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网络部规章制度

2024-09-24

校学生会网络部规章制度(精选18篇)

1.校学生会网络部规章制度 篇一

校团委学生会网络部的考核制度

(一)日常表现考核活动出席:接到校团委学生会通知后,按时到岗,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者,需向秘书长和部长请假说明原因,无故缺勤次数超过总活动考勤次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劝退。

2会议出席:接到校团委学生通知后,能够遵守会议时间,遵守时间。会议过程中态度认真,并能够详细的记录。请假要向秘书长和部长说明(上课,实验以及实习除外),无故缺勤者次数达3次以上者劝退。活动表现:吃苦耐劳,能够认真完成组织上分配的任务,对工作负责。

(二)成绩考核

挂一科的学生干部组织上予以提醒,挂两科的同学予以警告,对于重修两个以上或专业排名在70%以后的学生干部施行劝退处理。

2.校学生会网络部规章制度 篇二

与通常的实名举报方式相比,通过网络、微博实名举报,往往更容易见效,能够迅速进入公众视野,形成舆论热点,进而倒逼有关部门启动调查程序。正因如此,举报人有必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更大的责任,以免伤及无辜,损及他人的隐私和名誉。

但需要提醒的是,网络反腐也有其局限性,除了可能存在诬告、诽谤、误伤,或恶意泄露他人隐私等问题外,也存在监督对象和范围有限,调查效果具有一定偶然性等不足。民众乐见实名举报等网络反腐取得实效,但也不能期待太高,有关部门更要认真对待,既不能对举报的线索视而不见,又不能因为舆论的高度关注而“匆忙断案”,查清真相、依法办案,这才是可取态度。

而对于举报者,原则上,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即使举报有失实之处,也不应追究举报者的责任。因为基于公众的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法律对官员隐私和名誉的保护有所限制。

不过,在当前声势浩大的反腐热潮中,无论是网民还是有关部门,或许还是应该多一分清醒和冷静。反腐成功与否,不能单以落马官员的级别或者数量来衡量。这方面,重庆昔日的“打黑”已经提供了某些教训。以史为鉴,做任何事情如果以大搞“运动”的方式去做,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运动式反腐”,会“人去政息”,反腐不能靠某个人去决定成败。中国吃这方面的亏已然不少,值得警惕。

民众希望看见的是“法治反腐”,须警惕的是“运动式反腐”。“法治反腐”,一方面是要在具体的个案中,以法治的原则和方式应对;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法律制度的建设。公民实名举报的勇气固然可嘉,但反腐不可能靠个别人的努力以竟全功,仍需要完善基本的制度防线。

比如,由于缺乏财产公开等基础性反腐制度,相关部门对贪腐线索的发现、汲取能力不足;立足于内部自我监督的体制设计,难免会产生制度惰性,导致反应迟钝、行动力不足;程序上缺乏公开,也影响到查处结果的公信力等。在查处具体官员的同时,这些制度的完善更不能松懈。

3.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初探 篇三

[关键词] 社会舆情;网络舆情;舆情监测制度

【中图分类号】 TP3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2-015-1

一、舆情对司法的影响

首先,通过下面一组案例了解社会舆论,尤其是社会舆情对司法的影响:

(一)泸州二奶继承案:2001年,黄某立遗嘱将财产遗留给情人张学英,并进行了公证。黄去世后,其妻拒绝将其遗产交付张。张遂提起诉讼,引起许多媒体的关注,更引发了法律界的争论,网络上舆论纷纷,给审判机关带来了很大压力。法院判定遗嘱无效。二审维持原判。

(二)李思怡案:2003年6月4日,长年吸毒的成都妇女李桂芳因偷盗被抓,后被送去强制戒毒。李桂芳被抓后,曾多次极力哀求抓她的人去救出被关在屋里的无人陪伴的女儿李思怡,但都遭到拒绝,最后只是简单的通过电话进行联系,在戒毒所里求助时同样没有给予答复,其家人及邻居也都未接到通知,导致其3岁幼女李思怡被困家中活活饿死,直到6月21日才被发现。四川媒体记者在网络发文,立即引起广泛关注。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涉案民警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8月19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对原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和民警黄小兵公开宣判,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王新和黄小兵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

(三)河南“喝水门”案:2010年2月18日,河南省鲁山县一名叫王亚辉的男青年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王亚辉已在看守所内死亡。亲属查看尸体后,发现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对此,当地警方解释,犯罪嫌疑人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当地警方“喝开水死亡”的说法一经报道,立刻引起广泛关注,“喝开水”一词迅速成为网络热词。同时,不少网友也发出检察机关能否查明事件真相、能否依法公正处理的质疑。河南省检察院监测到鲁山县“喝水门”事件的舆情信息后,指示平顶山市检察院介入,迅速查明了4名公安人员的刑讯逼供行为,4名涉案人员被依法批准逮捕。至此,这起网络舆论事件才渐渐平息。

以上几个案例,都可以看出社会舆论监督特别是网络舆情对案件审判产生影响,包括积极影响(李思怡案),也包括消极影响(泸州遗产案);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司法机关的舆情监测与相应的举措也对案件结果起到重要影响。那么,到底什么是网络舆情、舆情监测,后者对前者有什么影响,又应该怎么去完善,笔者将在本文提出一些个人想法。

二、网络舆情概述

(一)网络舆情的概念。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王来华研究员在国内最早对舆情进行系统性定义,其研究认为“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

(二)网络舆情的特点。网络舆情形成迅速,对社会影响巨大。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决定了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1、直接性,通过BBS,新闻点评和博客网站,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2、突发性,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3、偏差性,由于发言者身份隐蔽,并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自然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

三、舆情监测制度概述

(一)舆情监测制度的概念。舆情监测,是通过对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的一种监视和预测行为。

(二)舆情监测制度建立保障。网络舆情监测体系的建立主要依靠两方面保障:一是人力、资金等物质方面的保障,二是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网络舆情监测和舆情分析有必要通过与之相匹配的科技手段来进行。

四、舆情监测制度建议

(一)加强对各类网络论坛,尤其是市县级论坛的舆情监测。加强地方网络舆情监测,应建立以当地新闻媒体和网络论坛为先锋、以政府和事业单位为后盾、以同级司法网站为互访对象的舆情监测网,搭建夯实的技术平台,对网络不良信息严格管理和控制。

(二)加强全国性、主流论坛和主流网络媒体的议程设置引导。全国性、主流论坛往往是舆情热点事件的“孵化器”,同样值得我们高度重视。这类主流论坛和网络媒体通常具有较强的组织性和影响力,可以与传统新闻媒体一样通过“议题设置”把网民的注意力和社会关心引导到特定的方向。

(三)加快司法部门对涉法网络舆情的应变速度。畅通网络与司法部门的舆情沟通渠道,确保司法部门能在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作出正确决策。司法部门应拓展自己的网络传播阵地,创办好法院网站,对题材敏感、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在充分策划后及时公布结果。这是平衡网络舆情与司法审判关系的根本途径。

参考文献:

[1]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网络舆情热点面对面[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2.

[2]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如何应对网络舆情——网络舆情分析师手册[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1.

[3]杨兴坤.网络舆情研判与应对[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3.

[4]唐钧.应急管理与危机公关:突发事件处置、媒体舆情应对和信任危机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4.基础网络部管道科规章制度汇总表 篇四

1、会签员必须全面掌握有线电视市区各路段及小区的管道图纸。

2、工程会签应严格遵守城建和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

3、加强对会签单位图纸的校核,须经严格审查后方可签字。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书面保护措施方案。

4、施工单位会签在管道科会签员初审合格后,须经科长审批,并由地埋管道维护站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会签工作完成后通知地埋管道维护站,设专人24小时进行监护,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主管科室。

6、地埋管道维护站在监护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违章做业并威胁到有线电视管道安全,监护人员有权要求停止其施工。

7、会签员应掌握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会签过程中,如发现该工程涉及元申广电重要设施(基站、机房、出局管道等)安全,必须上报公司领导。

9、会签人员在会签过程中,要善于挖掘对有线电视管道资源完善的机遇。基础网络部管道科 2013年3月制定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作业人员懂得各项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局、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

2、使用发电机必须进行严格检查,防止漏电伤人,做好保护接地。

3、施工现场使用各种手持、手扶电动机械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工作井室作业前,必须测试井内有无其他毒气。进井做业必须使用梯子上下,做业工具不得上下乱扔,防止损伤和损坏电缆。

5、工作时间应遵守现场纪律,不准玩笑打闹,精神集中、听从指挥,午休和工作中间不准喝酒。

6、管道巡视员要经过严格身体检查,对有神经病、癫痫,听力、视力不佳等,不准从事巡线员工作。

7、现场抢修工作中,要组织有力、听从安排,不许其他人员在现场叫喊,乱指挥,造成操作事故的发生。

8、土方工程在开始挖土之前,首先听取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流,检查工具了解土质情况,然后操作。对各种地下管道、光电缆如不能辨认异物必须停止施工。

9、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服装要整齐,夏季不得赤手赤肢工作。

10、使用梯子做业时,必须检查坚固程度是否能承受工作人员重量,3米以上的梯子设专人监护和扶持并根据施工具体条件布置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基础网络部管道科 2013年3月制定 管线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地下管线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管线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地下管线合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属管线资源管理。第三条地下管线资源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筹管理、节约资源、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由本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采用各类先进技术对地下管线进行标识、定位、探测和管理。第六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整合,综合利用的原则,统筹建立地下管线资源平台。

第七条管理人员全面掌握管线自然情况。

第八条组织人员对地下管线资源普查,掌握现阶段第一手资源。第九条以月为阶段,更新补充管线资源信息。

第十条全面掌握管线资源使用率,为工程建设新业务开展提供第一手资源。

第十一条对已饱和管线资源,应向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该管线进行优化,增加丰富管线资源。

第十二条管线变更、迁改,在保证原有资源基础上,增加管线资源,制定获取登记、归档、使用地下管线信息的规定。

第十三条由于外力因素造成管线损坏,要进行及时修复,保障管线资源,保证 管线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了解掌握其他运营商使用本单位管线资源情况。

