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镇2011年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2024-06-28

清泉镇2011年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精选10篇)

1.清泉镇2011年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法斗乡2011年减轻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西畴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11年度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检查考评准备工作的通知》(西减办发电〔2012〕1号)的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评分标准》开展自检自查。现将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2011年以来,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机制等措施,狠抓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治理整顿工作,从而有效地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了我乡减负工作已取得的成果,切实维护了全乡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稳定了农村大局,为创建和谐法斗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农村社会事业投入标准。2011年,我乡9个村委共申报实施了25个建设项目,项目涉及25个村民小组,涉及农户831户3741人。项目批准总投资427.88万元,村民筹资3.4万元,村民投工2000个(折资114万元,县级配套110.89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99.59万元。通过建设,村貌有了明显改观,有效改善了受益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极大推动了我县公益事业全面发展。同时,扎实推进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初时公布财务计划,各项财务收支状况半年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二)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巩固农民种粮积极性。今年,已兑现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88.30万元,涉及6928户农户,24921.86亩耕地;实施良种补贴42.6万元;实施油菜补贴1.1429万元,补贴 1

面积0.11429万亩。通过各项扶持措施,很好地支持了各乡镇的春耕生产,确保了大春粮食作物的丰产丰收。经检查,各项补贴资金已经通过“一折通”等方式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没有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三)加强对涉农部门的治理整顿,严格规范涉农收费。计生、民政、乡建、教育、卫生等部门与广大农民联系密切,是重要的涉农部门。为了严格禁止涉农乱收费,今年来,我乡开展了一次针对涉农部门的专项治理整顿,通过开展治理整顿,本着力查边纠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治理整顿的情况看,达到了预期效果,规范了涉农收费和执罚行为,为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1、农村中小学收费治理情况。严格按照西教发[2011]36号《西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西教发[2011]94号《西畴县教育局关于认真自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等三项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依法执教、从严执教、规范管理、服务群众的思想观念,加大宣传力度,层层签订“零”收费责任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零”收费政策,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截止2011年12月30日,共下拨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67.53万元,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91.2万元,以上经费已拨付各学校,无克扣、挪用情况。

2、农民建房收费情况。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只收取工本费,没有收取其它费用。农村建房收费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政策执行,按政策给予补偿。

3、婚姻登记收费情况。制作悬挂收费公示栏,结婚和离婚每对都只收取工本费9元。截止2011年12月30日,全乡共办理结婚登 2

记161对,办理离婚登记14对,没有向登记对象多收取成本以外的任何费用。

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2011年全乡新增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口254人,预计发放金额18.2880万元,均按有关规定执行,无克扣、挪用情况。

5、其他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在身份证及户口办理、殡葬、生猪屠宰、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均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发现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

6、认真执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2011年,农村独生女户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截止2011年12月30日共核定享受对象455人,奖励金额6.6万元。

7、认真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宣传工作。今年年初至今我乡发放家电补贴5.8万元,大大降低了农民的消费成本,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四)扎实开展负担监测点工作,掌握农民负担动态情况。由点到面。通过落实对农民的各种收费、一事一议、支农惠农政策,村级收支、乡村债务等方面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农民负担情况,为上级提供决策依据。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机构落实,理顺机制确保责任落实。乡党委、政府按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及时成立了法斗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指导、监督和抓好全乡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分别与农业、教育、财政、计生、等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目标责任书,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减负政策。定期开展自检 3

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坚决禁止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的现象。

(二)制度落实,规范程序确保执行落实。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内容,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三)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确保言路畅通。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对农民信访、举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确保了农民负担政策的严肃性。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咨询或来人咨询50次,解答数50次;接到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件,调解1件。全乡涉农负担信访案件都得到及时的调查处理,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乡“减负”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加上粮食、良种直接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广大农民得到实惠。但是农民“减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减负”和惠农政策尚未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村务公开亟待加强;二是减负工作经费少,农民负担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三是减轻农民负担具体工作人员无行政执法权利,与减负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四是农村基础设施急待改善,需要大量经费投入的压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五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除在 4

