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材料

2024-12-15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材料(精选8篇)

1.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材料 篇一

2017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名单(共计84处)

河北省

河北永年洼国家湿地公园 河北尚义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

山西省

山西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西文峪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西介休汾河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额尔古纳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索尔奇国家湿地公园

辽宁省

辽宁大汤河国家湿地公园 辽宁大伙房国家湿地公园

黑龙江省

黑龙江肇岳山国家湿地公园 黑龙江巴彦江湾国家湿地公园 黑龙江通河二龙潭国家湿地公园 黑龙江齐齐哈尔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 江苏省

江苏扬州凤凰岛国家湿地公园 江苏九里湖国家湿地公园 江苏句容赤山湖国家地公园

浙江省

浙江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

安徽省

安徽道源国家湿地公园 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 安徽平天湖国家湿地公园

福建省

福建长汀汀江国家湿地公园

江西省

江西潋江国家湿地公园 江西赣州章江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省

山东黄河岛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安丘拥翠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沭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东阿洛神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曲阜孔子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莒南鸡龙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金乡金水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潍坊禹王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省

河南漯河市沙河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鹤壁淇河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濮阳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平桥两河口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省

湖北长寿岛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通城大溪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崇阳青山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沙洋潘集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江夏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竹山圣水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当阳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竹溪龙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仙桃沙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省

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会同渠水国家湿地公园

广东省

广东东江国家湿地公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 广西横县西津国家湿地公园

重庆市

重庆涪江国家湿地公园 重庆龙河国家湿地公园 重庆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 重庆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 重庆梁平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

四川省

四川桫椤湖国家湿地公园 四川西充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 云南省

云南普者黑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 云南普洱五湖国家湿地公园 西藏自治区

西藏白朗年楚河国家湿地公园 西藏拉姆拉错国家湿地公园 西藏朱拉河国家湿地公园

陕西省

陕西千渭之会国家湿地公园 陕西商州丹江源国家湿地公园 陕西眉县龙源国家湿地公园 陕西合阳徐水河国家湿地公园

甘肃省

甘肃兰州秦王川国家湿地公园 甘肃民勤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天湖国家湿地公园 宁夏固原清水河国家湿地公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博斯腾湖国家湿地公园 新疆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 新疆尼雅国家湿地公园 新疆沙湾千泉湖国家湿地公园 新疆泽普叶尔羌河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森工集团

内蒙古图里河国家湿地公园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黑龙江大兴安岭阿木尔国家湿地公园 黑龙江大兴安岭古里河国家湿地公园 黑龙江大兴安岭漠河九曲十八湾国家湿地公园 黑龙江大兴安岭双河源国家湿地公园

附件2 2017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整改名单(共计21处)山西省

山西双龙湖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阿拉善黄河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免渡河国家湿地公园 吉林省

吉林镇赉环城国家湿地公园 吉林东辽鴜鹭湖国家湿地公园 吉林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 福建省

福建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省

山东九龙湾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济南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王屋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莱州湾金仓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省

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省

湖南新墙河国家湿地公园 重庆市

重庆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 重庆青山湖国家湿地公园 贵州省

贵州威宁锁黄仓国家湿地公园 贵州余庆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

陕西省

陕西澽水国家湿地公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拉里昆国家湿地公园 新疆塔城五弦河国家湿地公园 新疆伊犁那拉提国家湿地公园 附件3 2017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取消资格名单(共计2处)河北省

河北崇礼清水河源国家湿地公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阿勒泰克兰河国家湿地公园

2.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材料 篇二

山西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是以昌源河为纽带, 连接子洪水库、九沟等库塘、风景区的一块长条形湿地, 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祁县中部, 总面积892.30hm2, 属汾河水系, 其昌源河是汾河的一级支流, 为祁县境内最大河流, 流域面积1011.16km2, 其中祁县境内714.96km2。2011年成为山西的第二个国家湿地公园 (试点) 。

