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领导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方式

2024-12-06

沟通——领导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方式(精选9篇)

1.沟通——领导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方式 篇一

公司领导和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文件编号:Q/BY ZZ 1-2014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版 序 号:01 分 发 号:

2014-07-31发布 2014-07-31实施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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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运行需要和企业管理要求,通过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增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质量奠定基础。

本文件由企业管理部提出、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本文件起草人:

本文件2014年7月31日第一次发布。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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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阳公司公司领导和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目的...................................................1 2范围...................................................1 3公司领导工作职责.......................................1 3.1董事长...............................................1 3.2总经理...............................................1 3.3副总经理.............................................1 3.4副总经理.............................................2 3.5副总经理.............................................2 3.6总经理...............................................2 3.7副总经理.............................................2 3.8财务总监.............................................3 4职能部室工作职责.......................................3 4.1生产管理部部门工作职责................................3 4.2市场营销部部门工作职责................................5 4.3原料供应部部门工作职责................................6 4.4安全保卫部部门工作职责................................7 4.5技术开发部部门工作职责................................8 4.6质量计量部部门工作职责................................9 4.7工程设备部部门工作职责...............................11 4.8企业管理部部门工作职责...............................13 4.9人力资源部部门工作职责...............................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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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公司办公室部门工作职责..............................13 4.11计划财务部部门工作职责..............................18 5车间工作职责..........................................18 5.1重油加工车间工作职责.................................19 5.2焦化硫磺车间工作职责.................................20 5.3重整加氢车间工作职责.................................21 5.4催化联合车间工作职责.................................22 5.5储运发货车间工作职责.................................22 5.6动力污水车间工作职责.................................23 5.7电仪维修车间工作职责.................................24 5.8化验车间工作职责.....................................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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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阳公司公司领导和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目的

明确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车间工作职责与权限,为各部门、车间落实职责、协调配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奠定基础。2范围

规定了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员工岗位职责。适用于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职能分配。3公司领导工作职责 3.1董事长

3.1.1企业法人代表,对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起决定性的领导和核心作用,并承担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最终责任。

3.1.2贯彻国家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3.1.3确定企业发展方向及公司的发展规划。3.1.4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3.1.5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3.2总经理

3.2.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的全面工作,分管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3.2.2贯彻执行国家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能源法律、法规。3.2.3建立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确定各部门职责、权限,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领导各部门和员工按照体系文件要求进行控制,确保生产稳定、安全、高效运行,实现污染预防、节能降耗和产品质量的稳步提高。

3.2.4任命管理者代表并授与相应的职责和权限。3.2.5为组织提供必要的资源。

3.2.6批准本公司的质量目标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3.3副总经理

3.3.1负责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项目开发工作,分管生产管理部、技术开发部。

3.3.2负责策划、组织生产管理过程的控制、产品防护、生产调度等工作,使各管理过程正常运行,并不断实现持续改进。

3.3.3负责策划、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和解决有关生产的重大问题,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3.3.4负责生产计划的初步审定及落实;负责贯彻落实产品生产过程执行工艺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原料标准以及相关的作业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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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负责科技开发和技术进步工作,重点项目的调研开发论证和立项工作。采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联锁、紧急停车设施,提升企业装置本质安全。3.4副总经理

3.4.1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基本建设工作,分管安全保卫部、工程设备部。

3.4.2负责策划、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各项生产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4.3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基建工程质量。

3.4.4负责主持工程项目招标、合同评审和项目竣工验收等项工作。3.4.4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确保设备质量,确保生产设施的稳定运行。3.4.6负责对公司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3.4.7负责协调、处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基本建设管理中的问题和重大事项。3.5副总经理

3.5.1负责公司原料采购工作,分管原料供应部。

3.5.2负责策划、组织原料油采购过程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5.3负责组织处理原料油采购过程中的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3.5.4负责策划、组织原料油采购计划的制定、实施、考核。3.5.5负责组织原料油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招标工作。

3.5.6负责与供方的沟通、产品信息的交流,及时告知供方。3.6副总经理

3.6.1负责公司企业管理、环保管理、行政管理和党工团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负责党务、人力资源工作,分管公司办公室、企业管理部。3.6.2负责策划、组织、编制公司各部门工作分工与岗位职责。3.6.3负责策划、组织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内审、外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3.6.4负责公司重大环境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6.5负责策划、组织筹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职代会等大型会议活动。

3.6.6 负责策划、组织公司经济责任制、绩效管理等各项管理、考核工作。

3.7副总经理

3.7.1负责公司营销、物资采购、质量、计量、能源管理工作,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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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部、质量计量部。

3.7.2负责策划、组织产品营销、市场开发和服务,组织市场调研和产品销售,确保产销平衡,并预测顾客需求,提出产品开发或改进的建议,确保以顾客和相关方为关注焦点,尽最大程度满足顾客及其相关方的要求。

3.7.3 负责策划、组织所采购物资供方的评价、选择、招标及监督、管理,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

3.7.4负责策划、组织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监测装置、不合格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等过程进行控制、监督检查与考核。

3.7.5负责组织做好原材料、所采购物资的验收和产品的监视及测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3.8财务总监

3.8.1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3.8.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组织计划财务部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

3.8.3 负责策划、组织与监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和会计核算管理。参与企业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协助总经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做出财务分析和财务决策。负责对公司各项资金的支出进行审核。

3.8.4负责策划、组织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3.8.5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资源,有效使用资金。

3.8.6负责向董事会报告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签署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告。

3.8.7协助总经理搞好外协工作,处理好与税务、财政、保险、金融、统计等部门的业务关系。4职能部室工作职责

4.1生产管理部部门工作职责

生产管理部是公司生产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生产调度,产、供、销平衡协调,物资仓库管理、日常检维修管理和大修的综合协调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所辖各车间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和生产经营计划。下辖调度中心、仓库、重油加工车间、焦化硫磺车间、重整加氢车间、催化联合车间、储运发货车间、电仪维修车间、动力污水车间。4.1.1生产调度工作

4.1.1.1负责公司销、供、产的平衡、协调与指挥,保证生产所需水、电、汽、风、氮气、燃料气等的正常提供及其使用过程中应急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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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降耗情况的规范管理、监督。

4.1.1.2协助计划财务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方案,组织协调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和过程控制,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4.1.1.3负责公司装置非计划性停车事故应急指挥处理,并现场分析原因和组织指挥协调恢复生产工作,并配合安全保卫部组织好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

4.1.1.4每月对生产情况进行分析小结,对各种生产信息数据进行整理、保存并交计划财务部等单位对下月生产经营计划提供参考。4.1.1.5负责各车间、部门之间水、电、汽等能源的调度,生产方式的调度及产销平衡。

4.1.1.6协助组织技改和新项目的试车工作,参加技改和新项目的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4.1.1.7负责各套原料及成品罐的统筹安排使用工作。

4.1.1.8监督生产车间管理人员中夜班的签到以及值班情况。

4.1.1.9负责各套装置主要操作参数,各类库存的记录及初步统计工作。

4.1.1.10根据生产运行方案和产、供、销平衡情况及生产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下达生产调度指令,进行实效性调整。4.1.1.11生产设备故障,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致使生产出现偏差时,及时协调通知相关部门解决并监督其全过程,直到消除偏差。4.1.1.12负责出厂产品检测的安排、质量的监督、各类中间产品的加做样安排等各项工作。

4.1.1.13在各项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要求,不断实现可持续改进。4.1.2车间日常管理

4.1.2.1负责各车间的日常生产运行管理工作,对车间生产管理运行情况有监督权和考核权,负责监督所辖各车间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和生产经营计划。

4.1.2.2负责对各车间职能管理外协部分的协调管理。同时对各职能部室负责的协调任务进度进行监督,以保证生产秩序的正常运行。4.1.2.3负责督促各车间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各车间转动设备、电器设备、各装置控制系统的维修、维护、保养的协调及监督考核工作。

4.1.2.4负责各车间的日常检维修管理,负责对各车间提出的用工申请进行审核,并对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4.1.2.5代表所分管车间对其他各职能部室的管理、服务进行协调、建议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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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物资仓库管理

4.1.3.1负责各部门材料申请计划的申报、初审、汇总并与采购部门进行积极有效的联系与沟通,减少库存积压,提高物资利用率。4.1.3.2负责公司物资储存、发放及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物资编码的维护工作。

4.1.3.3对入库物资进行质量验证,标识、记录、贮存与防护,做到帐、卡、物相符;负责阀门、法兰、管件、紧固件、钢材及无验收部门物资的入库验收。

4.1.3.4负责仓库储备定额的管理,合理制定各仓库定额,并严格把关。

4.1.3.5负责物资的出入库,仓储的安全管理工作。

4.1.3.6负责监督检查入库物资的质量检验和验收程序的执行情况。4.1.3.7负责各部门材料申请计划的申报、初审、汇总并与采购部门进行积极有效的联系与沟通,减少库存积压,提高物资利用率。4.1.3.8完成公司旬盘存及月末物料盘存工作,根据统计数据出具相应的盘存报表。4.1.4大修管理

4.1.4.1根据车间申报的大修任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编制出公司大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4.1.4.2负责组织大修管理及验收工作。4.1.5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4.2市场营销部部门工作职责

市场营销部是公司生产物资供应和产品营销的业务部门,中心任务是开拓产品市场,保障生产物资供应,做好产品销售及服务工作,实现产销平衡,争取最大利润。4.2.1产品的销售工作

4.2.1.1 编制销售计划,开拓产品市场,促进产品销售。确保产销率 与货款回收率达到公司要求。4.2.1.2收集产品、顾客和市场信息,监视和测量顾客满意;应用统计方法进行市场分析和预测;接洽顾客投诉,参与售后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

4.2.1.3负责产品价格的制定和发布工作,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提出销售方案和意见。

4.2.1.4负责销售产品的合同评审及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工作,满足顾客需要。

4.2.1.5负责市场营销部产品销售顾客档案的建设,每对顾客档案进行修订补充。

4.2.1.6 负责所销售产品的日报、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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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7组织实施产品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的服务,尽最大程度地满足顾客需求。4.2.2物资采购工作