第十五条对非法使用本单位管线资源情况,坚决取缔,保有对该运营商追究法律的责任。附则

第一条该办法只适于哈尔滨元申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本办法自ⅩⅩⅩⅩ年Ⅹ月Ⅹ日起执行。基础网络部管道科 2013年3月制定 地埋管线处罚条例

1、管线的技术资料(图纸、内页资料、管线走向等)要妥善保管、严格保密、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如违反规定,罚款2000元。

2、维护单位要按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并提交文字材料、报表等资料,对布置的任务,要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不能完成罚款2000元。

3、工程会签维护单位要24小时监护,监护不当造成损失的,除按价赔偿外并罚款5000元。

4、维护单位要及时排除工作井内积水、清理井内杂物,定期对管孔进行拉通。如违反规定,罚款2000元。

5、维护单位每天应对负责管线进行巡视。如发现不巡视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除负全责外还罚款5000元。

6、发现井盖损坏、丢失要及时更换,工作井损坏要及时修补。如发现不及时罚款2000元。应设专人负责领取材料,如丢失、损坏将按价赔偿并罚款1000元。严格执行主管单位和市政各项管理规定。如违反规定罚款1000元。根据《地埋管线管理养护检查评比标准》,执行处罚制度,处罚标准 分值不小于60分。

基础网络部管道科 2013年3月制定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对市区地埋管网技术资料进行严格保管,做好技术档案保密工作。

2、对会签图纸进行归档保管、图纸信息准确,作为管道资源信息参考以及发生管线被破坏的有力依据。

3、对相关部门的重要技术文件,要妥善保管,防止资料丢失的现象发生。

4、地埋管网有关变动和拆迁,做好时间、地点详细记录,进入档案长期保管,并落入元申广电地埋信息系统。

5、有关竣工图纸内页,进行区域分类,交接工程手续齐备准确存档保留

6、技术文件和有关图纸,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

7、做好科室各类资料保管,在OA系统中安全上传和下达工作,做到与其他部门之间快速、有效的沟通。

8、工程文件及相关文件归档后做到周期性检阅,各种文档编号、电脑备案以便查阅。基础网络部管道科 2013年3月制定

地埋管线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科长日常工作安排,全面负责地埋管网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2、落实完成科室各项工作,项目经理具体落实实施,确保地理管道安全畅通。

3、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保证领导下达各项计划完成,加强对维护管线单位监督管理。

4、落实安排年季月维护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做工会议研究解决地埋管网存在的问题。

5、深入施工第一现场定期布置检查总结发现工作中的问题,不讲私情上报主管领导。

6、严格审批维护材料量,对使用材料和设施进行严格把关,做到维护材料使用有理有据。

7、深入维护队伍检查日常工作和巡视记录,组织有关队伍对市政各项规定进行落实。

8、在维护施工中,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在施工中对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停止一切工作

9、听从科长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 基础网络部管道科 2013年3月制定 维护材料管理制度

1、每年年末上报维护材料使用计划,建立材料领取账目,对维护站强化领批手续。

2、每月对发生维护材料进行核算、清零,年终对全年材料进行审核。

3、准确掌握施工现场各种材料用量和维修现场所用材料,进行现场使用材料认证

4、材料领取不得到库房借用或他人代领,科室审批维护材料不得挪用,如发现此情况严肃处理当事人。

5、维护站存放材料地点应安全、防盗,如材料丢失、损坏追究领导责任,根据材料数量加倍索赔

6、维护单位领取材料必须设专人负责

7、领取施工材料必须数量准确,通过科室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

8、领取材料必须经项目经理核实准确无误后签字,再有上级领导审核签字 基础网络部管道科 2013年3月制定 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全面实现维护标准化,扎扎实实抓好地埋管网日常维护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市区管网全面检查。

2、对重点路段、小区主要部位,主管科室每周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和安全技术质量评定。

3、根据市政路面大修小修,随时进行井位高程调整,按市政路面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井圈更换要做到审批后方可施工,做到高差平整超平夯实达到设计质量要求。

5、工作井和地埋管网维护时,必须保护其他管线安全质量,做好技术交底。

6、本单位或外单位在使用和租用管道时,必须经主管科室同意后,方可施工,并由管网维护单位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做好记录,存档保管。

7、项目经理掌握第一手资料,定期以月为单位对本月发生抢修工作进行分析,做到抢修及时、工艺达标等要点。

8、严格控制其他管线单位私自、偷用我有线电视管线资源,一经发现追究其维护单位责任。基础网络部管道科 2013年3月制定 创建标准维护管理站

1、管线维护管理站应有独立的办公地点。要求必须在所维护片区内,用户能较方便的辨认和出入,牌匾要醒目、整洁。

2、用户接待室,维护人员休息室,维护材料库要严格分开。

3、搞好站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并要保持经常,材料库材料、工具要摆放有序,设架、设卡、帐物相符。

4、服务人员必须佩戴胸卡,设用户监督服务台,全体责任人员名单照片整洁的设要台内。

5、维护人员时刻在岗,保证其抢修材料充足、工具以及车辆的正常使用。基础网络部管道科 2013年3月制定 科长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各项法规,听从公司安排,全面负责本科室正常工作。

2、掌握维护站事故处理和施工质量,制定安排项目经理日常工作安排。

3、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调动全科人员积极性,保证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计划完成。

4、负责安排科室日常计划,组织本科人员对新技术学习,定期召开专业会议,研究解决故障难点问题。

5、深入维护站定期检查,总结发现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严格对工作不认真的人、不讲私情,严肃处理。

6、对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实行严格把关,组织审批工程项目和各种合同款项,计划分配工程费。

7、考核本科人员的工作表现,日常工作成效,身使之全身心地投入日常工作中。

8、严格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每年要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考核。

9、每年组织各维护站发现的重大故障,进行分类研究,治理、整改存在隐患,解决办法。

10、全面掌握市区地下有线电视管网,编制市区地埋管网分布管理计划,组织管线维护站安全技术落实情况,随时抽查管线巡视人员位置,积极配合市政、公安、交通管理。

11、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事,不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基础网络部管道科 2013年3月制定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作业人员懂得各项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局、公司安全各项规定。

2、使用发电机必须进行严格检查,防止漏电伤人,做好保护接地。

3、施工现场使用各种手持、手扶电动机械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工作井室作业前,必须测试井内有无其他毒气。进井作业必须使用梯子上下,作业工具不得上下乱扔,防止损伤和扭伤电缆。

5、工作时间应遵守现场纪律,不准玩笑打闹,精神集中、听从指挥,午休和工作中间不准喝酒。

6、管道巡视员经过身体检查,神经病、癫痫,听力、视力不佳等,不准从事巡线员工作。

7、现场抢修工作中,要有组织,不许他人在现场叫喊,乱指挥,造成误操作发生事故。

8、土方工程在开始挖土之前,首先听取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流,检查工具了解土质情况,然后操作。对各种地下管道、光电缆如不能辨认异物必须停止施工。

9、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服装要整齐,夏季不得赤手赤肢工作。根据施工具体条件布置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10、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必须检查坚固程度是否能承受工作人员重量,3米以上的梯子设专人监护和扶持。

11、抢修故障时必须设立围挡,在车行道上必须摆放警示牌、荧光带以及 抢修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的工作服。

12、无法当时处理的故障必须设立醒目危险标志并派人监护,直到安全抢修完成消除隐患方可撤离。

13、冬季施工应小心开启井盖、必要时可用热水、热风等方式开启,避免和减少人为破坏我有线电视管井。基础网络部管道科 2013年3月制定 地埋管线巡视制度

1、巡视员必须全面掌握路段图纸和有关安全技术文件。

2、每日进行两次地埋管线检查,对地埋管网周围环境和其他新建工程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科室。

3、巡线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其他施工单位距有线地埋管网小于1米并没有经过会签或施工单位没经同意,擅自在有线地埋管网施工,巡线员有权停止施工,及时上报主管科室。

4、巡线员必须佩戴胸卡,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各项制度,听从市政工作人员要求。

5、在巡社检查过程中,发现井圈、井盖有丢失损坏及时更换,做好每次更换记录。

6、发现井圈周围损坏,必须当日进行修复,防止其他事故发生。

7、地埋管线返出管,如有丢失、松动震响等情况,须立即补装、更换修复并上报主管科室。

8、特殊性巡视,在夏季气候异常、雨天,必须增加人员和巡视次数,防止周边施工造成有线电视管网下沉和塌方。

9、严格执行市政各项管理规定,如有井盖损坏、丢失接到电话后在30分钟更换完毕,并及时反馈。

10、巡线人员巡线时应遵守交通法规、发现人为破坏我单位管道人员应及时报告,不可与其发生冲突。

基础网络部管道科 2013年3月制定

地埋管线管理养护检查评比标准

1、巡视员必须全面掌握路段图纸和有关安全技术文件。(10分)

2、每日进行两次对地埋管网检查,对地埋管网周围环境和其他新建工程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科室。(10分)

3、巡线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其他施工单位距有线地埋管网平行距离小于1米并没有经过会签,巡线员有权停止施工,及时上报主管科室。(10分)

4、巡线员必须佩戴胸卡,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各项制度,听从市政工作人员要求。(10分)

5、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井圈、井盖有丢失损坏及时更换,做好每次更换记录。(10分)

6、发现井圈周围损坏,必须当日进行修复,防止其他事故发生。(10分)

7、地埋管线返出管,如有丢失、松动等情况,须立即修复。(10分)

特殊性巡视,在夏季气候异常、雨天,必须增加人员和巡视次数,防止周边施工造成有线管网下沉和塌方。(10分)

8、特殊性巡视,在夏季气候异常、雨天,必须增加人员和巡视次数,防止周边施工造成有线电视管网下沉和塌方.(10分)

9、人行道两侧安装的放大器箱,要严格进行检查,防止人为破坏造成事故。(10分)

5.网络管理中心规章制度 篇五

1、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3、对校园网主干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禁止各种违规操作。

