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201

2024-06-18

最新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201(共11篇)

1.最新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201 篇一

为进一步搞好来宾就餐管理,严格控制招待费用,促进廉政建设,现制定《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业务招待范围:上级部门、兄弟单位、业务往来单位、大型会议。严禁招待本矿部门或下属单位人员。矿属人员赴两井检查指导工作时严禁在两井就餐(含工作餐)。

二、实行费用包干、凭内部代币券招待就餐制度,按定额逐月发放,余额可结转使用。代币券仅限于定点餐厅使用。

三、招待室服务人员凭代币券安排就餐,遇有特殊情况,可先就餐后付券(但必须于次日内付清)。否则,由此而影响招待就餐的由对口接待领导负责。

实行招待就餐旬报制度。每旬末由办公室依据招待室统计各对口接待领导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给各对口接待领导。

四、招待上级及有关业务单位来宾,事前通知办公室登记。中午一律实行自助餐,禁止用酒水。晚间实行工作餐。其标准是早餐5元/人,自助餐15元/人,晚餐10元/人。因对外业务联系,确需用酒招待时,要严格控制标准。招待用酒由办公室统一配置,按统一标准安排,10人以上每桌不超过4斤,10人以下每桌1-3斤,招待用酒水的品种由矿党政办随饭菜一起安排,并做好发放记录。(酒水仅指白酒,其他类酒饮料、烟自备)。

五、矿大型招待指接待上级季、检查和大型会议。与会人员的工作就餐费用,属于政工系统必须经党委书记同意,属于行政系统必须经矿长同意,方可另行结算,不列入分线领导包干费用。大型招待费用使用由矿党政安排。并由办公室现场结算。(月度例行的集团公司部室和本矿各部室参与的各类检查验收活动属各分线领导负责结算)

六、因业务工作需要在市区营业饭店或在外地招待用餐的,事前政工系统须经党委书记批准,行政系统须经矿长批准。所发生的费用,列入其招待费用定额内,按规定程序审核签字,在交对外用餐发票时,同时交纳与发票等额的代币券,或从次月的定额标准中核减,办公室办理登记报销手续。

七、正常情况下,庞庄井月招待费不超过3.5万元,张小楼井不超过1万元,东城井不超过0.7万元。

本《规定》自2005年3月1日起执行。张小楼、东城井依据此规定制定相应规定,报矿党政办公室备案。

附:对口接待范围及承包费用定额标准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对口接待范围及承包费用定额标准

一、对口接待范围。

1、省、市以上领导、集团公司副总以上领导、集团公司党政办公室、组织部、老干部处、市、县、区公安政法系统来人由矿长、党委书记负责。

2、集团公司纪委、宣传部、团委、人武部、公安处、教育中心、新闻中心、派出所由党委副书记负责。

3、集团公司工会系统来人由工会主席负责。

4、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室、设计研究院、规划发展部、水文地质、通防系统、矿业建设监理公司(不含机电、运输系统)、技术监督处、基建部门来人由总工程师负责。

5、生产技术部、矿业公司来人由生产副矿长和生产副总负责。

6、矿业建设监理公司机电运输系统、通讯计算机处、供电处、机电设备租赁公司来人由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负责。

7、安全监察部、救护大队、市安委会来人由安监处长负责。

8、劳动工资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物质供销公司、煤炭运销公司、内部银行、房地产管理处、煤款结算中心、投资管理中心、审计处、代记帐公司来人由经营副矿长负责。

9、征迁处来人、矿乡关系、外出创业来人由征迁、外出创业副矿长负责。其中征迁招待费用由征迁费用列支。

10、市、县、区交巡警、收费站、市、县、区、乡对口业务部门来人、上级大型招待由矿党政办负责。

11、凡集团公司以外相关部门和集团公司系统内的厂矿院校来人(含帮助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均由分线对口接待。

二、在对口接待中,需要主要领导或其他领导陪餐时,其费用仍由对口领导支付。矿领导每月招待费标准(内部代币券):矿长、党委书记每人3000元,副矿级领导每人2000元,副总每人800元。

2.最新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201 篇二

(一) 业务招待费的构成

通常情况下它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业务费。主要包括的有: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和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二是招待费。主要包括的有: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发生的就餐费、娱乐费用和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发差旅费、住宿费等。

(二)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 无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法, 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税务机关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在餐饮、住宿 (非本单位职工) 、香烟、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其他支出上。