1.1 公园建设的现状

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是山西省的重点项目, 也是祁县一轴两区大县城规划战略的生态轴心线, 公园位于祁县县城东部, 乔家大院西部, 由北往南河道总长36km, 规划总投资4.8亿元, 总面积948hm2。2011年以来, 重点对湿地利用区和湿地恢复区进行了建设, 截至目前完成了利用区30万m2的绿化、亮化和美化, 根据地形完成了4条拦水坝的建设, 水域面积增加100hm2。乔家大院以及县城至湿地公园的14km旅游专线已经完成, 从恢复重建区通往湿地公园终点的23km旅游线路也已经完成, 围绕湿地公园昌源河两侧坝堰路修建的20km旅游线路已经开始清表。湿地公园旅游道路基本贯通。

1.2 公园建设的资金来源

要搞好公园的建设, 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资金问题。在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 除了国家林业局对湿地公园直接的建设资金投入外, 该县整合了县水务、林业、住建、交通、园林等相关单位的工程建设资金, 多方筹措, 加上县级资金的大力扶持, 目前完成投资3.8亿元。此外为填补湿地公园建设的资金缺口, 该县积极争取到了法国开发署 (AFD) 的贷款用于湿地的保护、恢复、科研、监测等。

2 山西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

2.1 公园管理的组织形式

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是以林业、水务为主导, 其他单位参与的模式进行建设的, 为搞好湿地公园的统筹协调和建设, 成立了以副县级领导担任主任的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所有涉及到的单位都成为管委会的成员单位, 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程的建设速度和管理水平, 有利于公园的远景发展和整体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利用。

2.2 公园管理采取的办法

在湿地公园的具体管理过程中, 目前, 湿地公园采用建成一片、移交一片、管理一片的办法, 主要由林业、水务、交通等部门进行建设, 由园林局进行管理、完善和提高。为了充分发挥湿地管委会的统筹协调作用, 山西昌源河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设为处级单位, 目前已上报至省编委会, 现在的工程部、管理部、科教部和办公室由相关各局的局长兼任以便于工程业务的开展。

2.3 公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湿地公园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3个。

(1) 沿线居民的垃圾处理问题。湿地公园河道沿线居民产生的垃圾等废物, 每个村都有固定的垃圾回收、清运地点, 但有些人口较多的村, 在这些点的设置上还没有达到需求, 有的是传统习惯问题, 由于沿河便利, 多少年来河道里也没有水, 很多垃圾都是村民习惯于就近倾倒在河道里, 或者是河道两侧, 有的离主干公路较近, 一些建筑垃圾也倾倒在河道两侧, 长期以来形成一种陋习。

(2) 沿河挖沙的问题。多少年来, 群众已经习惯了在河道内挖沙用于建筑, 一是有这方面的需要, 另一方面是利益的驱使, 通过贩卖河沙产生利润, 在打击私挖、滥采河沙方面, 河道两侧坝堰范围15m内为水务局的管辖范围, 15m外为国土局的管辖范围。两个单位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行动来打击, 但处罚只能是暂扣工程车辆、罚款等方式来进行, 效果不是很好, 许多地段出现了挖沙产生的大坑, 对河岸护堤也产生一定程度的危害。

(3) 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和沿线群众短期利益的冲突。这个问题也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他们希望能从湿地公园的建设中看到自己最直接的利益。但随着公园建设的深入, 村民盖房时挖不到河沙, 整修坝堰路也对他们的交通出行造成一定影响, 湿地公园范围内的树木也不让随意砍伐, 造成了短期内湿地公园建设与群众短期利益的矛盾冲突。

3 山西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思考

3.1 解决湿地管理中存在问题

在环境治理方面, 县政府组织环卫、林业、水务各单位打过两次大的垃圾攻艰战, 由环卫组织清运河道两侧垃圾, 水务局负责把挖沙的坑填平, 林业负责绿化, 把能种树的地方都种上卫茅、丁香、条桧等小灌木。特别是在垃圾倾倒严重的地段, 还雇佣本村村民进行蹲守看护, 成效显著。

