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024-09-08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精选8篇)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一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验收程序

1.1工程项目验收在相应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1.2工程项目验收工作根据业主单位安排,一般由业主单位组织、主持,邀请设计、质监、监理、运行、承建单位及其它有关上级主管单位进行。监理单位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和进行工程项目验收工作。

1.3工程验收分为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1.4工程完工后未通过竣工验收正式移交业主单位前,应由工程承建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对通过单位工程和阶段验收的工程项目,承建单位仍然具有维护、照管、保修等合同责任,直至竣工验收、将完工工程移交业主和通过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

1.5承建单位未能按合同文件规定和本工作规程要求申报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工程验收与施工的延误,或由此所发生的以及引起的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1.6进行阶段(中间)验收的14天前,工程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报送阶段(中间)验收准备工作报告,并随报告报送或准备下述主要资料:

(1)已完工工程项目质量检验签证。

(2)待验收工程项目的施工报告(包括工程概况,重大设计与施工变更,已完工程施工情况,已完建工程形象及已具备的运行、运用条件,后续工程的施工安排等)。(3)待验收工程的主要涉及文件和图纸,以及设计文件图纸的文图号和监理签发号。

(4)已完和未完建的工程项目清单(包括工程项目、工程量等)。(5)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缺陷处理和处理后的检查记录。(6)建筑物运行或运用方案。

(7)建筑物和设备、构件运行和运用前属于工程承建单位应完成的试运行情况及其成果、工作说明,以及签证、协议等文件。

(8)施工大事记与施工作业原始记录资料。(9)业主指示和监理部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上述资料中,除(2)、(4)、(5)、(6)、(7)、(9)项必须一式两份报送监理部预审外,其它由工程承建单位准备,通过监理部预验后供验收小组备查。

1.7监理部在接受工程承建单位报送的验收准备工作报告后,14天内完成对验收准备资料的预审预验,并在通过监理部预审预验后及时报告业主单位完成阶段(中间)验收工作。

1.8阶段(中间)验收委员会(小组)的工作开展,依据业主单位安排进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听取工程承建单位、设计、监理及其它有关单位工作报告。(2)审阅验收文件、资料。

(3)检查已完建工程的形象面貌,施工质量和设备、构件安装质量。

(4)审定建筑物的运行、运用和安全监测方案。(5)检查运行、运用的内、外部条件及其落实情况。(6)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工程质量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并责成承建单位限期处理。

(7)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签署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8)确定可以进行交接的工程项目清单,并限期办理交接手续。2单位工程验收

2.1当某一单位工程在合同工程竣工前已经完建并具备独立发挥效益条件,或业主单位要求提前启用时,应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根据验收要求或继续由工程承建单位照管与维护,或办理提前启用和资产交接手续。

2.2进行单位工程验收的至少28天前,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系统报告提交或准备下列要验收的文件:

(1)竣工图纸(包括基础竣工地形图,工程监测仪埋图,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施工技术要求)。

(2)施工报告(包括工程简况,施工组织与施工资源投入,合同工期和实际开工、完工日期,合同工程量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分部、单元工程施工和变更情况,施工质量检验、安全与质量事故处理,重大质量缺陷处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违约、停工、返工记录等)。

(3)试验、质量检验、施工期测量成果,以及按合同要求必须进行的调试与试运行成果。

(4)隐蔽工程、原始基础开挖、基础灌浆工程和重要单元、分部工程的检查记录和照片,以及按合同文件规定必须提交的工程录像资料,对于基础工程还包括应取的岩芯和土样。

(5)单元、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和质量等级评定表。(6)基础处理及竣工地质报告资料。(7)已完建检验的工程项目清单。(8)质量与安全事故记录、分析资料及其处理结果。(9)施工大事记和施工原始记录。

(10)业主单位和监理部根据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上述内容中,除(1)、(2)、(6)、(7)、(8)、(10)项必须随同验收申请报告一式两份送监理部预审外,其它文件由工程承建单位准备,通过监理部预验后供工程委员会(小组)备查。

2.3监理部接受承建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后,于28天内完成对验收文件的预审预验,并在通过监理部预审预验后及时报告业主单位,完成单位工程验收。

2.4单位工程验收委员会(小组)的工作,参照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内容,由监理部与业主单位协商后安排进行。

若已具备合同文件规定的交接条件;或业主单位要求进行资产交接,在通过单位工程项目验收后由业主单位办理单位工程交接手续。

3合同工程竣工验收

3.1当承建合同工程项目全部完建,并具备完工后验收条件的,工程承建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申报竣工验收。并在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限期向业主单位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3.2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和经审核签发的设计文件要求完建。(2)单位工程、中间阶段验收合格,以前验收中的遗留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并符合合同文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各项独立运行或运用的工程已具备运行的条件,能正常运行和运用,并已通过设计条件的检验。

(4)竣工验收要求的报告、资料已经整理就绪并经监理部预审预验通过。

(5)工程投资已经全部到位。

(6)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竣工审计。

3.3进行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的28天前,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随报告提交或准备下列主要验收文件:

(1)施工管理报告(包括工程概述,合同工期和工程实际开工、完工日期,合同工程量和实际完成工程量,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与地质条件的重大变化情况及其处理方案,已完建工程项目清单等)。

(2)竣工图纸(其中包括图纸、目录及其说明)。(3)各阶段(中间)、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与签证文件。(4)竣工地质报告(含图纸)及竣工地形测绘资料。(5)完工合同支付结算报告。

