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推广管理办法

2024-08-16

市场推广管理办法(精选12篇)

1.市场推广管理办法 篇一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2013-0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3年第1号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 2013年1月1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规范快递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快递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

第八条 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经营主体

第九条 国家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第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服务能力审核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注明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倒卖和非法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经营许可范围委托经营。

第十二条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载明的股权关系、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地域范围发生变更的,或者增设、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持变更后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快递企业进行合并、分立的,应当在合并、分立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合并、分立协议;

(三)上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报告书。

合并、分立后新设立的企业法人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合并、分立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快递业务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均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盟不得超越被加盟人的经营许可范围。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用户合法权益发生损害后的赔偿责任。参与加盟经营的企业,应当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快递服务运单和收费标准,统一提供跟踪查询和用户投诉处理服务。

第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提交报告书。

第三章 快递服务

第十六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填写快递运单前,企业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者保险服务;

(二)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

(三)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邮件)的投递;

(四)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

第十九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书面合同确定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及涉及快件(邮件)损失赔偿的条款,应当在快递运单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并予以特别说明。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和制度,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用户申诉,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给予答复。

第二十二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暂停快递业务经营活动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以加盟方式开展快递业务经营的,被加盟人、加盟人应当分别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当对所有与事故有关的资料进行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和书面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第二十三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服务网络统筹调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认真处理用户投诉。

第二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无法投递的快件(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邮件),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邮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从事快递业务的同时,向用户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的,应当建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与寄件人的合同中应当对代收货款服务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提供代收货款服务,涉及金融管理规定的,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的规定,加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快递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第二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违反国家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的物品,或者未按规定收寄限制寄递的物品;

(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用户的合法权益;

(三)冒用他人名称、商标标识和企业标识,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四)违法扣留用户快件(邮件);

(五)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快递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扣留、倒卖、盗窃快件(邮件);

(二)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快递安全

第二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快递服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下列物品禁止寄递:

(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

(二)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三)武器、弹药、麻醉药物、生化制品、传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流通的各种货币;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第三十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加强生产安全和应急管理。

第三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三十二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并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邮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邮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预留相关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资源,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

第三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指导和监督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依法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依照相关规定对妨害或者可能妨害行业安全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管理,督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建立以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和用户申诉率为核心的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指导评定机构定期测试评估快递行业服务水平,评定服务质量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七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用户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出的申诉,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三十八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三)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查封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快件(邮件)开拆检查。

第三十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由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保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企业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快递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拒绝、阻碍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邮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逾期不履行邮政管理部门处罚决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2008年7月12日发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第4号)同时废止。

2.市场推广管理办法 篇二

发展环境更好了, 是指为快递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引导企业通过提高服务质量进行良性竞争。比如《办法》严格禁止冒用他人标识、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还规定国家实行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制度, 建立以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和用户申诉率为核心的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服务要求更高了。比如, 快递企业应遵守其公开的服务承诺, 符合《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快递企业应当公示其服务承诺, 公平合理、准确全面制定格式合同条款等。

由于体制原因, 有关快递市场的法律法规长期缺位, 严重影响了快递业发展。一是违法经营严重, 二是服务参差不齐, 三是国家有关禁寄限寄规定和收寄验视制度落实不好, 安全隐患多。

据称, 《办法》旨在规范数量多而服务水平不一的快递企业, 是中国专门规范快递市场的首部行政立法性文件。

裁判员不能当运动员

过去, 原国家邮政部门作为快递业务的监管方一直受到“既当运动员, 又当裁判员”的质疑。

在原国家邮政局政企分开后, 新局也被并入交通运输部。《办法》明确了快递企业的监管人, 规定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将负责全国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今后将实行企业统计报告制度、服务质量公告制度和等级评定制度。

不过, 有人士指出, 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是两种业务的独立核算, 如果继续维持混业经营的模式, 将有失公平。因为邮政EMS属于竞争性业务, 而邮政EMS母公司中邮集团又同时承担了邮政普遍服务。由邮政局实施统一监管, 难免出现两项业务盈亏难以核算的情况。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徐建洲说, 国家邮政局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协同相关部门,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鼓励和引导国内快递企业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水平, 扶持一批实力较强的国内企业走出国门, 通过联合兼并, 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

审批制转为备案制

快递属于邮政业务的范围, 而且属于竞争性业务, 需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部门规章不能设置行政许可, 因而《办法》并未设置快递的市场准入。但考虑到市场管理的需要, 《办法》设定了快递企业备案程序, 新成立的快递企业应该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现有快递企业则应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未办理备案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 备案制仍蕴涵着行政许可的影子, 其监管公平性仍要进一步观察。

徐建洲说, 备案的目的是方便邮政管理部门获取相关信息。虽然备案不是行政许可, 但企业若违反备案规定, 一样会受到处罚。

服务不达标最高罚3万

国家邮政局近日发布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显示, 在快递服务申诉中, 近三成的快递邮件有丢失及内件缺失的问题。

《办法》规定, 快递从业人员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扣留快件。快递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的, 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旦发生快递方面的纠纷, 消费者可以先向快递企业进行投诉, 在投诉无效后, 可以拨打当地的12305邮政业申诉电话, 向当地的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诉。

邮政管理部门接到相关的申诉后, 可以进行调查。发现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办法》的行为的, 责令其整改,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程序对其予以处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对快递企业与用户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 争议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 工商管理部门也依法解决消费者投诉, 依法对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理。

价格、时间必须公示

乱收费用、延迟时间是用户使用快递遇到的普遍问题。

《办法》规定, 快递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价格、营业时间、快递时限等承诺。格式合同条款应当做到公平合理、准确全面。

如果出现停产、转产, 快递企业已经收件的快件也不得随意处理。按照办法规定, 快递企业应该建立事件应急机制, 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时, 必须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所有与事故有关的资料记录并保存至少1年。

特殊工种呼唤职业标准

徐建洲表示, 快递企业如何对员工进行培训, 国家邮政局会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 提出具体的要求。而快递业务员的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邮政局正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将尽快出台。

投递员和警察是世界上非常特殊的两种职业, 警察是依据侦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以敲别人家的门;其次就是投递员受他人委托可以敲别人家的门。可见这是特殊的工种, 一定要进行培训。

明确禁止寄递物品种类

《办法》的立法亮点之一在于明确了禁止寄递的物品种类, 明确了禁止寄递物品的范围, 如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武器、弹药等危险物品、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等。

徐建洲说, 《办法》要求企业建立严格的收寄验视制度。对用户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内件, 当面封装。

《办法》还规定, 在为网络购物等经营商提供快递服务时, 应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邮政管理部门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关注市场让艺术管理教育市场化 篇三

鉴于这些变化与发展,从2000年之后,国内的美术院校便陆续开设与艺术管理领域相关的课程,如中央美院人文学院成立艺术管理系,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开设艺术管理工作室等,旨在培育优秀的艺术管理人才,协助多元化的艺术功能。这股风潮除了标示出国内艺术环境的迅猛发展外,我们也发现,目前我国各院校艺术管理专业的教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缺乏艺术管理专业教师

