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2024-09-29

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精选10篇)

1.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篇一

党支部党员发展制度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党章提出的基本要求,必须认真执行: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应当主动地、自觉地、经常地向党支部汇报思想,积极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2.党支部通过其入党介绍人,经常与预备党员保持联系,交流思想,提出要求,使其在组织上,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成为一名合格党员。

3.组织上每季度要作一次情况分析,并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察期满,及时开展转正工作。

4.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应制定预备期计划,内容涉及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也可主动考察预备党员执行计划的情况。在预备期结束时,若其无法达到其预备期计划之承诺,党组织有权利延长其考察期限。

5.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应当无及格现象,不及格的,将延长预备期的考察期限。

6.预备党员应积极参与学院和班级的帮扶活动,对班风做出积极贡献,转正时须听取班级意见,民主测评时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

其他具体考核详见《计电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2.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篇二

目的:明确党费收缴、学习、民主生活、重大情况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

一、党费收缴制度:

根据中组部《___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___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比例严格按中组部规定执行。即党员月收入在___元(含___元)以下者,按___%交纳;月收入在___元以上至___元(含___元)者,按___%交纳;月收入在___元以上(税后)至___元(含___元)者,按___%交纳。党员按季度向党___交纳。

3、党员自愿交纳党费者,支部应予鼓励。

4、党员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视为自行脱党。

二、___中学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学习的___

(1)、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吸收校内的非党同志参加。

(2)、主持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或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3)、___委员负责按要求提出学习内容,拟出学习计划,具体职责是:

1.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对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按照要求列出,并经主持人___后印发或___学习。

2.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工作。

3.___学习辅导,围绕学习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编辑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专家作辅导报告。

4.总结和经验推广。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二)、党支部学习的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___思想、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保持___员先进性的有关内容;上级___部门或政府、学校的重要文件;___工作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公共知识和党支部建设的有关内容。

(三)、党支部学习的形式

党支部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文章(文件)、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学习。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有机结合;集中学习与工作安排有机结合。

(四)、有关学习要求

1、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掌握新的技能。

2、党员干部个人每年初要制定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计划,党支部要制定每年、每月及周学习计划。

3、要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每年至少要读两本好书,做读书笔记___万字以上。

3.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制度 篇三

1、支部每名支委都要联系一名由于身体、年龄等客观原因无法参加活动的党员,定期入户走访,及时传达党支部生活的内容,征求他们的意见,使他们体会到党组织的关心。

2、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要经常同党员保持联系,倾听党员呼声,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做好谈心记录;同时,要通过政治上重视、生活上关心和工作上支持,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

3、支部成员要分别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经常走访慰问,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学生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篇四

这个主要任务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任务。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创立本支部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二、定期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

四、讨论和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奖励和处分。

五、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员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讨论一些应该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2、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基本程序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缺席,可以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来主持,支部党员大会的召开我们掌握以下几个基本程序。

一、要做好会议前的准备,选好议题。

提前通知这项工作主要由书记和委员来做,支部委员应该在会议前根据上级组织的指导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准备一下准备决议的草案,把党员大会的内容、时间、要求、议程以及开会的地点等事项,提前通知党员,对解决的问题心中有数,让党员提前做好准备,按照要求出席会议,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二、报告出席情况,宣布大会开会,进入会议的实质性阶段。

首先由组织人在点清出席人员之后要向大会报告本支部应到党员总数,这里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而实到的人员也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以及缺席的党员数量。要向大会说明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是否超过了支部所有有表决权的半数,半数以上,它的表决才能有效,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时候,要求人数超过4/5。所以说,向大会说明是不是超过了半数以上,如果超过可以开会,然后宣布开会。