(三)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

1.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企业在纳税申报的时候, 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首先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税法规定, 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应以是营业 (销售) 收入, 即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众所周知, 提供劳务、销售商品、让渡资产使用权、还有建造合同取得的收入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出租包装物的收入, 销售材料获得的收入, 代购代销手续费的收入, 这些属于其他业务收入的范畴;视同销售收入包括: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 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 还有些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2.筹建期的扣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中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这些支出一定要与筹办活动有关) , 可按关规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在税前扣除。

税法规定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 (包括试生产、试营业) 月份的次月起, “业务费”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然而根据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筹建期内发生的招待费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二、中国电建业务招待费存在的问题

(一) 管理人员水平相对落后

(二) 难以划分个人消费和商业招待

在电建的经营管理中, 业务招待费和个人消费、娱乐和福利性开支等其他费用的界限不好区分, 涉及的范围过于笼统。并且税务机关很难判断每笔消费是否真实性可靠, 也没有时间和精力来查证核实每一笔费用。

(三) 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上松弛

大部分国有企业在制定年度企业预算的时候, 都会规定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比例, 但是却没有与此相匹配的预算定额硬性约束。在中国电建的管理中, 许多的管理人员的个人消费都以公款报销, 提供的发票明细不清楚, 许多开支都以餐费、会议费, 没有较为准确条目, 便允许报销。宽松的报销管理, 导致了许多人的弄虚作假, 虚增了企业的业务招待费。

(四) 业务招待费开支巨大使每个企业都感觉到业务招待费不够用, 每年都要超支, 并且超支的数额巨大

(五) 管理方法停滞不前

每个企业在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上无非是以下几种办法:一是指定规定的业务招待场所来进行招待, 让财务部门定期向其结算当期的招待费用;二是确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来管理业务招待事宜, 由专项人员来安排, 定期向财务部门结算当期招待费用;三是将业务招待费的指标分配给相关业务部门, 此方法较为流行, 因为它根据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实际, 以文件的形式确定各部门的招待费用, 超支的部分用工资弥补, 结余的部分可以用作下期使用。

三、对业务招待费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合理性建议

(一) 规避风险

中国电建在选择投资的时候, 可以选择风险小, 周期短, 地域分散的项目来投资, 而不是只投资一些高收益, 但是风险也高, 回报周期长的项目。要把资金分散开来, 这样可以避免金融风暴的冲击和国外市场的冲击。要掌握第一手的时政新闻, 抓住商机和危机, 在第一时间处理好面对的风险, 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

(二) 出台业务招待费管理的新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和精神水平的不断进步, 我们要出台相应的管理业务招待费发规定, 制定法规, 以条文的形式来管理, 赏罚分明, 对于业务招待费超支的企业, 除了税前调整外, 对超支部分征收额外的税费, 制定不同标准征收, 已达到警示的作用。但是对于业务招待费未超支的企业, 我们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发放奖章, 调整下期应纳额。

(三) 严格管理企业人员

中国电建在技术型人才上具有一定的优势, 但是在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上, 仍需要不断加强企业人员的管理, 提升企业人员的道德水平和自觉性。这就需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 并在实践中践行良好的道德素养。同时可以通过参与企业各种活动, 真正做到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园来维护和管理, 努力为企业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企业业务人员也要极力规范自己在工作中的言行举止, 不把个人消费归为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在工作中向优秀企业员工学习, 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要认识到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样, 才能有效保证业务招待费的合理管理。

(四) 明晰列支项目

面对企业超支严重的问题, 企业要想管理好业务招待费这个水分比较大的费用项目, 首先要知道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对象, 按照规定:在发生业务招待费的企业所在地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业务往来关系的, 但是和企业无控股、参股关系的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之间发生的正常的业务招待费用, 可以列入业务招待费;对于在发生业务招待费的企业所在地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业务往来关系的, 与企业有控股、参股关系的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之间发生的正常的业务招待费用, 应纳入企业内部单位之间正常工作往来支出, 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支出。其次我们还要确定业务招待费的列支项目, 具体内容参照上文第一章第二节内容, 对于召开洽谈会费用、赠送礼品的费用、差旅费 (含住宿费) , 就在会议费、差旅费等相关项目下列支。

