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风险防范措施(共8篇)(共8篇)
1.施工工程风险防范措施 篇一
施工企业常见风险及防范措施
[摘要]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投招标的实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施工队伍的剧增,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施工企业作为建筑市场竞争的参与者,承受着日益巨大的风险。,常见风险究竟具有哪些,如何化解和防范,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本文从施工企业的特点出发,系统的划分了施工企业风险的种类,指出了防范风险的三种方式,从宏观和微观上提出了施工企业常见风险防范措施。全文有许多考虑不周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施工企业的特征
施工企业是以基本建设为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盈利性经济组织,与其他行业相比,生产对象、生产方式、生产过程和产品都有其独特的属性。以建筑物为产品,不确定因素多,管理难度大,系统风险突出。
(一)生产产品的不可比性
施工企业的产品即建筑物,不管它的形式功能千差万化,都在设计指定的地方生产,有固定性。而企业的施工活动随施工产品的地域不同具有流动性。因施工地域不同,施工条件不同,其产品无可比性,难以事先控制。
(二)复杂多样性
生产方式千变万化,作业项目不尽一致,不同的工艺要求,不同的施工方案。人员设备多,自然状况差,危险大、隐患多,是一个非工厂化的生产方式。点多、线长管理跨度大,潜在风险因素多。
(三)周期长、耗资多
建筑产品形体庞大,投资数额大,生产周期长。生产的过程是价值的积累过程。一般耗资数额巨大,耗用大量生产资料,生产要素的供应价格波动大,严重影响企业资金周转,财务风险大。
二、施工企业风险的种类
所谓风险是指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而导致经济损失的现象,它具有客观存在性和不确定性两个主要特点。风险的客观存在性是指人们无论是否察觉,“风险”都可能发生。风险的不确定性是指风险发生的时间、地点、形式、规模以及损失程度等事先难以预料。
按责任方可以把风险划分为:发包人风险、承包人风险以及第三人风险等。这三种风险既可能独立存在,也可能共同构成,即混合风险。例如,因发包人支付原因和承包人管理水平因素而导致工期延误等即属混合风险。
按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又可将风险分为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与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三种。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施工企业千辛万苦中标,按业主要求进场后,存在以下风险,且会给企业带来很大损失。一是征地拆迁不落实,许多建设项目仓促上马,大量的征地拆迁未解决,施工准备不充分,不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单位陷入夹板之中;二是施工图纸不到位,原设计与实际不符变更多,图纸不配套,甚至有的项目边施工边设计;三是人为干扰多,有的建设单位强行要求指定分包方,划走部分工程搞协调平衡,有的强行指定供应商,或指派租赁设备,有的当地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原因,搞摊派、拉赞助、乱收费、乱罚款,把建设项目视为当地的“致富工程”。动不动以断水、限电、挡道相威协,集体闹事,把施工企业视为“唐僧肉”。严重影响施工生产进度,延误工期,停窝工损失大,加重了企业经营的风险。除了以上所述风险,还存在以下风险因素:
1.地质地基条件。工程发包人一般应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但这些资料有时与实际出入很大,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从而增加施工成本。
2.气象条件。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如台风、暴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和其它影响施工的自然条件,都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财产的损失。
3.施工准备。由于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存在周边环境等方面自然与人为的障碍或“三通——平等”准备工作不足,导致建筑企业不能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给工程施工正常运行带来困难。
4.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会影响施工安排,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造成承包人工期推延和经济损失。
5.技术规范。尤其是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工艺,由于发包人没有明确采用的标准、规范,在工序过程中又没有较好地进行协调和统一,影响以后工程的验收和结算。
6.施工技术协调。工程施工过程出现与自身技术专业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问题,各专业间又存在不能及时协调的困难等;由于发包人管理工程的技术水平差,对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解决的技术问题,而又没有作出及时答复。
(二)经济方面的风险
1.招投标。根据国家规定,建筑行业实行投招标制。施工企业的任务以竞标的方式获取。当前施工企业僧多粥少,一个招标项目,动辄上百家参与竞争。手续繁杂且中标概率低。投标花销费用大,企业重不堪负。建筑市场的不规范是施工企业投标揽活的最大风险。首先表现在建设单位压级压价,大大超出了施工企业的承受能力,有的工程项目压级压价达到国家定额预设造价的30%多。许多施工企业为了眼前的生存也不得不承接。投资行为的不规范,导致了“最低价中标”而非“最合理价中标”的现状。其结果一方面使得施工单位以巨额亏损暗贴建设单位的投资额,另一方面某些施工单位“不得不”以偷工减料降低成本求生存,必然导致“豆腐渣工程”。还有一些工程开工不拨动员予付款垫资司空见惯,一批无资金或资金不到位的项目,有的项目施工单位中标后垫资5%--10%的现金保证至工程结束后迟迟不予返还。多数垫资项目属“空手套白狼”工程,把风险接嫁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挖空心思争着上、抢着上、骗着上、赖着上。到头来很多只能是“半拉子工程”。造成施工企业亏损严重,资金紧张,信誉受损,陷入进退两难,骑虎难下的尴尬局面。
2.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等,这些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施工材料往往占到整个工程造价70%左右。当各种资源的实际价格在中标报价的范围之内,企业将会获取利润。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投标报价中的静态价与实际价相差甚远,生产资料的价格波动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尤其是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地材价格变动更出人意料,如砂子、石子、片石、水泥等,由于当地资源产量的限制,地材供不应求,价格成倍上涨,远距离供应加大了成本负担。有的采取集中垄断供应的方式,人为抬高料价,且不许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地材价差大都不在调概范围内,巨大地材料差,由施工单位自行消化,而料费对工程成本的影响举足轻重。价格上涨是施工企业重要的经营风险。
3.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变动、货币贬值等。
4.资金、材料、设备供应。主要表现为发包人供应的资金、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
5.家政策调整。国家对工资、税种和税率等进行宏观调控,都会给建筑企业带来一定风险。
6.财务危机。施工企业项目建设周期长,耗资数额大,一个企业的施工项目少则几十个,覆盖面广高度分散,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建设单位款项的长期拖欠,投标押金的置留、完工项目的尾工扣款,许多项目竣工多年,工程款和保证金难以及时清回和返还。企业的债权债务逐年增长,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资金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增加了财务的风险。项目赊购的各种材料、应付的设备租金、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待交的税款等,难以按期支付。一方面影响着企业的信用,另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资金陷入困境。施工企业异地施工,项目完工后债权人又迫使施工单位必须撤离前清偿债务,于是诉讼不断举债还帐,或就地以机械设备清偿。施工企业进场施工难,清场撤出更难。资金周转困难,已实现的收益没有货币化,财务状况恶化,承担着货币贬值风险和呆坏账风险及利息风险,隐含着巨大的财务危机。
7.入世后国际竞争。随着我国WTO的加入,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外施工队伍的大量涌入。跨国公司在技术、资金、质量、服务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对我国建筑市场必将产生巨大的冲击,将会影响到国内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面临新的国际竞争环境,竞争的范围和内容将更加严峻,许多施工企业将面临着退出市场竞争的危险,能否参与国际竞争,遵循国际惯例,融入国际大市场,是对每一个施工企业生死存亡的考验。
(三)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
1.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漏洞。如在合同条款上,存在不完善或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等不平衡条款。
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信誉差,不诚信,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
3.转包、分包。选择分包商不当,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分包工程,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各种关系指定强行分包的、也有施工企业由于自身原因转包的。施工企业一方面任务短缺,饥不择食,另一方面又把中标的任务大量分包给劳务工队,相互矛盾。由于大量的非自行完成,造成了管理的隐患,增大了社会责任的风险。也有背于严禁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肢体分包的法律要求。因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劳务方常以价格不合理为由提起诉讼,要求重新确定分包价格。实际上发包方大都败诉,损失教训惨重。大量的分包合同都隐含着争议的风险。另外,大量的工程分包、转包使施工组织管理的难度加大,安全与质量的责任主体并未变更,风险也未转嫁化解。若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将有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的风险,应当引起管理者高度的重视。
4.履约方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甚至发出错误指令等。
上述各类风险都是施工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威胁。因此,必须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
三、建筑企业防范风险的方式
建筑企业防范风险一般可以采取三种方式,即控制风险、转移风险和保留风险。
(一)控制风险。这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它包括避免风险、消灭风险和减少风险三种。控制工程项目风险的主要措施如下:
1.悉和掌握工程施工阶段的有关法律法规。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定根据,建筑企业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办事,才能增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有效地依法控制工程风险。
2.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应当深入研究和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及要求;全面分析招标人须知,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文本,研究招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3.订完善的施工合同。基于“利益原则”的承包人应当综合分析、慎重决策,不能签订不利的、独立承担过多风险的合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很多风险,必须搞清楚由谁来承担。减少或避免风险是谈判施工合同的重点。通过合同谈判,对合同条款拾遗补缺,尽量完善,防止不必要的风险;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对不可避免的风险,应有相应的策划和对策。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或称标准文本)从而签订合同是使施工合同趋于完善的有效途径。鉴于中国已经入世,合同的签订也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国际工程合同必须符合FIDIC合同条件。
4.握要素市场价格动态。要素市场价格变动是经常遇到的风险,在招标报价时,必须及时掌握要素市场价格,使报价准确合理,减少风险的潜在因素。但在招标报价时往往对要素市场价格变化预测不周、考虑不全,特别是可调价格合同,控制风险必须随时掌握要素市场价格变化,及时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格,以减少风险。
5.强履约管理,分析工程风险。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虽然已经发现了风险,但合同中还会存在词语含糊,约定不具体、不全面、责任不明确甚至矛盾的条款。因此,任何施工合同履行过程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如果不能及时透彻地分析出风险,就不可能对风险有充分的准备,在合同履行中就很难有效控制,特别是对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更要强化合同分析,及时进行工程结(决)算。
