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案例分析(10篇)
1.金融风险案例分析 篇一
金融会计风险及防范分析
一、金融会计风险存在八种类型
(一)操作管理风险
这类风险是指在银行组织内,由于会计操作上的失误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会计、储蓄或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和法制观念淡薄而造成的财产损失。银行会计作为一项专业性较强而风险性又大的部门会计,面对大量结算票据、现金资产,以至密押、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一旦发生工作疏漏和制度不健全造成的资产损失是巨大的,同时还会造成银行信誉受损。
(二)信息失真风险
银行的一切业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信息进行反映,为维护自身利益不少行违反金融政策和上级行有关要求,在会计信息处理上大做文章,致使会计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充分,真账假表、假账假表、任意调整收支科目等现象事实上掩盖了信贷资产的质量和风险,影响对银行经营状况的客观评价进而带来更大的风险。
(三)监督乏力风险
虽说我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均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依法经营,但在不正当利益的驱动下,发放超规模贷款、违章拆借、账外投资、私设小金库、越权承兑、贴现银行汇票等违规情况屡禁不止,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会计核算监督检查不力、会计惩罚制度未跟上,从而变相地助长了违规经营情况的蔓延,加大了经营风险。
(四)财务成本风险
存款对于增强银行资金实力、奠定在同业竞争中的地位无疑是必需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存款既是立行之本,也是支出大户。不顾效益擅自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盲目增设网点机构,草率开办各项新业务不计算资金成本,不搞盈亏临界点分析等非正常现象,加大了财务风险。同时筹集来的资金如果运用不充分,造成资金在银行内的积压和闲置,无效益资产的增加也会直接影响银行损益风险。
(五)支付结算风险
会计结算制度通过几十年的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的颁布为加强银行内部控制和管理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细节问题尚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大额提现是结算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由于基层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缺乏,越权办理大额支付情况突出。对大额提现审核不严,极易产生支付结算风险。
(六)金融案件风险
目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将银行作为其猎击的主要目标,各类案件居高不下、手段花样层出不穷,无论是假汇票、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明目张胆地抢劫,还是监守自盗、贪污盗
窃、索贿受贿,任何一个案件必然会多少涉及作为整个经营核算部门的会计部门,一旦会计部门放松管制、降低核算水平,那就会为罪犯作案客观上开了绿灯,加大了经营风险。
(七)误导决策风险
会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会计管理职能,未能及时向领导层提供决策需要的反馈信息,甚至未能通过核算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得领导层决策失误,这是会计人员的失职。目前,会计部门普遍没有制定风险量化监测指标体系,参与决策职能形同虚设,无助于决策的科学化、周密化,一旦决策失误损失无法弥补。
(八)会计创新风险
无论是从市场竞争的需要、金融国际化趋势的需要、摆脱当前困境的需要还是从银行所经营的货币和信用实质内容上来看,银行都必须创新。从会计的角度,会计创新也是必须的。特别是在各行的财务管理方面,待挖掘的领域尚大。但如果不顾及适应这种开拓性行为的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盲目照搬先进经验,就会造成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落后的经管水平、客观条件相违背的情况,如目前对企业全面推行的“权责发生制”对于我国银行业经营水平来说尚属超前,造成的虚盈实亏、用信贷资金垫支利税的情况使我国银行业普遍存在潜在效益风险。
二、会计风险与信贷资产风险的关系
(一)会计风险直接产生信贷资产风险
首先,如果会计在金融业务核算、经营、管理中出错以至于在提供决策依据时发生严重误导,在存在会计风险的同时,决策上失误也必然带来信贷资产风险;其次,会计信息系统失灵,必然会导致对金融业存在的信贷资产风险心中无“度”,没有一套完整的使会计风险与信贷资产风险充分结合的风险监测指标系统、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善,使金融风险日趋严重。
(二)信贷资产风险倒逼会计风险
资产质量差、利息回收率低,为追求利润目标和眼前利益,必然存在人为调节各类报表,甚至采取种种手段虚增存款、利润、压缩逾期贷款比例,通过拆出资金、内部往来等科目超规模发放贷款等现象,促使会计风险更为加剧,核算质量难以保证。
(三)二者相互影响加大金融风险
会计风险与信贷资产风险二者产生后又互相影响、相互作用,共同增加了金融风险。所以在银行业务经营中,要充分认识两种风险的互动作用,在管理和控制金融风险时,必须二者并重、不能顾此失彼。
三、从宏观、微观两个方面来规避会计风险
(一)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应构建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
金融会计风险防范是整个金融风险防范的组成部分。金融会计风险防范除了对其自身的风险进行防范外,还应特别注重会计对整个金融风险带来的影响。1995年2月26日巴林银行破产事件,使一个具有悠久历史、雄厚实力和良好信誉,被称为“女王的银行”,竟毁于巴
林期货(新加坡)公司交易员里森之手。里森越权投机日经225指数的期权和期货交易,从1994年12月至1995年2月亏损达6亿美元,巴林银行被迫宣告破产。巴林银行破产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内部管理不严(审计失效),会计风险信息不灵是一个重要原因。事实上,里森利用临时账户越权经营,隐瞒亏损的手段并不隐秘,而巴林银行总部对新加坡分部所作的多次审计检查,却未能发现问题,截至1993年12月,新加坡的期货交易已造成的和账面存在的损失约1900万英镑,而公司报告上显示却是利润900万英镑。
新加坡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 Coopers&Lybrand,1994年12月的审计报告中却认为,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的内部控制令人满意。1996年2月2日大和银行事件,使其全部停止在美业务,并罚款3.2亿美元。大和银行负责债券业务的副总裁井口俊英,利用非法手段买卖美国30年期的国库券以及2至5年期的国债票据,造成11亿美元的损失。井口俊英的非法操作手段并不高明,却长达11年之久而无人知晓。纽约联邦银行、纽约州银行政府,以及日本大藏省,日本银行的历年检查也未能发现大和银行纽约分行的任何问题,这种监管乏力的事实不能不是造成大和银行事件的原因之一。巴林事件、大和事件乃至东南亚和亚洲金融风险的不少事实从反面证明了构建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的紧迫性和现实性。它表明构建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贯穿于金融管理整个过程。
金融风险会计防范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构建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的框架,改变分散的、孤立的、静态的风险防范方式,构建一个整体的、关联的、动态的风险防范系统才能提高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的有效性,以控制和减少风险损失的发生。
(二)从微观的角度来看,要防范金融会计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内控制度,实行集中核算
内控制度是内控目标得以实现的充分必要条件。建立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的内控运行机制是实现内控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各金融机构管理层的基本职责。目前,各行应加大整章建制的力度,应根据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及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按照分工牵制、授权制约原则,结合自身经营的规模和业务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内控制度,并制定内控制度实施细则,使内控制度形成体系。
有效的内部控制实际上是金融机构从决策实施到管理、监督的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其中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是其基本要求之一。金融会计人员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唯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征。推行统一的核算软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实行业务处理和会计处理的分离,会计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上报,其他有关会计信息报表应当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任何人不得任意调整。这样才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才能有效控制人为调表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2.重视会计分析,建立预警机制
报表反映的是过去的经营状况,但了解过去不是报表使用者的最终目的,报表的真正使用价值是通过对报表的分析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测前景,帮助领导层了解过去、规划未来。会计分析从内容上讲包括资产负债表分析、财务分析两部分,从形式上讲包括常规分析和专项分析两大类,只有加强会计分析,才能在充分了解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面对未来的变化作出有针对性的反映。才能帮助银行建立会计风险预警机制,优化控制、提高规划决策能力,发挥会计职能作用。
3.加强现金管理,提高支付水平
会计部门对企业使用现金要严格审查,明确授权制度,除工资性支出外、大额现金支付会计部门都要建立台账,逐笔登记,对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要登记备案,对具有储蓄、贷款、汇兑功能的信用卡,也必须服从现金管理规定,对单位卡一律不得支付现金,严禁将公款转入个人信用卡,个人提现只限于备用金,透支部分不得提现。
