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全装修交房标准

2024-07-12

住宅全装修交房标准(精选8篇)

1.住宅全装修交房标准 篇一

项目住宅交房标准

质量标准:房屋合格率100%。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房屋装修标准:毛坯交付

一、结构

厨房、卫生间隔墙,加气砼砌块砌筑到位,分户墙、围护墙加气砼砌块砌筑到位,其它户内隔墙,业主自理。

二、天棚

电梯前室:喷淋,吊顶。

腻子刮白(卫生间、厨房除外)。

三、内墙

1、走道:涂料。

2、大堂:面砖或涂料。

3、电梯间:乳胶漆,玻化砖。

4、户内:水泥砂浆找平。

四、楼地面

1、地面(含厨房、阳台及商铺):水泥砂浆找平;

2、防水涂料面层;

3、卫生间:涂防水材料面层;

4、电梯间、走道:防滑地砖;

5、大堂:防滑地砖;

6、公共卫生间:防滑地砖,洁具安装到位。

7、住宅楼梯间地面:疏散楼梯台阶,水泥砂浆收光

五、外墙面

1、住宅:涂料或真石漆;

2、商业:真石漆。

六、栏杆

阳台为金属栏杆。

七、门

1、入户门为钢质入户门;

2、阳台门:塑钢阳台门。

3、户内无分户门及门框。

八、窗

塑钢窗(无纱门、纱窗)

九、强电

户内:进户配电箱(只含总空开),电梯厅、公共走道、公共楼梯间、吸顶灯

十、给水

原则上接一个点位,至厨房或卫生间,就近原则。

十、弱电

施工至户内信息箱(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末端布线用户自理)

十一、单元防盗门及对讲系统

普通单元进户防盗门及可视(彩色)对讲系统。

十三、电梯系统

合资品牌

十四、燃气

管道施工至户内,燃气表安装到位。

2.住宅全装修交房标准 篇二

0引言

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全装修设计标准》DB11/T 1197—2015, 已于2015年8月1日开始实施。本标准由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编, 编制单位涵盖工程设计、产品生产、科研院所、行业主管部门等。该标准旨在促进装修设计前期介入, 与建筑同步、整体设计, 协同完成;引领装修设计标准化、成品化发展, 推进创新、适用技术应用;并通过相关条文的规定和具体指标要求, 聚焦具体措施, 提升居住舒适度。该标准强化装修设计作为建筑设计的一部分, 不能独立于建筑设计单独存在, 应加强与建筑设计各专业协调同步。这部标准也是我国首个立足于装修设计, 促进各专业协调同步的标准。该标准为保证北京市全装修住宅成品的质量和性能、提高装修设计的完整度和完成度提供了较好的技术支撑。

1编制情况

1.1编制背景

1) 装修设计环节对建筑设计成品管控作用有限全装修图纸的审查和管理缺乏依据, 造成全装修设计难以执行。全装修设计报审不接收, 没有相关规范作为审查依据。目前政府大力推广的装修一次性到位政策难以真正落实。

2) 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各专业脱节建筑设计各专业都按照各自规范、常规做法及最低标准设计, 各专业与装修专业间缺乏协调。导致装修环节还要进行重新处理, 住宅二次拆改、装修材料浪费、对建筑的破坏及环境质量恶化等现象激增, 相关的纠纷和矛盾日益凸显。图1列出了一些典型的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不协调引起的各种问题, 如散热器与洗衣机位“打架”、浴霸烘烤淋浴喷头、洗面台台面与浴缸台面同一水平线等问题, 这就是因为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未能良好协调而导致的。

3) 目前住宅产业化还未形成良性、闭合的环全装修住宅, 即“成品住宅”是产业发展的趋势, 应适度引领成品住宅全装修设计向产业现代化方向发展, 并以此为契机加快北京市住宅工业化进程。

4) 相关标准存在缺失一些国家标准、规范、图集, 地方标准 (如江苏、重庆、深圳、上海等地) , 规模较大的开发单位的企业标准等, 主要偏重饰面处理, 住宅各部位、部品的配置标准, 对于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如何衔接和统一, 涉及较少。

1.2章节构成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户内设计, 4.1一般规定, 4.2起居室, 4.3卧室, 4.4厨房, 4.5卫生间, 4.6门厅, 4.7阳台, 4.8户内楼梯和门窗, 5公共空间设计, 5.1一般规定, 5.2门厅、走廊、候梯厅, 5.3楼梯, 6机电设计, 6.1一般规定, 6.2给排水, 6.3采暖, 6.4通风及空调, 6.5燃气, 6.6电气及智能化, 条文说明。

1.3适用范围

住宅全装修设计形式较为多样, 但居民对其基本功能、适用性能、安全卫生等要求较为一致, 本标准对全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紧密衔接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另外, 对于既有住宅和改建住宅, 由于其建筑设计的基本框架已经定型, 难以与全装修设计协同, 故不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内。但对于上述住宅的装修设计, 标准中关于引领装修设计向成品化、标准化方面发展, 推进创新、适用技术应用方面的条文依然适用, 在设计中可以参照执行。

1.4编制原则

1) 本标准强调“成品住宅”的设计理念, 通过推行住宅全装修设计, 强化与各专业的协调同步。

2) 在编制过程中, 注意与工程设计紧密结合, 细化相关条文, 从全装修设计项目如何运作、装修以及建筑设计流程、住户入住后对装修进行二次拆改的主因、市场上层出不穷的装修新工法和产品等多角度出发充分调研、论证, 以提高本标准的可操作性。

3) 目前我国在装饰装修方面已形成较成系统的标准体系, 标准、规范、图集的数量和相关规定已经很详实。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 也注重与上述标准相协调, 保持全装修设计各环节与建筑设计各专业协调与统一。