6.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分包给分包商的工程,总包商负有质量、安全、工期等协调和管理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所以对分包商的承包工程和其工作,要严格进行管理,督促分包商认真履行分包合同,把总分包之间可能发生的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转移风险。包括向对方转移风险和向第三方转移风险。转移工程风险主要有如下几种措施:
1.行索赔制度。由于不可预测的某些风险总是存在,风险事件的发生是造成经济损失或时间损失的根源,合同双方都期望转嫁风险。所以在合同履行中,推行索赔制度是向对方转移风险。但工程索赔制度在我国尚未普遍推行,建筑企业对索赔的认识还很不足,对索赔的具体作法也还十分生疏。因此,必须了解索赔制度转移风险的意义,学会索赔方法,使转移工程风险的合法、合理的索赔制度健康地开展起来,逐步向国际工程惯例接轨。
2.第三方转移风险。包括推行担保制度和进行工程保险。
A.行担保制度。这是向第三方转移风险的一种有效作法。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但在工程施工阶段以推行保证和抵押两种方式为宜。
第一、保证。当前我国正在逐渐推行银行保证或企业保证。①银行保证。国际通行作法是在工程招投标和合同履约过程中实行银行保函制。由承发包双方开户银行,根据被保证人(即承包人或发包人)在银行存款情况和资信,开具保函,承担代偿责任。但目前我国银行保函制度没有相应法规或规章,尚未普遍推行。②企业保证。除推行银行保函制外,也可以推行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做为工程承包人或发包人的保证人,由其出具保函,承担代偿责任。
第二,抵押。在承发包双方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时,由承发包双方或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抵押人订立抵押合同并进行抵押物登记。
B.行保险制度。工程保险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而造成经济损失时,工程发包人或承包人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相应赔偿。一般在招标文件中,特别是在投标报价说明中都要求承包人作出保险承诺。我国工程保险工作尚未与国际惯例接轨,但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建筑工程一切险种、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险和施工机械设备险等设置了相应条款。为把工程保险制度逐渐推行,一方面要在修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时向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要制定建筑工程保险章程和必要的法规、规章,以保证建筑工程保险制度的全面推广。
(三)保留风险。或称自留风险,是指当风险不能避免或因风险有可能获利时,由自己承担风险的一种作法。在建筑工程固定价格合同中考虑一定比例的风险金,以前通常称为不可预见费,就是对合同中明确的潜在风险的处理基金。风险基金的比例取决于合同风险范围和对风险分析的结果,一旦出现风险,发生经济损失,由风险基金支付。
四、施工企业降低风险的根本途径
(一)有赖于国家在宏观上深化改革,依法规范经济秩序
国家依靠深化改革,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的竞争秩序,健全建筑市场的法律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加强建筑市场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使市场秩序规范化、法制化。首先,要规范投资主体的经济行为,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自觉性,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核监督,特别是建设资金的到位情况,坚决取谛“钩鱼项目”,加大查处力度。其次,要净化投招标市场,做到公平公开,合理确定标价。大力提倡“阳光招标”,铲除“暗箱”操作。把投招标工作与反腐倡廉活动结合起来,坚决打击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犯罪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三要增强施工企业的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依法维护企业的自身利益。四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为施工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正确对待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实际行动维护支持国家基本建设,要严肃处理阻挠、干扰、破坏基本建设行为。
(二)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风险意识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施工企业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并随主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建筑市场的风险,有外部市场不规范产生的,也有企业内部经营决策不慎造成的。要学习政策法规、金融知识、财会知识,提高对风险的鉴别能力。对风险不能视而不见或否认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尊重客观规律,决策过程要民主科学。既大胆创新,又稳妥谨慎。要深入调查研究,把工作做细,避免个人盲目决策行为,重视可行性研究优化方案。要建立可追溯的决策责任制度,有所为而有所不为。要树立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及时发现风险,回避风险,力争把风险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强化成本管理,完善内控制度
施工企业的风险归根到底是生存与发展的风险,企业的经济实力是抵御风险的根本。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图发展,就必须强化内部控制。要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重视成本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首先把好源头关,必须重视投标揽活。对所投项目认真调查研究,筛选方案,合理降造。树立投入产出观念,重视价格风险的控制,精确报价,量力而行。对资金不落实、条件刻苛,标价过低的风险项目坚决放弃,避免越干越亏。项目管理过程中,大力推行责任成本管理,落实内部承包,以责任成本为控制目标,及时开展调价索赔工作,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使成本费用受控。重视对分包、转包项目的管理,探索合作的方式,化解纠纷的风险。可成立虚拟联合体或组建劳务作业队等形式,严格控制整体包出。适度控制经营规模,变“广种薄收”为“精耕细作”。不盲目追求产值规模,走内含式扩大再生产的路子。以技术创新占领市场,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为别人所不为。要挖潜节约,实施以低成本为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抓好在建项目的管理,以干促揽。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经济责任制,对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规范经营行为。不断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适度多元化经营,开发多层次市场
施工企业的特点决定了企业生产经营具有间断性,任务的获取与街接受国民经济的调整而变化。随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施工队伍的增加,竞争形势十分严峻。若将生产的产品或经营局限在一特定方面,将会带来很大的风险。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适度进行多元化经营,适应长期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可有选择性地实行多元化经营的对策,开发多层次市场,实现一专为主多种经营。要大而强小而专,涉足的领域不能窄。要人有我新,科技领先。也可参股经营、联合投资、兴办企业等,开发关联型或非关联型项目,拓宽经营渠道,开辟第二财源。多种经营的战略非权宜之计,同时,应谨慎从事,反对盲目乱投资上项目而加大经营的风险。
(五)加强财务管理,管好用活资金
施工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种借款,筹资渠道难以多渠道,由于投资收益低,靠吸取资本金或发行债券不现实。当前大量的应收款项成为企业沉重的负担。一方面资金被建设单位无偿占用,另一方面大量的利息支出浸蚀着施工利润,管好用活资金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相关。一要建立领导和职工共同参与管理的全员资金管理。在资金的拨放、运用、管理上下功夫,尽可能减少资金占用,二是适应现代理财意识,以效益为中心,讲究生财、聚财、用财之道,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适度集中财力,减少资金沉淀。压缩非生产性支出,适度控制机械设备的购置,对通用的应以租为主。既算经济效益,也算现金流量。三要加大清欠力度,对长期欠款的项目,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清理。必要时应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建立清欠激励制度。四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制度,用纪律和制度来约束资金运动,防止资金流失、资金失控和资金周转不灵,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要保证资金的安全,加强投资决策,以减少投资失误。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施工企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
(一)以施工合同为基础的索赔
1.索赔的法律依拒
施工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建筑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虽然我国在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中还存在有关法规不够健全、不够严密的问题,但对逐渐推行工程施工索赔工作,客观上还是有一定条件的。《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都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可以作为推行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第一,《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事责任原则,在《民法通则》第111条对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作了如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违反合同的现象屡屡发生,这种违反合同的现象可能是合同内因素,也可能是合同外因素;可能是发包人故意行为,也可能是客观原因,发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无论什么情况,只要是发包人的责任使建筑企业遭受到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或影响工期,施工企业就可以依法要求发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种要求赔偿权,就是依法索赔权。
第二,《合同法》第107条至114条也有上述类似规定。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过错,建筑企业可以依据这些条款向发包人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这种要求即为索赔。另外,《合同法》第28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其“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为建筑企业的索赔提供了优先受偿的法律支持。
第三,国家建设部、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经贸办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第34条规定,要“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工程索赔制度。”第6条规定,“对于建设资金不足,物资供应短缺的工程,企业有按照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调整施工进度。”第7条规定,“工程的承包价格应由企业与工程发包单位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投标竞争,在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在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等,企业有权要求按有关规定调整预、决算。”上述条款也可作为建筑企业向发包人要求索赔的依据。
2.索赔的证据种类
(1)投标文件。它是组成施工合同的重要部分,其内容包括承发包双方的要约和承诺,在索赔要求中可以直接作为证据。
(2)会议纪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及有关针对工程召开的一切会议纪要;但纪要必须经过参与会议的各方签认,或由发包人或其代理人签章发给建筑企业才具有法律效力。
(3)来往信函。合同双方的来往信件,特别是对建筑企业提出问题的答复或认可信等。
(4)指令或通知。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各种指令、通知,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暂停等指令。
(5)施工组织设计。这是指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并经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施工现场的各种记录。如施工记录、施工日报、工长日记、检查人员日记或记录以及经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中停电、停水、停气和道路封闭、开通记录或证明等。
