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11篇)
1.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篇一
关于参与2011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总结与收获
—张俊巍
2011年星级饭店复核是国家新版标准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新旧标准交替过渡的关键之年。各级星评委、旅游主管部门领导都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将此次复核作为检查新版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引导饭店科学改造升级的重要步骤和措施。
此次我有幸被选聘为自治区星评员,跟随旅游局星评小组参加了固原市(四家)、石嘴山市(三家)和银川市(三家)星级酒店的复核工作,感受很深,收获颇多。一方面对新版的星评标准有了更全面、更准确的学习掌握,对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有了巨大的帮助;另一方面,通过参与,对全区星级饭店的经营管理情况有了一次较全面的了解,从同行们的身上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开阔了眼界、拓展了思路,对于改进自己所在酒店的工作提供了积极的参考。因此,首先要发自内心地向自治区旅游局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感谢为我以及其他同行们提供了这样一次难得的机会!
下面,我就自己在参与此次星评工作中的一些收获和体会向大家做简要的汇报,不到之处还望各位领导、专家批评指正。
一、复核的主要收获和值得肯定的方面
从跟随复核检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旅游星级饭店能够比较认真地学习、贯彻落实新版星评标准,能够根据星级标准的要求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努力完善和更新硬件设施,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功能,抓质量、降能耗,进一步提升了旅游饭店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
(一)不断加大设施设备改造完善工作,维护了全区星级饭店的形象。
为确保星级饭店设施设备达标,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多数饭店积极筹措资金对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保养。多数星级饭店从饭店管理的专业性、氛围的整体性、产品的舒适性三个方面,完善硬件设施,增加服务项目,以求最大程度的适应和满足宾客的要求,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另外,大多数星级饭店越来越重视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了对员工的维护保养知识教育,制定和完善维修保养制度,并通过延长设施设备有效使用时间和完好运转减少了经营成本,增加了利润。一些饭店的整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服务功能和服务项目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有效保证了星级饭店硬件水平持续达到相应星级标准要求。众多饭店通过更新改造,使各自面貌焕然一新,极大地提升了各饭店的规模和档次。
(二)更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个性化、人性化服务进一步得到提高。
大多数饭店能够根据市场的发展和客人的需求,及时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产品,在服务的个性化、人性化、亲情化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如制作相关的服务规范手册,规范了接待标准和服务流程,尤其是一些酒店开始提供高规格的礼宾服务,注重仪容仪表和服务细节,推行现代优质服务理念,并在功能设计和客用品上讲究质量,追求舒适。在服务上,饭店力求出奇出新,给客人以满意和惊喜,充分体现了饭店的人性化服务特色。这是近几年我区高星级饭店在服务质量提升方面的一个非常可喜的、值得推广的变化。
(三)节能环保意识进一步加强,更加注重科学地节能降耗。
2011年,各旅游饭店逐步注重环保节能工作,积极对设施设备进行节能、环保方面的更新或改造。按照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星级饭店积极制定节能措施,加大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同时,各饭店还坚持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软、硬措施,取得了良好的工作实绩。
(四)严抓安全防范意识,行业整体安全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
大部分饭店逐步建立健全了各类安全管理制度,高度重视饭店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多数饭店制定了日常经营、重大活动的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应急演练;能够严格按照公安、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的要求,对所有住客进行登记、上传,并注重外宾接待服务质量;增添了各区域的监控探头,对各部位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保证了有效使用;各星级饭店紧紧围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全员安全知识培训。
(五)重视员工培训,加大质检力度,努力提高综合接待质量。
各饭店注意加强对员工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培训,保证星级饭店服务应有的规范有序。不断创新内部培训机制,加强质量检查工作。多数饭店坚持培训注重有效性原则,将员工入职基础培训、上岗操作培训和提升培训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化,明确培训内容和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管理层的系统培训,以达到转变观念、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与先进管理水平靠拢的目的。大部分饭店都树立了较强的现代服务质量意识,很重视软件服务的质量提高,仪容仪表、主动服务意识和热情待客度明显改善。
(六)全新的复核检查理念和方式对推进全区星级饭店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意义重大而深远。
此次参与复核检查工作,一个深刻的感受就是旅游局各级领导在饭店星级管理工作上的思想意识和方法的全面创新、与时俱进。赵明霞处长、陈岩副处
长在工作一开始就非常明确的提出了“严格的星级复核检查与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改进提高相结合”这个指导思想,要求并亲自指导星评员不但对星级饭店进行了严格、全面的检查,专业、客观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对特色优势进行了肯定,而且帮助企业提出了改进提高的思路和方法。同时,通过星评复核工作,加强了饭店行业的联系,搭建了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因此此次复核检查彻底颠覆了行业从业人员对星级饭店的传统思想和意识,在宁夏饭店业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得星评工作有了质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和一些建议
(一)个别饭店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缺乏对新版标准的学习,思想意识淡薄,重视程度不够,而且酒店缺乏专业管理人才,专业化管理水平不高。建议旅游主管部门今后要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和监督检查,督促行业从业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提高对新版标准的了解,引导管理者运用新版标准进行经营管理。
(二)个别饭店出于眼前短期利益的考虑,将酒店经营项目进行了对外承包经营,但对于外包项目,如桑拿、美容美发等,不能按星级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存在管理不到位、设备损坏严重、清洁卫生不达标等现象,影响了饭店的整体经营氛围和对外形象。
(三)个别饭店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不健全,资金投入不到位,维保不及时,而且不能做到及时更新,造成设备老化,严重影响饭店的对外形象。
(四)员工流动频繁,人力资源缺乏创新意识和方法。不合理的人员流动损害了管理的长效性,破坏了企业文化的建设,也影响了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清洁卫生不到位现象仍然存在。主要集中在外包部位卫生间、公共走道、餐厅(厨房)及地下室、员工宿舍、员工餐厅、办公室等后台区域部位。
(六)个别酒店经营项目缺失,尤其是一些三星级酒店的康乐项目缺失,使饭店配套项目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
(七)个别饭店管理水平欠缺,服务质量滑坡,软硬件均与相应星级标准存在差距。在应急预案、宾客投诉、安全管理等方面,个别饭店存在着不规范、不专业的问题。在员工培训方面,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方法传统单
一、内容老化落后、执行效果随意性大,缺乏规范和计划性。
(八)2011年以前建设的饭店,在设计、功能、硬件设施、运营管理等方面由于参照标准不同(有的是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建设),所以与新版标准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缺项或者资源浪费的情况,需要今后逐步进行改造、调整,以求复核新版标准的规定。
(九)个别饭店存在临时应付星级复核检查的思想,采取临时从其他酒店借
用部分自身缺失的设施用品,待检查过后归还。导致日常经营管理中仍然存在项目缺失的情况。
