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与思考

2025-02-10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与思考(10篇)

1.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与思考 篇一

关于我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调查与建议

一、现状和成效

2006年底,我县共有人口34.6万,其中农业人口32.6万,农业人口户数7.7万,农民人均纯收入2202元。全县有各类医疗机构486个,其中乡镇卫生院9个,村卫生室378个,有各类卫生人员1318人,其中乡村医生378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医师0.95人,每千人拥有护士0.41人,均低于全国、全省和全市水平。自2003年9月我县全省率先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在狠抓经济工作的同时,紧紧抓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机遇,立足实际,以人为本,科学谋划,创新机制,搞好服务,“新农合”试点工作运行平稳、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四年来共筹措合作医疗基金2291.82万元,参合率由2003的67.47%上升到2007的84.82%,全县累计有308872名农民得到医疗补偿,补偿金额共计1637.65万元,获得千元以上补偿的有2511人,享受最高封顶补偿的442人(其中,5000元的有394人,8000元的有48人)。目前,全县共有88028户、264083名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取得了以下初步成效:

(一)中央的惠农政策得到落实,缓解了农民因看病引起的经济困难。四年来,中央财政共拨付我县“新农合”补助资金885.80万元,省财政拨付368.10万元,市财政拨付221.93元,县财政拨付311.93万元,使30.9万农民得到医疗补偿,补偿金额1637万元,同时还有60497人获得免费体检。特别是补偿达封顶线的442人获得了235万元的补偿金,平均每人获得补偿金5326元。目前,农民“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的现象增加了,“小病拖、大病抗”的现象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贫不治”的问题缓解了。

(二)提升了政府形象,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抽样调查表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表示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分别占29%和53%,表示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仅占5%。兰赵村农民兰自先,其妻因患“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花费2万余元,县合管办按规定给其补偿了5000元,感动的他们泪水涟涟。“合作医疗就是好,千家万户不能少,每人日省三分钱,平平安安保一年”,道出了农民对党和政府实施合作医疗制度的赞誉和喜悦心情。目前,县合管办已收到群众感谢信356封,锦旗108面。

(三)农村卫生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改变了部分患者过去“住院就上县”的习惯,参合农民开始冷静地选择就诊医疗机构。小伤小病在村、常见多发病在乡(镇)、疑难重病到县级医院的三级诊疗秩序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对出院患者抽样调查显示,在乡(镇)医疗机构就诊的占42.24%,与2003年同期相比增长156%。乡(镇)卫生资源得到较好利用,既方便了患者,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又调整了县、乡两级临床业务重心,促使县级医院提高医疗技术,集中力量解决农民的一些疑难重病。

(四)农民的医疗需求明显上升,乡镇卫生院的效益明显增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后,农民的就医行为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局部地区的调查表明:28%的参合农户生病时比过去更为积极地治疗,30%的农户表示更愿意到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看病。同时,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床利用率上升了5个百分点,医疗总收入增长了近3倍,乡镇卫生院的效益也随之明显增加,夹河卫生院每年收入已突破400万元,侯庙卫生院年收入也接近300万元,其它乡镇卫生院的接诊人次较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前增加50%,效益都比过去有了明显增加。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建立“家庭帐户”,引导筹资。采取“家庭帐户”引导筹资,即以家庭为参合单位,农民自愿参加为基本原则,每人每年交纳10元钱作为参合基金,家庭成员交纳的基金纳入“家庭帐户”,帐户基金作为家庭成员门诊医疗费用基金,年内家庭任一成员因病治疗,其费用直接在帐户基金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如果年内没有动用“家庭帐户”基金的,县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对每位家庭成员免费进行一次常规体检。此外,国家、省、市及县对每位参合农民给予的20元专向补助资金(2005年起补助资金增加到40元),作为大病风险互助共济基金,规定用于大病患者住院就诊补助,采取分段累计补偿。实施“家庭帐户”筹资机制,家庭成员交纳的参合基金,基本上是自家交钱自家用,上级补助基金用于大病统筹,既消除了农民交钱就是吃亏的心理,又实现了风险互助共济,“家庭帐户”与“一卡通”相结合,还给患者带来更多优惠政策。这种人性化筹资机制确保了参合农民利益只增不减,激发了广大农民参合的积极性,扩大了“新农合”的覆盖面,促进了“新农合”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推行“一卡通”,方便就医。“一卡通”,即向全县每户参合农民发放一份“就诊卡”,“就诊卡”显示着每户家庭成员的基本状况、家庭帐户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持卡所拥有的权利。农民持卡可以自主选择就医单位和医生,家庭帐户资金可以在全县任何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消费,并且可以得到医疗检查费用方面的优惠(在县外医疗机构就诊,虽不能享受“家庭帐户”医疗检查方便的优惠,但同样可享受医疗救助有关政策)。具体运作形式是,门诊就诊时,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持“就诊卡”看病的参合农民,使用合作医疗专用统一门诊处方,登记簿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同处方一并上报;患者在处方和登记簿中签字,并对患者“就诊卡”上的帐户余额进行递减登记,超过余额部分,由患者补交现金。住院就诊时,对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患者,使用住院处方,向患者提供完整的住院一日清单。在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严格遵守补助登记簿中的规定,按时上报补助登记簿和处方的付方,及时填报参合农民住院双日报表。需转院就诊时,患者由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转到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转县外医院住院治疗,患者只需持卡到乡镇合管办或县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即可。“一卡通”就诊机制,保证了患者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自主权,确保患者得到有效治疗,实现了便民、利民,方便了群众就医,个人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有效保障;也促使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我加压,有序竞争,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强化“三位一体”,确保基金安全。我们在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和补偿方式上,实施“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即县合管办审核医疗处方不见人、县财政局经办人员管帐不见钱、代理银行管钱不管帐“三位一体”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协作的运行模式。县合管办对乡镇合管办上报的申请补助单据,审核合格后,由县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专户按补偿政策,拨付县国库收付中心县合管办分户,由县合管办分户拨入县农行,再由县农行分解打入农民个人存款折,参合农民直接到农行领取补偿金。合管办、财政局、银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实现了基金全部封闭运行。这种“三位一体”为主的基金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了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有序运转。

(四)加大调控,规避消费风险。为了防止开大药方、使用价格昂贵的药,降低参合基金的消费风险。一是加强行政调控。县合管办、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标准和规范、基本药物合作目录、住院病人双日报及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考核等制度,严格要求医疗服务机构认真执行相关规定,禁止开大药方,禁止开昂贵的药品,禁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弄虚作假等,并对用药单位进行审核,每季度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一次考核,对医疗水平、服务质量等不达标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群众满意率低于70%的取消定点资格等,这些行政监管有效确保了基金的合理使用和消费,规避了医疗基金使用上的风险,达到了少花钱看好病的效果。二是导入市场调控。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面对患者在对治疗技术、服务价位、服务态度等条件的筛选下,为了争取患者前来治疗,实现自身价值和利益,不得不提供优质服务,降低药品价格,从而自发实现了对医疗基金的正当使用。2004年9月,省卫生厅对全省合作医疗试点县进行评估,我县参合农民问卷调查满意率达95%以上。

(五)坚持诚信,维护信誉。一是领导亲自搞好宣传。县委、县政府领导带头下乡调研,深入宣传发动,以领导人格赢得群众的信任,帮助打消农民心理上存在的疑虑;分管领导及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县电视台释疑解惑、公开承诺。二是“阳光作业”。采取张榜公示等形式公布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凡获得1000元以上补偿的人员在电视台公示,1000元以下在乡、村张榜公示,让群众直接了解患者享受补助资金的情况,树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形象。三是实行住院直补。从2006年5月起,又推出了对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病人实行直接补助,即要求乡镇卫生院先垫资,对将要出院的病人按照补偿政策及时给予补偿,然后乡镇卫生院在按照补偿程序,从财政合作医疗专户收回垫资。这种直补政策缩短了补偿时间,解决了患者的燃眉之急。四是实施了二次救助。县委、县政府把对无力承担合作医疗基金的特困群众实施民政救助,对特困群众救治实施二次救助,对慢性、特殊性疾病的特困参合农民,还实施了“特困人口绿色通道”、“慢病门诊”更加优惠的政策,这些切实解决了特困农民在参合和救治方面存在的困难,使他们享受到了“新农合”带来的温暖。四年来,共帮助13000多人次特困群众参加了合作医疗,解决参合基金13余万元。

三、主要困难和问题

新农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我县在实施试点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在推行新农合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合经验体会不够,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仍然心存疑虑,加之过去在农村开展的农房保险,财产、人寿等保险,农民也没有见到“吹糠见米”的效果,这次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倡的是农民自愿参加,因而全县仍有近16%的农民存在看一看的思想,参保积极性不高,不主动自愿参加。

(二)、工作经费不足。我县有264083人参合农民,有13家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工作量非常大。每年参合的宣传发动、参合管理所需的表卡证册、门诊住院报账所需的登记本和报表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违规违纪和群众举报的查处、信息网络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成本也很高,每年至少需要12万元,而目前每年的经费是4.8万元,缺口较大。没有足够的财政投入和经费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很难长期稳定开展下去。

