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管理会计

2024-08-21

财政部管理会计(9篇)

1.财政部管理会计 篇一

关于印发《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规

章的通知

财会字[1994]27号 颁布时间:1994-6-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局财务(经调)司(局):

为了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促进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我部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研究制定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和《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现印发你们,请研究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向我部反映。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一)认真做好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要通过广泛宣传培训,提高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认识,逐步把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宣传工作可以结合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进行。

(二)不断完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我部〔94〕财会字第15号《关于大力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的精神和印发的三个会计电算化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使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的轨道。

(三)继续搞好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工作。今后,我部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工作的开展,具体评审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具备一定条件的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向我部推荐要求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每年应不超过两个,今年下半年推荐应不超过一个。

附件:

一、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二、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

三、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附件一: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促进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逐步实现会计工作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部管理全国的会计电算化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电算化工作。

第三条 财政部门管理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一)研究制定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会计电算化管理规章及专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评审会计核算软件,引导会计核算软件质量不断提高;

(四)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软件市场;

(五)组织和管理会计电算化人才培训工作;

(六)总结、交流、推广会计电算化经验,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

第四条 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依据业务分工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具体负责军队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六条 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应当经过评审。

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或者财政部组织进行。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经财政部批准,也可以组织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评审。

通过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由组织评审的财政部门核发财政部统一印制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合格证》。

取得《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合格证》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在国内的销售不受地区的限制。

第七条 在国外开发研制并经过实际运行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应当经过财政部组织的评审,确认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后。可以在我国市场上销售。

第八条 会计核算软件开发销售单位必须为使用单位提供会计核算软件操作人员培训、会计核算软件维护、版本更新等方面的服务。

第九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达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的要求;

(二)配有专门或主要用于会计核算工作的电子计算机或电子计算机终端并配有熟练的专职或者兼职操作人员;

(三)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与手工会计核算同时运行三个月以上,取得相一致的结果。

(四)有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

2.预防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输入计算机的措施;

3.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核对而登记机内帐簿的措施;

4.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制度。

(五)有严格的硬件、软件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电子计算机正常运转的措施;

2.会计数据和会计核算软件安全保密的措施;

3.修改会计核算软件的审批和监督制度。

(六)有严格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 已经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的,其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开展会计电算化单位,用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单位、定点开发会计核算软件单位和研制非商品化通用会计核算软件单位业务指导和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1989年12月9日发布的《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二: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会计核算软件的质量,维护使用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单位的利益,推动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是指用于公开在市场销售的通用会计核算软件,会计核算软件的功能模块,是指会计核算软件中有相对独立的会计数据输入、处理和输出功能的各个组成部分。

第三条 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或者财政部组织。具备条件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经财政部批准也可以组织评审。

财政部门组织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对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评审,主要审查软件的功能符合会计基本原理和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检测软件的主要技术性能,对财务会计分析功能和相关信息处理的功能以及软件开发经销单位的售后服务能力也适当予以评价。

第五条 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必须达到《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 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或者财政部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在国内的销售不受地区的限制。

第七条 组织评审的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在报刊上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公布通过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名单及有关情况。

第八条 财政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评审工作进行指导,对其通过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进行抽查。

第二章 申请评审的条件和程序

第九条 申请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一)软件开发研制单位是在我国注册的经济实体;具有与软件开发规模相适应的专职软件开发人员;

(二)软件经销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和代理销售机构),其经营范围包括软件产品,且具有与软件销售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售后服务人员。

(三)软件开发和经销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和代理销售机构)能够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条 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除具备第九条的要求外,还要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三种或者三种以上功能模块,其中包括帐务处理功能模块;

(二)有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单位运用并与手工会计核算同时运行三个月,取得与手工会计核算相一致的数据,且至少有两个单位运用了软件的全部功能模块;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财政部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除具备本规则第九条的要求外,还要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六种或者六种以上功能模块,其中包括帐务处理和报表处理功能模块;

(二)在十个或者十个以上单位运用并与手工会计核算同时跨运行,取开发研制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要求评审的,应当先由各部门参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对软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一年后,认为具备本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可以推荐由财政部组织评审(推荐表格式见附一)。

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接到要求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的申请后,应当审查其是否具备评审条件,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进行评审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申请单位或者推荐单位。

第十五条 为了保护会计核算软件著作权,软件开发单位在申请评审之前,应当到软件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第十六条 申请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的单位接到财政部们同意评审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向组织评审的财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会计核算软件简介(包括:开发和经销单位介绍、会计核算软件开发过程、基本功能介绍、销售情况及用户使用情况);

(二)会计核算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

(三)用户操作于册;

(四)规定数量的用户单位意见(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五)用户单位打印输出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样本。

以上

(一)、(二)、(三)项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计算机软件开发文件编制标准的要求编写。

第十七条 评审资料的编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说明会计核算软件达到《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要求的情况。

第十八条 已经通过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如果经过重大修改,其软件开发单位应当及时将修改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组织评审的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修改后的软件进行重新评审。

第三章 评审工作的组织

第十九条 组织评审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财政部门,应当设立由财政部门领导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必要时,可以在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委员会领导下设立评审工作组,负责评审的日常事务。评审工作组可以由财政部门自己组织,也可委托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单位组织。

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委员会及其工作组成员应当相对稳定,一般应在工作两至三年后根据需要进行必要调整,每次调整名额不应超过组成人员的1/3.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成立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或组成人员作调整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条 每个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评审委员会由1-7名会计电算化专家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1-2人。设立评审工作组的评审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查申请评审单位提交的各项评审资料;

(二)指导评审工作组完成工作任务;

(三)审议评审工作组的评审工作报告书;

(四)拟定通过评审意见。

第二十一条 每个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工作组由3-7名在会计电算化方面具有较丰富理论或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设组长一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查申请评审单位提交的各项评审资料;

(二)调查用户单位使用软件的情况:

1.随机选择用户单位发放《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用户使用情况调查问卷》

(见附二),保证问卷的回收数量不低于申请评审规定的用户单位数量;

2.实地调查一个以上用户单位的使用情况;

(三)拟定会计核算软件测试大纲和模拟测试数据,并根据测试大纲和模拟数据对申请评审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审查和测试;

(四)形成评审工作组报告书、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

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以集中评审的方式为主。如果回收的问卷不能确定该软件达到了申请评审的条件,或者多数用户单位反映使用情况不好,则应推迟或者停止评审。

第二十二条 评审工作组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审工作的主要工作步骤和内容;

(二)对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提出的建议修改和必须限期修改的意见,以及开发单位的修改情况、评审工作组对修改内容的审查情况等;

