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立项申请书

2025-01-17

城中村改造立项申请书(11篇)

1.城中村改造立项申请书 篇一

附件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

依据规划意见书到区市政管委管理科办理的相关行政许可内容,需市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有4项:

一、(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古树名木移植许可

(二)行政许可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第25条

(三)行政许可收费依据: 本项目许可不收费

(四)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 12个工作日(不含法定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时间和上级审批时间)

(五)申请表: 《**市园林绿化局古树名木移植申请书》

(六)办理程序:受理

审查

决定

送达

(七)申请条件:

1、因特殊情况必须移植的;

2、古树名木移植方案符合要求。

(八)申请条件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25、27条;

2、《**市城市绿化条例》第22、23条;

3、《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10、12、16条;

4、《**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第11、15条。

(九)申请方式:书面申请。

(十)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1、**市园林绿化局古树名木移植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绿化面积总况;申请树种、规格、数量、原因;申报单位意见(盖章);产权业主单位意见(盖章);

2、**市园林绿化局绿地指标审核签署意见;

3、**市规划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项目工程树位平面图。在施工平面图上标明树位、树种、规格、占用绿地的面积;

5、古树名木移植方案。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含代征绿地)

(二)行政许可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第20条

(三)行政许可收费依据: 本项目许可不收费

(四)申请表: 《**市园林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含代征绿地)申请书》

(五)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 12个工作日(不含法定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时间和上级审批时间)

(六)办理程序:受理

审查

决定

送达

三、(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树木移伐

(二)行政许可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21条《**市城市绿化条例》第23条

(三)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项目许可不收费

(四)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12个工作日(不含法定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时间和上级审批时间)

(五)申请表:《**市园林绿化局树木移伐申请书》

(六)办理程序:受理

审查

决定

送达

(七)申请条件: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

(八)申请条件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21条;

2、《**市城市绿化条例》第23条。

(九)申请方式:书面申请。

(十)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1、**市园林绿化局树木移植和砍伐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绿化面积总况;申请树种、规格、数量、原因;申报单位意见(盖章);产权业主单位意见(盖章);

2、**市园林绿化局绿地指标审核签署意见;

3、**市规划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项目工程树位平面图。在施工平面图上标明树位、树种、规格、占用绿地的面积。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公共绿地改变使用性质批准(含其他绿地)

(二)行政许可依据:《**市城市绿化条例》第25条

(三)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项目许可不收费

(四)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时间和上级审批时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日

(五)申请表:《**市园林局公共绿地(含其他绿地)改变使用性质申请书》

(六)办理程序:受理

审查

决定

送达

(七)申请条件:新建项目确需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

(八)申请条件依据:《**市城市绿化条例》第25条。

(九)申请方式:书面申请。

(十)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1、**市园林局公共绿地(含其他绿地)改变使用性质申请书;

2、**市园林局绿地指标审核签署意见;

3、**市规划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项目工程占用绿地平面图。在施工平面图上标明占用绿地的面积及准确位置。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到区市政委城建科能直接办理的有 7项:

一、(一)项目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穿越公园或临时占用公园内土地许可

(二)项目类别:许可

(三)项目依据:《**市公园条例》第25条。

(四)办理对象及范围:**区

(五)办理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确需穿越公园或者临时占用公园土地的。

2、建设单位应当征得公园管理机构和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六)提交的材料:

1、**区市政管理委员会穿越公园或临时占用公园内土地申请书;

2、**市**区规划分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项目工程需穿越公园或临时占用公园土地平面图。在施工平面图上标明占用公园绿地的面积及准确位置。

(七)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八)办理程序:受理

审查

决定

送达

(九)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时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日

(十)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十一)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二、(一)项目名称:道路上空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架设管线行政许可

(二)项目类别:许可

(三)项目依据:《**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四条

(四)办理对象及范围:**区

(五)办理条件:

1、**区范围内建设各类架空线路,或者在现有架空线路上搭挂线缆的,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行政许可。

2、新建或临时架设架空线路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搭挂线缆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合杆的规定。

3、具有书面申请。

4、具有拟建架空线路的设计图纸。

5、搭挂线缆建设单位须提交与电杆权属单位签订的安全维护协议。

(六)提交的材料:

1、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统一格式的《架空线路建设申请表》:建设单位的全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申报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目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起止点位置、路径长度、线缆长度、线缆数量、线缆容量、电杆数量、附属设施名称及数量)、计划开工时间、工期;临时架空线的使用天数、拆除时间。

2、拟建架空线路的设计图纸,须由专业部门绘制,内容包括:在1:500地形图上绘制架空线路总平面图、1:100的带有道路横断面的线路断面图;图中须表明拟建线路与周围现有各种架空线路的关系。

3、搭挂线缆建设单位须提交与电杆权属单位签订的安全维护协议。

(七)办理程序:受理

审查

决定

送达

(八)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九)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三、(一)项目名称: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批准

(二)项目类别:许可

(三)项目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

(四)办理对象及范围:**区

(五)办理条件: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六)申请条件的依据:

1、**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1994年第2号《**市临时占用道路许可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

2、**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3、《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七)提交的材料:

1、临时设施占道申请(包括:占用道路位置、范围、性质、时间、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占道原因等);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时,应出示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八)办理程序:受理

审查

决定

送达

(九)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十)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十一)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四、(一)项目名称:挖掘城市道路批准

(二)项目类别:许可

(三)项目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

(四)办理对象及范围:**区

(五)办理条件:

(六)申请条件:

1、掘路施工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申请的理由、地点、施工期限等);

2、已取得有效的规划主管部门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主管部门施工许可;

3、设计完成工程图纸(包括:城市地域图、施工平面图、挖掘回填剖面图);

4、有切实可行的掘路施工方案(含施工承诺书);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时,应出示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七)申请条件的依据:

1、《**市临时占用道路许可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3、《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八)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1、申请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城市地域图、施工平面图、挖掘回填剖面图。

(九)办理程序:受理

审查

决定

送达

(十)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一)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十二)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五、(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许可

(二)项目类别:许可

(三)项目依据:《**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六十七条

(四)办理对象及范围:**区

(五)办理条件:

1、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定额指标和设置标准;

2、符合环境卫生设施设计方案;

3、符合**市公共厕所建设标准(DB11/T190-2003);

4、符合《**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实行指标》;

5、符合《**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五)项;

6、符合《**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定额指标(试行)》;

7、符合《**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标准》;

(六)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中标文书或建设合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和规划平面图(1:500蓝图或复印件);

4设施工程质量的合格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环卫设施的平立剖图(1:100蓝图或复印件)。

(七)办理程序:受理

审查

决定

送达

(八)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九)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六、(一)项目名称:新建扩建改建城市公园竣工验收

(二)项目类别:许可

(三)项目依据:《**市公园条例》第2、18、19、34、36条。

(四)办理对象及范围:**区

(五)办理条件:

1、属于公园用地,并且范围明确;

2、对公众开放,具备改善生态、美化城市、游览观赏、休憩娱乐和防灾避险等功能;

3、有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负责人;