(6)必须提交的施工原始记录及目录(包括检测记录、安全监测记录、施工期测量记录,以及其它与工程有关的重要会议和活动记录)。

(7)工程承建合同履行报告(包括重要工程项目的分包选择及分包合同履行情况、工程承建合同履行情况,以及有关合同索赔处理等事项)。

(8)工程施工大事记。

(9)业主单位指示或监理部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报送的其他资料。

上述文件中,除(1)、(2)、(4)、(5)、(7)、(9)项必须一式两份随同验收申请报告送监理部预审外,其它文件由工程承建单位整理就绪,再通过监理部检验后供验收委员会(小组)查阅。3.4监理部接受到承建单位报送的申请验收报告后,对于认为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和对报送文件持不同看法,在14天以内通知承建单位;否则在28天内完成预审验收,并在通过预审预验后及时报送业主单位组织和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3.5竣工验收一般不再复验原始资料,竣工验收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包括:

(1)听取工程承建单位、设计、监理及其它由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

(2)对工程是否满足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规定和设计要求作出全面的评价。

(3)对合同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

(4)确定工程能否正式移交、投产、运用和运行。(5)确定合同完工期限和缺陷责任期。(6)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3.6工程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书”。通过竣工验收后,由检验委员会(小组)签署“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书”。证书一式六份,除送交见刘部一份外,其余五份连通历次阶段、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评定签证一并移交业主单位。

3.7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工程承建单位还应根据合同文件 及国家、部门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和验收程序规定,及时整理其它各项必须报送的工程施工记录和原始记录资料,并按业主单位的指示或监理部的要求,一并向业主单位移交。

2.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二

一、水管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展演变

改革开放三十年,是我国经济体制发生根本性变革时期,也是我国会计制度大变革、大发展的三十年。水管单位会计制度作为其中的一部分,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建国初期至1980年,按照计划经济体制要求,我国基本建立了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会计制度体系。水利事业单位在这一时期实行的是“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机关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单位收入上缴,支出由财政拨给。这一会计模式为加强水利经济计划管理,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人、财、物消耗发挥了积极作用。

1980年起,国家财政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务管理机制,事业单位逐步从行政单位中剥离出来,实行“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三种预算管理方式。1981年,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财政部、水利部颁布实施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对水利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了一次积极探索。

1992年,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战略目标,随后进行会计法修订和“两则两制”改革。为适应会计改革要求,1994年财政部、水利部又颁布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暂行)》,为市场经济体制下水管单位会计制度的构建和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尝试,使水管单位会计制度进入日臻完善、不断发展的历史时期。

1996年后,国家预算管理改为“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形式。特别是从2000年开始,国家按照“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实行部门细化预算管理,制定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措施,不断加大财政管理力度。在此时期,水管单位会计制度没有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及时修订,许多方面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问题。

二、水管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展特点

回顾其发展历程,水管单位会计制度与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统一会计制度改革紧密联系,主要有如下重要特点。

1、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而推行水管单位会计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步骤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了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转变,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适时进行相应改革,逐步与市场经济接轨。水管单位会计制度也随之进行一系列改革,既适应了水管单位经济体制改革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水管单位经济体制改革进程。

2、为适应行政体制改革而推行水管单位会计制度改革

1980年以前,水管单位大部分属行政单位,之后从行政单位中剥离出来成为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又细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企业三种类型,水管单位会计制度先后采取报账制、收付实现制、定额补助、部门预算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暂行)》等形式,逐渐推行水管单位的行政体制改革。

3、逐步实现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协调发展

在水管单位会计制度发展过程中,始终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为基础,并结合水管单位实际情况,考虑水利工程特有业务,设置特定会计科目和报表体系,规范具体会计处理方法,逐步实现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接轨和协调发展。

三、现行水管单位会计制度面临的困难

水管单位会计制度在促进水管单位经济发展,保障水管单位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宏观政策不断变化,市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水管单位会计制度也面临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水管单位会计制度不适应当前发展要求

(1)不适应水管单位多元化发展。随着水管单位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和市场机制日益形成,企事业单位并存,多元化经营成为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涉及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对水管单位会计制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现行水管单位会计制度难以适应多元化经营核算管理现状。

(2)不利于行业会计信息比较和分析。现行水管单位会计制度,由于很长时间没有修订,许多会计要素没有进一步规范,不同类型水管单位进行会计处理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得出的数据核算口经也不一致,会计信息在水管单位之间会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水利业的分析和研究,很难把握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3)不便于国家宏观管理和监督。财政、审计、税务、水管行政主管等部门,对水管单位实施有效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不同类型水管单位从自身角度考虑,选择执行会计制度,报送的财务会计信息在格式、内容等方面不符合管理部门要求,从而加大了财务监督难度,影响了财务监督效率。

2、水管单位会计制度内容构成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然而我国现行水管单位会计制度涉及内容基本上为常规会计事项,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缺少现行会计准则的具体规范。近年来,随着会计领域的改革开放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建立,一些新的会计核算方法,如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等早已为人们所熟悉,在实际中被广泛应用,但是我国现行水管单位会计制度尚无具体规范,内容不完整,水管单位会计人员在处理此类业务时经常力不从心。

(2)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经营特点、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然而,目前许多水管单位只执行国家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没有制定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导致水管单位内部核算制度不健全,出现单位成本不实、账目不清、数据不真等问题。

3、水管单位会计制度具体规范不符合现行需要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作为企业化管理的水管单位应逐步按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保证核算的准确性和信息的可比性。现行水管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会计要素反映不全面。水管单位有很大一部分生物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如经济林、鱼产品,出租门店等,现行水管单位会计制度无法计量,而《企业会计准则》却给出了规范的处理方法,水管单位会计制度应将其纳入进来,按规定进行核算,可以保证资产计价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会计信息反映不真实。在水管单位固定资产中,水工建筑物比重较大,只要加强日常养护,使用年限会很长,许多单位在计算折旧时随意选择折旧年限,导致折旧费用核算标准不一致,影响了会计利润的准确性。应收账款中的灌溉水费、排涝水费,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及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影响,基本上形成呆账,无法收回,应计提坏账损失。但由于水管单位账面累计亏损巨大,大部分单位没有计提坏账损失,成本核算不准确,虚列资产,致使会计信息不真实。

