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斗争工作制度

2024-10-18

反腐败斗争工作制度(共8篇)(共8篇)

1.反腐败斗争工作制度 篇一

关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范文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以来的工作回顾

县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四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四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更大成果的四年。县委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忠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更大成果。

(一)强化政治建设,践行“两个维护”,突出抓好“两个责任”贯通落实。一是一以贯之加强政治建设。县纪委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团结带领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严细深实快”作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旗帜鲜明加强政治监督。坚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定政治监督重点内容清单,坚决做到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加大对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工作,先后对XXXX人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审查,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全力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责任、分解落实,层层夯实责任,全面构建党委落实主责、纪委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协助县委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考核。坚持把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二)强化纪律教育,弘扬廉政文化,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纪律规矩意识。一是认真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认真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学有内容,编印发放《党规党纪及廉洁从政资料汇编》XXXX余册、漫画说纪“口袋书”X万余册;坚持日常教育,每逢节假日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组织推动各单位举办廉政党课XXX余场次;坚持强势发声,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全媒联动。四年来在市级以上媒体、网站发稿XXX余篇,开通县纪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XXX余条;坚持形式多样,将党章党规党纪知识融入文艺汇演、书画展出、知识竞赛中,先后播放廉政教育片、微电影XX余部,营造了浓厚的崇廉尚廉氛围。二是扎实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把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相结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我县先进人物事迹为载体,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和党史党性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教育方式,以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曝光的反面典型和县纪委查处的典型案例为重点,教育警示各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四年来,共召开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及各系统警示教育大会XX场,XXXX余人次接受教育。三是全力打造廉政文化品牌。充分运用好我县红色资源,对XX纪念馆省级廉政教育基地提档升级,定期组织我县干部群众学习参观,积极接受县域外各阶层前来开展红色教育。四年来,XX纪念馆共接待参观人员XX余万人,成为XX及周边地区重要廉政教育基地。

(三)强化跟踪问效,严格政治巡察,全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一是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四年来先后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以及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等进行监督检查XXX次,坚决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二是确保巡察实效,强化政治监督。建立完善巡察制度,制定五年巡察规划,先后开展十轮常规巡察、三次专项巡察和一轮“回头看”,对XX个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和XXX个村进行巡察,共反馈问题XXXX个,发现问题线索XX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三是创新监督举措,推进源头防控。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变行政手段监督为制度手段监督,变阶段化监督为常态化监督,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梳理权力岗位,绘制权力流程图,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四)强化正风肃纪,维护人民利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所期所盼,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四年来发现和处置线索XXX件,处理XXX人。深入开展换届纪律监督。通过监督检查、常规巡察和信访举报等渠道共发现涉及换届选举相关问题线索XX件,涉及XX人,处理XX人。认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深化私设“小金库”、“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三公使用”、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管,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XXXX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一问责八清理”、微腐败专项治理、环保领域专项监督等专项行动,整治坚决,成效明显。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斗争以来,通过“一案三查”共处理XX人,其中认定保护伞XX人,党员、公职人员直接参与违法犯罪X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全力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共起底(受理)涉及政法干警的问题线索XX件,对XX人作出处分或处理。

(五)强化执纪问责,形成监督合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检、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存量,遏增量。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不断释放全面从严、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四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XXX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X人,其中乡科级干部XXX人。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累计处理XXXX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XXXX人次,第二种形态XXX人次,第三种形态XX人次,第四种形态XXX人次,真正实现了严管厚爱相统一、惩治教育相结合。

(六)强化自身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纪检监察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始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忠心为党、忠诚履职,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成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改革工作要点,明确任务措施,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顺利组建县监察委员会。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监督全覆盖。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积极探索实践。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四年来培训纪检监察干部XXXX余人次。牢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活动XX次。

二、实践中的认识和体会

四年来,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这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的结果,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开拓进取、勇于实践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四年来,我们抓住坚守初心之要,负起勇担使命之责。在全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形成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党的建设贯穿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理想信念为引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保障,以《准则》《条例》为戒尺,对党忠诚,坚定信念,始终让广大党员干部存敬畏、守纪律、讲规矩,以良好的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纪检监察工作是群众工作,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工作,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从群众中获取信息、汲取力量,依靠党的自身力量和与群众相结合的力量正风反腐。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制止,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必须坚持忠诚履职,全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明责于心、担责于肩、履责于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各级领导干部要忠诚担当、敢抓真管,真正做到:厘清目标,迁善心态,心有愿景,行有力量。

(四)必须坚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特点规律,坚决做到稳中求进,以稳促进。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持续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必须坚持做到“五个过硬”,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作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总要求,保持政治定力,筑牢信仰之基、砥砺信念之魂,在复杂环境中考验清廉本色,做到公道正派、铁面无私、廉洁用权、秉公执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必须保持定力韧劲,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县也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强化落实。

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保持政治定力,忠实履行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为建设一个“美丽繁荣文明和谐法治新XX”,为实现XX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一)更加突出强有力政治监督,坚强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人民情怀、强烈的政治担当,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监督、提质增效,以有力措施抓落实、促整改,督促各级各部门形成常态化落实机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把握重点、盯住难点、疏通堵点,做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纠错机制。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二)更加突出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探索“三不”一体推进有效机制。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行业和环节,紧盯工程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严厉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最大限度遏制腐败增量。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将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健全办案和治理相互贯通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监督缺位。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纪法底线,切实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三)更加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树立振兴发展新风正气。持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锤接着一锤敲,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抓具体、抓细节,积小胜为大胜,坚决防止疲劳厌战。找准症结,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坚决防止隐形变异。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整治做选择搞变通、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基层群众等工作,重点整治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围绕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坚决防止主观主义、长官意志,专项整治开会发文套路化、形式化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新的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

(四)更加突出坚持人民至上,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基本工作导向。要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要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入手,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纠治扶贫、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五)更加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动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网络。把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作为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推动监督进一步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进一步凝聚全县纪检力量,实现信息互通、协同配合、资源共享,统筹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探索建立贯通协调机制,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推动纪检监察法治化建设,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牢牢把握政治巡察方向,科学统筹安排巡察任务,把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注重倾听群众意见、群众呼声,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和扩大巡察震慑效果,确保实现巡察高质量全覆盖。

(六)更加突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加强思想建设,做好思想理论、党规党纪、优良传统的宣传教育,夯实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基础。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培育纪检监察机关“严细深实快”的工作作风。加强能力建设,大批量、多层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要严字当头,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以案谋私的“害群之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团结竞进、风清气正、能打胜仗的纪检监察铁军。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迈步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新一届市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知重负重、奋发有为,持续用力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美丽繁荣文明和谐法治新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反腐败斗争工作制度 篇二

关键词:监察,权力,腐败,制度

1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由两大系统构成:一是御史监察系统,二是谏官言谏系统。其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下列六个阶段:

(1)先秦时期的萌芽阶段。监察的因素或监察的活动早在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就有出现。春秋战国时的御史已经兼有监察的使命。但这个时期尚未产生专职的监察机构,严格意义上的监察制度还没有建立。

(2)秦汉时期的形成阶段。到了秦朝,御史大夫府被创建成为中央监察机构,而地方设置了监郡御史。汉朝秉承秦朝的制度,在中央设立御史府,同时又增设了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为中央监察官;在地方设立十三部刺史,监察地方二千石长吏;第一个专门性的地方监察法规也应运而生,给事中与谏议大夫等言官也已问世。

(3)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阶段。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御史台脱离少府,直接受命于皇帝,废除司隶校尉,初步统一了监察机构,监察权也扩大成自王太子以下无所不纠。谏官系统开始规范化、系统化,至南朝,专门负责规谏的集——书省被建立。

(4)隋唐时期的成熟阶段。隋朝设立了御史台、司隶台、竭者台,分别负责内外监察。唐在御史台之下设立台院、殿院、察院,各院之间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地方则分十道(后增至十五道)监察区,形成了比较严密的监察网。谏官组织分隶中书、门下两省,形成台谏并立的局面。

(5)宋元时期的强化阶段。到了宋朝,设立了谏院,台谏职权开始混杂,趋向合一,地方监察有监司和通判,直隶皇帝。元取消谏院,台谏合一,地方设行御史台,统辖二十二道监察区,每道设肃政廉访使(提刑按察司),从而使中央与地方在监察机构上浑然一体。除此之外,元朝还制定了一整套的监察法规。

(6)明清时期的严密阶段。明朝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取消谏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地方设立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还设立了督抚,形成地方三重临察网络。至清朝,六科给事中归至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至此,我国古代监察系统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和严密。另外,清朝还以皇帝的名义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合规》,标志着中国封建监察制度已发展到了历史的顶峰。

尽管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设计十分精细严密,但是由于皇帝不放心臣下可又无力控制所有臣下,导致监察官系统内部或互相制肘或互相勾结,尤其是监察系统与行政和军事系统的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官官相护,包庇徇私,不了了之的事无法杜绝,根本不可能彻底铲除腐败。这种监察毕竟是为专制君主服务,并为其操纵的,归根结底逃不出人治的范畴。人治与法治根本性的冲突也因此已经决定了:无论多详尽完善的监察制度都受到最高统治者的好坏影响,权力以外的腐败虽然可以抑制,权力本身的腐败却无法抑制。

2 古代监察制度对当今反腐工作的启示

防治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关键在于监察。强化监察,要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1)各级监察主管应积极负责属于自己的监察范围,支持下属和下级监察机关、监察人员的工作,切实保护下属和下级监察机关、监察人员的合法权利,以保障监察作用的充分发挥。

(2)给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使他们能够独立地行使监察权,以防其受到其它权力不合理的干涉,影响监察效果。

(3)在监察官的选任方面,应考察被选任的监察官是否具有坚实的社会主义立场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在选任的过程中要加强上级监察机关的决定权,弱化行政机关的决定权。

(4)在考核、升降方面,要严格以检查人员的实绩为根据,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充分地掌握其实绩,进而决定其奖惩、升降。

(5)各级监察主管应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广开言路,积极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

3 当今社会的权力与腐败问题

从历史中不难得知:权力是腐败的来源。现如今,产生腐败的原因虽然来自社会、制度、经济、环境、道德、社会心理等多个方面,但权力滋生腐败已是一个颠簸不破的事实,虽然权力≠腐败,但是腐败=权力。另外,腐败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营私舞弊,利欲横流、世风败坏等问题也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1)权力越轨是产生腐败的首要原因。如今社会的腐败是以多个层面、多种形式发生在多种领域的一种“大恶”的行为。从腐败人员的构成划分,可分为领导干部的腐败、一般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腐败,以及非公务人员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腐败行为等;从腐败的种类划分,包括经济腐败、行政腐败、司法腐败、学术腐败等。尽管腐败是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出现的,但腐败的内涵和产生机理都是相通的,那就是权力违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超出了正常的运行轨道。

(2)权力监督乏力必然产生腐败。由多年来反腐斗争的实践告可知:权力监督乏力必然产生腐败。许多典型腐败案件的发生,归根结底,就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出现了对权力监督的真空,当掌权者手中的权力约束不力或不受约束的时候,腐败也就容易产生了。监督不力或不受监督的权力为以权谋私营造了机会。

4 制约当今社会权力腐败的建议

针对腐败产生的原因,提出几点制约权力腐败的建议:

(1)我们必须加强政治制度改革,变换政府管理模式。通过决策分权化、体制市场化、职能民主化、管理网络化等,实现管理模式由“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的转化,合理转换政府的角色,当好管理者,淡化经营者;将对公共权力的管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制定行权规则,用规范的制度限制行权者的权力,严格减少和杜绝各级党政干部以权谋私的机会。

(2)完善监督制度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事后的惩处远不如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监督见效。在公共权力的运作过程中,提高其透明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新闻和舆论的广泛监督。在社会事务的处理上,必须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增强广大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广度和深度。

(3)加强法律惩罚机制,提高腐败行为的成本。首先要健全和完善反腐败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通过严格界定,降低寻租者的预期收益,抬高其风险成本;其次要扩大腐败的查处范围,加大打击力度,依靠强有力的警戒和威慑作用,形成正式持久的腐败惩治系统,使当权者难以甚至不敢变异公共权力。

(4)通过改善公务员激励机制,提高其工薪待遇,从而提高廉洁收益、增加腐败机会成本。中国的反腐败策略可以从许多国家开始实行“高薪养廉”的政策中吸取经验,从完善公务员退休养老保险制度等措施入手,合理改善公务员的激励机制,降低腐败的诱惑和冲击,从而控制权力腐败等寻租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参考文献

[1]李树军.行政监督[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

[2]陈奇星.行政监督新论[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8.

[3]徐邦友.中国政府传统行政的逻辑[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4.