(三)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全县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还需加强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我县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四)参合的覆盖面窄,存在“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合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

(五)乡村卫生条件需要改进。一些乡村卫生室设备简陋,药品、器械乱丢乱放,不象能履行村卫生工作的场所。条件好一点的或取得了行医证的村医,有的只顾经济利益,把村卫生室变成了个体诊所,农民应享受的预防、保健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另外,一些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素质低,有的还是70-80年代的“赤脚医生”或“赤脚医生”的传人,年龄过大,知识老化,目前一部分为“师”以下职称或跟师学艺、“自学成才”的初级或无级人员,防病治病的能力弱,导致农村常见的呼吸、消化、泌尿系统疾病,恶性肿瘤、难产、重创伤、食物中毒等,因缺乏经验丰富、有专业特长的临床专科医生的诊治和专业的护理得不到及时治疗。

四、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四是有关业务部门要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积极性。一是通过向农民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入院告知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知识问答”等,利用村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使每个农民对农合政策入脑、入心,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党的惠农政策,加入到新农合中来。二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合办法、参合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三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合意识;四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应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合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引导有序竞争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一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卫生服务功能,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2.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与思考 篇二

一、制度推广中存在的问题

(一) 新农合资金筹集上存在困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财政支持并农民自愿参加的, 在医疗费用上互帮互助, 共同抵御疾病费用带来的的风险。农民自发组织并自愿参加, 在医疗费用上互帮互助, 其制度的框架与管理模式都是农民自发的行动, 是否愿意参与其中完全出于农民自愿, 而由于我国农村地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 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不够深, 制度宣传不到位等现象导致农民参保意识较低。政府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推广中的作用有以下几点:第一, 政府鼓励农民自主建立新农合医疗互助制度, 在发起动员、组织学习、了解并宣传新农合制度上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 政府为了支持新农合, 在资金上也会给予一定的支持;第三, 政府在医疗管理上会给予一定的帮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区别之处在于新农合的核心载体是农民本身, 而政府在这制度当中只是起到了支持和辅助的作用;而旧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载体是政府, 其特点和新农合制度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医疗保障制度要求的不是农民自愿参加, 自愿承担费用, 而是强制被参保, 强制被规范的医疗保障制度。从本质上讲, 政府对新农合的资助和责任都是有限的, 所以政府不会取代新农合的核心经营。由于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广中扮演着组织、引导和支持的角色, 政府的公共支出并不是新农合资金的重要来源, 加上农民参保意识低导致新农合资金筹资存在很大的困难, 制度的推广面临着很多困境。

(二) 政策执行人员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广中, 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紧密相连, 加上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环环相扣形成了新农合的主要利益关系。在这些主要利益关系中政府仍占主导位置。首先, 政府面对公众的医疗需求, 拟定方案, 选择方案, 最后成为决策者。其次, 新农合医疗的启动费用都是由政府做主要的灌注。再次, 合作医疗的管理制度大部分都以卫生部门来主管, 从而形成了一道链条, 即“政府管医院, 医院管医生, 而医生为农民服务”的长线。而管理机制又以政府为中心主要负责。在制度推广中, 政府的作用不容忽视, 但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够完善, 各个地方医疗的形式和做法不统一。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欠缺, 政策执行中存在歪曲政策意图等现象, 引发各种不公平。

(三) 农民的自主权利严重缺位

第一, 在参与新农合方面虽然充分考虑并尊重参与者自己的意愿, 但是在实践过程中, 各个管辖的政府却是在强制性地收取加入新农合农民的费用, 虽做法简单, 但却突出反映了农民无法自主的权利, 许多农民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进入合作医疗, 农民虽参与其中, 但却无法表达自己的呼声。第二, 农民没有权利选择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所需, 为自己所用的可靠机构、报销方案与有效监管。第三, 定点的医疗机构使选择性十分有限, 农民难以在狭窄的范围内作出自己的抉择, 形成了就医难的问题, 更不用谈农民自己对医疗机构, 对服务的价格进行平等谈判等, 只能选择妥协。现在从新农合试点的实际情况来看, 政府不论在决策上还是在监督管理上都占有主导地位。农民只是单纯地作为缴纳费用和服务受益的人群, 由此新农合实际上的意义不存在, 农民的自主不存在, 转而变成了政府对新农合的施恩, 农民变成了其中单纯的决策被接受者, 失去了民主性, 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没有建立自己的合作医疗组织权利, 因而从新农合的互利互赢政策演变成社会政府统筹型的医疗合作。

二、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广中存在的问题的实践思考

(一) 加强制度宣传, 拓宽筹资渠道

目前, 新农合制度推广中, 最重要的莫过于制度宣传。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是推行新农合的最基本的也是最基础性的工作。在新农合的资金筹集上, 政府要积极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 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 通过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等媒介, 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通过成功案例的宣传, 让农民切身体会到新农合带来的益处, 带动农民自愿参与到新农合中, 发挥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真正作用。

(二) 提高相关人员的服务意识, 改善农村医疗条件

首先, 要提高政府工作人员, 即政策执行主体的服务意识, 改变服务意识淡薄的现状。除了政策的宣传, 执行主体不能只停留在政策认知和“读文件”“学文件”上, 还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 消除各种政策执行障碍, 一切以农民的利益为中心, 为农民着想, 解决农民在看病难、看病贵中的难题。

其次, 面对我国农村地区资源匮乏、地理位置偏僻等问题, 利用政府在公共事业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在医疗方面的资金, 改造医疗用房, 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 送基层医疗人员外出学习, 掌握先进的医疗技术, 为农民造福。

最后, 新农合的运作单位是以县为单位的, 在管理运行和方案的决策上是排斥农民自发组织参与的, 这样的服务形式和中国医疗保健乃至国际上都是相辅相成的。从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 政策的执行事实上是医疗保健服务的提供方所带动的。政府要同步乡镇的卫生网络, 完善服务体系。

(三) 保障农民的自主权利

在新农合制度中, 充分发挥农民的自主权利, 不但基于制度的宣传和资金的筹措, 还包括农民看病费用的报销上。所以, 要缩短农民在费用报销上的期限, 带动农民的积极性。新农合在成立定点医疗机构的同时, 也使农民在合作医疗的权利上完全被定点医疗机构所取代, 这种政策迅速地转变成乡镇的医疗机构与公用基金的共谋划策。在某种意义上, 农民自己在这场共谋划策中也在无意识地参与。所以, 在制度执行中, 多采纳农民的意见, 让他们有发言权, 对于政策的执行除了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以外, 还要加强农民的监督作用。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 无论新农合未来的发展如何, 我们必须强调的是, 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新农合未来发展和基础建立的根本。同时, 建立规范化的农村卫生服务是政府应辅助的职责所在, 要以最快的速度让新农合收纳在合法合理的进程当中, 在法律法规里规范医、患、保三方的管理, 使得农民患者的利益受到可靠的保障, 让农民患者真切地感受到管理加强后所带来的实惠, 通过患者利益的扩大化, 来实现医院与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改善。

参考文献

[1]田秀娟, 侯建林, 董竹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效果评估[J].重庆社会科学, 2010 (02) .

[2]熊季霞, 李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建议[J].黑龙江医药, 2009 (05) .

[3]李秀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有效执行的路径探讨[J].法制与社会, 2008 (36) .

[4]吴灏.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问题及思考[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4 (22) .

3.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与思考 篇三

【关键词】城市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直补;方法

对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为新农合)的农民而言,比较困扰的一个问题就是城市医院就诊、看病难以报销。为解决该问题,许多省市的城市医院开始实施新农合直补,指医院按照规定直接为办理出院的参合农民报销医疗费用,之后医院与相应地区的新农合管理机构进行结算,极大方便了广大农民。

一、城市医院开展新农合直补的现状

首先,在新农合直补流程方面,需要在省级定点医院就医的参合农民需要先在自己所在县区的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之类的机构办理转诊审批手续,接着到就诊医院凭借得到的资料在新农合管理机构登记为直补患者,出院时需要先在办理结算手续(同样在该机构),手持单据到医院的收费处报销费用,抵消住院费用,开具发票即可。其次,在直补方式方面,目前采用网络即时报结的方式,匹配各县区新农合与医疗机构的管理信息系统字典(分别简写为NCMS-MIS和HIS),后者将患者的详细就诊信息传输给前者,计算补偿额。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制,现阶段的联网结算形式主要是多个NCMS-MIS与一个HIS。最后,在直补的费用控制与报销比例方面,各省市的筹资标准有一定的差异,采用的报销比例也不完全相同,起付线通常在500元-1800元之间,一般以5000元作为分段报销的分段点,45%~60%的分段报销比例,公式为:分段报销比例×(总费用-起付线-不可报销费用)=报销费用。

