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效率知识整理

2024-10-22

公平与效率知识整理(共9篇)(共9篇)

1.公平与效率知识整理 篇一

政府经济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以及公

平与效率的选择

关键词:政府、公平、效率、经济活动、选择

(一)公平,是各国政府经济活动所追求的一个共同目标。是人们从既定的概念出发对某种现象的评价。亦指一种被认为是应有的社会状况。反映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权利义务、作用和地位、行为和报应之间的某种适应关系。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政府为追求公平目标,应开展的主要工作有:(1)为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即机会均等。(2)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使劳动的收入与所提高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相对应,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3)运用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工具,将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成员心理承受能力之内。

(二)效率是指社会资源配置中投入与产出、所费与所得的对比关系。政府资源配置效率,可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政府直接控制和掌握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政府通过对市场和微观经济行为调节,克服市场失灵,引导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两者在社会整体资源配置中呈相互影响、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

(三)政府经济与公平和效率的选择。在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关系中,政府在两者之间的选择,还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

1、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

尽管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经济活动所追求的目标,但要同时达到两个目标,是较为困难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即公平与效率之间存在矛盾,具有一定替代关系。

2、公平与效率的选择 公平与效率两者之间既有矛盾性又有统一性,政府经济决策有较大回旋余地,可形成各种不同的政策组合。

第一、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政策选择。这是一种理想的政策组合,政府各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以及其他宏观经济管理,既能有效调节社会收入差距,又不以效率损失为代价,兼顾公平与效率两方面的目标。或者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形成某种折中选择,力求达到两者的均衡。

第二、即政府财政收支和宏观经济管理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较快增长,增强整体国家经济实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首要目标,同时注意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体现社会公平。这也是由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决定的。

第三、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政策选择。即在政府财政收支和宏观经济管理中,优先考虑收入和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配,调节收入差距,为贫困阶层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体现社会公平。同时,尽可能减少收入公平分配对经济运行效率的消极影响。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由于社会基础设施已比较完善,基础产业实力雄厚,市场体系运行效率提高,政府不需要大量投资,以刺激经济增长,因而政府活动的重点则转向了收入公平分配。

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对待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思考,就是要历史、全面地看待公平与效率的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前,是一个绝对平均主义的国家,大锅饭的分配体制,使效率大受影响。20多年前实行市场取向的改革后,逐渐讲求效率,拉开收入差距,“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从农村到城市,经济活跃起来,非常见效。于是,经过10多年,就把“兼顾效率与公平”作为经验总结,写进了党的十四大的决议。但是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开始,在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提法上有一个新的变化。就是把以前的“兼顾效率与公平”,改变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使这两者关系,由效率、公平处于同等重要地位,改变为效率处于“优先”的第一位,公平处于“兼顾”的第二位,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变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开始,直到如今,它是我国在收入分配政策领域的正式精神。

共产党向来主张社会公平和公正。为什么一个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把公平与效率相比放在兼顾的次要地位呢?这与我国经济长期落后、难以迅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解决众多社会矛盾有密切关系;也与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叶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带来的巨大机遇和挑战有密切关系。这种形势迫使我们积极进取,尽一切努力增大我国的国民财富和综合国家实力,所以邓小平视察南方讲话时要求我们“思想更解放一点,改革与开放的胆子更大一点,建设的步子更快一点,千万不可丧失时机”,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样就把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和国家经济实力的问题突出地提出来,效率成为第一位的问题。另一方面,制约我国提高效率的主要因素,当时仍然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平均主义的影响。为了更快地提高效率,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就必须进一步“打破平均主义,合理拉开差距,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

邓小平告诫我们:改革造成两极分化,改革就失败了!我们要避免这个前途,我们一定能够避免这个前途,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要更加重视社会公平的问题!希望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2.公平与效率知识整理 篇二

危机,“白条市场”与《泡沫法案》

16世纪至18世纪的欧洲正处在“重商主义”当中,在这期间,资本主义国家完成了对原始资本的积累。在看似繁荣的资本主义扩张中,连续三次引发了金融危机,随即是股票市场的大崩盘。

其中影响较大的要算是法国的“密西西比泡沫”以及英国的“南海泡沫”。在1720年之前爆发的金融危机,对以后欧洲的经济体系和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所谓的“重商主义”时代,法国建立了当时欧洲最强大的常备军,对外推行侵略政策,与西班牙、荷兰等国发动参与了一系列争夺殖民地的战争,导致法国国库空虚,政府债台高筑。所以当时成立了全世界第一家国营企业——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是以炮舰为前导、以盈利为目的一家公司。欧洲各国政府在这一时期为了掠夺殖民地的黄金白银,不停的打仗,打得民穷财尽。不得已只有发行战争债券,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债券。当战争债券陆续到期时,还是还不起钱,所以只好“打白条”。此后人们把这些摞成一堆还不了款的“白条”债务就叫做“存量”。当时的法国政府控制着一大堆还不起钱的债券,但债务到最后还是要还,于是当时货币理论的一代怪才约翰·劳的建议得到了法国政府的支持,就是要建立一个“市场”卖掉“白条”,这个“白条市场”就是今天股票市场的雏形。

但是,如何赋予“白条”价值,让人们去购买约翰·劳认为“白条”的价值是可以创造的,它的价值是取决于未来的现金流,这个未来的现金流就是用“东印度公司”未来掠夺的金银财宝来做担保。在这期间“东印度公司”不断向社会发布虚假信息,过分夸大公司在海外的实力,劝告公众购买“白条”,因为它代表的是未来的财富,是东印度公司从亚洲到非洲,再到南美洲掠夺来的金银财宝,而这就是“白条”未来现金流的保证。就是这么细小而不成熟的市场所寄托的未来不可预测的现金流,而引发了人们疯狂的投机行为。虽然短期经济飞速增长,金融市场繁荣,但随着东印度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泡沫随之破裂,引发了“密西西比金融危机”。即法国之后,欧洲各国竞相效仿,最终爆发了英国“南海泡沫”等三次金融危机。

到这个时候,欧洲各国政府才理解金融市场的本质。1720年英、法等国针对当时所发生的三次欧洲金融危机拟定了一个《泡沫法案》。英国政府则禁止了股份有限公司达一百年之久。而法国由于很多公司是向银行借钱炒股票,所以法国政府禁止银行这个词150年之久。

“重商主义”在这个阶段似乎走到了尽头,自由经济,民营化和市场化的理念在当时的环境下应运而生。1776年,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写了《国富论》,表示坚决反对国有企业,呼吁市场化和民营化,主张以看不见的手来调整市场的供需,政府与国有企业彻底分家,政府退出企业经营。这就是当时的民营化和市场化。

亚当·斯密提出在民营化和市场化的原则下以自由为手段,追求财富,但这一切必须以强大的法律为支撑。否则在工业革命时期的欧洲,就会出现“大欺小,强欺弱”的不公现象,例如资本家克扣工资,聘用童工,制造污染等。当时的欧洲遍地暴动,社会严重动荡不安,究其根源,就是由于自由经济、民营经济发展过速,而造成社会财富分配严重不公,原始的资本主义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1867年,在《国富论》出版90年之后,马克思和他的《资本论》横空出世,创造了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学说,认为资本家剥削了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是社会不公产生的根源。他理想中追求公平的共产主义,就是在保证初始机会人人平等的条件下通过外在条件的改进提高效率。《资本论》对公平的追求影响了欧美国家此后数十年法治系统的改变。

公平,严刑峻法下的信托责任

在民营化和市场化的原则下追求财富的同时,如何保证初始机会的公平,这一切必须以强大的法律体系支撑。资本主义在《资本论》的冲击下,英国大法院开始研究衡平法,形成了今天《普通法》系的基础。普通法系所追求的,是把一个社会的平等观念,加入到法案里面。

