱节。

司法所发现下落不名的脱管对象和不服从管理的对象,派出所并不认为自已有义务查找,而司法行政机关建议法院撤消缓刑、收监执行的工作也没有相关制度约束,使得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有名无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缺乏应有的震慑力,给工作带来委被动的局面。

二、建议

一是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稳定、创建和谐、加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是应当尽快立法。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活动,首当其冲的是依法办事的问题。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最高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2003]12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司发[2005]3号)。根据目前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法定主体,仍然是公安机关。所以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就迫切需要立法。立法中,要充分考虑到现在社区矫正试行工作中的实际,借鉴已取得的经验,为提高矫正工作的实效。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要有足够的覆盖面,必须完全覆盖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所有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市制定的矫正工作程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具体的工作制度,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框架包括日常管理、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帮困解难、档案管理、联席会议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的建设,促社区矫正各职能部门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四是进一步细化社区矫正各职能部门的的职责,搞好协调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要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社区矫正组织领导机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职能,健全联动协调机制,落实实施社区矫正的职责,主动抓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司法所要主动与其它部门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尤其是公安派出所也要积极履行职责,同时把矫正工作相关情况及时通知司法机关,切实维护司法行政机关在这项工作上的权威性。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和联系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履行职责的方案和计划,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既要分工负责,严格依照法律和各项规定履行职责,又要协调一致,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要同时送达公安派出所、人民检察院监所部门、社区矫正机构,确保衔接工作不留空档。及时有效地处理社区矫正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五是扩大司法行政队伍,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建设。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对队伍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这项工作,既需要法学、犯罪学的专业知识,又需要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迫切需要构建以国家专门机关为主、来源广泛的社会力量为辅的队伍。

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为了健全完善省级矫正信息监管系统,还可以通过电信或联通公司提供的手机定位和信息交互等服务,实现监管社区矫正对象从“人防”向“技防”的转变,可以随时随地了解矫正对象的位置监管,进行高效交互信息。各基层司法所通过平台可随机抽查矫正对象的矫正期限、教育改造情况、在位情况和奖惩情况等信息,简化了工作人员的手工操作量和上门走访调查的次数,解决了矫正对象越界告警、到期警示等监督难题。这必将大大提升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必将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8.社区调研报告 篇八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是城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是丰富社区建设内涵、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手段。

社区卫生服务,是以家庭医学和健康促进为主要手段,以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的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基础卫生服务。最近几十年来,社区卫生服务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它作为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城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网络体系的基础,是医疗卫生服务的第一级提供者。国际国内相关研究表明,社区卫生服务是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和卫生服务的公平性,确保提供低成本、经济有效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慢性病干预措施及老年人、妇女儿童医疗卫生保健的最佳途径,是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20xx年城市化率已达到58.18%,市区常住人口在80万人以上。快速增加的城市人口,大量集中分布在各个社区之中。适应这一情况变化,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既是形势发展之所需,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目标的要求。我们现在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经历着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艰难过程,政府的人力、物力、财力难以全面兼顾,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尽完善。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关心脆弱群体健康,拉近社会心理差距,实现一定意义上的社会公平,无疑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卫生服务方面的必要保障。

二、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

(一)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布局。国家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的要求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3—10万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0.5—1万人。根据这一原则,我市自起,利用已有的卫生资源,对城市医疗机构和原街道门诊部进行了结构调整和功能改造,将其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xx年8月份以来,以加快构建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制定了《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进行了科学总体规划。到目前,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市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处、服务站63处,服务人口近97万,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68.9万份,环翠区、高技区和经技区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按照规划,至底,我市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将达到100%,三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将达95%。

(二)现行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我市自19起,先后出台了《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办法》、《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标准》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三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设置、统一标准、统一验收发证。同时,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20xx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市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市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及《市城市社区卫生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明确了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构建起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政策体系框架。