(7)工程照片。这是指注明日期、可以直观的工程照片。
(8)气象资料。现场每日天气状况记录,或请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气象记录。
(9)各种验收报告。如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工程报告、材料实施报告以及设备开箱验收报告等。
(10)有关原始凭证。如建筑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和使用等方面的原始凭证,各种可以公开的成本和会计资料等。
(11)国家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有效信息。国家颁发的法律、法令和政策性文件,特别是涉及工程索赔的各类文件;政府有关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调整造价的方法和指数等,一定要注意积累。
3.按现行示范文本的索赔机会 《合同文本》提供的索赔机会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由发包人承担 6.2 工程师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7.3 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 8.3 发包人未能完成其义务(九项工作),造成延误,赔偿承包人损失
12.2 发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推迟工作
因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 13 工期延误条款(7种情况)15 发包人要求工程部分或全部达到优良标准;工程质量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 16 1)工程因工程师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
2)包人检验合格后,又发现承包人造成的质量问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工程师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检验为合格,由发包人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18 工程师要求重新检验,如工程合格 19.5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负责修改设计;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且设备为发包人采购
23.3 合同价款调整条款(4种情况)
27.4 发包人供材料、设备延误或不合格
29.1 设计变更
39.3 不可抗力 43.2 工程施工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而采取的保护措施
44.6 因发包人原因,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按合同支付
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总之,签好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但在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两点:一是尽量为自己一方埋下索赔的机会;二是尽量使对方忽略履行合同时可能产生的错误。只有这样,才能为履行合同时提供索赔的机会和索赔成功。
(二)以《合同法》286条及其司法解释为依据的维权
全国人大于1999年颁布实施的《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又于2002年6月对“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进行了解释,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它债权”。《合同法》286条及其司法解释对于建筑企业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言,不啻为“一把尚方宝剑”。
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化解工程项目的不同风险,是建筑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对业主索赔过程中,把协商或合同解决经济损失作为上策,若确实协商无法解决,只有收集充足的证据,并在有效时限内诉诸法律解决,特别是对于那些诚信度极低且恶意“玩空手道”拖欠工程款的业主,惟有将他(她)们送上被告席。
(三)防范违法工程的风险
我国《建筑法》规定,允许建筑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内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等。否则,即属违法工程。对此类工程,政府通常做法主要有两种:①对合同双方(主要是发包方)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责成发包方补办相应手续。②按我国《行政处罚法》对工程进行强制拆除。如广州市政府于2000年底至2001年初曾先后多次采取这种措施。这种情况下的建筑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是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丧失一定的投标权等)及无法收回工程款。
此类风险主要出现在议标工程中,防范的途径主要有:(1)了解业主和有关部门落实的工程是否合法。(2)如果其合法性得不到落实,合同约定支付高比例的进度款和中间结算,切勿垫资;或要求对方和第三方提保,以保证工程款的支付及非自己原因导致的损失,其担保由对方承担。
(四)防范项目法人的风险
有一种“发包人”,由于真正的业主为了该项工程的管理,甚至为了规避可能承担的责任而设立,其表面特征是注册资金由真正业主提供,注册资金要么远远低于工程标价,要么不实;项目法人的人员是真正业主的工作人员,有的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甚至是真正业主的主要负责人;建筑工程的用地由真正的业主办理,土地使用权大多属于真正业主。其法律特征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与这类项目法人合作可能出现的风险是建筑企业的工程款难以收回。防范措施一般为:①到土地管理部门(国土资源局)查清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人,确认是否为项目法人;②如果是,尽量不要垫资;③当出现进度款拖欠时,要求发包人让真正的业主提供履约担保;④如工程已竣工则应迅速起诉,列发包人和真正的业主为共同被告并保全所建工程和真正业主的其他资产。
(五)防范垫资工程的风险
建筑市场的不规范使得垫资施工成为司空见惯的事了,虽然国家明文禁止,但禁而不止。而垫资行为一旦发生,收不回款项的风险则如影相随。该风险的规避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1)要求业主请第三方提供充分、适当的担保(如银行保函、抵押等)。(2)风险转移给材料商和分包商。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债权、债务和合同的转让,建筑企业的工程款项的债权转让给分包商和材料商不需经业主同意,只需通知业主就行了。但债权转让必须注意以下几点:①分包合同、材料购销合同的约定支付额度不得高于总包合同约定的进度款的支付额度。②分包工程的核量和材料购销的对帐要及时准确。③分包合同和材料购销合同应明确约定:当业主拖欠总包工程款的额度大于分包欠款或材料欠款比例时,或者由于非总包人原因致使总包工程款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确认时,分包商、材料商收到总包人债权转让通知后,同意受让债权额度为总包所欠分包或材料商的债务额度。
(六)防范材料和劳务分包的风险
经常有材料商起诉承包人的案例,法院拿出由工程项目材料员出具的收据或欠条(收据内容大多为收到某物品多少,单价多少、价值多少,未付款等证据)并得到了法院的确认,判决由建筑企业承担。很难说这些证据都是真实的,而这些诉案总是发生在项目经理部解体后而项目不能控制时。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材料数量的确认必须以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项目公章或建筑企业公章的收货单为准,否则不能作为材料商供应材料的依据。
为避免因劳务或其他零星工程分包而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分包合同一定要与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签订,即使有时合同细节尚未落实而需先行进场,也应先签订一个非常简单的协议,表明分包单位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以上主要是施工企业常见风险及其防范,只要我们针对出现的风险及时研究对策,借鉴和总结各种不同经验,并提出治理措施,同时与国家政策紧密相联,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并举,施工企业无论遇到何种风险,都能将风险化解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点
2.施工工程风险防范措施 篇二
监理行业要进一步发展, 还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需要一个规范、有序的外部环境, 同时自己也要增强监理行业风险的识别与抵抗机制, 否则监理行业将面临巨大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竞争机制的淘汰危险。
1 监理职业责任保险
1.1 职业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 是指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是以职业责任为保险标的, 其保险的标的是无有形的物质载体;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在国内已有开展的先例, 但随着我国建设监理的发展, 推行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势在必行, 但很多监理单位都没有为监理人员买责任保险。
1.2 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1) 保险只针对监理工程师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提供监理服时由于疏忽行为、错误或失职而造成业主或依赖于这种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 这种行为是无意的, 且仅仅限于监理工程师专业范围内的行为。
2) 职业责任保险的对象不仅包括被保险人及其雇员, 而且包括被保险人的前任与雇员的前任, 这是其它责任保险所不具备的特色, 它体现了专业技术服务的连续性和保险服务的连续性。
3) 职业责任保险所承保的责任, 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 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 即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期内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有效索赔负赔偿责任, 而不论导致该索赔案的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过, 保险人为了控制保险人承担的风险无限期地前置, 在经营实践中又通常规定一个责任追溯日期作为限制性条款, 保险人仅对于追溯日以后保险期满前发生的职业责任事故且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索赔的法律赔偿责任负责;二是, 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承保方式:该承保方式是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职业责任事故引起的索赔负责, 而不论受害方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索赔, 它实质上是将保险责任期限延长了。为控制无限延长, 保险人亦通常会规定一个后延截至日期。
1.3 利用职业责任保险防范风险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是非常重大的, 所面临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市场手段, 推行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来转移其风险, 这在国际上是一种通行的办法, 对于保障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切身利益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实际操作中应分清职业责任和其它责任, 可保责任和不可保责任的区别, 参考其它行业责任保险和国际惯例, 确定保险险种和费率, 把监理工程师责任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2 总监理工程师风险防范措施
2.1 应用信息技术
应用信息技术, 及时了解主管部门的文件、条例。现阶段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各自的网站, 每天浏览这些部门发出的通知及文件, 避免不知道受到处罚。利用计算机管理监理项目部文件, 保证监理资料完整。
2.2 认真熟悉法律法规, 按章办事
法规是监理工作的依据, 也是保护自己的依据。总监在工作开展之前, 就应认真熟悉法规条文内容, 搞清每一条款的含义, 相关条款之间的关系。建立项目监理部学习制度, 学习定时并要有记录, 保证项目监理部成员都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内容。
2.3 充分利用监理手段
在监理工作中, 项目总监除了采用审核、批准等技术手段外, 还应根据合同赋予的权力, 采取相应的经济手段及合同手段。这主要包括
1) 下达监理指令;
2) 拒绝签证;
3) 建议撤换;
4) 下达停工令。
需要指出的是对较重要的问题, 一定要通过书面形式, 用“记录在案”的做法, 表明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并及时抄送业主, 必要时要报监理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2.4 准确定位, 做好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的第三方, 尽管受业主委托, 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但它不是被业主雇佣为业主直接服务的附属。项目总监必须有正确的认识, 工作中始终牢记自己的位置。监理工作中, 总监应加强与业主的联系与沟通, 但不能一味迎合与迁就业主, 应保持不卑不亢, 尤其涉及工程的重大问题, 更应表明自己的观点, 坚持自己的立场, 摆正自己的位置。对于工程承包单位, 总监不要陷人具体的技术工作之中, 要正确认识监理工作和技术服务的区别, 不能以服务代替监理, 尤其对于管理水平偏低、技术素质较差的承包单位更应注意这点, 不要卷入施工单位的内部管理之中。
