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手续办理承诺书范文(共10篇)
1.建设局手续办理承诺书范文 篇一
离职手续办理指引
1.目的:规范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2.范围:**有限公司准离职员工。
3.定义:
3.1离职类型包括:辞职、辞退、无补偿解雇等,详见《员工手册》之离职管理规定。
4.试用期及合同期辞职流程操作:
4.1离职方申请流程:
4.1.1提出离职申请--②部门助理处领取离职申请表――③填写离职申请单详细内容――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例如生病、怀孕等)――⑤逐级审批。
4.1.2离职申请表填写规范须知;
4.1.2.1禁止用红色笔,须用同一颜色笔填写。
4.1.2.2禁止涂改,内容完整,字迹清晰。
4.1.2.3因特殊原因需修改离职日期或其它相关内容时,须经部门副经理或以上职务人批准签字,方可作为离职依据。
4.1.3离职前相关准备工作:
4.1.3.1内宿或外宿员工于辞职当天下午四点前到宿舍管理员处开具放行条。
4.1.3.2饭卡交于一楼前台。
4.1.3.3厂牌、钥匙交于薪资核算人员。
4.2用人部门审核、审批程序:
4.2.1调查员工离职原因;
4.2.2审核员工申请离职日期和实际离职日期;
4.2.3核对员工购买社保及厂服扣款事项,并备注相关信息;
4.2.4核对准离职员工的考勤,于离职当天下午4点前以邮件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确保员工考勤无误。若因部门原因未能及时发布考勤异常,薪资误差由用人部门承担。
4.2.5核对因特殊原因离职的证明材料,并将诊断证明书的原件附于离职申请单后。
4.2.6用人部门审批、面谈规范流程:
4.2.6.1试用期内辞职:
4.2.6.1.1员工申请离职的当天由领班――总领班――主管逐级面谈,以尊重事实为依据,填明离职原因。
4.2.6.1.2离职申请表必须在审批完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交于人力资源部。
4.2.6.1.3已交到人力资源部的离职申请单,因特殊原因需撤回,需主管及以上职务者书面注明撤回原因,经HR的审批后方可撤回,离职申请单留人力资源部备案。
4.2.6.2合同期内辞职:
4.2.6.2.1当员工提出申请离职时,在三个工作日内由领班――总领班――主管逐级面谈,以尊重事实为依据,填明离职原因。
4.2.6.2.2员工提出离职的第四个工作日,由部门助理或相关人员将审批的离职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
4.2.6.2.3已交到人力资源部的离职申请单,因特殊原因需撤回,需主管及以上职务者书面注明撤回原因,经HR的审批后方可撤回,离职申请单留人力资源部备案。
4.3人力资源部
4.3.1办理手续流程:
4.3.1.1时间:①如离职日期为周一至周五,办理时间为离职当天下午四点后。
②如离职日期为周末或节假日,离职时间推前或移后必须由主管及以上职务者的签字审批。
4.3.1.2薪资发放:①正常离职员工手续办理完之后,核算薪资并签名,工资于次月25日到帐。
②辞退或无补偿解雇员工的工资发放按实际情况处理。
4.3.2离职面谈流程:
4.3.2.1试用期辞职员工面谈: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辞职申请表的当天,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协调时间,安排员工做离职交谈,具体时间以人力资源部通知时间为准。
4.3.2.2合同期辞职员工面谈: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辞职申请表的第二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协调时间,安排员工做离职交谈,具体时间以人力资源部通知时间为准。
4.3.2.3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汇总周离职原因,部门离职率等,以周报和月报呈上级审核。
5辞退或无补偿解雇手续办理流程:
5.2试用期内辞退或解雇员工的操作流程:
5.2.1试用期内用人部门责任:
5.2.1.1用人部门以书面形式证明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或解雇的原因及员工本人签名。
5.2.1.2用人部门提前五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时间推前)提供员工被辞退或解雇的书面材料交于人力资源部。
5.2.1.3用人部门在递交书面材料的同时以邮件形式告知人力资源部主管,抄送给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
5.2.1.4用人部门在试用期内要辞退或解雇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如未咨询,出现劳动纠纷,由用人部门承担相关责任。
5.2.2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责任:
5.2.2.1人力资源部提前三天对试用期内被辞退或无补偿解雇的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见附件)
5.2.2.2人力资源部向用人部门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咨询,协助用人部门处理劳动纠纷。
5.2.2.3其它流程见辞职手续办理。
2.建设局手续办理承诺书范文 篇二
(一)从1996年5月起,除《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号)明确免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人员外,其他均须按《规定》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市、各县市及其以下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向苏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省劳动厅外国人就业管理处审批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中央部属驻苏州市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向苏州市劳动保障局外国人就业管理处申报。
(二)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须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经苏州市劳动保障局盖印的《申请外国人入境就业审批表》到外交部批准的被授权单位拟聘用的外国人发通知签证函,由用人单位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寄出签证通知函(原件)及就业许可证书(原件)。由来华就业的外国人持许可证书和签证通知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职业签证。
(三)用人单位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应持许可证书(免办许可证书的除外)、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苏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内市劳动保障局服务窗口外国人就业管理处办理《就业证》,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市、吴江市用人单位可就地办理)。
(四)来中国投资的外籍投资者,凡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不视为在中国就业,不持职业签证。凡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在企业担任管理职务的,按《规定》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五)未持职业签证入境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申请办理职业签证及就业证。
未持职业签证入境,需在华常住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法人代表或外方高级管理人员(指外籍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和副厂长),凭企业的批准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申请办理职业签证及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
(六)凡与我国互免签证国家人员来中国就业,原则上应持普通护照,凭签证通知函电及许可证书办理职业签证和就业、居留手续。对持用属免签证范围的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来华就业者,凭许可证书办理就业证。
(七)已在中国某地就业的外籍人员,被派往本单位在异地的工作单位任职,其外国人就业期限未满的,应到原发证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就业证交回),然后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证变更证明,到新任职地重新办理就业证(不需办理许可证书);就业证期限已满的,应到原发证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终止就业手续,并按《规定》到新任职地重新办理就业手续。
(八)外国旅游部门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的外籍工作人员入境就业,应按照《规定》办理在中国的就业与居留手续。其中,由该国旅游部门委派的本国工作人员,凭中国国家旅游局的签证通知函电及代表资格确认函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职业签证。入境后,凭代表证和职业签证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就业证。
(九)外国商会聘请外籍工作人员,凭聘用意向书、商会章程和国家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证》和外经贸部、民政部对拟聘用该外籍工作人员的审批文件,到劳动保障部门为拟被聘请的外籍人员申领许可证书,该外籍人员可持许可证书和通知签证函电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职业签证。入境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于1999年1月1日启用新证件,原证件废止。新证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编号。
申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应提供的资料
1、拟聘用的外国人员履历证明;
2、聘用意向书(聘书);
3、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单位申请);
4、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证明;
5、无犯罪记录;
6、企业营业执照;
7、企业批准证书;
8、企业验资报告。
填报《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应提供的资料
1、持就业许可证书;
2、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书;
3、有效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
4、有效签证;
5、二寸近期脱帽照片4张;
6、住宿证明;
7、时效:在入境后15天内。