艺术管理专业的任课教师大都由艺术史专业教师改行而来,缺乏系统的专业和实践训练。因此,在艺术管理专业发展初期,除了避免形成学术派阀外,我们尤待学术及专业教师的持续投入。

(二)课程设置不完善

以发展中国文化产业,为文化产业培养合用人才,提高文化产业功能为己任的艺术管理教育已经在许多高校中蓬勃地开展起来,有些还发展成为所在院校的特色专业,热门专业。过去我们比较强调所设专业、招生人数的计划性;课程设置、授课方法的传统性。这些要求有它一定的道理,也是今后我们仍要部分地坚持的。但我们更应关注市场,真正左右着艺术管理教育兴衰的是市场需求的趋势和变化。

一是学生。已经有许多年了,从国家不再统一分配大学毕业生那时开始,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就把毕业后是否容易就业,能否找到好的就业岗位作为选择大学所学专业的第一标准。什么兴趣呀,志向呀,甚至包括自己的特长都下放到了第二、第三的位置。艺术管理这个行当在我国既传统又新兴,是个有着大量岗位、就业潜力极大的行当。我国有各种各样的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公司、影视制片机构、出版发行单位、各级各类的文化行政主管机关、文化事业部门等,他们的管理工作岗位在中国人才市场今天供绝对大于求的总格局下,却显现出求才若渴的景象。北京一家著名的艺术院团2002年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管理人员,共有各界300 多人报名应试,最后选中了19人,没有一位是学习艺术管理专业的。今天搞教育的人都很清楚以上情况意味着什么。艺术管理教育在我国不说是块处女地,但充其量也仅仅是耕下了第一铧。面对需求市场要宣传,要张扬,招生这一环节有特殊的优势。比起艺术院校的传统专业来,艺术管理专业有适应面宽,选材面广的优势:比起普通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来,这种专业有文化课成绩相对较低的优势。我们要做的是怎样因势利导,既招入适于培养的学生,完成我们当前的工作,又着眼于将来,培育起一支源源不断的生源大军。

二是产业链。最近听说,在许多省里、地区里有专门的针对某一所艺术院校专业加试的考前辅导、考前练习还有相对的教材和所谓的“诀窍”。比如,针对报考中戏的考生。某地区在两三年前就形成了这样一个产业。他们按专业的不同,雇用一些对中戏了解较深的人,比如老毕业生,过去在中戏工作过、教过书的人。让他们当写手、当辅导员,让他们有针对性地教考生,让考生买他们的“中戏入门诀窍”。一位这个地区报考中戏艺术管理专业的考生告诉我,他在离专业加试还有半年左右的时候,收到这样一个信息,参加一个班,买几本资料,通过中戏各专业加试十拿九稳。他交了一千元的学费,上了一个授课时间不满一周的补习班。这是一个进行强化教育的考前班:散文大概会出什么样的题,中戏老师喜欢什么样的文风;编讲故事的题目大概分为几类,每个类型事先要准备好几个故事,到时候往抽到的题目上套:口试要注意些什么,从穿戴仪表到回答问题的语气口吻都一一告之,细细教来。还有要花几十元买的资料:这里面有散文范文,一篇散文稍加改动就可以应付多种题目;编好的各种类型故事,每个故事讲起来绝不超过5分钟,符合专业加试的要求;还有口试“出场”时的各种服装搭配和态度组合……以上这个事情,许多人听来可能不以为然。当然,它内容上有许多误导,有大量荒唐的成分。但我觉得他们在做的正是我们产业链上的事情,是这个链条上的重要环节。

三是教学。艺术管理教育的基础在教学环节。面对市场,它有这样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是我们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培养方向能够满足学生的需要,能够把他吸引来,认定这就是我要学习的专业。二是我们的课程设计要符合市场的需要,也就是说经过我们的大学本科四年的培养后,毕业生能够成为人才市场的抢手货。

我们在设计和安排课程时,一直有这样一个想法,就是让我们的学生毕业后不管到什么艺术生产部门、什么生产岗位,都不生疏,都很熟悉、很放松。因此,我们除了安排必要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等理论课程除外,还在案例课中安排了模拟课和实例操作课。

4.规范打井市场管理办法 篇四

为规范打井市场,加强行业管理,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打击私采乱钻、利用机井排污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水利钻井施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县境内从事取水井施工的各种形式的打井组织(包括凿井队、站、厂等,以下简称打井队)

第二条

XX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是全县打井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水法》的宣传、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费征收、查处违法钻井案件等。

第三条

严格取水审批。凡在本县境内取水打井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事先将打井井位、取水层位向XX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申报,经审核批准并办理《取水许可证》后,方可与机井公司签订打井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委托钻井队开展打井业务。

第四条

5.家居建材市场运营管理市场 篇五

家居建材市场运营管理市场

家居建材市场运营管理市场

目录

■背景分析 ■市场定位 ■氛围布置 ■营销方略 ■广告支持

家居建材市场运营管理市场

一、背景分析

1、XX家居建材城终端销售市场发展 :

XX家居建材终端消费市场的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家居建材市场运营管理市场

没有形成高程度的专业化市场,各市场门店各自为战。营销没有力度,宣传未能科学有效的进行。资金实力不雄厚,导致营销活动未能及时有效的开展。1·2·2 国内一线家具建材品牌少,大品牌占比低,这一点也与城市飞速发展、经济迅速提高,装修需求日益高端化的宝清不相匹配; 1·2·3 售后服务简单(其服务远远逊色于百货、家电等服务行业),这一点更是家具建材门店及经销商的致命伤;

1·2·4 市场内的各大小品牌广告宣传参差不齐,公关活动几近空白,促销手段更是贫乏、单调,导致人气严重不足; 1·

3、XX家居建材城市场分析

XX家居建材城是 家居建材市场运营管理市场

交通方便的优势,新的道路的打开,及后续道路的修整,将会使XX家居建材城,被城市主要道路成“回“字形包围,市内将会有多条公交线路直达永康,几乎覆盖宝清及周边各主、次要街道和地域; 1·3·2 未来的发展的优势,随着宝清整体城市框架的拉开,北部城区必将成为宝清新的主城区,十大专业市场的规划与落实,政府多个职能部门的搬迁,永康二期的建成,百盟的开业,将预示着北部城区的长久稳定发展; 1·3·3 专业化的优势,XX家居建材城从执行部门到管理部门的人员,都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沉积多年的经营与管理经验,而商场通过长时间的运营,也有一整套的管理模式和经验; 1·3·4 创新的优势,决意在招商、管理、设计、促销、广告等方面先行整体的营销规划,力求大胆创新,这一优势的显现将是长久的,令他人羡慕的。