2.5 提高管理水平
为化解与降低监理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 项目总监必须做好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与管理, 充分调动每个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赋予相应的职责。为此, 总监要在监理机构内实行工作质量目标管理, 并利用WBS法进行责任分解 (张贴于办公室) , 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质量目标、人员责任, 将工作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对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 总监要正确使用、合理安排, 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 建立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日志及监理工作资料。做到职责清楚、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3 风险监控
3.1 风险监控的内容
1) 风险应对措施是否按计划正在实施;
2) 风险应对措施是否如预期的那样有效, 收到显著的效果, 或者是否需要制订新的应对方案。
3) 对工程项目建设环境的预期分析, 以及对项目整体目标实现可能性的预期分析是否仍然成立。
4) 风险的发生情况与预期的状态相比是否发生了变化, 并对风险的发展变化做出分析判断。
5) 识别到的风险哪些己发生, 哪些正在发生, 哪些有可能在后面发生。
6) 是否出现了新的风险因素和新的风险事件, 他们的发生变化趋势又是如何等。
3.2 风险监控的方法
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费用三大目标是风险监控的主要对象。对不同的目标应采用不同的监控方法;对同一目标也应分层次, 采用适当的方法分别进行监控, 以取得分析判断风险发展变化的信息。
1) 横道图法
可以用横道图法和前锋线法监视局部工程进度情况, 用S曲线法监视整体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利用横道图进行进度控制时, 可将每天、每周或每月实际进度情况定期记录在横道图上, 用以直接地比较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 检查实际执行的进度是超前、落后, 还是按计划进行。若通过检查发现实际进度落后了, 则有可能存在工程项目的进度风险。
2) 控制图法
对工程项目技术性能或质量风险监视问题主要在项目施工阶段, 其监视应分施工过程和工程产品两个层面。对这两个层面的风险监视, 均可采用控制图。控制图也称管理图, 它既可用来分析施工工序是否正常、工序质量是存在风险, 也可用以分析工程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风险。
4 结束语
我国监理行业有积极的一面, 那就是有利于更好的规范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 而且有利于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 对建设安全和质量管理水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同时监理行业也有很多问题, 并且现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问题激化的矛盾越来越严重。因此, 监理行业的风险管理已经不容忽视了, 建立良好的监理行业风险管理机制必将推动我国建设监理行业的进一步展。
摘要:现在对监理行业的风险管理的研究比较落后, 以前从事的研究大多是施实监理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 监理企业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管理等方面宏观角度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我们应该看到目前监理行业存在很多问题, 一方面, 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 作为工程项目参建方之一, 监理企业面对着我国当前建设市场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的现状。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工程监理,制度建设,机制创新,风险防范
参考文献
[1]王家远, 刘春乐.建设项目风险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4.
3.施工工程风险防范措施 篇三
【摘 要】建筑工程施工中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如何通过安全监理的方式防范各种风险,提高施工生产安全水平,其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文章即从安全监理的角度入手,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与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然后研究了安全监理在防范建筑工程施工风险中的基本思路与具体防范措施,望能够在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水平方面发挥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安全;防范;措施
前言
在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的实施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以现代化、科学性的管理方式为基本依据,以施工全过程为对象,对安全生产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及控制。在工程建设期间,工程安全监理不单单是风险管理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之一,同时在施工安全生产方面发挥的意义也是非常突出的的。做好安全监理对建筑工程施工期间各类风险的防范而言非常关键。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与风险控制内容
第一,需要根据施工单位参与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构建与之相适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至现场施工的各个环节当中。同时,监理单位必须在现场监理中做好对施工单位人员配备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情况、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使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达到万无一失的水平。第二,需要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挥监管职能,督促施工方严格遵循施工过程中的一系列规范与标准,根据各个工序的不同以及部位的不同,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第三,需要展开对工程项目建设中整体施工组织设计与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并监督设计方案的执行情况。第四,需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制定有关现场施工安全性的综合检查制度,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施工期间存在的安全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与措施,并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检查。第五,需要贯彻落实国家政府部门对工程施工安全的法律规范及标准要求,检查施工单位在各种强制性标准,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2.建筑监理企业存在的风险
2.1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不重视很多建设单位被动贯彻落实国家建筑工程建设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建设单位主观上未将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看成建筑市场的几大主体之一,并未把项目管理的全部工作实质上委托监理单位,导致监理工作在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流于形式。监理单位应代表建设单位从实质上对承建单位的建设活动行为进行专业化监控。监理单位管理工作应包括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与协调工作,而不应该只是应付上级部门的一种工具。
2.2市场竞争过于激烈,实际中标价远远低于名义中标价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监理内容大多数比较的简单,只是局限于施工质量的监督,因此收费水平也普遍的低于设计或者其他的咨询服务,和国外的监理比起来费用也会低很多,监理费收取一般都是在0.6%至2.5%之间。
2.3监理单位低价中标导致连锁反应
建设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来选取监理单位。然而国内不少建设单位选取监理单位的原则就是哪家单位报价低哪家单位就中标,其中自然存在一些弊端。
我国的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国际上归为工程咨询服务或工程顾问服务,投资原本就少,监理费与现场监理薪津差价为监理单位的主要利润来源,再加上低价中标利润更加低。为了盈利监理方只能降低自身软、硬件水平,来满足自身的发展。检测设备为监理单位主要的硬件投入,现场检测设备仅仅满足基本测量要,难有先进的仪器、设备;人员配置要么少人、要么低薪,可想工程质量自然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若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监理单位必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建筑监理企业防范风险的措施与建议
3.1加强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安全风险
规范建筑工程市场是解决监理行业问题的关键。仅仅只是整个市场建筑监理企业之一的某一企业是很难改变全局的。但各个企业都可以通过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制度,来影响整个监理市场。
首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在发展中只有不断的完善它及其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实现。以国家建筑工程建设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为依据,编制一套属于监理企业的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将国家要求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各项监理安全职责通过责任制的建立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监理项目部的每个人都清楚各自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人都熟悉掌握岗位监理安全职责后,才可能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监理工作,做到各尽所能、各施其责控制项目安全风险。
3.2承揽监理业务及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的风险防范
(1)对资金运作不良,主要甚至全依赖压低工程造价(包括压低监理费),施工单位垫资及拖欠工程款为手段运作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承接该业务要特别慎重。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很难保证,各项安全生产、安全设施的投入随之减少,不可避免的为监理单位带来风险。
(2)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应补充关于安全监理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杜绝“霸王条款”。
(3)表明立场,协助建设单位选好施工单位。选择业绩、资质、人员都过硬的单位,切勿迁就。
(4)施工过程中,无论发生设计变更、还是经建设方口头同意的工程量变更,监理单位应及时评估对施工安全方面的影响,表明态度并签注意见。在经各方商讨协定后,监理应有明确的观念并留下文字依据。
3.3重视建设工程监理保险工作
在如此严峻的安全监理风险面前,监理单位应采取规避和转移风险的双重有效措施,保险制度是目前倡导的主要手段之一。近年来监理单位风险意识日渐增强。虽然监理合同进行投保任持观望态度,但监理行业的保险制度,尤其是安全监理的保险,必将成为监理单位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的重中之重。
3.4对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控制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是在对其进行辨识和评价基础上进行的。按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的基本内容,结合工程的实际制定现场施工安全的危险源管理标准,并构筑现场施工危险源管理制度及应急反应制度,针对不同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针对不同项目所涉及的地域、施工条件的差别,施工单位应该首先确定施工过程的重大危险源及事故安全隐患,并对施工安全隐患的性质、关联性、后果等进行系统性的分析,最终提出切实有效地安全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4.结束语
建筑工程特别是建筑工程项目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与综合性特点,与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同时也会对国家财产以及社会安定产生相应的影响。针对工程项目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必须通过积极展开安全监理的方式加以防范。安全监理作为工程监理中非常重要的构成要素之一,其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参考文献:
[1]沈振岳,脱红勇.施工安全监理的重点和实施[J].建筑技术,2006,37(11):867-870.