4、网络维护人员应精心保养网络设备,确保网络运转正常。一旦网络出现故障,维护人应立即到场处理,并作好设备维护登记。

5、网络管理中心主控机房未经网络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

6、对校园网主干设备的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7、实行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制,做好日常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8、各校园网设备间内应配有标准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9、校园网设备间内物品、设备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清楚,严禁乱堆乱放,保证安全整洁。

10、节假日做好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被盗等安全问题,立即报告中心领导和保卫处,并采取紧急措施,迅速切断电源,扑灭火种,并及时汇报。设备被盗要保护好现场。

6.网络部团队管理制度 篇六

1、部门员工必须互敬互爱,相互协作,加强沟通,全力以赴实现部门共同目标;严禁因个人私利影响到部门整体目标计划,或因个人行为影响到部门形象及荣誉。

2、部门每位员工应该以团队共同发展来实现自我价值,对别人的帮助就是对自己的提升。

3、严禁在自己不了解真实情况时,仅凭自己的主观经验下结论;禁止讨论涉及他人的人格尊严及个人薪资问题,严重者开除处理。

4、禁止在公众场合与上级争执,给上级造成管理障碍及不良影响,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罚款200,第三次降薪20%或开除。

5、禁止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视频、游戏及网页。违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100,第四次开除处理,管理制度《网络部团队管理制度》。

6、工作期间不得在办公室接听私人电话,干扰别人工作,违反者一次扣罚20元。

7、汇报重要工作明确要点,言简意赅,不能满足要求者,或许详尽描述的,以书面形式汇报;

8、为保证工作的持续性,全体应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在没有请假的前提下,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休和调班,违者按旷工论处,(迟到半小时以上等同旷工)旷工第一次罚款50,第二次罚款100第三次开除。

9、请假必须以当面,特殊情况不能当面的需电话请示,以短信、留字条、他人转达等形式均为无效请假。违者按旷工论处。

10、上班期间员工有事须离开办公室时,要向上级打招呼,获得同意后才能离开,违者罚款20元。

11、接受任务或对上级作出承若必须完成。完不成者扣20元/次,畏惧接受任务者扣50元/次。

12、办公室工作人员禁止拉帮结派,因违反制度造成损害团结的事件,过错方除承当经济损失外,另给予100元扣罚,严重者退回人力资源部。

13、功过不能相抵,功就是功,错就是错,从态度上要时刻反省自己的行为。

14、上下班期间一定要管理好各自使用的公共物品,关门,关电,个人工作区域保持整洁。

15、日常工作中对于部门有突出贡献者,视情况给予物质奖励,或口头嘉奖。

医疗集团网络部

7.浅谈中国网络司法拍卖制度 篇七

2012年7月,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法院将一辆宝马730轿车推上淘宝平台进行司法拍卖, 该车估价为25.08万元、起拍价19.99万元, 最终以33.09万元的价格被吉林辽源的网民拍得, 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互联网司法拍卖的热议之潮。

随着司法拍卖的法院主动权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被认可, 各界争论渐渐平息。该新模式仍然存在争议和缺陷, 笔者认为在其沉静之后更需要在理论上反思并在实践中完善。

二、网络司法拍卖理论分析

(一) 法律修订过程的制度倾向

淘宝司法拍卖引发的最大争议在于拍卖主体性质和合法性问题。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223条和第226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由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此次立法正式确立了法院的强制拍卖权, 且以法院自行拍卖为主。随着1997年拍卖法生效, “委托拍卖”成为了原则和主流。2004年,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托拍卖的相关规则又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指出“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 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法院在司法拍卖过程中的监督职能得以体现。2009年8月24日最高法院审委会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则规定了人民法院对于拍卖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和采取公开随机的方式选定。从2004到2009年的法律变更, 可以看出法院对于司法拍卖的监督不断强化, 究其原因则在于司法系统中的拍卖环节层出的暗箱操作和法官腐败问题。直至2012年1月1日, 最高院《若干规定》正式实施, 首次提出了网络司法拍卖, 通过“四个统一”, 即“统一管理部门、统一资质标准、统一随机方式、统一拍卖场所”, 应对司法环节出现的问题。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第247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 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 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此次法律的修正, 无疑使得网络司法拍卖的主体得以合法化, 为法院自行组织拍卖实现正名。

从1991年《民事诉讼法》的出台至今, 司法拍卖的主体从伊始的法院发展为其后的拍卖机构, 如今又再次回归到了法院, 其背后是对于在司法拍卖过程中滋生的一系列问题的反思和改正。从法律变化的背后, 可以发现在传统的司法拍卖发展过程中, 司法腐败问题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抑制和根本性的解决。自2012年法院依托网络司法平台, 形成法院系统内部与外部利益的隔离带, 再次收回了司法拍卖的主权, 而司法拍卖更是呈现出实现网络化的倾向。

(二) 司法拍卖的价值导向

1. 利益

法的整个运行过程实际上就是对各种利益进行平衡、选择、取舍, 并通过权利和义务对这些不同利益进行权威性、规范性调整的过程。司法拍卖作为司法环节中重要的利益分配链, 增强分配环节的透明度, 减少过程中的资源损耗, 是实现公正的最有效路径。

其一是解决佣金与竞价问题。在传统的司法拍卖中, 拍卖公司都要收取3%到5%的佣金费, 而这些佣金均需要由当事人负担。而淘宝网络司法拍卖, 没有拍卖公司参与, 实现了零佣金, 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拍卖成本。同时又利用淘宝网络的知名度, 促使竞价更加充分, 促进涉诉资产得以变现。

其二是设立利益监督机制。在传统的司法拍卖过程中, 由于竞拍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竞拍集团利用其社会力量, 暗中操纵拍卖过程, 使得当事人的利益难以实现。而在系统内部中, 法官暗中操作现象也屡见不鲜。在司法拍卖实践初期, 法官权利集中, 滋生大量腐败现象。淘宝司法拍卖中, 淘宝仅作为一个中介平台, 所有流程都由系统自行操作, 包括身份认证、保证金缴纳、竞价在内的环节, 人工无法介入, 并不存在一个法院和淘宝的可视“后台”, 且竞买人的信息实行保密, 竞买人只能以代码形式出现, 竞买人的身份信息并不公开, 从而防止串标等行为, 实现安全和透明化的交易。

2. 效率

司法拍卖不仅追求公平的程序, 也在于对效率的追求。在司法改革不断深入的同时, 现代化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的驱动, 鞭策着法律执行高效化。以宁波为试点的淘宝网络司法拍卖模式为例, 其本质即为利用淘宝网的电子商务平台形成与司法拍卖的联姻。淘宝网以其成熟的运行模式与稳定的受众群体为司法拍卖提供了良好的程序和实质性保障。例如竞买人只需要拥有淘宝账号并缴纳保证金即可参与司法竞拍;利用互联网的可视性, 法院委托专门制作人员对竞拍的标的物的基本情况进行视频制作, 使竞买人对物有直观详细的了解;竞买人只需要登录网络界面即可浏览拍品, 打破传统标的物信息滞后的局囿等等。总而言之, 在信息变革时代, 利用互联网技术, 提高司法拍卖效率, 是实现司法公正和改革的必经之途。

(三) 实践创新推动法律改革

立法过程是对于司法实践的总结。法律的产生具有天生的局限性, 要求其紧密联系社会现实, 笔者认为网络司法拍卖的创新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 司法实践推动立法改革。立法上的创新需要从司法实践中寻求经验支持, 司法拍卖网络化的改革之路就是一个典范。回溯司法拍卖网络化在浙江的历程, 2012年初由省高院牵头提出了试点项目, 宁波法院首先试水, 从宁波北仑法院到浙江省的广泛推广, 实践的速度超出预期。但问题随之而来, 众多拍卖行的矛头直指司法拍卖淘宝化网络化不合法, 理由就是根据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对于人民法院的执行的规定认为人民法院自主拍卖不合法。2012年《民事诉讼法》大修, 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司法拍卖网络化的实情与其进步性做出了修改。由此观之, 司法实践的合理创新正是立法创新的基础, 正是这样的创新带动了中国司法的进步。

第二, 立法确立带动司法创新。随着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 法院的自主拍卖权正式确立, 重庆模式、上海模式、浙江模式等网络司法拍卖形式逐渐成为了全国各省市学习的典范。笔者在采访宁波市中院的执行法官时其表示北京及北方诸省市均前往学习, 在全国范围掀起一股司法拍卖网络化的司法改革浪潮。司法创新是司法改革中重要部分, 司法拍卖网络化是中国司法改革中重大创新之一, 传统民事诉讼中“执行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 不仅惠及当事人, 也带给中国司法革新以新思维与新方向。

三、结语

司法拍卖网络化在浙江已经走过了两个年头, 从起初实务界与理论界大讨论再到《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确立, 再到实务界停止争论, 转而完善制度本身。理论界并未停止对司法拍卖网络化的讨论, 传统的司法拍卖的诸多问题在新制度下依然存在, 不仅仅关系到司法制度本身, 也关系到司法程序的公信力。所以讨论司法拍卖网络化依然有很强的必要性, 也希望这一制度能够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下越走越好。

参考文献

[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院自行拍卖是否鸠占鹊巢[N].人民法院报, 2012-08-17 (2) .

[2]冯娇雯.网络语境下的司法拍卖[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2 (4) :52-54.

[3]百晓锋.我看浙江法院试水网络拍卖[J].中国审判, 2012 (09) .

[4]廖鸿程.对浙江法院试水网络拍卖的几点看法[J].中国审判, 2012 (09) .