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公示外,涉农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

(二)深入开展涉农收费重点治理。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4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云厅字〔2006〕3号)要求,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土地征占及补偿费到位及使用,农民用水、用电,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生产服务性收费等热点问题的监管及治理。实行检查、处理、整改全程监督,切实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继续抓好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新农村建设的大局。要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和省、州制定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到户、落实到位,认真实施项目。严格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使之尽快到达基层,到达农民群众手中,投入到农民群众生产中去,变政策为现实生产力。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使党的农村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并形成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自觉行动。

法斗乡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2.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接到上级要求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后,我镇迅速行动,再次对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我镇各单位坚决执行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功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我镇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执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把免税、直补等工作落到实处

为做好今年粮食直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粮食直补领导组,组织人员对各村农户数、农民数、土地面积、种粮面积等进行核对,并进行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在群众无异议的情况下发放粮食直补通知书,每亩补助14.72元,共65806亩,发放直补资金968672元。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对购买大型农业机械的农户进行补贴,其中,全镇购买小麦免耕播种机28台,每台补贴4000元,购买秸秆还田机4台,每台补助1200元。今年全镇小麦播种面积5.5万亩,其中小麦良种补贴2.2万亩,占小麦播种总面积的40%,补贴金额22万元,涉及农业开发园区的9个村。

二、切实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程义务教育

我镇各中小学校在坚决执行“一费制”的同时,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20xx年春季对1208名中小学生实行“两免”,其中初中生403人,占学生总数的33.4%;小学生805人,占学生总数的24%。中学生“两免”每人130元(其中免书费70元,免杂费60元),共计52390元;小学生“两免”每人80元(其中免书费35元、杂费45元),共计64400元。另外,对106名住校生实行了“一补”,每生补助100元,共计10600元。

20xx年秋季中学“两免”403人,每人150元(其中书费70元、杂费80元),共计免60450元;小学“两免”805人,每人90元(其中书费45元、杂费45元),共计72450元。对住校中学生“一补”106人,每人100元,共计10600元。

三、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解决好农民就医难的问题

我镇卫生院是省国债项目重点卫生院建设单位,20xx年上级拨付资金20万元用于改善我镇卫生院医疗条件。我镇卫生院利用该项目资金购买了救护车、30kv发电机组、b超机、微波治疗仪、新生儿暖箱、血球仪、呼吸机、儿童免疫系统、血试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器械设备,提高了诊疗水平,改善了就医环境。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我镇卫生系统认真实行上级医改政策,对药品售价进行核查,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双向转诊制,发现危急病人后及时转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救治,待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转至社区卫生服务站恢复治疗。

四、实施“饮水解困”工程,确保群众饮水质量,保证群众身体健康

我镇处于我县西部岗区,部分村水位较底,水源条件较差,群众饮水较为困难,近两年来,累计投资200万元,大力实施人畜吃水解困工程,聘请专业施工队,科学寻找清洁水源,合理规划管线,并根据系统运行费用制定收费标准,派专人负责,解决了郭店、岗王等13个村的近2万群众的吃水难题。

五、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工作,搞好劳务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致富本领。

全镇共有劳动力3.2万人,转移劳动力2.6万人,经过培训人员3000人,享受政府补贴2880人。目前,在本镇从事二、三产业1.5万人,外出务工1.1万人。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搞好劳务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致富本领。我镇成立了劳务输出工作站,组建劳动保障所,培训劳务信息人员15名,选派了2名机关党员干部出外开辟劳务市场,做到人力开发到镇、统一办证到村、解决困难到户、跟踪服务到厂,努力打造劳务输出的“绿色通道”。截至目前,我镇共印发《务工指南》1万多份,结合我镇传统支柱产业举办档发加工、拖把笤帚加工、戏具制作等劳动技能培训班8期,培训技术骨干140多人,建立劳务基地5个,累计输出劳务人员15010人次,农民依靠劳务经济人均增收5000余元。

