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2025-01-30

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共8篇)

1.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篇一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上)

易纲

2009-10-21

摘要:本文回顾了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历程,系统总结了双轨制推进改革取得的成就。即一方面放松利率管制,推动金融机构自主定价,实现“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阶段性改革目标。另一方面发展和完善市场利率体系,初步建立了以SHIBOR为代表的短期基准利率和以国债收益率曲线为代表的中长期基准利率体系。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中央银行不断完善调控理念和方式,利率已经成为调节经济运行的主要手段之一。文章对下一阶段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进行了规划,并在深层次上探讨了推进改革的条件。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宏观调控,改革

引言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利率市场化改革进行了纲领性的论述,“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至此,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目标得以确立,强调了市场在利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了政府(中央银行)作为间接调控者的定位。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逐步确立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并实现了宏观调控由直接方式向主要依靠间接方式的转变。商品关系引入金融资源配置体系后,金融资源稀缺性同样要求通过价格机制甄别需求、提高配置效率,于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和利率调控方式转变逐步进入了决策者的视野。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看,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从企业改革看,1986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提出,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可积极试行租赁、承包经营,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要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从金融体制改革看,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的职能定位。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相继颁布。推进利率市场化各方面的条件已初步具备。

一、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

(一)人民币贷款利率市场化

早在1983年,国务院就曾授予人民银行在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上下各20%的利率浮动权(《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3]100号)。从那时起,利率市场化就采取了与价格改革相似的“双轨制”推进方式,与管制利率并行,在边际上引入利率的市场化,使得改革具有帕累托改进的特征,在未触及实体经济部门利益的同时,提高了银行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在长期产业先行、金融抑制的政策惯性影响下,决策者的主要顾虑是贷款利率市场化会增大企业财务成本,同时改革也面临来自实体经济相关各部门的巨大阻力,因此一度有所倒退。1996年5月,为减轻企业的利息支出负担,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由20%缩小为10%,浮动范围仅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在经济景气下滑的环境下,由政府替代银行进行风险定价的管制利率弊端日益凸现:由于银行对大客户的贷款相当于批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相当于零售,管制利率将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一刀切,造成银行没有积极性给中小企业贷款。为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我们建议商业性贷款利率上浮上限统一扩大到30%,上浮原则按信用等级制定。理由是一方面在资金宽松的市场环境下,银行为竞争大企业等信用等级高的客户,不会上浮其贷款利率;另一方面由于收益对风险的覆盖程度提高,银行有动力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从而实现增加信贷和货币供应的目标,也可推动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但协调相关部门非常艰苦,甚至到了苦口婆心的地步,我们提出“是否扩大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实质是‘真想还是假想支持中小企业’的问题,如果真想支持中小企业,就应该允许银行对中小企业收取较高的贷款利率,如果假想支持中小企业,就把银行的贷款利率限制死。”小企业缺乏利益代言人,而相关部门又担心浮动利率会导致大中型企业的融资成本上升,在多轮沟通后达成的折中结果是自1998年10月31日起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由10%扩大到20%,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由40%扩大到50%,大中型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10%不变。

虽然这只是一小步,但却是贷款利率市场化的破冰之举。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999年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再度扩大,县以下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扩大到30%,但对大型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仍为10%,国务院确定的512家大型国有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

进入21世纪,中国的经济金融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其自主定价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金融市场中长期基准收益率曲线的构建为金融机构贷款定价提供了初步基准。中小企业贷款浮动利率的顺利实施弱化了相关部门的顾虑,贷款利率市场化的外部条件进一步完善。2002年,我们对进一步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进行了研究,但由于对通货紧缩的担心犹存,有关政策未能出台。2003年以来,国内经济景气明显回升,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可以发挥经济自身的适应性调节功能,符合宏观调控的方向。多方面的有利条件促进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3年8月,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地区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倍。2004年1月,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贷款利率浮动上限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2004年10月,基本取消了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仅对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实行基准利率2.3倍的上限管理,人民币贷款利率过渡到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的阶段,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

(二)人民币存款利率市场化

与贷款利率市场化相比,存款利率市场化更为审慎,主要原因是存款利率市场化要求银行具备健全的产权约束机制和经营体制,否则一旦引起价格恶性竞争,便有可能引起存款搬家,影响金融体系安全。为探索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有效途径,发展直接融资,促进金融机构集约化经营,1999年10月,人民银行选择了风险相对可控的机构间批发市场进行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初步尝试,允许商业银行对保险公司试办长期大额协议存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2002年至2003年,协议存款试点的存款人范围逐步扩大。由于金融机构资本约束机制难以在短期内形成、片面追求扩张的冲动依然较强,在零售市场上存款利率的放开可能导致金融机构间哄抬利率的非理性价格竞争,有约束的是利率上限,因此对零售存款利率形成了“管住上限,向下浮动”的市场化思路。2004年10月,与贷款利率下限管理同步实行了存款利率上限管理。

“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另一考虑是在一段时期内限制银行价格恶性竞争,合理保护银行业的利润水平,弥补长期低贷存利差对银行资本和自身发展能力的透支,为银行改革赢得时间。在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框架下,这一政策还赋予银行运用利率杠杆主动调整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的空间,有利于发展直接融资。

(三)境内外币利率市场化

与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不同,境内外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由于市场基础较为成熟,步伐相对较快。2000年9月,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以上大额外币存款利率放开。2003年7月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制币种由7种外币减少为4种。同年11月,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下限放开。2004年11月,1年期以上小额外币存款利率全部放开。

(四)以逐步放开利率管制的方式推进市场化,理顺和简化必要的管制利率

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虽然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自主定价空间不断扩大,但由于金融交易需求日趋多元化和通过差别利率贯彻产业政策的冲动,改革开放以来的前20年间管制利率体系不断膨胀。国家作为非利益主体制定的管制利率体系扩张滞后于市场的创新力量,难以满足新的金融活动定价需要,“正面清单”作用束缚了市场的发展,而差别利率也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许多优惠利率政策还成为企业逃避市场竞争的避风港。

为扭转管制利率自我膨胀的惯性,鼓励市场定价与创新,人民银行采取逐步放开利率管制的方式推进市场化。只要是有条件实现市场化定价或不必要的差别化利率品种均予以放开。对于放开条件尚不成熟或国家产业政策特殊需要的利率品种,在保留必要管制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进行简化。1996年以来,放开了同业拆借利率,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和回购利率等6个品种的批发性市场利率,在银行间市场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简化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体系,放开人民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存贷款管制利率品种69个。放开外币存贷款管制利率品种48个。截至2008年,放开的本外币管制利率累计达123个品种,管制利率减少到24个品种(见表1)。

(五)金融机构定价机制建设

利率市场化的实质是市场取代货币当局成为利率定价主体的过程,改革的进度与成败更多地取决于金融机构自身定价体系建设情况。为此,在扩大金融机构存、贷款自主定价空间的同时,我们在培育金融机构自身定价体系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1998年首次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权时,我们在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地组织商业银行、信用社、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全国性银行(建设银行)和区域性银行(上海银行)的贷款利率浮动管理办法作为模板,发送各银行参照制定各自的管理办法,并要求银行编制相关模型和测算软件,建立利率定价授权制度。2003年,在进一步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权时,我们再次强调各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应进一步完善贷款利率定价制度和技术,并针对农村信用社起点低和个体差异显著的特点,专门制定了菜单式的四种贷款利率浮动定价模板发送到各地农信社,由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修订后,形成自身的贷款利率浮动管理办法。贷款利率定价模板发挥了政府主导的效率优势,大大降低了制度建设的学习和实施成本。我们的评估表明,目前各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已基本建立起根据贷款成本、风险等因素区别定价的利率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商业银行还加强了利率定价系统和内部转移定价体系的建设,沟通了市场利率与存贷款利率间的传导与反馈机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强化了以资本收益为核心的现代银行经营管理机制。同时,通过建立和完善存贷款利率报备制度,实现了银行和城乡信用社按月向人民银行反馈存贷款利率浮动情况,督促银行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利率数据采集、分析系统,推动银行建成了覆盖全行的利率风险计量与控制系统。同时人民银行也获得了全国范围利率走势的动态情况,为货币政策制订、实施和评估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市场利率体系的建立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采取双轨制推进的方式,不是单纯放松存贷款利率管制,而是通过引入利率的市场化,通过形成经济学意义上的帕累托改进,减少改革阻力。在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格局下,资金批发市场利率市场化不会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还有利于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因此总体较为顺利。

