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检查制度(精选12篇)
1.气体检查制度 篇一
2、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管理与防治,有效预防和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安全及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1、配备足够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测人员,配备灵敏可靠的瓦斯监测仪器及监控系统,并设专人维护,保证监测结果的可靠性。
2、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班汇报及日汇报,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制度,通风科科长、总工程师、经理对当日瓦斯及有害气体报表要审阅签字,做到对井下瓦斯及有害气体防治情况了如指撑。
3、安装的各类传感器必须符合《规程》和《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能够保证足够风量的局部通风机对其不间断供给新鲜风流,同时安装风电及瓦斯电闭锁装置。
4、主通风机供给风量必须满足矿井通风需要,局部通风机必须满足局部需风巷道的通风需要,同时设专人进行看管,保证正常连续运行,严禁私自停机停风,严禁无计划停风,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十分钟以上按事故处理。
5、机电队每月要对主通风机进行切换,搞好通风机的保养与维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正常切换。
6、根据国家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文件规定,确定
公司的瓦斯鉴定工作为每2年进行一次,科学准确地确定矿井瓦斯等级,为矿井瓦斯治理提供依据。
7、井下各工作点所供风量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根据工作地点需要,及时调整所供风量。
8、井下通风设施实行挂牌专职负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护、通风工特别对井下风门及风门连锁装置,风门开关监控装置进行重点维护,杜绝漏风及风流短路。
9、按照规程规定,井下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监测点并悬挂瓦斯牌,同时建立测风站,认真填写测风记录,同时保证测风结果可靠性。
10、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并认真填写瓦斯报表。
11、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12、建立瓦斯监测巡回检查制度,检查的地点和次数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如实填写瓦斯牌板、手册及报表,如有异常要及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对有爆破作业的区队在进行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爆破区域20米内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放炮。
14、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5,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6、电气设备安设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下降1%以下时,方可送电开机。
17、在《煤矿安全规程》允许范围内使用串联风的巷道的进风流中必须安设传感器,确保进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5%。
18、局扇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局扇前10米范围内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停风区域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通风。
19、临时停工的工作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20、本制度未尽事宜,结合矿井实际及现场情况,临时采取有效瓦斯防治措施,确保瓦斯治理效果,对瓦斯防治工作马虎、凑虎、不在乎的有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2.气体检查制度 篇二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简称GIS) , 是指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 国际上称为“气体绝缘开关设备” (Gas Insulated Switchgear) 简称GIS, 它将一座变电站中除变压器以外的一次设备, 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母线、电缆终端、进出线套管等, 经优化设计有机地组合成一个整体。就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开关站, 也叫高压配电装置。
我公司2012年建立的为厂内化工区供电的66KV变电所采用的是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ZF7A—126型9间隔GIS开关设备, 自2013年1月投入运行至今运行较平稳, 部分优良特性已在运行中充分显现, 但却没有避免SF6气体泄漏这一GIS开关设备较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分析一下GIS开关设备SF6气体泄漏的原因、检查, 为今后的运行及检修工作提供参考。
2 SF6漏气的危害
(1) SF6气体是一种无毒、无色、无味, 化学性能极稳定的物质, 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能及优异的灭弧性能, 但SF6在高温或电弧作用下可分解成氟化氢、二氧化硫、四氟化硫、硫化氢等有毒物质, 因此SF6漏气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人员健康。
(2) GIS漏气会导致水分进入GIS气室内, 造成气室内SF6微水含量增大, 电气绝缘降低, 灭弧性能下降, 影响设备的安全运行。
(3) GIS漏气使密闭的气室内气体压力下降, 气室绝缘降低、灭弧能力减弱甚至造成气体密度继电器报警及闭锁开关动作, 在出现故障时会造成停电范围扩大。
(4) 维护费用升高。由于GIS漏气需及时进行补充SF6气体, SF6气体价格比较高 (5万元/吨左右) , 会增加运行维护费用, 运行成本大大增加。
3 SF6漏气的原因
GIS对材料、加工工艺、装配等要求严格, 尤其是气体密封性。经过初步了解从我国电力系统SF6开关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来看, 或多或少, 都存在SF6气体泄漏的问题, 这与GSI制造质量、安装和检修质量都密切相关。
(1) 设备制造质量问题, 如外壳上有有缺陷存在砂岩, 密封材料加工与焊接不严密有裂纹、密封圈质量不合格尺寸与密封槽不配合、密度继电器存在质量缺陷等。
(2) 安装和检修质量问题, 如组装中密封工艺处理不当、未安装密封圈、密封圈损坏、操作不当使密封面有划痕、砂眼或裂纹、密封面螺栓未紧固等。
(3) 由于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振动、密封材料老化等原因产生的漏气。
4 SF6漏气的检查方法
4.1 在运设备的检查
(1) 变电所运行人员在每天的巡检中应认真记录每个间隔的气体压力, 并与近期的记录相比较, 看压力值有无明显下降, 初步判断有无泄漏气现象。
(2) 巡检中发现有刺激臭味, 有可能发生大量气体泄漏现象。
(3) 若某一气室压力有下降趋势6个月内需补气一次, 应引起注意。
(4) 在检修试验时, 若发现微水值超标也可判断此气室有泄漏现象。
4.2 常用检漏方法:
(1) 肥皂泡法检漏。此种方法是设备在运行中作为初步检查而采用的较为简单、普遍的方法。将肥皂水用刷子刷在可能泄漏的地方, 如果出现向外鼓泡就说明有漏点。
(2) 使用SF6检漏仪。用灵敏度1ppm的SF6气体检漏仪沿外壳焊缝、密封面、管路接头等部位, 用不大于2.5 mm/s的速度在上述部位缓慢移动, 若SF6检测仪读数为0则认为密封性能良好。根据实际经验, SF6检测仪读数为30以上则认为发生泄露。还可使用局部包扎法, 将被检气隔的所有密封环节逐个用塑料布包起来, 边缘用胶带粘贴密封, 塑料布与被测品应保持一定的间隙一般为5mm左右, 包扎后经24h测定包扎腔内SF6气体的浓度, 再计算年泄露量。