1.5重点编制内容

1) 强化全装修设计与建筑各专业设计协调统一。

2) 梳理住宅设计以及全装修设计中各规范的协同和衔接问题。

3) 明确各功能空间设计需着重考虑的问题。1.6成果特点

1) 促进装修设计前期介入, 与建筑同步、整体设计, 协同完成 (本标准中相关条文共31条, 约占总条文数量1/4) 。

2) 引领装修设计标准化、成品化发展, 推进创新、适用技术应用, 进而实现产业化、绿色建造。

3) 聚焦具体措施, 避免居住性能降低, 提升舒适度 (如隔声性能、储藏空间、使用性能的提升等) 。

2条文解读

2.1总则

“1.0.3住宅全装修设计应在满足住宅功能的前提下, 与建筑设计相互衔接, 使空间组织、各界面处理、材料部品选型、功能管线布局更为合理, 在兼顾产业化的前提下, 实现绿色建造。”——该条的编制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考虑: (1) 本标准强化“成品住宅”的设计理念, 促进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协调同步; (2) 目前装修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层出不穷, 住宅全装修设计有责任在设计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 (3) 在积极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前提下促使住宅内部装修一步到位。

2.2术语

“2.0.1全装修:交付使用前, 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门窗等部位全部安装、铺贴或粉刷完成, 厨房、卫生间设备、部件安装到位, 固定家具安装到位。”——本条所指住宅建筑内部仅包括住宅户内和地上部分的公共空间, 设备机房和地下室等空间不包括在内。

2.3户内设计

“4.1.4户内设计应准确定位各类设备、设施、电器等的位置, 并满足相应的安装及使用条件。”“4.1.5户内设计应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并与结构构件的布置协调, 同时满足各功能空间的设计要求。”——这两条是本标准最为核心的条文, 旨在强调准确定位和管线的综合协调。因为装修及装饰部品的不准确定位, 造成未来使用的不确定性, 而相应的加固、机电接口的配合无从谈起;因为管线及机电末端缺乏协调, 施工完成后, 住宅内部的设施、电器、设备, 以及相应的各类管线存在“打架”或者难以使用的问题。

“4.2.5起居室设计应按方便使用的原则, 对可视对讲、温控面板、开关面板等进行定位。”“4.2.6起居室设计应结合基本家具, 对电视、电话、网络、电源插座等进行定位。”——起居室的机电点位及各类控制末端较多, 需要准确定位。位置不合理, 则容易与家具产生交叉, 造成使用不便, 或降低使用效率等问题。另外, 起居室中的机电点位也需要与各类控制末端形状、材质、设置的位置、高度等整体协调考虑, 与室内的装修设计保持一致和美观。

“4.3.4卧室宜采用照明双控开关, 并分别设置于卧室床头与卧室入口。”——本条属于提升使用舒适度的条文, 提倡设计中采用在卧室入口和床头两处分别设置照明双控开关, 增加开关灯具的便捷性;另外, 市场上也有一些灯具自带遥控器, 也可起到同样的作用, 但其属于产品选型范畴, 不在本条的考虑范畴。

“4.3.5卧室设计应考虑储藏空间、基本家具的位置及尺寸, 设备设施的位置应与之整体设计。”——本条强调的是卧室中储藏应该结合空间设计进行整体排布。图2的两个户型是在建筑设计阶段考虑装修设计和未考虑装修设计的最终结果比较, 可以看出储藏空间与空间设计整体排布的重要性。另外, 装修设计、内装产品以及技术体系的选型, 是能够左右建筑户型设计, 并且双方是相辅相成的。居住实态调查表明, 大多数家庭的物品储藏在卧室中, 其中以衣物、被褥及居住所需的家庭物品为主, 并且上述物品的数量及所占空间呈逐步上升的趋势。全装修设计可与建筑设计协调考虑, 如加大卧室门背后墙垛, 在门后部可以多设计出一部分深度为300~600mm的储藏空间, 隔墙可采用凹凸空间的做法, 设计出固定家具或者步入式储藏间;而电源插座、开关的设计如果不与床、床头柜、衣柜、电视等的家具及电器位置相协调, 则容易造成被遮挡无法使用的问题。

“4.4.7厨房应设置一组及以上宽度不小于600mm的吊柜。”——储藏功能是厨房最基本的功能之一, 独立的储藏空间使厨房更加卫生整洁, 因此再小的厨房也应设置一定容积的储藏空间。设置橱柜能够解决一部分家庭储藏问题, 而通过适当的增加吊柜、隔板的方法, 还可以使储藏空间进一步扩充, 本条对设置吊柜的基本要求做出规定。

“4.4.9厨房应考虑灶具、洗涤池、排油烟机、热水器、电冰箱、微波炉、电饭煲等基本厨房电器和设备的位置, 并设置与之对应的水、电、燃气接口。”——随着北京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 厨房电器和设备的种类和数量上升趋势明显, 本条明确了厨房常用的电冰箱、洗涤池、案台、灶具、抽油烟机等设备, 在装修设计时应考虑其设置位置, 并预留相应的电源插座。同时, 建议除上述设备外, 进行插座等机电点位的合理预留, 以使全装修设计跟上厨房电器及设备发展的脚步。

“4.4.10厨房外窗设计不应影响橱柜、设备、设施的设置与使用。”——厨房设计与建筑外窗的关系容易被忽略或考虑不周, 吊柜、水龙头、炉灶等都有可能与内开的外窗相互干扰, 设计中应加以注意。同时, 管井的设置与外窗位置、窗扇大小等的关系也需要充分考虑。

“4.4.11厨房设计应对燃气表、燃气管线进行布置, 并与燃气专项设计协同。”——燃气专项设计往往不考虑装修设计, 但燃气立管、燃气表的位置很容易影响厨房空间的排布以及各类设备、设施、电器等的设置。为了使厨房能够实现整体设计, 本条规定全装修设计应排布和安放燃气管线与燃气表, 并与燃气专项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同时, 燃气立管、燃气表的位置在施工前应经燃气设计单位确认, 以减少燃气专项设计对厨房整体设计的影响。

“4.4.13开放式厨房与其他空间交界处宜设置挡烟垂壁, 挡烟垂壁底部距地净距不应小于2.00m。”——开放式厨房的油烟易对室内空气品质造成较大影响, 参考防火规范中通过设置挡烟垂壁划分防烟分区的做法, 推荐在厨房与室内空间的交界处设置挡烟垂壁以减小油烟对室内的影响。另外, 目前厨房油烟机出现了下排风的方式, 也可通过选用该技术进行排烟。