(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先行放开

上世纪80年代,随着拨改贷的推进,专业银行逐步恢复,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金融机构呈现多元化发展,机构间资金余缺调剂的需求推动同业拆借市场迅速发展,资金批发市场初具规模。由于当时金融机构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在投资饥渴的需求刺激下,这一市场曾经出现乱拆借的现象,市场区域分割和不透明也加大了管理部门监测市场的难度,导致高风险拆借行为盛行。为此,拆借利率一度实行上限管理。90年代,同业拆借的相关制度规范不断完善,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同业拆借业务实现全国联网并生成了统一、透明的中国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拆借利率放开的制度、主体和技术条件趋于成熟。1996年6月取消拆借利率上限管理,实现了拆借利率完全市场化。

(二)放开债券市场利率

拆借利率市场化形成了相对独立于原有存贷款管制利率体系的市场利率,一方面为市场注入了创新的原动力,推动了金融机构间市场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也为资金批发市场利率的市场化提供了一个先例。在银行间市场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制度先行的理念,也为市场化的金融创新产品平稳实现利率市场化营造了有利的制度环境。值得强调的是,在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模式下,政府本身往往在市场发展初期担当了创新的领跑者。1996年,财政部开创性地通过交易所平台实现了利率招标、收益率招标、划款期招标等多种方式的市场化发行,并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发行数量,采取了单一价格招标或多种价格招标的方式(高坚,1997)。国债发行的创新开风气之先,为此后金融债、企业债的创新树立了榜样。1997年6月,银行间同业市场开办债券回购业务,债券回购利率和现券交易价格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步实现了市场化。1998年9月,两家政策性银行首次通过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市场化发行了金融债券。1999年,财政部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利率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

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市场化,成功建立了管制利率之外的资金配置体系,使利率的市场化范围不断扩大。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形成和完善为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提供了基准收益率曲线,为管制利率市场化和银行完善内部定价机制准备了条件。

(三)培育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金融市场替代中央银行成为基准利率提供者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承担了多项职能,既为银行提供定价基准,引导建立银行内部定价和资金转移体系,也为中央银行提供利率间接调控的操作目标和监测指标。由于存在较大的外部正效应,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近年来,人民银行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通过发展金融市场大力培育基准利率体系。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取了开放性的市场准入政策,促进了银行间市场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场成员范围不断扩大,交易量不断增加,市场品种和交易方式不断丰富,市场的广度、深度不断扩展,形成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长期基准收益率曲线,为中长期企业和金融债务产品定价提供了依据。

为建立基于商业信用的短端基准利率,在借鉴伦敦、东京、香港和新加坡等国际金融市场基准利率形成机制的基础上,经过一年时间的摸索、酝酿和3个月的试运行,2007年1月4日,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SHIBOR)正式上线。我们制定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实施准则》,并成立了SHIBOR工作小组。经过一年的运行,3个月以内的短端SHIBOR充分反映了市场资金供求的变化,与拆借、质押式回购利率的相关系数均在0.8以上,隔夜、7天品种达到0.99。SHIBOR的市场代表性不断提高,以其为基准的市场交易不断扩大,SHIBOR在货币市场的基准地位初步确立(见表2)。

目前看来,SHIBOR运行中还存在3个月以上报价质量不高等问题,具体表现为交易价包含了一些超出市场安排的因素,包括与对手方的其他利益安排、利益调整等,使得交易价与报价存在差距,SHIBOR定价基准的作用亟待增强。未来SHIBOR能否成为一个公认、权威的利率基准,对于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意义重大:

首先,SHIBOR的权威性决定了它能否在中央银行首肯下,替代官定利率成为市场存贷款利率定价的基准。只有当新的基准确立后,央行才能从存贷款利率制定一线淡出,将定价空间还给市场主体。以前我们最担心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会恶性竞争,但现在一些大的商业银行都上市了,有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投资者(包括外资)等等,都会对商业银行的行为产生一些约束。在管制利率条件下,商业银行可以花很少的资源在定价上,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定价必将是商业银行资源投入的一个主要方面,是其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体现,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加以研究,而SHIBOR可以提供一个基准。如果央行放松了对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的管制,又没有其他可靠的替代基准,结果可能更坏。而放松管制的时机由新的定价基准成熟的时间决定。SHIBOR能否担当这一角色,对我国未来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具有决定作用。

其次,SHIBOR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一头连接着市场,一头连接着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我们很多商业银行都是全国性大银行,在区域、产品、资产负债之间有很多内部转移价格。内部转移定价是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经济资本分配与收益等各项指标算法的依据。如果行内对SHIBOR基准地位形成了统一的认识,同时在定价方面又有一些核心技术的话,可以将其应用到内部转移定价中,这对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SHI—BOR作为客观的、连接内外的市场价格,只有将它引入内部转移定价,才能建立基于市场基准的绩效考评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科学、合理和令人信服地平衡总分行、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三,SHIBOR还将是其他许多产品和制度安排的基准。目前有很多金融产品都与人民银行制定的某种利率挂钩,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就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平衡利益关系,要求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具备更高的业务素质和调控能力。但是,平衡利益关系涉及不同的利益集团,情况会越来越复杂,就需要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客观的基准,那就是SHIBOR,通过对现有不同基准利率的比较、借鉴,真正实现SHIBOR的基准地位,有利于加快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为管制利率的进一步放开准备条件。

第四,从更广泛的角度考察,SHIBOR能否确立基准地位,还关系到中国货币、债券市场的纵深化发展,从而成为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建立中央银行利率间接调控体系的前提条件。我们必须从全球化的视角考虑问题,全世界很多货币都有基准利率,例如LIBOR、EURIBOR、TIBOR等。未来如何增强SHIBOR的基准地位是需要市场成员和中央银行偕同努力、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三、完善中央银行利率体系

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完善中央银行利率体系、逐步实现中央银行利率调控由直接方式向间接方式转变成为货币政策调控和传导机制建设的关键内容。近年来,人民银行利率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实行再贷款浮息。再贷款浮息是指中央银行根据货币政策调控意图,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实行随市场利率水平变化的安排,旨在理顺中央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资金利率关系,约束借款人行为,减少央行资产业务的财政补贴性质,避免流动性的被动投放和长期投放。在2004年物价出现上涨趋势、国民经济景气上升的背景下,我们研究出台了再贷款浮息制度,建立了再贷款、再贴现利率以市场利率为基础的确定方式,提高了再贷款利率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中央银行资产业务定价的功能由对借款人进行隐性财政补贴逐步转向服务于宏观调控。

优化央行存款利率结构。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中央银行的成熟做法看,央行的存款利率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和存款便利利率,后者一般构成货币市场短期利率的下限(如欧洲央行的做法)。2003年12月21日,人民银行改革了准备金存款利率制度,对金融机构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采取“一个账户,两种利率”的方式分别计息,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客观上发挥了货币市场利率下限的作用。经过2003年12月21日和2005年3月17日两次下调,汇改前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下调至0.99%。下调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与再贴现浮息安排的政策搭配,一方面拉大中美市场利率的负利差(2005年至2007年,美元利率高于人民币利率),增大了投机人民币汇率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控制央行基础货币被动吐出,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赢得了宝贵的三年时间。

