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市场供应通知

2024-09-05

保障市场供应通知(共14篇)

1.保障市场供应通知 篇一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内群众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物资保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封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封控地区安全稳定。

二、配送方式及范围

生活物资以“外调”为主,配送单位为略阳县新圣嘉购物中心,配送范围为全镇范围,优先保障管控区内群众和隔离点群众生活必需物资。

三、配送物资种类

蔬菜、鸡蛋、水果、猪肉、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用盐等。

四、工作任务

(一)畅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镇物资供应主渠道的畅通,按照县级有关部门要求,确定新圣嘉购物中心为我镇物资供应点。每周二、周六由马蹄湾镇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统一进购所需物资。

(二)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全镇所有村组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每周一、周五将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单上传至村(居)民微信群中,要求村(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至市场监管所王军同志处,王军同志对接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前往县城进购。

(三)明确配送流程。各村(社区)负责联络人按照村、镇(街)规模合理确定物资存放配送点,设置醒目的物资存放点标识标牌。所有物资配送应通过兴旺食杂店配送站点收货和分发,个人不得直接取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班负责同志要对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同配合,针对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保供商店的商品保供监测和疫情防控巡查,确保责任到位、保供到位、防控到位。

(二)夯实工作责任。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配送物品的质量、价格、检测,安排专人全批次监管和联络(负责人王军:);镇党政办负责抓好物资调运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人罗奔:);保供单位负责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配送流程,在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负责人张兵:)。

(三)加强人员保障。各村(社区)要充实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力量,特别要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组织下沉干部,发动党员,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保供工作,切实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要高度关注孤寡老人、重症残疾、流浪人员、外地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采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方式提供保障。配送人员要保护自身安全,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关注舆情,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物资市场供应良好氛围。

2.保障市场供应通知 篇二

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对我国有怎样的影响?目前, 国内石油价格与国际油价的差距有多大?

答: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我国石油消费量逐年提高, 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 预计2007年接近一半。就是说, 我们在加油站每加1升油, 就有近半升是进口原油加工的。因此, 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 对我国经济的直接影响表现在进口原油成本上升, 使国内提高成品油价格的压力增大。我国现在仍对成品油价格实行定价管理, 虽然近几年多次调整成品油价格, 但成品油价格仍没有完全理顺。因此, 尽管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 但目前这种涨价影响还没有完全反映到国内市场。

随着国际市场油价上涨, 各国汽、柴油零售价格都在不断提高。11月中旬, 美国汽油零售价为每加仑3.3美元左右, 相当于6.5元/升, 比我国 (北京市场, 下同) 汽油零售价高1.2元左右;英国汽油零售价为每升1英磅, 相当于每升15.5元, 比我国汽油零售价高10.2元左右;日本汽油零售价为每升153日元, 相当于每升10.53元, 比我国汽油零售价高5.19元;香港汽油零售价为每升14.51港元, 相当于每升13.8元, 比内地汽油零售价高8.5元左右。

问:请问国家这次上调成品油价格后会影响到哪些个人、企业、行业的生产生活?我们的应对措施是什么?如何保证这些措施的落实?

答:为应对国际市场油价大幅度上涨, 在2006年3月, 国务院已经批准实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这就是原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接轨, 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同时建立了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种粮农民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以及石油涨价收入的财政调节等四个配套机制, 以确保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顺利实施, 保持社会稳定。2006年以来, 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4次调整, 同时, 对铁路货运价格、民航燃油附加进行了适当调整。在价格调整过程中, 特别注意稳定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价格。农村客运、公共交通不涨价, 出租车采取补贴和调价等方式进行疏导, 努力使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不降低。对液化石油气价格提高影响居民增加的支出, 由地方政府对困难家庭给予适当补助。对种粮农民因柴油价格提高增加的支出已经在2007年5月份每亩增加了10元补贴, 对渔业、林业增加的支出也都由中央财政给予足额补偿。

3.保障市场供应通知 篇三

关键词:采购人员 采购方 供应商 供应商评价 供应商伙伴关系管理

1 目前供应商关系维护中存在的不良现象

1.1 在对待供应商的态度上,没有做到足够的尊重。采购方将自己与供应商的关系看作“甲方”与“乙方”的关系,因此在沟通时较多地站在甲方的角度与供应商对话,从采购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一味地要求供应商响应采购方的要求。

1.2 缺乏对双方业务情况的充分了解,既没有对供应商在采购方的业务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也不知悉采购方在供应商方面的客户地位,因此不能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供应商关系维护策略,导致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难以维持良好的关系。

1.3 在供应商的评价方面,虽然采购方从主观上是希望做到公平公正地评价供应商,但是仍有不少采购方在评价维度、评价手段、取数方法等方面还不是很科学,导致评价结果有时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偏差,也一定程度影响评价结果的应用,使得采购方在供应商关系维护方面的难度更大。

1.4 采购方与供应商无论在业务层面还是领导层面缺乏定期的沟通、交流、互访的机制,没有搭建供应商关系维护的平台。

1.5 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尚待提高,由于采购人员不具备一定的沟通技巧而导致供应商关系出现危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2 供应商关系维护不当

供应商将采购方仅仅当作“客户”,而不是长期合作的合作伙伴,给物料供应工作带来非常明显的问题。

2.1 供应商对采购方的订单不够重视。

2.2 供应商方面订单跟踪不到位,需要采购方的采购人员反复不断地跟催。

2.3 供应商对物料货期答复不准确,时常随意变更,给采购方的生产安排带来很大的麻烦。

2.4 供应商不能给与采购方很好的价格支持,并且将原厂的涨价转移给采购方。

2.5 供应商时常因为采购方的某些异常问题产生锁货行为,如付款时间差问题等。

2.6 供应商在质量问题的处理以及售后服务方面的响应不及时。

3 维护良好的供应商关系,采购方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3.1 尊重供应商,真正把供应商当作业务合作伙伴,双方绝不仅仅是买卖关系。

3.2 了解双方业务以及采购方在供应商方面的客户地位,针对性地制定双方关系维护措施并有效实施。

3.3 制定合理、科学的供应商考核、评价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公平、公正的考核并恰当运用考核结果。

3.4 建立采购方与供应商的定期交流、互访机制,搭建供应商关系维护平台,如高层互访、业务回顾、技术交流、体育娱乐活动等。

3.5 当供应商遇到实际困难时给与其实实在在的关心和帮助,如发慰问函、货款支付的倾斜等。

3.6 采购方利用自身在某些领域的技术或管理优势给与供应商在技术和管理上的帮扶,在供应商能力提升的同时确保向采购方提供产品的质量,达到双赢的效果。

4 供应商良好关系的维护可以解决采购方在物料供应商保障工作中的许多问题

4.1 供应商配合采购方提前或延迟交货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营销计划变更、紧急订单插单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员的职责就是根据营销计划的变化以及相应生产需求的变更,与供应商进行沟通,获得供应商的理解,从而使得供应商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提前或延迟供应物料。