4.严格考试制度,保证上岗水平
上岗考试制度是保证银行提高服务质量、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它的确立客观上帮助会计人员全面了解会计基础知识,端正了学习风气,增长了业务知识水平。
5.拓展中间业务,分散经营风险
按国际惯例风险控制的主要方法是多角经营和多角筹资,而对于银行业来说,拓展中间业务,将经营风险分散化是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作为会计人员来讲,将会计服务多元化也是分散金融会计风险的重要手段。
6.广泛运用微机,推行责任会计
推行责任会计是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手段,因为责任中心的划分符合风险控制的分散化原则,同时责、权、利在小范围内的充分结合也有助于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也有助于解决问题,但责任中心所产生的大量凭证、报表如果没有计算机的协助,现有的会计人员无法在日常核算工作中兼顾责任会计工作。所以,要提供及时有效、全面、完整的会计信息,就必须建立现代化的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而且银行会计的电算化系统要由业务数据处理系统向业务处理与管理型、决策型系统并重的系统发展,通过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的开发和运用,完善现有的银行会计管理核算体系,促进核算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的提高。
2.金融风险案例分析 篇二
1.1金融道德风险的概念
道德风险源于研究保险合同时提出的概念, 以后逐渐被制度经济学家和产权学家所使用。经济学家对道德风险的研究由来已久, 亚当斯密早在1759年在其著作《道德情操论》中就表明了道德风险的存在。从伦理学的角度看, 道德风险就是指某些道德行为在实践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因此金融道德风险, 可以理解为市场参与人在从事金融活动的过程中, 交易的一方违反市场一般机制或道德规范、法纪约束, 利用各种便利条件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 作出对他人不利的隐蔽行为, 从而让他人承担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道德风险一般表现为投机取巧、偷懒、搭便车、欺诈、违约、违规、设置陷阱等形式。
1.2 金融道德风险的特征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 金融道德风险的发生将对整个金融和经济系统造成重大危害。金融道德风险是道德风险在金融领域的反映和体现, 既有道德风险的一般特征, 又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 隐蔽性。基于道德层面所发生的风险有其内在的隐蔽性,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 金融道德风险源于人们非道德行为带来的金融利益诱惑, 属于行为人的心理活动和动机, 道德风险的触发是金融参与者在背离道德标准的前提下满足个人膨胀的利益需求的过程, 而这种动机和心理在转化为行动之前很难被人察觉;另一方面, 由于现代发达的计算机网络和丰富的知识储备, 行为人往往会设下重重障碍来掩饰其非道德金融行为, 经过层层掩盖, 这种非道德风险被发现的可能性越小, 这样风险就积累越深, 将来一触即发的可能性就越大, 所以金融道德风险一旦发生, 便会给金融和经济带来长期的持续灾难。
(2) 传染性。金融已经贯穿了所有人的生活, 是一个“多边参与”的“信用网络”, 不仅涉及直接参与的团体和个人, 还涉及间接参与的团体和个人;不仅涉及金融信用体系本身, 还会扩散到非金融体系以及社会信用的各个方面。正因为金融行为已经关乎人们的生活, 所以, 一旦一方信用链条出现问题, 极有可能传染到其他的环节。同时, 金融活动有其特殊性, 信誉对金融行业的正常运行起到相当大的作用。一旦爆发金融道德风险, 必然会导致金融业信誉下降, 引起社会对金融的信心减弱, 产生金融信用危机, 金融信用危机又会波及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网络的每一个连接点, 造成金融业和整个社会的信用危机, 产生“雪崩效应”。2007年爆发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因为华尔街的银行家们冲破了道德的边界, 为了自身利益, 在信用评级机构的助长下, 将经过层层包装的次级债推向了美国市场乃至全世界的金融系统, 导致了美国乃至全球金融体系的崩溃, 造成社会对金融业的信心大打折扣。
(3) 破坏性。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金融道德风险的隐蔽性, 表明其潜伏期长, 极有可能带来巨大损失;金融道德风险的传染性, 可能造成整个金融系统的崩溃, 引起社会对金融的信心下降, 造成信用恐慌, 从而金融道德风险的破坏性已经显现出来了;同时金融道德风险的破坏性还表现在其无法通过风险转移等手段来化解和控制, 一旦发生就只能靠自身来化解和承担。至今为止, 保险业还没有将金融道德风险纳入可保范围。
2 金融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2.1 金融道德风险产生原因的理论分析
(1) 基于信息经济学角度, 金融道德风险属于委托——代理问题。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 是拥有信息的双方 (多方) 参加博弈的结果。要避免道德风险的产生, 从事金融的各方就必须达成完全契约, 才能防止金融道德风险。但实际上契约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完全的, 这源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不对称信息的存在, 总有一些“隐蔽行动”或“隐蔽信息”是无法被契约的另一方所察觉。比如, 银行在发放贷款时, 不可能完全和全面了解贷款企业的财务、经营、管理等信息, 这样企业就处在了信息优势方, 当机会成本可控时, 企业极有可能违反契约规定, 产生道德风险行为;再如信用评级机构作为受评对象与投资者之间的中介, 面临多方的不对称信息, 一方面, 信用评级机构无法透彻知晓受评对象的信息;另一方面, 投资者作为信息的弱势方, 无法预测受评对象的财务、经营等状况, 更加无法知道评级机构是否切实履行了市场“质检员”的角色。二是订立和实施契约的成本, 过高的交易成本会容忍一部分“道德风险”的存在。比如股份制公司如果不依赖外部资金, 公司就无法运行, 这是他们就会利用信息优势, 让投资者承担一部分道德风险。
(2) 基于经济伦理学的角度, 金融道德风险属于“经济人”伦理道德沦丧问题。伦理经济学认为, 人类活动具有两种约束要素, 一种是由制度、体制、成文法、规定、规制等因素构成的正式约束条件;一种是由意识形态、道德规范、价值取向、审美情趣、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等因素构成的非正式约束条件。金融道德风险的存在证明了非正式约束条件的重要性, 用伦理道德来防范金融风险, 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正式约束制度不可替代的作用。伦理道德是保证信用存在、交易顺利进行的基础, 是金融活动得以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条件。所以, 金融领域基本的伦理道德缺失会产生金融道德风险。
(3) 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 金融道德风险属于金融参与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问题。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同时存在。一方面, 人总是想把事情做到最好, 但人的理性又是有限的, 这就导致了契约不完全性的必然。另一方面, 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 即在非均衡市场上, 人们追求收益内在、成本外化的逃避经济责任的行为, 会导致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采取非常微妙而且隐蔽的手段。鉴于此, 在金融交易过程中, 由于人的有限理性, 导致交易合约的不完全, 同时机会主义倾向的存在, 促使当事人采取必要的手段攫取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 金融道德风险的存在就是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同时作用的结果。
2.2 金融道德风险产生的现实原因分析
(1) 金融参与者的自利本能失控是金融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
道德作为非正式约束, 是否遵循完全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本能。金融行业具有其特殊性, 本身具有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 金融参与者在从事金融活动的过程中, 由于其自利本能的存在, 很容易冲破内心的道德防线, 产生道德风险行为。
(2) 过度的官方保护政策加大了金融道德风险产生的可能性。
基于金融行业的重要性, 为了避免金融风险扩散, 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各国对金融业的管制和保护相当严格。但是, 过度的官方保护同样会带来逆向选择问题, 引发道德风险。金融道德风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金融参与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将其行为成本转嫁给别人, 从而造成他人乃至社会的利益损失。因此, 过度的官方保护就建立起了非道德行为成本的转嫁机制, 这样的话, 行为人就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无所顾忌。比如建立金融安全网 (存款保险制度、最后贷款人制度等) , 对金融业提供的救助、担保和承诺等。这些政策在维护金融稳定的同时, 也蕴藏着风险。金融机构存在一种“一人犯错, 全体买单”的心理, 特别是各国政府一直奉行的“大则不倒”倾向, 更滋生了金融道德风险。自2007-2008年发生的金融危机以来, 各国政府逐渐意识到了这种过度保护政策所蕴藏的道德风险问题, 甚至金融业的巨头都面临着倒闭。
(3) 内部控制不严。
金融道德风险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金融从业人员管理等把关不严导致的。金融业其实是集所有金融参与者的资金来通过金融媒介来运作的行业。金融机构本身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良好载体, 可以有效避免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 但由于市场参与者对其的充分信任, 却有可能引发金融机构本身的道德风险, 最终导致信用链条的断裂, 引发金融危机。另外, 金融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管的道德修养不到位也是产生金融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因内部控制不严产生的道德风险, 会导致金融腐败, 在本次金融危急中也有集中的表现。比如信用评级机构内部控制不严, 评级人员直接参与评级费的商定;雷曼兄弟、高盛等世界投资银行的高管为了自身利益, 置投资者的利益于不顾, 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中国近年来的金融腐败案件也层出不穷, 比如2005年中国银行哈尔滨支行的数亿元资金不翼而飞, 后经侦查是银行负责人与外部人合谋实施的金融诈骗大案;2008年, 时称“中国金融第一案”的海南华银国际信托公司金融案件, 其负责人被控贪污2.6亿元、挪用公款1.2亿、伪造凭证诈骗14亿元、非法集资24亿元;2009年6月, 融通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等。
