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共11篇)(共11篇)
1.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篇一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呢?
1、借款人提出申请: 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2、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 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请受理7个工作日后,向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审批结果。
3、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扣款账号等资料前来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
4、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5、贷款划拨: 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
6、贷款回收: 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未满一年,借款人因出国、调离本市、房产转让、退房等原因需提前还款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7、清户撤押: 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承办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2.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篇二
北京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 理工、经管、文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全校设21个教学院所, 教职工3 370人, 由于教职工人员基数大, 公积金管理工作量也很大, 主要涉及的业务有支取、开户、转移、销户等。随着住房市场化, 房价不断攀升, 教职工购房压力日渐增加, 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也不断增加, 买房以后都存在支取公积金的需求, 导致公积金支取人数也呈不断增加趋势, 给公积金经办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压力。
网络版公积金管理系统启用之前, 我校公积金日常管理所用的软件是单机版管理软件, 该软件主要侧重于基本业务流程的管理, 能够完成日常业务, 比较稳定, 但缺乏网络化、共享功能, 使用灵活性差, 不能按要求增加、定制模块。
二、住房公积金网络版管理系统的开发及运用
住房公积金网络版管理系统以B/S结构为主, 主要有公积金政策宣传、公积金公共查询、网上预约支取、网上预约开户等模块;以C/S结构为辅, 主要有打印模块、数据导入导出模块以及供管理员使用的功能强大的查询模块。
B/S结构基于J2EE平台, 系统采用7层架构设计:Web层表现层、控制层、服务层、DAO层、DTO层、持久层和数据库层。采用7层架构设计是目前主流的设计架构, 具有框架灵活性的优点。网页界面采用Flash技术制作。Flash是一种功能强大的网站设计技术, 有很强的表现力, 搭配Flash自带的脚本语言Action Script, 可以制作出用户交互体验丰富、界面极为友好的前台界面。
C/S结构模块采用Delphi软件开发工具开发。采用Delphi的原因在于它是高效的Windows应用程序开发工具, 可以快速开发数据库管理软件。C/S结构模块主要供管理人员使用, C/S结构相对于B/S结构具有响应速度快、开发简便、安全性高等优点, 对B/S结构起到了不可替代的补充作用。在实际使用中, 也证明了二者结合使用效果非常理想。
数据库选择使用SQL Server 2005。起初我们采用Access数据库, 它是桌面型的小型数据库应用, 采用它主要是考虑到其具有简单实用、开发成本低、周期短等优点。但投入实际使用一段时间后, 随着数据量和访问量急剧增加, 系统性能下降很快, 响应速度变慢。所以后期我们改用SQL Server 2005。SQL Server属于大型数据库, 应用于该系统迅速体现出它的优越性, 系统性能又恢复到起初良好的状态。
三、系统分析与评价
我校启用网络版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之后, 公积金支取业务办理的流程如下:
(1) 教职工登录后勤管理处网站, 访问住房公积金管理页面, 了解支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 材料准备齐全后, 进入网上预约支取模块, 填写相关支取信息, 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 系统自动显示公积金经办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办理支取业务。
(3) 经办人进入管理员模块, 按照申请先后顺序, 依次通知申请人按双方协商好的时间办理支取业务, 在时间安排上具有极大的灵活性。
(4) 经办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信息, 提前打印好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申请人来现场办理业务时, 双方可直接核对表中信息, 从而节约了大量在现场的时间。
该系统从投入使用至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 系统运行稳定, 达到了预期的使用效果, 教职工满意度较高, 领导也高度肯定该系统的实际使用效果。与启用该系统之前相比, 公积金管理业务在以下几方面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1) 显著提高了办公效率, 据统计, 同样办理一个支取业务所花费的时间只有原来的一半甚至更少。
(2) 教职工无需在办公现场排队等候, 免去排队之苦, 并可根据个人要求相对灵活地安排支取办理时间。
(3) 节约了纸张、电话费等办公费用, 实现了网络办公, 对推动办公自动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4) 公积金经办人员的工作压力大大减轻, 工作量相对减少。
四、结束语
该软件是由北京工业大学房管部工作人员自主开发的,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通过该软件的开发以及实际使用中的显著效果, 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信息化建设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 我们要再接再厉, 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优化工作流程, 提高办公效率。
摘要: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停止福利住房实物分配, 实行住房货币化管理, 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量显著增加, 公积金经办人员也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为了减轻经办人员工作压力, 提高办公效率, 减少办理支取业务所需时间, 北京工业大学房管部对公积金支取流程进行了优化, 并开发了与之配套的住房公积金网络版管理系统。在实际使用中, 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对推动办公自动化的进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篇三
一、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难点
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没有引起地方政府足够重视;二是非公有制企业领导认识错误,认为这是增加企业的负担,不愿意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后,没有继续执行《条例》;四是非公有制企业几乎没有贯彻《条例》;五是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普遍不知道企业应该为其缴住房公积金,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一是宣传工作没有跟上,宣传力度远远不够;二是部份地方和企业业主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意义,对住房公积金的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还有一部份单位领导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人的住房储金这一概念认识不够;三是法制建设、管理制度建设落后,缺乏严密有效的监督机制;四是原有管理决策体制、机构设置不健全等历史原因。这也说明,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法制化、制度化,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是解决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根本出路。
二、对策措施