在对待沿河挖沙的问题上, 通过修建的拦水坝, 水域面积不断增大, 使可供挖沙的作业面越来越小。由政府主导, 开展由湿地管委会、水务、国土、公安参与的专项整治行动, 另一方面要摸索有序引导采沙的办法, 取得乡村的配合和支持, 在湿地公园的建设中要引进巡护监测网络建设, 保证成果, 扩大战果, 使之成为一种长效机制。

湿地建设管理与群众利益的契合点在哪里, 这也是许多人关心的。湿地公园是一个生态型社会公益性工程, 从长远来看可以对保护昌源河及其沿线两侧生态产生积极深远的意义, 但是湿地公园的建设必须有沿岸居民的参与, 结合他们致富的需求才能符合科学发展观, 实现长远发展的目的。政府目前不断扶持湿地公园周边村的农家乐发展, 对湿地公园范围内的个人树木划为地方公益林, 以每年500元作为公益林补偿费用。对利用区周边的村积极聘请专家编制整村的旅游发展规划。在下一步湿地公园的旅游发展上, 随着人流量的加大, 可以建设一些有乡土特色的农家乐、无公害瓜果采摘园等。还可以结合各村特色, 扶持丘陵地区各村的果业发展、山区原生态的体验等。

3.2 生态效益日益凸显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 随着水域面积的不断扩大, 水生植物的不断增多, 区域生态逐渐好转, 该区域的地下水位自公园开始建设以来的4年上升11m, 2013年26只小天鹅在利用区栖息, 5只黑鹳在恢复区嬉戏, 特别是在九沟利用区, 数百只绿头鸭、绿翅鸭和苍鹭在这里栖息、觅食。

山西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 尚处在实践和探索阶段。我们正在加快推进昌源河湿地综合保护后续工程建设, 进一步做好湿地保护、管理、经营、研究4篇大文章, 努力打造湿地保护和利用的“昌源河模式”。公园的建设将对在我国水资源相对贫乏的北方黄土高原地区实施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

摘要:指出了湿地是地球上三大生态系统之一, 位于陆生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性地带上, 具有多种独特功能, 湿地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控制土壤侵蚀、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同时, 湿地还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以昌源河湿地为例, 探讨了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管理。

关键词:湿地,公园,建设,管理

参考文献

[1]喻甦, 李矿明, 徐志高, 等.山西昌源河湿地评价及保护利用[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2012 (4) :42~45.

[2]邹建荣.浅谈引导湿地区域农户参与张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思路和建议[C]//甘肃省科协.甘肃省2009科协年会论文集.张掖:甘肃省科协, 2009:222~224.

[3]崔丽娟, 王义飞, 张曼胤, 等.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探讨[J].林业资源管理, 2009 (2) .

[4]崔丽娟, 斯蒂芬·艾思龙.湿地恢复手册——原则·技术与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6.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2004]50号) [R].北京:国务院办公厅, 2004.

[6]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 (林护发[2005]118号) [R].北京:国家林业局, 2005.

3.衢江倾情建设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 篇三

乌溪江湿地的生态地位

乌溪江湿地地处浙江省钱塘江源头,生态区位重要,是浙江省惟一的省立法保护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浙西中心城市——衢州市的居民生活用水、我国大型化工企业——巨化集团的生产生活用水,均取自乌溪江。通过“江南红旗渠”——乌溪江引水工程,清澈的乌溪江水被输送到金华、衢州两地的六个县市区,浇灌着数百万亩农田。

乌溪江“一江两湖、两岸青山、山水相连”,是高峡水库的典型代表,低山区库塘湿地、河流湿地的典型类型,栖息地面积辽阔。优越的自然条件孕育了丰富的生物类群。据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师范大学和浙江自然博物馆联合科学考察,有维管束植物1186种,其中国家I级保护植物2种、Ⅱ级保护植物7种;湿地维管束植物93科254属369种,占浙江省湿地维管束植物种数的33.5%,有4个湿地植被类型27个群系;有水生无脊椎动物45种,脊椎动物240种(占浙江省脊椎动物种数的27.9%),其中国家I级保护动物4种,国家Ⅱ保护动物18种。

