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扶贫项目试行方案

2024-12-18

康复扶贫项目试行方案(精选10篇)

1.康复扶贫项目试行方案 篇一

九运街镇扶贫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人群享受的扶贫羊项目管理,确保区州各项扶贫项目落到实处,实现贫困户稳步增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扶贫羊的管理以切实保障贫困户根本利益为基本原则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扶贫羊,是指根据区州市确定的扶贫项目确定,通过市镇两级政府按照采购程序,集中或分散方式购买的,用于增加贫困户收入的生产繁殖的健康母羊(以下均称扶贫羊)。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镇人民政府职责:

1、必须严格按照采购程序,通过实地看、认真比,购买健康优质的用于生产繁殖的母羊,不能以次充好。购买的扶贫羊要组织镇畜牧兽医站专家进行验收,确保发放的扶贫羊质量。

2、做好前期发放准备工作,告知相应养殖要求和管理办法,并开展入户摸底,对无能力无条件饲养的贫困户进行登记,协调村委会进行托管。

3、组织镇纪检办、村两委、访惠聚工作队等组成发放小组发放,发放时与贫困户确认并签字。发放后及时让贫困户签订责任状。建立扶贫羊台账,定期开展入户回访,对扶贫羊意外丢失和死亡的做好登记。对贫困户私自买卖、宰杀扶贫羊的,要及时调查并上报市扶贫办

备案。

4、开展养殖技术培训和专家问诊,借助农民夜校等定期不定期开展养殖培训,对个性问题可邀请畜牧专家进行上门问诊,及时解决养殖问题。

5、对托管的扶贫羊要监督签订代养协议,定期对代养情况进行调查。督促代养机构兑现收益。

6、在遇到有可能损害贫困户利益紧急情况下,有权变更饲养人和托管人。

第五条 访惠聚工作队及村“两委”责任分工:

1、要严格按照镇人民政府的要求落实好扶贫羊监管工作,由村第一书记牵头,村委会主任作为具体责任人,全程跟踪生产母羊的动态,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发现私自宰杀买卖扶贫羊的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置,并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

2、要积极组织贫困户参加农牧民夜校,学习养殖技术,提高养殖技能。

3、对无能力无条件饲养的贫困户,提前联系托管人员和机构,以保证贫困户利益优先的原则,选择稳妥的托养人员和机构,定期开展回访,确保扶贫羊收益。对于违反托养协议的要及时更换调整。督促托养人和机构定期兑现收益。

4、对于丢失和死亡的扶贫羊,要6小时内核实上报,并上报核实情况,并做好相应资料收集整理。

第三章 权利义务

第六条 贫困户权利义务

1、自行养殖的贫困户,应本着发展养殖的理念,做好羊的日常

管理及防疫工作,享有母羊产生的孳息的收益。可以自行根据扶贫羊的情况新老更替,验收前更替羊齿龄不低于一岁,不高于5岁。

2、自行饲养的扶贫羊,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死亡或者意外丢失的,需在3小时内向村委会报备,无报备手续的,自行补齐。

3、三年内不能擅自买卖、宰杀生产性母羊。

4、托管饲养的贫困户,不能私自解除变更合同或变更托养人,必须向村委会说明变更原因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

5、要积极主动学习饲养技术,全力做好饲养工作。

第四章 纪律和责任追究

第七条 镇人民政府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好扶贫羊管理工作,对于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

第八条 各访惠聚工作队、村两委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做好扶贫羊监管工作,对监管不力的镇纪委将给予责任人相应问责。

第九条 贫困户也要按照管理办法服从管理,对于私自买卖宰杀扶贫羊情节严重的,或者故意放任造成扶贫羊大量死亡的,我们将建立黑名单制,以后扶贫政策不再倾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后试行。

2.康复扶贫项目试行方案 篇二

为加强精神卫生人才培养,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4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关于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做好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卫生计生人员能力建设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

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县级医疗机构的精神科医师培养,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精神卫生人才培养模式,有效缓解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紧缺状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

二、工作内容

(一)培训计划。各地要结合当地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和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制订转岗培训项目计划及实施细则。

(二)培训对象。热爱精神卫生事业,拟在医疗机构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的临床医师。在开展培训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培训对象和名额,优先安排县级综合医院(或中医院)的医师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临床技能及社区精神卫生服务。重点掌握精神病学、临床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临床基本技能,熟悉精神卫生工作服务模式,达到胜任精神科医师岗位的基本要求。

(四)培训方式。原则上采取集中理论授课、临床实习和社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培训对象的临床诊疗能力。各地可根据实际探索导师负责、小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效果。

(五)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年,其中理论学习1个月,临床实习10个月,社区实践1个月。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

(六)培训机构。理论培训应当由具有高等医学院校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教学资质的机构或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承担。临床实习由三级及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有精神科病房的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或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

机构承担。社区实践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承担。

(七)培训师资。理论培训应当由高级职称(含副高职称)或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中级职称专业人员授课。临床实习应当由主治医师及以上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带教。社区实践应当由具有较丰富的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经验的精防医师承担。各地要加强培圳机构师资队伍建设,依托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省级精神卫生中心开展师资培训。

三、培训考核

(一)工作考核。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培训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课程设置规范程度、师资教学水平与能力、培训质量与效果、经费使用与管理。要求培训任务完成率达到95%以上,培训学员合格率不低于90%0

(二)学员考核。各省(区、市)根据培训大纲的要求,制定学员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形式及内容并组织实施。对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组织实施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国转岗培训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统一制订培训合格证书样式。根据地方需求,统筹协调专家开展师资培训。对各地培训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支持,适时组织开展全国转岗培训项目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活动。

(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当地的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培训机构遴选、培训名额分配与确定、培训考核评估等工作,及时将培训情况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科教司和疾控局。

(三)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要按照《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大纲(试行)》(见附件)和省级培训方案要求,统筹协调各阶段培训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师资队伍、落实教学任务、开展师资评价和学员考核等。合理使用培训经费,落实后勤保障措施。

(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医师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关于精神科从业医生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605号)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员执业范围变更为精神卫生专业或增加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培训对象为中医类别医师的,按照《关于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培训结束后1年内,完成90%以上培训合格学员的执业范围变更或增加执业注册工作。