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按“明确重点、狠抓难点、依法管理、积极促缴”的思路,采取统一计划、统一安排、分步实施、分期到位的办法,逐个系统、逐个领域、逐个问题解决。第一步是首先着力解决改制后的国有、集体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缴存问题;第二步是组织力量对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缴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第三步是按照《条例》规定研究制定出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的手段和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家喻户晓,要采取措施,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使住房公积金真正家喻户晓。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突破口,以公积金管委会名义,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市工商局联、市私营企业协会等领导机关和政府部门,召开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座谈会,商讨各方面的措施和方法。
2、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增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要从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公平税赋、承担必要社会责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同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更有利于解决企业职工住房的后顾之忧、增强企业凝聚力。
3、在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方法。先在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的企业内实施,再逐步在面上推开,给非公有制企业一定缓冲时间,减少政策推行的阻力。
4、缴存比例在不低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最低缴交比例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允许非公有制企业低起点入轨,逐步提高缴存比例。
5、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均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任何企业不得以企业自主权为由,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凡经营活动正常,并能基本保证按月发放工资的企业,要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非公有制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象为业主及具有本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并与企业主签订2年以上(含2年)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以员工月工资额为基数,企业为其缴存5%,员工工资中扣除5%,两者均为个人,由非公有制企业统一按月缴存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专户,并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基数和比例每年可由企业根据效益情况适当调整。
6、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建立专业执法队伍,严格住房公积金,对拖欠、未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行为依法查处。
7、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条例》贯彻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地方政府要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措施。人大、政协、总工会等方面督促执法,将住房公积金纳入工作检查范围,银行、工商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比,在效益较好的企业先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带动其他企业全面贯彻《条例》,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篇四
(一)、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条件
1、申请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只有一个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表现为:一个有效身份证件下只有一个有效的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或“封存”状态。);
2、申请人必须持有符合银行要求的身份证件;
3、没有在申领银行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当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共八家银行合作发行联名卡,其中北京银行发放的为“贷记卡”,中国银行发放的为“借贷合一卡”其他五家银行发放的为“借记卡”。公积金缴存职工根据自己需求自由选择发卡银行,每名职工最多可拥有七家银行发放的联名卡,但是每家银行只允许办理一张。
(二)联名卡个人申请办理流程
1、银行选择
个人根据需要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在北京地区所有网点,或在建设银行(部分网点)中自由选择联名卡申领银行。
2、申请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在完整填写好个人信息后,申请人应当明确和银行约定是否需要卡面印制姓名拼音以及是否配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3、银行审核
银行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告知其具体原因。
4、制卡和发卡
对于通过审核并选择卡面上不需要印制姓名拼音的,银行现场制卡并发放给申请人。对于选择卡面印制拼音姓名的申请,银行与申请人另行约定发卡方式与时间。
5.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篇五
沈阳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沈阳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下面小编为您介绍。沈阳公积金提取流程第十二条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提取申请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在管理核心领取),持相关凭证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在受委托银行领取),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二)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和相关证件到管理核心进行审批。(三)经审批准予提取的,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管理核心审批同意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受托银行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第十三条 转入集中封存账户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无须原单位审核,直接到管理核心办理提取审批。第十四条 管理核心自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准予提取的,管理核心告知提取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本文来源于连州财富网news.lianzhou.cn,更多精彩内容欢迎访问。
6.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篇六
所需材料: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 / 转移申请表》 1 份 / 人(加盖公章)2.《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公积金转存的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4.公积金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两人共同还贷需要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几点说明: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 / 转移申请表》领取地点:华大财务处(厦门校区 A 区 3 楼财务大厅);之前已领取的老师无需再领;填写内容见表 1。
