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范

2024-11-26

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范(4篇)

1.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范 篇一

附件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013地方资源建设工作方案

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工作的核心,是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公共文化资源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文化共享工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资源建设工作亦面临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完善资源建设机制,加强资源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确保资源增量,提高地方资源建设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重点

2013地方资源建设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贴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同时,注重体现地方文化特色,打造文化精品,重点建设地方特色文化专题资源、红色历史多媒体文化资源、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和“进村入户”专项资源。

(一)地方特色文化专题资源 1.各省(区、市)单独建设的项目 各省(区、市)单独建设的地方特色文化专题资源应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有较大影响力和深厚群众基础,着重在文化遗产、社会文化、戏剧戏曲、曲艺杂技、音乐舞蹈、历史地理、少数民族文化等方面进行选题(选题范围发展中心另发),建设成果以视频专题片或多媒体资源库形式展现。

2.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总体规划,各省(区、市)参与建设的项目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拟统筹建设中国戏曲多媒体资源库。如获中央财政立项,发展中心将联合各省(区、市)对中国戏曲的发展历史、艺术特色、代表剧目等内容,按照统一的架构进行梳理整合,建设知识容量大、剧种全、剧目多,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广为一体的中国戏曲多媒体资源库。中国戏曲多媒体资源库预计分三期建设,2013年完成第一期,主要完成多媒体资源库的框架结构建设和京剧、昆曲、越剧、豫剧、粤剧、川剧、秦腔、评剧、汉剧、黄梅戏等部分的建设。

地方特色文化专题资源建设方式以自主建设为主,购买成品为辅。

(二)红色历史文化多媒体资源 1.各省(区、市)单独建设的项目 各省(区、市)单独建设的红色历史文化多媒体资源项目主要建设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事件、主要人物、发生地点、历史资料等内容,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信息技术,制作融文字、图像、动画制作、视频等形式为一体的红色历史文化多媒体资源库,展示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

2.发展中心总体规划,各省(区、市)参与建设的项目

发展中心统拟统筹建设红色文艺作品多媒体资源库。如获中央财政立项,发展中心将联合各省(区、市)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将红色历史文化生动地展示出来,使基层群众在欣赏文艺作品的同时受到熏陶和教育。红色文艺作品多媒体资源库预计分三年建设,内容包括“红色戏剧库”、“红色影视库”、“红色舞蹈”、“红色歌曲”、“红色文学”、“红色美术作品”、“红色历史讲堂”,以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制作的“革命历史故事动漫”等内容。2013年,建设“红色戏剧”、“红色影视”、“红色舞蹈”部分。

红色历史文化多媒体资源建设方式以自主建设为主,购买成品为辅。

(三)少数民族语言资源 自2013年开始,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建设具体任务由各相关省(区、市)开展,发展中心负责总体规划与协调。2013少数民族语言译制资源,选择本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喜爱的、体现民族团结的优秀资源进行译制。可选择文化共享工程已有资源译制,也可选择少数民族群众急需的其他系统的资源,并妥善解决版权。

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建设方式以译制为主,购买成品为辅。

(四)“进村入户”专项资源

“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应选择适合通过有线/数字电视方式播放的贴近当地基层群众需求的资源,内容可涉及文化、农业、科技、法律、医疗等方面。

“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建设方式以购买成品为主,自主建设为辅。

二、实施步骤

为了加强地方资源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建设进度和质量,2013地方资源建设项目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规划选题(2012年12月底)

发展中心负责全国资源建设的总体规划,策划与各省(区、市)共同建设的项目,按照各省(区、市)的资源分布、建设能力、申报情况制定项目经费分配方案。各省(区、市)应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单独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策划。选题应抓住重点,突出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体现惠民服务导向,“建”、“用”结合;应注重项目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连续性,新建资源库项目应注意与现有资源库的有机结合,现有资源库中合适的项目可续建;应注意资源的深度挖掘,努力将项目做精、做深、做出影响。各地应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2013年的选题策划。

第二步:项目申报(2013年1月—2月)

完成选题策划后,各省(区、市)应及时与发展中心沟通,经发展中心预审后,编制完善地方资源建设项目申报方案,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书由发展中心另发),于2013年1月31日前提交发展中心进行评审。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须提交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建设相关申报材料。“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各省(区、市)均可申报。