现在世界存在两大法律体系:英美法系,也称普通法系,另一个是大陆法系。说到两大法系的区别很多人并没有明确的概念,但给人最直观的认识是在美国电影中,法庭上律师在陪审团面前唇枪舌剑的辩论,而陪审团的存在正是普通法系的重要标志。在面对案件的审判,大陆法系的法官在确定事实以后首先要考虑的是法条的规定,根据案件情况找到相关的法律解释,以求法律的绝对公平。但是在审判的过程中,很多案件无法在现有的法律中找到依据,甚至钻了法律的空子,例如当初一些公司的欺诈事件因为找不到相关的法律依据而逃脱惩罚。

普通法系是如何把社会的平等观念加入到法案里面。普通法系法官在确定事实之后,首先考虑的是以往类似案件的判例,将本案与判例加以比较,从中找到本案的法律规则,而且陪审团态度对案件的判定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所以律师要说服陪审团是关键。陪审团的成员都是普通的民众,他们也许没有很高的学历,甚至不需要懂法律,也不需要看法条。他们的道德是非观点来自于周围人的熏陶,是这个社会的缩影,比如面对企业欺诈事件,不需要知道哪条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只要你进行了欺诈,就是不对,就是有罪。这样一种判刑方法,是把全社会老百姓所认知的价值标准,当成一个社会的公平标准。

除了利用法律追求一种新形式的平等之外,资本家跟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却一直存在,美国大家族实际上是很多信托基金的持有者,因此美国在1890年颁布《反托拉斯法》。《反托拉斯法》实际上是反信托基金法,也就是反大家族法。大家族所代表的是既得利益者的问题,所以欧美各国在法律层面上,寻求一种公平,化解贫富差距。

《反托拉斯法》这种维持公平的精神一直延续至今。现在很多企业家都会热心于慈善事业,捐出财富成立各种基金会,因为他们认为今天的成就除了个人的努力以外,更是整个社会的哺育,所以取之于社会,就要反哺于社会。

一个国家要想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就要缩小贫富差距,藏富于民。现在每一个消费者通过保险金、各种福利和股票市场,将他一生的财富寄托在未来的现金流当中。由于人口不断膨胀,所以资金的投入是不断的增加,它反映的是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在美国的严刑峻法下不得不有的信托责任使公众得到回报。那么在退休之后,就老有所养,老有所终。

如何创建一个公平的财富再分配市场?美国政府从1932年开始推行了一系列的严加监管的法律,用严刑峻法来发挥股票市场的财富重分配的功能。全社会集资,把资金交给职业经理人,他就必须披露企业正确的信息。政府通过一系列法律确保职业经理人所披露信息是真实的,而且确保他对公众有一种责任感,即信托责任。这就是美国严刑峻法下的信托责任,而且是不容挑战的。

用严刑峻法的方式,保护弱势团体,保护全国老百姓,以民为本的制度是不容挑战的。每一位公民的财富通过保险金,股市的再分配,美国的股民通过他所赚的一块钱,通过市盈率而放大到三十倍,真正做到了藏富于民。

3.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 篇三

通过调节收入分配关系,使收入差距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使社会成员都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效率与公平是市场经济的两个重要范畴。关于在分配制度中体现效率与公平,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文件中首次提出个人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强调和阐述了这一分配原则。全面理解这一原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提出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是我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分配制度、分配原则认识的深化,也是对我国过去长期实行的分配制度反思的结果。新中国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实行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在分配制度上,按劳分配原则从来没有被真正落实过,在实践中它早已被扭曲。分配中平均主义普遍存在,"大锅饭"现象随处可见,个人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企业经营好坏一个样,职工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割裂了收入与贡献的联系,使经营生产无动力,使劳动群众无积极性,这必然限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随着我国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我们逐渐认识并纠正分配中的偏差。党的十三大指出了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党的十四大进一步强调: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一方面,我们看到效率和公平是分配中的两个基本范畴,二者必须兼顾,不能偏废,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上述提法还是把效率与公平并列起来或追求结果的公平,还没有把效率的提高放到优先考虑的地位。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分配问题上发生了质的理论飞跃,在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报酬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距离,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分配问题上的又有新的突破,指出,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可以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提出标志着我党在分配制度、分配原则问题上的成熟,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提高效率、发展生产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作为处理分配关系的首要原则,作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没有效率的提高,只能是共同贫穷,不能走向共同富裕。当然也要兼顾公平,这也是搞好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这样把效率与公平有机地结合起来。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经济学含义

效率优先的经济学含义

这里讲的效率指市场效率即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效率。效率优先就是在分配(主要是初次分配)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抓住竞争这一核心,鼓励先进,人们的收入与收益和其投入的生产要素和贡献紧密结合,通过分配能激发人们劳动、投资的积极性,推动经济发展,对于人们的合法收入国家予以保护。具体要求及表现如下:

1、参与经济活动的机会要均等,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及重要表现。

在市场经济中,参与经济活动的人们应该大体上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即参赛机会均等。首先,具有同等机会支配和使用社会稀有资源,不允许少数人凭特权垄断这些资源。其次,要素流动的条件均等,通过市场各种要素自由流动。如在劳动力市场上,企业通过劳动力市场招用所需的各类劳动力,劳动者通过市场自由选择职业。这样,运用价值规律、竞争机制、工资信号的指导,把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更加有利于效率更高的环节上去,从而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水平。最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责任要均等,经营者可以依靠市场变化自主地安排生产和经营,盈亏要自负。

当然,效率优先要求机会均等不是绝对的,完全机会均等是做不到的。条件的差异,信息掌握的不同会引起实际上的机会不平等。

2、经济活动中竞争的规则应该是平等和公平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不承认任何特权,每个市场竞争主体都必须遵守共同的规则。市场经济越发达,越要求建立、健全法律、规则,规范人们的行为。

3、收入必须与投入相适应、相对称。市场经济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各生产要素要合理配置,在分配上也要以投入的要素为依据,投入劳动获得工资,投入资本获得利息,投入土地获得地租。报酬量要由有效劳动量决定,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固然以投入的劳动量为基础,但受供求关系的影响,符合社会需求的部分即社会必要劳动量能实现其价值,而有一部分劳动因其不为社会所需要而不能实现其价值,投入这部分劳动的劳动者不能获得相应的报酬。

兼顾公平的经济学含义

公平分为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实际上,我们讲的效率优先就是要实现市场公平,而兼顾公平指兼顾社会公平。

在市场经济中,由于每个人的主观条件不同,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在收入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差距悬殊而且任其扩大就会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后果,甚至出现两极分化。因此对收入要适当调节即兼顾社会公平。

在国民收入分配(主要是再分配)领域,国家运用法律、经济手段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对各类人员的收入关系进行调节,以实现社会公平。

1、通过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最低工资法》等,保障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收入。

2、运用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运用遗产税、赠与税、财产税等适度限制非劳动收入,调节社会成员的个人收入分配关系。虽然一些法律在我国尚未制定、实施,但根据市场经济要求和其他国家的做法,这些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

3、建立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社会保险互助互济功能,对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失去工作岗位等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弱者地位,收入水平大幅度下降的劳动者予以支持帮助,保证这些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等,这有利于社会安定,符合人道主义。

为什么把效率放在优先考虑地位?