2.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凭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到水晶湖郡售楼处借取《商品房买卖合同》(押金¥ 3000 不以现金形式缴交,请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并自行复印 3 份。【请在借取后7天内归还合同】
3.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 09:00-12:00 周一至周四下午 13:00-17:00 周五下午 13:00-15:00 办理地点:一楼办事厅左侧 01 至 10 柜台(需取号排队)。
【可乘坐 BRT 一号线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4.若夫妻双方均要转公积金,仅有一方前去公积金中心办理的,则需带另一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5.若系父母、子女关系共同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时除提供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 份外,还需提供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份。
6.申请冲抵首付金额务必与签合同时公积金冲抵首付的金额一致,若因金额不一致,导致贷款金额发生变更,老师需重新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备注: 1.请教职工在合同备案名单(请关注住房网)公布后应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冲抵首付事宜;
2.因合同借取后规定的办理时间为 7天(含周末),请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办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附: 1.办理流程图
2.《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 / 转移申请表》填写说明 办理流程图:
第一步:学校财务处领取申请表
第二步:售楼处借取购房合同(复印 3 份)第三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第四步:中国银行松柏支行办理转账 第五步:返回售楼处交合同,退押金 申请表填写说明:
7.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 篇七
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62号令),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批准授权为人事代理单位及其员工、存档个人提供住房公积金的代收代缴以及支取、转移、贷款等相关服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立户:
1、单位立户:
在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须填写《住房公积金缴费清册》,并确定相关缴费基数以及缴费比例,由人才中心为其提供开户行及帐号。
2、个人立户:(只协助办理公积金转移,暂不实行缴费、贷款等业务)
个人出具立户申请,持身份证、存档证明等证件及复印件来人才中心办理立户登记,并确定相关缴费基数以及比例。缴纳费用中,单位、个人缴纳部分均由个人承担。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由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共同确定。
其中缴费基数为代理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以单位、个人均不低于缴费基数的5%为原则,具体实施根据各单位经济效益不同参照以下比例执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为基数的5%,单位缴存部分为基数的5%-20%,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1、单位缴存:
各代理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足额汇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同时填写该月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报送我中心,并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可以用现金缴纳,也可以直接转帐至我中心提供的帐户。
2、个人缴存:
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须一次缴存半年或一年的费用,并进行个人缴存登记,缴存应及时、足额。
三、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转入:
人事档案由人才中心托管的人员,住房公积金需要转入时须由转入者本人提出申请,人才中心经审核同意后,为其提供人才中心的公积金帐号以及开户行名称,由转入者原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转移手续,待转入后人才中心进行相关入帐登记。
2、转出:
属于西安市内调动工作,由转出者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转入单位提供单位公积金帐号和开户行名称,人才中心审核通过后上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有关转移审批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经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
2)、户口已迁出西安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或出境定居;
3)、代理人员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
4)、代理人员攻读研究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5)、公积金足额、连续缴存一年以上,用于本人或其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不包括装修)自住住房;
6)、用于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7)、所租房屋租金超过了职工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部分;
8)、代理人员在职期间去世,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领取。
2、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额度:
1)、符合上述第一至第四项及第八项支取条件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
2)、符合上述第五至第七项支取条件的帐面须留存半年余额,其余可以支取。
3、住房公积金的支取程序:
1)、代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于每月20日前带有关支取证明材料(详见下)到人才中心;
2)、填写《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登记表》,并由原单位审核盖章后交人才中心审核;
3)、人才中心审核后,于每月20日后集中有关证明材料,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计科审批;
4)、资金中心审核盖章后,人才中心到开户行办理有关款项提取手续。
5)、人才中心通知申请人提款并办理签收手续。
4、住房公积金支取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1)、离、退休职工须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离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2)、户口迁出西安或出国(境)定居须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户口迁移证明、出国(境)定居审批表复印件、护照复印件;
3)、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复印件、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复印件、有关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攻读研究生的代理人员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
5)、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
a、购买单位公房须提供单位房改批复复印件、公有住房售房分户价格表和购房款收据复印件;共配偶亦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结婚证;
b、商品房购房合同和付款凭据;
c、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城建部门的审批文件、施工合同等。
6)、归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须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近期还款证明;