第三、发挥民主,认真讨论,会议要围绕中心议题,议题要由支委会提前拟定草案确定,围绕草案按照拟定议事程序来进行。

在会议中,支部党员们要充分发扬民主传统,党员认真的发表自己的意见,开展讨论,要求个人把意见摆在桌面上,要充分发表不同的意见,要创造一个畅所欲言的良好的民主气氛,提供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支部委员认为确有必要可以畅所己见,各叙己见。在支部委会上的不同意见也在支部大会上做一个简单的介绍,供与会的党员进行讨论。这个环节是发扬民主的一个过程,也是集中集体智慧的一个过程,第四个程序,是党员表决通过。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一项决议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一件事情,每一个表决、每一个有表决权的党员,都要以对党负责的态度对所要表决的问题,明确自己的意见,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表决权,按照规定的程序或者方式进行表决。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需要有支部党员过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并通过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表决同意方能生效。对经过讨论表决没有统一认识怎么办呢?一般情况不要急于做出决议,必要的时候,可以让大家再充分讨论,进一步酝酿

下次再讨论,会后报告上级党组织。如果在遭遇紧急情况下,必须做出决定的时候,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表决。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需要向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以后,要及时向党员公布决议的情况,对于持不同意见者,应该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执行党员大会做出的决议,如果认为他的意见正确或基本正确,可以提请下一次党员大会再一次讨论,或者把他的意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表决通过这样一个环节是发扬党员民主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个环节的核心是少数服从原则。

第五个程序自始至终要做好会议的记录。

记录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会议的内容、时间、地点,党员出席的人数或者缺席的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表意见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做出的决议等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六个方面的内容,包括结束以后,会议的记录要归档,专人负责来保存。

以上六个方面是党员大会召开的主要程序

示例:

主持人:***

内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 ***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转正申请。

2.培养联系人汇报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3.党员讨论发言。

4.举手表决。

5.宣布支部大会决议。

6.表态发言。

7.党员宣誓。

8.党外群众发言。

5.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篇五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底进行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在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双评一审”(党内评议、群众评议、党组织审定)的方法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上级党组织的统一布置,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必要时上一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格次由党支部根据党内评议和党员行为积分综合审定,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应将评议情况传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包括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看表现,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搞成单纯的评功摆好。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6.村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篇六

一、在乡镇党委的指导下,对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和党员每年应进行一次严肃认真的民主评议活动。

二、民主评议支部可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分组讨论评议,总结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党支部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研究,作出答复。

三、在评议支部的同时,可按照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分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个档次,对支部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四、对党员可按照新时期党员标准,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民主评议。

7.学生党支部党员下班工作制度 篇七

下班党员的工作职责是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使自己成为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纽带。在下班工作中真正做到“以身作则、可亲可敬、有的放矢、及时处理、深入广泛”。

具体规定如下:

一、树立党员“一旗二好三能四在前五先”的公众形象

一旗: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二好:党员思想道德好,学习行为好。三能:党员平时能够看出来,困难时能够站出来,关键时候能够冲出来。四在前:党员的思想教育做在前,重活脏活干在前,同学有难帮在前,诚信文明带在前。五先:先察、先想、先训、先做、先进。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

1、入党普通积极分子

(1)组织党章学习小组开展有政治意义的活动3—4次,要有计划与总结。

(2)按《学生党员发展与管理教育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3)每期按支部安排,依《重点积极分子群众意见调查规定》对所有重点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社团、组织进行广泛调查。

(4)找重点积极分子谈话。

(5)征求班主任意见。

(6)向支部大会汇报情况。

(7)向重点积极分子反馈评议结果。

(8)注重锻炼重点积极分子的工作能力。

2、党校学员

(1)在确定了积极分子名单之后,依《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积极分子考核办法》中的各项内容,推荐上党校。

(2)按票数由高到低找积极分子本人谈话,同时了解群众意见。

(3)征求班主任意见。

(4)在支部大会上提交讨论。

(5)公布业余党校学员名单后,一周内反馈支部对积极分子的评议。

(6)随时向党校班主任了解联系班级学员的情况。

三、评议不合格或不参加积极分子活动者,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

四、协助班主任管理班上事务。

五、实行党员负责制。党员对所联系班级的管理不做形式上的规定,但党员要对所下班级出现的学习、生活、纪律全方位负责,及时找当事人谈话。

8.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篇八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促进党的建设,本着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施党员教育,要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实际,把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充分调动流动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