(三)对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基本评价和是否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对于评审工作组认为不能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工作组应当向评审委员会主任提出书面报告,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召开评审委员会认定。

第二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工作组提交的评审工作组报告书应当进行认真的审议,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充分或者评价不准确的,要责成评审工作组进行修改补充或者重新审查。

第二十五条 不设立评审工作组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组的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完成。

第二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评审工作组的工作报告书,对申请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进行审查,提出评审意见,报组织评审的财政部门审批。评审意见的通过方式,可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决定,可以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也可以用通信方式表决通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必须获得2/3以上(含2/3)评审委员同意才能通过。评审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进行评审的日期,地点和工作方式;

(二)是否同意评审工作组报告书对软件的评价;

(三)会计核算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通过或不通过评审的功能模块名称;

(四)会计核算软件的适用范围;

(五)对软件开发销售单位售后服务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组织评审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财政部门应当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通过评审的,应当以正式文件通知推荐单位和申请评审单位,并核发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在每年年底,应当将本年组织通过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按照评审先后顺序填制《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备案表》(格式见附三)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重新进行评审的程序可适当简化。

第四章 对外国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评审

第三十条 在中国境外研制开发并广泛应用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经过评审确认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颁发《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合格证》。

第三十一条 外国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评审工作由财政部组织。

外国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申请财政部评审的,其软件开发研制单位应当在提出申请前三个月将开发研制单位背景情况和会计核算软件简介提交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申请财政部评审的外国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除应当符合本规则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的要求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外国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开发单位在我国依法设有办事机构和经销单位;

(二)软件的屏幕画面提示及打印输出的资料均采用中文或者中外文对照;

(三)证明软件著作权的合法文件。

第三十三条 申请评审的外国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提交的有关评审资料,均采用中文或中外文对照。

第三十四条 申请评审的外国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其软件开发单位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连同《外国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申请表》(格式见附四)

报财政部。其它申报程序和评审过程与一般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相同。

第三十五条 港澳地区和台湾省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申请评审,按照本章的原则办理。

第三十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开发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按照一般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要求申请和进行评审。

第五章 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通过评审后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开发经销单位经销会计核算软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软件的价格应当合理,并明码标价;

(二)应当承担用户使用软件的培训、软件维护、软件版本更新、应用咨询等项售后服务工作,并对其分支机构及代理销售机构的售后服务工作承担责任;

(三)向用户单位提供组织评审财政部门印制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用户证》;

(四)据实进行广告宣传,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

(五)在每年 2月底前,将上一的用户情况(见附五)报组织评审的财政部门,以便财政部门对用户使用会计核算软件的情况进行调查;

(六)每两年向组织评审的财政部门报告软件版本更新的情况。

第三十八条 组织评审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财政部门,对通过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开发销售单位的软件宣传、售后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监督其按照评审意见进行广告宣传,对夸大或者容易引起误解的宣传,要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二)每年对通过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用户进行一次抽样调查,调查数量应占用户总数的5%以上;

(三)对抽样调查结果,采用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的,组织评审的财政部门可以取消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通过评审的资格,收回颁发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合格证》:

(一)售后服务水平较差,经限期整顿后仍没有较大改进的;

(二)进行不实的广告宣传,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不听从财政部门的劝告,情节严重的;

(三)连续两次不按照规定报送用户情况和会计核算软件版本更新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的;

(四)有1/2的用户对其会计核算软件不满意的;

(五)对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了错误的改进,造成用户不能正常进行会计核算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组织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工作发生的费用开支,包括聘请评审人员和审查人员的技术咨询费、财政部门对用户情况调查费用等,由申请评审单位负担。

第四十一条 财政部将采用适当方式公布通过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名单,以便用户选用。

第四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可以根据本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1994年7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1990年7月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软件评审问题的补充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附:

一、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推荐表(略)

二、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用户使用情况调查问卷(略)

三、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备案表(略)

四、外国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申请表(略)

五、用户情况统计表(略)

附件三: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核算软件,保证会计核算软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会计核算软件是指专门用于会计核算工作的电子计算机应用软件,包括采用各种计算机语言编制的用于会计核算工作的计算机程序。

本规范所称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是指会计核算软件必须具备的功能和完成这些功能的基本步骤。

本规范所称会计核算软件的功能模块,是指会计核算软件中具备相对独立地完成会计数据输入、处理和输出功能的各个部分。例如:功能模块可划分为帐务处理、应收应付款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存货核算、销售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会计报表生成与汇总、财务分析等。

本规范有关规定除特别指出外,均指采用借贷记帐法。

本规范所称对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修改、审核和查询的功能,均指对输入计算机的机内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的修改、审核和查询。

第三条 会计核算软件分为在一定范围内适用的通用会计核算软件和仅运用于个别单位的定点开发会计核算软件。

第四条 中国境内各单位应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应当符合本规范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 会计核算软件设计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保证会计数据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利于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效率。

第六条 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核算软件可以根据用户需要同时具有提供按照其他会计生成参考性会计资料的功能。

第七条 会计核算软件中的文字输入、屏幕提示和打印输出必须采用中文,也可以同时提供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对照。

第八条 会计核算软件在设计性能允许使用范围内,不得出现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死机或者非正常退出等情况。

第二章 会计数据的输入第九条 会计核算软件的会计数据输入采用键盘手工输入、软盘转入和网络传输等几种形式。

第十条 会计核算软件具备的初始化功能,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输入会计核算所必需的期初数字及有关资料,包括:总分类会计科目和明细分类会计科目名称、编号、年初数、累计发生额及有关数量指标等;

(二)输入需要在本期进行对帐的未达帐项;

(三)选择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记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成本核算方法等。

(四)定义自动转帐凭证(包括会计制度允许的自动冲回凭证等);

(五)输入操作人员岗位分工情况,包括:操作人员姓名、操作权限、操作密码等。

上述初始化功能也可以在程序中加以固定。

第十一条 初始化功能运行结束后,会计核算软件必须提供必要的方法对初始数据进行正确性校验。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软件中采用的总分类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三条 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输入记帐凭证的功能,输入项目包括:填制凭证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会计科目或编号、金额等。输入的记帐凭证的格式和种类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四条 记帐凭证的编号可以由手工输入,也可以由会计核算软件自动产生。会计核算软件应当对记帐凭证编号的连续性进行控制。

第十五条 在输入记帐凭证过程中,会计核算软件必须提供以下提示功能:

(一)正在输入的记帐凭证编号是否与已输入的机内记帐凭证编号重复;