8.网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刍议 篇八

关键词:网络著作权合理使用数字化

1、网络著作权与合理使用制度的内涵

《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制度,主要是出于利益平衡的需要。即维护作者利益与使用者利益、作者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原则上均可以适用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但是,由于数字技术和因特网的飞速发展,新的作品使用方式不断产生,版权保护体系面临着调整与变革,合理使用制度在对网络著作权进行保护的过程中遭遇来自网络技术的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著作权本身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目前也没有统一的定义。有的学者将其表述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或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也有学者认为,网络著作权即网络版权,是以传统的著作权为基础,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是权利人对其作品、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在网络环境中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及著作邻接权权利。从作者方面看,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成果所享有的网络下的专有权:从使用方面看,它是指复制、网络传播以及其他使用创作成果的权利。

网络著作权与作品的数字化息息相关,数字化作品是网络著作权的重要客体,作品要在网络环境中实现传播,必须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其实,数字化作品在我们生活中早己存在,将音乐作品制成CD音乐制品就是种数字化的转换。而在网络环境中,该音乐制品会被转换成MP3文件存储于计算机中,从原始的音乐作品到CD音乐制品再到MP3音乐,就是运用了数字化技术,转换作品本身存在的方式,其实质仍然相当于复制作品。

“合理使用”在我国《著作权法》中的相关称谓为“权利的限制”。“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律规定或作者无保留相关权利的条件下,直接无偿使用已发表的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无须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著作权限制度。“无偿使用”和“无须经著作权人许可”是其显著特征,是“合理使用”区别于“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等其他对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的重要标准。合理使用制度的作用在于合理地消除作品创作者、作品传播者、作品他用者之间的冲突,实现在维护作者权益基础上三者利益的均衡,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繁荣与文化进步。

合理使用制度在我国实体法上体现在《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即在该条列举的12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我国网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必要性与现存问题

如前所述,《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制度,是出于利益平衡的需要,我国对合理使用制度采取的是列举式的规定,这种立法是从严格保护著作权人的角度出发的。就著作权人的权利而言,著作权人能够全面实现其著作权并获取合理的报酬,使用权的行使是最有价值的。法律给予使用者和社会公众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不经作者同意和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这是对著作权人行使其使用权最严格的限制。因此,各国立法对合理使用的规定,都必须持极其严格、谨慎的态度。但在网络时代应该考虑著作权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新的平衡点。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共享世界,如果对知识产权过度保护,会违背网络共享与自由的精神,会窒息借鉴与创新,走向著作权保护的反面。毫无疑问,网络作品的合理使用是完全必要的,否则网络服务大众的功能势必受到限制,也徒增不必要的争端。因此,网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不仅要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要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便利性和自由性,放松对合理使用的规制,以利于思想交流和文化传播。然而,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环境中也面臨困境。

首先,网络环境下,作者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传统媒介作品的作者,二是数字媒介作品的作者。只有数字化的作品才能在网络中传播,因此,传统媒介作品首先必须实现作品数字化,这里就牵涉到数字化的权利归属及数字化的方式选择问题。数字媒介作品不存在这问题,因为它从诞生开始就以数字形式存在。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完全控制的愿望,希望拥有作品的数字化权,但是赋予权利人这一权利又在无形中损害了使用者(读者)对于作品数字化的合理使用,因此,作为财产权利之一的数字化权也应受到合理使用制度的限制,但是如何缓解这对矛盾给合理使用制度带来了难题。

其次,赋予著作权人网络传播权,加强其对作品在网络环境中的控制,这在无形中增加了使用者使用信息的代价,同时保护著作权人采取的技术措施,又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使用者获取信息的能力。立法和技术上的双层控制与保护几乎挤占了公众合理使用的全部空间,作为著作权限制的台理使用制度在面对这个新生的权利内容时,也在客观上陷入困境。

再次,作品在网上传播的过程中,合理使用制度在作者权利和公众利益之间扮演了不可忽视的缓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合理使用制度对著作权法的平衡作用,显得尤为紧迫。在网络新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要“在合理考虑服务者利益的基础上,充分保护网络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既要保护作者又要照顾公众利益,还要保护网络服务商(传播者)的利益。出于各方考虑,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需要进行结构性调整。

最后,诸如如何认定使用目的,即何谓个人欣赏、媒体转载、教学科研等:如何认定公共场所的临摹、公共文化设施的复制,如何认定“媒体”这个概念,网站是否属于媒体,什么样的网站属于新闻媒体;所谓的适当引用、少量复制又该如何界定等问题,都是合理使用制度在适用于网络著作权保护时应该重点解决的问题。

3、完善我国网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具体建议

在网络环境下,数字信息技术打破了传统著作权实现利益平衡机制。合理使用制度确立的著作权人与使用者之间的平衡也随之被破坏。完善我国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3.1调整“合理性”的判断标准

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采取的是规则主义,即列举式,将合理使用严格限制在法定范围内,以明确使用者的使用权限,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具有明确具体、便于操作执行的好处,但难以穷尽一切可能出现的合理使用的情形,不能适应网络时代司法实践灵活性的需要。因此,应当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立法体例的基础上,吸收国外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重新调整对合理使用的“合理性”判断标准,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列举式的规定,以使立法更加圆融、细密。同时补充合理使用规定的原则性条款,在列举规定无法适用时,可以通过法院对原则性条文的解释,及时有效地解决新出现的法

律纠纷。

3.2适度扩大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

《著作权法》始终在保护著作人权利和促进信息传播两者间寻找平衡点。现代传播技术扩充了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作品的表现形盘大大增加,网络环境下的合理使用制度仍应贯彻《著作权法》的宗旨,

方面要保护著作权人权利,另一方面要结合网络环境的特点,充分考虑使用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在保持平衡的基础上扩大合理使用的范围。因为信息共享和自由发展是因特网的重要特征。若对网络作品与传统作品的保护采用“一刀切”的做法,不仅在目前技术条件下难以操作,更不利于社会繁荣与文化进步。这就需要在网上作品的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重新寻求新的平衡点。

3.3处理好技术保护措施与合理使用的关系

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一方面,技术措施保护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激发了作者的创作热情:另一方面,过度的技术措施阻碍了技术的进步,形成不合理的信息垄断,使社会公众无法获得公共信息,不能共享作者创造的思想文化成果。因此,我国有必要完善对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但同时要对其进行适当的限制。首先,技术措施针对的是受著作權保护的特定作品,对于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不得采用技术保护措施,其次,权利人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只能是防御性的,不能是攻击性的,不得损害到社会的公共利益;再次,规范权利人采取技术保护措施的方法,对已采用技术措施的作品,权利人应在适当位置予以警告,避免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9.医院网络部管理制度1 篇九

序言

欢迎大家加入公司网络部!

公司网络部信奉的宗旨:做健康的倡导者,用亲切、温馨的语言,为绝望的患者,唤起新生:为求医的患者,提供向导帮助;为迷茫的患者,给予安慰,并指导健康生活方式,亲切的语言、热情的服务、专业的知识、良好的沟通技巧,用自己的声音给患者架起一座通向全国医院的健康桥梁。

在公司网络部这个团队中,您将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忠诚、坦荡,当您碰到了麻烦,不必疑虑,和大家交交心,您便会得到尽可能的帮助。我们提倡民主,提倡团队精神。作为一名公司网络部的成员应该互助、互爱、奋发向上。用我们的聪明才智,开拓进取,为公司的利益和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仁们,让我们同心同德,同甘共苦,为公司的发展,为患者的满意而努力。

为了加强公司网络部的建设,有利于公司网络部未来的工作发展,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也有企业的管理制度,由此制定这份管理制度,希望网络部所有成员支持!

一、工作制度

1、部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

2.为了加强管理和统一管理,现在起由公司统一佩戴胸卡,没有佩戴胸卡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如有特殊情况没有佩戴胸卡的,须告知主管,经主管同意方能进入!除外来人员,如外来应聘人员,谈业务人员,也需经过主管允许方能进入!

3上班期间服装要整齐!

4、服从本部门组长的工作安排,工作应认真负责,及时地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并做好每日的日报表,定期作自我工作计划安排。在工作中积极向部门领导提出一些工作建议,成员之间加强交流与互动。对本部内的工作应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推动部门工作进展。

5、全体员工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6、要积极配合公司下属所有医院各部门员工的工作。

7、各部门干部要以身作则,积极带动员工的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在工作中起模仿带头作用。

8、请假需经本部门组长同意,再有组长上报给上级主管。

9.上班期间严禁做工作以外的事情如:串岗聊天、吃零食、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未经许可接听私人电话、不得用手机发短信与人聊天大声喧哗、登陆个人QQ打游戏,看电影,浏览一些跟工作无关的网页等,发现者每人每次扣20元。禁止下载跟工作无关的软件,电影,音乐以免造成网络瘫痪!造成网络瘫痪者,立即开除并追其所有因网络瘫痪造成的损失!

10、在工作中应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座椅、音响等,如有问题应申报主任,经核实后由主任进行调换处理。

11、上下班不及时关灯、电脑、饮水机、空调、门窗或浪费表格纸张,每次扣罚10元。

12、桌子上只能放电话、笔、记录本、茶杯,其余东西一律放在置物柜里,注意保持办公室整洁。离坐时,请随手将废物扔到纸篓内,不乱扔杂物。下班前清理桌面,看过的报刊应放回原处,不得乱放。

13.不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不能保持桌面整洁,第一次提醒,第二次口头警告,第三次罚打扫卫生一星期,第四次扣款10元。

14.因公司人员较多,有贵重物品的员工请自身携带,丢失不赔!