1、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和观点,有利于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是最活跃的因素,占主导地位,只有把效率提高放在首位,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才能消灭贫穷,为共同富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物质条件。

2、从公平与效率关系看,只有坚持效率优先原则才能不断提高社会公平的含金量,否则公平的实现也是无源之水,只能共同贫穷。

3、从中国过去和现行收入分配格局以及不少人的观念看,平均主义的分配现象和观念还存在,需要以效率优先的分配机制去冲击和打破平均主义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束缚,给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效率与公平的不一致或矛盾方面。前面已提到,理论上可以讲人们在竞争中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但实际上难以做到这一点,由于主客观条件制约,人们之间的收入必然存在差距。政府为了保证社会与经济的稳定、发展,要对收入作一些适当调整。这样,为了公平必然牺牲一部分效率,一些人不能得到应得的全部报酬,处理不好,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人们向上的动力。而追求效率的许多措施必然拉大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造成一部分人的付出得不到相应的报酬,或者干脆失去工作岗位,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处理不好就会出现两极分化现象,使社会处于动荡的状态。

效率和公平具有一致性。效率和公平有矛盾的一面,但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处理好二者关系,可以保持社会稳定,促使效率不断提高。只有效率的提高才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公平的实现提供物质保障;只有实现社会公平才能为效率提高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效率与公平可以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计划经济中,由于公有制,生产资料为大家所有,没有必要谈竞争条件的平等,只能考虑分配结果的公平,只能是分配的均等,吃大锅饭,实行平均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以私有制为基础,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财富在少数人手中积聚,必然出现收入差距悬殊,导致两极分化,不能实现社会公平。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可以把效率与公平统一起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鼓励和允许一部分人靠诚实劳动和经营致富,允许个人凭借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获得收入,这样就能调动人的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提高效率。同时,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利用行政、经济及法律等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关系,从制度上防止两极分化,做到公平分配。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与共同富裕

效率优先与共同富裕并不矛盾,兼顾公平与共同富裕又不是一回事。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所谓共同富裕是指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以生产不断发展和效率持续提高为前提,全体社会成员逐步跨入富裕之门的经济过程。共同富裕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保障,以不断发展生产和提高效率为前提。因此,共同富裕与效率优先不矛盾,没有经济发展,效率提高,社会主义只能建立在贫穷基础上,更谈不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那就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4.浅议税收效率与公平 篇四

论文题目: 浅议税收效率与公平

院系:姓名:学号:

提交论文时间:任课教师:

目录

一、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内涵

税收公平的内涵

税收效率的内涵

税收的行政效率

税收的经济效率

税收的社会生态效率

二、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的相容性

公平与效率的不相容性

三、税收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处理

四、影响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因素及其处理建议

影响税收公平执法的因素

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税收职能的实施

擅自越权制定减免税优惠政策

地方税收任务层层加码

政企不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婆媳关系没有得彻底解决

税务机关执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执法不严,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现象仍然存在税务案件处罚方面有的未及时执行到位,有的甚至无法履行

过分注重加大征管力度,不注重法律程序与政策

影响税收效率问题的因素

税收机构庞大,执法水平和征管技术不高

纳税人素质不高

税收环境不够理想

影响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处理建议

针对影响税收公平执法的因素采取的对策

加强税收宣传,强化服务意识

内部加强法制培训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建立税收征管法律体系

针对影响税收效率因素采取的对策

树立正确的税收效益观念,加强对税收成本的管理

改革税收行政

摘要:本文通过对税收效率与公平内涵的阐述,进而说明两者之间的紧密关系,并提出了如何处理两者之间关系。本文重点则是通过对前文的阐述,揭露目前我国税收中影响公平效率各种因素,并笔者提出解决意见。

关键字:税收 效率 公平因素 建议

一、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内涵

1、税收公平的内涵 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在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税收公平,首先是作为社会公平问题而受到重视的。税收本来就是政府向纳税人的无偿征收,虽然有种种应该征税的理由,但从利益的角度看,征税毕竟是纳税人利益的直接减少,因此,纳税人对征税是否公平、合理,自然就分外关注。在现代经济中,税收公平原则事实上不仅包括社会公平,还包括经济公平。税收的经济公平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首先是要求税收保持中性,即对所有纳税人同等对待,以便为其创造一个合理的税收环境,促进经营者进行公平竞争。其次是对于客观上存在的不公平因素,如资源禀赋差异等,需要通过差别征税实施调节,以创造大体同等或说大体公平的竞争环境。

2、税收效率的内涵。税收效率原则指的是以尽量小的税收成本取得尽量大的税收收益, 它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税收的行政效率。它要求税收的征管费用和奉行费用最少, 即必须建立简便高效的征收管理制度;

(2)税收的经济效率。它要求征税所带来的超额负担最小和额外收益最大, 即在市场机制生效时保持税收中性, 使资源按照市场规律得到有效配置, 尽量不产生税收的超额负担;当市场失灵时,运用相对的税收中性, 即适当的税收调节来弥补市场缺陷, 以获取尽可能多的税收额外收益, 从而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转;

(3)税收的社会生态效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经济发展应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最终目的, 因此作为经济调节手段之一的税收必须具有前瞻性, 要考虑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税收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效率与公平的相容性。税收的效率与公平是密切相关的,甚至可以认为它们是互为前提、互相促进的。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前提。没有效率,公平只是浅层次的公平,即使形式上留有公平的痕迹,也不过是无本之木。另一方面,公平也是效率的前提。因为失去了税收的公平就不可能实现经济的高增长,效率的标志就无法反映。可见,效率与公平的选择不能顾此失彼,应该将相容性发挥得淋漓尽致。

2、公平与效率的不相容性。公平与效率历来是一对难解的矛盾,其间存在着很深的排他性。要么强调效率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换取效率的提高;要么强调公平,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换取公平的实现。

三、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关系的处理。

我国正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起步阶段,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我国的根本任务。因此,只有效率优先,低消耗、高产出,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高水平的公平。只有经济效率提高了,可供分配的财富增加了,全体社会成员收入水平的提高才有物质基础,国家才有可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调节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贫困地区的人民早日摆脱贫穷,并通过福利、救济等办法来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坚持效率优先,并不是说公平不重要,更不能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来换取效率的提高。事实上,公平和效率都是社会主义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基本保证,没有效率就没有高水平的公平,而社会的不公平也制约和阻碍着效率的提高。第一,收入差距过大,两极分化,会导致占比重相当大的低收入者有效购买力低,有效需求不足,使生产力发展受到制约:第二,实现高效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如果低收入者通过主观努力和勤奋劳动不能改善自己的处境,便会损害效率,甚至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动荡。现在,我们一方面应坚持不懈地发挥税收促进经济发展和效率提高的作用,坚持公平税负,鼓励竞争;另一方面,要强化税收在实现社会收入公平分配方面的功能,调整税制结构。

四、影响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因素及其处理建议

1、影响税收公平执法的因素

(1)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税收职能的实施

擅自越权制定减免税优惠政策。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外资投入,政府作为招商引资的代言人往往需要一些政策支持,地方政府或出于加速地方经济的发展,或在招商引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过程中需要出台一些保护政策,有“优惠政策”就来投资,必然造成不公平的社会投资竞争环境。

地方税收任务层层加码。税收计划是各级税务机关每年既定的工作目标,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证财政收支平衡,往往忽视经济增长因素,不问税源多少,层层加码,年年无条件递增,导致税务部门的压力逐年增大,越穷越收,越收越穷。

政企不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婆媳关系没有得彻底解决。尽管各级政府普遍进行了全民普法教育,税务部门也采取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人们的依法纳税意识还是很淡薄。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有个别甚至是政府的领导出面打招呼、说情,其目的很明确,就是阻挠税务部门依法做出的处理决定无法执行,造成行政执法不到位。

(2)税务机关执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执法不严,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现象仍然存在。有些税务机关执行征管法规定的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等规定不严格,处罚不力。个别税务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执法程序不正确,导致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提起行政诉讼有所增加,税务机关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增加。

税务案件处罚方面有的未及时执行到位,有的甚至无法履行。在实际税务执法过程中,一些纳税人,尤其是个人承包,被发现偷税或其他违法行为不能及时追征,执法者很少依法运用《征管法》赋予的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等该用的执法手段。