“4.5.11卫生间采用玻璃淋浴隔断时, 应采用钢化玻璃, 玻璃门应采用推拉或向外开启的方式, 且角度大于90°。”——淋浴房采用钢化玻璃, 以保证由于撞击发生意外破碎时家庭人员的安全;玻璃门向外开启, 一方面保证使用空间在开门时不受干扰, 另一方面保证使用人员意外跌倒或由于身体原因晕厥时, 可及时打开玻璃门。

“4.6.2门厅宜预留设置门厅柜的空间。设置门厅柜时, 应与开关面板、强弱电箱等整体设计。”——设计应考虑在门厅设置门厅柜, 市场上一部分门厅柜以家具的形式出现, 可入住后购买, 本条强调设计应预留设置门厅柜的空间;同时, 由于开关面板、强弱电箱等机电末端一般优先设置在门厅, 当门厅柜作为固定式家具与装修设计整体考虑时, 应与其协调;另外, 柜体可设置便于物品取放的平台或抽屉, 也可以结合门厅柜设置换鞋凳、扶手等设施。

“4.8.1户内楼梯宜选用成品楼梯, 并符合《住宅内用成品楼梯》JG/T 405—2013的规定。”——目前, 成品楼梯相关的技术及产品系列已很成熟和多样, 足够满足普通住宅全装修的设计和使用需求;成品楼梯能够实现快捷、便利的设计和安装, 同时是一种集约型的工业化产品, 兼顾全装修住宅绿色、产业化建设, 也应优先选用。

“4.8.2户内楼梯应至少一侧设置扶手, 临空侧应设置扶手;户内临空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室内扶手、临空栏杆顶部的设计水平荷载应不小于1.0k N/m。”——由于目前的装修设计中, 经常出现楼梯扶手延伸至户内临空部位, 并依然采用高度为0.90m的栏杆, 难以满足防护要求, 本条对室内栏杆的高度值予以强调;室内一侧临空栏杆的力学性能要求很少被提及, 一些工程中室内栏杆的加固措施不到位, 导致难以满足防护要求, 容易对居住者的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本条对扶手、栏杆相应的设计荷载要求予以强调。

“4.8.7厨房、卫生间门应保证足够的通风面积, 宜设置有效截面积不小于0.02m2的固定百叶。”——强调厨房、卫生间的门应留足通风面积, 是由于目前设计中对厨房、卫生间通风面积考虑不足, 从而导致在开启排风和排烟设备时, 出现室内风速过快、啸叫、排烟不畅等问题。另外, 由于门下预留30mm缝隙对装修的整体性和美观影响较大, 在此推荐采用设置固定通风百叶的方式保证通风面积。

2.4公共空间设计

“5.1.2公共空间不应采用玻璃及重型材料吊顶。”——住宅居住实态调研发现, 目前部分住宅项目为了公共空间的装饰性和美观, 采用了玻璃吊顶, 但由于材料选择和构造措施的不当, 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另外, 吊顶选择重型材料, 构造措施往往难以满足安装和使用要求, 存在安全隐患, 固本条对其予以强调。

“5.1.3公共空间应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并与吊顶构造及造型整体设计, 净高应满足功能空间的设计要求。”——公共空间管线综合设计十分重要, 各类管线的路由协调不到位, 容易造成净高不足、结构现场开洞安全隐患等问题, 本条强调吊顶应结合建筑设计各专业管线路由整体设计, 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5.2.2首层门厅宜在明显位置设置信息公告栏。”——大量实态调研发现, 目前一些住宅项目中, 公共空间缺少信息公告栏, 导致各类通知、宣传材料等乱贴乱放的问题凸显, 本条对信息公告栏的设置予以明确。

“5.2.3首层门禁开关应设置在靠近门把手的墙面上。”——目前, 一些住宅项目中出现门禁开关位置离门过远、或位置不合理等现象, 给日常使用带来困扰, 门禁开关的位置应该本着易于使用的原则排布, 本条予以规定。

“5.3.6当楼梯使用玻璃栏板时, 应采用安全夹胶玻璃, 玻璃边缘应打磨光滑。”——夹胶玻璃能够在遭到碰撞碎裂后依然保持整体性, 为减少伤害, 本条强调玻璃栏板的选材。

2.5机电设计

“6.1.1住宅全装修设计宜采用设备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的方式。”——设备管线与建筑结构主体分离的全装修建造工艺和工法体系, 是一种更为领先的设计技术和建造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采用大开间的结构体系, 在满足户内功能空间灵活分隔的前提下, 依托架空地面、吊顶、贴面墙、有龙骨空腔隔墙等建造工法, 将各类管线安装于上述部位的空腔中, 便于后期管线维护更替, 避免对建筑结构体产生破坏, 同时造成人力和材料的浪费。同时, 这种装配式的装修建造工艺也是提高住宅产业化水平、实现绿色建造的有效手段。

“6.2.1明露及安装在吊顶内的冷、热水给水管, 宜采取相应的保温、防结露措施。”——明露的冷、热水给水管容易产生散热严重以及结露等现象, 从而影响吊顶内部部件的耐久性, 本条强调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6.2.3厨房洗涤池宜靠近排水立管设置, 卫生间坐便器应靠近排水立管设置。”——厨房用水器具排水点距排水立管的水平距离不宜过长并不宜弯折, 否则容易产生堵塞、排水不畅等问题, 其常用设计距离在1000~1500mm范围内较为合理。卫生间排水立管与坐便器应该统筹后进行排布和设置, 以保证坐便器排水通畅。

“6.3.4低温辐射地板采暖盘管宜避开固定家具摆放位置等难以散热的部位。”——本条未对床下敷设地暖盘管做出要求, 有如下考虑:例如一些户型, 地暖盘管如果也要绕开床下部地面, 散热面积可能达不到采暖设计要求;再者, 床是入住后购买的家具类产品, 放置位置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这样就难以确定地暖盘管如何躲避床的位置;另外, 市场上下部留空隙的专用床较多, 不必在全装修设计阶段对其规定。