4.2 供应商接受采购方取消订单行为,承担物料呆滞的风险

对于科研型的生产企业来说,研发试制过程中时常会出现物料改型问题,或者是由于产品升级等原因导致物料更改。为了减少呆滞物料成本,采购方时常会向供应商提出订单取消的要求。基于良好的供应商关系,供应商一般会接受取消订单的要求,全部或部分承担物料呆滞的风险。

4.3 供应商主动提前备料,风险自担

为了维持长期的合作关系,供应商往往为了满足采购方的订单需求,主动根据采购方提供的物料需求预测信息提前准备原材料或者规划产能,为保障供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并自己承担可能的订单流失或者物料变更的风险。

4.4 合理的最小采购量问题

对于多品种、小批量且物料需求种类较多的生产型企业,恰当的最小采购量的意义非常重大,对采购方采购成本的降低以及质量、仓储管控工作量减少有着很大的作用。把采购方当做合作伙伴的供应商一般能较好地理解采购方的要求,尽可能在保留原厂最小包装的基础上减少最小采购量要求。

4.5 停产器件的寻货

对于电子产品种类较多的生产企业来说,由于电子元器件的生命周期与产成品生命周期不一致,时常会遇到停产器件的问题,其缺货直接导致一系列产品无法生产,其风险等级和代价都是很大的。合作关系好的供应商会凭借其广泛的商业信息和供應渠道,帮助我们找到货源,解决停产器件的供应问题。

4.6 增值服务

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良好关系也会使得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一些增值服务,如:与采购方建立联合库存,承担计划外的库存风险;在采购方周边设立办事处,配备技术支持、销售、售后服务等人员,及时响应采购方的需求;向采购方推荐性价比更高、可采购性更好的物料品牌及型号供选择;当采购方出现资金暂时紧张时给与充分的理解,接受采购方的延期付款行为;在外部供应资源或本身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将产能和资源向采购方倾斜;利用供应商自身的技术优势无偿给采购方授课,等等。

综上所述,维护良好的供应商关系对采购方来说可以缩短供应商的供应周期,提高供应灵活性;降低企业的原材料、零部件的库存水平,降低管理费用、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原材料、零部件的质量;改善定单的处理过程,提高材料需求的准确度。

参考文献:

[1]杨静.供应商关系管理对企业绩效的影响[D].浙江大学,2006.

[2]王文卫.供应商关系管理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4.

4.保障市场供应通知 篇四

一、领导重视,积极组织。

根据《XX市商务局保障今冬明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方案》的要求,张育文局长立即组织召开了分管副局长、分管科室及XX县双喜糖酒有限责任公司、XX县家家利超市、XX县南吉瓜果蔬菜批发市场、XX县东明德蔬菜批发市场等商贸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今冬明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专题会议。会上,成立了由张育文局长任组长的今冬明春市场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分别由曹铁刚书记、张银生副局长担任,成员分别由相关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组成。对具体保供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同时,我局制定了详尽的今冬明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专项预案,细化了工作要求、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应急供应流程等,进一步明确了应急物资投放供应点、快速反应机制及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制度。

二、认真落实,加强组织沟通。

按照我局专题的安排,分管副局长张银生积极带领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各大中型企业和蔬菜批发市场进行调研,详细摸清生活必需品货源情况,明确粮、油、菜、糖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调入调出、库存等情况。与各相关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畅通的信息联络机制,动态掌握辖区内外货源情况。在此基础上,我局积极安排专人XX县境内外的大型冷库和具有一定储备能力的企业联系,与我县具有实力的农产品经销大户牵线搭桥。鼓励经销大户根据自身实力采取冷链储备,确保生鲜农产品的市场供应。

同时,我局积极联合XX、XX、XX等主产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产销衔接。给企业牵线搭桥,帮助骨干流通企业与生产区大型生产基地和供应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确保我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三、健全网络,确保落实。

5.保障市场供应通知 篇五

【发布日期】2007-02-08 【生效日期】2007-02-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餐饮等服务业市场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愉快的传统佳节,各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餐饮、住宿、家庭服务、美容美发、家电维修、沐浴等服务业市场的供应管理工作,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千方百计满足消费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餐饮安全,优化消费环境

要切实加强餐饮等服务业卫生安全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食品等原料采购索证和追溯制度,杜绝使用劣质和不合格原材料;重点抓好餐饮企业特别是中小餐馆、乡镇餐馆和“农家乐”的卫生、安全监管;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倡导“绿色消费”,科学合理配餐,大力推广分餐制,弘扬健康美食风尚;倡导节约环保型餐饮,推行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

二、丰富优质产品,提高服务质量

引导餐饮企业千方百计满足家庭“年夜饭”等餐饮市场需求,保证高中低档兼具,菜品品种丰富多彩,并做到质价相宜,预订与供应相符。针对春节消费市场个性化、大众化、休闲化等特点,积极开拓以家庭消费为主的节假日服务市场,努力提供质优价实的服务产品。大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满意。

三、促进公平交易,确保放心消费

各地要在服务行业和广大企业中,大力倡导明码标价,保证货真价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严格查处服务企业以次充好、价格欺诈、服务“缩水”等不法经营行为,营造实实在在经营,明明白白消费,广大群众满意舒心的节日服务市场环境。

四、建立应急预案,强化监督检查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餐饮等服务业管理对于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严密部署、落实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机制,保证各项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工商、卫生、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强化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人群密集、危险性高的服务场所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清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本地检查落实情况以及节日服务市场供应管理情况及时报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联系人:邓庭富、梁兆山,电话:(010)85226545、82556438,65135992(传真)

特此通知

商务部

6.保障电力供应 服务富民强省 篇六

湖南省电力公司

能源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电网是能源供应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湖南省电力公司作为湖南电网建设运营的主体,弘扬“五统一”企业文化,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一、实施文化强企战略,在凝心聚力中彰显文化价值

公司按照统一价值理念、统一发展战略、统一企业标准、统一行为规范、统一公司品牌“五统一”要求,全面推进传播工程、落地工程、评价工程,实现了企业文化建设从自发到自觉的重要转变。

一是实施企业文化传播工程。组建企业文化宣讲团,将企业文化“五统一”要求纳入各类学习培训。完成公司“一报、一刊、一网”、地市电业局“一网”的整合,构建起“聚焦一个形象、传播一个声音”的媒体管理体系。在公司营业、生产、办公场所等六大系统推广应用统一的品牌标识,构建高效运转的品牌运营体系,实现企业文化全口径管理。征集企业文化故事,营造“人人都参与、人人有故事”氛围,发挥文化的感召力。

