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块强度不合格处理

2024-06-24

试块强度不合格处理(共8篇)

1.试块强度不合格处理 篇一

******楼钻孔灌注桩砼试块检测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及不作评定依

据处理会议纪要

******楼钻孔灌注桩,于 2012 年 12 月 21 日开始施工,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完成全部共 210 根桩的施工,至 2013年 5 月 25 日砼试块报告全部出具,其中8根砼试块检测不作评定依据,5根砼强度未达到设计值《详见附表》。

根据上述情况,经本工程五方主体协商一致,对该13根桩采取以下方式处理检测:

1、开挖后,凿除桩头、浮浆及松散的砼,如发现除超灌部位外砼仍松散、级配不良情况,应继续下凿,直至砼密实为止。

2、采用钻芯法对该13根桩桩身砼强度进行检测,钻芯深度为凿桩后桩顶标高下30cm,芯样每桩一组。

3、钻芯孔及超凿部位采用C35砼灌实或接桩。

2013年6月18日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2.不合格党员处理办法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党员队伍,提高党的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确保积极、稳妥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第三条 处理不合格党员的方针是: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严肃处臵,强化管理。

1、“坚持标准”,就是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

2、“立足教育”,就是要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把思想教育贯穿于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全过程,不能不经过教育转化就直接采取劝其退党或除名的处理;

3、“区别对待”,就是要根据不合格党员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4、“严肃处臵”,就是要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对不合格党员做出限期整改并经帮教仍不转化后,不能姑息迁就,该劝退的坚决劝退,该除名的坚决除名,要防止和纠正失之于宽的倾向。

5、“强化管理”,就是要健全党员管理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对限期改正的不合格党员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和监督,促其改正缺点错误,转变成为合格党员。

第四条 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从严治党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3、正面教育为主,妥善处理为辅的原则;

4、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5、严格按照程序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 不合格党员的认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政治热情下降,不再承认党的纲领和遵守党的章程,或不愿参加党组织的活动,不愿再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或丧失了革命意志不愿再履行党员义务的;

2、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不坚持原则;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邪教或非法组织;信仰宗教,热衷封建迷信活动;

3、宗旨观念淡薄。脱离群众,把人民利益臵于脑后,甚至侵害群众利益;

4、革命意志衰退。在生产、工作和各项社会活动中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思进取,自甘落后,经教育不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敢与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作斗争;不遵守工作或劳动纪律,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擅离职守;在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危脱逃的;

5、组织纪律涣散。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 2

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不按规定接受管理的;违反党章、党内法规,不能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不服从组织分配,对消极和错误的言论分辨不清或随声附和,带头、参与或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影响社会稳定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民主评议党员中不合格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

6、工作作风漂浮。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不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的工作失误或重大安全、质量、设备、操作等事故,给工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7、廉洁自律松懈。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有赌博、盗窃、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刑事处罚的;

8、道德行为扭曲。不讲社会公德,见利忘义,损人利己,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污染社会风气;不讲职业道德,作风霸道,恃强凌弱;不讲家庭美德,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的;

9、有其它不遵守《党章》规定,且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行为的。

第六条 要严格区分不合格党员的不同情况。在不合格党员认定上,要把不善于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理解,同丧失理想信念,反对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要把由于组织不健全、软弱涣散,放 3

松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同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要把因年老体弱或长期患病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经常参加党内活动,同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要把愿意接受教育、改正错误,并决心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拒绝接受教育或屡教不改区别开来;要把党员参加某些带有宗教色彩的民间风俗活动与党员信仰宗教区别开来;要把在一时一事中或某项工作中不起作用与长期不发挥作用区别开来;要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与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尤其对企业下岗职工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党员中的“三不”党员,要区别主客观原因,客观公正的评定。

第七条 各级党组织要按党员标准,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逐个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

第三章 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方法

第八条 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方法:主要采取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三种方式。

1、限期改正。凡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愿意改正并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党员,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可给予为期半年或一年的改正限期。

2、劝其退党。凡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组织上帮助教育仍不能改正,有下列情形的,应劝其退党:(1)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的;(2)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限期改正期内经多次教育无效的;(3)连 4