15.新员工需至少在本公司工作一个月,否则算作自动离职,不已给结工资。

16.员工要是辞职必须提前15天,告知主管,方能辞职。没有提前告知的不已辞职!坚持要走的算作自动离职,不已给结工资。

17.吸烟的同事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吸烟,不能再公共场所吸烟,发现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警告一次,以后罚款50元。

二、例会制度:

会议主要是传达部门内部即将开展或进行中的工作安排和探讨,并对一周内的工作做一次小结。若遇突发事件必须召开紧急会议时,在临时通知:

第一条:为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有效安排阶段性工作,部门定于每周一召开例会。

第二条:部门例会要求每位成员准时参加,因故无法参加的需在例会前一天提前向网络主管请假。

第三条:无故迟到两次按一次缺席计算。

10.OK网络公司设计部规章制度 篇十

Ok网络公司设计师行为总则

设计师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职业,也有很多人在为自己的梦想而坚持不懈的努力,那么怎么样才算是一名的合格的设计师呢?设计师应当遵循什么样规章制度呢?下面OK网络设计部的同事们将会为大家详细介绍怎么样成为

一名合格的设计师。

一、仪表规范:

1、服饰穿戴应整齐大方,注重个人形象;

2、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场所穿着无袖衣、背心,短裤/超短裙以及拖鞋。

二、行为规范:

1、员工之间要互相尊重、帮助,注重团队合作;

2、爱惜公司财物;

3、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养成人离开后随手关灯、电风扇、空调、等的习惯;

4、禁止使用公司的一次性胶杯,应自带环保杯;

5、保持个人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洁。桌面不乱堆放资料。

三、纪律规范:

1、每天上班时间为9:00-12:00,13:00-18:00,若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

2、工作时间不准在办公区吸烟、吃东西、喧哗;

3、工作时间尽量不接打私人电话,以免影响其他人;

4、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兼职或经营其他副业,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

5、未经主管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将资料带出公司或将资料交给客户;

6、设计部员工应合理安排时间,周六、日如无特殊情况应尽量不外出;

7、设计部实行轮休制,(周二 周三)如有调整提前1天请示上级批复后方可休假;

四、职责规范

1、负责方案设计,协助助理参与计算机图纸绘制;

2、负责与业主的谈单过程,为业主提供合适的方案及报价;

3、促成业主签定合同,交初稿施工图并请业主确认;

4、工地开工前,与项目经理交底,并且定期下工地监督工程质量与进度;

5、工地开工后,协调业主与项目经理的沟通,促使工程顺利完工;

6、服从上级主管领导,并完成其临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Ok网络公司设计师工作流程

设计师工作流程:接单客户接洽 出方案收取定金

调整预算签定施工合同 移交工程

部选购主材

重点详解:

1、接单的准备:尺子、名片、纸张、笔反应迅速,以免客户久等;

2、初次面见面要了解:业主人口结构、功能布局、风格类型、色调冷暖及大致意向;

3、出方案:有创意的方案且须在规定时间完成,2个以上平面方案及多个手绘空间表现;

4、出预算:严格按照公司的价格制度,报价项目清晰,材料标明品牌、规格、产地,价格限制;

5、签定设计合同、收取定金:签订的合同书须盖齐缝章,报价单、图纸每张须要业主签字,报价单盖公章,签约人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设计部经理委托代表人;

6、现场院核量尺寸:注意层高、梁位,做到“精、细、准”;

7、施工图、审图:应在签合同7天内出齐图纸,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经理同意,并确定最后出图时间,设计图纸要准确无误,符合设计规范、人体工学、公司出图规范;

8、调整预算:施工图完成后,须对原预算项目及数量进行调整;

9、客户确认:核对施工图及预算,直到客户最终签字确认;

10、签定施工合同:签订的合同书须盖齐缝章,报价单、图纸每张须要业主签字,报价单盖公章,签约人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设计部经理委托代表人,签单时设计师要先准备好双份图纸、报价,避免签合同时客户等待合同时间过长,将客户签名的一份留到前台处归档;

11、移交工程部:施工图确定后,图纸、报价、合同原件由业主、公司各执一份,并及时将图纸交前台复印,原稿存档,复印件交工程部;

12、项目经理交底:开工第一日要到现场交底,主要造型放样、放线、水电位确定,设计师与业主、项目经理三方现场签字确认;

13、定期巡视工地:计师应保持五天去现场一次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且每次应

在现场签到并注明时间,并及时与业主联系,汇报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14、配合业主选购主材:在整个过程中,设计师应以专业的眼光,敬业的心态,协助业主选购主材,力求空间整体、合谐、统一;

15、完工验收:工程完工后,设计师应到现场,协助项目经理验收,促使工程顺利竣工交付业使用;

16、后续服务:业主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安慰,定期拜访或访问业主追踪客户的满意度,可改善建议并进行总结。

Ok网络公司设计师违纪处罚

1、若接到业主有关设计师的投诉,公司会对设计师提出批评并限期改正;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2、在未签订合同之前,不经主管经理同意,擅自带或让客户带工程资料出公司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3、不按公司规定报价且未经部门经理同意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与损失者,责任自负;

4、设计师对客户的承诺超出公司规定的范围,视其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5、签订合同后,设计师要负责整个工程的设计指导与协调。如果设计师在工程中途辞职,公司将不再支付其工地的任何提成。其遗留工作由部门主管负责安排设计师跟进,公司将按实际情况支付给负责跟进的设计师提成;

6、由于设计师图纸错误造成的项目返工、重做等费用损失,设计师应负担返工所需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由项目经理和公司各承担一半;

7、设计师不按规定辞职的或不移交资料的,公司将扣除其在公司未支付的工资和提成;

8、对不服从公司和部门领导安排的,公司将酌情扣发其工资和提成;

9、设计师私自炒单的,一经发现即刻辞退,并且扣发其所有工资和提成;

10、以上规定适用于部门负责人;

11、其他违纪现象参照《员工管理规定》或公司其他规定。

Ok网络公司设计师注意事项之一

设计师负责谈单的全过程,促使工程的顺利完成,维护企业的形象,处理好与业主及项目经理之间的关系。

1、设计师在约见新客户时必须做到备好尺子、名片、纸张、笔,在客户到后的一分种内到客户大厅与客户见面;

2、在出方案的过程中设计师须认真、快捷,并具有设计概念的方案图纸(要注在客户第一次见面后的三天内有多个平面方案及部分手绘透视图),不得借故拖延和敷衍了事;

3、签订合同之前,设计师不能向客户或前台索取客户联系方法,不经主管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将工程资料带出公司或交给客户;

4、签订合同之前,不经主管经理同意,不得陪同客户外出量工地和看材料;

5、原则上公司不提倡纯电脑效果图,若客户坚持要,在工程造价8万以上,请示设计经理后,方可绘制电脑效果图。

6、严格按照公司的价格制度进行预算报价,不得擅自变更、改动预算报价标准。在出正稿之前和签合同之前必须交主管经理审核;

7、设计师报价要项目清晰,材料标明品牌、规格、产地、限制价格。且必须符合公司报价标准;

8、签订的合同书须盖齐缝章,报价单,图纸每张须要业主签字。报价单盖公章。签约人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设计总监、设计部经理委托代表人。签单时设计师要先准备好双份的图纸、报价、避免签合同时客户等待合同时间过长,将客户签名的一份留前台处归档;

9、签合同后,业主未付清余款的情况下,设计师不得将整套施工图交给业主,只给平面和立体方案草图、报价单,否则,由设计师负责补足设计费;

10、设计师应在签合同前7天内出齐图纸,(160m²以上,根据实际情况与设计

经理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经理同意,并确定最后出图时间;

11、设计图纸要准确无误,符合设计规范、人体工学、公司出图规范;

12、签设计合同后,设计师须到现场校对施工图与实际现场的差别;

Ok网络公司设计师注意事项之二

1、施工图纸确定后,设计师应及时将图纸交前台文员复印,并将原稿交前台存

档;

2、水、电工进场期间,设计师应及时向业主提供主材清单及主材所需时间安排

(可自建表格或向前台索取,由项目经理核好数量及时间再打印交给业主);

3、设计师在工程开工且拆建工程完毕,项目经理初步放样后,一定要到现场交

底主要造型放样、放线、水电位确定等事宜,设计师与业主、项目经理三方现场签字确认;

4、设计师至少须五天到现场一次,每次必须在现场签到并注明时间。(注:此

时尽可能与业主联系,汇报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应做的工作);

5、设计师在施工过程中应和项目经理保持联系(原则上应一周至少1次以上),并一起协调好业主的关系;

6、工程开工后,每星期必须跟业主联系一次以上,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其他事

情;

7、设计师应经常到所设计的工地例行检查,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向工

程部监理和本部门经理进行书面汇报;

8、新增项目的设计或设计变更,设计师在指定时间内须出施工图,及时变更报

价单,送交工程部,工程部出具变更通知单并计算出可能产生的时间变更,工程部与设计师一起将图纸、报价、时间变更单,送给业主并当面进行交底说明,经业主签认后,项目经理方可施工;

9、设计师在接到工程监理、项目经理、业主等要求设计师到现场指导设计的信

息后,须在一天内到达现场解决,紧急情况须马上到过现场;

10、设计师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期必须画出水电竣工图交给工程部审核后,一份

送给业主,一份交前台公司归档;

11、设计师对每个失败的单必须做出详尽分析,并且书面形式上交设计部经理。

所用的图纸及相关资料一并交主管经理存档;

12、设计师必须配手机,待机时间为早8:30---晚上10:00,休息时间同样按本条例

执行。

这就是由OK网络公司设计部的同事们为大家总结的一些有关设计师的一些工作

制度,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更多有关设计师的相关详细信息请到OK网络:

11.高职英语网络课程管理制度研究 篇十一

关键词:高职英语;网络课程;管理制度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更新跃进,高等职业院校的英语网络课程建设开展得如火如荼,然而虽然建立了资源丰富的网络课程,但是缺乏有效的管理学习制度,对学生的自主学习缺乏监督,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带来负面的影响。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作为高等职业院校的一门重要的基础必修课程公共英语,其改革与发展必须与时俱进,在不断的改革与探索中备受关注。近几年很多高等职业院校对公共英语教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和改革。其中实施公共英语课程第二课堂的建设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是符合当前公共英语教学发展规律的,实施的效果良好,具有广泛的操作性,对教师水平的提高以及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都存在着促进作用。有利于教学考核的公正、公平,有利于教学评价的科学、有效,有利于教风、学风的好转。更重要的是,第二课堂能够让学生意识到,成绩是来自于平时的努力结果,而不是靠期末的复习效果,它取决于公共英语课程的平时学习、掌握与理解。

一、高职英语网络课程学习存在的问题

1.缺乏自主性

目前高职英语网络课程信息资源丰富,题目、模块建设纵向横向都很完善,然而缺少一套有效的监测管理体系,很难捕捉到学生自主学习的状态。教师对学生在线时间、完成进度、反馈成果的掌握程度不够全面。