(五) 严格审核报销材料

在业务人员报销业务招待费的问题上, 如会议费、差旅费、董事费相关费用等, 企业管理部门一定要严格审核, 要求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 来证明其真实可靠性, 加强管理力度。中国电建的全体成员都是监督的个体, 对于违反企业报销条例的开支, 要用于纰漏, 形成一个良性的监督体系。相关主管税务机关若要求企业提供真实材料的, 企业应该在合理的时间提供证明资料, 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材料整理和核查工作。

摘要: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应酬费用。它是必要的, 是企业正常运营发展所需要的一种实在的支出, 也是企业经费管理中可以扩大或缩减的一项。企业是国家经济构成中有强大生命力的一种经济形式, 其对国家税收的作用不容小觑。所以, 国家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按照当期业务招待费的60%扣除, 但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本文结合中国电建具有代表性的2012年和2013年的营业收入和业务招待费展开分析, 就中国电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比如难以划分个人消费和商业招待, 招待费用超支严重和管理的劣势, 如相关政策法规滞后等提出合理的内部管理措施。

关键词:企业,中国电建,业务招待费,管理

参考文献

[1]赵祝慧.改进业务招待费管理方式的设想.财会通讯, 1998, 3 (10) :33

[2]吴思琦.现行税法下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税务筹划.时代金融, 2013, 9 (3) :40

[3]李柏生.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合理筹划的思考.会计之友, 2009, 3 (9) :32-33

[4]张丽娜.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和税收筹划.企业论坛, 2010, 5 (2) :96~97

3.业务招待费使用规定 篇三

一、为加强本公司费用管理,控制成本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只有为公司从事各种业务活动而发生的餐费和礼品费,才可向公司财务申请报销。

三、因公司的各种业务活动需发生费用时,须事先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若事先未申请或未得到批准,财务有权对职员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拒绝予以报销。

四、如职员在外地出差,业务招待费不超过RMB500元时,可在出差返回后向公司总裁及时补办申请;超出此限额的,应在出差之前进行申请或及时在外地向公司总裁申请;若事先未申请或未得到批准,财务有权对职员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拒绝予以报销。

五、业务招待费审批权限及程序:

1.费用当事人申请,并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2.部门总监审查确认 3.总经理审批

六、如有未送出的礼品,需交回公司行政部。

七、公司对发票上注明的招待费及歌厅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特殊需要,须事先向公司总裁申请)。

八、职员不可为客户报销任何发票。遇特殊情况,需事先请示公司总裁。公司财务只对有总裁签字的相应单据给予报销。

九、职员在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应填写《业务招待费报销明细表》,注明招待日期、客户的名称等相关内容。

4.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四

中化二建办发〔2014〕27号

关于印发《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管理,制止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铺张浪费行为,促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公司管理提升,进一步减少公司成本费用、堵塞管理漏项、提高公司绩效,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对《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信息公开属性:公开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4年5月28日印发

附件: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开支范围

第三章业务招待费使用原则

第四章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第五章业务招待费使用标准和申请程序

第六章业务招待费的监督

第七章其它有关规定

第八章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管理,制止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铺张浪费行为,促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公司管理提升,进一步减少公司成本费用、堵塞管理漏项、提高公司绩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开支范围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业务关联单位的考察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公司各部室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招投标过程的必要招待。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兄弟单位、业务往来单位正常交往的费用,以及以上接待所需正常礼节性礼品赠送。

第三章业务招待费使用原则

第七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公司在控制业务招待费的同时,要本着“热情、文明、节俭”的原则接待来宾。

第八条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符合国务院国资

委、集团(股份)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九条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四章

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业务招待费预算将指标进行

分解,下达各二级单位的指标。公司纪委、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

第十一条各单位的业务招待费预算指标一经下达,一般不予调整。如有将导致预算指标产生重大偏差的事项发生,经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可以调整。

第十二条预算指标的调整,应当由出现偏差的单位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阐述原因,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对执行单位提出的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中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方案,报经理办公会通过,然后下达执行。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实际中发生超预算开支,应在发生前报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经经理办公会批准增加预算。

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业务招待费的管理部门,并根据制度和核定的计划指标严格控制使用。

第十六条财务部每年对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分项作出分析报告,对一次性

金额超过1万元的须有单独说明,一次性支出超过2万元的,须提前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分析报告交公司分管领导批示后,由财务部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统计表,由总会计师在职代会向员工代表做大会报告。