4、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应当不少于陆地面积的65%;

5、具有《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设施;

6、公园面积在10000 m2以上。

(六)提交的材料:

1、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竣工验收申请表;

2、公园总体规划方案及工程竣工图;

3、公园绿化规划设计方案;

4、公园所有者及管理者的基本情况;

5、公园有关绿化、服务、园容卫生、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七)办理程序:受理

审查

决定

送达

(八)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时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日。

(九)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七、(一)项目名称:夜景照明方案审核许可

(二)项目类别:许可

(三)项目依据:《**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四)办理对象及范围:**区

(五)办理条件:

1、符合**市**区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2、符合**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的规定;

3、填写市市政管委统一格式的《夜景照明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申请表》;

4、经规划批准的平面图(A3纸);

5、夜景照明建筑总平面图(A3纸);

6、建筑立面图(A3纸);

7、建筑剖面图(A3纸);

8、建筑物实景白天照片式效果图(A3纸);

9、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0、设计、施工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施工安全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夜景照明构思;

13、照明方案、设计说明(A3纸);

14、灯位布置图;

15、照(亮)度、光色计算分布图;

16、控制眩光方法;

17、平日、节日、重大节日效果图(A3纸);

18、照明器材明细和技术资料;

19、重点部位灯具安装方法、结构示意图及说明(A3纸); 20、供配电系统及控制原理图(A3纸);

21、节能措施

(六)办理程序:受理 → 审查 → 决定→ 送达和备案

(七)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八)费用情况: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附件11:用地批准

一、用地单位持市(区)国土局预审批复向发改委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立项批复和规划审批。

二、用地单位持上述预审批复、立项批复和规划意见材料到区国土分局办理用地申报审批手续。

三、区国土分局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编制用地报批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一)区国土分局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二)用地单位填写的建设用地申请表

(三)用地单位提供的发改委或项目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和可行性报告批准文件

(四)区国土分局的地质灾害认定表

(五)区国土分局的压覆重要矿床证明

(六)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意见书及附图

(七)用地单位提供的勘测地界技术报告书及附图

(八)用地单位提供的使用林地证明

(九)用地单位提供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十)用地单位提供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十一)区国土分局的土地情况调查表

(十二)区国土分局代区政府撰写的建设用地申请文件

(十三)区国土分局填写的“一书”、“四方案”

(十四)区国土分局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十五)区国土分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不需要调整的免。

(十六)区国土分局的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十七)区国土分局的公示、听证情况说明

四、区国土分局将建设项目用地申报审批材料组织齐全经区政府同意上报市国土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五、缴纳有关税费并落实征地补偿费依据:市政府令148号;京国土房管政(2003)716号

六、市国土局下发市政府用地批复。市国土局在用地单位缴齐各种税费和征地补偿费后将市政府用地批复下发给区政府。

七、区政府收到市政府用地批复后,在10日内将批复内容在被征地的村委会所在地进行公告。

八、用地单位持用地批复和相关材料在全部支付征地补偿费后向市国土局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注:办理农转用和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525亩)的;

(三)其它土地超过七十公顷(1050亩)的。

征用本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附件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项目名称: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项目类别:许可

三、项目依据:《**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四、收费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六、办理结果状态:本局审核市建委备案

七、网上办理情况:**市拆迁信息网 网址: http:/bjchaiqian.bjjs.gov.cn 办理条件:列入本拆迁计划的拆迁项目

在**市拆迁信息网上激活项目帐号,建设单位获取项目帐号后登陆填报系统,进行网上负责项目材料填报,两级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和发布信息。按网上审批的程序进行网上审批,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用地批准文件;

(二)规划批准文件;

(三)拆迁实施方案;

(四)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五)委托评估合同和受托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八、办理程序:网络受理→审核→审定→告知

九、办理部门:**区建委房屋管理科 附件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项目名称: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项目类别:许可

三、项目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

四、收费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六、办理结果状态:本局审核市建委备案

七、网上办理情况:**市拆迁信息网(网址:http:/bjchaiqian.bjjs.gov.cn)

八、办理条件:列入本拆迁计划的拆迁项目

按网上审批的要求进行网上审批。在**市拆迁信息网上激活项目帐号,建设单位获取项目帐号后登陆填报系统,进行网上负责项目材料填报,两级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和发布信息。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四)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

(六)拆迁计划,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和方式、搬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七)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补偿款和补助费预算登记。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九)拆迁工地防治扬尘污染责任书和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十)委托评估合同和受托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九、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定→告知

十、办理部门:**区建委房屋管理科 附件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同附件10)附件15:办理征地结案表

一、办理国家建设用地征地结案申请报告;

二、市政府用地批准文件;

三、征地补偿协议书;

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结案证明;

五、征地补偿款凭证。

2.城中村改造立项申请书 篇二

自上世纪末以来, 济宁市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 为了提升旧城的功能, 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实施了“绿、亮、清”工程, 近几年, 围绕塑造城市特色, 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 有力地推动了旧城的发展。济宁市的旧城改造启动较早, 旧城区内的城中村存量一般, 但受当时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 济宁旧城区的发展同样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近年来, 我院一直积极投身于城中村的改造步伐中, 先后参与了后铺、东红庙、东孟、八铺社区居委南片区、三义庙片区、皇营润景园片区、运河佳园一期片区、姜楼曹营、满庄、杜庙、张营、三贾、济北片区、常利村、李集村等60多个城中村的规划建设服务, 从前期的调研、踏勘, 到后期的规划建设管理跟踪, 积极配合服从管理, 科学编制房地产建设规划和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做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使济宁“城中村”改造驶稳妥地驶上快车道。

2 城中村产生的根源

城中村问题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所独有的一种现象。主要是我国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模式所导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城市的用地不断扩展, 原来的一些村庄被纳入城市范围, 但其土地仍保有其原有集体属性。这些村庄虽位于城市之中, 但其建设管理方法仍延续原有农村宅基地管理模式, 即由村集体进行宅基地分配, 村民在其上自行进行建设。由于建设管理及建设方式仍延续原有农村的习惯, 与周边的城市环境格格不入, 村民仍沿袭原有的乡土、亲缘和地缘关系。脱胎于农民的城中村非农化群体, 比较其他社会群体而言, 这一群体对社会保障有着更为独特而强烈的需求。随着耕地的全部被征用, 城中村民被迫突然地进入了城市生活, 但就适应城市生活的技能而言, 这些人普遍一无技术、二无文化、三无任何其他优势, 是一个注定要在城市中被边缘化的社会群体。

中山大学周大鸣认为, 世界上所有大城市都有贫民窟, 这是正常现象, 不必将它看作城市之“瘤”。他认为城中村已经具有贫民窟的特征, 他称之为城市贫困社区。他认为城市贫困社区目前有三种类型, 一种是由旧村演变过来的城中村;一种是由老城区延续下来的低收入人群聚集区;还有一种是效益不好的传统大型厂矿宿舍区, 那里集中了很多下岗待业的人。