(十)星评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更好地掌握正确的专业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新版星评标准内容变化大,对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要求较高。但由于今年是新版标准实施的第一年,个别星评员对于新版标准的掌握还不是特别深刻、到位,部分内容掌握的不专业、不全面、不准确、不扎实,这样就难免会在检查的过程中给饭店传递不准确的信息,对部分问题不能发现并进行准确的引导,以及检查标准不一致等现象,势必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建议今后要加强对星评员的培训学习,切实了解新版标准的内容和内涵,提升星评员的综合素质和检查水平,让星评员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的来说,我感受到2011年的宁夏旅游星级饭店复核检查工作组织有力、形式新颖、纪律严明、效果明显、影响深远。此次检查让我们从业人员感受到了宁夏饭店行业近些年来巨大的进步,尤其是管理人员的思想意识、职业化理念、专业化水平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缩小了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另外,通过此次复核工作,提升了宁夏酒店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了行业之间的交流,有效地宣传推广了新版标准,加强了旅游主管部门对行业的引导职能,同时也培养和锻炼了宁夏旅游饭店业自己的专业星评员队伍,为宁夏酒店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自治区星评员:张俊巍
2011年12月28日
2.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篇二
一、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一) 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大同、哈尔滨、南京、马鞍山、南昌、潍坊、烟台、漯河、武汉、玉溪10个城市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试点城市以龙头企业为实施载体, 建设标准化社区回收点、分拣加工中心、拆解中心 (包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解中心) 等, 打造稳定、高效、环保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并鼓励试点城市结合地方实际, 探索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新型模式。支持标准原则上每个城市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
(二) 组织实施程序。
l.财政部会同商务部综合考虑城市规模、工作基础等因素, 将资金按因素法切块拨付试点地区。
2.试点城市所在地省级 (含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下同) 财政、商务部门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资金规模, 结合地方配套等实际情况, 以城市为单位制定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送财政部 (经济建设司) 、商务部 (财务司) 备案。试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实施工作的总体思路、具体目标, 体系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模式, 方案可行性分析, 操作办法及实施步骤, 项目安排及实施企业, 投资总额、分项目投资额、已落实和拟落实的地方资金配套情况、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
3.试点城市财政、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省级商务等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监督项目实施, 在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省级财政部门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度拨付资金, 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商务部将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三) 工作要求。
1.各试点省市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城市所在地省级财政、商务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 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科学规划, 统筹布局, 突出重点, 并落实地方相关支持政策, 着力打造立足长远、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现代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2.试点工作要坚持市场化运作, 以企业为主体,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试点城市财政、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积极引导优秀企业参与试点。项目安排要集中资金, 突出重点, 具体安排情况必须向社会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
3.有关省份及城市财政、商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试点城市所在省份财政、商务部门要制定详细的操作办法和项目验收标准, 做到制度健全, 目标明确、管理规范、落实到位。要制定绩效评价办法, 强化追踪问效。财政部、商务部将适时组织对试点情况进行抽查, 对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效果不明显的试点地区, 将减少支持或取消试点;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地区, 将加大支持力度。
二、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
(一) 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20个省份的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重点支持试点省份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 (园区、企业) 建设和升级改造, 主要包括:基地内道路、物流、供水供电、货场、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软件开发、运行维护、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的方式:对于投资规模较大、能够获取银行贷款的新建项目及年度贷款额度较大的更新改造项目, 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对于盈利性弱、公益性强的改、扩建项目, 采取财政补助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标准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中央财政已支持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
(二) 管理程序。
1.试点省份财政、商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申报条件 (见附件) , 核实本地区项目情况, 提出中央补助申请, 于2011年3月1日前报财政部 (经济建设司) 、商务部 (财务司) 。申请应包括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总数、投资总额、申请中央支持额度等内容。
2.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根据试点省份申报情况, 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资金按因素法切块拨付试点地区。
3.试点省份财政、商务部门按照下达的资金额度及相关规定, 制订本地区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 提出本地区项目安排的具体意见, 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财政部 (经济建设司) 、商务部 (财务司) 备案。其中, 操作办法应明确本地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具体程序、所需材料等方面的详细要求;项目安排意见应包括项目安排的原则和标准、项目名称、所在地、实施企业等。项目安排意见应按照有关规定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4.试点省份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监督项目实施, 在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对验收不达标或检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收回财政资金, 同时将项目承办单位列入“黑名单”, 取消以后年度申请此类专项资金的资格。
各省份要按照本通知要求, 抓紧做好方案制定及项目申报工作, 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可与财政部、商务部联系。附件:
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申报条件
一、符合所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并具备相应证明性文件。
二、通过环保部门环境评估和生产技术标准的资质认定, 具备相关废弃物的处理资质。
三、年再生资源回收处理量在20万吨以上。
四、市场规划、设计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安全等标准, 具备隔离围墙、硬化防渗漏地面、园区绿化等条件。
五、场区具备商品交易、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信息中心等分区设置。
3.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篇三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精神,引导全市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文明、愉快的暑假,现就做好2011年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7月1日开始放假;普通高中从 7月13日开始放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均为9月1日开学,秋学期到2012年1月16日结束。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高中一年级新生如组织军训,须安排在 8月15日以后,不得超过10天,不得在此期间上文化课;其他学生8月30日、31日到校报到。高等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原则上在7月5日放假,9月1日开学,有特殊要求需要推迟放假、开学时间的,需提前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放假、开学时间可由学校视实际情况确定,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学期结束前,各学校要按照办学目标责任制和学岗位责任要求,对本学期及本学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考核考评工作和学自评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秋学期改革和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期末测试工作,认真组织学生正确填写“成长记录”,为中考和高考录取工作奠定基础。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毕业班学生的思想教育,缓解学生心理压力,倡导学生文明离校,确保校园和社会秩序稳定。