此外,人民银行还改革了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制度。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是对邮政部门办理储蓄业务的一种补贴性质的利率,邮储吸收的存款转存央行可以获得无风险利差收益,这样的利率结构不符合中央银行利率改革的方向,还导致邮储转存款迅速增长,分流了部分农村资金。2003年,按照新老划段的方式,新增邮储转存款改为按照金融机构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计息。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机制不断完善,利率在中国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中央银行利率体系也逐步向利率间接调控的方向转变。SHIBOR基准地位确立后,中央银行对利率的管制将逐渐淡出。未来可以探讨贴现利率与SHIBOR挂钩的可行性,以此为突破口,可为后续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经验。总体来看,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的利率间接调控机制、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和利率传导机制将日臻完善。

四、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利率调控

在中国,关于利率杠杆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曾一度试图废除商品生产和交换,否定信贷、利率等经济杠杆的作用。在低利率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高利率就是剥削的思想导向下,国家曾大幅调降存贷款利率、缩小计息范围,减少利率档次。然而即便在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利率也未能被消灭,客观上仍发挥着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当时虽然利率低,但比无息强,由于投资渠道单一,存款有息还是发挥了鼓励老百姓储蓄、为银行集中资源发放贷款的积极作用。而低息贷款则导致投资饥渴和流动资金紧张,国家只能用计划的方式来配给信贷资源。1978年,国家强调逐步实现主要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利率才逐步作为宏观调控的工具。此后的三十年间,虽然利率调控的有效性备受争议,但在历次宏观调控中,国家一直重视发挥利率杠杆的作用。总体看,我国的利率调整先后经历了六个周期(见图1)。

(一)历次利率调控的基本情况

以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例,在六次宏观调控中,利率的调整方向均符合中央银行维护物价稳定的职责要求。从发展趋势上看,利率调整越来越注重预调、微调和灵活调整,并强调利率调整与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出台时机的统筹协调,使其在调控方向上保持一致(见表3)。

从六个利率调控周期持续的时间、利率调整的幅度和频率考察,前几次调控周期明显具有利率调整较为滞后的特点。2003年以来的第6轮调控周期在利率调整的灵活性和预调与微调方面明显改善。总体看,第1、2轮利率调控周期均为上调周期,主要原因是通胀来势迅猛,而依靠行政手段调控后总需求快速回落,利率政策在下行阶段尚未及时反应。当然,第1轮周期也存在弥补“文革”期间利率过低而上调的因素。第1轮调控周期历时36个月,平均每12个月调整一次,次均上调幅度为0.84个百分点。第2轮调控周期历时4个月,平均每2个月调整一次,次均调整幅度为0.72个百分点。

第3轮调控周期为包括上调和下调阶段的完备周期,其中上调阶段历时5个月,平均每2.5个月调整一次,次均上调幅度为2.07个百分点。周期内利率峰值持续时间13个月。下调阶段历时13个月,平均每4.3个月调整一次,次均下调幅度为1.26个百分点。

第4轮调控周期亦为完备周期,为抑制1993年开始出现的严重通胀,利率迅速上调,而在此后经济惯性下行中,利率较为缓慢地下调。此轮上调阶段历时仅2个月,平均每1个月调整一次,次均上调幅度达1.71个百分点。周期内利率峰值持续时间达33个月。下调阶段历时32个月,平均每5.3个月调整一次,次均下调幅度为1.2个百分点。

第5轮调控周期是为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后我国出现的通货紧缩,利率政策的主要策略是维持较低的利率以刺激投资和消费,其间历时32个月,2次下调利率,平均每16个月下调一次,次均下调幅度为0.9个百分点,利率下调至改革开放后的最低水平。

第6轮调控周期截至2008年底已持续50个月,其中上调阶段历时38个月,采取了前瞻性的微调策略,共8次上调存款利率(9次上调贷款利率),平均每4.75个月上调一次,次均上调幅度为0.27个百分点。周期内利率峰值持续时间]2个月。下调阶段主要为应对2008年下半年显著加剧的国际经济、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利率下调迅速,下调幅度大,2008年9月至12月,连续4次下调存款利率(5次下调贷款利率),平均每月下调一次,次均下调幅度为0.47个百分点。

第5、第6轮利率调控周期也是利率市场化迈出重要步伐的阶段。在利率市场化政策出台的时机把握上强调了与利率调控政策的一致性。1998年以前,长期利率管制导致贷款利率难以覆盖中小企业贷款的高风险,商业银行贷款过度向大型企业集中,而1998年、1999年连续扩大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使银行能够借助利率上浮覆盖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损失,有利于调动银行的贷款积极性,扩大货币供应量,因此与放松银根的货币政策方向一致。2003年和2004年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直至取消贷款利率上限、实行下限管理,使金融机构能够根据自身对经济景气和运行风险的判断更主动地调整利率定价策略,为后续利率政策的顺畅传导提供了制度支持。

(二)关于利率政策有效性问题

经济学理论认为,利率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主要通过影响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实现。从消费看,利率上升会鼓励储蓄、抑制消费需求。从投资看,利率提高将减少可盈利的投资总量,从而抑制投资需求。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都将利率作为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工具。

考察利率的调节作用,要以真实利率为尺度。图2列示了1978至2007年,1年期实际存款利率与实际GDP增长率波动间的相互关系(在高通胀时期,先后于1988年9月至1991年11月、1993年7月至1996年3月开办了长期保值储蓄存款,实际存款利率已补到零左右,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高通胀对居民存款购买力的影响)。总体上看,实际利率与实际GDP增长率呈反向变动关系,1978-2007年间,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29。自1993年国家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后,随着企业和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各种价格管制的放松,利率传导的有效性提高,这种反向变动关系显著增强,1年期实际存款利率与实际GDP增长率的相关系数变为-0.75。

从利率水平看,三十年间在宏观经济景气偏热的阶段我国实际利率多次出现过为负的情况,负利率导致社会对信贷资金需求的膨胀,刺激贷款过快增长,常常使信贷规模管理受到挑战。取消信贷规模管理之前,信贷投放常常超出计划规模也表明即使在管制利率和直接调控下,微观主体对利率的敏感性仍比大家预想的要高。1996年至1999年间,真实利率偏高,使储蓄者受益而借钱者受损,收入分配向居民倾斜;过高的真实利率增加了企业的债务负担,企业亏损增大,投资意愿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放贷约束增强,这是此后形成通货紧缩的原因之一。2003至2004年以及2007年,实际利率偏低甚至为负,收入分配向企业倾斜,增大了投资需求增长的动力,对通货膨胀构成潜在压力。观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运行,不难看出中国经济周期在很大程度上是随着真实利率起伏波动的。

近年来,学术界对利率的影响进行了大量研究,结果表明,利率对储蓄、消费、投资和实际产出有显著的影响(谢平、袁沁敌,2000)。名义利率调整对货币政策的中间变量和目标变量也都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江春、刘春华,2006)。真实利率对财富分配具有很强的效应,而在快速降息过程中,低的真实利率对扩大消费支出具有正向作用(宋国青,2008)。

(三)关于银行贷存利差问题

在存贷款管制利率体制下,银行的贷存利差由国家控制,各界常会质疑利差的合理性。图4显示了1978年以来金融机构贷存利差的变动情况。

从持续时间看,改革开放30年间银行贷存利差大于2%的时间仅占40%,而贷存利差为0或负的时间占比却达17%(若考虑银行对长期储蓄存款保值的支出负担,贷存利差为负的时间更长)。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前的20年时间里,金融机构的贷存利差一直偏低,体现了这一时期国家通过金融部门集中资源促进产业优先发展的政策导向。由于长期的金融抑制带来了金融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和市场基础薄弱、信息搜寻成本高等市场失灵问题,因此发展中国家由金融抑制向金融自由化发展的过程中需要经历“金融约束”阶段,即通过政府“有形的手”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一个涵养期,通过价格和市场准人的管制,培育市场基础设施和金融机构微观机制。在一段时期内维持适度的贷存利差,可以为提高金融业竞争力和经济金融整体运行效率赢得时间。