第五章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集中采购,招待用餐的审批,以及标 准和陪同人员审查和控制。总经理办公室应根据来宾的重要程度及业务性质分别确定不同的招待标准。公司招待用烟、酒、茶等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凭发票到财务部报帐。总经理办公室要建立招待物品领用台帐。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室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同意,可到化建大厦餐厅库房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800元,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上级委托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

第二十条有关来客就餐的标准和申请程序:

公司机关及二级单位各类招待用餐原则上一律安排在公司化建大厦餐厅,特殊情况须事前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在外进行招待。

(一)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考察,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单位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等需要用餐,由接待部门填写“业务接待用餐审批单”,公司

分管领导批准,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按客人级别、事由、公司主接待领导

(二)上级部门委托公司承办的会议如需安排食宿的,可由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后在餐厅就餐。

(三)确因工作需要,双休日或晚上加班的,由部门申请,分管领导批准,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在化建大厦餐厅可按工作餐标准就餐。

(四)化建大厦餐厅接待用餐及工作餐标准:

1、工作餐:每人30元;

2、公司部室副职、二级单位副职接待:按每人60元;

3、公司部室正职、二级单位正职接待:按每人80元;

4、公司副总师接待:按每人100元;

5、公司副书记、副总经理接待:按每人120元;

6、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接待:按每人150元.以上接待均不含酒水。

(五)因工作和业务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招待标准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业务招待审批单”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司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招待费用不得超标。

第六章业务招待费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业务招待费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季度累计发生的招待费金额及消费用途以及与上季度的对比分析需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及纪委。

第二十二条公司严禁内部单位请客送礼。公司纪委应加强对招待费的监管、检查,应开设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将招待费列入每年的综合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公司每年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总会计师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并对各单位使用业务招待费情况分别进行通报。各分(子)公司也应在自己单位的职代会上对本单位发生的招待费进行通报。

第七章

其它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接待审批程序及就餐标准。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第八章附则

5.业务招待费涉税相关规定简析 篇五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但其超标扣除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也是所得税汇算时涉及调整最多的成本费用项目。对其不能税前扣除的部分直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对于业务招待费的列支,应引起企业财务人员的高度重视,本文试从如何把握双重扣除标准、如何划分与业务招待费易混淆的几种费用两方面进行简介。

一、企业所得税中双重扣除标准的设定:60%与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一)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把握

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对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却没有作出详细的解释,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指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税前扣除的管理必须符合税前扣除的一般条件和原则,如企业开支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一般要求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必须有大量足够有效凭证证明企业相关性的陈述。另在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合理的支出”中也指出合理性的具体判断,主要是看发生支出的计算和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一般经营常规,如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与所成交的业务额或者业务的利润水平是否相吻合等。

(二)计算基数的设定:销售(营业)收入包括哪些收入项目

根据国税函[2008]10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附件中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的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该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从申报表上可以看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很明显,它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同时企业计提招待费时必须是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才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范围,企业查补以前的销售收入不能计入当年业务招待费的计算限额。

另外企业在季度预缴申报时按《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填报说明的有关规定进行填报,待年终汇算清缴时再予以纳税调整。

(三)发生额的60%

出于商务招待与个人消费难以明确区分的特性,借鉴国外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四)示例:

企业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纳税调整时,可以分三步操作:

第一步,就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或者无法证明其真实性的业务招待费,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步,就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总额的40%,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步,就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总额的60%,与销售(营业)收入的5‰进行比较,如果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5‰,则应当就大于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如:甲公司2010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当年按税法规定确认的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甲公司2010年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额计算如下:

第一步,调增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40%,即12万元(30×40%);

第二步,计算税前扣除限额,即2000×5‰=10(万元);

第三步,比较实际发生额的60%与销售(营业)收入的5‰部分大小。实际发生额的60%为18万元,而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10万元,所以税前扣除限额仅为10万元,应纳税调增8万元(18-10)。

综合来看,业务招待费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8=20(万元)。

二、常见与业务招待费易混淆的费用处理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税务机关通常将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住宿费、香烟、食品、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等项目。但是有的财务人员见到餐费发票就作为业务招待费处理,这样一刀切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我们应仔细分析经济业务发生的实质,避免将不属于业务招待费的内容列入业务招待费核算,给企业增加不合理的税负。下面将几种常见与业务招待费易混淆的费用进行比较。