二、城市医院开展新农合直补的有效方法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医院首先要成立新农合直补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领导人员,设立专专门的办公室,安排4名工作人员处理直补工作,服务于参合农民,在管理过程中,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分别要管理好具体工作细节与工作重点,办公室人员则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为了顺利开展直补工作,首先要制定可行性高的实施方案,对《新农合办公室工作制度》《新农合患者直补工作要求》《新农合病人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的规章制度加以完善,使直补工作的每个流程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制定《参合农民住院须知》《直补流程图》《医院公开承诺》,使农民全面了解直补工作。其次,将新农合直补窗口设置在医院入口处附近,完善设施配置,如打印机、复印机、计算机等。再次,将新农合诊疗项目、药品的标识设置在医院局域网中,开发直补結算软件,信息化管理出院结算信息。最后要将工作情况主动汇报给省卫生厅,不断改进工作,并主动走访县区农医局,加强沟通。

2.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为了有效开展直补工作,城市医院需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扩大活动的知情范围。可召开该工作的动员大会,并且邀请省卫生厅等部门的领导人员莅临讲话,细致、深入、全面的动员和部署工作,使医院职工真正了解并重视新农合直补工作,承担起为参合农民服务的责任,积极、主动地参与工作,对服务行为加以规范,尽可能将医疗费用降低,并且做好经验总结,不断完善直补工作。除此之外,医院可以通过媒体,如院报、电子屏、宣传栏等对直补政策加以宣传,组织院内管理人员学习直补政策,每个月新农合办公室都要出一期工作简报,汇报直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总结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使医院职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主动性、自觉性增强。

3.加强沟通,为民服务

首先要加强沟通联系,使服务质量提高。新农合办公室应积极联系各县市区的农医局与卫生厅农卫处,对直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进行共同协商。办公室人员利用网络优势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办理出院的患者的费用清单传送至相应的农医局,待其审核无误后报销费用,不仅有助于各部门间建立信任关系,而且可以减少错误的发生。其次要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医院需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经常开展直补结算演练,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使工作效率提高,准确、快捷、方便地为参合农民服务。最后要开展人性化服务。要求工作人员改善服务态度,时刻保持微笑、态度和蔼,耐心回答农民的问题。

三、城市医院开展新农合直补的体会

新农合直补活动自开展以来,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参合农民,尤其是在偏僻乡村生活的农民,在城市医院就医不必为了报销费用再奔波于乡农卫所和县农一局,节省了大量时间和路费,在城市医院看病可以出院时直接报销,极大方便、惠及了参合农民。除此之外,直补的开展对于医疗费用的控制有积极作用。直补不仅改变了以往的报销方式,其对医院合理用药、收费管理、诊疗服务等的要求均十分明确,规定了部分不予报销的药品和服务。所以医院应严格审核出院患者的费用,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若对方坚持不纠错应给予适当处罚,同时在使用新农合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时要严格管理和控制,从而对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进行有效控制。

四、结语

新农合直补的开展使参合农民在城市就医无法报销费用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直接由医院和新农合机构接触并结算,可以使农民免于往返奔走,避免其耽误农事,而且新农合管理机构可以有效实施监管,避免发生不法分子骗取基金等情况。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完善信息管理,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最大限度的惠及参合农民。

参考文献:

[1]莫秀蓉,蒋永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模式创新探析[J].华东经济管理,2012(6):69-74.

4.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与思考 篇四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现状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始于2003年,截至2006年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市、区),2007年试点范围推进到80%以上的县(市、区),已提前一年基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宜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自2003年开展以来,总体进展顺利,运行健康有序,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新”的特点明显,有效的实现了农村卫生管理体制的创新;二是保障力度不断加强,有效的缓解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三是受益面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逐步显现;四是卫生投入不断增加,有效促进了市、乡(镇)两级医疗事业的发展。

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推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并在实践中加以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不少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思想认识上仍然存在疑虑、偏差。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农民参合意愿不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观上,农民健康投资观念、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淡薄;同时,存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者不信任和对政策稳定性的怀疑。客观上,卫生院医疗卫生设施、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农民住院增长的卫生需求;农民的文化素质、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结构等各方面都对参合意愿有一定影响。在经济条件还不富裕的边远村,农民希望有新农合,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的、随机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此外,由于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着在制度设计上缺乏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持续发展的思考,制度投入上,很大程度上只是在执行上级政府的命令和指示,没有较好地为明确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的远期发展目标,以及达到这些目标的工作措施和政策保障。使农民感受不到“参保究竟给我能带来多大好处”,从而削弱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

(二)医疗补偿水平偏低。农民不愿看病、不敢看病现象仍然存在。从笔者调查的情况看,农民普遍反映报销的比例偏低,一般只能达到医疗总费用的20%左右,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因病致贫”的问题。造成报销比例偏低的主要因素有三:一是湖北省卫生厅制定的《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规定的可报销目录品种太单调、范围太小,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导致很大一部分用药不在报销范围,影响农民受益。二是县级以上医院实际使用的药品不在上述药品目录中的很多,致使不可报销的费用增加,从而降低报销比例。三是受医疗技术水平的局限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转诊率较高,区外治疗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低,加之区外定点医疗机构超范围用药过多、超标准收费等等原因,区外转诊患者的实际报销比例较低。

(三)医疗行为不够规范。从调查情况看,具体表现为“降低标准收入院、扩大范围做检查、不按梯次乱用药、诱导需求乱用药”。参合农民发生的药品费用在获得合作医疗报销后,有的药品还是高于药店零售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农民抱怨“药费太贵”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多数农民认为参加新农合后住院报销那点钱就被医院赚去了。

(四)乡村卫生院医疗条件较差。乡村卫生院条件差,难以承担起在新型合作医疗中的重要作用。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是农村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是新型合作医疗中的一级医院。参保农民必须首先到乡镇卫生院就诊,然后才能逐级转诊到上级医院。但近年来国家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主要用于大城市医院的建设和医疗设备投资,对农村卫生院的投资很少。多数县乡两级财政较困难,乡镇的卫生款往往不能足额到位。乡镇卫生院资金不足,设施、设备条件极其简陋,人员素质不高,医技人员严重缺乏,诊疗技术严重落后。80%的乡镇医院没有检验、急救和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就是听诊器、血压计和温度计,连一些基本的工作都无法开展。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削弱了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导致部分农民对现有医疗条件不满意,对医护人员缺乏信任感。在医疗服务体系上,医疗队伍、医疗服务方式和医疗水平有待改进,需要引起卫生主管部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正文

(一)宏观制度研究

首先,我们要比较一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和旧合作医疗制度的区别,两者的区别关键在一个“新”字,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有许多不同点, 钟建英认为主要有五点不同:

一是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二是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具体的筹资比例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占1/3,农民个人缴纳1/3,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的也要给予资金扶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三是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四是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一个县的人口,大县有一百多万,小县也有二三十万,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2000左右人口)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二三万人口)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五是在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还要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设立由政府投资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资的专项基金,对农村贫困家庭和“五保户”进行医疗救助,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农村,还鼓励农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宏观框架,许多专家学者纷纷指出其缺点与弊端所在,并提出来许多建议和措施。我总结发现,他们共同的关注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差;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缺乏相关法律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宣传力度不够;政府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障问题上的职责不够明确。马姣艳还认为新型合作医疗某种意义上形成新的垄断,导致药价过高。

对有些意见笔者却不太同意,一是有人认为多数农民生活比较困难,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有一定难度,地方政府无力全面承担救助任务。笔者觉得这一说法太夸大了,从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到,农民一年只需每人交10元钱,就可参加合作医疗,我相信绝大多数农民都

是有这个能力的,这对农民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负担。二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理解和接受难,少数群众对这一制度持怀疑态度,存在侥幸心理和等待、观望的思想。这样的说法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合作医疗都已经实施这么多年了,广大群众早就体会到了它的实惠和好处,据我所知,就连很多离乡多年已经搬到城里居住的城镇人口,都纷纷参加了合作医疗。尽管这项制度还有它不完善的地方,但确实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和积极参与。

针对以上新农合制度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许多学者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对策。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力度;根据农村的不同情况,选择适合的医疗保障模式;转变增长观念,明确政府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中的职责;完善合作医疗管理制度,规范对合作医疗基金的运作和监管;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积极为最广大的农民服务。马姣艳认为要适当引入合作医疗竞争机制,打破医疗垄断,确保最广大农民利益。

此外,还有一些较为新颖的观点,赵丕和李学军认为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困境在于多方博弈。一是中央政府财政支农与农民利益的博弈困境;二是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利益博弈困境,主要有三点,“地方套中央的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落实的困境,定点医院是否成为垄断的困境。而对于如何解决这样的困境,他们并没有提出实质的解决办法,只是提出了一些象征性的措施,如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以及卫生扶贫、卫生支农的力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关于新农合的筹资问题,许多学者提出了多元筹资渠道的建议,而肖湘雄等特别提到了西部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货币型筹资方式:一是以土地合作为主其他资源为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式;二是以劳务合作为主其他资源为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式;三是以外援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式;四是三种筹资方式的集成模式。

(二)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研究

关于商业保险能不能参加新农合制度,主要有两种声音,占主流的观点认为,应该大力鼓励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也有一部分的学者则持否定态度。

汪早立等认为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经济水平十分有限,现阶段将农民的健康保障纳入商业保险的条件尚不成熟,以保险的市场运作方式建立农民医疗保障制

度,还为时尚早。他们认为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保险公司的运行状况和信誉很难取得农民的信任;二是保险公司缺乏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引导、支持功能;三是保险公司难以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殊性。

