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精选4篇)
1.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篇一
关于做好2012年甘肃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毕业班辅导员、各毕业班团支部:
根据2012年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视讯会议的工作部署,按照《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就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考指标、范围和标准
(一)招考指标
2012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招募550名甘肃籍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为期一至三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招考范围
甘肃生源普通应届大专(高职)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教育部<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
(三)招考标准
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
2、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3、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
4、如期获得毕业证书;
5、有志愿服务经历,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二、宣传工作
各高校项目办要采取有效方式开展“西部计划”工作的宣传。可以采用宣传横幅、张贴海报、播放公益广告、设置咨询台等宣传载体,推广“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的服务理念,激发高校毕业生的参与热情。利用校园网络,及时发布报名、考试、办理准考证、体检、培训等招考信息和公告。
三、政策待遇
(一)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二)志愿者保险
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15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16万元;疾病门诊保险责任,保额5000元。
(三)政策保障
2012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6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报考研究生和公务员优惠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即:一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
件下优先录取;二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统筹管理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6号)要求,2011年至今后参加甘肃省统一组织考试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实行市州团委、人社局双重备案管理,实行“统一工作协调、统一招考、统一工作进度、统一服务期满安置工作”的政策。
四、招考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注册
西部计划个人系统注册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之前。在此期间,进入西部计划官方网站(登陆http://xibu.youth.cn/,然后点击“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按提示操作即可)进行登录、注册报名并打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报考岗位类型分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社会管理及基层青年工作五个类型,且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其中报考基层青年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除“医疗卫生”岗位限定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外,其他岗位均不限定专业。
(二)资格审核
考生在完成网上注册后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递交所在院(系)党组织推荐盖章,再递交高校团委项目办进行审核(审核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其在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重大疾病等方面有关情况)。服务新疆自治区和建设兵团报名程序同上。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6日—5月31日,共6天。
2、报名地点
在共青团甘肃省委(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十一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开据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校团委项目办审核后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地点进行信息确认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
(2)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2012年7月11—7月14日在甘肃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领取(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团省委志愿者指导中心1001房间)。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范围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二)考试时间
2012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
(三)录取工作
1、“西部计划”录取工作与“民生实事项目”的录取同步进行,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2、指标未录满时,凡参加“民生实事项目”的考生,如未被录取又志愿参加“西部计划”,且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按照成绩高低进行补录。补录时间和相关要求在“共青团甘肃省委网站”进行公告。考生应在2012年5月25日前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进行网上注册作为补录的先决条件。
3、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不复查。体检合核后派遣上岗。
(四)其他事宜
1、外省高校甘肃籍生源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申请跨省“回原籍”服务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本次招考,否则不列在招考范围之内。
2、甘肃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毕业生不参加本次招考。
六、培训
(一)集中培训
针对已经正式录取的志愿者,省项目办组织为期三天的集中系统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内容包括:安全防范知识、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综合素质拓展、服务纪律、团队协作、省情及乡风民俗介绍等。招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愿者不再参加集中培训。
(二)岗前培训
各市州团委妥善安排项目县(市、区)开展志愿者岗前培训工作。积极协调服务单位对志愿者开展岗位技能、县情、乡风民俗等专项培训,促使志愿者尽快融入工作岗位,做好服务工作。
七、派遣上岗和日常管理
(一)派遣上岗
为了加大落实甘政发〔2011〕76号文件的“四统一”政策,有序开展“西部计划”志愿者期满安置工作,今后“西部计划”志愿者派遣采取“回原籍”服务的规定,由此逐步实行全省县(市、区)“西部计划”项目工作的全覆盖。各市(州)团委要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各县区团委及时接收志愿者,保证志愿者安全抵达服务地,协调服务单位安排志愿者岗位和住宿,开展二次注册和签订服务协议书等工作。
(二)日常管理
各市(州)项目办协调一致地对志愿者和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管理,根据“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在服务期间,志愿者接受服务单位和服务县项目办的双重指导和管理。
八、考核与表彰
(一)考核
志愿者服务期满,各市(州)项目办组织各县项目办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做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享受相关政策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二)表彰
志愿者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
各级团委(项目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咨询电话:0931-8121720 8121832
共青团甘肃省委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5月10日
2.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篇二
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引导青年大学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实现梦想、锻炼成才、建功立业,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署和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的通知精神(附件1),现就我校2014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口号
服务西部奉献青春成就梦想
二、招募范围
应届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三、工作内容
1.服务地区。派往西部地区,其中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派往本省各团县委,外省生源同学可联系返回本省服务。省级项目办实施的地方项目,为共青团组织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牵头承办,并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享受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有关政策(附件2)。
2.服务内容。包括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行动(附件3)。
3.服务年限。签约期为1年或3年,其中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审批可延长服务期。
4.招募名额。今年全国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17500名。我校具体名额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由省项目办确定。
四、招募条件
1.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5%;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具备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大学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优先。
五、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4月21日至6月1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纸质报名表1份交至辅导员处。
2.学院初审。学院党委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学习成绩单》由辅导员到学院教学秘书处集中办理并加盖学院公章。6月3日前,学院安排专人汇总《报名表》和《学习成绩单》,并统一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3.审核选拔。学校项目办在收到《报名表》后,及时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意见6月10日前,组织考核,择优选拔志愿者,组织岗位对接,签订《招募协议》。
4.统一体检。6月13日前,学校组织集中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及时调换。体检费用由项目办统一支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执行。
5.公示上报。6月17日前,学校通过校园网,对拟录取志愿者名单进行公示,并将正式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省项目办。
6.审定录取。6月30日前,省项目办对录取的志愿者审核、公示后,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7月22日前,省项目办根据对口招募省反馈情况完成志愿者补录工作。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7.培训上岗。7月31日前,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报到并参加由省项目办组织的培训,随后根据统一安排按时上岗。
六、保障支持
1.生活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具体数额由所在地区类别确定)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同时,学校对每位西部计划志愿者发放2400元的生活补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发放1000元的奖金。
2.档案管理。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对志愿者做出鉴定,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3.考研就业。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