“6.4.3卫生间排风装置宜设置在座便器上方, 排风、照明、浴霸集成排风装置宜设置在卫生间平面的中心。”——排风装置宜安装在气味、热湿空气最集中的位置。但需要注意的是, 浴霸主要为居住者沐浴前、后, 脱、穿衣时提供临时性采暖措施, 而淋浴期间是不需要这一措施的。同时, 浴霸是一种具有高强度光热辐射的卫生间采暖产品, 其光热辐射尤其是对老人、儿童或幼儿的皮肤、眼睛具有一定的影响, 应避免将其设置在淋浴空间。

“6.4.6卧室、起居室宜设置被动通风装置。”——随着住宅门窗性能不断提高, 室内通风次数不断降低, 在这种情况下, 可以考虑在适当的位置安装被动通风装置, 以促进室内空气自然循环, 改善住宅室内空气质量, 保证通风效果满足使用要求。住宅用被动通风装置主要分为门式、窗式和墙式, 门式、窗式可参考《建筑门窗用通风器》JG/T 233—2008中的相关规定。而墙式通风器种类较少, 需要建筑结构设计予以配合。

“6.6.1插座及开关面板应均匀整齐布置, 其底端的距地高度宜以300mm为基本模数的高度排布。”——电源插座、开关等的排布直接影响室内墙面观感, 装修设计中应避免其间距不均、高低不齐的问题, 同时也为室内机电末端排布的标准化提供有利条件。而标准化的机电末端高度, 不仅仅基于使用功能和美观的考虑, 也可帮助设备管线系统提高标准化和工业化程度。考虑各个高度上的使用需求, 机电末端面板底部距离地面完成面尺寸, 可按标准模数“3M”递进, 如:300, 600, 900, 1200, 1800, 2100mm等高度进行排布。

“6.6.7分户墙两侧同一位置的电气及智能化面板应错开150mm以上, 安装时不得直接穿透。”——考虑到分户隔墙应具有隔声、保温等物理性能要求, 而隔墙上往往由于安装电器开关盒、插销盒或管线埋设、穿墙等需要打洞, 如处理不当, 将大大降低其隔声量, 产生声桥或冷热桥, 降低户间隔声性能和保温隔热性能。由于线盒规格为100mm见方, 错开150mm以上可以保证两个相邻的线盒间隔50mm左右的厚度, 以减小声桥对隔声性能的影响。

“6.6.8门厅宜设置户内照明总开关。”——门厅是家庭成员入户首先到达的空间和离开时最后经过的空间, 因此在门厅设置照明总开关可方便户内各房间照明的总体控制, 避免离开时需要重复进入各个区域关闭照明。

“6.6.9座便器附近宜预留一个低位电源插座。”——卫生间洁身器、智能马桶等作为改善型卫生间器具, 目前已逐渐被社会和市场所接受, 座便器附近宜有与之配套的电源插座。

“6.6.11强、弱电配电箱 (盘) 嵌墙安装时, 对应的墙体厚度不应小于200mm。”——为配合配电箱 (盘) 及其内部管线的安装, 相应的墙体由于墙面剔凿容易产生较大破坏, 从而导致该墙面各方面性能的下降, 如产生声桥、破坏保温层等。本条对嵌墙安装的强弱电配电箱所对应的墙体厚度提出要求, 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

3结语

本标准针对北京市建筑市场实际问题, 统筹协调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 在套内各功能空间设计、节能、机电末端、性能评估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 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另外, 本标准的编制, 更加注重细节和可操作性, 更多地考虑减少维护和管理的成本, 为北京市发展住宅产业化、实施绿色建筑提供技术上的支撑。

3.住宅全装修交房标准 篇三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住建局(建设局、房管局、城建局),各建设、开发、施工、设计、监理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在我市范围内逐步取消毛坯房,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市中心区范围内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商品住宅工程,精装修套数必须达到商品住宅工程项目总套数的20%以上,并按建设程序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明确该商品住宅工程精装修项目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二、对未严格执行《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商品住宅精装修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及备案。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称“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区别原有基本入住条件下的简单装修的概念,是适应当前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要求,在质量标准更高层面上的装修。具体是指商品住宅在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门、窗安装完毕,给、排水和供暖设备安装完毕,电气(器)、燃气等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且采用材料、工艺标准较高的商品住宅工程。

本办法所称“交接验收”,是指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在装修施工前,为明确各方质量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的延续性,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该工程已完成的部分进行质量验收和交接工作。

第四条 鼓励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倡导一次性全装修模式下的商品住宅交付。商品住宅全装修方案,应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力求功能合理齐全,低碳节能环保,造价合理,能满足不同层面业主的需求。开发单位应提供不同档次的菜单式装修方案,设计的装修方案可根据业主要求进行调整,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予以确定。第五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的全装修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当全装修为二次设计时,如设计内容涉及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变更,必须由工程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图纸审查报告中要有专门审查意见。全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宜在结构±0.00前完成。

第六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应在商品住宅项目招标时进行施工总承包,以便于管理和监督,且全装修的施工队伍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违法分包或随意肢解工程。

第七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装修施工应先做样板间,并展示地板、吊顶等主要工序的施工断面。样板间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并形成装修工程操作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后方可展开施工。

第八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装修施工与土建其他分部工程施工应有良好衔接。

第九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前制定交接验收方案。在全装修工程施工前,应对屋面、地面、外窗及管道渗漏情况以及室内装修基层、空间尺寸等按交接验收方案的规定进行交接验收,做好交接验收记录(附表)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未进行交接验收不得进行全装修施工,交接验收具体要求见附件。

第十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主要的装修材料、设备等,应符合设计或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技术要求,应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按规范要求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材料,应有见证取样试验报告,并与样板间相一致。

第十一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用的人造木板、涂料、天然石材等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的主要材料应进行甲醛含量、放射性等相关指标的见证检测,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分户验收前应按国家的规范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