3.反腐败斗争工作制度 篇三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从加快构建完备的廉政法律体系,创新监督体制,重组反腐败机构,以及加大依法惩治腐败的力度等相关内容着手,从而加速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的保证。

[关键词]

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新常态

[中图分类号] D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09-0043-03

腐败现象是党的建设之大敌,反腐败是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就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地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根主线,就应把坚持依法反腐进一步落到实处,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廉政法律体系,依照宪法和法律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把依法反腐败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反腐败的法律化水平,从而有力地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指明方向。

一、加快构建完备的廉政法律体系

依法反腐败,首先要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建立起集教育、防范、制约、惩处于一体,与全面从严治党相对应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廉政法律体系。

(一)确立宪法的反腐败原则,充分发挥宪法的反腐败导向功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一方面,反腐败作为一个系统工程,要求把各种措施和手段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和依法治腐的基石,充分发挥其反腐功能尤为重要。世界上有许多国家把禁止贪污受贿等内容写入宪法,重视运用宪法武器同腐败作斗争。因此,要确立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权威,充分发挥宪法的依法治腐功能,通过持续地、广泛地宣传教育,强化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宪法观念、宪法意识。另一方面,要以宪法的权威保证民主的制度化、法治化,充分发挥宪法的民主治腐功能。制度化、法治化的民主为民众对政府的监督、防止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制度保证,而民主的制度化、法治化又能有效防止那种“大民主”和运动治腐而导致的社会混乱,同时以宪法司法化确保宪法的实施,充分发挥宪法的监督治腐功能,通过立法,健全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宪法诉讼制度,运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所赋予的特定权力,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对违宪行为进行审查、裁判、制裁,从而能及时制止和纠正权力违宪现象,制约国家权力,使反腐败斗争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轨道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制定廉政建设基本法。遵循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科学合理的原则,将廉政机构的组织形式及职权、贪贿犯罪的实体规范和诉讼规范、腐败犯罪的预防等都纳入廉政综合法律框架,采用融组织法、实体法为一体的综合性立法体例。建立独立、有权威的廉政机关是通向廉政之路不可缺少的环节和保障。廉政机构的设置必须相对独立,不易受不正当行政权力的干扰;查处案件的权力相对集中,机构具有权威性。要从现阶段我们党内腐败与反腐败的严峻形势出发,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赋予廉政机构以广泛的反腐败权力,包括特别侦查权、无证搜查与强行搜查、对财产的查封扣押、要求有关人员提供犯罪证据、要求嫌疑人申报财产以及限制转移财产等。

(三)进一步发挥刑法的反腐败功能。由于现行刑法把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构成受贿罪的前提,而实践当中,是否给对方办事的证据很难查证,明明拿了对方的钱,却不构成受贿,使一些人想方设法规避法律,造成了法律上的空挡。应当看到,拿了人家的钱就是亵渎公职,对方就是看中了你手中的权力,才给你送钱,这就是亵渎公职的行为。这方面,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日本的单纯受贿罪规定,只要就职务上的事项拿了人家钱,开口要求人家给钱,就是犯罪;而是否给人家办事,则在所不论。而加大对贪污贿赂罪的经济处罚力度,就要对贪污、受贿的非法所得予以彻底追缴,依法对贪污腐败分子处以罚款或罚金。

(四)从政道德法制化。从政道德法要明确规定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事公务活动的整套道德行为标准,提出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关系的基本原则,规定从政道德教育和监督的措施,确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具体规定对违反从政道德法行为的处罚尺度及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禁止送、受礼品。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送、受礼品,禁止上下级之间送、受礼品;严禁利用职权向任何组织和个人索要及收受礼品。二是不准经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不得自办营利性企业,不得在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工业、金融等公、私营企业中兼职,并且不得与配偶子女的职业构成利益冲突。三是限制公职以外的兼职以及其它活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兼职严格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如参加慈善机构、非商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或在其中担任一定职务,以及业余从事一些科学、艺术、文学、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等等。而且一般不允许从兼职活动中领取报酬,即使允许领取报酬,也须规定最高限额。同时,要规定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与正在同自己所在单位做生意的商业实体建立雇佣或合同关系,政府采购应在合格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之间进行公开竞争。

(五)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法律法规。要从长远发展着眼,紧紧围绕建立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开展工作,逐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预防腐败的路子。遵循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深化改革的思路,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预防腐败法律法规。

(六)借鉴吸收发达国家依法治腐的有益经验,努力提高立法的质量。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是中国15年来首次修改立法法。修改后的立法法关于授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规范授权立法、明确税收法定原则等六大亮点引发关注,这是我国借鉴吸收发达国家依法治腐而迈出的重要一步。发达国家由于生产力比较发达,市场经济较为成熟,在依法反腐败方面形成了一些符合本国特点的做法和措施。应当强调的是,发达国家的反腐败措施不可避免带有维护私有制和资产阶级整体利益的特点,有其历史局限性。对这些措施既不能不加分析地加以引进,更不能照搬,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其利弊得失,从而对反腐败有所裨益。对于其中反映市场经济的规律性、共同性的内容,对于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管理经验,对于国际交往中形成的国际法规范和惯例,尤其应认真加以研究吸收,在加快立法步伐的同时,还要注重立法的质量。立法的质量,是法律的“生命线”,是“良法”的本质要求。制定每一部廉政法律法规,都应当贯彻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利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有利于保护公民(包括被检查对象和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使各法律部门和各法律规范之间做到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社会主义廉政法律体系。

二、创新监督体制,重组反腐败机构

(一)充分发挥纪委的职能作用。应该看到,在当前的形势下,纪委实际上已处于反腐败斗争的最前线,许多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要案主要是靠纪委去查,但纪委在办案手段上又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虽然现阶段许多腐败案件是违纪违法违规交织,党章也规定纪委要查办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并赋予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职能。但纪委作为党内监督机关,法律不可能赋予纪委具有司法性质的办案手段;与宪法规定司法独立的原则、赋予司法机关独立依法办案的地位不同,纪委(包括行政监察部门)更多强调的是党委的统一领导。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把宪法、法律和党章在依法治国的原则下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纪委的职能作用,必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和依法治国的原则,创新监督体制,重组反腐败机构。

(二)紧紧依靠人民参与支持,使群众监督无处不在。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民意所致、民心所向。我们的工作必须为了人民、植根人民、依靠人民。纪检监察机关应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依法反腐败就很难取得今天的成效。因此,要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让腐败无处藏身,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强大支撑。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有的党员干部把自己当成“官”,忘记了是执政党的干部。党的观念一旦淡漠,组织必然涣散、纪律必然松弛。全面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而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必须加强监督执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不断深化“三转”,从党章规定和形势任务出发,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所以,只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纪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严明纪律,才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依法反腐、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工作,仅靠纪委抓是不行的,必须落实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应该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先从中央部委和省一级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约谈督促、报告工作、严肃问责等方式,推动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局面,使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扛起来,落实下去。

三、违法必究,加大依法惩治腐败的力度

立法只是解决依法反腐的前提,加强法制更重要的还在于严格执法。把反腐败纳入法制轨道,严惩腐败分子的关键在于违法必究。

(一)运作实施监督。要按照宪法、法律和党章、党政纪处分条例、党政干部廉政准则及党内其他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党员、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实施监督。不管谁违了纪、犯了法,都要依纪、依法查处,切实做到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有效地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二)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执纪队伍,建立起公正廉洁的执法体制、机制。认真贯彻公务员条例、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警官法,把政治品德、法律知识、文化素质高、忠于人民、廉洁奉公、主持正义的人选拔到执法执纪机构中来。同时,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注重提高其物质待遇。为了维护国家机关的声誉,取信于民,各级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执纪中的错误,一旦察觉决不护短;对犯错误的工作人员,依情节轻重给予必要法纪处分;对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公民,要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及时赔偿。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三)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坚持依法反腐、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就告诉我们,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而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应包括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遵循,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保障。因此,要把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践成果制度化,抓紧修订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把制度篱笆扎得更紧,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并系统总结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探索实践,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出相关实施细则。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党校副教授