3.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办理流程 篇三
选址意见书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4、项目申请报告(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申请人与土地现使用单位的土地出让意向书及上级部门意见(土地预审意见或海域使用权)
6、规委会会议纪要
7、如属工业项目和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及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加送下列资料:a有关工艺的基本情况,对水、陆运输、能源和市政、公用配套要求(包括电力、给排水、道路、煤气和通讯)的基本要求;b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以及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建设有制约的控制要求;c有关环境保护(三废排放量及排放方式)、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的资料;d其他特殊要求
8、大中型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
9、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送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其中联建的应送联建协议等文件
10、必要时提交有关部门(如环保、消防、文物保护、供水、供电等)的审批意见或协议
11、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规划设计要求(建筑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 限)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填写《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设计要求申请表》
4、核发过规划许可证的需提供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属证明及用地内房屋产权证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需要打印的材料: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单
规划设计要求(市政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申请文(拟建项目的想法和要求的说明及其他文件)
2、填写《市政工程项目设计要求申请表》
3、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4、工程示意图一份(1:20000比例以上现状管网图上标示拟建位置)
5、(立交桥、变电站、净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应提交选线、选址论证
6、大型市政工程项目应附送有关部门对工程的批复
7、会议纪要(如果有)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需要打印的材料: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单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4、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划拨类项目)
5、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招拍挂项目)
6、发改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7、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预审意见
8、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单
9、按规划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含管网综合图)或总平面图(含外网设计图)2套及CAD DWG格式电子数据1套;
10、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初步设计方案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填写《初步设计方案申请表》
4、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划拨类项目)
5、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招拍挂项目)
6、发改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7、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预审意见
9、按规划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含管网综合图)或总平面图(含外网设计图)2套及CAD DWG格式电子数据1套;
10、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填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
4、《建设工程设计要求复函通知单》原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关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原件、土地权属证明
5、发改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6、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方案2套及CADR14DWG格式电子数据1套;户外广告和外装修工程2套设计图纸彩色效果图2份(含夜景效果)
7、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市政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申请文(拟建项目的想法和要求的说明及其他文件)
2、填报《市政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
3、项目批准计划、相关纪要文件
4、《市政工程项目设计要求通知单》
5、道路及管线工程方案设计图二份(包括目录、设计说明、平面图、横纵断面图、重要节点详图、附属设施图)
6、符合唐山市管线设计数据交换标准的CADDWG格式设计文件1套
7、《市政工程项目设计要求通知单》中要求送审的其他有关图纸、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筑工程)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单
5、建筑工程施工图3套及CADR14DWG格式电子数据1套
6、《建设工程规划申请附件》
7、发改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8、土地权属证明
9、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需要打印的材料: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
3、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政工程)
4、市政道路、桥梁、管线、河道工程需提交以下资料:(1)项目批准计划、相关纪要文件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3)工程施工设计图二份(目录、说明、平面图、纵横断面图、大样图等管线平面设计图比例应为1:1000,图上应标明工程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管线、绿化、构筑物、建筑物,管线穿越的道路交叉口、桥梁、河道、隧道、铁路等设施的最新现状资料和与拟建工程的相关尺寸)管线隧道、超高压输电线路塔架、特殊管道的管架,应加送构筑物结构图、架型设计图和基础图各二份;(4)新、扩建道路、河道工程报规划和国土部门用地审批文件一份
(5)若管线穿越道路红线外其它用地地块,需其他用地单位同意埋设的证明一份
(6)符合唐山市管线设计数据交换标准的CADDWG格式设计文件一套(7)《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
5、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断绿化带需提交以下材料:(1)《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2)建设用地总平面设计图两份(应包括停车场位置、面积、停车泊位数量、交通流线及交通影响分析等内容)、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建筑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所附总平面图、《批后管理跟踪表》2份
4、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放线测量成果2份
5、建筑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上)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市政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申请
2、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所附总平面图、《批后管理跟踪表》2份
4、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放线测量成果2份
5、工程竣工测量方案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备案(建筑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申请文
4、填报《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所附总平面图、批后管理跟踪表
6、竣工图1套(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
7、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竣工测量成果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备案(市政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代 理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申请文
4、填报《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所附总平面图、批后管理跟踪表
6、竣工图1套(平面、横纵断面图,重要节点和设施资料))
4.市政工程办理建设手续的程序 篇四
1、项目立项(发改局)
2、土地预审(土地局)
3、规划选址意见(规划局)
4、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科)
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发改局)
6、环评报告批复(环保局)
7、土地证(土地局)
8、市政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意见(公用事业处?规划局?)