(3)会计报告编制不规范。水管单位的财务报告是依据现行水管单位的会计制度编制,大部分是水利部门特有报表,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设计具有浓厚水利行业特色,与国家统一会计报告规范有很大差异,不能及时满足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信息需求,实现财务信息共享困难。

(4)报表简单汇总不合理。近年来经过单位体制改革,水管单位类型较多,所属单位构成复杂,现行水管单位会计制度只要求将财务报表简单汇总,没有要求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导致会计信息重复,虚增资产和成本,不能真实反映单位资产和负债情况。

4、水管单位会计制度严肃性受到损害

水管单位会计制度作为指导水管单位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各单位均应自觉按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执行过程中,水管单位会计制度严肃性受到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执行不力,擅自“各取所需”。一些单位为了自身局部利益在会计处理上“各取所需”,会计人员置水管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于不顾,完全按领导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

(2)执法不严,纵容违规违纪。一些单位虽然在财务检查或审计中查出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纵容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单位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四、完善水管单位会计制度的对策

1、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完善水管单位会计制度

(1)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会计核算体系。适时改革原有水管单位会计制度,简化会计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满足水利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核算需要,使水管单位经营业务按统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程度和可比性。

(2)制定和完善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水管单位在接受国家宏观管理的同时,将更多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对水管单位具有特殊性质资产、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价等特点,要制定具体的会计处理规范。

2、按“横向纵向统一”原则构建水管单位会计制度

水管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确认、计量和列报上要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做到横向与法规统一,不能脱离相关法规要求自定会计处理方法。水管单位会计制度尽量做到行业科学化、统一化,充分体现水管单位特点,做到纵向与行业统一,使水管单位会计信息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性。

3、按水管单位性质分门别类实行不同会计制度

公益性水管单位,如果财政管理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应按财政部门规定实行预算会计制度;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应尽量将公益性、经营性活动分开,分别执行水管单位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做到分设账簿、分别核算,使两种经营活动的会计信息得到真实反映;企业化水管单位,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真实、准确核算水管单位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提供有益的财务会计信息。

4、强化水管单位会计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

(1)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各水管单位一方面应制定与本单位经营特点与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内部会计制度,规范内部会计行为;另一方面应督促单位领导、会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定,必要时应将其执行和遵守情况纳入业绩考核,强化自我约束意识。

3.现代工程管理代业主制度 篇三

关键词:代业主制度;代建制;现代工程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1)12-0023-02

一、代业主制度相关概念

1.代业主制度概念

代业主制是指通过招标选择具有项目建设和管理能力的经济组织和企业实体作为建设阶段的项目法人直接负责组织工程建设的制度。代业主制的实行范围是市政、公路等政府投资项目以及现在大型的复杂的工程项目。在实行代业主制项目中政府部门的主要工作是对代业主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审核认定代业主单位的资格组织代业主的招标工作并确定中标人等。

代业主单位的资格由政府(市计委、建设管理局)认定为政府有关部门下属的具有建设管理及类似工程经验的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代建费用以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市计委组织代业主招标并与代业主签订建设阶段代业主责任书。市建设局组织监理招标选择监理单位由代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代业主组织施工招标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二、代业主制度实施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采用建设单位(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质供应单位分工协作的体制,对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工程内容越来越复杂,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涉及的方面越来越广,传统的以工程建设单位为主体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日益显示出其的不足。

1.工程项目的复杂性

由于现代工程项目从功能上、结构上越来越复杂,其工序成千上万,非专业人员难以管好其中的工作。业主在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如若自行管理要协调的各个干系人众多,关系复杂,通常要协调监理、施工、政府有关部门、供货商、周围的居民、设计方等。这些协调工作互相之间互有影响,对工程项目的完成具有密切的影响作用。

工程项目业主的管理工作复杂,如草拟合同、参与谈判、主持招标、结算、验收工程,这些工作无论哪一环节出现一定的问题,都会招致项目某种程度的失败。

2.代业主制卓有成效

(1)相比代建制是一种显著进步

代业主制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代业主单位在确定代业主单位后以合同的形式明确政府与代业主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与此前实行的代建制相比是一种进步。此前实行的代建制采用直接委托或招标的方式来选择代建单位一方面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与代建单位也不一定签订合同有时是以公文的形式来明确双方的职责不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不够严密很容易在今后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扯皮、推诿等现象。

(2)代业主制发挥了项目管理公司的专业优势

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由工程咨询各方专家组成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一方面提高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水平,为有效控制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另一方面将原来由政府亲力亲为的项目管理方式转变为由专业化项目管理企业实施,大大减轻了由政府专门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自己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所付出的人员及资金成本,也为政府精减机构和人员、提高投资质量提供了治本之策。

(3)代业主制度的试行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的积极尝试

实行了代业主制度后减少了中间环节代业主责任清晰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政府为加强对代业主的监督由政府组织监理招标选择监理单位以保证监理单位的独立性。代业主制采用包干制按照项目合同价实行总包干超支不补有效地调动了代业主的积极性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

三、建议

1.适当扩大具备投標资格的代业主范围确定前期工作单位时采用招标方式形成有效竞争。文中建议适当扩大具备投标资格的代业主范围可以考虑将部分优秀的设计院及监理咨询公司纳入代业主范围将项目的招标分为前期与实施两个阶段在前期阶段考虑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前期工作单位评标依据主要是各家单位的设计方案的优劣而前期工作费报价则并不是关键的评标依据。实施阶段评标则着重以各家的报价为评标依据。前期工作的中标单位不允许参与实施阶段的投标。

2.建立完善的标后管理办法并利用惩戒手段规范代业主的行为。要充分认识到标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对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代业主降低建设标准、偷工减料原材料价格涨势迅猛影响到工程建设等问题要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做到事前控制。

3.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法规和配套政策

(1)在修改有关建筑和工程质量、安全法规时,明确代业主项目管理主体的法律地位和管理要点;(2)抓紧研究、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市场;(3)组织编制有关建设工程项目代业主项目管理的规程等规范性文件;(4)参照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范本,组织制定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条件范本;(5)各界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推动项目管理市场的培育。

4.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应该尽快提高专业水平和增强项目管理能力

市政项目管理公司快速提高专业水平的途径有2条:1通过对现有工程咨询、造价、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等专业资质单位重组成立新的项目管理公司,新公司通过整合资源实现竞争实力的增强。2加强对拟开展项目管理业务的建筑施工总承包类企业进行有关专业知识的辅导和培训,提高项目管理的具体操作能力和水平,使其快速成长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或工程项目管理企业。

[1]陈飞志.代建制: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在我国的理论与实践[J].科技资讯,2009年NO.20.