4.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篇四

十八大主要从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等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

(一)十八大报告在反腐倡廉方面新举措

十八大报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方面,有三个“第一次”:一是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了党的五大建设的第四位。我们过去的表述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这次十八大报告是这样表述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二是第一次在党代会的报告中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是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把党的纪律建设作为一个专门的问题来阐述、进行要求。这些都进一步表明,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部署 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一是必须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体措施:

1、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2、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

3、坚持勤俭节约,改进文风、会风,坚决克服形式会议、官僚主义;

4、加大对党的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特别是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二是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具体措施:

1、坚决惩治腐败,要严肃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2、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廉政准则,教育和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搞特殊。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3、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权力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三是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具体措施:

1、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

2、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3、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和国家作出的战略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 2011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全面、系统、深入地分析了反腐倡廉形势,提出了“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判断,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止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的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7日召开会议指出:当前,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败斗争的总体态势由“两个依然”概括为“三个依然”,体现了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这实际上是对腐败和反腐败处于相持阶段的一个明确具体的表述,进一步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因此,反腐倡廉必须长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突出的问题有三个:一是领导职务高的案件多;二是案件涉案金额数量大;三是查处案件中的“一把手”多。这三个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权力还没有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的重点和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

我国的腐败问题正处于从“有所遏止”向“全面遏止”转变,经过不懈努力,从“易发多发期”向“稳定可控期”转变的关键阶段,反腐败斗争也从“运动反腐”向“制度反腐”特别是向“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转变。8月22日至26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依法,程序和实体都经得起事实、证据和法律的检验。这再次表明我们党和国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另外,腐败案件的发生率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据统计,从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万多件,结案63万多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万多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万多人。平均每年立案12.8万件,处理13.2万人,移送司法机关0.48万人。而2003年7月至2008年12月,结案85.2万件,处分88.1万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718人。立案、结案处分人数都有下降。

三、网络成为反腐利器

继传统的来信、来访、来电之后,互联网的出现,特别是手机微博的兴起,进入了“大众麦克风”时代。大家从十八大之后掀起的“反腐败风暴”中可以感觉到,网络反腐的作用突显。

2012年12月6日上午,《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突然连发三条微博,实名举报国家发改委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骗取信贷、包养情人,引起轩然大波。彼时,刘铁男正以国家能源局局长的身份,陪同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已当选中央纪委书记的王岐山出访俄罗斯,出席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九次会晤并签署相关合作文件。刘铁男第一时间通过越洋电话,命令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立即联系媒体“辟谣”。在罗昌平举报当日,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通过《新京报》表示,举报内容纯属造谣,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法律手段处理此事。这一回应,当即受到广泛质疑。在舆论的推动下,先是其子刘德成被限制自由接受调查,刘铁男本人已接近崩溃,一度在办公室里输液维持,政治生涯进入倒计时。2013年5月11日,刘铁男夫妇一并被中纪委带走调查。2013年8月 8日,经中央和国务院批准被开除党籍公职(双开),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罗昌平成为实名网络举报第一人,同时也彰显了网络舆论的力量。

再往前看,2012年11月20日,疑似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的截图在微博上发布,消息一出立即引起舆论热议。事发第二天,重庆市纪委就回应称注意到此事,并且开始核实。22日,重庆官方确认不雅视频并非ps(拼接),继续核实当事人身份。23日,重庆官方发布消息称,确认不雅视频主角为雷政富本人,宣布免去他的书记职务,并且立案调查。从不雅照出现 到雷政富被免职,63个小时,一个正厅级干部在民间与官方的反腐败互动中迅速倒下。

无独有偶,2012年11月23日18时40分,自称是黑龙江双城电视台女主持人王德春的微博账号,实名举报自己遭到人大代表孙德江胁迫,长期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十余小时之后,24日上午,事发地黑龙江省双城市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由纪委成立调查组,查清事情真相。还有,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因对情妇的一纸婚姻承诺书,在12小时后,被迅速立案调查。这说明反腐在“提速”,反腐败案件从受理到初核,从立案到结案明显提速,有人用“秒杀”一词来形容这种现象。“秒杀”是说速度之快,“秒”是最短时间刻度,彰显中央反腐态度。速度、力度、透明度,这一系列的新气象既显示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也说明网络已成为反腐利器。

网络是把“双刃剑”,利用管理好能提高效率,传递正能量;利用管理不好就会造成负面影响,带来很多麻烦。例如前些时候,网上流传的“花布抱母”的一张照片,就十分感人肺腑。此事发生在中国台湾省台南市,说的是一位中年男子用花布抱着母亲到医院就医的事情,这名男子是一个大孝子,他是5年前从台南市调查站退休的调查员,名叫丁祖汲。他是因为照顾年迈的母亲,才申请提前退休的。这张照片反映的是他抱着病重的母亲到台南奇美医院就诊的画面。许多网友推崇他是“现代孝子的典范”,甚至有网友说:“这是第25孝:花布抱母!”

另外再看前几天被逮捕的网络推手“秦火火”(秦志辉),他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先后策划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2小时之内被转发1.2万次,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污称这一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由国家制造的;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编造了一些地方公务员被要求必须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捏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李双江之子并非亲生;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多达3000余条。他们的行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网络环境,造成恶劣影响。他们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成网络“水军”长期在网络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并以删除贴文替人消灾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

说到“意见领袖”,据统计,目前在新浪和腾讯微博中,10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1.9万个,百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3300个,千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200个。这些人的言论市场很大。但是,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应该牢记并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信息真实性”等七条网络底线。谁敢触碰,谁就要受到应有的处罚,谁就要付出沉重代价。网络红人“秦火火”正撞枪口,为我们拉响了“底线”警钟。现在全国公安机关正在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秦火火”就是北京警方打掉的一个网络推手公司成员。截止8月15,山西省专项行动中共破获案件144起,刑事拘留49人,治安处罚29人,批捕23人,关闭网站27家。

四、中央高层的决心和举措

(一)中央高层的决心

1、十八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2、总书记,1月22日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强调: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3、1月23日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发言中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打铁还需自身硬,职务就是职责、权力意味责任。

3月4日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并参加讨论时强调:反腐败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歼灭战。

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早在2012年11月30日,刚刚担任中央纪委书记半个月的王岐山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上就提出:“信任不能代表监督”,“决不能‘透支’党的信任和信用”,要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中央纪委近期一系列举措

