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业主代表大会工作汇报总结(精选3篇)
1.东坡业主代表大会工作汇报总结 篇一
润汇大厦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自筹备小组成立、业委会正式组建至今,已有大半年时间。我们在江南中街街道办和居委会的指导下,与新物业管理公司“宜家物管”通力合作,并得到全体业主的大力支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做汇报如下:
一、前期筹备阶段
20xx年初,由于原物业管理公司“城建物管”要求大幅增加物业管理费未果,单方面退出大厦物业管理。经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人民政府批准,润汇大厦于4月25日正式成立“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润汇大厦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的主要工作,一是通过公开招标、打分评估、全体业主投票选举的方式选出新物业管理公司,二是为后面组建业委会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4月27日,在紫金居委会会议室,筹备组组织业主代表按照招标中心挂标惯用的物业管理评定标准对符合要求的7家应标物管公司进行评分。 5月4日,由筹委会组织,在江南中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见证下,润汇大厦业主进行投票,根据“投票超过50%人数及居住面积数才能有效”的原则,选出了“广州宜家创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润汇大厦的新一届物业管理公司。
二、组织成立阶段
5月26日,筹备组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润汇大厦管理规约》在五楼会所公示供业主参阅。
5月28日,筹备组将与宜家物管沟通的13点整改方案公示。
5月31日,海珠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海珠区房管局房屋管理科、江南中街办事处以及紫金居委会在润汇大厦五楼见证并监督新旧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工作。
6月15日, 在江南中街办事处以及紫金居委会的见证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润汇大厦管理规约》全部顺利获得50%以上业主及面积的票数。本大厦业主对11名业委会候选人进行投票。 结果也于当天得出, 11名业委候选人、全部顺利获得50%以上业主及面积的票数。接下来按国家有关条例规定将投票结果公示30天。
三、工作开展阶段
润汇大厦业委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业委会成员共有11人,在工作中进行明确分工,并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由于原物业公司退出时,尚有许多管理不完善的问题遗留,业委会各成员采取分工负责方式,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和新物业管理公司“宜家物管”沟通,对负一、二层的垃圾卫生死角、损坏的水泵、消防设备、东座大门口玻璃门、五楼雨棚、五楼鱼池污水等进行了清理和修复,并对所有垃圾桶加装了垃圾袋。为了节省电梯用电量,优化了电梯运行操作规程,并健全了大厦各项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业委会还设立了意见箱。为方便业主锻炼,业委会向街道办申请在五楼会所加设健身器材(待批中)。
业委会规定,每周四定期召开周例会,收集及讨论业主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完善大厦的管理工作。此外,业委会每月月底与宜家物管举行例会,沟通并交换各自的意见和想法。
中秋节前夕,业委会和宜家物管共同在五楼会所举办了一次“大型庆中秋游园活动”。游园气氛热闹,欢声笑语。亲情、友情、邻里情在现场温暖地传递,使在场的每一位业主无不感受到中秋佳节合家团圆的欢乐喜庆。
四、后续工作重点及建议
1.停车场
2.快递收取
3.商铺、广告等收入项目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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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对于“金九成”这个“年轻”的物业管理企业来说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也是迎接挑战、自我加压、探索新课题的过程。回首过去的管理工作,我们在逐步地适应村委会体制改革和开发单位对我们的信任。结合项目情况和借鉴均豪管理模式,努力探索项目内部的管理机制。强化项目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标志。坚持对客服务多种经营的思路,全面提高各级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村委会的正确领导及开发商的亲切关怀和鼎力支持下,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以安全文明服务为基础,以“业主无抱怨、服务无缺憾、管理无盲点、工程无缺陷”为工作标准,通过积极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我们在安全文明生产、提高服务质量、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前期物业管理完成的主要经济指标
1.办理入住:住宅509户,底商8户,物业管理费收入629958.37元。
2.办理装修494户,装修管理费收入00.00元。
3.停车场因价格及其他原因,出租情况不佳,故没有收入。争取后期加强租售力度,争取有所突破。
4.提倡勤俭持家、降低成本、节约能源、提高经营效益,项目部将采取严格有效措施。控制各项开支,积极想办法扩大收入、力争赢利,保障项目部的正常运营。
三、前期物业管理主要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物业管理情况
①共办理入住509户,入住率99.99G
②完成了园区内保洁开荒,通过开荒、对人员进行了重新组合。
③培训了18名电梯司机,全部合格并持证上岗。
④与保洁公司签订了园区内保洁服务合同,完成项目日常保洁服务。
⑤针对装修期间的施工垃圾、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保持了良好的卫生环境。
⑥接待业主投诉80起左右,针对投诉内容、分类由相应部门处理。争取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杜绝“鸡肋服务”。
⑦配合其他部门、对突发事故的处理,积极协调、认真登记、调查分清责任主动解决赔偿,让业主感到满意。
⑧准备好一切相关手续、迎接底商的入祝
⑨主动和开发商联系,沟通、相关的销售资料,移交给物业。
⑩建立了物业业主的数据库,相关信息输入、查询便捷、快速、详实、并不断更新,保持数据的完整性。
○11随着装修高峰即将过去,如何开展深层次服务。我们正在制定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以满足业主的需求。
○12准备组织人员、了解、征询,对物业服务工作有哪些意见或建议、并认真分析、改善服务工作中的不足,使业户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安全管理措施
1、消防管理:火灾是物业安全管理的最大“敌人”,一旦发生火灾,人身和财产都会受到严重威胁,为此,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①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防火组织,并确定相应的防火责任人,将防火责任分解到各户,由各业主、住户、装修单位等个人或团体负责所属物业范围内的防火责任。建立起了“一条龙”的消防管理体制。
②每日进行防火检查,根据检查出的火险隐患制定和落实消防整改措施。
③以保安部为中心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实施严格的消防监督管理。
④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
⑤建立和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向住户、员工落实应急疏散程序等消防常识。并即将对保安、车场***,消防中控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消防演习,培养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⑥组织消防中控人员外出参加培训,并考核一次通过确保持证上岗。
⑦请专业人员对消防中控人员进行培训,并实地考察讲解,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取
得了一定成效。
2、治安管理:治安管理包括防盗、防破坏、防罪案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为此我部做出如下工作:
①聘请了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队伍,进行24小时巡逻警戒。
