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委托检测合同

2024-11-29

公路工程委托检测合同(共10篇)

1.公路工程委托检测合同 篇一

建设工程检测委托合同

委 托 方:服 务 方: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甲方)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质2004-372号),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质监编号:报建面积:(平方米)

检测费用:元(按建筑面积估算,工程结束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二、检测项目

1.□常规建筑材料类:水泥、砼试块、建筑用砂、钢筋、建筑用砂、砖、瓦、高强钢结构用螺栓、铝合金等。

2.□市政土工及防水材料类:沥青、各种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外墙涂料、土工、道路回弹弯沉、沥青

混合料、水泥土等检测。

3.□现场结构检测:超声回弹测砼强度、钻芯取芯检测砼强度、钢结构焊缝测缺、饰面砖粘结强度、锚

固件抗拉力、超声法检测砼缺陷、钢筋保护层、现场砂浆抗压强度、结构载荷试验、结构安全性评估等。

4.□水电设备安装类:门窗现场三性、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接地电阻、线路绝缘、通球、水压等

检测。

5.□室内环境类:室内甲醛、苯、氡浓度、氨、TVOC检测;无机建筑材料放射性检测;内墙涂料检测;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等检测。

6.□保温节能材料类:EPS板材、保温浆料、抗裂砂浆、胶粘剂、界面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镀锌钢丝

网、珍珠岩保温板等检测。

7.□基桩检测:预应力管桩抗弯性能、静载试验、低应变动测桩身完整性、高应变。

8.□基坑监测:基坑开挖过程中对支护结构体系及周边道路、房屋、管道等进行动态监测。

9.□幕墙工程:幕墙三性检测(四性)、玻璃检测、型材检测、后置锚固件现场拉拔、铝塑板抗剥离、结

构胶等。

10.□小区市政工程:井盖、管道、路缘石、道路砖等。

注:本工程实际检测项目根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确定。

三、检测收费

1.常规建筑材料类、市政土工及防水材料类、现场结构检测类、水电设备安装检测类、室内环境类、保温节能材料类等六大类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制定,本工程实际收费按收费标准的计价,并按实结算。

注:检测收费优惠是针对本合同内签订的所有检测项目均在我中心检测而特定,如未按合同签订项目委托

检测则不享受优惠。

2.基桩检测:静载试验按元/吨计,低应变动测按元/根计,高应变按元/根计,预应力管桩抗弯性能试验:L≥10米,2300元/根计;L<10米,2000元/根计,按实结算。□详见合同附件。

3.基坑监测:视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来确定监测项目及数量,按标准单价可下浮%计费,详见另专门合同。

四、付费方式

基桩检测、基坑监测的检测费用需预付人民币,余款待取报告时一次性付清。其它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每次取报告时按实支付;□以记帐形式时,先预付人民币元,透支额度元,透支期限30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3、桩基静载荷试验用砼试块作配重时,现场必须道路畅通,场地坚实平整,可供16T汽车吊正常行走并吊装作业,且满足乙方设备运输的要求;静载荷试验用黄砂作配重时,试桩周围场地坚实平整,且甲方需在试验现场提供堆载所用黄砂。

4、做好静载试桩的桩头处理、试桩周围的场地平整及基坑排水等工作,提供乙方稳定的试验用电。

5、做好动力检测桩的桩头处理,桩头标高宜接近设计标高。

6、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桩位平面图(包括基桩设计参数),且必须由选桩人签字;

(2)■基桩施工记录(须由建设方或监理方签字认可);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基桩动测及静载试验选桩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

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5、提供网上检测数据查询、网上同条件养护砼试块温度查询服务。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30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7、基桩检测时,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厂(场)内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应安全操作,若发生安全事

故, 责任由乙方自负。

8、工程检测结束时,可出具检测项目及收费清单。

(四)乙方权利:

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 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行:昆山市建行玉龙分理处

帐号:***62454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2.建筑节能检测委托合同 篇二

合同

2013

榆林市恒泰建筑节能检测有限公司

建筑节能检测委托合同

编 号:HT-13-0016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检测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和保证国家建筑工程的节能要求,依照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乙方在受控程序下完成对建筑工程原材料的节能检测委托和试验。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乙方按要求完成甲方《委托书》所规定的全部检测和试验内容。

二、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按要求填写试验委托书: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无涂改。

2、甲方配合乙方依据标准规定选取测试位置,保证测试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甲方配合乙方依据标准规定进行取样以及对试件进行编号,并确保试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4、甲方对见证试样进行标识和保护,并派专人送检。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与检测相关的必要的工作及条件。