综上所述,XX家居建材城在宝清家居建材终端销售市场的竞争力远远在其他市场之上。1·3·5 专业商场和自发形成的松散市场的对比:

一、专业商场有专门的管理层,为商场内商户量身打造各种促销活动,促销手段多,推广力度大;松散市场内商户一家一户,力量薄弱,难以形成大的宣传力度。

二、专业商场集合全商场品牌号召力,能实现一站式购物,对消费者吸引力大,各品类之间能够实现销售互助;松散市场商户只能依赖自身品牌影响力,而且难以借助其它品类品牌力量。

三、专

家居建材市场运营管理市场

业商场实力较强,能够支持大量购买户外广告及使用其它广告,容易形成品牌黏性,帮助商场内商户快速成长;松散市场商户广告预算有限,必须精打细算,没有大的广告投入。

二、市场定位

1、竞争定位

在宝清县政府“归行入市”政策的支持与鼓励下,会逐步引导其它家具建材经销商入驻XX家居建材城,巩固XX家居建材城在宝清家家具建材终端销售市场的领导地位,主导宝清家居消费潮流; 2·

2、顾客定位

城市消费者分为贫民、温饱、小康、富裕、富豪(外地、外国的作为特殊消费者),以小康为核心,以小康和富裕为主体,兼及富豪阶层消费者和特殊消费者; 2·

3、区域定位

以宝清为核心区域,597农场、852农场、853农场为主体区域,周边各乡镇为辐射区域; 2·

4、品牌定位

品牌战略:主品牌(XX家居建材城)带副品牌(各厂家商标)的战略,即XX家居建材城与各进场经销商及厂家共荣共辱、共兴共亡的战略。

三、氛围布置

1、布置原则

家居建材市场运营管理市场

现代商场与顾客的关系不能只是冷冰冰的买卖关系,特别是如此成熟的商场,其活力仅靠新鲜感是维持不久的,即使活动时人山人海,用不了多久也会令人生厌的。会在设计中注入人情味,注入现代社会生活的风采时尚,注入家庭的温馨感,注入家具建材的整体感或家具建材在整体布置中的感觉。3·

2、布置方案

3·2·

1、外包装

■商场2号门、5号门设计欧式小型门头,引导一部分消费者从2号门、5号门进场,增加商场两翼客流量;

■商场正门及侧面重新装裱广告位,得到更直接立体化的宣传; 3·2·

2、内部通道

■商场正门及上二楼主入口铺设红地毯,两边摆设矮绿色盆景,墙体设置广告位,得到更进一步的内部宣传;

■全场吊旗的宣传,将会增加商场氛围,促进顾客进一步消费。■对场内业户新入场装修及重新装修加强监管,要求增加门头装修强度,提高美观度;

■在商场正门及各立柱和墙体上悬挂POP展示牌,内容以商场服务等为主。3·2·

3、相关构想

■在商场一楼门厅内及二楼滚梯前设立台式指示看板,详细标注各商户位置,便于消费者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

家居建材市场运营管理市场

■在商场内尽量多的设立公共广告位,供有活动需求的业户使用;

四、营销方略

1、营销目的

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促销,扩大商场覆盖范围、拉动商场销售、压制竞争对手、抢占市场销售份额,最终达到提升商场形象、巩固商场在宝清地区领导地位的目的。4·

2、营销总目标

围绕公司2016经济总目标,充分发挥XX家居建材城的优势,提升企业形象,有效狙击和压制竞争对手的发展,扩大市场销售的占有率,巩固XX家居建材城在行业的领导地位。4·

3、营销思路

XX家居建材城是宝清最早的专业市场,也是政府整合宝清家具建材市场的首个企业,在行业内已经建立了不可动摇的领军地位,也得到了大部分消费者的认可。结合本提出的“双服务”的工作重心,提出以下营销思路:

促销活动为主导,商场服务为辅助,商场公益形象宣传为补充。主要有以下三点理由:

■随着消费理念的不段提升,消费者对商场的增值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完善的服务,更能促使消费者的购买需求转换成购买行为; ■企业公益形象的树立,将与政府职能单位方面更融洽,便于各项工作的开展,并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使企业由人们所认知的从纯商业到商业与公益相结合的质的转变。4·

4、具体营销构想

家居建材市场运营管理市场

■就商场内在宝清地区相对垄断的品类组织更加细分的促销活动,目前初步考虑可以进行木门类、厨柜衣柜类、吊顶类和在3月21日世界睡眠日时举行床具类专业促销活动;

■在特定节日,如五

一、国庆、元旦、店庆等举行大型促销活动,以聚集人气、带动销售。

■价格通明化,对消费者灌述“精品平价”的概念;

■长期、不间断地为乔迁和即将乔迁新居者真诚祝贺(如手机短信),引起他们的注视与好感;

■创办“消费者俱乐部”或其他协会,逐步发展成员,定期组织活动,使之越来越壮大,培养固定的消费群体;

■广告进小区,点对点的宣传,将会更能吸引顾客眼球;

五、方略细案

1、策略切入点:

■建立更加专业化的服务体系; ■频繁参加公益活动;

■加强XX家居建材城“精品平价”诉求点的宣传力度。5·

2、家居建材市场运营管理市场

5·2·

3、实施策略及细则: ■建立专业化的服务体系; ■开展系列公关活动。5·2·

4、建立专业化的服务体系 ■导入ISO服务质量认证体系

这一认证系统旨在提高本企业员工素质,不断提高质量,服务质量,满足顾客需要。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 A、有利于企业管理科学化、系统化; B、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

C、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企业自身也是消费者; D、有利于提高人员素质和综合能力; E、有利于发展外向型经济,与国际接轨。■建立全方位服务体系 A、成立客户服务中心;

B、为顾客提供包括咨询,家装设计,售后维护等在内的家居一条龙服务;

C、规范三包三免的承诺行为,建立三包承诺明示制度; D、建立消费者购物备案制度,以加强服务,并同时建立起了客户资料库; 5·

3、家居建材市场运营管理市场

以“3.15“ “5.1黄金周”“10.1黄金周”“3周年庆典”等5到6场大型营销活动为契机,承接 家居建材市场运营管理市场

A、在现有电视广告时间段内游走字幕;

B、制作活动预告广告片,15秒、30秒分别在移动媒体宣传车,宏益世达LED广告屏进行循环播放。■DM广告

A、各广告公司全色平面广告; B、各广告媒体报刊软文炒作。■印刷广告

A、每次活动印制大8开彩色海报8万份(张贴)

B、每次活动印制8开宣传彩页3万份,彩页上附优惠券(采用报纸夹带的方式进行发放)。

■广播广告(由宣传车进行营销活动的推广)■全年4场以上大型促销活动。

六、媒体支持

6.最新市场部管理办法 篇六

为促进市场业务拓展和服务大市场格局的形成,建立布局合理、服务到位的市场服务架构体系,本着“明确目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业绩至上、奖绩励效、鼓励团队”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市场管理部工作职责