4.2.2.1负责公司内部工程项目设备物资、生产设备物资(原料油、原料除外)、电器仪表设备物资、办公消耗用品、生活物资、安全消防器材物资、培训宣传耗材物资等采办活动。

4.2.2.2 负责组织所采购物资供方的评价、选择、招标与管理控制。4.2.2.3负责组织所购物资的质量验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质量要求。

4.2.2.4 负责对所购物资进行控制,满足公司生产、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节能的有关要求。

4.2.2.5负责所购物资在使用过程中质量反馈的组织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所采购物资的售后维修维护保养等的外联、定价工作。4.2.4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4.3原料供应部部门工作职责

原料供应部是公司原料油、原料采购过程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原料油和焦化原料、催化原料等中间原料的采购,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4.3.1原料油供应工作

4.3.1.1负责对油轮在卸货港作业的管理。

4.3.1.2负责对原料油在库区的仓储和中转管理。4.3.1.3负责对原料油运输的管理和发运工作。4.3.1.4负责做好统计工作及相关账簿的管理。4.3.1.5负责月底的盘库工作。

4.3.1.6负责原料油计划的沟通落实。

4.3.1.7负责胜利原料油计划的合理分配和海上原料油的接卸工作。4.3.1.8负责原料油购销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工作。4.3.1.9负责胜利计划外油的采购工作。

4.3.1.10负责原料油款结算和运输的结算工作。

4.3.1.11负责与原料油运作相关的其它方面的工作。4.3.1.12负责原料油准运证的办理工作。

4.3.1.13收集原料油和市场信息,进行市场分析和走势预测,为指导生产经营提供参考。

4.3.1.14负责原料油各类报表 4.3.2原料供应工作

4.3.2.1负责公司原料(包括中间原料、原煤、助剂、催化剂)的采购工作,根据公司生产的需要和所需原料的品质要求编制采购计划。4.3.2.2收集产品、顾客和市场信息,进行市场分析和预测。根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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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变化情况,及时提出采购方案和意见。

4.3.2.3负责原料采购合同评审及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工作。

4.3.2.4负责供方档案的建立,每对供方档案进行修订补充。4.3.2.5负责原料供应的日报、周报。4.3.3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4.4安全保卫部部门工作职责

安全保卫部是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及安全标准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消防、治安保卫等工作。4.4.1 安全、消防管理

4.4.1.1 负责公司的安全、消防、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精神,制定公司安全方针、目标,确保为公司提供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4.4.1.2 负责识别、获取国家及上级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其宣贯培训工作,并对其有效性、符合性进行监督。4.4.1.3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签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4.1.4 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职业健康、消防工作计划,督促各部室、车间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检查和考核。

4.4.1.5负责组织开展各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工作;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评估、演练,并负责对上级有关部门的备案工作。

4.4.1.6负责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职业卫生查体工作。负责组织其他职业健康和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实施,并进行监督管理与考核。

4.4.1.7 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消防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器材的配备、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安全、消防、劳动保护用品知识的宣传培训,负责安全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考核,保持完好。

4.4.1.8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运行管理、系统维护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各级监控单位和人员进行授权监控。

4.4.1.9 负责组织公司及新改扩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职业危害评价和消防审核工作,监督落实新改扩项目的“三同时”工作完成情况。4.4.1.10 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培训工作。

4.4.1.11负责公司厂级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公司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有关知识的培训;负责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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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安全作业证的发放工作。监督管理公司各类各级安全教育工作。4.4.1.12负责组织公司的安全消防检查,督促各部室、车间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工作。负责公司各类作业票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4.4.1.13 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管理,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工伤鉴定,负责组织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汇总、上报及其纠正或预防措施的组织制定与落实实施。

4.4.1.14 负责公司的防火、灭火及防毒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4.4.1.15 负责现化代安全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和成果评定工作。4.4.1.16负责公司消防队伍、消防设施的建设,治安保卫队伍的建设,使其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4.1.4.17负责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办理工作。4.4.2 治安保卫工作

4.4.2.1负责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侦破和处理工作。4.4.2.2负责公司员工的户籍管理工作。

4.4.2.3 负责公司门卫管理、治安巡逻工作。负责办理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生产区的相关手续以及有关物资的出厂手续,负责外来施工队伍、人员的培训工作。

4.4.3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4.5技术开发部部门工作职责

技术开发部是公司的技术综合管理部门,基本任务是编制、审批本公司技术管理文件,开发和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具体负责技术改造、工艺技术管理、新产品开发等项管理工作。4.5.1 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

4.5.1.1 负责制定公司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计划,将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和新产品开发方案提交公司领导裁定。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5.1.2 负责组织新技术、新产品的调研和交流论证工作,参与节能服务合同的审核与把关。

4.5.1.3负责公司技改项目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上报及备案工作。4.5.1.4 负责组织所批复的技改项目的竣工验收。

4.5.1.5负责公司对外委托设计工作,负责对提出的委托组织评审、合同签订、安排与设计院相关人员的对接,并组织相关部门催促设计进度、提出设计变更需求等。4.5.2工艺技术管理

4.5.2.1组织工艺类管理文件的编写、修订、审核工作,组织确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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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工序,并对公司的工艺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4.5.2.2负责各项工艺指标的确定、修订及其适宜性的评审、跟踪验证。负责A类工艺技术指标的审核和考核管理,负责B类工艺指标的监督管理。

4.5.2.3 协助公司各车间分析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难题,负责技术事故分析调查的技术仲裁。

4.5.2.4负责工艺装置能力评价工作的规范、技术指导、监督及其效果确认。

4.5.2.5负责公司装置标定方案的组织编写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开展各项工作。负责标定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编写标定报告。

4.5.2.6负责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过程有关工艺控制、工艺技术等方面的数据、信息的确定、收集、测量、管理与反馈,包括确定并应用适宜的统计技术,负责对与之相关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提出所需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与验证。4.5.2.7负责组织公司的标识和可追溯管理工作。

4.5.2.8负责循环水系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循环水运行指标、水质处理方案,对循环水的运行和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考核。4.5.2.9负责工艺参数报警设定、安全联锁逻辑管理。4.5.3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4.6质量计量部部门工作职责

质量计量部是公司产品质量、计量、能源工作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管理、能源管理等工作,下辖化验车间。

4.6.1质量管理

4.6.1.1质量计量部是产品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指标的制定,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4.6.1.2负责对公司各产品监测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指导、协调各监测部门的产品监测工作。

4.6.1.3负责仲裁内外部的质量纠纷及争议。负责公司产品质量事故的确定、调查、处理。

4.6.1.4负责产品监测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化学危险品的规范管理。4.6.1.5负责对各类进厂原料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厂原煤的取样监督。负责组织进厂原料和售后不合格品的评审及处置结果的验证及其纠正措施的落实、监督、验证。

4.6.1.6负责标准化管理及产品标准的审定与备案组织工作,负责产品标准、原料标准的组织起草、编制、修订与组织审核。

4.6.1.7负责不合格品控制、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标识(产品状态、Q/BY ZZ 1-2014

计量器具)与可追溯性、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所归口管理各过程的规范管理、监督检查、考核与内部沟通、数据分析,保持其持续改进。

4.6.1.8负责产品要求符合性、产品质量趋势和产品质量持续改进等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数据(信息)的确定、收集、分析、反馈,包括确定并应用适宜的统计技术进行分析,提出所需的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验证。

4.6.1.9负责外委产品监测的组织、实施及监测结果的反馈。4.6.2 计量管理

4.6.2.1负责公司计量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公司计量管理体系,全面负责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4.6.2.2负责产品交付过程中计量数据的出具及公司计量数据的管理及准确性监督,负责产品监视和测量、计量方面的工作。4.6.2.3负责进公司原料和出公司产品的检斤工作。

4.6.2.4负责组织公司月末的盘库工作。负责公司计量纠纷的调查及解决方案的确定。

4.6.2.5制定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检和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正常运行。

4.6.2.6协助车间组织解决监视和测量设备、自控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6.2.7负责监测和测量设备维修维护的外协工作,负责维修专业技术的确认。

4.6.2.8参加新建和技改项目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评审及项目竣工验收,并参与配合试车。

4.6.2.9负责公司各类生产数据计量统计工作,并出具相关的生产报表。

4.6.3能源管理

4.6.3.1负责能源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监督检查,识别、获取和传递有关能源、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资源节约的管理控制,降低公司的能源消耗。

4.6.3.2负责组织公司节能目标、指标的进一步分解、统计和监督。负责公司一级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工作。

4.6.3.3 负责项目的能源评估的联系、办理和报批,负责公司内项目能源方面的审核,参与项目的能源验收工作。

4.6.3.4 参与节能技术、节能新材料和新设备的交流和沟通,参与节能服务合同的审核和管理监督。

4.6.3.5负责上级能源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传达和落实,组织能源审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填报,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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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工作。做好与滨州市节能办等上级部门的沟通和信息传递工作。4.6.3.6负责组织节能、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国家、省、市政策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的所得税优惠申报工作,争取国家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

4.6.3.7负责组织节能、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各种政策、法律、法规和节能意识的培训、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节能意识。4.6.3.8负责公司外能源结算的资金申报和交接工作。4.6.4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认证及管理工作。4.6.5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4.7工程设备部部门工作职责

工程设备部是公司生产设备、特种设备、施工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生产设备管理、特种设备管理、施工管理等工作,满足整个公司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工程施工等方面的需要。4.7.1生产设备管理

4.7.1.1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评审评价和监督执行。4.7.1.2负责生产设备管理过程中所需文件的组织编制﹑修订﹑审核、发布与组织实施。

4.7.1.3监督生产设备所在单位建立和健全设备技术基础资料,推广设备管理先进经验,做好设备状况技术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4.7.1.4组织办理设备登记、编号、建帐、封存、启用,参与生产设备的调拨、报废、处理等工作。

4.7.1.5组织建立各种生产设备管理台帐,做好各类设备台帐的登记和更新工作。

4.7.1.6负责组织各部门对生产设备使用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消除设备隐患,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4.7.1.7负责对生产设备的用、管、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按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4.7.1.8开展生产设备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生产装置安、稳、常、满、优运行。

4.7.1.9协助和指导车间解决处理生产设备使用、管理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相关维修专业技术。