各学校要按规定结清费用,收支情况必须张榜公布,结余费用在放假前要如数退还给每一位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向学生补收费用,也不得预收下学期的费用。各地各学校在放暑假前,务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假期生活自理方面的辅导,特别要注重游泳、交通、外出、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和防范常识的教育。学校要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要对师生员工集中进行法纪教育,引导师生学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要结合实际,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四厅(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OK厅)一室(台球室)一吧(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要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加大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与督查,普及科学防范知识。
三、科学安排好师生的暑假生活
切实做好暑期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的培训和学历提升工作,及时推荐教师参加省、市级各类培训,根据各地各学校的实际和工作需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教师培训部门和教科研部门要加强协作,围绕《盐城市中小学教学基本功训练与考核意见》的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学基本功的培训与提升工作。职业学校要利用暑期组织专业教师去企业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二十天。
高等师范学校和职业学校可根据学校情况和专业特点,结合实习基地的生产经营情况,经请示批准,可采取推迟放假或轮流放假的办法,确保教学计划的完成,做到教学与生产实习两不误。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面向社会,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加强职业学校校内科研、生产、经营项目及实习基地的暑期管理,充分挖掘实训设备的使用功能,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开展就业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项目实施和基地管理的效益。各地各学校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学生自愿,尽可能使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夏令营等活动,使青少年自觉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及革命传统教育。各学校暑假期间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学校各种活动场地和设施,为学生假期活动提供更多的场所,以满足学生体育锻炼和活动需要。
四、在暑期中认真贯彻落实省“五严”规定
各学校在暑假中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学校不得推迟放假、提前开学或中途集中上课,更不允许借机以补课为名乱收费;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学校不得宣传炒作或变相宣传炒作高考、中考成绩;星级高中、实验小学和市直学校应率先垂范。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校长责任。凡违规乱收费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地要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每所学校;要加大对学校执行“五严”规定的检查力度,假期中,要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并组织人员进行随机督查,确保所有中小学不发生违规行为。
五、严格规范各类学校招生秩序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0〕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为每个学生提供一个公办学位。切实重视和解决好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问题。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必须严格执行《盐城市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精神,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录取,不得采取种种手段强拉生源,不得剥夺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凡违反招生政策或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取得学籍。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严禁公办高中超“三限”招生收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严禁以办班补课等行为向学生、家长收费,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六、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暑期安全稳定工作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开局之年,更是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攻坚之年。各地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育系统暑期的安全稳定。
各地各学校要重视完善中小学招生政策,对面临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要认真调研分析,超前预测评估,及时做好预案,坚持实事求是、慎重稳妥的原则,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教育系统的稳定和谐。
认真做好教育教学设施的维修、维护和新学期课本、簿本供应的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前全部到位。各地各学校要利用暑期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列入2010年计划的项目在9月份全部完工,列入今年计划的项目在7月份全部开工。
各学校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做好暑假期间护校工作。各学校要提前制定暑期值班表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暑假值班名单请于放假前报我局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2012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7日,开学时间为2月7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4.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篇四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公证处:
为进一步加强公证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办证质量和公证工作公信力,迎接全省2011年公证质量检查工作,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1全省公证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局决定开展2011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今年公证质量检查将对公证业务质量、公证处办公条件和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根据前两年检查情况对检查重点和评分标准作出适当调整。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一)公证处办公条件。重点检查公证处是否具有办理业务所必需的办公设备。内容包括:是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面积是否达到人均10平方米;是否设有单独的档案室和业务接待室;是否配备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摄像机、照相机、身份证识别器等基本办公设施。办理涉外业务的公证处是否有不少于8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是否有涉外公证业务接待室;是否具有公证专用水印纸保管场地和设施;是否有2名以上公证员且其中至少1名具有办理涉外业务的资格;是否有专职或兼职外语翻译或有专业机构协助翻译。
(二)公证处内部管理。重点检查公证处独立法人地位
落实情况、公证执业责任赔偿金和会费缴纳管理情况。检查公证处是否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上墙公示了办证程序、公证人员、业务范围、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是否建立了公证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公证员助理管理制度、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内部财务核算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证专用水印纸是否有专人进行管理、使用有登记、存放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按规定上交了公证执业责任赔偿金和会费;是否对本处公证执业责任赔偿后备金实行专户管理。