第三步:项目评审立项(2013年3月—7月)

发展中心于2013年3月组织开展2013年地方资源建设项目评审立项工作,并按照各地申报项目的评审情况、结合上一项目完成情况,制定《2013年中央转移支付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建设补助经费分配方案》(建议稿),报文化部、财政部审定后,由中央财政将经费下拨至各省(区、市)财政厅。经费下拨后,各省(区、市)有关单位与发展中心签订《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13地方资源建设任务书》,项目正式立项。

第四步:项目实施(2013年7月—2014年7月)2013年地方资源项目建设实施周期为1年。多媒体资源库项目应按细化资源制作大纲、明确数据库结构、准备素材、专题库搭建、数据加工与录入、成品包装等流程进行。视频专题片制作项目应按细化资源制作大纲、明确制作脚本、准备素材、拍摄素材、后期制作、成品包装等流程进行。征集成品资源应按细化项目需求内容、公开招标、签署资源征集合同、获取成品资源等流程进行。

第五步:项目验收(2014年7月—9月)

各省(区、市)完成2013资源建设任务后,应先组织省内验收。通过省内验收后,报发展中心验收。发展中心于2014年9月完成验收工作。

第六步:资源共享与结项(2014年11月)

项目验收通过后,各省(区、市)将建设成果和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提交发展中心,并将元数据录入文化共享工程联合编目系统,对象数据在本省(区、市)平台发布,实现全国共享服务。数据经发展中心审核后,颁发《资源收录证书》。各地在2014年11月前结项。

三、建设标准与版权要求 地方资源建设应以基层群众需求为牵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做到内容丰富、脉络清晰、画面美观、表现生动。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文化共享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妥善解决版权。

(一)建设标准

为保证资源建设质量,各地应在建设2013地方资源时,严格执行文化共享工程相关标准规范。

1.视频资源建设相关标准规范

2013地方资源建设的视频成果应达到广播级标清;视频数字化加工格式执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视频资源数字化加工格式规范V2.0》;视频编目标准按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视频资源编目规范》及电影、动画片、讲座、舞台艺术、专题类节目实施细则编目。视频摄像和制作的声音、画面、字幕等技术要求参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讲座资源建设规范》中相关内容。

2.多媒体资源库建设相关标准规范

多媒体资源库对象数据可为复合型,包括文字、图像、音视频等,其中视频加工格式标准参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视频资源数字化加工格式规范V2.0》,文字、图像加工标准及专题数据库的元数据标准可参照“科技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专项——数字图书馆标准与规范建设”以及管理数字图书馆的相关标准规范。

3.少数民族语言资源相关标准

少数民族语言资源相关标准可参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工作办法》,其他可参考《翻译服务规范》(GB/T19363.1-2003)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二)版权要求

2013地方资源建设工作应妥善解决资源版权,以满足文化共享工程各种资源服务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自主建设项目成果的版权为发展中心与省分中心共有,可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整合的资源素材应妥善解决在本项目成果中使用的版权,确保项目成果提供服务时,无需再向其他单位获取版权。

征集成品资源项目成果的版权应至少解决在本省范围内服务和发展中心备份的权利,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备份无期限,版权应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放映权、复制权和展览权等。

四、组织管理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资源建设工作,文化部将组建全国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资源建设领导小组”),拟由文化部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文化部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中心。发展中心负责组建全国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项目的评审、指导、验收。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组建本省(区、市)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文化厅(局)相关厅(局)领导担任,负责本地区资源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各省级分中心负责组建本省(区、市)资源建设专家委员会。

资源建设领导小组负责2013地方资源建设项目的整体组织和管理。发展中心负责项目的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包括项目资金申请,组织专家对各地项目进行立项审核、技术指导和成果验收,明确建设标准,督促建设进展,控制建设质量。各省(区、市)文化共享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本省(区、市)项目的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各省级分中心具体承担地方资源建设工作的任务,要积极组织市县级支中心参与资源建设。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立项申报评审制度,在严格履行项目的申报、评审、验收环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地方资源建设项目绩效评估,对资源建设任务完成好的省(区、市),将在下项目立项和资金支持方面予以倾斜,完成建设任务较差的,将根据情况核减下资源建设项目和经费;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资源规划、立项、方案实施、成果验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中央、地方联合建设机制,形成发展中心负责总体规划、各省级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县级支中心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结合地方资源建设工作,开展联合编目,实现元数据统一管理,对象数据分布式存储。