(二)以编号形式输入会计科目的,应当提示该编号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名称;

(三)正在输入的记帐凭证中的会计科目借贷双方金额不平衡,或没有输入金额,应予提示并拒绝执行;

(四)正在输入的记帐凭证有借方会计科目而无贷方会计科目或者有贷方会计科目而无借方会计科目的,应予提示并拒绝执行;

(五)正在输入的收款凭证借方科目不是“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付款凭证贷方科目不是“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的,应提示并拒绝执行。

第十六条 会计核算软件应提供对已经输入但未登记会计帐簿的机内记帐凭证(不包括会计核算软件自动产生的机内记帐凭证)进行修改的功能,在修改过程中,应同样给出第十五条的各项提示。

第十七条 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对已经输入但未登帐记帐凭证的审核功能,审核通过后即不能再提供对机内凭证的修改。会计核算软件应当分别提供对审核功能与输入、修改功能的使用权限控制。

第十八条 发现已经输入并审核通过或者登帐的记帐凭证有错误的,可以采用红字凭证冲销法或者补充凭证法进行更正;记帐凭证输入时,红字可用“-”号或者其它标记表示。

第十九条 会计核算软件对需要输入的原始凭证,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一)输入记帐凭证的同时,输入相应原始凭证;输入的有关原始凭证汇总金额与输入的记帐凭证相应金额不等,软件应当给予提示并拒绝通过;在对已经输入的记帐凭证进行审核的同时,应对输入的所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输入的记帐凭证通过审核或登帐后,对输入的相应原始凭证不能直接进行修改;

(二)记帐凭证未输入前,直接输入原始凭证,由会计核算软件自动生成记帐凭证;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对已经输入但未予审核的原始凭证进行修改和审核的功能,审核通过后,即可生成相应的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审核通过或者登帐后,对输入的相应原始凭证不能直接进行修改;

(三)在已经输入的原始凭证审核通过或者相应记帐凭证审核通过或者登帐后,原始凭证确需修改,会计核算软件在留有痕迹的前提下,可以提供修改和对修改后的机内原始凭证与相应记帐凭证是否相符进行校验的功能。

第二十条 会计核算软件提供的原始凭证输入项目应当齐全,主要项目有:

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或填制人姓名、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第二十一条 会计核算软件一个功能模块中所需的数据,可以根据需要从另一功能模块中取得,也可以根据另一功能模块中的数据生成。

第二十二条 适用于外国货币核算业务的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输入有关外国货币凭证的功能。通用会计核算软件还可以在初始化功能中提供选择记帐本位币的功能。

第二十三条 采用统帐制核算外国货币的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在当期外国货币业务发生期初和业务发生时,输入期初和当时的外汇牌价的功能,记帐凭证中外国货币金额输入后,会计核算软件应当立即自动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

第三章 会计数据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根据审核通过的机内记帐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登记帐簿的功能。在计算机中,帐簿文件或者数据库可以设置一个或者多个。

(一)根据审核通过的机内记帐凭证或者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记帐凭证或者记帐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二)根据审核通过的机内记帐凭证和相应机内原始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

(三)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可以同时登记或者分别登记,可以在同一个功能模块中登记或者在不同功能模块中登记;

(四)会计核算软件可以提供机内会计凭证审核通过后直接登帐或成批登帐的功能;

(五)机内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登记时,应当计算出各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

第二十五条 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自动进行银行对帐的功能,根据机内银行存款日记帐与输入的银行对帐单及适当的手工辅助,自动生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二十六条 通用会计核算软件应当同时提供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允许使用的多种会计核算方法,以供用户选择。会计核算软件对会计核算方法的更改过程,在计算机内应有相应的记录。

第二十七条 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会计制度规定的自动编制会计报表的功能,通用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会计报表的自定义功能,包括定义会计报表的格式、项目、各项目的数据来源、表内和表间的数据运算和核对关系等。

第二十八条 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机内会计数据按照规定的会计期间进行结帐的功能。结帐前,会计核算软件应当自动检查本期输入的会计凭证是否全部登记入帐,全部登记入帐后才能结帐。

机内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可以同时结帐,也可以由处理明细分类帐的功能模块先结帐、处理总分类帐的功能模块后结帐。

机内总分类帐结帐时,应当与机内明细分类帐进行核对,如果不一致,总分类帐不能结帐。

结帐后,上一会计期间的会计凭证即不能再输入,下一个会计期间的会计凭证才能输入。本规范第二十九条的情况除外。

第二十九条 会计核算软件可以提供在本会计结束,但仍有一部分转帐凭证需要延续至下一会计第一个月或者第一个季度进行处理而没有结帐时,输入下一会计第一个月或者第一个季度会计凭证的功能。

第四章 会计数据的输出

第三十条 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对机内会计数据的查询功能:

(一)查询机内总分类会计科目和明细分类会计科目的名称、编号、年初余额、期初余额、累计发生额、本期发生额和余额等项目;

(二)查询本期已经输入并登帐和未登帐的机内记帐凭证、原始凭证;

(三)查询机内本期和以前各期的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簿;

(四)查询往来帐款项目的结算情况;

(五)查询到期票据的结算情况;

(六)查询出来的机内数据如果已经结帐,屏幕显示应给予提示。

第三十一条 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机内记帐凭证打印输出的功能,打印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会计核算软件可以提供机内原始凭证的打印输出功能,打印输出原始凭证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会计核算软件必须提供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的打印输出功能,打印输出的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日记帐的打印输出功能;

(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三栏帐、多栏帐、数量金额帐等各种会计帐簿 的打印输出功能;

(三)在机内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直接登帐依据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总分类帐可以用总分类帐户本期发生额对照表替代;

(四)在保证会计帐簿清晰的条件下,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会计帐簿中的表格线条可以适当减少;

(五)会计核算软件可以提供机内会计帐簿的满页打印输出功能;

(六)打印输出的机内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如果是根据已结帐数据生成的,则应当在打印输出的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上打印一个特殊标记,以示区别。

第三十四条 对根据机内会计凭证和据以登记的相应的帐簿生成的各种机内会计报表数据,会计核算软件不能提供直接修改功能。

第三十五条 会计终了进行结帐时,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在数据磁带、可装卸硬磁盘或者软磁盘等存储介质上的强制备份功能。

第五章 会计数据的安全

第三十六条 会计核算软件具有按照初始化功能中的设定,防止非指定人员擅自使用的功能,和对指定操作人员实行使用权限控制的功能。

第三十七条 会计核算软件遇有以下情况时,应予提示,并保持正常运行:

(一)会计核算软件在执行备份功能时,存储介质无存储空间、数据磁带或者软磁盘未插入,软磁盘贴有写保护标签;

(二)会计核算软件执行打印时,打印机未联接或未打开电源开关;

(三)会计核算软件操作过程中、输入了与软件当前要求输入项目不相关的数字或字符。

第三十八条 对存储在磁性介质或者其他介质上的程序文件和相应的数据文件,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有必要的加密或者其他保护措施,以防止被非法篡改。一旦发现程序文件和相应的数据文件被非法篡改,应当能够利用标准程序和备份数据,恢复会计核算软件的运行。

第三十九条 会计核算软件应当具有在计算机发生故障或者由于强行关机及其他原因引起内存和外存会计数据被破坏的情况下,利用现有数据恢复到最近状态的功能。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范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管理会计 篇二

今年以来,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多次提出要大力发展管理会计。余蔚平在论坛发言时也表示, 管理会计在企业管理乃至经济管理中具有基础支持、战略支撑作用。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释放管理因素在经济转型中的巨大潜力, 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必然要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 我国企业正面临着日趋复杂的经济环境和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为保持我国在全球金融的竞争力, 需要在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的同时, 积极打造长期可持续竞争优势。而强化管理会计应用是促进企业管理升级,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力, 有效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不断做强做优的重要举措。

3.财政部管理会计 篇三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下同)的继续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组织开发、推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组织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指导、督促全省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开展;管理省直部门(单位)、在并的中央驻晋单位和省直管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在其它各市、县(区)行政区域的部属、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各市财政局负责本市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确定本市各级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职责和管理权限;监督、管理本市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培训市场;制定、审核本市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具体组织本市中级(含)及以下职称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实行全省统一管理

各市、有关各单位应积极向省财政厅推荐本市、本单位德才兼备、有理论、有实践、又有丰富教学经验、热心会计教育的人员作为全省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的后备人选。省财政厅依据各市、各单位的推荐,择优选拔一批人员组成继续教育师资库,并将师资库人员基本情况和技能特长在“会计之星”网站上公布,全省共享,担负全省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凡入选的师资,每年必须至少参加一次省级以上的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省财政厅将提供继续深造学习的机会。师资授课质量由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评价,对授课质量差的实行淘汰,并定期补充新的师资。凡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都要从师资库里挑选使用师资。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有能力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省级主管部门和省直管单位,应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备案后可组织本系统(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区)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必须在当地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办学证照、场地设备和培训收费;备案时间:每年年底(12月份);备案方式: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备案一次。培训机构要严格办学条件,严格教学管理,要按照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一规划安排教学内容,不得私自改变培训内容、滥用滥发教材。

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举办方要将本期培训方案进行备案,包括: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地点、培训内容、授课老师、选用教材以及考试试题大纲等。财政部门应对培训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备案方,进行修改。培训期间,财政部门要对培训班进行监督管理。每期培训结束后,举办方要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试,财政部门要向参训人员发放征求意见卡,对培训质量、师资水平及整个培训情况进行评估。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随时对各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对以各种名义欺骗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取缔。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检查结果于每年年初(1月份)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会计管理部门。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和管理工作。凡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举办方应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送所备案的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对培训合格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确认登记。凡在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的培训班,省财政厅将以便函形式,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发送各相关市级财政部门,以便进行后续管理。会计人员在职自学情况,由会计人员、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及有关单位提供证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确认登记。对无特殊原因、年度内未接受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连续两年未接受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予以公告。不进行注册登记的,不能办理调转手续。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山西省财政厅1998年2月27日公布的《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晋财会字[1998]8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注: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详见本刊2007年第1期上第73页

4.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篇四

我国于2000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以下简称旧存货准则),这部准则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制公司施行。旧存货准则中规定: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及后进先出法等。

如果纳税人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在申报纳税时,必须用先进先出法 一致,可以简化相应的处理。等其他方法进行调整。税法上一直规定不能用后进先出法,新会计准则取消后进先出法,在此问题上实现了与税法

从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角度讲,取消后进先出法有利于国家

增强财政收入。我国物价呈现上涨趋势,在物价上涨的得时候,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发出的存货进行计价,发出的存货成本是最高的,由此得到的利润是最低的。

新准则下,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这一规定对多数企业影响不大,但对于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如家电、金属加工类公司,若存货价格下跌,在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改变后,其利润可能出现大幅下降,对公司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取消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更加真实的反映存货的流转情况,以提供更为可靠的会计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

5.企业财政部会计主管竞聘演讲稿 篇五

企业财政部会计主管竞聘演讲稿1

尊敬的领导们:

大家好!

我是某某某公司财务部员工某某某,非常感谢能得到这样一个在各位领导面前展现自己的机会。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在平常的时候,我都很难有机会向大家展示自己工作外的另一面,这实属是个遗憾。今天,能有这样一个几乎来让领导们认识自己,我感到非常的荣幸!今天,我来竞聘的岗位是会计主管!

那么先来介绍一下自己,我是某某某,家乡在某某,自20某某年某某某学院毕业后就进入了某某某公司的财务部工作,得到领导的认可后,现在某某某岗位任职某某一职。

算算日子,自己已经来到某某某公司某年的时间了,自正式工作开始,自己就在某某某的岗位上恪尽职守的工作。在某年来的工作里,基本上没有错误发生!并且,因为自己属于好学的类型,在工作中通过学习同事领导的经验,在个方面都有了不少的提升和进步。

在这次的竞聘之前,我也非常的清楚会计主管是一份怎样的工作。因为在过去的工作之中,我就一直在工作中向着上任的主管学习。尽管过去的我是在学习自己岗位上的经验,但是通过而与木然的学习,自己的对主管的工作也有了不少的了解。并且因为一些意外的机会,自己也在实践中帮助过领导,因此取得了不少的经验。

在来到这次竞聘之前,在某年的工作中,我已经渐渐的感受到了“瓶颈”。我感觉到,自己有许多的想法都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出来,最后,我渐渐的认识到,不仅仅是自己的能力,自己的思想也渐渐的催促着自己向着更高的平台进发!于是,当看到这次的竞聘机会的时候,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就做出了决定!

当然,我并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在下达了决心后,我在这些天里做足了准备,对自己从知识到经验都做了一番武装。对于这次的竞聘,我也是势在必得!

我相信,论理论,我的经验早已足够,论管理,我有足够的决心和充分的准备,我在这份岗位上不会做的比任何人差!并且,我还会比他们更加的努力,更加的拼搏!