3 充分把握“城中村”改革改造的重要意义

3.1 有利于拓展城市空间, 优化资源配置

“城中村”土地利用率低, 通过改造, 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为城市发展腾出新的空间。

3.2 有利于改变城市面貌, 提升城市品位

“城中村”布局杂乱, 建设无序, 形式土而单调。通过改造可重塑形象, 提高城市品位和竞争力。

3.3 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 提高居民素质

“城中村”相对封闭, 基本保持农村传统生活方式, 观念陈旧, 管理滞后, 环境脏乱差, 通过改造, 促其向现代城市方式转变, 居住环境、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3.4 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 加快城市化进程

伴随着城市外延式扩张的深入, 内涵式城市化被提到议事日程, 对人居环境及人口素质水平较低的“城中村”改造成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环节, 加快“城中村”的城市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真正实现城市一元发展的关键, 与实现农村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紧密相关, 有利于“城中村”村民真正融入城市, 享受城市化的美好生活。

4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济宁的城中村进程

城中村改造工作必须遵循“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 城中村改造的计划必须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土地供应计划及城市建设用地计划等相协调, 努力做到“成熟一个改造一个, 改造一个成功一个”。

5 开展多种规划模式改造, 形成全面的示范效应

城中村改造必须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城中村的具体情况, 分别采取全面改造或综合整治等不同的改造模式, 解决特定城中村的实际问题。

6 充分认识城中村改造是承载济宁发展现代服务业、进行二次开发的机遇所在, 是提升空间环境品质的重大机遇

“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区二次开发的成本“洼地”和发展潜力所在, 城中村将成为未来济宁空间发展和建设的主要土地供给来源, 也是疏解老城区建设密度、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的空间机遇所在。

6.1 “城中村”改造, 必须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建设的原则

规划要与城市化水平相适应, 高起点、高标准地完善市政公用设施, 完善环境规划和空间设计。充分兼顾经济功能和其他社会服务功能的协调, 营造高质量的生活环境, 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筑设计要有民俗特色, 有品味, 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6.2 坚持规划引导, 积极推动成熟项目

城中村 (旧村) 改造必须坚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在整体合理维持和有序过渡现有廉租屋及低端都市加工业、服务业功能的基础上, 积极为城市支柱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在优势区位条件下积极发展商业办公、信息服务、旅游服务等高附加值产业, 引导村民和村集体经济通过与城市产业融合来实现发展, 避免一味地要求高容积率, 严格控制人口和住宅规模, 完善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

6.3 “城中村”改造, 必须依靠政府领导, 各专业设计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密切配合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 大胆解放思想, 不断更新观念。由于各个“城中村”的状况不同, 干部群众的思想水平、物质基础不一样,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任务各有侧重。必须以改革的思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城中村”改造是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 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妥推进。此外, “城中村”改造还必须调动村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城中村”改造, 触及到群众的既得利益。要从实际出发, 在不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前提下, 给群众一些政策性的补偿和一定的资金扶持, 使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在正确制定和运用政策的同时, 充分发挥”城中村”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股份经济组织的作用, 用干部、党员的模范行动, 调动群众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

6.4 “城中村”改造, 必须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相结合

撤村建居后, 农民变成了居民, 成为城市社区的一员, 要针对农民变成市民这类人群的特点, 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功能。规划设计中要着重考虑到开展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服务等工作, 从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社区管理方面彻底把“城中村”居民的传统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为现代化城市生活方式, 使“城中村”居民彻底告别旧有的生活方式, 走进现代城市文明社区, 成为真正的城市人。

6.5 “城中村”改造, 必须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手段

“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的大事, 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件难事。前期调研中既了解群众思想工作的意识, 又要考虑政策制定的深度和力度。

7 结语

3.城中村改造专家谈 篇三

——李培林教授认为广州城中村不需大规模拆迁改造

现在的地成中村被一些城市政府部门视为“城市毒瘤”。与此对应的潜台词是:坏人大多住在城中村。城中村最重要的人不是可转为城市居民的农民。而是租屋而居的外地人。他们是为城市带来发达服务业和制造的人,也是没有筹码与政府谈改造补偿、谈利益分成的弱势群体。但令人惊奇的是,城市政府在改造城中村的利益博弈中,从来就置居住生活其间的外地人于度外。城中村考验正政府治城能力的关键在于:你是视外地人为城市子民,想接纳并安置好这群人,还是视之为城市的累赘和威胁,想管束并“驱逐”这群人?

——著名专栏作家何树青在《新周刊》呼吁:“消灭了城中村,不等于就此消灭了贫富差距。”

解决城村落问题的关键是,在保障村民利益的同时,把村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让村民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

改变征牧土地一次性赔偿的做法,建立政府和村民共同管理的村民工发展基金,让村民分享土地开发的利润。另外,城中村的确良外来人口应该得到妥善安置,否则他们可能工巧匠聚居到城市某些适合区城而再度形成新的城中村。

——中山大学人类系主任周大鸣教授建议这样改造城中村

征地如何补偿,首先政府应该选好立场。被征地的村民生活水平普遍降低了,而不是提高了。建议不要“一次性了断”,支付一笔补偿金完事,而应该让村民参与每年的利益分成,比如这块地被征用建造发电厂了,发电厂每年盈利中应有属于村民的部分。

4.城中村改造协议 篇四

甲方:XX市XX区青青街道常明社居委

乙方:XX置业有限公司

丙方:合肥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提高城市品味,甲方根据市区两级政府有关土地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的相关规定,就XX份城中村综合开发改造(以下简称“XX份城改”)项目实施拆迁配套工程,以交付土地部门净地挂牌,并协助政府制订项目出让条件、选择具备开发实力和开发经验的开发主体。为全面完成好招商和融资工作,甲、乙双方于2009年3月8日签署了《XX份“城中村”综合改造合作意向书》,合作开发XX份城改”项目。在本意向履行过程中,乙方和丙方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发XX份城改项目,在此基础上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相互协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就XX份城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理位置:该项目位于合肥市XX区水阳路以北、青松路以西。

2、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6548.18平方米(折合159.82亩,拟建筑面积约为5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计20亿元人民币。

3、项目功能及开发周期:本项目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步行街、精品住宅、高档写字楼及五星级酒店等业态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开发周期暂定4年(以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计算)。

4、项目性质:本项目为合肥市政府批准的XX份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拆迁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拆迁安置费用约计4亿元人民币。

二、开发方式

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完成后由政府收储并挂牌,乙方摘牌后按项目约定的功能进行规划设计、报批和项目开工建设报批,甲方予以积极配合。

三、拆迁安置

1、本项目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由甲方组织实施,拆迁安置所需的费用由乙、丙方承担,先行支付给甲方,本项目实行货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约计4亿元人民币(具体以拆迁测量认定及评估机构确定的数据为准)。

2、本项目拆迁分两次完成,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完成拆迁面积约60亩,由丙方支付拆迁费用79643445元,待二次拆迁完成后统一结算,第二次拆迁在本协议签订并支付预付款后启动。

3、第二次拆迁安置费用付款期限:

⑴、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乙、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4000万元;