2.学生知识水平的提升缺乏确定性

通过多个学期的英语网络课程学习,学生在自身水平的提高上并未体现出明显的成效,无纸化考试效果和纸质考试效果差不多。学生英语成绩普遍提升效果不明显。

3.指导教师未能有效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

在学习、教授的过程中除了布置的网络作业之外,指导老师对于学生是否学习了其他相关的资源、是否存在自主学习性的程度掌握情况不佳。学生对高职英语网络学习普遍存在着应付的心态,完成了教师布置的作业之后继续学习的情绪淡化浓重。

4.高职英语网络课程的学习未能和学分有效挂钩

当前高职英语网络课程的建设主要是教师承担,建成之后也只是作为传统教学的辅助工具,定位低,效果不明显,学生完成了网络课程布置的任务之后并不能和学分衔接起来,无法起到督促学生自主学习的作用。

二、解决高职英语网络课程学习的管理制度

1.提升学生自主学习性

学生在网络自主学习过程中,可根据各自不同的需求、学习动机和学习目标,积极主动、有创设性地独立决定自己的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过程和学习形式,积极思考并探索学习英语的策略,并将其运用到解决问题的实际中去。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通过情感投入,从而收获积极的情感体验,从而形成和发展自主学习能力、探究性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这些能力都将为其将来的事业和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2.建立一套监测体系

在系统平台中融入监测体系,检测学生的在线学习时间、作业完成情况、模块登入次数情况。指导教师及时做好相关记录,把这些学习情况在传统课堂中定时公布出来,让学生可以了解自身的学习情况,以此来督促学生奋进学习。

3.利用网络资源,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经常更新网络资源,引入学生兴趣的学习内容。将教材文本的“冰冷”的内容转化为动画、图像等视听材料,真实具体地展现在学生面前,为学生提供生动活泼的英语学习环境,做到“可视、可听、可达”,对英语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就水到渠成。

4.融入学分制度

在网络课程学习的初始,就告诉学生网络课程与学分衔接,督促学生重视网络课程的参与和学习,完成学习任务之后给予学生一定的加分。这样就能大大地提升英语学科的实用性与趣味性,同时还能充分调动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双向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教师教学更加具有活力,学生学习也更加感兴趣,从而实现学生从英语学习的“被动者”向“主动者”的身份转变。

总之,高职英语网络课程虽然符合当前教学的发展趋势,但是在学习的过程中存在着缺乏自主性、学生知识水平的提升缺乏确定性、指导教师未能有效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高职英语网络课程的学习未能和学分有效挂钩等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对策,真正建立起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的新的教学模式,既彰显了教师的引导作用,又确立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达到培养学生独立自主、创新思维的目的,最终获得高职学生的英语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双重提升。

参考文献:

郭锋萍.运用第二课堂活动拓展大学英语教学的实证研究[D].东南大学,2006.

12.校学生会网络部规章制度 篇十二

网络商品交易是互联网商业化带来的产物。然而因网络商品交易不同于传统的营销方式, 其特点是虚拟性、跨地域性和网上产品、服务的数字化流转, 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支付方式等, 由此带来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在实施上会出现无法处理的问题和难点。

网络商品交易是传统商品交易在互联网上的延伸, 指企业之间 (B2B) 、企业和消费者之间 (B2C) 、个人之间 (C2C) 、政府和企业之间 (G2B) 通过网络通信手段进行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从宏观上看, 无论那一种模式的电子商务都是基于互联网、以交易双方为主体、以电子支付为手段、以客户数据为依托, 建立起来的全新的商品交易经营模式。2008年7月,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国务院批准的新“三定”方案中指明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十五项具体职责, 其中第三项的内容是“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国家工商总局首次将网络商品交易纳入监管职责范围之下。另外, 国家工商总局还出台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中更加详尽地规定了工商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网络商品交易应当遵守的规则原则以及商品营业者与平台提供者的权利与义务等, 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模式的框架加以搭建。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模式主要为:对网络商品流通领域进行监督管理的监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网络商品交易中的经营行为和经营主体进行的全面的监督管理。

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现状及困境

1. 网络交易监管的现状

网络商品交易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成为加速经济发展的新型商业态, 使商务活动的物流、资本流凭借经济化的创造性, 更加全面地覆盖了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 使得社会经济得到了持续有效的提升, 但是仍未建立健全如发达国家那样的经济监管体系。网络商品交易在目前仍是一种新兴事物, 法律法规规定地不够全面和完善, 同时由于我国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这三大主要问题大大增加了监管部门工作的难度。目前我国对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主要监管机构除了工商、公安等部门外, 其他大部分部门的工作职责都集中在审批经营者的市场准入资格、颁发许可执照等方面, 而对网络商品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并没有专门的机构或者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进行及时有效地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相关法制建设尚不健全, 政府监管能力不足。

2005年,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网络交易发展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的精神在于提高全国各地各行政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现状的重视, 让网络商品交易对我国经济发展有更进一步的推动作用,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 为网络商品交易的发展创造基本条件。2008年, 颁布的“三定方案”明确赋予了工商管理部门监管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职能。2009年, 网络交易的发展迅速被国家纳入到新兴产业的扶持范围, 可见国家对其的高度重视。虽然直至目前, 已经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监管范围扩大, 囊括了网络商品交易的范畴, 但如若缺乏与之相关的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法规, 地方上制定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办法又不能在全国进行适用, 各地的工商部门没有形成合力, 加大了监管的难度。虽然网络商品交易显现突飞猛进的态势, 经营形式推陈出新, 但是对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仍然处于初级阶段。2010年,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施行了《暂行办法》, 该办法对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只有概念性的规定, 欠缺具体的实施细则, 因此没有完全解决实际中网络商洛交易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根据网络交易发展的现状实际, 在《暂行办法》条文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细化规定。新办法以规范秩序、强化监管、明确责任、维护权益为核心, 细化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 扩大了监管范围, 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具体的规定。但是总的来说,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仍是一个概括性的管理条例, 并没有清晰地划分监管部门权力范围, 因而缺乏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和行政效力。

概括地说, 网上拍卖、网上支付、网上合同保护的司法管辖、消费者者的隐私侵权保护、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承担、对网上欺诈的处罚, 以及网络商品交易中消费者的退换货品权利的履行等方面仍然有很多的法律空白。同时, 我国各地监管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存在明显的差异。就管理力度和效果而言, 网络商品交易发达的东部和南部较强, 而广大中西部地区的监管工作由于基础设施相对陈旧、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落后、网络商品交易意识等相对欠缺, 所以还未实质性展开。

2.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存在的问题

(1) 现行法律法规难以满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需要

网络商品交易作为一个新的商业模式和营销手段, 使得在传统交易方式下形成的经济管理法律法规难以在新环境下完全适应。目前, 全国人大颁布的对网络商品交易进行管理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六大法律。但这些法律并没有对网络商品交易这一新兴事物作出明确的认定, 而且法律调节的对象不是清晰的。国务院、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针对网络商品交易的现状问题, 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其宗旨是为了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管理、维护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的秩序, 但由于法律具有滞后性, 一来此类法律法规可被监管部门用来执法的细则条款较少, 二来如今出台的法律法规条文对日新月异的网络商品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并没有完全的涉及适用, 导致监管部门缺乏法律依据, 一些网络商品交易者利用法律空白和漏洞从事网上违法行为的问题比较突出。

(2) 市场准入门槛过低

我国目前在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准入方面尚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定和限制, 市场准入门槛过于宽松, 任何人都有条件可以设立网站 (主页) 、在线商店、专卖店销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一来这导致网上无照经营的现象相当普遍, 不少无照经营的不法商贩利用网络的便捷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而监管部门却难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真实身份, 进而无法审查其所售商品, 严重扰乱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目前除了对药品的网络销售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外, 对商品没有进行限制。因此, 网络商品交易中网络经营者主体身份不明, 随意准入, 对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秩序产生了严重阻碍和干扰;二来现行立法对于可纳入市场准入的条件和对象缺乏客观、全面的标准。过于宽松的市场准入制度使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 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3) 监管管辖权难以确定

从国际层面看, 由于网上购物的无国界性, 但其首要是网上购物消费者如果购物出现纠纷, 其权利保护应该适用哪国法律司法管辖及如何保护的问题。一方面, 由于网络的全球化, “地球村”通讯愈发便捷, 经营者销售商品时, 面对的是世界各地的消费者, 存在着可能各国的相关法律都可以管辖的情况, 但各国法律对于网上交易的方式方法的规定是不同的, 使用的相关法律也是不同的, 难免在一些问题上会出现冲突;另一方面, 一般网上购物消费者往往只熟悉本国的商品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 而在进行跨国消费时, 对经营者所在国的法律一无所知, 一旦被骗, 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同及司法管辖问题, 其利益可能意外受损且得不到及时的救济。此类网络商品的跨国交易后引发的纠纷、争议需要国际间的合作与协调来解决, 既费时又费力, 使网上购物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从国内交易层面看, 同样由于网络交易的超地域性, 常常造成消费者受到欺诈, 投诉无门。本来工商部门是负责监管网络交易行为的机关, 但在实际生活中, 网络交易受害人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时, 往往会被以不属于其管辖、无法取证等借口推来推去, 甚至由于管辖权问题, 造成法院也很难受理诉讼请求, 使消费者不得不自认倒霉, 助长了不法网络经营者的气焰。

(4) 调查取证困难

由于在网络商品交易过程中, 电子数据具有无形性、内容不易保存和不安全的特点, 网络违法经营者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将电子证据进行更改或删除, 同时其法律效力尚缺乏认定。近年来网络购物投诉持续增加, 2015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 比上年增长356.6%, 但大多数消费者并不清楚与其交易的网络经营者的真实姓名、明确的经营场所, 手中的交易记录证据不足, 很难证明卖方的真实身份及应负的责任, 给监管部门取证与查处造成困难。监管部门在查找和确认相关证据资料时常常无从下手, 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管的效力, 加大了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调查取证的难度。