可以总结成“内整风纪,外惩高官,近重指标,远谋治本”16个字,下面咱们就分别来说说。

1、内整风纪(1)、廉政约谈

2013年4月22日开始,中央纪委用5天时间,约谈了53位部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廉政约谈”由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亲自上阵,还是头一次。其约谈的目的,主要是了解贯彻“八项规定”的情况。有纪检组长被约谈后说:“约谈纪委书记,绷紧了全机关的弦。”而在约谈部委纪检组长后,对中央纪委委员和省级纪委书记的约谈也在展开。(2)、清理会员卡

2013年5月27日,中央纪委召开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王岐山说:“‘会员卡’虽小,折射出的却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反映的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全国81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递交了零持有会员卡报告。(3)、明确定位

明确职责定位,切实转变职能,将所参加的125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为39个。收缩工作战线,五指并拢成拳,集中精力搞好份内工作。(4)、内部机构调整

2013年5月份,中纪委内部直接负责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数量,由8个调整为10个。具体而言,是将原来负责西南、西北地区的第五室,拆分出一个第九室,负责西北地区。而原来负责华北、东北地区的第六室,则拆分出第十室,专门负责东北地区。

纠风室与党风室合并,成为党风政风监督室。

效能室与执法室合并,成为执法和效能室。

合并两个不直接查办案件机构,增加两个直接查办案件机构,等于是在不改变编制的情况下增加了查案力量,保证全力向腐败开火。也体现了王岐山书记目前反腐是以治标为主的思想。

(5)、公布内设部门及工作流程

中央纪委监察部共拥有27个部门,特别对外公布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案件、信件的详细流程。中央纪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也首次亮相网络访谈,与公众互动;还邀请境内外媒体,到中央纪委内部参观。虽然撩起了神秘面纱,但却让腐败官员风声鹤唳。

2、外惩高官

过去5年里有30位省部级高官落马,平均每年六名。十八大之后,刚刚8个月,就已经有6名省部级高官被调查了。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是今年中纪委全会提出的反腐败方针。中央纪委的重点是打老虎,惩治高官。在十八大以来的反腐疾风中,先是李春城(原四川省委副书记)、衣俊卿(原中共中央编译局局长)、刘铁男(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倪发科(原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问题高官接连被查,紧接着,中纪委6月23日宣布调查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6月30日宣布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长王素毅,7月6日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工会主席李达球等问题高官被组织调查。8月26日宣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从整体来看几乎是一个月一个,最近更是达到了一周一个。相信已经落在中纪委视线范围内的类似高官,不在少数。确实做到了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充分表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

3、近重治标

十八大之后,从中央到地方掀起一股“反腐风暴”,而且是“老虎”、“苍蝇”一起打。单是广东一省就查出地厅级干部29人。山西纪委无论是收到举报信件还是数量都出现了10%左右的增幅。山西省7月31日通报了11起典型案件,和11起12人的在查案件,晋城占了3起(申会、常广智、谢宝国)。今年上半年全省处分违纪党员4314人,其中市厅级干部36人,县处级干部119人。晋城政协原副主席申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们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10.3万元,美元1.5万元,500克金条一根,售价49.14万元房产一套;收受他人礼金15.9万元;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包养情妇并生有一女。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据不完全统计,截止5月31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665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290人次。中央纪委于3月9日和7月29日分两批对1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3月9日通报的六起案件:

(1)、琼中县财政局局长用公款宴请个人朋友等,被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由本人上缴招待费用;

(2)、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召开银企合作交流座谈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总经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责令参会者自负超标费用;

(3)、白河县县委书记违规借用越野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责任人受到追究;

(4)、无锡市无锡新区鸿山街道组织80余名干部赴厦门召开务虚会,参观景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参会人员全额承担外出费用;(5)、赤壁市地税局“两节”期间乱发物资补助,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所发物资补助已全部清退;

(6)、上饶县清水乡前汪村利用村委会新办公场所搬迁之机,大摆宴席,清水乡党委书记、乡长被免职处理,前汪村党支部书记受到撤职处分。

7月29日通报的八起案件:

(1)、河南省地矿局测绘地理信息院违规公款吃喝,院党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聚餐活动费用由院党委成员个人承担;

(2)、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带领16人公款吃喝玩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全部费用被责令由相关人员个人承担;(3)、四川省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考核工作期间公款娱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并被责令退还相关财物;

(4)、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新沟桥街道党工委书记组织10名工作人员赴海南省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人员被责令退赔旅游费用;

(5)、吉林省公主岭市委书记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上海市宝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等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金,受到留党查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收受的礼金、购物卡被予以追缴;

(7)、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为其子大办婚宴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0名违规使用警车参加婚宴的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河北省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兼街道党工委第一书记为其女大办婚宴收取礼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礼金被收缴。

201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306822件(次),立案155144件,结案153704件,处分160718人,其中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460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961人。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步核实违纪线索8万件,同比增长10.9%;立案7.4万件,同比增长5.7%;结案6万件,同比增长8%;处分6.3万人,同比增长7.6%。老虎苍蝇都在里面,今年肯定不会少于去年的数字。反腐败是一场关乎执政党生死存亡的斗争,没有任何退路,只有一往前行。

4、远谋治本

十八大之前,中纪委已经开始调研,拟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原本计划与上一个五年规划一样,在6月份推出,但是拟好的规划方案送到王岐山的案头,却被他打了回去。不怕推迟,但要高分。过去是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纠风、改革六个方面,什么都谈,但往往没有重点。今后恐怕重点放在“监督和办案”上,现在重新开始调研。谁也知道,光反不防解决不了腐败问题。我们的“两规”是全世界反腐败最好的措施,但是“两规”用了这么多年,腐败并没有因此而降低额度,倒有愈演愈烈之感。这就是说,我们还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惩防体系,结果许多案子“非要等到走到犯罪道路上的时候,案子报了出来你才知道受的损失多大”,甚至有的非要“用死刑才能解决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会议强调,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形成了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局面。当前,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经过深思熟虑的“反腐”五年规划,一定不负众望。

五、中央巡视组形成威慑

十八大之后,中央巡视组工作变化很大,组长不是“铁帽子”,改为一次一授权,巡视组长由“职务”变为“任务”;在监督手段上,巡视组工作关口前移,“下沉一级”了解干部情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明确了四大任务:一是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紧紧盯住,防止反弹;三是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四是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中外反腐败斗争基本经验研究 篇五

中外反腐败斗争基本经验研究

李 云

摘 要:腐败问题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十分复杂、极其敏感的政治问题和社会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13多亿人口、处在经济体制转型阶段的发展中大国,这个特点尤显突出。本文回顾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演进路程,同时,分析了国际的反腐经验,通过比较对于我国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具有积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反腐倡廉,中国,国外,比较研究

一、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回顾

(一)建国以前的反腐倡廉

1922年成立了最早的纪律检查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1926年发布了我党最早的反腐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发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规定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建国初期的反腐倡廉

建国初期我党实行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措施:1950年开展全党整风运动;1951年-1952年开展的“三反”运动;1952年制定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决定》、《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物的规定》、《惩治贪污条例》。