(4) 外部监管不力。
这主要体现在监管者对金融机构的过度信任和保护, 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及对金融案件的惩罚力度不到位等方面。
3 金融道德风险的防范
从根本上说, 前文所述金融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 可以归纳为人的因素和体制的因素两个方面。不可否认, 通过金融职业道德教育、提升金融伦理道德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道德风险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若通过这种方式来控制金融道德风险, 有点过于理想化, 因为人的思维活动是很难控制的。道德是对人的欲求的一种规制, 而人的欲求是一种本能, 不可能完全根除。金融业巨额金钱的诱惑, 要靠道德规范来约束简直是天方夜谭。因此, 对金融道德风险的防范, 我们能做的主要是基于制度的层面来安排, 增加金融非道德行为的成本。
金融道德风险的产生在其实是金融参与者的一种博弈行为。一方面, 每一个作出金融非道德行为的人在行动之前, 内心都会掂量该行为的成本与收益, 经过放弃 (非道德行为) 与接受 (非道德行为) 的反复博弈之后才作出的选择;另一方面, 金融道德风险的产生也是金融市场的参与人之间的博弈, 以求转嫁风险, 由他人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所以应当建立金融道德风险的责任追究机制, 让收益小于成本, 震慑和遏制金融道德风险行为。
金融道德风险的责任机制包括金融道德风险行为责任和金融道德风险损失责任。违反金融道德的行为, 要么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等, 要么造成直接的经济和金融损失, 但无论是何种情形, 都造成了损失的“可能性”, 都应该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所以金融道德风险的责任追究机制, 主要在于加大对金融非道德行为的处罚力度, 增加其机会成本。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控制:
(1) 完善法律法规, 明确金融非道德行为的法律责任。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 各国都应该完善金融法律法规, 明确界定金融违规、金融道德风险的范畴, 明确金融道德风险的责任追究, 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针对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融道德风险行为, 要处以罚款, 或者剥夺其金融从业资格;针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行为, 不仅要赔偿所有损失, 金额巨大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各国的进入管理当局要切实发挥监管职能, 不能过分依赖金融机构的信誉, 加强对金融道德风险的事前预警、事中制衡、事后追究。
(2) 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道德风险的根本之策。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从业人员按章办事、依规办理业务等, 都是防范金融道德风险所必不可少的。如建立金融机构内部稽查部门与小组, 专门进行金融业务的跟踪与稽查;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 给从业员工一定的权利, 甚至是持有股份等, 使其利益与金融企业利益相一致;实行金融企业内部职工大会制度等, 及时披露和揭示金融道德风险。
(3) 转变理念, 引入市场机制, 改变金融业的保护机制。如前所述, 过度的官方保护使得金融企业奋不顾身的追求自身利益。现如今随着金融道德风险的频发, 特别是2007-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 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由市场来决定金融企业的最终命运显得格外重要。比如, 很多国家都有的存款保险制度, 以前很多国家都倾向于全额保险, 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只救助那些存在暂时风险的金融企业、实行非全额保险, 而倾向于风险调整的存款保险制度, 以增强银行的道德风险防范意识。另外, 随着金融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 政府部门要渐渐收缩保护和救助的对象, 对于那些经营出现严重问题的进入企业, 要毫不犹豫的由市场来决定其生死;同时, “大则不倒”的理念和立场也渐渐被打破。传统观点认为大金融企业承担着重要的角色, 一旦破产则给整个社会的金融系统造成巨大冲击。实际上, 大的金融企业利用其大的优势, 更有可能爆发金融道德风险, 并且一旦爆发, 造成的危害不亚于其破产倒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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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风险案例分析 篇三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管理;理财业务;内部监管;风险管理
现阶段,经济全球化趋势逐步增强,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如果一个地区出现金融危机,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波及到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我国的金融市场已经实现了良好的发展,并且与世界金融市场的一体化程度逐渐加强。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对金融产品的需要也逐渐多样化,金融机构需要不断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但是也应该意识到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风险,如果出现问题,将对金融业造成严重的冲击,因此需要加强金融风险管理。
一、金融创新的特点
当今社会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金融市场也实现了良好的进步,并且呈现出较高的开放程度。我国金融市场中的金融创新过程逐渐增多,金融业务、产品逐渐被推出,使金融市场更加丰富,呈现出一定的特点。
(一)理财业务迅速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们对理财的认识也逐渐发生变化,理财观念得到很大的提升,单纯的储存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因此金融机构开始不断创新和推出理财产品,理财业务在金融创新中占据主要地位,并且展现的作用也日渐突出。不管是国内还是外资银行都想要深入其中,分一杯羹。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中的理财产品不断丰富,已经成长为金融创新的亮点业务。
(二)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明确的界限
不同的金融机构有其各自的职能,银行、证券以及保险公司有着不同的作用,从理论上来讲,它们之间是很少有交集的,但是当前金融业务不断增多,行业快速发展,这些原本相对独立的机构,彼此间的界限越来越弱,很多跨机构的产品被推出。例如银行中代理保险公司的业务,保险公司中也开始销售银行产品,金融行业开放程度的提升,使得金融行业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三)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经济发展中,金融行业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保险、银行等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紧密,金融行业间的竞争也日渐激烈,这种背景下,金融机构开始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但是还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一个金融机构推出金融产品后,其他机构就会纷纷效仿,导致金融产品的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使得资源浪费现象严重,金融产品以及行业发展创新受到严重影响。
二、金融创新下的金融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金融行业内部监管缺失
在金融行业内部,通常以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模来对金融机构的业绩进行评价,使得金融创新的效果被忽视,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升级以及金融机构扩大发展的管理与控制。当前,我国的金融创新还主要是照搬照抄国际性的金融衍生产品,或者对金融产品进行改良,以本土特色和人们需要的金融产品并不多。保险行业中出现了高回报的投资型保险种类,风险防范的意识并不强。而且金融创新的规划不够统一,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创新时存在着重复、交叉的现象,使得金融资源浪费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有序竞争。
(二)风险管理方式滞后
现阶段我国还是通过单一的风险评估方式对金融风险进行管理,这种落后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譬如随着我国房地产限购政策的颁布,房地产交易出现萎靡状态,使得大量的闲散资金进入到市场中,这些资金给金融产品创新销售得到提升,但是由于金融产品自身的盈利性不强,使得这种盈利不高的现象循环发展。
(三)缺乏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价
当今社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着严重的信息滞后、风险评价机制缺乏的现象。很多银行内部都建立了内部审核部门,但是这些部门的工作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监督管理人员不能科学地把握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使得监督管理失去效果。当前保险行业中通常是采用内部的评级制度,通过打分对个人以及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价,根据一定的财务或定性指标对风险进行等级划分,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便捷性和可行性,但是由于考核评价的动态性不足,使得风险不能得到及时的防范。
(四)行业间缺乏有效沟通
金融行业的风险信息主要是通过企业上报或者公开获得,目前信息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在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很多上市公司恶意炒作披露信息,使得金融行业无法获得准确的、真实的信息,企业间的沟通不够诚信,谣言、假消息将真实信息掩埋,信息披露的数量以及质量无法满足金融创新的实际需要。