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四

发布时间:2010-3-8 阅读次数:549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目 录 总 则

为全面提高我司工程的施工质量,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质量优先,顾客满意,持续改善”的质量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细则,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部,分包单位及施工班组均应严格执行.管理内容

材料检验管理规定 材料检验证明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设备等材料进场使用,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取样检验证明等质量保证资料.材料的自检

参与材料检验的“三大员”(材料员,仓库员,质安员)应由专人负责,特别是质安人员,应指定专人参与检验,且专业对口,土建材料检验由土建质安员参加,装饰材料检验由装饰质安员参加,水电材料由水电质安员参加, 材料自检时应按合同的相应条款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材料进场后,由材料主管组织质安组组长,仓库主管或其他专业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实物质量,核对材料样板及送货单的单价,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合格后仓管员开具《收料(货)单》,卸货进仓.对进场材料质量有疑议,现场由主管工程的副经理和供货单位重新验收,仍然达不到一致意见的,各方均可向地区公司或总部工程管理中心逐级申请协调处理(有争议时送检测机构检验).材料进场,供货单位需填写“材料验收申请表”报验收小组查验.按样板采购的材料必须对照样板进行验收.对大批量的装饰和管线材料,重要设备进场,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应加强监督管理:首批材料进场时,项目质安组应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并会同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检验人员在验收材料时应严格把关,材料的主要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或时效过期,材料检验不合格等,检验人员不得签任.检验人员在检验材料时,应如实填写检验意见,不得弄虚作假.材料的报验

材料经自检合格后,主管施工人员应及时填写《工程材料报验单》并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场使用.对专业性机械设备,材料,应组织建设(监理)单位及供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供货单位应向使用单位作详细的交底,说明.未经报验的材料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限期退场,不得擅自使用.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有关资料应及时送资料员分类存档.技术交底,培训管理规定 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技术交底分地区公司,项目部及班组三级.(1)地区公司

对技术复杂的工程,由地区公司总工程师对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和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进行交底,主要对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成本目标,工程承包合同方面的内容以及关键性的施工技术问题,技术要求,注意事项进行全方位宏观技术交底,并形成《公司技术交底会议纪要》.(2)项目部 由项目经理或主任工程师组织对工程组,质安组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主要以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进度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图纸设计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公司制定的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建立技术责任制,质量责任制,安全责任制,成本责任制,加强施工质量检验,监督与管理.现场施工交底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布置,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质量,技术要求重点,难点及环保措施,文明施工等,并形成《项目部技术交底会议纪要》.(3)班组

由项目部专业施工员或技术员对班组及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主要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详细安排样板项目,分项,分部工程的工艺规程操作方法,质量标准,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对关键性工序,部位,新技术推广应反复,仔细地向班组操作工人进行交底,并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此类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承接人必须签字认可,所有工程质量技术交底资料列入工程技术档案.培训管理规定

单位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均应对新进场的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培训.检查发现工地的工程质量存在较多的问题时,均应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对使用新工艺或新技术的工程以及重点工程,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制定培训计划,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进行培训.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的培训

由各部门,项目部每月25日前制定培训计划报培训中心,由培训中心统一负责及编排计划进行培训.对施工班组的培训.由主管施工员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统一编排计划,由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指定人员对施工班组进行培训.总部和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员工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结合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学习讨论.培训完毕,培训资料应送资料室分类存档备查.施工样板,样板间管理规定 1,施工样板

凡装饰工程(外墙,室内,电梯大堂饰面,吊顶天花等),墙体砌筑,抹灰,卫生洁具安装,给排水管道布置,玻璃幕墙,干挂石,园建等,全面施工前,项目部应先做“施工样板”.对于饰面工程施工,需预先列出排砖图,列明阴阳角收口的做法及砖块的排列,提前3天报建设(监理)单位,经签证同意后方开始做施工样板.施工样板做好后,工班组长需提前1小时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自检,经自检合格并签字后1小时内报质安部检验,经质安组检验合格后由主管施工员填写“施工样板报验表”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样板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不予验收.样板经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允许按样板的标准展开大面积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展开大面积施工,违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样板经验收合格签证后,有关验收资料应及时送资料员存档.2,样板间

单位工程在主体结构完成后,项目部应按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房,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施工样板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样板间做好后,项目部应组织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样板报验表”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样板间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不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样板间,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作为竣工验收标准.3,对重要的施工样板,现场设置的样板间,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必须安排人员参加验收.工序施工监控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工序精心组织,认真施工,争创样板工程.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时,施工员,质安员必须责任落实到人,管理到位,严格进行巡查,旁站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质量问题在事前或事中得到控制,避免事后处理,以免造成工期拖延,工料损失,影响工程的总体质量.每一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时,施工员,质安员严格做到“三勤一控”的操作管理办法.“三勤”是勤巡查,勤说解,勤写;“一控”是做好施工前和施工过程的监控工作.质量问题的处理