(五)纳入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卫生计生人员能力建设项目的省份,可在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质量的前提下,依据实际需求,适当扩大培训人员数量。其他省份可参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培训计划,自行组织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各地应当制定鼓励学员参加培训的相关政策。转岗培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由所在医疗机构发放,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二)经费保障。她方财政要加大对转岗培训的投入力度,确保培训工作正常开展。中央财政主要对中西部地区转岗培训经费给予补助。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支持转岗培训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严格培训经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三)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转岗培训的过程监管,针对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国家卫生计生委适时对各地培训进展、规范程度、质量和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或委托第三方对各地培训工作情况进行外部监督评价。

附件: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大纲(试行)附件

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大纲(试行)

一、培目标

以精神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精神科医师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较为系统的理论学习、临床实习、社区实践等培训,培养学员热爱精神卫生事业,掌握精神病学、临床心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临床技能和社区服务,达到精神科医师岗位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对象

拟在医疗机构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的临床医师。

三、培训时间和方式

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年,其中理论学习1个月(1 60学时),临床实习10个月,社区实践1个月。建议连续完成全部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原则上采取集中理论授课、临床实习和社区实践相 结合的方式。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

(一)理论培训

理论培训分为精神病学、临床心理学、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医患关系与人际沟通。各地可根据需要适当安排其他理论学习内容。

1.精神病学

掌握:精神病学的基本概念,精神障碍的症状学,精神障碍的分类诊断标准,精神疾病接诊技巧和工作方式,常见精神障碍基本概念、临床特点、诊断和治疗,会诊一联络精神病学与精神科急诊的基本概念、治疗原则,躯体治疗,精神病学与法律问题。

了解:国内外精神病学发展史,我国精神卫生法律和相关政策。

2.临床心理学

掌握:医学心理的基本知识,心理评估技术。了解:心理治疗流派和作用机制,主要心理治疗技术。

3.社区精神卫生服务

掌握: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技术,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的操作。了解:精神障碍流行病学基本概念、基本方法,社区精神康复理念及技术,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利用。

4.医患关系与人际沟通

掌握:与精神障碍相关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医患关系的建立与维护,与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的沟通技巧,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依从性的影响因素及其改善方法。

了解:精神科常见医疗纠纷及其预防、处理。

(二)临床实习

分为临床基础培训和科室轮转。重点掌握精神障碍的诊断与鉴别、主要疾病防治与转诊指标、常用操作技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科实习内容作适当调整。

1.临床基础培训

(1)常见精神症状的识别与鉴别

掌握:感知觉障碍、思维障碍、注意障碍、记忆障碍、智能障碍、定向力障碍、情感障碍、意志障碍、动作行为障碍、意识障碍、自知力障碍等常见症状的识别和鉴别。

(2)临床基本技能

掌握:体格检查操作规范,精神状态检查技能,门诊、住院病历的基本内容与书写要求,脑电图、心理评估、精神科评定量表结果解读,实验室检查项目和化验值解读,精神科药物合理应用,精神障碍病房、门(急)诊规章制度。

2.科室轮转

(1)精神科重症病房(建议4个月)

1)实习内容: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心境障碍。

2)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主要病因、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康复及预防。

3)基本技能:掌握以上疾病的精神状况检查、评定量表运用、早期识别、连续随访管理、抗精神病药、心境稳定剂、抗抑郁、抗焦虑药物的合理用药。了解以上疾病最新理论和技术进展,心理治疗原则,改良电痉挛治疗技术。

(2)轻症病房或临床心理科(建议3个月)

1)实习内容:抑郁症、焦虑症、强迫及相关障碍、创伤及应激相关障碍、分离障碍、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心理因素及相关障碍、人格障碍及性心理障碍。

2)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主要病因、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康复及预防。

3)基本技能:掌握以上疾病的精神状况检查、精神科评定量表的运用、早期识别、连续随访管理、抗精神病药、心境稳定剂、抗抑郁、抗焦虑药物的合理用药。了解以上疾病最新理论和技术进展,心理治疗技术。

(3)老年、儿童和康复等其他精神科病房(建议2个月)

1)实习内容:老年期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心理发育障碍、儿童青少年期行为和情绪障碍。

2)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3)基本技能:掌握老年和儿童青少年患者精神状况检查的技巧、精神科评定量表、心理评估的运用。

(4)精神科门诊或急诊(建议1个月)

掌握精神科门诊或急诊的病历书写,会诊一联络精神病学的临床运用,精神障碍患者常见急诊的评估、诊断和处理原则。了解门诊和急诊工作的注意事项。

(三)社区实践

通过直接参加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工作,了解社区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及康复工作方法和内容,使学员树立以患者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基础的精神卫生服务观念,培养社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和团队合作的服务能力。

掌握:在社区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患者筛查、登记报告、随访管理、病情评估、用药指导和康复训练等,如个案管理、生活事件的心理干预、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等基本技能。

五、考核

3.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篇三

根据新时期扶贫工作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全县产业化扶贫开发工作已迫在眉睫。经县农业部门研究,结合我县产业化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项目区概况

xx县位于贵州省北部,距省会贵阳62公里,距遵义

87公里,至重庆市320公里,贵遵高速公路、210国道、川黔铁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全县辖4镇6乡,161个村,13个居民委员会,1575个村民小组。全县总面积103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3万公顷,总人口为2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人。

项目实施地点在xx县鹿窝乡,该乡属二类贫困乡,

全乡有贫困村8个,其中一类贫困村4个,二类贫困村4个,贫困人口6125人,其中扶贫人口4715人,五保人口47人,低保人口1288人,扶贫低保人口75人。项目区有贫困户1594户4684人。

鹿窝乡位于xx县城西北部,距县城35公里,距贵阳

97公里,距遵义103公里。所辖的瓮舍、老窝、杨寨等10个村交通方便。全乡有耕地38763亩,其中田18645亩,土21118亩。

项目核心区布局在鹿窝乡瓮舍村河坝,主要涉及一个

村3个村民组310户,覆盖98户贫困户,该村已获得无公害蔬菜产地认证(贵州省农委认证),具有丰富的水源条

件和热量条件,核心区次早熟蔬菜示范400亩;辐射区布局在瓮舍村、老窝村、杨寨村、新民村、三友村、大石头村、田坝村、合箭村、胡广村及马屯村,共包括10个村,60个村民组,其中覆盖7个贫困村,包括贫困户521户。无公害次早熟蔬菜辐射4000亩。