党支部应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组织、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第四条

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党报党刊,为党员提供良好的活动条件;积极开展组织生活,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及其它有意义的活动。第五条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制定科学的党课教育计划。党课的内容要紧密联系实际,针对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努力做到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

第六条

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流动党员的跟踪管理。

第七条

建立党员思想状况调查汇报制度,由党支部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时汇报给镇党委。

第八条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经过批评教育后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可作限期改正处理;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

第九条

党员要求退党的,党支部应对其进行教育;坚持要求退党的,应由本人向所在支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书面同意除名的决定,并上报党委备案。除名决定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条

建立党员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抓好薄弱环节的检查和督导;正确、及时地树立好典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2011年党员学习教育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全体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构建学习型党组织,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制定2011年党员学习教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党员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努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三个作用”,积极推进学校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习内容

(一)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七大精神,尤其是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是本首要学习任务。要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认真研读原文,掌握基本要求,领会精神实质,理论联系实际,保证各项党建工作要求的落实。

(二)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继续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的学习成果,进一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

(三)继续深入学习《党章》。

继续深入学习十七大重新修订的《党章》,尤其要加强对新变化、新内容的学习,强化共产党员意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以党员的先进性带动身边干部群众,形成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整体合力。

(四)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以《纲要》精神为指导,更新教育、管理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干事创业、勇于创新,积极高效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五)围绕热点上好党课。

各党总支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要力争每人为本单位党员上一次党课,党课内容要紧紧围绕时政热点和形势政策,真正做到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提高”,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奠定基础。

三、学习方式

按照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级分类,确保质量的原则,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抓好广大党员的知识更新和业务学习,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干事创业、带领群众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能力。

(一)学习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观看电教片以及开展专题教育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中学习。

(二)实践锻炼。

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文明岗、党员承诺、“共建帮扶”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三)典型展示。

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推出组织专题事迹演讲会,让广大党员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树立比、学、赶、帮、超先进的良好风气,争做学校发展带头人。

(四)活动引导。

以党日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开展爱党爱国爱家乡、爱社会主义等教育,调动党员自觉参加学习培训的积极性。

四、学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直接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因此,每一个党组织都要认真履行组织党员学习的职责。各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做到在理论上先行一步,起到学习表率作用。

(二)创新学习形式,注重学用结合。

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任务,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使学校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要把组织学习同党性锻炼结合起来,把搞好党员学习作为完善党的组织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引导党员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要把组织学习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使工作过程成为努力学习、增长才干的过程。

(三)严肃学习纪律、注重学习实效。

按照《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我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每学期应不少于5次,党员集中学习应不少于3次。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每年开展各类学习的时间分别不应少于24小时和16小时。对每一次集体学习活动,党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确保参学率为100%,各党支部要对每一次学习做好考勤和学习纪录。

(四)精心准备内容、保证学习质量。

负责人要精心准备学习内容,党员要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讨论交流。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要完善并严肃执行“三会一课”等支部活动制度,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常抓出新意、抓出实效。

(五)督查学习情况、狠抓落实到位。

党支部要站在培养新时期、新时代建设型人才的高度,按照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提高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负责地抓好党员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教育活动,院党委将对学习情况定期进行督查。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制度

(1)党小组会召开的时间。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是党小组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可以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具体时间由党小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党小组会的内容。①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内容学习,重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②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③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展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⑤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⑥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预备党员转正问题。⑦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⑧进行党员鉴定、评议、评选优秀党员。⑨分析周围职工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党员行为规范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努力学习税收理论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忠诚党的税收事业。

三、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按时交纳党费,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改革,争先创优。

五、模范地遵纪守法,执行党的决议和各项规章制度。

六、积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同各种腐败分子做斗争。

七、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率先垂范。

八、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九、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争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模范。

十、牢记党的宗旨,联系群众,经常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支部委员会制度

一、学生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

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一人(一般由老师担任),设副书记一人,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

支部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公推直选产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二、学生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的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学好党章及有关党的工作的条例、规范。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2、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作。