4.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防范论文 篇四
论文题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防范 学生姓名:朱 慧 杰 学
号:1104010633 年级专业:二0一 一级建筑工程管理 指导老师:周锫
系
别: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湖南·长沙 二O一四年三月
目 录 前言..............................................................................................................................................3 2 风险的理论概述...........................................................................................................................3 2.1 风险的定义及特点...........................................................................................................3 3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分析和导致原因...................................................................................4 3.1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分析...........................................................................................4 3.1.1 临边洞口处事故分析
.........................................................................................4 3.1.2 脚手架处事故分析
.............................................................................................4 3.1.3机械设备处事故分析
..........................................................................................5 3.1.4 用电线路处事故分析
.........................................................................................5 3.2 建筑施工风险原因...........................................................................................................6 4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的识别...........................................................................................................7 5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防范...............................................................................................................8 5.1 风险防范的意义...............................................................................................................8 5.2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防范措施...........................................................................................9 5.3施工现场的风险防范......................................................................................................10 参考文献.........................................................................................................................................12 致 谢.....................................................................................................................................13
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防范
作 者:朱慧杰
指导老师:周 锫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系11级建筑工程管理,长沙 410151)
摘要:本文以建筑工程安全风险为对象,介绍了风险的定义、特征及分类,探讨了如何识别和评价建筑施工安全风险,提出了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的识别方法,论述了建筑施工安全的风险控制的防治意义,以及风险控制的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风险识别 ;风险防范 前言
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周期长,投资多,技术要求高,外部联系广泛,因而面临的风险因素也比较多,尤其是在项目的施工阶段,面临的外部及内部环境更加复杂,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也更多更复杂,由此产生的风险往往严重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给业主,施工单位及承包商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掌握风险识别技术,对风险进行正确有效的评估,以便更好地即使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风险的理论概述
2.1 风险的定义及特点
建筑工程中的风险可以定义为: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事故、发生危险,从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建筑工程项目由于其规模大、周期长、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特别对于现代建设项目,无论是在规模、技术复杂性、资金投入、资源消耗量还是在影响范围方面,都比以往任何时期要大得多,所存在的风险比以前增加了许多,导致的损失规模也越来越大,从而使得国内外许多风险管理的科研人员和实际管理人员开始重视对其进行系统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研究和实践。由于上述的特点,或者说是不利之处,使得建筑工程施工与其他工业生产相比,成为一个高风险的产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风险具有以下特点:第一,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普遍性。作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并超越人们主观意识的客观实在,而且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没有的。第二,某一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和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任一具体风险的发生都是诸多风险因素和其他因素共同作的结果,是一种随机现象。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分析和导致原因
3.1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分析
由于建筑施工具有复杂性,若作业部位不同则可能发生的事故就会有很大的差异。为了使研究对象具体到作业部位,本文在已有安全经验教训、数据资料、现场调查及分析有关的事故案例的基础上,运用安全系统理论的方法对整个施工阶段中各种危险因素作全面综合分析,结合建筑施工工艺特点、设备装置、环境条件、施工组织管理等,按照事故发生部位的不同对事故进行划分。
3.1.1 临边洞口处事故分析
在临边洞口处主要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
若在四口(即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处未设置栏杆或盖板、架设安全网;或在五临边(即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侧边)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或防护立网。施工人员在作业时由于不慎身体失去平衡,往往会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由于是露天作业,使用的机械设备、装置、工具等的安全性有时候保障不到位,安全防护装置固定性不良,物体由于放置不当被碰或被吹,空中落物、崩块和滚动物体等从“四口五临边”坠落伤人,易造成物体打击事故。对物体打击事故从人的原因分析可能是由于操作人员违章施工、注意力不集中、技术不熟练、操作失误等。从物的原因分析,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在设计制造上存在缺陷,或无有效防护措施等。从管理方而的原因分析,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不深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检查不彻底等。从环境的原因分析,采光或照明不足导致作业人员视觉疲劳、施工场地狭小、人员集中等,一旦发生物体飞出,极易导致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3.1.2 脚手架处事故分析 脚手架处主要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作业人员从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分为两类:人员坠落和脚手架倒塌。作业人员在脚手架处因不慎失去重心、防护栏杆由于搭设问题未起作用、或安全网的问题而发生高处坠落;由于脚手板材料质量不合格、紧固件松脱或脚手板负荷过大导致支撑变形折断,进而致使脚手架垮塌而发生高处坠落。
其中既涉及施工人员自身的原因,也涉及管理、物和环境三方而的原因。每种原因都不是孤立起作用的,都是彼此影响、彼此制约的。导致施工人员从脚手架上坠落的不安全因素也不能仅仅归咎于某一个原因,如安全网的挂网不牢,可能是由于网老化的问题,属于物的原因;也有可能是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属于管理的原因;还有可能是由于施工人员粗心大意使安全网挂的不牢,属于人的原因。3.1.3机械设备处事故分析
机械设备处主要发生起重伤害(塔吊)事故和施工机具伤害事故。建筑施工作业对象复杂、作业地点和操作人员多变,垂直运输设备(塔吊等)、施工机具等机械设备长期露天工作,经受风吹雨打和日晒。恶劣的环境条件对机械的使用寿命、工作可靠性和安全性都有非常不利的影响。
起重机是机械设备中蕴藏危险因素最多、发生事故机率最大的典型危险机械。据统计在我国的工业城市起重伤害事故约占全行业事故死亡的10%,而有个别的工业发达城市的起重伤害事故甚至占到全行业24%,占据所有工伤事故的首位。
从人的原因上看,有违反操作规程、不使用防护用具、技术不熟练等。从物的原因上看,有车体打滑、或者大车制动器太松、起重吊具和其他辅具有缺陷等。从管理的原因上看,包括劳动组织不合理、教育培训不够、监督检查不到位、维修保养不及时、缺少安全防护装置等。从环境的原因上看,包括照明不良、风速风力过大、吊运通道狭窄等。3.1.4 用电线路处事故分析