(三)公证业务质量。重点检查公证处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的遗嘱、继承、委托、证据保全、现场监督、合同协议、强制执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八类公证事项是否严格按《公证程序规则》办理。
二、检查方式
公证质量检查采取公证处自查、市(县、市、区)司法局检查、省厅抽查。市局将对各公证处逐一进行检查,每个公证处自查卷宗不少于检查范围全部卷宗的30%,县(市、区)司法局检查卷宗不少于200份,市局抽查公证卷宗不少于150份。检查工作结束后,市局将对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时间
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时间为2011年7月中旬至10月底。各公证处应在8月底前完成自查,县(市区)司法局应在9月底前完成检查,市局于10月份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公证处要高度重视公证质量检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针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投入,加强管理,认真进行整改。
2、注重实际,讲求实效。参与检查的人员要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检查工作,要有重点、有计划,严肃认真,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要通过检查,真正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总结检查工作经验,保证检查质量,改进检查方式,确保检查效果。
5.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篇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为加强星级饭店评星后的后续管理,维护国家星级标准的权威性,促进星级饭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星评委”)于2009年9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满五年期五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工作。现将本次评定性复核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复核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9年,全国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6家五星级饭店需要进行满五年期的评定性复核。在全体国家级星评员的共同努力和各地星评委的大力配合下,经过四个多月的时间,完成了对114家五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工作,另有11家饭店因装修改造推迟至2010年复核,1家饭店因停业未能复核。在此期间,全国星评委还安排人员对其中已复核过的13家饭店进行了暗访检查。
为了使本次评定性复核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全国星评委在复核工作中利用多种方式印证复核工作的效果:
(一)事先参考网上评价。在复核的方式上,除坚持以往的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做法外,本次复核还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的便利,将消费者对复核饭店的网上评价作为客观参考。
(二)提出星评员上交反馈会议原始记录的要求。为了全面了解复核饭店的真实情况,考核星评员的专业水准,检查星评员在复核工作中是否尽职尽责,全国星评委还提出了上交反馈会议原始记录的要求。要求星评员在反馈会议上,把复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充分地向饭店管理方进行反馈,最后将饭店总经理和星评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反馈会议记录上交给全国星评办。
(三)事后追踪被复核饭店总经理的意见。从已回收的130份由被复核饭店总经理签字的《星评员工作评价表》中可以看出,此次接受复核的饭店均对国家级星评员在复核工作中的表现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二、复核工作的成效
(一)复核工作促进了星级标准的贯彻实施
各地对此次满五年期五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高度重视。为了使本地满五年期的五星级饭店顺利通过复核,多数地区星评委都能对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006-2006),提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例如,山东省星评委提前一年就向受复核的饭店下发通知,督促饭店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四川、天津等地星评委提前组织星评专家对满五年期的五星级饭店进行复核前诊断,帮助这些饭店对照标准分析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敦促整改落实。许多满五年期的五星级饭店,对做好复核迎检工作也倍加重视,普遍成立了由饭店总经理亲自挂帅的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复核工作中,许多饭店的业主方代表也参与了现场检查,及时了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与饭店管理方一起制订整改计划,有力地促进了业主与管理方的沟通,确保饭店业主和管理方能更好地按照星级标准进行饭店投资及经营管理。
(二)复核工作促进了饭店硬件设施的改善
一些饭店以这次五年期评定性复核为契机,投入大量资金对饭店的硬件设施进行了改造。
福建外贸中心酒店、南京金陵饭店、大连富丽华大酒店、厦门悦华酒店、广东东方宾馆、深圳香格里拉饭店等,近年来都相继投入大量资金,对酒店外围环境和内部硬件设施设备进行了改造,使这些饭店在整体水平上较好地保持了五星级饭店的水准和市场形象。
(三)复核工作促进了饭店服务质量的提升
通过此次复核,我们发现一些饭店对提升服务质量工作非常重视,几年来坚持常抓不懈,并不断总结提炼,确立了本企业的服务特色。上海威斯汀大饭店在员工中倡导“焕发活力、灵活机动、个性化”三大服务要素,并不断完善服务流程,鼓励员工积极收集客人的喜好,做到在客人提出要求前,就为客人准备好所需的产品和服务,饭店创立的“天梦系列”服务,受到了客人的青睐。四川九寨天堂洲际大饭店以建设“客人挚爱的杰出酒店”为目标,以“自始自终为客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关爱”为服务准则,建立客史档案,开展“宾客满意度调查”等一系列活动,有效促进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南京金陵饭店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近年来一直保持较好的水平,其专业化的管理和细致入微的服务给星评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沈阳黎明国际酒店的专业化管理和人性化的服务,不仅得到了客人的赞誉,也得到了明查和暗访检查人员的一致好评。
(四)复核工作促进了绿色旅游饭店的建设
此次接受复核的很多饭店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绿色环保型饭店高度重视,加大了企业在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方面的投资和整改力度。广东省的饭店在这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广东中山国贸大酒店将耗能高的锅炉房撤销,增设了中央空调废热回收设备,对所有灯光照明进行改造,建立区域网,实行无纸化办公等,平均每年节约能源费用200多万元。深圳香格里拉大酒店近年来对各项节能项目累计投入265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深圳富苑皇冠假日套房酒店由于在节能环保方面成绩突出,还被深圳市政府评为“市循环经济示范单位”。除此之外,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近年来也在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建立了空调冰蓄冷系统,将空调风机组改为变频系统,燃油锅炉改成燃气楼宇自控系统等等,其中有的技改项目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福建厦门悦华酒店在强化内部节能管理、积极引导宾客绿色消费的同时,投资引进节能降耗的先进技术设备,采用LED节能照明、空调变频、冷凝水回收等新技术,并投资建成了中水处理系统,有效节约了能源。
三、复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根据对114家五星级饭店复核时发现的问题和客人反馈的评价信息以及我们日常工作中掌握的一些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总体上看,目前全国五星级饭店的发展是健康的,客人的满意度是比较高的,对行业的引领作用也是明显的。但同时必须看到,在产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部分五星级饭店暴露出一些明显的问题,需要引起行业管理部门和业界的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以保证全国饭店产业的高端群体又好又快地发展。
分析总结目前全国五星级饭店经营管理的运行实践,其中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片面、机械地理解星级标准
突出表现在简单地把五星级饭店与豪华材料、高档设备划等号,错误地认为只要肯花钱,就自然而然地具备了成为五星级饭店的条件。
一些自评和初评过程中分数未能达标的饭店,往往随意地选取星级评定标准中的加分项目,导致在很多五星级饭店出现了大量只为加分而兴建的场所和购置的设备设施,这些盲目拼凑出的“产品”既脱离市场需求,又与饭店客源群体无关,其中更不乏粗制滥造者。这样的认识和操作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近年来已逐步显现:首先是资源的极大浪费,其次是大量闲置的设备设施根本无法保证五星级饭店所必须的最低品质要求,第三是加大了饭店的运营成本和费用,降低饭店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过度追求视觉感受,轻视产品的舒适度和人性化
一方面是对饭店建筑材料、设备设施名贵程度以及视觉效果的过度追求,另一方面是对饭店设备设施的使用功能、舒适程度和便利性的重大忽略,这是目前中国五星级饭店群体中的典型特征。如:用豪华墙纸和地毯装饰出的宽敞客房但不做任何隔音处理;客房内灯具尽显豪华但却难以找到对应的开关;有限的空间内出现近似冬夏两季的温差;安装了价格昂贵的淋浴喷头但长时间不出热水,出水后时冷时热,而且水压不足、浴房下水不畅;整体浴房里的十几个按钮让客人根本不知道怎样顺利洗澡等等,这些现象就是上述错误理念指导下的投资行为和管理行为的直接后果,它不仅使得重金投入的饭店价值大打折扣,直接损害着中国高档饭店的市场形象,也引起了饭店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对视觉效果的过度追求,也往往造成饭店日常管理难度加大,成本增加。