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4)累计已受过两次限期改正的处臵,又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3、除名。有下列情形的,应予以除名:⑴组织劝其退党,本人坚持不退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3)经教育,凡本人不愿意再履行党员义务和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要求退党的;(4)无故长期不接转组织关系的“口袋党员”。

第四章 处理不合格党员的组织程序

第九条 处理不合格党员的组织程序:

1、调查核实。结合党员平时现实表现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提出不合格党员名单,并调查核实拟认定和处臵的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根据其问题性质和对问题的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2、组织谈话。党组织指定专人找应受处臵的党员谈话,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将有关的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的意见。

3、召开支部大会。由支委会报告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帮助教育过程和处理意见,经到会党员充分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需获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

4、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对不合格党员的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均要按发展党员的审批权限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党委审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逐个讨论,要认真审议党支部对不合格党员定性是否准确、处臵方式是否得当,支部上报的材料是否完备。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对劝退、除名处臵的党员,基层党委审批前,应将其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预审。

6、以支部大会或其它形式,通报处理结果。

第十条 对要求退党的党员的处理,可简化程序,由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委审批即可。

第十一条 对支部软弱涣散或因宗族、派性等不能正常开展处臵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应先进行组织整顿。在必要时,经厂党委授权,基层党(工)委可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这类支部中的不合格党员直接做出决定,报厂党委审批。第十二条 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后,处理决定及其它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三条 处理不合格党员,要允许被处理党员进行申辩,允许说明情况。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应当受到保护。结论性材料要同本人见面并签字。本人对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申诉;拒不签署意见或因其它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党组织要在处理决定上注明。结论和处理决定要存入本人档案。第五章 建立健全制度

第十四条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材料不属实,有隐瞒重要情节的,要追究调查取证党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 建立回复制度。对支委会研究认定的不合格党 6

员存在的问题,要求不合格党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支委会作出回答,说明事实真相,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回复的,按情况属实处理;

第十六条 建立思想汇报和教育帮助制度。限期改正的党员,每个季度至少要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汇报一次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党支部应指定专人采取“一帮一”、“几帮一”等措施,对限期改正的党员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其思想转化,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意识。

第十七条 建立结对帮教制度。对劝退、除名的党员,要明确支委或党员、劝退、除名者的亲属、邻居中的党员,与其结对帮扶,防止他们被劝退、除名后自暴自弃,放任自流。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试行《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气举采油队党支部负责解释。

3.不合格标本的处理程序 篇三

1、不合格标本的种类

1)、标本标签与检验申请单填写内容不一致,唯一性标志错误或不清楚。2)、标本量太少,不足已完成检验目的所要求的检测。3)、抗凝标本出现凝集。

4)、标本容器破损,标本流失或可能不污染。5)、溶血和脂血标本。6)、延迟送达的标本。7)、标本采集与送检时间过长。8)、该加防腐剂未加防腐剂者。9)、用错真空采血管的。10)、细菌培养标本被污染的。11)、输血/输液中采集的标本。12)、其他。

2、对上述不合格标本履行如下程序:

1)门诊收集的标本:

对门诊收集的不合格标本,发现后及时与患者联系。如不能及时联系到患者,请与其主治医生取得联系,做通患者工作,重新留取标本。2)住院收集的标本

(1)及时与送检部门的相关人员联系,建议重新核对或重新采集。

4.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制度 篇四

公司 企 業 標 準 Q/CRPPJ-202.023-2012 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制度

(试行)

2012-02-15發佈

2012-02-15實施 華潤電力(盤錦)

有限公司 發佈 Q/CRPPJ-202.023-2012

言.............................................................................II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1术语和定义..........................................................................1职责................................................................................1管理内容与方法......................................................................1附

则................................................................................2 附录A 不合格项处理流程...............................................................4 附录B 不合格项通知单.................................................................5 附录C 不合格项处理报告单.............................................................6

I

Q/CRPPJ-202.023-2012 前言 为了规范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工程建设中不合格项处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的附录A、B、C是制度的规范性附录。本制度由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工程部提出并归口。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 冷 雪 石 雷 本制度的审核人: 孙 宁 本制度的审定人: 张德全 本制度的批准人: 史青玉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II