施工员,质安员在巡查,监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对能马上给予整改的应发出口头指令要求工人整改,并监督其整改合格.对不能马上整改完毕的应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监督.整改完毕,应复查整改情况,在“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上填写整改结果,对整改效果差或不能按期整改完毕的,施工员,质安员应对责任工班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重新限期整改.发现工人严重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或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时,施工员,质安员应立即要求工班停工,然后向项目部领导汇报作出处理.工序施工监控程序: 自检及报验管理规定 1,基本规定: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员,质安员应按《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统一标准》2002年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003年版,施工图纸,修改通知等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施工员,质安员应督促班组限期整改完毕,并复查整改结果.整改完毕后应重新报验,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分项工程的自检及报验: 分项工程的三级检验分为班组自检,施工员及质安员自检,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分项工程自检及报验程序:

(3)对重要的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前项目质安组应提前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视情况安排人员参加验收,签证.分部工程的自检及报验

分部工程施工完毕,主任工程师应及时督促资料员整理好验收资料,并进行审核,装订.由项目部技术组向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申请对技术资料的审核.项目经理应组织工程组,质安组的管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内部自检,合格后向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报请验收.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分部工程内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分部工程验收申请.对涉及重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邀请设计单位参与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月度检查规定 项目部

为及时发现及纠正工地存在的质量问题,项目部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旬检并照开一周一例会.检查内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仓库,宿舍,饭堂,质量自检及报验资料,质量试验及评定资料,材料验收资料及安全资料等.检查完毕,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处理,并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做好资料归档备查工作.地区公司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不定期对各施工项目(每月至少三次)的巡检.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每月定期一次召集各项目部的质安组对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进行考核评比,检查内容包括:各项目质安情况,存在问题和采取措施等.对巡检和月度大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实行相应处罚,对严重的问题须进行拍摄通报.对施工质量好的和差的做好现场拍摄记录,并汇编成案例,提供正反面培训教材.总部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半年组织一次全国范围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半年质安的基本情况,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质安问题,造成的原因,解决的措施,对建设(监理)单位质量问题回访,提出下半年的计划和措施等.工程质量的检测,评定规定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班组长应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检查.施工员检查合格后,在“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上签字后报质安部验收.质安组应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等进行检测,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违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安组应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完毕.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测,评定.检测合格后,质安组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参与验收的人员应签字确认.“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应按规定分类存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凡不涉及人身伤亡的质量事故,统称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隐瞒及私下处理,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1)质量缺陷

出现质量缺陷,由项目质安组在三天内提出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办理报验.(2)质量问题

出现质量问题,项目质安组协同工程组在四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及工程管理中心审核,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并签证后进行处理,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手续.(3),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负责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质安组应在4小时内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同时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并在36小时报送《事故报告单》,《事故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概况,初步原因(单位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初步调查结果,现场照片);②事故性质;③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④应急措施;⑤初步处理意见.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负责人牵头会同工程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组织事故调查组到现场调查.调查程序和内容: ①勘察现场,召集相关责任人询问,座谈,做出调查记录,有关部位拍照;②召开事故分析会[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程度,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③研究制订技术处理方案;④写出调查报告.技术处理方案由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技术负责人编制,报经甲方(监理),设计认可签证后,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检查,监督项目部组织实施,对严重质量事故,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质安监督组应派员参与处理,协助地区公司与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沟通,并检查处理结果确保施工质量和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提出行政和经济处罚意见.(4)严重质量事故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处理,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协助并审批技术处理方案,按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处理.(5)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总部组织处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竣工验收标准: 工程项目(包括: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完成,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竣工资料完整.竣工资料的管理

项目部经自检,整理好的竣工资料应在竣工初验前25天内交地区公司工程监督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地区公司工程监督管理中心在竣工初验前20天内将整理好的竣工资料交建设(监理)单位审查.项目部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意见整改后,于竣工初验前10天将齐全有效的竣工资料和质量等级自评资料送建设(监理)单位,由建设(监理)单位签发竣工资料核查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竣工资料应送公司档案室存档.工程竣工验收的自检

单位工程施工完毕,项目经理应组织全面自检,将存在问题整改完成后,填写《竣工初验申报表》,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检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内部初验,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项目部整改,整改复检合格后,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初验申请.竣工初验

竣工初验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初验前项目部应做好如下工作: 初验前24小时,住宅楼应通水,通电.化粪池盖板,水池检查口,沙井盖应全部揭开,井内杂物,沉积物应清理干净.住宅楼内各单元应按门牌编号编好锁匙.管井内杂物应清理干净,水表应按单元编号.楼层室内,通道应清理干净,做到窗明地净无尘.住宅楼2米内场地应平整,干净.对初验提出的问题,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竣工验收

由项目经理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书”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向建设(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地区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参加.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由项目经理组织人员按期整改完毕.竣工验收完毕,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单位工程竣工移交书》,竣工工期以移交日期为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业主投诉率统计规定

凡住宅楼自竣工之日起项目质安组均应统计业主投诉率.统计业主投诉率以业主(住户)向物业管理处发出的“住户投诉单”为依据.项目质安组每月均应到物业管理处复印“住户投诉单”,并按“业主投诉统计报表”进行统计,于每月25日前将“业主投诉统计报表”(附“住户投诉单”)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后,于下月5日前报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各部门在统计业主投诉率时,应尽职尽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工程维修管理

为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各楼盘维修情况,确保质量责任鉴定清晰,工程量签证准确及维修质量合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要求在维修管理中严格执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流程 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流程 同意

质量通病防治流程

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控制流程

分项,隐蔽工程验收流程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安全,质量培训工作流程 现场质量管理处罚规定 材料检验

检验人员不能到场参与检验的需提前请假,不请假的处以50元的罚款.检验人员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导致不合格的材料使用到工程上,视情节轻重处于200-20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未经验收的材料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直接使用到工程上的.视情节轻重对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质安监督管理组长,材料检验员处以200-2000元的处罚或行政处分.技术交底,培训