过分注重加大征管力度,不注重法律程序与政策。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税款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税收任务的增长幅度均比较高,长期以来,我们的税收计划不是根据GDP发展变化来确定,而是根据上年实绩加上计划增长率来编制下达。

2、影响税收效率问题的因素及处理建议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税收效率偏低,税收管理潜力仍然很大。从税收征收成本看,申报纳税、缴纳税款、聘请代理、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很惊人。另外,从税收征管质量来看,也亟待提高,如每年由于从偷漏骗逃税和越权减免导致的税收流失都在上百亿元,无疑也说明征管质量差,税收效串很低。

造成税收效率不高的原因很多,主要是:

(1)税收机构庞大,执法水平和征管技术不高。现在全国省以下税务机关设置两套机构,本己庞大,而一些地方的征收机关还是按行政区划设置,税务人员数量一再扩充,1994年以来已基本翻了一番。但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征管水平却不尽如人意,不能做到应收尽收影响了征管效率。税务稽查计算机选案无法完全实现。现代化征管要求与落后的技术水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客观上制约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2)纳税人素质不高。虽然经过多年税收宣传,全社会整体纳税意识有所提高,但在市场化进程中,许多新办企业、新兴业户对税收的本质功能仍缺乏应有认识。农村地区、零星税源分散隐蔽很多私营业主、个体业户账证不全,迟迟不办理登记。使税务机关无法实行税务监控。纳税人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整体纳税质量,干扰了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竞争秩序,是制约税收征管效率的主要因素。

(3)税收环境不够理想。从经济环境看,在走向市场经济之初的现实经济运行中,滋生了大量的“地下经济”,由于信息不灵、政策的贯彻难度大,给税源的监控带来很大困难。从文化环境看,由于尚有很多纳税人法制现念和纳税意识很差,税收法规的执行不仅得不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反而有人千方百计地逃避纳税义务,有的甚至抗拒、敌视税务执法行为。

3、影响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处理建议

(1)针对影响税收公平执法的因素采取的对策

加强税收宣传,强化服务意识。全社会都要重视税法宣传,把税收法律纳入全社会普法教育内容,使税收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不知税法的人知道税法的人更加熟知,并帮助他们了解税税收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让公民真正认识到依法纳税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的同时,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而便捷的服务,以便每一个纳税人都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自己应尽的义务以及如何履行其义务,促使纳税人更加关心税法的变化和结果,及时自觉地申报纳税。

内部加强法制培训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针对执法者执法手段不硬不敢执法的问题,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增强执法者的事业心、责任感;要求执法人员熟知国家税法、行政法规和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立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税收征纳行为要以税收法律为准绳,其前提就是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与我国国情相符合的,反映税收征管规律的,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的税收征管法律体系,使税收征管全过程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针对影响税收效率因素采取的对策

树立正确的税收效益观念,加强对税收成本的管理。征税成本是社会演源的一种虚费,应尽可能降低到最小跟度。鉴于现实状况,提高税收效率,至关重要的是以法的形式,规定整个税收征管活动。所以应尽快出台税收的根本大法一一《税收基本法》,修订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配套各项法规。使税收效率的提高有一套法律法规作保障。还要改变实际工作中单纯“以收入论英雄”的做法。把税收效串作为考核税务部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建立评价税收效率的措施体系。

改革税收行政。①合理调整机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提高税务人员素质。解决好机构林立。人浮于事的问题是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的必由之路。应按经济流向,本着精简机构、便于管理、经济科学的原则,收缩基层征管机构。②加快微机开发利用进程。改善税收征管条件。以微机技术代替手工劳动,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③推行税务代理,健全协税护税网络。随着经济的发展,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及管理难度都在加大,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把本该由纳税人自己办的事,从税务机关分离出来,把服务工作推向社会,减轻税务部门自身负担,相应减少了税收成本。另外,由税务代理人向纳税人提供专业服务。虽也要收费、但比纳税人自己去纳税要有效、简约和顺利多了,从而节约了纳税费用。从另一侧面提高了税收效率。

参考文献:

1、《试论实现公平与效率税收调节机制的演进》;王俊。焦作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3 卷, 第4 期, 2002 年12 月Jour nal of Jiaozuo I nstitute of T echnolog y(Social Sciences), Vol 3, No4, Dec 20022、《税收效率和公平原则的理论与税收完善》邱泰如 中图分类号: F810.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2382(2008)12-0039-053、《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马发骥 王顺安 《税务研究》 Collections of Main Arguments 2005年第8期 总第243期

4、《税收公平与效率关系再认识》 吕伟 四川财政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

5、《影响税收公平执法的因素及对策》 2004-5-14 13:17 来源:税收法规网

5.有关公平与效率的文献综述 篇五

一、公平与效率的含义

关于公平的含义,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叙述:公平是指在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中,每个人都应当具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和权利,或是指在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的前提下,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要适度,不造成两极分化。

罗尔斯在《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中做出的公平最新表述为:(1)每一个人对于一种平等的基本自由之完全适当体制都拥有相同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这种体制与适于所有人的同样自由体制是相容的;(2)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他们所从属的公职和职位应该在公平的机会平等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第二,它们应该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公平是人们对社会事物进行价值评价时表现出来的观念,是一种价值评价形式,一种思想意识。它可以是一种公平感,也可以是一种学说、理想、主张以及体现为一定的制度等。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不是永恒的。公平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不同社会、不同阶级甚至不同的人,对公平的理解是不同的。公平受制于一个国家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等,具有相对性、历史性和客观性。公平的标准也随着历史的演进而不断更新,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补充新的内容。

阿马蒂亚·森在其名著《以自由看待发展》中指出,社会公正的具体内容和具体体现取决于每个社会自己的选择,只要社会的决策过程是民主的、每个成员都有表达自己偏好的正式渠道、政治决策机制能综合每个公民的意见,社会选择的结果就是可以接受的。

关于效率的含义,主要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是指一定条件下的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率。在福利经济学中,效率指的是帕累托效率,即在不损害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境况的前提下,重新配置资源已经不可能使任何一个社会成员的境况变好,或者说,要改善任何一个社会成员的境况,必定要损害其他社会成员的境况(Pareto,1906)。如果一个经济没有达到帕累托效率状态,那么这个经济体制中存在着一些无效率状态。

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到,资本积累、技术进步等因素影响效率的实现,并提出“创造性破坏”命题。卡尔多在《经济学的福利命题和个人间效用的比较》中提出了卡尔多效率标准:一种经济变化使受益者得到的利益补偿受损者的失去利益而有所剩余。希克斯指出,效率就是指经济变化的受损者不能促使受益者反对这种变化,也意味着社会福利的改进。莱宾斯坦提出了“X效率”即技术效率的概念,它是企业内由于职工的努力使现有资源能生产更多产量所引起的效率。这种效率与资源配置的改善无关,而是取决于企业全体职工的努力和协调程度。普莱尔研究了消费效率,指出消费效率是这样一种状态:为不降低任何人(甚至一个人)消费效用的水平,除非改变消费者产品和服务的消费型式,生产型式也不能改变。

此外,用“最优化”概念来定义效率的代表主要有诺思提出的“制度效率”、纳什均衡描述的效率和帕累托提出的著名的“帕累托最优”标准。在西方经济学中比较公认的效率定义是帕累托提出的最优化标准。

二、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有的学者认为,公平与效率之间完全是矛盾的关系(刘俊等,2003)。他们认为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不平等,公平和效率如同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要效率就不能要公平,要公平必然牺牲效率。