(三)资金管理

2013地方资源建设工作专项经费使用,应按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资源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办社图函„2006‟437号)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在各地资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管理、监督检查下,节约资金,规范财务管理。在经费使用方面,应确保用于资源建设的费用(包括自主建设费、成品购买费、加工制作费、论证及验收费)所占比例不低于建设项目总金额的85%,其余15%经费可用于购置资源建设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备等。2013地方资源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期限为1年(自经费划拨之日算起)。

2.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范 篇二

系统的建设采用广域网技术、WEB技术、ASP技术、SQL大型数据库管理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现代化计算机技术, 建立具有高效管理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能力的多媒体档案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它的建立以水务集团广域网为基础, 网络覆盖位于厦门市的各个办公地点, 网络采用帧中继专线和电话网进行连接。

整个系统包括目录管理、检索、利用管理、基础信息维护、档案网站和图书资料管理等子系统, 功能强大, 著录简单快捷, 维护方便, 与《公文处理系统》接口, 做到数据共享, 实现档案的自动立卷及多种媒体的档案信息全文检索、利用和管理, 解决了档案文本、图片、语音、影像等信息的存储、查询等技术难题, 实现档案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子系统严格按《中图法》分类管理, 涵盖图书、资料和有关信息。

2 系统的主要功能 (以档案管理系统为例)

2.1 档案目录管理系统。

系统包含企业十大类的文书类、水质类、科研类、基建类、设备类、会计类、人事类, 以及声像档案的目录录入、立卷处理、案卷备考、目录维护、报表显示和打印、销毁处理、统计汇总等功能。

2.2 档案目录及全文检索系统。

用户可以根据年份、档号、编号 (机器自动生成的) 、文件标题、案卷标题、责任者、文号、文摘等多种组合条件进行模糊查找。检索到文件目录时, 每个文件目录下有链接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以文本文件、图象图形文件、声音影像文件等多种形式存在。用户点击后, 将浏览到文件的全文、照片、图形;通过音响设备, 聆听到各种声音。针对设备档案型号多而杂的问题, 用户还可以进行特殊检索, 通过设备附加目录中的型号和地点的组合检索条件查找准确的设备档案, 有效提高档案的查全率和查准率。

2.3 档案利用管理系统。

档案利用管理功能有档案借阅管理、调卷归卷管理、档案利用统计、打印年度档案利用工作统计表、档案借阅催还单等。

2.4 档案基础信息维护系统。主要功能有档案分类库维护、用户管理、主题词维护和系统信息维护。

2.5 档案网站。

主要有网页的制作、网页发布和网页浏览三大功能。网页制作:采用word, frontpage等工具, 制作.doc, .txt, .htm, .html格式的文本文件;应用数码相机、扫描仪、绘制软件等方式制作.jpg, .gif等格式的图象图形文件;制作.mp3, .mpg等格式的声音影像文件。网页发布是将电子的文本文件、图象图形文件和声音影像文件发布到档案网站供查阅。网页浏览是对各类档案目录检索, 网页电子文本全文检索查阅、图象图形、声像资料的查阅。

3 系统建设的意义

3.1 实现档案信息自动化管理。

多媒体技术的应用, 使档案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得以实现。企业档案管理从过去传统手工操作及半自动化管理方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方向转变。档案信息从录入、立卷、整理、各类报表打印、销毁、统计、检索利用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全面实行自动化。文书归档工作由转换程序通过接口直接转换档案的题录和电子文件, 档案人员只需鉴定后, 对应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立卷, 实现组卷和抄目自动化。与此同时各类报表、统计数据都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改变过去各种报表人工统计打印的状况。该系统的应用, 使得档案信息各项管理工作更为有序、更为科学化。它真正实现档案信息的全面自动化管理, 提高了企业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水平。

3.2 提高了信息的存储能力。

光盘和大容量存储设备的使用, 使得档案信息可以海量存储, 极大提高信息的存储能力, 声像档案等非文本文件的信息存储问题得于解决, 文件原文数据库查找可以实现, 这有利于适应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3.3 提供方便、快捷的电子服务手段。