1、负责发展会员,拟定业务拓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交易中心办事处的设立、业务规划和业绩考核管理;

3、负责审核申请入市、退市的会员所提供的入市、退市资料,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4、负责会员交易账号和交易密码的发放工作;

5、负责对会员的业务咨询及业务培训工作,接待会员的来访;

6、负责交易中心形象的策划与宣传,业务广告宣传的管理与监督,拟开发品种的调研和前期宣传推广;

7、负责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对扰乱交易秩序的行为调查、取证、认定,并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8、会员资料管理:负责日常营销工作中收集、整理、处理会员资料,及时反馈会员信息,以便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和人员掌握会员的发展动态;

9、对会员回访:定期或不定期对会员进行沟通,做详细记录,及时补救和调整工作中的不足,满足会员需求,提高会员满意度;

10、高效的投诉处理: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注重处理会员投诉的规范性和效率性,形成闭环的管理流程,做到有投诉即时受理,迅速有结果,处理后有回访,使得会员投诉得到高效和圆满的解决,建立投诉归档资料;

11、交易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业绩考核:

1、考核体系:三级考核

一级考核:交易中心对市场管理部的业绩考核;

二级考核:市场管理部对办事处的业绩考核;

三级考核:办事处对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

2、考核指标:

一级考核指标:开户总量、入金总量、交易规模(交易量或交易额)

二级考核指标:开户总量、入金总量

三级考核指标:开户总数、入金总量

按年、季、月分解下达考核指标。

3、考核激励方法:

⑴、市场营销人员新开发并维护的会员,可得该客户产生的交易手续费的%的提成比例;

⑵、会员主动要求更换市场营销人员服务的情况下,经公司核准后,出让方不再领取该客户的提成,接收方市场营销人员在1的基础上减50%。

(3)上游客户开发

⑶、客服部直接接纳的会员提成由公司统筹安排。

⑷、市场营销人员当月提成的60%(以下简称a)按月度考核发放,20%(以下简称b)用于季度考核,按季发放,20%(以下简称c)用于考核,年终发放,开户奖(以下简称d)奖金元,首次入金时发放,不计入提成。

⑸、新市场人员入职后前半年与带队主管提成分配比例为7:3,半年后比例为8:2,满一年后取消分配。

⑹、市场部经理有权支配市场部所开发会员产生手续费的1%,用于市场部内部

培训、交流、考评等活动。

⑺、办事处经理有权支配办事处所开发会员产生手续费的2%,用于办事处内部培训、交流、考评等活动。

4、考核结果执行:

⑴、未完成每月考核指标的扣发a的50%,未完成季度考核指标的扣发b的50%,未完成考核指标的扣发c的50%。

⑵、每个办事处每年应至少增加1名有业绩(以完成新入金客户指标为准)的市场营销人员,没有完成的扣发该办事处经理c的40%;

⑶、如果会员投诉市场营销人员违反公司制度或服务不好,经公司查实,每次投诉扣发b的20%,按季考核,扣完为止;

⑷、市场营销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要做好保密工作,禁止向任何人询问会员的交易及持仓情况,会员主动说的也不得向别的会员转达;禁止对任何会员做任何交易建议,包括买入、卖出、平仓、观望等;不得捏造、篡改、夸大或隐瞒公司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得提前将未经正式公布的信息通过任何途经告知本中心以外的任何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经公司核实,扣发当季b的50%,并通报批评。

⑸、市场部各办事处之间及市场部与公司后台应互相积极配合,如有发生不配合或互相诋毁等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的,一经核实,扣发当季b的50%。如情节严重,公司将另行处理。

⑹、首次入金并满一个月发放d奖金;已开户的会员4个月仍未入金的,此类会员不再由原市场人员独享,半年内仍未入金的在公司公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⑺、出清资金后六个月仍未入金的会员,此类会员不再由原市场营销人员独享,会员资料在公司公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⑻、末位淘汰制度:市场营销人员入职三个月后正式纳入考核,入职六个月后接受末位淘汰考核。对连续三个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者,进行淘汰。

⑼、市场部至年终完成以上考核内容并零投诉的情况下,公司予以奖励,具体奖励以申报并通过董事会方案为准。

⑽、单个会员(以席位号为准)首次入金金额达到50万并存放一个月以上,公司予以奖励,按季发放。

四、费用管理:

1、市场营销人员开发维护自己客户需出差的须事先书面申请,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的由办事处经理批准,跨区出差的需经市场部经理批准,办事处经理出差,无论远近,均须市场部经理批准。市场部经理出差需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出差的费用不予报销,屡教不改的,以旷工论。

2、市场营销人员欲宴请客户的,须事先书面申请;未经批准宴请客户的,费用自理。

3、办事处日常费用如房租、水、电、电话快递、办公用品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组织活动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5、非专职市场人员开发维护客户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五、经营层、交易结算部全体人员、财务部全体人员等接触客户交易数据的人员,因工作需要不得按上述方法领取提成,其它人员参照(三A1)条计算提成,不进行考核。

7.市场推广管理办法 篇七

12月6日,人民银行公布实施《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从颁布之日起生效。《办法》对票据市场参与者,票据市场基础设施、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票据登记与托管、票据交易以及票据交易结算与到期处理进行了规定,旨在规范票据市场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

摘要:<正>12月6日,人民银行公布实施《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从颁布之日起生效。《办法》对票据市场参与者,票据市场基础设施、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票据登记与托管、票据交易以及票据交易结算与到期处理进行了规定,旨在规范票据市场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

8.内容管理市场面临整合 篇八

8月10日,IBM宣布以大约16亿美元的现金收购业务流程与企业内容管理专家FileNet公司。IBM的这一收购消息距其宣布以7.4亿美元收购资产管理软件厂商MRO Software仅仅一周时间。

分析人士指出,IBM收购FileNet,表明随着系统基础设施公司不断蚕食ECM厂商的领域,企业内容管理(ECM)软件市场正在发生一场重大变化。一些观察家认为,这次收购将立即加强IBM与存储厂商EMC公司竞争的地位。

Forrester公司高级分析师Barry Murphy说:“实际上,基础设施厂商开始接管所有的内容管理,向软件栈更高层的纯内容管理厂商施加压力。”后者一直寻求通过强调内容管理和信息生命周期管理软件等附加产品来减少对硬件销售的依赖。

更好地管理内容和控制风险的需要,推动了内容管理市场的增长。Forrester Research估计企业内容管理软件市场规模每年将以19%的速度增长,将在2008年时达到39亿美元。

曾经的执牛耳者

IBM过去曾是ECM市场很多年的执牛耳者,建立了庞大的管理文件、图像和其他不同记录的软件库。但EMC在过去几年里通过收购Documentum和Captiva,夺走了这一市场龙头老大的位置。