2000年以来,持续稳定合理的贷存利差至关重要,它促进了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效益显著改善,提高了其消化不良贷款的能力,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维护金融稳定提供了有利的环境。未来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和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融合,利差将逐步由市场竞争决定,我国商业银行应做好准备。

改革开放三十年,见证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双轨制推进的成就,也见证了利率杠杆调节经济运行的强大力量。利率市场化与企业和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革、金融市场建设的步伐相契合,与宏观调控的方向与节奏相衔接。经历了管制利率的“破”与市场利率形成机制的“立”,市场供求在利率决定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利率杠杆经历了历次宏观调控“经济”与“行政”手段之辩的洗礼,在经济运行实践中逐步确立了自己的地位,这一进程将为历史所铭记。

五、结束语

本文主要从中央银行的角度、从利率管理的角度,提供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利率市场化的情况,目的是记录历史事实,为进一步分析打下基础。在文中笔者很少提及民间融资和利率市场化在温州等地试点这样一些重要事件,这并不是说市场的力量、民间的推动不重要,而是笔者想以后专门撰文论述市场力量在推进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笔者笃信市场经济,坚信市场经济能给中国人民带来福祉,一直不遗余力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近来笔者变得有些保守,对于中国如何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没有想清楚,笔者的困惑主要如下:

产权清晰、自由竞争和退出机制是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条件,这些条件在中国是否已经完全具备?当前推进利率市场化的焦点在于放开贷款利率下限和存款利率上限,由商业银行自主定价。那么,我们是否允许完全的自由竞争?而如果竞争失败,退出机制的约束又是否存在呢?

由于零售银行的外部性很强,我想上述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从这次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看,他们也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这里深层次的问题是,利率完全市场化和国家对大银行控股、存款保险以及国家注资银行等是有矛盾的。而对这一问题不进行梳理和总结,过度竞争和道德风险将难以避免。

结论:培育SHIBOR或其他市场基准是中国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在浅层次上的必要条件,而产权清晰和所有制多元化、打破垄断、有序退出、预算硬约束则是在更深层次上的必要条件。

改革开放三十年,见证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双轨制推进的成就,也见证了利率杠杆调节经济运行的强大力量。利率市场化与企业和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革、金融市场建设的步伐相契合,与宏观调控的方向与节奏相衔接。经历了管制利率的“破”与市场利率形成机制的“立”,市场供求在利率决定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利率杠杆经历了历次宏观调控“经济”与“行政”手段之辩的洗礼,在经济运行实践中逐步确立了自己的地位,这一进程将为历史所铭记。

五、结束语

本文主要从中央银行的角度、从利率管理的角度,提供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利率市场化的情况,目的是记录历史事实,为进一步分析打下基础。在文中笔者很少提及民间融资和利率市场化在温州等地试点这样一些重要事件,这并不是说市场的力量、民间的推动不重要,而是笔者想以后专门撰文论述市场力量在推进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笔者笃信市场经济,坚信市场经济能给中国人民带来福祉,一直不遗余力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近来笔者变得有些保守,对于中国如何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没有想清楚,笔者的困惑主要如下:

产权清晰、自由竞争和退出机制是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条件,这些条件在中国是否已经完全具备?当前推进利率市场化的焦点在于放开贷款利率下限和存款利率上限,由商业银行自主定价。那么,我们是否允许完全的自由竞争?而如果竞争失败,退出机制的约束又是否存在呢?

由于零售银行的外部性很强,我想上述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从这次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看,他们也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这里深层次的问题是,利率完全市场化和国家对大银行控股、存款保险以及国家注资银行等是有矛盾的。而对这一问题不进行梳理和总结,过度竞争和道德风险将难以避免。

结论:培育SHIBOR或其他市场基准是中国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在浅层次上的必要条件,而产权清晰和所有制多元化、打破垄断、有序退出、预算硬约束则是在更深层次上的必要条件。

2.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篇二

一、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存贷息差影响的理论分析

很多国家在历史上都曾对利率进行管制。1929—1933年经济危机后, 凯恩斯主义兴起, 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变革, 加强政府的作用, 其中就包括利率管制, 目的之一是限制利率的频繁波动, 增强经济的稳定性, 防范发生大规模的经济危机, 目的之二是利率管制下的低利率政策可以降低投资利息成本, 刺激经济增长, 以期快速走出经济衰退的阴影, 实现经济增长。20世纪70年代, 在经济发展、金融市场日趋完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背景下, 利率管制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 利率市场化的呼声愈涨愈高, 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继进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

在利率管制下, 存贷款利率偏低, 而实现利率市场化后, 资金存贷利率由资金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 存款利率存在上升的倾向。原因有二:首先, 证券市场的发展会吸引大量资金, 流入银行系统的资金有减少的趋势, 此即“金融脱媒”现象, 多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实例说明了这一点, 银行业若要吸引资金, 必须提供较有竞争力的存款利率;第二个原因来自银行业的同业竞争, 利率市场化赋予商业银行定价自主权, 各大银行为了争取储蓄资金, 必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现状适当提高存款利率, 甚至会有“揽储大战”的发生。总之, 在金融脱媒现象和银行间竞争的综合影响下, 存款利率趋于上升。

现在来分析利率市场化对贷款利率的影响。基于以下三点因素, 利率市场化改革后, 贷款利率不会太高:首先, 利率市场化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会加剧, 尤其是争夺优质客户, 因为优质客户不仅财务状况较稳定、信用风险较低, 而且其对信贷资金的需求较为稳定, 银行也可以以优质客户为中心提供多元化、高附加值的服务, 各银行为了争夺和留住优质客户, 会提供较低的贷款利率;第二, 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完善, 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手段的多样化, 各种规模层次上的企业的融资便利性增加, 从而银行为了不失去信贷的吸引力, 不会发放高利率贷款;第三, 如果银行向部分客户发放了高利率贷款, 那么银行贷款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将上升, 信用风险加大, 贷款的安全性和资产质量将下降, 较严重的情况下会诱发银行系统性危机。

Stiglitz对贷款市场进行了细致研究, 他认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 在贷款市场上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高利率贷款以两种方式降低银行的资产质量:高利率贷款会筛选掉优质客户, 因为优质客户融资便利, 不会轻易选择高利率贷款, 从而选择高利率贷款的往往是自身财务状况不佳的企业, 此即逆向选择问题;企业获得高利率贷款后, 为了弥补较高的利息成本, 倾向于投资风险高、收益高的项目, 从而增加了企业收益的不稳定性和违约概率, 降低了银行贷款的安全性, 此即道德风险问题。

我们分析了利率市场化对存、贷款利率两方面的影响, 现在我们得出结论, 利率市场化倾向于收窄存贷息差 (贷款利率减存款利率) 。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存贷息差影响的实证分析

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管理体制、经济发展的历史等各有差异, 并且各国家采取改革的步骤、模式、时机不同, 利率市场化改革对经济各方面的影响是因国家而异的。

我们分析一些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以及改革对关键经济变量的影响。

美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大萧条后, 美国金融市场迎来了利率管制时期, 其中以“Q条例”最为著名, 条例规定, 商业银行不能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 对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也规定了最高利率。但是六十年代后, 美国经济形势发生变化, 尤其是两次石油危机后, 经济滞胀现象严重, 整个70年代的通货膨胀率高达两位数, 居高不下, 1980年通胀率飚升至14.8%, 严重的通货膨胀诱使市场利率不断升高, 但“Q条例”的存在成为了银行存款利率上升的桎梏, 资金大量流向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脱媒现象严重。银行为了应对危机, 进行了大量的金融创新,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可转让提款通知账户、资产证券化、回购协议等一系列创新型金融工具应运而生, 这些金融工具都没有采取存款形式, 故而可以按照市场利率定价, 从而吸引了资金流回银行系统。这些新金融工具并没有打乱市场秩序, 凡而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 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市场开始倒逼金融管制。1980——1986年间, 美国政府按照先大额定期存款、小额定期存款、后储蓄存款的顺序, 逐步解除了对存款利率的管制, 实现了存款利率的自由化。

