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价流程

2024-06-08

调价流程(8篇)

1.调价流程 篇一

商品调价、促销变价流程

(试行)

一、适用范围

此流程适用于生鲜商品以外的商品永久性调价,各类促销变价。

二、适用情况

调整商品进、售价,调整库存商品进价以及供应商、采购人员发起的价格促销。

三、流程规则 ㈠ 变价信息范围

⒈ 生产厂商、经销商调价通知的价格调整; ⒉ 竞争店市调报告的价格调整;

⒊ 商品过季甩货、残损处理、库存处理、新品展示、DM促销的进售价调整; ⒋ 价格调整包括商品的进价、售价、库存进价的调整,商品库存进价的调高必须经过采购总监审核。

㈡ 商品价格调整的时效性

⒈ 厂家进价调高时,若审批合格,必须依照合同约定期限(接到10天以后)内方可调整。

⒉ 店内促销要求提前2天完成价格调整、库存调整等系统信息录入;DM促销要求提前5天完成价格调整、库存调整等系统信息录入。

㈢ 促销规则

⒈ 所有新品正常销售15天后方可进行价格促销;

⒉ 所有价格促销期一般为15天,最多可连续2期,3个月内不得超过2个档期,且促销期结束后间隔15天才可再次作价格促销;

⒊ 同一个商品在同一时刻只能有一种促销方式,而且已经做过促销的商品不能再在此基础上做前台POS的手工打折;

⒋ 同一商品在同一时间段内只允许存在一种促销模式,且不支持促销嵌套。⒌ 当商品一种促销模式生效,其他的促销模式将完全失效,不同时间生效按后单压前单原则;

⒍ 同一时间生效按优先级原则:组合促销>单品时点促销>单品时点调价>DM促销>促销调价;

⒎ 低价优先,同一个时间点正常售价、促销售价、会员售价,执行最低价。㈣ 促销商品价格调整规则

店内促销要求提前1天完成价格调整、库存调整等系统信息录入。DM促销要求提前5天完成价格调整、库存调整等系统信息录入;

㈤ 促销单审批规则

店内商品促销、DM商品促销须调整库存商品,库存进价不调整的商品促销由采购部长审批、负毛利促销商品(供应商不承担)由采购总监审批方可做信息录入。

四、单据流转审批权限 ㈠ 售价调低、调高

⒈ 价格调整时必须持市调报告,注明调价原因;

⒉ 采购提报,采购部长审批、商品行政部长审批后,方可转数据分析录入员进行价格调整。

㈡ 进价调低、库存进价调低

采购提报,采购部长审批方可转信息录入员进行价格调整。㈢ 进价调高

⒈ 价格调整必须持厂商变价通知单、市调报告;

⒉ 采购提报,采购部长审批、商品行政部长审批后方可转信息录入员进行价格调整。

㈣ 进售价同时调高

⒈ 持市调报告,注明调价原因;

⒉ 采购提报,采购部长审批、商品行政部长审批后审批方可转信息录入员进行价格调整。

㈤ 库存进价调高、负毛利销售(供应商不承担)调价

⒈ 凡属促销结束厂家库存金额须恢复原价的,变价单上必须注明调高原因、库存批次号;

⒉ 采购提报,采购部长审批、商品行政部长审批后方可转数据分析录入员进行价价格调整。

㈥ 单据录错、验收错误造成的价格、库存调整

属于其它部门错误造成的原因,必须由对方主管部门领导签字、采购主管签字、采购部长签字方可调整。

五、单据填写、提报规范

㈠ 单据填写要求字迹清晰,不能涂改。

㈡ 任何调价在商品调价单上都必须注明原毛利率、现毛利率。

㈢ 采购部必须在变价执行日前一天传单到商品行政部进行系统变价,商品行政部于当天完成变价操作,并下传信息到门店;

㈣ 门店商品促销需求可提前通过呈报《市调报告单》,《商品促销变价申请单》到商品采购部进行审批后,由商品行政部进行系统变价后下传信息到门店;