三、金融创新下的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一)强化主体内部风险管理
要想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强化金融风险的管理,就需要加强主体内部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金融风险得到有效的管理。金融主体要认识到金融创新工作对于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并对可能存在的各种影响作出积极的应对措施。金融创新对于金融市场的影响是十分大的,如果金融主体在风险出现之前不能进行准确的估计,在风险发生时就会遭到巨大的冲击和损坏,因此在金融创新时,需要对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强化风险管理的意识能力。此外,在进行金融创新时,金融机构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全面了解金融市场的发展形势,以此为依据制定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及风险预测体系,科学地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度量,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金融机构需要对金融市场的环境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在掌握金融市场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再进行金融创新。
(二)加强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和趋势,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够促进金融市场实现更加活跃的发展。金融市场是否稳定对于国家经济也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应促进金融市场的创新与稳定发展。当前,我国金融行业要实现良好的发展,就需要积极促进金融创新,应积极鼓励金融创新,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秩序更加有序。要加强金融监管,需要对当前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有效的调整,使金融监管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金融创新会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内容,但是有些内容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涉及,因此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内容,避免金融机构钻法律的空子。进一步修正和废除法律法规,金融创新中含有大量的交叉业务,但是有些业务的相关法律制度已经过时,这就需要做好修正和废除工作,提高法律法规的指导作用。
(三)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交流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发展日渐深入,国家要维持经济稳定发展,应对金融风险单靠自身是无法解决的,因此需要加强国际的合作,实现经济的宏观调整,通过彼此间的合作实现对金融风险的有效控制,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使各国家的金融行业得到稳定、有序的发展。我国的商业银行可以依据国际规章制度进行金融行业标准的制定,促进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使我国的金融与世界接轨,减少金融风险发生的几率,实现金融业的稳定进步。
(四)完善金融创新的路径
完善金融创新的路径也是促进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应加强金融产品、机构以及制度上的创新。在金融产品创新上,应依据优质的资产,减少不良资产的数量。由于我国的金融产品创新还不够成熟,因此需要在金融机构自身能力许可的范围内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避免风险发生。金融行业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的经营形式,突出业务优势。此外,还需要强化制度创新,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强化金融风险管理。
四、结束语
当前世界经济快速发展,并逐步实现一体化和全球化,金融危机的出现会对各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应努力做好金融行业的风险管理,强化主体内部风险管理、加强金融监管、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完善金融创新的路径,促进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地监督管理,提高金融风险的管理水平,使金融创新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稳步前进。
参考文献
[1]李丽珍.基于金融创新视角下的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策略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2,(22):211-212.
[2]马宇佳,罗琛琛.金融创新下的金融风险管理探究[J].中外企业家,2014,(16):109-110.
4.金融风险案例分析 篇四
一、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潜在风险
1.金融创新增加了表外风险。金融期货、金融期权、远期协议、互换均属于表外业务的创新,由于表外业务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但一定时间又可能转化为商业银行的真实负债,因而表外业务的发展也加大了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即没有在资金平衡表中得到反映而又可能转化为商业银行真实负债的业务或交易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
2.金融创新可能弱化银行监管。金融创新可能使得金融监管出现“真空”地带,由于监管的创新总是滞后于业务的创新,以至于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监管的现有体制中往往缺乏对创新业务的监管措施。另外,表外业务的迅速增长使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财务报表的分析更趋复杂,因而增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部分金融创新是应对金融风险的需要,但作为金融创新的结果,相当一部分金融产品的风险却伴随着创新过程不断加大。
二、当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不足
金融创新风险管理已得到包括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在内的高度重视,但由于缺少可靠实践和成熟经验,国内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风险管理还存在多方面的不足。
1.风险管理意识不强,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还没有有效树立,没有形成全行认同的风险管理文化,系统而完整的风险管理战略还有待于加强。同时,部分人员将风险片面地等同为违规、案件和损失,一些风险管理人员将风险管理简单地理解为控制,部分业务人员将风险管理看作是业务拓展绊脚石。
2.风险管理方法单一,风险防范经验相对不足。虽然当前部分银行已经引入了风险价值、持续期等概念和量化管理等模型,但多数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实际应用,因为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人员还需要大量时间来消化这些理念和方法,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其内在的关键。另一方面,银行对业务创新风险估量也不够,风险防范经验不足,业务创新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
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对策
1.明确风险管理原则。商业银行在创新新产品,推出新业务时首先要遵循谨慎决策的原则,不能盲目从事,急于求成。其次,商业银行还要遵循分散风险的原则,扩大经营范围,完善产品种类,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此外,商业银行在创新过程中,还要遵循规避风险的原则,合理避开高风险业务,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2.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银行内部控制建设在风险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它是抵御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创新很大一部分风险可以通过内部科学的制度安排来消除。在组织安排上,要设立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使业务创新与风险管理决策适度分离,相互牵制。要构造合理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网络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3.进一步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的内容应由单一的信用风险管理拓展为分散在不同管理部门的多种风险的集中管理,如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风险管理技术应由定性分析向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转变,逐步运用数理统计模型来识别、衡量和检测各种新型金融交易行为的风险;风险管理的重点应由单纯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建立网状全面风险监管机制。
4.建立银行动态风险评估体系及科学的内部评级体系。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银行内控电子化管理,健全会计信息质量保证机制,提高信息传递效率,以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建立金融创新风险预警系统,建立动态的金融创新风险评估模型,对金融创新活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以实时反映和控制银行的金融创新风险。另外建立科学的内部评级体系,真正实现评级的制度化,规范化,消除主观因素的影响。
5.金融风险案例分析 篇五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与对策
作者
吴 勇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2003级法学2班,四川