4.7.1.10配合安全保卫部组织好生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4.7.1.11参与公司设备固定资产台帐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4.7.1.12负责公司密封档案的管理工作,督促生产车间建立生产设备密封档案。

4.7.1.13负责组织安排对各装置﹑设备密封点的清查﹑统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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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更新工作。

4.7.1.14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润滑管理制度,做到“五定” ﹑“三级过滤”,并进行监督和检查。4.7.2特种设备管理

4.7.2.1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评审评价和监督执行。4.7.2.2负责特种设备管理过程中所需文件的组织编制、修订、审核、发布与组织实施。

4.7.2.3负责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报验、注册登记、建档、检验工作。

4.7.2.4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特种设备检验检修计划。

4.7.2.5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并组织制定检修方案。4.7.2.6定期检查并督促整改﹑消除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其它设备的不安全因素。4.7.3施工管理

4.7.3.1大修、技改、检维修的施工管理 4.7.3.1.1负责公司大修、技改、检维修等施工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评审评价和监督执行。

4.7.3.1.2负责大修、技改、检维修等的施工管理过程所需文件的组织编制﹑修订﹑审核﹑发布与组织实施。

4.7.3.1.3根据生产管理部审核的用工申请和施工质量要求,组织落实调配施工力量,配合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环保等进行监督。

4.7.3.1.4负责监督各单位大修材料﹑资金﹑进度等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

4.7.3.1.5配合项目负责人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4.7.3.1.6负责组织工程量签证工作和工程结算移交工作。

4.7.3.1.7督促项目负责人对施工资料的收集﹑审核和整理归档工作。

4.7.3.2新建、扩建项目的施工管理

4.7.3.2.1负责新建、扩建项目中施工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评审评价和监督执行。

4.7.3.2.2负责项目施工实施、管理等过程所需文件的组织编制、修订、审核、发布与组织实施;负责与之相关国家标准、法律法规等信息的检索与更新、发布。

4.7.3.2.3组织对承担项目建设施工方的选择﹑评价﹑招标等工作,代表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4.7.3.2.4负责所承担项目的施工实施、管理,组织施工过程中各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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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施工质量的控制与验收,对施工过程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要素的规范管理、控制与监督。

4.7.3.2.5代表公司对承担项目的施工队伍进行管理,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遵守执行公司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4.7.3.2.6组织施工前对图纸的会审,参加新建、扩建项目的设计评审,组织所承担项目的工程验收,协助试车工作,参加竣工验收。4.7.3.2.7负责组织所承担项目工程结算移交工作。

4.7.3.2.8负责新建、扩建项目施工过程中文件、资料和记录的管理和控制,并按规定归档。

4.7.4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4.8企业管理部部门工作职责

企业管理部是公司企业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是环保管理、现场管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部门绩效考核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

4.8.1 制度管理

4.8.1.1协助公司领导确定公司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员工岗位职责的编制、发布。

4.8.1.2组织职能部门制定/修订公司各项职能管理制度,建立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4.8.1.3组织职能部门制定/修订公司各项管理考核标准,督促各单位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量。4.8.2 环保管理

4.8.2.1负责公司废水、废气排放及固体废弃物等环保工作的管理。4.8.2.2负责公司环保检测的组织管理工作。

4.8.2.3负责公司环保目标责任书的组织制定、考核及落实工作。4.8.2.4负责环保事故的组织调查、处理及其纠正或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4.8.2.5组织公司新、改、扩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许可手续的办理工作。

4.8.2.6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环境测试、检查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测试、报表及数据,协调处理环保的对外事宜。4.8.2.7负责与上级部门、周边环境组织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对涉及重大环境因素的外部信息进行接收、成文处理及答复。

4.8.2.8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员工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管理与操作技能、环境意识等实施培训。4.8.2.9负责组织落实公司环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4.8.3劳动纪律管理

4.8.3.1负责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人员的Q/BY ZZ 1-2014

劳动纪律情况。

4.8.3.2负责公司办公楼上下班考勤情况的监督落实。4.8.3.3负责公司各项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4.8.4生产区现场、绿化管理

4.8.4.1负责制定生产区现场卫生标准、考核细则、卫生区划分,组织、监督各单位的现场卫生管理情况。

4.8.4.2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司绿化工作。负责公司总体绿化规划与设计,建立公司绿化种植台帐、档案。4.8.5 体系管理

4.8.5.1负责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记录的组织策划、审核及协调工作;建立并保持公司的文件管理体系,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组织《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其他归口管理文件的编制、修订工作。

4.8.5.2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针及其管理方案制定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做好各部门管理体系目标指标分解及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及考核工作

4.8.5.3负责公司管理体系工作计划编制相关工作,并对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8.5.4负责管理体系管理评审的准备、实施及提交管理评审问题的跟踪验证工作。

4.8.5.5负责组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外审和集中内审及其不合格项的组织整改与有效性验证。

4.8.5.6做好管理体系运行中体系监督审核、管理评审的内部沟通及数据回馈、分析,提出需实施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8.6经济责任制的拟定和奖金基数的核算的工作

4.8.6.1组织拟定公司经济责任制方案,报公司经济责任制领导小组审批。

4.8.6.2根据公司要求及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调整责任制内容。

4.8.6.3负责根据经济责任制进行奖金基数的核算,并报公司经济责任制领导小组。

4.8.7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4.9人力资源部部门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事、教育、劳动、工资、职称的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好劳动用工,做好员工培训。

4.9.1 员工的招收录用

4.9.1.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及所需员工招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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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做好招收录用人员的体检工作,并负责办理员工录用手续。4.9.1.2 编制新员工入厂培训教育日程,组织好新员工的入厂教育。4.9.2 劳动合同、定岗定员管理

4.9.2.1 负责公司各工作过程人力资源的确定、管理与内部沟通;组织员工岗位任职要求和考评工作的确定与实施。

4.9.2.2 按照劳动政策和法规,做好劳动合同的审核、签订、鉴证、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等配套管理工作。

4.9.2.3 协助公司确定各部门的岗位和定员,建立定岗定员台帐,掌握公司所有岗位和人员情况,及时向公司提出调整建议。

4.9.2.4负责办理员工转正定级、调出调入、长期病伤假、女员工产前假、产假、哺乳假、退休以及对违纪员工的劳动合同解除等手续。4.9.2.5负责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4.9.3 考勤管理

4.9.3.1 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不定期对基层单位的考勤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4.9.3.2 按照劳动政策和公司规定,审批未婚员工探父母假、已婚员工探配偶假、探父母假、外地区知识分子探亲假及探亲假路费报销。4.9.4 工资管理

4.9.4.1 负责建立各类薪酬待遇管理制度方案,负责员工工资、保健、各类津贴、补贴发放的审批。负责对各单位应享受奖金人员情况的审批。

4.9.4.2 制定公司员工晋级调资实施方案,办理审核、批准、兑现手续。

4.9.4.3 负责劳动工资报表的编制和报出,配合计划财务部做好工资总额的审批、提取和使用。4.9.5 劳动保险管理

4.9.5.1 负责员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综合管理工作。

4.9.5.2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公司意见,负责员工伤、病、致残、死亡各种待遇标准的制订和起草处理意见。4.9.6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4.9.6.1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做好公司员工医疗保险的综合管理和配套服务。4.9.8 教育培训管理

4.9.8.1 组织公司教育培训管理文件的编制与实施、管理、考核。4.9.8.2 负责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确定教育和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各单位内部员工培训,并负责培训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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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3负责组织公司各通用工种的培训与考核,并协调主管部门进行特殊工种的培训。办理外出培训人员的登记和备案,负责组织技术人员的再教育,负责办理专业技术职称的定职、评审、考试、考核、聘任等工作。

4.9.8.4 建立并保存公司级培训培训教育记录。4.9.9管理干部聘任考核

4.9.9.1负责组织和监督管理干部推荐、测评工作和任用建议方案的出具。

4.9.9.2负责管理干部的试用期考核和考核后聘任工作。4.9.10 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4.10公司办公室部门工作职责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综合办事部门,负责行政管理、文件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办公区现场管理的管理服务机构,承担着接待、车辆、领导服务、文秘、网络通讯、收发、文印、现场管理、档案管理、后勤管理、党工团管理等工作。4.10.1.行政管理

4.10.1.1负责全面协调公司的公共关系,积极营造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生产经营服务。

4.10.1.2 负责上级领导、社会各界团体来公司检查或参观的接待工作,负责公司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4.10.1.3 负责公司内部接待及各部、车间接待费用、节日走访费用的控制管理,统筹安排业务单位来员食宿手续。负责餐厅管理及内部招待的统筹协调工作。

4.10.1.4负责公司领导公务用车及公司接待用车安排工作。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维护保养工作。

4.10.1.5负责做好与市县及周边地区交管部门的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4.10.2文秘工作

4.10.2.1负责公司各类行政文件和报告的起草、下发和管理工作。及上级行政文件的收文、登记、传阅、管理、归档工作。4.10.2.2负责公司领导重要讲话稿、有关报告的拟写工作。

4.10.2.3负责公司协调会的组织和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监督实施情况。

4.10.2.4负责公司各类公章的刻制、启用、销毁、日常使用与各类介绍信的管理工作。

4.10.2.5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审核、登记、配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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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3文印、收发工作

4.10.3.1 负责公司文件与各部门所需文件、资料的复印工作。负责各类文印设施的维护、保养。

4.10.3.2负责公司各类报刊、杂志、信件的分发。负责公司公费报刊的订阅工作。负责公司各类办公信件的寄发工作。4.10.4办公区现场管理

4.10.4.1负责办公楼各会议室的管理,保持整洁卫生,用具齐全。4.10.4.2负责公司办公楼、营销楼的现场管理,按要求组织检查、考核,督促现场管理制度的落实。

4.10.4.3负责公司办公楼及办公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4.10.5信息管理

4.10.5.1负责公司各部门计算机及外设的维护,负责解决出现的各类软、硬件故障,同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障电脑及网络运行平稳。4.10.5.2负责计算机、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及软件的发放管理工作,并做好新增用户的微机配置、安装调试、网络设置等工作。