3、主持和处理学生党支部的日常活动,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学生党支部支部委员依照职能的不同分管各自的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向学生党员布置做好相关的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5、制定支部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做好每学期的工作总结,并报院党总支审议。组织支部的各项活动,活跃我院学生和学生党员的校园文化生活。支持、协助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在这些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作详细的会议记录。

7、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学生和学生党员的思想状况,关心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有针对性的做好其思想工作,尤其要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8、督促、协助院团委搞好优秀共青团员的推优入党工作。

9、拟定每学期入党考察对象的名单,报院党总支审议,培养、教育和帮助入党积极分子,严格入党程序,把好“入口”关,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学生党支部支部委员会各委员的工作职责

1、党支部委员会书记职责

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发动党员和广大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到工作和学习中。

(3)负责召集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按时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经常与学生党支部各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党支部委员会的学习,用邓小平理论武装思想,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搞好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2、学生党支部副书记的职责

(1)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并完成党支部分工的某些专项任务。党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2)做好学生党支部各委员的协调工作。

(3)积极配合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配合学生党支部书记做好学生党员的思想工作。

(4)围绕学生党支部的中心工作,指导学院各团支部开展活动,加强对共青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团干部的成长,帮助团干部搞好自身建设;指导共青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科学知识,做好本职工作。

3、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入党申请人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接收新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

(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年报数字统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4、学生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学生党支部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提出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订和提出党员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时事政策和有关专业、文化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工作。

(4)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党支部的文化体育活动。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党课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支部每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坚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党委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每季安排一次党课教育要点。

3、授课人一般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或委员担任,也可以聘请有一定理论水平、党性强、觉悟高、有威信的党员担任,还可以请党委领导成员授课。

4、授课人要认真备课,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形势任务的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5、党课结束后,党支部或党小组要结合授课人提出的讨论题目,及时组织党员讨论,必要时也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考试或测验,以检查了解党员学习效果。

6、上党课时要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以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7、每次党课要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连同备课内容妥善保存,以备上级党组织检查考核。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为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依据《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集中安排时间,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一般一年召开一次。

第三条、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一般应提前10天左右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得到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民主生活会有序进行。支部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支部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认真自我剖析,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四条、支部成员,除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外,要自觉地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并给予指导和监督。发现支部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应当提出明确意见,要求重新召开。

第五条、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校(院)党委的要求,针对本支部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严肃地组织党员开好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第六条、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整改措施要具体,针对性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以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收到实效。

第七条、党委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职工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党委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第八条、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将党员、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各支部应当用书面形式如实上报到院党委。党委按照规定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如实上报到厅党委。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为了保证党员大会质量,严密党内组织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大会的任务

定期听取单位党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的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讨论决定单位党的工作的重大问题,选举党的委员会。

2、召开党员大会的要求: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党员大会次数但必须明确主题,会议内容充实。

3、党员大会的内容

3.1 党支部大会内容:

3.1.1讨论和通过党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及做出的决议,动员全体党员完成党组织的工作任务。

3.1.2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并形成支部决议。

3.1.3选举党的委员会和补选支部委员。

3.1.4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罢免不称职的党的委员会委员。

3.1.5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和本单位党的委员会提交的其它重要问题。

3.2基层党委党员大会内容:

3.2.1听取和审议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及做出决议。

3.2.2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3.2.3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支部和党小组。

3.2.4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和本单位党的委员会提交的其它重要问题。

3.2.5 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罢免不称职的党的委员会委员。

4、党员大会的基本程序

党员大会一般由党的委员会书记主持,也可由副书记或委员主持。

4.1 会前由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及缺席原因。

4.2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议题。

4.3 参加会议党员围绕议题进行讨论。

4.4 对需要做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表决。

5、党员大会应注意的问题

召开党员大会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党的委员会根据上级指示和本单位实际,确定好议题,同时要将召开会议的时间、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

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到会党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经过讨论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做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待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大会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会议有效。召开党员大会换届改选时,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改选和补选委员前要向上级党组织、纪委请示,在答复后再决定会期。