六、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

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镇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经过摸底排查,我镇共有五保户405户,严格按省定标准执行,做到应保尽保,其中,院外377人,院内28人。政府资助重病户5户,资助资金4500元,贫困户36户,共落实帮扶资金5万元,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42条,慰问贫困农户30户,办理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93户,救助资金2.3万元。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我镇多方筹资30余万元新建了一个敬老院,极大改善了五保老人的生活条件。

3.清泉镇2011年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篇三

东石镇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镇成立了减轻农民负担领导机构,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农业、财政、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农民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多次召开了全镇农民减负工作协调会议,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行政村书记主任以及村文书参加了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布置相关工作任务。通过村级、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方式,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好格局。

二、加强宣传,强化教育

一是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要求行政村、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设置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民减负政策法规,惠农政策制度等宣传。二是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教育。对于涉及各种强农惠农补贴资金情况,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执行情况,涉农收费管理情况等农民减负政策,我镇抓住全镇召开各类动员大会的时机,经常加强机关干部和村级党员干部的教育。并利用机关干部学习夜,镇主要领导以新农村建设中各类职务犯罪、各种乱收费现象的反面案例为教材,对 1

机关干部进行专题教育,从正面引导广大机关干部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规定。

三、严格执行,抓好落实

(一)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按照省、市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把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做好做实。并按照规定议事程序进行筹资筹劳,没有超规定使用劳务,强行要求农民以资代劳。此外,镇工作组进村开展惠农政策宣讲活动是我镇落实上级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包括种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各种优惠政策。这有力地宣传了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到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二)涉农管理落实到位,真正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近几年,我镇支农、惠农政策,涉农专项资金较多,为防止截留、挪用、转移、贿赂以及损失浪费涉农资金等问题,切实保证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涉农资金落实到位,真正服务“三农”,我镇党委政府在高度重视这些政策、资金合理利用的同时,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又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管,着力防范。特别在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各项收费上,实行校长负责制,坚决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在向农民、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资金支配上,严格按政策执行。镇减负办积极履行职能,确保了这些政策执行不走样,资金发放、使用不出问题,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作用,为构建逐步走向富裕、和谐的新农村作出了巨大贡献。

(三)落实“公示制”,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坚

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内容,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如我镇在对种粮农民兑现粮食直补资金和综合直补资金工作中,把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由一位主管领导和电脑操作员专门负责,以农村信用社“一折通”方式兑现。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面积核实、公示及数字的录入,并将粮食直补、综合直补清册及银行开户所需的各种手续提供给了信用社,做到了在规定时间内兑付。此外,为避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我们在兑付工作中严格执行“五到位”和“六不准”的政策,增加了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获得了农民群众的好评。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镇“减负”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加上粮食、良种直接补贴,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广大农民得到实惠。但是农民“减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减负”和惠农政策尚未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村务公开亟待加强;二是“减负”基础仍不牢固,一些地方的村级组织运转成本迅 速上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公益事业费用刚性增长,转嫁为农民负担;三是个别行政村新农村建设盲目攀比,村级债务不仅未能有效控制反而急剧增加,成为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

五、下一步打算

一要加强部分村干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通过举办减轻

农民负担讲座,专题组织学习惠农政策读本等方式,了解新时期农民负担的深层含义。建立健全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动态信息,有效化解因农民负担引发的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大局的稳定。

二要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化解村级债务,减缓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探索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经费筹措和效率评估机制。要按照“制止新债、化解旧债”的原则,建立新债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化解村级不良债务。严格按照“量力而行、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既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又减轻农民负担和财政负担。

三是要加速推进村域经济转型发展,在新阶段的农村综合改革中,应把加速推进村域经济转型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农户、村组集体和工商业主等新经济体的收入、积累和投资能力。进一步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村级公共服务、拓展农户互助服务与合作经济组织的合理有偿服务,形成新型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4.清泉镇2011年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48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南政办〔2006〕226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各乡(镇)、街道今年以来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目的通过自查,认真总结近年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取得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着力解决当前在侵害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督促推动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减负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自查主要内容