第十二条 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新材料、新产品,应提交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的产品质量标准、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以及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配套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的监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应由该工程原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明确商品住宅为全装修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和交付前,应采用包裹、覆盖、贴膜等可靠措施对地面、门窗等容易污染或损坏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

第十六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应对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进行分户验收,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和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进行。

第十七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二)门窗、护栏安装质量;

(三)墙面、地面、顶棚面层质量;

(四)有防水要求房间的防水工程质量;

(五)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安装质量;

(八)裱糊、饰面板等墙面面层工程质量;

(九)裱糊、吊顶等顶棚面层工程质量;

(十)人造石材、木地板(包括竹、复合地板)等楼、地面面层工程质量;

(十一)隔墙、橱柜、窗套、台面、等细部工程质量;

(十二)屋(楼)面、外墙防水工程质量;

(十三)卫生洁具及管道安装工程质量;

(十四)电器安装工程质量;

(十五)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质量;

(十六)智能建筑安装工程质量;

(十七)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第十八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含有商品住宅全装修内容的竣工验收报告、全装修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件和规定要求的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工程综合验收备案管理。第十九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的开发单位在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交付时,必须向购房者提交含全装修内容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全装修设备管道(线)标注图和主要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等。

第二十条 商品房开发单位为商品住宅全装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商品住宅全装修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及保修。

第二十一条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不应低于样板间装修施工的质量标准。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质量监督信息系统上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 市建设部门负责确定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项目全装修住宅套数应达到该项目总住宅套数的比例,并适时公布施行。

第二十三条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1、《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交接验收要求》

2、《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交接验收记录》(样表)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交接验收要求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以下要求实施:

(一)交接验收的基本条件

1、屋面、外墙面(含外门窗等)应全面完成;

2、内墙面和无吊顶的顶棚抹灰完;

3、防水地面基层找平和防水层施工完;其他房间结构层表面平整度达到找平层要求时,可不做找平层;

4、给水管进户,户内配电箱、多媒体箱等安装就位,暗埋的给水、排水和采暖管道敷设完毕;

5、全装修样板间施工已完成。

(二)交接验收的主要内容

1、内装修基层(墙面、地面、顶棚)质量检验;

2、外门窗(含分户门)质量检验;

3、已完阳台护栏的质量检验;

4、平屋面、防水地面蓄水试验,坡屋面、外窗淋水试验;

5、室内空间尺寸检测;

6、建筑电气工程已完部分复核;

7、排水管道通水、灌水试验和已完给水、供暖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

8、烟道设置及附件质量检验等。

(三)交接验收的程序及要求

1、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应制定交接验收方案,并对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参加人员及分组、检验仪器(或工具)、交接批划分、问题处理等进行明确和规定。

2、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交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总包及装修施工等单位的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按本附录的要求进行逐套检查验收,并按《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交接验收记录(室内)》做好记录。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拿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交接验收符合要求后及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3、应以每个单体或不少于10层为一个交接批。

4.住宅全装修交房标准 篇四

办法》等技术培训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质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181号关于印发《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的要求,使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能系统地掌握《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办法》及《唐山市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定细则》和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以及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技术要点和要求,探讨交流住宅工程质量验收中的问题。按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我站将于2012年3月中旬举办技术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建设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

2、监理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和 监理员;

3、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

二、培训内容

1、宣贯《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及《唐

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办法》。

2、讲解《唐山市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定细则》。

3、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2(2011年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等现行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进行解读。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其它

2012年3月中旬开始培训,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安排办班,学期2天。具体缴费标准、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结束,通过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未经培训人员不得参加相关验收工作。

四、培训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3月5日止。

2、报名地点:市区范围内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在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二楼总工办报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各县(市)区组织所管辖内的报名工作,于2月29日前将花名册统一报市质监站总工办。

5.交房条件和交付标准 篇五

目的: 1.通过培训掌握合同约定交房条件/交付标准的要求; 2.了解相关交付类的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法定交房条件:指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交付标准:合同内约定的相关法律文书、证件、工程质量等要求的标准。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5.《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6.《住宅使用说明书》:指住宅出售单位在交付住宅时提供给用户的,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关事项的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详细的结构图(注明承重结构的位置)和不能占有、损坏、移装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备以住宅使用规定和禁止行为。

备注:相关法律法规指:《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办法》等条款要求。

二、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交房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二条:交房条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房屋交付时的相关资料

3.《补充协议》第七点4:

三、交房问题研讨(重点、研讨)

1.作为片区客服,负责项目集中交付前一个月内应该做什么?(从不同角度)

(从交付条件角度出发)

6.浅议全装修住宅项目管理 篇六

一、全装修住宅定义

2002年7月19日建设部颁布了《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和《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材料、部品技术要点》, 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实施商品住宅全装修以及采用相关技术标准的指导性文件, 为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的交付使用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明确提出了商品住宅全装修又称成品房, 是指房屋交钥匙前, 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 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 购房者无需二次装修即可入住, 简称全装修住宅。

二、住宅全装修的优缺点

1、住宅全装修的优点。

(1) 为业主节省单个装修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2) 避免业主自行装修时改变房屋结构、更改排水管线、供暖设施等危害主体结构的现象; (3) 避免二次装修时造成的噪音和环境污染, 提高了生活质量, 有利于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和维护社会治安; (4) 减少业主与装修部门及邻里之间的纠纷, 有利于社会和谐; (5) 对整个住宅小区来说, 减少了大量的重复工作, 提高了住宅整体质量水平; (6) 提高新建住宅的建造效率, 促进节能住宅和智能住宅的建设; (7) 全装修模式有利于对新技术和新材料的推广, 提高住宅的科技含量, 促进住宅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及从数量增长型向质量增长型转变; (8) 装修房的装修费用包含在房价内, 可以申请按揭贷款, 工程用建材实行集团批量购买, 其价格远低于市场价, 为业主减少装修成本。

2、全装修模式的弊端。

全装修模式不可避免存在一些缺点: (1) 全装修属于大众化生产, 对于业主而言, 菜单有限, 装修千篇一律缺乏个性; (2) 对于开发商而言, 增加了工作内容, 风险增加。全装修模式使开发商的资金投入增加, 同时面临着承担全装修房质量的责任。