我们考察美国利率市场化后存贷利差的变化。下表列示了美国利率市场化前后每年的存贷利差。

资料来源:根据FDIC数据计算得出注:存贷利差=平均贷款收益率-平均存款付息率

由上表可以得出, 美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前的1976—1980年, 年存贷利差平均为6.382%, 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的1981—1985年存贷款平均利差为5.678%, 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后的1986—1990年则为5.242%, 总体上来说存贷息差减小, 这符合理论分析的结果。

(二) 日本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日本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始于1977年, 结束于1994年, 历时17年。日本利率市场化的第一步是1977年日本大藏省宣布以市场利率为参考标准来决定国债发行利率;接着1978年日本银行允许银行间利率弹性化, 其后放开了银行间票据利率;丰富货币上金融交易工具, 1979年首次发行CDs, 逐步培育和发展银行间市场、国债市场、债券回购市场等;1984年日本大藏省发布《金融自由化与日元国际化的现状及展望》, 正式开始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1991年7月日本银行停止利率窗口指导, 1993年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利率先后实现市场化, 最后1994年10月利率市场化全面实现。

我们考察日本利率市场化后存贷利差的变化。日本的平均存贷息差在1984年为3.15%, 1994年则为2.33%, 减少了82个基点。

(三) 拉美地区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拉美地区的国家普遍采取了激进式的改革模式。阿根廷在1971年就着手利率市场化改革, 是第一个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发展中国家, 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改革中止, 直到1975年又重新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一次性取消除储蓄存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利率限制, 1976年9月放宽了储蓄存款利率的限制, 1977年6月取消了所有利率的管制, 完成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所有进程, 实现了利率的全面自由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两年的时间。阿根廷以放松利率管制、实行利率市场化为核心的金融自由化方案, 导致利率短期内大幅提升, 且波动剧烈, 在1981年平均存款实际利率达到52.57%, 通货膨胀也随之加剧。

智利放松利率管制始于1974年5月, 在半年之后即1974年11月就解除了所有存款利率的管制, 1975年4月取消了所有利率管制, 智利利率市场化改革只用了一年的时间。智利也出现了类似于阿根廷的利率“超调”现象, 1976—1982年, 平均存款实际利率达到32%。其他的拉美国家改革进程同样很快, 这些激进式的改革带来了经济动荡和银行危机, 实践证明激进式改革模式未能成功, 这些拉美国家后来不得不又采取了一些管制措施来稳定经济。拉美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后存贷息差出现了扩大的趋势, 原因在于这些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很不发达, 银行业是处于垄断优势地位, 市场势力和定价权很大。

我们考察了一些国家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现在综合起来看, 我们可以得到下面的一般性结论。

在利率管制状态下, 利率水平通常低于市场水平, 实现利率市场化初期, 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利率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有学者专门研究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利率水平的影响, 在名义利率资料较为完整的20个国家中, 有15个国家的名义利率水平在利率管制解除初期上升, 5个国家的名义利率水平受多种因素影响出现下降现象。实际利率方面, 在实际利率资料较为完整的18个国家中, 17个国家的实际利率水平实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升, 只有一个国家的实际利率水平在解除利率管制之初出现下降的情况。存贷息差方面, 个别国家在利率市场化初期出现过暂时扩大的情况, 但由于银行业竞争的加剧, 从整体上看最终都出现存贷差收窄的现象。

三、国内商业银行应对存贷息差收窄的策略

经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得到利率市场化倾向于收窄存贷利差的一般性结论, 这对我国银行业有哪些影响, 怎样挑战我国银行业的利润, 下面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我国实现利率市场化后, 各商业银行会在信贷市场上争夺优势客户, 贷款利率有降低的预期, 由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主要依赖于信贷规模和贷款收益率, 这会倾向于降低银行的贷款收入;存款市场上, 各商业银行为了招揽存款, 倾向于提供较高的存款利率, 这直接提升了银行经营的成本。上述两方面直接导致银行利润减少, 从目前来看, 存贷款息差收入是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收入来源, 占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收入的80%。在这种情况下, 存贷息差的收窄直接影响银行的经营效益和盈利水平, 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银行经营的最终结果。

从业务收入结构上来看, 我国商业银行虽然都加大了中间业务开发的力度, 业务种类和领域有一定程度的扩大, 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处于初级阶段, 我国商业银行开发的产品档次低、科技含量少, 业务的功能仍然偏重于筹融资, 对存贷款的依赖度很高, 并且中间业务存在乱收费急需整顿、收费结构不合理等特点。我国银行业开发中间业务的速度还很慢, 产品的服务质量、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一些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业务, 诸如担保、保函、代理保险、投资理财、资产管理和财务顾问等业务急需加快发展步伐。

从客户结构上看, 目前我国银行业普遍不重视个人客户市场或者还没有形成拓展个人客户市场的体制机制。国际上以个人理财为中心的个人金融业务是一些大型跨国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 比如美国花旗银行、香港恒生银行等, 个人金融业务对本行利润的贡献率能达到50%左右。而我国国内个人金融业务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 是一个有待开发、潜力巨大的市场。因此我国银行应改变原有的运作模式和服务方式, 建立以服务为中心的业务经营结构和以个人为中心的营销模式。营销理念和服务意识的转变, 有利于个人金融领域的产品开发和业务拓展, 使其对我国银行业利润的贡献度提高。

参考文献

[1]王廷科.利率市场化效应与我国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研究[J].财贸经济, 2003 (9) :13-18.

[2]王晓军.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企业家管理, 2005 (4) :42-43.

[3]王旭梅.人民币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对策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5 (11) :29-30.

[4]吴琼, 王国钰.我国利率市场化的道路选择与步骤安排[J].兰州学刊, 2009 (1) :188-192.

3.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篇三

国际经验表明,利率风险容易诱发商业银行的经营危机。即使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比较成 功的美国,许多金融机构也因不适应利率市场化后利率频繁波动的冲击而纷纷倒闭。美国从 1982年开始到1986年3月,大约用了5年的时间完成了利率市场化,在这一过程中及其之后, 美国遇到的最严重的问题就是银行倒闭数量的增加。在利率市场化初期,美国每年倒闭的银 行达两位数,1985年达到了三位数,此后则急剧增加,在1987年至1991年期间每年平均倒闭 银行200家,最多的一年竟有250家银行倒闭。而在利率管制时期,银行倒闭的数量特别少, 比如从1943年至1974年,停、关的银行都不到10家。为防止我国出现惊人相似的一幕,商业 银行必须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和办法,建立利率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提出的 严峻挑战。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

根据1997年9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利率风险管理原则》,商业银行通常面 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有成熟期错配风险、选择权风险、基本点风险和收益曲线风险等。这几类 利率风险在我国商业银行均有体现。

成熟期错配风险。在商业银行负债和资产利率敏感性不相匹配的情况下,利率变动会对 银行净利差收入产生影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期限结构严重失衡,存款中定期存款 占了相当的比重,而在贷款中,短期贷款则占了绝大多数。这表明,我国银行的利率敏感性 资产大于利率敏感性负债。在这种情况下,利率的下调往往会减少银行的净利差收入。

选择权风险。多数存贷款合同都含有与利率相关的各种选择权。在利率上升时,存款客 户可能会提取未到期存款,然后再以新的较高的利率重新存款;而在利率下降时,贷款客户 有可能提前还贷,然后再以新的较低的利率重新申请贷款。这都会降低银行的净利息收入。 因此,在利率上升或下降时,商业银行都会面临客户在不同程度上的选择权风险。