摘要: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7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帮助了很多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但随着实施范围的扩大和还款期限的到来,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暴露了出来,其中以贷款的金融风险最为突出,它已经严重妨害了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继续实施。降低助学贷款金融风险,可通过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助学贷款相关法律制度;转变助学贷款的担保方式以及积极探索助学贷款管理新模式四个途径来加以实现。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 金融风险 个人信用
为了解决贫困学生就学难问题,我国政府自1998年开始在一些省份试行助学贷款制度。但由于我国缺少全社会的诚信保障机制,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面临诸多金融风险,2002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助学贷款的违约比例高达33%左右。‘
于是,2004年春季以来,全国几大商业银行陆续停止了大部分助学贷款业务。针对这种情况,2004年6月8日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助学贷款政策作了一些重大调整,并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面实施。2005年7月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国家 1
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把过去的“国家奖学金”改为“国家助学奖学金”,同时增加了经费数量,扩大了资助范围,修订了管理办法。新的助学贷款政策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学生的燃眉之急,但却仍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银行、学校、学生组成的综合主体,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组成这一总体的各部分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学校来说,助学贷款拖欠率太高会对学校的声誉和未来生源产生负面影响,破坏“银校关系’,影响学校在其他方面和银行的资金合作关系。
对于学生而言,助学还贷期限过短、还款时间设计缺乏弹性而导致学生还款负担过重,甚至不能按时归还贷款,产生违约行为。不论是学校、国家还是学生,在助学贷款中的收益都明显高于其各自面临的风险,是助学贷款的极大受益者。而银行却在我国刚刚起步且发展不够规范的国家助学贷款市场中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贷风险
所谓信贷风险,亦称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本息,使债权人受到一定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信贷用风险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借款人的履约意愿出现了问题,这主要由借款人的品格决定。第二类是借款人的履约能力出现了问题。借款人的履约能力最主要还要看其生产经营能力的大小、获利情况如何。
(二)利率风险
所谓利率风险是指由于预期利率水平和到期实际市场利率水平的差异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助学贷款由于实行的是固定利率,利率早已确定,若还款期间出现贷款利率上涨,银行不能因为贷款利率的增加而从原来的助学贷款获得更多的利息收入,因而遭受收益的损失。若贷款归还期间出现市场利率降低或者出现通货紧缩,那么按固定利率还款的借款人就有可能因为还款负担的加重而影响按期归还贷款,甚至可能因资金短缺造成违约风险。
(三)政策风险与法律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国家政策与助学贷款不配套或者相脱离而形成的风险。由于助学贷款具有显著的政策性,其政
策风险就比较突出。
任何关于助学贷款本身的政策变化会对助学贷款产生影响。另外,任何影响到大学生收入的国家政策都会对助学贷款的回收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法律风险是指因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保障银行债权而导致银行产生损失的风险。[1]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成因分析
国家助学贷款中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信用的评价机制的缺乏
由于缺乏个人信用体系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极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了商业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信息不对称可能发生两种情况:
(l)贷款前的逆向选择。
那些最积极寻找贷款、最可能得到贷款的人,通常是最可能造成信贷风险的借款者。譬如,某些有超前消费意识的学生,尽管家庭经济较好,但他可能是最努力获得贴息贷款的申请者;反之,一些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能出于“自尊”而消极对待国家助学贷款。
(2)贷款后的道德风险。
在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道德风险突出表现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有可能用这笔钱去从事非学业活动,不认真学习,以至受到学校开除等处罚,甚至还有少数人会故意逃避还贷义务。[2]
2、政策法规的不完善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助学贷款的法律法规,银行现在发放助学贷款多按《担保法》、《贷款通则》等金融法律法规发放,而现行金融法律法规都是针对生产性贷款制订的,因而对助学贷款不完全适用。
此外还应该看到,我们对欠贷问题的追究还只是停留在行政规定的层次,缺少法律的约束力和稳定性,同时缺乏切实可行的追讨贷款的办法,对故意拖欠贷款的学生处罚力度不够,对银行和学校的不作为行为缺乏监管机制,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还不够全面和清晰,这此问题都间接的加剧了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
3、大学生毕业生履约能力不高
借款学生毕业后归还贷款面临三重困难,即
①就业的不稳定。
②地区收入的不平衡。
③低收入,高消费。学生刚毕业,既要为就业、再就业继续投资,又要为恋爱、结婚和孝敬父母花费大量的资金。
这使相当一部分人处于恪守信誉与维持起码生存的两难选择境地。
4、缺乏担保,银行放贷积极性不高
国家助学贷款从一开始就带有很强的政策性,但却又定性为商业贷款,从银行方而看,商业银行目前正处在上市的关键时刻,对金融不良资产的管理非常严格,造成商业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不高;
其次,助学贷款是纯粹的个人信用贷款,在目前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几乎承担了所有的风险,从贷款管理的角度来看,这种贷款笔数多、金额少、成本高、收益低,一旦发生呆帐坏帐,收账成本高于收益。
因此,银行对助学贷款能拖就拖,能不办就不办,造成目前助学贷款中间冷(银行)两头热(学校和学生)的局面。
三、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防范对策
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兼顾市场主体各方利益,合理分担金融风险。现阶段,在推进市场化运作、加大捆绑营销力度的同时,重点应强化政府、高校和银行的职责,逐步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与减少金融风险。
1、完善学生的诚信评价体系。
针对目前我国个人信用评价机制的缺失,可以尝试建立省级乃至全国的学生诚信系统,详细记录学生贷款信息,作为学生在校考核、毕业评定和就业的终身档案;逐步建立监督诚信行为机制,尤其在人事录用方面,把诚信纳入道德考核范围,同时增强失信行为约束力和威慑力。加大违约风险,同时加大学生诚信教育力度,提高当代大学生的信用意识。
2、加强管理,健全助学贷款相关法律制度。
教育属公共产品范畴,财政策应发挥主导性的作用,信贷政策(助学贷款)作为财政政策的补充,在实践中其职能与作用有其局限性。
因此,政府应主要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与管理,尤其在现阶段外部配套条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加强部门协调与管理,牵头研究解决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出现的一些重大或突出问题,提高信贷政策传导实效。
各高校同样应加强组织领导,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于组织领导和答理不力的高校建议采取约束性措施。
与此同时尽快建立健全助学贷款的相关法律制度,确实做到有法可依。
3、转变助学贷款的担保方式。
对于一贫如洗的大学生来说,个人信用是其唯一的担保。但在目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的现实条件下,学生毕业后又流动性很大,导致信用担保等于没有担保,商业银行承担了几乎所有的贷款风险。因此,化解助学贷款的还贷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变信用贷款为担保贷款。
对此可以设立专门的国家担保基金、采用民间担保、让学校(校办实体)或企业担保甚至可以考虑采用学生联保等形式。[3]
4、积极探索助学贷款管理新模式。
从亚太三国助学贷款管理模式看,除了由政府、银行、学校负责贷学金的管理以外,社会其他部门和机构也参与了贷学金的管理回收。
如澳大利亚由税务机关参与其贷学金的管理;新加坡的“中央准备基金贷学金”管理由半官方的社会保险机构承担;马来西亚负责劳动人事管理的“公共服务部”也加入了贷学金发放和回收工作。
建议我国助学贷款答理模式可考虑参照国外经验,吸纳税务机关、社会保险机构等参与助学贷款的回收管理,]以一定的强制手段自动扣收贷款,[4]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的职能。
参考文献:
1、陈仲常,冉幕娟:《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问题及对策研究》,〈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6年 02期
6.金融风险案例分析 篇六
2009年12月11日14:25
(作者为德勤管理咨询金融服务行业高级经理)
全面风险管理已经成为整个金融行业的关注焦点和工作重心,无论是监管层、投资者,还是金融机构本身,都对全面风险管理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德勤公司于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初对全球金融行业风险管理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囊括了全世界总资产超过19万亿美元的111家金融机构,其中包括9家中国大中型银行和保险公司。是次调查征求了上述公司首席风险官或同等职务人员的意见。