多媒体档案信息检索技术, 使用户不受时间、地点等条件的限制, 查询档案信息方便、快捷、生动。简化查档手续, 提高工作效率。它通过大型数据库建立与光盘扫描压缩文件的对应关系管理调用光盘文件, 实现快速检索, 迅速、准确地提供档案信息。多媒体档案信息检索不仅提高检索档案信息的查全率和查准率, 实现档案信息的资源共享;而且, 节省档案利用者大量的时间, 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为企业的生产管理带来效益。

3.4 减轻对档案原件的损害, 提高档案信息管理能力。

档案在保管、利用过程中, 会对档案原件造成一定的损害, 利用多媒体技术, 对档案室中需要妥善保存的珍贵档案 (历史档案、手稿) 资料进行扫描, 使之形成电子文档。这样既利于保护档案原件, 还便于存储、管理和利用。利用扫描仪、数码相机, 把文本、图像等档案材料一次输入计算机, 可以重复使用, 避免了复印机对档案原件的损害, 避免复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密情况以及利用者在查阅时翻阅其他文件的可能性。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声像档案采用多媒体技术生成电子声像文件供用户使用, 不仅可以实现资源共享, 而且光盘存储量大, 方便检索和利用, 有效保管档案原件免受损害。

3.5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系统可以根据题录进行档案信息的二、三次加工, 汇编出各种媒体的档案信息, 在档案网站上发布, 为用户提供全面的、高层次的服务。

4 系统建设中应重视的几个问题

4.1 选择好软件开发商。

开发多媒体档案综合网络管理系统, 技术要求高, 涉及业务广, 因此软件开发商的选择十分重要。系统开发前, 要进行深入的调研, 了解开发商的规模、信誉及售后服务等情况。最好选择计算机技术力量较强, 有档案或相关系统开发经验的开发商, 本地区的优先考虑, 以便在软件开发过程中能及时沟通, 日后维护更新等工作及时开展。对于异地开发商, 则应在所签的合同中, 提出软件售后服务的具体细致的条款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便有效提高软件售后服务的质量。

4.2 编写好用户需求说明。

用户需求是软件开发的关键。它是软件人员与档案使用用户之间沟通的纽带。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在系统开发前, 档案人员要与技术人员密切配合, 共同拟定系统各个环节的需求说明。档案人员首先要熟悉档案管理的各业务流程和使用的各类报表和日常规范的表单。其次是要了解国家有关档案工作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标准, 优先采用国际标准, 然后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再次是要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等相关知识。只有这样才能编写出全面、系统、规范、合乎计算机管理的用户需求说明,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更好地与软件人员进行沟通合作。

4.3 数据库建设。

一个系统建成后, 能否充分发挥其作用, 与数据库内容是否丰富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目前企业档案部门人力、财力有限, 在数据库建设方面, 没必要将馆内的所有档案信息全部数字化, 而应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数据库的录入工作。

首先应了解馆藏档案信息, 调查企业近几年的档案利用情况, 通过统计、分析, 找出那些利用率高的档案信息优先录入;通过发放调查表给各个部门, 全面细致地了解用户常用、急需的档案信息优先录入;本馆珍贵档案和照片等声像档案信息也应优先录入。

在录入数据前, 应拟订档案信息数字化的计划和目标, 依照计划, 将数据库数据录入的量化指标下达给每个档案人员, 各尽其职, 并将此工作列入档案人员年终考核项目中, 以便有效执行这项任务。相信日积月累, 就能形成一定规模的数据库。

4.4 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管理问题。

我们采用用户权限管理措施, 对使用档案综合管理系统的用户进行管理。所谓“用户”包括系统管理员、档案管理员、一般用户等, 每位用户经过登记, 设置应有的权限, 并按其权限进入允许范围操作。对于档案机读目录下链接的电子档案, 我们采用审核制度, 经过筛选, 对保密级的电子档案, 绝不可以与机读目录链接, 只提供目录检索。必要时, 按照保密要求, 只提供纸质档案利用。