Q/CRPPJ-202.023-2012 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制度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程不合格项处理管理的基本职责、制度和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参建各单位(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调试、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均应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不合格项:--安装设备、原材料等,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试运行中没有按技术规程使用的项目。--施工过程(包括调试)中,不符合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要求;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项目。--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以及国内外设备资料要求的项目。--根据施工验评标准评为不合格项目。职责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制造商等工程参建各方对工程建设中的不合格项均有责任及时发现并指出,项目监理部为不合格项的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不合格项处理,一般分口头通知和文件通知两级。口头通知属一般缺陷处理项目,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通知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供货商代表处理。当口头通知无效,或缺陷较大时,进行文件处理(见附录A《不合格项通知单》)。5.2 属文件处理的不合格项分以下几个类别: —— A类,土建、水工、安装接口供审查的不合格项,处理意见和措施需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相关单位会签,监理单位组织参加处理后的试验与验收,处理结果需交监理单位核查和建设单位审批存档备案; —— B类,供审查的不合格项:影响主要性能或寿命,修复后可以恢复性能。处理意见和处理措施需交监理单位核查和建设单位审批并存档备案; —— C类,记录备案的不合格项:不影响主要性能或寿命,处理后可以正常运行。处理意见和 1

Q/CRPPJ-202.023-2012 处理措施交施工单位审查备案,处理结果交监理单位核查后送建设单位备案; —— D类,一般不用呈报的不合格项:处理后不影响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寿命,且不影响接口性能。处理意见和处理措施交施工单位审查备案,处理结果送监理单位备案。

5.3 对不合格的处理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

5.4 不合格项文件处理,可分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实行闭环管理,其要求如下: 5.4.1 提出 5.4.1.1 施工单位发现不合格项目,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不合格项通知单》,说明不合格项发生的部位、原因与标准偏差,并提出修复方案的建议。由监理单位核查、建设单位审批后转责任单位处理。5.4.1.2 如不合格项为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发现,由监理单位向责任单位发出《不合格项通知单》,提出对不合格项的整改要求和应达到的标准,责成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处理。5.4.1.3 如不合格项为供货单位或设计单位发现,供货单位或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不合格项详细内容、原因及建议处理意见等。由监理单位向责任单位发出《不合格项通知单》,责成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处理。5.4.2 受理

5.4.2.1 受理单位在接到不合格项通知单后,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送监理单位核查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再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处理。5.4.2.2 施工单位在收到不合格项通知单后,属停工处理类别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继续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令其停工。

5.4.3 处理及验收 处理工作完成后,应填写处理报告(包括自检结果)并附《不合格项处理报告单》(附录C),上报监理单位,经现场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下道工序施工。5.5 其他事项 5.5.1 不合格项一般指缺陷处理。当构成事故时,应按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办理。

5.5.2 不合格项处理不能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不合格项属设计问题时,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执行。

5.5.3 不合格项处理的费用,按合同的规定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

5.5.4 处理项目涉及第三方时,在受理栏中必须有第三方的会签意见。

5.5.5 各有关单位应按月对已发生的不合格项进行统计、分析,报监理单位核查后送建设单位。6 附则 6.1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

Q/CRPPJ-202.023-2012 附录A 《不合格项处理流程》 附录B 《不合格项通知单》 附录C 《不合格项处理报告单》 3 Q/CRPPJ-202.023-2012

附录A 不合格项处理流程不合格项处理流程图承包商(责任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发现不合格项《不合格项目通知单》发现不合格项发现不合格项一般缺陷口头通知处理不合格项验收处理结果NoYes结束严重缺陷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单》制订处理方案审核处理方案核批处理方案下发处理方案处理不合格项No验收处理结果Yes报送处理结果确认处理结果备案

Q/CRPPJ-202.023-2012 附录B 不合格项通知单

编号: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致(承包商): 项目 部位,经检查发现 质量 安全 环境

不合格,现通知你单位必须按下列办法处理: 处理 停工处理 紧急处理 你单位需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确认、抄报建设单位核批后实施。

附件: 项目监理部(章)总(副总)监理师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由监理单位填写,送交施工单位单位一份,建设单位一份。5 Q/CRPPJ-202.023-2012

附录C 不合格项处理报告单

编号: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致 项目监理部: 项目 部位的不合格项目,我单位已按你部审批的处理方案处理完毕,请予查验。附件:自查记录和结果。施工单位(章)负责人: 年 月 日

5.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

2.召回产品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

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

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者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 3,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