㈤ 门店如有促销需求,必须在执行日前一天通过RTX进行呈报,采购收到申请单必须在当日完成审批,传递到商品行政部,商品行政部当日完成变价操作,不得托单到次日。

六、调价权限设定及处罚标准

㈠ 门店拥有对生鲜类商品的调价,促销变价权限;

㈡ 门店没有除生鲜以外商品的任何形式的调价,促销变价的审批权限; ㈢ 除生鲜以外商品调价,促销变价均由总部商品采购发起,商品行政部系统变价后下传信息到各门店,门店遵照执行;

㈣ 门店信息系统员,不允许对除生鲜以外商品进行任何形式的调价,促销变价的业务系统操作;

㈤ 门店发生一次越权调价或促销变价,处罚店长200元,课长100元,信息系统员100元;造成经济损失部分店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赔偿;

㈥ 擅自进行生鲜以外商品调价,促销变价,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除名外,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㈦ 处罚由公司防损部、人力部、商检部、财务部监督执行。

2.调价通知函 篇二

XXXXX有限公司项目部: 您好!感谢贵公司长期对XXXXXXXX加工厂的信赖与支持,全体员工在此深表感谢,在未来的日子里,还望能与贵公司继续多多合作,携手前进。

长时间以来,由于原材料及柴油等价格直线般快速暴涨而导致生产成本不断上升,所造成的影响令我公司实在难以负荷。

经我公司领导层研究及多方面的思虑,决定遵照合同约定,进行同比调整:在原合同价基础上上调

元/吨(现在运到贵公司工地价

元/吨)。原材料价格一旦下调,我公司另行及时通知调价。为不影响贵公司的业务工期,上述信息请贵公司三日内予以回复,逾期视同默认。因价格变动给贵公司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也将一如既往的以高质量产品和优质服务全力回报广大客户的厚爱和支持。

顺祝!

XXXXXX加工厂

3.产品调价通知函 篇三

尊敬的***经销商:

感谢贵司一直以来对***系列产品的支持和钟爱。过去几年,我方一直承受着原材料的价格上涨而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以及其他因能源价格上涨而导致的运输、包装等价格上升的困扰。

为了我司的可持续发展并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18年5月10日开始,对本公司***系列产品所有型号的价格上涨6%,以缓解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

特此函告!顺祝商祺!

***商贸有限公司

4.材料调价差 篇四

 ①计算幅度:按施工期信息价与投标期信息价比: (5150-5000)/5000=3%

3%不可调

 2.投标报价4900元/吨,施工期双方就钢筋市场价格达成一致意见,按确认价5260元/吨计算材料调整数据  ①计算幅度:按施工期确认价与投标期信息价比 (5260-5000)/5000=5.2% 大于3%可调

5.混凝土调价函 篇五

尊敬的 永城市政工程中录电缆,博德铝业项目部

在2013年9月17日,水泥厂家上调价格40元/吨,为了维护双方利益,我公司根据实际,决定对贵项目部所有等级标号混凝土价格上调 元/立方,调整时间为2013年 9月17日早8:00开始执行。望贵项目部给予支持并予以确认,便于及时为其安排生产。本函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顺祝商祺!

客户确认意见: 客户签字盖章:

河南鸿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3年 月

6.调价通知函怎么写 篇六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天弘的支持和信赖。天弘本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发展原则,多年来致力于提高产品质量及调整产品结构,为天弘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口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公司也将一如既往的坚持打造高标准高品质的产品开发,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和管理体系,为广大天弘经销商和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产品供应和体制服务,真正的实现齐心协力,互利共赢!