(三)文革前十年的反腐倡廉

1956年-1966年文革前十年,我党逐步形成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以权谋私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有所滋长,为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加强党

“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理论征文 的作风建设,党中央先后进行了四次大的整党整风--1957年的整风、1958年的整党整社、1961年的农村整风和“四清”运动中的整党;

1960年在农村中开展新“三反”斗争;1963年中央又决定在县以上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的“新五反”运动。

(四)文革十年的反腐倡廉

1966年--1976年文革不仅是一场内乱,反腐败也是失败的。由于在高温高压的阶级斗争作用下,使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形式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抑制,但以“走后门”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和组织人事上的不正之风,却在文革后期普遍蔓延。

(五)新时期的反腐倡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的反腐倡廉跨入了一个新阶段。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部惩腐的专项法律--《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惩治贪污、受贿罪的补充规定》,标志着我国肃贪法律的完善化。

1982年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198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出《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额内自首坦白的公告》,监察部也发出了《关于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这两个《通告》发出后也开展了一场专项反腐斗争。

党中央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一系列加强自身建设的条例和规定。

“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理论征文

二、国外反腐倡廉的历史回顾

“透明国际[1]”是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反腐败国际组织2010年公布全球国家清廉指数排名中,丹麦、新西兰和新加坡三国并列第一,成为全球最清廉的国家。

(一)丹麦的反腐败经验

丹麦仅是一个拥有500多万人口的小国,但就是这个小国,却拥有全世界最清廉的公务员系统和最幸福的国民。

1、教育为主

相对于以严厉的惩罚手段来遏制腐败,丹麦更主张以事先教育为主。在丹麦,反腐意识作为一种公共道德已经深入人心,清廉成为人们心中不可逾越的一条道德底线。在丹麦向官员(包括外国官员)行贿是一种犯罪行为。

2、完善税收

完善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征收体系、财产公开和申报制度也是丹麦零腐败的原因。

3、独立机构

丹麦的国家审计局是一个独立的机构,负责对公共开支的预算和开支进行调查、研究,检察是否有违规和滥用的情况发生,并把相应情况上报给丹麦议会。所有的公共开支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布,供民众监督。

4、高薪养廉

丹麦的公务员、公共雇员的酬劳都非常高,丹麦的人均GDP高达5万多美元,高薪养廉——这从经济方面解释了丹麦为什么没有腐败

5、高额税收

丹麦拥有可能是全世界最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和财产分配制度。高额税收(几乎达到个人收入的50%)就是用来重新分配财产和收入的一种手段,用以保证社会

“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理论征文

公平。丹麦国民通过交税可以获得免费的教育、医疗和养老金等社会福利。

(二)新西兰的反腐败经验

1、宣传到位

新西兰在反腐问题上非常注重国民教育,各类宣传十分到位。用多种语言印制的书面宣传材料广泛散发,并醒目地标明接受举报机构的工作时间和电话。

2、投诉方便

在新西兰居民投诉举报的途径很多: 通过免费热线电话、写信、发邮件、亲自前往监察专员设在各地的办公室进行投诉、还可请律师、议员或移民代理代为投诉。

(三)新加坡的反腐败经验

新加坡政府的反腐败举措全球闻名,它对公务员的选聘和考核制定了完整的管理体制,被查出有问题的官员,其退休公积金将被没收。要知道,新加坡公务员退休后没有专门的养老金或退休工资,只能领取在职期间积存的公积金(每月公积金相当于工资的40%,其中18%由个人承担,其余的22%由单位补贴)。丧失退休公积金,将对腐败者的老年生活造成难以想像的困难。现在,强制公积金制度已经成为新加坡政府以严养廉的强大后盾。

三、经验总结

联合国总结了各国各地区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各类经验,可以总结为立法行为、反腐体系、公众参与和跨国合作。

(一)立法为先

目前全球反腐败立法大致分为5种,在宪法中规定治理腐败的原则;制定专门治理腐败的法律;在相关的法律中规定治理腐败的条款;颁布公职人员、雇员条例和手册等;在地方政府组织法中加入治理公务员贪污贿赂犯罪的内容。

“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理论征文

(二)反腐体系

独立、权威、强有力的廉政机构,在反腐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在诸多反腐廉政机构中,中国香港特区的廉政公署以其直属于行政长官之独立、有效运转而著称。

廉署工作由4个独立咨询委员会严密监察,其成员来自社会知名人士,并由非官方人士出任主席。廉署在工作中采用的是调查、预防和教育“三管齐下”的战略,最为独到的就是把预防工作提升为反腐败体系的重要支柱。

(三)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反腐败斗争,并非限于声讨、抗议。允许公众对官员的个人经济状况进行咨询,向反腐败机构自由查阅官员的财产申报情况,是大部分国家采取的比较普遍的做法。

媒体监督也可起到督促国家专门机关开展侦查、控诉和审判活动的作用。奥地利监察院每周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散发有关材料,向300多家新闻单位通报情况,对久拖不决的腐败案件,组织电视讨论,形成压力,促使问题尽快解决。

事实上,许多重大腐败丑闻的曝光都与媒体分不开,如“水门事件”、里库路特股票案、米兰贿赂丑闻案、巴黎廉价住房工程案等。

(四)国际合作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则是迄今治理腐败犯罪最完整、最全面和最具有执行力的国际法律文书。该公约首次在国际反腐败法律文书中规定了关于追回腐败犯罪资产的一整套法律规则,将极大促进各国在追回腐败资产方面的合作,封堵腐败分子的资金出路。

腐败问题一直是个全球性、历史性的难题,腐败是对全球的挑战,所以反腐运动必须是全球性的,应该跨越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体系,探索中国特色反

“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理论征文

腐倡廉道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研究,一是要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从发展是第一要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四个方面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与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研究的有机联系;二是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研究要以围绕大局、围绕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为重点来展开;三是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研究要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进行;四是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研究要贯彻“三个更加”的理念,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目标,推进教育、监督、制度、惩处、纠风改革等方面的创新研究;五是要注重统筹兼顾,调动各方面有利因素,投身于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研究的整个过程,增强整体合力,以其取得更大成果,我们相信,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基本途径就一定能结出丰硕的果实。名词解释:

[1] 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即“国际透明组织”,简称TI,是一个非政府、非盈利、国际性的民间组织。“透明国际”于1993年由德国人彼得·艾根创办,总部设在德国柏林,以推动全球反腐败运动为己任,今天已成为对腐败问题研究得最权威、最全面和最准确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目前已在90多个国家成立了分会。它的研究结果经常被其他权威国际机构反复引用。

“透明国际”成立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是:

(1)主持或参与国际性或地区性反腐败会议;推动该组织各国支部成立;

(2)出版大量有关反腐败的出版物;定期出版《透明国际通讯》等刊物;

(3)建立自己的网站,发布有关反腐败的信息;