(三)饭店设计的专业化水平总体较低
这一问题既表现在饭店的风格上,也表现在饭店设备设施的档次上(如三星级标准的照明和五星级标准的照明,高档建材和廉价建材会在同一饭店交替出现);既表现在不同区域(如大堂区域、客房区域及餐饮区域等不同区域所提供的服务产品的不协调),也表现在同一区域的不同部位(如客房内的床、电视、写字台、淋浴间、恭桶等设备设施的不协调)。究其原因,有的是在建设初期的设计和施工方面的欠缺所造成的,有的是由于后续分阶段的更新改造缺乏统一的设计所致,总而言之是专业水平的匮乏。
(四)服务缺位和服务越位交替出现
一些饭店经营者对服务质量的理解过于肤浅,认为提升服务质量就是狠抓服务态度。而一些饭店为展示员工服务态度的措施却往往既忽略了被服务者的身份、习惯和特点,又与五星级饭店所应有的档次不相符合,形成了一些客人并没有预期甚至感到别扭的“服务”。在不断强调热情服务的同时,服务人员在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和语言分寸的把握上并没有得到足够的要求和提示,更谈不上严格的、专业化的训练。为此有消费者对某些饭店(包括部分五星级饭店)的服务调侃为“除了高声问好,点头哈腰,别的都干不了”。当然,也还有一定数量的五星级饭店连热情服务也都还没有做到。(五)经营缺乏特色,管理缺乏创新
经营没有特色源于市场意识的缺失,由于对市场缺乏敏感和研究,所以无法及时准确地把握需求的变化,也无从了解竞争对手和行业发展前沿的成果。个别饭店的高管人员终日处于闭门造车的状态,满足于既有的经验,甚至夜郎自大,固步自封,在与真正的五星级饭店距离逐步拉大的过程中依旧自我陶醉,感觉良好。
(六)饭店培训工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高水平、专业化的培训是饭店,特别是五星级饭店保持水准的重要支撑。但培训工作在相当一批五星级饭店或是严重缺失,或是水平较低,具体表现为:培训流于形式,内容空洞无物,脱离饭店工作实际,培训与运营形成两张皮。近年来,由于饭店规模急剧发展,劳动力水平相对下降已经成为十分紧迫的问题,明显在制约着饭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专业化的培训是缓解这一矛盾的有效措施之一。培训缺失会使饭店内存在的问题总是得不到解决,员工所犯的低级错误总是不断重复。
(七)设施设备陈旧老化
近年来,五星级饭店已经开始成批量地落户在国内三线甚至四线城市,但这些地区对五星级饭店的需求市场却还没有发育成熟,于是三百多元人民币甚至更低房价的五星级饭店陆续出现。由于没有足够的收入,也没有适应五星级饭店消费的足够客人群体,这些地区五星级饭店的生存实际上从开业之日起就面临着严重的危机。正常维护饭店设备设施的费用已经捉襟见肘,更谈不上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如何保持五星级的档次和标准更是无从谈起。同时在个别市场需求旺盛的地区,也存在着“萝卜快了不洗泥”的问题,有些饭店的效益是以牺牲五星级饭店的品质为代价而获取的。(八)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不够
在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公民的自觉行动的时候,作为能源使用量和排放相对更多的五星级饭店群体在创建绿色饭店的过程中尽管已经有所行动,但步伐还不够大,措施还不够系统,在这一方面,五星级饭店应该成为全行业的表率。(九)安全管理存在隐患
虽然近年来五星级饭店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安全隐患仍然不容忽视。特别是一些饭店的消防系统和安保制度、规程并非无懈可击,也曾出现过事故苗头,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五星级饭店一般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因此更应珍惜自身的荣誉。还有一些寓安全于服务之中的内容,如地面湿滑提示;玻璃隔断警示;公共区域台阶标识;淋浴间和浴缸放置防滑垫;安全通道标识等技术措施在一些饭店有疏漏。
(十)出租经营场所管理问题不少
一些饭店出于经营的需要将餐厅、娱乐、商场等场所出租给他人经营管理,但由于疏于协调和管理,致使外租场所在依法合规、安全保障和服务品质方面与饭店主体部分出现了明显的“一店两制”,有些形成了巨大的经营风险,也严重损害着五星级饭店的形象。应该引起各饭店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四、复核结果及处理意见
通过对114家五星级饭店的复核和对其中13家饭店的暗访结果,有107家饭店符合五星级饭店标准,通过复核;有7家饭店由于在软、硬件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将分别作出处理。另有3家饭店因设施设备陈旧、存在安全隐患或转项等原因,根据所在省星评委的建议也一并作出处理。
(一)取消星级3家
1、鞍山国际大酒店。主要问题:设施设备老化,存在安全隐患。但该店至今没有启动改造工程,两年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2、沈阳绿岛森林公园度假村。该度假村自2005年5月开始停业改造,现已转为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
3、贵州圣沣酒店。该酒店业主已将产权进行了转让,新的业主方从2010年2月以后不再作为饭店经营。
(二)限期整改2家
1、北京京瑞温泉国际酒店。主要问题:大堂、客房、餐饮设施以及公共区域的一些设备设施陈旧老化;一些墙壁和客房通风口等多处出现裂缝和污迹,卫浴设备五金件锈蚀严重;大部分地面、地毯年久失修,其陈旧程度已很难修复;家具破损现象较多,客房保险箱陈旧程度明显,客房门锁有破损且存在安全隐患;夜总会声音嘈杂,影响住店客人休息和酒店形象;酒店功能布局不合理,路引标识不明确;咖啡厅自助早餐食品质量不高,品种单调,零点菜单既脏又破且有随意涂改痕迹;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规范有待提高,面客服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需进一步加强。决定限期整改6个月。
2、长沙神农大酒店。主要问题:酒店各功能区域的装修改造经历不同的年份,装修风格和色调存在较大差异。大堂、普通楼层、中餐厅、商务中心、健身中心等处的设备设施较为简单、陈旧,与五星级标准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客房设施陈旧,家具有划痕和破损,地毯、天花板有污迹和水渍,浴缸与瓷砖接缝处理不到位,锈迹斑斑。浴缸龙头混合器有损坏,冷热水出水不均,下水不畅。餐厅上菜速度慢,送餐服务与标准程序差距较大。决定限期整改6个月。
(三)警告处理2家
1、南京状元楼酒店。主要问题:客房设备设施老化,客房门无自动闭合装置,房间空调噪音较大,卫生间门破损严重,且下方有明显水渍;淋浴设备陈旧,下水不畅,没有防滑等安全防护措施,浴衣磨损严重;备用毛毯陈旧,床头灯和阅读灯光线较暗,达不到阅读所需亮度;电话机非酒店专用话机,酒店自行设计的通话功能标识不易识别。中餐厅设施较为简陋,菜单制作得过于简单;自助餐厅早餐种类偏少,菜品摆放较乱。大堂卫生间残疾人厕位门偏窄,不方便坐轮椅的客人使用。二楼公共卫生间的设备维护和卫生状况均较差。酒店面客区域的部分员工服务意识不强,态度冷淡。
2、南宁明园新都酒店。主要问题:客房内的设施及家具陈旧且多有破损,通风口等处墙皮脱落、有污迹,衣帽柜地毯周边有霉迹,卫生间缺少化妆镜,房间的照明开关设置不方便客人使用,房间总体感觉缺少舒适度和豪华感。饭店二层公共区域地毯、沙发较脏,墙壁有破损,公共卫生间残疾人厕位门较窄,不方便坐轮椅的客人使用。楼层电梯间摆放的广告牌过多,与五星级商务酒店的氛围不符。餐厅、前厅、客房的服务管理和服务规范有待改进。
(四)暂缓通过3家
1、西安君乐城堡酒店。主要问题:该酒店的康体配套设施处于停业改造状态,待该店2010年上半年内施工改造完工后再进行复核。
2、常州大酒店。主要问题:该店自2003年评上五星级酒店后因改制几易业主,新的业主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对酒店进行较大规模更新改造,预计于2010年上半年完工,待该店更新改造完工后再重新进行复核。
3、虹桥喜来登上海太平洋大饭店。主要问题:对宾客的服务意识较差,服务不够规范,部分管理人员和员工见到客人没有微笑、目光接触及问候等,客人用餐时员工进行工程检修,没有提供夜床服务,在送餐服务中无饮料品种提供,饭店的安全和卫生管理有缺失。
6.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篇六
甬卫办疾控〔2011〕2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1年全市卫生应急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2011年全市卫生应急和疾病预防控制
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卫生应急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立足“十二五”开局之年,以守护公众健康为目标,以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免疫规划管理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以提升卫生应急能力为核心,坚持关口前移,平急并重,切实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卫生应急和疾病防控工作水平。
一、卫生应急工作
1、积极推进基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县级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争取设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继续开展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卫生应急示范县创建工作。今年计划再申报1个国家级,2-3个省级卫生应急示范试点县,开展市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创建,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县(市)区的工作经验,促进我市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全面提高。
2、重点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宁波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组建方案》,整合现有的卫生应急资源,组建成立市、县两级卫生应急大队,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经费支持,实施卫生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外塑形象,加强队伍装备,内强素质,强化培训演练,切实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现场处臵能力。
3、加快完善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实施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的二期改造项目,充分发挥和完善市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的功能和作用。各县(市)区也要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开发,将应急指挥的信息网点延伸至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提升卫生应急指挥决策水平。