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

召开党员大会应做好记录,将出席会议人数、会议议题、讨论表决情况予以记载。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第一条、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第二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肯定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中央确定的“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然后,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规定的手续进行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6)对外出的党员,支部应及时通知他们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确有正当理由和实际困难不能返回的,必须请假,但返校以后要补办民主评议手续;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党员,经支部、总支同意,可以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但不填表和进行组织鉴定。对毕业生党员中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学校的党员,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也要尽量联系,通知其回校参加评议活动,确实无法联系的党员,要向党委组织部报告。

第三条、对不合格党员,要根据情节轻重及时作出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的处理。处置不合格党员,一般应履行下列程序:

(1)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调查核实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形成调查材料。

(2)召开支委会,讨论分析受处置对象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并向上级党委汇报。(3)党支部找受处置对象谈话,调查材料同人见面,并听取本人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报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理由及处置意见,提请大会讨论表决后作出决议,再由本人在决议上签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5)党委召开学委会讨论审批。

(6)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的处置批复。

(7)找受处置对象谈话,对限期改正的党员提出要求,对出党的要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为加强和改进科技局党组织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组织和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机械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根据具体情况至少联系1-2名群众。

三、开展定期谈心制度。党员要每月至少找联系对象谈心1次,并做好记录。

四、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介绍、解释上级有关科技方针、政策、决议和精神,让群众了解局党组的工作意图和主张;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或要求,了解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五、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党员要及时对申请加入党组织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宣传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发扬优点,改正不足,尽快成长。

六、党员每月向党小组汇报一次联系群众的情况,支部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党员联系群众面要达到100%。

七、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支部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以及支部书记联席会。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党委时,党委组织部都要将其编进党的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

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组织生活会应当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两周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会议精神,交流在工作环境中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通报与党组织的联系及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议通知尽可能提前一周发出,使党员早作安排,保证会议的出席率和质量。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

第五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

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扩大非党员参加,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

第七条

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

我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党委办公室保存。评议内容包括:(1)党员在工作中是否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同党组织经常保持联系、按期缴纳党费、积极过组织生活;(2)党员是否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3)党员在工作中表现是否积极,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4)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是否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是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第九条

民主评议要评选出若干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予以表彰;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需要党委组织部帮助解决的问题,应在会后及时请示。如有必要,党委组织部在开会时要派员参加,对会议给予具体指导。

第十一条

对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党委批准;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三条

9.党支部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制度 篇九

一、党员的教育培训制度

(一)政治学习

1、主要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

(2)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重大决议、重要文献。

(3)上级重要文件精神。

(4)重要法律法规、某场经济知识和房地产相关业务知识。

(5)廉政建设有关准则、条例、规定和案例。

(6)某委、某政府及局委党决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人民日报》的各种社论、评论员文章、系列谈等。

2、学习方式

(1)个人自学;(2)分组专题学习、讨论;(3)参加专题辅导讲座、报告等党课教育;(4)观看电影、录像等电化教育;(5)参观交流,实践活动;(6)党校学习、专项培训等。

3、保障措施

(1)通常每周三晚上为集中或个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若因工作需要,可临时调整学习时间。

(2)政工科负责于每季度向各党小组下发学习计划,提前准备学习材料,并明确学习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方式。

(3)每年12月份,就改进政治学习内容和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向中心党员征集意见和建议。

(4)实行政治学习签到考勤制,除出差或生病住院外,中心全体党员均应认真参加学习。

(二)党员教育活动

1、每年清明节,组织党员祭扫革命烈士陵园,集中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根据局党委安排,每年元月定为“廉政建设教育月”,7月定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月”。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文件,对党员进行实践“xxxx”重要思想为重要内容的先进性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

3、坚持入党纪念日给党员寄贺卡“过政治生日”和设立“党员示范岗”等旨在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的专项教育活动。

4、深入贯彻落实局党委提出的使用““秘书工作””、““秘书工作”x”和中心提出的““秘书工作”x”主题实践活动,使活动经常化,不断丰富和拓展活动内容,激励党员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在工作中多奉献,争当业务能手,更好地体现先进性。