我公司66千伏变电所GIS组合电气2013年发生SF6气体泄漏, 通过巡检发现66千伏II段电压互感器, 66千伏II段进线及66千伏II段母线气室的压力表数值和以前数值相比有下降趋势, 其中66千伏II段母线气室压力下降较快, 三个月左右即从额定压力0.5MPa下降至报警压力0.45MPa。变电所运行人员使用测量浓度的SF6检漏仪对各密封面逐一进行检查, 并结合用塑料布对密封面局部包扎的方法测量, 测得8处密封面泄漏值从50~125不等。
我公司66k V GIS工程布置形式为单母单分段结构, 从漏气位置分析都是由密封面泄漏, 分析泄漏原因可能是密封垫圈自身缺陷或装配不当造成密封面结合不良, 要彻底解决漏气问题, 需对7# (PT) 间隔、8# (进线) 断路器及M2母线停电进行解体检查, 并根据检查结果更换相关零部件。目前在不具备停电条件的情况下, 进行了运行中对泄漏气室补充SF6气体的处理。
5 结束语
由于GIS设备的诸多优点, 已被广泛的运用于各类变电站, 但GIS在运行中也经常发生一些问题, 例如SF6气体泄露等。我们应从GIS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方面不断总结经验, 提高各方面的管理水平, 才能使其优点更好地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电力行业标准.DL/T 618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交接试验规程[S], 2010.
3.读《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 篇三
——马克思
人类走出蒙昧,在很大程度上得助于一种创造物,那就是书籍。书籍不但记载史事,人物,各类知识,重要的还有不安分的思想。因此,历代的权力者,只要意在维护酋长式统治,就必然因对思想的嫉恨而禁毁书籍。书报所以需要检查,而且进一步制度化,就是建基于这样一种意图之上,而沦为反对人类成熟的最现实的工具的。
近些年来,坊间出现过少数几部介绍禁书的书,也有少数几部关于文字狱的书,其中牵涉到禁书的命运;但是,把禁书纳入检查制度,并且同政治文化制度联系起来加以阐述的书,至今不可得见。沈固朝先生的著作《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虽然略感单薄,毕竟填补了出版界的一块空白。
书报检查的渊源,可以上溯至公元前古希腊时期,雅典当局颁布禁止讽刺他人的法令,从文字到讽刺喜剧,都包括在内。其实这是一个管理问题,而非控制。书籍控制及检查,源自思想统制的需要;但是,在某种意义上,也未尝不可以说是权力——信仰危机的产物。哪怕权倾一时,神经过敏的统治者仍然意识到潜在的危机,及至面临崩溃的末日,则从一般的控制发展到疯狂的镇压,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权力者从本质上说是虚弱的。他们称文字为“黑死病”,比子弹还厉害的“纸弹”,意大利那不勒斯当局针对一位被捕教授的起诉书说:“人类最可恶的三大敌人是:笔、墨水和纸。”教皇成了“惧书者”(BIBLIOPHOBES)。当基督教成为“国教”,取得世俗社会的控制权以后,就开始打击异端;在漫长的中世纪,教权炙手可热,对书籍的禁毁已经扩大到了相当的规模。一三○九年,巴黎禁毁了三大车犹太教典籍;西班牙于一四九○年焚毁了一座藏有六千卷书的藏书楼;至一五九六年,意大利仅克雷莫纳就焚毁了一万二千册书。焚书在中世纪十分常见,异端分子也动辄被烧死,如布鲁诺。在此期间,教皇多次下诏禁书,然而毕竟没有形成严密的组织。比较制度化以后的劫难,所有这些,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一书认定,在十六世纪以前,欧洲并没有近代意义上的书报检查制度。查禁作为一种制度,是随着书籍数目的剧增和思想的广泛传播而产生的。这时,大学建立起来了,知识和思想的需求量增大,印刷术的发明代替了手工抄书。扩大的图书市场对权力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印刷商居然可以说:“只要有二十六个铅字兵,我就可以征服世界!”为此,统治者必须建立专业性的书报检查机构,并使之同所有有效的工具和手段相协调,连结成严密的大网,从而把具有危害性的思想文字悉数消灭于有形与无形之中。
在中世纪,书报检查由各地主教会的宗教裁判官组成的机构进行,在王权取代教权之后,这样的检查机构则由酷吏,一般官员,以及个别专业人士组成。尼古拉一世时,检查机构竟多达十二个类型。这种机构的成员,绝大多数是权欲熏心,不学无术者,余下便是听命惟谨的奴才,因此,所谓检查也就注定是无知、愚蠢、横蛮透顶的行为。他们奉命制订或公布禁书目录,这类目录,有的是教皇亲自制订的;一五七一年庇护五世还曾下令设立“禁书目录部”,专司有关书目的编纂和禁例的制定。先是禁内容,后是禁作者,只要作者被确定为异端分子,他的所有著作都得被列入禁书之列。因人废言,比比皆是,随意性很大。对于各类禁书目录,《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一书所列甚详。每公布一次禁书目录,都意味着对图书馆的一次劫洗。书中援引作家拉蒂努斯一五五九年写给他的朋友的信说:“在许多书离我们而去的年代里,为什么还要再考虑写新书呢?在我看来,至少在未来的几年里除了写信,没有人再胆敢动笔了。刚刚出版了一部目录,列出不允许我们收藏的书,否则会遭来绝罚,它们的数量是如此之多,尤其是德国出版的,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留下来的了。”纳塔利·科姆斯写道:“到处都是烧书的大火,这情景使人想起了特洛伊之焚,无论私人图书馆还是公共图书馆无一幸免,有的馆几乎空了……”大约因为出版业的发达,焚不胜焚,统治者十分重视出版前检查。像托尔斯泰著名的小说《复活》,经过五百多次修改才得以出版。对印刷的控制特别严厉。一五四二年,教廷恢复异端裁判所,翌年即规定所有图书的书名页须印有主教授予的“准印许可”,未经教会同意,任何书籍不得印刷。英国查理二世于一六六二年颁布“信仰一致法”,同时颁行“制止出版诽谤、叛国和未经许可之图书和小册子”法案,简称“许可证法”。其中,对于执行办法,也有着严密的规定。直至一六九五年“许可证法”废除以前,都以出版前检查为主,其他国家亦大抵如此。一六九五年以后,则改以出版后检查为主,追惩制代替了预惩制。
从实际运作方面看来,预惩制与追惩制其实很难分开,更多时候是彼此交相使用的。在取消出版前检查后,一些国家便把这笔中世纪的遗产融入普通法中,大可以用“滥用出版自由”为借口,对需要禁毁的图书及需要打击的作者以有效的惩罚,且使惩罚变得更为“合法”。在十九世纪,出版后检查最严厉的欧洲国家有俄国、奥地利、匈牙利和德国。这些国家明文规定,“未审”报纸在印刷的同时须将副本送交当局,一旦发现问题,即及时没收销毁出版物,关闭出版社。此外,还有销售前检查。有违禁令的印刷商,遭到检查机关从酷刑,到革除教籍,罚款,乃至停业等各种不同的惩罚。检查官和出版总监常常带人搜查住宅、店铺、印刷所、仓库等。作为警告制度,尼古拉时代还发明了“约谈”。延绵数百年的检查制度成绩伟大。从一五五九年至一九四八年,教廷共出版禁书目录五十四种,教廷禁书部记录在案的宗教裁判所书籍禁令共九百多道,禁书总量为四千多种,遭到全禁的作者多达数十人。而这些作家,无一不是世界一流人物;而今撰写的世界文学史和文化史,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存在而闪耀光辉。仅瑞士苏黎世地区,从一五○○年至一七○○年因著书触犯当局而被处死的作家就有七十四名,至于肉刑、监刑和罚金者更不计其数。据介绍,十八世纪中期,几乎没有哪一个作者没有在监狱中蹲过二十四小时以上的。
统治者以无所不在的检查制度极力制造恐怖,从而促使书商和作者进行自我检查。有一位叫萨伏林的俄国记者说:“自我检查比政府检查更苛刻,也更残酷。”奥地利作家弗兰克在日记中写道:“那些本来自信的作者,情绪如此低落,他们不得不用自我审查来毁掉每一点天生的思考力。”诗人安东尼乌·费雷拉写道:“我生活在恐惧之中,当我写作和说话时,我害怕,甚至在我窃窃自语,在沉默或思考时,也感到恐惧。”迫害的风气搜索每个人的灵魂,剥夺思想,蹂躏心灵,肆意破坏生命的尊严,固有的意志力和创造力,使人类世界归于死寂。书报检查制度破坏之巨,不能仅仅以被禁毁的书目多少,或以此相关的惩罚的繁苛程度为依据,还应当对精神的虐杀有足够的估计。然而,精神的损伤难以量化,我们只能从一代人和数代人的普遍的生活风气,精神状态和整体的文化性格中,窥见统治者的手段的博大、细密,及其影响的深远。
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一直在进行。实际上,任何禁锢和压迫都无法遏制人们对自由的渴望。这时,作家以寓言、反讽、影射等手法丰富了语言艺术;画家创作漫画,政治漫画是颇令当局感到头疼的。他们以退为进,在逃避迫害的途中顽强地表达思想。在严厉的检查、删改、禁毁之下,一个时代的文化艺术只能走向凋零,或以扭曲的风格出现。出版商发展了地下印刷业,书商则使地下书业贸易变得活跃起来。禁锢愈厉害,地下活动愈频繁;或者可以倒过来说,哪里地下活动最频繁,那里的禁锢便愈见厉害。