(三)社区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情况。近年来,特别是20xx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机构队伍建设,到目前,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有工作人员197人,其中经过全科培训的医护人员120人。去年,我市组织40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75名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参加了全省首批社区技术骨干培训。20内我市将完成社区卫生机构技术骨干省级培训,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市级培训,并采取“下来一批、培养一批、返聘一批、引进一批”的方式,改善社区卫生队伍结构和素质。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配备情况。从面上看,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困难。市区4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有20个服务站没有业务用房,靠租房开展工作,占47%,年租金总额60多万元;有21个服务站房屋为自有,有1个为政府提供用房;有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少于150平方米,占到40%;还有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用房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工作条件较差。二是设备装备配置也不齐全。基本医疗设备齐全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只有19处,占45。2%;约有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缺少心电、B超等小型医疗仪器和设备,一些常规检查往往因为设备不全而无法进行;缺少开展预防保健、康复理疗、健康教育等设备,难以组织有效的疾病监测和健康干预促进等活动。三是信息化程度比较低,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化服务和管理平台。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要求,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建设,去年以来,又对重点建设的10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统一视觉系统”:即统一门面、科室牌、人员工作牌等标识,统一员服装、被褥、药品柜、出诊箱等用品,统一门诊处方、健康档案、健康处方等文书。制定了《市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推动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20xx年全市共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26万余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推行收费标准公开,取消了挂号手续和收费,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得到逐步提升。

三、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单一。按照国家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工作内容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应当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这一功能定位,囊括了解决居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多方面问题。但目前我市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有收入的医疗工作比较重视,没有收入的工作开展得较少,普遍是以药养医、重医轻防,其它功能只是部分到位或没有到位。计划免疫工作基本能够完成,但康复和健康教育等延伸功能发挥得不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观念比较陈旧,未能真正做到深入社区、深入家庭,围绕居民的健康需求拓宽服务领域,“六位一体”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防病功能未能很好落实。

2、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不高、人才匮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护人员包括全科医生、全科护士、预防保健医生、康复医生等,但目前我市多数社区卫生服务站往往只有1—2名医生和1—2名护士,约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能提供24小时服务。尤为突出的是全科医生缺乏,不能满足开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需求。全科医疗是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和核心,全科医生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骨干。按每名全科医师服务5000名居民的低限标准计算,市区至少需要124名全科医师。而现实情况是,197名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中,接受过全科培训的医师,不到社区医生需求数的一半。而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生多数由医院下派或招聘,本身并非全科医生,相当一部分社区医生没有接受过系统化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大多只有中专或大专学历,医学基础知识较差,业务素质偏低,无法独立负责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等多方面工作。

3、医保政策不配套。市政府文件出台后,但医保配套政策仍未出台,不能很好地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和老年病,家庭病床及康复治疗等服务项目也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致使不少康复期病人、慢性病病人、恢复期病人等,受政策性限制,只能放弃在社区治疗或滞留于大医院。居民到社区卫生机构与到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没有差别,患者更愿意到牌子响、级别高、技术力量雄厚的大医院,难以达到把基本医疗服务从大医院分流出来的目标。以为例,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19.2万人次,出诊服务1.48万人次,仅占门诊总量的12.3%,远未达到要求。

4、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尚需完善。硬件建设是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物质基础和前提,由于缺少资金支持,我市的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薄弱。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紧张,医疗设施设备配备很不齐全,影响了医疗业务的开展和服务功能的拓展。20xx年,全市社区卫生机构门急诊32.57万人次,门诊人次费用45.4元,仅为大医院的1/3。

四、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一)理顺管理体制,培育有序竞争的服务市场。认真落实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机构管理一体化。坚持属地管理,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规划设置,科学管理,不断健全包括基础设施、基本设备、人员配备、服务流程、价格管理等社区卫生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核心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要坚持举办主体多元化,打破所有制限制,通过基层医疗机构整体转型、大中型医疗机构举办、个体医疗机构参与等形式,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公开招标,择优准入,严格考核,动态管理,为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活力和效率提供体制性保障。要坚持卫生服务规范化。尽快使社区服务机构统一标识、统一工作职责和制度、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服务流程、统一上岗培训、统一收费标准等。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作互动机制,确保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落实到位。