未按技术交底管理规定进行交底的,每发现一次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50元罚款.分项工程开工前未对施工班组进行培训,罚主管施工员100元.施工样板

未按施工样板规定做施工样板或样板经验收不合格即展开大面积施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500元,罚项目副经理300元,罚主管施工员200元,罚施工班组3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工序施工监控

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工程质量较差的,施工员,质安员除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外,可视情节轻重对此班组处以100-2000元的处罚.施工员,质安员因监控不严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造成质量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300-1000元的处罚或行政处分.自检及报验

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员,质安员可对承包班组处以200元的罚款;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可对承包班组处以500元的罚款;第三次验收不合格的,可视工地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报总公司减少此班组承包的工程量或给予取消承包合同.未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证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500元,罚项目副经理300元,罚质安监督管理组长及主管施工员各200元,罚分管施工员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自检及报验资料不分类存档备查的,每发现一次对主管施工员,质安员,分管施工员各处以50元的罚款.工程质量的检测,评定

质安员应如实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处以300-5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成品保护

对施工班组的处罚规定

成品或半成品未按要求做好保护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在施工时未按规定要求保护他人成品,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由此造成成品损坏,承包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场地移交后续工班,补办理交接手续,每个工班每次罚款200元;由此造成成品损坏责任自负.下班后,不按要求关好门窗和水,电开关,每次罚50-100元,由此造成成品损失,施工班组负全责.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处罚规定

由于对产品的保护管理不力,造成成品损坏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施工员,质安员各处以50-300元的罚款.在工程收尾期间,工地未张贴成品保护宣传标语,罚项目副经理200元;在每层电梯门口未张贴成品保护规定,罚主管施工200元.业主投诉率的统计

不按要求统计及报送“业主投诉统计报表”的,每次罚项目经理500元,罚项目副经理300元,罚质安组长200元.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班进场施工

施工员,质安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查,监控

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并对违规工班作出处罚 复查整改情况 办理自检及报验手续 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半天 1小时 2天 不合格 2小时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3天

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完毕 质安组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 改

工班组长提前1小时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自检 不合格 合格 1天 1小时 不合格

施工员在“验收申请表”上签字后提前1小时向质安组申请报验 合格 1小时

施工员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交质安组复核,确认 施工员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提前1小时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 5小时 合格 2小时

将有关自检,报验资料分类归档 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返修

分部工程施工完成

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安排整理验收资料 项目经理组织工程组,质安组自检 合格

验收资料报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审核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内部验收 合格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合格

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进入下道工序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

应具备条件:1,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完成;2,竣工资料及图纸基本齐备 内部报验

下单整改(质量问题)评定质量等级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检查,监督 不符合标准 整改 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 地区工程中心 审核竣工资料,竣工图 内部初验 地区质安中心 合格

书面提出初验收申请 地区质安中心 地区质安中心 竣工初验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 初验提出问题整改 协调

项目部,地区质安中心 合格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竣工验收 移交

建设(监理)单位主持,物业,项目部参加 不同意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质安组签证 建设(监理)单位 不 合 格 验收签证 单位工程完成 项目工程部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总部质安监督组 建设(监理)单位 地区工程中心 检查,监督,指导 施工过程监督控制 地区质安中心 项目质安组 班组自检样板工程

核验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 班组自检分项,(隐蔽)分部工程 项目质安组签证 项目质安组复检签证 验收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竣工资料整理,报审 整改 内部竣工初验 地区质安中心 申报竣工初验 地区质安中心 不合格 合格

地区质安中心评定质量等级报甲方核定 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甲方,物业,项目部 组织保修期维修管理 项目部

竣工前组织自查,自检 项目部,地区工程中心 项目部 合格 不合格 检查,协调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 整改 检查,协调 检查,协调 组织竣工初验 建设(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施工,设计,甲方,物业 验收签证 完成 保修终结申请 项目部

编制项目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及施工措施程措施 修改 项目部

汇编,制定地区公司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及施工措施审核 不同意 地区质安中心 同意 不同意 审批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 地区质安中心 检查 实施 抽查 项目部 总结评估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 回访

地区质安中心,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 反馈意见 甲方,监理 无效 有效

1,如措施不当,重新调整后实施;2,如执行不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落实 地区质安中心, 项目质安组 分析原因,总结教训 总部,地区质安中心 标准化,制度化

提供原材料及半成品,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 供货商,机材部 进场验收

项目部质安员,仓管员,相关专业人员 不合格或有疑议,重新验收 意见不一致

地区质安中心组织检验检测 建设(监理)单位

项目部副经理,经理,供货商 合格

材料进仓,填写材料,设备报验单 确认合格 项目质安组 不合格

首批材料及设备现场检验 质量签证 合格

建设(监理)单位 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项目部 返修 工班长自检 分项工程完工 合格

填报验单内部初验 工班长,施工主管 合格

项目质安组人员在《分项工程质量检评表》签证及复印存档 项目质安组 复检

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报验 项目主管施工员 分项(隐蔽)验收签证 建设(监理)单位,项目质安组 进入下道工序 地区公司管线总经理,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总部工程管理组 发生质量事故 组织事故调查 项目部 协调 协调,沟通 不同意 检查,监督 备案 报告甲方

报告地区质安,工程中心 口头报告 项目部 项目部 采取应急措施, 填写《事故报告单》 地区质安中心 提出处理方案报甲方 修改

地区工程管理中心技术负责人 审查方案 甲方,设计, 地区工程中心 同意

查明原因,性质,经济损失,提出对责任人处理 实施方案 项目部 审批 检查,验收 地区管线总经理 甲方 总部质安中心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

应具备条件:1,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完成;2,竣工资料及图纸基本齐备 整改 项目自检 项目部经理 内部报验 地区工程中心 审核竣工资料,竣工图 内部初验 地区质安中心 下单整改(质量问题)基本达标准 核定质量等级 书面提出初验收申请 地区质安中心 地区质安中心