(一)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企业所得税规定计入差旅费的支出,属于正常的经营支出,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 84号)文件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这就要求财务人员面对业务人员出差报销的大量票据进行划分,哪些是出差人员的正常餐费支出,哪些是招待客户的支出,哪些是为客户购买礼品的支出。一般情况下,企业对于出差人员的餐费支出都是一定标准的。然后,按照分好的费用,将属于个人正常差旅餐费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等科目,将招待客户的餐费及赠送客户礼品计入“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等科目。

(二)会务费:

会务费是因为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租用会议场所费用、会议资料费、交通费、茶水费、餐费、住宿费等等,包含的内容比较多。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为方便省事或公司没有大型的会议厅,而租用综合性酒店,即住宿、就餐、会议均在一个酒店,会议结束由酒店统一开具会务费发票。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为经营而发生的会务费允许税前扣除,但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 84号)文件规定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也就是说根据企业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只要是与会务费有关的支出,且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的,应按其费用实质,作为“管理费用——会议费”或“销售费用——会议费”核算。

会务费可以税前全额扣除,财务人员要正确划分,并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但值得提醒的是要注意合理性及真实性,且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

(三)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 在订货会或商品展销会结束后作为礼物无偿赠送给客户等。账务处理应借记“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记相关资产类科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结转扣除。

虽然业务宣传费也不是税前全额扣除,但其扣除比例比业务招待费高且可结转扣除。

(四)员工餐费:

一些企业为解决职工的午餐问题,统一由某餐厅供餐,由公司统一结算,结算时餐厅开具的餐费发票,此项费用属于在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活动中所发生的间接人工费用,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其他相关支出,是人工成本的一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应做为“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核算,同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能认为餐费就是业务招待费,员工工作餐与接待客户无关,是企业在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活动中所发生的间接人工费用,是人工成本的一部分。

6.最新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201 篇六

xxxxx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高效透明使用公司业务招待费,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为生产、经营等业务的合理需要而组织招待活动产生的费用。

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和支出,应当坚持有利于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原则,加强预算、过程控制和审批管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和支出情况,通过企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同时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四条 经理办公室为业务招待的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公司的业务招待活动。

第五条 财务资产处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财政部《会计准则》中相关规定,确定业务招待费提取比例;并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中据实列支。

第六条 业务招待费使用审批流程:申请人(部门)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表》,经所在部门分管领导、经理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经理办公室负责安排。招待活动结束后,申请

人(部门)持《业务招待申请审批表》和票据,经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由财务资产处审核报销。招待费报销凭证原则上应包括接待对象(单位)公函。

第七条 招待活动中,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同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以安排家常菜为主,不得安排高档菜肴、高档酒水,不得提高香烟。

第八条 公司纪委应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和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最新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201 篇七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规范公用经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关于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专题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的通知》相关精神,现修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保证出差人员工作需要,调动出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湖北省财政厅鄂财行发【2014】11号有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作人员经单位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安排或批准,离开工作常驻地办理公事,视为出差。

第三条 员工出差核准程序

县内出差严格据实考勤,由分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县外出差前须填写“出差审批单”(, 具体包括出差人员姓名、职务、出差事由、地点、预计天数等),公司员工县外出差须逐级最终由董事长审批。

第四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实行限额补贴和凭据报销的办法.县内出差县内差旅费由计划财务中心按月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审核集中支付。

县外出差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五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而发生的费用。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报销标准参照鄂财行发【2014】11号其他人员类标准执行,在规定限额内凭票报销。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宿亲友家(包括出差人员到家庭所在地出差),一律不得报销住宿费;出差人员因投标需要及接待外部人员而突破住宿费标准的,需专项审签后凭票据实报销;公司安排到省内外考察,培训,参加会议的人员,可按主办单位的安排凭票报销住宿费,如果会议主办单位或培训单位已把住宿费含在相关会务费、培训费发票内,不得单独再报销住宿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参照鄂财行发【2014】11号,伙食补助实行包干报销办法,按出差的实际天数报销,市内交通费在规定限额内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票报销,公司派车随行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七条 工作人员出差城市间交通费开支标准参照鄂财行发【2014】11号其他人员类标准执行,凭票报销。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必须从严控制,因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必须 事先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否则一律只能报销相应软卧以下的火车票价或汽车票价;工作人员前往其它地区出差,在出差期间,长途车船票凭据报销;