IBM公司透露,将把FileNet的业务合并到由Goyal领导的信息管理部的内容管理业务中。蓝色巨人还将“拾掇”FileNet平台,把IBM的业务流程管理和面向服务的架构(SOA)软件与FileNet平台捆绑在一起。IBM官员承诺合并后保护FileNet客户的投资。

总部位于加州Costa Mesa市的FileNet公司在“企业内容管理”市场具有关键存在。据说3/4的“财富100强”企业是其客户。

FileNet股票在收购发布当周达到了52周的新高。由于投资者相信IBM可能将收购价格提高到每股35美元以上,或可能出现另一家收购者,FileNet在纳斯达克股票交易市场上涨81美分(2.3%),报收于35.46美元。

据悉,这项收购将拓展IBM的按需信息计划,通过整合IBM的软件、服务、合作伙伴和行业咨询专业知识来改进客户的业务性能,抓住增长的市场机会。IBM今年2月推出的按需信息战略,旨在为在客户需要数据时以他们要求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数据,来改进他们的业务流程; 迅速对市场需求做出反应、迅速确定新的业务机会。

IDC的统计显示,EMC去年销售了价值3.617亿美元的ECM软件,而IBM为2.91亿美元。如果IBM完成这项交易,并能够合理利用FileNet的产品线,让客户感到满意,它将有望重新夺回领先位置。IBM的关键竞争对手包括Oracle和EMC。

IBM说,它收购FileNet公司将填补其产品组合的空白,使它能够更好地与EMC竞争。解决方案提供商说,尽管IBM在其DB2、WebSphere和Workplace产品线中拥有不同的内容管理产品,但缺少FileNet将带来的那种深层次的记录和工作流管理技术。FileNet公司最近公布了二季度财报,总收入为1.171亿美元。

Murphy说,未来,IBM必须谨慎从事,不要试图迫使客户采用特定的产品。

ECM显示整合趋势

IBM收购FileNet的意愿表明,随着系统基础设施公司蚕食纯ECM厂商的领域,企业内容管理软件市场正在发生一场重大变化。

据IDC内容技术与数字媒体项目主管Melissa Webster说,FileNet发现自己处于一个困难的位置。与放弃普通ECM转而将产品与Oracle和SAP等应用提供商紧密集成的Open Text那样的纯内容管理厂商不同,FileNet继续将自己定位于通用平台厂商。同时,Oracle和Microsoft等公司公布了开始提供基本内容管理功能的计划。

IDC的数字显示,内容管理软件市场的桂冠目前是EMC公司,它去年通过收购Captiva扩展了自己的ECM存在。FileNet和IBM在ECM收入上几乎不分伯仲,Open Text则排名第四。

但分析师Murphy说,甚至在IBM完成对FileNet的收购后,这家厂商仍将缺少强有力的Web内容管理软件。而缺少功能性可能导致IBM将目光放在这一领域中具有实力的其他ECM厂商身上,如Interwoven公司和Vignette公司。

看一看其他系统厂商,特别是CA和SAP,以及在较小的程度上HP公司选择围绕ECM采取什么行动,也将是一件令人感兴趣的事情。Murphy认为CA最近收购软件公司MDY是这家安全、存储与系统管理厂商“重新回到ECM市场”的途径。

今年6月,Open Text宣布与Oracle建立合作伙伴关系。Murphy推测,此举可能预示着两家公司之间未来更加牢固的关系。仅仅就在不久前,Open Text扑向竞争对手厂商Hummingbird公司,开价4.89亿美元收购该厂商,这一报价超过了Symphony Technology Group为收购Hummingbird所开出的4.65亿美元。

Murphy表示,如果一年后,80%的内容管理软件处于基础设施厂商EMC、IBM、Microsoft和Oracle的控制下,这不会让他感到吃惊。IDC的Webster则预测整合不会发生得那么快。她说:“内容管理成为系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巨变,仍距我们有一段距离。” Technology Business Research公司分析师Chris Foster说,在这些领域,EMC与IBM相比“处于领先地位”。

自2004年收购Venetica开始,IBM不断收购数据和信息管理软件公司。去年,IBM以11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数据集成产品开发商Ascential Software公司。IBM的Prial说,这些收购,包括大约十几次较小的收购,反映了IBM客户的需要——按需访问关键内容。另一位不愿透露名称的FileNet合作伙伴说:“我们将这次收购视为IBM希望消灭竞争对手的行动。”

如果另一家收购者也来打FileNet的主意——几位华尔街分析师提出的一种可能性——那么这种等待的时间可能将被延长。潜在的追求者包括Oracle和EMC。后者几年前通过收购Documentum公司迅速进入内容管理市场。不久前,Open Text达成了收购Hummingbird公司的协议。

IBM过去3年里进行了大约40次收购,并表示它计划进行更多的软件和服务收购。IBM试图通过销售可以在跨公司和行业复制的复杂的软件来提高其服务业务的利润率。服务业务收入占IBM收入的大约一半。据IBM的财报说,软件部今年第二季度毛利润增长了84%,而服务毛利润增长了26%,硬件增长了34%。

按需信息

据IBM公司的声明,FileNet是IBM按需信息计划的第20项收购。按需信息计划是蓝色巨人2月推出的一项战略,旨在帮助客户在数据量爆炸式增长和遵从性规定有可能窒息企业的发展的时代,更好地管理业务流程。这项计划得到了大约10亿美元的IBM研发投资的支持。

事实上,企业今天面临的融合挑战——包括全球化、并购、信息超载和法律遵从性——正促使公司寻找从信息中获得洞察力,使其可以利用信息发展自己业务的新途径。IBM对FileNet的收购目的是推动公司的按需信息计划的发展。按需信息计划是IBM抓住这种发展的市场机会的战略。

IBM说,按需信息计划旨在帮助客户更好地利用各类信息——不管信息是何格式、使用什么平台或在什么位置——来改进他们的业务流程和迅速对市场需求或新机会做出反应。IBM说它调整了软件和咨询机构,以抓住这个到2009年规模达到690亿美元的新商机。

企业内容管理是按需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IBM说,像FileNet这样的内容管理软件系统可以捕获、存储、管理、集成和提交各种形式的非结构化信息,包括图像、音频、视频、网页、Web日志、播客(podcast)、无线射频标识芯片、文档以及客户服务报告。

IBM说,它认为这将成为一个快速发展的领域,今年估计市场机会为39亿美元,预计将在今后5年里以超过10%的速度发展。

流程管理软件和ECM的组合使IBM公司可以利用分布式计算平台,即SOA。在SOA中,数据自动地在不同计算机系统之间共享。

在信息量不断增长以及客户面临提高响应能力和效率的更大的竞争压力的情况下,企业内容管理和业务流程管理对于改进业务性能更加至关重要。

IBM信息管理总经理Ambuj Goyal说:“解放包含在内容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对于释放信息的潜力改进流程和性能至关重要。IBM与FileNet的结合,将为我们的客户和合作伙伴提供具有更高业务价值水平的针对行业的内容管理解决方案。”