6、甲方应按乙方告知单要求的内容送检或通知检测,反之责任自负。

7、检测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检测委托。

2、乙方根据相关标准或规定进行测试。

3、乙方及时安排检测,按规定暗完成检测。

4、乙方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并对结果、结论负责。

5、乙方对每项检测按标准、规定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两份检测报告。

6、乙方在收取双方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后开始委托内容进行检测和试验。

7、在节能专项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由甲方派专人到乙方公司签收)。

8、乙方应加强测试工作的安全管理与防护,对测试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负责。

四、合同总价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价格人民币元整(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委托内容的全部检测费用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法执行。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甲方代表: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榆林市经济开发区 草海则移民区2大排13小排1号

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3.试验检测委托合同书 篇三

甲方(委 托 人):

乙方(检测机构):

甲方将检测产品委托乙方,由乙方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书交与甲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检验检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检测对象

第二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不限于以下检测项目:

企标全项、外壳防护、外观、绝缘电阻、抗电强度、泄漏电流、静电放电、快速脉冲群、电磁场辐射抗扰度、浪涌抗扰度、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高温、低温、恒定湿热、振动、冲击、跌落、稳定性。

第三条:检测现场

乙方测试检测现场应具备功能、设备齐全的检测试验环境,但不限于以下检测试验设备、工具及仪器:高低温箱、振动试验机、盐雾试验箱、跌落试验机、防水试验装置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样品检测机构。

(2)甲方向乙方提供所要检测的样品,对所需检测的仪器设备进行确认。

(3)甲方向乙方人员说明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所涉及的技术要点及乙方要求予以说明的事项。

(4)对于没有具体检测标准的项目,双方协商解决,因检测要求不明确造成检测结果有误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

(1)乙方自愿作为甲方的委托检测实验室。有义务配备有资质的检测人员和相应的检测设备,依据相应检测标准和程序开展委托检测业务。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保证测试数据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可追溯性,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3)乙方检测时使用的设备、仪器必须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

(4)乙方仅对来样负责。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委托要求内容进行测试,出具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保证与所测试的原始数据一致。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有关信息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第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已方执二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4.工程委托合同 篇四

乙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二十三章,第424节,笫426节,第428节,的规定啊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参与建设项目,并委托等人做项目前期联系工作,情况属实,由甲方组织人员去现场考查并签订合同费用由甲方负责。

委托项目名称:

1啊啊工程名称:

2啊啊工程地点:

3啊啊工程范围:

4啊啊工程数量:

5啊啊业主单位:

6啊啊资金耒源:

7啊啊工程造价:

一、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参与项目施工的一切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包括工程业绩),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文件与项目中标方进行合同谈判。

2、甲方(委托乙方)与项目中标方签定合同后,此委托协议生效,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实向甲方提供项目情况,情况必须真实可靠。

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协助甲方签订合同。

三、委托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按承包工程的总造价(元)的人民币作为支付乙方委托服务费,共计啊啊元,由甲方按照分配表比例进行分配各自应得的服务费。

2、甲方签定合同有进场费或(工程预付款)到账时支付费用给乙方,于下的部份双方协商分批支付完。

3、委托服务费甲方可以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由乙方指定银行帐号进行支付。

分配表(币种人民币,)总额大写×含税总计税后大写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每次甲方委托服务费的支付,甲方必须要按照本委托合同规定的时间,经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和定额汇入,以上款项甲方若缓付三天以后再迟付一天的话,则以后的每一天加付滞纳金(按总工程量或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委托服务费支付完后,委托合同自然失效。

六、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机密。本合同抄描件和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啊啊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每人壹份。

4、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有争议,由签定地法院裁决。

6签合同地点: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定时间:年月日

(特别注明):

————请甲方签章单位务必加盖骑缝章————

(1)、甲方必须要加盖公司公章。

(2)、甲方签字人必须要附上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5.工程建设委托合同 篇五

承包方(乙方):泰州广源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

一、工程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项目和内容:

二、工程造价

4、本工程采用总承包形式,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 ¥元。

三、建设工期

5、根据有关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暂定工程总工期为预付款到账后 日历 天。

6、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完成土建基础,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设备未能到位,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 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停水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6)因供电部门原因无法停电,致使乙方不能连续施工而影响进度。

四、工程质量、验收与安全管理

7、本工程的质量为优良。

8、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①该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变更;② 电力建设工程验收规范;③设备、材料制造厂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9、甲方在不防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督促。

10、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 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严格 执行电力工程方面的国标、部标、行标,特别是主要设备应符合地方供电部门 要求。

11、该工程竣工后,由地方供电部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

12、乙方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落实本工程施工的各级安全 责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责任发生的一切事故障碍,有相关责任方负责处理并 承担费用。