②加强对来访客人和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健全出入证、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出小区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保证业主安全。
③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如突发事件的处理,报警、现场保护、急救、事故报告等。
④对保安员、车场***、中控人员进行治安管理培训,明确了各自的岗位职责。并逐一签字确认,遵守并执行。
3、内部管理
①对警卫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地培训工作。
②对警队工作失职,进行了处罚、并引以为戒、教育队员。
③给保安公司致函,解决警队问题、并对不称职班长及队员进行更换,保证园区内安全。
3.东坡业主代表大会工作汇报总结 篇三
为了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业主自我管理、民主管理机制的形成,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业主大会成立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商品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50%以上的; 商品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30%以上50%以下,且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满12个月的;商品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建筑面积不足30%,但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满24个月且业主总数在30人以上的。
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小区内3名以上业主提议并征得入住20%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将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地的县(市)、区房管部门,房管部门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15日内协调居委会开展筹备工作。
(二)业主代表、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代表、居委会代表、辖区派出所代表组成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人数为7-11人单数,业主代表可以通过业主推荐或选举产生,也可由居委会征求部分业主意见后推荐产生。其中筹备组组长由居委会代表担任,业主代表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1/2。县(市)、区房管部门主要负责业主大会成立的业务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将已确定的筹备组人员名单报县(市)、区房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后在小区内书面公告7日以上。
(四)开发建设单位及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单、物业总建筑面积、分户建筑面积、共用设施设备清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资料。
(五)筹备组做好以下筹备工作并在召开大会15日前在本区域内公示: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参考示范文本);
3、确认业主身份;
4、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六)筹备组应当于成立之日起45日内,按照会议议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内容包括:
1、表决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2、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3、其他需要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
(七)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充分考虑物业类型、楼栋(单元)平衡等因素,并依据下列原则产生:
1、筹备组成员半数以上提议;
2、居委会推荐并经筹备组成员1/3以上同意;
3、2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限荐1名);
4、必须是本小区常住业主;
5、采取差额选举方式的,其差额比例不低于20%。
(八)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以得票多少排序,得票多者依次当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应当自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主任、副主任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九)将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及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情况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十)筹备组应当依法确定业主身份,发放业主大会选举证明并写明业主及其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基本内容。业主大会选举证明用于核实业主身份。
(十一)业主大会会议采取实名制表决(受委托人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等证件),1名业主有1份表决权。表决票上应标明业主的姓名、楼栋(单元、门牌)号、建筑面积、表决事项,赞成、反对、弃权选项及示范符号,有效、无效票的提示及本人签名等内容。
二、业主委员会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县(市)、区房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一)提交材料:
1、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示范文本);
2、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的书面报告;
3、已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已通过的管理规约;
5、选举和表决结果统计表(筹备组成员签字);
6、业主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及分工;
7、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提交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县(市)、区房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各一份。
(二)备案程序: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2、县(市)、区房管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业主委员会出具《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出具《业主委员会不予备案通知》,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3、业主委员会持《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并将
印模报县(市)、区房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要求
(一)县(市)、区房管部门要加强对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的政策支
持和业务指导,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确保业主大会成立的数质量。
(二)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树立“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理念,主动配合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积极提供必要条件,促进业主自我约束、民主管理机制的早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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