有的学者认为,公平与效率是矛盾的统一(郭飞,2004)。他们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其一,效率是公平的基础。从历史上看,只有效率提高到一定的程度产生了剩余物品,才出现了公平问题。在效率低下、还没有产生剩余物品时,空谈公平就失去了意义。也就是说,效率使公平建立在更雄厚的物质基础上,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极大提高为基础。其二,公平促进效率。分配公平合理能够使各个阶层的劳动者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性,能够促使社会的稳定发展,从而全面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相反,严重的分配不公,无论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还是收入差距的过大乃至产生的两极分化,都会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发生社会骚动,影响效率。

有的学者认为,公平与效率是正向的、统一的、互动的关系,二者可以相互促进、相互统一,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不是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的,公平分配有助于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可以更进一步地促进公平(许成安、王家新,2005)。分配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劳动者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效率提高的必要条件,而效率的提高可以使人们在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分配。

蒋刚(2007)在其硕士论文中指出,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争论经久不衰,争论者各执其词互不妥协,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公平与效率的差异性诠释,以及认识问题的不同方法。争论的大多结果是走向两个极端:要么纯粹从理论上进行论述,要么单纯对实践进行总结。蒋刚另辟蹊径,选择将公平与效率置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特定视野之下,坚持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从分析对于公平与效率概念的理解入手,以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进程为主线,将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实践中遇到的“三农”、区域问题等问题作为突破口,分析影响公平与效率二者关系的各种因素,试图找到正确认识与解决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合理路径,树立正确的公平与效率关系观。

可以说,由于中国改革实践的需要,对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研究一直是中国学者所关注的,这一命题直接影响着国家政策的走向,对于整个中国的改革开放具有方向性和策略性的指导意义。

三、公平与效率的实现

公平和效率是人类社会始终追求的目标,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会使公平的实现程度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如何实现公平与效率,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

程传兴等(2004,2006)认为要真正实现公平与效率应努力寻找两者的最佳结合点,两者的对立中找到相对的平衡,即以最小的不公获得最大的效率,或以最小的效率损失换取最大公平,尽量防止偏重一方而损害另一方,在注重效率提高的同时也要注重公平。只有实现财富增长最大化和分配相对最公平化的统一,才能推进社和谐发展,这也是衡量社会进步与和谐的基本标准。

任勤(2006)等认为公平与效率的实现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同一制度下不同的发展时期对二者都会有不同的安排。不能一下子提出降低基尼系数,实现公平分配的主张,而只能逐步加重公平的分量,逐步实现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效率与公平并重”或“公平与效率的优化结合”过渡。

张康之(2006)认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是公共行政的基本问题,在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上,它们之间的矛盾是可以在公正中达到统一的。对于政府来说,应当通过提供公正来解决公平与效率的矛盾。由政府提供的公正主要包括政策层面的公正价值和行政人员个人层面的道德价值两个方面。政府整体的层面上,需要考虑通过政策制定而提供公正的利益实现条件,而在行政人员的层面上,需要呼唤公共精神中的公正内涵,让行政人员从公正的原则出发做出具体的裁量,按照这个思路去建构我们的政府,公平与效率就基本实现了。

余斌(2006)认为:“要想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把握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以公平优先的方式来提升真正属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效率,为此必须构建更加和谐的经济制度,尤其是公有企业制度,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有这样,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才不会被最终葬送掉,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才有可能向更高级的社会主义阶段发展,社会主义的中国才不会遭受国际垄断资本在中国的代理人的和平演变,中国的经济发展才会迎来真正的效率和公平。”

汪宗田(2007)认为:“对待公平与效率问题的主要方向是建立和完善与效率和公平两大目标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机制,走出一条公平与效率兼得、稳定与激励并举的现实之路。首先,加快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其次,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人民群众享受基本的经济公平。第三,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能比较平等地享有教育、就业、劳动创造和社会福利的权利,享有社会政治生活和法律保护的权利。第四,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最后,重塑人们的观念,建立新型的道德体系,形成社会良好的内在控制。道德对社会的控制功能是通过对社会成员的教育功能和评价功能来实现的。”

高惠珠(2008)认为实现效率与公平可以通过建立适度政府规模来实现。经济学上研究的适度政府规模可以理解为这样一种状态:结合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介入能够达到公平与效率的均衡且使资源的利用形成“帕累托最优”。如果用G表示适度政府规模,用 Y表示公平,X表示效率,那么,公平和效率与适度政府规模的函数关系可以用下式表示:G=F(Y,X)。在公平与效率的天平上,任何单纯偏重一边的行为都会导致两者的失衡:偏重公平而忽视效率会降低效率水平进而使公平自身遭到破坏;偏重效率而忽视公平也会因为正义的缺失反过来侵蚀效率。因此适度政府规模成立的必然要求是使社会经济生活能够形成公平与效率两个维度的统一,缺一不可。

四、公平与效率在具体实践问题中的争论 国企改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

国有企业的成立基础在我国最初源于国家的赶超战略和快速工业化的需求,从实际来看,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进程、工业化体系的建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被赋予包含社会、政治、经济等多种职能,包括就业、稳定、公平分配、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宏观调控等,涵盖了效率与公平两个方面。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有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展,其固有的弊端便逐步显现出来。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逐步展开。然而直到今天,国有企业改革与高速增长的经济相比,仍不是很理想。而在理论上,对国企改革的目标的认识也并未完全达成一致。按照公平与效率两目标的划分,目前关于国企改革目标的代表性观点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类。

一类观点认为国有企业与一般企业具有共性,国企改革应追求效率目标(傅育宁,2003)。另一类观点认为国企具有特殊性,把国企改革目标定位在效率上显然有违现实,国企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目标在于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创造条件,而不在于它的高效率(晓亮,2000;金碚,2002)。

国企改革目标在整体上应涵盖公平与效率两目标,且两目标有优先顺序,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在微观上,改革目标应呈现出单一性和差异性。不同性质的行业企业有不同的单一目标,或者以效率为目标,或者以公平为目标,但当两目标冲突时,效率则应让位于公平(杨海燕、鞠晴江,2004)。

公共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公平的相关研究

杨红燕(2007)运用基尼系数、洛伦茨曲线等分析工具,分别从筹资公平、服务提供公平和健康公平三个方面对我国城乡居民健康公平问题进行了定性与定量分析,得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展显著降低了城乡卫生服务筹资的基尼系数的结论。应晓华(2003)在我国卫生服务筹资公平性研究一文提出,贫富差距的增大和医疗保障体制的弱化,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居民卫生服务筹资越来越不公平。李晓燕(2008)利用黑龙江省林甸县和呼兰县607户农村居民的调查数据,对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平性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在健康公平性和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组居民优于未参加组;在卫生筹资公平性方面,未参加组居民优于参加组,说明合作医疗资金筹资制度设计仍没有实现垂直公平。

现有文献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筹资公平、服务提供公平和健康公平,城乡内部投入公平等方面,但是对于统筹城乡之间医疗资源公平性问题探讨较少。城乡医疗资源投资的不平衡,一方面增加了城市医疗资源高投入,造成医疗资源投资的重复滥用,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小城镇医疗资源严重投入不足,预防性医疗资源投入更少,这就成了城乡低收入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原因。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公平与效率观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于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认识与处理大致经历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到公平与效率的新组合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映照,更逐步递进,反映我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一、“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论断的提出

1978年9月20日,邓小平在天津视察时引用毛泽东的话,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先让一部分富裕起来”的重要论断。他说:“不能搞平均主义。毛主席讲过先让一部分人富裕起来。好的管理人员也应该待遇高一点,不合格的要下来,鼓励大家想办法”。两个多月后的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明确提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通过辛勤劳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邓小平特别强调:“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建议同志们认真加以考虑和研究”。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模式的确立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提法在1980年代中期被提了出来,并在1990年代开始占据主流地位。中共十三大指出:“我们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最终确立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指导性政策。党的十五大报告在谈到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时又再次强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三、公平与效率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6.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 篇六

本文对目前我国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基本政策进行了探讨:分析了目前该基本政策所具有的正、负效应,提出了解决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新思路.