第七条 县内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报销标准为30元每天,按部门审核实际出差天数报销伙食补助费。

第八条 公司安排到外地学习,培训的人员,若培训费中已含伙食费的,不得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培训费中不含伙食费,住宿费的,按以下标准执行:学习,培训时间在 15 天之内的,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00元给予报销;15 天以上的,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50元;超过三个月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30元;学习培训期间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住宿费标准参照鄂财行发【2014】11号其他人员类标准执行,若按主办单位指定地点的住宿标准突破标准需专题报告后据实报销。

第九条 出差人员到财务报销费用时需同时提交出差审批单,到外地学习,培训人员到财务报销费用时同时提交相关文件或培训通知。

8.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篇八

公司办字[2011]010号★

武汉********有限公司业务招待管理暂行制度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招待工作由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公司业务招待内容包括餐饮、旅游、礼品等。为规范业务招待审批流程及费用标准,控制管理成本,杜绝铺张浪费,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餐饮招待标准(含酒水)

1、一类招待:餐费标准原则为1000元/人/次以内,礼品800元/人/次以内。

2、二类招待:餐费标准原则为200元/人/次以内,礼品200元/人/次以内。

3、三类接待:餐费标准为150元/人/次以内,礼品100元/人/次以内。

4、四类招待:客餐标准为30元/人/次.。

5、五类招待:工作餐标准为10元/人/次。

(注:北京、上海、深圳可上浮20%)

二、类别界定及审批流程

1、一类招待:

董事长(或委托副董事长、总经理)出面招待,且主要来宾为副厅级以上领导,地方政府一把手、院士专家、重大合作项目主要负责人等。该类招待由董事长审批,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招待计划、填写宴请申请单、礼品申请单(如需要)、用车申请单(如需要)安排就餐地点、酒水、交通等。

2、二类招待:

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出面招待,且主要来宾为客户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地方政府重要的正处、副县级领导干部,重要合作单位或合作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等,该类招待由副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公司办公室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编制招待计划、填写宴请申请单、礼品申请单(如需要)、用车申请单(如需要),安排就餐地点、酒水等。

3、三类招待: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委托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出面招待,且主要来宾为客户企业或合作单位的副总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地方相关部门正处、副县级干部,税务、金融、财政、证券监管机构、中介机构或重要投资机构的负责人等。该类招待由分管副总审批,相关部门在公司办公室填写宴请申请单、礼品

申请单(如需要)、用车申请单(如需要),公司办公室可协助相关业务部门安排就餐地点、酒水等。

4、四类招待由公司各部门正部长出面招待,且主要来宾为前来洽谈重要合作业务的单位中层干部或技术负责人。该类接待由由相关部门在公司办公室填写工作餐(客餐)申请单,由分管副总签字确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客餐。

5、五类招待由公司各部门正、副部长出面招待,且主要来宾为协助公司或部门工作的特邀人员。该类接待由相关部门在公司办公室填写工作餐申请单,由分管副总签字确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餐。

6、上述各类招待,经办人办理业务招待申请手续必须注明招待对象、人数,三、费用支出控制

1、市场部、机械部、红外事业部、伺服事业部、装备部(以下简称“销售部门”)的招待费、礼品费支出按部门月度回款总额的千分之五控制。经办人办理宴请申请单和礼品申请单时须注明招待对象、人数,经分管副总签字,财务总监审批,持正规发票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超额部分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同时超额部分由销售部门承担企业所得税15%,在部门年终奖金中扣除。上述部门销售人员的招待费、礼品费一律纳入其销售包干费用。

2、属于公司项目的招待费、礼品费,经办人办理宴请申请单和礼品申请单时须注明招待对象、人数,经分管副总签字确认。

3、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或公司领导出面的与公司(或部门)市场营销推介活动相关的招待,其招待费用由销售部门下属各片区共同分担招待总费用的50%。

4、公司领导参加的与销售部门下属各销售片区相关的业务招待,其费用一概由由各销售片区及承担。

5、公司领导参加或审批的招待费用,由公司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每季度累进统计一次,包括相关人员招待费用的额度控制及超标情况,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

四、本暂行制度从公布之日期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7日

主题词 :业务招待暂行制度

发送:公司各部门

9.最新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201 篇九

一、原则及目的本着节约同时又能招待好客户的原则,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节省成本费用,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业务招待费的含义