4.10.5.3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微机使用人员进行答疑及技术指导。4.10.6通讯管理

4.10.6.1负责公司通讯设施的安装、维护、管理,做好与各通讯服务商的沟通、交流、协作,保障各类通讯设备的畅通。4.10.6.2负责公司各类话费的结算、征收和管理。

4.10.6.3在通讯设施的规划、改造方面提供建议、方案,并与相关方协作、配合,参与实施。4.10.7档案管理

4.10.7.1贯彻执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档案日常管理工作。4.10.7.2负责档案整理、编目、统计、编制及档案、资料借阅等工作,做到科学分类、存放有序、妥善保管、查找方便。同时正确处理好利用和保密的关系,增强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严格执行借阅、查阅登记制度。

4.10.7.3负责库房内部整理,档案装具和案卷排放整齐、科学有序。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工作。4.10.8后勤管理

4.10.8.1负责建立健全公寓及餐厅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督促落实和检查考核工作。

4.10.8.2负责协调济南举鑫公司完成好公司内餐厅、公寓、办公区保洁、生产区保洁的工作,对济南举鑫公司进行日常的监督和管理。4.10.8.3负责根据公司安排进行公寓房间的调整、分配等工作。

4.10.8.4负责协调对餐厅、公寓各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4.10.8.5负责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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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9党工团管理

4.10.9.1负责起草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工作计划、工作安排以及文件材料。

4.10.9.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工会、共青团的决议、决定、指示,组织实施公司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决议和决定。4.10.9.3负责组织党群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督促实施。4.10.9.4负责组织支部换届选举、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

4.10.9.5负责党员管理和教育,评先推优,党费收缴管理,政审及组织关系转接,党员统计以及违纪党员的处分办理。

4.10.9.6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职代会决议和提案,组织专门小组开展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实施救济慰问,以及工会经费提报和管理。

4.10.9.7负责党群工作与地方单位和部门的交流联系,指导职工文体娱乐、比赛活动的开展。

4.10.9.8负责开展职工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班组建设工作。4.10.9.9负责协调共青团、女工、计划生育工作。

4.10.9.10负责公司内部宣传工作,对基层各单位的宣传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

4.10.10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4.11计划财务部部门工作职责

计划财务部是公司计划、财务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基本任务是负责销、供、产的计划管理和总量计划控制,做好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工作,合理筹措、使用、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4.11.1 财务管理

4.11.1.1 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工作,搞好公司财务收支平衡。4.11.1.1.1 提出财务决算和下资金安排计划,提报董事会审议。

4.11.1.1.2 根据董事会通过的资金预算计划,制定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并监督各部门按计划执行。

4.11.1.2 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融通、使用和调度工作。

4.11.1.3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搞好财务预测和分析,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11.1.4 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公司资金的收支结算工作。

4.11.1.5 负责公司上缴税费的管理工作,做好外勤、外协工作。4.11.1.6 组织开展内部银行工作,负责对各内部核算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保证全面经济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4.11.1.7 负责公司经济业务活动记录,及时编制凭证,登记帐薄,Q/BY ZZ 1-2014

做好试算平衡。准确及时地计算编制会计报告。

4.11.1.8负责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财务结算与管理,为顾客提供优质售中服务。

4.11.2生产经营计划管理

4.11.2.1 根据公司董事会经营目标,汇总、编制公司资金计划、生产经营综合计划,上报公司领导,确定公司生产经营目标,调控生产总量。

4.11.2.2 根据批准的生产经营计划,制定月度生产经营计划。4.11.2.3 负责公司周资金计划的汇总、审核,报请公司领导审批。4.11.3统计管理

4.11.3.1 负责公司统计报表的审核、监督,协调各部室、车间进行统计报表格式的设置与统计核算办法的制定。

4.11.3.2 负责公司各装置运行的动态分析,上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参考。

4.11.3.3 编写每月的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并发放有关部门参考。

4.11.4其他工作

4.11.4.1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工作,并定期组织盘点。4.11.4.2 负责对每月物资盘存工作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4.11.4.3 负责企业保险业务的投保和续保,统一办理事故索赔手续。4.11.4.4 对经济责任制制定、考核当中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把关,按时提出责任制考核意见报送企业管理部落实考核。4.11.5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5车间工作职责

5.1重油加工车间工作职责

重油加工车间是公司的主要生产车间,主要担负着两套常减压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

5.1.1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和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5.1.2负责车间所有装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责。不断提升车间安全标准化的专业管理水平。

5.1.3积极主动落实各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指令,做好各方面工作的持续改进,推动车间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5.1.4在车间各装置运行中,要重点做好装置各项能耗控制、产品质量、产品收率、设备运行维护等项任务的优化运行,对在装置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各类损失。

5.1.5负责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在本车间的各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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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贯彻落实、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通过采用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方法,实现持续改进。

5.1.6拟定、修订车间各项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各项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5.1.7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1.8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提高工作,对本车间职工进行生产操作技术与生产知识培训;组织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

5.1.9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公司领导的指示,迅速反映和解决基层提出的各种问题。

5.1.10做好车间的党工团建设,组织全车间人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全车间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保证员工思想稳定。

5.1.11做好车间级各项制度的编制及实施、考核。5.1.12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5.2焦化硫磺车间工作职责

焦化硫磺车间是公司的主要生产车间,主要担负着公司焦化装置、硫磺装置、气柜、火炬的运行管理工作。

5.2.1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和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5.2.2负责车间所有装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责。不断提升车间安全标准化的专业管理水平。

5.2.3积极主动落实各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指令,做好各方面工作的持续改进,推动车间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5.2.4在车间各装置运行中,要重点做好装置各项能耗控制、产品质量、产品收率、设备运行维护等项任务的优化运行,对在装置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各类损失。

5.2.5负责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在本车间的各项管理过程中,贯彻落实、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通过采用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方法,实现持续改进。

5.2.6拟定、修订车间各项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各项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5.2.7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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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提高工作,对本车间职工进行生产操作技术与生产知识培训;组织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

5.2.9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公司领导的指示,迅速反映和解决基层提出的各种问题。

5.2.10做好车间的党工团建设,组织全车间人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全车间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保证员工思想稳定。

5.2.11做好车间级各项制度的编制及实施、考核。5.2.12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5.3重整加氢车间工作职责

重整加氢车间是公司的主要生产车间,主要担负着公司加氢装置、制氢装置、预加氢装置、重整装置、抽提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5.3.1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和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5.3.2负责车间所有装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责。不断提升车间安全标准化的专业管理水平。

5.3.3积极主动落实各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指令,做好各方面工作的持续改进,推动车间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5.3.4在车间各装置运行中,要重点做好装置各项能耗控制、产品质量、产品收率、设备运行维护等项任务的优化运行,对在装置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各类损失。

5.3.5负责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在本车间的各项管理过程中,贯彻落实、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通过采用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方法,实现持续改进。

5.3.6拟定、修订车间各项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各项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5.3.7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3.8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提高工作,对本车间职工进行生产操作技术与生产知识培训;组织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

5.3.9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公司领导的指示,迅速反映和解决基层提出的各种问题。

5.3.10做好车间的党工团建设,组织全车间人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全车间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保证员工思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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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1做好车间级各项制度的编制及实施、考核。5.3.12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5.4催化联合车间工作职责

催化联合车间是公司的主要生产车间,主要担负着公司催化装置、汽油加氢装置、气体分馏装置、MTBE装置、原料油预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

5.4.1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和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5.4.2负责车间所有装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责。不断提升车间安全标准化的专业管理水平。

5.4.3积极主动落实各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指令,做好各方面工作的持续改进,推动车间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5.4.4在车间各装置运行中,要重点做好装置各项能耗控制、产品质量、产品收率、设备运行维护等项任务的优化运行,对在装置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各类损失。

5.4.5负责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在本车间的各项管理过程中,贯彻落实、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通过采用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方法,实现持续改进。

5.4.6拟定、修订车间各项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各项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5.4.7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4.8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提高工作,对本车间职工进行生产操作技术与生产知识培训;组织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

5.4.9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公司领导的指示,迅速反映和解决基层提出的各种问题。

5.4.10做好车间的党工团建设,组织全车间人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全车间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保证员工思想稳定。

5.4.11做好车间级各项制度的编制及实施、考核。5.4.12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5.5储运发货车间工作职责

储运发货车间是公司的原料储存、成品发货车间,负责原料油、中间原料的接收储存及成品的发货出厂

5.5.1负责公司生产装置开工、生产所需原料(包括原料油、焦化原料及其它中间原料)的接收、储存、加温、切水及外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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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负责将生产装置生产的合格油品输送至货场,并完成装车任务。5.5.3负责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以及中间原料等外送至各生产装置进行再加工。

5.5.4负责本车间生产原料、产成品的接收、储存、外送、外销、库存等各项统计、核算工作,并按时准确完成生产日报上报。

5.5.5负责协助公司计划财务部、技术开发部等部室完成月末盘库工作。

5.5.6负责按照安全标准化和“三合一”体系要求,完成本车间危险源识别、环境因素识别(辨识、控制)等相关工作。

5.5.7负责定期组织车间员工进行安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基本素质。

5.5.8负责对突发性事故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如停水、停汽、停电等)措施,严防事态扩大,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5.5.9组织制定车间内部的各种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车间各级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结合绩效考核制度完成各项考核任务。

5.5.10负责各工段班组建设、“星级达标”、“每周一题”、培训、宣传等的管理工作。

5.5.11负责车间大修、技改等申请上报工作,并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5.5.12积极参与车间大修、技改等施工项目的验收工作。5.5.13组织全车间人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全车间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团结;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提高工作,对本车间职工进行生产操作技术与生产知识培训;组织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5.5.14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5.6动力污水车间工作职责

动力污水车间担负着为公司各装置供热及部分装置供汽、供水工作,负责锅炉、空压、制氮、及锅炉脱硫、污水处理环保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

5.6.1公司领导下,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完成公司安排的生产任务,贯彻执行操作规范,生产及消耗指标符合公司要求,保证供汽、气、水装置平稳运行,保证蒸汽、氮气、循环水、除盐水的品质合格以及污水处理等环保装置的正常运行,确保废水、废气的达标排放,保证无设备事故发生。