(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有:(1)是否建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2)是否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切实保证工作必需的经费和条件;(3)《武夷山市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管理办法》实施情况;(4)对农民补贴补偿和村级财政性补助资金监管情况,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征地补偿费是否纳入村集体财务并实行专项管理和监督。

(二)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1、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1)是否建立预防和处置涉农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2)对涉农负担案(事)件的查处是否严格按照中办发(2002)19号的要求执行。

2、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实情况。(1)村级订闽报刊费用是否控制在限额内;(2)是否存在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和名义向乡村基层组织、学校或农民、学生摊派报刊征订。

3、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1)公示的项目是否合法,标准是否准确,实际收费与公示内容是否一致;(2)是否及时对调整的公示内容进行变更。

4、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落实情况。(1)是否严格按照“一费制”收费办法进行收费;(2)是否存在向学生搭车收费或学期中间乱收费。

(三)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1)农村中小学是否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是否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和学具。(2)农村中小学是否存在变相集资、乱收费和摊派。

2、农民建房乱收费专项治理。农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自用住房,除收取依法颁发的证照工本费外,各级国土资源、建设部门和乡村两级组织是否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种。

3、农业生产性费用和村集体收费专项治理。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是否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是否加强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管。

4、农村殡葬和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农村殡葬服务收费是否按规定执行;计生工作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等情况。

三、自查要求

1、要把农民反映较多、较敏感、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重点,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基层农户、走访群众摸清实情,边查边纠督促整改。

2、各乡(镇、街道)要把本地区开展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8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同时抄送市减负办(地点设在市农业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将根据各地信访及自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于10月19-20日对有关乡(镇、街道)进行重点督查。

5.小学减轻农民负担的自查报告 篇五

为深入贯彻全县、全镇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郭庄小学结合学校的实际,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组:

为落实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真实有效地开展,郭庄小学特成立专门领导组,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落实自查自纠:

(一)落实工作部署。学校召开会议,学习会议精神,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减负工作在郭庄小学得到全面落实。

(二)落实规范收费。实行“两免一补”后,学校未曾向学生收过任何费用。

(三)落实“阳光宣传”。由于在正常教学中,学生要购买教辅,购买作业,订报刊等,这些涉及“钱”的事,学校均实行阳光宣传,召开家长会,宣传政策,让学生和家长自愿到厂商处购买,学校不经手,不强制,学生自愿,家长满意。

三、坚持长久持效: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教育部门是社会关

注的热点。郭庄小学将会在这项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坚持深入贯彻文件精神,严格依法办校,严守教师职业操守,落实监察工作,使工作真正做到长久持效。

6.清泉镇2011年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篇六

州减负办:

为了认真贯彻红农减负字[2011]4号《关于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金平县减负办于6月初在全县范围内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检查了解,并通过询问、走访等方式对涉及到农民负担情况的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以此同时要求各乡镇减负办调研乡镇一级的有关农民负担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县减负办,经过半个多月的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农民负担现状

近年来,金平县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各级领导干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都很重视,列为县乡人民政府的议事日程,乡镇领导干部对涉农收费的相关文件做到有会必讲,逢会必说,加大了宣传力度,对取消的收费项目跟踪检查,对农民采取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使农民的直接负担逐年减少。农村税费改革以来,相继减免了一些涉农收税、收费,此外,农民得到的惠农补贴也是逐年增加,农民依靠政策真正得到了实惠,减轻农民成效显著。具体表现在:

(一)直接负担方面:

⑴目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税收,已经全部取消;从事

其他产业涉农负担的税收由国税收取的有,增值税和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具反应,买一辆麾托车交税400元)、车船使用税60元/辆。由地税收取的有,从事商饮服务业经营月收入上3000元开始按比利,征收一定税额外,其他直接税收已不存在;