二是实施企业文化落地工程。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基层整体推动、省市县“三级联创”和“一岗两责、双向参与、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将企业文化建设纳入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了与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经营管理同决策、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企业文化建设网络,保证企业文化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定了《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等涵盖 27 个专业的员工行为规范,把“无形”的文化建设转化为可操作、可考核的文化管理要求。

三是实行企业文化评价工程。做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案例的年度申报、评选工作。落实企业文化建设效果评价,纳入各单位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大力推进劳模工作室建设,对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实时监督,动态考核。三项文化工程的实施增强了公司文化自信。2010 年以来,公司荣获湖南省首届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有 13 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10 个单位、10 名员工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3 个集体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所获各项荣誉位居全国同行前列。

二、扎实服务“四化两型”,在助推富民强省中展示文化绩效

公司在思想上、行动上将服务“四化两型”、助推富民强省作为践行企业宗旨、展示文化建设绩效的实践平台。

一是电网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支撑。“十一五”完成电网建设投资 455 亿元,是“十五”期间的 3.1 倍。湖南电网主干网架和城乡配电网建设统筹推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形成“三横、两纵、两环网”坚强网架结构。顺利推进智能电网发展。加快特高压入湘,开辟远距离、大容量、高效率的省外能源输入通道,努力建设特高压交直流混合电网。显著提高电网稳定水平和供电保障能力,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二是供电能力与客户需求同步,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动力。积极应对电煤紧张、来水偏少等严峻挑战,加大省外购电力度,强化有序用电措施,确保电力有序供应。2011 年,湖南电网再创 1800 万千瓦负荷的历史新高,全年实现了“城市户均停电时间低于 7 小时,农村户均停电时间低于 30 小时”的公开承诺,用行动彰显了“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

三是农网改造与国家政策同步,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紧跟国家“新农村建设”步伐,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发展战略,开展“户户通电”工程,解决了供电范围内 53 个县、816 个乡、5441 个村、7.38 万人的用电问题。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工程建设,已建成电气化县 12 个、电气化乡 141 个、电气化村 3372 个。被省政府授予“为民办实事先进集体”。2011 年 7 月启动了湖南省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将进一步提升农村供电能力,为我省农业现代化提供保障。

四是公司使命与经济转型同步,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助力。公司站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高度,变传统的被动保障为主动参与,积极投身资源和环境配置。响应湖南“万家企业节能行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支持清洁能源发展,水力资源开发利用已达技术可开发量的 98.2%。走低碳、绿色发展之路,相当于节约标准煤 71.3 万吨,减排各类大气污染物 426 万吨,能源供应更安全、更经济、更清洁、可持续,用行动践行了“奉献清洁能源,建设和谐社会”的公司使命,体现了公司先进企业文化扎根两型社会建设的强烈责任感。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践行核心价值中铸就文化品牌

公司始终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追求,积极发布《社会责任实践报告》,大力弘扬“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在履责中弘扬公司企业文化品牌。

一是贴近民心,开展诚信服务。公司按照“精准定位、精细操作、精致服务”要求,真正做到“你用电,我用心”,在为民服务中贴近民心。扎实开展“五比五赛五看”活动,大力培育和选树“最佳营业厅”、“为民服务十佳供电所”、“为民服务工人先锋号”等。全面推行客户代表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定期回访制,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实现了企业文化在企业标准化领域的有形落地。组建“雷锋共产党员服务队” 193 支,提供亲情服务、阳光服务、增值服务,架起党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涌现出以常德壶瓶山“电骡子”为代表的一批特色服务品牌。

二是不负民望,履行奉献义务。积极援藏援疆,选派员工到西藏、新疆挂职锻炼和人才帮扶,连续 3 次荣获国家电网公司对藏人才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开展爱心活动、平安工程,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设立“爱心基金”,捐建“国家电网爱心希望小学”、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残疾人和孤寡老人等,累计捐款捐物 1000 余万元。

7.我国保障房供应规模实证研究 篇七

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 住宅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通, 住宅需求迅速释放。然而, 由于过度地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 我国住房供应体系十分不健全, 致使房价过快上涨。2008年, 中央下决心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 “十一五”期间, 我国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630万套, 基本建成1100万套。截至2012年年底, 全国共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 (含棚户区改造住房) 超过3000万套, 基本建成1700万套以上。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是基本建成460万套、新开工600万套。可以说, 我国已经进入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高峰期。

保障性住房对于解决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 在保障性住房问题上地方政府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 特别是在一些中西部地区。此外, 由于管理不到位, 在一些居民住房困难的同时, 还存在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入住保障房的问题, 造成了资源的低效使用。因此, 如何科学有效地供应保障性住房, 真正发挥政府解决市场失灵的作用是非常值得探讨的课题。本文通过选取相关指标, 利用ECM模型回归分析对保障性住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 期望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2、影响保障性住房的因素分析

1.从保障性住房的需要角度来看影响住房保障规模的主要因素

第一, 居民的家庭收入

通常以“家庭可支配收入”来描述居民的家庭收入, 家庭收入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积累就会形成家庭的基本积蓄, 家庭积蓄决定家庭支付首期付款的能力, 而家庭月收入决定家庭支付抵押贷款月还款额的能力。当居民的家庭收入越高, 则对商品房的需求越高, 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量越少, 反之, 则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会增加。

第二, 居民的消费结构及住房消费支出比例

居民的消费结构是指居民的衣、食、住、行、教育等各类消费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所占比重。其消费结构也随着其生活的社会经济中各类要素的变而不断地发生改变。它直接反映了消费水平、消费特色和消费发展趋势, 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各类消费的变动规律。消费结构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和不同的消费偏好是有区别的。其中, 住房消费支出比例占总消费支出比率的高低反映了居民用于住房消费比率的适度水平。当居民的总收入一定时, 用于住房消费的比例越高, 则对商品房的需求就越大, 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就越小, 反之, 其住房消费比例越小, 则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越大。

第三, 恩格尔系数

从简单的情况出发, 即不考虑买房, 只考虑租房, 应该说可以看到下述过程: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 居住支出在总支出中所占比重有可能先上升或稳定, 然后呈下降趋势。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 而且如果再加上买房还是租房的选择问题, 情况就会更复杂。H.W.Singer (1937) 实证研究发现了相反的情况, 在最低收入群体, 人们用于住房维护的费用比食物的花费更多, 而随着收入的增加, 更多花费于食物而不是房子。