⑵、在甲方审查确认拆迁安置户籍和人员名单,并在媒体张榜公布后七日内乙、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6000万元;

⑶、在与拆迁户拆迁协议全部签订后七日内乙、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6000万元;

⑷、余下拆迁安置费在拆迁全部完成并挂牌取得土地后七日内支付;

4、甲方在收到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由乙丙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开始进行拆迁工作并在15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拆迁工作。

四、土地出让

1、甲方在拆迁完成3个月内上报政府收储本项目土地,履行土地挂牌程序,乙、丙方组成联合体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年限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办理。甲方应向政府建议本项目挂牌条件,取得政府支持认可,以确保乙、丙方合法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并协助乙、丙方办理项目用地手续。

2、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按挂牌条件和乙、丙方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执行。

3、乙、丙方摘牌按规定付清土地款后30天内,甲方向乙、丙方返还其先前支付的拆迁安置费。

五、其他优惠政策

甲方协助乙、丙方取得并享受合肥市 “城中村”改造项目以及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选择其它合作伙伴以及不再和任何第三方进行本项目的任何形式合作。

2、本协议附件及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如遇纠纷协商不成,向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每拖延一天完成拆迁,按乙、丙方已付的拆迁安置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丙不参加该项目土地挂牌,应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若乙、丙方参加项目土地挂牌但未能中标,则甲方负责在招标结果发布后十日内返还乙、丙方已付的拆迁安置费本息。

3、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乙、丙方支付经济损失500万元,并返还乙、丙方已支付的一切款项及按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付款,乙、丙方向甲方支付按延迟付款金额的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因国家政策要求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的经济损失,相互均不予追究。

6、如一方未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以自己的行动表明其不再继续履行本协议时,相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页无正文)

甲方:合肥市XX区青青街道常明社居委(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XX置业(安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丙方:合肥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5.城中村改造汇报材料 篇五

我们##办事处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成立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分管副职及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社区书记、村居书记为成员。同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对改造试点实行科级干部帮包制度,依据实际情况,一村一政策,一村一套帮包班子。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城中村”改造的重大意义,让群众了解政策,积极支持配合“城中村”改造工作。

现将##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改造工作汇报如下:

一、##居委,位于##路以东,##路以西,##路以南,##路以北。现有土地##亩,其中住宅占地##亩,其他占地##亩,土地性质全部为国有土地。村居两委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团结,群众较为拥护。##年#月以后再建房屋基本没有,外来人口较多,但房屋大部分证件齐全,村两委对城中村改造早已进行宣传,群众都同意改造。要求对房产证上标有的房屋面积,不管正房还是偏房,都按一平方换一平方,如进行货币补偿每平方要在##元以上。

##村,位于##路以东,##街以西,##以南,##路以北。现有土地##亩,其中村庄住宅占地##亩,其他用地##亩,土地性质全部为集体土地。两委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团结,战斗力较强。居民支持城中村改造,要求回迁按照房产证标明面积一平方换一平方,其他房屋面积折价货币补偿。如全部货币补偿,则视具体情况再议。

现在两个村的土地已完成招拍挂,办事处将具体分析各方面情况,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挑选村居班子健全、战斗力强、群 1

众拥护等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的村居,首先进行改造。

二、##村,总人口##人,约##户,总占地##亩。其中耕地##亩,村庄占地##亩,道路沟渠##亩。现有房屋##处,##间,房屋总面积##万平方米;大棚约##个,占地##亩,主要是钢架构,种植蔬菜;养殖场##座,占地约##亩,养殖奶牛、猪为主;仓库、厂房约##个,占地约##亩。

为全面做好####工程工作,办事处成立了####(##村)拆迁安置工作组;并按照市区统一安排,配合上级部门对####绿化带进行实地勘查并打点划线;办事处抽调精干近百名人员,组成三个工作队,对运河五期绿化带内的房屋宅基进行实地核实,掌握了较为详细的房屋、土地、人口等信息,全面启动运河五期工程。

三、######工程涉及到##办事处##村和##村。

###村,总人口##余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

##村,总人口###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全部为企业用户地。

办事处成立了######工程工作组,具体负责和保障各项工作开展;按照市区统一安排,配合上级部门基本完成了对###村的房屋普查;多次召开由办事处工作组、##社区、###村和##村两委参加的集体会议,学习相关政策,研究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解决疑难问题,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积极组织土

地征用听证会,土地手续正在审批过程中;对地上附着物进行勘察测量,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程涉及到###办事处##村、##村和###村。

###村,总人口##余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

##村,总人口###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

董付村,总人口###余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

办事处成立了####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保障各项工作开展;办事处抽调机关和社区精干人员,对工程涉及到的三个村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查,掌握了较为详细的资料;积极组织土地征用听证会,土地手续已经通过审批;针对部分群众认为征地程序有瑕疵的问题,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进村入户逐家做工作,打消了村民的顾虑,使广大群众由不理解抵制转变为支持配合,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存在问题:

1、不同程度存在人多房少,多人一宅的情况。

2、多年未规划宅基,有的村虽然自己规划了宅基,但由于上级监管严格,分配的宅基多数未建房屋。

3、####村等几个村,人少耕地多,是著名的蔬菜专业村、养殖专

业村,土地收益较高,要求提高耕地和地上附属物赔偿价格。

4、要求提高征地后预留地的比例,并要求自主选择预留地位置。

5、要求政府帮助村民解决生活和养老保障问题。

6.深圳市城中村改造改造经验 篇六

一、深圳城中村的现状及认知

改革开放三十年,是深圳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三十年,是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三十年,目前,我市城市规模已达770平方公里。我市土地总面积为1953平方公里,并划定974平方公里的基本生态控制线,占全市土地面积的49%,基本生态控制线已成为我市保护生态环境的底线和铁线,全市剩余可建设用地潜力不足200平方公里左右,且分布零散。在新增城市空间资源有限的条件下,通过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活动盘活存量土地,对于破解资源瓶颈,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空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深圳经过1992年和2004年特区内外两次城市化过程,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全部征转为国家所有,原农民全部转为城市居民,成为我国第一个没有农民和农村建制的城市。在城市化过程中,我市通过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划定居民、工商业和配套建设用地,对可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纳入城市社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体系等一系列举措,充分保障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的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由于快速工业化产生了大量的居住需求,而政府和市场无法在短时间解决;加之原农村被高速发展的城市建设用地包围,缺乏控制引导,违法建筑现象普遍,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城中村的问题也愈发凸显。深圳城中村总用地面积为96平方公里,以城市化转制前的原行政村为单位的城中村有320个;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城中村有1725个。全市城中村共有各类私房约35万栋,总建筑面积超过了1亿平方米,据不完全统计,城中村居住人口规模超过了500万。深圳城中村是快速工业化及城市化的阶段性产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数量庞大,类型错综复杂,牵涉面广,与经济发展、群众利益等敏感问题交织在一起,处理难度大;二是城中村内消防等各类安全隐患严重,各类配套设施缺乏;三是居住人口密集,卫生状况比较差。此外,深圳城中村在一定时期内承担了廉租房的职能,增添了城市活力等正面作用也得到了普遍的认同。