⑵其他收费,民政只收取结婚、离婚证工本费,9元/证,相关资料复印费4元。中小学方面,学杂费、教课书全免,课外辅材料购买由学生愿意要书店直接来订购,保险也是学生自愿参加,保险公司自己来收款。建设局收取的有住宅办证费和非住宅办证费两种,标准分别为:住宅办证费每证80元,非住宅办证费每证550元。测绘公司收取的测绘费标准:住宅1.36/㎡,商铺2.04/㎡,综合用房2.72元/㎡;公安部门涉农收费有:牌照费70元/辆,规费60元/人(其中含: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本),农机监管。收费单位都能坚持对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范围进行更新公示。其他还有些服务是免费的,如计生局的外出流动人口办婚育证明、水利灌溉之类,在我县都是免费的。

⑶征地方面,近两年由于我县蛮金二级公路的建设,牵涉农用地征用有点多,经询问,征地中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偿、青苗补偿都按政府规定的各类地的标准给予补偿。

⑷农业生产资料方面:由运输费用高,生产成本“水涨船高”,物价相应也增加。近年由于经常性的打假,伪劣产品

基本上得到有力扼制。

(二)支农惠农补贴方面:

⑴我县惠农政策在生产方面主要有: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退耕还林补和农机购置补。这些资金的发放,除农机购补通过购置农机具实现贴补外,其他资金发放,经过调查核实后,由县乡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通过信用社,直接兑现到农户“一折通”上。

⑵生活方面实行农村低保。今年上半年发放农村低保金为:4616万元,这项补助使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增加了143元。

⑶卫生医疗方面实行就医贴补,今年新农村合作医疗补1-5月就兑现了1445.64万元,农民在乡一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已提高到80%。

⑷整村推进间接使农民受益,改善了农民居住环境,对农民生活条件、身体健都起到良好的作用。

(三)农民对当前减负的看法。农民对减负工作反映良好,都说如今党的政策太好了,种田地有补贴,买东西有补贴,生活困难有低保,这是生活在当今的农民的福份。当前的农村,呈现出了一片和谐的景象,特别老一辈的农民都自感满足,觉得能赶上这样的日子,确实不错。

有些农民农民觉得目前的农民负担确实是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仍有些方面存在问题,车辆购置税高,子女上高中、大学负担过重,正规医院医疗费高。

二、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金平县由于地处于边疆、山区,交通、文化教育、经济都比较落后,属少数民族地区,人的思想意识也相应落后,各种新型专业合作难以发展,少数村寨仍存在着原始劳作现象,这一切使得推进村域经济转型发展任务艰巨,这就需要长期的国家抚持政策偏倾。

(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普及,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局面有所改观。由于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民患了重病需要到医疗设施较好、医疗技术过硬的城市就医,各种费用自然会增加,至使农民负担增加。

对于农村养老保险,金平县还处于个别行为。参加保险的农民只有极少数,个别经济条件好的农民会为自己投个养老保险,保险金按保险公司规定交付。

(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金平县由于地处山区,年降雨量多,水土流失严重,所以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每年都需要投入很多资金进行维修,每年的筹资筹劳较多,造成不可避免的农民负担。

金平农村农业用水历来都是免费的,对农民负担没有影响。

用电的方面,前几年电网改造收费较高农民对此很有意见,现在基本走上正规,用了多少电,按规定电价付钱,农民对用电的收费也就没有太多的意见了。

道路建设方面,我县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修起来投资大,是影响农民负担的主要因素,没有省州大力的财政抚持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很难实现村寨通公路的目标。

房屋建设方面,一般都是农户自己需要自己建,困难户可以申请到一万元的危房改造补贴。农户反映去办证时,测绘费高。因此,农户一般建有房屋也不去办,除房屋要出售了,非办不可,农户才去办,他们提出测绘费能不能少收点。

(四)惠农补贴方面,农户栽种面积,具体应补数额等数据采集都是由乡财政做,这道是关健。发放时由县财政根据各乡镇采取的数据,将资金拨到信用社打到农户的“一则通”上,这些资金每年都能按规定发给农户。但是在信用社发放的时候会有拖后现象。