突出的是盗版问题。《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中以大量史实表明,盗版来源于出版特权,是对业已形成的商业垄断的一种反动。如英国从亨利七世开始指定御用出版商到亨利八世授予一批所谓“负责的出版商”,让它们具有专有权利,把所有法令法规、议会决议、文告和圣经的印刷权授予他们;还划出部分领域授予专利,如出版语法书、法律书、歌本和赞美诗等的印刷权,指定授予对象,而使多数印刷商无从染指。这样,没有特权的商人只好盗印。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历代的禁书最受欢迎,于是“禁书目录”成了全欧洲最大的图书免费广告。图书一旦被禁,即被全社会“推销”,而盗版这类图书则往往赢得巨大利润。在专制时代,盗版书对于思想的传播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可谓功不可没。姑不论动机如何,它打击了特许制,使各种检查法规在这匹隐藏的“木马”面前统统失效。不妨说,这是出版界的另一场“特洛伊战争”。要废除出版特权,废除书报检查制度以及与此相应的罪恶的惩罚措施,除非实行革命。期待一个专制政权自行完善是徒劳的。书中列举的几个欧洲国家,其中英国和法国废除检查制度——从终止许可证法到废除印花税——都较为彻底,原因是它们先后进行过血与火的革命。整个废除过程,英国用了二百多年,法国只用九十年。法国的革命方式是更为激进的。欧洲各国君主都十分害怕法国大革命,为此,书报检查也特别严格;一些国家规定,报纸只要提及法国的事情就要查封。奥地利曾一度下令关闭图书馆,其检查目标后来甚至扩大到扇子、鼻烟盒和玩具上的箴言和题辞;从法国运来的器物,只要绘有“自由”字样都要清除掉。在一七九三年雅各宾专政时期,俄国焚毁了一万九千种有关书籍,卡特琳娜还禁止了一切来自法国的物品。这些专制政体的头面人物,对革命的恐惧已经到了神经质的地步。然而可笑的是,一些自命为客观、中立的学者,或是以“民间立场”相标榜的知识分子,居然也抱持当年这些君主的态度:否定革命、嘲笑革命、畏惧革命、诅咒革命!他们应当知道,没有近代革命的发生,人类在中世纪的巨大的阴影下不知还要匍匐多少个世纪!从书中可以看到,在欧洲,书报检查特别野蛮和持久的国度,就是德国和俄国;它们未曾有过大规模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清洗,因此更多地保留了封建王国的封闭与专横。自然,革命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而且革命本身也可能不只一次地背叛自己。法国在“旧制度的死亡证书”——《人权宣言》中宣称,“思想和意见的自由传播是人类最可宝贵的权利之一”。两年后,这一原则,即废除出版检查制度和维护出版自由被写入第一部宪法,成为法国政府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然而,拿破仑登台之后,随即背弃宪法有关的承诺,于一八一○年成立出版管理署,设立新闻检查官,正式恢复书报检查制度,大力砍杀对立的报纸,积极扶植发行官报。他认为,“四家有敌意的报纸比一千把刺刀更可怕”。他对警察总监富歇说,“大革命时代已经结束,在法国只能存在唯一的党派,我决不容忍报纸说出或做出有损于国家利益的事情。”在法国,为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前前后后有过多次反复,其激烈程度是世界罕见的。但是,应当看到,这种复辟倒退的现象,并非由革命引起,恰恰相反,乃是旧制度的遗产。从漫长的中世纪到民族国家的建立,专制主义根深蒂固。书报检查作为一种制度即使被废除以后,在欧洲各国,对思想文字的控制,仍然得以以各种变异的、零散的方式表现出来。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仍然进行书报检查。这项工作开始时是由国家政治保安总局进行的,党通常不加干预;一九二三年以后,鼓动宣传部的官员就已开始密切注意文学团体的活动,通过行政手段,进行作家登记,审读文学报刊,严格控制出版社。一九二五年中央委员会还曾介入文学界的争论,发布过有关的决议。即使在比较宽松的时期,倘要禁止某个作家出版作品,一样是十分坚决的。在斯大林当政时期,书报检查犹如一道巨大的闸门,把“反对派”的著作统统封死了。这些书籍可以在一个早上悄然消失,而这一天,往往是在接到上面最新指示的一天。消灭异已的行动特别迅速。与此同时,新的历史书、教科书、回忆录乃至“百科全书”也都以篡改过的、不诚实的内容出现,代替砍伐所留下的出版真空。著名作家札米亚京在一封给斯大林的信中写道,一九二○年以前,他已几乎无法在国内出版任何著作了。后来,通过高尔基的关系终于迁居国外。其他一些作家就没有这样的幸运了。左琴科、阿赫玛托娃等被公开革出“作协”,茨维塔耶娃在找不到工作的窘迫中自缢身亡,古米廖夫、曼德尔施塔姆等遭到镇压,再后来则有索尔仁尼琴、布罗茨基等的流亡。工业现代化与政治民主化未必是同步的,或者说是必然一致的。现代化的道路不是只为新生事物敞开,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它仍保有合适的空间,供专制主义的幽灵舞蹈。《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一书总结说,专制主义是“书报检查制度生存的土壤”,是命中要害的。要彻底废除检查制度,除非彻底铲除专制主义。
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开始,书报检查制度便不断遭到来自思想知识界的理性批判。马克思指出,把思想方式置于法律追究的范围之内,是专制主义检查制度的特征。言论出版自由是人类最基本的自由权利,只要出版受到控制,一切关于思想解放和社会正义一类宣言都将成为伟大的空话。所以,争取出版自由,自然成了被压迫阶级的斗争的首要目标。人类的理性和智慧,将因此而集中起来,以谋求共同的福祉。正因为如此,夏多布里昂说:“出版自由是当今的全部宪法”。对于出版自由的趋势,书中用了一位演说家在一八四○年的一段话进行描述,说:“现在,印刷机的有力的滚筒每日每夜印出的成千上万张纸,正渡过河流、穿过森林、穿过海关的封锁,越过高山峻岭,用它那智慧的炮弹,在未来的战场上奋勇直前,靠思想的宣传机器和出版自由,你们将无往不胜!”出于人性的基本要求和生存的实际需要,事情确如全书最后部分的题目所宣示的,“废除检查制度是历史的必然”。但是,通往自由的道路是漫长的,曲折的;许多时候充满风险,出现反复,这也是无疑的。
沈先生的著作把书报检查从出版史上特意抽离出来加以放大阐述,具有特别的意义,超出历史学一般的实证主义的学术范围。其实,出版史的主要线索,不是科学技术的发现和发明,而是环绕出版物展开的更为广泛而深入的文化斗争。《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把书报检查同政治文化制度,同权力和权力者联系起来,的确捉住了问题的要害。但是,对于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统,不同文化型态之间的影响等,书中缺乏适当的照顾。其中,把欧洲废除检查制度定在十九世纪中期,这个限界也不是不可以商榷的。至少,延至二十世纪,希特勒的德国和斯大林的苏联,对于书报的审查是严厉的。用鲁迅的话说是“代代跨灶”,许多地方超越了前人,甚至史无前例。我们是看重文牍的考究,譬如广告税、印花税的废除等等,还是重在实质的考察?这是一个问题。在历史研究方面,我们如何消化和运用类似“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概念,如何避免因此而造成的时间的间离,则是另外的一个牵涉更广的问题。最近有一本新书,是一个叫J·D·亨特的人写的,名为《文化战争:定义美国的一场奋斗》,其中有一节就是“审查制度”。历史的前后比照是饶有意味的。同为审查,今日的欧美社会,无论内容或形式,都毕竟大不同于往昔了。
至于东方社会的书报检查制度的变迁,也当有人进行书面系统的清理了。与西方相比较而言,对于东方,从亚里士多德到黑格尔到马克思,都是视之为“野蛮”,“停滞”,更带专制主义性质的。所谓“东方没有历史”,所指大约就是这层意思罢。
二○○○年六月,时值酷暑。
4.气体经营管理制度 篇四
2、不得在店面内使用电炉、明火取暖,不得在店面设置生活设施。
3、灭火器应经常检查,确保其状态良好到期应及时换药、充气,防止干粉结块。灭火器应放置在易于取用的位置,防止受潮、副食、防曝晒。
4、店面内的气瓶树立放置整齐,空瓶与实瓶应明确分开放置。
5、店面内外应设立醒目的防火标志和危险标志。
6、尽量减少气瓶在店面内的存放数量,增加流动速度。
7、店面内的电气设施均采用防爆型,采用防爆灯,防爆开关,电线应穿钢管等。
8、对店面周围的群众应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加强巡视和宣传。
9、员工应熟悉氧气的理化特性,熟悉气瓶事故处理方法,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
10、员工均应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员工应精神饱满,严禁酒后、带病工作。
★ 经营管理制度
★ 经营方案范文
★ 经营担保书参考
★ 经营保证书范文
★ 经营计划书范文
★ 经营承诺书
★ 经营计划书模版
★ 年度经营计划表
★ 各种管理制度
5.气体检查制度 篇五
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部门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二、储存和使用:
1、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氧乙炔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之射;