这就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更注重项目管理, 以提高顾客价值为己任, 开发出让顾客满意的全装修住宅。

三、项目管理措施

1、选择合理的合同模式。

合理的合同模式, 有利于规避风险, 提高质量, 提高管理效率。传统的装修项目合同结构模式有平行发包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项目总承包模式。建设部2003年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中提出PM (项目管理模式) 和PMC (项目管理承包模式) 是今后发展项目管理的主要方式。还有一种广泛应用的模式是CM模式。

无论采用PM、CM还是PMC, 为项目提供管理服务或是进行管理承包, 都在项目中引入了专业化、高水平的项目管理, 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整个项目的管理水平, 体现项目管理的价值, 减少项目风险, 为全装修住宅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提供良好保证。

2、注重过程管理。

全装修过程管理主要是通过标准化的方式来实现, 包括管理标准化、产品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房地产开发商要把能够为顾客创造价值、提高顾客满意度、增强顾客忠诚度, 并带来公司经营成功、实现增值的主要住宅开发和服务过程确定为价值创造过程, 具体包括:投资决策、产品决策、项目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外部资源整合五个主要过程。这些过程要求包括质量、效率、成本、周期、应变能力等方面, 能够指导过程的设计并有利于对过程实施状况的跟踪监测。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周例会、月度、季度经营分析会、战略务虚会和每年至少一次的管理评审, 对各过程要求及其对应的目标、绩效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审, 识别对过程要求变更的需要, 确保其与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协调一致, 确保全装修住宅满足客户需求。

3、加强全装修设计管理。

全装修设计主导装修项目全过程, 直接面对购房者, 是决定工业化装修程度和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 是选择装修材料设备的依据, 同时也是施工的依据。全装修设计的好坏是决定全装修住宅成败的重要一环。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 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选择设计单位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为宜;设计报价不应作为选择设计单位的重要依据, 而应侧重于设计单位的设计创新能力、人员配套情况、类似工程经验、服务态度等综合因素;优先选择具备设计和施工双重资质的设计单位。

(2) 推广全装修标准设计。设计师要尽可能贯彻执行《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实现模数化设计, 工业化装配;设计深度要满足施工需要;材料、设备的采购纳入设计程序。

(3) 加强全装修设计的质量控制。必须对设计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即对设计过程中各阶段目标进行事前指导、事中检查和事后审核的控制管理。

(4) 加强全装修设计的成本控制。采取方案竞赛或招标的方式进行设计发包, 控制合理的设计费用;推行限额设计, 合理分配资金;协助设计师选择装修材料、设备;加强设计变更管理。

4、加强资源整合。

资源整合包括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两部分。内部资源是指公司内部的成本、采购、工程、设计、营销、客服等几个部门所有资源的总和, 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公司层面的管理层面整合;各部门核心主力操作人整合;各部门辅助后备人整合。外部资源是指装修总包、装修监理、材料供应商、分包施工单位等, 围绕装修项目进行合作的各个公司的总和。在整合外部资源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注重挖掘、培养合作单位的管理水平;理念灌输、做虔诚的“传道士”, 如引导装修生产方式的提高, 客户导向的意识等;寻找工业化程度高, 质量有保证的材料部品;培养装修总包在整合各分包商方面的能力;采取措施加强对装修总包稳定、现场装修工人稳定方面的控制;加强过程评估和后评估工作。

5、建立样板房先行制度。

样板包括户型样板、施工样板、工序样板、开放样板、材料封样。户型样板由设计部提供初步施工图, 开始户型设计样板的施工, 再对装修户型样板进行风险评估, 制作施工图, 再以施工图为依据安排大面积施工;施工样板由总包单位牵头, 召集各分包进行管理组织配合方案的制订、工艺标准的确定;工序样板由监理单位总体负责, 总包单位及相关分包单位参与其中, 进行方案的制订、工艺标准的确定及样板的施工。样板房先行制度是在户型样板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 调整设计效果;在施工样板过程中检验施工单位整体施工水平及管理水平, 按照户型施工图进行施工, 避免系统性错误;工序样板指导施工单位的大面积施工, 同时明确了工序的验收标准。

6、注重成品保护。

质量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据调查, 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中, 70%与产品保护有关。在全装修体系中, 建立标准的施工流程和完善的产品保护体系就是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产品保护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 提升产品质量, 提供客户满意的全装修产品。

产品保护应遵循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遵循施工与保护一致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及物业细部检查时, 装饰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 对于产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 必须在恢复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产品保护措施应在移交物业前拆除;注重产品保护材料的重复利用。

四、结语

7.超详细水电安装工程交房标准 篇七

筑龙施工 | 2015-08-18

19:56

给排水工程

基本要求:

1、给水管道安装牢固,横平竖直,部件齐全,接口严密无渗漏;支架选型正确,安装牢固,间距均匀;管道表面清洁无划伤;功能性试验合格;管道标识正确。

2、排水管道安装牢固,坡向正确,部件齐全,接口严密无渗漏,管道畅通、无堵塞;支架选型正确,安装牢固,间距均匀;地漏选型正确,水封符合要求;管道表面清洁无划伤;功能性试验合格;管道标识正确。

3、预埋套管标高一致,管口圆滑,穿楼板套管冒出板面高度一致,防腐涂刷均匀。

4、管道保温封闭严实,无缝隙、空隙,表面平整。

5、喷淋管道布置合理,排列整齐,成行成线;部件齐全,接口严密无渗漏;支架选型正确,安装牢固,间距均匀;管道表面清洁无划伤;功能性试验合格;管道标识正确

6、设备安装布置合理,排列整齐,固定牢固,标高一致;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7、管道及支架油漆涂刷均匀,无流坠、针孔、气泡,色泽一致。

8、器具安装牢固,与墙地面接缝严密、平行;器具表面洁净无污染、破损、渗漏;支托架固定牢固。

电气工程

基本要求:

1、户内强弱电箱安装牢固,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箱盖紧贴墙面表面无划伤及碰伤。