(4)每年发布一期“腐败排行榜”等等。其中“腐败排行榜”已经在全世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CPI(清廉指数)采用10分制,10分为最高分,表示最廉洁;0分表示最腐败;8.0~10.0

“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理论征文

6.反腐败斗争工作制度 篇六

1.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YN 2.反腐败归根结底就是让一切掌握权力的干部不腐败,也就是说,对干部要“管住”。

YN 3.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目标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Y

N

4.在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但已退休的免于追究。

Y N

5.加强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度是关键。

Y N

6.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

YN 7.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

YN 8.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Y

N

9.新时期党所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是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YN 10.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应当追究责任。

YN 1.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受第五届中央委员会的委托,制定和通过了()。决案增设了“党的监察委员会”一章,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正式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

A)《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决案》 B)《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决案》

C)《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D)《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修正章程决案》

2.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面对十分复杂的国际形式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着力()。A)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B)调增长、稳结构、促改革 C)稳增长、促结构、调改革 D)促增长、调结构、稳改革

3.党章规定:“党按照()的原则选拔干部”。

A)德才兼备B)群众路线 C)注重实绩 D)扬长避短

4.《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

A)检查考核B)半年自查 C)考核检查 D)年终考核

5.()是防治腐败的基础。

A)教育B)预防 C)惩罚 D)法律

6.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廉洁价值理念深入人心。A)示范教育 B)岗位教育

C)廉洁教育D)反腐倡廉教育

7.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其根本是要解决好()的问题。

A)世界观

B)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C)理想信念 D)工作态度

8.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

A)年轻化、知识化、专家化、革命化 B)年轻化、专业化、兼职化、革命化

C)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D)兼职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9.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

A)密切联系群众B)党的领导 C)统一战线 D)民主集中制

10.2003年,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一部专门的党纪处分条例()。A)《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B)《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C)《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D)《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

A)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

B)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C)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D)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2.中央在反腐倡廉形势判断方面,深刻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是三个并存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A)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

B)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 C)案件查处力度加大与违纪涉及面广并存

D)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3.当前反腐倡廉的有利条件有()。

A)有党中央旗帜鲜明、坚强有力的领导B)有健全的制度保障

C)有一支好的干部与队伍

D)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参与4.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

A)总体设计B)统筹协调C)整体推进D)督促落实

5.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的方针。

A)标本兼治B)综合治理C)惩防并举D)注重预防

6.《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的原则。

A)严格要求、实事求是B)权责一致、惩教结合C)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7.反腐败斗争工作制度 篇七

腐败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面临的最大挑战

现阶段, 中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改革开放不断纵深拓展, 国际交往合作日益紧密频繁, 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我们正步入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正是在这关键时期, 腐败问题日益凸显, 极大阻碍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健康发展, 给社会带来强烈冲击, 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腐败和反腐败已成为新时期必须解决的尖锐矛盾, 也是新时期党和国家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腐败既是一种历史现象, 也是一种社会现象。从理论上讲, 它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积聚和丰富到一定阶段与一定程度后的产物, 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 是封建思想与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产物。腐败问题却十分复杂, 产生原因也多种多样。虽然新中国建立已60多年, 但不可否认, “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的历史糟粕、“金钱万能”、“权力至上”的错误思想等等, 仍在党内和社会生活中发生作用。不少党员干部, 随着权力在手, 逐渐淡忘党的宗旨与优良传统, 迷信“金钱万能”、“权能通神”, 热衷于腐朽的生活方式。改革开放后, 随着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不少掌握权力的党员干部心理失衡, 进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如此一来, 腐败问题变得非常复杂, 反腐败斗争也变得更加困难棘手。由于腐败的破坏力、影响力特别巨大, 因此腐败问题已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面临的最大挑战。

腐败的产生, 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 但无论哪种都对党在新时期的建设、对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带来直接的巨大威胁。因此, 必须不断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想方设法, 大胆创新, 完善制度, 强化民主, 健全机制, 让权力的运行过程始终处于有效监督和制约之下。认真回顾总结既往反腐败斗争经验教训, 进行历史梳理思考, 有助于未来更好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改革开放以来反腐败斗争的历史梳理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政策, 国家工作重心由“阶级斗争”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经济体制开始从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逐步转轨, 此后我国出现了两种明显变化:一方面社会生产力获得巨大解放, 中国经济保持了较高的年均增长率, 人民生活水平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另一方面以经济建设和GDP增长速度作为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指标和晋升标准的办法以及“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特点, 使一部分干部动用各种非传统手段发展经济, 更有一部分人则寻找政策漏洞, 游走在法律边缘, 忽视社会长远利益与道德约束, 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少干部在利益驱动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下, 开始淡忘党的宗旨与艰苦奋斗作风, 追求利己主义、享乐主义, 拜金主义等等, 腐败之风悄然滋生。

面对腐败可能蔓延的危险迹象,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 我国因此开展了以“严打”等形式为主的反腐败斗争。1982年邓小平严肃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 不过一两年时间, 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 而是大量的。”[1]P402陈云同志也尖锐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2]P273党中央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在端正党风上起表率作用, 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 必须“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随后, 邓小平再次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要坚持两手抓, 一手抓改革开放, 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3]P378显然, 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是坚定的。然而, 以“权力反腐”、“运动式反腐”为特色的反腐败, 尽管在当时起过重要作用, 但终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 当市场经济必需的“游戏规则”尚未建立健全时, 经济社会的变化大大加快, 改革发展的速度也随之加快, 资本规律在经济活动中日益表现出来, 腐败出现了蔓延之势。比如一些很多国有企业在“抓大放小”的改革中被管理层收购为私有, 许多国有资产流入私人腰包, 在“拜金主义”的驱使下, 一些干部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企业“保护伞”, 从中捞取好处;在赈灾救济、农田征用、城市住房拆迁补偿等等中大肆中饱私囊。凡此种种, 使得改革开放的成果在很大程度上未能普惠于广大人民群众, 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日渐扩大。

就腐败形式而言, 这一时期也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鲜明特点, 从“权情交易”向“权钱交易”转变, 从“小贪小案”向“大贪大案”转变, 高官腐败频发, 不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而且也昭示出反腐败形势的日趋严峻。

针对腐败高发和腐败形式的变化, 党中央逐渐认识到“制度反腐”的重要性。邓小平说:“还是要靠法制, 搞法制靠得住些。”[3]P379还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P333自此, 我国反腐败开始向加强法治、健全法制, 由“运动式”向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转变。

十三届四中全会后, 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继续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 认为“从本质上说, 腐败现象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但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时期, 生产力发展水平、科技文化水平还不高, 法制和各方面的具体制度还不完善等原因, 就使得“消除腐败现象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 所以, 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要逐步实现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 要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堤防。为此, 江泽民提出:“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 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 持之以恒”。[4]P326强调“坚持标本兼治, 教育是基础, 法制是保证, 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 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5]P176这一时期, 中央先后出台许多重要文件, 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等等, 腐败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 我国经济基础和所有制结构均已发生了巨大变化, 经济类案件持续高发并向各领域蔓延, 涉案地点与逃避地点亦向海外发展, 团伙犯罪特点更加明显突出。针对腐败现象的新特点, 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 主动将反腐败引入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阶段, 更加注重运用民主、法制、制度、教育等综合手段与措施, 从制度和监督做起, 从惩治为主向惩治和预防并重转变。