我觉得商业保险可以参与新农合,但新农合不能完全商业保险化。对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持否定态度的人是比较保守的,缺乏对实践的调查认知,他们列出的三点主要原因是缺乏说服力的。其一,保险公司成立几十年以来,它的信誉和功能已经得到了农民的承认,越来越多的农民已经逐渐信任保险公司并参保;其二,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并不等于是新农合制度商业保险化,商业保险参与而不是起主导作用,具体的参与模式可以和政府一起研究。

有关统计表明,到2005年6月底,全国共有6家保险公司在江苏、河南等8个省(区)的68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医疗保险工作,涉及参合农民1765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4%。其中,38个县(市、区)被各级政府列入试点范围,占全国641个新农合试点县(市、区)的6%。2003年以来,保险公司累计为518.86万人次提供了医疗补偿服务。

卫敏认为,两年多来,保险业主要以三种方式参与新农合。第一种是基金管理方式,第二种是保险合同方式,第三种是混合方式。她认为商业保险参与的优势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有利于加强政府公共管理职能;2.有利于节约政府成本;3.有利于控制运行风险;4.有利于为农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5.有利于保证资金的安全。

同时,卫敏认为,保险业参与新农合试点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首先,新农合在试点工作阶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成为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必须要面对的基本现实。农村医疗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差,专业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不完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问题得不到解决。加之新农合筹资水平低,筹资成本高,而由于缺乏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费用却上涨过快,所有这些,使得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其次,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缺少政策定位和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以及以何种方式参与新农合,都是新的尝试和探索。第三,保险公司应进一步慎重选择和探索参与新农合的方式,以保险合同参与新农合的方式值得探讨。

此外,有人提出借鉴国外的模式——微型保险组织(以下简称微保组织)。赵亮认为,200

2年我国政府开始建立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医疗合作制度,其局限性也不断显现出来。这就需要我们探讨建立新的农村医疗制度来补充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从国外,尤其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微型保险组织模式值得借鉴。微保组织的优势表现在以下方面:体现社会公平;代表需求方的利益;降低经营成本;加强了对医疗中心的监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就在中国的可行性而言,从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微保组织多成立于一些刚达到温饱的地区,所以这种模式比较适合我国中西部欠发达的贫困地区。另外我们不得不注意,微保组织建立在互信互助的基础上,会员之间的信息充分是非常必要的,此外组织内部会员的年龄结构要相对均衡,这在客观上就要求组织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较低。

结论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各地都纷纷因地制宜,对新农合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尝试,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但我觉得表面上看是一件好事,实际上对于国家新农合的制度设计却未必是件好事。其一,制度设计当然是尽量简单合理就好,而不应分割成太多块,太过复杂。如果同一个制度在不同的地方都各有特色,各成体系,实际上是不利于整个制度的制度设计和协调发展,随着地区差异逐渐的缩小,其弊端必将阻碍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其二,社会保障的核心理念是平等、公正,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西部地区,作为同一个国家的公民,理应受到平等的待遇,而不应让各个地方“各具特色”,损害社会保障的公平性。作者:组长孙鹏

5.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与思考 篇五

周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对农民的医疗保健和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的重大举措。平利自2006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来,经过精心组织实施,新农合工作从试点到平稳开展,始终保持着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构建全民健康保障体系,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全县新农合基本情况

全县总人口2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9.7万人。自2006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来,2006-2007年全县农民累计参合35.6万人次,筹资1780万元,门诊5.3万人次,大病住院9716人次,共报销1322万元,住院人均报销1201元,补助比例达40%。2008年,全县农民参合17.8万人,筹集资金1601万元,参合率达92.39%。上半年,参合农民门诊8854人次,住院3732人次,分别报销21.33万元、391.6万元,住院人均报销1049.29元,补助比例达到39.5%。不少农民得到实惠,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主要做法是: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保证。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抓好新农合工作作为构建全民健康保障体系的突破口,坚持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了领导、认识、责任、宣传、指导、监督“六个到位”。早在2006年试点工作开始就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计划、扶贫、药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人大分管领导任主任,纪委、农工、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以及由8名专家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专家委员会。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合疗办,明确了专人办公,各定点医疗机构均设立了经办科室,抽调责任心强、业务娴熟的人员经办业务。县上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证了县级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并落实了合疗办的工作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了保证。在日常工作中,县分管领导经常带领相关部门深入村组了解合疗政策落实情况,有力的促进了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宣传动员,引导群众参合。宣传发动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键。为切实抓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及时印发了《平利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方案》,并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置固定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医务人员“一对一”宣传、新闻媒体宣传、进村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农民讲事实、算细账。两年来,发放合疗政策宣传年画6万张、知识卡9万余份,长年播放公益标语300余次,典型报道20次,制作宣传展板360余张,悬挂横幅200余幅,进村入户宣传50000余人次,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增强了对政策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同时对报销补助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新农合实实在在的好处,消除了他们的顾虑和担心,提高了群众自觉参合的积极性,使全县农民参合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3、改善医疗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努力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核心。近两年,全县利用国家重视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机遇,一方面,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多方筹资1000余万元,建成了县医院门诊大楼,积极争取国债及慈善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资金432万元,完成了三阳、八仙、大贵等9个乡镇卫生院的房屋建设,给乡镇卫生院配备了价值250余万元的医疗设备,给村级卫生室配备了价值50余万元的常规器械,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综合服务条件得到了快速改善,有效保证了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坚持以“名医强院”为带动,突出卫生服务技术人才培养,争取了14名基层农村振兴人才充实到乡镇卫生院,选送外出进修人员46名,组

织各类技术培训100多期。今年县医院以争创二级甲等医院为契机,公开招聘了一批高学历毕业生,聘请了一批在各科具有优势技术的专业人才到医院坐诊,极大提升了县级综合医院服务水平。

4、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健全的运行机制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重要保障。为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吃透政策基础上,认真细致地进行基线调查和准确测算,结合县情实际出台了《平利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违反新农合政策规定处罚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参合患者医疗费用控制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行政查房制度,入出院登记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和要求,使新农合工作管理有章程,运行有制度,报销有依据,为顺利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与此同时,为加强新农合资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县上还制定了《平利县新农合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合疗资金“三户两印”制度,对合疗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5、创新经办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县合疗经办中心积极探索创新经办手段,不断提高合疗经办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一是全面推行报销“直通车”制度,参合农民出院时报销补助由医院先行垫付,再由医院按月到经办中心结算的方式,简化了患者的报销流程,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服务。二是投资建立了覆盖县、乡镇医疗机构合疗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录入了参合农民的信息资料,做到对每位患者的就医地点、时间、病种、医疗费用开支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变患者报销资料由人工审核到电脑审核,消除了人工审核的随意性,进而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保障了基金安全。三是在全省率先开通了合疗“一卡通”式服务,患者持卡即可在任何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家庭帐户报销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近就医。

二、存在的问题

新型合作医疗制在全县推行以来,极大改善了农民就医难、看病贵的现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但在运转作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

1、合疗政策宣传不够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民政策实施两年来,虽然县、乡镇逐年加大了合疗政策宣传力度,但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民群众特别是边远村组农民和五保户对合疗不是很了解,对具体政策知之甚少,哪些病能报,报销比例是多少,门诊票能否报销等还不了解、不清楚。尤其是一些年轻力壮、家庭贫困的群众认为自己身体健康,参合就是掏钱给别人治病,觉得不划算,存在侥幸心理,互助共济意识不强。

2、参合农民受益覆盖率偏低。2006-2007年参合农民住院人次分别为3457人、6261人,受益人数仅占全县参合人数的2%、3.74%,补偿比例不到40%。由于试点方案过于保守,报销门槛高,且合作医疗制度只保障大病,而重大疾病和住院发生几率较小,致使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无法保障,只能在门诊看病享受开支少量的家庭账户资金,最终导致合疗基金沉淀较多,两年门诊基金帐户结余162万元,大病统筹基金结余261万元。

3、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强。目前乡镇医疗机构整体水平不高,现有的基础设施和诊疗设备较为落后,普遍缺少必备的检验设备,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亦不能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造成大量病人外流。另外全县90%以上的村卫生室无刷卡设备,且医疗技术差,仅靠老三件(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开展诊疗服务,医疗行为极不规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患者就近就医和合疗工作的深入开展。

4、合疗基金难以快速筹集到位。当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有的举家外出多年,有的几年不回家,一时难以联系,加之普遍存在婚嫁没有及时迁转户口,出生、死亡没有及时报户、销户等问题,致使登记人数与实际人数有较大出入,极大影响了基金筹集的具体操作,造成中省市配套资金难以快速到位。

5、医疗机构执行合疗政策行为不规范。个别医疗机构、个别医务人员在执行合疗政策中不够规范,存在趋利行为,开大处方、用不合理药、进行不合理的体检项目等加重患者医

疗费用负担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对到省、市级医疗机构和外地求学、务工人员的就医管理缺乏有效管控措施。