第四, 居住面积标准

居住面积标准是指一个家庭所使用的住房面积大小的居住标准, 通常以人均使用面积或人均建筑面积来表示, 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家庭的居住水平。一般而言, 居住面积标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政府住房保障水平的改进逐步提高。

第五, 住房自有率

居民现居住的住房自有率反映了城镇人口居民住房的基本情况, 虽然不能全面反映单个家庭住房的居住水平, 却能从总体上反映居民的基本居住情况。居民住房自有率的大小也决定着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力度, 如果现有住房自有率达到较高的水平, 那住房需要保障的总量相对会小些。

2.从供给能力角度考察影响住房保障规模的主要因素

第一, 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是住房保障建设的基本支撑力, 是一个地区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基础。反应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变量很多, 但是一般而言都会选择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来描述, 国内生产总值 (GDP) 是综合反映一国或地区生产水平最基本的总量指标。一个地区经济越发达, 人们的收入也会越高, 与此同时商品房的价格也会水涨船高, 此时就要看商品房的价格与人们收入多少的关系来决定保障性住房的假设量。

第二, 财政收入

保障性住房是国家的公共物品, 是国家出资建设的, 其基本的资金来源就是国家的财政收入。财政收入是政府通过税收等方式得到的收入, 财政收入同国内生产总值、生产与积累的关系、税收率等指标有密切关系, 它是保障性住房能顺利建设的重要保障。当地的财政收入越多, 那么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额就越大, 那么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量就越大。

第三, 居住用地供应量

居住用地供应量是指城镇土地供应中用于居住用途的土地供应量。从经济学意义上说, 土地是必要的生产资料, 是稀缺资源。居住用地的供应量直接关系到住房建设的总量, 从而影响到房价等。当然, 居住用地中用于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比例的不同, 更直接影响保障性住房的供给能力。

第四, 固定资产投资额

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总量, 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按照我国现行管理体制,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城乡集体经济单位、房地产投资、城乡私人建房和其他经济单位的投资。

3.影响保障性住房的其他因素分析

第一, 商品房市场价格

商品房价格是指商品住宅的市场购房价格或租金、经济适用房的微利价格或廉租房租金。一般而言, 商品房的价格与大的经济环境是协调发展的, 整个经济环境的欣欣向荣会使得商品房的价格上升, 但是商品房在定价时也会考虑到人民的收入。若是商品房价格高于人们的收入中用于住房消费的配额, 那么人们对商品房的需求就越少, 进而增加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 反之, 若是商品房价格低于人们的收入中用于住房消费的配额, 那么人们对商品房的需求就会加大, 从而减少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

第二, 城市发展水平

随着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 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移, 城市规模随之扩张和发展。城市化率是衡量人口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 一般用城市人口 (城市人口包括城市户籍人口和在城市居住长达六个月以上的人口) 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通常情况下, 城市化的进程就是农村人口变成城市人口, 最基本的就是农村人口在城市有房可住, 所以说城市化率越高, 要求住房保障的家庭的绝对量也越多, 那么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量也越多。

第三, 城镇人口密度

城镇人口密度是指城镇总人口数量与其所在城镇区域总的土地面积的比率, 是反映人口地理分布状况的一个经济学指标, 其作用在于考察与分析一定面积土地上的人口容量和按人口平均的土地数量。适当的人口密度可以保证良好的工作条件、居住条件和卫生条件, 从而预防和减少社会问题的发生。反之, 则会带来居住、供应、交通、文化教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般而言, 当城镇人口越多, 则对住房的数量的要求也就越多, 当在总的商品住房面积一定的前提下, 会推高商品房的价格, 从而一部分人群无法负担起这些消费, 从而会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城镇人口密度指标直接反映居住的拥挤程度, 一般情况下, 人口密度越高, 城镇居民家庭需要保障的家庭比例越高、保障量越大。

3、实证检验

1.变量的选取及数据的来源

根据我们上文中的分析的影响我国保障性住房的数量的因素, 其具体的表述可以如下表1所示:

我们选取2000年到2011年近11年的数据, 其数据的来源作者根据历年的全国统计年鉴和一些基本的公式计算和整理而得, 其具体的数据如下表2所示:

数据来源:作者根据历年的全国统计年鉴和一些基本的公式计算和整理而得

2.模型的设定

1) 数据的处理

由于上述数据都是有各自的量纲的, 不同的量纲之间无法相互统一, 所以我们首先将其去量纲化。其除去量纲之后的数据如下表3所示:

2) 相关性分析和因子分析

由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 影响保障性住房供应量的因素很多, 并且这些影响因素之间会出项相互影响的交叉关系, 即多重共线性问题, 而且由于影响因素甚多, 在模拟起来比较繁琐, 还有可能出现伪回归的现象发生。为了解决上述问题, 我们需要将上述的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和因子分析。

首先我们计算其特征根和累积贡献率, 其结果如下表4所示

其次, 我们计算其交叉矩阵 (见表5)

综上我们可以确定在影响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量的众多因素之中, 我们可以简化为只考虑城市化率、国内生产总值、商品房的价格、城乡恩格尔系数、人均纯收入和住房消费占总消费支出的比例即可。

3.) 模型的设定

根据上面我们最后选取的变量, 并设M表示每年的保障性住房的面积增量;U表示城市化率;G表示国内生产总值 (GDP) ;P表示商品房的价格;E表示恩格尔系数;CP表示住房消费占总消费支出的比例;Y表示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我们选取ECM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其回归的方程如下:

其中xi=y, u, e, cp, p, g

j表示滞后期, 从1-m, 由赤池信息 (AIC) 准则可以得到。

4) 模型的估计

根据上述我们设定的模型, 我们应用EVIEWS6.0估计我们的模型的结果如下: (见表6)

(注:*表示在90%水平下显著;**表示在95%水平下显著;***表示在99%水平下显著)

模型的公式为:

其中xi=y, u, e, cp, p, g

其中拟合的图像如下图所示。

4、结果的分析

根据我们的理论阐述和我们上述实证检验的证明, 首先可得保障型住房的供给量与人均纯收入成反比, 这与现实是相符合的。当人均收入增多时, 那么人们可以自主的支付起住房的费用, 国家就可以减少其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量。其次, 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量与城市化率成正比, 当城市化进程快速增加时, 大量的人们涌入城市,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买起新房, 所以就需要国家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数量。第三, 保障型住房与商品房的价格成反比。第四, 保障性住房与城乡的恩格尔系数成反比。第五, 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量与住房消费在总消费中的占比大小成正比。

参考文献

[1]褚超孚:住房保障规模主要影响因素分析[J], 2010, 64-65

[2]李晶:保障性住房建设:现状、影响及融资模式[J], 国际融资, 2010 (11) , 26-28.