乌溪江湿地自然景观优美,人文景观众多。修建于建国初期的黄坛口水库(九龙湖),是我国水电文明的发源地之一,為新中国培养了一大批水利建设人才,在国内外享有盛名。由于调节洪水主要由上游仙霞湖承担,下游九龙湖常年保持固定水位,滨岸带湿地植被发育良好,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湿生植物茂密,自然景观秀丽,空气负离子含量最高达15000个/cm3,平均4770个/cm3。水环境质量良好,其水质达Ⅱ类水标准,属优质饮用水源。

乌溪江湿地保护与利用现状

近年来,衢江区委、区政府在湿地所处的四个乡镇先后组织实施了生态公益林建设、库区环境污染整治、下山出库异地脱贫等一系列工程。区划界定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2.3万公顷,建成高效笋竹基地5000余亩、无公害有机茶基地4000亩;投入2.5亿元资金,整体搬迁了9个自然村,异地安置群众1926户,7156人;关停活性炭、玻璃拉丝等企业10多家,取缔网箱养鱼面积2万余平方米、灯光诱捕捕鱼设施446只;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等一批环保设施,大大减少了乌溪江湿地的污染源。

在区委、区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初步形成了各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湿地保护的良好局面。为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区农业局、林业局在湿地周边地区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区林业局启动实施了“黄坛口水库库尾湿地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和“环九龙湖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工程”。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农办、林业、交通、环保、规划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了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西侧“廿项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洁化、美化、绿化和整治秩序即“三化一整治”为重点,补种行道绿化苗木,建设景观绿化点,初步形成了较有特色的景观带。

坚持以人为本,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利用乌溪江湿地资源,努力发展湿地经济。对现有的“农家乐”生态旅游项目进行改造,提升档次,提高接待能力。目前,湿地公园规划区内,已有旅游接待床位600多个、餐位1800多个。去年一年,湿地公园共接待游客10.8万人次,旅游经营收入618万元。利用乌溪江湿地的优质水资源,发展生态渔业。产自乌溪江湿地的石斑鱼、银鱼、清水鱼、小鱼干等水产品,倍受前来休闲旅游的消费者的欢迎。

加强乌溪江湿地保护管理对策

加强乌溪江湿地保护管理,把一江清水送出衢州,是衢州人民的庄严承诺,是衢州市对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也是乌溪江湿地保护管理的首要任务。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给浙江西部两颗璀璨的绿色明珠——九龙湖、仙霞湖,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要全面加强湿地公园管理处的湿地保护管理的能力建设。优先加大湿地科研监测体系,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按照“一园一法”要求,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湿地保护和管理水平。建立由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发改、财政、林业、国土、规划、科技、水利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好建设试点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为湿地公园实施有关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开展湿地保护管理日常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湿地保护重点工程,着力提升乌溪江湿地生态功能。在做好乌溪江湿地主要污染源控制的同时,加强“一江两湖”滨岸湿地植被保护与恢复、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等重点工程,修复水体天然生态链,营造更加优美的自然景观,为进一步发展湿地生态旅游产业、湿地生态渔业等湿地经济提供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社区共管机制。要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宣教功能,增强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在建设试点过程中,逐步建立并完善社区共管机制,让湿地公园所在地群众在湿地公园建设中得实惠,能致富,不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保护湿地的积极性。

(作者系浙江衢州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

(责编:耿国彪)

4.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简介 篇四

白龟山水库是1958年毛主席“要把淮河事情办好”的指示精神下修建的第一座治淮工程。地处豫西伏牛山和黄淮平原的过渡地带,区域内湿地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是中原地区、淮河上游近自然水库湿地的典型代表,其生态地位非常重要,保护和利用价值很高。