4、有效提升应急风险沟通和宣传能力。启动实施公共卫生舆情监测工作,对大众主流媒体和互联网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报道的快速反应机制,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
5、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重点抓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霍乱、登革热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不明原因疾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合力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有效落实《宁波市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配合,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处臵、健康教育、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等防控工作。同时,切实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臵以及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进一步加强疾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绩效考核,有效实施《宁波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奖励性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加强疾病防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各级疾控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人员准入、培训与岗位责任制度,优化人员配臵,在疾控机构落实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加强全科疾控指导团队对城乡社区疾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与管理,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疾控机构的实验室建设和质量管理,规范做好重点传染病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质量和预测预警能力。
2、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治。进一步做好艾滋病、性病和丙肝防治工作,实施 “五扩大,六加强” 防治措施,加强海洛因成瘾者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和服药点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高成瘾者的服药率和治疗维持率。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成立市结核病诊疗中心,推行结核病防治医院、疾控、社区“三位一体”新型服务模式,全面提高DOTS工作质量,肺结核涂阳新病人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进一步加大手足口病、流感、狂犬病等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力度,及时有效处臵疫情,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
3、继续抓好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按照《2010-2016年浙江省消除疟疾行动方案》要求落实各项防治任务,继续做好血吸虫病、碘缺乏病、布鲁氏菌病等地方病和土源性、食源性寄生虫病的监测工作,推进宁波市寄生虫病网络实验室建设。根据卫生部《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要求,各地要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相关准备工作,迎接省级和国家级抽查考评。
4、着力提高免疫规划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继续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常规免疫。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重点抓好医院产科预防接种和疫苗冷链管理信息化工作,逐步推行疫苗全程电子监管,着力提高免疫规划管理水平。围绕重点环节,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接种门诊安全管理,规范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调查和处理工作。完善成人疫苗接种点网络,积极推进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
5、大力推进慢性病防控。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争创1-2个国家级或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发挥慢病专家指导团队作用,加强慢性病监测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行动,开展中小学生口腔保健和窝沟封闭等项目试点。健全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网络,做好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示范县的扩面工作,争取出台《关于扶持和推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宁波市心理健康促进工程”为契机,以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为依托,以未成年人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以“抑郁症筛检日”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心理卫生的宣传、教育和疏导。
7.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篇七
皖邮管〔2011〕33号
关于开展2011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各快递企业:
按照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2011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局监函〔2011〕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范围
凡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经我局核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均应参加2011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即许可证号为皖邮20100001B-皖邮20100214B的214家快递企业)。-1-
二、年度报告工作时间和内容
2011年是实施年度报告的第一年。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应在8月15日前将年度报告提交我局。
本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内容是指2010年企业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
三、年度报告工作程序
(一)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登陆安徽省邮政管理局网站,在行政许可——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中(或直接登陆http://kdjyxk.spb.gov.cn/companyLogin.jsp)在线填写年度报告并提交,并于8月15日前,通过当面或邮寄方式向我局市场监管处提交年度报告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目录如下:
1.基本情况表;
2.经营情况表;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4.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名录(没有相关内容的报签字盖章的空白表);
5.经营快递业务的子公司名录(如没有相关内容的报签字盖章的空白表);
6.快递业务处理中心列表(仅填报处理中心(分拣、分拨中心),如没有相关内容的报签字盖章的空白表);
8.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篇八
(2017版)
前 言
为使北京市旅游星级饭店年度星级复核和评定性复核工作进 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明确星级饭店和市、区旅游星级 饭店评定委员会(简称星评委)在星级复核工作中的职责,加强 各星级饭店和星评委之间的沟通与了解,使星级复核工作更加公 开与透明,2017 年北京市星评委在《北京市旅游星级饭店星级复 核工作指导手册(2014版)》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星级复核工作 中行业管理部门和星评委总结的实践经验及建议重新修订编写了 《北京市旅游星级饭店星级复核工作指导手册(2017 版)》(简称 《手册》)。
手册针对星级饭店和市、区星评委的星级复核工作,从易学 易懂,便于操作的角度,进一步制定了星级饭店和市、区星评委 星级复核工作的职责范围和程序标准,从而规范了星级饭店自查 自纠、准备文件、选定内审员、接受复核检查、撰写整改报告、申请复查等工作内容与程序;对市、区星评委关于星级复核工作 的星级复核检查员选调、星级复核工作培训、星级复核程序实施、整改后复查、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与规范。
为了达到明确指导、有效实用、方便操作的目的,在手册编 写和修订过程中,分别听取了市旅游委、星评委各级领导的建议 与指导,征求了部分旅游饭店行业管理部门、星评委办公室和星
1级饭店管理人员的意见,并组织行业管理和星评专家团队亲自主 笔编写修订,以更好的达到手册使用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实操性。
手册仅供北京市旅游星级饭店和市、区星评委工作人员使用。市星评委在旅游饭店星级复核工作实施过程中,将继续总结、完 善本手册。
主编:于德斌 刘毅
副主编:孙健、张靖、乔剑平、王洪生、李辉、游景军、徐锦祉
责任编辑:居强、王萌萌、杨志忠、程伟利、石建忠 执行编辑:程伟利、付万霞、郭颖
专家团队:杨志忠、李永安、张黎明、雷凯、付万霞、张洋
刘鹏、刘宁、吕晶、郭瑛
编写时间:2013年 6月 修订时间:2014年 11月 第二次修订时间:2017年 6月