9、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批复
10、勘察设计招投标(招标办、公用事业处)
11、施工图审查报告(审图中心)、施工图审查备案(公用事业处)
12、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科)
13、施工、监理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备案(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招标办)
14、办理质检、安检手续(公用事业处)
15、办理施工许可证(公用事业处)
16、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公用事业处)
5.建设局手续办理承诺书范文 篇五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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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
前期工作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
一、项目建议书………………………………………………………1
二、选址意见书………………………………………………………3
三、环境影响评价……………………………………………………5
四、地震安全性评价…………………………………………………6
五、规划设计方案……………………………………………………7
六、建设用地拨地钉桩………………………………………………8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9
八、项目报建备案……………………………………………………11
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
十、建筑设计方案……………………………………………………14
十一、初步设计审核…………………………………………………15
十二、投资计划…………………………………………………16
十三、大配套证明……………………………………………………17
十四、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18
十五、建设用地权属审核审批………………………………………21
十六、消防设计审核…………………………………………………22
十七、人防证明………………………………………………………23
十八、地名办手续……………………………………………………25
十九、防雷装置设计审核……………………………………………26
二十、工程档案登记…………………………………………………27 廿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 廿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30 廿
三、建筑节能备案…………………………………………………31 廿
四、委托测绘院放线,出具放线报告……………………………32 廿
五、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查验………………………………………33 廿
六、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廿
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廿
八、墙体改革专项基金廿
九、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三
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4 ………………………………………35 ……………………………………………36 ……………………………………………37 …………………………………………38
项目立项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或窗口:市发改委(行政许可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项目立项批复
三、申请受理条件:
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备合格资质的设计、工程咨询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深度编写的项目建议书,以及上级批文和有关报告整理成册。
四、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立项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
3.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规划土地部门对项目规划初审意见和选址意向;
5.政府投资项目须由政府资金管理部门出具对政府资金的承诺; 6.生产性项目所使用技术来源的证明材料; 7.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的必要内容:
1.申请非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立项的申请;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立项的请示;
2.主送机关:市发改委、建委、经委;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项目建设的规模及主要内容; 5.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6.建设地点及工期; 7.项目法人单位; 8.预期经济效益;
9.其他必要说明的内容; 10.所附所申请材料名称; 11.申请人(法人名称及印章); 12.申请报告报送日期。
六、项目建议书必要内容:
1、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备合格资质的设计、工程咨询机构按 国家规定的深度编写,其中大中型项目需编制预可研报告,达到规定的深度,并经过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论证。
2、项目建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建设方案、拟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资金条件、建设条件和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5)、建设工期;(6)、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初步评价。
七、受理程序:交受理窗口或超常规的直接送有关部门。
八、受理工作日:政府拨款的项目报件齐全后等批复;自筹资金的备
案4天、核准20天。
选址意见书申报操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 :当地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选址意见书审批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
《当地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
四、申请受理的条件:
1、属于政府资金的,需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属于非政府资金的,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2、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
3、属于土地整理储备的项目,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的收购整理储备计划或文件。
五、需要提交的资料文本 :(A、B、C、D、E类)
1、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2、属于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其他批复文件;属于非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3、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和电子文件;
4、使用自有土地或土地权属单位同意的,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等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5、对于涉及占用土地的线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提交经审定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6、对于已建成,未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两证一书)的项目,提交房屋所有权等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违法案件处罚决定书,同时交验原件;
7、对于已建成、已办理两证一书的项目,提交两证一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8、对于已出让用地,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9、对于由政府或司法处置的项目,提交处置文件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10、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环保、文物、水利、防震、防灾、气象等法律、法规的一项或多项内容,按照有关法规提供相关文件;
1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12、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材料。(A)类:使用自有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1-
4、9-12)(B)类:使用非自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建设项目;(1-
5、9-12)(C)类: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1-3、5、9-12)(D)类:以招、拍、挂有偿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1、3、10-12)加二条:项目申请报告;经市政府批准的收购整理储备计划或文件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E)类:其他有偿方式供地的。(1、3-
4、6-12)加:项目申请报告;
六、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定,做出决定;
4、同意的核发选址意见书;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
七、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八、收费名称:正常情况无收费
环境影响评价申报程序
一、受理部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中心窗口)
二、行政许可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登记
表审批
三、有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第十六条、二十二条 《当地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四、提交资料: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2、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
五、受理程序:
1、受理审核 ;
2、环保部门根据工程环境影响的情况做出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或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3、根据环保部门的意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或报告书;
4、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审意见;
5、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6、报市环保局审批。
六、受理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 环境影响报告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环境影响登记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七、收费:
窗口进件无费用,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需缴纳费用。按计价格最新文件标准执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办理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地震局(行政许可中心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
确定
三、有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八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四、申请条件:
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拟建下列工程,必须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1、2、3、4、略;
5、八十米以上的高层建筑;
6、五百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六千个座位以上的大型体育馆,一千二百个座位以上的大型影剧院,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人员活动集中的多层大型公共建筑;……
五、提交的资料:
1、填写《当地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申请表》;
2、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
六、受理程序:
1、进件受理审核;
2、地震局2个工作日内确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等级意见,3、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按照确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级对其工程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报送到窗口;
4、地震局自受理后8日内做出决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的批复文件。
七、收费:进件不收费,委托做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最新文件标准执行。规划设计方案的申报程序
规划总平面的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 当地市规划局 {行政许可窗口}
二、事项名称: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一条
四、申请受理的条件: 用地面积在二万平米以下的项目
五、需提交的资料文本:
1、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规划总平面表);
2、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土地转让的提交土地转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其他方式的提交选址意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3、1/500或1/2000现势地形图一份;
4、规划总平面(含绿化平面图)2份,电子文件1份;
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申报程序
前三项同上
四、需要提交的资料:1、2、3、同规划总平面申报资料相同;
4、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和绿化平面图等)2份,电子文件1份;在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含审定的市政规划设计方案)16份,电子文件1份; 5、6、同规划总平申报资料相同。
五、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3、需要公示的,组织公示;