瓮舍村为蔬菜核心示范区,辣椒种植规模700亩,牛腿南瓜种植300亩。

(二)产销条件

项目区海拔在800—900m之间,年平均降雨量1250毫米,年平均气温17.5℃,无霜期285天左右,日照时数为1440小时,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工业污染,产地土壤和水质经抽样化验检验合格,被省农委认定为无公害蔬菜基地。在这一区域发展次早熟无公害蔬菜,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当地老百姓也具有生产次早熟蔬菜的习惯,但由于栽培技术的缺乏以及投入太少,当地次早熟蔬菜未能发展壮大。

(三)目标市场

产品除主要销往贵阳外、还销往遵义等地,5-6月份这一时段罗甸早熟蔬菜已经下市,次早熟蔬菜可弥补我省大部分地区果菜类市场供应淡季,农户种植次早熟蔬菜经济效益好,是带动农户脱贫致富很好的选择。

(四)实施地产业基础

1、项目实施地实际情况及效益

20项目区瓮舍、杨寨、新民、三友、鹿龙等村种植

蔬菜5000亩,年产量12000吨,主要种植大葱、辣椒、牛腿南瓜等品种,大葱周年生产周年上市,辣椒、牛腿南瓜一般6月—9月采收,主要销往贵阳、重庆、四川、广西等省区市。大葱产地地头价平均1.8元/公斤,年产量9000吨,产值1620万元,鲜辣椒产地价平均2元/公斤,年产量2000吨,产值400万元,牛腿南瓜产地价平均1.2元/公斤,年产量3000吨,产值360万元。实现了蔬菜总产量1.4万吨,总产值2380万元,经济效益好。

2、以往蔬菜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区承担的蔬菜项目主要是大葱项目,主要采取先发动群众种植,由村委会核实面积,经公示后,由乡财政按一卡通的形式现金直补。补助资金使用安全、效益好,充分发挥了蔬菜补助资金在蔬菜基地建设中的杠杆作用,解决了群众发展蔬菜资金不足的困难。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及实施单位

(一)产业发展项目

发展此早熟蔬菜种植5000亩,其中:核心区种植1000亩,分布在瓮舍村;辐射区4000亩,分布在新民、杨寨、三友等村。

1、核心示范区产品布局及规模

核心示范区布局在瓮舍村,总体实施1000亩:

“辣椒—糯玉米—豌豆”模式实施700亩;

“牛腿南瓜—大葱”模式实施300亩。

2.辐射区产品布局及规模

“辣椒—糯玉米—豌豆”模式:实施2000亩,包括杨寨村600亩,新民村600亩,合箭村400亩,马屯村400亩。

“牛腿南瓜—大葱”模式实施2000亩:分布在田坝村500亩,三友村500亩,老窝村300亩,胡广村200亩; 杨寨村200亩,新民村200亩,大石头村100亩。

由鹿窝乡负责组织实施。

(二)基础设施项目

鹿窝乡烟水配套工程建设,总投资1860万元,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方案

扶贫资金建设的内容:

生产性投入(112万)

(1)核心示范区1000亩投资预算(34万元)

①“辣椒—糯玉米—豌豆”模式700亩

700亩×400元/亩=28万

②“牛腿南瓜—大葱”模式300亩

300亩×200元/亩=6万

(2)辐射区4000亩投资预算(78万元)

① “辣椒—糯玉米—豌豆”模式2000亩

2000亩×260元/亩=52万

② “牛腿南瓜—大葱”模式2000亩

2000亩×130元/亩=26万

2.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它投入(88)万

(1)蔬菜产地交易市场建设:在瓮舍建集分级、包装、质检、发售、配送等为一体的蔬菜产地批发市场1个,生产经营管理用房100m2,占地面积共计1000m2。投资15万元。

(2)杀虫灯25盏

25盏×6000元/盏=15万

(3)黄板10000张

10000×1.4元/张=1.4万

(4)项目标识牌建设:2.6万元。

(5)烤房建设:在瓮舍村集中新建烤房15间300㎡,补助资金15万元;

(6)机耕道:新建机耕道3公里,补助资金33万元;

(7)合计200万元。

(二)基础设施项目

农灌工程1860万元,合计186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按招投标后组织实施。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次早熟辣椒模式:

2月份播种育苗;

204月份定植(糯玉米6月份育苗);

年7月中旬采收完毕(糯玉米7月中旬定植);

2012年10月下旬糯玉米采收完,豌豆10月下旬直播; 豌豆次年4月采收完毕。

牛腿南瓜模式:

2012年4月上旬育苗;

2012年5月初定植(大葱7月旬中育苗);

2012年9月中旬采收完毕(大葱9月中下旬定植);

大葱次年4月初采收完毕。

2012年12月完善相关资料,申请各级验收。

(二)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按项目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

的施工进度进行。

六、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措施

建立工作机构,成立xx成立县蔬菜产业化扶贫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一把手为成员的产业化扶贫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小组、工作协调组、监督检查组、评估验收组等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县产业化扶贫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扶贫办,从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局、交通局、水利局抽专人专职办公。

(二)技术保障措施

1、项目技术支撑。以贵阳市农业委员会为技术依托单位,聘请贵阳市农委高级农艺师廖晨鹭为蔬菜种植项目技术指导专家,成立项目技术实施小组。

2、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成立由县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相关站室负责人及乡

农业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技术指导工作。相关技术人员,负责项目技术指导、技术培训、配套项目建设;协会组织种子、农药、肥料等的采购及发放。

3、技术培训。项目涉及乡政府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农户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储藏管理培训工作,确保掌握各环节的关键技术。

(三)项目管理措施

1、项目管理。推行基地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即县

农业局、乡政府按照“共同建设、各司其责、乡为主、县为辅”的原则。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基地建设的一切行政组织工作及信息服务工作,其所属农业中心负责组织发动、技术服务等具体实施工作;县扶贫办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组织,农业局负责对乡农业中心技术人员及基地区群众的技术培训工作,以及对基地建设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难题的试验攻关,并协助搞好信息服务工作。

2、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并按《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改革工作的意见》、《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试点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资金使用公示制、按项目进度逐级拨付制、专账核算制与县报账制、审计制等情况。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管,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使项目资金的整个使用过程来路清、去向明,防

止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浪费。明确规划资金项目主体的管理使用责任。

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组织县委督查室、

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审计局等部门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逐项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认为自查合格后,向市扶贫处提交“项目资金使用审计报告”和“申请项目验收报告”,做好迎接项目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服务体系措施

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业推进产业化扶贫的重大作用,积

极鼓励和引导扶贫龙头企业、项目实施农户在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扶贫部门以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和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和项目实施农户的支持力度,增加产业化扶贫项目的资金投入,加快产业化扶贫的发展步伐,切实增加项目区农户的经济收入。