2目 录
第一部分:星级饭店星级复核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延期复核及自愿取消星级资格
二、申请饭店星级复核
三、自查报告格式和内容
四、文件准备
五、现场复核
六、整改工作要求
七、整改报告
八、提前申请复查
九、内审员工作要求
第二部分:市、区星评委星级复核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工作计划
二、内审员的培训
三、复核检查员标准
四、复核检查员的培训和管理
五、工作程序
六、对星级复核未达标饭店的处理
七、工作监督
3第一部分
星级饭店星级复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延期复核及自愿取消星级资格
(一)在市、区星评委公布星评复核工作计划和范围后,相 关饭店可根据本饭店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延期复核和自愿取消星 级资格。
(二)申报时间:在市、区星评委公布星评复核工作通知后 一个月内进行申报。
(三)凡因停业装修改造不能参加星级复核的星级饭店,要 及时向所属星评委提出延期复核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格式见模 版一)。
(四)因变更企业性质、改变经营业态的星级饭店要向所属 星评委提出取消星级资格的书面报告(书面申请格式见模版二)。
(模版一)关于延期复核的申请
关于延期复核的申请
市、区星评委:
我饭店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要
进行停业装修改造,无法按期接受年度星级复核,特此申请延期 复核,请准许我饭店在重新开业后再接受星级复核工作。
XXX饭店
年月日
(公章)
4(模版二)关于自愿取消星级资格的申请
关于取消星级资格的申请
市、区星评委:
我饭店自
****年**月**日变更企业性质,不再从事饭店
行业的经营,特申请取消星级饭店资格,我饭店自愿上交星级饭 店牌照及证书。
XXX饭店
年 月 日(公章)
二、申请饭店星级复核
在市、区星评委公布星评复核工作计划和范围后,相关饭店 需登陆网站填报饭店基本信息。
三、自查报告格式和内容
自查报告以表格形式填写,分为表
9.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篇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1年税收执法督察
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11年,各级税务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1年督察内审工作要点》,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创新监督方法,强化成果运用,保证监督质效,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规范执法、完善政策、促进管理、防范风险、保障纳税人权益、服务大局等职能作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察的重点内容
(一)企业注销清算工作
重点包括:是否对企业经营期和清算期税收进行核查;落实国税函„2009‟388号文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企业报送的资料,是否存在把关不严、工作走过场的问题,是否存在企业利用注销 — 1 — 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问题,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上是否存在税收流失的漏洞等。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
重点包括: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以及国税函„2010‟139号等文件是否到位。
(三)减免税政策执行
各单位可选择1至3项在本地区减免税规模较大的减免税政策作为重点。
(四)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
重点包括:是否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相关文件,代开程序是否规范,内部管理是否到位,审核把关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内外勾结利用代开发票牟利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转引税款侵蚀其他税种或其他地区税收收入的问题等。
(五)普通发票管理
重点包括:是否严格落实发票管理相关制度,供票、验旧、普通发票代开、委托代开工作是否规范,对纳税人开具、保管发票的管理工作是否到位,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中发票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等。
(六)税务稽查
在实体和程序上是否合法、规范。重点包括:是否真正落实 — 2 — 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的要求,取证是否规范,证据是否完整可靠真实,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是否适当,定性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越权或者滥用职权,是否依法足额加收滞纳金,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撤案或长期挂案的情况,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改变稽查结论、削减处理和处罚力度的情况等。
(七)消费税管理
重点包括:是否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关联企业转让定价逃避缴纳消费税问题,是否存在将消费税收入转为企业所得税入库的问题。要关注对税务总局近年来下发文件的执行情况,包括国税函„2009‟380号、财税„2009‟84号、国税函„2009‟271号、国税函„2009‟272号、国税函„2008‟1073号、国税函„2008‟1072号、财税„2008‟167号、财税„2008‟105号、国税发„2008‟45号等等。
(八)企业所得税管理
重点包括: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是否规范;由其他政府机关负责的税收优惠资格认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是否正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否规范;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管理是否到位。
(九)重点行业税收管理是否到位
税务总局确定房地产行业、金融保险业的税收管理情况作为 — 3 — 全国的重点督察内容。各单位可在整理分析征管数据资料的基础上视工作需要对重大疑点进行实地延伸核查。
对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情况的检查,要关注对国税发„2006‟31号文件和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的执行情况,对房地产企业日常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房地产企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建筑企业、园林绿化企业等房地产开发上游企业税收流失(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事先核定征收导致建筑企业不开发票、隐瞒收入)或者对上游企业管理不到位导致房地产企业税收流失(如核定征收的建筑企业虚开发票导致房地产企业虚增成本、费用)等问题。
对金融保险业税收管理情况的检查,要关注日常管理是否到位,纳税申报是否真实规范,是否存在虚增成本费用问题、是否存在用虚假的办公用品、交通费、培训费等凭证发放员工薪酬的问题,是否存在逃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问题,总机构和各地分支机构对税务总局近年来布臵的自查和稽查工作所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是否到位等等。
二、督察方式
各单位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以上几项内容中选择不少于4项作为本单位执法督察重点内容,其中第(一)项和第(二)项是国税局系统必选内容、第(一)和第(三)项是地税局系统必选内容,对两个重点行业税收管理情况的督察视同两项内容。今年的执法督察工作要在对本级机关涉及以上内容的部门、机构开展检查的基础上,下查一级。省(包括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 — 4 — 检查下级单位的比例不得少于20%。有必要延伸到纳税人进行调查取证的,要注意统筹协调,避免出现多头重复检查的情况。
三、督察内容所属期和工作时间
督察内容的所属期为:2009-2010。
督察工作的时间安排:5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
四、问题的处理
对执法督察发现的各类问题要严格依法整改和落实。对于确实存在政策疑难的事项,要如实上报税务总局。对于导致少征税款的问题,要依法补征税款,并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区分不同情况,加收滞纳金和予以行政处罚。涉及多征税款的,要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督察中如果发现与税法抵触的涉税文件,要立即停止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对税务机关制定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涉税文件,应由本级税务机关发文废止,并将废止的文件抄报上一级税务机关。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涉及行政责任的,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税收执法督察是税务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优先考虑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 5 — 按时完成执法督察任务。各级税务机关的督察内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和具体督察工作。税务总局将对部分省税务机关的督察工作进行抽查。
(二)加强分析和反馈工作
各地要认真研究执法督察中反映出的问题,透过问题看税收工作的管理,看税收政策是否完善,看税收工作的绩效,切实提高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执法督察内容的分析、反馈和应用工作。
(三)《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全国税收执法督察情况报表》及执法督察案例
各单位应根据本地情况和工作的实际需要,拟定详细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