3.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

3.2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的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

3.3质检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3.4 生产部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存放,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 4,产品召回管理

召回程序1,接受质量信息,2信息确认,3实施召回,4,召回产品的处理 4.1接受信息:销售部负责接受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质检部;质检部负责直接接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质量监督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 4.2.信息确认

4.2.1质检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组织质检部,冷藏部,生产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 4.2.2食品召回级别的划分按国际《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划分为三个级别: 一级召回:产品受生物或化学性污染,流通范围光,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召回;

二级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危害程度一般或者流通范围小,社会影响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请问或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 4.3实施召回 4.3.1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产品或不安全食品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质检部对该批产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和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识加设不合格品标识)

4.3.2销售部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一级召回1日内,二级召回2日内,三级召回3日内)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4.3.3质检部负责制定食品召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 1)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2)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3)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4)食品安全危害种类,产生原因,可能受影响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5)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6)召回的预期效果

7)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一级召回3日内,二级召回5日内,三级召回7日内,通过质量监督部门向省级质量监督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4.3.4销售部负责对不合格产品逐步按计划实施召回,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公司,质检部监督产品的召回情况,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行报告; 4.3.5召回产品信息的公布: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必要时公司将由总经理做发言人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把召回程序中的信息,如:产品代码,实物图象,出现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公司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召回产品的方式等尽快传达给消费者,以保持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

4.3.6质检部负责将该次所存在的问题给顾客以答复,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4.3.7食品召回结束后的15日内,质管部负责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接受省级质监部门对召回总结报告的审查和召回效果的评估,如产品为达到预期效果,则再次进如召回程序。4.4召回食品的处理 对因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公司可采取适当补救措施,经验证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对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不合格产品或者不合格产品,予以销毁 5 召回记录的保存

6.试块强度不合格处理 篇六

各学习中心:

接教育部近期关于学籍管理的通知,我校网络教育仍有部分专升本层次同学提供的专科毕业证书无法在“学信网”上查验,且没有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经研究,对上述学生将按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对于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学生,我院将继续保留其学籍。如其在学习期限(6年)内能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我校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颁发毕业证书。

二、对于专科毕业证书无法在“学信网”上查验,且不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学生,建议其立即退学。本着维护学生权益的原则,对上述学生将按以下处理方式:

1.学生退学时,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已修完的学分和已交的学费, 退学后可就近批次重新报读我校网络教育高起专层次,待其补修完剩余学分和缴齐学费并达到最短学习期限(2.5年)后,我校将颁发高起专毕业证书。如其以后继续报读专升本层次,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同时原则上应报考其他专业。

2.学生退学时,可向我校申请开具成绩单、保留已修学分和已交学费。待其取得“学信网”可查的专科学历后,可就近批次重新报读我校网络教育专升本层次。待其补修完剩余学分和缴齐学费,并达到最短学习期限(2.5年)后,我校将颁发专升本毕业证书。

3.学生退学后,如重新报读高起专可不再交报名考试费,但应按照新批次费用标准补齐剩余学年学费。

4.统考和学位申请要求必须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5.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不能注册新学籍。

6.若原学习中心未获当届招生授权,则可请学生就近在其他学习中心报读。

7.上述各类情况的学生均须向学习中心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退学申请或入学申请(申请格式见附件)。

三、学习中心操作程序

1.清查本学习中心专升本学历不合格学生,并告知处理办法。

2.接收学生本人提交退学申请或入学申请并签署意见后,邮寄至西南大学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 邓翔中 邮编400715联系电话023-68254578。

3、经我院同意学生入学后,为其报名参加当季入学。向系统录入报名信息

后,通知我院招办。

4、收到我院相关批复后,检查课程认可及缴费情况

5、向学生告知相关处理结果。

特此通知

附: 退学和入学申请格式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退学申请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本人是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的专业专升本的学生,由于

专科毕业证书无法通过认证,不能正常毕业,特申请退学。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学习中心意见:(盖章)

入学申请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由于专科毕业证书无法通过认证,已申请退学。现报读年(春 秋)季专业高起专,原已修课程学分,已缴纳元学费。

申请人:

申请时间:

7.试块强度不合格处理 篇七

1、当原材料质量指标不符合搅拌站内控标准要求或采购合同的规定的时候,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物资采购部门进行隔离,做好标志。