三、对策建议

1、加大广泛宣传力度,提高参合农民的健康保障意识。扩大宣传面,着重针对流动性强、外出打工者的重点乡村和重点人群,积极引导他们转变短期观念,鼓励为健康投资,强化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增强互助共济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参合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确保应参尽参,使参合率稳中有升。同时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型农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使就医方式、报销程序、补助标准等规定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完善合作医疗工作制度,扩大合作医疗受益覆盖率。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查处乱检查,乱收费等各种损害农民患者利益的行为。进一步简化外地就医报销手续,适当扩大报销范围,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也不透支。同时,尽量多组织一些义诊活动,譬如查体、送药等免费为农民提供一些医疗服务,以扩大合疗受益面,使农民能够真正享受到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保证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

3、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乡镇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全力推进村级合疗信息化管理网络建设,力争年底村级信息化网络覆盖率达30%以上,将“一卡通”服务普及到村,方便农民就医。同时,加强镇村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切实让参合群众享受到优质价廉、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以减轻县级医院压力,又为乡镇医疗机构增添活力。

4、加强对执行合疗政策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查和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行合疗政策的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对服务质量下降,得不到群众认可的医疗机构坚决取消资格。坚持患者入出院标准,严格审查住院对象,把握住院条件,防止发生套取合疗基金的行为。

5、积极探索新农合筹资机制。进一步核准参合人员基数,采取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合疗资金办法,在继续延用传统的年底集中走村入户收缴合疗资金办法的同时,逐步建立起筹资的长效机制,依靠村民自治组织,引导农民定点随时上缴合疗基金。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平时农民就医报销时也可由医疗机构代扣合疗基金。积极争取企业、社会团体为农民捐助代缴参合基金,让100%的农民享受到惠农政策。

6.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与思考 篇六

闻集乡宋 森郭东华

闻集乡地处虞城县东南部,辖25个行政村,104个自然村,4.2万人口,5.5万亩耕地,连霍高速公路横穿该乡。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闻集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闻集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聘请专家学者规划设计,将全乡25个行政村的104个自然村规划为3个大型社区。

一、以民为本,科学运作,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搞好科学规划,明确建设方向。让农民搬进新居,不只是简单的拆迁改造,还要考虑到农村可持续发展、文化的传承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因此要有一个长远全面的科学规划。闻集中心社区在建设中做到先期规划、通盘考虑、实施功能分区,规划了居住区、项目区、行政区、生活服务区等,并在规划中为将来发展留足空间。

干群充分酝酿,科学制定方案。在政策制定阶段,我们依照上级有关政策,通过外出考察,结合本乡实际,因地制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原则,按照“4+2”工作法要求,深入群众家中,广泛征求意见,拿出初步改造方案,然后召开不同层次会议,逐条讨论研究,最终得到群众认可。使群众“明白签约、清楚补偿、高兴搬迁,顺利回迁”。

坚持以民为本,做好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和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宣传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宣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拆迁政策,宣传拆迁建成后的美好前景。

干部率先垂范,确保顺利建设。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乡、村班子成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自身做起,带头拆迁,率先垂范,舍小家、顾大家,不计得失,争做先锋,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农民的思想观念问题。由于长期受到封建思想和计划经济的影响,农民的思想观念始终不能从小农经济观念中转变过来,思想观念僵化、守旧。因此,对农村城镇化建设认识不足,观念模糊,积极性不高。满足现状,停滞不前的农户大有人在。特别是有部分农户,生活水平比较低下,自认为能吃上饭就可以了,根本不关心农村城镇化建设,所以,观念守旧是影响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一个主要问题。

资金短缺问题。搞农村城镇化建设,就要增加投入。无论是建立各种批发交易市场,还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也不论是搞科技培训、人才教育,还是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都需要资金的投入。特别是要搞好农村基础建设,也同样更离不开资金,资金哪里来,由谁出,虽然是农民自己的根本利益,但是否愿意出资,这都是摆在农村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再之地方配套资金短缺,绝大多数城镇化建设项目资金匮乏,启动资金和配套资金也

没列入到政府的财政预算,建设资金更是短缺,难以满足城镇建设资金的需要。

交通运输问题。农村城镇化实施后,建立各类批发市场及劳务市场,农民不仅仅从事农业生产,而且有相当数量的农民由农业生产进入了农产品流通领域。因此,交通和运输便成了关键。从目前情况看,有的社区交通运输环境还不适合农村城镇化发展。

征地拆迁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在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虽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补偿,并积极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但部分群众对房产、地上物及土地的补偿要求越来越高,导致一些重大工程推进速度缓慢,影响了城镇化建设的进程。

同地同权不同价的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要改变农村集体用地的所有权,首先办理土地征转审批手续,把农村集体用地改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城市建设用地“同权”。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价格主要受所在位置、交通条件、土地市场需求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制约,这就造成了农村集体用地与国有土地之间的同地同权不同价的问题。

三、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考

提升城镇化质量。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始终贯穿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坚决以提升城镇化质量作为战略方向,切实治好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城镇化虚胖症”,让每一个城镇做到资源利用集约化、城镇功能良性化。

社区建设应注重宣传引导。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充分考虑群众能力,鼓励条件较好或急需建房的群众先建,条件较差或

暂可不需要建房的可以后建。对于社区住宅,规划设施不同造价的户型供群众选择,避免农户建房超出自己经济能力。

引导农民入住农村新型社区。坚持建得起,住得下,稳得住,能致富。将培育产业支撑、提高农民素质作为首要前提。

加大对群众尤其是困难户扶持力度。近两年来,得益于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收,农民逐步摆脱贫困,但因灾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依然存在。要通过政策扶持,贷款优先等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

7.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与思考 篇七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的成效

(一) 筹资渠道发生改变, 农村合作医疗组织获得新生

新农合制度实施以前, 农民参加合作医疗需要的资金一直采取自筹或由村集体负担的方式, 政府基本上没有资助。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后, “三级所有, 以队为基础”的分配方式解体, 集体承担的合作医疗失去了原有的经济支撑, 全部由一家一户的农民筹集, 筹资渠道单一, 使合作医疗陷入了有名无实的境地。合作医疗组织不仅难以聚集形成一定的资金规模, 有效抵御疾病产生的经济风险,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新农合的医疗筹资以个人投入为主, 集体扶持, 政府适当支持为原则, 从而使投资主体发生改变。从筹资结构上看, 在2003年试点初期, 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低于10元, 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农合农民的资助不低于人均10元, 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从2006年起,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由每人每年补助10元提高到20元, 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10元。至此, 新农合筹资渠道经历了一个以农民个人为主转为以政府为主的过程。

(二) 覆盖面拓宽, 统筹层次提高

在新农合实施以前, 大约只有10%的行政村还存在着合作医疗制度, 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低, 筹资单位以村、乡为单位, 统筹面小, 保障程度不高, 抗风险能力较差, 无法帮农民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从2003年起, 新农合试点在全国展开, 到2004年6月底, 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10个县 (市) 开展了新农合试点, 覆盖农业人口9504万人, 实际参合农民6899万人, 实际参合率为72.6%, 改变了过去以乡、村为单位开展合作医疗的做法, 要求以县为单位统筹, 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从乡统筹起步, 逐步向县统筹过渡, 增强了抗风险和监管能力。

(三) 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

以往的农村合作医疗, 除少数地区外, 大多将保障的重点放在门诊或小病上, 即“保小不保大”, 或者“保医不保药”, 《决定》明确规定新农合应以大病统筹为主, 这就将保障重点放在了重大疾病风险上, 这是符合保险学原理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均有所提高, 已不存在因几次门诊医疗小费用而致贫的情况, 考察农村贫困户多半是因发生重大疾病导致大额医疗费用而致贫的。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 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病出现的因病返贫问题, 要求以县为单位进行管理, 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 政府管理的强度与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

原合作医疗在管理体制上由卫生部门独家办理, 管理松散, 经办机构人员的工作经费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导致了农民的医疗消费受到影响。新农合制度首次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管理办法, 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县体方案, 各级相关部门组成农村医疗合作协调小组, 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必须有农民代表参加, 组成了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农民代表参与的管理格局, 经办机构人员与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保证了合作医疗基金能真正地用于患病农民的消费支出上。

(五)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同步而行

新农合强调了贫困救助的重要性, 规定省级和市 (地) 级财政相应的专项资金除了对农村合作医疗给予补助外, 还要用于支持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县级财政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 安排资金, 对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 可以直接用于贫困农民家庭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助, 也可以用于资助其参加新农合制度。将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结合, 不仅可以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而且还体现了关注弱势群体的决心。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问题

新型农合制度有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 社会医疗保险本身具有强制全体社会成员参加的特点, 但新农合制度不能强迫农民参与, 存在着如何保证参合率的问题。因而, 决定了制度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首先, 我国农民数量大, 分布广, 经济发展极不平衡, 这决定了新农合制度运行机制要比商业医疗保险的运行要复杂得多。

其次, 要保障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完善并平稳运行, 仅仅从技术角度来说, 各种基线数据的积累, 很多疾病发生率, 患病后的医疗费用把握, 医疗基金的筹集与补偿水平的合理计算, 就需要很多年信息资料的积累才能做到。

再次, 人们对一个新生事物的了解、认识到认同总是有一个过程, 对于惠及广大农民的新农合制度更是如此, 要在居住相对分散、普遍地受教育水平较低和信息传递并不畅通的农民中间确立对新农合制度的信赖, 也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