三、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产生困境的原因分析

1. 网络商品交易发展远超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可否认当前的形式是网络商品交易方面的立法规定严重滞后于网络商品交易的快速发展。目前, 我国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法律直接依据是针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专门法律, 若出现专门法律无法适用的情形, 则沿用通用法和传统经济法等上位法, 可以发现, 网络商品交易所需要的法制环境尚未健全。事实上, 近年来, 北京、上海等地出台了一些相应的地方性法规, 对网络交易有所规范, 但都是原则性规定为主, 缺乏具体的保护措施和法则。遇到网络交易纠纷, 主要还是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及国家有关“三包”规定进行处理。

由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研究起草的《暂行办法》由于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 监管措施执行实效操作性不强。如果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 客观上就会纵容网络交易不法行为的发生, 损害网上购物消费者权利, 无法达到有效的监管力度。因此, 我们应该加速管理法的制定速度, 制定出既能保持网络交易快速发展势头又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2.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部门间脱节

面对网络商品交易这一新兴经济模式, 除了订立明确的法律法规, 各监管部门在执法时更需要的是明确的分工及密切的合作。然而, 各监管部门之间分工不明, 管理职能交叉, 对网络商品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有依执法依据的部门无管理能力, 有能力管理的部门无执法依据, 甚至出现各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管不易, 是由于市场行为的随机性, 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和原始记录的可更改性, 正因如此, 仅凭一个监管部门的执法是很难实现的。例如:对网络不法经营者的IP地址进行追踪, 对售假经营者银行账户的调查, 对ICP许可证真假的验证, 对电子数据证据的取证, 对电子数据库的调查等等这些工作都需要各监管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

3. 网络经营信用的匮乏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线, 特别是经济进入全球化的过程中, 累计极高的信用级别为打入国际市场的疏通道路。网络商品交易所具有的远程性、记录的可查阅性以及主体的复杂多样性等特征更是将信用推到了如同生命力般的重要地位。反之, 网络违法行为的核心问题也就是破坏了信用, 主要表现为利用网络发布直销和传销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等。这些行为集中表现为卖家、网站的诚信缺失。如何降低网络商品交易风险、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秩序是各行政管理部门监管工作的难点, 首要必须解决就是信用问题。

四、对比美国网络交易监管的比较研究

1. 美国网络交易监管现状

美国作为开展电子商务的国家, 使其构建了适合自身发展的较为完善的监管经验, 主要做法如下:

(1) 制定法律法规

美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 其目的是为了使电子商务在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下成长, 先后制定了大量的有关网络交易的法律, 主要有《全球及全国商务电子签名法》、《全球电子商务纲要》、《电子资金划拨法》、《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等, 这些法律将网络商品交易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都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奠定了美国网络交易监管的法制基础。

(2) 重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著名的“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就是为了健全网络基础设施。美国政府提出网络信息基础建设, 通过资源共享机制推动世界网络经济的发展。随后签署了“电子商务联合宣言”并提出了“国家互联网二代计划”, 自此美国的网络基础建设日趋完善。

(3) 重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在2014年美国十大风投事件中, 网络技术依然是投资的一大主题。在网络交易发展初期阶段, 开发了条形码技术,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商品交易市场的需求, 又开发了数据挖掘、数据仓库、网络计算技术、Internet技术等技术, 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美国网络交易市场的发展。

2. 对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启示

通过对美国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了解, 其丰富的监管经验对我国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三点借鉴意义:

第一, 加强立法、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美国的法律意识非常鲜明, 在网络商品交易产生初期, 就敏锐地捕捉到这一讯息, 并开始着手制定网络商品交易的相关法律。随着时间的推进和网络交易的型態的变迁, 网络商品交易的法律法规也随着网络交易的发展而不断地补充、修改和完善。

第二, 职能部门仍旧按照原先的职能范围划分对网络商品交易进行行政监管。美国并没有由专门的监管部门来监管网络商品交易, 而是将原先监管机构的监管域延伸到了虚拟经济。这样, 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的运行。

第三, 全方面分阶段保护对消费者权益。美国对网络商品交易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仅表现于事后救济, 更体现在交易的方方面面每一个环节:设置预先告知条款、书面确认条款、反强制推销条款, 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合同履行期限条款、可撤回条款等等。

五、完善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对策

1. 完善监管法律体系, 保障网络交易市场监管规范有利

随着网络商品交易的发展, 很多新问题随之出现。首先便是应当加快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立法步伐来适应网络商品交易发展的需要。现有的法律框架应充分考虑网络交易市场的发展趋势, 在现有法律依据的基础上, 进行修改和完善。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都要增加网络监管的因素。同时, 完善《暂行办法》的内容, 针对网络商品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管辖、行业自律、市场信用监管、市场准入等问题, 研制改革措施和办法。

然而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规章制度是由地方各级政府、各部门所制定的, 其效力上缺少上位法的支撑, 因此, 我国应当尽快出台或依据现有法律来修订一部针对网络商品的专门法律, 来解决电子合同签订、电子证据的认定、知识产权的保护、网络经营者纳税、网络诈骗等问题。同时, 应当搭配一个权威的立法机构, 以此保证法律的权威性。

2. 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准入制度

在网络经营主体准入方面要注意一下几点:首先, 应当科学划定准入对象。从现状来看, 目前最普遍的现象是无照经营者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 现行立法和监管实践中对于可以列为准入监管对象和条件缺乏客观、公正的标准。其次, 简化网络市场准入程序。虽然网络经营主体与实体店经营主体同为市场商事主体, 但是二者在交易方式、场所需求等方面必然存在不同。基于此, 在制定准入监管政策方面, 网络经营主体较之实体店经营主体应有所简化并具有针对性, 以提高网络平台经营主体主动参加准入登记的积极性。最后, 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具体举措有:一是完善准入监管法律解决网络平台经营主体准入监管的必由之路。二是加强网络平台提供商的自律行为, 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商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从而降低监管成本, 净化网络平台交易程序。三是提高准入监管的执法水平, 加强惩戒力度, 是促使网络平台经营主体进行准入登记的一把利剑。

3. 建立健全电子证据取证程序

以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作为基础的电子证据, 其监管职能的实现取决于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的证据是否能够有效取得。电子证据灭失或者保存不当不仅会使监管部门在行政复议和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而且还会导致行政处罚错误。因此, 运用正确有效的方法来取得电子证据, 以保证监管部门执法工作的程序化和法治化, 是真正解决调查取证难的关键。

为了保障电子证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电子证据的固定和保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首先, 必须完善电子证据调取的程序。在移交、开封、拆卸、保管电子证据的过程中, 必须由保管人员和两名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在封印电子证据的流程时, 每位工作人员在每个环节都应当检査封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并由各行为人进行签名确认;在取证的环节应当要求全程录像, 以增强调查取证的合法性和公开性。其次, 复制多件电子证据。保留两个及以上的电子证据复制品以防电子证据毁损灭失, 而原件应当由专人保管, 存储在专门的保管室中。最后, 为防止由于自然、人为原因或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证据篡改或者毁损的可能性发生, 对存储电子证据的器材、保管室要做到防静电、除尘、防湿、防高温、防磁场干扰等条件, 同时, 为了防止人为的破坏电子证据需要不断完善电子证据调取的流程。

六、结语

网络商品交易是一个崭新的领域, 使得在传统交易方式下形成的规则难以完全是用于网络商品交易下的环境, 这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提出了挑战。本文在介绍了网络商品交易的现状及发展困境后, 参考借鉴美国在网络交易方面的监督管理和先进立法的经验, 结合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商品交易的发展趋势, 在构建适合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建设、网络经营主体准入市场、职能监管以及证据提存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为保障网络商品交易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应该尽快建立起适应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所需要的法律体系, 构建和完善适合网络商品交易发展的监管体系, 这将有利于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摘要:网络商品交易, 是当今世界社会发展的一种新型交易模式, 其特点是低成本、快捷、便利等, 因此日益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同和使用。然而, 网络商品交易的迅猛发展也暴露出一些在传统监管下无法处理的问题和难点。因此, 在现有的条件下, 找到一条适合监管部门能够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的对策是一个现实的课题。本文将介绍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现状, 分析我国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最后通过参考国外监管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对策。通过本文的探讨, 旨在帮助监管部门找准问题, 探索出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方法, 以促进网络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13.网络管理制度 篇十三

一、网络中心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是网络中心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按学校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做好网络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网络中心机房为机房重地,未经学校领导或本中心负责人同意(并由本中心人员陪同),非网络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三、网络中心的主要设备必须处在常温、卫生状态,电线和网络必须具防燃功能,走线清晰整齐可靠。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四、要定期做好软件备份和计算机病毒检查处理,任何外来软件必须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网络中心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络设备运行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六、网络中心设备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许外借和挪做它用。对违反规定者要追究责任;

七、不得在网络中心机房存放任何性质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吸烟。注意保持机房清洁卫生;

八、要建立日常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等防范措施,严防出现恶性事故;

14.网络机房管理制度 篇十四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信息网络中心机房,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出入及环境管理

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生技部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更严禁非工作人员上机操作。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

2.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严禁将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3.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定期查看、维护、管理。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定期检查插排等安全,防漏电。

4.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保持机房安静。

5.外方人员(租客)如需进入我方宁波机房,我方如许可,许可人员必须认真记录:来人、事件、处理经过、有无使用我方设备等,以备后查。

二、安全运行管理

1.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并严格执行。

2.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要定期检查是否规范,经有关领导书面批准后变更。

3.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各种核心设备等的各种重要帐号严格保密,规范管理。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发现非法行为给予响应和处理。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

4.网管人员统一管理公司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5.网管人员对公司员工领用、借用和归还网络相关设备必须认真记录:设备名称、借用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并有本人签字确认。