(3)、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氧乙炔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4)、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2、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
(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1)、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三、确保气瓶安全五条纪律:
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
2、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
3、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
4、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险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须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四、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1、本车间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车间负责;
2、发生下列情况按照《太原第一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1)、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2)、由于对气瓶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致使发生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3)、发生一般习惯性违章造成严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严重设备损
坏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在承包设备检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气瓶发生不安全情况时,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费用结算中按有关规定根据安监部罚款通知书进行扣罚;
3、根据本制度,凡是现场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设止回阀,如不使用止回阀每次罚款300元;
二、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5.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三、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起
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它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中铁某局拉日铁路指挥部钢加工厂
6.安全检查制度及隐患排查制度 篇六
一、总则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检查制度,是识别和预防事故发生的一种重要保证手段,安全检查可以及时了解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制定安全措施进行预防,从而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保障安全生产。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检查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思想重视程度、组织领导、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技术资料、安全措施、安全设施、机械设备、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现场隐患、施工环境安全、违章及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安全培训教育与持证上岗、现场文明施工。专业检查主要依据国家规范,查结构、设备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各种检测数据、作业环境状况、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检查项目、标准,做到“十查”、“十看”。
1、“十查”
查安全帽的佩戴、查安全带的使用、查安全网的张设、查保护器的灵敏、查电力线的架设、查脚手架的搭设、查预留洞的防护、查临边设施防护、查机器具的安装、查灭火器材配备
2、“十看”
看安全管理制度、看安全保护措施、看安全施工方案、看操作工人技能、看安全质量要求、看安全达标规划、看安全思想动态、看安全台帐记录、看安全责任奖惩、看伤亡事故处理
三、安全检查形式与频次
安全检查分定期性、经常性、季节性及节假日、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等形式。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根据检查目的、内容确定,因此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组成,应根据检查内容确定参加检查的部门、专业人员。
1、定期检查:(1)项目部每周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领导带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认真检查,安全员做好纪录。(2)生产班组每天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经常性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⑴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⑵安全管理人员及领导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⑶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2、专项治理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进行如:起重作业、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机械、高大模架、深基坑、防尘防毒、文明施工等进行单项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对施工造成的危害、不良影响组织的检查。主要有:以夏季防暑降温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汛期施工安全检查;冬期施工安全检查;防火、防煤毒工作安全检查;大风季节施工安全检查;大雪、大雨天过后安全检查等。项目经理要带领安全员、施工员按照季节性措施组织进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节假日(特别是春节、秋收、麦收)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检查。节日加班,更要加强对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⑴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灭不安全隐患。⑵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⑶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施工使用前,应出工长、作业队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办理工序交接卡,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井字架、塔吊、安全网支设、孔洞临边的防护等,在搭设和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四、安全检查的标准与方法
(一)安全检查的标准
(1)可结合工程的类别、特点,依据国家、行业或地方颁布的标准要求执行。(2)依据本公司在安全管理及生产中的有关经验,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1、常规检查法