本次调研聚焦于金融风暴下的风险管理,从风险治理、企业风险管理(ERM)、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资本管理、关键风险管理(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风险管理系统与技术基础设施等五大领域展现了目前全球金融机构及中国大型金融机构取得的成绩、面临的挑战及亟待完善的方面。
中国监管层在推进金融业全面风险管理建设的过程中功不可没,其坚定的决心和清晰的合规目标要求是中国各大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乃至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重要的外在动力。随着中国成为巴塞尔委员会新的成员国,中国金融体系将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并承担更重要的职责。这样的机遇恰恰也同样对中国金融体系本身的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除了应对严格的监管要求外,面对日益复杂的全球金融环境,以及给全世界带来重大影响的金融危机,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内在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求也是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建设的核心动力。目前,几家大型银行及部分规模较大的股份制银行都已经结合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及管理特色,制定了科学、严谨、合理、可行、具操作意义的全面风险管理建设规划,并正在积极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而其他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都已经将全面风险管理建设作为银行未来几年的战略性工作重点,纳入议事日程,很多银行正在或者准备开展相关的建设规划的工作。
风险治理
加强董事会监管职能已经越来越得到银行的重视。接受调查的国内金融机构中,董事会都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包括负责风险偏好制定,风险政策审批,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接受并审核常规风险管理报告,以及总体的风险管理监督等。
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设立CRO(首席风险官)或与之相当的职位。受访的国内金融机构中,绝大部分设有CRO或与之相当的职位。在这些机构中,绝大部分的CRO均是向董事会(或董事会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CEO汇报,在日常风险管理中承担着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方法论,对风险进行总体控管,限额制定和监控,制定风险报告机制,向董事会和CEO汇报风险状况等职责。
风险政策与风险偏好的集中建立已经成为趋势。所有的受访机构都表示,风险政策和风险偏好均有建立。60%70%的机构表示,风险政策和风险偏好制定的职能都是集中型;30%40%的机构表示,这些职能不一定是完全集中型的,有可能分散于业务层面,也有可能是分散和集中相结合。
重大风险的管理成效已有进展,但尚需完善。30%的受访机构表示,对重大风险的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60%的机构表示,对重大风险中的大部分风险类型都取得了一定的管理成效,但对于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地缘政治风险等风险类型的管理成效不甚理想;10%的银行表示,对于重大风险的管理成效不佳。另外,大型银行的重大风险管理成效在一般情况下普遍好于中小型银行和保险公司。
风险职责与绩效的挂钩应引起进一步重视。50%的受访机构表示,绝大部分员工风险管理责任在很大程度上纳入了业绩目标和报酬中;20%的机构表示,对于部分员工实现了风险与绩效在一定程度上的挂钩,另外30%表示在风险职责与绩效挂钩方面,效果不甚理想。另外,受访机构中,大型银行和领先保险公司在风险职责与绩效挂钩方面比较领先。
企业风险管理
企业风险管理(ERM)体系建设成为银行业的头等大事。70%的受访机构表示,具备ERM管理体系或者正在实施该体系;30%则表示,目前尚不具备ERM管理体系,但是未来可能计划实施。目前尚不具备ERM管理体系的机构绝大部分是保险公司,少部分是小型银行。此外,在上述70%具备或者正在实施ERM体系的金融机构中,相关的政策、职责和汇报机制都已经被董事会或董事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金融机构对ERM建设的收益基本持正面观点。具备或正在实施ERM体系的机构中,尽管所有的机构对于ERM体系实施都没有量化的价值分析体系,但从总体层面考量,50%的机构表示总价值远大于成本,20%则表示总价值略大于成本。
ERM体系建设中的最大挑战在于人力资源、文化和组织架构调整。绝大部分机构在实施ERM体系的过程中,人力资源、文化、组织架构调整和数据方面将面临巨大挑战。另外,风险方法论、风险量化工具、系统实施及ERM价值展示方面也会面临一定程度的挑战。在未来ERM管理体系的定位方面,绝大多数机构倾向于涵盖比较全面的风险类型,包括除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外的其他重大风险。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资本管理(计量)
新协议实施的定位大部分以高级方法为目标。通过对适用于新资本协议实施的国内银行的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在目标定位方面,信用风险领域,有2/3的银行目前正在使用或未来计划使用内部评级高级法;1/6的银行目前正在使用或未来计划使用内部评级初级法;还有1/6的银行目前正在使用或未来计划使用标准法。市场风险领域,绝大部分银行目前正在使用或未来计划使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领域,绝大部分银行目前正在使用或未来计划使用标准法或者标准法的替代形式,有一家四大国有银行计划使用高级计量法(AMA)。
从各银行的新资本协议实施建设情况来看,大部分银行在历史数据积累、模型建设、模型分析和校准、模型使用测试、风险治理和内部控制、资产证券化和风险缓释政策原则等方面都开展了不同深度和广度的工作,后续还有一定的工作需要完成,但是在模型验证、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积累、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AMA)建设、系统实施、压力测试、RWA引擎建设和第三支柱报告等方面,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尚有比较多的工作需要完成。从进度上来看,国内大型银行的实施进度整体处于领先地位。
经济资本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应用到银行的各个管理领域。受访的金融机构中,经济资本在不同的领域都有一定程度的应用,约20%的机构已经将经济资本用于董事会的战略和政策制定;约40%已经将经济资本用于资本分配;约40%已经将经济资本用于绩效考核;约30%已经将经济资本用于组合管理中;约30%已经将经济资本用于风险定价;约20%已经将经济资本用于准备金计提领域。而那些尚未能够将经济资本运用于上述相关领域的银行表示,未来将出台行动计划,将经济资本的运用覆盖到这些领域。
关键风险管理
本次调研的重点是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特性而设计的,包括风险缓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控以及信贷组合管理的压力测试,以分析和研究金融机构在金融危机环境下信用风险管理的程度和状况。银行账户方面,绝大部分受访银行使用银团贷款、贷款保证、抵质押品作为其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只有个别银行尝试使用净扣、信用衍生工具和信用保险计划等新兴手段作为其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账户方面,各银行使用的风险缓释工具有很高的相似性,基本都是保证、资产证券化工具和信用衍生工具等。对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计算,国内大部分金融机构采取的方法较为简单,基本上就是本金加固定比率的方法,但是各银行也表示,目前正在采取行动或计划,未来采用潜在风险暴露法计算。目前,大多数国内银行都或多或少地开展了信贷组合的压力测试,而选取的压力测试风险因素多数集中在利率、违约率和回收率等,也有少数银行采用相关性和利差等因素对信贷组合进行压力测试。但基本上没有银行对于信贷产品尾部风险进行与市场事件相关的压力测试。
2009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更新的市场风险管理框架,强调了市场风险VaR模型对新增风险(包括counterparty default risk和credit migration)的计量以及压力测试后的VaR值的应用。目前,国内仅有个别银行能用VaR覆盖大部分产品,包括固定收益产品、外汇产品、股票、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产品以及商品等,其他金融机构VaR模型的产品覆盖情况比较不理想,仅能覆盖个别产品。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在实际风险管理实践中开展了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其中大部分金融机构将压力测试结果运用到了解总体风险轮廓、限额制定以及高级管理层汇报中,个别银行还将压力测试结果运用到经济资本分配和详细行动计划制订中。关于压力测试频率,对于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市场风险,80%的金融机构可以做到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压力测试,对于结构化产品账户和其他账户,70%的金融机构可以做到至少每年一次进行压力测试。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基本都采取了净利息收入(NII)的敏感性分析、股权经济价值(EVE)的敏感性分析、风险收益分析和缺口分析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分析,但是频率从每日到每年不等。针对金融危机,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加强了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在部门职能及相关政策完善方面。
受访的国内金融机构中,30%建立了整套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60%的银行建立了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框架体系,但是涵盖面并不完整,但在调研中均表示对于没有涵盖的层面,目前正在实施中;另有10%的金融机构尚未搭建起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平台。从调研的情况看,国内绝大部分金融机构在操作风险方法论体系的建设上基本处于较传统管理的阶段,并没有充分建立起相关的科学管理手段,如:风险评估、关键风险指标、损失事件、风险数据库、情景分析等。需要在后续的工作中逐步提升。国内绝大部分金融机构在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方面都处于不具备或者初步具备,这部分也是国内金融机构目前比较欠缺的领域,可能需要在后续的工作中逐步提升。