4、核发审定通知书或修改通知书。
六、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建设用地拨地钉桩操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勘察院
二、受理条件:具有市规划局下发的选址意见书
三、提交资料:
1、《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规划局发的建设用地拨地钉桩通知书;
4、核定用地示意图1份。
四、办理程序:
1、向勘察院提供有关资料;
2、承办人员到现场勘察;
3、制定拨地钉桩方案,现场钉地界,出核定用地图,并在1/500地形图上返标准的用地范围。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7天进场实地测量,10-15天完成规划定位测量技术报告及土地勘测定界成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操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或窗口:市发改委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
三、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可行性研究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可简化程序的项目除外);
3、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备合格资质的设计、工程咨询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深度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必须经过评估的项目,出据具备合格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意见;
5、规划、土地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和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
6、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7、资本金出资证明,需银行贷款的要有银行承诺贷款证明;
8、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保审批文件;
9、消防及劳动部门的审查意见;
10、属生命线工程项目应有地震安全性评价意见;
11、有进口设备的,附进口设备清单;
12、招标基本情况表和招标初步方案;
13、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四、申请报告的必要内容: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按照项目性质分别采用下列标题:
1、申请非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
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2、主送机关:市发改委、建委、经委等;
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5、建设地点及工期;
6、项目法人单位;
7、预期经济效益;
8、其他必要说明的内容,文件(上级批文、有关的报告);
9、所附申请材料名称;
10、申请人(法人名称及印章);
11、申请报告报送日期。
五、受理程序:交受理窗口或超常规的直接送有关部门。
六、受理工作日:政府拨款的项目报件齐全后等批复;自筹资金的备案4天、核准20天。
七、收费名称:无
(可研报告内容要求及增加招标内容略)项目报建手续
一、受理单位:市建委(建交中心窗口)
二、事项名称: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
三、申请受理的条件:
(一)、下列建设项目到市建委报建备案: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市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
2、总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
3、总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建项目;
4、总投资在——万元以上的工业及其他建设项目;
5、坐落在市——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二)、坐落在————的下列建设项目,到工程所在区、县建委报建备案:
1、总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
2、总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建项目;
3、总投资在——万元以下的工业及其他建设项目。
(三)、晋中市祁县界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向所在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建备案。
四、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
2、立项批复、可研批复、或投资计划有一项均可以。
五、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六、无收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当地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 《晋中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二条
四、申请行政许可事项需具备的条件:
1、选址意见书;涉及农用地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2、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
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成果和核定用地图。
五、需提交的资料文本:(分为A.B.C.D.E.F类)
1、选址意见书;
2、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
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成果和核定用地图;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A、类,使用自有建设用地的非有偿供地项目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B、类,使用非自有用地的非有偿供地项目,还需提交:
a.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提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B.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总平面布置图;
c.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同意的,提交土地
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C、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除需提交1-5项材料外,不需另外提交材料。
D、新建、续建和已建成但未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一书)的现状补办土地出让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E、已建成已办理两证一书的现状补办土地出让和土地出让后设 计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原核发的两证一书。
六、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定,做出决定;
4、同意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
七、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八、收费名称:无收费
九、其他:对于拟议招标、拍卖、挂牌有偿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土地整理部门同时申报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设计方案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当地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窗口)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名称:建筑设计方案审批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
《晋中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第二款、三十四条
四、申请受理的条件:
1、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转让的还需签订转让合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其他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自有存量建设用地仅需选址意见书);
2、规划设计方案或总平面方案审定通知书及附图;
3、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3份(含建筑效果、总平面、立面、剖面图等),重要的需提交模型。
五、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 2、1/500或1/2000现势地形图1份;
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土地转让的还需提供土地转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其他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或总平面方案;
5、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3份(建筑效果图、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等,对于公建或包含公建的建设项目还需包含夜景效果图和广告效果图),重要项目需提交模型;
6、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核,做出决定(重要项目报市政府审定);
4、核发审定通知书或修改通知书。七、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无收费
初步设计审核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建委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初步设计审查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四、申报的范围:
1、大中型建设项目是指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含住宅); 2、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3、钢结构住宅、层数在18层以上(含18层)的高层住宅;
4、初步设计文件深度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建设部建质)标准。
五、提交的资料:
1、大中型建设项目申报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函、审查申报表(政府投资类);
2、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及要点;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评价报告及批复;
4、工业项目要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5、各专业设计图纸(2 份);
6、设计说明书(各专业2 份);
7、项目概算书(2 份);
8、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项目,应提供法定程序认可的证明材料;
9、工程前期建设依据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
10、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计划。
六、办理流程 :
1、进件受理;
2、填写初步设计审查标准格式;
3、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形成会议审查意见;
4、将意见报建委审核;
5、建设单位根据会议审查意见,组织设计单位修改设计;
6、批准。
七、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等、和专家评审的时间除外)审图天数:7个工作日
八、收费名称:(审无费用,但专家审查会需费用)投资计划申报操作规程
一、受理单位或窗口:市法改委投资处
二、行政许可事项:投资计划申请
三、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3、项目资本金有关证明文件;
4、项目银行贷款承诺函;
5、书面专函;
6、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投资计划申请报告的必要内容:
1、申请非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申请;
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请示;
2、主送机关:市发改委、市建委、经委等
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4、项目投资概算集资金来源;
5、建设项目地点及工期;
6、项目法人单位;
7、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
8、项目当年主要建设内容及新增生产能力;
9、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五、办理程序:由市发改委投资处等、召开审查会,所有条件具备合格后给与予批复。
六、办结时限:视具体投资计划落实情况而定。
办理大配套证明手续
一、受理单位: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
二、事项名称:住宅和公建项目大配套建设工作受理及大配套费收缴
(大配套证明)
三、有关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通知》、津政发[2004]18号;津价字最新号收费标准。
四、所需提交的资料:
出让地的项目提交:
1、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补充协议;
2、详细规划审批的文件或总平面图7套及电子版。
3、施工图纸。(可后补交)
划拨地的项目提交:、选址意见书;
2、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3、土地划拨合同(或土地使用证);
4、详细规划或总平面7套及电子版;
5、施工图纸。(可后补交)
五、办理流程:
1、在大配套进件,填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建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图纸及有关资料审核;
3、签订大配套工程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大配套工程费;
4、出据大配套证明(配套办意见)
六、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七、收费标准:略
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划拨方式供地的
一、受理单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许可窗口)
二、事项名称: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三、有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23条
四、申请条件:
1、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需要提交的资料文本: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报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仅限于政府投资项目);