因业务需要招待客人而发生的食品(含茶叶)费、餐饮费、娱乐费、礼品费、门票费等费用。

三、业务招待费分管规定

1、业务招待费的发生由综合服务部经过货比三家的评估后实施。餐饮费的发生一般 先在省城内选好4~5家酒店作固定招待用餐地点。但做选点工作的人员不得在该酒店用餐,不许抽酒店的烟,更不可接受酒店的各类招待。

2、公司举办的对外客户活动及员工活动产生的食品费、礼品费、娱乐费、门票费等 用由综合服务部、财务部联合控制管理。

3、特殊业务招待费如现金回扣、红包等由总经理直接控制。

四、餐饮费管理规定

1、原则上仅限副总经理以上方可报销业务招待费,副总经理以下人员发生的招待费必须事先口头申报待批,否则自理。总经理以标准额度为主要控制依据。

2、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招待,事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填业务招待费审批单。无补办手续的不得报销。

3、超出招待标准的费用,无特殊情况由招待申请人负责,当场以现金补齐。如遇特殊情况,也应及时短信汇报给公司总经理,经短信回复批准后才能超支。

4、标准:政府官员接待100元/人次(正餐),企业间高层往来接待80元/人次,重要客户接待60-80元/人次,一般人员接待60元/人次,便餐类接待40元/人次,由公司组织的内部员工聚餐40元/人次。出面接待的内部人员人数一般不允许超过来客人数。超出标准部分由招待人自行承担。

5、结算注意事项:

(1)结算时经办人尽量刷卡结算,必须向用餐地索要发票,消费明细单。

(2)报销时须附上以下单据:A、业务招待费审批单;B、银行卡消费单据(财务人员需核对是否与用餐地发票总金额一致);C、用餐地的发票(财务人员需核对申请用餐地点是否与发标上加盖的单位印章一致);D、用餐地提供的消费明细单(财务人员需核对此单是否与用餐地开具的发票总金额一致)。

10.最新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201 篇十

军队政治工作学的逻辑起点。主要探讨军队政治工作学的理论渊源,它是政治工作基本理论研究展开的基础。政治是政治工作学的逻辑起点,离开了政治,政治工作学就找不到源头和依据,失去研究的意见。

军队政治工作的本质和特点。主要研究军队政治工作的内在属性和外在标志。政治工作是主体与客体、目的与手段相互作用的过程;是贯彻党的纲领路线、保证党的领导的过程;是开发精神动力、从事精神生产的实际活动。它具有党性、实践性、综合性、非独立性等特点。

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矛盾。主要研究贯穿军队政治工作活动全过程、占主导地位的、制约政治工作其他具体矛盾的矛盾。其基本矛盾就是:作政治工作主体的中国共产党及在军队中的组织系统.对军队政治、思想、组织建设的要求与客体不相适应的现状的矛盾。

军队政治工作的地位和使命。主要研究军队政治工作在军队三化建设总体中的定位和功能。其地位是;在保证党的领导和军队性质方面,处于决定地位;在同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上,处于平行地位;在贯穿渗透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处于先导地位。它的使命就是为“打得赢”提供精神动力;为军队’不变质”提供政治保证。

军队政治工作的构成要素。主要研究构成军队政治工作活动的必要因素及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其要素是:(1)主体——中国共产党及其在军队中的组织系统;<2)客体——军队中的官兵和军外相关群众以及被瓦解的敌军官兵;(3)手段——思想教育和组织调节;(4)目的——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预导,保证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军队政冶工作的通行过枉。主要研究政治工作活动运行所经历的程度。其过程是:首先,政治工作主体的投入;然后,政治工作客体的加工;最后,政治工作效益的产出。

军队政治工作运行机制。主要研究政治工作运行过程的内在结构功能和活动方式。其中包括;政治工作的组织机制;政治工作的动力机制;政治工作的调控机制;政治工作的监督机制。

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规律。主要研究军队政治工作运行活动中的内在的本质联系。其基本规律有:决定律:党的纲领路线决定政治工作的方向、任务、内容;结合律:政治工作必须结合各项任务一道去做;适应律,政治工作内容、要求与工作对象的客观实际相适应。

军队政治工作I,基本范畴。主要研究政治工作领域中的基本概念,它是反映政治工作活动规律及内在要素养本质联系的思维形式。主要有,政治与军事;政党与军队;人与武器;思想与行为;教育与组织;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等。