(五)体制机制措施

采取“企业+协会+农户”的运作模式,积极引进农产品企业参与基地建设,实行“订单”种植、协议收购,并在基地建立专业协会,由政府和农技部门牵线搭桥,引导基地专业协会与市场经销商建立供销关系,实现产品的商品化目标,从而基本保证基地区农户的利益不受损害,进而有力地推动基地建设顺利进行。

七、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1000亩核心区和4000亩辐射区可以实现产值3573万元,计算依据如下:

② “牛腿南瓜—大葱”模式2300亩 牛腿南瓜产值:3000公斤/亩×8元/公斤=0.24万/亩 大葱产值:4000公斤/亩×1.2元/公斤=0.48万/亩 ① “辣椒—糯玉米—豌豆”模式2700亩 辣椒产值:2500公斤/亩×2元/公斤=0.5万/亩 糯玉米产值:750公斤/亩×2元/公斤=0.15万/亩 豌豆产值:400公斤/亩×4元/公斤=0.16万/亩 2700亩效益小计:2700亩×(0.5+0.15+0.16)万/亩=1917

2300亩效益小计:2300亩×(0.24+0.48)万/亩=1656万

(二)社会效益

次早熟品种种植是鹿窝乡农业生产避免特大自然干旱的有效途径,因鹿窝乡海拔低,常规农业成熟相对较早,通过上述项目实施可避免伏旱期给农作物带来的严重影响,如年就显得尤为突出。项目实施后,在很大程度上能使农户转变陈旧观念,更新思想,有利于今后更深层次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项目的实施还将大大提高鹿窝乡扶贫效益。

(三)扶贫效益

4.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例子 篇四

第一章 项目摘要

一、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瓜子扩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点及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单位:XXXXXX。

项目建设地点:XXXXXX。

项目建设年限:1年(6月至6月)。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发展目标

项目建设规模:年产瓜子产品300吨,其中:葵花子系列产品200吨,南瓜子系列产品100吨。

项目发展目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实现销售收入700万元,利税85万元;每年消化葵花子400多吨,南瓜子200多吨,每年可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400多万元,推动“三农”发展;推动清涧县炒货产业发展,扩大清涧县食品工业领域,促进工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和食品工业体系不断完善。

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是XXXX,成立于,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号XXXXX,法人代表XXX,地址位于XXXX,主营业务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及红枣、粉条、五谷杂粮销售。合作社现有职工15人。通过几年的生产经营,企业在陕西、宁夏、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已经建立了广阔的营销网络,产品销售量稳步上升,目前已达到每年产销各类瓜子200吨以上的水平。

截至底,企业共拥有资产总额220.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8.8万元,流动资产181.64万元,资产负债率42.55%。20共生产葵花子、南瓜子等各类炒货食品200多吨,实现销售收入318万元,实现利税45万元。

第三章 项目建设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分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两部分,总建筑面积400m,其中:生产区修建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及包装车间,建筑面积300m;办公生活区修建办公室、职工宿舍及其它设施,建筑面积100m。项目共购臵和安装关键生产设备10台(套)。

二、项目建设发展目标

项目引进先进的炒货生产设备,建成标准加工厂,实现瓜子的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促进炒货产业由家庭作坊式向222

正规企业式方向发展,丰富县内工业产业内容,优化产业结构,带动“三农”发展。

三、建设内容设计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的要求,本着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及节约投资的原则进行规划与设计。用现代工厂化集约生产方式取代单家独户的粗放生产方式,用专业设计的封闭、集中的加工车间取代土法改造的露天、分散的生产场地,严格依照国家法律规范和企业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彻底改变以往的无标准、无规范的作坊式的加工办法,产品向多品种、多规格、多用途、小定量、精包装、品牌化方向发展,彻底改变了以往的品种单调,无标识、无品牌状况。

第四章 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78.5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43.5万元,流动资金投资35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中,计划企业自筹资金63.5万元,申请榆林市产业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

三、财政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计划用于项目土建工程建设。

第五章 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项目计划建设期1年(206月至206月)。建设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年6月至2013年8月,完成项目前期调研、可研报告编写、备案、环评等前期工作;

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完成项目土建工程建设; 年1月至2014年5月,完成项目设备安装工程; 2014年6月,完成项目联调联试、职工培训等工作,投入使用。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为了项目顺利实施,合作社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全程监督实施,保障项目按要求完成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就业人员10名,具体负责项目的运行。

二、技术保障措施

目前,国内普通炒货生产技术非常成熟,榆林市内就有几家较大的瓜子加工企业。为了熟练掌握生产技术,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大瓜子加工企业进行了多次参观学习,并与设备厂家进行了深入沟通,完全掌握了有关技术。

三、资金管理措施

合作社设立项目建设资金专户,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专人负责资金使用,确保所有建设资金用到实处。

第七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可生产瓜子产品300吨,其中葵花籽200吨,南瓜子200吨,年可实现销售收入700万元,实现利税85万元。

二、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就业岗位10个,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可促进清涧县炒货产业向着专业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当地产业结构的优化。

三、扶贫效益

5.康复扶贫项目试行方案 篇五

优化方案(试行)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以及《荆州市优化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实行全程代办工作方案》(荆政发„2010‟38号),结合我市工业项目 行政审批运行机 制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减程序、减资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采取“会商会审”、“联审联办”、“并联审批”、“委托代办”等措施,建立“容缺受理、补缺发证、信息共享、资料互认、联合勘察图审、联合竣工验收、会议协调、超时追责”的运行机制,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实现我市工业项目审批“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目标,力争实现工业项目审批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服务最佳的目标。

二、改革内容

将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整合为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验收五个阶段。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采取会商会审、并联审批等方式,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手续。部分原由各相关部门直接对建设单位的外部程序改为内部程序,但法律关系主体不变,应出具意见的出具意见,应备案的备案。

(一)减程序。

1、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节。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3个程序合并为1个程序,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先批项目建议书,后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合并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单体设计红线环节。原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并入初步设计文件,对初步设计的总平面图进行预审,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不再下达单体红线规划。

3、合并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施工合同备案、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专业劳务分包手续等5个手续办理环节,做到同步受理、同时办结。

4、合并初步设计防雷审查和施工图设计防雷审查环节。把防雷审查安排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初步设计阶段不再进行防雷审查。

5、建立联合勘察、图审制度。对必须进行的现场勘察,由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勘察;市住建委负责组织公安消防、人防、气象、安监等部门实施联合图审,限时完成审查工作。