二、深圳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形势

2004年10月28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违法建筑查处暨城中村改造工作动员大会,拉开了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序幕。目前,我市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改造模式,制度建设渐趋成熟,区政府、街道办、村集体及开发企业的积极性得到-1-

充分调动,各区都有一批改造项目已完成或正在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已进入了积极平稳、全面提升的重要阶段,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建设不断加强,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和常设机构市城改办,市城改办设在市规划局,各区也常设了区城改办。目前,市城改办已成为全市负责改造政策、改造计划、改造规划、改造资金为一体的综合协调和办事机构,市统筹、区实施的市区分工体系已形成。

二是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出台了《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为推进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提供了重要政策保障。

三是建立了城中村改造计划和规划体系,制定了改造中长期计划,并建立了计划制度。编制了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城中村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及技术指引等技术文件,建立了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制度。

四是全面推进了城中村全面改造和综合整治项目,全市已列入各城中村改造计划的全面改造项目共137项,已批准专项规划42项,批准总建设规模1000多万平方米,一批项目已竣工。在综合整治改造方面,已有166项项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列入改造计划,共下拨市、区城改扶持资金8亿元,全面扶持城中村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其中33项已完工,并打造了一批示范性综合整治改造项目。

国务院近期审议通过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实施纲要(2008-2020年)》赋予了深圳建设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一区四市”的发展定位,给深圳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树立了新标杆,深圳城中村改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城市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深圳城中村改造工作任重道远。

三、深圳城中村改造的主要经验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全新而复杂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总结几年来深圳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我们认为有以下实践经验可在今后的改造工作中进一步坚持和发扬。

(一)符合深圳实际的改造政策。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主要有全面改造(整体拆建、局部拆建)和综合整治改造两种模式,以综合整

治改造为主。在改造政策方面有以下举措:一是城中村改造项目除政策性住房外,实施拆除重建的房产均为市场商品房,全面理顺了土地权属关系;二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可在一定开发强度范围内减免部分地价,政府不再支付拆迁费用;三是城中村内股份合作企业单独或合作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其它第三方单独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以公开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二)科学的改造规划制度。我市实施了改造专项规划制度,要求每一个改造项目必须编制改造专项规划,改造专项规划是统筹城市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及社会利益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在控制开发强度、优化布局、合理安排使用功能、完善基础设施、传承历史文化等方面作用显著。一方面,强化改造专项规划的法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确立了先规划后建设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地区不得建设。为简化改造规划审批程序,市规划委员会授权其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环委)审批改造规划,提升和巩固了改造规划的地位,既加快了改造规划的审批又为后期行政许可提供了依据。在改造专项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政府组织、专家领衔、科学决策、公众参与的要求。首先,改造专项规划由区政府组织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编制,充分体现了政府组织、公众参与,保证了改造专项规划的可实施性;其次,市规划局、市城改办的统筹及市建环委的审批则体现了专家领衔、科学决策,市建环委的非公务委员是全市甚至全国在规划、建筑、交通、园林等方面的专家,通过市建环委的审议,各改造规划编制水平得到了普遍的提高。另一方面,强化了改造专项规划的改造责任及实施措施。改造专项规划原则上特区内以行政村为单位,特区外以自然村为单位,统筹编制。改造专项规划必须确定比项目建设用地范围更大的拆迁范围,拆迁范围内的拆迁责任由改造主体承担,拆迁范围内学校、绿地、市政道路、地铁站及公交场站等用地由改造主体负责拆迁完毕后移交给政府,在部分城中村还要求按比例配建政策性住房。改造专项规划制度有效施了城市规划,理顺了土地权属关系。通过改造规划的协调和控制,我市大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在解决城中村自身问题的同时,承担了一定的城市责任,到达了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改造目标。

(三)以人为本的改造扶持资金制度。综合整治改造是我市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但综合整治改造只有投入而没有直接的收益,缺乏市场动力,为此,市政府每年在市国土基金切块安排市城改扶持资金,并要求各区政府按不少于市城改扶持资金的比例安排区城改扶持资金,引导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投入,全面推进城中村综

合整治改造工作。市城改扶持资金由市城改办统筹使用,随着改造工作的深入推进,市政府在城中村综合整治方面的扶持力度也不断加大,2009年市财政安排用于城中村综合整治的专项资金为8亿元。

(四)注重人的城市化。我市城中村改造主要的参与主体是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中村改造范围的各类拆迁责任能否顺利完成,往往取决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市场化的运作过程中,充分锻炼了原农村经济组织各方面的能力,在改造利益平衡的过程中,原农村经济组织和原村民的经济、民主、公平等意识得到了加强,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如我市第一个竣工的渔农村改造项目,为公平、公正的分配改造后的房产,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惜花费60多万元开发自动分房软件。

四、深圳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发展方向

深圳是一个新兴城市,前一时期主要是以外延式的模式发展,尚未系统地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目前,土地资源的匮乏及城市转型的内在要求,使得深圳即将进入向存量土地要空间的新时期。城中村改造这项艰巨工作的顺利开展极大地调动了老住宅区、旧工业区改造的积极性,社会积极性高涨。我市城村混杂的情况非常普遍,仅靠城中村改造政策在已不能完全适应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为此,在城中村改造实践的基础上,市政府加大了对城市更新的政策研究和推进力度。2008年市政府决定启动工业区升级改造,并将市工业区升级改造办公室合并设在市城改办。2008年上报国务院审批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确定,到2020年,深圳的包含城中村在内的城市更新规模将达到190平方公里。目前,市规划局、市城改办正按市政府工作部署研究起草覆盖全市、统筹各类更新改造类型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草案),并计划按照全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规划统筹、市场运作、稳步推进,有序分期选取若干更新单元进行试点示范,逐步推开。正在拟定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草案)全面借鉴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践经验;如,参考国外城市更新及城中村整村编制改造专项规划的经验,确定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度,打破以宗地改造的旧模式,高标准地实施城市规划;此外,在城市更新扶持资金、更新模式等方面都充分吸收了城中村改造的实践经验。

我们相信,通过城市更新的整体统筹,深圳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将会进一步加快推进,深圳的城中村也将会成为深圳城市有机的重要组成部分。

7.广州城中村改造思路与对策 篇七

目前, 广州城中村的改造无疑是一块“诱人的奶酪”, 但同时它也是一块“难啃的骨头”。本文将透视目前广州城中村改造的状态, 分析实施改造规划的困境与对策。

1. 广州城中村改造思路的转变

截至2006年9月底, 广州有外来暂住人员364万, 其中大部分都分散在广州市385k㎡老八区内的138个城中村里。此前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的模式是坚持“两项原则”和实行“四项转制”。“两项原则”即“市政府不直接投资”和“不进行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四项转制”即:农民转为居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村民宅基地房屋权属转为城镇房地产权属;原村委会管理的集体经济转为集体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共同持股的股份公司, 将原农村管理纳入城市一体化管理。然而, 城中村改造的步伐一直停滞不前, 政府不得不转变思路, 为了解决改造的资金缺口与利益纠纷, 政府默许了开发商的进驻, 并逐步健全管理体制, 成立了广州市“三旧”改造办公室, 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城中村的改造已成为广州市未来几年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内容, 政府计划分期分批, 按不同类型逐步改造。改造策略是按照“先行试点, 积极稳妥”的原则, 选择位于中心城区的9条城中村作为改造试点, 采取“一村一策”的方法, 取得经验后, 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2. 实施改造面临的问题