用电线路处主要可能发生触电事故。对触电事故从人的原因角度看,是由于施工人员不懂安全用电知识、或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违章操作等。从物的原因角度看,是由于配电用品质量问题、或安装不符合用电要求等。从管理的原因角度看,是由于电线乱拉乱接、非专业电工接线、防护措施不到位、缺乏定期用电安全检查等。从环境的原因角度看,是由于施工现场潮湿、离高压线距离太近、用电设备位置放置不当等,这些原因都将导致触电的机率大大增加。
总之,建筑施工是一个由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组成的复杂的系统,它们之间具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即无论何种类型,何种部位的事故,其原因总是取决于人、物、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而这三者又受管理的制约。这五种按照事故发生部位不同划分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对建筑施工阶段的安全评价的评价因素的选取,以及建筑施工阶段的安全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这些建筑施工中易发部位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应作为建筑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价的重点评价部分,它们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建筑施工的安全水平风险的评价。
3.2 建筑施工风险原因
导致建筑施工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分类方法也多种多样,大致由高处作业风险、地质因素、环境因素、设备因素、材料因素、人员因素等组成,有时几种因素相互交叉产生。但总的来说,不外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综合各类文献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作业人员的因素
1)作业者的操作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既包括本人的专业技术水平、执业资格,又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2)作业者的应变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一般来讲,经验丰富的作业人员能识别和防范非安全因素|的干扰,否则就不行。
3)作业者的心理状态。包括家庭关系,同事纠纷,经济状况等。
4)作业者的生理状态。包括视觉、听觉等感觉器官,体能、年龄、疾病,以及是否连续加班、酒后作业等。
5)作业者的工作心态。如责任心、敬业精神、职业道德等。
(2)物的因素
指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机械设备的使用、原材料、构配件的存放和加工,中小型工器具、防护性用品及所使用的动力资源(如电力、燃气、压缩空气、乙炔气、蒸气等)。(3)工艺技术因素 指作业人员采用的技术和方法是否正确,技术组织措施有无不当等,例如:对易燃、易爆材料的加工或遇有高温挥发性有毒气体产生的作业是否与电焊在同一工作面或紧邻工作面同时作业等。(4)环境因素
指作业人员施工场地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如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或夜间照明产生眩光、重影;有无挥发性毒气产生的材料加工场地通风,换气不足;在狭窄空间内(如地下、深坑内)作业,导致通风换气不足;水位下作业面的防排水设施能力不足或无备用品(件);工作面与周边无安全隔离区(带)等。(5)建筑市场主体的因素及监管的因素
1)参建各方缺少以人为本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机制。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往往只重视进度而忽视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而大部分承包商又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职工和农民工得不到应有的安全培训。
2)施工企业为安全生产所必须的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施工需要合格的工人、合格的工器具、符合标准的加工对象和能源动力,成熟的工艺技术及有完备的安全保障设施及劳动环境等,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投入,即构成施工安全的直接成本,是工程直接成本的组成部分。
3)施工企业追求利润,又往往以降低施工安全成本作为谋利的首选。施工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无不刻意降低成本,首当其冲的就是压缩施工安全成本。这是因为,此与实体施工中偷工减料不同:其一是降低施工安全直接成本并不影响工程实体的形成及其质量;其二是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是一种长期责任,而施工安全只在施工期内发生,倘若能侥幸幸免,岂不利莫大焉。
4)低价中标,实行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过程中层层转包,由总包到分包再到作业班组基层第一线的施工队伍的承包收益中,已无力支付施工安全必要的费用。这不能不说也是施工安全形势严峻的又一原因。
5)业主拖欠工程款项,当前无论政府或私人业主拖欠承包商款项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现象也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少隐患。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的识别
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是施工中的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它是对施工中的风险事件的发生进行预测和确定,并按类别形成一份合理的施工风险清单的过程。由于风险识别是对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的预测过程,因此存在较大的主观性,为了保障预测的准确性,使预测结果更能描述客观的状况,数据来源必须可靠,分析必须科学合理,为此有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常用的有故障树法,德尔菲方法、头脑风暴法(Brainstorming)、情景分析法(Scenarios Analysis),智暴法等。
德尔菲方法又称专家调查法,它起源于本世纪40年代末期,最初由美国兰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首先使用,很快就在世界上盛行,德尔菲法,是采用背对背的通信方式征询专家小组成员的预测意见,经过几轮征询,使专家小组的预测意见趋于集中,最后做出符合市场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结论。德尔菲法又名专家意见法或专家函询调查法,是依据系统的程序,采用匿名发表意见的方式,即团队成员之间不得互相讨论,不发生横向联系,只能与调查人员发生关系,以反复的填写问卷,以集结问卷填写人的共识及搜集各方意见,可用来构造团队沟通流程,应对复杂任务难题的管理技术。
情景分析就是就某一主体或某一主题所处的宏观环境进行分析的一种特殊研究方法。概括地说,情景分析的整个过程是通过对环境的研究,识别影响研究主体或主题发展的外部因素,模拟外部因素可能发生的多种交叉情景分析和预测各种可能前景。情景分析法从70年代中期以来在国外得到了广泛应用,共产生了一些具体的方法,如目标展开法、空隙填补法、未来分析法等,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在对一些大项目进行风险预测和识别时都陆续采用了情景分析情景分析法从70年代中期以来在国外得到了广泛应用,共产生了一些具体的方法,如目标展开法、空隙填补法、未来分析法等,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在对一些大项目进行风险预测和识别时都陆续采用了情景分析。建筑工程项目风险防范
5.1 风险防范的意义
近30年来,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使许多长期困扰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明显得到缓解,拉动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增长,对国民经济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当前在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中,有一个环节往往被忽视或不被重视,这就是风险防范,目前项目施工防范还只侧重于项目后期。在现代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迫切需要加强风险防范,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风险防范方法的不断改进及其在西方工业国家的成功应用吸引了许多项目进行风险防范。第二。保险的局限性要求各项目加强风险防范。第三,风险防范是各项目组的内在要求。
5.2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防范措施
(1)抓好安全教育
思想是安全风险防范的关键,应使各施工单位最高管理人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能否坚持安全第一,关键取决于施工单位管理层的领导和工程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能否把安全作为各项工作之前首先考虑的问题,为此施工单位应该明确提出把安全作为管理层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完善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主体行为及职责做出明确要求。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保障安全资金足额投入,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使施工现场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现场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努力为建筑工人创建良好的作业环境。凡是背离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都要对其进行责任追究。(2)明确管理体制与职能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人是决定工程成败的关键。所有的工程项目均是通过人将材料组织而创造出来的。只有拥有一支富有创造力的、纪律严明的施工队伍才能完成一项质量优良的工程项目。那么在施工现场管理中,首先,要必须营造出一种荣辱与共的氛围,职责分明但不失亲和力,让所有的工人都感到自己是这个项目的大家庭中的一员,对工人要奖罚分明,多鼓励、多举办各类生产生活竞赛活动,从精神物质上双管齐下,培养凝聚力。其次,必须明确施工队伍的管理体制,各岗位职责,权利明确,做到令出必行,一支纪律严明的施工队伍,面对工期紧逼,技术复杂的工程,只有坚决服从指挥,才能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再者,针对具体情况适当使用经济杠杆的手段,对人员管理必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3)优化施工技术 首先是选取合理的安全系数。安全系数是建筑设计或施工中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它能保证建筑物或施工机械零部件所要求的强度裕量,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工艺工序的正常进行。在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中,要按照既安全可靠又节省的原则,从安全和效益两个方面考虑,辩证统一地进行分析,选取合理的安全系数。其次是提高可靠性,提高建筑物、建筑设备和附件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性能,具体有降低额定值、冗余设计、选用高质量材料、维修保养和定期更换等。同时要加强安全监控,即对建筑施工中的危险源进行监控,控制某些技术参数,使其达不到危险的程度,从而避免事故。