五、工程造价的拨款和结算

13、本工程总造价为 元人民币。

14、本工程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本工程造价部分工程款,计人民币______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前)支付工程款 元。

六、其他事项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个执贰份。

16、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需办理签(公) 证的,自办毕签(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造价款后终止。

17、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8、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 方(合同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6.公路货物运输委托合同 篇六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鉴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把货物的运输业务(铁路行包、送货)委托于乙方,乙方接受该业务;

2、甲方应当向乙方准确地表明收货方的名称或姓名,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起运地及到达地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把货物运输到指定的地点;

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委托运输单的内容,对运输的货物进行检验,核实;

5、每月凭甲方的发货单,按价格表确认乙方运费;

6、运费结算方式:货物发运后,由乙方开具可以抵扣的运输发票后,甲方核对后采取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

7、运输价格:详见价格表(附表一)

8、从货物装运至收货方验收完毕期间,如发生的货物灭失、损坏等情况,由乙方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9、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性质、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甲方承诺不在货物中夹带、隐藏危险品或其他违反运输规定的物品;

11、甲方承诺提供包装和质量都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

12、甲方应当正确提供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性质及收货方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由于甲方提供收货方的地址不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13、发货时间:原则上是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到温江仓库免费提货。乙方接到甲方的提货通知后,应及时安排车辆,与甲方协商装货事宜。

14、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1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7.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篇七

乙方:(被委托人)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甲方作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作为具有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桥西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拆迁B区。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东,裕园广场规划路以北,永安街以南。

项目内容:商品楼及回迁楼。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委托范围

2.1委托代理招(议)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点设备和材料采购。

2.2委托代理的工作内容:

(1) 代拟发包方案,办理项目登记;

(2) 编制工程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

(3)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 对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及工作质量、能力和其他内容考察;

(5) 组织评审机构,按评审标准和办法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6) 编制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7) 编制工程量清单;

(8) 根据甲方委托编制标底并负责保密;

(9)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并做好会议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在规定时间内发至各投标人;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甲方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

(12)草拟工程合同,可参与承包合同的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各项承诺,组织关于合同条件各项谈判;

(13)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将代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系列文件及时装订、整理、存档并报工程招投标督管理机构备案;

(14)将所有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承包合同的备案;

(15)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

3.代理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甲方的权利

4.1甲方有权确定招(议)标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有权确定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交招(议)标代理工作阶段性的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4.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招(议)标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5甲方可自行编制标底,也可委托乙方负责编制标底。

4.6甲方有权审阅乙方编制的招(议)标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

4.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议)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招(议)标工作的组织、招(议)标工作的人员安排、招(议)标工作的进度安排、招(议)标工作的阶段性会议、向甲方应作的阶段性汇报,并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4.8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

4.9在代理业务中,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将甲方意见和要求深入地贯彻到招(议)标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确保完全实现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时保证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实现甲方在本合同4.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泄露招标的秘

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索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11自拟定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5.甲方义务

5.1项目招标前甲方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确的基础资料、相关文件及便利条件(包括:资金来源、报建手续、场地条件等)。

5.2甲方授权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6.甲方的责任

6.1甲方按双方商定的内容、时间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和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收到应得代理费,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赔。

7.乙方权利

7.1在审查投标人资质中,遵照招(议)标文件的规定及甲方的授权,有权提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与否的建议。

7.2对甲方要求的投资、质量、工期目标内容有进行改进的建议权。

7.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8.乙方义务

8.1针对甲方的委托,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招标代理项目组,并

任命经甲方认可的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为项目组组长,专职负责甲方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并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作为合同的附件。

8.2在代理招标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解释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内,乙方应运用合理的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招标人的各项义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4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做好招(议)标前期的准备工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严格履行招(议)标工作的全部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议)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8.5乙方应对招(议)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此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

8.6乙方不得与被代理招(议)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着其他利益关系。乙方的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9.乙方的责任

9.1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议)标工作内容,对招(议)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等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要求终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9.3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及其他当事人进行赔偿。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标单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礼品及宴请。

10.招标代理业务时限

自勘察设计招标至拆迁B区整体工程验收投入使用。

11.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他

12.1投标担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议)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具体方式和数额由甲方在招(议)标工作开展前确定。

12.2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中费用承担的约定:

合同生效期间发生的通知费、打字复印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过错而导致的工程项目不可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12.4根据《招标投标法》之规定须重新开展招(议)标代理工作时,乙方不再重复收取代理费。

12.5补充条款: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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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单位(全称):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分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名称:____

1.2建设项目地点:____

1.3建设项目内容:____

1.4资金来源:____

2、合同承包范围:____

3、合同期限:____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主要控制工期:____本项目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01月01日