7)、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15%的部分须提供:经职工单位审核属实的房租标准证明、夫妇双方收入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
8)、代理人员在职期间去世须提供:死亡证明书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的证明、继承人或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书面申请;
注:上述支取的办理人才中心均须审查材料原件,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须提供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办理程序:
人才中心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代理人员,提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服务,负责和银行信贷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及资金中心沟通联系,协助贷款的申领。
1、含义: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是指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所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向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购买自用住房的职工个人发放的政策性贷款。
2、贷款对象:
凡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资金中心指定银行专户一年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用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贷款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单位及个人能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购买自用住房并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5)、同意用所购房产或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贷款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有关规定。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证);
3)、购房缴款凭证;
4)、夫妇双方的收入证明;
5)、合法的购房合同;
6)、预售房相关证明。
5、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A、贷款额度:
1)、房改房一般控制在购房应付总价款的90%以内;
2)、商品房、经济房一般控制在总价款的75%以内;
3)、用有价证券质押的在有价证券的70%以内。
B、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0年,并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C、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3.6%(月利率3‰),5年以上年利率4.05%(月利率3.375‰)。
利率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记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费用:
(1)、贷款工本费:每户20元
(2)、评估、抵押登记工本费:每户30元
(3)、担保服务费:贷款总额*1.3‰*贷款年限
(4)、综合服务费:每户500元
7、住房公积金贷款代办程序:
(1)、申请人准备申请贷款的材料,共6项;
(2)、向人才中心提出代办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贷款材料,由我中心审核同意代办后,申请人与我中心签定委托代办协议;
(3)、申请人领取并填写《西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个人收入证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等,由人才中心送交银行信贷科审核;
(4)、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和银行签定《西安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再由人才中心将相关材料送交西安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审核;
(5)、担保公司对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进行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向银行出具《贷款担保承诺书》,同时担保公司与银行签定《个人住房借款担保合同》,与申请人签定《个人住房借款反担保合同》,然后为申请人办理住房抵押登记;
(6)、由人才中心将相关材料送交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信贷科复核,复核无误后,由信贷员开具《公积金划拨审批表》和《划款通知书》;
(7)、受托银行在接到《划款通知书》后即将款项直接划入房地产公司的单位帐户;
(8)、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
公积金办理程序(附件)
⑴、开户办理程序:
代理单位先填写汇缴清册,经人才中心审核后办理汇缴手续,指定开户行在收到单位汇款后通知人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记入个人帐户,同时由人才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收款书”供单位记帐。
⑵、支取条件及材料:(下列材料我中心须审查原件,无误后将留复印件)
◆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证、身份证);
◆调离西安市(户口迁移证/商调函、档案转递单、身份证);◆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医院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
◆出国移民、定居(移民址);
◆在职期间去世(死亡证明书、继承人书面申请、继承人身份证);
◆攻读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购房合同/房产证、缴款凭证、身份证); ◆偿还个人购房贷款(贷款合同、缴款凭证、身份证)。
以上材料我中心上报资金中心审批合格后,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电话通知个人到我中心直接领取现金。
⑶、贷款对象及条件:
①、贷款对象:凡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或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申请个人贷款同时应具备条件:
u 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u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u 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u 购买自住普通住房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u 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u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申办材料:
u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各4份;
u 借款人婚姻证明(单身声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须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4份;
u 购房缴款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u 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u 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④、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材料;
2、我中心审核材料
3、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4、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填写合同表格
5、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6、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划款通知单
7、银行放款
8.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手续须知 篇八