5.6.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执行公司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落实好安全生产基层人员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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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到部门所有职工,并进行检查、考核。

5.6.3负责各岗位职责的制定修订、检查落实、考核评比。

5.6.4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落实生产任务的同时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发生。

5.6.5负责拟定、修订车间各工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5.6.6负责落实车间员工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活动。制定车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落实新入厂人员或调岗人员的二、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本部门所辖区域内外来施工作业人员的现场作业环境安全教育培训。

5.6.7组织本部门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生产设施、安全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书面报告,并督促落实整改。

5.6.8搞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6.9建立健全车间安全消防、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组织,针对本车间生产装置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易致毒区编制事故预案,并反复演练;使岗位操作人员在事故状态下能够果断处理,减少或消除事故危害。

5.6.10负责各类消防器材、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泡沫系统的具体管理、维护。加强岗位操作人员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劳动纪律的管理,24小时做好准备,发现火情、接到指令立即启动消防设施。

5.6.11搞好环保工作,保证脱硫、除尘装置、污水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降污减排,烟气含硫、粉尘、污水达标排放。

5.6.12负责劳动保护用具、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具、用品,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5.6.13组织全车间人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全车间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团结;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提高工作,对本车间职工进行生产操作技术与生产知识培训;组织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5.6.14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5.7电仪维修车间工作职责

电仪维修车间担负着公司转动设备、电器设备、各装置监测仪表和控制系统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所负责的设备、仪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7.1负责公司所有装置转动设备(包括泵、压缩机、风机、汽轮机、输送机械、变速器、搅拌机、特殊阀门等)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Q/BY ZZ 1-2014

组织并开展各项维修和管理活动,落实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转动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7.2负责全厂24V以上的电器设备及电缆线路维护保养的任务,保障低压配电系统正常运行。负责全厂供配电系统稳定运行,正常停送电及变压器、高压开关柜的日常巡检及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装置正常电力供应。

5.7.3主要负责各装置控制系统(DCS,PLC,ESD,SIS,MCS等)和现场仪表的日常巡检、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直流24V电磁阀及机柜内部供电220交流强电控制回路的维修维护。保障控制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根据仪表设备使用寿命及运行情况按时制定检修计划并实施。配合工艺车间完成仪表专业的技改工作。配合职能部室完成计量管理工作。5.7.4负责转动设备、电器设备、仪表等检、维修所需配件、材料的申报、验收工作。控制配件消耗,努力降低成本。

5.7.5协助设备主管部门,参与转动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验收以及设备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

5.7.6逐步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落实配件型号及质量要求;负责设备巡检、保养、检修、润滑等方面工作的技术资料记录、收集、整理工作。

5.7.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员工技能;积极开展修旧利废、五小成果等活动,做好各项活动的技术总结工作,逐步降低各项费用。

5.7.8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车间级规章制度及检修规程,加强员工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5.7.9组织全车间人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全车间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团结;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提高工作,对本车间职工进行生产操作技术与生产知识培训;组织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5.7.10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5.8化验车间工作职责

化验车间是公司原料、产品质量检验车间,负责进厂原料、中控产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5.8.1 负责公司进厂原料(包括原油、原煤、焦化原料及其它化工原料)的入厂检验工作。

5.8.2负责公司所用标准溶液及校准用标液的配制和发放工作。5.8.3负责化学试剂入库的验收工作。

5.8.4负责对污水处理排放口、各装置外排口、厂区大气、噪声的及动力污水车间循环水、中水、炉前煤、炉渣质量检验和监督抽查。5.8.5负责对公司的实验性、研究性课题等进行分析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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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负责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气体分析。

5.8.7 负责中控、成品、进厂原料、中间原料、环保、水质分析日报及监督检测情况的汇总、编制及其报送。

5.8.8协助相关部门对用户提供质量检验方面的技术服务,并对原材料进行筛选检验。参与售后产品质量争议的调查和检测。

5.8.9应用适宜的统计技术,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反馈。5.8.10负责本车间检测记录的编目、保存等管理工作。5.8.11负责本车间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管理(辨识、控制)。

5.8.12负责本车间检测过程和服务环节中职业健康危害的个体防护和实施工作。

5.8.13 组织制定车间内部的各种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车间内各级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结合绩效考核制度完成各项考核任务。

5.8.14负责各工段班组建设、“星级达标”、“每周一题”、培训、宣传等的管理工作。

5.8.15组织全车间人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全车间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团结;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提高工作,对本车间职工进行生产操作技术与生产知识培训;组织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5.8.16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2.沟通——领导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方式 篇二

强化信任,树立互惠双赢的合作理念

这是媒体和广告客户之间最根本的高效沟通方式。离开这种互惠双赢的合作理念,其他的沟通方式都很难达成共识。其实,市场营销长足发展体系下的沟通方式,已不再是计划经济下“吃喝方式”的延续,也不再是市场营销初期“人情方式”的变相,而是赋予了更多内涵的沟通。媒体与广告客户之间,也不能再简单地定义为产品买卖关系,而应该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是一种持久长远的同赢共进关系。媒企任何一方都不该为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略对方的诉求。广告客户不能对不同价值的媒体一概而论,拿三流媒体的价格和一流媒体去谈判,而媒体也不该为偏爱大客户而忽略中小客户尤其是新行业新客户的要求,媒体有责任去鼓励、支持新行业新客户的发展。因此,“强化信任、同赢共进”的合作理念,在广告业务合作中,应为媒企双方共同追求的平衡点。

领导重视,建立营销顾问式拜访团队

广告客户投放广告表象上是为了购买广告时间,其实质上却是为了提高销售和提升品牌。所以,媒体的广告经营不能简单地是谈节目,更不能简单地谈价格和折扣,而应该是站在广告客户的角度,帮助客户提供专业化的媒介传播方案,实现广告投放效益最大化。因此,建立在专业顾问基础上的沟通,无疑成为广告客户乐于接受的方式之一。当然,这种沟通方式也并非局限于一对一或点对面的方式,最好是以团队对团队、专家对客户的形式体现。比如,安徽卫视以领导为队长,有业务部、企策部和营销咨询专家共同组建的营销顾问团队,每到一家广告客户,都倍受企业老总们的热情接待。显而易见,在双方高层共同参与的谈话中,基层执行人员还有什么问题搞不定的吗?

服务领先,创造最有效益的沟通价值

媒体和广告客户的沟通,首先就是媒体广告营销人员“值班”。营销人员服务水平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广告客户对媒体的第一印象。也正因为此,营销人员的言谈举止,是媒体和广告客户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益的沟通方式。尤其是随着媒体同质化的加剧,广告客户越来越“挑剔”,当面对同一阵营的媒体,除了考量市场因素、价格因素外,媒体人员的服务就显得格外重要。包括媒体营销人员规范的日常服务以及专业的面谈交流,无疑能为最简单的沟通效果加分。2002年初,安徽电视台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大客户服务中心,制定了规范的服务手册,服务内容从简单的排期、下单、版本更换、拜访礼仪等,延伸到品牌定位、市场研究、广告策划、终端策略等方面的顾问咨询服务,把服务向纵深方向发展。连续6年委托AC尼尔森客户满意度调查的结果证明:安徽卫视的服务水平以及广告客户对安徽卫视的满意度,稳居国内电视媒体第一位,这也充分验证了服务能创造价值。

共享学习,彼此建立友好的交流关系

在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方式中,除了亲友间的沟通外,还有能比同学间的沟通更融洽得吗?在企业界,凡是与安徽电视台有过合作的广告客户中,无不对那种难以忘怀的同学感情所留恋。2006年以来,安徽电视台树立了与广告客户“学习、分享”的同学理念,与全国知名的复旦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合作,成立大客户总裁班,把广告客户从“上帝”变成“同学”,一下子从“只能远观”变成了“零距离接触”,在无忧无虑的学习环境中,双方的沟通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会议营销,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内容

3.沟通——领导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方式 篇三

一查宗旨意识,看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忽视群众意愿,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尽职责等问题,努力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服务群众,全面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查精神状态,看是否存在干劲不足、精神不振、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等问题,努力做到牢固树立“教育发展,责任在我;发展迟缓,我有责任”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昂扬奋进、和谐向上的精神状态。

三查大局观念,看是否存在只关注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不顾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等问题,努力做到自觉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和服务大局,用创造性的工作诠释“热爱教育、奉献教育、赞美教育”主旋律。

四查服务质量,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办事拖、办事慢、办事板等问题,努力做到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对待师生、家长和社会群众服务态度好、服务效率高、服务质量优。

五查干事创业,看是否存在工作标准低,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满足于一般化的问题,努力做到正确把握质量与和谐两大主题,既抓完善设施、提高质量等眼前利益问题,又抓队伍建设、打造特色等长远利益问题,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六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干事虎头蛇尾、做表面文章等问题,努力做到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推进发展崇尚实效,谋划工作符合实际,调度工作深入细致,督导考核注重实绩,以实际行动和实在成效取信于民。

七查问题整改,看是否存在教育热点处理不及时、化解不得力、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努力做到以群众的需要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提升教学质量、规范作业布置、加强食堂管理、强化班车安全、加强师德建设等各类热点问题。

八查改革创新,看是否存在创新意识不强、观念陈腐、因循守旧、封闭保守等问题,努力做到立足学校实际,敢于先行先试,主动求新求变,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机制创新,努力破解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

九查表率作用,看是否存在自我定位不准、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不能起到表率带头作用的问题,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工作向最高标准看齐,注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时处处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和榜样示范作用。

十查廉洁自律,看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以及工作时间打麻将、玩游戏等问题,努力做到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禁酒令、《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着力维护教育声誉、树立干部形象。

中小学教师“十查十看”,主要内容是:

一查工作态度,看是否存在对待本职工作不执着、缺乏爱岗敬业意识、不能尽职尽责等问题,努力做到忠诚教育事业、珍惜本职岗位,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全身心投入到教育事业中。

二查大局意识,看是否存在不顾教育发展大局、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对待工作拈轻怕重、推三阻四等问题,努力做到满腔热忱、勇于担当,以教书育人实际行动践行“热爱教育、奉献教育、赞美教育”要求。