基本点风险。在利率放开的初期,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会有缩小的 趋势。在以利差收入为银行主要收入来源的情况下,这一趋势给我国银行带来的冲击是不言 而喻的。

收益曲线风险。一般而言,长期利率要高于短期利率,即收益曲线的斜率是正的。但在 经济扩张阶段,由于货币政策的逆向短期操作,短期利率可能会高于长期利率。由于在成熟 的金融市场上,银行存贷款利率多以国库券收益为基准来制定,若收益曲线由正变负,银行 的长期未清偿浮动利率贷款的重新定价利率与短期存款利率的利差就会大幅降低甚至为负。

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

巴塞尔《利率风险管理原则》指出,商业银行稳健利率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四方面 内容:一是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要对利率风险妥善监控;二是制定适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 序;三是建立科学的风险计量和监测系统;四是完善内控制度并接受独立的外部审计。这是 国际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普遍要求。而我国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还处于低水平阶段,对 利率风险认识不充分,对利率变动不敏感,没有明确的利率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缺 乏利率风险管理经验、办法和技术,也缺乏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更谈不上建立模型化的利 率风险计量系统以及实施利率风险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这种状况亟待改变,不断加快的 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在呼唤利率风险防范机制的尽快建立。

设立利率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德国实现利率市场化后,德国的商业银行大多设立了风 险管理部,专门负责包括利率风险在内的各种金融风险的分析,为各业务部门提供各种风险 方面的信息,便于作出合理的决策。在我国,为了强化利率风险管理,各商业银行应当把利 率风险管理职能赋予某一部门(如风险管理部)或者设立专门的部门。该部门应负责研究利 率风险问题,制定利率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监测和管理利率风险。

明确利率风险管理的责任和分工,建立利率风险管理制度。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大多尚未 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程序,在利率市场化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初步方案应由存 款管理部门和贷款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并吸收利率风险管理部门参加评审,由总行最高管理 层确定。通过逐步探索,最终要根据银行各分支机构规模的大小以及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建立既能控制风险,又具有效率的存贷款利率定价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做好基础性的资料积累和数据分析工作,尽快提高利率定价能力。利率市场化本质上就 是金融产品的价格竞争。商业银行拥有更多的利率自主定价权后,竞争方式将由非价格竞争 为主转向以价格竞争为主,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信贷风险程度、银行经营成本和 综合收益等因素,实行差别利率和浮动利率。科学合理的利率定价,需要银行的真功夫,包 括对资金成本的核算,对综合收益的预测,对资金供求关系的分析,对业务风险程度的评估 以及营销竞争策略的研究等方面。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缺乏利率定价的经验,因此, 要抓紧做好利率定价的基础性工作,明确利率定价的原则和需考虑的因素,建立利率定价模 型,提高利率定价的效率和水平。

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特点的利率走势预测、利率风险计量和利率风险管理的 计算机模拟分析模型,提高利率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利率走势预测模型可以通过借鉴宏观经 济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来建立,根据对利率的预测和市场变 化情况,及时对有关金融产品定价进行调整,不断增强对市场利率变化的科学预测能力、综 合分析能力和快速反映能力。利率风险计量和利率风险管理的模型要充分利用本行的有关数 据资料,如各时期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敏感性负债总额缺口大小和方向、资产负债存续期 等,采用国际银行业通用的重新定价法或模拟法进行分析,并设计出各种降低利率风险、增 加收益的方案,为管理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适当放松金融管制,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借助金融衍生工具规避利率风险。面对愈发市场 化的利率体制,西方商业银行创造出许多防范利率风险的工具,如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 率互换等,值得我国借鉴。但在具体运用这些风险防范工具时,必须注意各种工具的不同特 性:利率期货主要适用于规避因利率波动带来的资产净值变化;利率互换比较适用于规避由 利率变化所引起的净收入的变化;利率期权则可用来保护净利息收入,防止净利息下降。因 此,商业银行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灵活运用并注意各种工具的搭配组合。

拓展经营领域,大力发展非利差获利型中间业务。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90%的经营收 入依赖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承受的利率风险较大这一现实,从规避利 率风险的角度考虑,商业银行应增强金融产品创新意识,优先发展高附加值和高收益的中间 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减少对传统业务的依赖,减弱利率风险的困扰。

4.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风险及防范 篇四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风险及防范

利率市场化是我国深化经济改革,迎接入世挑战的重大措施,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或迟或早终归要实现利率的`市场化.但是,改革孕育着机遇,也蕴藏着风险.利率市场化后可能产生多方面的金融风险,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防范因此可能产生的这些风险,有备而行.

作 者:王琳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02级,310018刊 名:中国科技信息英文刊名: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年,卷(期):“”(24)分类号:F8关键词:贷币政策 利率风险 利率市场化 金融体制改革

5.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篇五

中国实现利率市场化的真实障碍与前景

2005-12-27

摘要: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商品领域的价格改革,到 90年代中期基本完成。资金领域的价格改革(利率改革)则整整晚了10年,原因是多方面的。现在制约利率市场化的有些障碍已不复存在或影响很小,有些制约仍然存在。最为突出的是国有企业不再是利率市场化的制约因素。、长期以来的一个基本认识是,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不良债务比例高,实行利率市场化,必然导致银行对国有企业信贷利率高企、规模紧缩。同时,国有企业的产权虚置还使它具有很高的道德风险,即国有企业对利率不敏感,多高的利率也敢借。事实已不是这样。中国现在省以下已很少有国有企业,国务院国资委所管理的189家中央企业成为国有企业的主体。国有企业改制后,大量的国有控股企业对成本(利率)相当敏感,特别是相当多的大企业的财务部门已不再仅仅是成本部门,而是一个利润中心;民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更是如此。实践中,国有控股企业往往为几个点的利差而与多家银行博弈。在国有企业的高负债率情况下,微小的利率变动足以增加巨大的财务成本。在香港上市的中资股平均负债比率在2003年为26%,现为20%左右。总之,企业产权改革不到位已不能成为阻碍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借口,长期以来所谓企业改革与利率改革孰先孰后的争论也应休止了。真正制约进一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是商业银行。现在,中央银行放开贷款利率上浮限制和把住下浮限制以及存款利率限制,也证明问题出在商业银行这一边。

6.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篇六

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加快,商业银行日益暴露于利率风险之下,在利率风险管理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将面临多种约束,加强利率风险管理对商业银行有重要意义.

作 者:作者单位:刊 名:华北科技学院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 OF NORTH CHINA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年,卷(期):2(1)分类号:F830.22关键词:利率市场化 利率风险 商业银行

7.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篇七

关键词: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风险管理

2012年6月7日晚,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 自2012年6月8日起分别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并且自同日起, 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这份公告中的一个突出亮点是, 央行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进行了调整, 此前, 央行一直对存款利率实行基准利率上限管理, 对贷款利率实行基准利率的90%的下限管理。这一扩大利率浮动区间的调整举措标志着自2004年以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又一次重大进展。

利率市场化又称利率自由化, 是指一国利率不再由政府货币当局控制, 而逐渐由市场供需所决定的过程, 即放松利率管制的过程。利率市场化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利率决定方式的市场化, 指利率水平及利率的品种结构、期限结构等不受政府的管制而由市场决定的过程;二是利率管理方式的市场化, 指货币当局放弃以往通过硬性规定的方法调控利率, 转而运用自有金融资源来改变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进而实现对利率水平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部分, 利率市场化有利于中国金融市场向纵深方向发展, 有助于反映差异性、多样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求关系, 提高金融企业对风险的判断和自主定价权, 对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 乃至经济体制改革而言都有着重大意义。但纵观国际经验, 利率市场化改革都是一个跌宕起伏的过程, 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 由于经济基础和宏观环境相对较为薄弱, 因而发展中国家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会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我国的商业银行, 现阶段主要盈利来源是存贷款利差, 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会面临更大的风险, 所以及时完善风险管理就尤为重要。