由于产区原料价格不断涨价,公司运营成本及库存成本不断增加,公司制定每年于年底12月30号将库存部分产品价格根据产区的实际情况不同比例的上调,于每年国历1月1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在这之前的价格维持原价,如果大家有需求和喜欢的产品可在上调前按原价购买,上调后将不再进行让价,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通知

______营运中心

7.11年新人工、材料调价文件 篇七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杭杭建市

财政局

198

2011‟各有关单位:

《关于杭州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08‟44号和杭财基„2008‟211号),《关于贯彻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杭建市„2008‟45号)实行以来,对推动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建设市场人工和材料价格动态调整和工程结算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我市目前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以及合同价款支付和结算方式各不相同,人工、材料等市场要素价格的波动趋势又各具特性,为适应新形势下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价风险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解决不同情形建设工程对人工、材料等费用因市场价格波动所导致的价差进行科学合理调整的需要,现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价格动态管理原则

我市建设工程的价格动态管理实行定期发布、事先约定和责任与风险挂钩原则。

(一)定期发布原则。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定期测算和发布人工价格指数、材料信息价等各类价格信息,及时反映本市市场价格水平的波动情况,对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指导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二)事先约定原则。发、承包双方应充分考虑工期、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在招标文件和签定的施工合同中,按本指导意见精神,事先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人工、材料等要素价格调整的种类、风险承担范围、采用的价差结算调整方式、价差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比例。

当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在约定的风险承担范围内,应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结算时价格不作调整;当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约定的风险承担范围以外,其风险幅度以外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结算时价差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三)责任与风险挂钩原则。因工期延误所产生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要素变化,应界定双方责任后按以下原则处理:

1、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价格涨跌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发包人结算时扣回价差。

2、非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价格涨跌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价差计入工程造价;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发包人不得扣回价差。

二、市场要素价格调整方式及价差计算方法

(一)材料

1、工程实施过程中,当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时,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工程计量和合同价款结算方式,采用下列调价方式之一进行动态结算调整:

(1)按时间进度分段计算:即工程实行按月计量和计算价差,合同双方可根据当月市场信息价与投标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信息价进行比较,调整相应价差。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进度分段计算:即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实行分段计量和计算价差,合同双方可根据相应形象部位的合同工期相关月份的市场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信息价进行比较,调整相应价差。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即工程竣工后实行计量和价差的总结算,价差在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后与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

2、合同双方应事先在合同中约定采用的材料价格动态调价方式。按约定方法计算的材料价差,是否与当期进度款同步支付以及支付比例,由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

3、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

材料价差采用抽料补差法调价,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价方式采用相对应的价差计算方法。价差只计取税金。

(1)按时间进度分段计算调价 根据工程的每月形象进度完成情况,按照当月信息价相对于编制期信息价的变动幅度以及材料的风险承担幅度进行当月已完工程量计量和价差计算。风险幅度以外材料价差计算公式如下:

①当单种规格材料价格上涨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材料差价(正值)= „当月信息价编制期信息价×(1-风险幅度)‟×当月单种规格材料用量。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计算调价

工程施工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形象部位分段节点,即可按照相应分段阶段内各月信息价平均值相对于编制期信息价的变动幅度以及材料的风险承担幅度进行已完工程量计量和价差计算。风险幅度以外材料价差计算公式如下:

①当单种规格材料价格上涨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材料差价(正值)= „合同对应阶段部位施工期内各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编制期信息价×(1+风险幅度)‟×对应阶段部位单种规格材料用量。

②当单种规格材料价格下跌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材料差价(负值)= „合同对应阶段部位施工期内各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编制期信息价×(1+风险幅度)‟×单种规格材料用量。

②当单种规格材料价格下跌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材料差价(负值)= „合同工期前 80%月份内各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编制期信息价×(1-风险幅度)‟×单种规格材料用量。

(注:上述公式中的“单种规格材料用量”,是指可调规格材料原合同用量与联系单变更用量之和,材料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半产品、辅助材料和零件。“编制期信息价”,是指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造价信息正刊发布的当期信息价。所在月份信息价如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信息价格调整的,则该月信息价格按所发布信息价执行天数加权平均。)

4、道路沥青混合料的价格补差,其价差根据沥青路面实施期与编制期信息价之差值按上述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中第(2)种调价结算方式的价差计算公式进行计算,沥青路面具体实施时间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证确定。

(二)人工

当人工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时,发、承包双方可按照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方式调整人工费价差。人工价差采用价格指数法调价,价差只计取税金。风险幅度以外人工价差计算公式为:

①当施工期人工价格指数平均值相对于编制期人工价格指数的比值上涨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人工费价差(正值)= „合同工期内各月份人工价格指数算术平均值/编制期人工价格指数-(1+风险幅度)‟×人工费总额。

②当施工期人工价格指数平均值相对于编制期人工价格指数的比值下跌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人工费价差(负值)= „合同工期内各月份人工价格指数算术平均值/编制期人工价格指数)-(1-风险幅度)‟×人工费总额。

(注:公式中的“人工费总额”,是指按原合同口径计算的结算造价的人工费(包括合同价及联系单调整部分的人工费)。“编制期人工价格指数”,是指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价格指数)

(三)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台班的机上人工、燃料动力材料应分别按照上述人工和材料的价差调整方法计算价差,同步调整结算。

三、风险范围及其幅度一般按以下原则约定:人工价格风险幅度为5~8%,单种规格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为5~10%,施工机械台班中的机上人工、燃料动力的风险约定幅度按相应人工、材料价格风险原则处理。

四、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或纳入财政管理专项建设资金(不含市区拼盘资金)的建设工程,以及市级做地主体建设,或市区拼盘资金由市级部门建设的建设工程,其人工价格风险幅度为6%,单种规格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为10%,材料价格动态调整方式采用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进度分段计算或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各区、县(市)自行安排建设资金(含区级做地主体的),或市区拼盘资金由区级部门建设的建设工程,由相应区、县(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本指导意见精神予以明确;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依据本意见精神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自行约定。

五、为提高工程结算的效率和质量,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必须向审核单位提供由预算软件导出的带有计价软件格式的电子结算文件。

六、本指导意见颁发日期之前,对已经按合同(包括补充协议)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或已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的工程,不再调整;颁发日期之前已完成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在建工程,对原招标文件或原合同约定按《关于杭州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性意见》(杭建市„2008‟44号、杭财基„2008‟211号)、《关于贯彻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杭建市„2008‟45号)执行或原约定不明确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本指导意见精神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并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之一;颁发日期之后的招投标工程,发包方应根据本指导意见的精神,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各市场要素价格相应的风险承担范围、调价采用方式、价差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比例,并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上述内容予以明确约定。

七、本指导性意见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其他资金来源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或在合同中自行约定。

八、本指导意见由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

九、本指导意见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关于杭州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08‟44号、杭财基„2008‟211号)、《关于贯彻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杭建市„2008‟45号)同时停止使用。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市场管理 指导意见

8.工程调价协商函 篇八

致:内蒙古呼铁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感谢贵公司对我方的支持与信任,以及多年来双方一直保持的良好合作关系。贵方的呼铁佳园二期工程项目中我方本着筑精品、重信誉、低成本的原则在前期项目协商过程中充分以贵方利益为首的态度而进行报价而取得了贵方的信赖得以承接了此工程项目的承建权。现阶段已经进入到繁忙的设备安装周期,在此过程中我方在通风排烟系统的安装准备阶段遇见了严重影响此项工作推进的以下几点问题:

一、在通风、排烟系统的设备选型上我方以国内目前行业品牌、技术、售后各项条件比较成熟的为优先:

1、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

2、山东亚太集团

3、山东金光集团、4中大·贝莱特集团为参考,贵方规定的控制价格已经接近生产成本,甚至风管的加工及安装价格低于生产成本;

二、在此分项的工程施工上,我方的施工计划及方案是:在确定采购的供应商中要考虑其配套的安装技术能力来最终选择所用的品牌。在与其交涉中我方按照贵方的规定价格直接给生产厂家结算也因为其价格低而无法进行协商。我方中铁十局、十一局、十四局、先后从山东德州联系了八个厂家,其中有部分企业是跟我们长期合作的都进行了协商都无法达成协议。

以上问题现在给我方在此项工作的推进上造成很大影响,故恳请贵方予以重视,考察实际情况创造新的协商条件给予支持。敬祝

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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