风险管理系统建设
从调研的情况看,有70%的银行认为,信息系统的严重问题主要集中在系统之间的整合不足,不能整合来自多个风险系统的风险分析结果。此外,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信息整合不够,定期及时的报告体系不完善,供应商采购成本和维护成本很高等方面提出了担忧。
7.分析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 篇七
一、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中各要素的现状
风险投资的金融环境主要包含四个方面, 分别是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金融市场和金融人才等。这四个方面在风险投资中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为了营造我国良好的风险投资金融环境, 现在我们对风险投资金融环境中的各要素进行分析。
首先是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主要指从事金融服务业相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其中包含银行、证劵、保险等行业。我国金融机构的现状是存在多而杂的状态, 就银行业而言, 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地方各级银行, 在管理上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统一管理, 但是在具体操作上, 每个银行却有自己的一套行事方式。除了必须遵从的中行制定的相关规范之外, 其他银行在为群众服务的同时想得最多的也是为自己谋利。只有保证了自身的正常发展, 银行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服务。在这个过程中, 中行并不能对其他银行的发展和推行的政策做到及时的监管。
其次是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指的是依赖于我国的会计事务所、银监会和审计署等部门的作用, 对我国的金融行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就目前的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而言, 国家银监会及审计署等部门在监管我国金融环境的作用是很大的。以审计署为例, 审计署的作用就是监管全国各地的金融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 对他们进行定期的检查, 以防止出现资金漏洞和私自定价的状况, 通过加大监管力度来净化我国的金融市场, 给企业的风险投资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易场所。顾名思义, 金融监管就是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通过对审计署的例子可以说明, 国家通过立法及审查的方式来管理金融市场的力度。但是, 就审计方面, 国家做的工作很多, 并且全部是国家部门来进行监管的。然而对于会计事务所的重视程度却不高。优秀的会计师多集中在各个知名的会计事务所里面, 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金融行业都会聘请高级会计师来对企业的内部账务及日常工作来进行审计。也就是说, 国家的审计署或者银监会所审计的对象都是这些高级会计师所提供的数据, 这就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通过做假账来蒙混审计署的检查。所以, 未来在对待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时候, 国家相关部门还应当加大对会计事务所的管理, 避免由于疏忽和遗漏造成检查不当且不彻底的情况的发生。
再者是金融市场。金融市场顾名思义就是进行金融交易的市场, 他可以是有形的, 譬如证劵交易中心, 也可以是无形的, 譬如直接进行股票投资等。风险投资所投资的对象多是准备上市的或者发展势头良好的公司。对他们的投入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的。无论是团体还是个体, 在进行风险投资时都要认真观察整个的金融市场环境, 以及所要投资的公司的动态变化, 这样才能够为自己选择好投资对象提供前提。就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环境而言是不容乐观的, 因为我国的交易市场等金融市场都是刚刚形成不久, 并且参与金融市场的可作为风险投资的企业众多, 而国内对于金融市场的对待却远远不够, 所以这就容易被外国的专门进行风险投资的个体或大财团利用, 以达到吞并或者拖垮我国相关行业的目的, 破坏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这种情况下, 我国的相关经济部门和证劵监管部门要认真观察和维护我国的金融市场, 通过立法来加大监管力度, 一方面监视外国风险投资集团的投资行为, 另一方面监督国内投资集团的投资状况。通过加大对投资集团的监管, 以及严格把守金融市场入口的形式来净化国内的金融市场, 为我国经济的良好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最后是金融人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 加速了各国经济的发展, 促进了各国金融行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在时代的迫切要求下, 金融人才也一度被各国金融业所争夺。拥有一支超强的金融队伍, 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可谓如虎添翼。由金融人才所组建的风险投资观察团, 对于进行合理的风险投资是极其有利的。对不少风险投资者来说, 拥有了人才就等于拥有了财富。近些年来, 我国的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向社会提出了金融人才方面的要求。目前, 我国大多数院校都开设了金融学, 重点培养金融学人才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由于社会缺口较大而人才供不应求, 所以我国的大多数风险投资集团不惜用高薪来聘请外国金融人才为自己谋取财富。当我国的金融市场被外国的金融人才所垄断的时候, 对于我国的金融行业的发展就是极其不利的。所以我国相关教育部门应当加大对金融人才的培养工作, 多培养综合业务素质高的金融人才, 为我国的金融行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良好高速的发展。
二、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所存在的问题
对我国的风险投资中的各要素的现状分析就可以看出我国在风险投资金融环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首先从对金融行业的立法角度分析, 我国对于金融行业的立法还是有待完善的。虽然近些年来我国在金融行业立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譬如《反垄断法》及银行内部审查工作考核等方面。但是, 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时多样的, 相对应的, 国内的金融市场的变化也是多样的, 之前的立法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金融业的发展需要, 譬如出现的新型的金融事件, 通过利用法律的空子来进行零投入的风险投资事件, 这方面我国的法律并不能做到全面的监管与惩处。相对应的,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时刻关注金融市场动态, 改善政府部门立法滞后性的缺陷, 通过对金融市场的变化来预测未来的发展状态, 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 进行及时的立法工作来避免相关问题的产生。并在日常处理金融市场中出现的问题时进行总结和反思, 然后进行立法, 逐步在实践中完善我国金融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从而保证金融行业的正常运行。
其次是加强对进入金融市场的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企业再进入金融市场时会经过我国的工商等部门进行前期审核。达到一定的标准时就准许进入我国的金融市场。在这个过程中, 无论是工商还是其他什么国家金融部门都应当对提交申请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通过对提交申请的企业的相关材料, 以及经营状况和申请人的背景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考察来控制进入金融行业的企业整体正常运行, 避免由于前期疏忽给金融市场的良性运行带来隐患。
三、对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分析
对于风险投资者而言, 进行金融投资时要对金融环境进行分析, 然后进行风险资金投入。在对金融环境分析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 进行风险投资金融环境分析要充分考虑科技和管理环境系统方面。因为现代经济就是依赖于科学技术发展起来的经济, 衡量一个金融投资环境的时候, 观察它的科技发展状况和应用科技的深度是否良好就可以很好地为进入资金投入做好前提工作。金融投资环境的科技水平含金量越高, 投资环境越稳定。我国的风险投资金融环境中的科技水平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完善, 充分的证据就是进入我国金融市场的国内企业在逐年增多, 并且金融环境也在逐渐完善。相对应的, 未来我国的风险投资环境会更加安全。
其次, 是风险投资金融企业环境系统方面。风险金融投资者在进行投资的过程中, 多利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资, 而金融投资企业是专门为了投资者更好地进行投资活动服务的。考察金融投资环境时, 考量金融企业的各个方面也是必须要做的工作。一是对于金融企业的专业机构而言, 衡量一个金融企业的成熟程度可以从它的金融机构上看出来, 机构数量越多的金融企业, 它的投资环境越安全。二是对于金融企业的硬件条件而言, 一个金融投资企业的硬件设施越完善, 给投资者的感觉就越安全。因为投资者进行投资的过程中, 自己的流通是依赖于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 完整的硬件系统能够增加投资者的信任感。三是社会生活状况, 在投资者进行投资时, 可以观察该地区的投资社会生活状况, 一个地区的人们的投资观念越强烈, 说明该地区的投资环境越安全。
四、总结
对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分析, 是为了向风险投资者提供顺畅的投资渠道并为投资者获得最大收益服务的。国家通过建立金融投资体系来保证我国金融投资体系的完整性并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本文通过对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各个方面的分析, 向大家展示了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整体状况, 希望对大家进行风险投资时会有帮助。
参考文献
[1]王永梅.论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金融环境[D].华南师范大学, 2010.
[2]张小玲.发展江苏风险投资的对策研究[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1.