我不能自夸自己是最好的人选,但是我的信念不允许我比别人差,我会用最大的努力去超过所有人!并且不断的精进自己!让自己成为最好!希望领导们给我这次机会,我会向你们展现自己!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企业财政部会计主管竞聘演讲稿2

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

决定参加这次竞聘前,也曾度德量力,思虑再三,今天,我勇敢地站在这儿,是因为一方面,表明我对联社推行岗位竞聘上岗机制的拥护和信任;另一方面;通过这次竞聘,锻炼自己的能力、展现自己的才华并借此机会和大家交流思想,接受大家对我的评判。我相信,通过这次竞聘活动,不管结果怎样,对我都将获益非浅。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自己。

下面我从以下三个方面简述一下我竞聘的理由。

首先,竞聘上岗有利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全面发展自己。工作的调整和岗位的变化,对人生阅历的丰富和能力的提高都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我觉得越是新的工作环境越富有吸引力和挑战性,越是能够学到新知识,增长新才干,开拓新视野,挖掘新潜力。挑战与机遇同在,压力与动力并存,这次竞争新的岗位,目的就在于锻炼自己,获取多方面实践经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其次,我认为自己具备担任该职务所必须的政治素养和个人品质。我能以高标准要求自已,努力做到与时俱进,不继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敬业爱岗,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中,我坚持学习、勤于思考,我办事稳妥,处世严谨,严于律已,以发扬用事业为已任。

第三,我认为自己具备担当该职务所必须的知识和能力。我于1994年考入杭州大学金融专业,通过三年的学习,打下了较为扎实的金融理论基础,参加工作后,我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一直没有放弃业余充电,1999年通过初级经济师考试,2000 通过了初级会计师考试,2004 年通过了中级会计师考试,完成了电大本科会计专业学习,坚持学中干,干中学,通过一系列的考试学习,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学识水平也不断提高。

诚然人无完人,在肯定有利条件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以我目前的水平,离一位出色审计人员还有很大差距,假如我被聘为联社审计科审计员,我将朝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加强学习,完善自我。根据新形势下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在理论方面人认真研读经济金融书籍,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制定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学习必要的管理知识,更深入更全面掌握信用社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业务知识。“业精于勤”,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业务素质,胜任新岗位。

第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审计工作看似简单,其实具有很高的职业要求。我会发扬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坚持大局,按章办事,严把关口,树立审计人员良好形象,当好领导的参谋,服务于基层。

第三、发扬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果没有创新意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开拓创新,把审计工作做得更好,更活,更漂亮。

几年的工作锻炼我的同时也不断考验着我,我承受着工作的压力,感受着工作的苦和乐,如果我在这次竞聘中入选,我会用心用情用才干好工作,如果落选了,我不会气馁,我将一如既往在以后的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与全体同仁共创信合事业的美好明天!

谢谢大家

企业财政部会计主管竞聘演讲稿3

尊敬的某某某老板、经理、各位领导:

大家好!

公司刚刚成立了市场部,负责做好市场推广等工作;并在公司内选拔市场部部长。财务部长竞聘报告这种公平公正的人事竞争,必为公司选出最出色的人才。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并且非常有意愿应聘公司市场部部长一职。

本市场部部长应聘申请书分四个部分:一我为什么要应聘这个职位,二我有能力、有信心做好这个职位,三我对市场部工作的理解,四假如我当了市场部部长的工作思路。(包括发热的,冷感的、消臭的、抗菌的)

一、我为什么要应聘这个职位

我毕业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学的是国际贸易专业。我热爱经商贸易工作,特别想做好市场的营销工作。先后在在青岛移动大客户部和一家货代公司工作过,对客户的服务接待有了充分的认识和锻炼,养成了工作细节比较严谨作风和认真对待工作态度。2009年加入财务部长竞聘报告青岛联润翔公司,在担任经理助理一职工作期间,接待客户来访,准备客户需要资料,跟客户电话沟通等工作;在公司领导的栽培下,对公司的各种产品充分了解,走上了业务销售的岗位,对国内市场十分了解,了解市场客户目前需求,联系客户,拜访客户,做好产品前期的开发工作。

勇于挑战的我,充分认识到,只有“研究市场,分析市场,把握市场”,才能“掌握主动,加快发展”;所以,我通过刻苦学习市场经营管理理论知识及市场经营分析方法,增强了自己的业务销售能力和水平。现在,公司有了市场部部长一职,它是煅炼人,让人展示他的才华的舞台,也是公司工作的先锋;为了公司的发展,为了自己的销售能力提升,为公司开拓更广阔的市场;所以,我决定应聘公司市场部部长一职。

二、我有能力、有信心做好这个职位

(一)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一位好兵。对于我们青年人而言,越是新的工作和环境,就越富有吸引力和挑战性。市场部部长就是这样一个挑战与机遇同在,压力与动力并存的职位,它是公司市场部运转的核心、桥梁,工作强度和工作难度都很高,我认为在这样的压力下工作,能够学到新知识,开拓视野,挖掘潜力,有利于自己的全面发展。

(二)我认为自己具备了从事市场部长所必须的个人素质。在担任经理助理一职财务部长竞聘工作期间,通过刻苦学习市场经营管理理论知识及市场经营分析方法,增强了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我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工作认真负责。

(三)熟悉公司产品。我在销售部门做销售工作有一年多时间,了解国内市场客户群和客户需求,了解公司产品。

三、我对市场部工作的理解

(一)市场部的定义是为实现公司企业的经营目标制定策略的部门。即是通过市场调研了解行业信息和发展趋势,了解竞品信息和竞争趋势,了解消费者信息和市场需求变化;通过开发新品来满足消费者日新月异的需求;通过媒体、公关宣传企业和产品形象,树立品牌地位,使产品更好卖;通过制定产品的推广策略,使得销售部的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成效;通过规范和监管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使得公司企业的市场保持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市场部工作目的是开拓市场、占领市场、扩大公司的生存空间。

(三)公司市场部工作作用是为了给公司的高层决策者提供详实有效的数据分析结果,为公司的年度营销目标以及新产品开发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为新产品的规划、定价、推广、以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为公司的销售人员提供强有力的销售支持,为公司的客户提供质量部长竞聘演讲稿感人关怀,竭力推广、树立公司的品牌形象以及产品品牌和形象。

(四)公司市场部工作内容是市场推广,广告投放;信息搜索,汇总、分析、根据实际情况作月季、年度分析报告;从事市场调查、告诉业务部门我们的产品卖给谁,谁是我们的目标市场;新产品的企划及包装上市;品牌的树立,客户关怀及支持等等。