常规检查是常见的一种检查方法。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到作业场所的现场,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的定性检查。安全检查人员通过这一手段,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常规检查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检查的结果直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影响。因此,对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要求较高。
2、安全检查表法
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SCL)是事先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这种表就叫做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制止违章行为的一个有力工具。
安全检查表应列举需查明的所有可能会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每个检查表均需注明检查时间、检查者、直接负责人等,以便分清责任。安全检查表的设计应做到系统、全面,检查项目应明确。
3、仪器检查法
机器、设备内部的缺陷及作业环境条件的真实信息或定量数据,只能通过仪器检查法来进行定量化的检验与测量,才能发现安全隐患,从而为后续整改提供信息。因此,必要时需要实施仪器检查。由于被检查的对象不同,检查所用的仪器和手段也不同。
五、隐患的整改与复查
1、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进行登记,为整改提供依据,同时为安全活动分析提供信息。
2、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项目部要认真组织整改,按照四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经费),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情况报告书》,项目部将隐患整改完毕后由安全部门复查。
3、被检查单位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项目,应制定临时措施或整改计划、整改方案报公司质量技术中心。对于严重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应采取停工、停机、查封等措施,并要求应立即整改。
存在隐患的单位必须按照检查组(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落实整改。检查组(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获得整改效果的信息,以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
一、各级职责及负责人
本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项目部应成立由分管安全项目副经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施工技术人员、作业班(组)长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项目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各项目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到生产活动全过程中,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开展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节假日前期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被排查项目(部门)应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按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本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二、资金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应当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从安全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三、隐患排查方法
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四、排查治理的重点
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一是供电、供水、供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二是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三是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县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必查;四是废弃仪器处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必查
五、隐患治理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资料建档
本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本公司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制度,本公司每月25日前要向上级部门报送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表,本公司当月排查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本公司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通报当地政府。本公司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七、上报程序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工段(班组)能整改的不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对物质技术条件和其它客观因素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4)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公司各种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并存档,上报公司。
(5)必要时,由安全管理部门上报县(市、区)安监部门备案。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八、统计分析
本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后5日内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上级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九、应急处理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和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快速、及时、妥善处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总目标的顺利实现,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胡湛军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和事故应急分队。全面领导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事宜,项目部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由安全保卫科进行组织和实施,逐级签定安全保证责任状,自上而下形成安全保证体系。