军队政治工作时方法与手段。主要研究为实现政治工作目的而采取的门路和程序。其基本方法手段:思想教育和组织调节。常的方法手段:调查研究;典型示范;综合治理等。

军队政治法制建设。主要研究政治工作的法规制度,包括法规制度的制定、执行和遵守,它是开展政治工作并达到目的的法制保证。军队政治工作条例是政治工作母法。政治机关各业务方面的法规制度是政治工作的子法。

军队政治工作的环境与调控。主要研究政治工作与社会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关系.以更好的选择、利用、净化环境,提高政治工作效果。其研究内容是;环境对军队政工影响特点;环境对政工影响过程;环境对政工影响规律;政治工作对环境调控对策。

军队政治工作的科学管理。主要研究政治工作为实现政治工作目标,依据党和军队确定的政治工作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方针政策,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的相关知识,对军队政治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和调控。其研究内容包括政工管理的本质、特点;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以及时政工干部管理能力的培养。

11.如何理解业务招待费各项规定 篇十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举例:

1、假设销售收入为20000万元,如果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80万元,20000×5‰=100,80×60%=48,100>48,则在税前扣除48万元。

2、如果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200万元:

20000×5‰=100,200×60%=120,100<120,则只能在税前扣除100万元。

总结:业务招待费年终会算税前扣除标准:

1、当年营业(销售)收入的0.5%&当年实际发生额的60%, 孰低

2、收入*0.5%<实际60%,则税前扣除:收入0.5%,年终会算需补缴税款额度为:实际发生额-收入0.5%

3、收入*0.5%>实际60%,则税前扣除:实际60%,年终会算需补缴税款额度为:实际发生额-实际60% 目的:

1.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

2.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最佳方案:

企业如何既能充分使用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呢?我们不妨设个方程式,设某企业当期销售(营业)收入为X,当期列支业务招待费为Y,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60%×Y,同时要满足≤5‰×X,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Y=5‰×X这个点上,可以同时满足企业的要求。对上式变形后得出8.3‰×X=Y,即如果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等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在预算业务招待时,可以先估算当期的销售(营业)收入,然后按8.3‰的比例大致测算出合适的业务招待费预算值。

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1.税务执法实践中,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

2.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会计与税法规定的差异

1.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规定可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税法规定要按一定比例扣除,形成的永久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即每年1-4月份的年终会算)。

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会计制度规定,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税法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形成时间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3.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会计与税法不同,会计上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视同销售收入、营业外收入。对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或从股份企业分回的股息等,不作为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基数。

企业如何正确列支业务招待费

问题:

1.“对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一直把握不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区分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稍不注意就会记错科目。比如,公司举办会议时,经常租用当地的酒店或宾馆的多功能厅,并统一安排午餐或晚餐,这部分餐饮支出该记入什么费用科目?另外,新旧税法都没有明确业务招待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一是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招待客人的餐饮费、住宿费、接送交通费、香烟、水果、茶叶等;一是重要客户相关业务招待费,除前述支出外,还有礼品费、娱乐活动费、旅游费用等,我们的理解是否正确?”

2.“在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情况。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那么,企业今后在列支业务招待费时,是否在满足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这三个标准后,对于某些特定凭证如发票的要求会放松一些?”

答案:

第一,合理利用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那么,企业如何既能充分使用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呢?我们不妨设个方程式,设某企业当期销售(营业)收入为X,当期列支业务招待费为Y,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60%×Y,同时要满足≤5‰×X,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Y=5‰×X这个点上,可以同时满足企业的要求。对上式变形后得出8.3‰×X=Y,即如果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等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就可以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有了这个数据,企业在预算业务招待时,可以先估算当期的销售(营业)收入,然后按8.3‰的比例大致测算出合适的业务招待费预算值。

第二,把握好业务招待费列支的真实性。

业务招待费是一项比较敏感的支出,税务机关的监管难度大,被称为“各国公司税法中滥用扣除最严重的领域”。作为企业来讲,如果想让业务招待费顺利通过税务机关的认可并在税前扣除,必须首先保证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真实性,即要以充分、有效的资料和证据来证明两个问题:这部分支出是真实的支出,这部分支出是业务招待费支出。

第三,把握好业务招待费列支的合理性。

上一篇: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下一篇:电气类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