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01月01日。

4、质量标准:____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合同价款

中标金额为工程总造价金额的%,据此计算出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整)。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将依据项目实际总决算金额乘以上述费率即%计取。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

(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合同通用条款

(3)合同专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合同规定的其他文件

双方有关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建设管理服务(即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代理甲方行使建设管理的权利)。

9、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公章)乙方:____(公章)

住所:____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传真:____传真:____

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帐号:____

邮政编码:____邮政编码:____

9.电力迁改工程委托合同 篇九

电力迁改工程委托合同

电力迁改工程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委托方): 合同编号(受托方):

工程名称:110kV鹰铁I、II线迁移工程 委 托 方:鹰潭市土地储备中心

受 托 方: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鹰潭供电分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鹰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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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迁改工程委托合同

目录

1.工程概况...........................................1 2.迁改费用及支付方式.................................1 3.双方的义务.........................................2 4.资产归属...........................................2 5.违约责任...........................................3 6.合同的变更、解除...................................3 7.争议解决方式.......................................3 8.适用法律...........................................3 9.合同的生效.........................................3 10.其他事项..........................................4 11.特别约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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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迁改工程委托合同

电力迁改工程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鹰潭市土地储备中心

因 鹰潭42号路至 47号路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原因,需对 我公司所属两条110kV鹰铁I、II线 进行迁改,甲方承担迁改费用。乙方为支持鹰潭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同意进行线路迁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10kV鹰铁I、II线迁移工程

1.3 迁改和委托范围:从 110kV鹰铁I、II线、(#1号杆-#8号杆),42号路 到 47号路附近。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相关规定完成设计、施工、监理流程。凡遇重大政策性变化或甲方提出的更改均不属承包范围。

1.4 迁改期限:自乙方收到迁改费用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工程施工。施工组织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可顺延工期: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因青苗补偿、场地占用、施工道路等外部环境干扰导致的工程受阻;因甲方工程款未按合同到位导致的工程延误。

2.迁改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工程总迁改费用暂定为人民币为工程预算送审价 壹仟贰佰叁拾叁万 元整(大写: 12330000)。

2.2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迁改首付款费用 贰佰贰拾万捌仟捌佰壹拾壹元整(大写: 2208811)。

2.3 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在一个月内提供相关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受托方(乙方):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鹰潭供电分公司

1.2 工程地点: 鹰潭42号路至47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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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程结算批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局工程结算价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3.双方的义务 3.1 甲方义务

3.1.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迁改费用。

3.1.2负责协助办理迁改工程及新建工程立项、规划等报批手续,负责整个工程青苗补偿、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承担建设场地协调。

3.2 乙方义务

3.2.1乙方在收到迁改费用且工程取得合法的规划及建设手续后,立即组织实施本次迁改工程。

3.2.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迁改。

3.2.3负责工程施工符合资质要求,符合法律各项要求。3.2.4按时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3.2.5负责工程所需基础材料的订货、催交、加工、运输及施工; 3.2.6按购货合同及时支付供货商的货款,保证工程不因货款而影响进度。

3.2.7在工程建设中应认真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现场,落实到施工过程。

3.2.8负责安全管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真正落实到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中去,杜绝重大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资产归属

4.1迁改工程涉及的全部资产属乙方所有。旧线路残值归乙方所有,冲抵旧线路拆除费用及核减部分施工费用,在迁改施工过程中拆除的物资由乙方根据《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统一回收。

4.2迁改工程新建的所有电力设施在工程竣工送电后由甲方无偿移交给乙方,该电力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由乙方负责。

4.3本合同签订同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规定签订资产移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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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迁改费用,每逾期一周,支付逾期付款部分 / %违约金,在甲方付清迁改费用前,乙方有权拒绝进场施工。因甲方未及时履行本合同义务导致工期延后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合同的变更、解除

6.1 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不能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及附件进行单方面的修改变更,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和修改的建议,该项建议经对方书面同意后视为对合同内容的变更。

6.2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需变更的,双方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6.3 除本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书面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7.争议解决方式

7.1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 委托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1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 /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8.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合同的生效

9.1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 1 如选择其他仲裁规则,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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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10.其他事项

10.1 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10.2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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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署 页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Email:

10.工程施工委托合同 篇十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甲方现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安装工程项目,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内容:(见工程预算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形式(辅材详看附件)

5、工程总价:大写(人民币),双方约定,如

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6、工期:自年至年日竣工。工期共(开工期最终以材料进场日的第二天起计算为准。)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

(1)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因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

(2)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场或工地现场的材料、设备须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

天内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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