[3]任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国际经验借鉴[J].地方财政研究.2010.6

[4]褚超孚:城镇住房保障模式研究[M],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5.8

8.保障市场供应通知 篇八

然而,笔者恰恰认为,未来我国铁矿石资源保障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价格:铁矿石价格走势并不是只有单一向下的路径,而取决于矿业巨头的经营战略,更取决于我国铁矿石资源供应保障战略,是“矿”与“钢”博弈的综合体现。

因此,我们不仅需要对未来铁矿石价格走势要有一个清晰的分析和理性的认识,更需要加强铁矿石资源供应保障战略的顶层设计,从根本上破解钢铁产业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

我国铁矿石未来需求仍大

钢铁是现代工业最重要的结构材料,铁矿石则是钢铁工业主要的原材料。近几年以来中国钢铁工业对铁矿石的需求量超过全球总量的一半,其中更是贡献了全球约90%的增量。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中期阶段。

今后10~20年内,随着产业发展由东向西递进及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将继续维持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住房及公用设施建设,以及由此而生的巨大钢铁需求。

从人均钢铁蓄积量来看,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巨大的差距同时意味着巨大的未来增长潜力。预计2013年我国粗钢产量约为7.5亿吨(对应铁矿石成品矿需求量约11.5亿吨),今后每年的增长速度可能保持在2%~ 3%左右。在人均钢铁蓄积量处于低位废钢资源不足的情况下,铁矿石需求量将较长时期维持在缓慢增长的高位水平。

我国铁矿石供应仍将长期依赖进口

尽管我国铁矿资源总量比较丰富,居世界第四,但因存在品位低、选冶性能差、矿床规模偏小等不利因素,铁矿石生产成本与世界铁矿巨头相比要高很多,竞争力差,难以满足我国钢铁工业对铁矿石的巨大需求。

近几年我国铁矿石进口数量和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进口矿量从2002年的1.12亿吨上升到2012年的7.44亿吨,对外依存度从39.7%上升到68.5%的高位。

而截至2012年底,我国企业通过参股和控股主导开发的海外权益矿产量仅为6000多万吨,占进口铁矿石总量的比例不到10%。综合分析当前我国海外项目的铁矿资源品质、拟建和在建项目情况、矿山开采成本、铁路和港口运输等因素,未来几年海外权益矿产量会逐步增加,但预计占进口矿的比例仍不足20%。

应建立更多海外铁矿石供应基地

目前,研究机构纷纷给出铁矿石价格进入下跌通道的预测,如中国国际金融公司预测2014年为105美元/吨,德意志银行预测2014年为110美元/吨,高盛集团预测2015年为80美元/吨,瑞银证券预测2016年为92美元/吨,摩根士丹利预测2020年为98美元/吨。

但是,由于现行铁矿石定价机制仍存在被操纵因素,笔者认为未来铁矿石价格走势并不是只有单一向下的路径,而是新形势下“矿”与“钢”博弈的综合体现,取决于矿业巨头的经营战略,更取决于我国铁矿资源供应保障战略。

强行提高国内铁矿石产能将推高铁矿石价格

通过强化国内铁矿资源开发利用,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国产矿的供应能力,但受制于国内铁矿资源禀赋条件差、开发成本高等因素,国产矿仍然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如果在当前国产矿产能潜力已较充分挖掘的情况下,强行大幅提高国内铁矿石供应能力,势必会推动大量资源禀赋条件更差的铁矿进入开采,铁矿开采的生态、环保、安全等压力陡升,国内铁矿石的边际成本大幅提高,价格必然大幅走高。

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我国钢铁产业将因铁矿石价格高涨面临更加严酷的形势;另一方面,除非国家实施严厉的铁矿石贸易壁垒政策,否则国内大量成本高企的铁矿石产能在低成本的国际铁矿石产能面前根本不堪一击。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下,最终博弈结果将是大量高成本国内铁矿被迫关闭,铁矿资源供应保障还得回到主要依赖进口渠道上去。

海外矿业巨头垄断程度还将提高

海外铁矿石供应长期呈高度垄断格局。四大巨头淡水河谷、力拓、必和必拓和FMG公司,凭借掌控位于铁矿石成本曲线底端的最优质铁矿资源,占据了最为有利的市场地位。

近几年四大铁矿巨头产量约占全球40%,但是控制着全球约70%的铁矿石贸易市场份额,掌握了世界铁矿石贸易定价话语权,净利润率高达30%以上,极大地挤压了国内钢铁行业的盈利空间。

而据统计,2013—2019年间全球计划新增铁矿石总产能约7.5亿吨,其中四大巨头所占比例超过60%,这意味着未来铁矿石供应垄断程度可能还要提高。另外,铁矿巨头还进一步通过组建船队等方式掌控铁矿石海运市场。

在这种情况下,几大铁矿巨头不可能主动进行价格战损害自己的利益,而更可能会联合调节产能释放节奏,进行“联合限产”,人为制造铁矿石供应紧张的局面,继续将铁矿石价格维持在高位水平,从而攫取高额的垄断利润。

应主动提高海外权益矿比重

选择主动建立有效的海外铁矿石供应基地,将权益矿占进口矿比例提升到显著水平。如我国权益矿占进口矿比例提高到30%~40%,将对海运铁矿石贸易格局形成重大冲击,有效打破铁矿石垄断供应局面,形成竞争态势,铁矿石供应商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被迫进行价格战,铁矿石价格将回归到一定水平。

如果未来我国通过有效建立海外铁矿石供应基地迫使进口铁矿石价格下降,国内的钢铁行业将因原料成本降低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

如我国权益矿占进口矿比例提高到30%~40%,全球铁矿石供应将有效形成竞争局面,预计铁矿石进口价格将至少可降低20美元/吨。

仅按照2013年预计铁矿石进口量8亿吨保守计算,国内钢铁行业每年可节约进口铁矿石成本160亿美元以上,进一步考虑占总需求量30%左右的国产铁矿石价格也将相应降低,国内钢铁行业每年节约的铁矿石成本将超过220亿美元,10年累计节约的铁矿石成本将超过2200亿美元!

建立海外铁矿石供应基地的投资强度大约为220美元/吨,年产3亿吨的铁矿石供应基地约需投资660亿美元。

铁矿石价格降低后,建立海外铁矿石供应基地的投资将不可避免会出现收益下滑甚至亏损。但是,这种下滑或者亏损额大大低于国内钢铁行业因铁矿石降价所节约的成本,大大低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因成本降低所获得的收益,从整体层面考虑国家是巨大获益的。

我国铁矿石需求巨大和铁矿资源禀赋差的客观条件,决定了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铁矿石供应仍将主要依赖进口途径(预计占比约70%),国产铁矿石只能起到调剂和补充的作用(预计占比约30%)。

而在海外铁矿石供应呈高度垄断格局的形势下,被动等待,希望铁矿供应商主动大量扩产并开打价格战的愿望并不现实。

因此,在强化国内铁矿生产及废钢资源利用的同时,只有加大支持我国企业 “走出去”,建立有效的海外铁矿石供应基地,才能从根本上破解钢铁产业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才能使铁矿石价格稳定向下,这是我国铁矿石资源供应保障战略的必然选择。

9.供应商罚款通知 篇九

尊敬的浙江瑞成珠光颜料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您好!