一直以来,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都在稳步推进, 对国民经济的运行于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但是改革是在探索中前进的, 还需要面对诸多的难题与挑战。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利率市场化改革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展开。1996年6月, 取消了按同档次在贷款利率加2.88个百分点的利率的最高限规定, 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 实现了银行间利率的市场化。次年6月, 银行债券市场正式启动, 同时放开了债券市场回购和现券交易的利率, 实现了债券市场利率市场化。1998年, 将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的利率浮动幅度由10%扩大到20%,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扩大到50%。1999年, 允许县以下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30%, 将对小企业贷款的最高可上浮30%的规定扩大到所有中型企业。2002年, 全国总共91个县的农村信用社开展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试点, 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扩大到100%, 存款利率最高可上浮50%;统一中外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2004年1月, 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 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 1.7],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 2.0]。同年10月, 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同时允许存款利率下浮。不再设定金融机构 (不含城乡信用社) 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 同时放开存款利率下限。2006年8月,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 08年又扩大为0.7倍, 到10年又恢复到0.85倍。

由此可见, 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一直都在循序渐进地进行, 坚持我国利率改革确定的“宜缓不宜急”的原则。

二、现阶段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宏观经济形势

(一) 我国整体经济形势

利率市场化改革涉及国民经济最为基本的通货, 牵一发而动全身, 加之目前世界各国经济还未完全从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中恢复过来, 所以一个安全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对利率市场化改革至关重要。

现阶段我国物价水平较为稳定。CPI持续保持较低水平, 2012年5月份CPI同比涨幅仅为3.0%, 创下了二十三各月以来的新低, 而前几个月也基本保持在较低水平, 可见中国经济已成功摆脱了通货膨胀的威胁。

与CPI一起公布的还有采购经理人指数PMI, PMI同比下降1.4%, 也创下了近两年来的新低。一方面, PMI的走低预示着CPI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性;另一方面, PMI的下降也证明了企业盈利能力的下降, 经济下行的可能性增大, 资金流动性趋缓。对于此, 有舆论认为这主要是各银行在执行了一系列的紧缩货币政策后, 由于存款准备金的压力而无法投放大量的资金造成的。显然, 政策制定者也注意到了这一层面, 从2011年底就已经开始降低存款准备金率, 货币政策趋向宽松, 但是信贷需求量却一直处于疲软的状态。如果在这个时候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对整个货币市场的冲击是较小的。

(二) 外部环境倒逼

其实, 各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大部分是外部环境倒逼的结果, 主动的改革倒是很少见的。比如, 美国是典型的金融脱媒倒逼, 21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导致通货膨胀居高不下, 但是由于存在存款利率最高上限的规定, 存款的实际利率其实为负, 这样就导致大量的存款流向货币市场基金。在银行货币来源受阻, 金融脱媒压力日趋加大的情况下, 监管层不得不放开了存款利率的上限管制。

我国自2008年次贷危机以来, 通胀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 各大行的存款利率也是一直处于最高限水平。即使这样, 实际利率也非常低。在这种背景下, 银行的理财产品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成为商业银行变相吸储的手段,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存贷款市场的正常秩序, 所以放开利率管制实质上已经迫在眉睫。

(三) 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一定的进展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本着“先外币, 后本币;先贷款, 后存款;先长期, 后短期;先大额, 后小额”的原则, 循序渐进地展开各项工作, 已经基本实现了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境外利率的市场化, 对接下来最重要的是短活期存款利率的市场化的改革作出了重要的铺垫。

三、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分析

利率风险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对利率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理论和技术方法的要求都很高。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接受过这种系统培训的人员, 大部分从事风险管理的工作人员对利率走势的预测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较弱, 制约了实际工作中利率风险管理工作的推进。再加上我国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负债结构单一, 流动性强的资产负债, 诸如同业拆借、可上市债券、回购等在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中比例太小, 很难根据利率风险衡量结果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 同时, 我国金融市场上表外的金融衍生产品更是缺乏, 这都对我国商业银行进行利率风险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 利率风险的产生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利率本身的波动;二是银行的资产和负债期限匹配不一致。按照上述条件, 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包括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是指银行的主要资产—贷款, 和主要负债—储蓄, 二者由于到期日的不同产生盈利的不确定性。在分析重新定价风险时, 需把受利率波动影响的资产和负债分成利率敏感型资产和利率敏感型负债。利率敏感型资产和负债的缺口越大, 商业银行所需要承担的利率风险就越大。具体来说, 如果利率敏感型资产大于利率敏感型负债, 则缺口为正缺口, 利率下降时会带来利率风险;反之, 如果利率敏感型资产小于利率敏感型负债时, 缺口为负缺口, 当利率上升时会带来利率风险。

收益率曲线风险各种债券按照期限的不同连接的收益率曲线, 其斜率会由于所处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而出现变化, 分为正收益率曲线风险和负收益率曲线风险。前者描述的是长期债券的收益率比短期的高, 这种情况没有收益率曲线风险。后者说的是长期债券收益率比短期的要低, 产生收益率风险。

基准风险是指当贷款的其他条件与重新定价贷款的特点一致时, 因参照的基准利率不同或利率波动幅度不同而产生的风险。现阶段我国贷款利率所依据的基准利率仍是由中央银行所制定, 所以基准风险不会太大, 但是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以及国内商业银行的国际化, 以后也可能会以Libor等作为参考, 由此而产生的基准利率风险也随之增加。

期权性风险是指银行客户有权在利率变动的情况下选择提前支付贷款或者重新存入某一存款, 由此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比如在利率上升时, 存款人可能会提早取回该存款, 然后以更高的利率重新存入, 以获得更高的利息收入。而在利率下降时, 贷款人更倾向于选择提前支付贷款, 而以更低的利率重新获得贷款, 以减轻利息负担。这样会缩小银行存贷利差, 带来利率风险。

由此看来, 我国商业银行系统包含的利率风险比较大, 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时候, 冲击带来的影响不会小。所以应提前做好利率市场化的准备, 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纵观国际经验, 大多数国家在利率市场化之前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国民储蓄来发展经济, 利率定价方面往往实行严格的管制政策, 把利率水平控制在均衡水平之下, 因此, 一旦管制被取消, 利率上升便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利率的市场化会对商业银行产生较大的影响, 主要变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利率变化影响银行净利息收入。银行净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扣去利息支出后的余额) 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利率变化直接影响净利息收入;其次利率变化影响银行的经济价值。利率的变化也会影响到银行资产、负债或表外业务的经济价值, 从而影响银行的经济价值。银行的经济价值指的是银行未来的净现金流按市场利率贴现的现值, 因此银行的经济价值依赖于利率的高低。再次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非均衡性使商业银行面临着基差风险。存贷利差缩小会导致商业银行净利息收入减少, 另外, 短期存贷与产期存贷利差不一致的情况下, 由于资产负债结构不协调也会导致净利息收入减少。最后利率变动会引起借款人提前偿付借款本息和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的潜在选择性风险。当利率调高时, 存款者可能提取利率较低的短期、活期存款而转存为长期存款。当利率调低时, 贷款者则可能提前偿还未到期的贷款转而重贷利率更低的新贷款, 所以利率的上调和下调都会使商业银行面临客户在不同程度上的选择性风险。

四、利率市场化下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的策略选择

(一) 积极采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 规避利率风险

利率市场化后, 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对市场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大大增强, 要求商业银行对负债成本、资产盈利、重新定价的机会和对市场利率变动的预测进行经常性的综合分析。如果商业银行存在对利率风险的过度暴露, 要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 使重新定价的利率敏感资产和重新定价的利率敏感负债相匹配, 确保商业银行盈利水平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例如, 如果预测市场利率呈上升趋势, 则可以有意识地将利率敏感缺口调整为正, 即利率敏感资产大于利率敏感负债;如果预测利率呈下降趋势, 则可有意识地将利率敏感缺口调整为负, 即利率敏感负债大于利率敏感资产, 从而达到规避风险, 确保银行收益的经营目的。