最后, 新农合制度兼有社会团体、市场组织和政府组织三者结合的特点, 决定了它在组织结构比以上任何一种组织形式要复杂和精密。很多看起来不经意的疏忽都可能招来难以预料的失败, 也就是说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过程中充满着各种风险。

(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支付问题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

医疗资金的筹集水平关系到其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实行的是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地方财政增加的合作医疗补助经费, 应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 原则上不由省、市、县按比例平均分摊, 不能增加困难县的财政负担。这样的规定虽然符合中国国情, 但是, 目前的筹资水平显然不高。新农合制度试点中显现住来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资金筹集难度大。

解决新农合资金筹集问题, 必须建立起稳定的长效筹资机制。中央政府、各省级政府应把对新农合投资纳入基本预算方案。为了能够长期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 应该把增进农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和人口控制、普及国民义务教育放在同样重要的政策位置, 从国策的认识高度来看待。争取不断提高筹资水平, 巩固新农合制度。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

严格资金管理, 确保基金安全, 是新农合试点工作得以开展的根本保证。目前,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等部门都要组织制订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制度,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好、用好基金, 不得挤占挪用。所有新农合资金全部进入代理银行基金专户储存、管理, 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 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 实现基金收支分离, 管用分开, 封闭运行。一旦发现有挪用或贪污浪费基金等行为的, 要依法严处。上述规定不能不说是严密, 但是由于各级政府制定的政策不完善, 与银行的关系不明确, 相应的监督制度可以说是形同虚设, 要确保基金的安全是很难的。因此, 必须建立一套适应中国国情的新农合资金管理制度, 以减少人为因素。

(三) 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问题

建立新农合制度, 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 减轻医疗负担, 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看, 影响新农合制度运行的因素很多, 其中, 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分布和健全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2006年8月, 卫生部等部委制定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 并正式实施, 规划投资216.8亿元,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覆盖范围最广、投资力度最大的一项农村卫生建设规划, 也是“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再加上东部沿海地区政府的安排, “十一五”期间农村卫生建设总投资将超过300亿元。《规划》对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 如对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制度没有实质性的安排、缺少预期建设成效的科学性分析等。要把《规划》真正落实到实处, 又面临着如何保证资金的按时、按量投入, 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如何保证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建设达标等许多问题。总之, 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为我国广大农民提供了一定的基本医疗保障, 虽然保障水平不高, 但符合中国国情。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是正常的, 只要我们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 用科学的发展观来解决问题, 相信新农合制度能够不断发展、完善。

摘要: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 初步改变了农民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状况, 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看, 还存在着诸多影响新农合制度运行的因素, 主要是: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支付问题;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分布和健全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问题以及对制度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等问题。我们必须面对国情, 用科学发展观来认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使新农合制度定不断发展、完善。

关键词:新农合,医疗制度,问题的思考

参考文献

[1]周浩杰.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经验、挑战和对策[J].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社会保障制度, 2005, (4) .

[2]张茂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题探讨[J].经济经纬, 2005, (4) .

[3]张维龙, 张莉.多层次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构建性探讨[J].经济体制改革, 2005, (1) .

[4]丁少群, 林义.农村医疗保障, 模式比较与制度选择[J].改革, 2005, (9) .

8.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与思考 篇八

关键词:创新型本科教育方法; 研究与实践; 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3)03-144-002

一、引言

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对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和方法非常重视。2012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围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目标,“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各省级政府也根据中央政府要求,发布有关全面提高高教质量的指导文件,例如,2013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振兴广西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支持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因此,如何贯彻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精神,是摆在广大高等教育第一线教师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当前我国本科教育教学普遍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传统“一言堂”、“填鸭式”教育教学现象仍然存在。本科教育教学中,相当一部分教师没有充分认识到本科生已经具备相当的自我认知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仍然沿袭“一言堂”、“填鸭式”教育教学法,导致教学分离,没有充分发掘学生学习潜力和创新能力。二是忽视对本科生批判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相当一部分教师重视对学生灌输知识,轻视或忽视在教学互动中培养、挖掘、提升学生的批判、研究、创新的思维与能力。三是仍持“教师本位主义”,没有转换到以学生为中心的角色上来。相当一部分教师仍坚持教师唱主角的定位,没有深切意识到学生是学习中心和主角,因而教学过程中少见活跃、严肃、紧张的教学互动,多见课堂气氛沉闷、学生无精打采、教师应付了事的现象。

如何围绕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本科生培养教育方法,挖掘学生自我潜能、培养提升学生批判、研究、创新思维和能力,是摆在广大本科教育一线教师面前的重大任务。为此,笔者就创新型本科教育方法研究与实践进行一些思考。

二、创新型本科教育需要实践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方法

创新型本科教育方法,既要坚持国家高等教育指导思想,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遵循高等教肓规律,推动内涵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也要实践国内外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

国内外众多学者关于创新教育及其方法,进行了大量探讨,提出了许多卓有见地的观点。例如,张鹏、刘助柏[1]从大学生个人对创新的认识、个人主动培养创新能力实践、学校对创新教育环境的营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需求因素四方面分析,指出目前制约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五个因素中,只有“创新意识”比较令人满意,而“创新基础、创新智能、创新方法和创新环境”等因素欠缺;高校应积极营造创新环境与创新氛围。饶聪利、任保平[2]指出,国外把灵活的教学方法和实践性的科研模式作为创新人才培养的关键,概括起来,国外高校创新教育中普遍运用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教学与研究相结合、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等教学手段,例如,美国大学运用“问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以及团队讨论和小组学习等教学方法。国外也把宽松平等的学习氛围作为创新人才培养的基础条件,提倡学术自由、独立思考;发现、尊重和培养学生的个性行为;鼓励提问,鼓励有创见的主张。胡燕、李祖超[3]指出,中美两国研究型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途径有所不同:美国研究型大学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课堂教学采用研讨班的方式,重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而中国研究型大学通过建立能激发学生创造性的课程体系,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来培养创新型人才;通过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借鉴美国研究型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途径的成功经验,中国研究型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在本科教学中加强教学与科研的结合力度,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改革课堂教学方式,积极开展课外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环境和氛圍。斯坦福大学校长汉尼斯认为,中国大学课程设置以讲座式为主,小组讨论的方式很少,学生不敢提问、不敢质疑,这样的教学方法限制了中国创新型人才培养。南京大学校长陈骏认为,缺少创新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的教育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瓶颈;高校应通过新生研讨课计划、通识教育课程计划,以及增加学生的选择机会等举措,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质疑权威、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4]这些学者的观点无不指出,在本科生创新教育中,高校教师应该创新教育方法,实践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着重挖掘、培养、提升本科生的批判性、研究性、创新性思维和能力。

总之,就创新型本科教学而言,一线教师在教学互动中,一是要转变教学理念,要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转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要从注重知识传授转向注重学生思维和能力的培养;二是要实践行之有效的创新型本科教育方法,例如案例教学法、“纲要信号”图示法、启发式、互动式、研究小组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换言之,高校教师应充分认识、尊重和发挥本科生认知、批判、研究、创新潜力和能力,充分认识、尊重和发挥本科生学习主体性,实践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铸造本科生批判、研究、创新思维和能力。

三、关于创新型本科教育实践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思考

为了有效实践国内外本科生创新教育先进理念和方法,教师在具体教学中应精心建构衡量创新型本科教育模式和方法落实的量化指标体系,以本科生批判、研究和创新能力培养和提升为中心,评估创新型本科教育教学效果,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优化和提升创新型本科教育方法及实践效果。

创新型本科教育方法实践效果衡量指标体系的设计,要考虑本科生年级、人数、教学科目、教学要求等方面的差异。但是,一般地说,某科目创新型本科教育实践效果衡量指标体系的建构,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一是量化各种教育方法运用时间、次数以及设计具体实施情景。创新型本科教育一般实施案例式、讨论式和研究小组式教育模式和方法。这些模式和方法涉及教师与学生之间、教师启发下的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教师应对任教科目学习时间内各种必要的教学模式和方法的运用有总体的考量,并合理分配各种创新型教育模式和方法的实践时间和次数。通过具体教学情节的设计和展开,力图使学生明白和掌握相应的创新型教育模式和方法实践所蕴含的批判性、研究性、创新性思维。例如,通过案例式教学,教师不仅要使学生掌握某知识点或面,而且要使学生领悟从具体到抽象、从实践到理论的逻辑思维路径和方法。通过讨论式教学,教师应使学生领悟一切知识的来源及其真理性在于经得起实践检验和理性批判,在真理面前没有权威,异议是开启真理大门的锁钥,知识是人类阶段性实践的成果,真理和信仰之间具有显然的界限,批判性思维和能力是个人、社会、国家创新的源动力。通过研究小组式教学,教师通过为研究小组指定或由研究小组自定研究项目,引导学生领悟研究范式、方法和规范性要求,启发学生在充分搜集、通读和精读研究材料的基础上,形成研究小组独特的研究主题、研究思路,并辩证地得出研究小组创新性结论和观点。