1、组织检查各施工队现场及其它生产部门的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对应急事故处理方法的教育和学习,以及配备相应工具和器材。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处理教育和学习,掌握基本的事故一般处理方法,学会基本的自救、他救措施。
3、事故发生后,要求现场人员切不可惊惶失措,要有组织,统一指挥,及时采用科学的抢救方法和现场急救措施,尽量制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造成的伤亡程度和财产损失。
4、安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安全负责人均配置手机,每个施工工班应配备手机。事故发生后,该工班应立即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项目领导,以利于及时做出决策,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领导。
5、事故发生后,附近的人员、材料、机械应立即无条件投入抢救工作,并服从统一组织,指挥和领导。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应随时准备好交通工具,以备万一。
6、灾害过后,应保护好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取证,处理事故及善后工作,恢复生产等工作。
7、总结预案实施情况,做好分析、总结工作,进一步完善预案。
十、奖惩
公司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项目和个人,追究责任;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项目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部(部门),处项目部(部门)主要负责人1000元罚款。处项目部2000元罚款。
(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或制定的方案不可行的,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500元罚款。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擅自进行生产作业的,处项目部生产主要责任人1000元罚款。
(四)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500元罚款。
(五)对于事故隐患不按期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项目(部门),处项目部2000元罚款
7.气体检查制度 篇七
安全生产检查与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与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
2、范围:中铁二十局集团沪昆客运专线云南段项目经理部第四分部
3、责任者:分部经理、分部总工、分部副经理、分部书记、各科室主管及各架子队队长。
4、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分部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分部级安全检查,由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质科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架子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科级安全检查,由科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部。
4.2.4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安质科。
4.2.5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架子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6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项目经理部四分部
安全生产检查与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4.2.7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又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8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4.3.2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安质科人员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外,分部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检查,时间定为每月的25号至30号;安质科每周检查一次,并应有专门记录,班组每天班前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记入《上岗检查记录簿》内,以便查考。
2、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内容:安全组织落实,安全文件的传达,贯彻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文明施工,“三宝”使用,“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两架一塔一电的搭设是否符合要求,有验收记录,施工机械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防火、防爆、防毒等措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食堂宿舍卫生情况等。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如暂时无法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要求(四定)整改。
4、凡安全检查发生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指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拖延不改,也可根据《安全生产罚款细则》第六条给予处罚,并强行停工整改,停工时造成的损失由有关责任人负责。
5、季节性安全检查:
夏季前:防暑降温;卫生;防止中毒;防火检查。
雷雨季:防台;防汛;防雷;防临设倾倒;电器漏电等检查。
冬季前: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等检查。
节假日: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卫生等检查。
8.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篇八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强化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我工程项目部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为实现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现制定此制度。
一、项目必须成立安全检查小组,项目部一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所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及其它材料说明书)安全员对所购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
三、除对临电电工进行安全交底外,安全员每天对临电进行查看,一周由安全员、电工工长、临电工进行检查,特别是风雨后的检查。
四、对所属的机具配电箱、开关箱,每10天进行一次检查。
五、对模板工程,所关好的模板前,随时检查各环节的支撑加料。
六、做好外脚手架地检查验收工作,施工办一周一次大检查,安全员和外架搭设组长三天一次小检查,并做好专人维修、保养、大风大雨后,要不定时的检查。
七、做好龙门架,卷扬机的检查验收工作,随时检查、随时维修、确保龙门架和卷扬机保持良好的运转。
八、确保搅拌机的正常运转,每周对搅拌机检查保养一次,并购好配件。
九、卸料平台,工长每天检查,安全员10天检查一次。
十、各种安全防护施工,每天安全员、工长都要起码一次的检查,如有变形、拆除,要及时复原。
十一、对拉筋卷扬机、断筋机、弯筋机、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每一周检查一次,并随时注意电丝的破皮、漏电。如有此现象,及时处理、包扎。