作 者:黄建中 Huang Jianzhong  作者单位:中共河源市委,广东,河源,517000 刊 名:南方经济  PKU英文刊名:SOUTH CHINA ECONOMY 年,卷(期):2001 “”(4) 分类号:F046 关键词:效率   公平  协调   促进  

7.收入分配角度分析效率与公平 篇七

其次,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增加农民收入;发展中西部经济, 缩小区域差异。我国城乡收入差异和区域差异极为严重, 是造成收入不公平性的重要原因, 只有运用相应的政策倾向来发展农村经济和区域经济, 使得经济效率跟上城市和发达地区, 才能缩小其中的不公平性。

最后, 建立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要鼓励各种劳动者群体公会的合理发展, 使得劳动者群体拥有强有力的后盾, 在自身合法利益的追求上能获得相应的申述和保护;要在各种保障体系上逐步完善, 切实落到实处, 尤其是农村保障体系同城市保障体系的逐步接轨, 削弱城乡保障的差异和不公平性。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效率和公平问题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如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大力发展中国经济的同时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从而避免贫富差距的扩大, 维持好社会的和谐稳定, 是中国现阶段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目前的现状和问题

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下, 我国的经济迅速增长, 从1978年刚刚确立市场经济体系, 国内生产总值3645.2亿元, 人均产值381元到2007年的国内生产总值249529.9亿元和人均产值18934元, 即使剔除掉物价的因素, 我国的经济依然以一个令其他国家惊讶的, 超过10%的高速增长着, 这是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效率体现。

但是市场机制下, 必然存在着经济发展和收入的差距, 只有产生差距, 才能产生竞争和效率, 借先富起来的地方和个人带动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进而带动余下的一批地区和个人共同富裕起来, 就目前现状, 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在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贫富悬殊、城乡差距、两极分化、利益冲突等, 这些都是公平性得不到很好体现的结果。

由上我国体制改革下的效率和公平还不能很好的协调起来, 公平性在目前不能很好的体现出来。就目前现状, 归纳起来有以下的三个问题:

一是个人收入差距过大, 据统计, 2008年我国0.4%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 财富集中度高于美国。其中, 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 从1988年的7.3倍已经上升到23倍。

二是城乡收入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同我国大体相当的国家,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体上是1.7倍左右, 而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2007年约为4.5:1。城乡居民之间的差距是我国最为重要的收入差距, 对全国居民收入差距的贡献逐年增加。城乡收入差距占全国居民总体收入的比重超过50%, 对全国居民总体收入差距增加值占80%, 这说明我国的城乡实际收入差距是世界上比较严重的国国家之一。

三是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差距扩大。。东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78年是西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 20033年为1.5倍, 2007年为2.5倍。城镇居民纯收入东部地区1978年是西部地区的1.5部, , 2003年为3.5倍, 2007年为4.8倍。

二、城乡二元结构下收入分配差异的分析

在收入分配差异的衡量方面, 我们用基尼系数来表示, 在全部居民收入中, 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百分比。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这个指数在0和1之间, 数值越低, 表明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越均匀;反之亦然。。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

1、根据我国的官方统计的基尼系数从1997~2008之间分别为:0.3706、0.37840.3892、0.4089、0.4031、0.4326、0.43860.4387、0.47、0.496、0.5、0.469。

我国整体基尼系数从0.4跨越到0.469, 整体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 并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这说明了我国的全体居民的收入差距正在逐渐扩大, 突出表现在收入份额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几个方面。

2、由于中国城乡的二元结构, 对于收入差距的衡量, 可以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方面。下面通过两组数据, 来衡量城镇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和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我们将各自的基尼系数警戒线定为0.4, 以下是来自中国统计局的相关数据:

从1978年到1999年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2124, 0.2407, 0.2406, 0.2417, 0.2416, 0.2439, 0.2267, 0.3042, 0.3045, 0.3026, 0.3099, 0.3099, 0.3072, 0.3134, 0.3292, 0.3210, 0.3415, 0.3229, 0.3285, 0.3369, 0.3361, 0.362, 0.365, 0.3701, 0.3763, 0.3692, 0.3751, 0.378。

而同期城镇居民基尼系数为:0.16, 0.16, 0.15, 0.15, 0.15, 0.16, 0.19, 0.19, 0.20, 0.23, 0.23, 0.23, 0.24, 0.25, 0.27, 0.30, 0.28, 0.28, 0.29, 0.30, 0.295, 0.3364, 0.358, 0.3624, 0.3732, 0.3489, 0.35, 0.356。

由以上数据可见, 农村内部基尼系数在2005年就达到0.37左右, 逼近0.4的警戒线, 意味着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不平衡也十分严重;与此相应的是才城镇居民内部的基尼系数虽然还在合理范围以内, 但是却和农村基尼系数曲线有着相同的上升趋势, 收入差距的扩大是日益严重的。

全国居民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警戒线, 但是农村内部和城镇内部的基尼系数都还在合理范围以内, 说明我国城乡二元的收入差距是巨大的, 因此造成了我国的整体的基尼系数超过警戒线, 我国的经济发展没有很好的兼顾到城乡发展的公平性, 城乡二元收入差距的问题解决迫在眉睫。

3、在区域经济的收入差距上, 这里有一组各省的贫富差距系数数据可以说明, 我国东部沿海率先发展的一部分省份和城市是收入差距最大的地区

中国各省区贫富差距指数:广东0.65、北京0.61、上海0.57、浙江0.54、福建0.53、湖南0.52、海南0.49、广西0.49、新疆0.49、江西0.47、山西0.47、辽宁0.46、重庆0.46、四川0.45、湖北0.45、内蒙古0.44、河南0.44、云南0.44、江苏0.43、黑龙江0.41、安徽0.4、河北0.38、天津0.36、山东0.35、吉林0.35、贵州0.34、陕西0.34、甘肃0.33、宁夏0.33、青海0.3、西藏0.28

如广东, 北京, 上海等发达城市的系数远远超过西部不发达地区的, 说明了我国经济在迅速发展的时候, 效率优先的政策下并没有很好的兼顾公平, 使得少部分地区很少部分的人确实率先富起来了, 但是如何带动不发达地区和另外的一些人共同富裕起来, 依旧需要更大的努力。

三、原因和改善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 我国的收入分配差异度过大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 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 如果在公平程度的兼顾不够, 很容易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的滋生, 在追求发展效率的同时, 要牢记共同富裕是我们的最终目标, 那么, 公平性在收入方面的体现必须要得以彰显。提出以下几点措施来对现状进行改善:

首先, 完善税收政策, 调整分配机制。改变现行税制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制度缺陷, 完善税收调节体系, 使税收调节分配的功能在居民收入、存量财产、投资收益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发挥, 建立多税种, 立体式、》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2005~2008,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 、周云波.覃晏.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实证分析【M】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8.