督察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形成《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并根据填报说明填写《全国税收执法督察情况报表》。在《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中要对税务总局的执法督察工作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每个省税务机关要上报至少3个执法督察案例作为《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的附件,包括基本情况、问题、执法依据和问题产生的原因等(可不注明所涉及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名称)。
(四)报送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含《全国税收执法督察情况报表》及执法督察案例两个附件)的电 — 6 — 子版请分别于5月30日和12月30日上传到税务总局FTP的“CENTER/督察内审司/督察一处/2011年全国执法督察/国税(或地税)”文件夹。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及其附件的正式公文应于12月30日前上报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
联系人:督察内审司督察一处 景韬
电 话:63410261
附件:1.全国税收执法督察情况报表(2011)
2.全国税收执法督察情况报表(2011)填报说明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10.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篇十
包人发〔2011〕153号
各旗县区委组织部、人社(人劳)局、稀土高新区人事局,市直各机关政工(人事)科:为积极稳妥推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过渡登记工作,确保参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过渡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公局发〔2011〕121号)精神,现将参照管理过渡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过渡考试人员及考试内容
本次过渡考试涉及自治区2010年批准的62家(党群口7家,政府口55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5人(党群口37人,政府口968人),其中:第一类是具有干部管理身份人员共575人(党群口30人,政府口545人),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组织的过渡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务员法;第二类是已聘干或虽未聘干但符合聘干条件的人员共430人(党群口7人,政府口423人),参加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公务员局组织的过渡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公务员法、公文写作、区情等。
二、报考程序
各地区、部门将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示后的拟参加过渡考试的两类人员名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审核后,到市人事考务中心集体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参考人员的一寸免冠照片2张、考务费每人70元。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10月13日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10月18日—10月19日
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各地区、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抓紧做好过渡考试准备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包头市公务员局
11.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篇十一
中人社发„2011‟344号 文件
关于开展2011年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
知
火炬开发区党委、各镇党委、区党工委、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原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中委组通„2009‟43号)的精神,现就开展2011年公务员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全市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在编在册工作人员。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领导班子成员范围明确为:镇区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即镇党委、政府(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班子成员;市直部委办局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党组书记,以及“三定”方案核定的专职党委(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或纪委书记、政治处主任、工会主席、总师,以上干部(省管干部除外)的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统筹负责。除上述范围外的其他处级干部,包括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部委办局下属机构处级领导干部等,均按照《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负责。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要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各考核单位可以将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进行细分和量化,结合本单位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公务员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
四、考核程序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由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考核时应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核按程序进行,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被考核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被考核人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被考核人,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考核委员会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六)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关于优秀等次的比例
各单位的领导职务人员、非领导职务人员(含工勤)职务层次的优秀等次要严格控制在15%以内,在今年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公务员考核优秀比例可控制在20%以内,超出比例的,必须作调整后方予确认考核结
果。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层次人员中产生。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人员(含工勤)应分开计算,不得相互挤占。各单位各职务层次优秀名额请按《2011年公务员管理单位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附件1)执行。
六、考核时限和材料报送
考核须于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考核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对考核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和《考核结果备案呈报表》、《考核结果名册》、《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名册》、《考核不定等次人员名册》、《考核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及各表的数据软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备案。
考核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晋级、增资、奖惩等的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考核要求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参加考核人员,做到不多报,不漏考;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逐步建立以考核为基本环节的竞争和激励机制,坚决防止“走过场”;对违反考核规定,在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2011年公务员管理单位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2、公务员考核登记表
3、公务员考核结果备案呈报表4、2011考核结果名册
5、中山市公务员管理单位2011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名册
6、中山市公务员管理单位2011考核不定等次人员名册
7、中山市公务员管理单位2011考核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
8、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
9、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
10、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人事考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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