虽然城中村改造好几年前就已经提到广州市政府的议程里, 但真正付诸实施并取得成功的案例却乏善可陈。笔者认为, 阻碍城中村改造主要有三个因素:庞大的改造资金、复杂的利益分配、滞后的政策跟进。

2.1 庞大的改造资金

其实, 许多村集体和政府都意识到城中村改造的迫切性, 但面对着庞大的改造资金, 都显得有心无力。目前广州城中村集体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物业的租金, 但大部分都用于分红, 集体所剩资金远不足以支持庞大的改造资金。许多村集体也坦承自身无论在资金还是开发能力上都无法支撑。对政府而言, 庞大资金投入后是否能收到预期成效, 心理也没底, 因此不愿冒这个风险。由此看来, 引入既拥有足量资金又具备良好开发能力的开发商是必然的选择, 但出于公共利益与城市发展容量的考虑, 政府会对开发商的开发行为有诸多限制。因而, 在保证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引入优质开发商进驻是广州城中村改造的一大出路, 也是一大难题。

2.2 复杂的利益分配

参与利益分配的有三方:村民、政府、开发商。作为土地投入方的村民, 希望在改造中补偿他们可能因征地、拆迁造成的损失, 为其今后生活提供出路和保障;作为主要协调及引导方的政府, 则希望在减少财政压力、保证市场和社会稳定的情况下进一步改善城市功能, 促进城市发展,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作为主要资金投入方的开发商则希望获得最大利润。

这种复杂的利益关系中, 改造规划并不只是技术上的问题了, 改造方案做得再出色也会因为三方在利益上无法达成共识而流产。

2.3 滞后的政策跟进

城中村问题是由于相对稳定的城乡土地二元所有制结构不能适应快速城市化发展的要求而产生的。出于对农地的控制和保护, 集体用地不能在市场上流转, 从而导致了村集体只能以物业出租的形式吸引投资者和使用者, 这虽然能够限制了村集体的无序开发, 但另一方面却阻碍了高品质的投资进入。虽然集体土地国有化能解决这一问题, 但对于集体用地所剩无几的广州各城中村来说, 其手中的土地已是最后的资本, 因而会对集体土地的国有化更加谨慎。清晰的产权与边界能够使交易更有效。如果政府不制定一些相关的政策, 村民也会在私底下按照自己的“原则”流转土地, 这样只会在改造中产生更多的纠纷。

另一方面, 针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体系相对滞后, 管理制度与监管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城中村改造在许多问题上都缺乏政策依据与支持, 政府不得不采取“一村一策”的方针来应对138条各具特色的城中村, 许多政策不得不在改造推进的过程中逐步完善。这种先遇问题再出政策的状态必然使得广州城中村改造步伐缓慢。

3. 改造思路的再思考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 在城中村改造问题上, 政府的态度都是非常谨慎的, 既苦恼于庞大的改造资金, 又担心引入过多市场资金的改造会损害公共利益;既看到了政策对城中村改造的限制, 又不敢贸然突破。此外, 在中国这样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及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 城市的再开发基本上都默许这样的观点:只要经济利益问题解决了, 其他一切问题都不是大问题了。而且, 在技术层面上, 相对于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而言, 经济利益更加容易量化。因此, 从经济利益着眼去实现城中村的改造是现阶段比较现实可行的一种策略。尽管在欧洲, 强调社会及历史人文关怀的城市复兴运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但对于现阶段的中国, 过分强调社会利益和文化利益的思路反而会使改造举步维艰。

3.1 改造原则

3.1.1 尊重利益、改变状态

城中村改造是农村及农民的“深度城市化”, 让农村、农民融入城市发展的洪流之中, 改变其自足、缺乏竞争意识的生存状态, “尊重利益, 改变状态”成为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思路。城中村改造要切实尊重村集体乃至每个村民利益, 保证村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并最终实现村集体、政府、开发商等利益群体的共赢局面。另外, 城中村改造, 不但要改造城中村房屋, 更重要的是还要最终有利于突破现有的地缘、血缘结构;既实现村民居住形态的变革, 也实现村民生存状态的彻底革新。

3.1.2 获得增量, 公平分配

城中村抵制政府改造的主要焦点是, 城中村改造使村民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及来源于土地的经济收入等, 因而城中村改造首先是做出足够多的增量, 村民获取的增量应超过改造之前, 并且这一增量具有很好的经济预期。经济增量的获取, 然后公平地在政府、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商之间进行再分配是城中村改造的第一要务。

3.1.3 试点先行、政策创新

政府制定的政策可以制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然而, 广州城中村是千差万别的, 不能一概而论, 可采取“一村一策”的方法, 取得经验后, 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既然是试点, 政策应当敢于创新。

3.2 改造思路

基于以上分析, 笔者认为, 广州的城中村改造可以有两条思路:

3.2.1 第一种思路—激进路线

面对一些问题日益凸显的城中村, 改造时间越晚, 改造成本将越高。为了防止城中村问题继续恶化而需采取的“先发制人”的改造策略, 是一种经济利益优先的改造模式, 强调的是一步到位。第一种思路是防微杜渐的思路, 目前已具备较成熟的实践条件, 更考验政府的决策与执行力度。

3.2.2 第二种思路—渐进路线

面对一些问题复杂的城中村, 改造往往举步维艰。面对此类城中村, 可采取先控制城中村的发展、改善和抑制城中村问题, 待改造时机成熟后再进行全方位改造的思路。此思路是一种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利益综合的改造模式, 更强调城中村改造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 是对现状妥协的结果, 目前尚在探索阶段, 其重点是对城中村发展的控制以及对改造时机的把握。

4. 总结

8.城中村改造立项申请书 篇八

“城中村”改造和“楼宇经济”发展相辅相成

“楼宇经济”是在一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基础上产生的,因而具有较强的依托性,需要周边设施相配套。从目前郑州市以及“城中村”改造实际来看,有着非常有利于“楼宇经济”快速发展的优势和条件。

一是“城中村”区位交通优势明显,为“楼宇经济”的孕育和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二是“城中村”改造可以促进城区规模扩大、城市功能的完善和生产要素的汇聚,为“楼宇经济”的发展创造基础条件。三是“城中村”改造可以对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促进现代化商业、服务业的发展,为“楼宇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

反过来,发展“楼宇经济”可以吸纳大量的企业和人口入驻,这样不但为村民们提供了大量稳定的房屋租住者,同时商务楼中各企业员工的餐饮、休闲、金融、住宿等需求,又为村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对“城中村”改造也可起到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城中村”改造是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绝好机遇。而“楼宇经济”的加速发展,也能促进“城中村”改造健康快速推进。