4.5 档案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培养问题。

系统的开发和应用, 需要懂得计算机网络知识的人才。为适应新系统的使用, 我们专门对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档案管理系统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的短期培训。由于系统的软件开发商在异地, 日常的系统维护工作就由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我们要求档案骨干人员参加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等专业培训, 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以便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需要。

参考文献

3.高职院校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研究 篇三

关键词:高职院校  教学资源  网络化

1 高职院校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建设的重要性

随着高职院校由盲目扩张转向为致力于培养社会应用技术人才的内涵建设,构建优质的教学资源是高职基础向教学建设,因此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建设的重要性被人们所认可,随着高职院校的不断发展,高职院校的学生数量在不断地增多、高职院校的实践性教学的比例也在不断地增加,比如为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高职院校开设了选修课、辅修课以及校外实践课等,大量教学模式的创新,导致现有的教学资源以及师资队伍的力量严重不足,因此通过构建教学资源网络化平台,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高职教学资源紧张、教学资源短期等问题,比如教师通过构建教学网络平台,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制作精美的课件,而学生则可以信息技术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

2 高职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建设的现状

目前高职院校都在积极构建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平台,通过教学资源信息网路化建设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实现了由填鸭式的教学向立体式、多样式的教学转变,但是基于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建设的现状分析,高职院校在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建设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①教学资源整合缺乏统一的指导和先进的理念作为支撑。为了实现教学资源信息的网络化整合,高职院校在构建信息资源库时过分强调资源库的内容,而忽视了与高职院校教学的连续性,结果造成资源数据库内的知识覆盖面比较多,但是重点却没有突出。②注重辅教、忽视助学。目前高职院校在构建资源信息平台时,其出发点更多的是考虑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为教师的教学活动而提供服务,而关于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学习互动环节的设计比较少。比如高职院校的教学资源库中关于优秀教学案例的内容非常的多,而关于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容则非常的少。③缺少实践教学内容。目前多媒体技术普遍应用于理论教学中,而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采用的多媒体技术则非常少,在实践教学中,教师更多地是采取“放羊式”的教学模式,对于实践锻炼的具体环节只是口头讲解,没有利用多媒体手段,将其形象的展现出来。

3 高职院校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平台构建的具体措施

基于高职教育的特色性,高职院校在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建设过程中要遵循以培养社会实用型应用人才为目标的办学思想,结合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高职教育的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平台。

3.1 提高对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建设的认识。高职院校构建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平台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基于高职院校资源、资金的限制,高职院校没有足够的能力构建用于满足提高学生实用技能的教学体系,因为高职院校的专业众多,依靠学校的传统投入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而且学校的单独构建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而通过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建设,整合某一区域内的教学资源,优化配置教学资源,弥补高职院校教学资源不足的问题,让教师、学生可以在现有的高职教育模式下享受更多的教育资源;其次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平台的构建并不是单单为了满足教师、学生学习的需要,而更多地通过网络资源转化传统的单一的、枯燥的、被动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自主创新的能力。

3.2 扩展信息技术在高职教学中的应用,并且合理分配网络教学资源。信息技术在高职教学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信息技术与现有高职教学资源的整合,可以提高高职教学工作的效率,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具体而言:一是普通教室要应用信息技术。高职院校要尽可能优化教室功能,比如我校为提高课堂效率,对普通教室进行了改造,新添了多媒体设备,这样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应用多媒体的图像展示作用。二是实训室要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为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高职院校将实训室与图书馆资源进行了整合与互通,这样学生在进行实践技能锻炼时,遇到问题可以通过校内网络平台,进行电子图书资源的查询,获取需要的知识。

3.3 构建区域院校资源的共享平台。每所高职院校都具有自己的优势学科,他们的教学资源相比之下就会丰富,而其它学科则相对比较落后,而高职院校毕竟存在许多专业学科,因此为提升高职院校人才质量,区域内的高职院校可以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实现资源的共享,比如河北省邢台市利用区域优势,依据学科优势进行了整合,实现了高职院校教学资源的共享,不同院校的学生可以到具有重点专业学科院校借助其浓厚的实践设备进行实践专业学习。

3.4 加强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建设的力度。高职教学资源网络建设不仅要求我们注重建设的数量,还要注重教学资源的质量,高校网络资源数据库内的内容要与其它媒体资源进行区别,避免出现内容、形式的重复性,同时教学资源网络平台建设也要突破以辅助教学工作为主的局面,倡导辅教与辅学两者兼顾的双重功能,努力拓展双向互动、在线交流等多种功能。

4 结束语

总之,随着高职教育的不断发展,建设高校教学信息资源网络化有助于教学方式的灵活多样, 能够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设计出多种教学模式, 以便更好地提升学校公共服务和教育教学体制建设。

参考文献:

[1]陶永进,张潜.基于计算机新技术的高职网络教学资源优化[J].价值工程,2010(20).