8.效率、公平与福利经济学 篇八

[关键词] 效率 公平 福利经济学

一、功利主义与福利经济学

功利主义,英文为utilitarianism,又译为功用主义或乐利主义,是一种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它产生于近代英国,是伴随着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而形成和发展的。功利主义作为一种伦理思想渊源于古希腊学家伊壁鸠鲁提出的人生目的在于摆脱痛苦和寻求快乐,求乐避苦是人的本性,是人的最大利益。18世纪爱尔维修从理论上对利益原则进行了探讨,为创建功利主义伦理学说奠定了基础。到了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边沁和密尔受“求乐避苦”、“人性自由”思想的影响,通过严格的论证,提出了对行为和实践的价值判断应该依据“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从而建立起较为系统的“以行为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衡量行为的价值判断的”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理论体系,正如当代美国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所定义那样,功利主义就是“我们做一件事情所寻求的,总的说来,就是善(或利)超过恶(或害)的可能最大余额(或者恶超过善的最小差额)”,“这里的‘善’与‘恶’,是指非道德意义上的善与恶。”功利主义理论认为,要实现“功利”,只须看中行为的目的和效果,而不用强调行为的动机。也就是说,从求乐避苦这一人生的基本目的出发,得到评价一切事物和一切行为的好坏标准就是:有助于产生功利(快乐和善)的行为和事物便是好的,反之则是坏的,而不管行为本身。这表明,功利主义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中特别看中效率的数字指标,把结果当成判断一切公平标准。

20世纪初期,特别是受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影响,西方国家出现了十分严重的贫富悬殊的社会经济问题,应该如何评价经济体系运行的效果,以及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道德辩护,西方经济学家们经过广泛的论证,提出了种种判断标准,其中最有影响的就是“规范经济学”的典型代表——福利经济学。福利经济学作为经济学与伦理学的结合体,它依据一定的价值判断,确定经济体系是否符合既定的社会目标方面。是以功利主义为其理论基础的。

以庇古为代表的旧福利经济学家将功利主义及其理论运用于经济学中,以基数效用为理论基础,采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用社会经济福利和效用定义了边沁哲学话语中难以准确衡量的“最大幸福”,以“最大选择的自由、最高的经济效率和公平的收入分配”三大社会目标来评价作为经济体系的运行。庇古提出了两个基本命题:①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社会经济福利越大;②国民收入分配越是平等,社会福利就越大。由此引申两个福利经济理论:一是社会资源最优配置理论,即对于边际社会收益小于边际私人收益的部门,政府应通过税收政策加以限制(征收庇古税)反之,政府应该通过补贴政策加以鼓励,以求社会福利最大化;二是收入分配最优理论,即当富人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等于穷人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时,社会福利总量便达到最大。

以帕累托为代表的新福利经济学继承和借鉴了庇古等人旧福利经济学思想和分析方法,以序数效用为理论基础,采用一般均衡分析方法,研究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他认为福利经济学应该研究的是效率而不是公平,如果某种经济变化的结果可以在不使他人境况变得更坏的情况下,使一些或至少一个人的情况变得更好时,社会福利就会得到改善。这一衡量社会福利改善与否的标准被称为“帕累托最优标准”。

无论是旧福利经济学还是新福利经济学,他们的基本观点是经济体系运行的价值判断是社会总福利最大化,社会总福利就是社会中所有人福利的加总,只要GDP总量增加了,经济体系运行就是好的,也就实现了社会中所有人的“最大幸福”,而不必考虑个别群体的利益和分配的公平与否。换句话说,经济体系的运行要增进社会总福利,应该是效率大于公平,效率至上。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功利主义和福利经济学研究的重点都是在论证效率的伦理合理性,福利经济学就是功利主义在经济体系运行伦理道德的拓展和延伸。

二、道义主义与福利经济学

道义主义与功利主义在道德价值的判断是截然不同的,它主张人与行为道德与否,不是行为的结果,而是行为本身或行为依据的原则,即行为动机正确与否。凡行为本身是正确的,或行为依据的原则是正确的,不论结果如何都是道德的。道义主义强调的是道义义务与责任的神圣性及其履行这种责任与义务的重要性,强调人们道德的动机和义务在道德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经济领域和实践中,道义主义和功利主义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一个健全的社会生活中,应当是经济的合理性和伦理合理性的统一,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功利主义强调效率,而道义主义则强调公平。康德说“义务是从良意志出发的绝对命令要求不涉及行动的内容和后果而只关注行动的动机,只要人有善良的意志,即使没有好的效果也是善的。人最终是社会的主人,经济,政治,文化及其他一切的发展都是围绕着人这个主题来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都是不可能的,在经济发展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难以预料的情况。所以,经济的发展会造成两种结果:第一就是经济上收入分配的合理和社会生活中人们对经济合理性的认同;第二是经济上的收入分配不合理及人们对此的社会合理性的不认同。一般来说第一种情况就是经济学的最初假设所达到的,但这是不可能的。在社会生活中更多的是第二种情况的出现。福利经济学一直在寻求经济上合理的方法,但是对于社会意义上的合理的处理却一直找不到好的办法而只能在经济计算中去寻找,这是福利经济学的一大缺陷。这时候道义主义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功利主义和福利经济学是强调以利益作为激励手段发挥作用,但是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不仅要有生存享受物质生活条件的需要,还要有享受社会公平等的精神需要,这种社会公平的实质就是道义主义所倡导的伦理合理性。因此,当福利经济学的价值判断融入了道义主义的伦理公平性后,对于我们解读和研究社会经济体系运行的“效率与公平”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方法。

三、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效率与公平

市场经济制度是增长、均衡经济利益的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增长、均衡经济利益的基本功能是靠制度安排保证的。健全的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个人、企业、政府有各自的定位、功能和活动范围。作为市场经济下的微观主体,是摆脱了行政依附的、能够为自己的各种选择负责的,相对独立的人。各微观主体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规则从事自己的活动,谋取自己的利益。这是一个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基础过程。资源的有效配置是最大的经济利益增长、均衡。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微观主体与社会之间也存在着一种和谐,它们通过价格机制的作用,通过公正、公平的市场交易,实现经济利益的增长、均衡。市场经济的制度体系是有效率的制度体系。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效率是指资源的有效使用和有效配置。基于个人主义,经济学的“效率”是社会和谐的最佳境界。任何一个人以损害别人为代价的财富增进都不符合帕累托最优定义。效率和公平是人类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公平与效率相互相成、相互促进。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的根本保证,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另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和动力,没有效率,也就没有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体系,不能把公平和效率对立起来,只有通过制度创新,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效率,才能最终实现公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不能也不可能建立在生产力不发达的低效率的基础上。市场经济的制度体系是公平的制度体系。公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基础地位,是支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没有社会的公平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平从来就含有伦理学的意义,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有不同的公平观和不同的公平标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因此,许多学者认为:社会主义的公平应该是机会公平兼顾结果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体系,就是要建立一种促进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的利益协调机制,完善人们的公平观,提升人们的公平感。在市场经济制度体系下,和谐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制度是增长、均衡经济利益的重要力量。从生产角度看,通过制度构建,妥善处理速度和质量的关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合理确定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把经济的较快发展,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摒弃拼投入、拼资源、拼环境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把加快发展建立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维护发展的可持续性:从交换的角度看,市场经济的交换制度要体现;维护和发展交换权利,通过确立微观主体的市场主体地位、保护微观主体的交换权益、维护契约关系、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分配的角度看,和谐社会的分配制度一方面要通过合理实施“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民众投入社会生产、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合理的税收制度、转移支付制度等实现社会财富的再次合理分配,扶助社会的弱势群体,防止贫富差别的过度扩大;从消费的角度看,和谐消费也是增长、均衡经济利益的重要力量。促进消费与生产密切结合,真正体现消费是生产的目的,消费直接也是生产。处理好投资与消费的关系,促进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的协调。要有效地引导、限制、调节人们的消费方式,倡导合理、健康、节约消费,限制过渡消费。

四、结语

人类社会的目标的指向是更好的满足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从而就必然的要求活动既具有价值上的合理性有具有认知上的正确性。两者在现代的集中表现就是以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增长期出现了诸如贫富悬殊拉大,拜金主义等等不良经济现象。这些现象的实质,我们都可以从效率与公平的层面上进行解读,而整个福利经济学的发展可以说是为了我们更好的进行这些解读并为我们解决问题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和现实的方法。

参考文献:

[1]罗国杰 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

[2]罗国杰 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下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