首先感谢贵司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辛勤付出及大力支持,近期我司生产时发现贵司有一批KW223珠光粉发错货,现特此说明:

1.因贵司KW223珠光粉发错货,我司在客户方调整色差问题时,导致我司客户自动喷涂线停产4小时,预计人工和材料损失费2000.00元。

2.我司售后人员在客户方调整色差,最终无法调好,致客户订购的20kg色漆(HS-K0039)报废,直接损失:20kg*28.00元=560.00元。

3.我司在7月20日生产色漆(HS-K0207)时,21kg(6卡)报废,直接损失:包装罐6个*5元/个=30.00元,色漆成本21kg*28.00元/kg=588.00元,共计618.00元。

以上三项合计:2000.00元+560.00元+618.00元=3178.00元。费用转嫁给贵司,谢谢合作。

预祝大家生意兴隆!顺祝 商祺!

10.保障市场供应通知 篇十

县人民政府:

由于受非洲猪瘟和整治养殖业两方面的影响下,从7月下旬开始市场猪肉供应出现紧张猪肉价格一路攀升。市场生猪购价从8元每斤涨到16元每斤,涨幅100%;市场猪肉零售价格从平均

12元每斤涨到平均

元每斤涨幅达91.6%。受猪肉价格上涨影响市场猪肉销量大减,屠夫不敢多进,群众不敢多吃。同时猪肉价格上涨又带动其他副食品如牛肉,鸡、鸭、鱼、蛋、蔬菜等随之上涨,大大加重了市民菜篮子负担,群众意见不小。为此,我局与各有关部门商谈后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供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一、保证生猪供应。

县城市场生猪供应维持或接近7月猪肉价格上涨前的供应量保证居民对猪肉的需求。温氏集团连续一个月每天至少供应生猪50头给县肉联厂,县肉联厂按原先的供应渠道供应给县城各超市和农贸市场且不得销往县城之外,并在县城四个农贸市场设八个直销店按规定价格直接供应市场。

二、稳定生猪供应价格。

温氏集团供应给县肉联厂的生猪价格在现有的市场毛猪每斤购价的16元基础上降低4元即

12元

调拨,肉联厂批发给超市和市场的价格在换算后的成本价基础上降低4元批发即每斤16元,超市和市场的猪肉价格则实行限价措施即零售价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4元销售,超市和市场执行统一零售价,具体分类价格待定。

三、政府财政补贴。

政府财政对温氏降低供应价格给予每斤2元的财政补贴,一个月结束后列出每日生猪供应量和价格清单报送县市监局,然后由县市监局出具证明到县财政局领取补贴,肉联厂应每天报送猪肉批发对象量价清单并加盖公章。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市场猪肉价格的监督管理切实稳定市场猪肉价格,着重打击哄抬猪肉价格和欺行霸市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的问题猪肉,让群众切实享受到企业和政府惠民政策。

政府应发布公告,新闻单位则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将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政策向市民广而告知让全社会参与对市场的监督。对敢于违反价格干预限价措施的经营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给予从重从快处罚。

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告供应商通知书 篇十一

20xx年3月5日,国务院在《20xx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书》中明确提出:自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全部实施“营改增”;20xx年3月23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36号),现有的营业税制度将从20xx年5月1日停止执行。届时,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保险”)将由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

紫金保险将根据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对接受的商品和服务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增值税税额抵扣,并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税务处理。

届时,xx保险向贵公司提供增值税开票信息,并要求贵公司在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完成采购支付。

作为新增值税体系准备工作的一部分,紫金保险需了解您的增值税纳税人状态,并确认您是否可以为紫金保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烦请在20xx年4月25日之前告知您的紫金保险联系人贵司的增值税登记状态及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将不胜感谢。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保障市场供应通知 篇十二

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发改委、纠风办、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现将〘湖南省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供应保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供应保障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对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的监督管理,建立湖南省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供应保障信用评价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国务院纠风办等7部委〘关于印发〖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纠办发〔2010〕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47号),湖南省纠风办、省卫生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纠办发〔2009〕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药物是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湖南省增补品种目录〙中纳入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范畴的药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以下合并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湖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送的药品企业,以及基本药物县级集中支付机构县市区卫生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或县市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以下简称县级集中支付机构)。

第四条 湖南省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供应保障信用评价实行省、市州、县市区分级负责制,各级各相关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监督。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中标药品生产企业供应的药品必须与省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中标结

果完全一致,不得擅自涨价或变更产品质量、剂型、规格等。

第六条 中标药品由生产企业自行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直接配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要对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一并负责。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交易平台上确认订单后,中标药品应当于48小时内配送到位,急救药品须在4小时内配送到位,节假日照常配送。配送企业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在48小时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使用。

第七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采购中标药品。禁止网外采购非中标药品和非基本药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规范网上采购操作,专人负责,不得将网上采购账号交由药品生产和配送企业操作。

第八条 除急救药品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采购药品,原则上每月在采购平台下达订单不超过2次。

第九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核查验收、储存管理及合理使用制度。药品送达后应仔细核对通用名、剂型、规格、价格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验收,并及时在采购平台上完成入库确认。对与订单不符或破损等药品,应拒绝接收并登记在案。药品无质量问题的,不得无故退货。

第十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销售药品。

市州、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二次议价或加价销售。第十一条 基本药物采购货款按照〘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县级集中支付。

县级集中支付机构应当严格审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药品供货企业签订的购货合同,认真核对网上采购计划和药品验收入库清单,按规定和制度要求履行药品货款支付的审核、报批、支付等程序的职责,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支付货款不得超过30天。严禁支付网外采购的非基本药物货款。各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基本药物货款支付具体管理办法。

第三章 信用评价

第十二条 建立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供应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对中标药品的生产供应、统一配送、采购使用、集中支付等关键环节实施信用评价管理。

第十三条 信用评价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实行省、市州、县市区分级评价制。原则上省级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市、县级评价次数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但不得少于每半年一次。

第十四条 信用评价的评分标准和实施方案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数据采集和定期评价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组织实施并逐级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全省评价情况进行整理汇总,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评价结果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信用评价体系按中标药品的生产供应、统一配送、采购使用、集中支付等四个环节,分别对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集中