(五)教育投资对农民负担的影响。虽然我国对九年义务教育的学杂费政府出台了一些措施,较之过去减了不少,但在农村小孩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高额学费和生活费有增无减。所有这些都形成了教育投资,增加了农民负担。

三、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建议

(一)对我们这样的特殊贫困县,除了政策上长期倾斜外,实现地区人才交流,鼓励发达地区有经验的人才来传经送宝指导发展各种新型专业合作社,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业信贷保险、合作组织试点、优秀人才“上山下乡”奖励等推进村域经济转型发展。

(二)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以资鼓励有经验有技术的医务人员,到基层为民服务,这样一个人的奖励,能换取减少许多农民的负担。

(三)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接近城区的水平,农民负担的税通过逐年增加对农村地区提供必要公共产品(包括镇、村运行费用)的方式整体地逐年地返还给农民。

农民自愿筹资筹劳是按规定必须交的,自愿捐款捐多捐少没有规定不强迫,对这些款项的使用都是由村级理财小组统一管理,有问题群反映,由相关部门清查。

(四)惠农资金建议县财政每年给县减负办抄报惠农资金拔付计划,各乡镇财政所按季度给县减负办抄送惠农资金的发放落实情况,便于区减负办更好地发挥监管职能。明确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管按照单位职能明确划定界线,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使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农户手中,让惠农资金发挥政策优势。

(五)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始终保持“减负”工作的高压态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维护农民权益这中心,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管、维权等四管齐下的农民负担监督和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机制。

7.清泉镇2011年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篇七

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半年多来,我镇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一项议事日程来抓,并且建立和完善有关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我镇的涉农收费项目和农业生产经营性收费项目按规收费,坚决刹绝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三乱行为的发生,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我镇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将2008年上半年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2007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2008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08]5号文件精神,继续强化工作部门责任制,依法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农村“三乱”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认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各项政策。为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调整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日常工作。一年来,我镇多次召开有关涉农收费的单位、部门负责人会议,并且明确了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凡本镇所有涉农收费的部门、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省、州、县的要求去做,不得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违者将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等。

(二)抓好宣传、学好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管理水平。自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后,我镇党委、政府组织了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所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各部门单位必须要反复学习政策法规,弄清弄懂,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我们的服务宗旨。同时通过镇张贴标语、拉横额、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

(三)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补贴资金。一年来,我镇已发放种粮补贴5.5万元,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123.2万元,良种补贴40万元,畜牧补贴7.5万元,购农机具补贴15万元,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减负144万元,落实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资金148万元。

(四)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今年,我镇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都开展了一至二次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没有巧立名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镇政府规定所有涉农收费项目或农业生产经营性收费项目一律要向农民公示。我镇也在老办公大楼通道处设立了镇直属部门的所有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项目、标准、政策依据、收费对象等收费公示牌,镇其他的所有涉农收费单位如中小学校、法庭、供电所等也在各自单位把涉农收费项目在显著位置上向群众设立公示牌,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严格按规定收费。镇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实行向有关涉农收费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的处分,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有力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以及搭车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的发生。经镇自查,目前,全镇农村中小学校收费全面落实“两免一补”的政策,没有在中小学生入学时向学生搭车收取其它费用。镇属国土部门、计生办、派出所、民政办等部门,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外出务工、办证

等方面,没有发生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等情况。

(五)尊重民意,强化监管,“一事一议”运作规范。我镇农村的“一事一议”活动,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流程”进行操作,镇政府在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的基础上,强化对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监管,今年我镇农村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串寨道路硬化,财政奖补资金148万元,受益群众积极投工投劳,现正在实施中,从自查情况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本上按规定程序规范运作,受到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推动了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六)掌握好政策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服务。我镇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指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各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通过不断地学习,大大地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水平。目前,我镇没有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从没有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也没有发生对加重农民负担方面的设诉,镇政府没有向农民采取行政命令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等现象。

(七)抓监督管理,让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不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今年,我镇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都开展了一至二次的自查自纠工作。我镇在监督管理工作上:一是抓公示制度。凡所有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在本单位显著的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严格按规定收费。二是抓定期检查。镇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实行向有关涉农收费单位在当年6—7月、10—11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批评处分,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有力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搭车收费和其他代征代扣等行为,杜绝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废止的收费项目的继续收费。