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顾家山同志为组长,纪委办、党委组织部、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团委等单位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领导组。学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
联系人:陈骁
电话:5910206
E-mail:asdtwzzb@126.com。
八、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西部计划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从毕业生锻炼成才和充分就业、支持西部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认清重要意义,领会文件精神,熟悉工作政策。
(二)精心组织。招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日程安排,采取点面结合的动员方式,让每位毕业生了解西部计划政策,抓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积极为参选西部志愿者的同学提供帮助和服务。
(三)确保质量。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严格按照选拔标准择优录取,把有志于投身西部和基层发展,政治过硬、素质全面、身体健康、甘于奉献的优秀志愿者选拔上来。
附: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材料
3.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篇三
各高等学校团委(西部计划项目办):
2009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已全面启动,今年我省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继续派往广西、四川和甘肃省等地服务。根据今年西部计划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省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部分岗位可适当考虑特别优秀的专科毕业生。
二、工作机构
由西部计划广东省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负责我省大学生志愿者招募等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省项目办设在广东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省内各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志愿者招募的各项具体工作由设在所在高校团委的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校项目办”)负责。
三、工作内容
(一)报名及审核
1.网上报名。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1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二)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志愿者首次签约服务期为1年。从2009年开始,西部计划服务期可延长至3年。申请延长服务期的志愿者可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最终由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2、选拔工作。5月11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志愿者。高校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
3、严格面试。高校项目办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面试合格的要及时与其签订《招募协议》。
4、统一体检。5月31日前,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体检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时调换。广州地区的高校的体检工作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广州以外地区高校的体检工作由所在高校项目办负责组织。志愿者体检应选择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的医院,无三级乙等医院的城市,应组织志愿者到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
5、公示。6月中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6、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高校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同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名单并上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
7、督导检查。6月上旬,在志愿者选拔录取阶段,省项目办将对高校就招募选拔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重点工作环节。
8、审定确认
(1)6月中旬,全国项目办委托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7月上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9、报送总结。7月上旬,高校项目办招募工作情况,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报表》,下载打印报表(一式三份),交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留存一份报表,将另两份报表连同志愿者报名表、体检单一并报省项目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领导机构和项目管理机制的建设,明晰职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紧密合作,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要积极协调学校有关部门,进一步为“西部计划”实施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和有力保障。各高校项目办要善于运用当代青年所接受和喜爱的网络、移动传媒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手机报、个人邮箱等校内各类宣传载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力争向每一个愿意参加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全面、准确、及时的发布西部计划相关动态信息努力在校园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正确看待西部计划与其它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关系。
2、精心组织,严格选拔。各高校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事业和西部计划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责任,依据全国项目办公布的志愿者条件和选拔程序,认真做好体检、面试工作。高校项目办要指定专人使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确保志愿者招募审核、选拔录取、名单报送等工作顺利进行。各高校项目办系统帐号由省项目办另行通知。要严把体检质量关,一经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将上报全国项目办予以通报,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要通过选拔真正将具有奉献精神、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且自愿到西部基层经受锻炼、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的高校毕业生选拔到西部计划志愿者队伍中来。
3、加强管理,做好服务。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要充分利用好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资料录入其中,方便因岗位变动和因体检等因素影响而及时作出调整。按照有关规定,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仍保留在所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在志愿者申请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过程中,高校项目办应提供必要帮助。各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安排入选志愿者进行基层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的专业要求,开展相关专业的见习、实习。
联系人:黎业辉;联系电话:020-87185837
附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体检标准3、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
附件下载
4.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篇四
2012届毕业生: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全国项目办将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17000名左右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主要开展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二、招募对象
2012届应届毕业生
三、招募报名
1、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5月2日至5月25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签字,并由所在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5日前交至院团委。
(4)审核。团委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2、选拨确定志愿者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g.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面试
5月26日起,学院将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组织对报名的毕业生开展面试工作,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
(3)统一体检
6月初,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
(4)公示
6月中旬,学院将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
(5)审定确认
a.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b.7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政策支持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3.服务期间,相关部门可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青年中心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5.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志愿者服务所
在地和原籍所在地招考公务员,应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纳入招考范围。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原服务单位和服务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参加支教服务的志愿者,并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相关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8.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9.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10.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五、经费保障
(1)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
(2)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3)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4)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六、专项行动介绍
根据西部基层实际需求,今年西部计划将将延续去年的类别划分,一共有7个方面,分别为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基础教育专项是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农业科技专项是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医疗卫生专项是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是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基层社会管理专项是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是围绕新疆和兵团、西藏经
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双语教学、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院团委社团部办公室地点:教学楼B楼2楼
联系电话:0431—8796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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