通过“城中村”改造加速发展“楼宇经济”

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以及目前郑州市实际,本人认为“楼宇经济”的发展应该从“四个强化”着手:

一是要强化市场定位。“楼宇经济”空间虽然是城市效益的高地,但不能盲目求多求大,应详细掌握市场行情,遵循市场规律,在科学分析与规划的基础上确定“楼宇经济”的发展空间及规模。

二是要强化规划调控。可将“楼宇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城中村”改造规划,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科学调度。对处于黄金商业区的“城中村”,可以建设高档楼宇;对于城市边缘的“城中村”,可重点开发中小写字楼、宜商宜居型楼宇;而对那些处于中心城区以外,周边自然环境较好的“城中村”,则可以建设一批宜商宜居、花园式的楼宇。不仅如此,在设计建设商务楼宇的同时,要配套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以充分发挥外部经济效益,提升区域竞争力。

三是要强化政策引导。可以采取税费适度减免政策进行引导,也可以适当返还部分用地出让的政府收益,用于“楼宇经济”发展用房周边基础设施或公共设施建设。另外,对于规模较大、辐射带动力强的“楼宇经济”项目,可以适度提高其用地的容积率;重点地区的“城中村”改造,应积极引导、优先审批,为“楼宇经济”形态的培育创造条件。

9.“城中村”改造的杭州模式 篇九

杭州“城中村”问题的厘定与剖析

杭州“城中村”的定义及分类。杭州“城中村”是指在杭州市规划建设范围内,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杭州6个老城区23个乡镇、280个行政村,绝大多数撤村建居村都未经整体改造,名义上具有城市的性质,实质上仍是乡村,也就是所谓的“城中村”,其余未撤村建居的村,也有相当一部分带有“城中村”性质。由于形成时间和构成因素的差异,杭州“城中村”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处于繁荣市区、已完全丧失农用地的村落,称之为“全融入型”,如西湖区的武林村、九莲村;二是处于市区周边、尚保留少量农用地和独立农居点的村落,称之为“半融入型”,如古荡的古荡湾村、三叉村、景芳村;三是处于远郊、仍保留大量农用地和集体土地的村落,称之为“未融入型”,如彭埠、笕桥和风景名胜区等镇的部分村。

杭州“城中村”问题的凸显。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城中村”与杭州城市的矛盾日益凸显,“城中村”问题日趋严重,如总体规划严重滞后、人口构成复杂多变、社会治安隐患突出、物业经济层次偏低及农民生活品质难以提高等,“城中村”与杭州“天堂城市”形象形成了强烈反差,成为推进城市化的“拦路虎”、脏乱差的“代名词”、大都市脸上的“烂疮疤”、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地”,以及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被历史遗忘了的古老陈迹”。研究表明,杭州“城中村”主要面临四大突出问题:一是量大面广。2001年撤市设区后,杭州市区面积扩大到3068平方公里;经三批试点已撤村建居村庄174个,2007~2011年计划改造村庄54个,再包括萧山、余杭区部分“区中村”在内,杭州“城中村”共计近300个。二是规划滞后。杭州“城中村”村民经济条件普遍优越,建房已从一代楼房升级为四代别墅,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相互交织,建筑布局凌乱,缺乏统一规划,“握手楼”、“接吻楼”、“一线天”随处可见。三是环境恶劣。大多数“城中村”基础设施落后,缺少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同时,外来人员集聚,社会秩序混乱,违法犯罪现象滋生,人居环境恶劣。四是历史痼疾。杭州“城中村”形成历时20多年,期间政府的征地拆迁补偿和人员安置政策经历较大变化,在政策兑现中也存在不及时和不到位情况,给村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杭州“城中村”问题的剖析。与国内众多发达城市一样,杭州“城中村”问题是伴随城市化快速推进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社会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的变更,以及由此引发的产权重新界定和社会关系网络重组,主要根源在于城市高速扩张与严重滞后的村落变迁之间形成的巨大反差,进而引发了城市化社会理性与农民个体非理性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同时与外来人口大量集聚、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城市规模快速扩展,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跟不上、农村变城市和农民变居民工作跟不上等方面密切相关。“城中村”问题的出现,阻碍了城市化的推进,影响了城市总体功能的发挥,制约了城市品位和城市美学的提升,对城市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城中村”问题解决不了,推进城市化、建设新农村、打造“平安杭州”、构建和谐社会都无从谈起,杭州今日的“城中村”就有可能成为明天的“贫民窟”。

杭州“城中村”改造的实践与探索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浩大、复杂、覆盖面广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生活等各个方面。近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改体制、翻牌子、分房子、建机制、盖房子”五位一体,科学破解“筹资难、征迁难、安置难、配套难、审批难、管理难、兑现难”等七大难题,以最大的决心、最硬的举措、最优的政策、最快的通道、最佳的效益,全力以赴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变农村为城市、变农民为市民”两个历史性转变,走出了一条具有杭州特色的科学改造“城中村”之路。

杭州“城中村”改造的模式。杭州“城中村”改造,坚持与众多民生项目点、线、面相结合,大拆迁、大建设、大安置、大整治,以大项目带改造、带整治、带开发、带建设。一是以“面”带动“城中村”改造模式。钱江新城建设、东站枢纽项目、西溪湿地综合保护,从“面”上整片推动了“城中村”改造。如钱江新城建设带动了定海等10个村的“城中村”改造。二是以“线”带动“城中村”改造模式。“以路带更新”、“以河道带更新”、沿线带动“城中村”改造,是杭州城市有机更新的一大特色。如东部地区“十一五”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带动了江干、下城、下沙三区共49个村的“城中村”改造。三是以“点”带动“城中村”改造模式。如紫金港整治和文二路延伸段工程带动了西湖文新街道登云圩的整村拆建;浙江大学基础部项目带动了西湖三墩浦家桥村整村拆建。四是西湖西进“景中村”整治模式。如实施湖西农居整治和梅家坞茶文化村建设等工程,成功实现了对西湖景区梅家坞、茅家埠、龙井、金沙港、双峰村、灵隐六个村的“景中村”整治。

杭州“城中村”改造的步伐。杭州“城中村”形成已有20余年,改造采取渐进方式。一是“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1998—2006)。杭州自1998年起实施撤村建居改革试点,2001年起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2003年起先后在下城、江干、拱墅、西湖等4区开展30个点、40个村“城中村”改造试点。2001年以来,杭州市委、市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城中村”改造和农转居公寓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为“城中村”改造的正式启动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城中村”改造五年计划(2007—2011)。2007年3月,市政府下发了《杭州市区“城中村”改造五年计划和2007年农转居公寓建设开竣工目标任务的通知》,确定在5年内实施并基本完成54个“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并同步推进其它撤村建居村的公寓建设,计划建成农转居公寓400万平方米以上。杭州“城中村”改造将以“五年计划”为新的起点,总结经验,乘势而上,实现“城中村”改造的新一轮发展。