一、需携带的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提取人银行储蓄存折(或卡)(暂只受理佛山市范围内工行及顺德农商行储蓄卡、活期存折或信用卡,建行储蓄卡或活期存折);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3、按下列分类提供资料(再次提取时不需要重复提供):
二、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如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先行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才生效。在变更登记未完成前,夫妻双方可持结婚证到前台签名确认共有,进而办理提取手续。/
3三、提取时间相隔。偿还贷款本息、租房提取不少于半年提取一次,其他项均为不少于一年提取一次。
四、业务流程:
五、咨询电话:1234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
使用提取手续说明
一、表格领取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领取,或从网站http://下载,用A4纸打印。
二、个人明细保留余额规定
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必须留足不低于500元。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翻建住房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自住住房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装修、装饰等都不属于大修自住住房范畴。
9.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篇九
甲方: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
乙方:
上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是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主办,为上虞市有关涉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网上综合资讯及业务处理服务的信息平台。为顺利在网上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的办理,甲、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确保乙方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职工状态修改、基数与缴存比例调整以及相关信息查询等业务,具体业务以上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实际提供为准。
(二)甲方负责公积金网上业务会员的注册、开通及注销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确认已经阅读和理解了本协议内容并予以同意。
(二)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有权享受下属服务:
1、能够正常登陆上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但因不可抗力、网络故障检修等原因除外。
2.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查询本单位的住房公积帐户信息、进行网上提供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处理等,具体业务以上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实际提供为准。
(三)乙方在办理网上业务时必须遵循准确、真实、合法、合规的原则,严格按《上虞市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操作办法》办理,所有业务操作的依据必须是真实的,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及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办理网上业务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进行处罚。
(四)乙方有义务按年向上虞住房公积金网的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商支付会员服务费,第一年免,后续根据业务种类情况另行商定。
(五)服务期限自会员开通之日起计算。
(六)乙方必须提供准确的会员资料及甲方要求提供的资料、证明等,如会员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能及时更新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网上业务平台将给予每个单位用户对应的会员身份认证密码,该会员身份认证密码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应当对以其会员身份认证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会员身份认证密码,如果因乙方失密会员身份认证密码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担全部责任。1
三、续约和升级
本协议在服务届满前双方如果没有再行签署新的协议.协议自动顺延。在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后通过甲方的审核后,会员服务顺延。
四、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一)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甲方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二)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甲方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乙方:
1、乙方提供的注册资料不真实;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三)除前所述情形外,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甲方保留在不可抗力及光纤中断、服务器故障等其他因素作用下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无需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内容所有权
上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定义的网络服务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物权、知识产权等法律的保护。乙方只能在上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上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六、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二)本协议的有效期三年。
(三)如任何双方或三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甲、乙双方确认,已仔细阅读上述协议,并同意签署本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盖章)
代表人: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
1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所需资料 篇十
(一)申请人向购(建)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下设的办事网点(以下称“公积金办事网点”)提出贷款申请,领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以下称《贷款办理须知》)和申请贷款所需表格(可在在“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用A4纸下载打印!)。
(二)申请人填妥贷款所需表格,按《贷款办理须知》的指引,由本人持贷款所需证件和资料到公积金办事网点提交贷款资料,进行贷款受理登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下称“公积金管理机构”)在10-15个工作日内批复申请人具体的贷款额度,并委托当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以下称“经办银行”)为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手续。
(三)申请人等待委经办银行的通知,预约时间到经办银行的办事网点签订借款合同,待申请人通过了银行的贷款审批程序、房管部门为申请人办妥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后, 委贷银行书面通知公积金管理机构划拨资金发放贷款。
(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借款人当前(最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缴存额×借款人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12+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