5、企业投资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政府投资的,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6、环境影响报告;
7、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2000(中心城区内)、1/2000或1/10000(中心城区外)现势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8、规划设计成果或经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9、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10、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核定用地图;
11、大配套证明;
12、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同意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集体土地的,提供征地补偿协议;
13、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需出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安置补偿的书面承诺;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1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六、办理流程: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查,提出初审意见;
3、需要听证的,组织听证会;
4、会审审定,提出审核意见;
5、上报市政府;
6、市政府批准的代市政府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土地的同时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
七、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上报市政府时间不包括在内。
八、费用名称:手续无费用。
需要征地的有费用需交: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最新号、《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字[2002]93号,对收费标准作出具体规定;根据土地所在地的等级,按相应标准征收。十五等至一等为5元/平方米至20元/平方米(根据天津价格)
2、耕地开垦费;根据《当地市耕地开垦费管理办法》收费标准收费。
3、征地管理费;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
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出让
一、受理单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许可窗口)
二、事项名称: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三、有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23条
四、申请条件:
1、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需要提交的资料文本: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报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让金票据及契税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5、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2000(中心城区内)、1/2000或1/10000(中心城区外)现势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6、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7、大配套证明;
8、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设用地权属审核审批程序
一、受理单位:辖区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事项名称:建设用地权属审核登记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当地市土地管理条例》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用地审核登记申请表;
2、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证明书、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6、《规划设计方案》(总平图)复印件; 7、1:500现势地形图四份(标明规划路红线、地界及界外30—50米范围);
8、规划地界坐标图、建设项目核定用地图、核定用地相关图;
9、投资计划;
10、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11、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五、办理程序:
1、受理土地确权申请;
2、地籍调查;
3、科长初审意见;
4、局长审核批准;
5、核发《建设用地审核登记通知书》。
六、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七、收费名称:审核不收费。(原收取土地登记费,06年10月以后不收费)
消防设计审核操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公安消防局(行政许可窗口)
二、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一、二款;《当地市消防条例》第十八条
四、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
五、所需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同时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上级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3、设计单位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4、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施工图、消防设施系统、灭火配套设计图纸及说明;
5、与防火设计有关的采暖通风、防排烟、防爆、变配电设计图及说明;
6、其他图纸资料及说明。
六、办理流程:
1、窗口审核受理;
2、承办人员现场勘察;
3、图纸审核;
4、签发消防审核意见书或修改通知书;
七、办理时限:
一般工程7个工作日,有自动消防设施的10个工作日,重点的项目15个工作日。
人防审批办理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或区人防办公室(行政许可中心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第九条《晋中市实施〈中或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四、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1、本市境内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内资房地产开发项目;
2、市内六区一次规划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项目。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2、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
3、批准的投资计划;
3、地面建筑平面图、剖面图图纸及电子版一份,图纸审核后退回。
4、建设用地内现有人防工程情况的证明文件;(在区人防办办理,提交:申报表,投资计划,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出具核查证明)。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1、当地市政府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 第四条……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适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一)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含危改工程)等民用住房,减半收费;
(二)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普通高校学生公寓、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应减半或免收取;
(三)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四)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五)军队单位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第五条 根据当前我市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实际造价及经济发展状况,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暂定为每平方米——元。…..2、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办理程序
修建人防工程:受理-填表-审核审图-监督意见-缴费-审批
八、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地名命名、门牌号办理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规划局及区地名办
二、事项名称:地名命名更名、门牌号审批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地名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
四、需提交资料:
1、地名命名更名申报表一式两份;
2、填写经区政府或管委会和区级地名主管部门初步审核的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批书一式两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两份,同时交验原件;
4、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总平面布置图复印件两份,同时交验原件;
5、经区级地名主管部门编排楼号并加盖印章的建筑位置示意图一式三份;
6、大型建筑物、有特色的居民区建设项目,还需提交建筑景观图一式两份;
7、地名定性词语与事实相符的证明文件;
8、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五、办理的流程:
1、向区地名办申报并提交资料;
2、规划承办部门现场勘察,提出审查意见;
3、会审审核,同意的上报市政府,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
4、市政府批准的,核发标准地名证书或门牌号,不批准的核发通知书。
六、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名称:
1、地名标志费:————元/m2;
2、公告费:————元;
3、门牌号:————元。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流程
一、办理部门:市气象局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三、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378项 《天津市气象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款
四、申请行政许可具备的条件:
1、工程立项等批准文件;
2、具备资质单位设计与施工。
五、需要提交的资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
2、工程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防雷装置设计方案与施工图;
5、采用防雷产品的性能资料;
6、场所和设施基本情况材料(含建设单位需求及勘察报告);
7、具备资质单位提供的核查书。
六、办理流程:
1、报送《申请表》和其他有关材料;
2、受理审查,承办人员现场勘查;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4、7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5、领取准予或不准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七、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档案登记操作程序
一、办理部门:市规划局、区规划处
二、接收档案单位: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
三、法律依据:《当地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
四、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
1、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到城建档案管理处办理档案预登记手续,并签订责任书。
2、按《当地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编规程》的要求,整理建设工程档案,并在申请规划验收前一个月内通知档案馆,对档案进行预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90日内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
档案管理处
1、对整理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查验,在7日内提出验收意见。
2、档案预验收合格后,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证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当地市规划局(行政许可中心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
四、申请受理的条件:
1、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及附图;
2、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
3、土地权属证件;
4、消防、人防、地名和配套等部门的核准文件;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有关图纸(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
3、标明用地范围的1/500或1/2000的现势地形图1份;
4、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及附图;
5、消防、人防、地名和配套等部门的核准文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土地转让的还需提交土地转让合同)以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7、土地权属确认图件;
8、属政府资金项目,提交经批准的投资计划文件;属非政府资金项目,提交投资核准文件;
9、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部位申报
(其中1、3-
5、7-10同永久建筑物及构筑物)
2、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相关部位有关图纸1套,总平面图3份;
6、消防部门的核准文件;
维修建筑
(其中1-4同永久建筑物及构筑物);
5、消防部门的核准文件;
6、房屋、土地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六、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永久建筑物及构筑物:
2、承办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定,做出决定;
4、同意的,办理档案预登记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建委(建交中心窗口)