杭州“城中村”改造的难题破解。杭州“城中村”改造主要面临七大难题:一是“筹资难”。市委、市政府按照科学规划要求,坚持“一调两宽两严”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城中村”改造规划,在改善环境上下功夫、多投入,科学破解了“筹资难”问题。二是“征迁难”。科学制定政策,维护“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赢”,同时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统一补偿标准和征迁程序,科学破解了“征迁难”问题。三是“安置难”。坚持就近安置和农转居公寓建设先行,科学规划和设计农转居公寓,积极探索货币安置等安置方式,科学破解了“安置难”问题。四是“配套难”。坚持分清职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撤村建居和“城中村”基础设施及时配套到位,科学破解了“配套难”。五是“审批难”。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手续照办”,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科学破解了“审批难”问题。六是“管理难”。按照建设新型城市社区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社区组织,规范物业管理,强化“洁化、绿化、亮化、序化”管理长效机制,遏制违法建筑,科学破解了“管理难”问题。七是“兑现难”。及时修订完善政策,大力宣传并用足用好政策,不折不扣落实政策,科学破解了政策“兑现难”问题。

杭州“城中村”改造的亮点。杭州“城中村”改造模式除整体拆建外,还探索了保留人文自然景观的整治模式,即“景中村”整治模式,成为“城中村”改造的一大亮点。整治前的“景中村”普遍存在生态环境恶化、人文景观受损、茶园林地减少、泉池溪流枯竭、违法建筑抬头、基础设施滞后、动静态交通受阻、村容村貌“脏乱差”等问题。自2003年以来,杭州市委、市政府围绕实现“景区美、百姓富、社会稳、班子强、素质高”目标,坚持“整治为人民、整治靠人民、整治成果由人民共享、整治成效由人民检验”,连续8年实施“景中村”综合整治工程,拆除违章建筑,完善基础设施,整治房屋立面,挖掘文化内涵,取得了明显成效。如2003年完成梅家坞村一期、茅家埠村一期整治,2004年完成梅家坞村二期、茅家埠村二期、双峰村整治,2005年完成龙井村整治,2006年完成灵隐农居点整治,2007年完成满觉陇四眼井村整治,2008年完成九溪杨梅岭村、南山村、梅家坞村三期整治。通过综合整治,“景中村”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内外交通显著改善,个私创业空前高涨,集体经济得到发展,村民生活品质明显提高,杭州“景中村”逐步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世界级旅游景区“三个示范”,培养了一批与世界级风景旅游区相适应的新村民,实现了“景中村”村民从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居民向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的历史性转变。

杭州“城中村”改造的成效与意义

杭州“城中村”改造的成效。目前,杭州主城区共有286个行政村,自1998年大规模开展撤村建居改革试点以来,已有205个村列入撤村建居改革试点。205个撤村建居村中,有10个村已全面完成整体改造,另有45个村列入整治提升计划,剩余150个村结合大项目实施、拆迁安置房建设全面启动“城中村”改造。截止2009年6月,拆迁安置房项目已累计开工2358万平方米,竣工1365万平方米,交付使用1050万平方米。实践证明,“城中村”改造加快了杭州城市化步伐,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使“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治,违法搭建有效遏制,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城市品位显著提升。据调查,“城中村”改造工程在改变农转非居民居住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等方面均获得了社会各界较高的满意度,被公认为一项城乡双赢、全民共享的“实事工程”和“民心工程”。

杭州“城中村”改造的意义。推进“城中村”改造,是杭州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杭州践行科学发展观、城市化健康发展、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一是“城中村”是推进城市化的主战场。“城中村”改造是推动杭州城市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更新城市形态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直接影响城市化进程、城乡空间融合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二是“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主抓手。“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改变城郊结合部面貌,改善居住方式和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村民向居民的观念接轨,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最终实现农村向城市、村民向居民两大转变,保障杭州社会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三是“城中村”改造是杭州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杭州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城市和大型城市,“城中村”和农民工问题比中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出现更早、表现更突出,“三农”问题已演变为“四农一村”问题。“城中村”改造是杭州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突破口,是有效避免杭州老城区新农村建设“灯下黑”的必由之路。四是“城中村”改造是杭州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关键点。“城中村”是农村居民、外来创业务工人员和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的主要聚集地。“城中村”改造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是让全体市民共建共享生活品质,大幅提高“城中村”居民和外来创业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的生活品质,从而真正体现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内涵与真谛。(作者单位:杭州市委办公厅)

10.城中村改造签约仪式讲话 篇十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能参加***镇与***集团城中村项目签约仪式,感到无比高兴和欣慰。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镇党委、政府,***集团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发展的各界人士致以诚挚的谢意!

新型农村社区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基点,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促进农村发展的增长点,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实事。***项目是我县新型社区建设的典范和重点,对繁荣***工商业,实现县城东西两侧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镇党委、政府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把这件好事办好、办实、办到位;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来负责这项工程,为项目提供一条龙的“保姆式”服务,保障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竣工,早日造福黎民群众,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拓展视野,寻求新的发展机遇。***村要充分认识到和***集团合作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提振***经济的重要契机;要把做好群众说服工作做实、做细、做到家,尽快完成征地、拆迁和补偿,从而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集团要立足现在、着眼长远,充分考虑县城西部工商业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功能、人居环境等因素,高标准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实事,努力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对经济发展带动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新型城市综合体。

******项目是我县城市建设工作中的一大盛事,符合村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加快我县新型社区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提高县城西部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镇积极引进外来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实施资本运作和经营城市的做法,对全县新型社区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值得肯定和推广。***集团是一个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极具创业精神和发展潜力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今天,***集团选择落户***镇,体现了公司决策层敏锐的商业眼光和卓越的战略胆识。我相信,这次强强合作一定会实现双方的共赢。

县委、县政府将全力支持***集团在我县的投资发展。今天参加仪式的县直有关委局要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地支持和帮助该项目顺利实施。也希望***集团立足***、扎根***,签约项目早日落地开工,造福人民群众。

最后,祝各位来宾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祝愿***集团事业兴旺发达,蒸蒸日上!

11.西安市莲湖区友谊村城中村改造 篇十一

目前,沣镐西路南侧的改建工程进展很快,改造后的土门精品服饰广场已经开业,而在一条并不显眼的巷子深处,一块高大的广告牌同样引人注目,这是一个名为“领域·豪城”的房地产项目导视牌:“地段,检验房地产价值的惟一标准!”

“领域·豪城”是莲湖区友谊村村民委员会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位处土门发展战略地段——土门新市场的友谊村。据了解,该村的城中村改造正在进行,无形改造部分已经结束,撤掉了旧有的村集体经济形式,建立了股份制公司的现代经济体制。目前,主要用于安置村民的“领域·豪城”住宅项目~期工程因为地段优势,项目咨询现场异常火爆。因为土门商圈二次规划及快速的建设进展,使得该项目的综合价值迅速飙升,而纯粹住宅功能项目的定位,同时接进天然气、暖气和热水的配套设施,就连周边像远东、庆安、西电、齿轮厂等众多的大型企业职工,也一样被其绝佳的地段价值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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