9.营销市场人员销售提成管理办法 篇九

1.0目的

为了有效激励营销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辅助业务人员,提高部门的整体业绩,按照按劳分配、奖勤罚懒的分配原则,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及定义

2.1本办法适用于营销中心所有职员的提成管理。

2.2营销中心管理人员是指营销总监、营销经理、市场经理等人;

2.3业务人员指在本公司营销系统任职的营销工程师和售后服务工程师、技术支持工程师、营销跟单员;

2.4辅助业务人员是指营销部和市场部上述两类人员之外的人员; 2.5公司项目是指由公司总经理等非一线营销人员开拓的客户项目。

2.6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给客户造成损失而引起的连带风险不由营销中心承担。

3.0提成管理办法: 3.1管理人员提成办法

3.1.1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参与具体项目提成,而是根据部门的整体绩效来提成;提成计算公式为:营销人员年实际平均提成×提成系数

3.1.2.营销人员年实际平均提成:指营销部门内除一名经理之外所有人员平均直接提成(直接提成的定义见本文件3.2.3);

3.1.3在完成公司目标(或公司设定的阶段考核目标)的前提下,提成系数按下列办法计算:

营销总监的系数:公司另定 营销经理系数: 2 + 完成因子 市场经理系数: 1.2+完成因子

3.1.4完成因子的计算方法为:[(全年实际销售收入(不含税)-销售目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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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销售目标(不含税)+(全年实际净利润(以年底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利润目标)÷利润目标] ÷2 其中:销售目标和利润目标以上营销工程师产生实际销售额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依公司发展战略等综合因素确定,年增长一般不低于30%。

3.1.5在没有完成公司目标(或公司设定的阶段考核目标)的前提下,提成系数按下列办法计算:

营销经理系数: 2 ×未完成因子 市场经理系数:1.2×未完成因子

3.1.6未完成因子的计算方法为:[(全年实际销售收入/目标)2+(全年实际净利润/利润目标)2]/2 3.2营销人员提成办法:

3.2.1公司对销售工程师实行销售目标定额管理,销售目标以实际实现销售收入计算,分基本销售目标和标准销售目标两个区段。

3.2.2按销售工程师在公司担任本职务的年限,每年的基本销售目标是120 *K万元人民币,标准销售目标定额为(1000+120K)万元,(K≤3,为销售工程师在公司服务的年限数),计算服务年限时,入职当年不满半年的以半年计,满半年不满一年的以一年计);从第三年开始,基本销售目标均为360万元,标准销售目标均为1360万元。

3.2.3按公司规定计算的提成,归营销部门共有,其中70%称为直接提成,直接分配给开拓该客户(或项目)的销售工程师及辅助销售工程师(二者比例由部门经理依具体情况确定),余下的30%分配如下:10%为奖励基金依工作表现奖励部门内除经理外人员,由部门经理决定分配;10%作为部门经理提成的一部分(经理提成不足部分公司另补);10%上缴营销中心用于营销总监、市场部人员提成与奖励(该提成与奖励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另补)。

3.2.4以每个销售工程师为核算对象,年销售收入低于基本销售目标的,部门总提成按下列办法计算:

提成= [(实际销售收入×5‰)+(纯利润×5%)]×0.5;

3.2.5年销售收入高于(或等于)基本定额未达到标准定额的,部门总提成按下列办法计算:

提成 ={[(120K万元×5‰)+(纯利润×5%)] ×0.5+[(实际销售收入-120K万元)×5‰ +(纯利润×5%)]};

3.2.6年销售收入高于(或等于)标准销售定额的,部门总提成按下列公式计算:

提成 = { [120K万元×5‰+(纯利润×5%)] ×0.5+[(1000万元×5‰)+(纯利润×5%)] + [(实际销售收入-1000万元-120K万元)×5‰+(纯利润×5%)] ×1.5 };

3.2.7上述公式中的纯利润表示以该区段的销售额为基础计算的纯利润,不同的区段对应不同的数值。3.3 销售回款

3.3.1按期应回款额是指按合同规定的回款期当月应收的全部货款,其中合同规定的回款期不得超过3个月,总经理特批的回款期除外。

3.3.2财务部每月月初计算每个销售人员应回款额,月底检查其实际回款额,当月未正常收回的货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30%从个人直接提成中扣除。

4.0呆账、坏账和死帐的处理办法 4.1呆帐、坏帐和死帐的定义

4.1.1呆帐:回款期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六个月以上的款项。

4.1.2坏帐:由于对帐差异或相关票据、手续对应不上,造成的无法确认或收回的货款。4.1.3死帐:由于客户欺骗、破产、备料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无法确认、收回或逾期超过一年的货款。4.2处理办法:

4.2.1某客户订单形成呆账和死帐,该呆帐或死帐全额加相应同期银行利息的两倍为给公司造成的可能损失。

4.2.2某客户订单形成坏账,该坏帐的全额另加相应同期银行利息的两倍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4.2.3若销售工程师当年给公司创造并实现的纯利润超过由于呆账、坏账和死帐给公司

造成损失或可能损失的两倍以上,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扣除该销售工程师当年按计算所得总提成用以补偿相应损失,但扣除的提成不超过该销售工程师当年应得总提成的50%。

4.2.4若销售工程师当年给公司创造并实现的纯利润低于由于呆账、坏账和死帐造成的损失或可能损失的两倍,将扣除该销售工程师当年的按计算所得总提成用以补偿相应损失,但扣除比例不超过该销售工程师全年应得总提成的80%。

4.2.5被公司定为呆帐、坏帐或死帐后,又收回货款的,仍可按提成办法计算提成;公司已扣的款项,扣除公司损失后,给予返还。

5.0相关规定: 5.1销售纯利润:

5.1.1国内业务销售(开增值税票)纯利润的计算方式为:

纯利润 = 不含税销售收入 – 不含税材料成本 – 营业税 –总制造费 – 综合管理费-公司实际其他税负

5.1.3 销售回款需收取现款或现汇,若未履行规定而收远期汇票的,按远期汇票到期的时间计算,以贴现计,利息的15%从提成中扣减。

5.1.4客户以货物抵扣货款时,客户货物实际折现款与公司销售额的差价部分(指负差),从提成中扣除。

5.1.5原则上,营销人员的正常差旅费由公司承担(具体见财务部相关管理办法),对于在开拓客户、维护客户关系过程中发生的业务费用(如请客、送礼等),按营销系统相应审批管理办法执行,公司在财务上进行总量控制,一般该费用不超过实际销售收入的0.5%。其中的40%为部门经理限制额度,余下的60%为销售工程师限制额度。

5.1.6实际发生的业务费用高于上述比例时,超过部分的50%在部门及个人总提成中扣除。

5.1.7营销总监以上人员维护客户关系时发生的费用,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另行列支。