“十六大”后, 党中央更加重视反腐倡廉, 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战略高度, 深入分析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 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胡锦涛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律检查机关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 抓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7]自此, 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式开始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 惩处方式也逐步转变为根据法律以司法追究为主。实践证明:靠制度、靠司法、惩治与预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与实践行动, 是非常正确而及时的, 是反腐败斗争的伟大转变。

反腐败的理性思考

回顾中国共产党的既往历史, 反腐败斗争的成败与党的事业成败密切相关, 这一点毋庸置疑。因此, 党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继续不断提高和完善执政能力、驾驭社会主义事业的能力、迎接各种挑战和风险、克服弱点与不足的能力, 在社会转型阶段, 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特别是廉政建设, 保证全党在社会物质财富不断积聚和社会精神财富日益丰富的时代永远能够拒腐防变。这样, 就能够始终保持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增强凝聚力与感召力。

众所周知,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 治标必须治本, 才是解决问题的科学态度。现阶段, 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 我们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 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 权力监督机制软弱, 权力运行过程还缺乏有效监督制约, 反腐败仍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任务。

邓小平曾经指出:反腐败“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 一个是教育, 一个是法律。这些问题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解决, 也不可能靠几个人讲几句话就见效”。[3]P148还指出:“要整好我们的党, 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 不惩治腐败, 特别是党内的高层腐败现象, 确实有失败的危险。”[3]P313因此, 加强党的建设, 必须对党员和干部立足教育, 着眼防范, 对腐败分子必须严厉惩处, 决不姑息, 决不手软。只有这样, 才不会因党内腐败的严重而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失去信心, 才不会失去社会主义的信念。腐败是“毒瘤”, 只有坚决打击惩治, 铲除这一“毒瘤”, 才能保证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保证党在新时期的长期核心领导地位。

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切实改进党的作风, 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个先进的政党, 其性质与宗旨, 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应该是水火不容。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关系人心向背、党的生死存亡、国家长治久安、和谐社会实现———是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反腐败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把反腐倡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扎实推进反腐败的体系建设, 注重治本, 注重预防, 注重制度建设, 而这一切的实现, 有赖于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 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反腐败斗争是不会真正取得胜利的。

摘要:腐败既是一种历史现象, 也是一种社会现象, 它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腐败问题十分复杂, 其产生原因也多种多样。改革开放以来, 腐败问题的呈现方式也出现多样化。从“权情交易”向“权钱交易”转变, 甚至高官腐败频发等。因此, 必须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想方设法, 杜绝腐败的发生。即从主观上不断地进行必须、必要、持续地思想教育;从客观上完善制度, 强化民主, 健全机制, 让权力的运行过程始终处于有效监督和制约之下, 防止腐败滋生。

关键词:改革开放,反腐败斗争,历史梳理,理性思考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 (第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

[2]陈云文选 (第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3]邓小平文选 (第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3.

[4]江泽民文选 (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

[5]江泽民文选 (第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

[6]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热点面对面——如何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M].北京:学习出版社, 2007.

8.现阶段执政党如何进行反腐斗争 篇八

一、新时期执政党对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认识

党的十六大已将反腐败提高到“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的政治斗争”上来了,党的十七大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反复强调,这标志着党对反腐败斗争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并且坚持常抓不懈。

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问题,政治斗争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我们党将反腐败提到了政治斗争的高度,但不提阶级斗争,是为了防止我党重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防止重蹈“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文革历史悲剧。腐败现象根源于剥削阶级腐朽没落的意识形态,它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对立,它对我们党领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如果听任腐败现象蔓延,我们党和人民的政权就有可能被葬送。因此,反腐败斗争是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的特殊表现形式,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腐蚀与反腐蚀、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政治斗争,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为巩固政权建设而迫切需要解决的政治任务。

二、新时期执政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间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这是强国之路,非走下去不可。但腐败现象却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又非反不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针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情况,运用辩证的思维方式总结出了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

1、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原则——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从严治党,坚决把腐败分子清除出党。

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的选择,是中国人民的选择,决不能因为有党内个别意志薄弱者沦为腐败分子,而否定党的领导。应看到党员和党的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我们党有力量、有能力、坚决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并同腐败现象作坚决、彻底的斗争。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在当前复杂多变的世界格局和国际形势中,我们尤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揭露国际敌对势力和国内受“自由化思潮”影响的人,妄图借反腐败把社会主义搞垮、把共产党赶下台的野心和阴谋。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反腐败斗争进行下去。

2、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科学定位——既要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要为推进改革和经济发展服务。

反对腐败要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把反腐败斗争搞成独立于经济建设中心之外的纯粹的政治运动。邓小平曾经强调,“为了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任务很多,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各种任务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但是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一切工作的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过去二十多年,我们在这个方面的教训太沉痛了”。

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推进改革和发展服务,这是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科学定位。经济建设搞不上去要垮台,腐败问题不解决也要垮台。只有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才能建设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3、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是辩证唯物论“两点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运用。

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件事结合起来,对照起来,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明朗,更能获得人心,”。“两手抓”就是要处理好改革开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我们不能因为改革开放,西方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侵蚀,党内存在着“和平演变”的危险,而重新回到闭关锁国的老路上去。但又不能错误地认为,搞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初级阶级“腐败难免论”。在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中都要坚持反腐败斗争,严惩腐败分子。坚持两手抓,两都手要硬的方针,就是为了减少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而带来的消极因素和负效应,从而保证改革开放沿着社会主义轨道前进。

三、现阶段执政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途径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提出了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途径: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

1、标本兼治、相互促进,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综合治理,治标与治本是对立的统一。

治标就是要在当前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已经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时候采取断然的措施,坚持打击惩治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稳定大局。在采取治标措施的同时,又必须研究和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及对策,从治本上下功夫,解决深层次的问题,在遏制腐败的源头上制定对策。邓小平认为,腐败现象存在的重要原因,就是存在“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解决的办法只能是深化改革,从制度上健全对腐败现象的防范制约机制,这是釜底抽薪的治本的根本办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才能在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实效性的同时,又彻底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2、强化思想教育,解决好对腐败行为“不愿为”的问题。

腐败的产生首先是思想的堕落,克服腐败现象必须狠抓思想教育。这是从内因入手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是从主观因素上根治腐败的重要举措。通过思想教育,构筑起“拒腐蚀,永不沾”的坚强意志,解决好主体观念上对腐败行为“不愿为”的问题。当前思想教育的重点,是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在党的高中级干部中继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确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问题,做到“立党为公,掌权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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