(五)公司市场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只有“研究市场,分析市场,把握市场”,才能“掌握主动,加快发展”。

四、假如我当了市场部部长的工作思路

(一)规划好市场部的日常工作范围内容、管理制度及作业流程:

1、日常工作范围

(1)开拓市场工作

调查研究是一切工作的开始,是企业一切决策的基础。市场部根据公司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来制定市场调研的信息收集范围、内容、标准、方法,信息汇总分析的内容、关键指标、格式,信息交流传递的机制和流程等项工作。

1)市场咨询的收集与分析(政府产业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动态等宏观咨询,并提出供热集团公司物资部长竞聘演讲稿分析报告);

2)定期进行消费者调研,提出调研报告;

3)定期进行区域市场调研(国内、日本、欧美),提出调研报告;

4)定期进行内部销售情况分析,提出分析报告;

5)定期分析竞争对手、竞争品牌的调研,提出分析报告;

6)分析市场、原料趋势,提出市场、原料趋势报告及建议;

7)根据公司战略以及市场趋势报告,研究及提出年度营销目标。

(2)公司品牌的营销工作

新产品开发出来以后,如何指导协助销售部门去销售,向什么样的消费群推广?向什么样的市场去推广?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去推广?怎样推广?这是市场部的制定产品的推广策略。

企业销售给消费者的产品,不仅是满足物质层面的,更应该是精神层面的。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产品的同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如何在目标消费者心目中建立企业产品的形象和地位,使企业产品和竞品形成有效区隔,树立企业产品的差异化形象,通过品牌形象地位的不断提升来巩固和提高消费者对品牌医疗保险局的基金财务部部长竞聘演讲稿的忠诚度,增强企业产品的销售力,让公司获胜更大的利润。

(3)公司销售支持工作

产品的推向市场后,不仅存在如何销售的问题,更存在如何规范的销售问题。这就需要市场部向销售部提供市场策略支持,并进行跟踪指导服务。

1)提供各种相关分析报告,帮助销售实时了解市场、行业以及竞争对手的动态及趋势;

2)新产品发布及相关培训;

3)整理客户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及应答,制定Q&A;

4)公司的促销计划,推广计划,以及礼品、日历等及时通知;

5)其他市场部提供支持配合的事务。

(4)公司客户源的工作

建立详尽客户档案,包括但不局限于公司名称、地址、背景、联系方式、生日、个人照片、爱好及拜访次数;特别是客户照片。

以公司或相关销售/部长名义,根据客户分类,在节假日提供短信、邮件、贺卡、日历、笔记本、礼品等关怀。

在客户的生日,重要日子,根据分类可以提供但不局限于以上关怀。

以市场部名义定期给客户提供相关数据报告,引导客户,引导市场。

2、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围绕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为了培训部部长竞聘演讲稿提升市场部的竞争能力,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开展了市场部规范化管理运动,根据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好市场部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为市场部开展工作、效率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二)2011年度市场部工作目标

配合公司经理,全力做好市场部的工作,力求切实做到公司分配给市场部的各项工作任务。如:一市场开拓占有率,二新产品利润贡献率,三公司及重点品牌知名度提升等。

(三)制定公司市场部的工作计划

1)建立和完善市场部的组织机构。市场部刚组建,与公司决策层沟通,确立公司方面关于市场部的要求以及想法。明确市场部各项工作归谁管理负责,根据工作的需要,落实市场部的人、财、物。

2)建立和完善市场部的规章制度

市场部的规章制度是保障市场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成绩的保。必须在公司上级的领导下,建章立制。

3)落实市场部的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落实给市场部的各项任务工作,制定初步的岗位责任制,让每项工作有人干。

4)加强市场部财务管理,提高化机部部长竞聘稿公司的经营效益

作为市场开拓的部门,制定本单位的开支细则,节约费用,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

5)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执行力和企业凝聚力

根据公司业务,市场部的工作实际,加强对员工知识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工作执行力,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附录:我曾经从事过的跟市场部相关的工作

1、曾在青岛移动大客户部实习半年,对于客户的服务接待有了充分的认识和锻炼。

2、在一家货代公司任操作一职,养成了工作细节比较严谨作风和认真对待工作态度。

3、刚入公司担任经理助理一职,接待客户来访,准备客户需要资料,跟客户电话沟通。

4、熟悉公司的各种产品后,开始做业务销售工作到现在,联系客户,拜访客户,做好产品前期的开发工作。

竞争应聘有上有下,有进有退,上固可喜,下也无悔,如果经营管理部部长竞聘演讲稿没有成功,说明我自身还存在着差距,我仍会保持良好的心态,改正不足之处,加倍努力工作,一如既往地为分行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企业财政部会计主管竞聘演讲稿4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市教育工委公开竞争选拔两个科室科长(主任)的消息公布以后,本人经过慎重考虑,决定申请社管办主任岗位。现将为什么要竞争社管办主任岗位和怎样当好社管办主任向各位作个汇报:   一、为什么要竞争社管办主任岗位   我觉得要从事一项工作,干好一项工作,前提条件是必须热爱这项工作,熟悉这项工作,并愿意为这项工作竭尽全力,正是出于这些考虑,本人才大胆的提出申请,勇敢的面对竞争,平静的接受挑选。为什么要竞争社管办主任?我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对这项事业的热爱;二是自认为条件基本具备;三是想踏踏实实做点事情。

1、对这项事业的热爱。要热爱一项事业,必须对这项事业有一个清醒、正确的认识,社会力量办学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经济所有制形式出现多元化,导致教育体制必然出现多元化的产物,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而且必将成为一支重要的生力军,还可以说是教育体制全面改革的催化剂和某种程度上的参照系,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在几年的工作实践中,自己的认识不断提高,并对这一事业产生了强烈的热情,越来越喜欢这项工作,热爱这项工作,从而树立了搞好这项工作,促进我市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的信心和勇气。2、自认为条件基本具备。一是工作环境熟悉。在职教办工作期间,我就接触过这项工作。95年到社管办以后,具体从事这项工作。对党和国家社会力量办学的方针政策、国内外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趋势和总体情况,特别是我市各办学单位的基本情况都十分熟悉和了解,同各办学单位负责人和省、及县区场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都相处融洽,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二是经历具备。我高中毕业后开始当民办教师,77年参加改革招生制度的第一次高考,进入湖南师范学院ⅩⅩ分院读书,80年毕业后,在ⅩⅩ县教过初、高中,搞过师资培训,84年调入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从事秘书工作,86年教师归队到市职教办,87年任当时设在职教办的市干部业余学校副校长,同年晋升中级技术职务,91年到ⅩⅩ县搞职教,任驻ⅩⅩ镇工作组副组长,96年任社管办副主任、副科职任职时间长达12年。三是工作能力适合。参加工作20多年,当过7年教师,在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14年,在社管办工作3年,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关系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都能比较好的完成,在各个岗位的工作都是比较出色的,主持好社管办的工作应该是轻车熟路,得心应手的。3、想踏踏实实做点事情。工作20多年,现在年龄不大也不小,正是做事的时候,干事业的时候,也正是为党和人民作贡献的时候,发展的空间大一些,展示自己的机会多一些,对于自己的进步,对于越过自我,挑战自我,自身价值的体现也要充分一些,人生的机遇是有限的,抓住机遇,把握机遇,有所作为,有所成就,踏踏实实做点事情,对社会有所贡献这正是我的初衷。