(二)减资料。

投资者只需分阶段一次性提交17份资料,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将投资者提交的原始资料及各环节审批结果,通过“一表制”上传到行政审批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系统自动生成18项资料,系统共享56份资料,相关审批环节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共享平台存储、打印本审批环节需要的资料,并据此存档。

(三)减时限。

1、注册阶段。市工商局牵头办理本阶段行政审批事项。投资者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办公地址证明、银行进账单和余额对账单、会计身份证和从业资格证等法定必备资料,注册时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由前置条件改为后置报告。内资企业注册1个工作日完成,外资企业注册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立项阶段。市发改委牵头办理本阶段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只要投资者提出备案申请,备案批复立即可取。实行核准的项目,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部门提前介入,分别指导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土地规划测绘、投资咨询等机构,按照流程设计进行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土地测量和地形图测绘、用地预审报告等编制工作,采取联合会审方式进行审批。项目核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供地阶段。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办理本阶段行政审批事项。市国土资源局设立工业项目用地管理工作专班,建立“绿色通道”,将局机关、二级单位、各城区国土分局涉及到工业项目土地征收、招、拍、挂、供地、登记发证的职能进行梳理整合,搭建工业项目征、供地统一平台,并对征、供地进行统一协调、限时办结。该阶段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新增地报省审批时间和土地招拍挂的23个工作日)。协调市住建委提前介入,地质勘察机构、建筑设计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地质勘察、建筑设计工作;协调市河道管理局对堤防550米以内的施工项目向省河道主管部门报审,对550—1000米以内的提前进行审批(汛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4、建设阶段。市住建委牵头办理本阶段行政审批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工程招投标时间22个工作日)。通过流程优化,一般工业(内资)项目从注册到开工建设所需审批事项15个工作日完成,外资工业项目24个工作日完成。投资者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一律采取招标备案,由市公共资源监管局下发直接发包通知书。工业项目落户工业园区,以转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由投资主体确定施工队伍的,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以转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由投资主体自主招标的,审批时限为17个工作日;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由投资主体自主招标的,审批时限为40个工作日;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的,审批时限为60个工作日。上述各阶段具体操作办法,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与牵头部门另行制定。

5、竣工验收。建立工业项目联合验收统一平台。经业主申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下发联合验收函,参与验收的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联合验收,验收时间不超过13个工作日,切实解决建设项目验收多头申报、多次接洽的问题。

(四)减费用。

凡在我市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在项目落地(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验收)审批过程中,国务院、省政府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市、区两级政府行政审批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零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招标进场、统一监管、约价服务、限时办结”的原则,按照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约定的价格收取。市、区财政部门应列入专项经费预算,建立行政事业性“零”收费的补偿机制。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中工业项目是指我市工业园区(含荆州区、沙市区所属工业园区)内从事制造、加工的项目,包括内资和外资。

由牵头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5项,分别是:市工商局牵头的“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市发改委牵头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市规划局牵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住建委牵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由协同部门实施并纳入流程优化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共9项,分别是:用地规划条件(市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市环保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市公安消防支队)、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市人防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市安监局)、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市气象局)、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核准(市园林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市商务局)。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市工商局根据企业类型具体确定。

各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文物调查、勘探发掘,由各园区管委会统一编报实施,投资主体不再单独进行报批。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业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各工业项目行政审批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专班,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与行政审批窗口合署办公。建立工业项目协调会议制度,按照工业项目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验收五个阶段,采取会商会审等形式,开展联合办理、联审联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完善工业项目代办平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荆州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意见》(荆发„2011‟11号)文件精神,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荆州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业项目代办两大平台。按照“业主委托、中心代办、抄告相关、联审联办、内部流转、网上运行、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开展代办工作。凡进入各园区的工业项目,均可委托代办。落户荆州开发区的项目,原则上由荆州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代办,涉及到市、区共同办理的事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荆州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共同代办。荆州区、沙市区设专职代办员,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主,负责所属园区工业项目的统一代办。

(三)规范中介和公共服务。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服务规范、效率较高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工程设计院、工程咨询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全评估机构、测绘院等经营性服务单位,按照“招标进场、统一监管、约价收费、限时办结”原则,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进场服务。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供电、供水、供气、电信、银行等公共服务单位,本着服务前移、主动服务的原则,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服务窗口,集中提供公共服务。

(四)实行责任追究。凡审批流程中涉及到的部门及事项都必须在并联审批系统平台上进行(含未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提高信息技术运用和资源共享水平,并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接,接受监督。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本方案不力的,按照《荆州市党政干部治庸问责暂行办法》,追究有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

附:

1、荆州市工业项目注册阶段审批流程图

2、荆州市工业项目立项阶段审批流程图

3、荆州市工业项目供地阶段审批流程图

4、荆州市工业项目建设验收审批流程图

荆州市工业项目落地审批收费减免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工业项目落地审批 “零障碍、低成 本、高效率”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1、坚持依法、规范、透明、便民的原则,切实减轻投资者的负担,加快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效率,促进工业项目落地,全面优化我市行政服务环境。

2、凡在我市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在项目落地(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验收)审批过程中,国务院、省政府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市、区两级政府行政审批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零收费(具体收费事项见附表);应上缴省级的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由市、区两级财政代缴;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招标进场、统一监管、约价服务、限时办结”的原则,按照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约定的价格收取。

3、财政部门要建立工业项目收费减免财政保障机制。对实行行政审批零收费后,直接影响有关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的,由部门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减免情况进行汇总初审,经市、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分级负担的方式予以补偿。

4、全市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要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抓好零收费事项公示工作,及时修改和更新公示内容。市物价局要做好《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及时注明零收费相关项目。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要加强对有关单位行政审批零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变相收费、违规收费等行为,确保我市行政审批零收费工作的顺利实施。

6.康复扶贫项目试行方案 篇六

施 方

***管理区 二〇一七年六月

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管理区**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二支渠道路宽3m长1451m,庙大沟道路宽2.5m长909m,魏家山道路宽2.5m长714m,道路共计长3074m。实施地点: **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期限:5个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

项目预期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连接居民生活道路与产业生产道路,极大改善**村生产生活道路状况,加快农产品对外销售流通速度,方便**村群众出行难,巩固**村2015年整村脱贫出列成果。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管理区**村国土面积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902.9亩,养殖水面1000.9亩。辖区总户数615户,总人口2213人,下辖三个农业生产队。经管理区党委批准设立村党总支部,辖三个支部,共有党员82名,预备党员1名。以种植小麦和玉米为主,其次是西瓜、南瓜、蔬菜等经济作物;辖区内有大棚蔬菜、水产养殖、莲藕、光伏电站等产业基地。