公积金贷款份额以个人为单位分别计算贷款份额,按此公式计算的数额超过贷款限额的,以贷款限额作为申请人的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家庭按以下原则分配贷款份额:
1.加两人的份额
5.申请人购(建)的住房属非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须达60%,贷款利率上浮10%(注:自建房属非首套住房的,参照抵押房产的价值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并且不能超过建造价的40%)。
3)申请人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能提供本人或配偶近期在购房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的证明和明细凭证(以申报开户缴交的时间算起,连续缴满一年以上才符合贷款条件;开户后一次性补缴的不受理贷款申请);
(注:申请人须附上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职工社保养老保险手册或连续缴存一年以上的明细凭证,由我中心核查,证实情况属实后才可正式受理贷款申请!);
②能提供本人或配偶近期在购房所在地,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的证明和明细凭证(以申报开户缴交的时间算起,连续缴满一年以上才符合贷款条件;开户后一次性补缴的不受理贷款申请);
(注:申请人须附上单位的工作证明、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和明细凭证,由我中心核查,证实情况属实后才可正式受理贷款申请)
③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户籍在购房所在地区域内(购房前户籍必须已经落户在购房所在地;须出示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交的资料:(请自备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一)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贷款终审后由公积金中心存2份,经办行存1份)(注: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负责贷款初审的须移交本表2份给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经办银行负责贷款初审的本表须移交3份公积金中心进行审复);
经办行存1份,公积金中心存2份);
:由经办银行留存);提供复印件3份:经办行存2份,公积金中心1份);
供复印件3份:经办行存2份,公积金中心1份);
供复印件3份:经办行存2份,公积金中心1份);
:经办行存2份,公积金中心1份);
:经办银行存;:公积金中心存);
书》:(复印件2份:公积金中心、经办银行各存1份);
明:(原件1份:经办银行存;复印件1份:公积金中心存);
(1)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和贷款情况证明》和近1年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明细凭证:(原件各1份:公积金中心存;复印件各1份:经办银行存);
(2)本人或配偶近1年在购房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或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的证明和明细凭证:(原件各1份:公积金中心存;复印件各1份:由经办银行存)。(注:户籍在购房所在地的申请人不需提供)
(3)填写《暂停支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原件2份:公积金中心存)。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交的资料
(请自备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肇庆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3份;贷款终审后由公积金中心存2份,经办行存1份)(注: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负责贷款初审的须移交本表2份给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经办银行负责贷款初审的本表须移交3份公积金中心进行审复);
2.《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原件3份:经办行存1份,公积金中心存2份);
3.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1份:由经办银行留存);
4.申请人家庭成员、共同购房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经办行存2份,公积金中心1份);
5.申请人家庭成员、共同购房人家庭成员户口薄:(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经办行存2份,公积金中心1份);
6.申请人、共同购房人的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经办行存2份,公积金中心1份);
7.购房首期房款发票:(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经办行存2份,公积金中心1份);
8.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经办银行存;复印件1份:公积金中心存);
9.预售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房地产权权属证明书》:(复印件2份:公积金中心、经办银行各存1份);
10.申请人家庭成员、共同购房人家庭成员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原件1份:经办银行存;复印件1份:公积金中心存);
11.珠三角城市的公积金缴存人需另外提供以下资料:
(1)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和贷款情况证明》和近1年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明细凭证:(原件各1份:公积金中心存;复印件各1份:经办银行存);
(2)本人或配偶近1年在购房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
月以上或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的证明和明细凭证:(原件各1份:公积金中心存;复印件各1份:由经办银行存)。(注:户籍在购房所在地的申请人不需提供)
1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 篇十一
1、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350号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2、需提交的申请资料: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2).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4).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借款人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1).借款申请;(2).已预交20%以上房价款收据;
以上申请资料除提交原件外,还需提交复印件四份,统一填写、粘贴于《阿克苏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清册》中,此《清册》借款人可在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积窗口积或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
3、办理条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抵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还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办理期限:提交资料齐全、准确无误、签订借款合同后,阿克苏城区内单位的职工5个工作日贷款发放完毕,各县单位的职工8个工作日贷款发放完毕。
5、办理地点:阿克苏城区内单位职工在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积金窗口,各县单位职工在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6、办理程序:公积金窗口(管理部)受理(领取贷款资料清册)咨询→借款人填写清册,提交有关资料、承诺、保证→公积金窗口(管理部)初审办理房产抵押→公积金中心复核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借款人和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公积金中心终审划转贷款基金→借款人凭受理单在公积金窗口(管理部)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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