二、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四、需要提交的资料:
1、批准的立项文件、计划和初步设计(复印件);
2、消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
4、主要初步设计文件;
5、设计中标通知书;
6、境外、外阜的勘察设计单位需提供建委批准进津承揽任务的文件(复印件);
7、地基处理及桩基检测报告:
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
9、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各专业计算书;
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原标准、规范的审定部门,允许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批准文件及标准;
1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审查管理办公室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受理程序:
1、窗口受理,填写《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
2、持报审表,报送有关资料,送审查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3、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送审查管理机构进行核查;
4、审查机构根据修改后的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报告;
5、建设单位持审查报告到建委设计处领取“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六、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名称:视工程具体情况定。
建筑节能备案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建委墙改节能管理中心
二、事项名称:建筑节能工程告知性备案登记
三、法律依据:
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
32(科建[2004]174号
四、申请受理的条件:
1、建设单位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到(市、区)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备案。
2、市内各区县的居住建筑项目到市墙改办办理建筑节能工程告知性备案。居住建筑项目到所在地的区县墙改办办理建筑节能告知性备案。
五、提交资料:
1、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填写节能工程告知性备案表(一式四份);
2、《当地市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六、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到施工图审查机构领第一次审查意见同时领取晋中市建筑节能工程告知性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也可到市墙改办、区县墙改办领取。
2、在审查整改合格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填写建筑节能工程告知性备案登记表并盖章,报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由建设单位持备案表到市(区县)墙改办办理建筑节能工程告知性备案。
3、市(区县)墙改办根据申报的建筑节能工程备案表核实无误后盖章,准予备案。备案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二份(竣工验收资料一份)、施工图审查机构一份、墙改办一份。
4、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当地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告知性备案登记表”,建筑节能工程告知性备案登记表,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之一。
七、办结时限:符合要求1个工作日。
委托测绘院放线、出具放线报告操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当地市测绘院、勘察院等有资质的单位
二、需提交资料: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2、规划局批复的项目1:500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及电子文件。
三、受理程序:
1、规划进件,证后管理和监察科提出规划定位测量方案;
2、委托测绘院或勘察院放线,出具放线报告。
四、办理时限:3-7个工作日
五、所需费用:
1、每4个点为一件 2594.32元/件,导线9500元/公里等。
2、收费依据国测财字【2000】3号,具体点数由规划测量部门现场确定。
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查验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规划局、区规划处
二、法律依据:《当地市城市规划条例》
三、需提交的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查验申报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原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测量技术报告3份;
4、建设工程证后管理查验记录表;
5、经批准的建筑施工图和变更后的施工图(封面、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基础平面图、檐口大样图)1套,或部位施工图(总平面图、桩位平面图、基础平面图)1套;
6、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四、申报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查验,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定,做出决定;
4、审核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查验合格通知书》。
五、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窗口
二、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三、需提交的资料:
1、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
2、银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存款凭证(进帐单),中标通
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单位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保单及合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委托书(合同);
3、建设工程相关各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承诺;
4、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名单、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名单、监理人员名单、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名单(名单中提供相关人员联系手机电话);
5、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地下设施情况说明;
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7、临时围档情况;
8、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情况;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0、施工单位安全方案:临建设施、安全施工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等;
11、安全生产许可证;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通知书;
13、房地产开发项目自制预审表;
14、项目报建备案表;
四、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查提出初审意见;
3、有问题的,现场整改;
4、会审审定,同意的核发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通知书。
五、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建交中心窗口)
二、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三、需提交的资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1、质量监督登记表;
2、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
3、工程立项批复(计划);
4、施工中标通知书;
5、审核后的施工合同副本;
6、勘察合同、勘察备案登记表;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
8、工程项目监理合同;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标准地名证;
四、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要件齐全,直接办理质量监督登记;
3、开收取监督费的票据;
4、建设单位缴费;
5、监督站确认盖章。
五、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六、收费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1‰
墙改专项基金操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建材办(行政许可窗口)
二、事项名称:墙改和散装水泥有关事项和基金收取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当地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四、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
五、所需材料:
1、新型墙体材料开发专项基金缴款表;
2、建设项目立项计划;
3、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4、施工图纸;
5、项目报建登记表。
六、收费标准:
1、粘土制品每建筑平方米约8元;
2、未全部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每建筑平方米约2.4元。(金额待确认)
七、办理流程:
1、填写“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款表”;
2、预审受理;
3、审核(结构、建筑面积、使用材料种类、核定交款金额);
4、录入,窗口开具交款通知书;
5、建设单位凭银行收讫凭证到窗口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八、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九、退款:
1、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主体完工后,做完填充墙、抹灰之前通知墙改办到现场验收;
2、墙体内不能有粘土制品,如发现粘土制品就不办理退费。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操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建材办(行政许可窗口)
二、事项名称:墙改和散装水泥有关事项和基金收取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23号)
2、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预算使用水泥数量,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预先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五、所需材料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款申请确认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中标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按照预计水泥使用量,约3元/吨。
七、办理流程:
1、进件受理,填写《当地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费确认书》;
2、核算水泥使用量、开据《当地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款通知书》、《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统一缴款书》;
3、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在窗口领取《当地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款通知书》、《当地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统一缴款书》到银行缴款;
4、缴款确认,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讫”章。
八、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九、退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到专项资金征收部门办理结算手续;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70%以上的,按散装水泥实际使用量退还预先缴纳的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使用率低于70%的不予退还)。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建委(行政许可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四、申请受理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队伍;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需要提交的资料:
1、当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拆迁情况报告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
6、施工中标通知书及经过审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7、建设资金证明(银行存款证明),8、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复印件);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9、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复印件);
10、施工企业的安全许可证。
六、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符合要求的发受理通知书;
2、审批合格的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建设局手续办理承诺书范文 篇六
1.办理土地摘牌手续,对需要摘牌土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方案的论证,各种投入经费用的测算,销售的价格定位.策划,经济成本的分析。调查了解,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要求,缴纳土地保证金
2.摘牌手续办理完后, 对该土地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环境评估,(市环境保护局)1).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申报表(市环境保护局)2).土地摘牌手续
3).项目建设计划书,市建委项目建设通知书(市建委工程处)4).需要委托处理的建设项目(供暧.废水.固体废弃物.)