村2013年建档立卡贫困户126户,贫困人口345人。其中:一队45户,贫困人口130人,二队33户,贫困人口95人,三队48户,贫困人口120人。贫困人口致贫原因主要有4类,其中,因病致贫的有37户68人,因灾缺乏资金,缺技术,缺设施的有68户231人,因残、智、无劳动能力致贫的有19户39人,因学2户7人。

二、编制实施方案的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

4)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三年扶贫攻坚行动”的决定》

5)**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上级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荆区扶办发[2017]3号)6)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性质及实施单位 建设内容与规模:二支渠道路宽3m长1451m,庙大沟道路宽2.5m长909m,魏家山道路宽2.5m长714m,道路共计长3074m。

项目性质:新建

实施单位:***管理区扶贫办

四、项目建设标准及技术方案

1、建设标准

(1)道路硬化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升级改造,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为预防内侧坍塌,外侧沉陷,内侧用地范围为公路排水沟外边缘以外,路基边坡开挖需严格按照设计坡比进行开挖。

(2)道路施工横向采用同一净高,同一净宽,同一水平面,要保证直线顺适,弯道圆滑。

(3)道路施工路基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高度0.2~0.3m,同时要考虑地下水、毛细水不致影响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路基设计标高为路基中线标高:为预防路基积水;施工时要严格控制横坡。

(4)按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02规定设计混凝土道路强度C30,混凝土路面厚20cm,间距150m设伸缩缝一道,间距5m切缩缝一道,伸缩缝填筑油膏。

(5)路基开挖后碾压密实铺装5cm厚碎石底层碾压,浇筑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养护期结束后道路两边填筑各0.5m宽土路肩夯实。

2、施工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

(1)施工质量必须依据文件要求和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办法,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制定明确的岗位质量责任制,切实做好质量的全程控制,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工艺必须责任到人。

(3)施工现场必须具有与施工工艺配套的压实、拌和、计量设备。施工工艺必须符合相应作业内容的质量控制要求。

3、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1)路基填筑前:必须对软基地段进行特殊处理,可采用挖换或抛石挤淤等处理方式。

(2)路基填筑必须使用合格材料,路基填料内不得混有草皮、泥土、树根和超大粒径石块,确保填筑材料均匀。并逐层压实,确保路基压实度和压实均匀性。

(3)外购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生产日期,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测,质量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保证材料规格、强度和质量符合标准。

(4)加强配合比、水泥用量、拌和、运输、浇注、振捣、养护、切缝的质量控制。路面面层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交通的疏导与管制。(附:混凝土路面施工依据及施工方法)

(5)圬工砌体必须选用无风化、无水锈石料,砂浆拌制采用重要法计量拌和。石料砌筑前应冲洗干净,大面朝下,丁顺面按规范合理搭配,砂浆饱满。已完成砌体不得扰动,注意养护。

3、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设臵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办法,负责施工路段安全监督和检查,机械操作等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危险路段要设臵警示标志,施工路段要设臵施工标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配证上岗,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和使用,必须符合公安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五、质量监督

本项目质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项目工程的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六、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1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二支渠道路宽3m长1451m,庙大沟道路宽2.5m长909m,魏家山道路宽2.5m长714m,道路共计长3074m。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扶贫项目资金 1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2017年6月:完成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图纸设计等有关项目上报资料。2、2017年7月至8月20日完成项目评审、招投标。3、2017年8月21日— 2017年9月完成项目基础工程。4、2017年10月,完成项目后续工作,开展自查验收,申请县级验收,完善档案资料。

八、项目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

1、管理区成立由党委书记刘绍华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王金菱为副组长,扶贫办、财政所、纪委、项目办、安监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区**村道路建设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宽松的环境和组织保证。

2、严把质量关,配备专职技术人员现场跟踪监督检查施工过程。

3、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标准操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程。

4、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项目区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召开各种会议,进一步统一项目区干部、群众思想,为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保证,真正形成“党政高度重视,部门主动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项目建设的各项任务按时 保质保量完成,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使群众长期受益。

(三)技术**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农村公路实施项目混凝土路面施工办法进行,为保证**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成立项目技术服务组和质量监督组,半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项目建成后效益最大化。

(四)资金管理

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专账专人管理责任制、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制、资金使用审计制,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

九、检查验收

项目结束后,由***管理区扶贫办组织相关部门自查验收后,向区扶贫办提交请求验收的报告,区扶贫办根据***管理区请求验收的报告进行区级验收。

十、项目效益

(一)经济效益

项目区**村耕地面积5902.9亩,养殖水面1000.9亩。辖区总户数615户,总人口2213人,下辖三个农业生产队。以种植小麦和玉米为主,其次是西瓜、南瓜、蔬菜等经济作物;辖区内有大棚蔬菜、水产养殖、莲藕等产业基地。项目 建成后将连接主要产业道路通行,极大改善农产品对外流通问题,改善农户生产生活出行,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二)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使主要生产生活道路与管理区主干公路相连接,方便群众出行,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村人民幸福感,吸引工商资本前来投资兴业,巩固**村2015年整村脱贫出列成果。

(三)扶贫效益

项目区**村共有贫困户126户、345人,在2015年已整村脱贫出列,项目建成后将巩固扶贫成果,提高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改变贫困村面貌,增加贫困户经济收入。

十一、附件

1、实施此项目涉及的群众会议记录

7.康复扶贫项目试行方案 篇七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行“县级统管、行业监管、乡村主管、农户协管”的分级定责管理模式,进一步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系统梳理和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等主体和权责,分行业分部门建立好县、乡(镇)、村三级扶贫项目资产台账。努力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的后续管理,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

三、组织保障

为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成立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及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乡村振兴局。

1.县乡村振兴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后续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工作的督促落实,以及扶贫项目资产的系统录入和信息维护工作。

2.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系统梳理出各投入扶贫资金的县直单位从2013年以来投入的扶贫资金明细,主要包括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含整合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的扶贫资金,分、分乡镇、分主管部门建立扶贫项目资金明细台账,为下一步扶贫项目的逐个清查核实和确权登记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和根本依据。

3.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原经管站配合各相关县直单位和确权登记第三方服务机构系统梳理出各乡镇每个扶贫项目资金实际支付情况。