2、箱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接地可靠。

2、箱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箱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3、预埋的灯头盒、转线盒盖板安装到位,标高一致,标示清晰;预埋的穿墙(梁)套管管口圆滑、管内干净、标高一致,标示清楚。

4、卫生间等电位联结其金属部件或零件,应有专用接线螺栓与等电位联结支线连接,且有标识,连接处螺帽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5、插座、开关安装牢固、板面端正、排列整齐;四周无缝隙,表面光洁,无划伤;导线分色、相序、接线正确;PE线在插座间不串联。

6、灯具安装牢固、灯具及配件齐全,表面光洁,无损伤、变形、灯罩破损等缺陷;距地高度小于2.4米时,灯具接地或接零可靠。

7、桥架部件齐全、表面清洁,不变形,连接牢固,跨接准确,接地可靠;支架设置合理、固定牢固;过墙、楼板处防火封堵严密,表面平整。

8.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篇八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方): 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 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住宅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问遵守 。

第一条、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 、住宅建筑面积: 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 ___________ 。

2 、装修施工期 ________ 天,预计自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______ 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 、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 、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 、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 、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 、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 、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 、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仲晒 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 、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 18 : 00 时至次日上午 8 : 00 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 施工。

5 、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 、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 、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 、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9 、

10 、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

损失的应赔偿。

2 、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 、

4 、

5 、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住宅装修管理协议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系小区住宅单元物业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委托进行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一、装修申请与报批

第一条 乙方在装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个人则需装修委托书。

2.比例不小于_____:_____的装修设计图(包括:平面图、隐蔽工程图、机电项目施工图)或上述图纸的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照2张。

4.装修队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的上岗证及复印件。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甲方自接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审核合格后,甲方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乙方应按照许可证时间开工装修,同时应将许可证贴在装修现场明显位置以便甲方检查。

第三条 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认为需要修改或重新提交时,乙方应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最终审核。

第四条 甲方审核完毕的资料,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或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审核。

第五条 如果乙方不提交装修申请擅自施工,或在甲方未准许之前开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二、出入证

第一条 为保证乙方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要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现场出入证,如有未办理出入证的、丢失出入证的或将出入证转借他人的,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有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施工人员清理出小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装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其申请的所有出入证全部收回交给甲方,甲方核查无误后,退还临时出入证押金。

三、装修保证金

第一条 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每户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缴纳垃圾清运费:_____元/自然间;管理费(含设备使用费)按_____元/天计费,自审批合格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验收合格清场之日止。

第三条 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停止计费),_____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四、注意事项

第一条 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

3.装修室内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过_____cm,地面装修总厚度不得超过_____cm,按施工进度铺地砖前须申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检查批准。

4.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工程部试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装修所使用的木制材料需经防火阻燃、防腐处理。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7.厨房应有门,不得做成敞开式厨房。

第二条 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拆改移位。加装暖气罩,必须留有长、宽不少于_____mm的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拆改室内水表,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管线。

3.严禁改动或遮挡燃气管线、仪表设施。

4.室内所有管线节门、接口周围需留有100mm以上距离,并必须按规定预留长、宽不小于_____mm的检查口,便于日后维修检查。

5.不得擅自封包燃气管道。

6.安装燃气热水器必须采用强排式,且其排气管不得超出外墙_____cm,不得排入烟道或管井。

7.卫生间、厨房间墙体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重新做防水。

第三条 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

1.配电系统布局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纸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特种工种证明复印件在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2.严禁破坏室内

原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埋,必须按施工规范穿线铺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不得擅自增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调插座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

住宅装修管理协议3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装修企业)

丙方:(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 小区 幢 单元 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 、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 、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 、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 、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禁止夜间 时至次日 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

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 、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 、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住宅装修管理协议4

甲方: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公司):

单元编号: 号楼 号房(住宅/商铺)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

为了维护业主/住户的公共利益,保障楼宇结构安全,管线、设备的正常使用,及外观统一,以利于业主/住户以后的正常使用,三方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核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含平面图、给排水管、电线管的安装设计图等)、装修工程预算总价及其他有关的申报资料,对不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及物业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设计提出整改意见,直至乙方或丙方整改符合装修管理要求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甲方必须对乙方、丙方所提交的个人、公司、设计方案、造价等资料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按要求收取乙方、丙方的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成品保护与公共走道修缮费、装修许可证工本费,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乙方、丙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能开始进行装修。

3)向乙方、丙方派发《装修手册》、相关装修承诺书等相关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

4)施工过程中负责查验乙方、丙方是否按审批的图纸及项目施工。若乙方、丙方未按审批图纸施工或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装修手册等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丙方进行制止、警告、处罚。

5)负责对乙方、丙方已完工工程进行竣工检查,或核验政府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批复。

二、乙方、丙方权利与义务

6)乙方、丙方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装修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审批同意并签发《装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如需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装修项目须向甲方提交政府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意见。

7)乙方、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甲方所管理社区的装修施工人员相关资料,并办理出入证及相关手续。

8)乙方、丙方须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的宣传,保证装修施工人员不留宿,并承担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责任,接受物业公司对违规人员或违规事件的处罚。

9)确保严格按图纸及审批项目施工。

10)如乙方、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项目,须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按政府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11)如乙方或乙方物业变更之产权人须重新装修时,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否则,由此而引起后果概由乙方或乙方变更之产权人全权承担相关责任。

12)乙方、丙方及乙方聘请的其他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遵纪守法,不危害他人利益,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并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施工现场须佩带装修工人出入证,不得穿拖鞋进入,禁止在室内用明火、做饭及留宿。

13)如因乙方、丙方及乙方聘请的其他施工人员的装修行为导致公共设施、公共区域及其他业主/住户 利益受损,或危害其他业主/住户的正常生活,乙方、丙方需承担修复及相关的全部责任。

14)装修工程完工后,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提交《装修竣工验收申请表》,并协助甲方对毗连部位、公共环境部分进行竣工检查,装修人员方可退场(若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并验收的项目,须同时向甲方提交政府部门的验收合格证副本)。