[3]强以华:经济伦理学.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5

[4]戴茂堂:西方伦理学.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3

[5]龚 群:当代西方道义论与功利主义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6]高鸿业:西方经济学(上,下册).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7]黄有光:经济与快乐.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8][美]阿马蒂亚·森.王宇等译:伦理学与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0

[9][英]亚当·斯密:杨敬年译:国富论(上册).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

[10][英]亚当·斯密:杨敬年译:国富论(下册).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

9.公平与效率知识整理 篇九

摘要:为了平抑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趋势,克服社会公平与经济增长相悖现象,必须关注社会公平。有鉴于此,应实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发展战略。替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增长理念。即应实行以人为本的公平与增长并重的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公平;效率;和谐社会

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它使社会主义社会发展日趋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通过经济发展实现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小康社会就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为了平抑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趋势,克服社会公平与经济增长相悖现象,必须关注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有鉴于此,应实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发展战略[1],替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增长理念。即应实行以人为本的公平与经济增长并重的发展战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实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发展战略,替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增长理念

公平与效率关系,一直是引起国内外理论界热烈讨论的课题。经济学家更强调效率,而社会学家更强调公平[2].西方学者从机会成本,即选择成本视角出发,普遍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看作是替换关系。例如,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认为,公平与效率存在着替代关系,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公平,而为了公平就要牺牲某些效率[3].国内学者主要是从经济哲学的视野提出,公平与效率是一个矛盾统一体。“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则是增进效率的推动力,它们的最终目的都在于增进社会福利。”[4]

在经济发展初期,由于大量经济福利只有凭借效率才能取得,因此人们会优先考虑经济效率;不过不能由此而低估公平分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于是形成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改革理念。在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下,强调效率优先的理念导致社会对经济增长目标的追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年均增长9.5%,近10年GDP年均增长8.6%,远高于3.7%左右的全球平均增长速度。但是,在我国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收入不平等程度也大幅度提高,财富分配不均、社会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世界银行专家计算,我国基尼系数从1981年的0.31提高到2001年的0.447.这种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在世界范围的比较中也处于很高的水平。学者们一般都认同,我国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财政部官员曾透露,银行60%的存款掌握在10%的储户手里。国家统计局最新披露,内地最富裕的10%人口占有了全国财富的45%,而最贫穷的10%的人口所占有的财富仅为1.4%;并预言,贫富差距在未来十年还将进一步扩大。

我国收入差距迅速扩大的趋势,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大问题。这一公平与经济增长相悖现象逐步引起社会关注与理论界的思虑。为了平抑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趋势,必须关注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有鉴于此,关于效率和公平,今天已不再是孰为优先、孰为兼顾的问题了,而应该是两者并重、相互兼容、统筹发展。

二、兼顾公平与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实行

“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在非劳动要素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使劳动收入保持适度增长,才能抑制社会贫富收入差距急剧扩大之势,实现收入分配公平,促进社会各阶层利益和谐。

(1)由于我国劳动力丰富而资本、技术、管理、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相对稀缺,实行“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多种分配方式,一方面会使生产要素使用效率得到提高,特别是会使稀缺的资本、技术、管理、自然资源等非劳动要素使用效率得到提高,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会出现劳动者收入相对于非劳动要素所有者收入而下降的现象,会呈现出非劳动要素收入相对增加而劳动收入相对减少的变动趋势,从而加剧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

我国劳动力丰富,非劳动要素稀缺,劳动用工用人制度市场化,进一步导致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或大或小的买方市场。这是我国收入分配市场化改革中不同于发达国家收入分配市场化的新特征。这种劳动力买方市场,压低了劳动者工资水平,使劳动者工资收入低于劳动者对收入的贡献,使非劳动资源所有者收入高于其对收入的贡献。非劳动资源所有者收入与劳动者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可能会引起劳动者对近期收入相对减少现象的困惑与不满情绪,进而否定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多种分配方式改革。因此,实行“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多种分配方式,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在非劳动要素收入大幅增长时,使劳动收入保持适度增长,让广大劳动者分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实现收入分配公平。

(2)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要素分布格局是相逆的,即我国劳动力丰富而非劳动要素相对稀缺,发达国家劳动力稀缺而非劳动要素相对丰富,因此实行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会导致我国与发达国家的收入分配格局也是相逆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国际比较表明,实行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多种分配方式,在我国会呈现出非劳动要素收入相对增加而劳动收入相对减少的趋异格局,社会贫富收入差距呈扩大之势;在发达国家会呈现出非劳动要素收入相对减少而劳动收入相对增加的变动趋势,社会贫富收入差距呈收敛之势。这种收入分配格局的发展演变会引起我国劳动者的困惑与不满情绪,甚至会引发信仰危机。因此在我国实行“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多种分配方式,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在非劳动要素收入大幅增长时,使劳动收入保持适度增长。只有使非劳动要素所有者与劳动者收入双增长,才能抑制社会贫富收入差距扩大之势,使社会贫富收入差距逐步呈收敛之势,促进社会各阶层利益和谐。

2.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合理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是实现共同富裕,促进区域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的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存在很大差异。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西部地区曾经取得了与东部地区相近的经济发展水平,但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差距扩大速度呈进一步加快之势。

1978年东、中、西部地区GDP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52%、31%、17%,到1997年则变化为61.46%、23.74%、14.8%。不仅西部地区GDP总量占全国的比重逐年下降,人均GDP的差距也与东部地区逐步扩大。改革开放初期,西北各省区人均GDP高于福建,其中青海甚至高于广东,但是到1998年,广东、福建人均GDP已超过10 000元,西北五省区除新疆达到6 435元以外,其余各省区均不到4 500元,相差达1倍以上[5].由于我国东部地区开放时间长,经济运行的市场化程度高,投资软硬环境都优于西部地区,因此,市场导向的社会资金和外资受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的诱导会大量流入东部地区,与政策导向的西部大开发资金反向流动,从而使我国资本与劳动相对密集型产业分布格局的区域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继续在扩大;进而会使东西部地区人均收入、工资水平差距呈进一步扩大之势。要缩小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绝对差距还有一段漫长路程。

因此,可以考虑针对我国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给落后地区多留资金以培植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要加大西部大开发的力度,增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促进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以加速资本折旧、贷款担保等措施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入西部大开发。增加西部地区教育投资,提高人力资本素质,实行高工资政策,引导人力资本向西部地区流动。在保证投资效益的前提下,使西部地区与其它后进地区的投资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高于东部地区,保持“西高东低,增长极北移”的相对演变态势,是逐步相对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促进区域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3、利用比较利益原则,促进农业向市场化、工业化方向发展,支持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改善城乡收入分配,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城乡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途径。

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率为2.57:1,到2004年上升为3.21:1.国际比较表明,当经济发展水平在人均国民收入为800-1000美元阶段时,其他国家城镇居民收入大体上是农村居民收入的1.7倍;而我国这一比例远高于其他国家。国内比较研究表明,1978~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呈现出先缩小后又扩大的趋势,2004年在实施“多予、少取、放活”扶农、惠农政策后,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再次呈现缩小的迹象。

2004年我国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15.20,工业占国内生产总值53.02%,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31.78%,表明我国的生产结构依赖于工业和服务业,我国产业结构已处于工业化发展后期的较发达阶段。但我国5.8亿的人口生活在农村,表明我国劳动就业结构依旧依赖于传统农业,我国劳动就业结构仍处于工业化发展初期的不发达阶段。比较就业结构与生产结构表明,在我国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化过程中,就业结构

优化速度远远滞后于工业与服务业的生产结构的升级。要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三农”难题,必须利用比较利益原则,促进农业向市场化、工业化方向发展,支持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才是根本的富农之道,是改善城乡收入分配,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城乡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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