三查和谐理念,看是否存在不维护教育形象、不珍视教育声誉、对教育评头论足甚至诋毁谩骂等问题,努力做到自觉倡树“教育一家人”和谐理念,以身为教育人为荣,以促进教育发展为使命,保持坦荡心境,时时处处注重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四查为人师表,看是否存在不注意个人形象、不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等问题,努力做到为人师表,以高尚人格力量、良好道德形象和精湛业务素质成为学生的楷模、社会的榜样。

五查严谨笃学,看是否存在业务不精通不熟练、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法单

一、课堂效率低下等问题,努力做到勤奋学习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全面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

六查育人成效,看是否存在不尊重学生成长规律、以罚代管、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努力做到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每一位学生,因材施教,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七查团结协作,看是否存在团队观念淡薄,教学上自我封锁、缺少交流等问题,努力做到真诚对待同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打造温馨和谐的教师团队。

八查家校沟通,看是否存在家校联系不及时、流于形式、没有实效等问题,努力做到家校亲密合作、携手育人,完善沟通方式方法,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4.和领导沟通的技巧有哪些 篇四

稍有管理常识的领导都能明白,说错话的员工有价值,因为错了可以改;不说话的员工没价值,要不是没想法、要不是懒得想。

领导最头痛的就是开会时,每提到一个问题,下面就鸦雀无声。有互动才有沟通,有沟通信息才能流动。信息向下流动,计划才能执行;信息向上流动,异常才能反馈。

高效能人士七个习惯中说的积极主动,首先要敢说话。

二、不说废话

既然沟通这么重要,领导这么需要沟通,为什么还有人不敢说话?因为很多人常常说废话,自己也知道是废话,自然不敢说出口。

什么是废话?沟通是为了传递有价值的信息推动协作。什么是有价值的信息?沟通指向行动,向上沟通最大的价值就是提供有利于决策信息。如果一句话不能指向决策或者没有提供有利于决策的信息,这就是废话。

举两个常见的例子:

1. 答复领导的工作安排。如果回答「知道了」,这就是废话。究竟知道什么了,知道了之后要做什么,如果这个任务和已有任务冲突怎么办,谁也不知道。

正确的回答是「任务已收到,依据目前的情况我会把任务安排某任务之后,预计在 X 月 X 日完成,会提供 XX 成果」。基于沟通,领导可以立刻对优先级、工作计划、工作成果进行决策。

2. 向领导提出工作计划。如果说「本周一,将会拜访 X 客户」,这也是废话。为什么要外出拜访,为什么是这个客户,为什么要安排周三?

正确的方式是「X 客户提出一项选址需求,我对客户需求表进行评估后,认为 X 客户订单金额很大,而且需求我们可以很好的满足。所以我计划本周第一天上门拜访,预计通过 3 个问题进一步确认客户需求。不过拜访用不了一整天,其他时间我会就近拜访其他两个小客户」。

基于沟通,领导可以立刻做是否拜访,沟通什么问题,拜访时间安排进行决策。

不说废话,从微信不问「在么?」开始。

三、不说空话

之前在知乎 Live - 管理常识课(第二讲)中反复谈到建立工作中的个人品牌,起码要不说空话。

什么是不说空话?

就是记住自己说过的话。是的,不需要说到做到,工作中什么都要说到做到,那就没人敢说话了。很多人就是误会了这一点,才导致第一条不敢说话,担心说错了,无法履行承诺。

有很多人,确实不说废话,看上去言之有物,但事实上说的和做的完全是两回事。这就从传递有价值的信息变成了传递错误的信息。这种信息给决策造成的误导比不传递信息更大。

继续第二部分的例子:

1. 答复领导的工作安排。X 月 X 日已经过去一周,预计的成果并未没产生,也没有任何反馈,因为什么没有产生。这就是空话。

2. 向领导提出工作计划。计划周三拜访 X 客户,结果去拜访了 Y 客户,三天之后 X 客户通过其他渠道找到了合适的办公室。这就是空话。

正如我们前文所说,沟通不是为了评估责任,而是为了传递有价值可支持决策信息。

出现计划外的异常很正常,只要及时调整就可以了。但是言行不一,全是空话,就完全没有培养的价值了。

所以,一定要记住自己的传递的信息,如果有结果要汇报,如果有异常要反馈。

对于不以沟通见长的职场新人来说,在和领导沟通的时候记住这三句话就够了。

1、不怕说话(积极传递信息);

2、不说废话(重视信息价值);

3、不说空话(重视信息更新)。

围绕这三句话,主动去沟通,说话之前先动脑,说话之后把话记牢。

1.人为沟通障碍有哪些呢?

2.和领导出差注意细节

3.职场人际交往口才的技巧有哪些

4.和领导出差路上说什么

5.和领导出差注意事项

6.职场沟通说话技巧

7.领导如何与下属沟通

8.职场沟通难吗?

9.职场沟通你“会”了吗?

5.沟通——领导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方式 篇五

听、说、写、看是沟通最常使用的手段。

所谓的「沟通」不是一种命令,也不是一种说教或独白,就像此时的演讲仅是我个人单方面的讲授,所以也不算是沟通。以前的大学生上课时,若要偷偷打瞌睡,总要很小心;但是现在的研究所上课,只要学生不把脚翘到书桌上,至于做其他事,教授往往也不太会干涉。

有位中山大学硕士班学生,有一次上课时,当教授在黑板上写字,那位学生就剥着花生吃,剥花生的声音太大,已经干扰到教授的授课,但是那位教授并没有用命令的语气禁止,怕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只是很委婉地跟那位同学说,你剥花生壳的声音,让我觉得很紧张,也影响其他同学上课,不知下次可否改吃布丁或蛋糕?因为那样比较没有声音。话一说完全班同学顿时哄堂大笑,那个学生也自觉很不好意思,从此便没有人再敢在课堂上吃东西了!

这例子告诉我们沟通不是命令、说教或独白,只是它进行的方式是多元的。

说、问、听、看、写是沟通的手段,每个人都会使用这些手段,因此,往往我们因为我们都会使用,每天也在使用,反而疏忽了深入研究、改进它的动机。

6.沟通——领导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方式 篇六

【关键词】领导方式 信任 忠诚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5-0-03

1 引言

对任何一个企业领导人来说,获得下属的忠诚和信任都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愿望,这个愿望如此迫切但却也是如此难以达到,以至于如果有下属反问“为什么我要信任你?”“为什么我要对你忠诚”的时候,领导往往一时难以反应过来,在他们多数人的潜意识里,这似乎是想当然的问题——“既然我给了你饭吃,你就应该对我忠诚”。但是答案难道就是这么简单吗?仅仅是分配工作,给予酬劳就能够赢得下属的忠诚和信任吗?让很多人吃惊的是,信任和忠诚度主要来源于下属和领导的互动过程中,其主要的驱动因素是领导的能力和管理方式。中国员工越来越希望上司们不仅仅是分配工作,而是运用其管理艺术,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激励员工创造高绩效并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

本文讨论的核心问题就是:从下属的角度来看,哪种领导方式产生了对领导的信任和忠诚。由于文化背景和社会习俗的不同,我们对由西方背景下发展出的领导理论不能盲目跟随。如果将其理论生搬硬套到企业管理中,不但无法客观反映本土领导模式的本来面貌,张冠李戴,而且还会在实践中产生重大问题。因此,本文以本土文化为背景,运用西方规范化的研究框架,首先给出领导方式、信任和忠诚的分类和表现形式,其次,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领导方式对部属信任和忠诚的影响。

2 领导方式和员工的信任、忠诚

2.1 领导的分类和表现形式

本土企业的领导方式,更接近于“在一种人治的氛围下,彰显出严明的纪律和权威、家长式的仁慈及道德廉洁性的领导方式”(樊景立、郑伯埙,2000)。这种和西方的领导方式完全不同,似于“家长风格”的领导包括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在我们当前的企业中最常见,也最为普遍。仁慈型领导:指领导者对部属个人做个别、全面而长久的关怀,包括对部属个别照顾和体谅宽容的施恩行为。德行型领导:指领导者以身作则,用美德来领导,做下位者的榜样,从而对下属潜移默化。威权型领导:指领导强调其权威是绝对的、不容挑战;对部属会做严格的控制,要求部属毫无保留地服从。这三种领导方式的具体表现形式如表1所示。

2.2 对领导的情感性信任和认知性信任

相比于西方的法律和规范化信任原则,中国特定的文化结构使得信任的产生更和具体个人相关联。因此,中国企业内部的信任更多的被理解为个人之间对于相互合作所持有的信心(李新春,2005)。特别对于领导和下属之间信任的形成过程来说,在长期的工作交往中,他们对于相互合作有了一定的信心和默契,每个人都会按照对方与自己的关系进行信任分类,并动态地进行信任管理。这种信任分类和管理往往来源于两个方面:情感和理智。

对领导情感的信任包含了信任关系中个体间的情感纽带。领导和下属之间会在工作关系中投入情感,即被信任者排除自利动机,对信任者做出利他且不求回报的表示。这种情感的联系构成了领导部属间相互信任的基础,基于情感的信任实际上隐含着善意这个要素。同时,对领导基于认知的信任则包含了部属对领导者胜任力和责任心的肯定。在和领导的工作交往过程中,这种信任来源于对领导专业技术、领导能力、可靠性和可依赖性的认识。

2.3 对领导忠诚的分类和表现形式

忠诚一直是企业管理中所重视的课题,也是评估与选拔部属的重要判断标准。其表达的是员工与特定主管之间的心理依附关系。背景下的忠诚概念具有不同于西方社会的独特内涵。这个概念最大的特征就是“私忠大于公忠”,即对于而言,对具体某个人的忠诚可能大于对团体、组织、社会,甚至法律规范的尊重。因此对领导的忠诚和对组织(企业)的忠诚是有很大差异性的。这种特殊的私人忠诚原则使得部属对领导的忠诚不仅仅意味著相互信任,同时还涵盖着追随、认同(价值观、行为准则等)、奉献、效忠等含义。

因此在企业中,对领导的忠诚应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陈振雄,1997):追随(对领导有强烈的依附感,希望能和他共同工作)、努力(为了领导,愿意付出相当程度的努力)、奉献(为领导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利他性行为)、认同(对领导有高度的认同和尊敬)。