十二、做好塔吊的检查验收工作,机手随时注意塔吊就位的动态状况,一发现问题,及时停机修理。每周安全员和塔吊负责人对塔部位进行一次检查。
双流县籍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篇九
1.根据矿井生产布局和瓦斯涌出状况确定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点、检查时间、检查内容、交接班地点和方式等,及时制定各路线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一式三份,一份交瓦检员使用,一份留通风队、一份报通风科备案。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每月修定一次。当月内检查区域有变动的,计划图表要及时修改,并将修改情况报通风科。当月结束时,要将计划图表和瓦检员交回的当月每班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一并保存。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图表逐级审查制度,通风队值班干部要每天审查前一天全部图表,并签字。矿领导、通风科干部、通风队干部井下查岗,遇见瓦检员必须检查其瓦斯巡回检查图表,并在图表上签注审查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的综采工作面每班必须配备两名专职瓦斯检查工。其中一名,随时检查机组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煤壁和两滚筒间等地点的瓦斯浓度。另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工执行巡回检查工作。配备跟机瓦检员的综采工作面,跟机瓦检员不在现场,严禁开机割煤。炮采和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工。
使用掘进机的工作面必须设跟机专职瓦斯检查工,随时检查掘进机组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
炮掘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相邻的同时并进的掘进工作面可设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工,检查入风、煤头、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及分区回风等地点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3.瓦检员必须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严格按规定路线和检查点巡回检查瓦斯,严禁弄虚作假或空班漏检。凡发现瓦检员脱岗、假检漏检、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要坚决给予开除留矿察看或开除的行政处分。4.各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因处理问题等特殊情况检查时间误差超过规定时,必须在图表上写明并向通风调度说明原因。
5.瓦斯检查员交接班
1)专人定岗的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执行巡回检查瓦斯任务的瓦检员应在井下指定工作面同下一班瓦检员交接班。
瓦斯检查工当班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开局部通风机或未处理完瓦斯,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2)瓦检员必须将本班情况及下班需注意的问题向下一班瓦检员交接清楚,并由接班瓦检员在上一班瓦检员的瓦斯检查巡回图表上签字备查。
3)瓦检员凡因特殊情况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的,必须用电话向本班班长或通风队值班干部汇报本班工作状况,由班长或代班长在瓦检员井下交接记录上注明原因。
6.所有瓦斯检查地点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板悬挂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0米范围内的回风流中。严禁两个地点共用一块瓦斯检查牌板。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瓦斯、二氧化碳和温度检查结果、探头显示值及时填写在巡回图表及瓦斯检查牌板上,并向通风调度汇报,做到图表、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
7.瓦检员必须将检查情况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经该地点班组长签字确认。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并撤到安全地点,进行汇报处理。8.通风、防尘、安全监测、通风设施设备必须纳入瓦斯巡回检查范围,专职定岗人员负责为本工作面服务的设施检查,巡岗人员负责所在盘区的设施检查。同一盘区有两个以上巡岗人员时,除各自负责为本人所检查工作地点服务的设施检查外,其余设施有通风队按所在位置就近划分(特殊情况指定人员负责)。发现设施设备损坏,要及时向通风调度报告。紧急情况下,通风调度要请示通风科、队值班干部,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9.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揭示明显警标,然后向通风调度报告。
10.瓦检员应具有一定的煤矿生产经验,必须按规定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操作证资格证,坚持原则并经矿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通风科、劳资部门每半年负责对瓦斯检查工进行人员核定,确保人员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并上报集团公司。
11.瓦检员上岗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棍和不少于2米长的胶皮管,同时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2.瓦检班长要认真检查、分析瓦检员的巡回检查图表和记录,检查瓦检员的工作质量和交接班情况,帮助处理问题,及时汇总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并按时填写班长工作班报。
13.进行零星工程作业队伍的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报警仪;多地点作业时。各地点负责人也必须携带便携式报警仪,并正常使用。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超过1%,不得作业,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经处理后瓦斯浓度下降至1%以下方可开工。14.瓦斯检查技术管理
1)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及专用排瓦斯尾巷、井下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本班未进行生产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利用全风压通风的煤仓、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各检查点当班瓦斯检查间隔时间要均匀,每班检查三次的地点间隔为2小时,每班检查两次的地点间隔为3小时,检查误差时间不超过20分钟,因处理问题等特殊情况时间误差超规定时,必须在图表上写明原因,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3)密闭墙、挡风墙前每周至少检查一次。4)采掘工作面应设的主要检查点分别为:
a)综采工作面: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局部高冒区、工作面回风流及尾巷栅栏处。配备跟机瓦检员的综采工作面,跟机瓦检员检查的地点有:机组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煤壁、两滚筒间、前后溜子道。b)综掘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风流、迎头煤壁、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局部高冒区。c)其它需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需检查的地点。