8.金融危机环境下外贸企业风险分析 篇八
【关键词】 金融危机 外贸企业 风险形式 管理控制
作为从事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企业主体,外贸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尤为关键的推动作用。金融危机属于金融市场业务在普遍范围内发生的不良或恶化现象,对经济市场形成剧烈冲击和影响,导致企业将会面临诸多风险要素。随着经济环境一体化、经济市场国际化,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发展迅速,加强金融危机环境下外贸企业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对于优化对外贸易活动具有深远的意义。
1. 金融危机的内涵特征
金融危机,又称金融风暴,是指一个或数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业务指标在金融市场上发生的急剧、快速和超周期恶化,金融危机实际上是由金融市场上的次级按揭贷款无法如期偿还而引发相关金融业务状况急剧恶化的不良现象;通常可分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次贷危机和银行危机等类型。金融风险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快速扩散性等明显的特征,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下,金融危机越来越呈现出某种混合形式的危机。
2. 金融危机对外贸企业的影响和危害
外贸企业是指在国家法律政策宏观调控范围内从事对外进出口合法经济贸易活动的企业主体。外贸企业属于相对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享有独立经营与核算,自负盈亏并获利的特权及法人权重。
金融危机通常多由经济泡沫而引发,对于外贸企业影响重大。对外贸易活动必须由进口和出口国家和地区经济主体的双向合作来共同实施,金融危机环境下,贸易顺差导致贸易双方出现经济活动滞涩,全球经济市场受到严重冲击,造成外贸企业的经营环境更加恶劣。金融危机造成世界经济增长下滑,市场消费需求锐减,同时,金融机构的信贷紧缩造成外贸企业融资难度加大,购买力下滑,导致贸易活动大量减少,进出口贸易环境严重恶化。金融危机导致的成本上涨转嫁行为,致使贸易企业面临着空前的财务资金压力,造成很多中小企业陷入生产经营困境,生存状况严重恶化直至大规模倒闭。在出口商品结构中,金融危机将会造成劳动密集型企业国际订单转移,其产品出口市场将会严重萎缩或丧失。另外,金融危机下,货币汇率的变化还会造成国际市场物价的大幅度波动,在一定程度上给出口行业的生产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引发通货膨胀。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迅速增长和蔓延,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保护主义威胁增大,贸易摩擦日趋增加,国际不稳定局势更加严峻。
3. 金融危机环境下外贸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形式
相对于美国次贷危机对各国整体经济市场的影响来说,金融危机对外贸企业造成的巨大冲击,带来了诸多巨大财务风险形式:
3.1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由于货币汇率变动引起企业外汇业务成果的不确定性。金融危机造成货币供给量及货币汇率发生大幅度剧烈波动、金融机构大规模倒闭,引起整个波及区域内的货币币值大幅贬值,资本市场震荡激烈,企业外币汇兑业务及货币性会计报表折算时,由于市场汇率变动未能被事先预测或因交易发生日与结算日汇率不一致,致使贸易企业有可能遭受损失。
3.2利率风险:金融危机造成货币贷款利率频繁变动,使外贸企业的成本收益出现实际与预计发生严重背离,其实际成本和收益比预期相比相应弱化造成的损失可能性,影响了产品报告收益及其投资融资行为和境外股权收购事宜。
3.3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源自交易中的履约风险,金融危机环境下,外贸企业双方因不确定性因素导致贸易活动中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自身义务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信用风险在金融危机后明显增加。
3.4坏账风险:金融危机导致国际贸易环境恶化,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国际金融市场流动性不足,外贸企业出口规模萎缩,企业出口贸易形成的相关应收账款账目坏账死账现象大量增加,形成坏账损失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3.5流动性风险:受不确定性因素的变动,金融危机造成很多外贸企业经营或财务运转问题凸显,融资渠道萎缩,金融资产流动性严重不足,企业成本资金的盈利水平大大降低,甚至面临资不抵债的危机而遭受可能性损失。
4. 防范金融危机环境下外贸企业财务风险的措施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金融危机一旦发生,其蔓延速度尤为快速,新形势下,加强外贸企业在金融危机环境下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探究,尤为必要:
4.1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外贸企业应根据自身经济实力,立足于市场,遵守风险收益均衡原则,强化涉外企业规避金融风险意识,完善風险防范预警机制,关注金融市场的动向分析,采用科学的成本会计管理方法,综合分析各种潜在风险因素,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整体评价和监控,及时预测和发现财务风险。
4.2 加强汇率动态监测,优化风险规避措施
外贸企业应建立财务分析体系合理预测汇率走势,密切关注货币汇率波动情况,运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期货和套期交易等衍生交易工具进行套期保值;合理选择贸易计价货币,利用风险转嫁方式或货币保值合同条款规避外汇风险。通过匹配收支,提前收款和滞后付款、净额结算等方法管理外汇风险。
4.3加强流动资金内控,保障企业资金安全
充备的资金或现金流是外贸企业立足于国际市场的重要前提,新形势下,外贸企业应坚持稳健性财务管理原则,根据市场竞争形势趋向,深化企业改革,优化筹资渠道,强化内部控制,明确资产负债并调整流动资金集中管理,依靠科技改善出口产品结构,实施应收账款催收和逾期定期汇报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4.4强化企业授信管理,预防企业坏账风险
外贸活动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明显,授信是国际贸易活动的前提,金融危机环境下,外贸企业应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实施授信管理,客观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加强企业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管理,强化合同订单赊销管理,提高预收账款比例,减少预付款金额,降低应收账款的企业资本比例。
结束语:
总之,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快速运行,金融危机对经济市场的冲击尤为严重。金融危机环境下,加强外贸企业的内部控制,完善风险预警监管机制,优化避险方式,有益于增强对外贸易活动的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1] 胡荣芳 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消费导刊 2009.
[2] 陈文芳 国际金融危机下外贸企业财务风险与对策分析 会计师 2009.
9.浅谈我国金融市场风险金融论文 篇九
财政为主让位于金融为主,这就是资源配置方式转变的主要内容。因此,金融服务部门并不是一个被动的、仅仅满足实体经济中微观主体需求的部门,而是一个既提供服务又具有巨大调节作用的部门。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最终导致某些国家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社会混乱,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因此,金融风险已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
金融机构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犯罪,如资金诈骗、贪污受贿等非法活动,因此存在着严重的犯罪风险和信用风险。而我国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很陈旧,不能适应复杂的风险环境。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对近期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不到位、信用风险意识在全体职员中贯彻落实不充分等。另外,在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也远远落后于国际先进银行。
我国的金融机构大都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使得合理的内控制度和严格的管理失效,进而加大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比如:由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据银行监事会数据统计,截至20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549.1亿元,总数较年初虽然是明显减少了424.2亿元,但损失类不良贷款余额却增加了21.2亿元。可想而知,他严重影响到了银行的发展和金融的稳定。同样,由于外部与内部的原因,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不善,会出现经营亏损、信用风险、支付危机等,虽然数量上并不大,但更为显性化。
10.防范金融风险 篇十
一、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粮食直补、民政救济、危房改造、农村低保、养老保险等涉农补贴资金给农民带来了实惠,由于这些资金都是以存折和卡发放,农民手中的卡和存折也不断增多。但是,卡和存折多了,烦恼也多了起来。由于村里没有金融网点。手中有‘惠农卡’、‘一折通’的农民,为了拿到国家补贴的几十元钱,必须到数公里外的乡镇信用社和农行,来回时间、排队等候没有半天的时间根本别想办理。
二、近年来,我县农村经济条件大有好转,农民手里的钱和用钱的地方都多了起来。可是村里没有金融网点,农民为图省事,不是放在家里,就是参与民间借贷。由于其缺乏法律规范和监管约束,极易产生欺诈、违约、社会暴力等违法行为和大量的民事纠纷,增加了农民债务负担,不利于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由于农村没有金融网点,极易给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利用农民图方便、贪小利的缺点,设下圈套,非法吸收存款,让农民血本无归。像在我县数村发生的“活立木” 非法吸收存款案中,许多
农民的保命钱、买房钱、结婚钱3万、5万、10万都陷入其中,在笔者调查走访的一个村中,涉及农户100多户、资金近400万元,农民哭天抹地,其情令人目不忍睹。这类事件加大了农村金融风险,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制约。
通过实地调查和亲身实践,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解决。
首先,对于乡镇的信用社和农行,要增设营业窗口,解决排长队问题。由于农村居民金融消费习惯是爱用存折、定期存款、柜台亲自办理,当务之急必须合理增设营业窗口,提高服务接待能力。近年来,随着网点转型的逐步推进,部分农村网点也被要求配置客户经理等专职人员,导致临柜人员减少,柜面压力倍增,业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因此要根据实际,合理安排,特别是节假日、赶集日等特殊日子,至少应该保证三个以上窗口营业。
其次,要结合农村市场实际,通过在农村便民店布放自助服务ATM设备,培训专人管理,为农民办理惠农补贴支取、小额现金存取等金融服务,开辟贴近农民、功能适用、自助灵活的金融渠道。再则,采取“网点+村委会”合作模式,在行政村恢复原来的信用社代办点业务。2010年,我县的村级办公场所全部新建改建完成,可稍加布置,利用原代办员或重新招聘,开展代办点存取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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