3 问卷调查和结果分析

本研究的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广东省的民营企业员工,正式问卷调查在2009年9月到2009年10月间下发,共下发问卷800份(企业25家),采用员工现场填写问卷的方法来探求他们对直接领导的主观态度和想法。回收有效问卷776份(回收率为97%)。样本基本特征划分为教育程度、职位层级、年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和所在部门。问卷回收后,首先运用SPSS 及LISREL软件检验信度和效度,验证发现领导风格、信任、忠诚量表的信度系数(Cronbach α)是0.909、0.884、0.939,信度优异。同时,实施验证性因子分析(CFA,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来检验模型效度(见表4),从结果来看,模型效度良好。最后,建立相应的结构方程模型分析领导方式和员工信任、忠诚之间的关系。

3.1 领导方式和员工信任

从模型结果(图1—图3)来看,能够对员工信任产生显著影响的只有仁慈领导和德行领导。而且这两种领导方式对员工信任的影响途径也不同。领导对部属“个别照顾”和“体谅宽容”的施恩(仁慈领导),部属会表现出感恩与图报这两类行为,这样就产生了对领导的情感型信任(路径系数0.61),但是这种关心和照顾不能让员工对认识到领导的胜任能力和责任心,所以此时员工的认知信任仍然比较低(路径系数0.23)。

而德行领导对部属信任的影响则正好相反,对于领导者所展现出的“正直尽责”、“不占便宜”、“无私典范”等树德行为,部属会表现出对领导者的认同,从而会信服领导者的价值,并产生了领导可靠性和可依赖性的认同,这样就产生了对领导的认知型信任(路径系数0.66)。但是,由于德行领导往往是外在表现出来的,缺乏领导和员工的主动交流和互动,因此,此时员工的情感信任仍然比较低(路径系数0.36)。

有意思的是,对部属做严格的控制,要求部属毫无保留地服从地威权领导对员工的信任不会产生什么帮助(路径系数0.03和0.12)。所以,如果要员工产生对领导的信任,最好的采用仁慈领导和德行领导的结合模式。

3.2 领导方式和员工忠诚

忠诚是一个比信任更近深入更复杂的概念。由于我们对员工忠诚的测量更多的是从行为的角度来进行的。所以本部分的结论虽然和上面的较为类似,但仍然存在一些差别。总体上来看,仁慈领导对员工忠诚的影响最大,正如我们上文所提到的,仁慈型领导往往需要和员工进行全面而长久的互动,这种施恩关系是长期取向的,因此仁慈型领导会产生高度的员工认同(路径系数0.61)、员工奉献(路径系数0.53)和员工追随(路径系数0.52),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由于仁慈型领导也包含了宽容与保护(例如:对相处较久的部属,他会做无微不至的照顾),因此部分员工也有可能预期到这一状况,从而降低自己的工作努力程度,这也是为什么对于德行领导而言,员工“努力”项目的系数略低的原因(路径系数0.37)。

对于德行领导而言,对于领导者所展现出的不徇私(不滥用权力为自己牟利)和以身作则(即要求部属做到的,自己会先做到)会显著提高部属的追随愿望(路径系数0.40)和努力程度(路径系数0.47)。但是有意思的是,虽然部属愿意追随德行领导,并努力工作,但是员工认同德行领导,愿意为德行领导奉献的欲望并非十分强烈(和仁慈型领导对比,路径系数为0.30和0.22)。这是因为虽然德行领导的外在表现十分优异,但领导部属之间还是缺乏长期的互惠关系。由于这种互动关系是情感联系的基础,结果就会导致部属虽然出现很“看好你”、“愿意追随你”的理性预期,但不一定会具备“认同你”,“为你奉献”的情感性联系。

同时,模型进一步说明了在当前中国民营企业中,威权型领导对部属忠诚信任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在威权领导下,领导者强调其权威是绝对不容挑战的;对部属则会进行严密控制,而且要求部属毫不保留地服从。这种威权领导,来源于中国传统遵循“尊尊法则”的父权主义原则。但是结果证明这种严格遵循正式规则控制制约部属的方法,不会产生下属对领导的信任和忠诚感,虽然能够略微提高员工的努力程度,但其原因不如说是“畏惧”更加贴切一些,威权领导的状况也说明了当前企业管理中领导艺术和领导技巧的重要性,仁慈领导和德行领导才是真正产生员工信任和忠诚最重要的领导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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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cAllister,D.J,Affect- and cognition-based trust as foundations for interpersonal cooperation in organizations,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1995,38(1):24-59.

[3] 樊景立,郑伯博.组织的家长式领导:一项文化观点的分析,本土心理学研究,2000,13:127-180.

[4] 侯杰泰,温忠麟,成子娟.结构方程模型及其应用,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7.沟通——领导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方式 篇七

(一)市委政法委

1、领导班子的主要特点和存在的不足主要特点:自换届以来,政法委领导班子团结共事,实干创新,廉洁勤政。⑴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加强。⑵政法工作成效明显。主要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系统内各单位的领导、指导、协调。

2、在职副县级以上表现突出的干部主要特点和不足AA(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政治立场坚定,敏感性强,敢于担当,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强,有基层工作和各岗位任职的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丝毫不懈怠,群众威信高,是主要领导的好帮手,为人心胸开朗、关心下属、清正廉明,是一个德能勤绩廉具佳的干部。主要不足:工作中有时要求过高过严,稍显急躁。

3、副县级干部备用人选的主要特点和不足⑴BB(女,综合协调科科长):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组织协调综合能力较强,为人大气兼容,活泼开朗,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是网格化管理顶梁柱。主要不足:缺乏基层一线业务工作的经验。⑵CC(办公室主任):政治上清醒,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团结同志有凝聚力,公私分明,廉洁自律。主要不足:工作激情需加强,理论功底不够深厚,作用发挥不强。⑶田文涛(执法监督科科长):理论功底较深,法律知识熟,品德优,对党忠诚,工作有耐心,接访攻心力强,工作勤恳,任劳任怨,事业心责任感强,想干会干能干,有培养前途。主要不足:缺乏基层工作经验。

8.沟通——领导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方式 篇八

江泽民同志认为,领导干部必须牢固坚持领导就是服务的观点,同时必须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没有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不可能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也难以为人民谋利益。(19)

一、从领导的“自在状态”转到领导的“自为状态”。只有熟悉领导工作的特点,掌握领导工作的规律,才可能使领导工作从“自在状态”转到“自为状态”,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20)

二、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的改进和创新。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而且是思想方法和世界观的问题,是对人民群众的立场和态度问题。(21)

9.沟通——领导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方式 篇九

责任审计规定》释义

2010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12月8日向社会公布。为了便于理解和掌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制定本释义。

第一章 总 则

[条文]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规定》立法宗旨和依据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从宏观层面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是制定本规定的主要宗旨,体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要求。1997年胡锦涛同志的批示明确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很有好处。党的十六大强调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已经成为新时期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从微观层面讲,《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为了科学总结十多年来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经验,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审计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但是只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审计机关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没有具体的规定。随着时间的推移,1999年 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以下称两办暂行规定),在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等方面已不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各地依据不同层次的文件和规定开展工作,影响和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规定》在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基础上,面向经济责任审计的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在审计对象、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评价、责任划分和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三)《规定》的制定依据是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和监督的有关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规定》要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又是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依据干部管理和监督的有关规定。[条文] 第二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

(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释义] 第二条、第三条是关于审计对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该条在两办暂行规定确定的审计对象基础上有了较大突破,与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相比,更加直接、明确、具体。

(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所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主要包括三类人员:

一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二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三是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中包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条文]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释义] 本条是关于经济责任内涵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本条在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基础上,对经济责任内涵作了更加明确和清晰的规定。

(二)经济责任的内涵,首先是基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任的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领导职务;其次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因所任职务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再次是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相关联的职责和义务。[条文] 第五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审计依据和审计方式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第一款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依据,与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相衔接,明确提供了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领导干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依据。

(二)第二款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两种方式,包括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来选择审计方式。

(三)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是各地在审计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式。离任审计有利于全面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但存在实效性不强、不利于整改和审计结果利用等问题。近年来,各地在开展离任审计的基础上,前移监督关口,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增强审计的实效性,避免“秋后算账”,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规定》认可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两种审计方式。[条文] 第六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地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本级党委与上一级审计机关协商后,由上一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

审计署审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请国务院总理批准后实施。”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审计对象确定原则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第一款规定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和绩效审计时,按照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来划分审计管辖范围,确定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不同,审计对象是领导干部。因此,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原则是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而不是按照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

(二)为了回应社会公众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由谁来审计的问题,《规定》对其确定原则和组织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

第二款明确地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本级党委与上一级审计机关协商后,由上一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即按照“上审下”的原则进行。

第三款关于审计署审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审计署是最高审计机关,无法按照“上审下”的原则进行,《规定》明确在报请国务院总理批准后,按照国务院总理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条文] 第七条:“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释义] 本条是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不能超越法定审计监督职权范围,不能滥用审计权力,侵害被审计领导干部或者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挟私偏袒。

(二)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接受、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经济责任审计,据实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情况。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审计机关或者审计人员依法进行的审计工作。

(三)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审计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条文] 第八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保密义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其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取得的资料和形成的审计记录,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经济责任审计无关的目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条文] 第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保证审计机关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所必需的机构、人员和经费。” [释义] 本条是关于保持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所必需的机构、人员和经费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随着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需求不断增长,审计机关审计任务日益繁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量目前已经占到审计工作总量的40%以上。但是部分审计机关仍然存在未设立专职机构、审计人员和经费不足等与审计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为了有效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可持续发展,《规定》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为审计机关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提供有效的机构、人员和经费保证。

(三)审计机关应当有效整合审计资源,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第二章 组织协调

[条文] 第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同级审计机关内设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同级审计机关的副职领导或者同职级领导。” [释义] 本条是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组织管理制度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与支持,是经济责任审计事业发展的关键。《规定》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