建设(监理),设计,物业,施工 组织竣工初验收 检查,监督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 初验提出问题整改 不符合标准 协调

项目部,地区质安中心 合格

建设(监理)单位 竣工验收 移交

建设(监理)单位主持,物业,项目部参加 编制专业工艺培训教材 总部,地区质安中心 编制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补充修改 地区质安中心 审核 总部质安中心

5.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 为加强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意识,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场站、民用、工商业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一节 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发包意见书约定的范围、施工技术标准、国家行业规范及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工程管理规定进行各项工序报验,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不得超范围施工。

第四条 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质保

期为2年。

第五条 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由于施工工艺不当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无条件的负责返工;需整改的工程项目,整改结果必须及时书面回复签发单位。

第七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质量检验员并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做好本单位承接的燃气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负责本单位在建工程质量的巡检抽查工作。

3、负责本单位工程开梯相接施工方案的报批手续。

4、配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和其它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拨交工作。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竣工拨交前的工程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上报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验收,申请验收需提交表单(附表一、附表二)及进场设备复核单。

第二节 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及质量实施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条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出具的监理联系单,对违反工程质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对施工单位的处罚建议。

第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工程实行监理。

第三节 工程管理部的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和完善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网络。

第十三条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工程施工中有质量问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相关运行管理部门等单位进行工程综合验收及竣工拨交工作。(自施工单位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综合验收和拨交工作)

第十五条 会同有关部门和监理单位参与施工中重大质量问题的评定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 燃气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第十六条 燃气工程(室外)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CJJ 33—。

注解:该规范中的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 燃气工程(室内)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CJJ 94—

第十八条 燃气工程(长输管道)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GB50369—

第十九条 房屋土建、装修装饰工程依据国家建筑行业相关规范及验收标准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 执行其它行业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4013-)

《埋地钢质管道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0019-97)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第四章 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 工程施工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所有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必须接受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各施工单位对其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各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熟悉并遵守我公司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必须督促各工程项目负责人每天做好本工程的施工笔记并妥善保管,随时接受公司管理部门的抽查。

第二十四条 严格把好进场设备材料、配件质量关。材料员、兼职质检员要把好材料、配件质量关,做到不合格材料、配件严禁使用。

第二十五条 对新进焊工,在施工焊接前必须将焊工证件送监理审验并复印留存。进行试焊后,通过拍片检查合格,报工程管理部备案后才能进行焊接工作。

第二十六条 严格对容易造成质量隐患点的管理和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落实:

一、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仔细做好管材的外观检查,做到管材无破损、无变形;

二、焊接钢管焊缝探伤数量及位置需报监理工程师批准,除锈、防腐质量合格,防腐后的钢管下沟前必须进行电火花试验。

三、各类管道及管件的焊口必须过关,管道的基础、埋深必须合格,PE管的警示带敷设合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强度、严密性试验等必须严格把关;

四、小区弯管式钢塑转换登高处,要求打支架固定。

五、钢管施工中要求做好除锈、防腐刷漆,刷漆做到“两底两面”,室内钢管安装前需完成防腐刷漆工作,焊缝拍片时要求尽量拍固定焊口。

六、外立管、架空管、过桥管等必须做到横平竖直,支架的材质、制作及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牢固,美观大方,质量优良;

七、桥管、阀门等连接补偿器与管道保持同轴,安装时不得用补偿器的变形(轴向、径向、扭转等)来调整管位的安装误差。

八、调压柜(箱)基础砌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吊装调压柜(箱),防护栏安装、便道符合设计要求。

九、民用户登高管处球阀在送气后必须将手柄拆除。

十、室外登高管与进户管使用金属软管碰接(丝扣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接头(甲供)。

十一、不同材质(PE80或PE100)、相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相接必须使用电熔连接;不同材质(PE80或PE100)、不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严禁相接。

十二、PE管热熔焊缝刨边检查,穿越管道100%刨边,其他50%(华润燃气集团要求)进行检查。

6.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共) 篇六

目录

第一节、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1

第二节、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1

第三节、岗位培训制度…………………………………………………2

第四节、技术复核制度…………………………………………………2

第五节、技术交底制度…………………………………………………2

第六节、隐蔽工程验收制度……………………………………………3

第七节、材料采购、检验制度…………………………………………3

第八节、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3

第九节、工程质量“三检”制度…………………………………………4

第十节、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4 第十一节、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5第十二节、成品保护制度………………………………………………5 第十三节、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5第一节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第二节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第三节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二、各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第四节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一、放样、定位(包括桩定位)、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二、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皮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四、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

五、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第五节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

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节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第七节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质量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第八节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第九节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一、砼、砂浆试块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二、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四、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第十节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

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第十一节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第十二节成品保护制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二、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损坏。

三、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部件。

第十三节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一、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由公司质量科派员进行质量回访,及时反馈业主的质量投诉。

7.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七

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提出

2000年1月30日发布实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 首次提出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明确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性质、内容、程序、方式和方法等均发生了变化。提出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应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的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强制性监督;主要内容是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实行的是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部又相继颁发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文件, 各省、市、自治区结合本地实际也陆续制定了相应的办法和规定, 这些都为我们实施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奠定了基础。

2实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遵循的监督程序及工作职责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对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进一步规范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程序与行为, 明确了责任, 提出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层次, 同时也改变了过去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模式, 这种改变表现在:

(1) 由受权执法, 转变为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执法, 委托的机关要承担执法的后果, 监督部门必须要对委托的机关负责任。