(二)完善补偿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的财力支撑体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同年,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卫生部《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要求,区级和设区的市级政府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的主要责任。结合现阶段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建议政府设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采取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的方式,适当补贴,不足部分暂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医疗收入等弥补,以后随着政府财力增长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现阶段可按服务人口(以常住人口计)年人均补助15元,市区两级财政按1:2比例分担。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按照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20万元和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万元标准,统一配备基本设备,统一实行政府采购,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退出时,需将政府出资购买的设施设备交与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资金。对经岗位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每人给予适当补助。

(三)落实配套措施,营造部门联动的政策扶持环境。一是落实规划建设政策。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二是完善医保政策。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诊断明确的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家庭病床、术后康复等项目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应明显低于二级医院就诊自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更方便、更合理、更有效地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三是探索建立严格的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制定统一的转诊条件、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推行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协作,资源共享、利益和风险共担,逐步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二级以上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实施“四个一”工程,即下来一批,组织二级以上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等中级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返聘一批,返聘专业适宜、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愿意到社区发挥余热的退休医生到社区服务;培养一批,制定完善社区医护人员培训规划,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引进一批,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卫生技术人员进社区工作。

9.社区矫正立法调研问题 篇九

1、社区矫正概念的内涵,社区矫正与监禁刑在制度安排上有哪些差异,如何保证两项制度的衔接?

2、社区矫正人员的称谓、权利、义务和管理方式,权利被侵犯的救济途径和程序?是否需要设立专门场所集中管理社区矫正人员?

3、社区矫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性质和职权?谁是处置违法和重新犯罪社区娇正人员的最适格执法主体?

4、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享有什么权利、应当履行什么义务?有关机构和组织可以提供哪些服务以帮助被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10.中路社区调研报告 篇十

调研对象:府谷镇石畔路社区

调研人员:辛耀峰、韩虎忠、王振兵、郝玮、岳毅 调研时间:2012年3月2日

当前府谷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逐渐加快,街道社区职能不断拓展,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不断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初步形成了“街道推动、社区主动、社会联动”的共建机制,构建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建设和管理体系。2012年3月2日,辛耀峰县长一行深入府谷镇石畔路社区,调研社区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石畔路社区位于府谷县城北部,东与官井社区相邻,西接新尧区社区,南至人民中路,北至新府路,总面积1.3平方公里。辖区内共设9个居民小组,共1007户,3506人,常住人口618人,流动人口2888人。辖区内共有单位7家,商业门店54个。社区有工作人员13人,党员4人。石畔路社区有党员29名,正式党员24名,流动党员1名,预备党员4名。在“双联双管”活动中接受在职党员44名。社区低保户154户,334人,残疾人38人,单亲家庭24户。

二、社区建设和管理情况

石畔路社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做到优质服务、规范管理,形成了社区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1、强化社区领导班子建设。由于社区整合,班子各成员间相处和了解时间不长,各人工作水平不同。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相互间坦诚布公,沟通交流思想、工作、生活,做到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形成一支有向心力和凝聚力,作风优良、工作扎实的领导队伍。

2、大力改善社区人居环境。以彻底根治脏、乱、差为突破口,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使居民巷道和居民院落环境卫生得到彻底改变,为全县顺利实施“双创”目标奠定了基础。同时,将环境卫生常态化,努力为县城的美化工作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3、积极实施民生保障工程。社区作为最基层、最贴近社区居民单位,对社区居民开展摸底调查,将残疾人和孤寡老人全部纳入低保,目前,社区共有低保生活保障对象154户(334人)。对3名80岁高龄老人进行了补贴慰问。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养老共82人,新参保89人,续保41人,为他们一定程度上解决后顾之忧。2011年为社区29名残疾人配备了辅助器具,方便了他们的生活和行动。老年人免费给发放了预防骨质增生的药品,关心关爱老年生活。12名居民得到了临时救助,累计发放廉租房补贴10万多,发放盐票2200多张。保障性住房摸底工作中社区共报400多套保障性住房。办理公交爱心卡154张,普通卡150张。