[2]左绪勇,汤红飞,董慧琴.探究教学资源信息网络化建设与应用[J].中国信息技术教育,2014(02).

4.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范 篇四

司发通〔2001〕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应用已经普及应用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国家事务、经济建设等重要领域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和手段。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三至五年的时间,不断完善各地区、各部门的办公业务网,实现机关办公业务的电子化、自动化和网络化,使政府行政管理,应急指挥和快速反应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高效率、高质量地为各地区,各部门宏观管理,科学决策服务。同时,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司法行政机关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信息化建设。

司法部党组决定加快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确定了结合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建立司法部机关计算机办公业务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计算机远程信息网,以国际互联网为依托的司法部公众信息网站,力争三年内建成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的总体目标。明确了“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高起点着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工作原则。

为保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司法部制定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

附件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

一、前言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应用已经普及应用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部门,成为国家事务、经济建设等重要领域管理中不可少的工具和手段。加快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等手段,建立全国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实现部机关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及监狱,劳教管理部门之间的计算机联网。改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各项司法行政业务的管理水平,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的司法信息服务,已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二、现状

近年来,司法部机关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在信息化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包括:部监狱管理局、部劳教局建立了局内计算机网络,实现了内部信息传递功能;律师公证司开通了全国律师事务所查询系统,实现了律师事务所远程登记注册;法制宣传司建立中国普法网国际互联网站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等。

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省或本单位的业务需求,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的司法厅(局)建立了内部计算机网络,开发了部分适合本单位业务需求的信息管理系统;有的建立了全省范围的计算机广域网,开通了电子邮件系统,实现了信息传递功能;有的建立较权威性的信息数据库,除为本部门服务外,还被当地政府采用,为党政机关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有的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了网站,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等等。

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二是缺少统一规划和指导;三是缺乏资金、技术和人才;四是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等等。这些都制约了司法行政系统办公自动化整体效益的发挥和建设工作的发展。

三、任务和目标

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网络,拓宽应用领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

用三年的时间,基本建成以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计算机办公网络;实现司法部机关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之间的计算机联网;逐步实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同时,开发适合司法行政系统业务需要的应用管理软件,对电子信息资源进行管理,高效率、高质量地为部机关和各地司法厅(局)宏观管理、科学决策服务。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司法行政信息网站,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四、网络构成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结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分为四个部分:

1.内部办公网络(内部局域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本单位建立内部计算机网络,同时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开发相应的内部办公软件,为本单位的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2.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远程信息网络。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在建立内部办公网络的基础上,向上与司法部实现计算机远程联网,向下与各地市县以及监狱、劳教场所实现远程联网,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司法行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

3.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之间的计算机网络互联。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逐步实现与当地政府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

4.条件成熟时,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网站,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五、设计概要

(一)总貌

1.结构。逐步建成以司法部为中心节点,以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及副省级市为中继枢纽节点,以各地市县司法局、监狱、劳教场所为最终节点的自上而下的三级计算机远程信息网络系统;中心节点系统,在条件成熟时,实现部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与远程信息网络的互连,并和有关领导机关的办公自动化系统联网。省级节点系统,向下和横向联网,形成一个立体的综合信息网络体系。拓扑结构是树状与网状相结合。

2.特点。司法行政信息系统的各节点系统是全方位信息的交汇点。本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有着密切的信息交换关系。系统的主要特点,一是可以获取其他信息系统的数据;二是可以拒绝其他信息系统进入本系统;三是对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可以组织、协调。总之,本系统既是一个对外部有着广泛信息联系的高层信息系统,又是一个相对独立、封闭、保密的敏感系统。

3.逻辑功能。全国司法行政信息系统的功能大体可划分为三个层次:事务处理、信息管理和决策支持。实现为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辅助决策支持功能是本系统建设的根本目标。