(4)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
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到施工现场的安全员,都要自觉地培育自身的职业素质,增强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一是把自己做的每一项工作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和解决。二是提高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工作技能。要加强内部培训,逐步解决安全责任人员对规范、标准不了解、不熟悉、不理解的问题;要进行案例分析,从事故中真正吸取教训,面对目前市场运作的变化,提高应变能力;在有针对性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安排一定的时间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教育,提高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工作技能。(5)实行工程安全保险措施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安全风险发生频率高,危害特别严重的客观情况,施工企业在做好防范与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还通过保险来分散和转移风险。施工企业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工程保险来分散安全风险。常见的如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通过投保,工程项目可以说增加了一道“防火墙”,大大降低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5.3施工现场的风险防范
(1)班组安全管理
班组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础,每个班组都要设立兼职的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班组要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岗位检查和安全值日制度,同时做好班组的安全记录。(2)对洞口的安全防护
预留洞口、通道口、电梯井口、接料平台口、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必须挂设醒目标志、示警标志;严禁擅自移动、拆除洞口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及时修好损坏的洞口安全防护设施;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所有出入口,必须搭设板棚或网席棚。
参考文献
[1] 孙维珉,于瀚滨.关于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难点和对策[J]. 建筑安全,2005,20(1):15-16 [2] 丁传波,关柯,李恩辕.施工企业安全评价研究[J].建筑技术,2004,35(3): 214-215 [3] 建设部工程质量与行业发展司.全国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分析报告[J].建筑安全,2005,20(4):8-13 [4] 魏安能.建立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构想[J].建筑安全,2005,20(3):37-39
致 谢
5.施工工程风险防范措施 篇五
关键词:工程经济管理;有效防范措施;内部控制;风险控制
1工程经济管理存在的主要风险
1.1营运业务过程的主要风险
目前,一些工程的经济管理工作缺乏对营运资金主体管理措施的关注,这就使得一些资金运营性质的工作难以有效按照资金具体流转趋势实现对工程经济管理业务的对接,导致一些经济管理活动难以在风险因素出现之前凭借市场优势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预判,降低了工程经济管理措施的针对性。还有一些经济管理工作缺乏对资金营运业务具体问题的关注,并不能按照规范性的资产营运管理业务体系建设特点,对资金营运模式的优化管控措施予以制定,这就使得建设性质的业务难以按照资金营运管理体系的既定方案进行工程经济管理控制机制的合理处置,难以凭借项目营运资金的优化控制特点实现对经济管理过程中风险要素的分析,不利于工程经济管理理论资源的优化使用,也容易提升经营性风险发生概率。一部分工程经济管理业务尚未在建设项目与资金运营业务的对接方面进行运行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这就使得基础性业务在经营机制方面很难全面适应建设工程项目的运行控制需要,客观上提升了风险控制难度,难以凭借风险因素的预判机制将营运资金的价值在工程经济管理活动中进行优化实现,降低了经济管理风险因素的规避控制质量。
1.2内部控制业务与工程风险管理的对接失效风险
内部控制业务体系的建设是提升新时期工程经济管理风险控制整体水平的关键性因素,一些工程经济管理业务的办理人员在进行工程经济风险控制业务设计的过程中,内部控制业务并不能完全与工程经济管理政策的执行需要保持一致,造成一些工程经济风险控制业务在进行原则性业务制定的过程中,并不能按照长效机制的具体建设要求进行审计性质工作的有效设计,导致很多内部控制业务仅仅可以单独完成基础性办理,并不能凭借更具连贯性的工程经济管理业务办理体系实施集中统一办理,最终造成一些工程经济风险控制业务虽然可以在设计的阶段具备一定的理论先进性,却难以适应工程经济管理业务的办理环境要求,使得事后审查机制的价值难以得到完整的实现。
1.3工程经济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失控风险
一些信息资源在工程经济风险控制机构的业务审查当中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而工程经济风险控制具体业务的执行制度并不能在工程经济管理工作执行的过程中得到自我完善,这就使得一些工程经济管理工作的具体处理无法在制度方面获得对信息资源具体应用措施的明确,也难以在政策层面得到有效的指导。工程经济风险控制机构在实施具体的工程经济管理业务设计过程中,必须保证风险控制工作的常规业务得到配合处理,但是,一些风险控制人员难以根据工程经济风险控制原则的具体要求,对风险控制具体业务的具体执行标准加以设计,一些工作人员仅仅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考核标准对风险控制工作价值进行定位处置,并不能在巨大的业绩考核压力基础上对业务进行更加深入的学习,无法保证自身对风险控制业务的了解水平能够得到足够的提高。工程经济风险控制的业务管理工作由于资金的运作具备一定的风险性,并不能将资金的具体运作模式进行完全公开化处理,这些也使得工程经济管理管理工作人员无法了解业务的实质,难以根据工程经济风险控制原则的具体要求对资金风险性因素进行有效管控,最终导致很多的资金运作环境难以保证完整的适应政策风险的控制要求,降低了工程管理风险控制总体质量。
1.4工程经济管理审查机制不完善风险
6.工程施工经济管理风险及防范论文 篇六
2.1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是每个工程施工都必须重视的工作,其是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作为一个施工企业,应该解决这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安全意识缺失,有章不循,违章办事。安全不是安全员的事,是每一个建设参与者的事,安全员只是一个监督管理者,只有安全意识入脑入心,才会在标准、规范、规章面前有敬畏之心,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特殊性认识不够,安全培训不到位。很多施工企业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对一般现场直接作业环节比较熟悉,很少进行工程建设安全专业的相关培训,导致现场人员的知识能力缺乏,如脚手架、起重作业、深基坑作业、受限空间等等,特殊行业如石油化工、电力等还有行业要求;三是安全体系不健全,安全施工措施执行不到位。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组织制度、安全管理流程常常是挂在墙上,没有针对具体项目的安全体系,即使有也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形同虚设;重点关键作业有施工方案和措施,执行时大打折扣,埋下安全隐患;四是盲目追赶工期,简化人、材、机的检查程序,不合理压缩安全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减少传统施工技术以及施工工艺使用的次数,强化对施工机具、人员、材料入场的检查、检验,严禁特种人员无证施工,杜绝不合格的机具和材料进场,加强现场的安全标识和警示,对施工人员风险预判能力进行强化,使其能够自主在实际施工工程中有效规避各种风险施工操作。如此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2.2强化施工成本风险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规范进行严格规定,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要求与标准,仔细审核工程竣工的质量,确保质量达标。对于不是因为天气原因或者相关政策变革原因造成的施工工期延长,建筑企业拥有对相关施工部门追究责任的权利。因此,建筑企业一定要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原先设定的施工工期进行施工。不仅如此,建筑企业还需要强化对施工材料的收购环节,完善工程建筑材料的验收工作,对建筑原材料进行严格的市场化管理,弥补过去收购方式存在的漏洞,从根本上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好,从而降低企业施工成本存在的风险。
2.3强化签订合同管理工作
建筑企业与施工单位进行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应,并且对双方的利益进行协调。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在签订的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各自的义务与权力,并且需要将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处理方式纳入到合同中。不仅如此,在合同的签订过程,需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在其帮助下,对工程涉及的工期、成本以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明确规定,从而完善施工合同,减少管理风险。
3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大多数企业在工程施工经济管理中存在各种风险,且这些风险都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但是只要相关部门能够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切实可行且合理的防范措施,就能够有效规避这些风险或者将风险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从而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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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智勇.刍议工程经济管理风险及防范策略[J].品牌(下半月),(08):215.