4、扎实开展计生服务工作。2011年为了达到省级优质服务县标准,县上统一解决了社区办公条件,计生设施配备齐全。社区一直从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两方面入手,结合入学许可证的办理,展开对常住人口摸底和县内外流动人口的清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育龄妇女持证、验证率分别达到96%和98%,重点对象“三查”率达到99%,现有育龄妇女997人,上环363人,结扎425人。对社区无业人员、下岗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及时向计生办反馈社区的计划生育信息。平时在三查过程中积极主动和育龄妇女交流并为她们免费发放药品,年底在计生局对育龄妇女进行免费的妇病普查,切实关心妇女的健康。每个季度在社区开展一些计划生育知识讲座,同时进行知识问卷调查并发放1000多份宣传册。

5、加强社区组织管理建设。为便于组织活动,社区把党员划分为3个小组,组建了党员宣传队、便民服务队、党员巡逻队。社区以支部为领导核心,驻地单位共驻共建,资源共享。2011年府谷对在职党员实行“双联双管”。在职党员持报道卡到社区报道,社区对在职党员进行考核反馈,目前社区共接收在职党员42名。

6、不断推进社区文明建设。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从城市建设、环境卫生、土地政策、拆迁条例、居民文明行为、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了居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教育,居民教育覆

盖面达到100%。居民文明意识不断提升,行为习惯不断规范,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府谷镇石畔路社区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调研中了解到,目前社区依然有一部分贫困人口,居民杨霞、高兰挡、郭翠如、王占荣、甄二憨、刘秀朵、付根存、刘兴旺、艾锐等,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身患残疾,住房条件差,经济收入微薄,家里又都有孩子在抚养,生活压力大。居民要低保、要就业、要救济人员多。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居民群众的需求,工作还需完善的地方。

1、职能发挥有所欠缺。社区的工作方式仍然以行政指挥为主导,对引导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认识不够,方法不多。

2、服务领域尚需拓宽。社区工作面广量大,需要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共建,加之社区本身服务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够,服务内容、方式还停留在较低层次的服务上,面向全体居民各种需求的服务办法、项目不多,致使部分居民认为社区就是办办证明、管管卫生,居民群众的参与意识不够。

3、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人员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本科2人,大专10人,高中1人。县上用公益性岗位解决的工作人员,没有从事过管理工作的经历,普遍缺乏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明确社区功能定位。要搞好社区服务,抓好四项服务:即抓好社区安全服务,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抓好社区的文化服务,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社区的健康服务,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抓好社区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居民需要与否、居民满意与否、居民拥护与否为社区服务的唯一宗旨,来推动社区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力度。应整合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全力推进社区建设步伐。组织部、民政局和人社局要进一步重视社区组织建设工作。依托社区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公安、司法、综治、人社、文化、卫生、计生、环保等部门要把支持和帮助社区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工青妇残、老龄协会、计生协会、慈善协会等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力度。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需要,对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观念,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建设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内部管理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要提高服务管理效率,切实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工作,激发流动人口投身社区的意识和活力,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11.调研报告——培养新型农民 篇十一

专 题 调 研 文 章

培养新型农民 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

XX乡XX村村委助理 李逸梅

(2010年10月28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是主体,无论从当前还是从长远利益考虑,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兴衰和成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改革做出了新的规定,再次凸显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事实上,我国近四分之三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大多数贫困人群也集中在农村,农民的素质亟待提高。要解决“三农”问题,培养新型农民是关键,只有新型的农民,才能实现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目标。从近期或长远的来看,培养新型农民是具有深远的意义,是一件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大事。怎样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针对这个问题,经过走访了XX乡XX村100个农户进行抽样调查,我做了以下的分析研究报告。

一、研究背景

在抽查的100个农户中,有78户以种植为主,无其他加工致富项目,有的想上项目因缺乏资金,农户颇有可望而不可及之感。抽查的100户中只有22户生产经营有点门路,真正有加工项目的只有7户,资产超过10万元的有2户,其他15户都是小手工业加工、小门店,年收入较低。原因:一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实力达不到,没有资本进行生产经营;二是怕风险,“小富即