支付机构进行量化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行分级管理。信用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第十六条 中标药品生产企业的信用评分内容包括:

(一)保障中标药品的质量安全;

(二)确保所供应药品与投标时生产企业名称、品名、剂型、规格、价格等信息完全一致;

(三)及时、足量保障供应。

第十七条 中标药品配送企业的信用评分内容包括:

(一)确保配送药品的质量安全;

(二)确保所配送药品与中标时生产企业名称、品名、剂型、规格、价格等信息完全一致;

(三)确保配送及时、足量;

(四)不得配送非中标品种和非基本药物品种。

第十八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用评分内容包括:

(一)规范网上采购流程,按计划定期采购并及时完成验收入库操作;

(二)按照本地县级基本药物货款集中支付的规定和流程,及时提出货款支付申请,提供付款的相关凭证;

(三)将药品销售收入及时存入县市区卫生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专户;

(四)不得采购非中标药品和非基本药物品种;

(五)严禁加成销售基本药物;

(六)严格遵守〘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73号)的规定,为门诊或住院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药品费(包括西药、中草药、中成药费)、诊疗费和治疗费等医疗收入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门诊或住院收费票据;

(七)处方划价必须与收费票据相关收费金额一致。

第十九条 县级集中支付机构的信用评分内容包括: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审查基本药物采购过程,对符合规定的药品采购款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并足额支付;

(二)制定和完善支付制度;

(三)对网外采购、套票采购等违规采购药品行为不予付款,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信用档案,将信用评分结果纳入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 对药品企业的信用评分等级,作为参加本省药品集中采购时的评标依据。

评分结果连续两次为A级的,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予以加分;

评分结果为B级的,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不予加分,连续两次为B级的,视同一次C级;

评分结果为C级的,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予以扣分,连续两次为C级的,视同一次D级;

评分结果为D级的,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列入不良记录,由有关部门视其情节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市、县级对药品企业的信用评分结果作为市、县级卫生行政及相关部门筛选、审核药品企业时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市州、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集中支付机构的信用档案,将信用评分结果纳入档案,并予以公布。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集中支付机构的信用评分结果作为单位和负责人绩效考核以及相关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的监管和指导,负责开展检查评估,协调解决采购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发改、纠风、财政、人社、经信、物价、药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的监管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省发改委负责将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正常运行、安全维护、数据准确等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加强监督管理。

医改牵头部门(医改办)负责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基本药物情况列为医改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第二十六条 纠风部门负责督促、协调参与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部门开展工作,依法对参与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实施行政监察,对在基本药物采购和监管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财政、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县级基本药物货款集中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中标药品货款支付环节的各类问题。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的财务运行及县级集中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将定期评价结果与分配、下达医改相关经费挂钩。

第二十八条 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基本药物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等相关政策,对违反医保报销规定的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十九条 经信部门负责加强对本省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促使药品生产企业及时、足量供应基本药物。

第三十条 物价部门负责基本药物的价格监管,对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13.保障市场供应通知 篇十三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精神,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国有建设用地统一供应制度。市、县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法定供应主体。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旧城改造办、城市投资公司、开发办、引资办等机构的建设用地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统一供应、统一使用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统一配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二、明确建设用地供应范围。严格落实国家《限制项目用地目录》和《禁止项目用地目录》。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加大多层标准化厂房、商业综合体、产业综合体、城市综合体建设力度,对一般加工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各类商业服务业、流通业等可以入驻标准化厂房或各类综合体的企业,原则不再单独供地。确需单独供地的,应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三、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除法律明确规定可划拨供地外,全部以出让方式供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供地,在招拍挂程序启动之前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先行确定土地使用者。

四、严格按照《陕西省建设项目用地使用定额标准》供地。所有建设项目均不得超过标准或变相超标准供地。对确需扩大用地的以及对中、省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的项目,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和审议,依照评审意见研究提出供地标准,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执行。

五、不断提高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强度。城市规划区内的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工业和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控制指标,其中多层标准厂房容积率不得低于2.0。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控制性指标达不到要求,办公生活用地、绿地率超过规定标准的,要核减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

六、规范土地出让最低价格。要按规定及时更新基准地价并向社会公布。土地出让前必须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价格评估。招标、拍卖、挂牌起始价和协议出让底价应当依据土地中介机构提交的评估结果,由市、县人民政府相关机构集体研究决定,禁止事前议定土地价格。严禁低于土地开发成本价出让土地,禁止减免或变相返还土地出让价款。确需低于基准地价的,应提出充足理由,报经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七、全面实行项目用地“净地”出让。各市县要筹备必要的土地收购储备资金,为土地出让前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以及宗地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保证做到“净地”出让,确保土地供出后能立即开发利用。

八、提高土地供应效率。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办公厅[2013]78号文件要求,对历年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全面清理,抓紧供应。要切实提高供地工作效率,对允许以划拨和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原则上应在土地征收后8个月内完成供地;对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建设用地,要积极做好项目对接,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土地。

九、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各地要及时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划拨)每一宗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价款、价款缴纳方式、容积率、开竣工时间等信息。加快建立市县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2014年底前全面实行土地出让网上公开交易。

十、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签订。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规范、如实、详尽地将土地出让或划拨信息录入全国土地市场监测监管系统,及时获取国土资源部统一电子监管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用地决定书》,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划拨价款。未取得统一电子监管号的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不具备法律效力。在签订合同时,应以补充条款形式,约定履约保证金缴纳、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

十一、强化出让合同履约监管。加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落实情况监管力度。建立土地使用开、竣工申报制度,取得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10日内、竣工后10日内向宗地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强对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综合防控。

十二、严格土地出让金及划拨成本价款的征缴和管理。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签订(下发)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或划拨成本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且经当地供地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同意,应在法定最长期限内全部缴清。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下属的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应按合同约定落实余款追缴责任,限期收清。否则,应由发证单位追回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书,相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积极协助、配合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做好土地出让金及划拨成本价款的管理。禁止设立或变相设立土地价款过度账户,禁止土地收入游离于制度规定管理之外。

十三、实行土地供应质量评估制度。采取全面检查或者随机抽查的办法对供地行为及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各级对下抽查比例不得低于当供应宗地总数的40%。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信息查询制度,相关金融机构在办理土地抵押贷款和融资时,可到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拟抵押宗地的供地情况进行查询,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供地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情况说明(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

1、附件2)。

十四、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创新闲置土地收回办法,认真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53号令)。对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可采取适当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改变用途或规划条件、安排临时用地、等价置换、有偿收回、纳入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对供地项目发生变化的,或属于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造成土地未供出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将土地调整给急需用地的建设项目使用。