15)乙方、丙方装修完毕后,首次验收完成,业户入住一个月后,须提前三天接受复检申请,未入住单位须在装修初验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接受复验,首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整改完毕后方可申请进行复检。经甲方复验合格无违返装修物业管理规定、无损害相关设施设备等,可向客户服务中心申请退还装修保证金,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装修押金退还手续。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单位):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20____年 月 日

住宅装修管理协议5

甲方:_________大学

乙方: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为了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现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协议:

一、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综合类学校物业

2、座落位置:_________(以学校外墙为基准)

3、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学校实际面积为准)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学校实际面积为准)

二、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办公楼、教学楼、电教楼、公寓楼、餐厅的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管理。

2、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

3、学校内的治安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大门值勤安全、校内巡逻、重点部位的值勤。

4、公寓楼的值班。

5、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1、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2、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及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9)门前三包工作应符合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0)应及时清理院内主要干道的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积雪清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

(11)根据节假日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

3、教室卫生工作

(1)教室卫生应在每日晚自习后清扫完毕,锁门。第二天早7:00应将各教室门打开(特殊情况除外)。

(2)应保持教室地面清洁、四壁洁白、墙裙完好无污渍、黑板完好光亮、无粉笔痕迹、粉笔沫应及时清除;门牌完好、装订美观;门窗、玻璃、纱窗、窗帘、小五金齐全完好;桌椅完好、摆放整齐、桌内外无杂物灰尘。

(3)吊扇、黑板灯、照明灯、各种开关及各类设备应完好无损。维修要及时,保持良好状态。

(4)粉笔(白色、彩色)板擦应保证供给并摆放整齐。要保持讲台、讲台桌的完好整洁。

(5)制定教室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应在98%以上,各阶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灯完好率应在90%以上。

4、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包括家属楼物业范围)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意率应在98%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运行证,两证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维修保养,不允许带病开梯,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应干净、整洁、明亮。电梯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梯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运行记录。严禁脱岗,确保安全。

(3)要保证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暖工作。水、电、暖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4)水、电、暖维修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5)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6)按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应全院饮用水和洗浴。对茶浴炉房要制定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对浴室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应集中时间对外收取供暖费,并支付供暖费。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学校创收水电费。

(10)按要求统计、收缴、上报家属住户水电费。

(11)按要求对院内人防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双方若无异议,本合同可续签。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费用每年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全年物业费按月支付,甲方每月支付物业管理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管理服务费用标准的调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甲方增减服务区域、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公约并监督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安全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6)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条件,履行协助通知义务;

(7)无偿为乙方提供办公用房及库房,并提供水、电等保障;

(8)及时支付给乙方物业管理费;

(9)尊重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侮辱歧视乙方员工;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管理事项,并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工作;

(3)保守在日常工作中知晓的甲方秘密;

(4)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听取甲方对乙方有利改善工作的安排。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5)不擅自占用公用设施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的财产、物品以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宅装修管理协议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主):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装璜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小区正常运作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都承诺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政策法规、《业主使用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认同上述文件中的规定。

二、乙方要对所属业权进行室内装修,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必须甲方申报,并领取《装修许可单》,贴于进户门背。

三、乙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甲方依法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为尽量不影响其他业主休息,双方约定在本小区内装潢的作业时间是每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进行有声作业。

五、乙方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公司及装修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对自已委托的上述人员要核查其持证情况做到无证不委托,同时甲方有权对上述人员进行管理,要求其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出入证。

六、装修前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___元装修押金,装修完毕后经甲方工程人员核查无违反规定的甲方全额退回押金(不计息),如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政策法规、《业主使用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甲方有权暂缓退押金,直至乙方将违规装璜部分恢复。

七、乙方承诺不超过《装修许可单》范围进行装修,不占用或临时占用公共区域。

八、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严禁抽烟,严禁擅自运用明火。切割焊接等需动用明火时应向甲方保安部、工程部提出动用明火申请,经批准并落实监护人和防火措施方能进行。同时非火灾时乙方不得使用消防栓,违章予以每次人民币________元处罚。

九、装修的垃圾必须袋装化,乙方应负责及时清理至甲方指定堆放点。清运垃圾时应注意不得散落在过道、电梯内及道路上。如有散落应及时打扫干净。甲方负责指定堆放点的装璜垃圾的清运工作。

十、乙方在小区内搬运黄沙、水泥、石灰时必须袋装,不得散落在过道、楼梯、路面,如有散落,应及时冲洗干净。

十一、高层电梯是客用电梯,乙方运送建筑材料及大宗货物不得使用,私自使用甲方有权制止,并须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十二、乙方装修时,对新增及改变的各种管线、设施设备要注意安全,不得擅自改动室内墙体、卫生间、厨房间墙面及地面、平顶露台、护栏、原有管线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三、为保持小区环境有序、整洁,乙方及乙方委托的施工人员进出的各类车辆(含两轮车)应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对于乱停、乱放的车辆,管理处有权予以清离,在清离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四、为小区内广大业主的安全,搬运物品离开小区时,实行登记申报制度,出门须持有小区出门证,并经甲方管理处确认。乙方及乙方委托的装修施工人员必须配合执行。

十五、乙方搬运工具、材料、垃圾等不得影响客户办公及进出,不得磨损及损坏大理石、花岗石、木条、不锈钢、电梯、玻璃、照明、墙面等公共设施。如违反以上规定,须处以相应赔偿。

十六、本小区内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封闭阳台(包括使用无框玻璃);小高层业主不得安装太阳能设施;不得封闭或改变露台天沟,不得封闭阳台雨水管;安装空调必须在原设计位置或甲方指定位置。

十七、乙方应对施工中安全工作负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因施工人员违章而引起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对造成甲方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十八、现场当日施工完毕后,乙方或乙方委托人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保证现场清洁,防止留下火险隐患,废料应及时清理完毕,严禁阻塞通道,并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对于易燃品,须提前做好存放工作,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宜过多,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十九、乙方施工中损坏小区设备和建筑物应负责赔偿。使用厕所依照管理处规定,必须保证洗手间清洁,严禁向坐厕、便斗内倾倒砂浆水、杂物,如有下水道堵塞,乙方须及时疏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二十一、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业主): 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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