由于我镇党委、政府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度重视,从而使

到全镇农村稳定,党群、干群关系良好。今后,我镇将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把减轻农民负工作落到实处,为维护我镇农村稳定、农民增收,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而努力工作。

***镇人民政府

8.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篇八

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我社区村民委员会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建立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体系的意见》和市、县《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社区成立了减轻农民负担领导机构,黄声超总支书记为组长,尹培凡副总支书记为副组长,李自芬、黄湘辉、张知兰、李亚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社区农民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召开了10个村民小组会议宣传农民减负工作的意义,要求社区、村民小组互相监督落实减负情况。

二、加强宣传,强化教育

一是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召开各村民小组和相关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民减负政策法规,惠农政策制度等的宣传。并通过发放惠农政策读本,开展大学生村官为农民解读政策等方式,让群众在讨论中学习,在学习中受惠。

二是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教育。对于涉及各种强农惠农补贴资金情况,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执行情况,涉农收费管理情况等农民 1 减负政策,我社区经常加强社区干部和党员的教育。

三、严格执行,抓好落实

(一)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按照省、市关于《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把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做好做实。并按照规定议事程序进行筹资筹劳,没有超规定使用劳务,强行要求农民以资代劳。广泛宣传种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到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让农民清楚国家已经对今年的粮食、柴油和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预计增资给予了补贴。

(二)落实“公示制”,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如我社区在对种粮农民兑现粮食直补资金和综合直补资金工作中,把工作落实责任到人,以农村信用社“一折通”方式兑现。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面积核实、公示及数字的录入,并将粮食直补、综合直补清册及银行开户所需的各种手续提供给了信用社,做到了在规定时间内兑付。此外,为避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我们在兑付工作中严格执行“五到位”和“六不准”的政策,增加了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获得了农民群众的好评。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社区“减负”工作取得了成效,加上粮食、良种直接 补贴,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广大农民得到实惠。但是部分农民对“减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 “减负”和惠农政策尚未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村务公开亟待加强。

五、下一步打算

一要加强部分小组干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通过举办减轻农民负担讲座,专题组织学习惠农政策读本等方式,了解新时期农民负担的深层含义。建立健全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动态信息,有效化解因农民负担引发的农村社会矛盾,确保我社区大局的稳定。

二要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化解村级债务,减缓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探索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经费筹措。严格按照“量力而行、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既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又减轻农民负担和财政负担。

三是要加速推进村级经济转型发展,在新阶段的农村综合改革中,应把加速推进村级经济转型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农户、村组经济体的收入、积累和投资能力。进一步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村级公共服务、形成新型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尚家寨社区村民委员会

9.清泉镇2011年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篇九

今年以来,按照《延庆县2009年纠风和执法监督折子工程的通知》(延政发[2009]8号)文件精神,发改委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对全县2009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强化保障,为治乱减负工作提供坚强的保证。发改委领导非常重视,一把手亲自挂帅主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工作。作为企业减负肩负的牵头单位,按照县监察局的部署,年初召开了延庆县减负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分析了今年的形势,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2009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2、落实延庆县帮扶企业工作计划,减负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对74家规模以上企业、77家规模以下企业了解问题、困难,受理企业诉求,基本上没有反映企业额外负担的情况。由县经委为主根据制约企业融资抵押的突出问题,摸清了全县142家企业用地拖欠出让金的底数。对土地出让金欠交情况进行详细归类,建立了124家企业数据库。通过汇总分析对企业融资难问题上报给上级部门。为做好企业融资推荐工作,建立了急需资金企业的梯度台帐。帮助企业向市农委、市经信委、市工商行等部门提交贷款申报材料,为企业融资开辟新渠道。