6.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15.校学生会网络部规章制度 篇十五

一、建立健全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的财务制度, 完善控制体系

(一) 各省公司作为各市广电网络公

司的经营核算主体, 各市分公司作为省公司的二级核算单位, 必须统一建立会计作业标准。在我们各广电网络公司的会计业务处理中, 应明确规定在具体业务中会计相关科目的使用范围、企业会计政策及业务处理的具体规范流程的确定应用等等。以求各级分公司报账口径一致, 获取会计统计数据工作得以高效保质的完成。

(二) 加强对子 (分) 公司资金的控制监管力度,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对各市分公司实行“现金流分支分户”管理, 根据制定的收支两条线的操作规范, 各分公司应在指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 开设收入、支出账户。各分公司应按照各省公司的规定开立收入归集账户, 用于与各省公司收入账户的对接。收支账户资金不得串用。各分公司对于收入账户只有存入权限, 没有支出权限。这样就达到对各成员公司财务统一管理的效果。

(三) 建立统一的会计电算化协议, 规范操作流程。

各分公司与省公司在具体财务核算上应保持高度一致。包括对配备会计电算化硬件和软件及其管理;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 运用计算机技术, 网络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对有关财务及资产的数据进行收集、传递、加工、处理、存储和管理的各种系统进行管理;规范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 基本操作管理和数据处理等方面。

二、加强各分公司内部控制, 控制企业的经营风险

为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促使广电集团持续发展, 加强各分公司内部控制, 是重中之重。所谓的内部控制, 它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完善的过程, 它持续地流动于企业之中, 并随着企业经营管理的新情况、新要求适时改进。在成立网络公司前身, 各公司会计业务种类比较单一, 会计工作人员较少, 一人多岗的情况居多。在业务流程上, 完全按照以工作方便为基准。提倡所谓的内部控制, 主要通过公司总经理审阅签字的方式来完成的。笔者认为:整合后的网络公司, 首要工作应加强建立内部控制, 杜绝各种不良经营风险的发生。

就拿广电网络公司的资产来说, 广电网络资产70%属于网络资产, 网络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千家万户百姓收看电视信号质量的好坏, 维系着广电网络公司的经营形象。怎样正确计价是确认网络资产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完整的公司内部控制, 需要从工程项目计划开始到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 必须有工程设计人员、部门负责人、负责工程公司领导三者签字的设计图纸及竣工决算书。从仓库领用工程项目的材料时, 必须出示三者签字的图纸, 并且认真填写仓库领料单。人工费结算到竣工审计一定要按科学内控程序办事,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工程项目审计, 就能杜绝在施工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材料浪费, 虚增工程经费等经营风险的发生。

三、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重视会计电算化的后期培训投资

笔者发现, 各公司会计部门都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在公司实行电算化会计之前, 会组织公司财务人员集中培训一次, 取得会计电算化资格证后就不再进行培训, 都忽视了后续的培训必要性。在高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 计算机操作系统的不断改进, 新的更为适用的应用软件层出不穷。有的会计人员仅能操作财务软件, 连编制简单的E X C E L表格, 利用互联网邮件发送都成问题。更谈不上对操作财务软件的完全充分的运用, 财务部门配备上了最新版的财务软件, 安装上了最新的操作系统, 但在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跟质量上没有多大的改进。因此, 财务人员的会计电算化知识的贫乏, 会制约公司实施电算化的效果, 不能充分发挥其电算化本应有的水准。为充分利用会计电算化优势和所用软件的功能, 笔者建议:各分公司领导层应实施会计电算化方面的人力资源的投资, 多培养一批具有熟知会计专业知识, 同时熟悉新进的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和一般的计算机维护能力。这样既能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的高效作用, 同时减少财务数据泄露的风险。整体提高了公司财务人员的从业素质。

总之, 网络的整合, 就是各网络公司整体人员意识上的一次质的转变, 特别是各网络公司财务人员要有对新形势发展的新思路转换, 使广电企业具有国际竞争能力。要充分意识到广电网络财务管理的现状。各省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结合各自实际情况, 切实有效的建立统一的新型广电网络财务管理模式, 完善各分公司管理机构和制度, 明确目标, 使之真正意义上实现财务管理现代化。保障我国广电网络事业的健康发展。

摘要: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发展, 组建省级统一运营的广电网络公司, 实现一省一网, 是新时期中央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广电网络整合也是"三网融合"的前提条件。网络整合, 不仅只是单位性质的转变, 更是对广电网络财务制度的一次颠覆。是各网络公司会计人员面临的新考验。

关键词:网络公司,整合,财务制度,收支两条线,会计电算化,培训

参考文献

[1]、李广强.广电网络公司财务管理现状及其发展探讨.商场现代化. 2010 (33)

16.校学生会网络部规章制度 篇十六

不难看到,网络作协的成立,自有国家意图在其中,即希望通过网络作家们的网络采集和网络写作,使上层能及时听到真实的民间声音。这不禁让我想起发于秦、兴于汉的乐府诗歌制度。

汉乐府制度的设立,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实行封建教化;二是统治者出于音乐、艺术的享受;三是收集民间情报,使统治者能及时了解民间的真实情况。而后者是设立乐府机构的主要目的。

到了汉武帝统治时期,为了防止自己与世隔绝,只听到朝中一派的谀辞,汉武帝听取了儒生董仲舒的建议,扩大了乐府机构,并加强了对民间信息的采集,开通了一条旨在洞察民间冷暖的文路,这就是乐府诗在汉朝鼎盛的主要历史原因。

国家意志驱使大量的文人下乡“采风”,一些反映民间生活疾苦的诗,通过民间采风的形式,经由制度进入到皇帝的耳目,并成为王朝施政用令的参考。这个时期,《十五从军征》《战城南》《病妇行》等诗歌,都是具体而深入反映社会下层民众日常生活艰难与痛苦的好作品,对于统治者反思战乱进而制定与民休息的政策有积极的作用。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西汉211年的安治,乐府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有一定的功劳,而类似于今天网络作协的采诗机构,在汉朝官僚体系中不断受到重视,也自然和其发挥的巨大作用相关。

汉绥和二年,汉哀帝下诏撤销乐府。在诏书中,汉哀帝这样说:“郑声淫而乱乐,圣王所放,其罢乐府”,这个旨在收集民间情报的机构只存在了106年。之后,西汉王朝走向衰落,而“采风”这个词却得以传承下来。

“采风”虽然传了下来,但是作为一种制度在王朝中的实施,唐宋至元几百年间都非常有限。所以,大名鼎鼎的隋朝“私人教育家”王通就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诸侯不贡诗,天子不采风,乐官不达雅,国史不明变,呜呼,斯则久矣,《诗》可以不续乎!”

到了明朝后期,民间出现了一阵采风高潮,冯梦龙、李开先等一批文人看重民间歌谣、故事的质朴与真实,着手搜集民间歌谣、笑话等,编辑刊印了《挂枝儿》《山歌》《笑府》等民歌集、笑话集,但并没有得到统治者的重视和制度化展开。

清雍正四年开始,在浙江、福建、广东、湖南等地设立了“观风整俗使”,其意在巡察地方、劝谕化导风俗,使“采风”遥接西汉,有了一些国家意志的意味。但这个“观风整俗使”的实际运行,因充满了强烈的特务性质,让文人不自觉地和“文字狱”发生联系,因此,其调动民间写作的力量非常有限。雍正以后,清王朝不再设置“观风整俗使”。

直到1918年,这样的“采风”在文人的自觉发起下,才有了新的接续。在时任北大校长蔡元培的支持下,刘半农、沈尹默、沈兼士、钱玄同、周作人等教授发起了歌谣征集活动,设立歌谣征集处,向全国征集近世歌谣。“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这样的“采风”已经扩展到一切民间的创作和风俗。

从汉乐府制的确立到近代的文人自觉,梳理这段漫长的“采风史”不难发现,民间社会对国家政治的影响,文人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桥梁作用。细观今天的网络世界,恰是生动鲜活的民间社会投影,网络作协的设立,自然因应了国家对听取真实的民间声音的制度化需求。

17.学校网络管理制度 篇十七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领导小组由网络管理员和学校行政组成,负责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2、学校鼓励全体师生合理使用网络资源。原则上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应随意对外发布、传播。

3、任何人在使用校园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4、任何人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6、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7、各处室、办公室和个人所使用之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原则由各科室负责管理,如有故障报维护小组进行维护。

8、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等入网设备软硬件实行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应要求用户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9、网络管理员根据要求为各处室、办公室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10、在学校网站上发布信息由网络信息员采编、上传,网络审核员审核。

11、学校的Internet服务主要用于与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用户应自觉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12、学校网络设备为共有财产,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任何学校网络设备带出学校,确有需要的,须经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13、为了确保教育网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教育网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信息中心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

14、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18.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篇十八

一、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员工应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言文明,举止端庄;

(二)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班前不得饮酒及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三)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服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员工发型要大方端庄并梳理整齐,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二、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二)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在办公室抽烟,喝酒,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

(三)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四)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串岗、脱岗;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长途电话。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轻易在公司上网,如特殊需要,需经经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员工须按规定及时上交在公司内拾到的任何物品;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违反此规定的,酌情罚款;

(六)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如员工无特殊原因,应迅速赶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务;如联系不上,并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警告、罚款等处罚。

(八)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九)员工下列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

1、住址和电话。

2、发生事故和特殊情况时的任何联系办法。

(十)公司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则公司予以除名处理。

(十一)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和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十二)严禁员工在外兼职,如有发现公司保留随时辞退的权利,且该员工不享有兼职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三.考勤规定:

(一)、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星期(五,六)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按规定签到。

(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即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四)、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直接主管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五)、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六)、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10元,30分钟—6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2、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五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张榜等处分,屡教不改者除名

四、旷工的处罚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1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依旷工论处;

2、迟到或早退半天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员工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50元,两次扣人民币2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月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4、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5、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 部门主管违反规定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

五、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3天以内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六、卫生规定

一、中午在公司用餐者,餐后应第一时间处理好就餐后留下的饭盒及杂物;

二、积极参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扫除,平时要保持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的干净整洁,严格杜绝纸张、杂志、工具书等物品乱堆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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