(二)节点系统要求。全国司法行政信息系统的总体功能由各节点系统的功能总合而成。节点系统应具备下列主要功能:

1.事务处理功能,用于文字处理、数据采集和联网传输、办公服务等方面。如提供文字处理,远程联网传输,电子邮政等功能。

2.信息管理功能,密切结合办公业务,建立各种高效实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MIS),如公文、档案、信息、法规、律师、公证、监狱、劳教、法学教育,法制宣传、机构人事变动等管理信息系统。

3.决策支持功能,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建立为领导同志办公服务的决策支持系统(DSS),如司法行政业务综合统计系统、监狱建设、劳教场所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

4.公共信息服务功能,电子信息资源除为本节点系统服务外,还将为其他节点系统服务,如提供地区、部门的基本情况,地方、部门法规,可公开的地区、部门文件等。

5.指挥调度功能,实现对突发事件上报及处理过程的指挥调度。

6.多媒体信息管理功能,用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影像资料信息的管理。

7.本节点系统需要的专用功能,如专业管理信息系统或数据库。

(三)物理结构。各节点系统,应密切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考虑各自的具体情况,如办公自动化工作现状、通讯环境、信息源状况和人员素质等,并参照以下要求,作出具体的系统设计方案。

1.节点系统的物理结构。各节点系统是以数据处理和通信设备为核心的计算机局域网络,并辅以其他设备构成的系统。节点系统内部联网模式:

①集中式主计算机系统。数据处理、联网与资源共享能力强,操作系统安全性好。应采用两台以上的主机组网。

②微机局域网系统。投资少,见效快。适合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初级阶段和于系统建设的需要。

③开放式系统。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开放系统互联(OSI)要求的开放式计算机网络系统,在国际上已经逐步成为新一代信息系统的主流。

2.节点系统内部数据交换。局域网内部,数据交换主要利用电子邮件,近程用户主要利用专用信道,远程用户在使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安全保密设备的前提下,利用国家通信基础设施,实现信息交换。

3.其他设备系统。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排版和轻印刷系统等,作用主要是完善和强化节点系统的功能。

4.局域网间互联。节点系统之间,在使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安全保密设备的前提下,利用国家通信基础设施,实现各局域网间的互联。

六、实施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系统建设的指导方针是: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高起点着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在系统建设中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是:

1.统一与分散相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在司法部的统一指导下,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制订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进度,建设相对独立的局域网络,并相互联成广域网络。

2.系统建设中,大力推行标准化,以加快建设进度和提高系统功能。

3.硬件建设与软件开发,应用管理并重。除保证硬件设备投资外,还必须十分注重应用软件的持续开发投资、推广应用;信息资源的开发管理;机关业务人员的应用培训等。

4.边建设,边应用,边见效。在建设中要坚持以应用为导向,注重实效,由小到大,由简入繁,分段建设,逐步完善。

5.促进信息共享,确保安全保密。系统的特点是相对封闭,一是实行联网,广泛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二是在统一安排下实现有条件、分层次的信息共享;三是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保密技术手段,确保系统运转安全和信息保密。

6.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运用成熟的先进技术。系统建设中,各地区、各部门务必注意节约,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运用成熟、可靠的先进技术,注意近期建设和远期规划的衔接与配套。

(二)进度。系统建设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1年):完成总规划,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初期工作,开展内部计算机办公网络(局域网)的建设工作。开展基础软件的开发工作。

第二阶段(2002年):完成节点系统局域网建设,实现系统设计功能。部分节点系统进行局域网间互联,实现信息传递。开发部分管理应用软件。

第三阶段(2003年):全面完成各节点系统局域网间互联,基本建成在广域网支持下的全国司法行政机关信息系统。

第四阶段(2004—2005年):进一步拓宽应用领域,建立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共建共享的电子信息资源库,建成完整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

(三)经费。根据系统建设的指导方针和现行的计划财政管理体制,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解决所需建设经费。省级节点系统需要投资的主要项目是计算机局域网络系统、软件开发,辅助设备(如电源、机房等),以及其他设备系统。每年还应按照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软件开发、设备运行及维护经费。