十五、加大违规供地问责力度。对供地管理不规范的市、县,省国土资源厅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应按本通知二、三、四、六、十、十二条等执行而未执行,擅自扩大划拨供地范围和供地标准、规避招拍挂出让、插手或干预土地招拍挂、越权批地供地、干扰闲置土地收回、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低于基准价供地、以及用地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划拨价款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中纪委监察部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党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关于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质量评估工作的意见 2.关于开展为金融机构提供土地利用状况查询服务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7月24日

附件1 关于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质量评估工作的意见 为维护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供应政策的严肃性,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和市场秩序,保护土地供应各方面的合法权益,避免国家和土地受让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节点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质量评估在土地供应过程中或土地供应完成之后进行。

二、工作内容

通过建立我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质量评估模块,实现对我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的全程监管。省对市、市对县采取全面检查或者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全年供地宗数的40%)的办法对供地行为及工作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供地方式是否合规、程序是否合法、出让金(划拨用地价款)缴纳是否符合政策。

三、工作程序

省对市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质量评估工作程序如下:

1、由被评估的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相关资料,主要有: ①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文件;

②出让方案批复文件、划拨用地批复文件; ③出让底价集体决策纪录; ④《成交确认书》; ⑤具有国土资源部电子监管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

⑥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

2、质量初审:资料提供后,由厅征地服务中心接收,按中省现行规定对上述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单件(下同)在2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3、会审:利用处会同建管处、地籍处、监察室、执法局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在3日内完成会审,提出正式评估意见。

4、审签:会审没有异议的,在2个工作日内由分管土地利用工作的领导审定、签署意见。

5、印发评估结论,对发现问题的,提出整改要求。

6、要求整改的市国土资源局应在15日内(情况复杂的在1个月内)向省厅反馈整改结果。

7、省厅对被评估的市国土资源局进行整改验收。市对县的评估办法参考以上程序进行,各市国土资源局每半年将对所辖县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质量评估情况形成报告上报省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在初审、会审、审签阶段,发现问题、需要进行补正或者说明情况的,以补正后提交材料的日期为起始日;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经主管土地利用工作的厅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厅执法局或监察室进行核查,或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几点要求 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质量评估工作,是规范各级供地主体供地行为的有效措施,因此,各市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在国务院、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准后,在土地供应的各个环节,均应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范运作。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此项工作是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有效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各项相关工作,严格土地供应管理,规范我省土地管理秩序,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提升土地管理水平。

(二)要认真负责。质量评估工作分级进行,各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负责,不仅要配合省厅做好对市级评估的相关工作,同时要做好对所辖县的评估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对在评估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的,应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三)要如实提供资料。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均通过评估模块上报资料,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材料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附件2 关于开展为金融机构提供土地利用状况查询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维护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预防虚假不合规办证融资给金融市场带来冲击,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和社会不稳定问题,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查询范围

金融机构受理抵押、融资、担保业务,在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之前,应到省、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宗地的土地利用状况。宗地办证在县级的,到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宗地办证在市级的,到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查询。

二、工作内容

通过建立我省土地利用状况查询模块,为金融机构提供宗地利用状况查询服务。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查询宗地是否经过合法审批、土地供应是否依法合规、土地使用证书办理是否依规合法,由省、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为金融机构出具相关查询结果告知单。

三、工作程序

开展土地利用状况查询省级工作程序如下:

1、金融机构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查询申请。

2、宗地所在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厅提供相关资料。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质量评估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已进行全过程评估的不再重复提供)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③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 ④其他相关资料

3、受理。由厅征地服务中心向市国土资源局收集相关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查询事项的初审意见。

4、出具查询告知单。厅土地利用处会同建管处、地籍处、监察室、执法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完成后,在2个工作日内由分管土地利用工作的厅领导签署意见后向金融机构回复土地利用状况查询情况。

市级开展土地利用状况查询参照省级工作程序进行。查询审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管辖及时移送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

四、几点要求

开展抵押、融资、担保等土地利用状况查询工作,既是倒逼各级政府依法依规开展土地供应和土地证书办理的有效举措,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服务金融机构,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因此,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准后,在土地供应、登记发证的各个环节,均应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范运作,避免由于自身工作不当影响政府公信力和形象。具体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抵押、融资、担保土地利用状况查询工作是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规范土地登记工作,防控土地抵押融资贷款风险的有效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各项相关工作,严格土地供应管理,规范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提升土地管理水平。

(二)要认真负责。各市、县国土资源局通过查询模块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市、县相关办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伪造材料,否则,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如何评估供应商的设备保障能力 篇十四

课程描述:

产品生产要保证质量,内部管控固然重要,但外部控制也不容忽视,这外部控制就是我们的供应商。

产品出现异常,很大程度上都与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息息相关。而供应商要生产出优质的原材料,就需要强大的设备能力作保障。因此,我们在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评估他的设备保障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究竟怎样来评估供应商的设备保障能力呢?本课程将一一为您提供解决之道!

解决方案: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虽然不同行业或不同企业在评估供应商的设备保障能力时,都会有一些差异,但万变不离其宗,总有一些共性的东西可以借鉴。下面我们从实战经验中给大家总结一些方法流程,以便大家参考借鉴。

评估供应商的设备保障能力,基本上是按三个环节来进行的,即:

1.评估准备;

2.评估实施;

3.以及评估整改和复查。

评估前首先要做好评估准备。

其一是选择评估人员,主要看三项指标,即供应商行业情况了解程度、供应商设备技术层面了解程度和供应商质量体系了解程度。

其二是了解供应商设备的基本概况,如设备型号、设备数量、设备精度等。

其三是制定设备保障评估表,一方面是确定评估项目,另一方面是确定项目分值和比重。

准备工作就绪,接下来就该实施评估了。

评估的实施过程,主要是针对设备文件和设备现场进行评估。设备文件评估分为设备履历情况评估和设备改善情况评估。

设备履历评估的评估内容主要有设备清单、设备保养计划、设备操作指导书等;而设备改善评估内容主要是过程不合格率。

设备现场评估则分为设备本体评估和设备保养评估,设备本体评估要看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以及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设备保养评估则是看供应商有没有给设备做定期保养,如定期检点、定期维护、重点检查等;同时看供应商是否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如设备问题的早期维修,及一些突发问题维修等。

评估结束后,还要进行一个评估整改和复查。

首先要对不符合质量体系运行轨道的设备问题开具不合格项;

然后在供应商实施整改过程中审阅其整改措施,对于重大不合格的要进行现场复查,保证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最后,我们把这几块导图内容串起来,就形成了“评估供应商设备保障能力”的完整流程。

或许文字的话大家并不是很清楚,我们可以看下面的思维导图,能让你更加形象的理解和明白该如何评估供应商设备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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