7.垫资施工风险的防范措施 篇七
要领一:要充分研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一种“要约邀请”,其中很多条款将来就是合约条款,涉及到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因此对工程范围、有关付款条件等直接与承包人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要仔细推敲,投标单位必须会同相关部门在报价、工程质量、项目成本、资金回收等相关方面作可行性分析。如果对招标文件分析不透,盲目投标,很可能就会给垫资施工带来巨大风险。
要领二:要对建设单位资信特别是首度合作的建设单位进行严格的资信调查,包括开发项目的真实性和建设单位的注册情况(注册资金的额度是对外承担责任能力的基础)、项目资金的来源以及到位情况、既往经营业绩、履约能力以及社会信誉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查。
要领三:要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把好签约质量关。程序上要求对签约权的行使要有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实体上要求要对合约条款作综合评审,防止人人跑经营、个个都签约,难以保证签约质量,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签约权的行使必须集中到法人层次,对施工企业授权代理人要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在程序上保证签约的规范。实体上要做好合约条款的评审工作。根据合同标的和项目风险大小,由施工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逐条评审,重大项目应由施工企业组成合同评审委员会,针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要领四:争取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这个条款虽然在目前条件下还比较难以争取,但是并非不可能,而且当争取到该条款时对施工企业垫资款的回收是极其有利的。目前河北、北京、深圳等地立法或政府规章已经明确该项制度,企业更应积极努力,争取在合同条款中将这一内容固定下来。
建筑工程合同持续时间长、标的额巨大,而且合同履行过程中干扰事件多,变更签证频繁。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要加强合同控制和签证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履约管理是一种涉及到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技术管理、材料管理、资金管理、劳务管理等方方面面的综合治理工程。
要领五:实行项目合约经理委派制,将项目合约经理定位在项目副经理的地位,赋予他特定的职责权限,由公司直接领导,不受项目经理的行政干预,让他们能够在职责范围内开展风险防范和预警工作。同时还应实行项目部资金经理委派制,由其及时收取工程款,严格分包(劳务)商和材料商应付款项的审查与支付,监控现金流向。
要领六:按照国际惯例深化中间结算,不放松竣工结算。建筑产品的结算周期很长,造价的争议常导致拖欠款债权不落实,使施工企业诉讼无据。因此,按照国际惯例,加强工程进度款的中间结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强调工程进度款的中间结算,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竣工结算。竣工工程的拖欠款其风险性是很大的,必须在竣工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竣工结算。作为施工企业,首先要收集并整理好原始凭据,抓紧建设方实物供料的结算和已付工程款的核对,为竣工结算创造条件;竣工拖欠一旦发生,清理催讨要落实责任制,并辅以对责任人考核的奖罚激励措施。
要领七:房地产预售项目业主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预测到其未来付款可能有困难的,施工单位应当与其先签订成本价回购房合同,后针对回购房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购房不是目的,待建设单位工程款还清后释放回购房。也可采取其他担保措施,防止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完全销售建筑物,使得施工企业无法行使优先受偿权。
要领八:对已经发生的拖欠应允许将拖欠款置换业主的生产要素,如业主的产品、机电设备、库存材料、房地产、股票、第三方债务的追索权等。通过以股抵款、以债抵款、以物抵债等方式进行债务清理。
要领九: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施工企业的法定权利,但适用合同法的该项权利,施工企业必须在履约过程中应该为其真正适用创造充分的条件。即:工程竣工后28天内向业主递交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发包人确认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结算报告;发包人逾期不结算的,承包人应当向其发出催款函。与发包人协商就其承建的工程折价或申请法院拍卖,其价款优先受偿。
要领十:企业必须牢记:在一般情况下,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两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质量和工期。因此,千方百计地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是企业必须履行的基本条件。
摘要:阐述了垫资施工的概念以及垫资的几种方式,针对目前市场条件下不能拒绝“垫资”的施工企业,提出了防治风险的十大要领,以期预防拖欠工程款的发生,尽可能地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风险,拖欠款
参考文献
8.工程建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篇八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925X(2012)07-0134-02
摘要:
风险防范与管理是工程项目襀和创造最大效益的重要基础。根据工程风险具有的特征,简要分析了工程项目风险的因素,总结了工程实施过程主要的风险来源,有助于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工程风险;风险规避;风险控制
目前我国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作用下,投资建设的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如2007年房地产市场商品住宅投资 1.8万亿元,同比增长32.1%。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增加与存在的工程风险管理落后存在的矛盾日益突出,如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规范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1],严重阻碍了资金的有效利用。项目工程的各个阶段将面临各种各样风险和复杂的影响因素,但是工程风险具有的特征(如特定的根源、普遍性、可测性、可转移性)决定了风险的可防范性,既是风险的损失是可以控制的。陈宇哲[2]把建设项目工程风险的防范分成:决策阶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生产准备阶段,共5个主要阶段分别进行风险防范与管理。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分析与管理,已成为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实现和创造最大效益的重要前提之一[3]。
1 工程项目的风险识别与因素分析
对各种风险因素的识别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进行分析,是风险管理的首要步骤。风险因素识别与分析是确定一个项目的风险范围,即经过风险因素分析明确哪些是潜在的风险因素?并且估计这些风险可能造成的后果有多大?将这些存在的风险因素逐一列出,以作为风险管理的对象。
1.1工程项目风险来源分析
1.1.1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一种完全主观的不确定性事件,这类风险一旦发生可能方方面面都会受到影响,比如全局性政治事件。
1.1.2法律风险。
法律对项目的干预,如法律不健全,相关法律的内容的变化;可能工程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未能正确、全面理解,可能会存在触犯法律风险等。
1.1.3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系指承包市场所处的经济形势和项目发包国的经济实力对经济领域的潜在的、不确定的影响和干扰。主要构成因素有:项目的产品的市场变化,甚至是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项目的工程承包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变动(工资水平提高、工人数量减少)、材料供应市场变动(如原材料进口价格提高)、通货膨胀速度加快、外汇汇率的变化、金融风险等。
1.1.4)自然条件。
自然条件对工程带来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或控制的。如恶劣的、反常的雨雪天气、冰冻天气等。也存在无法回避的自然因素如地震、风暴以及特殊的未预测到的地质条件如泥石流等对运输条件可能造成供应的中断的风险。
1.2风险对目标的影响分析
它是按照项目的目标系统结构进行分析的,是风险作用的结果。
1.2.1资金和费用风险。
包括:保证金风险、支付风险、结算风险、利息风险[4]; 财务风险、报价风险、投资追加、成本超支、收入减少、回报率降低、投资回收期延长甚至无法收回。
1.2.2工期风险
造成整个工程的工期延长或局部的(工程活动、分项工程),不能及时、保质实现和投产。
1.2.3质量风险。
包括工程、工艺、材料不能通过验收、工程试生产不合格、经过评价工程质量未达标准。
1.2.4生产能力风险。
由于产用原材料、能源、水点供应问题以及设计标准、设备问题,使项目建成后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功能需求。
1.2.5市场风险。工程建成后产品未达到预期的市场份额,销售不足,没有销路,没有竞争力。如房地产销售不景气,造成投资回收期延长,资金周围困难。
1.2.6工程或设备的损坏甚至人身伤亡。
1.2.7法律责任。既可能被起诉或承担相应法律的或合同的出发。
2工程风险防范与控制对策
2.1風险规避的策略
2.1.1回避或减少风险。
根据自身企业实力有选择性的实施项目,权衡利弊后,选择风险小或适中的项目,回避风险大的项目。对于实施项目需要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减少后果的不利影响。例如,采取“快速跟进”或压缩关键工序的时间、加班来减轻项目进度风险。为了能够直接控制,可以把这些风险从将来“移”到现在。例如,通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减少项目使用阶段维护方面的风险。通过建立完善的物资(原材料除外)供应体系以及预算阶段预留出项目的涨价预备金以减少项目社会风险;应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进行施工,同时制定风险管理的应急计划以及加强对项目的质量管理以减少项目自然风险。根据帕累托二八原理知,项目所有风险中有一小部分对项目威胁最大。要集中技术力量专攻威胁最大的风险。由于风险具有耦合性,有时一个风险减轻了,同时可以减少一系列风险。
2.1.2转移风险。
转移风险又叫合伙分担风险,其目的是借用合同或协议,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可将一部分损失转移到项目以外的第三者身上,事实上转移风险不能减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不利后果的大小,只能减少对本企业的影响。实行这种策略要遵循两个原则,第一,对于具体风险,谁最有能力管理就让谁分担;第二,必须让承担风险者得到相应的报答。一般转移风险主要有四种方式:开脱责任合同、保险与担保以及出售和发包。
2.2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就是在风险事件发生时实施风险管理计划中预定的规避措施。风险控制的手段不仅包括预定的规避措施,还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权变措施。当风险管理计划中预定的规避措施也不足以解决未曾预料到而实际又发生的风险事件,或实际后果比预期的严重的风险事件时,必须重新制定风险规避措施。
进行事前技术模拟试验,选择抗风险能力强的、有弹性的技术方案。采取有效的管理组织形式,选派得力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按质量体系要素将分部、分项工程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并在实施的过程中实行严密的控制,加强计划工作,抓紧阶段控制和中间决策等。在技术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质量职能,以确保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3结束语
工程风险无处不在,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之中,特别是难度高、风险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风险防范与控制关键在于不断地捕捉风险的前奏信号,分析各种潜在风险信息及其动态,凭借专业工程经验识别,评估风险,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以及控制对策。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增强风险意识,积极应对工程风险,才能有效降低工程风险,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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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唐坤,卢玲玲.建筑工程项目风险与全面风险管理[J].建筑经济,2004(4):38.
[4]梁明.承包工程风险的防范[J].施工技术,2007,36(增刊):474-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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