4.县直有关单位。所有涉及投入扶贫资金的县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系统梳理出本部门从2013年以来投入到扶贫领域的资金和项目实施情况;分、分乡镇建立扶贫项目资金明细台账,县级支付项目有关支付凭证由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给第三方;确权登记完成后负责建立好本部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台账,履行好扶贫项目资产监管职责。

5.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此项工作衔接,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扶贫项目台账、扶贫项目档案、账本单据等资料。

四、工作任务

(一)资产清查的登记范围。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县级行业部门、各乡镇和行政村,根据资金范围开展扶贫项目大排查、大清理,对扶贫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权益资产进行科学认定。

(二)资产确权登记的类型。

对认定的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3种类型,分别建立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台账、行业部门分类台账和乡村明细台账。通过双向对接实地核查,查缺补漏,盘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重点是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本着有利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利于发挥资产效益的原则,依法依规合理确定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等主体及权责。对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经营受益的个人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并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上述资产中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制定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明确所有权登记程序,确权结果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所涉乡、村进行公告。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所有权、监管权发生变化的,由交接方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清产核资和移交。对账实不符、账目不清的,要理清账目后再移交。对到户类资产,按原值移交给农户。

(三)资产清查确权的方式。

扶贫项目资产清查和确权登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拟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全县扶贫项目资产的清查和确权登记工作,将分期分组深入各乡镇、村组进行项目实地核实确认。县、乡(镇)、村共同参与,全力配合完成此项工作。

(四)资产清查确权的时间要求

1.2021年11月15日前。一是由县财政局牵头各投入扶贫资金相关单位,系统梳理出各单位从2013年以来投入到扶贫领域的资金明细,分、分乡镇、分主管部门建立扶贫项目资金明细台账。各扶贫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县财政局对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准确的资金明细台账,为下一步资产核查提供根本依据。二是县乡村振兴局要完成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工作。

2.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现场清查核实和初步确权阶段的工作。

3.2021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台账(初稿)的建立,并提交给县乡村振兴局。

4.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县乡村振兴局将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台账(初稿)分别反馈至县直有关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完成对初稿台账中扶贫项目的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确认结果报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完成各县直主管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汇总。

5.2021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县乡村振兴局将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审核结果汇总情况反馈至第三方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县直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疑似问题主动联系部门或乡镇,点对点逐一核实整改,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疑似问题的整改,各县直部门将整改完成后经审核确定的扶贫项目资产台账上报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系统录入。

6.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县乡村振兴局将最终审核确认的扶贫项目资产台账反馈至各乡镇,并负责统筹调度各乡镇完成所有扶贫项目资产的系统录入。

7.2022年1月以后。进入常态化的扶贫项目资产动态管理和系统维护。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每半年向县乡村振兴局报送扶贫项目资产信息更新变化、资产收益取得及分配等情况,县乡村振兴局积极配合录入系统。

(五)做好资产的后续管理。

明确和细化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阶段的任务和责任清单,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乡镇政府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负日常监管责任,要常态化组织开展资产运营管护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村级组织对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担负具体运行维护及监管责任,注重发挥群众自我管理、参与管理的作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资产全程跟踪监测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对异常情况及早预警、及时介入,督促管护主体管好用好资产。

(六)规范资产的运维。

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引导受益群众参与管护,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对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各地可根据实际,探索实行集中统一管护。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对公益性资产,要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可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落实受益群众责任,引导农户参与管护和运营。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使到户扶贫项目资产更好地发挥效益。

(七)抓好资产的帮扶效益。

继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所得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原则,通过“村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民主决策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和差异化帮扶,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要及时公开。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获得收益,激发内生动力。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分配收益。对有劳动能力的,鼓励通过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对无劳动能力的,鼓励通过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等方式进行分配。属于村集体收益的部分,主要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

(八)严格扶贫资产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对因流转、置换、报损、报废、变卖等原因,确需处置的扶贫项目资产,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规范处置,并建立与资产台账相对应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台账。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等。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对于清查前已发生的扶贫项目资产流失、报废、损毁等情况,履行先登记、再报审、后处置程序,相关的审批文件、审计结论归档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九)维护资产管理系统信息。

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每半年向县乡村振兴局报送扶贫项目资产信息更新变化、资产收益取得及分配等情况,县乡村振兴局积极配合录入系统。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信息的动态维护,对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及分配等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健康运营、发挥应有效益。

(十)严肃资产的执纪问责。

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发现的侵占、挪用、哄抢、私分、截留、损坏、挥霍浪费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篇八

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中办发„2011‟2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巩固发展大扶贫格局,引导地方各级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委协调各种资源参与扶贫开发,切实担负起扶贫开发的重要职责,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主战场,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贫困地区和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小康。

二、考核目的

(一)确保•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增强地方各级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委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调动其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和发展大扶贫格局。

(三)加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委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科学分析和判断形势,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四)实行奖优罚劣,为工作决策和资金分配提供依据。

三、考核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考核工作由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中央负责对各省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考核,各省负责组织对市(地、州、盟)、县(旗、市、区)(以下简称“市县两级”)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考核。

(二)权责明确、因地制宜。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分工,逐级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并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考核。

(三)客观公正、科学规范。考核公平公正,标准统一,依据真实,程序规范,方法科学。

(四)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各省扶贫开发责任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奖优罚劣。

四、考核对象

(一)28个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省;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市(地、州、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东部为省定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和享受重点县待遇的县。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委。

五、考核方式

(一)实行双线考核。既考核各级政府扶贫开发责任制落实情况,又考核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委对•纲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落实情况。

(二)中央对各省的考核,采取自评与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相结合,上级考评与专家参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中央对各省上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在次年进行,一年一次。

六、考核内容

(一)中央对各省的考核,主要包括考核内四个方面内容:

1.组织领导情况。主要考核各省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否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本省、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相互配合的大扶贫格局。

2.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要考核各省减贫成效,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基本公共服务条件以及农村金融服务的改善等,推动各行业部门完成•纲要‣确定的扶贫任务。

3.扶贫工作实施情况。主要考核各省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产业扶贫、以工代赈和技能培训等专项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

4.扶贫工作管理情况。主要考核各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贫困人口瞄准、扶贫工作制度以及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表1、2。各省对市县两级的考核,可参照本考核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对考核内容和指标适当增减。

(二)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委的考核,主要按照〘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中办发〔2011〕27号),对其任务落实情况予以考核。

七、考核依据

(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二)•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和各部门扶贫开发工作职责。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意见‣。