通过对企业的调查,并未发现有向企业乱收费项目,更无超标准、超项目收费和搭车收费情况。

3、深入落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2009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的环境,因此,对我县农产品加工业中的食品、饮料、纺织、养殖等大行业中的庆和食品、亚龙羊毛衫等6家加工业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在我县没有发现行政部门和行政执罚执收部门到企业有乱收费的行为。

4、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对企业检查行为的办法》。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进行的工作检查以及组织的评比达标、集资赞助、征订报刊、教育培训、加入行业协会社团等行为,进行调查摸底。今年3月对我县两个开发区、四个工业企业较多的乡镇、建委、商委等50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发表调查。

调查反馈的结果是:今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经营存在一定困难,市属各种协会上半年基本上没有组织评比活动。企业参加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呈下降趋势,但企业也反映今后还需要对各种协会对企业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今后要从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哪些协会是应该向企业收取服务费或者收取多少费用,做出规定,我们把这些信息已经反馈到市减负办。从制度是遏制有些协会向企业乱收费、乱摊

派的不当行为,以此来减轻企业的负担。

5、认真落实了《对企业检查备案办理程序》,加强了对县各部门到企业检查、收费等行为的监督。为此,我委同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县经委从2007年开始,对规模以上77家企业的收费情况进行监测,目的是对企业乱收费进行有效监督,我们要求企业一个季度向企业的主管部门县经委报企业交费情况,今年上半年77家中68家能够按时上报,上报率为88.3%。(由于乱收费的现象基本杜绝,因此企业的报表也比同期减少,去年的上报率在91.8%。)从这几年的监测情况看还没未发现有乱收费的行为。这种形式起到了一个良好的监督作用,企业对此也有很好的评价。

6、为切实了解和掌握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我们经常深入到企业或利用其他场合,了解企业在资金需求、贷款需求、企业用工等方面的情况。今年3月份减负办和县经委、县发改委物价所组成了调研检查小组对我县四家企业(北京双鹤高科天然药物有限责任公司、九龙制药厂、汽车玻璃钢厂,北京中能发有限公司)和一个开发区(八达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减负工作进行了抽查。并同企业领导座谈广泛的征求企业对我县减负工作以及企业的发展环境的建议及意见,通过对四家企业和一个开发区的检查,他们都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如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技能培训,加强对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等建议。根据企业家们的建议我们将在2009年会同县劳动局及相关部门一起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技能进行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抓好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全面及时贯彻上级各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10.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自查报告 篇十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有关农民负担问题自查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财 [201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有关农民负担问题自查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财 [2011]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及时印发了《鲁甸县国土资源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到本局各部门,要求对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超标准、超范围的违规收费必须立即纠正,严格依法行政。

二、涉农收费情况

为认真加强国土资源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对2010年以来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 征收依据:云财综[2005]84 号 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3元/㎡ 征收金额:3611.49万元 使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2、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征收依据:财综[2006]48号 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10元/㎡ 征收金额:402.56万元 使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3、耕地开垦费

征收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云价综合[2011]18号)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旱地9,000元/亩,水田10,500元/亩 征收金额:92.41万元 使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4、土地登记费

征收依据:云计价格 [2001]716号 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20元/宗 征收金额:3.8万元 使用规定:用于购买土地使用证书

5、征地管理费

征收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597号)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1.5%-4%)的70% 征收金额:34.48万元 使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6、罚款

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3元/㎡ 征收金额:59.83万元 使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7、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费 征收依据:云政发[1993]56号 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0.1元/㎡ 征收金额:5.98万元 使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经过检查,我局各项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执行,并无违规违纪收费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切实抓好我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我局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

2、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专项治理。不准私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全面清理对农民建房乱收费的行为。今后农民建房,除依法可按规定收取的税费外,一律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3、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各乡镇国土所、各股室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省市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4、认真接待对农民负担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农民负担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接待要有记录,处理要有结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对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案件,法规监察股要认真查处,对上级部门批转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农民负担案件,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5、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本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本部门涉农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 正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违规收费的行为,凡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引发严重事件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清泉镇2011年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推荐阅读:

清泉河湿地公园散文07-28

洲泉镇人民政府文件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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