七、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系统建设的顺利进行,司法部成立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部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制定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及技术标准;对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日常工作由司法部办公厅承担。各地区、各部门要有专门机构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节点系统的管理。节点系统管理机构的职能是:

1.负责制订本系统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与管理。

2.负责各种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3.负责组织开发本部门电子信息资源和应用软件。

4.负责系统安全保密建设。

5.参与标准、规范的制订,负责标准化的执行和推广。

6.负责培训及推广应用。

7.指导,协调机关各部门信息化建设。

8.协调其他信息系统为司法行政信息系统服务的工作。

(三)技术人员。各节点系统应有与各自工作相适应的技术队伍。人员组成应考虑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合理搭配。人数应根据系统规模大小、发展状况等逐步充实。

八、安全与保密

司法行政系统的职能决定了系统内的大量信息涉密,因此司法行政系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属涉密系统,各地在信息系统建设中要对系统的安全保密予以高度重视,在规划和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时,应同步规划落实相应的保密措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制度,确保系统的安全。计算机信息涉密系统的方案设计需经保密工作部门检查评估和审批,必须选择经过保密工作部门资质认定,取得《资质证书》的集成单位来建设,并经保密工作部门的检查验收。

(一)安全

系统安全基于运行保障条件,操作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三个方面。

1.运行保障条件。为了保证系统连续、正常工作,必须使其运行在安全的环境中,需注意做好辅助设备保障、后援设备保障,制度保障三个方面的工作。

2.操作系统安全。选择安全的操作系统。应选择适合司法行政机关这一特定环境要求的操作系统,尽量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建立系统管理制度。必须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对操作系统的超级用户权限及其口令进行管理。在条件具备时,还应对系统管理进行安全监察,以确保操作系统的严格管理与安全。

开发和应用环境严格分开。软件开发和用户应用要在不同的机器上进行,以防止开发调试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原因使操作系统出现故障,影响用户使用,危及数据安全。

系统运行记录。必须对系统运行情况做尽可能详细的记录并定时分析,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3.数据安全。存贮于各种介质中的数据,是电子信息资源的主体(包括应用程序),是系统的核心部分。确保数据安全是系统安全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数据备份。必须定时对各种数据进行备份,频度应根据数据的重要程度、刷新周期和实际需要确定。介质应有两套以上副本,并存放于异地。

存取权限管理。对所有数据必须进行存取权限控制。

严防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病毒已成为数据的主要威胁,必须依靠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与帮助,积极防范。

(二)保密。从技术的角度看,系统保密的威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电磁泄露发射泄密和非法入侵窃密。为防止电磁泄露发射泄密,可选用国家保密局认可的低泄露设备或电磁干扰设备,如涉密级别高且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采取建设屏蔽室方法,以防止电磁波通过传导和辐射两种方式造成泄密。为防止非法入侵窃密,可采用中央办公厅机要局认可的加密保护技术和设备传输秘密数据。

司法行政系统计算机远程信息网络,由于受条件的限制,仍将借助国家电信公网进行网络数据传输,为此,必须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入国际互联网。此外还必须采取软件加密的方式和硬件加密措施。根据中央办公厅机要局有关批复规定,司法行政系统密码设备的管理属部门系统管理。因此,司法行政系统的计算机数据密码机的规划、管理和安装使用,由司法部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同时接受中央办公厅机要局和当地机要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安全保密检查。司法行政系统计算机数据密码机的安装、开通必须经司法部密码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验收。

九、标准化

全国司法行政信息系统是有上千个节点的大系统,标准化是关键环节之一,是实现网络互联、资源共享、高效运行的重要前提,在技术上和经济上都有重要意义。

在系统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遵循国家标准,尚未标准化的,应选用司法部统一选定的标准。

在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标准化工作;

办公业务规范化。性质相近的部门办公业务应尽量采用相同的办公程序和办法,这将减少应用程序的开发量并有利于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数据标准化。这是电子信息资源高效管理和共享的基础。例如,编码和数据传输格式标准化等。

设备规范化。软、硬件应尽量遵循统一的要求,便于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和联网。软件开发规范化。应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规范与标准开发应用软件,提高软件质量和可维护性,便于推广应用;公用管理软件由司法部负责开发。

通信标准化。采用统一的通信规程。

十、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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