(二)领导小组或者联席会议制度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制度。目前,全国已有90%以上的省、市、县,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在总结全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明确要求中央和地方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没有对建立领导小组作出专门规定,但也未加以限制,已经成立领导小组的地方,仍可以保留领导小组,通过改进组织领导方式,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三)干部管理监督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是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重要保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大多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这些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规定》认可了这一做法,明确联席会议由上述部门组成。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本条第二款对其机构设置和领导人员配备作了进一步规定,即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同级审计机关内设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为同级审计机关的副职领导或者同职级领导。这对于推进经济责任专职审计机构及其领导人员级别的提升,确保审计机关有效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具有重要意义。[条文] 第十一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制度和文件,研究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总结推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释义]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关于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联席会议主要是发挥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各成员单位既要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发挥作用,又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规定》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共同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制度和审计计划、共同研究利用审计结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是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主要为联席会议组织、管理、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服务。《规定》明确了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起草有关法规制度和文件、研究提出年度计划草案、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等。[条文] 第十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组织部门每年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后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由审计机关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释义] 本条是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制定的科学性是有效实现审计目标、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是增强审计效果的关键。目前,部分地区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与审计机关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规定》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要有计划地进行。

(二)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其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制定审计计划,这一计划通常指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将其纳入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之中。遇有临时增加项目的特殊情况,应当履行追加计划程序。二是审计实施应当按照审计计划来进行,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及时完成审计任务。

(三)根据目前审计实践中的做法,按照党管干部原则,《规定》明确每年制定审计计划时,首先由组织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审计委托建议。

(四)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共同任务,《规定》明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建议,共同研究提出年度审计计划草案。

(五)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在本级政府行政首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规定》明确年度审计计划草案由审计机关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 审计内容

[条文] 第十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审计内容确定原则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核心在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经济社会和事业科学发展。同时,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和评价,要以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作为切入点。基于以上考虑,《规定》明确将上述内容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重点和基础,是确定审计内容的重要原则。

(二)审计机关和纪检、组织、监察等部门在干部管理和监督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仅限于领导干部有关经济活动职责的履行情况,审计机关应当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赋予审计机关的职权界定审计内容,既不能“缺位”,更不能“越位”,严格做到依法审计。[条文] 第十五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第十六条:“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第十八条:“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释义] 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是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明确了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

(二)第十八条明确了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关注的事项,这也是审计的重点内容。制定本条规定的目的,在于强调领导干部行使着管理经济社会的重要职权,履行着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经济社会和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职责,为了更加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仅局限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具体事项,要更加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条文] 第十九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由上级领导干部兼任,且实际履行经济责任的,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内容仅限于该领导干部所兼任职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审计对象由上级领导干部兼任时如何确定审计内容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由上级领导干部兼任,且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该领导干部是经济责任审计对象。

(二)对该领导干部进行审计时,审计内容应当限于该领导干部所兼任职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而不涉及该领导干部所任其他领导职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

第四章 审计实施

[条文] 第二十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组成审计组并实施审计。”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实施审计的计划依据和组织形式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是经过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的,是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审计。

(二)审计组是审计机关实施项目审计的组织形式,审计机关应当按照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要求配置审计资源,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条文] 第二十一条:“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以下简称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审计机关送达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在正常情况下,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在特殊情况下,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但必须经过本级政府批准。特殊情况是指:

1.办理紧急事项的。比如党委、政府基于特殊要求且情况紧急的,或者相关部门有特殊要求且情况紧急的。

2.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原任职单位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比如相关部门掌握被审计领导干部或者相关人员涉嫌经济犯罪,需要协同相关部门,立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3.其他特殊情况。

(三)明确了审计通知书的送达对象。审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被审计领导干部,为保障和维护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规定》在审计法和两办暂行规定的基础上,明确审计通知书首先应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审计通知书在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的同时,也应送达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条文] 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召开有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人参加。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应当进行审计公示。” [释义] 本条是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和审计公示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召开审计进点会和进行审计公示,是各级审计机关在多年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是保证审计质量和提高审计效率的重要措施。

(二)审计进点会。

1.召开进点会的目的,主要是介绍审计依据、审计内容、时间进度安排、有关要求等,以保证审计工作顺利实施。

2.召开进点会的时间,本条仅规定“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没有规定具体时间。在审计实践中,一般在审计组开始现场审计前,也可视具体情况,在开始现场审计后的合理时间内召开审计进点会。3.进点会的参加人员,包括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管理的工作,在目前审计实践中,部分地方的纪检、组织、监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派人参加审计进点会,取得了较好效果。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可以派人参加审计进点会。

(三)审计公示。本条第二款规定了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应当进行审计公示,但对审计公示方式没有具体规定,审计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公示。[条文] 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当听取本级党委、政府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本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 [释义] 本条是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听取有关领导同志和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是审计机关在审计实践中总结出的成功经验之一。通过听取他们的意见,可以帮助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把握有关问题和线索,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也为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奠定了基础。

(二)听取意见和了解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必经程序和要求。[条文] 第二十四条:“审计机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相关资料;

(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

(三)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本条是关于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提供资料义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审计机关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经济责任审计。

(二)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为了保证审计机关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在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基础上,本条明确规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除了应当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资料之外,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还应当提供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三)本条所称的“其他有关单位”,是指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以外的单位。[条文] 第二十五条:“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释义] 本条是关于确立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承诺制度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本条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规定,即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以及有关单位均需要作出书面承诺。

(二)书面承诺具体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仍然担任所任职务,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作出书面承诺;二是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已不再担任所任职务,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原任职单位应当作出书面承诺。[条文] 第二十六条:“审计机关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时,可以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审计机关提请协助权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审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或者其他机关予以协助。审计法的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经济责任审计。

(二)纪检、组织、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都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承担着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和协调职责。本条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除包括审计法规定可以提请协助的上述机关外,也包括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条文] 第二十七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征求本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本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后,首先应当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该报告是审计组就审计实施情况和审计结果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

(二)征求意见范围。

1.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在提交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经济责任审计。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领导干部,为保障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应当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

2.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被审计领导干部接受党委、政府的领导,本级党委、政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较为了解,党委和政府的意见可以作为审计评价的参考依据,根据工作需要,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也可以征求本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

3.纪检、组织、监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是干部管理监督部门,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意见是全面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工作需要,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也可以征求本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

(三)征求意见方式。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有关单位的意见。

(四)反馈意见时限。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本条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对于本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本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反馈意见的时限,本条未作具体限定。[条文] 第二十八条:“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出具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审计机关按照有关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出具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经济责任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是为干部管理和监督服务的,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应当向组织部门提交审计结果。由于审计报告的专业性较强,篇幅较长,为了便于干部管理和监督等部门阅读和使用,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精简、提炼后,审计机关向有关部门出具审计结果报告。[条文] 第二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第三十条:“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释义]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是关于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送达对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审计报告主送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

(二)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的送达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必须送达的对象,包括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组织部门。审计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在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必须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经济责任审计是接受组织部门委托建议开展的审计,是为干部管理和监督服务的,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应当提交组织部门。

2.根据工作需要送达的对象,包括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如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提出要求,审计机关经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同意,可以将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抄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具有管理监督职能的有关成员单位。[条文] 第三十一条:“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释义] 本条是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处理处罚权和移送处理权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设定的审计处理、处罚权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同样适用,解决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能否进行处理处罚的问题。

(二)审计机关在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后,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和后果,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果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提请政府裁决。[条文] 第三十二条:“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机关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关申诉,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复核决定和审计署的复查决定为审计机关的最终决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报告有异议时救济途径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为了保障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保证审计质量,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本条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救济途径作出了规定,建立了申诉和申请复核制度。

(二)申诉条件。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机关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时,才能提出申诉。对审计组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异议时,应当在向审计组提交的书面反馈意见中说明。

(三)申诉时间和对象。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关申诉。

(四)审计机关受理申诉的时限和要求。审计机关应当根据申诉的内容,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查,履行必要的复查程序,并在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五)申请复核的时间和对象。申诉人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核。

(六)审计机关受理复核的时限和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根据复核请求,对作出复查决定的审计机关的复查行为和审计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复核,并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七)复查决定和复核决定的效力。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复核决定和审计署的复查决定为审计机关的最终决定。

第五章 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

[条文] 第三十三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审计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审计评价依据和原则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审计评价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依据包括: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责任制考核目标、行业标准、以及其他有效的依据等。

(二)审计评价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原则包括: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有充分审计证据支持等。即在法定审计内容范围之内,应该审计什么必须审计什么,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条文] 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责任划分种类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当承担的责任,审计机关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对其作出界定。

(二)本条是在两办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责任划分种类作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两办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将责任划分为两种,即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又将主管责任划分为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十多年来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经验,《规定》在此基础上,对责任的划分作出了完善,将其直接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更为明确和具体。[条文]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所称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四)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五)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所称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

(二)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所称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释义] 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是关于责任划分标准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界定责任的前提。必须是针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行为,其他行为不属于界定责任的范畴。

(二)直接责任的划分标准。《规定》明确了五种情形,与两办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相比,删去了“失职、渎职行为”一种情形,相应增加了两种情形:一是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二是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主管责任的划分标准。在两办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主管责任进行了明确和细化,确定为两种情形:一是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二是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四)领导责任的划分标准。按照排除法将领导责任确定为一种情形,即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条文]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第三十九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人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释义]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是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和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的可持续发展。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审计结果运用的主体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组织、监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运用审计结果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第三十八条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明确规定要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三)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干部管理和监督规定的相关要求,第三十九条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第六章 附 则

[条文] 第四十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职责、权限、法律责任等,本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释义] 本条是关于《规定》未尽事宜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规定》是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的经济责任审计专门规定。在《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的,应当依照《规定》执行。

(二)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有关职责、权限、法律责任等,同样适用于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未作规定的应当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条文] 第四十一条:“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适用本规定。有关机构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参照本规定组织实施。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规定》适用范围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适用《规定》。

(二)有关机构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参照《规定》组织实施。

(三)《规定》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五条涵盖了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其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由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由于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职权有别于审计机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条文] 第四十二条:“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者贯彻实施意见。”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同时废止。” [释义] 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四条是关于制定有关配套文件、《规定》解释权和生效日期的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定》,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根据《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者贯彻实施意见。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规定》的解释权授予审计署,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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