市政府非常重视白龟湖湖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于2007年建立了白龟山库区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并连续多年采取综合治理专项活动打击湖区抽沙、网箱养鱼、渔家乐等非法经营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为了更好地保护白龟湖湿地生态环境,市政府提出将保护区以北的部分湖区和陆地划建为湿地公园。2009年下半年开始,聘请国家林业局规划调查设计院及省林业厅规划调查设计院的专家对白龟湖湿地公园建设进行总体规划。2011年3月通过专家评审,顺利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准建设。

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东至顺德路,西至应国古墓保护区东界,北至长安大道南50米,南至白龟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北界。规划建设面积6.73平方公里,其中湿地面积4.97平方公里,将保护湿地2.47平方公里,恢复退化湿地2.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期8年,总投资74611.22万元,共分三个阶段。起步阶段2011—2013年;发展阶段2014—2016年;完善阶段2017—2018年。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本着 “生态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共设四个功能区:生态保育区、科普宣教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公园内将营建科普宣教展馆,设立湿地植物园、湿地功能展示园、湿地生态监测中心、生态监测站、鸟类监测点,开展湿地科研等工作。规划以维护湿地健康为重点,以展示湿地生态功能为宗旨,以体现当地文化为特征,以亲历湿地的娱乐休闲活动为靓点,全面树立平顶山白龟湖湿地公园的品牌形象。

5.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篇五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湿地公园的建立、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

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湿地公园建设是国家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湿地公园保护工作。

第三条

国家林业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国家湿地公园,并对其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国家湿地公园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国家湿地公园边界四至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不得重叠或者交叉。

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建立国家湿地公园:

(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区域地位重要,湿地主体功能具有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生物物种独特。

(二)自然景观优美和(或者)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

(三)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价值。第七条

申请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跨行政区域的,需提交其同属上级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

(二)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及其电子文本。

(三)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或者承诺建立机构的文件。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拟建国家湿地公园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以及相关权利人同意纳入湿地公园管理的证明文件。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相关利益主体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六)反映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现状的图片资料和影像资料。

(七)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文件、申报书,以及对总体规划的专家评审意见。

第八条

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国家林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并提交考察报告。

申报单位应根据专家实地考察报告组织对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备案。对通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国家林业局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家林业局在拟建国家湿地公园所在地进行公示。

第九条

对完成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的,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家林业局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对验收不合格的,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试点资格。

第十条

国家湿地公园采取下列命名方式: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湿地名 国家湿地公园。

第十一条

国家湿地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界标。

第十二条

国家湿地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当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

第十三条

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照有关规定编制。

国家湿地公园的撤销、范围的变更,须经国家林业局审批。第十四条

国家湿地公园可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实行分区管理。

湿地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仅能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宣教展示区可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活动。合理利用区可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旅游等活动。管理服务区可开展管理、接待和服务等活动。

第十五条

国家湿地公园应当设置宣教设施,建立和完善解说系统,宣传湿地功能和价值,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

鼓励国家湿地公园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第十六条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档案,并根据监测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

禁止擅自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占用、征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国家林业局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围)垦湿地、开矿、采石、取土、修坟以及生产性放牧等。

(二)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三)商品性采伐林木。

(四)猎捕鸟类和捡拾鸟卵等行为。

第十九条

国家林业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国家湿地公园的检查评估工作。对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第二十条

6.杭州国家湿地公园导游词 篇六

西溪之胜,独在于水。水是西溪的灵魂,园区约70%的面积为河港、池塘、湖漾、沼泽等水域,正所谓“一曲溪流一曲烟”,整个园区六条河流纵横交汇,其间分布着众多的港汊和鱼鳞状鱼塘,形成了西溪独特的湿地景致。

西溪之重,重在生态。为加强生态保护,在湿地内设置了费家搪、虾龙滩、朝天暮漾三大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恢复区。入口处设湿地科普展示馆,园区内有三个生物修复池和一块湿地生态观赏区。西溪还是鸟的天堂,园区设有多处观鸟亭,给游客呈现出群鸟欢飞的壮丽景观。