二、怎样当好社管办主任,搞好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要当好社管办主任,对全市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必须有一个全面的、整体的考虑,我认为要搞好我市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当好社管办主任,简单的来说,就是注重两手抓: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具体的说要加大四个力度,做好三篇文件。发展是硬道理,为什么要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发展,社会力量办学的目的和目标是什么?我认为穷国办大教育,大国办穷教育仅有政府一个积极性是不够的,必须借助和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共同参与,这就是为什么要发展社会力量办学的根本原因,发展社会力量办学的目的,就是要极大限度地满足人民对教育的需求,同时减轻教育经费的不足和缓解部分地区入学难的矛盾。社会力量办学的目标就是国家教委提出的“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办学的体制,即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明确了为什么要发展和发展的目的及目标以后,怎样抓发展,我认为要加大四个力度。1、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思想观念,为发展社会力量办学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是事业成功的先导。要广泛宣传社会力量办学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社会力量办学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我国教育问题的新的出路,宣传社会力量办学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宣传,广泛扩大社会影响,促进人的思想观念的转变,从而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力量办学、关心社会力量办学,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宣传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组织大型的活动,可以邀请新闻单位采访报导,可以在报刊杂志开辟专栏等等。

2、加大改革力度,创立多种形式,为社会力量办学拓宽新的领域。我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办学形式还比较单一,除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办外,其他形式不多。我个人认为要打破行业、地域、条块、厂地的界限,大胆进行公有民办、民办公助、个人承办、联合兼并、租赁办学、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的试点,外地采用的兼并型办学模式,联合型办学模式,互补型办学模式,互惠型办学模式都可以采用,只要有利于教育的发展,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各种各样的形式都可以探索,都可以尝试。

3、加大协调力度,理顺内外关系,为发展社会力量办学创造宽松环境。社会力量办学牵涉面广,其社会基础,社会关系,社会参与,社会跨度不同于公办学校。因此,必须进一步争取领导的重视,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协调,理顺各种关系。一是多向党政领导汇报社会力量办学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多邀请领导考察办学单位,为办学者壮胆伸腰。二是要协调好同劳动、人事、公安、物价、税务、电力、国土、银行、城建及其他行政部门的关系,请他们在业务指导、表彰奖励、发放货款、保卫、征税、征地、建房、供电、供水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使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享受国办学校同等的待遇。三是理顺教育内部的关系,健全各县区场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按照“行政归口管理,业务分类指导”的原则,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同时尊重各业务主管科室,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4、加大扶植力度,出台优惠政策,为发展社会力量办学努力排忧解难。我市社会力量办学大多处于初创时期,普遍规模不大,实力不雄厚。怎样去支持他,扶植他,使他们能够快速、健康发展,市教委已经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同时,国外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支持措施也可以借鉴。国外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分为:①非常规资助,就是不定期;②间接资助。表现为税收方面实施优惠政策;③提供部分资助,表现为提供教科书,设备等;④提供大部分资助,表现为政府支付教师工资,提供部分资产等。

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扶植,我认为,首先是重视这项工作,把它列入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其次是在招生、学籍、教学管理、教师职称评定等方面做到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再次是重点扶植的几所大的学校,走集约化的道路,搞规模效应,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努力为他们排扰解难,培植岳阳民办学校的名牌,要上等级、上规模、出成果、出经验,走出湖南,走向国际,这是一手抓规范。

企业财政部会计主管竞聘演讲稿5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首先感谢县局领导过去对我的培养和帮助,感谢各位给我难得的展示自我机会,能够参加乡镇邮政支局长竞聘。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爱岗敬业,真诚奉献,努力争当一名优秀的乡镇邮政支局长。

一、自我介绍

我叫某某某,现年某某岁,某某某某年某月参加工作,现在负责农村支局网点管理、业务经营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参加工作以来,我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上级部门、职工同事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与一致赞誉。

二、岗位认识

乡镇邮政支局长是个重要岗位,要在县局的领导下,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努力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良好工作成绩,获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当乡镇邮政支局长,要有坚定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扎实的业务工作技能,按照县局的工作精神与工作部署,刻苦勤奋、兢兢业业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工作的完美与高效,促进乡镇邮政支局健康、持续发展。

三、竞聘优势

1、工作经验丰富。我参加工作已有某某年,平时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重视经验积累和工作总结,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熟练掌握了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能够全面做好工作,促进乡镇邮政支局发展。

2、工作成绩突出。我是本地人,对当地市场、人脉、驻点单位都比较熟悉,加上自己刻苦勤奋工作,取得良好成绩。2013年,我全部做好所里内勤管理工作,同时揽收存款300万元,所里6万元报刊任务,本人完成1.5万元。

3、组织协调能力强。我懂得乡镇邮政支局长的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团结同事,密切合作,共同把工作做好,促进乡镇邮政支局经营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四、工作打算

如果我竞聘乡镇邮政支局长成功,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抓好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素质。我将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的要求对待自己,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努力争当一名优秀的乡镇邮政支局长,为乡镇邮政支局发展作贡献。

2、刻苦勤勉务实,高效完成工作。我一是要加强队伍管理,做到“以人为本”,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与建议,充分调动每个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搞好。二是要制定业务发展目标和措施,落实职工岗位职责,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努力发展经营业务,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三是要加强支局内部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实现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好增收节支工作,促进支局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3、做好服务工作,奉献自己力量。我要开动脑筋,想方设法,搞好服务,既服务好支局内部职工,更服务好广大客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支局又好又快发展,提高群众对支局工作的满意度。