2、物资采购部门接到不合格通知后,应立即通知供方,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停止该供方供货。

3、对于可隔离的不合格原材料,由物资采购部门和实验室及有关人员进行评审,视其对混凝土产品的影响程度,做出让步接收或拒收的处理,上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物资采购部门通知供方。

4、对让步接收的不符合原材料,不能直接投入生产,应由实验室提出降级处理或与其他合格品搭配使用的方案,使其品质情况,应用于相应等级混凝土生产。

5、对停止供货的材料供应商,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应要求其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达到要求的时候才允许其重新供货,并在一段时间内增加对供货的抽样检验频次。

8.机械连接不合格处理办法(共) 篇八

二、工艺检验,就是钢筋连接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和接头进行工艺检验,也是对加工件的进场验收检查。为了保证套丝质量,减少套丝机和梳刀的损坏,钢筋下料时,应首现做到切口端面垂直于钢筋轴线。钢筋平直,切口无马蹄形且不挠曲,钢筋套丝加工时,套丝机必须用水溶性切削冷却润滑液,不得用机油润滑或不加润滑液套丝,丝扣加工完成后,用量规包括牙形规、卡规或锥形螺纹塞规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丝头,一端应戴上保护帽,另一端按型式检验报告提供的力矩值拧紧连接套,连接套外露一侧拧上密封盖,并按规格分类堆放。连接钢筋时,将已拧好连接套的上层钢筋拧到被连接钢筋上,再用力矩扳手拧紧,并随手划油漆标记线,便于检查。然后对钢筋母材进行抗拉强度的检验和对每件规格的钢筋接头试件进行检验,两种检验各取三个以上试件,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钢筋(即钢筋母材试件与接头试件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进行拉伸试验。对I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实际抗拉强度或1.10倍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Ⅱ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强度的标准值。Ⅲ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35倍。

三、现场检验,包括外观检验和接头单向拉伸试验。

1、外观检验,(1)锥螺纹的外观检验,随机抽取同规格接头数的10%,应满足钢筋与连接套的规格一致,接头丝扣无完整丝扣外露要求,锥螺纹接头应作力矩扳手检验,梁柱构件按接头数的15%,且每个构件的抽验数不得少于一个接头,基础墙、板构件按各自接头数每100个接头作为一个验收批,不足1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批抽验3个接头。每批接头应全部合格,如果有一个不合格,则该验收批应全数检查,对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应进行补强,如;接头松动或达不到型式检验报告要求的力矩值,丝扣外露不符合锥螺纹和直螺纹连接要求等。连接件接头要及时填写接头质量检查记录。(2)直螺纹的外观检验,随机抽取同规格接头数的10%,应满足钢筋与连接套的规格一致,接头外露丝扣不超过三扣,其它要求与锥螺纹的外观检验基本相同。对接头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按设计文件注明的检验项目要求,作相应的检验。

2、力学性能检验,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即每一楼层,在相同的施工条件下,采用同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和验收,不足500个时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如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如果接头试件合格,则接头检验时颈缩均应在连接件外的在母材上,见检验外形图:

四、不合格验收批的处理规定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规定;对抽检不合格的接头验收批,应由建设方会同设计等有关方面研究后提出处理方案。可在采取补救措施后再按《规程》重新检验,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保证钢筋连接接头的质量。

五、规程规定

1、在现场结构构件中截取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允许采用同等级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接、焊接及机械连接方法补接。此时被替代的钢筋接头位置与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不符,但被替代的接头数量,在结构中所占比例通常都很小,它不会造成对结构强度的损害。

2、钢筋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中受力钢筋保护层最小厚度规定,且不小于15毫米。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毫米。

钢筋机械连接是一项发展前景良好的施工工艺,行业标准《钢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也将要颁布,施工单位在做好现场管理的同时,应做好以下保证钢筋机械连接质量的工作;

(1)凡参与接头施工的操作工人、技术、质检人员均应参加技术规程培训,了解质量要求及标准规定。操作工人应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工程开工前,施工技术人员要了解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接头性能等级,应由该技术提供单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必须包括连接套长度、外径、内径、锥度、扭紧力矩值、牙形角平分线垂直于锥面等参数。

(3)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上进行钢筋机械连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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