4)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检查煤仓瓦斯时,以小胶皮管伸入煤仓2米处为准,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停止附近20米范围内电气设备运转。只有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开动电气设备运转。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通风科通风队
10.监督检查制度 篇十
为了加强队伍管理和安全防事故工作,解决干部队伍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纪律观念淡薄、自身表率作用差等问题,结合我大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大队党总支每年对贯彻消防工作及队伍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至两次全面的监督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检查。
2、大队对中队业务训练、体能训练开展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训练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大队每半个月对中队全体官兵辖区情况、器材装备保养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大队每半个月对中队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认真组织讲评。
5。、监督检查工作要依靠社会群众和全体官兵的支持和参与,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通过行风评议,明察暗访,调查研究等渠道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社会群众对消防工作及队伍管理的反映,意见和建议,收集有关情况。
6、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并提出追究责任的意见和建议。
仁化县公安消防大队
11.监理安全检查制度 篇十一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全体监理人员按《监理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日常巡视、定期安全检查和不定安全大检查。
1.日常巡视
监理部所有人对当天现场发现的问题,均要记录到日常巡视记录表上,建立日常巡视检查记录册。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2.定期安全检查
每周一上午9:30,监理部组织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及班组长等,进行施工场地全面检查,并行成会议记要。
3.不定安全大检查
监理部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遇节假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性检查,可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理部应针对现阶段施工特点进行检查,并行成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和纠正。对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或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应通知监理部验收、签认。对施工单位不整改的上报给建设单位,必要时上报安全监督站。
万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坪山新区外国语学校项目部
12.气体检查制度 篇十二
为加强矿井瓦斯检查,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瓦检员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
一、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照矿井瓦斯检查建点计划和巡回检查瓦斯图表检查瓦斯。
二、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实行巡回检查制,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涌出量较高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实行专人检查制,每班至少检查三次。
三、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点处要设检查记录牌板。
四、矿井总回风巷、一翼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每旬至少检查一次。
五、被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其进风中要设点(采煤工作面设在进风巷,掘进工作面设在风机进风处)检查瓦斯,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牌板。
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水采区待采巷道栅栏外,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其他地点的检查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七、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和二氧化碳浓度要设点检查。检查次数:每班至少检查2次;检查地点: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煤壁线50m的进风流中)、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5m处的风流中,检查点设检查记录牌。
八、瓦斯检查牌板位置和内容:采煤工作面在回风巷距工作面30~50米,掘进工作面距迎头30~50米处,有人工作的硐室在人员停留处,无人硐室在回风出口处,井下瓦斯检查牌板必须填写检查
地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岩巷除外)及温度、检查次数、检查人姓名、检查时间等内容,并保留三班记录。
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和二氧化碳检查记录牌位置和内容:采煤工作面在进风巷距工作面30~50米,掘进工作面设在局部通风机前5m。牌板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工作人数、氧气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次数、检查人姓名、检查时间等,并保留三班记录。
九、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2米长的胶管。
十、瓦检员每检查一地点都要将检查结果和检查时间分别填写在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检查牌板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每日早班对该地点瓦斯传感器进行对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通风调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通风调度请示汇报。每班至少汇报二次,做到牌板、检查手册、班报三对口。
十一、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和瓦斯较高区域,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须注意的问题,并互相在对方的检查手册上签字交接。
十二、瓦斯检查员在瓦斯检查过程中,遇到气体超限、局部通风机停电、瓦斯积聚、通风系统出现问题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风调度请示报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三、通风(瓦斯)调度日报(其内容反映当日瓦斯重点情况,隐患情况、重大问题处理意见,“一通三防”重点调度内容等)。每日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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