5、深入开展扶贫助困“结对助学”活动,认捐3名贫困学生,资助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同时,组织并引导党员带头参加“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等公益活动。

6、建立党员考核与争先创优机制,积极参加局系统每二年一次的党内评先评优表彰制度。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①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②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③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④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⑤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支委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①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②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③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④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⑤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⑥研究有关人事工作和推荐选拔干部;⑦研究推荐干部参加出国学习深造或参加各类学历教育;⑧研究其他有关工作。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邀请中心非党员领导或政工科长、党小组长列席参加。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①组织党员学习;②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③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④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⑤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4、党课。党课教育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一般由支部书记或支委组织实施。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也可结合参加局统一组织的党课讲座辅导。

(二)、落实党员汇报制度

1、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2、思想汇报的内容:①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②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③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④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⑤爱岗敬业、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等。

3、思想汇报的形式:①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口头汇报;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或表格式进行汇报。

(三)、加强党内民主生活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通常半年召开一次,至少一年召开一次,一般在期末集中组织生活中安排专门时间进行。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2、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或支委分大组(片)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或支委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也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3、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结合半年来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xxxx”重要思想和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三、党员的发展工作

(一)严格党员发展标准

1、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条件。

2、实行“双推一公示”的发展制度。双推是指积极分子发展要由党小组向支部进行推荐,共青团员由所在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一公示是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前必须经过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加压训练。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前通过增加工作难度或工作量的方式进行煅炼考察。

(二)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考察程序、要求:

(1)申请人向党支部党提出入党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进行重点培养教育。

(3)入党申请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主动汇报思想,书面思想汇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4)入党申请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德、能、勤、绩、廉综合考察,符合发展条件的,确定为发展对象。

(6)所在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提出是否发展的意见。

(7)党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问题。同意发展的,转入发展程序;不同意发展的,继续考察。

2、预备党员接收程序、要求:

(1)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并进行第一次的民主测评。

(2)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3)政审合格的,支部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公示表》,进行公示,(4)公示期间无不良反应的,支部填写《党员发展对象预审表》,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上级党组织审核相关资料,签署预审意见。

(6)预审通过后,发展对象、所在党小组、入党介绍人和支部填写《入党志愿书》。

(7)召开支委会,审查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备,研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认为合格的,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8)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赞成人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一半以上的,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委派人深入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实际考察,找党内外群众代表谈话;同发展对象谈话,负责任地进行考察教育并形成考察意见,提交党委会议集体审批。考察期限一般为二个月,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0)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组织入党宣誓并转入预备党员考察阶段。

3、预备党员教育、考查和转正阶段:

(1)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管理,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履行除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以外的党员的权利义务。

(2)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一思想汇报并按规定填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查表》。

(3)党小组和党支部每季度填写一次考查意见。

(4)一年预备期满之前(一般提前一个月),预备党员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5)党小组综合该预备党员考查期间的表现情况向支部提出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6)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并组织进行转正民主测评。

(7)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公示无不良反应的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预审表并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8)上级党组织审核有关材料作出是否通过预审的批复。

(9)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10)党支部应将审查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将发展党员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上级党组织审批。

(11)上级党委派人深入预备党员所在单位实际考察,找党内外群众代表和预备党员谈话,形成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并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审批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同意按期转正的,下达批复通知并将入党材料进行归档保存;不同意按期转正的,下达延期转正的批复并将材料退回;延长预备期的时间最长为一年,超过一年仍不能通过转正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三)、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对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后)进行为期2年的跟踪考察,关注并了解其成长,有针对性的进行帮助和教育,并继续在工作上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进一步得到锻练和考验。

四、党风与廉政建设制度

(一)、中心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中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直接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科室正职领导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依法办事。不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请吃、礼金或有价证券,不参与“秘书工作”开发企业的营销活动。

(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玩忽职守,不打击报复,不做有损中心形象的事。

(四)、热情为群众服务。及时、认真审批案件,讲究工作实效,为群众排忧解难;对来访、来电者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礼貌,耐心解答有关问题。

(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中心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10.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篇十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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