(市环保局)3.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市土地局城区处)4.土地局资产处办理;用地建设批准书, 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局资产处)5.办理选址意见书阶段
(市规划局规划处)1).申请文件.2).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建筑用地红线(测绘院)3).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设计的规划报批方案, 市区内应提供基础设施管网图(设计院)4).现状照片 5).土地摘牌手续 6).环境评估报告
6.地质勘察.设计.合同审查.备案.(市建委合同监管处)1).出具设计.勘察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市建建管处)2).外地的出具市建委审批通过的市场准入证.(市建委市场处)3).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图 6.投资计划.项目核准书(市发改委), 1).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及请示文件,(1).项目申报单位情况(2).拟建项目情况(3).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4).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符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分析(7).城市规划选址意见书(8).20%资金到位证(9).该项目的摘牌手续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规划处)1).建设单位申请 2).核准计划
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规划报批图 4).规划设计承诺书(由规划设计单位出具)5).规划设计合同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建审处)1).建设单位申请
2).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承诺书(建设单位出具)3).建筑设计承诺书(建筑设计单位出具)4).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原件.附规划图)5).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报批图(平.立.剖.消防.人防.交通), 6).人防审查.所需文件;(1)工程项目计划,(2)经市规划局批准的项目循环图,(3)填报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表,(4)填报的.人防地下室计划审批表,(5)人防地下室图纸审批, 不建人防地下室的项目.(6)平战结合方案, 按项目的基底面积交纳易地建设费,(按基底面积2100元/平方米)。
7).消防审查.工程项目计划, 经市规划局批准的项目循环图, 建设项目报建消防审批表, 交纳消防设施配套费, 防火专篇,(市消防支队)8).卫生审查, 工程项目计划, 经市规划局批准的项目循环图,卫生专篇,(市卫生局)9)交警审批, 工程项目计划, 建设项目停车场规划, 建设和使用登记备案, 超载规定运输通行证, 封闭道路交通审批, 市区公共汽车, 联运车, 长途客车和站台的审批, 经市规划局批准的项目循环图, 周边交通现状图, 停车场位置及数量,(市交警支队)9.交纳建筑领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市建委安全监督站)
交纳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金(市建委安全监督站)10.施工图设计文件.行政性审查和备案(市建委质检站)1).己取得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勘察.设计合同经項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施工图审查.由市建委向建设单位核发(施工阁技术性审查通知书), 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标准.国家有关规范和当地的有关规定)4)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1).设计合同备案.审查(1)己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2)己完成施工图技术性审查 报送材料
(1).项目立项批件.建设规划许可证, 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批淮文件.设计合同备案.审查.(2).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各专业计算书(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勘察.设计的合同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有关人防.节能.安珐.环评等部门的批淮文件。(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文件。
11.市建委开工审批服务(市建委建设工程管理处)1).建设用地批准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施工中标备案通知书 4).建设施工合同备案 5).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备案 6).建设工程银行资金证明 7).现场情况勘察表 8).城建收费函
9).缴纳农民工资保障金凭证 10).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 11).劳保统筹收费凭证
1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审查报告(市质
13).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工程结构说明表
(市散装办)14).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措施及方案(市安全办)15).施工单位出证.项目经理证,安全员资格证,及操作员上岗证 16).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报告书 17).意外伤害保险单(市安全办)18).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7.建设局手续办理承诺书范文 篇七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规划等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后,到市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大厦301室)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同时需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存原件,大庆建设网上下载,盖公章)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存原件,网上下载,盖公章)
3、大庆市建设局建设规费缴纳(减免)通知单;(审原件,存复印件,二楼计划科办理)
4、大庆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联办单;(二楼监察支队办理)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原件,存复印件,需经规划验收)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原件,存复印件);
7、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审原件,存复印件,特殊工程需要)
8、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及移交书;(审原件,存复印件)
9、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审原件,存复印件,工业项目提供环保验收文件,民用建筑工程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0、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及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审原件,存复印件)
11、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合同中附件3,承发包双方盖公章),住宅建设工程项目还需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填写完整,存复印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记录》(存原件)社会评审意见书(审原件,存复印件)及质量保证金缴纳凭证(审原件,存复印件);
1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存原件,监督站出具)
13、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登记表;(审原件,存复印件,二楼建经站办理)
14、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存原件,质量检查报告网上下载,盖公章)
15、建筑节能专项备案表;(审原件,存复印件)
16、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8.建设局手续办理承诺书范文 篇八
加油站投入运行手续主要包括
一、商务局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二、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工商局 营业执照
四、气象局 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五、税务局 税务登记证
六、环保局 环评及油气回收验收手续
七、消防队 消防验收手续
八、其它
基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批:
1、投资人向当地发改委提交申请。申请要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拟建加油站地理位置、投资规模及建设概算、市场及经济效益分析等。
2、当地发改委初审。初审根据本地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初审合格的报市发改委。
3、市发改委进行全面审核。市发改委对新建加油站的选址进行实地考察,并征求城建、土地、环保等部门意见,根据本市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和新建油站必须具备的条件对新建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同意新建的报省发改委办理预核准手续。报送材料要附《省新(改、扩)建加油站申请预核准登记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新建加油站地理位置图。
4、省发改委核发预核准通知书。省发改委根据全省加油站发建设发展规划和审批原则做出批准新建或不同意新建的决定。投资人持预核准通知书到发展计划等部门办理立项等手续。
5、市发改委组织对新建加油站进行检查审验。加油站建设完工后,由市发改委会同消防、质量监督、环保、税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加油站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检查审验。
9.建设局手续办理承诺书范文 篇九
建办市[2017]4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依法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许可
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许可证及其申请表中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栏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
对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分包工作,且已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其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也不得将上述要求作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二、关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10.房地产建设工程办理流程手续 篇十