最后,我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庄严承诺:无论我这次竞聘成功与否,我都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我县邮政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而不懈努力。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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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财政部管理会计 篇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09年06月10日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记者罗沙、韩洁)记者10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近日修订并印发了《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表示,专项资金坚持合理分配、着重民生、优化结构的原则,采取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的分配办法,以因素法分配为主,重点支持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类服务业。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提高服务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促进节能减排。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的技术升级、设施改造、网点建设、系统平台建设、人员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支持的主要行业包括社区服务、副食品安全服务等与居民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服务业;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废旧物资及旧货流通体系、业务外包和电子商务等与生产流通相关的服务业;市场信息服务、市场监测及预测预警、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需要支持的重点服务业。

办法同时规定,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一是以奖代补。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能够制定具体量化评价标准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在项目实施后,根据规定的标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安排奖励资金。

二是贷款贴息。对于投资规模大、能够获取银行贷款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贴息资金根据实际到位银行贷款、规定的利息率、贷款期限和实际支付的利息数计算。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三是财政补助。对于盈利性弱、公益性强,难以量化评价不适于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的项目采取补助方式予以支持。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比例较高及地方财政给予支持的优先安排。

7.财政部:20亿支持合同能源管理 篇七

近日, 财政部决定在2010年安排20亿元, 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业内人士认为, 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节能服务产业有着巨大发展空间, 仅“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就需投资7000亿元。例如, 根据“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 我国将减耗5.6亿吨标煤。如果按照投入3000元节能改造资金节约1吨标煤计算, 节能市场潜力至少在1.5万亿元以上。

据统计, 2008年, 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完成总产值417亿元, 同比增长92.7%。2009年, 我国共实施节能项目4000多个, 总投资280亿元, 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

业内人士指出, 除资金、财税障碍外, 还有诚信机制尚未建立、行业竞争有待规范、客户节能意识滞后、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等因素, 都制约着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和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因此, 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扫清这些障碍。

8.财政部管理会计 篇八

1.请问《决定》出台有什么背景?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吹响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号角。今年6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重点推进的3个方面改革: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完善税收制度,三是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应先行推进,并在今明两年取得决定性进展,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任务奠定基础。国务院发布的《决定》,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2.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新修订的预算法内容在国务院通过的《决定》中是怎样体现的?

答:新修订的预算法内容在国务院发布的《决定》中都有体现。《决定》对预算法修订的内容做出了更为细化的规定,提出了明确的改革要求,主要包括: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二是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六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七是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3.当前社会各界对预算公开的期望很高,请问下一步预算公开方面会有哪些打算?

答: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预算公开,取得了积极成果:一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开步伐明显加快。从2009年首次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4张表格以来,2014年,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中央财政预算11张表格全部公开,内容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此外还公开了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相关文字说明;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首次公开到具体项目。二是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从2010年75个中央部门首次公开了部门预算以来,2014年99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10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三是地方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从2010年18个省(区、市)财政公开了本地区一般公共预算以来,2014年31个省(区、市)全部公开了本地区一般公共预算和本级部门预算等。近年来预算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存在公开范围不够广、内容不够细、进展不够均衡等问题,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将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决定》要求,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一是要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二是要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是要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四是要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4.完善转移支付方面准备采取哪些措施?

答: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决定》要求,下一步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一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明显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二是要大力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在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转移支付,属地方事务的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对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转移支付逐一进行甄别排查,凡属“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的要坚决取消,其余需要保留的也要予以压缩或实行零增长,并改进分配方式,减少行政性分配,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立,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三是加快修订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对转移支付项目的设立、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作出规定。研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在明确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的基础上,认真清理现行配套政策,对属于中央承担支出责任的事项,一律不得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对属于中央和地方分担支出责任的事项,由中央和地方按各自应分担数额安排资金。四是各地要对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一些媒体认为,目前财政专户种类和数量多,且游离于国库不易监管,请问财政部在清理规范财政专户方面有何措施?

答: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财政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财政专户有利于弥补国库单一账户操作技术上的不足,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开设在商业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专户主要是用来满足社会保险基金核算管理、一些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乡级财政资金存放、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资金管理、外币资金核算管理等需要。目前国库暂时还不能完全替代财政专户。从国际上看,各国财政部门为了更好地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也都设立了大量的功能性财政专户,比如,美国联邦政府在商业银行开设了13000多个税收与贷款账户。

2011年以来,财政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累计撤并地方财政专户7.4万多个,撤户率达32.4%。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今后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除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在2年内逐步取消。

6.《决定》出台后还需要做好哪些配套工作?

答:《决定》明确提出了下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为了切实将决定中的改革事项落到实处,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培训工作。目前,各项配套改革任务进展顺利,正在按照预定的计划稳步推进,有些已经出台。

比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制发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以及《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此外,我部正在抓紧研究起草有关制度办法,包括中期财政规划、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推进预算公开、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不同预算之间的资金统筹力度、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规范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以及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等。

(本刊编辑部根据财政部网站内容整理)

9.财政部管理会计 篇九

财综[200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59号)以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建金管[2004]34号)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金管[2005]123号)的规定,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财政职能,依法对住房公积金实施监督管理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的长期住房储金,关系到广大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问题。对住房公积金实行财政监督管理,是《条例》赋予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各项监督管理职能。

财政部配合建设部等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参与考核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配合同级建设等部门根据国家统一政策,拟订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具体政策,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审核批准、核销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的呆账,组织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建立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机制。

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全过程的监督。包括: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提出意见,参与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和管理费用预算、决算和财务报告并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财务会计核算办法,监督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真实性、分配的合法性,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和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二、规范归集和使用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的缴存比例和工资基数,核定本行政区域的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对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于5%或超过12%的,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配合建设等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发放贷款以及购买国债的监督管理。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必须确保住房公积金正常提取和贷款,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各级财政部门应明确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商业银行柜台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要禁止和纠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事国债回购或委托理财业务,严禁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要注意防范和化解住房公积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

三、规范增值收益分配,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监督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监督同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和范围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各级财政部门要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这部分资金全额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其中:上缴管理费用,填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基金预算收入科目第8601款“上缴管理费用”收入科目;使用管理费用,填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基金预算支出第8603款“管理费用支出”科目。上缴城市廉租住房资金等其他收入,填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基金预算收入第8603款“其他收入”科目;使用城市廉租住房资金,填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基金预算支出第8602款“廉租住房支出”科目。

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账户的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其开设的账户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开设账户或转存资金。

各级财政部门应合理核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开支,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基本支出定员定额预算管理、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和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59号)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字[1999]33号)等文件规定,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会计执行情况的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支决算,应经财政部门委托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定后,再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四、建立定期专项检查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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