(二) 加强金融创新, 开发金融衍生品, 转移利率风险

一般情况下, 商业银行对利率风险的管理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管理和套期保值两种方法。资产负债管理是指通过对表内科目的调整来实现利率风险的最小化或者赚取风险收益。简单地说, 就是使缺口调整至符合利率走势, 或者保持缺口为零。不过, 在实际操作中, 特别是在利率频繁变动过程中, 这种方法实施起来难度很大。套期保值是指商业银行为现有的资产和负债头寸保值, 或作为某种将来头寸的替代品而采取的措施。这种方法通常是对表外科目进行操作, 来减少表内科目的风险。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开发金融衍生产品, 如利率期货期权、远期利率协议、利率互换等, 积极探索运用表外技术防范表内风险的办法。同时应增加货币市场交易主体和交易品种, 扩大货币市场规模, 消除货币市场分割的状态, 加强市场间的融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还应该建立利率期货市场, 为利率风险的转化和分散提供市场手段。

此外, 还应商业银行还应加强对风险管理人才的培训, 加大对于风险管理工作的投入, 提高风险管理在整个管理体系中的地位, 以便更好地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冲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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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策略要点 篇八

当前,我国的金融改革进入了攻坚期,直面3个核心问题:利率改革、汇率改革和资本管制改革。这3个问题中,利率改革的重要性处于首位,它是解决金融体制性问题的突破口,是全面金融改革的基础和前提。

厘清几个认识误区

当前关于利率改革有一些认识误区,有些甚至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如不加以厘清,对改革方式和节奏的选择会产生负面影响。

利率改革后市场主体普遍受益

部分观点认为利率改革后市场各方主体会普遍受益。实际上,利率改革是一场社会财富的再分配。由于短期内整体利率水平可能会上升,对于存款人来说,获益是相对确定的,但对于借款人而言,则可能会普遍受损,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可能会不降反升,而部分现金流短缺的市政和长期基建项目甚至会因财务费用的大幅增加而难以为继。

银行净息差大幅收窄,银行“暴利”结束

对银行“暴利”的讨论始于2009年前后。当时银行的净息差(NIM)接近3%,至2013年年底已降至2.3%左右。我们可以横向观察其他利率市场化的国家和地区。中国香港市场的净息差水平通常只有1.5%~1.6%,但香港市场体量太小,基本没有实体经济支撑,借贷活动大都发生在银行间市场,其利差水平不典型。再看发达国家,在金融危机冲击最大的2010年,美国银行业的净息差是3.8%,其中摩根大通银行、花旗银行、富国银行、汇丰银行分别为2.53%、3.41%、5.69%和2.68%。而中国内地同时期的净息差大概只有3%。再看发展中国家,2011年巴西、印度、俄罗斯的银行业净息差分别达到8%、4.3%和6%,远高于中国银行业的水平。

因此,利率管制放开后,我国银行业净息差到底是扩大抑或收窄,并没有固定模式可循。时至今日,中国银行业已完成规模的原始积累,下一阶段的经营重点将放在保持可续经营、适应监管规则变化等方面。粗略地看,在我国前10大银行的净息差构成中,1%左右的管理成本是刚性的,包括人员工资、房租、电子设备、市场营销等;1%左右的拨备、税费也是刚性的;另外0.5%~1%的净息差是银行维持10%~15%的净资产收益率(ROE)以自我补充资本的内在要求,如果ROE过低,银行将无法实现自身的资本积累,需要频繁到资本市场募集资本,带给社会的压力将更大。

中国银行业净息差的明显下降只会伴随业务结构的转变而产生,即当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以后,风险资产占比会减少,从而贷款的拨备和ROE的要求会下降,净息差才会真正出现社会期望的下降空间。

金融自由化大幅释放改革红利

从20世纪70~90年代世界各国的普遍经验看,除英美等少数传统发达国家外,金融自由化的激进推进少有成功的先例。拉美、东南亚、日本推行的金融自由化都没有成功,均导致或派生出较为剧烈的金融动荡。原因在于,三率改革同步推进的叠加效应复杂,导致宏观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大,蕴含着相当的系统性风险,且很难预测。因此,应该正视利率、汇率、资本管制三者的内在改革次序,循序推进。

策略要点

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

保持改革节奏

目前中国经济体量排名世界第二,想要自然超越第一并主导世界难度非常巨大,必将遭遇多方面的遏制,是一场漫长的赛跑和持久战。美国经济体量即使在1870年前后就超过了英国,但真正改变世界格局则还是依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历史机遇。既然是一场长跑,一场拉锯战,如何才能跟住对手、等待时机便是核心问题。当前中国的金融业既要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更要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一旦没守住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导致金融动荡,整体经济可能会迅速坠落,并长期低迷,再想赶超难比登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金融改革的进攻需要与防守并重,保持较好的推进节奏。

若市场已经存在利率基准,利率改革可一步到位。当利率基准缺失时,利率管制放开其实并非利率改革的完成,而只是利率基准形成过程的继续。目前国情下,显然利率分次放开比一次放开更稳妥。在形成基准的过程中将一次波峰分拆成几次波峰,将总量风险分期承担,防止改革压力集中释放,确保社会各界平滑适应利率上升的阵痛。

保持改革透明度

提前公布整体方案,形成市场预期,保证自我调节,可有效防止市场集体“迷路”。中国香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值得借鉴。香港本币存款利率改革方案安排审慎,全程历时7年,分为两大阶段、五个步骤:阶段一是1994年10月~1995年11月,逐次撤销了1个月以上定期存款、7天以上定期存款、7天定期存款的利率上限;随后进入长达3年的观察期,香港政府密切监察放宽利率管制对市场的影响;阶段二是2000年7月~2001年7月,逐次撤销少于7天的定期存款、储蓄及往来(活期)存款的利率限制,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式完成。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利率改革方案早在1994年10月改革启动前就已公布,市场主体得以提前调节自身预期,适应改革需求。

推进一元市场建设

尽快修订《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取消75%的存贷比限制,或是取消“自营存款”限制,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纳入存贷比核算,结束信贷市场和资金市场分割的二元市场状态,从而发挥资金市场三个利率基准的定价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地保证管制放开后利率走势的可控。同时,由于资金市场资金可以进入信贷市场,会大幅提高银行信贷投放能力,缓解贷款难、贷款贵的难题。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规模的迅速放大可能会导致社会信用总量的失控,因此,我国央行自2009年实施的信贷规模窗口指导政策应保留一段时间,直至改革波峰过去后再逐步淡出。

把握改革时机

鉴于利率改革的本质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改革初期会导致存款者受益,借款者受损,因此,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时机就要更多地从借款者角度思考,力争在企业总体成本上升的和缓期实施。而影响企业成本的最主要的两个变量是通胀率和生产要素价格,这两个方面的稳定期方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最佳时机。

一是通胀率较低时期。低通胀时期,存款负利率效应不明显,利率市场化后,名义存款利率上升不明显,相应的名义贷款利率上升也不明显,企业相对容易承受,对实体经济负面冲击相对较小。

二是生产要素价格上升较稳定时期。生产要素价格稳定,企业经营预期比较明确,可以专心应对利率市场化后融资成本的上升。

从这个角度看,当前我国实体经济活动面临一定通缩的压力,生产价格指数(PPI)持续负增长,而各类大宗原材料、土地、运输、能源等生产要素成本又在趋于平稳,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时间窗口正在出现,应予把握。

本文节选自曹彤所长的《存款利率开放面临两难选择》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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