(2) 由监督工程实体质量为主, 转变为监督工程建设有关各责任方的质量行为和责任主体质量保证体系为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府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中, 对工程竣工验收所必须达到的条件提出了十一条要求, 这些要求中, 除了对工程实体的要求这外, 多数是对工程建设有关各责任方面的行为要求, 主要包括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行为, 同时这些单位也就构成了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 今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和重点就是监督和规范这些责任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行为, 通过他们规范的工作, 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从而改变了过去只注重单纯抓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 而忽视那些对施工现场负有重要工程质量责任单位的监督管理, 提高了监督部门的工作层次。

(3) 由对单位工程全过程或几到位的工程质量监督, 转变为对重要隐蔽工程 (主要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 和环境质量的监督与随机抽查监督。过去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要求工程质量监督员必须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督检查, 并规定了几到位, 这些本应是工程监理做的事情, 监督部门取而代之或做着同样的重复劳动, 甚至有时变成了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检查员, 造成了工程质量责任不明确和施工现场过多的依赖性, 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也得不到充分发挥。现将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全过程的监督, 转变为对重要隐蔽工程和环境质量的监督与随机抽查监督, 这种监督包含:一是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不能放松, 并突出其重要部位, 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对工程结构安全产生重要影响的隐蔽工程部位;二是对这些重要隐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过程中, 不能忽视其工程质量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三是必须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影响人们生产、生活和健康的环境质量实施监督;四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应具有随机性;五是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必须改变, 过去传统的“看、问、听”的卷尺、小锤等原始的检查工具等, 已落后于当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要求, 要采用科学的检测仪器和设备, 出个准确、具有说服力的数据, 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4) 由核验工程等级, 出具工程质量核验报告, 转变为实施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制度。这些带有根本性的转变, 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由责任主体转向为管理机构, 明确了工程建设等有关单位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的执法主体。

摘要:2000年10月1日后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以来,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通过十三年的运行, 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与要求基本形成。我仅就日常工作经验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8.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TV9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12.025

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护的问题

1.1 在工程维护上不够重视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工程事业的发展直接决定农业的发展水平,虽然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上,我国一直都很重视,但在后期维护上却存在明显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重建轻管的情况一直存在,导致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后期维护工作难以正常进行。一方面表现为管理人员缺乏和技术人员的工作水平不高。另一方面表现为资金的缺乏,资金的投入重点基本都放在工程建设阶段,后期的维护资金明显不足,导致管理人员相对不足,办公条件简陋,管理费用短缺,难以发挥正常的管理职能。而技术人员配备上,基层工作人员都是技术水平不高、专业能力相对较低的一些人员,维护水平很难提高,在工程的运行维护方面,难以保证工程的养护高标准完成。

1.2 维护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多数都是由政府主导,地方筹资兴建的。工程的主导方是政府,而使用者是工程所在地的村屯,工程的权责问题不清晰,在维护保养方面,由谁来管理,费用由谁来出都缺乏制度上的明确,这给工程的后期维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往往是使用者只管用,不负责养护。而负责养护的却不知道费用从哪筹集,这就造成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养护难题。在管理制度上缺乏完善,导致工程不能定期进行维护检修,一些设施设备损坏而得不到及时修理或者更换,使一些工程的正常功能难以发挥,运行寿命减短。

1.3 运行维护经费没有保障

工程的建设款项多由国家和地方共同筹集,国家以补助的形式进行投资,但基本占2/3或者1/2的水平。有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甚至连一半都不到,补助资金的数量十分有限,其余资金基本都是由地方进行筹集,限于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多数地区的经济状况并不发达,在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供给能力上不足,导致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短缺,由于资金的不足,给工程的质量带来严重的影响,也为后期的运行维护带来了障碍,管理困难,维护不到位的情况普遍存在。

2 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的对策

2.1 增加运行与维护意识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同等重要,建设质量及后期维护水平都是决定工程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因素。在建设施工期间必须要狠抓质量管理,而后期维护也必须要确保到位,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良好运行,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及水利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农田水利工程重要性的宣传,提高水利工程管理及维护人员对工程维护的重视,提高其维护意识。要加强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也能充分认识到水利工程运行对于农业生产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参与到水利工程的维护工作中来,正确运用水利工程,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自觉保护。

2.2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资金是工程建设及维护的保障,在工程项目建设之初,就应充分考虑到工程后期维护工作的进行,资金预算上就要做出预留。在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往往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基本上把大量的工程资金都用在前期的工程建设过程中,而分配给后期养护的资金少之又少,这就导致后期的养护工作难以顺利开展,甚至出现建设后的工程在多年的运行过程中几乎没有进行养护,大大缩短了工程的使用寿命,工程出现故障得不到及时维修,设备损耗难以及时更换,因此工程建设之初就要对资金进行科学分配,预留一部分后期维护资金。政府部门要加大水利工程维护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大补贴,同时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制定融资办法,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工程后期维护工作能顺利开展。

2.3完善管理制度,构建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明确工程的权责主体,落实责任,工程主体归哪个部门、如何使用、维修养护工作由谁承担等都应当通过管理制度进一步明晰,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形成一环扣一环的制度管理,这样才能提高管理养护水平,确保工程的运行正常。构建专业的工程维护技术服务体系,保证经费的落实,对于工程设备设施做到及时的检查和维修,为工程的运行提供专业的维护。加强与农民之间的合作,共同担负起工程的维护工作,减少对工程的损坏,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2.4 组建专业的人才队伍

工程的维护管理离不开专业的人才,因此在工程的养护管理方面,要组建一支技术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人才队伍,一方面通过内部的培训学习,提高现有人员的技术水平,另一方面从外部引进业务好、水平高的人才充实到队伍中来,以提高整体的工程管理维护技术实力。加强维护人员思想水平的提高,能够认真负责的完成维护任务,为农田水利工程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3 结语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我国水利工程事业的“最后一公里”,其良好发展和平稳运行,对于农业生产的稳定及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事关粮食安全,事关未来现代农业的发展,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和谐稳定都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政府应当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视程度,在资金、管理、人才、服务等方面大力加强,不断提高管护水平,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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