安”思想在大多数农户中根深蒂固;三是文化水平偏低,接受新事物慢。在抽查的100户有村民472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17人,而这些人大多数都在外上学或出外打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到70%以上。大部分村民的生产生活思维方式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特别是在接受新事物上存有观望等待思想,缺乏开拓创新意识。这些问题如不彻底解决,将会影响到新农村建设发展。

二、为什么要培养新型农民

(一)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真正实践者和受益者,如果不让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那么新农村建设就很容易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建设好新农村,关键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家园。因此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新农村建设中重要一环。

(二)广大农民的素质直接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兴衰成败。从新农村建设实际来看,无论是农业结构调整,还是农民增产增收,无论是社会事业发展,还是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千方百计提高全村农民素质。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的兴衰,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成败。而从当前农民的受教育情况看,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较少,绝大多数是初中甚至小学文化程度。全村一些具有一定文化技能素质的农民常年外出务工经商,留在农村的农民文化技能素质普遍较低。而大批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往往因缺乏就业技能而就业不稳,必须进行引导和职业技能培训。这些情况表明培养新型农民是当前新农村建设最为迫切的要求。

(三)农民自身素质远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这种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缺乏道德意识。一些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而导致犯罪,一些人由于缺乏道德意识而损人利己。因此要从法律、道德两个方面加强农民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其社会主义荣辱观。二是农民缺少现代劳动技能。一方面,留守在农村的农民没有经过专门的现代农业技术培训,而是依靠父辈经验的传授,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而这种生产方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脱贫致富。另一方面,进城务工的农民也没有经过专业的劳动技能培训,不能从事复杂和技术含量高的劳动,只能从事简单劳动,大部分是脏活、累活、苦活,而报酬却很少。

三、培养什么样的新型农民

建设新农村,什么样的农民才是新型农民,引用全国人大代表王希武同志的一句话就是“懂政策、懂法律、懂科技、懂经营、会管理,除了要有生产创新的技能,还要有开拓市场的眼光,并还要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道德水平。具体地讲,思想、观念、语言和行动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能掌握科学知识,能抓住市场机遇,能创业、会创业,能追求先进文化,这样的人就是新型农民”。

培养新型农民就是要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劳动者。“有文化”要求农民能说会写、自立自强、崇尚科学、诚信友爱、知法守法;“懂技术”要求农民具有较高的技能素质,至少要熟练掌握一到多项生产技能和技巧;“会经营”要求农民具有一定的经营和管理能力,能充分利用人、财、物和土地等资源,进行生产并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

四、如何培养新型农民

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在新农村建设中培养新型农民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科学规划,将新农民素质培训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农民的教育培训问题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庞大工程,时间跨度长、投资大,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将其作为振兴农村经济,帮助农民致富的惠民工程。同时,要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农民认识其重要性,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培训,从而把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抓好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从源头上抓好新农民素质教育。

广大农村中小学校是农民学科学、学技术,实现职业转化的前沿阵地,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切实保证农村适龄青少年不失学不辍学,绝不能再产生新的文盲、半文盲。为此,我们要努力整合优化现有的农村教育资源,积极改善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中小学校的教育质量,为农村孩子创造相对公平相对稳定的教育环境,培养造就更多的未来新型农民

(三)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引导全区农民崇尚科学,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一是针对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帮助群众增强法制观念。二是针对农民集体主义观念淡薄的状况,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使农民

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树立农村文明新风。三是针对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偏低的状况,以“创五好、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四)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一是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以乡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用丰富多彩的各种群众文化活动倡导农民学文化、学技能,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五)充分发挥乡土拔尖人才的带头作用。

乡土拔尖人才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与周边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和感情,他们有文化、有威望、有特长,说话做事令周围的农民群众信服。而且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是先发展起来的富裕户、示范户,在致富奔小康上走在了前面,是周围农民发展生产的样板,能够带动一片、辐射一面,引领农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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