(四)国家扶贫工作相关文件和规划。

(五)各省扶贫部门的职责、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总结。

(六)预算安排、分配及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相关文件,包括预算批复、拨付文件,项目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申报书,立项评估报告及批复等。

(七)统计部门的相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八)预决算报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九)审计报告。

(十)其他相关资料。

八、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中央层面成立扶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实施小组(以下简称“考核组”)。

扶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卫生部、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和扶贫办等部门参加,负责对各省考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政策支持,并对考核结果初步认定。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考核组设在国务院扶贫办,选聘扶贫、绩效、区域经济、农村经济、公共行政管理、统计和财务等方面的专家,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各省可根据本省实际组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组。

九、考核实施

中央对各省上扶贫开发工作的考核于当年8月31日前完成。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一)各省自评。各省按照考核办法,结合本省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特点,于每年3月15日前完成对市县两级的考核;4月15日前完成省级自评工作;4月30日前将省级自评报告、扶贫开发工作总结、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重点县考核情况,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考核组初审。每年5月20日前,考核组完成对各省自评报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重点县考核情况以及有关数据、资料的分析和初审。

(三)实地考察。每年6月30日前,考核组根据各省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三分之一的省开展实地调研、核查工作。

(四)综合考核。每年7月31日前,考核组根据各省自评情况、结合实地调研以及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完成对各省扶贫开发情况的全面考核,东部和中西部分别评定出A、B、C、D等4个等次,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初步认定。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凡发生被纪检、审计等认定以及媒介披露并被查实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省,取消“A、B”级评定资格。

(五)考核结果报批和通报。每年8月31日前,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呈报考核结果,待批复后通报各省,并在国务院扶贫办网站上公告。

(六)数据来源。凡国家统计局或国家相关行业部门有统计数据的指标,由考核组收集(东部省份以国家统计局各省级调查总队、省统计局和行业部门数据为准,由各省填报);其他指标,由各省收集填报。

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委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由各牵头单位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国务院扶贫办。

十、考核结果

(一)中央对地方的考核。

1.对考核结果为A、B等次的省,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表扬,并作为下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一个因素,给予奖励和倾斜。同时,作为省级扶贫部门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结果为D等次的省给予通报批评。

3.考核结果抄送党委组织部门,作为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委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由国务院扶贫办汇总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并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在领导小组成员内部通报。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1、中西部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9.康复扶贫项目试行方案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青田县委、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青委[2009]60号)和《青田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青政令[2014]1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残疾人扶贫工作,规范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管理和扶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申报认定

第二条 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的标准

1、本办法所指的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是指青田县范围内,以从事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或来料加工业等,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经济效益较好,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经济实体(不含福利企业)。

2、资产规模在20万元以上。

3、法人代表是残疾人的基地直接安置残疾人3人以上或法人代表是健全人的基地直接安置残疾人5人以上。基地同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季节性用工,不少于3个月。同时带动辐射残疾人5户以上,被扶持的残疾人家庭实现明显增收。

4、扶贫基地应该具有技术培训、良种提供、产品代销等相应的服务能力。第三条 申报

1、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由基地负责人提出书面申报,先经乡镇(街道)残联审核同意,再报县残联审批。

2、申报时间为每年5月底前。

3、申报材料

(1)《青田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安置就业、辐射带动残疾人花名册;(4)安置残疾人就业劳动合同、工资表;(5)与残疾人签订的扶持协议;(6)申请报告。第四条 认定

根据申报情况,经县残联审核认定。县级扶贫基地每两年验审一次,验审合格持续保留,不合格的取消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名称。

第三章 扶持办法

第五条 扶持办法

1、政策扶持。县级扶贫基地依照规定优先享受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

2、资金扶持。对审核认定的每个扶贫基地一次性给予3万元以下的扶持资金。第二年起,验审合格的基地,5年内可给予以下扶持: 对残疾人用工进行工资补贴,每人每年补助工资总额的50%,但不超过5000元;

为残疾职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每名参保残疾职工年补助2000元;

当年增加投资5万元以上,给予5000元以上补助;

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带来较大损失的,给予5000元以上补助。

3、信息和技术扶持。积极开展省、市、县间扶贫信息交流,聘请业内专家开展培训,进行技术辅导,提高基地业主把握市场与技术的能力。加强与发达地区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项目合作,争取在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实现嫁接,以强带弱,做好借力发展文章。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办法由青田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青田县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办法(试行)》(青残〔2012〕58号)同时废止。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残联,市财政局,县府办。

青田县残疾人联合会

10.产业扶贫工作项目实施方案 篇十

一、养殖基地规模及效益分析:基地设在七股地村(大兴地村)村口的养羊基地,养殖基地与人居较远,互不干扰,为打造优质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临靠水源,地势宽广,水草丰美,舍圈完整,简单整修后,即可投入使用。预算投入30万资金,使用土地面积31000平米,购买3000只非洲雁、1000只野鸭、1000只红公鸡、1000只白鹅投放进行规模化养殖,设置天然水域活动围栏1000米。

非洲雁、野鸭、鹅等特色养殖产业在水资源丰富的地方具有天然的养殖优势,给成立规模化养殖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助于养殖业投入,降低运营成本,减少病患的风险。配置使用本村贫困户8人有劳力的参加养殖工作,带动收入。

二、带动产业扶贫优势条件:一是村闲置土地较多,为养殖产业发展提供了现成环境条件。二是村民拥有一定的家禽养殖经验,且该类家禽饲养成活率高、生长速度快,正常养殖只需120-150天即可出栏。 三是立足于下半年市场需求,中秋、春节期间,市场对家禽需求量较大。扶贫队将联系市场承包商进行批量销售,预期每公斤家禽净利润可达12-16元。

三、合作社运营模式:村集体土地+入股成员(贫困户)+劳动人员,基地建设(大棚、看守房、采暖实施、围栏、库房)由政府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资金补助,采取3+2+5的分红模式来进行运作。产生的利润除去的准备金(30%)以后,剩余利润的20%作为合作养殖工人工资,10%作为村集体的集体公益金,剩余40%作为全村贫困户的合作入股分红。贫困户采取每年投工10-20天的方式入股,若参予投工天数不够,则按100元/天扣除相应分红。

四、销路:(1)当地收购销售。(2)通过包装加工后进入呼市、包头市场进行销售。(3)通过景区饭店的土特产展示,联系当地企业进入市场销售。(4)通过电商模式,进入网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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