二是围绕创新型教育方法实践记录学生表现。学生个体、研究小组批判性、研究性、创新性思维和能力可以从教学实践中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中得知。学生和研究小组的表现涉及每次实践创新型教育模式和方法时,学生或研究小组的参与度、活跃度、批判的大胆性、见解的新颖性、研究思路的独特性、研究观点的创新性等方面。教师要对这些情况记录在案,以作为衡量个人和研究小组批判性、研究性、创新性思维和能力的评估材料。

三是建构学生或研究小组批判性、研究性和创新性思维和能力的权重性指标。教师通过专家咨询法等方法,围绕创新型本科教育模式和方法,展开中学生或研究小组批判性、研究性、创新性思维和能力显露的表征,对各种表征所展露的批判性、研究性、创新性思维和能力的程度赋予相应的权重指数,最终根据各种权重指数和学生或研究小组的表征,给予学生个人或研究小组相应的批判性、研究性、创新性思维和能力程度评价。

值得指出的是,创新型本科教育实践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本身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

四、结语

个人、社会和国家生生不息的活力在于其旺盛的创造力和创新力。创新力是创造力的表征和基点。创新力是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综合。当前,高校教师应该把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和提升放在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进行考虑,应该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级政府有关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文件精神,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运用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模式和方法,着重挖掘、培养、提升学生的批判性、研究性、创新性思维和能力;通过批判性、研究性、创新性思维和能力的综合挖掘、培养和提升,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为创新型本科教育方法实践摸索路径、创造有效的教育教学成果。

参考文献:

[1]张鹏,刘助柏.高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现状及对策研究,2006-11-28

[2]饶聪利,任保平.国外创新型人才培养及对中国的启示

[3]胡燕,李祖超.中美研究型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途径的比较分析[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4]唐景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二十次全体会议综述,中国教育报,2010-08-27

9.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 篇九

医疗制度的调查

[键入文档副标题]

刘力铭

学号:1112200224

班级:112200

2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开展了将近10年,而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也已开展了接近5年时光。在这5年中,伴随着老百姓的将信将疑到纷纷加入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开始成为惠及整个县的一项新的惠农惠民政策。这里我将结合我的了解和走访做一份关于这项制度的调查,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关键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实施、惠农、新政策、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

这个寒假我做了一个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走访了我外婆家乡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的一些村级医疗卫生所和当地居民,了解关于“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办法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2002年,国务院在全国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而我的外婆家乡,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2007年开始实施。实施之初分别在县城和各级乡镇试了了县级经办机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镇级经办机构(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从设立之初到2012年底,全县参合群众达90余万人,定点医疗机构达到800余家。各级经办机构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注意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②①

项目概况:

那么究竟什么是新型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面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凡具有泸县农村户口的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元合作医疗费,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农民可以享受的好处主要有:

(一)、无病健康检查。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后由县合管中心根据工作和基金运作运作情况,适当安排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做到无病预防,有病早治。

(二)、小病自筹自用。农民所缴纳的保费存在自家的《医疗证》上,归全家人使用,别人不能用你的钱,超支部分自己负责,患小病可以凭此证到定点村卫生站和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当场从《医疗证》扣除,由农民签字认可。

(三)、住院政府补助。如果农民患病需要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符合报销规定的范围内按医院级别和比例给予补助,不同级别医院按不同比例报销。外出务工的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公立医院住院,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在符合报销范围内,同样按照相应比例给予补助。如遇急诊情况在外急诊时需当日电话告知户籍所在地合管站或县合管中心。

(四)、关爱母婴健康。凡在定点并有接生资格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产妇课享受定额补助。

(五)、对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冠心病、高心病、心肌病、脑血管意外、肝硬化、慢性肝炎、慢性肾病、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糖尿病、甲亢、癫痫14种大病(需由县级或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为准)实行门诊补助。

了解了什么是“新农合”之后,接着我询问了卫生所的医生关于医疗费用是如何结算的,在报销审核的过程中需注意什么问题。医生说关于费用的结算,在县内一般门诊(除14种

⑤④③

大病门诊外)和住院由就诊的医疗单位现场即可结算,但结算时需提供患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合作医疗证、住院收据、每日费用清单以及出院证明到合管中心按规定范围报销。泸县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审核科的工作人员还提醒道,报销审核所需材料需完成,除了医生所列出那些,必要时还需提供病历复印件,同时报销资料还必须具备真实性,需使用资料原件,且住院病人与参合人信息一致,报销资料该有鲜章。

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实施,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越来越多,收到政策照顾的百姓也越来越多,在村卫生所我了解到,从07年至今,全村98%村民已经参合。就全县范围来看,2012年全县人口108.69万,19个镇251个行政村,应参合人数达94.19万人,实际参合人数93.45万,共收缴参合农户个人筹集款4672.48万元(其中包含医疗救助缴纳107.37万元),农户参合率达99.21%。在一份新农合1-4月基金运作分析报告中,我还了解到,整个资金筹集中,人个筹集53%,中央财政拨款占46%,医疗救助1%,可见中央政府对地方农村合作医疗的支持和补助力度是相当大的。这些资金中,绝大部分用于住院补助,共计80%,还有部分用于门诊统筹,19%。可见这些基金解决了农民住院难的难题,让百姓可以放心住院,就算生病了也不在惧怕医治,着对于提供老百姓幸福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巨大作用。

不得不说,新农合这项惠民的政策深深的让我体会到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充分关注。这项新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补助为辅,体现互助共济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惠民政策,是意见为民利民的大好事,对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持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同时,这也是为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及关节因病返贫、因病致贫而采取的重要手段,是切实保障广大农民身心健康的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的开展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农合”是农民得到了实惠、农村卫生事业得到了发展、党和政府得到了民心。⑥

存在问题:

尽管“新农合”项目实施至今已有10年(我外婆家乡实际只有5年),因此不免还存在部分问题。

首先是,管理经办机构经费不能足额保障。由于参加“新农合”的人数众多,占社会人口的90%以上,工作面广量大,而各县区合管中心的编著仅有数人到十数人不等,远远不能

满足新农合工作的需要。县区各管中心是全额拨款的没有收费项目的事业单位,因此财政预算远不能维持中心的正常工作运转。

其次是,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不足。国家国债项目的建设使各定点医疗机构都有不同程度的负责,国家综合医疗改革的药品零差价改革使得医院的纯收入下架25%以上,这都使得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出现一系列困难,发不起工资、留不住人才,大大削弱了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的服务能力。我外婆所在的村级卫生站就只有一位医生在负责,并且医生已经50多岁,一年四季都是她一个人负责,除了白天正常工作,晚上也会有出夜诊的时候,没有周末,辛苦服务。

再次是,我从县新农合中心处了解到,现有的信息化建设不能适应新农合发展的需要。全县人口众多,幅员面积大,有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700余家,现有的网络及数据处理远不能满足需要。而且计算网络的建设、使用、维护费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尚未完全落实,不利于全县新农合的全面开展。

最后还有一点,则是绝对贫困人口的自付能力弱,我外婆所在的泸县仍有较多绝对贫困人口,对于他们开说,参加新农合,有病住院能得到减免,但还是有一部分不能减免需要自己负担。他们很可能因付不起该部分费用而放弃应有的治疗,贫困人口看病难得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项目建议:

为了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以惠及更多的人民,是更多的百姓可以切切实实从这项政策中获得实惠,我根据此次调查以及当地村民的一些反馈意见提出部分建议。

1、进一步完善管理机构的建设。明确“新农合”管理机构的性质、编制、人员身份,落实各级经办机构人员,将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县、镇两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应把“新农合”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终点解决,以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可以正常运行。

2、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目前,泸县各级对镇、村卫生机构的房屋、设备和人才培养的投入不足,农村卫生机构不能适应农民群众对卫生服务工作的要求。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卫生机构的投入,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症不出县”的农村基本卫生目标。结合我所见情形,建议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培养新一批业务人员进入乡镇村,为农村医疗事业注入新鲜血液。

3、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在日益增加的数据压力下,我认为需要加大新农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增加配置相应设施设备,保障足额运行经费,配备专业人才,提高网络使用和数据处理能力,改善运行速率,保障系统平台畅通运行。

4、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机制。农村医疗救助机制,除了解决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个人需缴的参合费用问题,还应该解决贫困人口支付能力弱或特大病种费用高而不能满足医疗需求的问题。

希望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得到更加的健全,同时国家可以制定新农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得到落实。

注释:

①、数据来源,泸县合管委办公室《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一封信》。②、数据来源,泸县合管委办公室《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一封信》。

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收费07年实施之初为每人每年10元,2010年改为每人每年20元。

④、镇级中心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县级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5%,市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⑤、外出务工人员持医病发票、清单、证明等可回入新农合乡镇报销费用的40%。

⑥、数据来源,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2年泸县新农合1-4月基金运行分析报告》。

参考文献:

【1】《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一封信》 周宏

【2】《泸县新农合报销审核主要内容及常见问题》 卢桂芳

10.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报告 篇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社会事业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其具体的地方条例、政策落实情况及广大参合户的反映是具有一定调查价值的。村民普遍反应在大病治疗上对本县医疗水平信心不足。重症大病的村民普遍要求转院到市级医院。关于民众疾苦、解决农民看病难一直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199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产决定》明确指出:“全党、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卫生事业,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继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社会的完全建立,经过多年努力和探索,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小病不治变大病、因病致贫的状况,尤其近年来中央不继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设入,使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得到根本性改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社会事业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其具体的地方条例、政策落实情况及广大参合户的反映,是具有一定调查价值。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我县的新农合工作于2006年底启动,2007开始实施。全县2007年应参合农民305197人,实际参合252434人,参合率82.88%;2008年实际参合258490人,参合率84.7%。

(二)资金情况。2007年收缴参合基金252.432万元,中央及省级补助999.53万元,合计1251.962万元,提取风险基金125.39万元,正常可用资金1128.52万元,全年共支出742.126万元,占总金额的59.28%,结余511.784万元,(含利息收入);2008年收缴参合基金258.49万元,中央及省补助2067.92万元,合计2326.41万元,上半年支出484.05万元,占总金额的20.81%。

(三)补偿情况。2007年,33.86万人次享受首次补偿,571人次享受二次补偿,2008年上半年,19.53万人次享受首次补偿,其中:村级门诊145482人次,乡级门诊40736人次,住院1331人次,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5683人次,慢性病1人次,孕产妇430人次。

二、全县新农合工作取得的成效

全县新农合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及镇、村、组干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取得了一定成绩,其主要成效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组织机构初步建立。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并配备了工作人员。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卫生部门负责宣传与协调,培训骨干,指导乡镇开展农民参合款收缴,参保登记和发放新农合证等工作:财政局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管理;民政局负责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等困难对象的资金补助;各乡镇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基线调查,收缴参合资金,采取了落实包干领导和包村人户等措施。

(二)宣传工作初见成效。在宣传发动和组织引导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工作中,一是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专门会议,进行座谈和学习培训;二是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开辟电视专栏、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把实施新农合制度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传达到广大农民群众之中;三是将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扩大宣传覆盖面;四是对全家外出户采取了寄公开信、打电话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五是组成宣传组包乡,进村入户进行宣传,把建立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意义、要求讲透,把参合的好处讲清楚,把互助共济,风险共但,参合政策说明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新农合工作筹资是基础,管理是关键。此项工作启动后,县人民政府及时出台了《永德县新农合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结合全县实际,先后出台了《永德县新农合制度实施施细则(试行)》、《永德县新农合补偿管理办法》、《永德县新农合管理暂行办法》等25项相关工作管理制度。卫生部门加强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经办机构,人员展开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目前,随着各项制度的深入落实和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新农合管理部门和参合农民、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各方面关系逐步理顺,各项业务逐步走向正轨。

(四)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服务好群众。筹资方面:采取乡镇、村组干部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到农户家中进行筹资的方式;健康体检方面:专门抽调乡镇新农合办、乡镇卫生院人员,组成健康体检组,对当年没有享受新农合减免补偿优惠政策的参合农民,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和健康知识咨询,共计体检26460人次参合农民。二是服务好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医疗点给予认定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每月上报的处方进行认真的审核,对不规范的处方行为,进行指导、对上级的文件精神及要求,迅速传达到每一个定点医疗机构。

三、全县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调研协商发现,全县新农合工作总体进展健康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主要表现:

(一)宣传不够细致,参合率有待提高。据调研得知,部分基层干部及医务工作者掌握了解政策规定不够全面,对农民提出的相关问题不能很好的解答,进而出现不信任、等待观望和被迫参合的现象,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部分参合群众不完全了解新农合具体优惠政策,对应享受的医疗费 用报销范围、报销手续、报销比例等掌握不多、不知道各级定点医疗单位的报销起付线是多少,还有不少农民对如何办理住院手续以及转诊、转院、结报等程序不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县为单位参合率要在80%以上方能进入补助盘子,我县2007年参合率为82.88%,2008年为84.7%,总体参合率提升的空间很大,乡镇之间不平衡现象突出,如2008年参合率最高的永康镇达98.05%,最低的班卡乡仅68.07%。

(二)人手紧张,有效监督难。我县的县、乡新合办共有编制18人,而且规定新合办专干必须是公务员或推公事业单位干部。此次调查发现:全县共有25人从事新农合的具体管理工作,但只有县新合办1名干部符合规定,乡、村两级合作医疗兼办机构无一合格人员,均由党政综合办、妇联、卫生医疗部门中抽调兼任。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兼职多、业务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时效性和连续性,如医院、村卫生室报销药品补偿额由县、乡镇合管办核实,但因处方多,核实人力不足,审核过程简单等,对于村医报账基本上是看了签字,一报就通过,给工作的有效监督和有序开展带来很大困难。

(三)补偿方案制定不够科学,部分农民不满意。通过调查发现,县级医疗单位门诊补偿未全面开放,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开药,而又得不到医疗费用补偿的农民,对新农合政策持不满态度;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偏窄、住院报销比例低;报销上存在居住地和定点医疗单位限制,给农民报销带来诸多不便。如有的学生在永康医院看病,但要回老家明朗医院报销,出现补偿金额没有路费多的情况。由于医疗技术条件等因素,部分患大病、疑难病的参合农民须转到市级或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补偿比例仅为35%,与新农合重点解决大病风险的目标定位产生矛盾,部份群众表示不能接受。

(四)医疗机构存在不规范行为。部分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想方设法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一是存在虚开处方问题。调查发现,部分村医在处方金额上存在虚假,补偿金额不符,补偿登记表信息与合作医疗证上存在虚假,有的村医日常不开处方,到月末集中补开,处方时间与村民就医时间不符,处方上没有病患者或其家属的签字和捺印。有的村医套取新农合资金手段较隐蔽,补偿登记表信息与合作医疗证信息基本相符,但证、表都多填医药费用。有的村医截留群众的医疗证,编造虚假补偿处方,套取资金;二是不公示补偿信息。多数定点医疗单位不按月公示补偿信息或只公示部分补偿信息,补偿数额得不到群众监督。三是少数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现象。四是村级药品价格混乱。部分农民对补偿存在置疑:“说实惠吧,药价比较高,说不实惠吧,本子上每次都填着减免数额”。有的农民认为“表面上看说减免,但医生通过提高药品价格来减免,实际农民还是没得实惠。”有的农民甚至总结“表面上是农民实惠,实际上是村医发财”。(五)日常经费缺乏,能力建设滞后。一是县、乡新合办办公设备及条件适应不了工作需要;二是对县、乡两级新合办人员业务培训滞后;三是管理人员办公经费尚无保障。

四、工作建议

新农合工作利国利民,是我国基本医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是一件长期性而不是临时性和一次性工作,随着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对该项工作的投入还会逐步增加,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一直以来,缺乏资金是制约我县发展的瓶颈之一,而新农合最大的不同是资金的大部分由国家和省级补助而且足额到位,少部分由农民缴纳。应该说有钱干事,干好此事难度不大,但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此项工作在我县还是困难重重,说明我县的体制和机制不畅。为此,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强化宣传,提高参合率。新农合是惠及广大农村群众的新工作。因此,我们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党和国家推行新农合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继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和宣传资料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把新农合的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卫生局可把参合农民受益的典型事例刻制成光碟后,利用广播电视、党员电教等广泛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就医、结报等各项程序和优惠条件,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其自觉、自愿、主动参合,确保今后的参合率在2008年基础上得到提高。

(二)健全制度,严格监管。一是要围绕药品价格混乱的问题,根据各定点医疗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招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药房托管等各种形式,尽快实现全县药品同网同质同价。对供货商家要严格资质管理,查处大药房的批发行为;二是完善补偿报账手续。实行三联单据报账制度,报账单据的内容应有药品费、补偿费数额,付款人和收款人的签字、捺印,收、付款日期,付款人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收款单据有合管办、医院(卫生室)、病患者各留一份;三是监督制度化。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和监管委员会的作用,适时抽调由监察、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整改;四是公开制度化。做到“三个公开”,即购进药品价格公开、使用药品价格公开、报销补偿公开。公开工作不但要有专人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而且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五是复核工作制度化。县、乡合管办逐级对村医及县乡医疗机构所开处方单及收付款单据报销补偿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或群众举报存在虚假情况的要给予严惩,尤其是加大对套取、骗取合作医疗基金惩罚力度,决不姑息。

(三)理顺体制,提高服务能力。新农合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受益面宽。因此,必须理顺管理体制,加强人员培训,明确职责,调动积极性,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一是进一步明确县、乡合管办人员编制及其身份,为新农合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织组保障;二是加大对合管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参合农民就医与结报程序,更好地为农民释疑解惑;三是重视无证行医现象,对目前不具备村医资质的人员尽快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实现合法执业。

(四)扩大范围,增加实惠。一是扩大药品报销范围。要针对参合患者可报销药品目录范围过窄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有针对性的适当增加《基本用药目录》内用药种类;二是取消地域限制。实现农民在县内的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都可以享受新农合优惠政策;三是将县中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乡镇卫生院的水平,体现对传统医药的重视和照顾;四是提高资金使用率,使用率以90%为目标,让参合农民享受到应有的实惠,对大病和慢性病报销比例要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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