6.0特殊客户:

为公司级客户服务的所有营销人员享受的总提成按下列办法计算后划入部门总提成:公司未参与开发的项目按销售收入0.1%计提;公司参与过开发的项目按销售收入0.2%计提。

7.0:分配及营销中心人员工作原则: 7.1公平合理原则

严格依照本办法执行,加入本公司营销中心人员都应按此原则进行。7.2团队协作原则

本着互相支持、互相协作的原则,所有客户和订单全部归公司所有,营销人员在工作中进行的一切活动,公司有权知道一切过程和结果,不得隐瞒和进行虚假报告;销售工程师或营销中心任何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司安排的一切工作,不得只作自己有关的工作而拒绝或不配合其它工作;当公司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有冲突时,个人利益需服从集体利益。7.3严格保密的原则

营销中心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否则按保密合同约定执行,并扣除其个人提成以补偿公司的损失或可能发生的损失。7.4积极调研的原则

营销中心成员需积极收集、调研行业、客户和竞争对手的一切信息并形成文件、档案。7.5忠诚的原则

营销中心任何人员不允许背着公司或借公司之名另外跑单或进行损害公司声誉及利益的活动,凡违反此原则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所有提成,严重者按国家有关法规移交国家有关机关进行处理。7.6服从原则

营销中心任何人员不允许以个人身份利用公司给予工作的机会进行其它商务活动,任何工作其上级或其他职能管理部门依职责有权知道和了解下属工作过程中的一切细节、过程和结果,下属不得隐瞒和欺骗。

8.0提成兑现办法:

8.1凡符合本管理办法的所有条款之规定的;可以兑现提成。

8.2公司原则上每六个月核算一次,每年七月第一周和每年一月份第一周核算上述提成,核算时只有已收到货款的销售参与提成计算与兑现; 8.3管理人员年中提成可以兑现一部分,待年终计算后补差;

8.4凡享受销售提成的人员,公司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年终奖,绩效特别突出的,公司可根据考核成绩给予销售奖和其他形式的奖励。

8.5 在兑现提成时,个人所得税由本人负担,公司按国家规定履行代扣代缴职责; 8.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取消其所有提成并有权追究相应的责任: 8.6.1未经公司允许或未办理相应的手续擅自离职的。

8.6.2 未满劳动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提前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8.6.3在公司规定的业务范围外开展业务工作,或以公司之名从事规定范围外的业务拓展工作,自行跑单或进行有损公司声誉及利益活动的。

8.6.4利用公司提供的工作机会进行私人商务活动,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不按规定定期汇报工作细节、过程和结果的。

8.6.5在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的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如:故意抬高报价、贬损公司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等),迫使应属于公司的客户选择自己介绍的公司以外的厂家,从而使公司蒙受损失而自己从中渔利的。

8.6.6故意泄露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把技术资料、商业机密文件、商业信息提供给公司的竞争对手或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任何第三方,以任何途径仿制公司的产品的。

8.6.7从事炒单活动,把用公司名义获取的订单提供给第三方,牟取利益的。8.6.8、在商务活动中,以客户的名义欺骗公司套取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8.6.9、挪用、贪污货款,不及时将客户支付的货款存入公司帐户的。8.6.10.有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

8.6.11.因各种严重错误或按公司规定构成开除条件而被公司开除的。

8.7.因工作能力不佳或不适合公司发展需要或因其他错误而被公司解聘的人员,可享受

其在职期间应享受的提成,但应按公司规定的时间计算、兑现。

9.0附则:

9.1执行本规定时,涉及的所有数据以财务部门提供的为准,各项提成由财务部门根据此管理办法计算得出。

9.2本办法作为公司薪酬体系的一部分,自发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为一年,本办法的解释、修订权归公司。

拟 制:

审 核:

10.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 篇十

2012年7月30日

第一条 为加强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规范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报告、督办和查处等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是指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涉案财物数额较大、涉案人员或者地区较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案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文化市场重大案件:

(一)文化产品或者服务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文化产品或者服务,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违法文化产品或者服务,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其他社会广泛关注、影响特别恶劣的案件。

第三条 文化部负责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地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合并简称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查处工作。

第四条 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报告、督办和查处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时高效、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下级执法部门应当将本辖区内发生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向上级执法部门报告。

第六条 案件发生后,经初步调查核实,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列情形,属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案发地执法部门应当在案发后12小时内向上级执法部门报告;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

(一)项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应当在案发后12小时内逐级报告至文化部。

案件调查处理取得重大进展或者办理终结的,下级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执法部门报告。

第七条 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报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包括以下内容:

(一)案件名称、案件来源、案发时间、案发地点、涉案人员、涉案金额等基本情况;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紧急情况下,可以首先采取电话、传真或者互联网等方式报告,并及时补交书面报告。

第八条 省级执法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15日之前向文化部报告本本辖区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辖区内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总体分析报告,包括数量类别、基本特点和典型意义;

(二)各门类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规范名称、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或者进展情况;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九条 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报告。

第十条 上级执法部门可以根据案件性质、涉案金额、复杂程度、查处难度以及社会影响等情况,对辖区内发生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进行督办。

对于涉案财物数额较大、涉案人员或者地区较多,案情特别复杂,查处确有难度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下级执法部门可以报请上级执法部门进行督办。

第十一条 文化部对下列文化市场重大案件进行督办:

(一)党中央、国务院等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

(二)文化部领导交办的案件;

(三)在全国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四)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案件;

(五)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案件;

(六)文化部认为确有必要督办的其他案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督办的范围和标准,由省级执法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 对需要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执法人员应当填写《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督办立项审批表》,提出拟督办意见,经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指定的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向下级执法部门发出《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查清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应当包括督办案件的名称、来源、基本情况及督办部门、承办部门、督办要求等内容。

第十三条 督办案件涉及多个地区的,上级执法部门应当明确主办执法部门和协办执法部门,并按照各自管辖职责分别确定案件查处任务。

主办执法部门和协办执法部门应当密切协作,及时沟通。对主办单位请求协助的事项,协办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及时准确反馈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第十四条 下级执法部门应当在收到《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制定案件查处方案,组织调查处理。

案件查处方案应当报送上级执法部门备案;上级执法部门要求下级执法部门在调查处理前报告查处方案的,下级执法部门应当按照要求报告,并在上级执法部门同意后执行。

案件督办前已经立案的,下级执法部门不得停止调查处理,但应当将案件查处方案及相关情况报告上级执法部门;上级执法部门发现其中存在问题要求改正或者调整的,下级执法部门应当及时改正或者调整。

第十五条 未经上级执法部门批准,下级执法部门不得将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转交其下级执法部门或者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第十六条 对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下级执法部门应当成立专案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并在收到《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后6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案情特别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的,下级执法部门在以书面形式请示上级执法部门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案件查处时间。

第十七条 上级执法部门依法履行下列督办职责:

(一)对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对落实督办要求不力或者案件查处进度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催办;

(三)对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生的不当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四)其他需要承担的督办职责。

第十八条 上级执法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及时跟踪了解督办案件查处情况,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必要时可以派出专门人员前往案发地督促检查或者直接参与案件查处工作。

第十九条 下级执法部门未按照督办要求组织案件查处工作的,上级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催办。

第二十条 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不需要继续督办的,上级执法部门可以撤销督办,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不应当公开的情形外,上级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公布督办案件信息及查处情况。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时限报告的;

(二)故意推诿、拖延、瞒报、谎报的;

(三)案件久拖不决或者拒不落实督办要求的;

(四)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对在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查处或者指导、协调、监督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查处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或者个人,上级执法部门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 上级执法部门对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依照相关规定补助案件办理经费。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11.市场牵头,管理背后藏商机! 篇十一

记者在采访时看到,就在木樨园环岛的东侧,一个号称“京城首个女性主题的商场”——淑女天地正在火爆招商,而西北角,建筑面积近五十万平米,亚洲最大的批发零售服装商城——百荣世贸商城也将于4月29日正式开业,据说其停车场可容纳三千余辆机动车成为亚洲之最。按照丰台区CBC服装商业核心区的规划,除已有的大红门服装商贸城、新世纪商城、京温服装市场、天雅大厦外,预计今年还将启动的项目有大红门服装城三期工程、鑫福海大厦、木樨园购物广场、福成布艺等。其中,大红门服装商贸城三期将建设地上六层地下三层主要解决物流问题,京温二期也将建立科技含量极高可实现双层停车的大型停车场。

采访中几大市场负责人都对记者说,目前大红门市场的激烈竞争已进入白恶化阶段,最早的二十几家老市场已倒去四分之一,新市场还在不断挤入,究竟将来谁存谁亡,拚的是实力。而这“实力”中,物流大概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吧。从新市场规划可见,群雄争霸时代,市场投资方的物流意识已经相当浓厚,黑三轮之乱相形之下虽然显得有些渺小,但谁能保证,将来胜负就不在这一丝“渺小”之差呢?

在丰台区城管大队南苑乡分队,王刚祖队长给记者看了一份材料,题目是“南苑乡关于成立客、货运输公司的可行性意见”。在这份意见书中,提倡的组织运作方式是:成立南苑乡客、货运输公司,先行设立三轮车运输业务——说白了便是针对黑三轮之乱的整治——效仿出租行业实行公司制运营,这不正是众多三轮车夫们的愿望么?

这份建议里,提出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针对三轮车的运输公司可以由公司统一购买运营车辆,统一车型、颜色、编号,车辆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按照企业的管理方式进行严格管理。比如,在正式运营前,对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持证上岗;聘请公安、工商、交通、城管等部门进行培训和监督,公司成立监督管理机构对营运人员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并制定严格的奖惩和处罚制度等。

如果这份意见书能够成为现实,无疑是解决了政府头疼已久的老大难问题,也给了人力三轮车行业一个企业化成为正规军的机会,更能为市场带来物流的畅通。从另一方面来说,成立这样的一个公司,可以效仿出租车行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从某个角度看,甚至可以垄断这个行业,相信决不会是无利之举。

而市场投资方,本就是由市场衍生出来的人力三轮车客货运这一特殊行业,你是否该勇敢地站出来,同样的担起这“出手”之责呢?更何况,还有丰厚的利润在向你招手。

如果说这项建议还停留在设想阶段,其真正实施还需假以时日耐心等待的话,还有一个最简单可行的招儿——便是效仿酒店出租车趴活,设门童来规范化疏导。

目前,各家市场对三轮都是又怕又爱——确实离不开,但又怕它乱,所以在三包区域内都自扫门前雪,明令严禁驶入,三轮只能在路上乱哄哄,堵了路对谁都没有好处。其实,与其派保卫呆呆的看守轰赶,还不如在市场的门前专门划出一条道儿来,让三轮车一辆辆进来排队等待,左边进右边出,按次序趴活儿。这样一来,进货的商人一出来便能上车,不用拎着大包小包再走路,三轮儿也不会为了争活儿闹意见,对市场来说,不过是变“轰赶”为“疏导”,对交通拥挤也能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就算是不收取管理费用,这“便利”之后也隐藏着商机。

12.部级推广鉴定任务分配办法 篇十二

第二条部级推广 鉴定任务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 总站统筹分配,通过部级能力认定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 (以下简称承担机构) 在认定范围内承担分配的部级推广鉴定任务。

第三条为确 保公正 、 公平、合理、高效的分配鉴定任务, 在确定部级推广鉴定任务承担机构时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企业意愿原则。

2. 承担机构的鉴定能力和任务均衡兼顾原则。

3. 产品产地 、销售区域及适用地域兼顾原则。

4. 项目申请受理的先后顺序综合考虑原则。

5. 同批申请的同企业产品安排同单位承担原则。

第四条为保证部级推广鉴定任务顺利分配,各承担机构应接受认定范围内产品部级推广鉴定任务。 本年度承担部级推广鉴定任务的任务量以各承担机构过去两年完成的部级推广鉴定任务量均值为基准,综合考虑各承担机构情况核定。

第五条在核定的本年度承担部级推广鉴定任务数量内, 总站根据企业的意愿向各承担机构分配鉴定任务。 承担机构不应无故拒绝、推诿、挑选鉴定任务。

第六条部级推广鉴定任务分配后, 除了因客观原因导致原承担机构暂停开展鉴定工作的情况外,一律不得调整承担机构。

第七条各承担机构因自身原因需调整承担任务数量,应于年初书面报告总站,经总站审核后按照新的任务核定数分配任务。

第八条当申请数量超出所有承担机构能承担的核定部级任务总量时,超出的任务量原则上分配到企业所在省的农机鉴定机构,当所在省农机鉴定机构不具备该产品部级鉴定能力时,分配到邻近省的农机鉴定机构。 该批任务核占下一个年度任务量。

第九条当承担机构 因政策、 自身能力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承担鉴定任务时, 应将暂不承接鉴定任务的理由、 时间等书面报告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管理部门和总站任务分配部门, 总站任务分配部门接到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后,暂停给承担机构分配任务。

第十条当承担机 构恢复承担鉴定任务时, 应向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总站任务分配部门接到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后恢复给该承担机构分配任务。

第十一条当承 担机构被 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管理部门暂停鉴定能力时,总站任务分配部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暂停分配部级任务。 当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恢复承担机构认定能力时,总站任务分配部门再行分配任务。

第十二条当承 担机构名 称变更,与能力认定公告中单位名称不一致时,应书面报告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管理部门,能力认定管理部门确认承担部门能否继续保持认定能力,并将结果书面通知总站任务分配部门,总站任务分配部门根据通知结果分配任务。

第十三条本办 法由农业 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 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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