西溪人文,源远流长。西溪自古就是隐逸之地,被文人视为人间净土、世外桃源。秋雪庵、泊庵、梅竹山庄、西溪草堂在历史上都曾是众多文人雅士开创的别业,他们在西溪留下了大批诗文辞章。深谭口百年老樟树下的古戏台,据说还是越剧北派艺人的首演地。

西溪民风,淳厚质朴。每年端午节在深谭口举行的龙舟胜会,历史悠久,形式独特,被誉为“花样龙舟”。烟水渔庄附近的“西溪人家”、“桑·蚕·丝·绸故事”重现西溪原居民的农家生活劳动场景,让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水乡典型的民俗。

7.邑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功能分析 篇七

湿地公园作为1 种湿地保护管理的重要形式, 具有湿地保护与利用、科普教育、湿地研究、生态观光、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山东昌邑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正是为了进一步维护昌邑滨海湿地生态功能, 改善昌邑市整体生态环境而筹建的。

1 山东昌邑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概况

筹建中的昌邑滨海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北部, 西与寒亭毗邻, 东与下营镇相连, 南至大莱龙铁路, 北临渤海莱州湾南岸, 地跨龙池、柳疃两镇。坐标E119° 14'24" ~ 119° 30'01", N36° 58'05" ~ 37° 10'03", 南北跨度22.01km, 东西20.80km, 面积172.69km2。

湿地公园内北有天然柽柳林、潮间盐水沼泽等湿地景观作为亮点, 南有流青园、苗圃基地等人造生态景观与之呼应, 同时又有潍河、虞河与堤河将其连为一体, 形成了独具特色、布局合理、丰富多样的景观长图, 综合了滨海、河流及河口、生态森林等景观, 展露着磅礴、灵秀、清新、静雅之神态。

2 昌邑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分析

湿地是1 种非常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 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多样、服务价值巨大, 它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抵御洪水、蓄洪防旱、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净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4]。昌邑滨海国家湿地公园通过疏通水系, 养殖水净化及循环利用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 河流湿地生境保护与恢复, 营建湿地岛和潍河湖等一系列生态重点工程的建设实施, 不仅使湿地水质、水源和水岸得到保护, 而且天然柽柳林、潮间盐水沼泽、河流及河口等生境也得到进一步优化, 湿地的生态功能得以发挥。

2.1抵御风暴潮、海水入侵及海岸侵蚀

湿地公园所在莱州湾南岸是山东省重要的沿海经济发展区。近年来, 由于地下水过量超采、大量修建养虾池、盐田开发, 造成莱州湾南岸滨海平原地区风暴潮灾的频繁发生, 海水入侵及海岸侵蚀灾害严重化。目前昌邑海咸水侵染总面积达42.0km2, 侵染区耕地3200hm2。

天然柽柳林、潮间盐水沼泽、河流及河口湿地具有抵御风暴潮、海水入侵及海岸侵蚀等的生态功能。天然柽柳林对风暴潮及其引起的巨浪有显著的消能作用, 它能使海潮对海岸的侵蚀大为减小, 有效地保护海岸免遭风暴及风暴潮的破坏, 起着保滩护岸的作用。而潍河、虞河及堤河等河流湿地则能够有效地缓解海水入侵等问题。在自然状态下, 河流入海径流不受人为干扰, 河流淡水与海洋咸水保持自然平衡, 沿海地带地下水位自陆地向海洋倾斜, 陆地地下水向海洋排泄, 从而防止了海水入侵。但是如果大量开采地下水, 或者河流入海径流减少, 海水就会沿着河流向上扩展, 减少人们生活、工农业生产及生态系统的淡水供应。因而昌邑滨海国家湿地公园中的天然柽柳林, 保护潍河、虞河与堤河等河流及河口湿地对抵御风暴潮、海水入侵及海岸侵蚀等自然灾害具有重要作用。