一、项目建议书 行政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办理时限7-15天)1.四至证明(原件规划办、镇政府)2.项目建议书申请(原件)
3.项目建议报告书原件(有资质的公司编写)4.法人身份证(法人证明)
二、选址意见 规划局规划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项目选址申请报告或相关批复文件
3、拟建项目现势地形图(电子和纸质)
4、申请人与相关权属单位协议
5、环评、水利、气象
6、镇政府及规划办意见
三、土地预审手续 土地局规划科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设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的基本清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
4、项目用地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3、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备案文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和规划红线图
5、可行性研究报告(小项目可写基本情况:什么项目、选址情况、用地规模、用地类型、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等)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单独选址项目)
四、环评 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办理时限7天)
1、环评申请表(一式6份盖鲜章)
2、项目建议书(原件)
3、规划范围图(规划局印)
4、土地证
五、立项 行政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
1、立项申请原件(镇政府)
2、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原件)
3、法人身份证(法人证明)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土地预审
六、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综合科、乡镇科(办理时限7-15天)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规划方案总平图(原件)
3、规划设计要点1份(原件)
4、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1份(原件)
5、国家安全 环保 消防 文物保护部门的意见(原件)
6、地质灾害评估报告1份(原件)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1:1000现状地形图(由测绘资质测量部门盖章,含地上地下详实资料)
9、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建筑工程,还需提交: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复印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10、镇政府或镇规划办意见
11、规划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七、土地划拨手续 土地局
1、用地申请和《建设用地申请表》
2、项目审批文件(原件)
3、机关单位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设计要点及用地红线(原件)
5、规划部门审核同意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环评报告(原件)
7、地灾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原件)
8、权属证明等材料
9、规划审查表等材料
10、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11、农用地转用、征收集体土地批准文件
12、缴纳各种税费凭证
八、图纸审查:徐州市住建局
1、徐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表
2、立项
3、规划红线图(有坐标)
4、抗震审查方案
5、图纸(蓝图)
6、地质勘查报告原件
九、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综合科、乡镇科(办理时限7-15天)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设计方案彩色总平面图、原件及电子文件)1份及审查意见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件及附图1份
6、建设施工图(单位建设效果图1份,单位施工图蓝图1套)电子版文件1份,建设工程建设面积核准单(原件及电子文件)1份。竖向管网施工图,抗震审查意见及图纸审查意见
7、地质勘探报告1份原件
8、当地镇政府或规划办意见
9、规划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十、人民防空 贾汪区人防办
1、发改委立项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批准的总平面图
4、已批准的设计方案
5、环评
6、土地证明
十一、招投标手续 贾汪区住建局招投标办
1、环评报告
2、图纸审查合格证
3、发改委立项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土地证
十二、白蚁防治 贾汪区住建局白蚁办
1、建筑面积
2、立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三、用电手续 贾汪区供电公司 用电手续办理
1、营业执照 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5、施工合同 复印件
6、发改委可研 复印件
7、发改委立项 复印件
8、建设用地规划证 复印件
9、土地证(证明)复印件
10、红线图 复印件
十四、用水手续 贾汪区水利局自来水厂
十五、建管手续: 贾汪区住建局 建管科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副本)
2、施工企业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副本)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
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等级手册(外地施工企业提交进徐施工证明)
7、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
8、白蚁防治合同
9、社保费缴纳证明
以上复印件加盖红章报至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
十六、质检手续:贾汪区住建局 质量监督管理站 本手续为建设单位办理: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每单位工程3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件)
4、施工图纸:(注:质监站专用)、设计审查批准书、设计审查报告更(前提:如果有应提供,结构变更必须重新审图)、抗震报告
5、建设单位:(1)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审查原件);(2)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工程1份);(3)建设单位与检测机构签订的检测合同;(4)商混合同
6、勘察单位:(1)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2)勘察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7、设计单位:(1)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2)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师、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施工单位:(1)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审查原件);(2)施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每项单位工程1份、审查原件);(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检员(包括土建、安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审查原件);(4)项目经理(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
9、监理单位:(1)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2)监理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3)总监、土建监理、安装监理、见证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总监授权委托书原件;(5)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变更)变更资料;(6)监理人员备案表
★
1、建设单位办完此手续后,开工前应办理好施工许可证;
2、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十七、气象局防雷审查: 贾汪区气象局
1、图纸1套(蓝图)
2、防雷审查申请表原件
3、防雷审查减免申请原件
4、建筑面积审核单
十八、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期限及所需材料:贾汪区住建局综合科、乡镇科
(一)、办理步骤:
1、填写《徐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提供有关申报材料;
2、核验手续齐全,现场查看“三通一平”、拆迁情况、现场有无民工维权告知牌,符合要求后颁布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三)、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国土证或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方案
4、需要拆迁工程的拆迁验收单
5、施工图审查和抗震审查合格证、图审报告
6、施工、监理中标通知及合同(或委托合同)
7、质量监督手续
8、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受理通知书及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证
9、工程项目监理备案
10、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11、气象主管部门核发的《江苏省防震装置设计核准书》
12、各种税费缴纳凭证(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理责任保证金、公建配套保证金、项目经理责任保证金、民工计酬手册、规费)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商品混泥土购销协议)
14、白蚁防治合同
15、整个小区的建设方案
注:1-11项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材料 徐州市消防大队
(一)、办理流程
受理---资料审查---现场勘查---审查---出具审核意见
(二)、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一式一份)
2、项目学校机构代码、法人代表复印件(加盖项目学校鲜章)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材料
4、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鲜章)
5、设计施工图(一套)
6、消防管网总平面图
7、项目学校授权办理人员委托书(原件盖项目学校公章)
8、建设工程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十、市政雨污分流 贾汪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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