2.2调节水文与气候

湿地生态系统具有蓄水、均化径流和调节气候的作用, 是天然的生物蓄水库。湿地水分蒸发可使附近区域的湿度增大, 降雨量增加, 具有调节区域气候的作用, 市区与气候条件稳定, 对当地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产生量好影响。在相同降雨量和相同持续时间的情况下, 湿地生态系统产生的地面径流要少得多, 而汇水时间较长, 这将会较少河川径流量, 降低洪水发生的可能性[5]。昌邑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区内生态环境较好, 拥有大面积潮间盐水沼泽、河流及河口湿地景观, 更有大片天然的柽柳林。天然柽柳林地处莱州湾畔的沙质海岸, 可以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柽柳的蒸腾作用可保持当地的湿度和降雨量, 并且可以降低周围地区的气温, 减少城市的热岛效应, 使人们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

2.3保护生物多样性, 维护区域生态平衡

昌邑滨海湿地公园地处渤海之滨的莱州湾南岸, 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 光照充足, 气温适宜, 湿地种类多样, 大面积的天然柽柳林、潮间盐水沼泽、河流及河口湿地生境, 是湿地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天堂。据调查, 区内有维管植物84 科、225 属、386 种 (含25变种、5 变型、3 亚种) , 其中蕨类植物门2 科, 3 属, 3 种;裸子植物门5 科, 8 属, 14 种 (含2 变种) ;被子植物门77 科, 214 属, 369 种 (含23 变种、5 变型) , 单子叶植物纲14 科, 55 属, 100 种 (含7 变种, 1 变型, 1 亚种) , 双子叶植物纲63 科, 159 属, 269 种 (含16 变种, 4 变型, 2 亚种) 。有野生动物10 门, 26 纲, 100 目, 420 科, 1551 种 (含亚种) , 涵盖了水生动物类、鸟类、两栖类、爬行动物类、兽类及陆生节肢动物类等。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6 种, 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37 种, 山东省重点保护动物55 种。

优越的自然环境, 决定了湿地公园内野生动植物种类多样化的典型特点。它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 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具有重大的作用。

2.4调控环境污染, 净化空气

湿地公园内部生态系统完整, 生态功能全面。湿地生态系统中的许多水生植物不仅具有抵御污水污染的能力, 而且还可以吸收和富集水体中的重金属离子, 对于污水的净化起着重要作用[6]。昌邑湿地的天然柽柳林有助于减缓水流的速度、涵养水源, 当含有污染物的污水流过湿地时, 流速减慢, 有利于污染物的沉淀和排除。湿地中的一些其他植物也可以对污染物进行吸收, 进一步减少下游水体中污染物的含量。流经湿地的营养物质可以被植物吸收, 也可以被植物根系附近的好氧菌分解掉, 从而使污水得到净化。

湿地内丰富的植物群落, 能够吸收大量的CO2气体, 并放出O2。湿地中的一些植物还具有吸收空气中粉尘及携带的各种菌的功能, 从而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植物在有机质形成过程中, 不断吸收CO2和其他气体, 特别是一些有害的气体, 有效调节大气组分。

2.5优化城市景观格局

湿地公园作为湿地与公园的结合体, 不仅是城市景观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能为城市居民提供游憩空间, 并具有一定的自然特性、美学价值和文化内涵, 是人类谋求社会经济与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由此可见,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而建立的湿地公园可以完善城市景观系统,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并赋予城市一定的文化特色。

昌邑滨海湿地内大面积、多样化的湿地类型, 优越的自然地理位置, 造就了该地丰富而又独特的湿地景观。规划区北部莱州湾南岸有天然柽柳林、潮间盐水沼泽等多种生态景观, 南部有流青园、苗圃基地等人造生态林景观, 同时又有潍河、虞河与堤河等河流及河口景观将南北景色串为一体。可见昌邑滨海湿地公园综合了滨海、河流及河口、生态森林景观, 形成了独具特色、布局合理、丰富多样的景观长图。它的存在优化了昌邑市景观格局, 同时也优化了居民的居住环境。

2.6提供休闲娱乐场所和科普教育提供场所

昌邑滨海湿地公园位于莱州湾南岸, 湿地类型多样景观典型, 湿地环境优美。它提高了基础服务设施水平, 景点品位和旅游服务水平, 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旅游的需要, 能使崇尚自然、陶冶情操的生态活动渐渐成为都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湿地公园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等价值, 可作为一种重要的科普基地, 面向大众游客以及特殊群体, 如学生、专业学会、研究机构等开放。湿地公园能够帮助游客了解湿地的相关性质和特点, 达到服务及教育的目的。由此, 能够引发相应的管理部门对湿地资源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进行湿地科普教育, 能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

3 结论

昌邑滨海湿地公园内湿地类型多样, 有潮间盐水沼泽湿地、河流及河口湿地、人工湿地等, 完整而又多样的湿地生态系统蕴藏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近几年, 昌邑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却给当地的湿地生态系统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如北部沿海盐田、水产养殖场多数靠湿地资源为生产资料。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建设湿地公园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完整, 同时处理好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 保存和改善众多野生动植物特别是珍稀水禽的栖息地, 保护天然的物种基因库, 对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具有重大作用, 对国家生态安全、社会文明进步也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Mitsch W J, Gosselink J G.Wetlands. (3 nd Edition) [M].New York, USA:Van Nostrand Reilihord, 2000.

[2]Larose S, Price J, et al.Rewetting of a cutover peatland[J].Hydrologic Assessment Wetlands, 1997, 17 (3) :416-424.

[3]Redfied G W.Ecological research for aquatiscience and environmental restoration in South Florida[J].Ecological Applications, 2000, 10 (4) :900-1005.

[4]张钢, 赵晶.植物生态学指导下的湿地植物建设[J].山西农业科学, 2009, 37 (6) :674-679.

[5]张峰, 周维芝, 张坤.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公益及可持续发展利用[J].地理科学, 2003, 23 (6) :674-679.

8.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材料 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林业局

二0一0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湿地公园的建立、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湿地公园建设是国家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湿地公园保护工作。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国家湿地公园,并对其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国家湿地公园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国家湿地公园边界四至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不得重叠或者交叉。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建立国家湿地公园:

(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区域地位重要,湿地主体功能具有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生物物种独特。

(二)自然景观优美和(或者)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

(三)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价值。

第七条申请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跨行政区域的,需提交其同属上级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

(二)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及其电子文本。

(三)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或者承诺建立机构的文件。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拟建国家湿地公园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以及相关权利人同意纳入湿地公园管理的证明文件。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相关利益主体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六)反映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现状的图片资料和影像资料。

(七)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文件、申报书,以及对总体规划的专家评审意见。

第八条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国家林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并提交考察报告。

申报单位应根据专家实地考察报告组织对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备案。

对通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国家林业局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家林业局在拟建国家湿地公园所在地进行公示。

第九条对完成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的,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家林业局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对验收不合格的,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试点资格。

第十条国家湿地公园采取下列命名方式: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湿地名+国家湿地公园。

第十一条国家湿地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界标。

第十二条国家湿地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当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

第十三条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照有关规定编制。

国家湿地公园的撤销、范围的变更,须经国家林业局审批。

第十四条国家湿地公园可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实行分区管理。

湿地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仅能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宣教展示区可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活动。合理利用区可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旅游等活动。管理服务区可开展管理、接待和服务等活动。

第十五条国家湿地公园应当设置宣教设施,建立和完善解说系统,宣传湿地功能和价值,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

鼓励国家湿地公园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第十六条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档案,并根据监测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禁止擅自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占用、征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国家林业局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围)垦湿地、开矿、采石、取土、修坟以及生产性放牧等。

(二)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三)商品性采伐林木。

(四)猎捕鸟类和捡拾鸟卵等行为。

第十九条国家林业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国家湿地公园的检查评估工作。对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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